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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光
(明末大臣)
鎖定
王永光(1561年—1638年),字有孚,號射鬥,北直隸長垣人。明末大臣。
[57]
王永光自幼聰慧,有膽識。萬曆十六年(1588年),秋試中舉。萬曆二十年(1592年),中壬辰科進士。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升為吏部主事。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調文選司。王永光選拔官員嚴格按照規章辦事,謝絕一切請託。歷任通政司右參議、右通政、工部尚書、户部尚書,天啓三年(1623年)因與東林黨不和而辭官。天啓五年(1625年),起復為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書,同年改為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天啓六年(1626年)再次辭官。崇禎元年(1628年)被起復為户部尚書,後遷吏部尚書,崇禎三年(1630年)加官少保兼太子太傅。后王永光受到刑科給事中吳執御、雲南道侍御史王象雲等人彈劾,遂上疏請求辭官歸鄉。崇禎四年(1631年),經崇禎皇帝恩准,遂告老還鄉。
[57]
[62]
- 全 名
- 王永光
- 字
- 有孚
- 號
- 射鬥
- 所處時代
- 明末
- 出生地
- 北直隸長垣
- 出生日期
- 1561年8月17日(嘉靖四十年七月初七日)
王永光人物生平
王永光萬曆年間
王永光生於嘉靖四十年(1561年,官年為嘉靖四十四年
[1]
)七月初七日
[58]
,萬曆十六年(1588年)鄉試中舉,萬曆二十年(1592年)以三甲一百一名的成績獲賜同進士出身。
[1]
他初任中書舍人,翌年,明廷陷入國本之爭,王永光不顧神宗嚴旨,上疏請立太子,但神宗沒有過問。
[2]
王永光天啓年間
泰昌元年(1620年)八月,王永光升工部左侍郎。
[11]
因尚書王佐未至,王永光以左侍郎署理工部事。
[12]
該年工程頗多,皇極殿、神宗陵寢定陵、神宗嬪妃陵園均需建設。王永光歷陳工部的困難,力爭蠲免浙江、福建、南直隸三省織造盈餘,以紓民困,但未被批准。
[13]
熹宗繼位後,他又對提供給熹宗乳母客氏等花費的四千兩鋪設物料費提出質疑,請求收回成命,熹宗不允。
[14]
天啓二年(1622年)正月,王永光因慶陵竣工敍勞,升工部尚書,仍管左侍郎事。
[15]
不久,刑部尚書黃克纘改京營戎政尚書,刑部尚書出缺,由王永光暫管部印。
[16]
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尚書由王紀接任,王永光改户部尚書、總督倉場。
[17]
九月,王永光調任南京户部尚書,管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事。
[18]
天啓四年(1624年)六月,東林黨人楊漣彈劾大太監魏忠賢失敗,導致東林黨在下半年陸續被逐出朝廷。王永光得到閹黨魏廣微、崔呈秀的提攜
[22-23]
,於天啓五年(1625年)三月被起用為南京兵部尚書
[24]
,平息南京兵變。
[2]
十月,兵部尚書高第出任遼東經略,王永光被點用為兵部尚書。
[25]
天啓六年(1626年)三月,王永光請求熹宗加封魏忠賢之侄魏良卿,將魏忠賢比作晚唐賢宦張承業和嚴遵美。
[26]
另一方面,他反對按照魏忠賢的意思派遣鎮守太監,主張將遼東前線軍務專委袁崇煥,但未果。
[27]
五月,京師王恭廠發生火災,造成重大人員財產損失,兵部職方司主事張履端、王升欲趁災異示警之機上疏力諫熹宗修省,停止大興土木,對東林黨網開一面,其上司王永光允諾以自己名義代遞。此疏雖得到輿論贊賞,但熹宗不聽。
[28]
[66]
[75]
不久,皇家道觀朝天宮發生火災,王永光再次上疏進諫,請求聽從諸臣所呼籲的停刑、罷税之事,被熹宗駁回。
[29]
七月,王永光又一次稱病辭職。
[30]
王永光崇禎年間
天啓七年(1627年)十一月,隨着魏忠賢的倒台,王永光被李覺斯、霍維華等請求起用。
[31-32]
崇禎帝還沒登基時,也對王永光有所留意。
[41]
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王永光以太子太傅起用,改任户部尚書。
[33]
後在户科給事中瞿式耜的建議下,崇禎帝在五月九日調任他為吏部尚書。
[36-37]
王永光上任後,針對銓政存在的問題,列為八事上奏:“一明職掌、一廣諮訪、一慎會推、一凖資俸、一抑躁競、一杜請託、一杜規避、一通壅滯。”得到崇禎帝的聽從與嘉獎。
[34-35]
同年秋冬之際,南京户科給事中陳堯言、御史李長春彈劾王永光曾有依附魏忠賢的劣跡,不宜任六部尚書,被崇禎帝拒絕。
[38-39]
王永光受到彈劾,請求辭職,崇禎帝堅決不允。
[40]
其後在錢謙益會推一案中,他暗中支持温體仁。此外,他在主持崇禎二年(1629年)京察與擬欽定逆案的過程中,被指控曾包庇過一些魏忠賢的黨羽。
[42-43]
