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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大防

鎖定
呂大防(1027年—1097年),字微仲,京兆府藍田(今陝西藍田)人,北宋時期政治家、書法家。
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進士 [1]  ,任馮翊主簿、永壽縣令,縣無井,飲水困難,大防將泉水引入縣,縣民名之曰“呂公泉”。英宗即位,改太常博士、監察御史裏行。因參與濮議而被貶黜。哲宗時,召為翰林學士,發遣開封府。元祐元年(1086年),升至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封汲郡公。哲宗時,以元祐黨爭,知隨州,貶秘書監。紹聖四年(1097年),再貶舒州團練副使,循州(今惠州市)安置,至虔州信豐(今江西信豐縣)病卒,時年七十一歲,南宋初年追諡為正愍,追贈太師、宣國公。著有文錄二十卷,文錄掇遺一卷,《文獻通考》並傳於世。工書法,傳世墨跡有《示問帖》。
本    名
呂大防
微仲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京兆府藍田
出生日期
1027年
逝世日期
1097年
主要作品
文錄二十卷,文錄掇遺一卷
主要成就
開鑿“呂公泉”
官    職
宰相
封    爵
汲郡公
諡    號
正愍
追    贈
太師、宣國公
祖    籍
汲郡(現在河南衞輝市)

呂大防人物生平

呂大防(1027—1097),字微仲。其先祖為汲郡人(現河南衞輝市),因祖父呂通葬於京兆藍田(今西安市藍田縣),遂家定居藍田。呂大忠共兄弟五人,四人登科及第,其中呂大忠、呂大防呂大鈞呂大臨都被《宋史》立有傳記。
仁宗皇佑元年(1049)進士。在呂氏兄弟中,呂大防的官當的最大(1049年舉進士第),宋哲宗元佑年間曾任宰相。他雖不是張載的門人,但《宋元學案》記載其人與張載同調,張載辭官回橫渠講學後,呂大防曾向宋神宗再次舉薦復其官職,後張載被詔為太常禮院,因與禮官不合,辭官行至臨潼,病逝館舍。
呂大防不但是北宋名相,在政治、軍事方面有所作為,而且是一位在經學、地理學、文學等方面都很有造詣的學者。

呂大防進士及第

呂大防進士及第,調任馮翊主簿、永壽縣令。永壽縣沒有井,人們要到很遠的山谷去汲水,大防巡行近境,得到二泉,打算疏導而使之進入永壽縣,因地勢高低不平,眾人懷疑沒有成功的道理。呂大防採用《考工》中的水地置泉法來使之水平,不到十天,果然疏導為渠,百姓依賴,號稱“呂公泉”。 [2] 
呂大防遷任著作佐郎、知青城縣。以前,祭田粟米用大斗收進而用公斗放出,獲三倍之利,百姓雖然不滿,但不敢上訴。呂大防開始均定放出納進以平均其值,此事轉傳給宋仁宗,詔令立定法禁,命一路全輸送租給官府,用概器給還。青城縣外控汶川,與西夏相接。呂大防佔據要地設置巡邏,秘密設防,禁止上山砍柴採摘,以嚴障礙屏蔽。韓絳鎮守蜀州,稱呂大防有佐輔帝王創業治國的才能。入朝暫代鹽鐵判官。 [3] 

