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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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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相(?—前59年),字弱翁,濟陰郡定陶縣(今山東省菏澤市定陶區)人。西漢丞相。 [2] 
少學《易經》,選為本郡卒史。舉賢良方正對策高第,出任茂陵縣令,歷任揚州刺史諫大夫河南太守等職, [2-3]  治理有方,深得民心。漢宣帝即位後,拜大司農,遷御史大夫 [4]  官至丞相,冊封高平侯。 [4]  為人嚴毅,剛正不阿,整頓吏治,抑治豪強,選賢任能,平反冤獄,要求地方官吏“省諸用,寬賦税”,獎勵墾荒,,與丙吉同心輔政,使君臣交泰,百姓安樂。 [8] 
漢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4月20日),魏相去世,諡號為“憲”。 [9] 
(概述圖片來源 [1] 
弱翁
諡    號
封    號
高平侯
所處時代
西漢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濟陰郡定陶縣
逝世日期
前59年4月20日
主要成就
整頓吏治,抑治豪強,選賢任能,平昭冤獄
最高官職
丞相
本    名
魏相

魏相人物生平

魏相懲治豪強

魏相早年就研究《易經》,曾為郡中的卒史,後被舉為賢良,因在對策之中得高第而被漢昭帝任為茂陵縣令。某日,一位桑弘羊的門客,冒充御史,住進茂陵傳舍,而且態度蠻橫,以縣丞的遲拜見為由,捆綁縣丞;魏相疑其有奸,將其收捕立案,查實確係冒充,即按律處以死刑。一時縣中震動,治安大定。事後魏相被升為河南太守。一上任即禁奸邪,整頓吏治,直令豪強畏懼、百姓稱快。 [2] 

魏相因禍得福

丞相田千秋死後,其子任雒陽的武庫令,見魏相治郡嚴厲,擔心時間長了會受罪責,就自已辭去了官職。魏相派手下的使掾追趕想喊他回來,終於不肯回來。魏相自己遺憾地説:“大將軍聽到這個長官辭職,一定會認為我因為丞相死後而不能禮遇他的兒子。也會使那些當世的權貴們責備我,危險啊!”
田千秋的兒子往西到了長安,大將軍霍光果然因此責備魏相説:“幼君剛剛繼位,認為函谷關是保衞京師的堅固之地,兵器庫是精兵聚集的地方,所以任命丞相的弟弟做函谷關都尉,任命他的兒子做武庫令。現在河南太守不深切考慮國家大計,只是看到丞相死了就斥逐他的兒子,這是多麼淺薄的舉動啊!”
後來,有人告魏相濫殺無罪的人,此事下到了主管官署。河南的卒戍中任都官的有二三千人,阻攔霍光,自言願意多在軍隊服役一年來贖河南太守的罪。河南的老弱者有萬餘人守着函谷關想要進去給漢昭帝上書,函谷關的官吏把這件事報告了上級。霍光因為武庫長官辭職的事,就把魏相交給廷尉治罪。魏相在監獄關了很久過了冬天,正巧趕上大赦才出獄。又有朝廷的詔令讓魏相去做茂陵縣令,後來又遷為揚州刺史
朝廷考查郡國的國相們,多數被貶謫過。魏相與光祿大夫丙吉素來交好,丙吉在給魏相的信中説:“朝廷已經非常瞭解的成績與行為,將要起用您。願您慎重行事自我尊重,修養自身的才能。”魏相認為丙吉的話很對,因而把自己的威嚴收斂起來。任刺史兩年後,被朝廷徵召為諫大夫(諫議大夫),又轉為河南郡太守。 [3] 

