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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璁

(明朝政治家、改革家)

鎖定
張璁(1475年-1539年),字秉用,號羅峯, [43]  後因避明世宗之諱,改名孚敬,字茂恭,號羅山。浙江温州府永嘉縣(今浙江省温州市龍灣區)人。 [44]  明朝政治家、改革家,明中期改革的開啓者。 [45]  [47] 
弘治十一年(1498年)中舉,歷經八次會試,於正德十六年(1521年),取得進士資格,觀政禮部。 [45]  世宗即位初議大禮,張璁力折廷臣,迎合帝意,受信任。 [46]  嘉靖五年(1526年),歷兵部右、左侍郎,再拜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嘉靖七年(1528年),加太子太保,乃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明倫大典》成,復進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此後雖因朝廷內鬥或明世宗猜疑大臣擅權數度去職,但不久均復出。嘉靖八年(1529年),召還任為首輔。嘉靖十三年(1534年),進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嘉靖十四年(1535年),張璁因疾力請致仕,明世宗不允,為之親製藥餌,後因病情日重,乃許其致仕還家。嘉靖十八年(1539年)去世。 [45] 
張璁為官清廉自守,勇於革新。執政後,堅決清理莊田,相對緩和了社會矛盾,為“嘉靖中興”打下基礎;還採用低調與循序漸進的方式,罷撤鎮守太監,削弱宦官勢力,有效地抑制了嘉靖朝宦官專權局面的出現;改革科舉制度與學校教育,用人上推行科舉、舉人、歲貢三途並進法;精通禮學,對嘉靖朝大規模的禮制改革作出了重要貢獻。世人評價張璁功業居嘉靖朝之首,近年學界稱其為“明代改革第一臣”。好學,撰著頗多,存世有《禮記章句》8卷、《周禮註疏》12卷、《儀禮註疏》5卷等。 [45] 
別    名
張孚敬
張永嘉
張文忠
秉用、茂恭
羅峯
所處時代
明朝中期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温州府永嘉縣(今浙江省温州市龍灣區)
出生日期
1475年12月27日
逝世日期
1539年2月24日
主要成就
三度擔任首輔,革貪腐,清莊田
主要作品
《羅山文集》
《羅山奏疏》
《金縢辨疑》
《杜律訓解》等
本    名
張璁
官    職
少師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
追    贈
太師
諡    號
文忠

張璁人物生平

張璁早年經歷

明憲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一月三十日,張璁出生於浙江温州府永嘉縣華蓋鄉三都(今屬浙江省温州市龍灣區)。 [42]  少好經學,博學多才,十三歲作《題族兄便面》詩云:“有個卧龍人,平生尚高潔。手持白羽扇,濯濯光如雪。動時生清風,靜時懸明月。清風明月只在動靜間,肯使天下蒼生苦炎熱。”並對《三禮》(《周禮》、《儀禮》、《禮記》)造詣頗深。但七次進京科,均名落孫山,後在温州羅峯學院聚徒講學。 [3] 

張璁步入政壇

張璁像
張璁像(2張)
明武宗正德十五年(1520年)二月,張璁應禮部試。次年三月十四日,明武宗朱厚照卒於豹房。遺詔迎取武宗從弟朱厚熜繼承皇帝位。四月二十二日,十四歲的朱厚熜在奉天殿即皇帝位,頒詔大赦天下。五月十五日,張璁於奉天殿補行殿試,中二甲進士,觀政禮部,從此進入仕途,時年四十七歲。 [4] 

張璁大禮議之爭

主詞條:大禮議
嘉靖初年,在明世宗登基後,內閣首輔楊廷和等朝中大臣要求世宗改稱其伯父(即明武宗之父)明孝宗為父,伯母(即武宗之母慈壽皇太后)為母,而變其親生父親興獻王為叔父,生母為叔母。對於這一不近人情的主張,世宗認為這是割裂親情、違悖常理的事,予以嚴詞拒絕,並以退位來表示自己的決心。以此引發了大禮議之爭。 [5]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一日,觀政進士張璁上疏表示異議:“朝議説皇上入嗣大宗,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王妃為皇叔母的事情,不過拘執漢定陶王、宋濮王的事,謂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復顧其私親之説耳。夫天下豈有無父母之國哉!臣廁立清朝,發憤痛心,不得不為皇上明辨其事。” [6-7] 
張璁指出:漢哀帝、宋英宗為定陶王、濮王之子,是因成帝、仁宗無子,皆預立為皇嗣,養於宮中,嘗為人後。今武帝已嗣孝宗十七年(實十六年),“臣讀祖訓曰:凡朝廷無皇子,必兄終弟及。……今武宗無嗣,以次屬及,則皇上之有天下,真猶高皇帝親相授受者也。故遺詔直曰:‘興獻王子倫序當立。’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其公私實較然不同矣。” [8]  世宗得張璁疏,説:“有此論,我們父子的關係可以保全了。” [9] 
十一月二十五日,張璁以大禮議未定,覆上疏進《大禮或問》。致仕大學士楊一清看後説:“張璁的説法,如同聖人,不會改變。” [10]  張璁展示了以人為本的政治理想,從而受得明世宗的信服和重用。 [11] 

