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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與之
鎖定
崔與之為宋光宗紹熙四年(1193年)進士,初授潯州司法參軍。歷任廣西提點刑獄、金部員外郎、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秘書少監等職,為官廉潔奉公,在淮東練兵抗金,政聲卓著。嘉定十四年(1219年)出為知成都府兼成都路安撫使,兩年後升任四川制置使。任內安邊積財,舉賢撫士,使蜀中寧謐。嘉定十七年(1224年)辭官歸鄉,此後“八辭參知政事,十三辭右丞相”,除端平元年(1234年)為平摧鋒軍變而暫任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外,終不出仕。嘉熙三年(1239年),崔與之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致仕,數月後逝世,年八十二。累贈太師、南海郡公,諡號“清獻”。
[2]
[54]
- 全 名
- 崔與之
- 別 名
-
崔正子
崔清獻
星郎 - 字
- 正子,一字正之
- 號
- 菊坡
- 諡 號
- 清獻
- 所處時代
- 南宋
崔與之人物生平
崔與之立志報國
崔與之生於廣東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一個清貧的醫生家庭。
[6]
還在少年的時候,他的父親崔世明就因病去世了,崔家因此家境困窘。但崔與之自少便有大志,立志救國濟民。他刻苦讀書,鑽研經史,務求通曉大義,文章寫作樸實得體。待人接物,辦理事情,為人也十分機警。
[2]
在青年時,崔與之多次參加科舉考試,都沒有中榜,他於是寄望於出外求學。直到三十二歲時,由於得到增江書友林仲介等人的慷慨資助,崔與之終於能夠跨出增城,一酬宏願。他不遠千里,單身遠涉關山,步行到京師臨安(今浙江杭州),入太學讀書。崔與之在學舍埋頭苦讀,在三年後的宋光宗紹熙四年(1193年)高中一甲進士,成為嶺南第一個由太學生考上進士的人,從此步入仕途。
[7]
登第之後,崔與之被調往荒遠的廣西潯州(今廣西桂平),擔任從八品的潯州司法參軍。他不避艱苦,盡心公務。有一次,巡按到潯州視察,但接待用的驛所卻因年久失修而不能使用。郡守要崔與之主持維修,限令幾日內完成。倉猝之下難以找到屋瓦,崔與之就叫屬下用茅草蓋屋頂,將屋內整飾一新,按時完成了任務。不久,用來儲備穀物、調節物價、賑濟災荒的糧食倉庫也因久未修葺而漏雨,郡守便打算賣掉儲糧。崔與之得知,不顧官卑言輕,堅決反對。郡守改變主張,命崔與之負責修糧倉。崔與之以保糧為重,將自己居所的屋瓦拆下換用茅草,而把屋瓦蓋在糧倉上。郡守因此賞識他的膽識才幹,推薦他轉任淮西提刑司檢法官。
[8]
在淮西路,一個大京官的兒子稱霸鄉里,人們告狀,許多官吏都不敢受理。狀紙遞到崔與之那裏,他拍案而起,不畏權勢,秉公判決,責令鄉霸退還民田。那京官聞訊,非但沒有怪罪崔與之,還表示讚許,把他推薦給朝廷。
[2]
其後,崔與之先後調任建昌軍(今江西南城)新城縣知縣、邕州(今廣西南寧)通判等職務。在新城,他整頓賦税,減免各種中間環節和費用。他規定,百姓應繳納的錢糧直繳官衙,已繳納的不準濫追,未繳納的不準隨便責罰,改變以前官差追繳賦税使不少民户傾家蕩產的陋習。這一來,百姓爭先恐後繳税,開創了未有施一次刑罰而辦好賦税的德政。在邕州,知州盤剝士卒,剋扣衣糧,激起譁變。崔與之奉命攝知邕州事,處理此事。他從自己駐守的賓陽趕到邕州,不顧危險,衝門而入。待叛軍安定後,暗中查出一名為首滋事者,予以處斬,餘者不究,迅速將兵變平息,使邕州恢復安寧。後升為“發遣賓州軍事”,任內使州政清簡。
