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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

(北宋名相、詩人)

鎖定
王曾(978年12月27日~1038年12月12日),字孝先。青州益都(今山東省青州市)人。北宋名相、詩人。
王曾少年孤苦,善作文辭。鹹平年間,王曾連中三元(發解試省試殿試皆第一),以將作監丞通判濟州。累官吏部侍郎,兩拜參知政事。曾規諫宋真宗造天書、修宮殿之事。宋仁宗即位後,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計智逐權臣丁謂,朝廷倚以為重。後罷知青州。景祐元年(1034年),召入為樞密使,次年再次拜相,封沂國公。因與呂夷簡不和,一同被罷免,王曾出判鄆州。
寶元元年(1038年),王曾去世,享年六十一歲。獲贈侍中,諡號“文正”。有《王文正公筆錄》。
全    名
王曾
別    名
王沂公
王文正
孝先
諡    號
文正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978年12月27日
逝世日期
1038年12月21日
主要成就
連中三元,計逐權臣丁謂
主要作品
王文正公筆錄
最高官職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侍中(贈)
籍    貫
青州益都(今山東省青州市)

王曾人物生平

王曾早年經歷

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王曾生於青州益都縣興儒鄉秀士裏(今山東省青州市鄭母鎮 [1]  [2]  。其祖上為太原王氏一脈,於唐末五代時避難居於青州益都,遂定居於此。 [3-4] 
王曾八歲而孤,由叔父王宗元撫養成人。他才思敏捷,自少勤奮學習,曾拜同裏張震為師,自此有擅長作詩文之名。 [5] 

王曾狀元入仕

鹹平五年(1002年),王曾中殿試第一名,他此前在發解試省試中亦為第一,因而成為“連中三元”之人。當時著名文學家楊億見到王曾所作的《有物混成賦》 [66]  後,讚歎説:“這是輔佐帝王的人才。”金殿傳臚後,王曾被授予將作監丞,向叔父王宗元報喜。他信中寫道:“曾今日殿前,唱名忝第一,此乃先世積德,大人不必過喜。”後升任濟州通判。被召回京後,召試學士院,宰相寇準對王曾感到很驚奇,特地讓他在政事堂考試,其後授職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三司户部判官。 [6] 
景德元年(1004年)“澶淵之盟”簽訂後,宋、遼之間派遣特使聘問,國書上稱遼為北朝,宋自稱南朝。王曾認為:“稱契丹的國號就足夠了。”因使者已經出發,最終沒有更改。 [7] 
後升任右正言、知制誥兼史館修撰。當時各地都上奏祥瑞出現,王曾入朝進對時,真宗向他談及此事。王曾勸真宗不要居功自驕。等到真宗開始“東封西祀”、大建玉清昭應宮時,臣下都不敢勸諫,王曾卻上奏五大害用以勸諫。前例任用郎中之職判大理寺,真宗想重新沿用這一官制,特地任命王曾任此職。並且對王曾説:“刑獄,是國家的一項重要制度,如今將以此職委屈你了。”王曾叩頭致謝。賜錢三十萬,於是請求自己徵召幕僚,並作為一項規定。又升任翰林學士。真宗曾於晚上坐在承明殿,召王曾應對許久,退朝後,真宗派內侍告訴王曾説:“朕十分想見你,因此來不及身着朝服見你,請不要以為朕慢待你。” [8] 
王曾其後主管審刑院。以往對於違背制書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被判罰服勞役兩年,王曾請求只對接受皇帝親自下詔者才予以判刑。不久有違制者,王曾於是以過失論處。真宗説:“按你所説,這樣就沒有違反制書的人了。”王曾説“:天下之大,又怎能人人都知道皇帝的詔令,像陛下所説,也不再有犯過失罪的人了。”真宗領悟了,最後依從了王曾的建議。 [9] 

