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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晉

鎖定
王在晉(1564年-1643年),字明初,號岵雲。太倉(今江蘇蘇州)人。中國明代文學家。 [27] 
王在晉於萬曆十三年(1585)應天鄉試中舉,萬曆二十年(1592年),進士,授中書舍人,遷工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為福建按察僉事,累遷江西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進河道總督,兵部左侍郎署部事。熊廷弼、王化貞丟失廣寧,朝廷大震,天啓二年(1622年)三月,以王在晉代熊廷弼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皇帝特賜蟒玉、衣帶和尚方寶劍。王在晉分析當時關外形勢,提出“撫虜、堵隘”及擴軍備、固守山海關之方略。大學士管兵部事孫承宗自請行邊,赴山海關,回京後,面奏王在晉不足任,八月改在晉為南兵部尚書,天啓五年(1625年),轉南吏部尚書,於是告歸。崇禎初復召為刑部尚書,不久又改兵部尚書,後來坐張慶臻改敕書事,削籍歸鄉。崇禎十六年(1643),卒。 [27] 
王在晉詩文方面有頗多著述。文多論邊防守備之政見,詩多抒江海山川之豪情。 [27]  其著有《三朝遼事實錄》《海防纂要》《歷代山陵考》等。 [28] 
別    名
王明初,王岵雲
明初
岵雲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浚縣(今屬河南) [2] 
出生日期
隆慶二年六月十七日(1567年7月22日)
逝世日期
1643年
主要成就
提出“拒奴撫虜,堵塞守關”的經略遼東方案
主要作品
《越鐫》
《歷代山陵考》等
本    名
王在晉
籍    貫
南直隸太倉州 [1] 

王在晉人物生平

王在晉,萬曆十三年(1585)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進士,初授中書舍人,後歷官工部署郎中事 [3]  、南京禮部署郎中事 [3]  、福建副使興泉兵備 [4]  、湖廣參議 [5]  、湖廣提學參議 [6]  、浙江右參政兼僉事 [7]  、浙江按察使 [8]  、浙江右布政使 [9]  、江西左布政使 [10]  。部分任內歷經兵事。 [11] 
萬曆四十七年(1619)三月,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等處督理營田提督軍務 [12]  。泰昌時(1620年),進督河道 [13]  ,遷兵部左侍郎。 [14]  廣寧之戰中,王在晉受命以任户、工、兵三部左侍郎,上書請辭不被允許。 [15]  熊廷弼王化貞丟失廣寧(今遼寧北鎮)後,朝廷大震,誅除熊廷弼、王化貞。天啓二年(1622年)三月十八日王在晉代廷弼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州)、萊(州) [16]  ,帝特賜蟒玉、衣帶和尚方寶劍。王在晉分析當時關外形勢:“東事離披,一壞於清、撫,再壞於開、鐵,三壞於遼、沈,四壞於廣寧。初壞為危局,再壞為敗局,三壞為殘局,至於四壞——捐棄全遼,則無局之可布矣!逐步退縮之於山海,此後再無一步可退。”
兵部尚書張鶴鳴為視師遼東覆命時説:“自遼患以來,經略死難繫獄,累累匪一……今日經略,難於前日之經略萬備矣。王在晉鐵骨赤心,雄才遠略,識見如照燭觀火,肩重如迎刃理絲,但秉正不阿,人醉獨醒,獨臣於在晉兩人耳……在晉不足惜,如遼事何,此今日釀遼事大禍根也。此臣不顧嫌疑,不顧仇害,為國家大計而吐肝膽於皇上之前也。”對王推崇備至。
薊遼總督王象乾建議王在晉:“得廣寧,不能守也,獲罪滋大。不如重關設險,衞山海,以衞京師”。於是,在晉以“撫虜、堵隘”守山海關的方略,他在《題關門形勢疏》中道:“畫地築牆,建台結寨,造營房,設公館,分兵列燧,守望相助。”
他認為,“高嶺有乘墉之勢,斗城如鍋底之形。昔武侯雲地勢兵者之助也,不知戰地而求勝者,未之有也。奴有戰地,而我無守地。山海一關不過通夷貢夷之道,嚴遠戍之防有兩河為保障,何夷虜之足憂。而今且以為衝邊絕塞,此豈有形之天塹,成不拔之金湯者哉。臣與同事諸臣謀之,有欲築敵樓,先居高山、高嶺者。夫敵樓孤峙,能擊遠不能擊近,倘為賊所乘,則益助其憑高博擊,而我失其所控御矣。有為再築邊城從芝麻灣起,或從八里鋪起者,約長三十里,北繞山,南至海,一片石統歸總括,角山及歡喜嶺悉入包羅。如此關門可恃為悍蔽。”“……科臣周希令議費四五百萬金以固金湯,而科臣沈應時亦亟議築起邊城為山海屏蔽,臣核道、鎮估工計費,謂湏銀百萬,蓋並造衙舍、築銃台、建營房之費盡入估數。”“臣嘗謂必有復全遼之力量,而後可復廣寧,必有滅奴之力量,而後可復全遼。不然啓無巳之爭,遺不了之局,而竭難繼之供,不可不慮。”他發現山海關關城本身存在重大的隱患,建議修重城,重城修好以後,山海關關城才真正能成為雄關天險,極具戰略目光。
朝廷發帑金20萬兩。他的主張,遭到寧前兵備僉事袁崇煥、主事沈棨、贊畫孫元化等的反對,袁崇煥要求修築到二百里之外的寧遠,但王在晉不聽。袁崇煥兩次直接將意見報告給首輔葉向高,但葉向高不知前線的情況,拿不定主意。這時大學士管兵部事孫承宗自請行邊,親赴山海關。帝大喜,特加孫承宗太子太保,賜蟒玉、銀幣,以示隆禮。孫承宗回京後,面奏王在晉不足任,“筆舌更自迅利,然沉雄博大之未能”,改任南京兵部尚書 [17]  ,不久辭職。 [18] 
天啓五年(1625年),王在晉由原南京兵部尚書被任用為南京吏部尚書, [19]  不久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 [18]  崇禎元年,召為刑部尚書,不久,又遷兵部,任內對孫承宗加以抨擊。 [20]  後因坐張慶臻改敕書事,削籍歸鄉 [21]  ,卒於鄉。著有《三朝遼事實錄》。撰《海防纂要》,乾隆四十四年禁燬。