張璁勇於改革

主詞條:嘉靖新政
張璁立像 張璁立像
在明代嘉靖時期,社會最突出的衝突之一是貧富不均的加劇。皇宮、王府及勳戚佔有大量的土地謂之莊田,權貴豪強和地方惡棍,妄指民田為官田,以之進奉王府、勳戚,結交權貴而謀私利。土地兼併的嚴重致使大批喪失土地的農民背鄉離井而為流民。明武宗時全國流民已達600餘萬,佔總人口的十分之一,造成農民暴動接踵而起。基於此,張璁進行一系列政治、制度方面的改革,社會改革的首要任務是抑制土地兼併的進一步惡化,把農民穩定在土地上。
在當時,土地兼併最為激烈、數量最大的是皇宮、王府、勳戚等所佔有的莊田。明仁宗建立皇莊,到武宗時已增至200多處,正德九年(1514年)僅畿內皇莊就佔地37594頃。藩王、勳戚、宦官等向皇帝乞請和強佔民田,到弘治二年(1489)莊田有332處,佔地33000餘頃。“為民厲者,莫如皇莊及諸王、勳戚、中官莊田為甚”,其嚴重程度已到了天下額田減半:“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額田已減強半,而湖廣、河南、廣東失額尤多。非撥給於王府,則欺隱於猾民”。這就是説,賦田約減少了427萬頃。世宗即位後,為革此弊政,穩定社會秩序,曾兩次清理京畿莊田,而宦戚輩中撓,世宗猶豫,收效甚微。張璁入閣後堅決清理莊田,並由畿輔擴大到各省,由莊田兼及僧寺產業。至嘉靖九年(1530年),查勘京畿勳戚莊田528處,計57400餘頃,其中26000餘頃分別還給業主等。撤回管莊軍校,嚴定禁革事例,不許再侵佔或投獻民田,違者問罪充軍,勳戚大臣亦參究定罪。這樣相對地緩和及消除土地兼併的衝突和百年積弊,使社會秩序趨向穩定,為明王朝統治的延續起到了重要作用。
科舉制度是明朝政府選拔官員的主要途徑,但在具體的運作過程當中,暴露了許多弊端,產生了明顯的負效應。 [12]  如正德年間國子監祭酒陸深在一篇奏疏中認為,科舉所取的士子往往是浮華而無實用。 [13] 
張璁改革科舉制度,重新規定考試文體,提高應試者素質。由於科舉名額極為有限,不可能網羅天下所有的真才,使許多士子難以通過科舉而成為進士。於是,張璁推行三途並用之法,改革用人制度。在改革初期,阻力較大,如明人焦竑批評:張璁“為人剛愎,故所行多縱苛刻,如沙汰生員之舉,是何意義!” [14]  出現這種因循之論並不為怪,其反映了一部分人的短視之見。張璁改革科舉制度,改變學風,強化學校的教育功能,考汰之法,以及對提學官的大力整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明代名臣張居正在萬曆三年(1575年)以自己少年時的親身體驗對嘉靖前期整頓學政的成就予以極高的評價。他説:“臣等幼時,猶及見提學官多海內名流,類能以道自重,不苟徇人,人亦無敢幹以私者。士習儒風,猶為近古。”(注:《萬曆起居注》)可以説,嘉靖前期是明代歷史上整頓學風成效最為顯著的時期。 [15-16] 

張璁反腐倡廉

官吏的貪贓枉法,是政治腐敗,社會動亂的原因之一,亦是君主專制社會的大患。張璁上疏奏皇帝,依律治罪貪官污吏。
嘉靖六年(1527年)八月,張璁在掌管都察院時,嚮明世宗奏上《憲綱》(共95條),擇其中最急切者七條陳之。依照憲綱實行,可嚴肅風紀,整頓官員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張璁在任用官吏方面,主張推舉“廉能愛民者”,不受資歷限制。
張璁坐像
張璁坐像(3張)
嘉靖九年(1530年),他在《論用人》疏上説:“近該北直隸巡撫官奏,欲盡將進士、舉人選補此地方州縣正官,臣思之心有未安。”張璁認為:無論在何地,無論什麼官職、學歷,只要廉潔愛民,都可以推舉任用。 [17] 
嘉靖十年(1531年)二月,張璁因為名字犯世宗的名諱,請求改名,世宗就賜他名孚敬,字茂恭,御書四個大字給他。時吏部侍郎徐縉詢私納賄,經舉發受都察院勘問,徐求解脱,投書行賄於張璁,張發其私。由“法司同證徐縉賄孚敬事,黜為民”,此事使朝野受到震動。
張璁的改革與反腐損害了皇親國戚、太監、官吏、權貴階級的既得利益,不能不引起他們的仇恨,彈章不絕。但由於他一切秉公,亦奈何他不得。張璁幾次致仕離京,猶如一介寒儒。他一再告誡家鄉族人不要因他在朝做高官,便倚勢凌人幹不法事。他居朝十載,不進一內臣,不容一私謁,不濫蔭一子侄。