呂大防屢次上奏

嘉祐八年(1063年),宋仁宗駕崩,宋英宗即皇帝位,呂大防改任太常博士。御史空缺,內廷出示大防與範純仁的姓名,任命他為監察御史裏行。
呂大防首先説:“紀綱賞罰,不適合天下希望的有五:進用大臣但權不歸皇帝;大臣疲倦年老但不能按時引退;外國傲慢但不挑選將帥;提出建議的臣子對朝政闕失有所裨益但執政大臣壓制他;疆場左右大臣,有敗事卻被獎賞,推薦官員卻獲罪的。”又説:“富弼有腳病請求解除重要的行政職務,十幾次上奏章卻不被接納;張..年近八十,智慧已經耗盡,哀請退休卻不同意;吳奎有三年守喪期,又以其子召他回朝,又再次派使臣召他;程戡因年老不能守邊辭謝,擔心死在邊塞上,請求罷免回家,也不答應。陛下想要盡君臣的本分,使病者得以休息,守喪者得以終喪,老者得以盡其餘年,那麼進退盡禮,也何必過分為虛飾,使得他們四人的誠心,不得自達呢?” [4] 
同年,京師發大水,呂大防説:“雨水之患,至於進入宮城房舍,殺人害物,這是因陰陽不和而發生的災害。”立即陳述八件事,叫作:皇帝的威嚴沒有樹立,臣權太盛,邪議冒犯正義,私恩妨害公正,遼、夏聯合謀劃,盜賊橫行,羣情失職,刑罰有失公平。
恰逢執政大臣討論濮王稱考,呂大防上言:“先帝起用陛下為皇子,住在宮中,憑几之命,已發而未盡的言論就在耳邊,皇天后土,實在知其所託。假使先帝不死,陛下還是皇子,那麼安懿稱伯,在義理上沒有疑問。難道能夠生前作為兒子,死後而背叛嗎?大概人君即皇帝位的初始,應有至公大義壓服天下,以結交人心。現在大臣想要加王以非正統稱號,使陛下顧戀私恩而違背公義,這不是結交天下人心的辦法。”奏章幾十次上呈,出知休寧縣。 [5] 

呂大防宦海沉浮

宋神宗即位後,呂大防任淄州通判。
熙寧元年(1068年),知泗州,為河北轉運副使。召為直舍人院。韓絳為陝西宣撫使,命他為判官,又兼河東宣撫判官,被任命為知制誥。
熙寧四年(1071年),知延州。呂大防開始打算在黃河外荒堆砦築城,眾人認為不可防守,呂大防就留戍兵修建堡壘屏障,有不聽從的斬首示眾。恰逢環慶兵亂,韓絳因之被貶官,呂大防也落職知制誥,以太常博士的身份知臨江軍。幾個月後,移知華州。華嶽崩裂,泥石從山下傾注渭河,被害的人很多。呂大防上奏分條陳述,援引經典質以史實,以驗當時之事。其大略説:“‘畏懼天的威嚴,於時保之。’這是先王所以興盛的原因‘;我生不有命在天’,這是後來王者所以敗壞的原因。《書》説‘:惟有先糾正國王,才能端正此事。’希望仰承天威,俯身斟酌時事的變化,替社稷至為計議。”被任命為龍圖閣待制、秦州知州。
元豐初年(1078年),呂大防移任永興軍。宋神宗因彗星出現求言,大防陳述三説九宜:曰治本、曰緩末、曰納言。養民、教士、重谷,這三者是治本之宜;治邊、治兵,這二者是緩末之宜;廣開受言之路,寬大侵官的懲罰,寬恕誹謗的罪行,寬容不同的、相同的意見,這四者是納言之宜。累計數千言。當時對西夏用兵,調度百出,有不方便的大防往往向朝廷報告,務在寬民。等到兵事解除,華州民力比其他路富饒,軍需供應也不缺乏。進官直學士。居位數年,任成都府知府。 [6] 
宋哲宗即皇帝位,召大防為翰林學士、權開封府。有僧人欺騙百姓騙取資財,因而訴訟到朝廷。驗證得到實情,命令拘繫成立獄案,就在僧人住所施以杖刑,其他懷藏奸心的人都逃走。 [7] 

呂大防善於外交

呂大防曾相伴契丹使者。契丹使者狡黠,説話很多涉及到朝廷,大防秘密揭發他的隱秘事,詰問契丹使者説:“北朝考試進士《至心獨運賦》,不知此題出自什麼書?”使者倉猝驚詫不能對答,從此不敢再口出傲慢之詞,
呂大防遷任吏部尚書。西夏使者來,詔令訪詢以待遇之計,而且説:“過去所得邊地,雖然建立城堡,終慮孤絕難保。放棄它則削弱國家,守住它又有後悔,該當如何做呢?”呂大防説“:西夏本來無能為力,但多次派使者而不宣佈誠心真意的原因,大概是料到我方急於議和而已。現在使者到達朝廷,應令押伴官員,扣住他不讓祝賀登皇帝位,以觀其意,這足以推測事情的真假了。剛收復的疆土,議論的人多説可以放棄,這種考慮不成熟。至於守禦的辦法,惟以選擇將帥為先。太祖任用姚內斌、董遵誨防守環、慶州,西夏人不敢入侵。過去以二州的力量,禦敵而有餘;現在以九州之廣大,供奉邊地而不足。由此説來,在於得人而已。”
元祐元年(1086年),被授予尚書右丞,進中書侍郎,封汲郡公。西邊停止打仗,青唐羌認為中國怯懦,派大將鬼章青宜結進犯邊境。大防命洮州眾將乘機致討,活捉了鬼章青宜結 [8] 

