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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巖叟

鎖定
王巖叟(1043-1093),字彥霖,大名清平人(山東省臨清市)。宋朝狀元,書法家,論著家,朝廷重臣。曾任監察御史、侍御史、吏部侍郎、開封府知府、左司諫、起居舍人、中書舍人、樞密院直學士籤書院事等職。一生才華橫溢、剛直不阿,政績卓著,建樹頗豐。其為人做事高風亮節,受到司馬光、蘇轍、呂公著等大臣名士的高度評價。工書法,正書遒勁渾厚。著有《易詩春秋傳》《韓魏公別錄》。傳世墨跡有《秋暑帖》、《與知府安撫左丞資政札》、《尺牘》等
本    名
王巖叟
別    名
王彥霖
彥霖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山東省臨清市
出生日期
1043年
逝世日期
1093年
主要作品
《易詩春秋傳》、《韓魏公別錄》
主要成就
曾任監察御史、吏部侍郎、開封府知府、左司諫等職

王巖叟人物生平

非凡人生 超然卓立
王巖叟《與給事淳夫侍講札》 王巖叟《與給事淳夫侍講札》 [2]
據史書記載,王巖叟幼時聰穎過人,語未正已知文字。十八歲鄉舉、省試、廷對皆第一,因此又稱三元榜首。首任欒城主簿、涇州推官(法官)。在涇州任上因胞弟去世,便棄官回鄉贍養父母。熙寧年間,韓琦(朝中重臣,三朝元老)留守北京(今開封)。以巖叟為賢,推舉管理國子監。再任安撫司機宜文字監、晉州折搏、煉鹽務,其後任定州知府。定州所屬縣安喜有法吏罷官後定居鄉里,有人指控其引人作惡,頻生訴訟。巖叟聞知派人捕拿並鞭撻於市,壞人驚踈、眾人稱讚。定州知州呂公著感嘆曰,此古良吏也。 [1]   哲宗即位後近臣推薦巖叟為監察御史,但皇上及宮廷重臣均不識巖叟,有人建言巖叟去看看。巖叟笑曰,“是所謂呈身御史也”。卒不見(那不是我自己要官嗎?不去!)。上任首日,巖叟即上書提出:社稷安危的關鍵在於從諫用賢,不可因小利而失民心。還提出:時下役、錢、斂、法太重,民力已不堪受。又言江西鹽官欺榨百姓。朝廷欲派員查視。巖叟説,貪官為害一方已久,這樣派員查視往返數日,其間不知又要害死多少人!建言亟罷。皇上遂遣詔罷之。他上書力陳,治天下應以民為本,不能以任何藉口苛害百姓,不這樣百姓就談不到快樂;理政事必須屏蔽邪惡,否則,太平定難達到。哲宗遂下詔瞭解民間疾苦。四面八方爭以真情赴訴。有關部門害怕皇上追究罪責,紛紛壓制,使眾多訴狀擁阻堵塞,下情不能上達。見此狀,巖叟對皇上曰,不問則已,言則必行。不然,天下之人必説陛下是在講空話,今後再有詔命,怎能取信於人?就此言路大開。 [1] 
巖叟任左司諫兼權給事中(神宗時職事官,正四品,治門下省日常公務,審讀內外出納文書,駁正政令、授官之失當者,日錄奏章以進,糾治其違失)。即命,執政期間,如有不協同朝政者,巖叟即備錄直交皇上。至此,命不出門下省(宋廷機關,主要執掌建言、駁正,出納文書,與中書省、尚書省並列)而出自巖叟。屬下反映至皇上,並請巖叟回答。王巖叟上書曰,臣為諫官,既當言之。既為給事中,又當駁正。絕非臣好為高論,喜忤大臣。實在是恐怕命令邪出,尤損綱紀啊!