張璁久病薨逝

嘉靖十四年(1535年)春,張璁得疾,屢請致仕,世宗不允,為之親製藥餌。 [18]  張璁在朝房值班時昏暈過去,不省人事一天多 [19]  ,因病情急劇加重,世宗不得已乃許致仕回家調養。 [20] 
世宗多次派人去温州瑤溪貞義書院看望張璁,並幾次下旨召張璁到京復任,但都因身體原因未能到京。 [21] 
嘉靖十八年(1539年)二月六日,張璁病歿於温州,卒年六十五歲。 [22]  此時尚居於承天府(今湖北鍾祥)的世宗傷悼不已,賜祭葬有加,贈太師,諡文忠。 [23] 

張璁主要影響

張璁政治

  • 整頓吏治
地方官為賄賂京官,搜刮民財,以至簍撻誅求,民窮無法生活,那有不為盜的。張璁認為,治國之道,以愛民為先,願治之君,必嚴於贓禁。貪墨成風,其根源在於內閣。內閣是政本所在,即最高統治機構的核心。內閣貪贓,則部院和地方就肆無忌憚,無所不貪了。 [24] 
張璁小像 張璁小像 [2]
張璁對吏治進行了整頓。如調整內閣翰林,加強科道官員對官吏的監督。在他掌都察院時,嚴監察制度,重法司之權。他先後兩次罷黜、更替了不稱職的御史和巡按御史25人,並申明憲綱規定:都察院按察司堂上官及首領、各道監察御吏、吏典,但有不法等事,許互相糾舉;監察御吏巡歷所至,不許地方官出郭迎接;巡按不許帶人馬隨行,凡設彩鋪氈無名供饋之屬一切不用等等。
清理勳戚莊田,罷撤鎮守太監,嚴革貪贓枉法,嚴肅監察制度,嚴分廠、衞與法司職權,改革科舉之弊,改正孔子稱號和典祀,以及整頓軍隊團營等,均是其改革措施的犖犖之者。但是政治改革從來不會一帆風順,改革者不免招來許多來自既得利益集團的阻力和非議。隨着改革的深入和張璁的權威影響增大,而嘉靖皇帝在經過大禮儀鬥爭的洗禮和年齡的增長,皇權意識提高,對張璁也不無猜疑,怕他專擅而有損皇帝的獨攬朝綱,幾次都因為慧星出現,嘉靖皇帝懷疑大臣擅政,於是恩威兼施,或揮之即去,或招之又來,嘉靖皇帝的喜怒無常,加之既得利益集團的反對和阻撓,而張璁的所作所為一直被既得利益集團視為政敵。如當時的南京御史馮恩,上疏請斬張璁等三奸。當時哈雷彗星出現,當天,馮恩比張璁是根本之彗,汪宏是腹心之彗,方獻夫是門庭之彗,並説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雖欲彌災,不可得已。嘉靖皇帝見疏大怒説:馮恩非專指張璁三臣也,徒以大禮故,仇君無上,死有餘罪。”(《明史·馮恩傳》)那時詆譭張璁的人,實在不少,這對張璁的改革必然帶來很大阻力。致使張璁宦海浮沉,命途多舛,在入閣輔政的七年間四起四落,大大影響了張璁改革的積極性,其遭際在明代閣臣中也是少見的。
  • 改革宦權
明代全國各省和重要城鎮派出鎮守太監,掌握軍政大權,形成了宦官全國統治網絡。宦官專權亂政也是明代的一大禍患。他們依仗皇帝,結黨營私,大肆搜刮,陷害大臣,草菅人命,英宗時宦官王振擅權,國幾傾覆。武宗間,宦官劉瑾專權,勢焰天下。鎮守太監不僅職掌軍事、行政、監察、司法等大權,而且以報效朝廷為名,巧立“進奉”、“孝順”等名目,殘酷盤剝人民。武宗時各地都有定額“進奉”的銀數。世宗雖知其弊,但惜其“進奉”而不決。張璁便一再向明世宗陳述鎮守的流毒,極力主張革除鎮守太監之制,為了確保革除事宜的順利推進,張璁與世宗單獨面議,或用密疏進言,使與鎮守中官有密切聯繫的內廷宦官不能從中作梗。世宗在單獨召見張璁之後,仍然猶豫不決,張璁又上密疏,催促世宗採取斷然措施,將其革除。 [25] 
