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元祐
- 性質分類
- 年號
- 所屬政權
- 北宋
- 起止時間
- 1086年—1094年
- 在位皇帝
- 宋哲宗趙煦
- 同期政權
- 契丹(遼)、西夏、大理
元祐年號紀年
編輯元祐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七年 | 八年 | 九年 |
公元 | 1086年 | 1087年 | 1088年 | 1089年 | 1090年 | 1091年 | 1092年 | 1093年 | 1094年 |
干支 | 丁卯 | 戊辰 |
元祐改元
編輯元豐八年宋神宗崩,哲宗繼位,次年改元。
元祐大事記
編輯元祐五年——西安碑林開建。
元祐五年——開封建造水運儀像台。
元祐出生
編輯元祐五年——秦檜,宋朝大臣。
元祐五年——王彥,宋朝抗金將領。
元祐八年5月18日——吳玠,宋朝將軍。
元祐逝世
編輯元祐元年——司馬光,宋朝史學家。
元祐元年5月21日——王安石,北宋大臣。
元祐五年——郭熙,宋朝畫家(約逝世於元祐五年)。
元祐同期年號
編輯元祐年間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年號:
天祐民安(1090年-1097年):西夏皇帝夏崇宗李乾順的年號
保立:大理—段正明(1082年至1094年在位)之年號
建安:大理—段正明(1082年至1094年在位)之年號
天祐:大理—段正明(1082年至1094年在位)之年號
寬治(1087年四月七日至1095年十二月十五日):日本堀河天皇年號
會豐(1092年至1100年):李朝—李乾德之年號
元祐歷史記載
編輯元祐元祐元年
元祐元年
[1]
春正月庚寅朔,改元。丙午,錄在京囚,減死罪以下一等,杖罪者釋之。丁未,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罷陝西、河東元豐四年後凡緣軍興添置官局。丙辰,久旱,幸相國寺祈雨。立神宗原廟。戊午,甘露降。
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民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振之。乙丑,修《神宗實錄》。丁卯,詔左右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舉非其人有罰。庚午,禁邊民與夏人為市。辛未,董氈卒,以其子阿里骨襲河西軍節度使、邈川首領。庚辰,夏人入貢。辛巳,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鹽法落職。
閏月庚寅,蔡確罷。以司馬光為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詔韓維、呂大防、孫永、範純仁詳定役法。壬辰,以呂公著為門下侍郎。丙午,守尚書右丞李清臣為尚書左丞,試吏部尚書呂大防為尚書右丞。白虹貫日。丁未,羣臣上太皇太后宮名曰崇慶,殿曰崇慶壽康;皇太后宮曰隆祐,殿曰隆祐慈徽。庚戌,賜于闐國王服帶、器幣。辛亥,章惇罷。甲寅,詔侍從、御史、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為學官者二人。乙卯,以吏部尚書範純仁同知樞密院事。丙辰,掩京城暴骸。罷諸州常平管勾官。
三月辛未,詔毋以堂差衝在選已注官。置訴理所,許熙寧以來得罪者自言。命太學公試,司業、博士主之,如春秋補試法。癸酉,置開封府界提點刑獄一員。乙亥,罷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司。己卯,復廣濟河輦運。辛巳,詔民間疾苦當議寬恤者,監司具聞。以程頤為崇政殿説書。乙酉,許職事官帶職。
夏四月己丑,韓縝罷。辛卯,詔諸路旱傷蠲其租。壬辰,以旱慮囚。癸巳,王安石薨。辛丑,詔執政大臣各舉可充館閣者三人。壬寅,以呂公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文彥博平章軍國重事。乙巳,詔户部裁冗費,著為令。李憲等以用兵失利,為劉摯所劾,貶秩奉祠。辛亥,揚王顥、荊王頵並特授太尉。詔遇科舉,令升朝官各舉經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與升甲。罷謁禁之制。知誠州周士隆撫納溪洞民一千三百餘户,賜士隆銀帛。癸丑,定六曹郎官員數。
