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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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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譽卿,生卒年不詳,字公實,號霞城,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人,明朝末年官員。 [1]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授金華推官。天啓三年(1623年),召為吏部給事中,抗疏極論魏忠賢大逆不道,又上疏營救趙南星、高攀龍等名臣,削秩歸。崇禎年間,起官復任,主張罷免閹黨餘孽房壯麗、安伸、楊維垣等人,不久被薛國觀冠以“東林黨結黨亂政”的罪名致仕。崇禎七年(1634年),起任故官,歷任工科都給事中。崇禎八年(1635年),彈劾閣臣温體仁、王應熊等人翫忽職守,後因為謝升所污衊,被勒令致仕。福王立,起用許譽卿為光祿卿,沒有赴任。 [1]  明亡後,許譽卿剃髮為,很久以後才去世。 [1] 
概述圖來源:南京博物館藏 [21] 
全    名
許譽卿
公實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
主要成就
彈劾魏忠賢
主要作品
《三垣疏稿》
最高官職
工科都給事中

許譽卿人物生平

許譽卿早年經歷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許譽卿考中進士,授金華推官。 [2] 
天啓二年(1622年)六月,許譽卿被選為候補給事中。 [3] 

許譽卿彈劾魏黨

天啓三年(1623年)三月,許譽卿被徵召授予吏科給事中, [4]  上疏説錦衣世職,不應當濫授給保姆、宦官。織造宦官李實誣陷彈劾蘇州同知楊姜侵佔巡撫、巡按的職權。明熹宗親筆下詔説楊姜賄賂許譽卿上疏,停發許譽卿半年俸祿。楊漣彈劾魏忠賢,許譽卿也上疏直言極力論述魏忠賢大逆不道:“這與漢代的宦官勾結趙嬈,唐代的宦官氣勢壓過中外,宋代的宦官掌管軍隊、假傳聖旨、離間兩宮有什麼不同!”魏忠賢非常憤怒。 [5] 
許譽卿又説:“內閣是政治的根本重地,而擬旨大權卻拱手交給內廷。廠衞一接到拷問的聖旨,就五毒齊施。近來又使用立枷法,士民因此而枯頸而死的不知有多少人。又施行幾十年未用過的廷杖,使士大夫蒙受毒害,這難道可以表明君王的恩德嗎!按祖宗的制度,宦官不能掌管軍隊。現在京城守衞日益繁盛,內操沒有停止,在宮廷內聚集虎狼之師,在宮禁之中顯示武力,如不早點清除,必定留下後患。”於是魏忠賢更加憤怒。適逢趙南星高攀龍被放逐,許譽卿就聯合同僚上疏論説救助他們,於是被降職歸家。 [6] 

許譽卿抗閹辭官

天啓七年(1627年),明思宗朱由檢即位,誅殺崔呈秀、魏忠賢二人,準備對全國的官吏進行考核。閹黨餘孽房壯麗安伸楊維垣等人企圖收拾餘燼,多次下詔起用廢官,總是被把持而不能進用,並拉攏同夥。這時許譽卿已經被起用為兵科給事中,他上疏爭論。 [8] 
吏部尚書王永光一向依附閹黨,仇恨東林黨人,尤其陰險狠毒。在詔定逆案時,頌揚宦官的人被列為逆黨,王永光整治逆案時就暗中維護這些當初和自己一起依附魏忠賢的人。南京給事中陳堯言上疏彈劾王永光是閹黨的餘孽,不應當擔任重要的職務。然而明思宗正眷顧王永光,責備陳堯言。許譽卿又上疏爭論,於是都給事中薛國觀因為自己也是閹黨的餘孽,就揭發許譽卿及同官沈惟炳是東林黨人,結黨亂政。許譽卿上疏辯白自己無罪,當天就辭去職務走了。 [9] 