魏相封侯拜相

元平元年(前74年),劉詢即位,是為漢宣帝,徵召魏相進入朝廷,擔任大司農,掌管中央財政,後來又遷為御史大夫。四年後,長期把持朝政的大將軍霍光去世,宣帝思其功德,以其子霍禹為右將軍,任其侄樂平侯霍山領尚書事,其弟兄、女婿也各掌要職,還允許霍光的夫人霍顯及諸女出入宮禁。
魏相擔心霍氏的勢力驕奢放縱,如若發展下去,恐怕難於控制,於是通過平恩侯許伯向宣帝上書,説:“《春秋》譏諷世世為卿相的人,憎惡宋三代人都做大夫,到魯季孫的專權當道,都曾使國家處於危難禍亂。從武帝后元年間以來,王室子弟能得到俸祿,國家的政事卻要由冢宰來決定。現在霍光死了,他的兒子又做了大將軍,他哥哥的兒子做尚書,掌握政要,他家的兄弟女婿們掌有兵權,很有權勢。霍光的夫人顯和他們家的女眷都在長信宮有名籍,可以自由出入,有的夜裹從禁門出入,驕橫奢侈,放縱不羈,恐怕將來會慢慢的無法駕馭控制了。應該想法削弱他們的權勢,打消他們的陰謀,來強固大漢萬世的基業,也使功臣霍光的聲名得以保全。”另外按過去的規定凡上書給皇帝的人都要把奏書寫成二份,其中一份為副本,掌領尚書省事務的官員先開閲副本,如果奏書的內容不當,就擱置起來不上報宣帝。魏相又通過許伯抽去了副本,以免被霍氏的人阻擋下來。
宣帝看了奏疏後,幡然醒悟,聽從其建議,任魏相為給事中,削奪了霍氏一門的兵權。不久,霍家因謀殺許皇后之事,被罷黜三個侯的爵位,霍氏子弟都被調到地方去當官。
地節四年(前66年),宣帝提拔魏相為丞相,封為高平侯。霍氏對魏相又恨又懼,密謀偽造太后之令,先捕殺魏相,再廢宣帝;其密謀敗露後,霍雲霍山等自殺,霍顯及霍禹等被誅。宣帝親政後,勵精圖治。魏相則總領朝政,悉心輔佐,非常符合宣帝的心意。 [4] 

魏相反對出兵

元康年間,匈奴派兵圍攻漢朝在車師國的屯田部隊,多次進攻都失敗。車師的屯田部隊打得極其艱苦,形勢十分嚴峻。宣帝知道後,和後將軍趙充國等人商議,打算趁匈奴已經衰弱的時候,派兵攻打匈奴右地,使其不敢再騷擾西域。魏相向宣帝上書勸諫説:“臣聽説,拯救危亂,誅除兇暴,稱之為‘義兵’,仁義之師所向無敵;敵人來攻擊你,不得已而反擊,稱之為‘應兵’,抗擊侵略的軍隊定能戰勝;在小事上爭勝鬥狠不能剋制一時的憤怒,稱之為‘忿兵’,爭氣鬥忿的軍隊會失敗;認為別人的土地貨寶有利可圖的,稱之為‘貪兵’,貪婪的軍隊一定會被擊敗;憑藉國家面積很大,以人口眾多相誇耀,因而想在敵人那裏表現自己的威風的,稱之為‘驕兵’,驕傲的軍隊會被消滅:這五個方面不僅是由人事決定的,也是天道決定的。不久前匈奴曾經向我們表示了善意,抓到漢族的人總是好好的送回來,沒有侵犯我們的邊境,雖然這次他們爭奪我們屯田的車師城,也不必太放在心上。現在我説各位將軍想起兵攻入匈奴境內,臣我愚蠢,不知道這樣的軍隊該叫什麼名稱。現在邊境上的州郡十分貧窮,父親和兒子共同穿一件棉襖,靠吃野草、野果充飢,經常擔心會活不下去,再也經不起戰事的折騰。‘戰事過後,一定會有災年’,”説的就是人民會有愁苦怨氣,會破壞陰陽之間的平和。即使出兵得勝,也還會有後患,恐怕災難變故就會降臨。現在州郡的太守、封國的國相大多不得其人,風俗淺薄,風雨不調。考察近年的統計,子殺父,弟殺兄、妻殺夫的,共有二百二十二人,愚蠢的臣子我認為這決不是小變故。您身邊的大臣不以此為憂,卻想派兵攻打邊遠的少數民族來報不足掛齒的小仇,這大概就是孔子所説的‘我恐怕季孫氏的憂患不在於須臾而在於宮牆之內啊。’宣帝聽從了魏相的意見,便沒有出兵。 [5] 