王曾入朝拜相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王曾升任尚書主客郎中,後又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院。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九月,以右諫議大夫為參知政事 [10-11] 
天禧元年(1017年)九月,因受宰相王欽若排擠陷害,罷為尚書禮部侍郎、判都省,次年離京出知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南)。民間曾謠傳有妖像飛帽一樣飄來飄去,到了晚上就抓人,從京師以南,人們都為此害怕。王曾下令晚上打開里門,有膽敢説妖者馬上逮捕,最終沒有妖怪。後又調鎮天雄軍(今河北大名西北),至天禧四年(1020年)八月復任參知政事,遷官吏部侍郎兼太子賓客 [12] 
乾興元年(1022年),真宗病重,劉皇后執掌朝政,太子趙禎(即後來的宋仁宗)雖然在資善堂聽事,但一切都由劉後決斷,朝廷內外都為此而擔憂。王曾悄悄對外戚錢惟演説:“太子年幼,不是皇后執政就不能立法。加恩太子,那麼太子安定;太子安定,也就是安定了劉氏。”錢惟演認為王曾説得有理,便將此事告訴劉後。 [13] 
真宗駕崩後,王曾奉命入殿起草遺詔稱:“以明肅皇后輔立皇太子,權(代理之意)聽斷軍國大事。”宰相丁謂讓他去掉“權”字。王曾不允,堅持劉太后只能代理國政。 [14] 
仁宗即位後,王曾升任禮部尚書。大臣們議論太后上朝的儀式,王曾請求按照東漢舊例,太后坐在仁宗的右邊,垂簾奏事。丁謂卻想仁宗只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接見大臣,大事則由太后召見輔臣斷定,不是大事就讓入內押班雷允恭傳奏禁中,決定可由雷允恭下達。王曾反對,丁謂不聽。不久,雷允恭犯罪被殺,丁謂也由此而獲罪。從此以後兩宮垂簾,輔臣上奏議事都依照王曾的建議。 [15] 
丁謂罪行開始敗露時,任中正説:“丁謂受到先帝的關照和託護,雖然有罪,請按照刑律定罪時考慮他的功績。”王曾説:“丁謂因不忠誠獲罪於宗廟,還有什麼可商議的呢?”這時真宗剛駕崩,朝廷內外一片爭辯喧鬧,紛亂不已,王曾面容嚴肅,神態莊重,朝廷將王曾作為重要大臣加以依靠。七月,獲授中書侍郎兼任原職,同時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會靈觀使 [16] 
天聖三年(1025年),王欽若去世。七月,王曾以門下侍郎户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玉清昭應宮使。 [17]  王曾認為仁宗剛即位,應當親近儒生並以他們為師,於是召集孫奭馮元在崇政殿講學。 [18] 
天聖四年(1026年)夏,天降大雨。眾人紛紛傳言汴河決口,將要發生水災,京師百姓都十分害怕,打算向東逃竄。仁宗詢問王曾的意見,王曾説:“黃河決口的奏報並沒有傳來,這只是民間流傳的蠱惑人心的話罷了,不值得憂慮。”之後果如王曾所料。陝西轉運使設置醋務,實行專營來獲利,又陳請將這種辦法推廣至全國,王曾請求罷除此法。 [19] 
王曾為人嚴整穩重,每次入朝覲見仁宗,陳述事情的利害得失,都詳細切中事理,許多人受他推薦而被朝廷提拔,他特別厭惡僥倖受寵之人。仁宗問王曾説:“等到臣僚請對,許多都是想得到一官半職。”王曾説:“只要陛下抑制投機鑽營者崇尚恬靜,這樣就有升官難而降職容易的人了。”大臣曹利用嫉妒王曾官級比他高,仁宗下詔讓曹利用位在王曾之上,輿論對此有非議。其後王曾再次升職,在舉行謝恩儀典時,曹利用仍想讓自己排在王曾之上,閣門不敢裁決。仁宗與太后坐在承明殿久等,吩咐按爵位高低依次序進見,閣門惶恐不知所措,王曾大聲看着閣門説:“只需報告説宰臣王曾等告謝便可。”次序定下後,曹利用憤憤不平。到曹利用因事而犯罪時,太后大怒,王曾反而替曹利用辯解。太后説:“愛卿曾經説曹利用強行蠻橫,如今又為什麼要替他辯解呢?”王曾説:“曹利用一直依仗皇恩,臣下因此曾經以理駁斥他,現在曹利用被加以大惡之名,臣下並不知道。”太后稍稍息怒,最後對曹利用從輕發落。 [20-21] 
最初,太后受冊封時,將御駕大安殿,王曾堅決反對,到長寧節給太后祝壽時,只在便殿恭敬地進行慶典。太后的左右姻親之家請求王曾通報求見太后,王曾往往加以制裁和壓制,太后更加不悦。天聖七年(1029年),玉清昭應宮失火,劉太后藉機將王曾貶知青州。天聖九年(1031年),以彰德軍節度使再知天雄軍,契丹使者來往此地,都收斂行徑,不敢喧譁生事。百姓稱頌其政績,為他畫像、立生祠以紀念。 [22] 
明道二年(1033年),劉太后崩,仁宗親政,拜王曾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南府(今河南洛陽)。 [23] 
景祐元年(1034年)八月,為樞密使吏部尚書 [17]  [24] 
景祐二年(1035年)二月,拜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封沂國公。 [25] 
最初,參知政事呂夷簡待王曾十分恭敬,王曾亦極力推薦他任相。等到呂夷簡位在王曾之上後,便常獨斷專行,王曾無法忍受,議論中雙方意見不一,王曾便請求朝廷罷免呂夷簡。仁宗疑惑地問王曾説:“你也有不足之處嗎?”這時外面紛紛傳言秦州知州王繼明賄賂呂夷簡,王曾因此請求罷免呂夷簡,仁宗以此問訊呂夷簡,王曾與呂夷簡在仁宗面前辯論不休。王曾説自己也有過錯,於是與呂夷簡一起被罷官,在景祐四年(1037年)四月以左僕射資政殿大學士之銜判鄆州(今山東東平)。 [26] 