從革除的過程來看,張璁採取了不事聲張和漸進的革除方式。
嘉靖十年(1531年)閏六月,大規模的革除活動全面展開,浙江、兩廣、福建、獨石、永寧、萬全、等處的鎮守中官因“貪縱害事”皆被裁革(《明世宗實錄》卷127)。這與當時大規模裁革冗官是同步進行的。
不久,陝西、四川鎮守太監以“貪肆”亦被裁革(《明世宗實錄》卷129)。這次集中裁革的主要是分佈於內地的鎮守內官。把邊鎮鎮守中官放在了最後革除。張璁對鎮守中官的革除真正清除了長期以來鎮守太監亂政害民之弊,使被鎮守中官擾亂的地方政治趨於有序。史稱在明朝,只有嘉靖期間沒有出現過太監弄權把持朝政的局面。範守已認為張璁此舉乃“千百年頌功為不窮(《憲章外史續編》卷2)”;何良俊認為張璁勇於擔當革除鎮守中官的重任,是其他得君最專者所不能比擬的。 [26] 
  • 清勳戚莊田
明武宗正德年間,明朝已瀕臨崩潰的邊緣。明臣張原亦言:“蓋以正德年間,國柄潛移,權幸用事,祖宗之制度,朝廷之紀綱,蕩廢殆盡。”出現了“天下洶洶,幾至大亂”的局面。諸王、勳戚、官僚“請求及奪佔民田者無算”。武宗荒廢政事,沉溺於嬉遊淫樂、靡費無節、導致朝政日益腐敗。各種特權勢力對土地的掠奪達到了瘋狂的地步,另一方面卻將所佔田地之税留給了原來的田主,讓軍民納無地之税糧,導致百姓流亡,軍士逃竄。流民充斥社會,農民起義遍及各省。武宗時期明朝統治階級內部已是百弊叢生,危機四伏。
當時社會土地兼併問題是產生流民及起義的源頭。而在明武宗時全國流民已達600餘萬,佔總人口的十分之一。農民起義接踵而起,社會失序,岌岌可危。在明世宗欽定大禮之後,奠定了張璁改革的良好基礎,改革的首要任務是抑制土地兼併的進一步惡化,把農民穩定在土地上。而那時土地兼併最為激烈、數量最大的是皇宮、王府、勳戚等所佔有的莊田。明仁宗建立皇莊,到武宗時已增至200多處,正德九年(1514年)僅畿內皇莊就佔地37594頃。藩王、勳戚、宦官、官僚等向皇帝乞請和強佔民田,到弘治二年(1489)莊田有332處,佔地33000餘頃。“為民厲者,莫如皇莊及諸王、勳戚、中官莊田為甚”,其嚴重程度已到了天下額田減半:“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額田已減強半,而湖廣、河南、廣東失額尤多。非撥給於王府,則欺隱於猾民”。這就是説,賦田約減少了427萬頃。世宗即位後,曾兩次清理京畿莊田,而宦戚輩中撓,世宗猶豫,收效甚微。張璁堅決清理莊田,並由畿輔擴大到各省,由莊田兼及僧寺產業。至嘉靖九年(1530年),查勘京畿勳戚莊田528處,計57400餘頃,其中26000餘頃分別還給業主等。撤回管莊軍校,嚴定禁革事例,不許再侵佔或投獻民田,違者問罪充軍,勳戚大臣亦參究定罪。這樣相對地緩和及消除土地兼併的衝突和百年積弊,使社會秩序趨向穩定,為明王朝統治的延續起到了重要作用。 [27]  [28] 
  • 儲備人才
張璁通過改革科舉制度,選拔了一批富有實幹精神的人才進入政府。之後張居正變法的時候,這些人正值壯年,他們在各個部門和地方為張居正提供支持。從張居正和海瑞等人的書信文集裏面就可以看得出來,在各個地方都有一批志同道合的人跟他們通信交流,彼此引以為同志。 [48] 