魏相陳疏國策

魏相通曉《易經》,有正宗的師法,喜歡觀看漢朝舊事和大臣對答機宜的奏章,認為現在與過去制度不同,現在只是要奉行過去的方法制度罷了。因此他多次條陳漢朝建國以來處理事情的妥善方法,以及賢臣賈誼晁錯董仲舒等人的言論,奏請漢宣帝予以施行,説:“臣聽説上有聖明的君主,下有賢臣輔弼,那樣君主才會安樂無憂而百姓和睦歡暢。臣有幸在朝中做了丞相,卻不能遵從祖先聖明的制度,廣泛地教化人民,治理好天下,來昭示皇帝的聖明與仁德。致使百姓中許多人背棄農耕之本,去從事商賈末事,有些百姓面有飢寒之色,使陛下擔憂,臣魏相我罪該萬死,臣我智慧能力不高,不能明察國家大政,提出當前適宜的方法,思考人們做事的動機與目的,沒能完全想明白。我私下裹懷着尊敬的心情觀看以前的記載,瞭解到先帝是多麼聖明仁義,恩德深厚。先皇帝為治理好天下辛勤勞苦,關心百姓,為水旱災禍而憂慮,對貧窮、飢餓的百姓開倉發放賑濟糧;派遣任諫職的大夫、博士巡行天下,觀察風俗的好壞,選擇舉薦賢良人士,平反冤案,辦這些事的官員來來往往,不絕於路途。節省諸項用度,減輕租賦,開放山林湖澤讓百姓漁獵,禁止用糧食餵馬、用糧食釀酒和私人屯積居奇:所有這些都是為了賙濟睏乏的人,安撫百姓,便利百姓的方法十分完備。臣魏相不能一一表述出來,冒死罪把先帝處理舊事的詔書共二十三件事項上奏給您。臣我考查先王之法的結果是一定要以農業為本,重視積聚糧食,量入為出以備兇災之年,國家沒有六年的積聚。就叫做危急狀況。武帝元鼎二年,平原郡、渤海郡、太山郡、束郡都遭了災,老百姓餓死在逃荒的路途上。二千石官員不能提前考慮到會發生這樣的災難,才到了這種境地,幸虧皇帝發佈詔書,命令予以救濟,老百姓才得了活路。今年年景不好,谷價猛漲,到了秋天收穫的季節還確缺衣少食的人,到了春天的時候,恐怕更加厲害,沒有多少可以用來做救濟的糧食。西羌也還沒有平定,軍隊還在外征伐,戰亂頻仍,臣我十分擔心,希望陛下早些考慮應急的措施。望陛下愛護百姓,遵從先帝仁德的故事,來安撫百姓。”宣帝聽從了魏相的建議,並予以施行。 [6] 
魏相又多次選取《易陰陽》和《明堂月令》裹的章節上奏給宣帝,説:“臣僥倖在朝為官,沒有很好地盡到自己的職責,沒能廣泛地教化人民。陰陽之氣沒能調和,災難禍害不斷,罪過在我們這些大臣。臣聽《易》上説:‘天地按自然規律運動,所以太陽與月亮不互相經過,四季沒有差錯;聖明的君主按事物規律行事,所以賞罰分明,百姓敬服。天地間萬物的變化,是由陰、陽交互作用而產生的;陰陽之分別,是以太陽為起始。有了冬夏四季,便有了八方之風的次序,萬物的特性得以形成,各自有各自固定的職守,不能互相侵犯。