許譽卿起任故官

崇禎七年(1634年),許譽卿起任故官,歷任工科都給事中。 [10] 
崇禎八年(1635年)正月,流賊攻陷潁州,許譽卿請求緊急調五千人守鳳陽。奏疏呈上後,鳳陽已經陷落,皇陵被毀。許譽卿痛心疾首,直接揭發兵部尚書張鳳翼貪位失事,以及大學士温體仁王應熊玩弄寇賊、加速禍患的罪行。他説:“賊人在陝西、山西時,早設總督,阻止他們渡過黃河,禍患止於西北一角罷了,然而侍郎彭汝楠避而不見,不肯行動。等到賊人進入湖廣、河南,人們説我們兩面夾攻,然後才不得已而議設總督。侍郎汪慶百又避而不見、不肯行動,於是推託給邊疆的陳奇瑜。鞭長莫及,釀成了今天的禍患,這不是樞臣的固位失事嗎?流寇造反已經很久了,樞臣因為東南邊境的震鄰之禍,才開始有淮撫操江移鎮的奏疏,有見識的人已遺憾它太晚。到奉旨時,就説不必移鎮。我看各地方稍有兵力,賊人就不敢輕易侵犯。鳳陽是什麼地方,讓巡撫早些移鎮,難道會有今日之禍!現在樞臣以曾經請求移鎮為藉口,撫臣以不必移鎮為理由,那麼輔臣想掩蓋玩弄寇賊、加速禍患的行為,怎麼可以得到呢?”明思宗以苛求責備他。 [11] 
而這時言官吳履中等人又紛紛上奏章彈劾温體仁、王應熊互相稱頌,説:“他們擬旨慰留説忠誠正直,説有謀略,説絕無私心且奉公,説對濟時艱有巨大貢獻。不知道此時此刻,忠誠正直在哪裏,而奉公、濟時艱又做了什麼事情呢?”許譽卿又上疏論辯,明思宗仍然不聞不問。許譽卿説:“皇上駕馭朝廷已經多年,執法不容寬貸,唯獨對於誤國的輔臣不予懲問。現在巡撫楊一鵬、巡按吳振纓都已經相繼被逮捕了。輔臣卻能從容入朝,退朝後悠然自得,難道能超然事外嗎?”明思宗始終不聽。 [12] 

許譽卿致仕為僧

許譽卿在天啓年間時,謝升是文選郎。到這時,謝升升任吏部尚書,而許譽卿仍然留在原職位上。許譽卿因為資歷深應當升任京官,謝升按照温體仁的意思,把他調到南京。大學士文震孟生氣地對許譽卿説了些冒犯謝升的話,謝升也生氣了。正好山東布政使勞永嘉賄賂營求登萊巡撫的職位,把賄賂的銀幣送到給事中宋之普的家中,謝升等人列名舉發,被給事中張第元所揭發。明思宗責問謝升,言官於是想攻擊謝升和都御史唐世濟。許譽卿認為唐世濟依仗温體仁,罪惡尤其嚴重,應當先除掉他。御史張纘曾就單獨彈劾謝升,謝升懷疑是許譽卿和文震孟的主意,宋之普又從中挑撥。在這之前,福建布政使申紹芳也想得到登萊巡撫的職位,許譽卿曾對謝升談過。謝升於是上疏攻擊許譽卿,説他是謀求北方的職位,不想調往南方,為的是把持朝政的位置,並涉及到受申紹芳囑託的事。温體仁從中間主使這件事,許譽卿於是被削籍為民,申紹芳被逮捕問罪後發配戍邊。 [13] 
崇禎十五年(1642年),御史劉逵及給事中楊枝起相繼上疏舉薦許譽卿,最終沒有任用。 [14] 
崇禎十七年(1644年),福王立,起用許譽卿為光祿卿,沒有赴任。 [15]  當時,平湖監生陸浚源為他的兄長兵部員外郎陸澄源訴訟“逆案”冤情,阿諛馬士英阮大鋮,牽連到三案都詆譭許譽卿。許譽卿上疏辨白説:“諸臣把輔佐皇上作為正義,都是從倫常次序出發罷了。光廟母子沒有隔閡、先帝為社稷而死,有什麼嫌疑、有什麼可懷疑的!而小人無端播弄,假借陸浚源的手!皇上追削温體仁的諡號,萬口稱快;陸浚源卻歌頌他的平章之功。太過分了!這些人結黨欺矇皇上。”阮大鋮更加憤怒;將要興起大悲獄,指斥許譽卿為五十三參的首領。 [17]  明亡後,許譽卿剃髮為僧,很久以後才去世。 [16] 

許譽卿主要影響

許譽卿為官期間,剛正不阿,多次上疏彈劾奸臣,史稱“其有直臣之風”,其主要政績如下:
  • 擔任吏科給事中期間,上疏直言極力論述魏忠賢大逆不道,又極力營救趙南星、高攀龍等東林黨名士,被降職歸家。 [6] 
  • 擔任兵科給事中期間,上疏罷免閹黨餘孽房壯麗、安伸、楊維垣等人,上疏彈劾王永光是閹黨的餘孽,後為薛國觀彈劾辭職。 [8-9] 
  • 擔任工科都給事中期間,揭發兵部尚書張鳳翼貪位失事,以及大學士温體仁、王應熊玩弄寇賊、加速禍患的罪行。 [11] 

