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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

(干支之一)

鎖定
丁卯為干支之一,順序為第4個。前一位是丙寅,後一位是戊辰。論陰陽五行,天干之丁屬陰之火,地支之卯屬陰之木,是木生火相生。納音五行爐中火。
中文名
丁卯
本    質
干支之一
順    序
第4個
前一位
丙寅
後一位
戊辰
天干之丁
陰之火
地支之卯
陰之木

目錄

丁卯丁卯年

丁卯年 丁卯年
中國傳統干支歷的干支紀年中一個循環的第4年稱“丁卯年”。以各個公曆年份,年份數除以60餘7,或年份數減3,除以10的餘數是4,除以12的餘數是4,自當年立春起至次年立春前止的歲次內均為“丁卯年”。
干支紀年起算自二十四節氣之立春,而干支紀年又是干支歷的紀年方法。歷代官方曆書(即黃曆)皆如此。農曆只是借用干支來紀年,其一年的範圍在正月初一至除夕內,此點並無爭議。而農曆和干支歷是兩種不同的歷法,兩者在年份起點、月份劃分規則、每年天數等皆不同。由於民國後使用了公曆,不少民眾包括極個別所謂專家在曆法知識上的欠缺,所以兩者常被混淆。
干支歷是以60組各不相同的天干地支標記年、月、日、時的一種曆法,是中國所特有的陽曆。它以立春為一年之始,用二十四節氣劃分出十二個月,每個月含有兩個節氣,沒有閏月。干支歷與地球環繞太陽的週期運動有關,它能反映出一年四季的氣候變化。自古以來,干支歷一直為官方和民間所普通認識,應用於天文、風水、命理、選擇術和中醫等學科上,併為歷朝官方曆書(即黃曆)所記載。以清朝官修史書《清實錄》為例,書中的干支紀年均以立春為分割點:如中華書局影印《清實錄》之第十七冊,乾隆實錄之第九冊,第573頁,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廿二日庚戌)立春,《實錄》的記載是:“庚戌。是日癸未年立春。”另見清代《紅樓夢》第九十五回:“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春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這裏更是明確地指出干支歷在紀年紀月時的轉換點。

丁卯丁卯月

天干甲年和己年,驚蟄到清明的期間,就是丁卯月。
……
1974年3月驚蟄到4月清明
1979年3月驚蟄到4月清明
1984年3月驚蟄到4月清明
1989年3月驚蟄到4月清明
1994年3月驚蟄到4月清明
1999年3月驚蟄到4月清明
2004年3月驚蟄到4月清明
……
干支歷使用節氣劃分月份的方法,相應地則是公曆年份尾數為4、9,驚蟄和清明之間的月份為丁卯月。
干支紀月以節氣月為基礎,不是以朔望月為依據。只因農曆是一種陰陽合曆,月相的變化規律就是一個月的時間,沒有“年”的時間。“年”是以地球環繞太陽的週期運動為根據訂立的。農曆上的“年”是通過設置閏月才能與實際上的“年”在時間上相適應,所以農曆的“年”只具有曆法特徵,不具備客觀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