東方的神叫太吳,駕馭着《震》拿着規掌管春天;南方的神叫炎帝,駕馭着《離》拿着衡掌管夏天;西方的神叫少吳,駕馭着《兑》拿着矩掌管秋天;北方的神叫顓頊,駕馭着《坎》拿着權掌管冬天;中央的神叫黃帝,駕馭着《坤》、《艮》拿着繩子掌管大地。這五個神所掌管的,都有各自的時令。坐在東方卦位上的神不能統治西方,南方卦位上的神不可以治理北方。春天到了,《兑》位上的司秋之神去統治就會閘饑荒,秋天到了《震》位上的司春之神去治理就會華而不實;冬天到了,《離》位上的司夏之神去管理天地之氣就會泄露;夏天到了《坎》位上的司冬之神去管理就會下雹子。聖明的君主謹慎地遵從上天的旨意,慎重地愛護百姓,所以才讓稟性平和仁義的官員去執掌四時節令之事,按節氣告訴人們該做什麼事。君主按天道規律行動止息,順從陰陽和調之道,那樣才會日光月明,颳風下雨都按時令節氣,冷熱均勻適度。造三方面順當了,才能免除自然災害,五穀豐登,絲麻成熟,草木茂盛,鳥獸繁衍;百姓才能免除災病,衣食豐足。如果能夠這樣,才會國君尊嚴,人民喜悦,上下不互相埋怨,政治教化順利,禮讓仁義可以興盛。颳風下雨不按時令,就會毀壞莊稼;農業毀壞了,人民就會飢寒交迫;人民忍飢挨餓,就會不顧廉恥,這是強盜小偷禍亂產生的根源。愚臣認為陰陽之道是國家大事的根本,是百姓命脈所繫,從古以來賢人君子沒有不遵從它的。皇帝治理天下,最重要的是認真遵從自然天地法則,並借鑑先賢先聖的經驗。記載高皇帝言行的《天子所服第八》上面説: ‘大謁者臣襄章在長樂宮接受詔書,高皇帝説:‘命令大臣們討論皇帝該穿什麼樣的衣服,來安定治理天下。’丞相蕭何、御史大夫周昌和將軍王陵、太子太傅叔孫通等大臣商議説:‘春夏秋冬皇帝該穿的衣服,應當效法天地的禮數,其中體現出入和。所以上從天子王侯和有封地的國君,下到億萬百姓,如果能效法天地,順應四季的變化,來治理國家,才會避免禍殃,得終天年,這是奉養宗廟安定天下的重大禮制,臣請求皇帝效法它。中謁者趙堯掌管皇帝春天的活動,李舜掌管夏天的,兒湯掌管秋天的,貢禹掌管冬天的,四個人分別掌管一個季節。’大謁者襄章奏請皇帝,高皇帝下詔説:‘可以。’孝文皇帝的時候,在二月份向天下佈施恩惠,賞賜孝順的人、努力耕田的人以及疲病的士兵,祭祀為國事死難的人,做這些事的時間十分不合時令節氣。御史大夫晁錯當時做太子家令,向孝文皇帝上書説明這些。臣恭敬地思考陛下您對百姓臣下恩澤十分深厚,災難卻不停止,臣私下認為恐怕是您的詔令有不合時令節氣的。希望陛下您挑選明瞭經義、熟知陰陽之道的大臣四個人,分別掌管一個季節的事情,時令到了就明確上報自己掌管的皇帝應該做的政務,來順應陰陽之道,那可是天下人的大幸啊!”魏相多次上書,陳説該做的事情,宣帝採納並施行了他的建議。 [7] 

