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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臣

(宋代官員)

鎖定
李清臣(1032年-1102年),字邦直,先世魏縣(河北大名西)人,後徙居安陽(今屬河南),中國北宋政治家、文學家、 [2]  大臣。 [3] 
李清臣於皇祐五年(1053年)中進士,調邢州司户參軍,改和川令。治平二年(1065年),中制科,以秘書郎,籤書平江軍判官。後歐陽修舉薦李清臣為集賢校理,同知太常禮院。熙寧年間(1068年-1077年),坐事出為海州通判。後為提點京東刑獄。神宗時,召為兩朝國史編修官,撰《河渠》《律歷》《選舉》諸志,此後,歷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誥、翰林學士等職。 [2] 
宋哲宗即位後,轉左丞。又因李清臣不贊成全部廢除新法,罷知河陽,徙知河南、永興、真定。宋哲宗親政後,拜中書侍郎,恢復青苗、免役法。紹聖末年(1094年-1098年),坐事以大學士知河南府。後知真定府。宋徽宗即位後,入為門下侍郎。 [4]  不久,李清臣受曾布陷害,出知大名府。 [2]  後逝世。 [4] 
邦直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北大名
出生日期
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
逝世日期
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
本    名
李清臣

李清臣人物生平

李清臣七歲知讀書,日誦數千言。稍能為文,因佛寺火,作浮圖火解,兄警奇之。韓琦聞其名,妻以侄女。舉進士,調邢州司户參軍應材識兼茂科,歐陽修壯其文,以比蘇軾。
治平二年(1065年),試閣策入等,授書郎籤書。神宗召為兩朝史編修官,起居注,進知制誥。哲宗朝,範純仁去位,獨專中書,復青苗、免役諸法。計激帝怒,罷蘇轍官。徽宗立,為門下侍郎。尋為曾布所陷出知大名府,卒。

李清臣歷史評價

清臣以儉自持至富貴不改。居官奉法,毋敢撓以私。清臣所為文,簡重宏放,自成一家。 [1] 

李清臣人際關係

李清臣先後有兩位妻子,第一位為北宋名相韓琦的侄女,韓氏亡後,續娶孫洙之女為繼室。
參考資料
  • 1.    李清臣研究.[J].李玲.河北師範大學.2012-05-18
  • 2.    李清臣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25]
  • 3.    吳海林,李延沛編.中國歷史人物辭典.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3.第293-294頁
  • 4.    馬良春,李福田總主編.中國文學大辭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799-280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