五月丁巳朔,以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為門下侍郎。罷諸路重祿,復熙寧前舊制。庚申,夏人來賀即位。壬戌,詔侍從、台官、監司各舉縣令一人。戊辰,命程頤同修立國子監條制。己巳,幸揚王、荊王第,官其子九人。癸酉,復左、右天廄坊。壬午,詔文彥博班宰相之上。
元祐元祐二年
夏四月丙戌,交阯入貢。丁亥,鬼章子結齷齪寇洮東。戊子,慮囚。己丑,詔太師文彥博十日一議事都堂。辛卯,詔:“冬夏旱?,海內被災者廣,避殿減膳,責躬思過,以圖消復。”丁酉,以四方牒訴上尚書者,或冤抑不得直,令御史分察之。己亥,太皇太后以旱權罷受冊禮。癸卯,雨。乙丑,以徐州布衣陳師道為亳州司户參軍。丁未,複製科。戊申,御殿復膳。李清臣罷。
秋七月辛亥,詔户部修《會計錄》。韓絳以司空致仕。夏人寇鎮戎軍。詔府界、三路教閲保甲。復課利場務虧額科罰。丙辰,罷諸州數外歲貢。戊午,以遼蕭德崇等賀坤成節,曲宴垂拱殿,始用樂。庚申,進封李乾德為南平王。辛酉,改誠州為渠陽軍。辛未,韓維罷。
八月辛巳,程頤罷經筵,權同管勾西京國子監。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給錢粟,死者賜帛其家。詔復進納人改官舊法。乙酉,命呂大防為西京安奉神宗御容禮儀使。庚寅,西南蕃遣人入貢。癸巳,以夏國政亂主幼,強臣乙逋等擅權逆命,詔諸路帥臣嚴兵備之。庚子,授西蕃首領心牟欽氈銀州團練使,温溪心瓜州團練使。辛丑,涇原言夏人寇三川諸砦,官軍敗之。丁未,岷州行營將種誼復洮州,執蕃酋鬼章青宜結。
十二月乙酉,賜諸軍及貧民錢。丙戌,興龍節,初上壽於紫宸殿。己丑,大寒,罷集英殿宴。壬辰,兀徵聲延部族老幼萬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乙未,白虹貫日。壬寅,頒《元祐敕令式》。是冬,始閉汴口。
元祐元祐三年
三年春正月己酉朔,不受朝。庚戌,復廣惠倉。己未,朝獻景靈宮。庚申,雪寒,發京西谷五十餘萬石,損其直以紓民。辛酉,詔廣南西路朱崖軍開示恩信,許生黎悔過自新。壬戌,罷上元遊幸。壬申,阿里骨奉表詣闕謝罪,令邊將無出兵,仍罷招納。甲戌,決囚。
二月甲申,罷脩金明池橋殿。乙酉,德音: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工役權放一年,流民飢貧量與應副。丙戌,詔河東苦寒,量度存恤戍兵。癸巳,罷春宴。乙未,白虹貫日。辛丑,太白晝見。乙巳,廣東兵馬監童政坐擅殺無辜,伏誅。
夏四月戊寅,令諸路郡邑具役法利害以聞。辛巳,以呂公著為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呂大防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範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壬午,以觀文殿學士孫固為門下侍郎,劉摯為中書侍郎,王存為尚書左丞,御史中丞胡宗愈為尚書右丞,户部侍郎趙瞻籤書樞密院事。癸巳,詔定職事官歲舉升陟人數。丁酉,阿里骨來貢。庚子,詔天下郡城以地裏置壯城兵額,禁勿他役。
十月丙戌,詔罷新創諸堡砦,廢渠陽軍。戊戌,復南、北宣徽院。
閏月癸卯朔,頒《元祐式》。甲辰,範鎮定鑄律、度量、鐘磬等以進,令禮部、太常參定。戊申,減宰執賜予。庚申,置六曹尚書權官。丙寅,詔吏部詳定六曹重複利害以聞。是歲,三佛齊、于闐、西南蕃入貢。天下上户部:主户二百一十三萬四千七百三十三,丁二千八百五十三萬三千九百三十四。客户六百一十五萬四千六
百五十二,丁三百六十二萬九千八十三。斷大辟二千九百一十五人。
元祐元祐四年
四年春正月壬申朔,不受朝,羣臣及遼使詣東上閣門、內東門拜表賀。丙子,宴遼使於紫宸殿。甲申,以夏人通好,詔邊將毋生事。
十一月庚午,敕朝請大夫以下進士為左,餘為右。溪洞彭儒武等進溪洞布。癸未,以孫固知樞密院事,劉摯為門下待郎,吏部尚書傅堯俞為中書侍郎。乙酉,有星色赤黃,尾跡燭地。己丑,太皇太后卻元日賀禮,令百官拜表。庚寅,章惇買田不法,降官。辛卯,改發運、轉運、提刑預妓樂宴會徒二年法。
元祐元祐五年
五年春正月丁卯朔,御大慶殿視朝。丁丑,朝獻景靈宮。
二月丁酉,罷諸州、軍通判奏舉改官。己亥,夏人歸永樂所掠吏士百四十九人。庚子,加溪洞人田忠進等九十二人檢校官有差。辛丑,以旱罷,修黃河。癸卯,禱雨嶽瀆,罷浚京城壕。丁未,減天下囚罪,杖以下釋之。庚戌,文彥博以太師充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等使致仕,令所司備禮冊命。壬子,彥博乞免冊禮,從之。甲