張璁文化

張璁不僅是一位政治家、改革家,而且還是一位詩人,一生寫下了大量詩文。作為布衣出身的宰相,在温州民間生活了將近半個世紀,在瑤溪創辦書院,去過茶山、仙岩、江心嶼等地,對這裏的人民與土地有着特殊的感情,並留下許多讚美詩篇。
在張璁筆下有羅峯書院的風景:“卧龍潭下書院成,白鹿洞主慚齊名。松菊已變荒蕪徑,?壑更添吾伊聲。”(《羅峯書院成》)有茶山的秀美風光:“我有山東一畝宅,還憶山西五美園。落日放舟循桔浦,輕霞入路是桃源。”(《遊五美園》)有仙岩的奇美美景:“落日在招提,山深藏古洞。水落正石出,穿巖入其空。絕壁合欲傾,觀天如望?。飛流瀉中潭,山根似浮動。”(《仙岩洞》)有江心寺的江浪景色:“煙波渺天際,孤嶼天悠悠。浩蕩疑非世,登臨況屬秋。霞標雙塔迥,浪挾眾山浮。露白蒹葭老,凌風生我愁。”(《江心寺》)
張璁曾描寫温州瑤溪的山居生活:“自汲龍潭水,長烹雁蕩茶。客來無一物,籬豆始開花。”“自分佈衣久,為園種木棉,山妻聽蟋蟀,抒袖夜無眠。”(《山居二首》)在他的詩裏,使我們體會到詩人寄情山水草木,激情抒懷的美感:“寒枝自許風霜傲,細蕊惟堪晚節香。”(《觀菊》)“碧桃紅杏不須猜,雨露無私次第栽。玉蕊芙蓉帶甘菊,也應無日不花開。”(《種花》)“兩山夾深谷,溪流到處聞。登高息川上,尊酒此樂羣。”(《川上吟》)
在張璁的詩詞裏透露出詩人強烈的政治抱負與深沉的憂國憂民情感。當他在“大禮議”初期受阻時,發出長嘆:“獨憐知已少,只見直躬難,若問唐虞治,終期白首看。”(《赴南京留別諸友》)在創辦書院時寄託情懷:“蒼生有望山中相,白首願觀天下平。青衿登進樂相與,日聽滄浪歌水清。”(《羅峯書院成》)“信是此行天下獨,只因日月卧雲根。”(《遊五美園》)
面對嘉靖時期,社會貧富不均的加劇。張璁五十歲時有詩云:“一飯還三嘆,黎民正阻飢。”(《元日》)“有雪未為瑞,凶年正可悲。流民幾行乞,粒米不成炊。”(《對雪》)“年飢難獨樂,官冗得偷閒。”(《遊蔣山》)。因此,張璁為政期間,改革莊田,革除民弊,整頓吏治,使嘉靖初期的百姓生活得到了切實的改善。
張璁畢生好學,撰著頗多,存世的有《禮記章句》八卷;《周禮註疏》十二卷;《儀禮註疏》五卷;《杜律訓解》六卷等著作。嘉靖十六年(1537年),他還獨立編纂《温州府志》。 [29] 

張璁人物評價

項之華作《張璁玻璃銀光刻像》 項之華作《張璁玻璃銀光刻像》 [40]
《明世宗實錄》:然終嘉靖之世,語相業者,迄無若孚敬雲。 [1] 
《國朝典故》:孚敬剛明峻潔,一心奉公,慷慨任事,不避嫌怨。果於自用,休休之量,是其所短。上親按其古諡法,以其危身奉上,特諡曰文忠,眷顧之厚,終始不替雲。 [30] 
《歧海瑣談》:剛明峻潔,一心為公,慷慨紀事,不避嫌怨。 [31] 
《明史·張璁傳》:①剛明果敢,不避嫌怨。既遇主,亦時進讜言。 [32]  ②性狠愎、報復相尋、不護善類。 [33] 
《編年信史》:張永嘉(張璁)相業俊偉掀揭,本朝首推。即如鎮守內臣,自景泰初設至今,五慮百餘年,雖孝宗之仁聖,李(東陽)、謝(遷)之專久,未聞匡救者,而永嘉力能迴天,以除大患,有再造宇宙之功雲。 [34] 
《明經世文編》:永嘉(張璁)功在社稷,莫大於是。
明萬曆本作《國史傳》:①(針對議禮事件)出所真見,非以阿世。②(針對革除時弊)清勳戚莊田,罷鎮守內官,百吏奉法,苞苴路絕,海內治矣。
《昭代典則》:張孚敬奏革各省鎮守內臣及清勘皇親莊田,土官得行其志,黎庶得安其寢,天下鼓舞若更生,其功萬世不可泯也。 [35] 
《光緒永嘉縣誌》卷二十六引明人蔣光彥:張璁“歸而後公相者,經濟萬不如公。去公六十七年,四方無貂璫之擾,默受公賜而晏如,不知今寓內始人人扼腕而思公矣”。
李樂《見聞雜記》卷十一:世宗皇帝繼統,年齡雖小,英斷夙成,待此輩不少假借。又得張公孚敬以正佐之,盡革各省鎮守內臣,司禮監不得干預章奏。往瑾時,公卿大臣相見,無敢抗禮,甚有拜伏者。自張公當國,司禮以下各監局巨璫,見公竦息敬畏,不敢並行並坐,至以“張爺”呼之,不動聲色,而潛消其驕悍之心。蓋自漢唐宋元以來,宦官斂戢,士氣得伸,國體尊嚴,未有如今日者,誠千載一時哉!
《國史傳》:以是搢紳之士,嫉之如仇。然其剛明峻潔,一心奉公,慷慨任事,不避嫌怨。其掌都察院,不終歲而一時風紀肅清,積弊頓改。在內閣,自以受上特知,知無不言。密謀廟議,既同事諸臣,多不與聞者。至於清勳戚莊田,罷鎮守內官,百吏奉法,苞苴路絕,海內治矣。至其持議守正,雖嚴諭屢下,陳辭益剴切不撓。上察其誠,久久益敬信之,常以元輔羅山呼之而不名。 [27] 
焦竑《玉堂叢語》卷六《事例》贊:張璁“久於科第,諳世故,得位,每事欲復祖宗股制,行進士、舉人、歲貢三途並進法,士風一變,人思奮庸,賢才輩出而無滯。”
《中國通史》:張璁“始終清廉自守,博學明辨,而勇於革新,可謂嘉靖朝難得的賢相,也是明代一少有的閣臣。 [36] 