[9]
五十三歲那年,崔與之升任廣西提點刑獄。廣西路包括海南島、雷州,大部分是荒寂之地,屬邊遠軍州,海南島更是沒有朝廷要員去過。崔與之不辭勞苦,跑遍廣西的二十五個軍州。準備去海南時,他的下屬説:“海濱有神靈,要渡海先得求神禱告,否則很難成功。”崔與之卻不以為然,説:“海南各地官吏長期違法魚肉百姓,我去為民除害,哪裏需要神靈批准庇佑!”儘管第一次渡海因風浪大作船舵折斷被迫返航,他仍然不懈努力,第二次出海時終於到達瓊山縣。每次到各地巡察,他都自帶費用,一切公務開支按日計給,不用地方分毫;又在各地張榜明示,獎廉肅貪,公正判案,官民深為震撼。崔與之往返辛勞,殫精竭慮,幾年之內,已是鬢髮全白。
[10]
崔與之淮東抗金
南宋晚期,新興的大蒙古國屢次進攻金國。金人為避蒙軍鋒芒,南遷都城於汴京,並企圖南掠宋土。宋廷“疑其進迫”,於是命崔與之以直寶謨閣之官“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成為抗金前線淮東路的軍政長官。寧宗召見崔與之,親自授職,並向其詢問戰守之策,崔與之認為:要選擇好的守將,集合官軍和民眾的戰鬥力量,是邊防的第一要務。
[11]
崔與之抵達揚州,認真籌劃守禦事務。他整修城防,歷時一年多重修護城河,在城外廣植柳樹,在城內接近河流運輸的地方建倉庫十二座,儲備了充足的軍糧。崔與之一貫主張,兵不在多而在精,兵精緣於訓練有素。他統率的軍隊,步兵的弓箭手和長槍手,按身材年齡技術分成三等進行教習,騎兵則以騎術精湛和武藝精熟為標準進行訓練。崔與之身為統帥,每五日親率幕僚到校場督促,月終更要考核,獎優罰劣。部隊出城野練,他率將校隨後視察,要求部隊遇到山崗溝澗不得繞道,必須勇往直前。整訓揚州守軍之後,他又命令下屬州縣守軍依照執行,效果明顯。於是淮東軍威大振。
[12]
淮東一帶有民間自衞組織“萬弩社”,崔與之深入考察瞭解,認為萬弩社有利於組織民眾防禦金兵,於是奏請朝廷將萬弩社定為各縣民兵組織。他又招募當地青壯年創立“萬馬社”,平時配給農田耕作,戰時集中調用。
[12]
史彌遠見邊防鞏固,又有忠義軍歸宋,想撈取邊功,遂密令都統劉琸率領所部渡江攻取泗州,結果劉琸全軍覆沒。崔與之事後得知,悲憤上書史彌遠:“今以萬人之命,壞於一夫之手!”金兵乘勢入境,史彌遠驚慌失措,三次下令崔與之與金和議。崔與之回書拒絕,據理力爭:“金兵得勢之際,我朝求和,必遭屈辱。”他積極加強戰備,調遣精鋭部隊扼守要衝之地。金兵入侵無功而退,和議之事遂不再提及,淮東局勢又趨於穩定。
[14]
此後,朝廷調崔與之入朝為秘書少監,揚州軍民聞訊,紛紛遮道垂淚,想要挽留。崔與之力辭朝廷詔命,準備辭官返鄉。途中屢次受詔命催促來京。抵達池口時,崔與之聽聞金軍南侵,於是前往臨安,奏言:“如今邊警可憂慮的事情不止一件,只有處置山東忠義軍之事刻不容緩。”他前後累次上疏多達數千字,每每嘆息朝廷養虎為患,必將自留遺患。
[15]
後升任秘書監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
[16]
崔與之盡護四蜀
嘉定十年(1217年),金軍進犯四川,連破大散關、成州、鳳州、興元府等地。嘉定十二年(1219年),金軍又破洋州,前四川制置使董居誼棄職逃跑,蜀地大亂,人心驚惶。同時,四川潰卒張福、莫簡等稱“紅巾軍”,起兵反叛,進入利州,殺總領財賦楊九鼎。鑑於蜀中形勢危急,朝廷急調閒居在蜀的安丙為四川宣撫使,調崔與之為煥章閣待制、知成都府兼成都路安撫使,平息了紅巾軍變。安丙久在蜀中握有重兵,一向猜忌朝廷自東南所派之人。崔與之赴任後,卻能與安丙以誠相處。
[17]
嘉定十四年(1221年),安丙在任內去世。朝廷任命崔與之為四川路安撫制置使,統率四川全軍。崔與之整肅軍政,扭轉各州軍政不合局面,訓令諸將汲取教訓,同心衞國。史稱“於是戎帥協和,而軍政始立”。
