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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可綱

鎖定
何可綱(?—1631年),字承渠 [2]  ,遼東人,明末將領。天啓六年寧遠大捷,因功進都司僉書,歲省餉百二十萬有奇,袁稱他:“可綱仁而有勇,廉而能勤,事至善謀,其才不在臣下。臣向所建豎,實可綱力,請加都督僉事,仍典臣中軍。”崇禎四年(1631年),被困大淩河,祖大壽欲降,可綱不從,大壽執之,於後金諸將前殺之。可綱不變色,不出言,含笑而死。
全    名
何可綱
別    名
何可剛
承渠
諡    號
忠節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遼東
逝世日期
1631年
逝世地
大淩河城
最高官職
鎮守山海等處地方副總兵官、管督師標下中軍事、太子太保、左軍都督府右都督

何可綱人物生平

何可綱早年經歷

何可綱,遼東人,曾中武舉。後金興起之前,何可綱就已經料到。等到後金攻明,何可綱又屢次獻計,卻很少被遼東官員採納。天啓二年(1622年)正月,後金攻廣寧,何可綱率家屬渡海逃亡山東避難。當時進京參加大計的邵武知縣袁崇煥聽説他的名聲,等到袁崇煥請纓出關時,就將他招來,相談甚歡,共創“守寧(遠)為守(山海)關”之計,從此何可綱成為袁崇煥的左膀右臂,協助其開創關寧錦防線 [2] 

何可綱屢建功勞

天啓六年(1626年)正月,後金攻寧遠,來勢洶洶,時為袁崇煥麾下中軍守備的何可綱與副總兵左輔、參將祖大壽力主“塞門死守之議”,袁崇煥採納其議,取得寧遠大捷 [2]  [3]  何可綱在戰鬥中主要防城內有變,因功升都司僉書,賞銀十兩,管遼東巡撫(袁崇煥)中軍遊擊事。五月,實授遊擊將軍。 [4-6] 
後何可綱升參將,管寧遠副將事。 [7]  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在遼東巡撫畢自肅的薦舉下,何可綱再管遼東巡撫標下中軍事務。 [8]  八月,袁崇煥上任督師,倚重何可綱、趙率教、祖大壽三人,安排何可綱為寧遠協將,作為中堅。 [9]  九月,協助袁崇煥平息寧遠兵變,並輔佐袁崇煥更定軍制,每年省餉一百二十萬餘。其軍銜累升左軍都督府右都督。 [7]  [10] 
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後金入塞,何可綱隨袁崇煥赴援,激戰於北京廣渠門下。袁崇煥被捕後,關寧軍東奔,何可綱居中調停,促使祖大壽聽從調遣。 [2]  儘管何可綱受到朝中懷疑,但新任督師孫承宗仍委任他自己麾下的中軍。 [13] 
崇禎三年(1630年),為山海副總兵,隨祖大壽收復遵永四城,因功加太子太保 [2]  [10] 

何可綱壯烈殉國

崇禎四年(1631年),何可綱隨祖大壽築大淩河城。何可綱雖然負責督造,但他本人並不贊成,在答覆山海兵備道楊嗣昌的信中有“事必無成,有死而已”之語。 [11]  果然,大淩河城還沒完工,就被後金包圍,近三個月後,糧食吃完,城中很多人都想投降,連祖大壽都動搖,與後金所遣明降將薑桂交涉,何可綱舉之前後金屠永平城為例,力勸不可投降。 [12]  但城中飢餓的士兵脅迫諸將投降,十月二十八日,何可綱對祖大壽説:“我兩人皆受知閣部(孫承宗),公不出,無以慰閣部,予不死,亦無以慰閣部。公固不當同予死,而予不難同公出。予出而不能同公以有為,不如死,並可以明公之出亦非得已也。”於是給自己寫下祭文,又對士兵們説:“死則死耳,奈何出淩河受萬世唾!”祖大壽隨即命兩人將他綁出城外,當着後金諸將的面斬殺,何可綱“顏色不變,不出一言,含笑而死”,隨後士兵們爭相吃他的肉來填飽肚子。明廷嘉其忠貞,追贈少保 [2]  [13]  [14]  清乾隆年間,褒贈晚明殉節諸臣,何可綱獲諡“忠節”。 [15] 