張璁軼事典故

張璁墊桌腳詩

相傳,張璁小時候在書院讀書,雖然聰明好學,卻是十分頑皮,因而常常愛到老師的責罰。
一天,上課了,張璁還和一個同學在院子裏玩耍。老師將他倆訓斥一番,還責令他們以墊桌腳的木頭為題,合作一首詩,上下語意要連貫。若做的好,可免責罰,老師指定那個同學先做前兩句。
那同學想了半響,開口吟道:
小小木頭器未成,無聲無臭又無名。
張璁馬上應聲説:
縱然不是擎天柱,願在人間抱不平。
前兩句雖合韻律,但句意平平,經張璁後面兩句連綴上去之後,全詩的含義便顯得深刻了。老師聽了,甚是讚賞。 [11] 

張璁詩阻劉提學

一次,劉提學要遊雁蕩。四品官員要遊雁蕩,當地必須要進行高規格高檔次的接待,雁蕩山百姓為憑空增加負擔而發愁。這時尚是諸生(秀才)的張璁主動表示有辦法阻止當官的進山,大家都嗤笑這個年輕人有神經病,但事實證明了張璁並非大言欺人。張璁讓和尚拿着他寫的詩在半路上攔住劉提學,劉提學讀了張璁的詩,打消了遊雁蕩的念頭,一笑作罷,回頭而去。那首詩曰:
海內衣冠集雁山,草茅無路得追攀。
山中定掃豺狼道,天下誰當虎豹關?
玉輦奚從瞻樂地,金樽未許破愁顏。
江湖廊廟心相似,莫道漁樵盡日閒。
寫《上劉提學遊雁山》時的張璁還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的秀才,面對一位四品官員,居然敢於寫詩勸阻,這是需要一些勇氣的。詩也寫得好,“江湖廊廟心相似,莫道漁樵盡日閒”,老百姓和當官的一樣是人,都有煩心事,你們當官的可別以為百姓們整日閒着沒事啊。這兩句可作一切為官者的座右銘。 [28]  [37] 

張璁大禮議

張璁還是新科進士時,便上疏支持明世宗朱厚熜,認為世宗即位是繼承皇統,而非繼承皇嗣,即所謂“繼統不繼嗣”,皇統不一定非得父子相繼不可,而且漢定陶王、宋濮王都是預先立為太子,養在宮中,實際上已經是過繼給漢成帝和宋仁宗,“其為人後之義甚明”。張璁建議朱厚熜仍以生父為考,在北京別立興獻王廟(興獻王為明憲宗次子,明世宗父)。世宗見此奏章後大喜,稱“我父子得以保全了”。但張璁人單勢孤,難以動眾,世宗唯有先行妥協。張璁也被外放,任南京刑部主事。
三年之後,世宗的地位已穩固,試圖為父母封號加“皇”字。這時已被貶至南京刑部主事,與桂萼胡鐸等相互考證經史的張璁,與同僚等揣測帝意,紛紛上書重提舊事。嘉靖三年(1524年),張璁得以奉召赴京,獲世宗重用,委為翰林學士,專負責禮儀事項,並迫使楊廷和辭職,而其他反對者都被下獄、貶官奪俸。張璁和桂萼等在朝廷中形成了“議禮派”,支持、奉迎皇帝,將議禮當作起家的政治資本,因此醖釀了一段時間後,又重新挑起了議禮之爭。張璁上疏列舉禮官欺妄十三事,力挺世宗,曰:“《記》曰:‘禮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已失。’故聖人緣人情以制禮,‘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異同,明是非也。’”。 [29]  [38] 

張璁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家世
祖父
張敏
張昪
蔡氏
子嗣
長子
張遜志
次子
張遜業
三子
張遜膚
注:張璁祖籍福建莆田赤岸,宋孝宗乾道年間(1165-1173年)徙居温州。(張璁家系參考資料: [11] 

張璁主要作品

張璁書法作品 張璁書法作品 [29]
著有《禮記章句》、《大禮要略》、《羅山奏疏》、《羅山文集》、《正先師孔子祀典集議》、《金縢辨疑》、《杜律訓解》、《敕諭錄》、《諭對錄》、《欽明大獄錄》、《霏雪編》、《嘉靖温州府志》等。

張璁後世紀念

  • 張璁碑亭
張璁碑亭,民間俗稱張閣老碑亭。碑文皆為明世宗御筆所書。碑石為漢白玉質地,亭為木構建築,面闊三間,四面迴廊,重檐硬山頂,基本上保持了原構風貌。1981年列為温州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7年1月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張璁史料索引