[18]
早在安丙主政期間,西夏便邀請四川方面發動針對金國的秦鞏之役,但以皂郊之敗而告終。到崔與之繼任後,西夏又致信四川制置司,邀請夾攻金國,崔與之告誡邊將不得接納使者。後來西夏又出兵攻打金國,派百餘騎兵到鳳州請宋軍守將增援。崔與之命都統李衝前去答覆,説:兩國交往應派使節持國書傳達信息,不應派兵直入,邊民不瞭解情況,如果誤傷夏人,便損害了兩國友好,還請西夏兵退回原駐地。西夏人知崔與之不為所動,遂不再提夾攻金國之事。
[19]
宰相史彌遠見蜀中局勢安穩,便派心腹鄭損替代崔與之。崔與之移交了大量庫存金錢物資給鄭損,自己不取絲毫。金國得到情報,馬上調集大軍南侵。崔與之時年已六十七歲,正請求歸粵養病,見此情景,於是親臨前線。金軍見崔與之仍在,懼而撤軍。鄭損就任後,放棄崔與之重兵扼守的要地,致令宋軍失勢,又揮霍無度,使軍需無以為繼。四川自此一蹶不振。
[21]
崔與之翩然歸裏
崔與之四川為帥五年,清廉自持,政績斐然。朝廷召崔與之入京任禮部尚書,但他三次上疏請辭,毅然返粵
[21]
。離蜀之際,各路官員特來相送。四川盛產美錦、奇玉,崔與之到任之初,下屬眾官爭相饋贈,全被他推卻了。到踐行時,大小官員的贈禮更加可觀,但崔與之一一婉拒,分毫不取。回到廣州後,他建住宅於城西(今廣東省廣州市朝天路崔府街),從此深居簡出,不再過問政事。
嘉定十七年(1224年),寧宗駕崩,沂王趙昀被擁立繼位,即宋理宗。理宗即位後,授崔與之為顯謨閣直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他推辭,改拜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再授煥章閣學士、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又上疏推辭,轉官為徽猷閣學士、提舉南京鴻慶宮。
[23]
紹定六年(1233年),史彌遠病死,理宗得以親政,並改次年為端平元年,開始“端平更化”。理宗有意革除舊弊、起用賢才,他下詔任崔與之為吏部尚書,幾次下御筆令他赴京,稱崔與之“年高德邵,國之望也”。崔與之答覆説:“我已經七十有六,老病纏身,實在不能從命。”始終力辭任命。
[24]
端平元年(1234年),理宗在成功聯蒙滅金後,命淮東制置使趙葵等人率軍收復三京(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南京應天府)。崔與之聽説後,“頓足浩嘆”,此後宋軍果然大敗而回。不久後,理宗再授崔與之為端明殿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他也極力推辭。
[24]
廣州有支部隊,叫摧鋒軍,被調到建康(今江蘇南京)駐守,長達四年。撤離衞戍後未過五嶺,又在江西逗留了四年。這支部隊轉戰各地,所向披靡。但幕府不上報功勞,駐守期滿又不讓回廣東,摧鋒軍遂於端平二年(1235年)七月發動兵變
[2]
。
[25]
叛軍由曾忠帶領自江西經梅州返粵,焚惠陽,長驅至廣州府城,知廣州府連夜逃遁。
[25]
崔與之當時正在家閒居,見事態嚴重,便率領民兵,帶病登上城樓與叛軍相見,查問叛亂原因。叛軍一見,立即拜伏於城下,説明兵變緣由。崔與之派弟子李昴英、楊汪中坐吊籃從城牆上縋下,到叛軍營中曉之以逆順禍福道理,宣諭允許叛軍自新。叛軍大部分人歸家散去,曾忠帶少數人退踞端州(今廣東肇慶)。
[26-27]
朝廷得知廣東動亂,任命崔與之為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
[24]