因此,他被東林黨視為“四凶”之一。
[61]
崇禎帝卻對他信任有加,總是稱呼他為“王尚書”而不直呼其名。
[2]
王永光雖然屢遭東林言官彈劾,但這些彈劾都被崇禎帝駁回。王永光在此期間起用東林黨所不喜歡的史𡎊、高捷、袁弘勳等為御史
[44]
,其中的高捷在己巳之變後率先彈劾閣臣錢龍錫,致其去位,據稱背後有王永光和温體仁的影子。
[45]
其後,王永光以名列欽定逆案的原薊遼督師王之臣作為天津巡撫的首推,又借推舉邊才的名義,舉薦另一名逆案中人呂純如,但被內閣首輔周延儒阻止。
[46]
崇禎三年(1630年)五月,日講官左諭德文震孟兩次彈劾王永光排斥異己、欲為閹黨翻案。王永光為渡過危機,向時任司禮監掌印太監王永祚求援,於是崇禎帝斥責文震孟“任意牽詆,殊為多事”。
[47-49]
崇禎四年(1631年)三月,王永光受到刑科給事中吳執御、雲南道侍御史王象雲、河南道御史王道純等的彈劾。
[50-52]
據説這是温體仁得勢後憎恨王永光不依附自己而授意言官所為。
[58]
三月初八日,王永光稱病辭職,得到崇禎帝批准,“温旨準其馳驛回籍,仍命靜需召用”。
[53]
王永光晚年去世
崇禎五年(1632年)八月,天壽山大雨,將慶陵寶頂衝損。崇禎帝下令議處天啓時督修慶陵的官員。王永光上疏辯解,崇禎帝沒有過問。
[54]
王永光主要影響
王永光在天啓後期出任兵部尚書,主要政績是平息了面對南京可能發生的兵變。在接到旨意後,他冒暑急馳,不到十天便抵達南京兵部。星夜聽取了有關部門的彙報,遂帶領人員微服私訪,查出並秘密逮捕了亂首楊善一夥,使兵亂很快得到平息。此外,他的復出雖然處在“閹黨”主政的情況下,但他並不附和魏忠賢,魏忠賢慫恿熹宗在各邊派遣監軍內臣,王永光屢次進諫,熹宗不聽。最終因王恭廠和朝天宮災變中的上疏諫諍得罪“閹黨”而被迫辭職。
[57]
王永光在崇禎初年出任吏部尚書、負責人事工作。他參與主持了“欽定逆案”的制定,反對打擊“閹黨”擴大化。同時促成了韓一良、周道登等無能或狡猾的官吏被罷免。他“不要錢,不植黨”,在用人問題上提出“八事”(明職掌、廣諮訪、慎會推、凖資俸、抑躁競、杜請託、杜規避、通壅滯),儘量秉持不偏不倚的中道原則,為崇禎帝所滿意。但他主張起用欽定逆案中的一些人才,由此屢屢受到東林黨人的攻擊,又不肯依附後來居上的温體仁,因而處境艱難,最後不得不主動辭職。
[57-58]
[62]
王永光歷史評價
- 黃景昉:
- 黃宗羲:
- 萬斯同:王永光奸狀一露,莫可收拾,遂悍然肆惡而不顧矣。 [68]
- 樊樹志:王永光其人劣跡昭彰,天啓初年以排斥東林人土為御史李應升所糾彈,引咎辭職,後來被魏忠賢起用為南京兵部尚書,因此感恩戴德,以打擊東林為能事。由於黨羽納賄事發,罷官而去。所以在欽定逆案時,他僥倖漏網,得以再度起用,本性難改。 [70]
王永光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備註 |
---|---|---|
父親 | 王仝 | 曾為長垣縣吏 |
母親 | 高氏 | - |
妻子 | 孔氏 | 縣吏孔時之女 |
胡氏 | 胡顓之女 | |
李氏 | 李率性之女 | |
妾室 | 沈氏 | - |
徐氏 | - | |
兒子 | 王鏷 | 孔氏生,先後娶陳應瑞、耿光閭、張弘德之女,其子王鵬衝入清後為鑾儀使 |
王錞 | 孔氏生,娶崔景榮之女 | |
王鈂 | 孔氏生,娶李雲龍之女 | |
王鈍 | 胡氏生,早卒 | |
王鉚 | 胡氏生,娶孫敦化之女 | |
王鋭 | 沈氏生,先後娶陳其猷之女及閻氏、程氏 | |
王鋹 | 胡氏生,先後娶楊文昌之女及楊氏 | |
王某 | 李氏生,娶楊紹震之女 | |
王鏘 | 沈氏生,娶米祚長之女 | |
王鏻 | 徐氏生,娶呂鷳雲之女 | |
王鋐 | 徐氏生,娶李永白之女 | |
王鏕 | 徐氏生,娶魏宏任之女 | |
女兒 | 王氏 | 孔氏生,嫁楊震裔 |
王氏 | 孔氏生,嫁成其功 | |
王氏 | 孔氏生,嫁李不盈(李化龍之子) | |
王氏 | 沈氏生,早卒 | |
王永光主要作品
王永光有《冰玉堂詩草》等著作傳世。宋廣民、王新法將其整理為《王永光詩注》,於2021年出版發行。
[71]
王永光人物爭議
王永光最大的爭議就是他是否屬於依附魏忠賢的“閹黨”。清初史學家萬斯同的《明史》和王鴻緒的《明史稿》都有王永光的傳記,等到張廷玉修《明史》時,史官們圍繞王永光是否該入閹黨傳出現爭議,以致王永光的傳記未能列入《明史》。
[62]
在《明史》其他傳記中,仍稱王永光“素附璫(指魏忠賢)”
[72]
,定性為“魏忠賢遺黨”。
[73]
到了當代,一些學者仍堅持傳統觀點,認為王永光屬於“閹黨”。
[74]
但也有觀點認為王永光既不屬於東林,也不屬於“閹黨”,是中間派人士,即夏允彝所説的“攻東林”中的“清操獨立之人”,黃宗羲等人對王永光的苛責有失公允。王永光被稱為“閹黨”是由於“東林話語權”占主導地位,致使王永光被污名化。
[75]
[76-77]
王永光後世紀念
- 參考資料
-
- 1. 屈萬里編.《明代登科錄彙編》:學生書局,1969年:第11545頁
- 2. 《(康熙)重修長垣縣誌》卷四,第44—45頁。
- 3. 《(嘉慶)長垣縣誌》卷十一,第37頁。