何可綱歷史評價

  • 袁崇煥:①其人將種也,起家科目,具有膽識品志。 [2]  ②仁義、韜鈐並優,生平不破公錢,不受私饋,敝衣糲食。臣每事謀成,經本官一參酌,遂捷於電而屹如山,此臣才不在臣下,臣一向規畫功名,皆可綱力。 [9] 
  • 楊嗣昌:竊念管仲不死於子糾,事齊桓為名佐;豫讓不死於中行,報智伯馳烈聲。可綱前事崇煥,誠有不盡之諐;後死凌城,實有難泯之節。丈夫蓋棺論定,志士殺身成仁。如此義烈之臣,海上允稱難得,而在遼東頹廢之久,尤為難得中之難得也。 [11] 
  • 周文鬱:見其磊落,則孤松奇石,聞其議論,則峽瀉河傾心……居恆動止,誠有行不愧影、寢不愧枕者。 [2] 

何可綱軼事典故

何可綱預言文龍

袁崇煥與關寧將領商議決定殺掉毛文龍,何可綱分析到:“生文龍,國不幸;用文龍,朝廷不幸;殺文龍,公不幸”認為袁崇煥殺掉毛文龍,明廷及毛文龍黨羽不會放過袁崇煥,事後也證明何可綱分析的正確性。 [1] 

何可綱為將清廉

何可綱不僅有“百戰百勝之勇” [16]  ,還以清廉著稱。天啓二年(1622年),有個何姓武官(指揮)的後代拿着家族證明,請用二金來交換,何可綱拒絕,説:““丈夫當自立功名,何至妄祖他人?”崇禎二年(1629年)冬,有人以重金行賄何可綱,亦被其拒絕。 [11]  因此何可綱家境貧寒,其子在他死後不得不依外祖父黃惟正及楊嗣昌來度日。 [11] 

何可綱人際關係

  • 妻子:黃氏(遼將黃惟正之女) [17] 
  • 兒子:何某(為廩生,有文學而跛一足,其貌不揚);何鳴陛(父死後依黃惟正、楊嗣昌,1637年被宣府總兵楊國柱及兵部尚書楊嗣昌推薦起用,南明時為金聲桓部下副總兵,隨其反正) [11]  [18] 