崔與之臨危受命,在家中理政,命提刑彭鉉暗中討捕殘餘叛軍。其後受調的各路軍隊會合,崔與之指揮他們合圍叛軍,並且對叛軍進行政治瓦解,使叛軍盡數投降。崔與之僅將曾忠等幾名首領以軍法處死,降兵分散編入各軍。摧鋒軍兵變平息。
[28]
崔與之向朝廷舉奏有功人員,並要求解除自己的職務。他將為帥廣州六個月所得的薪俸、大米,全部交回官庫,分文不受。
崔與之晚節留香
崔與之謝絕政事之後,安居廣州。理宗一直想讓他赴京為相,親自下七道詔書,接連任命崔與之為參知政事、右丞相等職,前後四年,留着相位等待崔與之赴任。理宗甚至命令在京當官的李昴英暫停公務,去廣州專門勸説崔與之。但崔與之終因年老體衰,數月間上疏十三次請求辭免。
[29]
嘉熙三年(1239年)六月,理宗因為崔與之堅決請辭相位,同意他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之職致仕,任其擇地居住。
[30-32]
同年十一月(亦有十月一日
[33]
、十一月十一日
[34]
、十二月二十四日
[35]
之説),八十二歲的崔與之溘然長逝。
[36]
理宗聞訊後,追贈他為太師,諡號“清獻”。
[37]
累追封至南海郡公。
[38-39]
臨終時,他囑咐家人:不許作佛事,薄葬即可。
崔與之病故後,有一次李昴英為理宗講學,談及崔與之一生的事蹟與操守,理宗深為感動,愈加讚歎,於是大書“菊坡”二字賜給崔與之的家人。
崔與之主要影響
崔與之是宋代嶺南由太學中進士第一人,他守淮五載,衞護四蜀,淡泊名利,激流勇退,七辭參知政事,十三疏辭右丞相兼樞密使,與張九齡合稱“二獻”
[3]
。後世嶺南人對其頗為尊崇,如明代思想家陳獻章曾迎崔與之畫像至家中,隅坐瞻仰,如同弟子對待老師的禮節
[41]
。
崔與之政治
- 治理地方
崔與之登第之後,歷官潯州(今廣西桂平)、淮西、新城、邕州(今廣西南寧)、賓州等地的官吏,不避艱苦,盡心公務:在淮西時不懼權勢,秉公執法;在邕州時當機立斷,討平士卒譁變
[9]
;任廣西提點刑獄時,遍行廣西的二十五軍州,渡海至海南島,獎廉肅貪,訪問百姓疾苦,深受愛戴。
[10]
崔與之代管揚州軍政期間,浙東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無數饑民流入淮東一帶而被阻於各城門外,崔與之卻下令打開揚州城門迎入難民安置,從而救活流民萬餘人。
- 鑑別人才
受崔與之一人或與他人共同薦舉的官員,據學者何忠禮統計,達數十人之多,其中有名可考者有遊似、洪諮夔、魏了翁、李庭芝、家大酉、陳韡、劉克莊、李鼎、程公許、黎伯登、李性傳、王辰應、王潠、魏文翁、高稼、丁焴、家抑、張裨、度正、王子申、程德隆、郭正孫、蘇植、黃申、高泰叔、李鐊、李心傳、李昴英、林略、吳彥、李榮仲、吳昌裔、黃學皋、宋翊、吳純臣、温若春、許巨川、楊汪中等三十八人
[43]
。後來事實證明,上述官員或以道德、學問著稱,或以治績、軍功見長,確實皆是難得的人才。
[42]
崔與之善於鑑別人才,不僅表現在舉人方面,也表現在能及時洞察徒具虛名之人。如沔州安撫使趙彥吶“方有時名”,但崔與之卻認為他“大言無實”,稱:“它日誤事者,必此人。”便移書朝廷,請求同意趙彥吶自請祠官的請求,不可將邊防交予他。但宋理宗並未採納,反而在後來擢升趙彥吶為四川安撫制置使,全面主持四川防禦。趙彥吶最終因兵敗被貶衡州,其下場終為崔與之不幸言中
[43]
。對此,明人葉盛欽佩道:“若崔菊坡,當彥吶得軍民心五年之久之時,乃能炳炳然見之之真,豈不誠難哉。”
[42]
崔與之軍事
其戰略思想大致有四個方面:
(1)固守伺機:嘉定七年(1214年),在淮東臨危受命抗金時,崔與之認為“金虜垂亡, 惟定規模,以俟可乘之機”,為此,他在揚州整合兩淮關隘、多置山砦、控扼淮口、訓練士卒、積聚糧帛,積極備戰,以尋求戰機。同時又反對和議,在分析雙方實力後,指出在戰、守、和三者之間權衡,強調“唯能固守,而後可以戰,可以和,權在我也;守且不固,遂易戰而為和,權在彼也”。後在四川,也基本沿行此策。時人認為崔與之“料邊事如燭,照數計壑”;
