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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雲龍
(明朝宣府武將)
鎖定
黑雲龍人物生平
黑雲龍早年經歷
黑雲龍的祖父黑廣是山西大同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被入侵的蒙古俺答部殺害,黑雲龍的父親黑曉也被蒙古人擄走,後於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逃回,在宣府以家丁身份從軍,屢建戰功,升為遊擊(檔案上記載為千户),被稱為驍將。
[1-2]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時年十五歲的黑雲龍襲父職為宣府前衞指揮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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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升為張家口守備。
[4]
天啓二年(1622年)以宣府都司僉書加升遊擊職銜、管獨石參將事。
[5]
黑雲龍勤王被俘
崇禎二年(1629年)冬,後金軍從大安口破關,首次侵入明朝內地,京師大震,是為己巳之變。黑雲龍加入了大同總兵滿桂的勤王隊伍,千里馳援京師。崇禎帝即召黑雲龍覲見,重新起用他為山海關總兵
[13]
,代替不久前戰死的趙率教,命他率領新募的士兵禦敵於北京城外。
朝廷撥給黑雲龍的部下多由市井之徒倉促組成,缺少戰鬥力,而崇禎帝又催促滿桂出城迎戰後金,因而明軍戰敗。黑雲龍被箭射穿臉頰,墜落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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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後金額駙和碩圖等生俘,與他一起被擒的還有總兵麻登雲,滿桂則力戰殉國,時為十二月十七日。
[15]
史稱名為永定門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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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雲龍被俘後,雖然受到百般威逼利誘,卻始終不肯投降
[16]
,不過也沒有反抗行為。後金汗皇太極則對漢人採取籠絡為主的政策,因此並不加害,只是羈繫之,後來還予以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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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黑雲龍、麻登雲能為後金效力,麻登雲雖然一度投降後金,但黑雲龍並未明確答應。
[18]
黑雲龍迴歸明朝
明朝以為黑雲龍已投降後金,故將其家屬15人羈押,而崇禎帝則秘密派人與黑雲龍接上頭,説服他回國,並於崇禎四年(1631年)九月令黑雲龍之子寫密信(此或為説服黑雲龍回國之條件,以使其確認家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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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崇禎帝還派人詢問他關於後金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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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揭發朝鮮與後金往來密切、向後金提供大量戰略物資的情況,促使明朝對朝鮮實行貿易封鎖
[23-24]
;又建議朝廷在邊境草木茂盛處燒荒,對騎兵為主的敵軍起到了一定的遏制效果。
[25]
崇禎七年(1634年)七月,明廷允許黑雲龍朝參,隨即加升他為後軍都督府右都督,留守京師,管神樞營右副將事。
[26]
當時正值後金軍入塞大掠,明廷讓黑雲龍寫信勸降麻登雲、鮑承先等投金明將
[27]
,此後又安排他負責收留管理自後金逃歸的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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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九年(1636年)四月,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同年又一次派兵大舉入塞侵明。七月,清軍抵達北京郊外。按照明朝的説法,清軍因為畏懼黑雲龍的勇敢,想用反間計將他除掉,於是寫信給黑雲龍,約定裏應外合攻城;崇禎帝不受反間,召見黑雲龍,命令他將計就計,偽裝投清,誘敵深入。黑雲龍於是設下埋伏,把清軍騙來,打了一場勝仗,得到了一些首級。剩下的清軍發覺中計,連忙退走良鄉。
[29]
黑雲龍殉節遇害
此後黑雲龍告假還鄉,到了崇禎十七年(1644年)二月,農民軍李自成已經坐大,並向北京進軍,宣府的監視太監杜勳請求黑雲龍效力於宣府的防守,崇禎帝批准。