巖叟又言,三省胥吏,月饗甚豐,年有節餘。而如今朝廷每舉一事,必計功論賞,不知平日祿賜,將焉用之?這種現象,姑息相承,流弊已極。望飭勵大臣制止此事。皇上為此制定了十七條規章,糾正了這一現象。
巖叟任侍御史。此時,中書、門下兩省正言(職位諫官)缺位已久,巖叟上書曰,國朝仿近制,前諫臣至六人,先王尚以為少,今卻虛位,難道以為治道已清無事可言耶?或者因為人才難尋,方才虛位以待。但這兩種現象都不是我們所願意看到的。望遍尋賢人趣補其缺以壯本朝。正人進則小人自消矣。
時發水災,朝廷欲賑災。户部提出,應以農户受災程度賑濟,受災輕微者不予賑濟。巖叟言,如今災區半數以上災民已行乞度日,可見災情很重,“王澤無間,以召至和”,不要再問分數等級,皆應賑濟。皇上然之。 [1] 
治國策論 高屋建瓴
王巖叟在治國策論方面,可謂精闢獨到,高屋建瓴。在治學處事、選賢任能、倡廉節用、法制道德、規整宮廷行為等方面,不僅為宋廷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也為我們今天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留下了寶貴的思想遺產。
巖叟任起居舍人,以此職在邇英殿召常侍給皇上(哲宗)講寶訓。至節費章,巖叟曰,“凡言節費,非偶節一事,便能有濟。當每事必注意節儉,積久累日,國用自饒。”
講到宋仁宗用人治事時,巖叟曰,人主應當虛心平意,無所偏系。觀事以理,則事之是非,人之邪正,自然可見。即觀察事物必講道理。一日,司馬康(司馬光之子)講洪範(《尚書》洪範篇)時,特別推講該篇中的“三德”。宋哲宗發話説“止此三德為更有德”。意思是,除了這三德還有其他德嗎?哲宗其秉性不善言語,因此自親政以來,極少講話。今突然開言,巖叟喜出望外,意欲風諫(重諫)。於是退而上書曰,“三德者,人君之大本,得之則治,失之則亂。不可須臾去者也。關於這一點,臣另有別解。夫明是非於朝廷之上,判忠邪於多士之間,不以順己而忘其惡,不以逆己遺其善,私求不徇於所愛,公議不遣於所憎。竭誠盡節者任之當勿二,罔上盜寵者棄之當勿疑。惜紀綱,謹法度,重典刑,戒姑息。此人主之正直也;遠聲色之好,絕盤遊之樂,勇於救天下之弊,果於斷天下之疑,邪説不能疑,非道不能説。此人主之剛德也;居萬乘之尊而不驕,享四海之富而不溢,聰明有餘而處之若不足,俊傑並用而求之如不及,虛心以訪道,屈己以從諫,懼若臨淵,怯若履薄。此人主之柔德也。三者足以盡天下之要,在陛下之力行。何如耳” (可以嗎)?這是王巖叟對《尚書》之洪範篇最為精彩的理解。尤其關於“勇於救天下之弊,果於斷天下之疑”更是振聾發聵之語,當應成為志士仁人自勵奮發的動力之源。 [1] 
王巖叟對治學嚴謹不苟,並有許多重要論見。多年來被許多格言類典籍如《呻吟語》等所收錄。
一日,王巖叟侍講。巖叟對哲宗曰,“陛下退朝無事,何以消日?”哲宗曰“看文字”。巖叟對曰,“陛下以讀書為樂,天下幸甚。聖賢之學,非造次可成,須在積累。積累之要在專與勤。屏蔽它好始可謂之專,久而不倦始可謂之勤。願陛下特留聖意。”哲宗然之。
甲寅年,王巖叟言:“秋氣已涼,陛下閒燕之中,足以留意經史。舜雞鳴而起,大禹惜寸陰,願以舜、禹為法。”帝曰:“朕在禁中,常觀書不廢也。”哲宗問巖叟從誰學,對曰:“從河東寧智先生學,後歷仕四方,無常師。”哲宗問曰:“何自識韓琦?”(韓琦,朝中重臣,三朝元老)對曰:“因隨侍閒居北門,始識琦,遂薦闢(任)學官(國子監),又闢幕府,復隨之居相三年,至其葬乃去。琦嘗教臣以事君之道,前不希寵,後不畏死,左右無所避,中間惟有誠意而已,臣佩以終身。”帝稱歎久之。
它日,又因入對,論取士,巖叟曰:“天下非無材,取之不遠,採之不博耳。所遷所擢,止於已用者數人而已,故朝廷有乏材之患(只在已用人員中選人,自然有缺少人才之感)。且如天下郡守、縣令,最可以見治狀,每歲使本道監司舉一二性行端良、治狀優異者,朝廷召而用之,則人思自奮矣。”又問:“治道何先?”對曰:“在上下之情交通,而無壅蔽之患。上下之情所以通,由舉仁者而用之。仁者之心,上不忍欺其君,下不忍欺其民,故君有德意,推而達於下,民有疾苦,告而達於上,不以一身自便為心。”帝曰:“安知仁人而舉之?”對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剛毅木訥,近仁。”帝頷之。
一日,呂大防言:“聞有客星在昂、畢間。”疑為不祥之兆。王巖叟曰:“天道遠,不可知,但朝廷每事修省,天道自當順應。”其“果於斷天下之疑”的風格畢現。太皇太后曰:“天道安敢忽!更在大臣同修政事。”大臣同心治事,天道又如何?