[44]
(2)安邊實邊:崔與之在嘉定十二年(1219年)被徵入臨安後,提出“實邊而後可以安邊,富國而後可以強國”建議,即先穩固邊備,才能長期與敵國抗衡。具體來説,分為兩個方面,一為通過安定邊境百姓,“俾民復業, 為國強邊”的途徑來達到籌措戰略物資的目的;二為“寬民力”以“強邊”,適當減免租賦。在他看來,寬民力才能使百姓安,百姓安就能生產發展,生產發展則可以籌措到邊境所需物資,物資充備則邊境安;
[44]
(3)軍民聯防:崔與之赴揚州任之前,便提出“選守將、集民兵為邊防第一事”。在淮東、四川,他疏浚壕溝、廣植樹木,又招募民兵,讓軍隊與民兵互為依託,共同抗禦外敵。事實上,崔與之所採取的軍民聯防策略成功阻止了金軍南下,保衞了國家;
[44]
(4)廣積軍備:崔與之深知糧儲、軍馬等是戰爭必需的物資。在揚州時,由於“揚州倉廒少且圮壞,新糴無放處”,便於北門內修倉廒十二座,使積粟充裕。在四川時,亦以“厚儲積”為務,整頓茶馬司弊政,又運米三十萬石儲備於沔州倉,以防不測。所以,在離開時,四川“府庫錢……至千餘萬,金帛稱是”。
[44]
而在具體戰術使用上,崔與之有其獨特的做法,其戰術思想主要有:
(1)偵察敵情,知己知彼:崔與之對“使間”十分注意,他通過這些“間諜”偵察,瞭解到金國內部的變亂、蒙古軍對金的攻勢及山東紅襖軍起義等北方動態,又深知金國由於未能獲得歲幣,“欲以兵脅取”。正由於他對敵方有比較深入的瞭解,因此常能提出一些獨到的見解。如在揚州時,他不以一戰勝負為依據,而是從雙方形勢判斷,出宋軍仍可固守,並認為敗後議和將會遭受屈辱。在四川任上,崔與之也“厚間探者賞,使覘之,動息悉知,邊防益密”。如此,便能有效地瞭解金軍的動態,以便採取對應措施;
[44]
(2)連環築壘,統一指揮:崔與之認為在作戰時,需把握全局,協調聯防,才能取得有利地位。為此,他在“淮陰、寶應、滁州,築城浚壕,措置守禦”,又於楚州青河口“築城置戍,可守可戰”,並“乞置副都統於楚州,以總內外之兵”。使山陽、淮陰之間形成了首尾相應的常山蛇陣勢,有效抵禦金軍南侵。同時,他反對罷去兩淮(淮東、淮西)制置使司的決定,強調統一指揮的重要性,認為兩淮無總帥則不能及時救援,“事事稟命朝廷,必稽緩誤事矣”,不利於整體戰局。崔與之的做法確實取得了成效,在揚州任上,他控制了兩淮局面;在四川任上,則保持了巴蜀安全,使金軍不敢貿然南下;
[44]
(3)訓練士卒,增強實力:崔與之重視練兵,他認為兵不在多,“在素練耳”。在揚州任上,崔與之把諸軍分作三等教閲,明細職責,以提高戰鬥力,“由是淮東軍聲大振”。他還“料簡丁壯,選材力服眾者”,招募萬弩社、萬馬社人員,“仍選材智出眾者統之”,由官府資助,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44]
(4)分化敵方,瓦解攻勢:為更有效地瓦解金軍攻勢,崔與之採取分化敵軍的措施,其重要措施便是重賞投奔南宋者。如在四川時招降金國萬户呼延棫,“籍其兵千餘人,皆精悍善戰”,又昭示邊關,公開納降,使得金國內部”上下相疑,多所屠戮”。在對待廣州摧鋒叛軍時,崔與之也親自勸諭,分化叛軍,使大部分叛軍投誠,少量首謀者在逃亡端州後也被擒殺。
[44]
崔與之文學
崔與之的愛國篇章當推《水調歌頭·題劍閣》,這首詞作於他出知成都府,擔任入川衞邊重任之時。詞中藉助壯闊悲涼的景象來表達慷慨悲涼的愛國之情,表現了兩重主題:憂國憂民與志在丘壑。詞中的“老來勳業未就,妨卻一身閒。蒲澗清泉白石,梅嶺綠陰青子,怪我舊盟寒。烽火平安夜,歸夢繞家山。”渲染了一種慷慨悲壯的崇高感,懷鄉與報國的主題互相映襯,這是唐代邊塞詩慣常的手法。