王曾病逝鄆州

寶元元年(1038年)冬,大星墜落在王曾住所,他的侍從左右驚恐地告訴他此事。王曾説:“一個月後就知道後果了。”次月,王曾罹患疥症,同年十一月十四日(12月21日) [27-28]  ,王曾在任上逝世,享年六十一歲(《隆平集》作六十 [29]  )。仁宗為之輟朝二日,追贈侍中,諡號“文正”。 [30] 
寶元二年(1039年)十月,王曾葬於鄭州新鄭縣臨濟鄉,由富弼主理喪事,宋祁為其撰寫墓誌銘 [1] 
皇祐年間(1049年-1054年),仁宗親篆王曾碑首為“旌賢之碑”,又改臨濟鄉為“旌賢鄉”。大臣獲賜碑篆,自王曾開始。 [31] 
宋英宗嘉佑八年(1063年),王曾名列第一,與呂夷簡曹瑋得以配享宋仁宗廟庭。 [32-33] 
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理宗圖二十四功臣神像於昭勳閣,王曾位列其中。 [34] 

王曾主要影響

王曾被稱為“守我宋之家法者” [35]  ,他曾規諫宋真宗造天書、修宮殿之事。宋仁宗即位後,以計智逐權臣丁謂,朝廷倚以為重。
地方時,王曾也頗有治績,以至於百姓為其立生祠以表紀念。 [22] 