[30]
但到了三月初六日(一説初八或十一日),杜勳卻夥同宣府總兵王承胤獻城於李自成,黑雲龍大罵不降,與六子黑明孝、七子黑明廉一道被農民軍所殺。後入祀本地的褒忠祠。
[31-32]
黑雲龍家族成員
- 父親:黑曉
- 兒子:黑明道、黑明德、黑明仁、黑明義、黑明忠、黑明孝、黑明廉
黑雲龍族屬爭議
有人主張黑雲龍為回族,理由是“黑氏幾乎是回族專有之姓,赤誠(城)宣化一帶黑姓回民很多”。
[34]
但此説無法在史料中得到證實。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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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明朝檔案總彙》69冊《武職選簿·五軍都督府所屬衞所·後軍都督府·萬全都司·宣府前衞·指揮使等》:“查得本官祖黑廣,嘉靖十七年被虜賊攻圍殺故。父黑曉搶去虜地,三十六年脱命歸鄉,投充家丁。”
- 2. 《乾隆宣化府志·卷之二十九·人物誌下》:“父曉,少被寇擄,後乘間脱歸,充伍為宣府人,嘉、隆間歷官宣府遊擊,時稱驍將。”
- 3. 《中國明朝檔案總彙》69冊《武職選簿·五軍都督府所屬衞所·後軍都督府·萬全都司·宣府前衞·指揮使等》:“黑雲龍,指揮僉事。萬曆二十七年大選,過宣府前衞指揮僉事一員。黑雲龍,年十五歲,系大同人……本舍系嫡長男,保進襲職,本部查與功次一稿相同,合照舊與襲世襲指揮僉事。”
- 4.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78,萬曆四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條:“升黑雲龍為張家口守備。”
- 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3,天啓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條:“加升宣府都司僉書黑雲龍為遊擊職銜,管獨石參將事。”
- 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31,天啓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條:“升大同西路遊擊劉九卿為大同新平堡參將,宣府獨石城遊擊黑雲龍為宣府葛峪堡參將。”
- 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56,天啓五年二月初九日條:“總督宣大馮嘉會疏報修完極邊牆垣台堡。東西路南北山修完磚包、石砌、土築城垣邊牆六千二百四十餘丈,墩台、懸樓、敵台三百二十一座,倉廒、公館、營房二百七十三間,所有效勞文武官員張曉、葛如麟、黑雲龍等並宜優敍。疏下兵部。”
- 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9,天啓六年三月十五日條:“以原任薊鎮東路副總兵吳自勉為五軍□營左副將,副總兵管宣府獨石城參將事黑雲龍為薊鎮東路副總兵。”
- 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8,天啓六年十一月初八日條:“加薊遼協守東路副總兵黑雲龍署都督僉事。”
- 1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2,天啓七年三月十七日條:“薊遼總督閻鳴泰言……朕心嘉悦,廠臣魏忠賢著賜敕獎勵,蔭弟侄一人與做錦衣衞指揮使世襲,仍賞銀幣、羊酒、新鈔以示優異;鎮臣楊朝着蔭弟侄一人與做錦衣衞正千户世襲,仍賞銀幣,俱給與應得誥命。張春加服俸一級,黑雲龍等各升一級,趙朝用等各賞銀十兩,總鎮內臣劉應坤、陶文、紀用蔭弟侄一人,與做錦衣衞正千户;分鎮內臣孫茂霖、武俊、王蒞朝蔭弟侄一人,與做錦衣衞百户,各賞銀有差 。”
- 1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86,天啓七年七月初六日條:“以原任薊州東路副總兵黑雲龍為鎮守宣府總兵官。”
- 12. 《乾隆宣化府志·卷之二十九·人物誌下》:“天啓七年,累官至宣府總兵,以事落職。”
- 13. 《乾隆宣化府志·卷之二十九·人物誌下》:“崇禎己巳,都中震警,雲龍從大將軍滿桂赴援,召對獻策,帝知其能,起山海總兵。”
- 14. 《乾隆宣化府志·卷之二十九·人物誌下》:“命統新募兵衞都門。兵皆市井無賴,非素練,遇陣披靡,矢貫其頰過頤,墮馬。”
- 15.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六十四·人物誌四十四》:“同副都統阿山等陣斬明總兵滿桂、孫祖壽,生擒黑雲龍、麻登雲以獻。”
- 16. 《乾隆宣化府志·卷之二十九·人物誌下》:“被執,百計窘之,不屈。”
- 17.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7,天聰四年五月十三日條:“賜總兵官麻登雲、黑雲龍銀、緞、貂鑲朝衣、貂裘、帽、靴、雕鞍、弓矢、器皿等。”
- 18.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7,天聰五年八月十一日條:“上謂總兵官麻登雲、黑雲龍曰:‘朕陣獲爾等,加以贍養,每念安得有民社,令爾等管理,俾朕收恩養之效。’登雲奏曰:‘聖心如天,臣等以應誅之身,曲蒙寬宥。每思仰荷皇恩,無由圖報,惟願睿斷迅舉大軍,長驅前進,冀成大業。倘荷天祐,得如所願,上畀臣等以民社,臣等自當竭力圖報。果否有效,比當自見矣。’上曰:‘明人善射,精兵盡在此城,他處無有也。其山海關以內兵之強弱,朕所素悉。’登雲奏曰:‘此城內精兵猶槍之有鋒,鋒挫柄存,亦復何濟?’”