[47]
該詞結構嚴謹,風格激昂雄壯,愛國之情和報國之志噴薄欲出。
為生民立命,報效國家,是崔與之詩詞的重要主題,他的為數不多的留存於世的詩詞中,這個主題不斷得到表現,比如他在友朋酬唱贈答的作品中,多為勸慰對方戮力王室為國盡忠的內容。如《送夔門丁帥赴召》中:“壞證扶須力,危機發更難。胸中經濟學, 為國好加餐。”
[47]
崔與之雖對個人命運抱着“不語怪力亂神”的態度, 但也不得不把政治苦悶委之於神秘的命運。在他的詩歌中,有三首詩是送給相士的。如《張進武善風鑑》其一曰:“誰將伏豸誇顱骨,我有盟鷗吒肺肝。坎止流行隨所遇,何須覓夢到邯鄲。”雖然説面相不凡,可能官運亨通,但還是流露出一種自我調侃式的推脱:我已像杜甫那樣,和鷗鳥有約,要隱居了。這種情緒其實是對政治理想無法實現的無奈。
[47]
和兩宋之交的名臣李綱一樣,崔與之對鄉居生活充滿了渴望。由於種種原因,他多次請求致仕,回鄉後又數次推辭朝廷的任命。與此相聯繫,他的許多為官期間的詩歌流露出孤寂的情懷,如《峽山飛來寺》《楊州官滿辭后土題玉立亭》二首,使其宦海漂泊的孤獨縈繞心頭。
[47]
崔與之儒學
崔與之所治的儒學流派被稱為“菊坡學派”,後世將其人尊為嶺南三大家之一
[3]
。“菊坡學派”被認定是嶺南歷史上的第一個學術流派。
[48]
《宋元學案》將崔與之收錄於《丘劉諸儒學案》之中,稱其為“攻愧(學者樓鑰)講友”。
[49]
崔與之及其學派受理學思想的影響較少,甚至揭出“無以學術殺天下後世”的宗旨,具有明確批判理學的意識。他治學從不高談天理性命,從政則注重經世致用。其所倡導的學風,在客觀上抵制了南宋後期理學的蔓延趨勢,使之未能在嶺南地區廣泛傳播。學者張其凡評價道:“綜覽宋代嶺南的理學人物,均不足以與崔與之、李昴英相頡頏……南宋後期至元代初期,嶺南學術的主流學派是‘菊坡學派’,這也是當時嶺南唯一可與內地抗衡的學派。”
[50]
崔與之歷史評價
劉光祖:①勁峻似忠定(張詠),廉約似清獻(趙抃)。立朝議論,愛君子,惡小人,又與昔賢同。
[2]
(《成都三賢閣記》引)②今代崔公,二老奇拔。立朝抗論,謇謇諤諤。天產遐遠,扶世卑弱。蜀力憊甚,忍復殘割。公來護之,赤子是活。宜以公像,寘仙遊閣。
[2]
(《成都三賢閣記》引)
李昂英:清獻崔公護坤維晩,必自出伺烽火。至報稍急,輒通夕不寐,思所以應。乃心無頃刻忘邊憂也。指縱諸將,每手筆驛以授,情通如家人,而人樂為之用。
[55]
(《跋吳都統所藏菊坡先生帖》)
劉克莊:如公所立,百世猶興。誰其似之?嚴光、管寧。
[56]
(《祭崔相文》)②公卻厚祿,與糞土同。使公復出,一時蒙功。公雖不出,百世聞風。尚有偉人,奚憂江東……高於二疏,潔於兩龔、國僑之惠,史魚之忠。
[56]
(《祖祭崔相文》)
黃震:傑然之才,惻然之心,超然之見,近世唯公一人而已。
[57]
(《古今紀要》)
文天祥:①菊坡翁盛德清風,跨映一代。歸身海濱,當相不拜。天下之士,以不得見其秉鈞事業為無窮恨。
[58]
(《跋崔丞相二帖》)②菊坡天人,文溪(李昂英),菊坡樣人,菊坡不可作已,願見文溪。
[59]
(《廣東新語》引)
牟巘:端平改紀,崔公遂相,白麻一出,天下傾想風采。
[60]
(《跋崔清獻公帖》)
脱脱:①理宗四十年之間,若李宗勉、崔與之、吳潛之賢,皆弗究於用;而史彌遠、丁大全、賈似道竊弄威福,與相始終。
[61]
(《宋史》)②唐張九齡、姜公輔,宋餘靖皆出於嶺嶠之南,而為名世公卿,造物者曷嘗擇地而生賢哉?先王立賢無方,蓋為是也。番禺崔與之晚出,屹然大臣之風,卒與三子者方駕齊驅。
[54]
(《宋史》)
何喬新:自金有蒙古之難,中原豪傑並起,而爭請命於宋。李全、張林以山東來歸,嚴實、彭義斌以河北來歸,計其將卒不啻百餘萬。使宋得壯猷宿望如崔與之、魏了翁者,建閫淮甸,撫之以恩威,馭之以紀律,畫疆理以處之,擇將帥以統之,豈惟可以保淮而固江耶?復汴洛之舊都,吊祖宗之遺民,蓋可坐致矣。