王曾歷史評價

陳恕:“吾得曾,名世才也,不愧於知人矣。” [36] 
石介:“相公昔作元台,今冠樞府,中外更踐,華夏具瞻,社稷安繫於相公,社稷危亦繫於相公。” [37] 
宋祁:“斤斤令君,朅來山東。利見國光,參偶時龍。既奮厥庸,遂為宗工。訂平津之封兮,上初纂嗣,毋違參治,揭日當天,實相以濟,讒唇不搖,王室無惎,賴陳平之智兮,五藩於宜,既仁且賢,邦民宜之,厥猷茂焉,乃建將牙,乃示台躔,翳吉甫之憲兮,鄭圃聯圻,泉塗啓扉,刻章美檟,終天此依,九京千載,飡仰餘徽,惟隨武之歸兮。” [65] 
富弼:“公天性過人,輔以學,所作必精詣極摯,凡居官,率以仁聞,平生亡分毫失,謹厚莊重,雖家居莫見其惰容,衷實自任,不妄與人語,至於親識書問,亦不必昫昫欵密而情好……居大位,不植私恩,孜孜推進人物,終身使勿知,或有謝者,必正容拒去,惟不引用親屬,有出上意者,亦奏嫌報罷……上嘗親署‘忠亮忠厚’四大字獨賜公,用是益自感奮,勤勞王家,知無不為,人望素重,比外遷,天下惜其去,再用,乃大喜,及是終也,皆失聲閭巷相吊,非徳至厚者,孰與焉……公雅善屬文,深茂典懿……又喜筆札琴阮,皆極其妙。” [38] 
王珪:“忠允清亮,履德經哲,致位上宰,燮和大政。幹興之初,輔翊兩宮,仗正持重,中外以安。所謂以道事君,無愧前哲。” [32] 
曾鞏:“前後輔政十年,處天下事,審而中理。性儉素,居家,人不見其喜愠之色。入朝盛服,進止如有尺寸。士大夫服其清修,莫敢於以私者。與王旦同諡,世皆謂之賢相。” [66] 
韓琦:“猗歟王公,佐我宋基。股肱兩朝,言臯行䕫。獻後稱制,政由房帷。公時挺然,惟正是毗。竄奸進良,遂光重離。其重如山,烏可妄移。其平如衡,烏可妄欺。被公恩者,終身莫知。噫公之道,真相之為。公今亡矣,吾安倣之。” [64] 
司馬光:“昔章獻明肅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親用外戚小人,負謗海內。今攝政之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猥鄙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 [39] 
胡安國:“李文靖(李沆)淡然無慾,王沂公儼然不動,資稟既如此,又濟之以學,故是八九分地位人也。” [40] 
王稱:“章獻擁幼君制天下,時大臣怙權,乘之以逞。曾毅然奮忠,臨大節而不可奪。卒使帝室尊榮,禍亂不作,可謂社稷之臣矣。夫賢者以身為天下用,而安危系焉。曾佩安危之寄,功烈光明,何愧於古,宜仁宗之旌異雲。” [41] 
王十朋:“我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真宗仁宗至於列聖,守我宋之家法者也。先正大臣,若範質趙普之徒,相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在真宗時,有若李沆、王旦、寇準。在仁宗時,有若王曾、李迪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之徒,相與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35] 
  • 故李沆、王旦在真宗時謹守資格,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琦在仁宗、英宗時謹守資格……以謹守資格為賢,名重當世……而李沆十數人者,以守資格得名,而其時亦以治稱。 [42] 
  • 守資格以用人,無若李沆、王旦、王曾、呂夷簡、富弼、韓琦、司馬光、呂公著之為相,然考其功效,驗其人才,本朝以資格為用人之利也決矣。 [42] 
朱子語類》:“本朝如王沂公,人品甚高。” [43] 
黃震:“公重厚守正,不動如山。仁宗幼衝,能正劉太后不稱制,黜逐丁謂、曹利用,辨絕王欽若宮觀欽奉之説,可謂社稷臣矣。乃力薦呂夷簡,卒為其操。入室之戈,知人之難,如此哉!” [44] 
  • 蓋自李文靖(李沆)、王文正(王旦)當國,抑浮華而尚質實,獎恬退而黜奔競,是以同列有向敏中之清謹,政府有王曾之重厚,台諫有魯宗道之質直,相與養成渾厚朴實之風,以為天聖、景祐盡之用。雖縉紳之議論,台諫之風采,道學之術,科舉之文,非若慶曆以來炳炳可觀,而紀綱法度皆整然不紊,兵不驕,財不匱,官不冗,士不浮,雖慶曆之盛,亦有所不及也。 [45] 
