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
鎖定
- 中文名
-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
- 性 質
- 行業准入考試
- 主管部門
- 衞生部
- 考試時間
- 9-10月份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考試介紹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目的和意義
出台《執業醫師法》對我國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以下簡稱中醫醫師)實施資格考試、執業註冊制度,是為了加強中醫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保障其權益,保護人們健康安全;同時,也是與國際上對醫師的管理制度接軌,便於更好地進行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分級分類
1、分級: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其區別在於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範圍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執業,不能獨立執業,但在鄉鎮的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衞生部主管全國的醫師工作,縣級以上衞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衞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解放軍總後衞生部以及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四部委局共同成立衞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負責研究制定四個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共性政策;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和實際操作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考試內容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報名時間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3月3日9時~3月17日24時,具體事宜可諮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步驟1、考生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上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考生確認、保存報名信息後,系統提示“報名成功”。
步驟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憑藉“個人證件編號”及個人密碼,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步驟3、考生確認填報信息無誤後,可以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具體以考點通知為準。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考試時間
2014年中醫助理醫師考試時間:
日 期 | 時 間 | |
9月13日(星期六) | 上午9:00—11:30 | 第一單元 |
下午14:00—16:30 | 第二單元 |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考試大綱
2013年中醫助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大綱
一、中醫辨證論治能力測試範圍
(一)依據四診內容進行辯證分析的能力
(二)病症診斷能力
(三)確立治法的能力
(四)選方與用藥能力
(五) 針灸穴位與操作技術的選擇能力
(六)預防與調護內容的掌握與臨牀應用能力
二、中醫技術操作技能測試範圍
(二)常用針灸穴位的掌握與操作技能
尺澤 孔最 列缺 魚際 少商 商陽 合谷 手三里 曲池 肩髃 迎香 地倉
下關 頭維 天樞 梁丘 犢鼻 足三里 條口 豐隆 內庭 公孫 三陰交
胃俞 腎俞 大腸俞 次髎 委中 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 秩邊 承山 崑崙
肩井 環跳 陽陵泉 懸鐘 行間 太沖 期門 腰陽關 命門 大椎 百會 神庭
(三)針灸技術的掌握與操作能力
1.毫針刺法
2.灸法操作(部分內容要求實物操作)
3.其他針法操作
(1)三稜針法
(2)皮膚針叩刺
4. 針灸異常情況處理能力
(1)暈針
(2)滯針
(3)彎針
(4)斷針
(5)血腫 (6)皮膚灼傷(起泡)
5.常見急症的針灸技術應用能力\
(1)偏頭痛
(2) 中風
(3)嘔吐
(4)痛經
(5)扭傷
(6)牙痛
(7)暈厥
(8)虛脱
(9)高熱
(10)抽搐
(11)內臟絞痛
(四)拔罐技術的掌握與操作技能(要求實際操作)
1.拔罐的吸附方法
2.拔罐方法
3.起罐方法
4.拔罐出現皮膚灼傷(起泡)的處理
(五)推拿技術的掌握與操作技能(要求實際操作)
1.滾法
2.一指禪推法
3.揉法
4.摩法
5.推法
6.按法
7.拿法
三、中醫常見病症測試範圍
1.感冒
2.咳嗽
3.哮病
4.喘證
5.肺癆
6.心悸
7.胸痹
8.不寐
9.癎病
10.胃痛
11.嘔吐
12.腹痛
13.泄瀉
14.痢疾
15.便秘
16.脅痛
17.黃疸
18.頭痛
19.眩暈
20.中風
21.水腫
22.淋證
23.陽痿
24.鬱證
25.血癥
26.消渴
27.內傷發熱
28.虛勞
29.痹症
30.痙證
31.痿證
32.腰痛
33.乳癖
34.蛇串瘡
35.腸癰
36.崩漏
37.痛經
38.絕經前後諸證
39.帶下病
41.肺炎喘嗽
42.小兒泄瀉
43.水痘
45.頸椎病
46.腰椎間盤突出症
6.傷口換藥
7.脊椎骨折搬運
9.心肺復甦術
10.簡易呼吸器的使用
(三)常用輔助檢查的掌握與臨牀應用能力
1.心電圖:
(1)正常心電圖
(2)典型心肌梗死
(3)心肌缺血
(4)過早搏動
(5)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
(6)心房顫動
2.X線片
(1)正常胸部正位片
(2)肺氣腫 醫學·教· ·育網搜 集整理
(3)胸腔積液
(4)氣胸
(5)長骨骨折
3.實驗室檢查
(1)血、尿、大便常規
(2)紅細胞沉降率
(3)肝功能 (ALT、AST、γ-GT)
(4)乙肝病毒標誌物
(5)腎功能
(6)血糖
(8)血清鉀、鈉、氯
(9)澱粉酶
(11)甲胎蛋白
(12)漏出液,滲出液
(四)常見西醫病種的診斷能力
五、西醫病種測試範圍
1.急性氣管-支氣管
2 .慢性支氣管炎
3.慢性肺源性心臟病
4.支氣管哮喘
5.肺炎
6.肺結核
7.心力衰竭
8.心律失常
9.風濕熱
10.高血壓病
11.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
12.急性胃炎
13.慢性胃炎
14.消化性潰瘍
15.潰瘍性結腸炎
16.上消化道大出血
17.肝硬化
18.急性胰腺炎
19.細菌性痢疾
20.病毒性肝炎
21.急性腎小球腎炎
22.慢性腎小球腎炎
23.腎病綜合徵
24.尿路感染
25.缺鐵性貧血
26.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27.糖尿病
28.類風濕關節炎
29.腦梗死
30.腦出血
31.急性闌尾炎
32.乳腺囊性增生病
33.先兆流產
34.盆腔炎
35.無排卵性功能失調性子宮出血
36.圍絕經期綜合徵
37.小兒肺炎
38.小兒泄瀉
39.水痘
40.流行性腮腺炎
41.頸椎病
42.腰椎間盤突出症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藥衞生類學校中未經評估的中醫專業,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學註冊的非在職學生,畢業後取得學歷並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4、七年制中醫學臨牀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牀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牀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5、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牀、口腔、公共衞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二)師承和確有專長考生
1、《執業醫師法》頒佈以前的人員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學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地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審定為確有專長並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執業醫師法》頒佈以後的人員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准的師承關係合同和《出師合格證書》;連續跟師學習滿三年,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後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二年;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後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臨牀工作二十年以上;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十年以上,並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的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三)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1、 外籍人員
(1)取得我國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提供外籍人員在中國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的高等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一年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2)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我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2、 台港澳居民
(1)台灣居民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和外籍人員條件一樣;
(2)取得內地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不間斷實習滿一年並經考核合格。或得香港和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在香港和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3)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內地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香港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澳門居民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其考試辦法另行制定。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通過標準
1999年到2012年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
1999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62分
2000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56分
2001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68分
2002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76分
2003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76分
2004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200分
2005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212分
2006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203分
2007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86分
2008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94分
2009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89分
2010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86分
2011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87分
2012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 184分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資格取得
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即具有了法律規定的中醫醫師行業的准入資格,其資格終身有效。中醫醫師資格證書由衞生部統一印製,中醫醫師資格證書與其他類別的證書樣式完全一致,在中國境內(除台港澳地區)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其取得分為兩種途徑:
(一)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二)具有下列條件者,通過認定可以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2、1998年6月26日前經縣級以上衞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並具備25年以上中醫(民族醫)臨牀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據,年齡55歲以上,未取得中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考試考核合格的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民族醫)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