參考資料
  • 1.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一》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5-09]
  • 2.    張璁小像,取自明·張孚敬《諭對錄》,萬曆三十七年刊本。
  • 3.    《張璁年譜》:明憲宗成化十一年乙未,一歲,十一月三十日,生於温州府永嘉縣華蓋鄉三都普門之宅第。
  • 4.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張璁,字秉用,永嘉人。舉於鄉,七試不第。將謁選,御史蕭鳴鳳善星術,語之曰:“從此三載成進士,又三載當驟貴。”璁乃歸。正德十六年登第,年四十七矣。”
  • 5.    《明史》卷一百九十《楊廷和傳》:及議“大禮”,廷和持論益不撓,卒以是忤帝意。先是,武宗崩,廷和草遺詔。言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興獻王長子某,倫序當立。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迎嗣皇帝位。既令禮官上禮儀狀,請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翼日,百官三上箋勸進,俟令旨俞允,擇日即位。其箋文皆循皇子嗣位故事。世宗覽禮部狀,謂:“遺詔以吾嗣皇帝位,非為皇子也。”及至京,止城外。廷和固請如禮部所具儀,世宗不聽。乃御行殿受箋,由大明門直入,告大行几筵,日中即帝位。詔草言“奉皇兄遺詔入奉宗祧”,帝遲迴久之,始報可。越三日,遣官往迎帝母興獻妃。未幾,命禮官議興獻王主祀稱號。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據,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進士張璁與侍郎王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瓚微言之,廷和恐其撓議,改瓚官南京。五月,澄會廷臣議上,如廷和言。帝不悦。然每召廷和從容賜茶慰諭,欲有所更定,廷和卒不肯順帝指。乃下廷臣再議。廷和偕蔣冕、毛紀奏言:“前代入繼之君,追崇所生者,皆不合典禮。惟宋儒程頤《濮議》最得義理之正,可為萬世法。至興獻王祀,雖崇仁王主之,他日皇嗣繁衍,仍以第二子為興獻王后,而改封崇仁王為親王,則天理人情,兩全無失。”帝益不悦,命博考典禮,務求至當。廷和、冕、紀復言:“三代以前,聖莫如舜,未聞追崇其所生父瞽瞍也。三代以後,賢莫如漢光武,未聞追崇其所生父南頓君也。惟皇上取法二君,則聖德無累,聖孝有光矣。”澄等亦再三執奏。帝留中不下。
  • 6.    《張文忠公集類·奏疏》卷一《正典禮第一疏》:“朝議謂皇上入嗣大宗,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興獻王妃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者,然不過拘執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謂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復顧其私親之説耳。……比有言者,遂謂朝議為當,恐未免膠柱鼓瑟而不適於時,黨同伐異而不當於理,臣固未敢以為然也。夫天下豈有無父母之國哉!臣廁立清朝,發憤痛心,不得不為皇上明辨其事。《記》曰:‘禮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已矣。’故聖人緣人情以制禮,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異同,明是非也。”
  • 7.    張璁《議大禮疏》:聖考只生陛下一人,利天下而為人後,恐子無自絕其父母之義。故在陛下謂入繼祖後,而不廢其尊親則可;謂為人後,以自絕其親則不可。夫統與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
  • 8.    引自《明世宗實錄》卷4
  • 9.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張璁傳》:“此論出,吾父子獲全矣。”
  • 10.    《明史·楊一清傳》:張生此議,聖人復起,不能易也。”
  • 11.    張憲文、張衞中.張璁年譜: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 12.    《明臣奏議》卷10·王鰲《制科議》(作於弘治十四年(1501年)):“夫古之通經者,通其義焉耳,今也穿鑿支離,以希合主司之求,人之才不如古,其實由此也。”
  • 13.    《明經世文編》卷155 陸深《國學第對》(作於正德年間):“興業者,進取之媒,非致理之路也。其弊也,浮華而無實用。舉天下之人才皆誤於科舉。”
  • 14.    引自《玉堂叢語》卷4《獻替》
  • 15.    尤淑君《名分禮秩與皇權重塑:大禮議與嘉靖政治文化》.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2006年
  • 16.    夏燮《明通鑑》:“孚敬以大禮、大獄叢詬沒世”。
  • 17.    張璁·《論用人》:“凡州縣官無分進士、舉人、監生、吏員,但有廉能愛民者,許一體推舉擢用,庶在位者各有所奮發,而百姓蒙澤也。”
  • 18.    《國史傳》:“以疾乞歸,上累諭固留,為之親製藥餌。”
  • 19.    《再乞休致》:“病又舉發,昏暈不省人事者逾日。”
  • 20.    王世貞《嘉靖以來首輔傳》卷二:“上不得已乃許致仕。”
  • 21.    《國史傳》:“遣錦衣千户劉昂視疾,齎手詔趣其還朝。至處州,疾作不果至。詔強起之,至金華,疾又作,乃止。”
