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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鴻訓

鎖定
劉鴻訓(1565—1634),字默承,號青嶽,又自號“四素山房主人”,太和莊人(今周村區絲綢路街道建國社區),劉一相之子。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經萬曆、泰昌、天啓、崇禎四朝,曾出訪朝鮮,歷任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編修、翰林院侍講、左春坊左諭德,天啓七年(1627)入內閣,任東閣大學士。後官至內閣首輔,授太子太保銜,升文淵閣大學士。主持國家軍政機務,時稱“金筷相國”。 [1] 
本    名
劉鴻訓
默承
青嶽
所處時代
明朝末期
民族族羣
出生地
周村區太和莊
出生日期
1565年
逝世日期
1634年

劉鴻訓人物生平

劉鴻訓,周村區太和莊人,劉一相之子。1613年(明萬曆四十一年)中進士。先授庶吉士,後改授翰林院編修,參與修國史。1620年(明泰昌元年),出使朝鮮,回國時遼陽被清軍佔領,朝鮮為其建造二艘洋艦,讓他繞道回京。途中曾收容難民同行。後被任為右中允,又改任左諭德。1626年(明天啓六年)擔任少蔭事官,忤魏忠賢專權,被貶職為民。1628年(明崇禎元年),奉旨還朝,官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並參預處理國家大事。此時,魏忠賢雖貶,但其黨羽尚在,每逢有提出新建議者,常遭其攻擊,大臣多不敢言。劉鴻訓則力主正義,痛斥魏黨楊維垣、李恆茂、楊所修、田景新等人互相勾結狼狽為奸的行為。後遭奸佞陷害,被貶往代州守衞邊防。1634年(明崇禎七年)五月,劉鴻訓在邊防營地去世。著有《四素山房集》、《皇華集》、《玉海纂困學紀聞鈔》等。

劉鴻訓主要作品

著有《四素山房集》《皇華集》《玉海纂》等行世。 [1] 

劉鴻訓軼事典故

進退有度,不卑不亢
天啓元年(1621),劉鴻訓被受賜一品章服,正值中朝邊境告急,明朝廷朝政混亂,在內憂外患之際,明熹宗決定派劉鴻訓出使朝鮮,以安慰朝鮮人心,保邊境安寧。
天啓元年春末,劉鴻訓一行自京城出發,越長城,經遼陽,渡鴨綠江進入朝鮮。他們前腳剛剛踏進朝鮮的京城,遼東就完全被後金所攻佔,中國與朝鮮之間的陸上交通完全中斷,在朝鮮朝野一片疑慮之中,劉鴻訓雖然官卑職微,卻不失大國使臣威儀。以出色的外交風度和非凡的個人才華,取得了朝鮮政府和各階層人士的信任,使他們不僅接受了明朝的撫慰,堅定了同明軍聯合抗擊後金的決心,同時也加深了對於中華民族文化的進一步瞭解。
在劉鴻訓回國前,伴送使臣奉國王之命,索取了他在朝鮮創作的大量詩賦文章,加上其他一些作品,彙集成文學書稿《皇華集》,國王特命朝鮮崇祿大夫、領中樞府事大臣柳根撰寫了序言,由國家書局刊印廣為發行,成為中朝關係史上的一段佳話。
金筷相國,鞠躬盡瘁
天啓七年(1627),崇禎即位,清除魏忠賢閹黨,重新啓用被迫害的忠良之臣。採用抽籤方式選內閣,劉鴻訓有幸成為六人之一進入內閣,被授禮部尚書銜兼東閣大學士,參與內閣機務,這就是所謂的“金筷相國”。
劉鴻訓很快表現出了精明幹練的治國才幹,不久成為內閣首輔,授太子太保銜,升文淵閣大學士。主持國家軍政機務。劉鴻訓大刀闊斧整飭朝廷吏制,將魏忠賢餘黨罷黜治罪,向朝廷舉薦起用了一批德才兼備且有治國經驗的新人,並堅決支持袁崇煥抗清。
劉鴻訓雖然有經國治世之才,但並不擅長權術謀略,上任不到一年,便被魏黨餘孽袁宏勳等攻擊誣陷。加上劉鴻訓一味推行新政,不顧及新帝的皇威,力諫朝廷靖邊恤民,甚至言語中夾有不敬之意。引起崇禎皇帝的疑忌,下旨將劉鴻訓革職查辦。劉鴻訓在朝中正義諸臣的力諫下倖免一死,於崇禎元年謫戍代州。
敵寇進犯代州時,他傾盡私囊犒賞軍士日夜固守,自己仗劍登城,夙夜不眠。崇禎七年(1634)病逝於邊防戍所,時年69歲。10年後南明朝廷為其平反,諡太子太保、光祿大夫,歸葬故里。