王在晉個人履歷

萬曆二十七年三月 工部署郎中事 [3] 
萬曆二十七年十二月 福建副使興泉兵備 [4] 
萬曆三十三年九月 湖廣參議 [5] 
萬曆三十五年閏六月 湖廣提學參議 [6] 
萬曆三十八年三月 浙江右參政兼僉事 [7] 
萬曆四十年閏十一月 浙江按察使 [8] 
萬曆四十三年四月 浙江右布政使 [9] 
萬曆四十四年二月 江西左布政使 [10] 
萬曆四十七年三月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等處督理營田提督軍務(山東巡撫) [12] 
泰昌元年八月 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軍務俱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河道總督) [13] 
泰昌元年十月 添設兵部左侍郎 [14] 
天啓元年六月 添注兵部左侍郎兼督三部事 [15] 
天啓二年三月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等處(遼東經略) [16] 
天啓二年八月 南京兵部尚書 [17] 
天啓二年九月 辭去南京兵部尚書 [22] 
天啓五年三月 南京吏部尚書 [19] 
崇禎元年三月 太子太傅兼刑部尚書 [23] 
崇禎元年四月 太子太保兼兵部尚書 [24] 
崇禎二年正月 削籍 [21] 

王在晉建關爭議事件

他提出以“撫虜(收買蒙古)、堵隘(再修一座關城)”作為守山海關的方略,因而與孫承宗發生爭執,但《明史》與《三朝遼事實錄》的記載極為不同。

王在晉《明史》的版本

孫承宗詰問王在晉,等八里鋪重城修好了,是否把舊城現有的四萬人都填進去守?
王在晉答,要另外派四萬。
孫承宗問,舊城外為新城,舊城外的品坑地雷為敵人設,還是為自己設?新城如守不住,四萬新兵怎麼辦?
王經略回答説,他在山上留了三座山寨給潰軍。
孫承宗問,兵未潰而築寨以待之,不是教他們潰敗嗎?
孫承宗説:“今不為恢復計,畫關而守,將盡撤藩籬,日鬨堂奧,畿東其有寧宇乎!”
之後王在晉無言以對,談話就此結束。(在晉無以難)

王在晉《三朝》的版本

王在晉在自己編寫的《三朝遼事實錄》中引用了所謂孫承宗的奏疏。 在王在晉的引文中,未涉及“四萬新軍”來守衞重城的事情,大致內容如下:
孫承宗在看過重城的部署以後向王在晉詢問,新舊兩城在八里之內,而舊城外又有城防壕溝和設施,如果重城的士卒發生潰散,那一不小心就會陷於自家的品坑地雷與坑壕之中,新舊兩城之間,南面是水,北面是山,潰卒無路可逃,如果都擁於舊城之下,那到底是開門放他進來,還是不開門聽任他們在外?
王在晉告訴孫承宗,山上有三座山寨,若有逃潰可以奔向那裏,而舊城也有三道關口可以進入。王在晉並稱邊兵易於逃跑,即使殺死逃兵亦不能制止,但大規模潰敗時更回天乏術。“兩城”的設置,既是依仗城池而穩定軍心,又可藉此達到“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效果,消減邊兵潰散的念頭。
之後,孫承宗無言以對,談話就此結束。(臣遂無以應) [25] 