呂大防官居宰輔

元祐三年(1088年),呂公著年老致仕,宣仁皇太后想要把他留在京城開封。親手寫信密訪至於四五次,越級提拔呂大防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提舉修撰《神宗實錄》。呂大防見宋哲宗年紀日大,每天以進學為急務,請敕令講讀官取宋仁宗邇英殿御書解釋呈上,放在宋哲宗座位的右邊。又摘錄乾興以來足以作為勸戒的四十一事,分為上下兩篇,標題叫《仁祖聖學》,使宋哲宗有欣慕不滿足的想法。 [9] 
宋哲宗御駕邇英殿,召來執政大臣、講讀官讀《寶訓》,讀到“漢武帝徵用南山提封為上林苑”,宋仁宗説:“山澤之利應與大家共同擁有,這沒什麼必要。”
丁度説:“我事奉陛下二十年,每奉詔命,還沒有不涉及到憂勞勤政的,這大概是祖宗家法吧。”呂大防因而推廣祖宗家法以進呈,説:“從三代以後,只有本朝一百二十年中外無事。這是由於祖宗所立的家法最好,我請求舉其大概。自古以來皇帝事奉母后,不定時朝見,如漢武帝五天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事奉母后,都是早晚朝見,這是事親之法。前代大長公主使用臣妾之禮,本朝必先致獻恭辭,仁宗以侄兒的身份事姑母之禮見獻穆大長公主,這是事奉長輩之法。前代后妃所居之處多不整肅,宮人有時與朝廷大臣相見,唐代宮人入閣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內外整肅,這是治理內廷之法。前代外戚多幹預政事,常常導致敗亂。本朝母后之族都不參預政事,這是對待外戚之法。前代宮室多崇尚華麗奢侈。本朝宮殿只用紅、白二色,這是崇尚節儉之法。前代皇帝雖在禁宮,但出入都坐轎。我祖宗都步行從內庭出御後殿。難道是缺乏人力嗎?只是也想涉歷廣庭,稍稍冒寒冷暑熱,這是勤身之法。前代皇帝,在禁宮中帽子衣服苟且簡略。祖宗以來,閒居必定符合禮節。私下聽説陛下昨天郊禮完畢後,備禮謝太皇太后,這是崇尚禮節之法。前代多嚴於用刑,大者殺戮,小者流竄遠地。只有本朝使用刑法最輕,臣下有罪,只是免職貶官,這是寬厚仁政之法。至於虛己納諫,不好打獵,不崇尚玩味研習,不使用玉器,不貴珍奇異味,這都是祖宗家法,之所以致太平的原因。陛下不必遠遠效法前代,只要盡行家法,足以為天下。”宋哲宗很贊同。 [10] 
呂大防樸實厚道憨直,不樹朋黨,與範純仁同時為相,同心協力,來輔佐王室。在朝正直,進用貶退百官,不以私心干預,不討好轉嫁怨恨,以希求聲譽,一共八年,始終如一。 [11] 