- 19. 《中國明朝檔案總彙》11冊《兵部尚書熊明遇等為釋放黑雲龍家屬令居鎮城毋庸複議更換羈禁事題稿》:在城同知馮一鴻,公同萬全掌印都司沈繼業,親自將叛逆總兵黑雲龍子黑明道、黑明德、黑明義、黑明孝密切拿獲羈候。間又準兵部諮,奉密諭,令勒取黑雲龍家屬手書。已於九月十三日就都司取出伊子黑明道、黑明德,置密室中,勒取手信,轉送本部。今黑雲龍已自拔歸正業,蒙聖恩寬宥,復其原官,俾圖自效。乃伊子黑明道、黑明德、黑明仁、黑明忠尚在都司羈候,又將家人張友、趙承息寄監前衞,高巨才、張友良、韓天臣、吳一朝、黑祿、黑來祥、王天科寄監都司,似應請旨,緣此番作用,開誠特出。聖心用間尤神睿斷,本部奉而行之,非邊臣所能測識……看得黑雲龍家屬黑明道等十五名,前以雲龍投奴,羈繫宣府,正欲令其通信用間,使雲龍改圖自贖,得當以報國耳。近取伊男黑明道手書為間,招回黑雲龍。雲龍既悔罪歸正,則家屬似應赦過從寬。
- 20. 《清太宗實錄》卷9,天聰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薄暮,上率軍還營。時涼風驟起,大雨滂沱,前陣獲總兵黑雲龍乘隙單騎而逃。”
- 21. 《國榷》卷91:“十月丁未,復黑雲龍原官,時陷建虜,重傷來歸。”
- 22. 《崇禎長編》卷51,崇禎四年十月十三日條:“癸丑,黑雲龍以長山敗,執殺伴逃歸。特復其原官,命忠勇營提督馬雲程詳詢情形密奏。”
- 23.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19,十年八月二十四日條:自黑雲龍之走還天朝, 天朝物貨, 絕不出來, 我國他無可得之路。
- 24. 《清太宗實錄》卷26,天聰九年十二月初二日條:“朝鮮國王李倧報書二函……向日結為兄弟,誓天講好也,原不以贈幣為重。今我歲致品物雖若菲薄,在敝邦已無遺力矣。自黑雲龍行讒之後,明國禁令愈峻,其所出貨物,明有規則。”
- 25. 《山中見聞錄·建州》:“黑雲龍自北亡歸,上貸之,以為神機營副將。雲龍言,強敵犯邊須草茂,乃敕邊將燒荒,違者以失誤軍機論。自是冬春之際患稍息。”
- 26. 《國榷》卷93:“七月……戊申,後軍右都督黑雲龍管神樞營右副將。”
- 27. 《兵部尚書張鳳翼為遣人策反已降後金將領事題行稿》:“又接在京原任總兵官黑雲龍移送監視並職密書四封,乃專致麻、鮑諸叛將者,其中言言乃剴切勸化之語。職與監視六次差人,業盡布入虜營矣。”(載《崇禎七年後金對關內的入擾(三)》,《歷史檔案》1982年第4期。)
- 28.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9,天聰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條:“明崇禎帝為間諜我軍之書,置於北樓口,我兵獲之以獻。其書曰:‘……我國人有得罪逃去,及陣中被擒,欲來投歸者,不拘漢人、滿洲、蒙古一體恩養。有漢人來歸者,照黑雲龍養之;有滿洲、蒙古來歸者,照桑噶爾寨養之。……’”
- 29. 《國榷》卷95:庚戌,建虜薄西山,攻鞏華城,守將姜瑄炮卻之。時謀南下,詐遺我副總兵黑雲龍書,約內應,以雲龍勇敢,先陷虜脱歸,欲計去之。上知其詐,召諭雲龍:“爾第安之,朕悉虜計,對羣臣焚之矣。爾且誘之入,亦一機也。”雲龍出設伏西山之北隅,誘之,果斬獲,建虜知中計,走良鄉。
- 30. 《國榷》卷100:“太監杜勳請前都督黑雲龍效用宣府,從之。”
- 31. 《乾隆宣化府志·卷之二十九·人物誌下》:“值流寇破城,罵賊死。”
- 32. 《宣化縣鄉土志》:“雲龍崇祀褒忠祠,二子未與,惜哉!”
- 33. 《中國明朝檔案總彙》11冊《兵部為後府帶俸右都督黑雲龍懇請其妻攜子來京隨住並獲准事行稿》:“臣妻宗氏,自與結髮,一乳七子,因臣遭陷,存亡難保,已鬱沉痾,久在牀褥。及聞歸來,舉家又驚喜過望,妻望夫,子望見父,日夕哀嚎,真同死別。”
- 34. 楊大業:《明清回族進士考略(十七)》,《回族研究》2009年第3期。
- 35. 張廷玉《明史》,卷二百七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九滿桂傳:“桂曰:「敵勁援寡,未可輕戰。」中使趣之急,不得已,督黑雲龍、麻登雲、孫祖壽諸大將,以十五日移營永定門外二里許,列柵以待。大清兵自良鄉回,明日昧爽,以精騎四面蹙之。諸將不能支,大敗,桂及祖壽戰死,雲龍、登雲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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