劉鴻訓明史記載

劉鴻訓,字默承,長山人。父一相,由進士歷南京吏科給事中。追論故相張居正事,執政忌之,出為隴右僉事。終陝西副使。
萬曆四十一年,鴻訓登第,由庶吉士授編修。神、光二宗相繼崩,頒詔朝鮮。甫入境,遼陽陷。朝鮮為造二洋舶,從海道還。沿途收難民,舶重而壞。跳淺沙,入小舟,飄泊三日夜,僅得達登州報命。遭母喪,服闋,進右中允,轉左諭德,父喪歸。天啓六年冬,起少詹事,忤魏忠賢,斥為民。
莊烈帝即位,拜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遣行人召之。三辭,不允。崇禎元年四月還朝。當是時,忠賢雖敗,其黨猶盛,言路新進者羣起抨擊之。諸執政嘗與忠賢共事,不敢顯為別白。鴻訓至,毅然主持,斥楊維垣、李恆茂、楊所修、田景新、孫之獬阮大鋮、徐紹吉、張訥、李蕃、賈繼春霍維華等,人情大快。而御史袁弘勳、史褵、高捷本由維垣輩進,思合謀攻去鴻訓,則黨人可安也。弘勳乃言所修、繼春、維垣夾攻表裏之奸,有功無罪,而誅鋤自三臣始;又詆鴻訓使朝鮮,滿載貂參而歸。錦衣僉事張道浚亦訐攻鴻訓,鴻訓奏辯。給事中顏繼祖言:“鴻訓先朝削奪。朝鮮一役,舟敗,僅以身免。乞諭鴻訓入直,共籌安攘之策。至弘勳之借題傾人,道浚之出位亂政,非重創未有已也。”帝是之。給事中鄧英乃盡發弘勳贓私,且言弘勳以千金贄維垣得御史。帝怒,落弘勳職候勘。已而高捷上疏言鴻訓斥擊奸之維垣、所修、繼春、大鋮,而不納孫之獬流涕忠言;謬主焚燬《要典》,以便私黨孫慎行進用。帝責以妄言,停其俸。史褷復佐捷攻之。言路多不直兩人,兩人遂罷去。
七月,以四川賊平,加鴻訓太子太保,進文淵閣。帝數召見廷臣。鴻訓應對獨敏,謂民困由吏失職,請帝久任責成。以尚書畢自嚴善治賦,王在晉善治兵,請帝加倚信。帝初甚向之。關門兵以缺餉鼓譟,帝意責户部,而鴻訓請發帑三十萬,示不測恩,由是失帝指。
至九月而有改敕書之事。舊例,督京營者,不轄巡捕軍。惠安伯張慶臻總督京營,敕有“兼轄捕營”語,提督鄭其心以侵職論之。命核中書賄改之故,下舍人田佳璧獄。給事中李覺斯言:“稿具兵部,送輔臣裁定,乃令中書繕寫。寫訖,複審視進呈。兵部及輔臣皆當問。”十月,帝御便殿,問閣臣,皆謝不知。帝怒,令廷臣劾奏;尚書自嚴等亦謝不知,帝益怒。給事中張鼎延、御史王道直鹹言慶臻行賄有跡,不知誰主使。御史劉玉言:“主使者,鴻訓也。”慶臻曰:“改敕乃中書事,臣實不預知。且增轄捕卒,取利幾何,乃行重賄?”帝叱之。閲兵部揭有鴻訓批西司房語,佳璧亦供受鴻訓指,事遂不可解,而侍郎張鳳翔詆之尤力。閣臣李標錢龍錫言鴻訓不宜有此,請更察訪。帝曰:“事已大著,何更訪為?”促令擬旨。標等逡巡未上,禮部尚書何如寵為鴻訓力辯,帝意卒不可回。乃擬旨,鴻訓、慶臻並革職候勘。無何,御史田時震劾鴻訓用田仰巡撫四川,納賄二千金;給事中閻可陛劾副都御史賈毓祥由賂鴻訓擢用。鴻訓數被劾,連章力辯,因言“都中神奸狄姓者,詭誆慶臻千金,致臣無辜受禍。”帝不聽,下廷臣議罪。
明年正月,吏部尚書王永光等言:“鴻訓、慶臻罪無可辭,而律有議貴條,請寬貸。兵部尚書王在晉職方郎中苗思順贓證未確,難懸坐。”帝不許。鴻訓謫戍代州,在晉、思順並削籍,慶臻以世臣停祿三年。覺斯、鼎延、道直、玉、時震以直言增秩一級。
鴻訓居政府,鋭意任事。帝有所不可,退而曰:“主上畢竟是衝主。”帝聞,深銜之,欲置之死。賴諸大臣力救,乃得稍寬。七年五月卒戍所。福王時,復官。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