呂大防受誣被貶

後來,呂大防懇請避相位,宣仁太后説:“皇帝正是壯年,您不可以就離開,稍等一年半載,我也就該到太后所應居的東朝去了。”沒有實行而太后去世。大防為山陵使,又命他以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的身份知潁昌府。不久改任永興軍,使方便他的鄉社。入朝辭謝,哲宗對他慰勞很優厚,説:“你暫歸故鄉,將馬上召用。”不久,左正言上官均論大防敗壞役法,右正言張商英,御史周秩、劉拯相繼攻擊他,被削去學士,任隨州知州,貶為秘書監,分掌南京,居住郢州。言官又以他主修《神宗實錄》直書其事為誣衊詆譭,遷居安州。 [12] 
呂大忠從渭州入朝應對,宋哲宗詢問呂大防是否平安,並且説:“執政大臣想要把他遷移到嶺南,朕獨令居住安陸,替朕傳話問候他。大防樸實正直被人所叛賣,三二年後可以再相見。”大忠把哲宗的話泄露給章惇,章惇恐懼,懲治更加賣力。
紹聖四年(1097年),於是貶為舒州團練副使,指定在循州居住。大防到達虔州信豐而生病,告訴他的兒子呂景山説:“我不再向南了!我死後你回去,呂氏還有傳人。”於是去世,終年七十一歲。大忠請求把大防歸葬,得到允許。 [13] 
宋徽宗即位後,恢復大防的官職。宋高宗紹興初年,又恢復大學士,贈太師、宣國公,諡號“正愍”。 [14] 

呂大防性格特徵

呂大防身高七尺,眉目秀髮,聲如洪鐘。從小端肅穩重,沒有嗜好,經過街市眼睛不斜視,閒居像接待賓客一樣。每次朝會,威容儀表敬肅,神宗常常目送他。與大忠及弟弟大臨同住,相與切磋論道考禮,弱冠婚姻喪祭全部本於古代,關中地區言《禮》學的當推呂氏。大防曾為《鄉約》説“:凡是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有善行就寫在冊上,有過失如違背鄉約的也寫上,三次犯過就實行懲罰,不改過的人絕跡。” [15] 

呂大防歷史評價

《宋史》:大防重厚,摯骨鯁,頌有德量。三人者,皆相於母后垂簾聽政之秋,而能使元祐之治,比隆嘉祐,其功豈易致哉!大防疏宋家法八事,言非溢美,是為萬世矜式。摯正邪之辨甚嚴,終以直道愠於羣小,遂與大防並死於貶,士論冤之。頌獨巋然高年,未嘗為奸邪所污,世稱其明哲保身。然觀其論知州張仲宣受金事,犯顏辨其情罪重輕,又陳刑不上大夫之義,卒免仲宣於黥。自是宋世命官犯贓抵死者,例不加刑,豈非所為多雅德君子之事,造物者自有以相之歟? [16] 

呂大防軼事典故

蘇軾一次去拜訪好友呂大防,恰逢呂大防午睡,蘇軾就在客廳裏等。但呂大防特能睡,蘇軾一下子等了兩個時辰,不禁大怒,決定要拿呂大防出出氣。終於呂大防起牀了,慢吞吞地接待蘇東坡。蘇軾説:“剛才趁你午睡,我在你客廳轉了轉,你客廳裏的擺設雖然都很不錯,但都不如一隻有三對眼睛的烏龜。”呂大防知道蘇軾要調侃他,但不知會從哪調侃起,支吾着説:“哪裏有三對眼睛的烏龜?”蘇軾説:“唐中宗時,有大臣進獻烏龜給他,唐中宗就問烏龜若有三對眼睛會有什麼好處?大臣回答説,烏龜若有三對眼睛,自然就用三對眼睛睡覺,睡覺的時間自然就比普通烏龜多三倍。” [17] 

呂大防家庭成員

其先祖為汲郡(今河南衞輝)人。祖呂通太常博士。父呂蕡,比部郎中。呂大防和他的兄呂大忠,弟呂大鈞呂大臨出身於一個世代書香的官宦之家,兄弟四人人皆登及第,並稱藍田呂氏四賢。