王在晉史籍記載

王在晉明史記載

王在晉石刻像 王在晉石刻像 [26]
在晉,字明初,太倉人。萬曆二十年進士。授中書舍人。自部曹歷監司,由江西布政使擢巡撫山東右副都御史,進督河道。泰昌時,遷添設兵部左侍郎。天啓二年署部事。三月,遷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代熊廷弼。八月,改南京兵部尚書,尋請告歸。五年,起南京吏部尚書,尋就改兵部。崇禎元年,召為刑部尚書,未幾,遷兵部。坐張慶臻改敕書事,削籍歸,卒。 [18] 

王在晉方誌記載

王在晉(1570年),字明初,明代浚縣人,[1]約生活在明隆慶至清順治(1567—1661年)年間。明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進士第,授中書舍人。歷部曹、監司,擢江西布政使、山東巡撫,升河南道總督。泰昌元年(1620年)遷兵部左侍郎。天啓二年(1622年)署部事。是年三月,遷兵部尚書、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代熊廷弼。八月改南京兵部尚書。不久,辭官告歸。天啓五年(1625年),起任南京吏部尚書。未幾,遷兵部尚書。曾總理户、兵、工三部事務,加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後受張慶臻改敕書罪牽連,削官歸裏。崇禎七年(1634年),為《浚縣誌》作序。《明史》第二百五十七卷載其傳,明《詩綜》收其詩

王在晉家庭成員

萬曆二十年進士履歷錄 萬曆二十年進士履歷錄 [1]
曾祖:王祺
祖父:王瓚
父親:王亮器 [1] 