[62]
(《朝延以淮亂相仍以改楚州為淮安軍視之若羈縻州然》)
陳獻章:先生,宋代之名臣,吾鄉之前哲。卷舒太空之雲,表裏秋潭之月。淮蜀委之而有餘,疑丞尊之而不屑。故能效力於當年,而全身於晚節。猗歟先生,挺生南越。廣厚深沉,清通朗徹。藐予區區,心馳夢謁。稽首丹青,點茲頑鐵。庶幾百年,不遠途轍。秋菊之芳,寒泉之洌。奚而薦之,用表真潔。
[63]
(《祭菊坡像文》)②萬里歸心長短賦,九天辭表十三陳。
[64]
(《夢崔清獻坐牀上李忠簡坐牀下野服搭颯而予參其間》)
湛若水:惟宋右相清獻公菊坡崔先生,備具人理,曲有眾善,曰德、曰義、曰能、曰誠、曰智、曰節、曰勇。是故完養天性,克而有光,非德乎!辭受進退,以宜以決,非義乎!鎮蜀而人是綏,撫廣而難乃弭,非能乎!一言退賊,非誠乎!宋道日弛,知不可為,見幾而作,非智乎!力辭相位,厥志不回,非節乎!七札方殷,急流而退,辭表十三,果毅不疑,非勇乎!惟公道具天民,為人先覺,在天下為天下師,在後世為百世師,在一鄉為鄉黨師,所謂鄉先生可祭於社者歟!
[65]
(《新置崔清獻菊坡先生祠田記》)
郭棐:吾粵僻在炎徼,至漢始屬版圖。五百餘年迄唐,而有曲江張公,以忠讜稱。又五百餘年迄宋,而有菊坡崔公,以風節稱,文章物採班班,與中土抗衡。
[67]
(《纂輯白沙至言跋》)
屈大均:崔清獻公八辭參知政事,十三辭右丞相,家大酉書其集雲:東海北海天下老,亦有盍歸西伯時。白麻不能起南海,千載一人非公誰……泰泉(黃佐)雲,吾廣帶海陸為郡,山奧川豁,古稱珍饒,於卷握若別出堪輿然,故其民素樂清曠而恬仕進。噫嘻,豈清獻之流風所被歟。
[59]
(《廣東新語》)
焦映漢:瓊海為東粵僻壤……是秦漢以前,風化所不及,文運所未開也。迨宋崔清獻提刑來郡,獎廉劾貪,興利除害,著《海土澄清錄》,由是漸知禮化。
[70]
(《海忠介公集·序》)
崔與之軼事典故
崔與之生時異象
崔與之堅拒私請
有一個呂姓同鄉士人,考試及第初出茅廬,就來求崔與之疏通舉薦。崔與之正色道:“入仕之初,應當以職業為重,不要擔心別人或上司不瞭解自己。”以後崔與之知道他居官清廉謹慎,就向有關方面推薦。被舉薦之人始終不知自己得以遷官,是因為崔與之的幫助。崔與之的姐姐也曾為她兒子求官的事向崔與之説情,但崔與之卻説:“當官賢能與否,事關百姓的歡樂和憂愁,官位斷不可私相授受。”始終沒有循朝廷恩例為外甥求官。
[42]
崔與之守節如初
崔與之從政數十年,官至顯貴而不養妓,不增置財產,不受饋贈。自中年喪偶之後,不再續娶
[5]
。老來居家,左右只有書籍相伴,家裏連亭園台榭都沒有增建。一生所得俸祿,除自用外,其餘都用來接濟親友。致仕以後,朝廷所發的俸祿,則一概辭謝不受。
[71]
有人問他為什麼,崔與之説:“我當官受薪,尚且怕尸位素餐;現在致仕了,怎麼還能貪圖朝廷的俸祿呢?”聞者無不讚嘆。兒子崔叔似結婚,兒媳帶來七百多畝“嫁妝田”,崔與之讓兒子盡數退回外家。
崔與之很讚賞北宋名臣韓琦所言:“士之保初節易,保晚節難。”晚年歸家,將自己的寢室題匾“晚節堂”。他將處士劉皋的語句修改後命門客寫成隸書貼於書齋:“無以嗜慾殺身,無以貨財殺子孫,無以政事殺民,無以學術殺天下後世。”作為座右銘
[42]
。
[2]
崔與之兩枝梁
崔與之致仕後,在家鄉建造了一座極其壯麗的府第。鄉里有一位李姓富商,也效仿崔與之的做法,將督造崔府的工匠聘來,讓他們按照崔府的規模,“尺寸不差,造屋一所”。落成之日,崔與之親自登門觀賞,李姓富商大喜。他眼見此宅與自己的府第完全相同,心中不快,卻未當場發作。等到回府後,才叫人把匠人找來,問道:“你幫此人建造這處居所,好是好,但少了兩枝梁。”匠人頗感疑惑,説:“這府宅全是按照您的相府的規模建造的,不知是哪裏少了兩枝梁?”崔與之反諷道:“一枝叫‘沒思量’,一枝叫‘沒酌量’。”