呂大防史書記載

《宋史》卷卷三百四十、《東都事略》卷八九有傳。
參考資料
  • 1.    清雍正《陝西通志》卷三○
  • 2.    《宋史》:呂大防,字微仲,其先汲郡人。祖通,太常博士。父賁,比部郎中。通葬京兆藍田,遂家焉。大防進士及第,調馮翊主簿、永壽令。縣無井,遠汲於澗,大防行近境,得二泉,欲導而入縣,地勢高下,眾疑無成理。大防用《考工》水地置泉之法以準之,不旬日,果疏為渠,民賴之,號曰"呂公泉"。
  • 3.    《宋史》:遷著作佐郎、知青城縣。故時,圭田粟入以大斗而出以公斗,獲利三倍,民雖病不敢訴。大防始均出納以平其直,事轉聞,詔立法禁,命一路悉輸租於官概給之。青城外控汶川,與敵相接。大防據要置邏,密為之防,禁山之樵採,以嚴障蔽。韓絳鎮蜀,稱其有王佐才。入權鹽鐵判官。
  • 4.    《宋史》:英宗即位,改太常博士。御史闕,內出大防與範純仁姓名,命為監察御史裏行。首言:"紀綱賞罰,未厭四方之望者有五:進用大臣而權不歸上;大臣疲老而不得時退;外國驕蹇而不擇將帥;議論之臣裨益闕失,而大臣沮之;疆場左右之臣,有敗事而被賞、舉職而獲罪者。"又言:"富弼病足請解機務,章十餘上而不納;張昪年幾八十,聰明已耗,哀乞骸骨而不從;吳奎有三年之喪,以其子召之者再,遣使召之者又再;程戡辭老不能守邊,恐死塞上,免以屍柩還家為請,亦不許。陛下欲盡君臣之分,使病者得休,喪者得終,老者得盡其餘年,則進退盡禮,亦何必過為虛飾,使四人之誠,不得自達邪?"
  • 5.    《宋史》:是歲,京師大水,大防曰:"雨水之患,至入宮城廬舍,殺人害物,此陰陽之沴也。"即陳八事,曰:主威不立,臣權太盛,邪議幹正,私恩害公,遼、夏連謀,盜賊恣行,羣情失職,刑罰失平。會執政議濮王稱考,大防上言:"先帝起陛下為皇子,館於宮中,憑几之命,緒言在耳,皇天后土,實知所託。設使先帝萬壽,陛下猶為皇子,則安懿之稱伯,於理不疑。豈可生以為子,沒而背之哉?夫人君臨御之始,宜有至公大義厭服天下,以結其心。今大臣首欲加王以非正之號,使陛下顧私恩而違公義,非所以結天下之心也。"章累十數上,出知休寧縣。
  • 6.    《宋史》:神宗立,通判淄州。熙寧元年,知泗州,為河北轉運副使。召直舍人院。韓絳宣撫陝西,命為判官,又兼河東宣撫判官,除知制誥。四年,知廷州。大防、昉欲城河外荒堆砦,眾謂不可守,大防留戍兵修堡障,有不從者斬以徇。會環慶兵亂,絳坐黜,大防亦落知制誥,以太常博士知臨江軍。數月,徙知華州。華嶽摧,自山屬渭河,被害者眾。大防奏疏,援經質史,以驗時事。其略曰:"'畏天之威,於時保之。'先王所以興也;'我生不有命在天',后王所以壞也。《書》雲:'惟先格王,正厥事。'願仰承天威,俯酌時變,為社稷至計。"除龍圖閣待制、知秦州。元豐初,徙永興。神宗以彗星求言,大防陳三説九宜:曰治本,曰緩末,曰納言。養民、教士、重谷,治本之宜三也;治邊、治兵,緩末之宜二也;廣受言之路,寬侵官之罰,恕誹謗之罪,容異同之論,此納言之宜四也。累數千言。時用兵西夏,調度百出,有不便者輒上聞,務在寬民。及兵罷,民力比他路為饒,供億軍須亦無乏絕。進直學士。居數年,知成都府。
  • 7.    《宋史》:哲宗即位,召為翰林學士、權開封府。有僧誑民取財,因訟至廷下。驗治得情,命抱具獄,即其所杖之,他挾奸者皆遁去。館伴契丹使,其使黠,語頗及朝廷,大防密擿其隱事,詰之曰:"北朝試進士《至心獨運賦》,不知此題於書何出?"使錯遌不能對,自是不敢復出嫚詞。
  • 8.    《宋史》:遷吏部尚書。夏使來,詔訪以待遇之計,且曰:"曏者所得邊地,雖建立城堡,終慮孤絕難保。棄之則弱國,守之又有後悔,為當奈何?"大防言:"夏本無能為,然屢遣使而不布誠款者,蓋料我急於議和耳。今使者到闕,宜令押伴臣僚,扣其不賀登極,以觀厥意,足以測情偽矣。新收疆土,議者多言可棄,此慮之不熟也。至於守禦之策,惟擇將帥為先。太祖用姚內斌、董遵誨守環、慶,西人不敢入侵。昔以二州之力,禦敵而有餘;今以九州之大,奉邊而不足。由是言之,在於得人而已。"元祐元年,拜尚書右丞,進中書侍郎,封汲郡公。西方息兵,青唐羌以為中國怯,使大將鬼章青宜結犯邊。大防命洮州諸將乘間致討,生擒之。
  • 9.    《宋史》:三年,呂公著告老,宣仁後欲留之京師。手札密訪至於四五,超拜大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提舉修《神宗實錄》。大防見哲宗年益壯,日以進學為急,請敕講讀官取仁宗邇英御書解釋上之,置於坐右。又摭乾興以來四十一事足以為勸戒者,分上下篇,標曰《仁祖聖學》,使人主有欣慕不足之意。