- 4.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349,萬曆二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5.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361,萬曆二十九年七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6.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354,萬曆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7.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13,萬曆三十三年九月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8.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36,萬曆三十五年七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9.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48,萬曆三十六年七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0.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72,萬曆四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1.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3,泰昌元年八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2.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4,泰昌元年八月初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3.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卷7,泰昌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4,泰昌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8,天啓二年正月初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8,天啓二年正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9,天啓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6,天啓二年九月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19. 李應升:《公論久已誅心大臣不宜掩耳謹指實直糾懇乞乾斷以折邪萌疏》,《落落齋集》卷三:……獨有不畏人言、陰窺密伺如(範)得志原疏所云“新憲臣欲問豺狼而掣其肘”者,新憲臣何人?固王永光是也。永光生平不必具論,就其兩三年來,以指摘之身,混登庸之列,方借徑而南,巧佔風於廷尉;俄營遷以北,躐賞功之尚書。既心友于主察,則自北改南;復智短於熱中,又借差營北。乍去乍來,若樑上之燕;望左望右,如登龍之商。此種行藏,宜為得志臭味。且堂堂憲長,澄汰百僚,使台中果有豺狼,而掣肘不問,是庸軟也?使謬以鳴鳳為𧲣狼,而挾私顛倒,是邪誣也。使原無豺狼,本無掣肘,而坐受惡孽曹郞之餘唾,至今默默無言,是聾瞶也。三者永光何居焉?識者謂其援北道諮訪之例,實為下石之謀;又欲開內轉管計之端,將為年例之地,伎倆雖巧,聖旨不行。嘻!亦可謂心勞日拙矣。半年以來,譏刺紛紛,佯若不知,任人笑罵。試問台省諸疏,或雲挑激,或雲逢迎,或雲有憑,而哄者指歸,在何人也?又試問南台諸疏,或雲有小人焉,誘之使言,主持之使言,恐之使不得不言,或雲始而旁觀指點,繼之當局提呼,其害鉅於得志,罪浮於得志者,指歸又在何人也?然猶可借熊祥以自解也。而近有為之點穴者,雲熊祥土木形骸其中,有絡口穿鼻之人,借之為用,而又有為之寫照者,雲快志於發蹤鷹犬之得計,而輿論共非潛消暗裏之機關,永光試思諸臣之不直糾其名者,畏之耶?愧之耶?誅心之法耶?隱惡之意耶?既不敢張膽而自明,又不知息機以引避,邪謀已破,猶巧閃於半陰半陽之間;眾矢共攢,尚匿影於若遠若近之地,此真好官之利根而掩耳之妙策也,其何以伸眉昂首、居風紀之任、為南台諸御史之表率乎?……天啓三年閏十月十三日。十六日奉聖旨:“範得志事蹟已明,何又牽引深求?王永光並牛應元各有才品,且卿貳大臣,不得輕行指摘,有傷大體……”。