魏相病逝任上

魏相命令掾史查訪各郡國的事務以及從家裏休沐回到官府,就稟報各處的異聞奇事,有時有反叛的賊寇和自然災害變故,郡守不上報,魏相總是向宣帝上奏説明情況。當時丙吉任御史大夫,與魏相同心輔佐漢宣帝,宣帝十分看重他們。魏相性情嚴峻剛毅,不如丙吉寬和。 [8] 
魏相執政九年後,於神爵三年三月丙辰日(公元前59年4月20日)去世,朝廷追諡他為憲侯。 [9] 

魏相人物評價

班固:古之制名,必由象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經謂君為元首,臣為股肱,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漢相,高帝開基,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眾職修理,公卿多稱其位,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乎哉! [10] 
李德裕:魏相、薛廣德持重守正,弼諧盡忠,可謂得宰相體矣。 [11] 
洪邁:蕭何、曹參、丙吉、魏相、房喬、杜如晦、姚崇、宋璟,為漢唐名相,不待誦説。然前六君子,皆終於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過三年。姚以二子及親吏受賂,其罷猶有説,宋但以嚴禁惡錢及疾負罪而妄訴不已者,明皇用優人戲言而罷之,二公終身不復用。宋公罷相時,年才五十八,後十七年乃薨。繼之者,如張嘉貞張説源乾曜王晙、宇文融、裴光庭、蕭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唯杜暹、李元紘為賢,亦清介齪齪自守者。釋騏驥而不乘,焉皇皇而更索,可不惜哉!蕭何且死,所推賢唯曹參;丙魏同心輔政;房喬每議事,必曰非杜如晦莫能籌之;姚崇避位,薦宋公自代。唯賢知賢,宜後人之莫及也。 [12] 
解縉:漢朝好宰相,以前數蕭何、曹參、以後,只數魏相、丙吉。 [13] 
曾銑趙充國屯湟中,漢宣帝主之於始,而魏相卒成其終。 [14] 