何可綱史料索引

《明史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九》 [7] 
參考資料
  • 1.    中外關係視野下的毛文龍研究  .知網[引用日期2020-06-21]
  • 2.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四,《何將軍小傳》:何少保,遼人也,名可綱,字承渠。丁卯之春,與餘晤於寧陽公署,是時可綱為督師袁公中軍,見其磊落,則孤松奇石,聞其議論,則峽瀉河傾心,竊異之,因諮其人於督師,督師曰:“其人將種也,起家科目,具有膽識品志。當奴難未作,逆有先見。及其既作,屢多奇謀,一時在事信之者半,不能解者半,其欲得而用之者鮮矣。於是知時事之必不可為之,於壬戌春挈家避難齊魯間。予以縣令入覲,請纓出關,聞其人而招之,相得歡甚,乃共創守寧為守關之計,偕與經營,手足鹹敝,心血盡嘔,匝歲而城垣、民舍始有次第,然民心、兵力猶未固也。丙寅春,奴以十萬眾薄城下,視寧城為遼、廣故事,直欲靴尖踢倒,兵民皇皇欲遁,即主兵之人亦欲借題脱去,獨其人及前鋒將左輔建死守之議,予乃與之盟心誓日,堵門固守,奴竭精鋭環攻,三晝夜不克而退,奴以憂憤發疽死。遼左之驚魂從此始定,天下之人心從此始振,關東獲有屹然九城,為巖關之保障者,固寧之一守也。而寧之守,實外成於左輔,而內成於可綱。”餘聞其事不覺心折,遂與定交,相知最深。彼居恆動止,誠有行不愧影、寢不愧枕者。己巳冬,奴孽闌入薊邊,殺我大將,墮我名城,督師念切君父,星夜馳援,可綱以中堅隨旬日間,三戰三捷,至於廣渠門之戰,可綱挾百騎衝突,數回壯烈更倍也。無何,督師逮,遼兵驚潰出關,可綱仍從中委曲調停,復得遼兵西向,恢薊保關。庚午夏,清復灤永,兵將無不爭取玉帛子女,惟可綱汲汲瘡痍是念,其論功也遜然不伐,儼有大樹風。辛未,創議築凌,以可綱為提調,不半月而城工將竣,奴傾巢突來,圍凌城三月,城中食盡,兼之援兵失利,同舟乃有別念,可綱據義麾斥,不勝忿怒,遂致抉目斷腕、拔舌碎首而死。【己巳冬,有以重賄遺可綱者,綱隙之再,且終不言,其人感畏,而自語其親識。又天啓壬戌間,有持故指揮劵,與綱同姓,欲易二金,綱謝曰:“丈夫當自立功名,何至妄祖他人?”此二事皆邊人所不諱,綱能獨持如此,餘所謂行不愧影、寢不愧枕者,此也。】
  • 3.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68,天啓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0,天啓六年四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0,天啓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6.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71,天啓六年五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7.    《明史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九》:何可綱,遼東人。天啓中,以守備典袁崇煥寧遠道中軍,廉勇善撫士卒。六年,寧遠被圍,佐崇煥捍禦有功,進都司僉書。明年再被兵,復堅守。遷參將,署寧遠副將事。崇禎元年,巡撫畢自肅令典中軍。及崇煥再出鎮,復以副將領中軍事,靖十三營之變。崇煥欲更置大將,上言:“臣昔為巡撫,定議關外止設一總兵。其時魏忠賢竊柄,崔呈秀欲用其私黨,增設三四人,以致權勢相衡,臂指不運。乃止留寧遠及前鋒二人,而臂指之不運猶故也。臣以為寧遠一路,斷宜並歸前鋒。總兵駐關內者,掛平遼將軍印,轄山、石二路,而以前屯隸之。駐關外者,掛徵遼前鋒將軍印,轄寧遠一衞,而以錦州隸之。薊遼總兵趙率教久習遼事,宜與山海麻登雲相易,掛平遼將軍印。關外總兵舊有朱梅、祖大壽。梅已解任,宜並歸大壽,駐錦州,而以臣中軍何可綱專防寧遠。可綱仁而有勇,廉而能勤,事至善謀,其才不在臣下。臣向所建豎,實可綱力,請加都督僉事,仍典臣中軍。則一鎮之費雖裁,一鎮之用仍在。臣妄謂五年奏凱者,仗此三人之力,用而不效,請治臣罪。”帝悉從之。可綱佐崇煥更定軍制,歲省餉百二十萬有奇。以春秋二防功,進職右都督。二年冬,京師被兵,與大壽從崇煥入衞,數有功。崇煥下吏,乃隨大壽東潰,復與歸朝。明年正月,永平、灤州失守,可綱戰古冶鄉及雙望,頗有斬獲。四月,樞輔孫承宗令可綱督諸將營雙望諸山,以綴永平之師。令大壽諸軍直趨灤州。灤州既復,大清兵棄永平去,可綱遂入其城。論功,加太子太保、左都督。已而錦州被圍,可綱督諸將赴救,立功郵馬山,復進秩。四年築城大淩河,命可綱偕大壽護版築。八月甫竣工,大清以十萬眾來攻,可綱等堅守不下。久之,糧盡援絕。大壽及諸將皆欲降,獨可綱不從,令二人掖出城外殺之,可綱顏色不變,亦不發一言,含笑而死。
  • 8.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三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9.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八月二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10.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二月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11.    楊嗣昌撰,梁頌成輯校.《楊嗣昌集》:嶽麓書社,2008年:第295-296頁
  • 12.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0,天聰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13.    鹿善繼:《後督師紀略》卷十:先是二十八曰,凌城食盡,口[奴]以叛人招降,眾且挾降,閣部中軍副總兵何可綱語大壽曰:“我兩人皆受知閣部,公不出,無以慰閣部,予不死,亦無以慰閣部。公固不當同予死,而予不難同公出。予出而不能同公以有為,不如死,並可以明公之出亦非得已也。”可綱遂以文自祭,又語眾曰:“死則死耳,奈何出淩河受萬世唾!”亂卒橫擊而食之。公為請優䘏,旨嘉其忠貞蒙難,命部以例聞。公為立《忠貞傳》以傳。可綱為舊都督中軍,當東潰,人疑之,舊樞廷棟手書傳上旨防奸細,隨及自語曰某當照拂,又以官寄聲曰某當防,公若不解,而開誠示之,仍以司中權,而可綱亦幸依幕下,積功至太子太保、左都督。
  • 14.    《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0,天聰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15.    《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卷三。
  • 16.    《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天啓七年七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1-06]
  • 17.    閆樂耕,王紅利.明末黃惟正將軍墓誌銘考略[J].大眾文藝,2016(11):272-273.
  • 18.    錢海嶽.《南明史》:中華書局,2016年:第33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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