王在晉著作

有《越鐫》、《歷代山陵考》、《海防纂要》、《總部疏稿》、《經略撫齊中樞疏》、《龍沙學錄》6卷、《通漕類編》9卷、《岱史》、《遼記附述》、《遼評紀要》、《評遼續記》、《蘭江集》、《寶善堂集》、《西坡漫稿》、《西湖小草》、《三朝遼事實錄》等。
參考資料
  • 1.    王政.萬曆二十年進士補遺.四川:成都大學校報,1999:6-16
  • 2.    趙智海.《浚縣誌》.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1039-1039
  • 3.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三百三十二 萬曆二十七年三月 癸未 升陝西行太僕少卿靳紹謙山東按察使麻熔湖廣屯鹽道周傳誦調陝西按察使王道增河南副使陳所藴補刑部署員外餘思明覆除刑部員外閻汝坤湖廣右參政兼僉事沈孟化升户部署郎中張邦政工部署郎中王在晉南京禮部署郎中
  • 4.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 三百四十二 萬曆二十七年十二月 壬午 升工部署郎中事王在晉為福建副使興泉兵備
  • 5.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四百一十三 萬曆三十三年九月 乙酉 升山東副使李士登為廣西參政復除原任副使李廷謨參議王在晉於湖廣
  • 6.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四百三十五 萬曆三十五年閏六月 甲子 升大名兵備沈一中為河南右佈政改湖廣參議王在晉為提學參議
  • 7.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四百六十八 萬曆三十八年三月 辛巳 升山東按察使許國瓚為江西右布政使湖廣副使王在晉為浙江右參政兼僉事
  • 8.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五百二 萬曆四十年閏十一月 丁丑 升浙江參政王在晉為本省按察使
  • 9.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三十一 萬曆四十三年四月 戊子 升浙江按察使王在晉為浙江右布政使
  • 10.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四十二 萬曆四十四年二月 丁酉 升浙江右佈政王在晉為江西左佈政
  • 11.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王在晉題:“……書生未聞軍旅,然職始為僉事兼攝沿海四道,與倭寇戰於海,獲功升級受欽賁,歷遊楚、浙無非兵事。”
  • 12.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八十 萬曆四十七年三月 己亥 敕江西左佈政王在晉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等處督理營田提督軍務
  • 13.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四 泰昌元年八月 甲寅 以漕運户部左侍郎王紀為户部尚書總督倉場巡撫陝西兵部右侍郎李起元升右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山東副都御史王在晉升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軍務俱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14.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二 泰昌元年十月癸丑 升河道總督王在晉為添設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撫張經世為添設兵部右侍郎
  • 15.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十一 天啓元年六月 庚辰 兵科都給事中蔡思充等言户兵工部雖職掌各屬越俎有嫌而血脈一體聯絡有機宜就兵部侍郎中推一才識警敏力量精乾者給以敕印俾專總理之任自榆關以東及天津登萊二鎮原兵若干增設若干應支舊餉若干衣裝器械應給折價若干見在庫貯件數若干務瞭然心目以後二部解發俱赴總理衙門掛號蓋據兵籍以問糧餉問甲器按月報以稽盈縮稽遲速譬如一身之中或爬或搔心之所至而手隨至計莫便於此者貴州道御史崔爾進等亦以為言得旨軍興兵餉軍械相須為用事權自當聯貫這所奏兵部堂上官一員監督各司官深得權宜有禆大計科道官詢謀僉同便著如議推舉尋以添注兵部左侍郎王在晉兼督三部事在晉疏辭不允
  • 16.    《大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卷二十 天啓二年三月甲辰 升兵部左侍郎王在晉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等處
  • 1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天啓二年八月丁卯 改兵部尚書王在晉為南京兵部尚書
  • 18.    明史·卷二百五十七·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5-26]
  • 19.    《大明熹宗哲皇帝實錄》 卷五十七 天啓五年三月 甲寅 起南京兵部尚書王在晉為南京吏部尚書南京户部尚書王永光為南京兵部尚書
  • 20.    汪楫《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九月 壬午 兵部尚書王在晉言天啓二年廣寧攻陷廷推經畧舉臣以往眾議関前歡喜嶺高於城樓賊至必憑高俯擊乃卜地於八裏鋪築外城收歡喜嶺於內鎖三道関於前科臣周希令議費四五百萬金以固金湯而科臣沈應時亦亟議築起邊城為山海屏蔽臣核道鎮估工計費謂湏銀百萬蓋並造衙舍築銃台建營房之費盡入估數而樞輔孫承宗至則謂八里鋪太近當築寧遠窟窿山其規畫在関門二百里外而迄今無一磚一石之堆積也兩議俱罷而督師王之臣去年議築芝蔴灣去城十九里折衷地面亦祖臣之初説耳樞輔還朝改臣南樞馬世龍登壇授劍率意冥行變亂成法兵無不虛餉無不耗將無不貪臣初議止用兵六萬馬萬匹欲清舊遼餉以飬民乃忽議添兵十四萬馬數萬遂竭海內之力以供餉功既無成財復大匱柳河之敗止存兵五萬八千即如樞輔疏以十二萬此六萬二千之兵歸於何有非失機陷陣則虛藉掛糧世龍百喙何能自觧也臣讀樞輔一疏謂臣先年抵任屬道袁崇煥及兩贊司移書故輔葉向高言王在晉去関八里以一百萬之費築二十里重城羣議閧然欲臣抵関一閲等語夫所謂羣議閧然形之章奏者即周希令沈應時之疏也二臣謂城當築並非謂築城當止今自樞輔一閲城工罷矣獨是袁崇煥與臣同事艱辛肝膽相映築城一事系監軍閆鳴泰同崇煥及二贊司相土度地計議詳確而後奏聞安得有後言以聞於舊輔也皇上命臣與崇煥同心今受事以來中外相照耦俱無猜而此疏若挑之隙所繫於交情者小所関於國事者大臣不得不剖柝明言以白底事之無他旨以邊疆多事卿與督師同心共濟勿以浮言介意
  • 21.    汪楫《崇禎長編》卷十七 崇禎二年正月 戊午 吏部尚書王永光等會議增改敕書一案張慶臻劉鴻訓贓證俱確罪無可辭引楊榮請宥都御史劉觀受贓張聰請宥大學士楊一清受贓之例及律內有議貴之條至王在晉苗思順贓證未確實難懸坐應於懲貪之中仍存優禮大臣之意帝俱令削籍議罪以聞
  • 22.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 卷二十六 天啓二年九月 庚子 原任經略遼東今改南京兵部尚書王在晉再疏乞歸 命暫回以需召用
  • 23.    汪楫《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三月 乙丑 起王永光仍以太子太傅改户部尚書用南吏部尚書王在晉仍以太子太傅為刑部尚書
  • 24.    汪楫《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四月 甲午 王在晉仍以太子太保兼兵部尚書
  • 25.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大學士孫承宗奏:“……臣時執偏見謂經臣議誠然,獨是八里為兩城,而舊城之坑壕空營當在三里之外,而新城之守卒法當四萬。則四萬之退步跟將及之,而一不戒,將城下之備盡為我設,北山南水既無旁出,而賊方擁此四萬於舊城之下,開關延之不可,閉關謝之不可。將城上之備,又為我設,而城中驚潰無問也。經臣曰:于山建山寨三,以為退守計,而三道關俱可入。蓋法雲,置之死地而生。經臣言邊兵善走也,即殺不能止,況大勢散,誰復為殺者。故為兩城以固其心,而實置之死以勵其必死之氣,臣遂無以應。”
  • 26.    王在晉蘇州石刻像刻於1827(清道光七年),清孔繼堯繪,石藴玉正書贊,譚松坡鐫,為《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一。
  • 27.    王在晉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6-15]
  • 28.    鄭天挺,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1[M].2010.第2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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