子,宴餞文彥博於玉津園。
夏四月癸卯,詔鄭穆、王巖叟等同舉監察御史二員。甲辰,呂大防等以旱求退,不允。丙午,孫固薨。癸丑,詔講讀官御經筵退,留二員奏對邇英閣。丁巳,詔以旱、避殿減膳,罷五月朔日文德殿視朝。辛酉,以保寧軍節度使馮京為檢校司空。
五月壬申,詔差役法有未備者,令王巖叟等具利害以聞。乙亥,雨。己卯,御殿復膳。
六月辛丑,錄囚。癸亥,晝有五色雲。
七月壬申,涇原路經略司言:諸人違制典買蕃部田土,許以免罪,自二頃五十畝以下,責其出刺弓箭手及買馬備邊用各有差。乙酉,夏人來議分畫疆界。
九月丁丑,詔復置集賢院學士。
元祐元祐六年
三月癸亥,呂大防上《神宗實錄》。己巳,御集英殿策進士。庚午,策武舉。癸酉,詔御史中丞舉殿中侍御史二人,翰林學士至諫議大夫同舉監察御史二人。丙子,呂大防特授右正議大夫。壬午,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五十七人。丁亥,罷幸金明池、瓊林苑。
八月己丑,三省進納後六禮儀制。辛卯,詔御史台: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察。己亥,改宗正屬籍曰《宗藩慶系錄》。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門書職位、差遣、姓名及所往。己酉,修《神宗寶訓》。癸丑,詔鄜延路都監李儀等以違旨夜出兵入界,與夏人戰死,不贈官,餘官降等。乙卯,夏人寇懷遠砦。
閏月壬戌,嚴飭陝西、河東諸路邊備。甲子,太白晝見。庚午,詔御史中丞舉殿中侍御史二人,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給事中舉監察御史四人。壬申,太子太保致事張方平辭免宣徽使,不允。甲申,刑部侍郎彭汝礪與執政爭獄事,自乞貶逐,詔改禮部侍郎。
九月丁亥,夏人寇麟、府二州。壬辰,詔州民為寇所掠,廬舍焚蕩者給錢帛,踐稼者振之,失牛者官貸市之。癸巳,御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丁酉,御試方正王普等,遷官有差。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甲辰,幸上清儲祥宮。壬子,宮成,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癸丑,以執政官行謁禁法非便,詔有利害陳述勿禁。
元祐元祐七年
二月丁卯,詔陝西、河東邊要進築守禦城砦。
六月辛酉,以呂大防為右光祿大夫,蘇頌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韓忠彥知樞密院事,蘇轍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範百祿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梁燾為尚書左丞,御史中丞鄭雍為尚書右丞,户部尚書劉奉世籤書樞密院事。甲子,置廣文館解額。戊辰,渾天儀像成。甲戌,日旁五色雲見。
八月丙辰,罷監酒税務增剩給賞法。己未,詔西邊諸將嚴備,毋輕出兵。乙亥,戒邊將毋掊克軍士。前陷交阯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十一月辛巳,太白晝見。甲申,詔太中大夫以上許佔永業田。丙戌,于闐入貢。庚寅,帝齋大慶殿。辛卯,朝獻景靈宮。壬辰,饗太廟。癸巳,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羣臣中外加恩。罷南京榷酒。民罹親喪者,户以差等與免徭。辛丑,賜徐王劍履上殿。
元祐元祐八年
二月己酉,詔西南蕃龍氏遷秩補官。辛亥,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使乞買歷代史及《策府元龜》等書,宜卻其請不許。”省臣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有旨:“書籍曾經買者聽。”壬子,詔刑部不得分禁系人數,瘐死數多者申尚書省。癸丑,詔大寧郡王以下出就外學。
八月丁未,久雨。禱山川。辛酉,以太皇太后疾,帝不視事。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水災。癸亥,減京師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丁卯,禱於嶽瀆、宮觀、祠廟。戊辰,赦天下。庚午,詔陝西復鑄小銅錢。辛未,禱於天地、宗廟、社稷。乙亥,禱於諸陵。