民意即天意,政通人和,天道自安。這些重要思想均可以為我們今天治國理政提供重要的指導。
巖叟繼任中書省中書舍人,1091年(元祐六年)任樞密院直學士籤書院事(軍務主持)。入謝太皇太后。太皇太后曰:“知卿才望,不次超用(破格任用)。”巖叟又謝曰,“太后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望堅守自信,勿疑勿失。”不久,又奏哲宗曰,“陛下今日聖學當深,明辨邪正。正人在朝則朝廷安,邪人一進便有不安之象,非一人所能阻止。邪人進往往應之者眾(幫派效應),(這樣)上下蔽蒙,不覺便養成禍胎。”又進言曰,近我好像聽説,“有君子小人共同參用之説告陛下者,不知果有其否?此乃深誤陛下耳。自古無君子小人共同參用之理。但云,“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泰,小人在內,君子在外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竟進則危亡之基也。此不可不察。”東西兩宮深然之。 [1] 
凜然正氣 國之棟樑
王巖叟對內憎惡分明,決不曲意逢迎,對外凜然正氣,絕不卑躬曲節。時光雖已隱去千年,其人物形象仍栩栩如生,感人至深。
某日上朝。朝中大臣李定,其母仇氏病逝。中國傳統倫理有“孝大於忠”之説,所以,即有“子為父隱,父為子隱”,即兒子犯罪,父為之隱瞞,不為犯罪。父親犯罪,兒子為之隱瞞,亦不為犯罪。在這樣一個倫理基礎上,中國封建王朝便有了這樣一個律條,所有官員,其父母病亡,必須棄官回家為父母守孝三年。李定貪戀官位,竟在朝中隱瞞其母病逝的實情,不回鄉守孝。王巖叟當廷論其不孝,李定被免職歸鄉。不久,宰相蔡確藉口朝廷為宋裕陵祭奠之事,召李定還朝,並企圖使其恢復原職。王巖叟大怒,對皇上曰,“陛下之立,以子繼父,此為百王不易之道。且李定之事,早已為太皇太后所定。蔡確膽大妄為,竟敢違天命而自作主張。其中又有章惇(宋史定論為奸臣)上下矇騙,且二人在朝廷面前喧譁爭辯,全無事上之禮。今聖政未出宮廷,就如此篡逆自用,豈能容此大奸在廊廟耳?”於是,二人相繼被退斥。
上清年間,儲祥宮(殿)落成。太皇太后邀諸大臣觀賞。太皇太后對輔臣曰,“此後,皇上多出入此宮,務必善加管護,以繼承先帝之志也。”巖叟曰,“陛下親政以來,不煩公,不勞民,此盛德之事也。然而,願自今日始,以(大興)土木為戒。”又因這一宮殿建的豪華漂亮,皇上龍心大悦,欲大赦天下,巖叟對曰,“昔日天喜年中,祥源宮落成,治平年中,醴泉宮落成,皆未宣佈大赦。古人有冒死諫君不要赦者,足見赦無益於聖治。”皇上納之,未赦。
舊曆年節(春節)將至,一日,巖叟在賓館陪伴遼國慶賀宋朝正旦(正月初一)大典的特使耶律寬寬。這位特使要求參觀初一的宮廷朝儀。巖叟義正詞嚴的説,“此不宜為外國人所知。”遂制止。並以宮廷正式通知名義告耶律寬寬,寬再不敢有此要求。
王巖叟任吏部侍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任職之初,西夏遣使為大宋朝廷進貢,因為宋與夏有邊境之爭,夏或遲或早每每故意違背約定的進貢期日。巖叟通諭邊臣,如夏再違期日,即將進貢禮品悉數退回。自此,夏再不敢違。