魏相親屬成員

兒子:魏弘,襲爵高平侯;甘露年間,涉嫌犯罪,貶為關內侯。

魏相軼事典故

奉行故事意為遵照辦理,按老規矩辦事。

魏相史料記載

漢書· 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傳第四十四》 [10] 
參考資料
  • 1.    魏相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 2.    《漢書》:魏相字弱翁,濟陰定陶人也,徙平陵。少學《易》,為郡卒史,舉賢良,以對策高第,為茂陵令。頃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御史止傳,丞不以時謁,客怒縛丞。相疑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茂陵大治。後遷河南太守,禁止奸邪,豪強畏服。
  • 3.    《漢書》:會丞相車千秋死,先是千秋子為雒陽武庫令,自見失父,而相治郡嚴,恐久獲罪,乃自免去。相使掾追呼之,遂不肯還。相獨恨曰:“大將軍聞此令去官,必以為我用丞相死不能遇其子。使當世貴人非我,殆矣!”武庫令西至長安,大將軍霍光果以責過相曰:“幼主新立,以為函谷京師之固,武庫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為關都尉,子為武庫令。今河南太守不深惟國家大策,苟見丞相不在而斥逐其子,何淺薄也!”後人有告相賊殺不辜,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將軍,自言願復留作一年以贖太守罪。河南老弱萬餘人守關欲入上書,關吏以聞。大將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廷尉獄。久系逾冬,會赦出。復有詔守茂陵令,遷楊州刺史。考案郡國守相,多所貶退。相與丙吉相善,時吉為光祿大夫,與相書曰:“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方且大用矣。願少慎事自重,臧器於身。”相心善其言,為霽威嚴。居部二歲,徵為諫大夫,復為河南太守。
  • 4.    《漢書》:數年,宣帝即位,徵相入為大司農,遷御史大夫。四歲,大將軍霍光薨,上思其功德,以其子禹為右將軍,兄子樂平侯山復領尚書事。相因平恩侯許伯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家。自後元以來,祿去王室,政繇冢宰。今光死,子復為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勢,在兵官。光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恐浸不制。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宣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霍氏殺許後之謀始得上聞。乃罷其三侯,令就第,親屬皆出補吏。於是韋賢以老病免,相遂代為丞相,封高平侯,食邑八百户。及霍氏怨相,又憚之,謀矯太后詔,先召斬丞相,然後廢天子。事發覺,伏誅。宜帝始親萬機,厲精為治,練羣臣,核名實,而相總領眾職,甚稱上意。
  • 5.    《漢書》:元康中,匈奴遣兵擊漢屯田車師者,不能下。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敢復擾西域。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間者匈奴嘗有善意,所得漢民輒奉歸之,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邊郡睏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萊之實,常恐不能自存,難以動兵。‘軍旅之後,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風俗尤薄,水旱不時。案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願陛下與平昌侯、樂昌侯、平恩侯及有識者詳議乃可。”上從相言而止。
  • 6.    《漢書》:相明《易經》,有師法,好觀漢故事及便宜章奏,以為古今異制,方今務在奉行故事而已。數條漢興已來國家便宜行事,及賢臣賈誼、朝錯、董仲舒等所言,奏請施行之,曰:“臣聞明主在上,賢輔在下,則君安虞而民和睦。臣相幸得備位,不能奉明法,廣教化,理四方,以宣聖德。民多背本趨末,或有飢寒之色,為陛下之憂,臣相罪當萬死。臣相知能淺薄,不明國家大體,明用之宜,惟民終始,未得所由。竊伏觀先帝聖德仁恩之厚,勤勞天下,垂意黎庶,憂水旱之災,為民貧窮髮倉廩,賑乏餧;遣諫大夫博士巡行天下,察風俗,舉賢良,平冤獄,冠蓋交道;省諸用,寬租賦,弛山澤波池,禁秣馬酤酒貯積,所以周急繼困,慰安元元,便利百姓之道甚備。臣相不能悉陳,昧死奏故事詔書凡二十三事。臣謹案王法必本於農而務積聚,量入制用以備兇災,亡六年之畜,尚謂之急。元鼎三年,平原、勃海、太山、東郡溥被災害,民餓死於道路。二千石不豫慮其難,使至於此,賴明詔振救,乃得蒙更生。今歲不登,谷暴騰踴,臨秋收斂猶有乏者,至春恐甚,亡以相恤。西羌未平,師旅在外,兵革相乘,臣竊寒心,宜早圖其備。唯陛下留神元元,帥繇先帝盛德以撫海內。”上施行其策。
  • 7.    《漢書》:又數表採《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曰:臣相幸得備員,奉職不修,不能宣廣教化。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臣聞《易》曰:“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聖王以順動,故刑罰清而民服。”天地變化,必繇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離’執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執矩司秋;北方之神顓頊,乘‘坎’執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茲五帝所司,各有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兑’治則飢,秋興‘震’治則華,冬興‘離’治則泄,夏興‘坎’治則雹。明王謹於尊天,慎於養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民事。君動靜以道,奉順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敍,則災害不生,五穀熟,絲麻遂,草木茂,鳥獸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餘。若是,則君尊民説,上下亡怨,政教不違,禮讓可興。夫風雨不時,則傷農桑;農桑傷,則民飢寒;飢寒在身,則亡廉恥,寇賊奸宄所繇生也。臣愚以為陰陽者,王事之本,羣生之命,自古賢聖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而觀於先聖。高皇帝所述書《天子所服第八》曰:“大謁者臣章受詔長樂宮,曰:‘令羣臣議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相國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家,身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請法之。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湯舉秋,貢禹舉冬,四人各職一時。’大謁者襄章奏,制曰:‘可。’”孝文皇帝時,以二月施恩惠於天下,賜孝弟力田及罷軍卒,祠死事者,頗非時節。御史大夫朝錯時為太子家令,奏言其狀。臣相伏念陛下恩澤甚厚,然而災氣未息,竊恐詔令有未合當時者也。願陛下選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天下幸甚!相數陳便宜,上納用焉。
  • 8.    《漢書》:相敕掾史案事郡國及休告從家還至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風雨災變,郡不上,相輒奏言之。時,丙吉為御史大夫,同心輔政,上皆重之。相為人嚴毅,不如吉寬。
  • 9.    《漢書》:視事九歲,神爵三年薨,諡曰憲侯。
  • 10.    《漢書· 魏相丙吉傳第四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11-23]
  • 11.    《近世良相論》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6-18]
  • 12.    《容齋歲筆·卷第五》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4-11-23]
  • 13.    《永樂大典殘卷》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4-11-23]
  • 14.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三十七》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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