冬十月戊申,羣臣七上表請聽政。戊辰,徐王顥乞解官給喪,詔不允。庚午,復內侍劉瑗等六人。
元祐元祐九年
(紹聖元年)
二月丁未,以户部尚書李清臣為中書侍郎,兵部尚書鄧潤甫為尚書右丞。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於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癸亥,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罷避高遵惠諱。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乙亥,呂大防罷。庚辰,詔大學合格上舍生推恩免省試,附科場春榜。乙酉,御集英殿策進士。丁亥,策武舉。戊子,以徐王顥為太師,徙封冀王。癸巳,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以谷麥種,諭使還業,蠲是年租税。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七十五人。蘇轍罷。
夏四月乙巳朔,阿里骨進獅子。丙午,以旱,詔恤刑。己酉,詔中外決獄。庚戌,詔有司具醫藥治京師民疾。壬子,蘇軾坐前掌制命語涉譏訕,落職知英州。癸丑,改元。白虹貫日。甲寅,以王安石配饗神宗廟庭。蔡確追復右正議大夫。戊午,復新城兩廂。庚申,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戌,以資政殿學士章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範純仁罷。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丁卯,詔諸路復元豐免役法。戊辰,同修國史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錄》。
閏月壬申,復提舉常平官。癸酉,罷十科舉士法。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丙戌,復義倉。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齎有差。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乙未,西南張蕃遣人入貢。丙申,命左僕射章惇提舉修《神宗國史》。丁酉,詔添差徐州兵馬都監。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令專二經,立宏詞科。己酉,修國史曾布請以王安石《日錄》載之《神宗實錄》。太白晝見。辛亥,劉奉世罷。癸丑,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編類元祐羣臣章疏及更改事條。甲寅,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乙丑,
鄧潤甫卒。丁卯,嗣濮王宗暉薨。
秋七月丁巳,以御史黃履、周秩、諫官張商英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諡,王巖叟贈官;貶呂大防為秘書監,劉摯為光祿卿,蘇轍為少府監,並分司南京;梁燾提舉舒州靈仙觀。戊午,詔:“大臣朋黨,司馬光以下各輕重議罰,佈告天下。餘悉不問,議者亦勿復言。”
八月丙戌,召輔臣觀稼後苑。日有五色雲。壬辰,應制科趙天啓以累上書狂妄黜。
九月癸卯,遣御史劉拯按河北水災,振饑民。丙午,御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庚戌,罷制科。罷廣惠倉。癸丑,令監司歲察守臣課績優者以聞。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庚申,太白晝見。丁卯,詔京東西、河北振恤流民。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冬十月丙申,三佛齊遣使入貢。丁酉,河北流斷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