- 2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42,天啓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21. 李應升:《邪臣供吐已明公論是非難掩謹再疏糾駁以聽聖裁疏》,《落落齋集》卷三:至永光一疏稱病,計其時日,應已見臣之疏而佯為不知,徐圖布算,昨始再疏申辯,俯首自供,不知其兩月間幾許商量,才敢出疏,而臣固逆知其不能諱也,此亦可以見臣之非牽引深求矣。……天啓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五日奉聖旨:“王永光已準告病,不必深求,該部知道。”
- 22. 劉若愚:《酌中志》卷十一:甲子之冬,南樂魏相公既手點《縉紳便覽》一本,又手寫所欲起用之人黃克纘、王紹徽、王永光、徐大化、霍維華、阮大鋮等五六十員,各加三圈、二圈不等,密付逆賢,目為正人,陸續點用。
- 2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56,天啓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2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57,天啓五年三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25.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十月……吏部會推經略,高第、王在晉、張鶴鳴,欽點高第……吏部會推兵部尚書,王在晉、王永光、黃克纘、張鶴鳴,欽點王永光。
- 2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9,天啓六年三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27.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9,天啓六年三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28.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1,天啓六年五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29.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1,天啓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4,天啓六年七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1. 《崇禎長編》,天啓七年十一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2. 《崇禎長編》,天啓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3.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三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4.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七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5. 金日升:《頌天臚筆》卷三:上召閣臣,閣臣皆進楹內,時見天顏和靄,聖音清亮,上手一疏從容詳覽,乃吏部尚書王永光條陳銓政八款,以示閣臣遞閲。閣臣李標對曰:“此䟽極悉弊竇。”尋召永光褒諭,上曰:“邇來官方貪冒已極,這所條陳,深於銓政有禆。有臣如此,何憂不治?卿當着實舉行,無徒紙上空言。”永光叩頭謝而退,上覆手原疏把玩。
- 36. 瞿式耜:《任人宜責實效疏》,《瞿式耜集》卷一:輔臣而外,首及銓臣。銓臣為用人總途,秉心固貴公虛,而尤須有定識,有定力,廣聰明於四達,而有未嘗寄耳目於私人,破畛域於周行,而有未嘗引奸回於捷徑……中外屈指如王永光,中立不偏,允稱其任,眾議久已僉同矣,似宜正銓席,以竟其用。
- 37.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五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8.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九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39.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月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40. 瞿式耜:《時政不宜久隳疏》,《瞿式耜集》卷一:王永光以閒言自省,故今日一疏、明日一疏,上留之愈篤,而彼辭之愈堅,皇上何不渙發明旨、責令速出,即日舉行枚卜等事?