許譽卿歷史評價

陶崇道:沈惟炳、許譽卿皆濟世之品,有用之才,當矢心慎後,二行慎改,任事之時,忽來無端之議,非慮其稱干戈以相報,則憂其畏首尾而不前,二者皆貞臣之所不出也。 [7] 《崇禎長編》引
錢謙益:潁川(許譽卿)在諫垣,當政亂國危之日,多所建白。 [23] 《列朝詩集小傳》
張岱:工科給事中許譽卿素著直聲。 [19] 《石匱書後集》
朱之瑜:文章之士之為黨首者,其初起於李三才之躁進,邵輔忠、尚葵之輕薄卑微;其後,周延儒、許譽卿、錢龍錫之徒,紛紛不可數矣。 [20] 《朱舜水文選》
張廷玉等:許譽卿諸人,抨擊時宰,有直臣之風。 [1] 《明史》

許譽卿軼事典故

王微臨死時,把剃刀、衣裳等東西贈給許譽卿説:“在這戰亂之中,能夠保全自身是最重要的;希望你千萬不要自取其辱!”於是,在南京失陷後,許譽卿就剃髮為僧。 [18] 

許譽卿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叔曾祖
字修之,號惺所,官至通政使。
祖父
許汝升
嘉靖四十年(1561年)舉人,歷官陳州知州、潯州同知。
父親
許身子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舉人。
母親
李氏
卒年九十七。
平輩
妻子
王微
字修微,自號草衣道人,明末廣陵(今江蘇揚州)名妓。常輕舟載書,往來五湖間。晚年嫁與華亭許譽卿,三載而卒。富有才華,工詩詞,善繪畫。
參考資料: [24-25] 

許譽卿主要作品

許譽卿著有《三垣疏稿》。 [22] 