  • 當時亦危疑之衝,錢惟演用事於中,丁謂擅權於外,而馮拯曹利用亦相與為黨。所幸君子之朋,黨植猶多也。寇準、李迪之徒雖爭之不勝,而所恃以砥柱其中者,猶有人焉。卒之竄丁謂而相仁祖太平之治者,王曾也。 [45] 
  • 在真宗之初則有呂端,在仁宗之初則有王曾,其皆安國家、定社稷之名臣歟。 [46] 
王柏:“温温沂公,大志厚徳。桃李成蹊,春風無跡。計折奸回,理化後戚。宗廟之器,揚休山立。” [47] 
脱脱阿魯圖等:“李迪、王曾、張知白、杜衍,皆賢相也。四人風烈,往往相似。方仁宗初立,章獻臨朝,頗挾其才,將有專制之患。迪、曾正色危言,能使宦官近習,不敢窺覦;而仁宗君德日就,章獻亦全令名,古人所謂社稷臣,於斯見之……宋之賢相,莫盛於真、仁之世,漢魏相,唐宋璟楊綰,豈得專美哉!” [48] 
張璁:“有正色立朝,如宋之王曾。不動聲色、措天下於泰山之安,如韓琦者乎?” [49] 
王世貞:“問宋臣,曰:李文靖之遠、王沂公之公、韓魏公之重、范文正公之廓、司馬文正公之篤,庶幾爾。” [50] 
李贄:“王孝先人品甚高,事業亦偉,以今觀之,俱無足論。予獨喜其能以計去丁謂也,以謂之奸位宰,交結方深,一旦去之,如縛雞。然卒展動不得,可謂有用之學術矣。去兇人、定國家、安善類,幾不密,則失身城狐、社鼠禍蔓延,必重悞國,自古所難也。予謂公即此,是學矣。使以公之才,而知如此之為學,則當皇帝幼衝、劉後垂簾、丁謂已去,而社稷之寄,在我胡為乎!裁抑劉氏,使不得一行其意,便以為輔相之能哉!其後呂相繼之,卒安劉氏,而成仁宗四十年恭儉之德,公豈未諒之邪?柰何復相而復攻呂之短,又不得容其身於明良之朝也。史臣無識,於公之去丁也,既明丁非其罪矣,乃復為公諱曰:獨眾論稱快雲。夫丁果當去,不必當罪去,丁果當不必稱快知此,則可為天子大臣矣。” [51] 
李廷機:“王曾中三元,持身愈清謹。” [52] 
謝肇淛:“吾謂宋之人物,若王沂公、李文正(李昉)、司馬温公(司馬光)之相業,寇萊公(寇準)、趙忠定(趙汝愚)之應變,韓魏公(韓琦)之德量,李綱宗澤之撥亂,狄青曹瑋岳飛韓世忠之將略,程明道(程頤)、朱晦庵(朱熹)之真儒,歐陽永叔(歐陽修)、蘇子瞻(蘇軾)之文章,洪忠宣(洪皓)、文信國(文天祥)之忠義,皆灼無可議,而且有用於時者,其它瑕瑜不掩,蓋難言之矣。” [53] 
  • 王曾,宋之君子也。 [54] 
  • 王曾執政,系天下之望者不輕,曾無定命之謨,倡眾正以立綱紀,仍假手乞靈於簾內,以竄謂而求快於須臾;劉後又已制國之命,而威伸中外,曾且無如之何。然則終始十年,成三世垂簾之陋,激君子小人相攻不下之勢,非曾屍其咎而誰委哉……攻擊有名、而亂靡有定之禍,自此始矣。用是術者,自王曾之逐丁謂倡之。 [55] 
  • 至若王曾等者,非名節之不矜也,非勤勞之不夙也,以術閒道,以氣矜剛;而仁宗當受諫之美名,慕恤下之仁聞,欣然舉國以無擇於聽。迨及季年,天章開,條陳進,唯日不給,以取綱維而移易之;吏無恆守,士無恆學,民無恆遵,兵無恆調。所賴有進言者,無堅僻之心,而持之不固;不然,其為害於天下,豈待熙、豐哉?知治道者,不能不為仁宗惜矣。 [55] 
  • 王曾舍丁謂之大罪,而以山陵水石誣其有不軌之心……曾言既用,謂雖殛而罪不昭……而曾與(唐)介身為君子,亦利用妖人之術,行辛螫以快其心。風氣狂興,莫之能止。 [55] 
朱軾:“曾在政府時,值危疑耆臣,端士皆被斥遠,莫與共扶持者,獨能定仁宗之位,正朝廷之儀,首鋤大奸以安宗廟,可謂功無與二矣。” [56] 
紀昀等:“曾熟習掌故。” [57] 
歷代羣英歌》:“王曾立朝正色,夷簡忘身憂國。” [58] 
蔡東藩:“劉太后垂簾聽政,多出丁謂、雷允恭之力,故丁、雷二人,得以重用,微王曾之正色立朝,恐蕭牆之禍,亦所難免。或謂宋室無垂簾故事,曾何不據理力爭,為探本澄源之計,乃僅齗齗於一權字,究屬何補。至若準之再貶,又以居停之嫌,不復與辯,毋亦所謂患得患失者歟?不知此王沂公之通變達權,而有以徐圖挽救者也。假使操切從事,勢且遭黜,徒市直名,何裨國事?試觀丁謂之終竄窮崖,雷允恭之卒歸賜死,乃知沂分之才識,非常人所可幾矣。賊臣已去,而呂、魯等連類同升,魚頭參政,才得成名,而劉太后亦有從諫如流之美,史家或歸美魯直,實則皆沂公之功,有以致之。” [59] 

