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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鎖定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是教育部分別於1999年1月和2006年4月在國內百餘所高校建設的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目的是進一步推動文化素質教育的開展,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努力開創高校文化素質教育新局面。
- 中文名
-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
- 建設時間
- 1999年1月
- 核 心
- 素質教育
- 建設目的
- 提高大學生的文化素質
- 基地任務
- 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等
- 經費投入
- 不得少於20萬元
- 批准單位
- 國家教育部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目的和任務
建設基地的目的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教育方針,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優秀成果,提高大學生的文化素質,為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務。
基地的任務是:協調本校各單位、學術團體的文化素質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重要的文化素質教育活動;培訓從事文化素質教育的師資隊伍;開展文化素質教育的理論研究,探索文化素質教育與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相結合的新路子,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力爭產生一批文化素質教育理論研究和教學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成果;及時總結經驗,向本地區乃至全國高校推廣,起到示範和輻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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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選點原則
新增設基地適當向西部地區高校傾斜,併兼顧東、中部地區,在綜合性大學、工科大學、師範大學、農林院校、醫藥院校、財經院校、政法院校、藝術院校等高校中,選擇那些文化素質教育工作紮實,成效明顯,在高校中能夠起到骨幹帶頭作用的學校建設基地。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基地名單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第一批
共32個基地,53所高校:
(1) 北京大學
(2) 清華大學
(5) 南開大學
(6) 天津大學
(7) 山西大學
(10) 大連理工大學
(11) 吉林大學
(12) 哈爾濱工業大學
(13) 復旦大學
(14) 上海交通大學
(15) 上海中醫藥大學
(16) 南京大學
(17) 東南大學
(19) 中國科技大學、安徽大學
(20) 浙江大學
(21) 山東大學
(22) 鄭州大學
(23) 武漢大學
(24) 華中科技大學
(26) 中山大學
(29) 西南財經大學
(31)西安交通大學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第二批
共61基地,高校104所:
(1)北京科技大學
(2)北京郵電大學
(3)北京化工大學
(4)中國農業大學
(5)北京林業大學
(6)北京外國語大學
(7)中央財經大學
(8)中國政法大學
(9)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1)中國傳媒大學
(13)河北大學
(15)內蒙古師範大學
(16) 遼寧大學
(17)大連大學
(18)東北師範大學
(19)延邊大學
(21)哈爾濱工程大學
(22)同濟大學
(23)東華大學
(24)華東師範大學
(25)上海財經大學
(26)上海大學
(28)江南大學
(29)南京理工大學
(31)寧波大學
(32)合肥工業大學
(33)安慶師範大學
(34)廈門大學
(35)華僑大學
(37)青島大學
(38)河南大學
(39)武漢理工大學
(40)華中師範大學
(41)湖北大學
(43)湖南文理學院
(44)深圳大學
(46)廣西大學
(48)海南大學
(50)電子科技大學
(52)貴州大學
(53)雲南大學
(55)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56)延安大學
(57)蘭州大學
(58)青海民族大學
(59)寧夏大學
(60)石河子大學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申報辦法
各高校可以單獨申報基地,也可由同一城市不同類型的高校聯合申報。凡申報基地的學校,接到本通知後,按照其精神認真填寫《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申報表》(見附件)。教育部所屬高校可直接向教育部申報;其他高校報所在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其組織初審,並原則上遴選不超過1個基地向教育部申報,於2005年11月30日前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教育處(學校申報報告和申報表一式2份)。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申報條件
申報基地的高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學校主要領導重視文化素質教育工作,能夠充分認識加強文化素質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於深入開展文化素質教育工作有明確的思路和措施;
(2)學校有文化素質教育領導機構,配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經常開展文化素質教育活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並能夠在高校中起到示範帶頭作用;
(3)能夠將加強文化素質教育與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制定出科學合理的人才培養方案,並在一些學科進行試點,取得初步成果;
(5)有一支穩定的、業務水平較高的從事文化素質教育的師資隊伍,並能夠承擔培訓相關師資的任務;
(6)重視文化素質教育的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標誌性成果;
(7)重視校園文化環境建設,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初步形成了較為濃厚的校園文化氛圍;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經費投入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評估驗收
對被批准建設的基地,本着先建後評的原則,自批准之日起2年後,教育部將組織專家進行中期檢查評估。不合格的,暫停或者取消基地資格。基地建設5年後,教育部組織專家進行評估驗收,對合格的基地給予最後確認,對優秀者予以表彰,對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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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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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高等學校增設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引用日期2014-01-28]
- 2. 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名單 .教育部[引用日期2014-01-28]
- 3.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批准增設北京科技大學等高校為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2-08-22]
- 4. 河海大學等四校共建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工作紮實成果豐碩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