[72]
崔與之菊坡
崔與之一生酷愛菊花,更喜歡韓琦的名句:“不羞老圃秋容淡,且看黃花晚節香。”親筆書寫這句詩懸於崔府堂前。又自號為“菊坡”。待到其八世子孫之後,崔氏家中生出幾支菊花,都出現了“一菊兩蕊”的異象,時人都感到驚奇。
[73]
崔與之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曾祖父 | 崔克 | 贈太傅。 |
曾祖母 | 朱氏 | 贈一品夫人。 | |
祖父 | 崔雋 | 贈太傅。 | |
父親 | 崔世明 | 醫術高明。 | |
母親 | 羅氏 | 贈申國太夫人。 | |
—— | 妻子 | 林氏 | 早逝。後贈申國夫人。 |
子輩 | 兒子 | —— | 字叔似,為人寬厚。 |
崔與之主要作品
崔與之的文章“明白謹嚴”
[51]
,所著《菊坡文集》毀於戰火。其餘作品,如《嶺海便民榜》《海外澄清錄》,在明代中期以前便已亡佚。
[52]
其後代崔子璲輯有《崔清獻全錄》,存《言行錄》3卷、《奏札詩文》5卷及《附錄》2卷。
[53]
今有《崔清獻公集》傳世。
崔與之人物爭議
關於崔與之的逝世日期,史籍中有四種説法:
今人著述中,如浙江大學歷史系教授何忠禮採用“十二月己未(即十二月二十四日)”説
[2]
[77]
;日本學習院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王瑞來《崔與之事蹟系年補考》一文中亦贊同何忠禮之説。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王德毅在《崔與之與晚宋政局》中稱崔與之卒於“十一月丁丑(十二日)”,另為一説
[78]
。
崔與之後世紀念
崔與之祠堂
崔清獻公祠位於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水頭鎮下豐村西側。該祠建於明代中葉,清末被毀,民國六年(1917年)重建。祠深三進,兩邊有青雲巷間隔,面積225平方米。祠堂是磚木結構,門匾額題曰“清獻崔公祠”,是明代學者陳獻章手筆,第二進懸有“嶺南間氣”牌匾。
[79]
1986年,佛岡縣人民政府公佈崔清獻公祠為縣文物保護單位。
崔與之銅像
崔與之紀念館
清獻園位於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太師街,為崔與之的紀念館。園區按南宋風格以單層建築建設,總佔地面積2989平方米,建築面積1033平方米,分四個功能區,分別是清獻門、清風庭、立獻廳、菊坡園,分別展示該園建設的來由及世人對崔與之的評價,崔與之的生平、成就、品格及影響等。
[45]
崔與之史料索引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
[54]
《廣東新語·卷七·人語》
[59]
《欽定續通志·卷三百九十九·列傳一百九十九》
[81]
- 參考資料
-
- 1. 關於崔與之的卒年,《宋史·卷四十二·本紀第四十二》及《續資治通鑑·》均作“十二月己未”,即十二月二十四日,換算成西曆,即為1240年1月19日。
- 2. 崔與之 著;張其凡,孫志章 編.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12:130-193
- 3. 金強,張其凡 著.南宋名臣:崔與之: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07:1-3
- 4. 崔與之像取自《崔清獻公全錄》,華盛頓大學圖書館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刊本
- 5. 金強,張其凡 著.南宋名臣:