王曾主要作品

王曾著作頗豐,有文集57卷及《九域圖》3卷、《契丹志》1卷、《王文正公筆錄》1卷。 [1]  王曾熟於前代掌故,故所言多確鑿可據。李燾作《續資治通鑑長編》多采其書。而書中又不乏故事生動者,則又兼具史料與小説價值。 [67]  清代四庫館臣稱《王文正公筆錄》“所言多確鑿可據,向為史家所重”。 [57] 
此外,王曾曾參與刪定、校定、編纂《景德農田敕》5卷、《祀汾陰儀注》、《導河形勢圖》、《十道圖》、《聖政錄》、《御集》300卷等。

王曾軼事典故

王曾出生時,其父王兼認為是大儒曾參再世,故為其起名王曾。 [60] 
王曾中狀元后,回到家鄉青州去。府官聽説王曾回家,就命令老百姓吹奏着樂器到城外迎接。王曾聽到這個消息,就換了衣服,騎了小驢子從別的城門進城。很快就來拜見府官,府官吃驚地説:“聽説您來,已派人出城迎候,守門官還沒來報告,您怎麼就到這裏了?”王曾回答説:“我僥倖得了個狀元,怎麼敢驚動大人和父老前來歡迎?您這樣做是增加我的過失,所以,我改換姓名,瞞過歡迎的人羣和守門官直接來拜見您。”府官不由讚歎地説: 您稱得上是個真正的狀元啊!”
王曾端厚持重,眉目如畫。在朝為官時,進退有禮。他平時寡言少笑,人們都不敢以私事向其請託。 [61]  大臣范仲淹對王曾説:“公開地任用賢人名士是宰相的職責,您德高望重,惟缺這一點。”王曾答道:“作為執政大臣,把恩賞全攬到自己身上,那怨恨歸誰呢 ?”范仲淹歎服,時人稱他為賢相。 [62] 

王曾人際關係

父親:王兼,官至著作佐郎,後贈太師、尚書令魯國公
母親:何氏,起居郎何保樞之女,後贈魯國太夫人。 [1] 
王曾有過三任配偶,後二任皆為名相李沆之女。《宋史》載王曾無子,其弟王暤之子王繹,出繼王曾為嗣,官至尚書兵部郎中秘閣校理 [48]  然據富弼所撰《王文正公行狀》,王曾有四男三女。

王曾影視形象

2005年電視劇《大宋奇案》:張呈祥飾演王曾。
2020年電視劇《清平樂》:任山飾演王曾。

王曾後世紀念

明憲宗成化五年(1469年),青州知府李昂奏請建立名賢祠,以祭祀王曾等十三位有惠政的青州知府。
清世宗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王曾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 [63] 
清高宗乾隆年間,人們在泉州府城隍廟之左建五賢祠,合祀韓國華韓琦、王易、王曾、朱熹五人。

