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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緒
(清康熙年工部尚書、《明史稿》主編)
鎖定
- 出生地
- 華亭張堰鎮(今上海市金山區)
- 出生日期
- 1645年
- 逝世日期
- 1723年
- 主要成就
- 主編《明史稿》
- 主要作品
- 《橫雲山人集》
- 本 名
- 王鴻緒
王鴻緒人物生平
為官
王鴻緒出於官宦之家。康熙十二年(1673年)進士一甲第二名進士。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充會試總裁官。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擢左都御史。
編撰《明史》
康熙四十八年,王鴻緒被免職,以原官解任回籍,他私下帶走史稿,經五年的刪改潤筆,於康熙五十二年史稿撰筆初成,次年進呈。
翌年,重新得到起用,充《詩經傳説彙纂》及《省方盛典》總裁官。不久王鴻緒將明史稿刻為己作,以敬慎堂之名刊印此即《橫雲山人明史稿》,不具萬斯同之名。同年八月十五日,王鴻緒即卒於張堰鎮家。明史的第二次修稿至此終點。
王鴻緒人物成就
王鴻緒書法
王鴻緒精鑑賞,工於書法,“奄有魏晉以來諸家之長,揮毫落紙,人爭藏弆”,書仿米芾而失其秀潤之氣,學董其昌腴潤有致,但不免弱。兼通醫學,有醫着《王鴻緒外科》。著有《橫雲山人集》27卷,按年編次,由《山暉》《望雲》《還朝》《淮幹》等分集合成,龔鼎孳、宋琬、周茂遇、田茂遇、吳懋謙等均有序,此外尚有《賜金園文集》60卷,《史例義》2卷等流傳當世。
王鴻緒詩作
王鴻緒的詩,據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4稱:藝術華麗、富有文彩、意味深長。其五言小詩依然有南朝的樂府民歌的風格,代表作有《畫春堂·東風軟透露花香》。王鴻緒能詩善文,亦能詞,詞風秀豔。亦通醫學,又精書法,有魏晉以來諸家之長,揮毫落紙,人們爭相收藏。
王鴻緒書畫鑑賞
由於王鴻緒位高權重,眼光開闊,對書畫的研究深有心得。故經他手的書畫作品大都真而精,是那個時代的書畫鑑定權威。王鴻緒的鑑藏印有《寶奎堂》《賜金園主人》《大司農章》《點易齋》《橫雲山人》《鴻緒》《鴻緒之印》《王鴻緒印》《華亭王氏珍賞》《王儼齋鑑賞法墨名書》《儼齋》等。
王鴻緒文集
王鴻緒著有《橫雲山人集》27卷,按年編次,內容主要寫景和酬贈之作,由《山暉》《望雲》《還朝》《淮幹》等分集合成,龔鼎孳、宋琬、周茂遇、田茂遇、吳懋謙等均有序。代表作有《西園》《贈蕭芷崖》《夜》等。此外尚有《賜金園文集》60卷、《史例義》2卷。另有醫着《王鴻緒外科》等流傳當世。
[1]
其五言小詩儼然有南朝樂府民歌風致。亦能詞,詞風秀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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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緒人物評價
黃雲眉《明史纂修考略》謂:“王鴻緒目睹同館凋謝,史事闌珊,遂生攘竊他人成稿之奸心。......歲月愈邈,公然以多人心血之結晶,歸諸一己之筆削而無所忌憚矣。......鴻緒於此事既非內家,而分合有無,妄自立異;又假手於刻薄無知之館客,任意顛倒,是非譭譽,漫無準的。
[3]
”
梁啓超亦曾批評王鴻緒是“白晝行竊的偷書賊”。
[3]
傅斯年認為武英殿本《明史》的纂修,距離原來史料時間較遠,政治忌諱更深,應不如王鴻緒的史稿;他並不認為王鴻緒全抄襲自萬斯同稿,十分肯定王鴻緒的個人努力。曾參與纂修的楊椿説,王稿不一定全出於萬稿,他説:“萬稿與王稿頗有異同,是王稿亦不盡出萬稿,且時預修《明史》者,多博學宏詞,如湯斌、倪燦、尤侗、黃虞稷、朱彝尊、潘耒、吳任臣等亦皆有所著述,如湯斌文集中亦有明史稿若干篇,朱彝尊有史館上總裁書多通,究修史義例,是稿亦不必盡出萬氏,惟稿悉經刪定,蓋不容否認。”肯定王鴻緒對編纂列傳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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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緒家族成員
次兄:王九齡,官至左都御史
長子:王圖煒,官至户部郎中
次子:王圖炯,官至渤海鹽運使
孫子:王興吾,官至吏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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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緒個人作品
《明史稿》
《王鴻緒外科》
《橫雲山人集》27卷
《賜金園文集》60卷
《史例義》2卷
王鴻緒人物軼事
王鴻緒書法作品(7張)
王鴻緒受到皇帝委託,保證絕對不敢泄漏。在密摺中説:“臣一介豎儒,歷蒙聖恩簡擢,毫無尺寸報效,愧悚無地。茲於十三日卯刻入直內廷,恭接御批並封內密諭,其時蔡查二臣未曾到。臣虔開默誦,不勝感激惶悚之至。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數,乃仰荷天恩,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盡犬馬,力矢忠誠,以仰報聖恩於萬一。至蒙恩諭諄誨,慮臣稍露風聲,關係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時刻凜遵,三緘其口,雖親如父子兄弟,亦決不相告,自當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自後京中可聞之事,臣隨時於恭請聖安帖內繕寫小折,密達御覽。緣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復。謹奉。”(康熙批:是。)
王鴻緒所密奏的,大都是關於錢糧、馬政、鑄錢、鹽政等財政經濟事務。對財經事務感興趣,長期做工部尚書和户部尚書。本來財經事務可以由正式奏本奏告皇帝,但密摺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利益,似乎密奏較為妥善。除財經弊端外,密奏性質十分廣泛。有幾個密摺與“陳汝弼案”有關。案子起因於陳汝弼納賄3000兩銀子,發展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門會審”。王鴻緒參與會審,將審案經過詳細密奏康熙,其中説到滿官漢官之間的爭辯:“……定陳汝弼‘情真立斬’,滿大人皆已依允。李振裕與臣説:定罪未有口供,大人們應斟酌,且陳汝弼昨日所首字紙及書札是什麼東西。臣又云:不是隱藏得的。
滿大人因令司官取來,念與眾大人聽……滿大人説,沒有關係,不必入在口供內。漢大人説:‘假裝身死’四字該去,昨日原是昏暈去了。棍,李秀、殷德布甚是驚慌等語。此後臣所陳密摺,伏乞皇上仍於密封套上,御批一‘封’字,以防人偷看泄漏之弊……”(康熙批:知道了。)有一個長篇密摺奏告主考官、副主考是否有弊,最後一段説:“又宋犖幼子宋筠系舉人,於十一月廿一日到京會試,向人言:其父向年有暈病,隔久方一發,惟今年武場中暈一次,及到揚州,復發一次,比以前緊些,然幸而暈醒,仍可辦事,今奉新恩,將來交印之後即可來京等語……”(康熙批:知道了。)宋犖本為江寧巡撫,新任吏部尚書,辦事能幹,康熙關心他的健康。有一個密摺奏告一個官員有罪充軍,解差向他討賞,每人要銀子十兩,那官員不給,反加辱罵。一天晚上,那官員忽被人綁縛,所有銀兩盡被取去。這是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王鴻緒一樣的密摺奏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