  • 10.    《宋史》:哲宗御邇英閣,召宰執、講讀官讀《寶訓》,至"漢武帝籍南山提封為上林苑,仁宗曰:'山澤之利當與眾共之,何用此也。'丁度曰:'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及於憂勤,此蓋祖宗家法爾。'"大防因推廣祖宗家法以進,曰:"自三代以後,唯本朝百二十年中外無事,蓋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自古人主事母后,朝見有時,如漢武帝五日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事母后,皆朝夕見,此事親之法也。前代大長公主用臣妾之禮;本朝必先致恭,仁宗以侄事姑之禮見獻穆大長公主,此事長之法也。前代宮闈多不肅,宮人或與廷臣相見,唐入閣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內外整肅,此治內之法也。前代外戚多預政事,常致敗亂;本朝母后之族皆不預,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宮室多尚華侈;本朝宮殿止用赤白,此尚儉之法也。前代人君雖在宮禁,出輿入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御後殿,豈乏人力哉,亦欲涉歷廣庭,稍冒寒暑,此勤身之法也。前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苟簡;祖宗以來,燕居必以禮,竊聞陛下昨郊禮畢,具禮謝太皇太后,此尚禮之法也。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也。至於虛己納諫,不好畋獵,不尚玩好,不用玉器,不貴異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陛下不須遠法前代,但盡行家法,足以為天下。"哲宗甚然之。
  • 11.    《宋史》:大防樸厚惷直,不植黨朋,與範純仁並位,同心戮力,以相王室。立朝挺挺,進退百官,不可幹以私,不市恩嫁怨以邀聲譽,凡八年,始終如一。
  • 12.    《宋史》:懇乞避位,宣仁後曰:"上方富於春秋,公未可即去,少須歲月,吾亦就東朝矣。"未果而後崩。為山陵使,覆命以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知潁昌府。尋改永興軍,使便其鄉社。入辭,哲宗勞慰甚渥,曰:"卿暫歸故鄉,行即召矣。"未幾,左正言上官均論其隳壞役法,右正言張商英、御史周秩、劉拯相繼攻之,奪學士,知隨州,貶秘書監,分司南京,居郢州。言者又以修《神宗實錄》直書其事為誣詆,徙安州。
  • 13.    《宋史》:兄大忠自渭入對,哲宗詢大防安否,且曰:"執政欲遷諸嶺南,朕獨令處安陸,為朕寄聲問之。大防樸直,為人所賣,三二年可復相見也。"大忠泄其語於章惇,惇懼,繩之愈力。紹聖四年,遂貶舒州團練副使,安置循州。至虔州信豐而病,語其子景山曰:"吾不復南矣!吾死汝歸,呂氏尚有遺種。"遂薨,年七十一。大忠請歸葬,許之。
  • 14.    《宋史》:徽宗即位,復其官。高宗紹興初,又復大學士,贈太師、宣國公,諡曰正愍。
  • 15.    《宋史》:大防身長七尺,眉目秀髮,聲音如鍾。自少持重,無嗜好,過市不左右遊目,燕居如對賓客。每朝會,威儀翼如,神宗常目送之。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相切磋論道考禮,冠昏喪祭,一本於古,關中言《禮》學者推呂氏。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有善則書於籍,有過若違約者亦書之,三犯而行罰,不悛者絕之。"
  • 16.    《宋史·卷三百四十·列傳第九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11]
  • 17.    六目龜  .兒童資源網[引用日期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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