王曾史料索引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5宋祁《王文正公曾墓誌銘 [65]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44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狀》 [38] 
隆平集》卷5 [66] 
東都事略》卷51
宋史》卷310 [48] 
參考資料
  • 1.    董學連,《王曾年譜》,河南大學,2007年-05-25
  • 2.    《王文正公曾墓誌銘》:丙午,公薨,上推甲子,得三百六十六,復所生之辰。
  • 3.    《王文正公曾行狀》:王氏以爵祖於周,至東漢霸,始居太原。公即太原人也。其先旅於無棣,唐末屢徙,晉避地青社,遂家。
  • 4.    《王文正公曾墓誌銘》:公字孝先,由逸民霸飛天漢,顯基素德,支裔屢徙,今為青州益都著姓。
  • 5.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少孤,鞠於仲父宗元,從學於里人張震,善為文辭。
  • 6.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鹹平中,由鄉貢試禮部、廷對皆第一。楊億見其賦,嘆曰:“王佐器也。”以將作監丞通判濟州。代還,當召試學士院,宰相寇準奇之,特試政事堂,授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三司户部判官。
  • 7.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景德初,始通和契丹,歲遣使致書稱南朝,以契丹為北朝。曾曰:“從其國號足矣。”業已遣使,弗果易。
  • 8.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遷右正言、知制誥兼史館修撰。時瑞應沓至,曾嘗入對,帝語及之。曾奏曰:“此誠國家承平所致,然願推而弗居,異日或有災沴,則免輿議。”及帝既受符命,大建玉清昭應宮,下莫敢言者,曾陳五害以諫。舊用郎中官判大理寺,帝欲重之,特命曾。且謂曾曰:“獄,重典也,今以屈卿。”曾頓首謝。仍賜錢三十萬,因請自闢僚屬,著為令。遷翰林學士。帝嘗晚坐承明殿,召對久之,既退,使內侍諭曰:“向思卿甚,故不及朝服見卿,卿勿以我為慢也。”其見尊禮如此。
  • 9.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知審刑院。舊違制無故失,率坐徒二年,曾請須親被旨乃坐。既而有犯者,曾乃以失論。帝曰:“如卿言,是無復有違制者。”曾曰:“天下至廣,豈人人盡曉制書,如陛下言,亦無復有失者。”帝悟,卒從曾議。
  • 10.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八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3-30]
  • 11.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再遷尚書主客郎中。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院,遂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 12.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時宮觀皆以輔臣為使。王欽若方挾符瑞,傅會帝意,又陰欲排異己者,曾當使會靈,因以推欽若,帝始疑曾自異。及欽若相,會曾市賀皇后家舊第,其家未徙去,而曾令人舁土置門外,賀氏訴禁中。明日,帝以語欽若,乃罷曾為尚書禮部侍郎、判都省,出知應天府。天禧中,民間訛言有妖起若飛帽,夜搏人,自京師以南,人皆恐。曾令夜開里門,敢倡言者即捕之,卒無妖。徙天雄軍,復參知政事,遷吏部侍郎兼太子賓客。
  • 13.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真宗不豫,皇后居中預政,太子雖聽事資善堂,然事皆決於後,中外以為憂。錢惟演,後戚也,曾密語惟演曰:“太子幼,非宮中不能立。加恩太子,則太子安;太子安,所以安劉氏也。”惟演以為然,因以白後。
  • 14.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帝崩,曾奉命入殿廬草遺詔:“以明肅皇后輔立皇太子,權聽斷軍國大事。”丁謂入,去“權”字。曾曰:“皇帝沖年,太后臨朝,斯已國家否運。稱‘權’,猶足示後。且增減制書有法,表則之地,先欲亂之邪?”遂不敢去。
  • 15.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仁宗立,遷禮部尚書。羣臣議太后臨朝儀,曾請如東漢故事,太后坐帝右,垂簾奏事,丁謂獨欲帝朔望見羣臣,大事則太后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令入內押班雷允恭傳奏禁中,畫可以下。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官,禍端兆矣。”謂不聽。既而允恭坐誅,謂亦得罪。自是兩宮垂簾,輔臣奏事如曾議。
  • 16.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謂初敗,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託,雖有罪,請如律議功。”曾曰:“謂以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時真宗初崩,內外洶洶,曾正色獨立,朝廷倚以為重。拜中書侍郎兼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會靈觀使。
  • 17.    《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卷四》
  • 18.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王欽若卒,曾以門下侍郎兼户部尚書為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玉清昭應宮使。曾以帝初即位,宜近師儒,即召孫奭、馮元勸講崇政殿。
  • 19.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天聖四年夏,大雨。傳言汴口決,水且大至,都人恐,欲東奔。帝問曾,曾曰:“河決奏未至,第民間妖言爾,不足慮也。”已而果然。陝西轉過使置醋務,以榷其利,且請推其法天下,曾請罷之。
  • 20.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曾方嚴持重,每進見,言利害事,審而中理;多所薦拔,尤惡僥倖。帝問曾曰:“比臣僚請對,多求進者。”曾對曰:“惟陛下抑奔競而崇恬靜,庶幾有難進易退之人矣。”曹利用惡曾班己上,嘗怏怏不悦,語在《利用傳》。及利用坐事,太后大怒,曾為之解。太后曰:“卿嘗言利用強橫,今何解也?”曾曰:“利用素恃恩,臣故嘗以理折之。今加以大惡,則非臣所知也。”太后意少釋,卒從輕議。
  • 21.    《宋史·卷二百九十·列傳第四十九》:加司空。舊制,樞密使雖檢校三司兼侍中、尚書令,猶班宰相下。乾興中,王曾由次相為會靈觀使,利用由樞密使領景靈宮使,時重宮觀使,詔利用班曾上,議者非之。未幾,曾進昭文館大學士、玉清昭應宮使,將告謝,而利用猶欲班曾上,閣門不敢裁。帝與太后坐承明殿久之,遣押班趣班,閣門惶懼莫知所出,曾抗聲目吏曰:“但奏宰臣王曾等告謝。”班既定,而利用怏怏不平。帝使同列慰曉之,仍詔宰臣、樞密使序班如故事,而利用益驕,尚居次相張知白上。尋召張旻於河陽,為樞密使,利用疑代己,始悔懼焉。
  • 22.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始,太后受冊,將御大安殿,曾執以為不可,及長寧節上壽,止共張便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請謁,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悦。會玉清昭應宮災,乃出知青州。以彰信軍節度使復知天雄軍,契丹使者往還,斂車徒而後過,無敢譁者。人樂其政,為畫像而生祠之。