  • 22.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十四年春得疾,帝遣中官賜尊牢,而與時言,頗及其執拗,且不惜人才以叢怨狀。又遣中官賜藥餌,手敕言:“古有剪須療大臣疾者,朕今以己所服者賜卿。”孚敬幸得温諭,遂屢疏乞骸骨。命行人御醫護歸,有司給廩隸如制。明年五月,帝復遣錦衣官賫手敕視疾,趣其還。行至金華,疾大作,乃歸。十八年二月卒。帝在承天,聞之傷悼不已。”
  • 23.    《國史·張孚敬傳》:上深加悼惜,賜祭葬有加,贈太師,諡文忠。仍特蔭子遜業為尚寶司丞。
  • 24.    《世宗實錄》:“(張璁對世宗説)今之監司,苞苴公行,稱為常例,籃簋不傷,恬然成風,是監司又為部院之府庫矣。……上下重徵,皇上雖有憂民之心而澤不下究,故清明之治卒不可成。臣見每年進表,三年朝覲,(地方)官率以饋送京官,向民科斂,小民怨聲載道,上幹天和,疊見災異,皆贓夫之冒所致,宜嚴加禁約,犯者勿赦。’上曰:‘前後所奏,皆欲革貪風以隆治道,邇來貪墨成風,外官剝下奉上,民窮財盡,實由於此。都察院其嚴禁察訪,犯者並以贓論。”
  • 25.    《明經世文編》卷一百七十八·張璁《議南京守備催革各處鎮守》疏言:“伏蒙皇上獨召臣於平台面議,所以臣密切勤懇,實出血誠。已荷垂允,未見實行。今因密諭下問,敢再冒昧上陳,伏乞聖明斷然為之,使百年流毒一旦頓除,四海生民從此樂業矣。
  • 26.    《四友齋叢説》卷八:張璁“取回各省鎮守太監,他人雖得君最專者,亦不肯如此擔當。”
  • 27.    萬曆本作《國史傳》:以是搢紳之士,嫉之如仇。然其剛明峻潔,一心奉公,慷慨任事,不避嫌怨。其掌都察院,不終歲而一時風紀肅清,積弊頓改。在內閣,自以受上特知,知無不言。密謀廟議,既同事諸臣,多不與聞者。至於清勳戚莊田,罷鎮守內官,百吏奉法,苞苴路絕,海內治矣。至其持議守正,雖嚴諭屢下,陳辭益剴切不撓。上察其誠,久久益敬信之,常以元輔羅山呼之而不名。
  • 28.    嘉靖革新的歷史定位  .鳳凰網.2010年05月10日[引用日期2013-09-30]
  • 29.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張璁,字秉用,永嘉人。舉於鄉,七試不第。將謁選,御史蕭鳴鳳善星術,語之曰:“從此三載成進士,又三載當驟貴。”璁乃歸。正德十六年登第,年四十七矣。”
  • 30.    鄧世龍《國朝典故》:“孚敬剛明峻潔,一心奉公,慷慨任事,不避嫌怨。果於自用,休休之量,是其所短。上親按其古諡法,以其危身奉上,特諡曰文忠,眷顧之厚,終始不替雲。”
  • 31.    姜準《歧海瑣談》:“剛明峻潔,一心為公,慷慨紀事,不避嫌怨。”
  • 32.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剛明果敢,不避嫌怨。既遇主,亦時進讜言。”“他若清勳戚莊田,罷天下鎮守內臣,先後殆盡,皆其力也。持身特廉,痛惡贓吏,一時苞苴路絕。”
  • 33.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九十六》:“性狠愎、報復相尋、不護善類”。
  • 34.    明檇李(今嘉興)支大倫《編年信史》:“張永嘉(張璁)相業俊偉掀揭,本朝首推。即如鎮守內臣,自景泰初設至今,五慮百餘年,雖孝宗之仁聖,李(東陽)、謝(遷)之專久,未聞匡救者,而永嘉力能迴天,以除大患,有再造宇宙之功雲。”
  • 35.    黃光升·《昭代典則》:“張孚敬奏革各省鎮守內臣及清勘皇親莊田,土官得行其志,黎庶得安其寢,天下鼓舞若更生,其功萬世不可泯也。”
  • 36.    蔡美彪《中國通史》:“張璁始終清廉自守,博學明辨,而勇於革新,可謂嘉靖朝難得的賢相,也是明代一少有的閣臣。
  • 37.    《廣雁蕩山志》:“公為諸生時,劉提學將遊雁山,百姓以供億為慮,公曰:‘我為若止之。’聞者皆笑其妄。公為詩,令僧即前途上之。劉得詩,遂不至。”
  • 38.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剛明果敢,不避嫌怨。既遇主,亦時進讜言。”
  • 39.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3-08]
  • 40.    琉璃刻清廉,銀光生異彩  .中共浙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8-25]
  • 41.    張璁文化研究文集  .温州市圖書館[引用日期2023-08-27]
  • 42.    張璁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8-27]
  • 43.    張璁  .學習強國[引用日期2023-09-18]
  • 44.    趙毅,秦海瀅主編,第十二屆明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M],大連:遼寧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04.第61頁
  • 45.    張璁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9-18]
  • 46.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1611頁
  • 47.    張璁的改革精神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3-10-13]
  • 48.    李曉鵬.從黃河文明到一帶一路:第2卷:中國發展出版社,201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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