- 41. 成基命:《賀冢宰王射鬥考滿加恩序》,《雲石堂集》卷十二:即皇上在潛邸時,蚤念公負大識力。故藻鏡官方之初,即屬公斧鉞所嘗。
- 42.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三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3-06]
- 43. 張國維:《冢臣表率未正謹以職掌相規疏》,《同時尚論錄》卷八:紅本抄傳長安,謂永光狥私護奸,不可枚舉,猶可異者,以霍維華之九頌津津,公然置於未頌之列。何其敢欺皇上以欺天下也。曲庇香火,為自家出脱,此心路人知之矣,則國家之憲法幾壞!
- 44.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45. 李遜之:《三朝野紀》卷四:二月,(温體仁)遂與永光合謀,借崇煥以報龍錫,因錢以及諸臣,亦稱一逆案,為翻前案地。
- 46. 李遜之:《三朝野紀》卷五:蔣允儀曰:“始永光與烏程比,陽附宜興,其實兩人自相為黨,用一人則居功於己,斥一人則委咎於內,宜興不覺也。辛未春,宜興以主考入闈,兩人在外,遂顯然示異。且以兩年不協公論,事宜俱歸咎於一人。如薦之臣、純如事,絕未嘗謀之於周,而告人則曰:“首輔意也。”宜興出闈覺之,適上詢及之臣可用與否,宜興即對曰:‘若以之臣閒住者可用,諸與逆案者俱可賜環,而忠賢、呈秀亦可漸次昭雪矣!’上乃大悟,堅執如初。”
- 47.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五月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48.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49. 文秉:《烈皇小識》卷二:時永光已密結大璫王永祚為之道地,謂:“士奇出姚庶子之門,姚與先臣謂陽誼,考選時力為把持,既考後,復聳成此疏。”於是聖意拂然,永光得旨甚温。
- 50.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三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51.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三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52.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三月初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53.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三月初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15]
- 54. 談遷:《國榷》卷九十二:(崇禎五年)八月……丁卯……天壽山大雨,水衝損慶陵寶頂,議處前督工官。前尚書王永光申辨,不問;前工部尚書姚思仁削籍。
- 55. 談遷:《國榷》卷九十三:前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姚思仁削籍,王永光奪宮銜、恩蔭。
- 56. 孫承澤:《山書》卷十一:八月,錦衣衞僉書王鵬衝為其祖永光報恤,帝曰:“王永光已削加銜閒住,王鵬衝何得借修城瀆請!”
- 57. 王永光 .長垣市政協網站[引用日期2023-06-25]
- 58. 宋廣民主編.《長垣金石志》:西安地圖出版社,2019年:第581-585頁
- 59. 李清:《南渡錄》卷四:(弘光元年十二月)庚辰,復原任吏部尚書王永光宮銜、工部尚書姚思仁原職。
- 60. 談遷:《國榷》卷一百四:(弘光元年四月)丁巳。吏部奏復劉廷元呂純如王德完黃克纘王永光楊所修徐紹吉章光嶽徐大化範濟世各贈諡祭葬。徐揚先劉廷宣許鼎臣嶽駿聲徐卿伯姜麟各贈恤。王紹徽徐兆魁喬應甲陸澄源各復官。從之。
- 61. 文秉:《烈皇小識》卷二:烏程既特疏參虞山(錢謙益),宜興復於召對佐理之,舉朝皆與為敵,彈章如羽,上堅留不放。時有四凶之目,指烏程、長垣、宜興及少司馬也。
- 62. 王永光 .長垣市政協網站[引用日期2024-03-06]
- 63. 黃景昉撰,朱曦林點校.《宦夢錄 館閣舊事》:中華書局,2018年:第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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