當時,在蘭州界內,有兩個軍事要塞,一為質孤,一為勝如,自漢代起,即為屯兵蓄養之重地。夏為此覬覦已久,欲力爭二堡。此二堡若失,則蘭州、熙河遂危。延帥(楊延昭)意欲將二堡與夏;左丞相蘇轍主張朝廷再議。此時,宋軍與西夏在延安、熙河交戰獲勝,報捷與朝廷。蘇轍奏曰,“如今邊奏甚頻,西人意在得其二堡,今盛夏尚且如此,入秋更可虞。此事不若儘早定議。”其意在將二堡給西夏。此時,朝廷重臣大多主張將二堡與夏。巖叟曰,“形勢之地,豈可輕棄。不知,既與之還不是更求否(病、麻煩)?”太皇太后同意,議論遂止。 [1] 
但是,西夏並不甘心,起數萬兵馬侵入定西之東、通遠之北(今甘肅境內),包圍七崖堡(地名),掠奪當地居民,又轉而侵入涇原及河外漉州(今河北)等地。形勢日重,戰事日緊。這時,朝議又起。有人主張,將西夏已佔之地與夏。巖叟力言,“決不可與,彼計得逞,後患未已”!此時,正值熙帥范仲淹戎邊。於是立遣諭熙帥,“即命户部員外郎穆衍前去行視,守住定遠要害之地,其調兵資費,一從尊便,不必請示”!由於宋廷採取了強有力的軍事措施,定遠、遂城一帶遂告安寧。對此,宋史曰,“定遠、遂城皆巖叟之力也。”
巖叟任樞密都承旨兼任開封府知府,時開封歷來以推官(法官)、判官(法官)二人分左、右廳共治一事,其事體大同小異,府吏疲於請示彙報,因扯皮又遲遲不能結案。巖叟為此制定諸官分治之法,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提高了治事效率。
巖叟常説,天下苛税,名目繁多,催交、免除標準很難把握,公私費擾,效率極低。乞皇上以等第、分多寡為催法(税法)(類似於我們的八級累進税),由此,朝廷制定了五年十科之令。
巖叟對朝廷的忠誠正直,對國事的苦心孤詣,使之獲得了崇高的威望,1091年(元祐六年),拜(任)樞密直學士籤書院事(最高軍事機關秘書長),巖叟入謝太皇太后,太皇太后稱曰,“知卿才望,不次超用。”由於皇上的信任,就連皇帝選後這樣的家事,也要請巖叟辦理。選後既定,太皇太后稱讚巖叟,“帝得賢后有內助,此功不是小事。”
巖叟曰,“內助雖為帝后之事,但正家須在皇帝。聖人言,正家而天下定,當應慎之於始。”太皇太后以此言反覆告知哲宗。巖叟又收集歷代帝后內助範例,繪圖説事,告誡哲宗。
國事風雲變幻,大臣命運叵測。時任宰相劉摯,右丞相蘇轍,因避人言,請求退位。巖叟曰,“元祐之初(1091年哲宗親政),排斥奸邪,廓清朝政,摯與轍功業居多。希望朝廷深查惡意讒毀之原由,重惜腹心之人,切不可貿然輕棄。”東西兩宮深然之。後來,宰相劉摯竟為御史鄭雍所中傷,王巖叟連連上書為劉摯辯護。由此,御史又指王巖叟為劉摯同黨。王巖叟遂被罷為端明殿大學士兼鄭州知府。進讒言者對皇上關於王巖叟的處置很不滿意,仍不罷休。太皇太后曰,“巖叟有大功,今日命令已出,不再改變。”次年,王巖叟病逝於河南孟縣,年五十一歲。朝廷贈左正議大夫。 [1] 

王巖叟歷史評價

王巖叟《秋暑帖》 王巖叟《秋暑帖》 [3]
王巖叟的一生才學和功業受到了當時同僚及史學界的高度評價。大史學家司馬光以王巖叟進諫無隱而稱之曰,“吾寒心慄齒,憂在不測(我時刻擔心,怕你有什麼不測),公卻處之自如,至於再三,或累十數章,必行其言而後已(數次上書,非要讓皇上聽了你的話不甘休)。”
王巖叟一生為文甚多,其文“語省理該(言簡意賅),深得制誥體(宮廷行文文體)”。同時也是當時著名的書法家。其著述主要有《易經傳》、《詩經傳》、《春秋傳》(古稱為典籍做注為傳)。其上書文稿更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其大部為《全宋文》所收錄。 [1]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