  • 23.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改天平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南府。
  • 24.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景祐元年,為樞密使。
  • 25.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明年,拜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封沂國公。
  • 26.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初,呂夷簡參知政事,事曾謹甚,曾力薦為相。及夷簡位曾上,任事久,多所專決,曾不能堪,論議間有異同,遂求罷。仁宗疑以問曾曰:“卿亦有所不足邪?”時外傳知秦州王繼明納賂夷簡,曾因及之。帝以問夷簡,曾與夷簡交論帝前。曾言亦有過者,遂與夷簡俱罷,以左僕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
  • 27.    《王文正公曾墓誌銘》:戊寅仲冬,感疥,門子謁急書聞,亟命將高手醫跳驅趣視。不半道,丙午,公薨。
  • 28.    《王文正公曾行狀》:景祐五年(寶元元年)……十一月癸卯,感疾。丙午,薨。
  • 29.    《隆平集·卷五》:卒年六十,贈侍中,諡文正。
  • 30.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寶元元年冬,大星晨墜其寢,左右驚告。曾曰:“後一月當知之。”如期而薨,年六十一。贈侍中,諡文正。
  • 31.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皇祐中,仁宗為篆其碑曰“旌賢之碑”,後又改其鄉曰旌賢鄉。大臣賜碑篆自曾始。
  • 32.    《宋會要輯稿·禮五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10-29]
  • 33.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仁宗既祔廟,詔擇將相配享,以曾為第一。
  • 34.    《夜航船·卷三》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03-23]
  • 35.    曾棗莊,劉琳 主編.全宋文 第208冊:上海辭書出版社 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08:161
  • 36.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9-25]
  • 37.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十五》(景祐元年)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04-08]
  • 38.    《名臣碑傳琬琰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39.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傳第九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06]
  • 40.    《言行龜鑑·卷一·學問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9-25]
  • 41.    《東都事略·卷五十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42.    水心集 3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43.    《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九·本朝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3]
  • 44.    《黃氏日抄·卷五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45.    《宋史全文·卷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3]
  • 46.    《宋史全文·卷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2-15]
  • 47.    王柏 著.魯齋集 3:商務印書館,1936-12:165
  • 48.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3]
  • 49.    《皇明經世文編·卷一百七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9-25]
  • 50.    《弇州四部稿》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51.    張建業 主編;劉幼生 副主編.李贄文集 第4卷 《藏書》 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05:317
  • 52.    李廷機 著.五字鑑譯註:北嶽文藝出版社,2016-01:184
  • 53.    謝肇淛 撰.五雜俎: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04:273
  • 54.    《宋論·卷三·真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3]
  • 55.    《宋論·卷四·仁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3]
  • 56.    《史傳三編·卷二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57.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四十·子部五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58.    韓錫鐸 主編.中華蒙學集成:遼寧教育出版社,1993-11:1869
  • 59.    宋史演義:王沂公劾奸除首惡 魯參政挽輦進忠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3]
  • 60.    《吹劍錄外集》:王文正之父見破舊文籍,必加整緝,片言一字,不敢委棄。一夕夢孔子曰:“汝敬吾書如此,吾遣曾參為汝子。”因命曰曾。
  • 61.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曾資質端厚,眉目如畫。在朝廷,進止皆有常處,平居寡言笑,人莫敢幹以私。
  • 62.    《宋史·卷三百一十·列傳第六十九》:曾進退士人,莫有知者。范仲淹嘗問曾曰:“明揚士類,宰相之任也。公之盛德,獨少此耳。”曾曰:“夫執政者,恩欲歸己,怨使誰歸?”仲淹服其言。
  • 63.    《清史稿·卷八十四·志五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23]
  • 64.    《安陽集·卷二十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65.    名臣碑傳琬琰之集 2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66.    《隆平集·卷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9-25]
  • 67.    石昌渝 主編.中國古代小説總目 文言卷: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0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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