許譽卿史料索引

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1]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16]
  • 2.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許譽卿,字公實,華亭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金華推官。
  • 3.    《熙宗哲皇帝實錄·卷二十三》:天啓二年六月……續考選科道,陳奇瑜、解學龍、孫紹統、許譽卿、胡永順俱候缺給事中,田唯嘉、劉其中、黃尊素、宋禎漢、許其孝、劉之待、周汝璣俱候缺御史,張錫命南京山西道、黃憲卿南京陝西道俱御史。
  • 4.    《熙宗哲皇帝實錄·卷三十二》:天啓三年三月……除候補給事中許譽卿為吏科給事中,孫紹統為户科給事中。
  • 5.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天啓三年,徵拜吏科給事中。疏言錦衣世職,不當濫畀保姆奄尹。織造中官李實誣劾蘇州同知楊姜侵撫按職。中旨謂姜賄譽卿出疏,停譽卿俸半年。楊漣劾魏忠賢,譽卿亦抗疏極論忠賢大逆不道:“視漢之朋結趙嬈,唐之勢傾中外,宋之典兵矯詔、謀間兩宮何異!”忠賢大怒。
  • 6.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又言:“內閣政本重地,而票擬大權拱手授之內廷。廠衞一奉打問之旨,五毒備施。邇複用立枷法,士民槁項斃者不知凡幾。又行數十年不行之廷杖,流毒縉紳,豈所以昭君德哉!祖制,宦官不典兵。今禁旅日繁,內操未罷,聚虎狼於蕭牆之內,逞金革于禁闥之中,不為早除,必貽後患。”於是忠賢怒益甚。會趙南星、高攀龍被逐,譽卿偕同列論救,遂鐫秩歸。
  • 7.    附錄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 崇禎二年 二月 十四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12-16]
  • 8.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莊烈帝即位,誅崔、魏,將大計天下吏。奄黨房壯麗、安伸、楊維垣之徒冀收餘燼,屢詔起廢,輒把持使不得進,引其同類。譽卿時已起兵科給事中,具疏爭。
  • 9.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吏部尚書王永光素附璫,仇東林,尤陰鷙。詔定逆案,頌璫者即黨逆。永光嘗頌璫,治逆案,陰護持之。南京給事中陳堯言疏劾永光璫孽,不當正銓席。然帝方眷永光,責堯言。譽卿又抗疏爭,於是都給事中薛國觀以己亦璫孽也,遂訐譽卿及同官沈惟炳東林主盟,結黨亂政。譽卿上疏自白,即日引去。
  • 10.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七年起故官,歷工科都給事中。
  • 11.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明年正月,流賊陷潁州,譽卿請急調五千人守鳳陽。疏入而鳳陽已陷,皇陵毀焉。譽卿痛憤,直髮本兵張鳳翼固位失事,及大學士温體仁、王應熊玩寇速禍罪。言:“賊在秦、晉時,早設總督,遏其渡河,禍止西北一隅耳,乃侍郎彭汝楠避不肯行。及賊入楚、豫,人言交攻,然後不得已而議設之。侍郎汪慶百又避不行,乃推極邊之陳奇瑜。鞭長不及,釀成今日之禍,非樞臣之固位失事乎?流寇發難已久,樞臣因東南震鄰,始有淮撫操江移鎮之疏,識者已恨其晚。及奉旨,則曰不必移鎮。臣觀各地方稍有兵力,賊即不敢輕犯。鳳陽何地,使巡撫早移,豈有今日!今樞臣以曾請移鎮藉口,撫臣以不必移鎮為詞,則輔臣欲諱玩寇速禍,其可得哉!”帝以苛求責之。
  • 12.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而是時言官吳履中等復交章劾體仁、應熊交相讚美,“其擬旨慰留曰忠悃,曰藎畫,曰絕私奉公,曰弘濟時艱。不知時事至此,忠藎安在,而奉公濟艱者何事也?”譽卿再疏論,帝仍不問。譽卿曰:“皇上臨馭有年,法無假貸,獨於誤國輔臣不一問。今者巡撫楊一鵬、巡按吳振纓且相繼就逮矣。輔臣顧從容入直,退食委蛇,謂可超然事外乎?”帝終不聽。
  • 13.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譽卿在天啓時,謝升方為文選郎。及是,升長吏部,譽卿猶滯垣中。以資深當擢京卿,升希體仁意,出之南京。大學士文震孟愠語侵升,升亦愠。適山東布政使勞永嘉賄營登萊巡撫,主給事中宋之普家,升等列之舉首,為給事中張第元所發。帝以詰升,言路因欲攻升及都御史唐世濟。譽卿以世濟恃體仁,惡尤甚,當先去之。御史張纘曾乃獨劾升,升疑出譽卿及震孟意,之普又構之升。先是,福建布政使申紹芳亦欲得登萊巡撫,譽卿曾言之升。升遂疏攻譽卿,謂其營求北缺,不欲南遷,為把持朝政地,並及囑紹芳事。體仁從中主之,譽卿遂削籍,紹芳逮問遣戍。
  • 14.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十五年,御史劉逵及給事中楊枝起相繼論薦,竟不果用。
  • 15.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福王立,起光祿卿,不赴。
  • 16.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六》:國變,薙髮為僧,久之卒。
  • 17.    《小腆紀傳·卷一·本紀第一》:弘光時,起光祿卿。平湖監生陸浚源為兄兵部員外澄源訟「逆案」冤,阿馬、阮旨,牽涉三案並詆譽卿;譽卿疏辨曰:『諸臣以翊戴皇上為正,均從倫序起見耳。光廟母子無間、先帝身殉社稷,何嫌何疑!而小人無端播弄,假手浚源!皇上追削温體仁諡,萬口稱快;浚源乃頌其平章之功。甚矣!若輩之黨奸欺上也』。大鋮益怒;將興大悲獄,指為五十三參之首。
  • 18.    《小腆紀傳·卷一·本紀第一》:草衣道人者,金陵人;故光祿卿許譽卿姬。病革時,以薙刀械衣之屬貽譽卿曰:『當此喪亂之中,得全身為上;幸毋自辱』!南都亡,譽卿遂祝髮為僧。
  • 19.    《石匱書後集·卷第一》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12-16]
  • 20.    《朱舜水文選》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12-16]
  • 21.    周晉編著,明清肖像,湖北美術出版社,2014.04,第64頁.
  • 22.    王雲五編,王雲五全集 3 明代政治思想 清代政治思想,九州出版社,2013.03,第213頁.
  • 23.    楊慶存著,“文以載道”與中國散文,廣東人民出版社,2019.10,第207頁.
  • 24.    張璋,劉卓英,明詞三百首,百花文藝出版社,2018.05,第226頁.
  • 25.    政協松江縣委員會文史組,松江文史 第7輯,1986.10,第63-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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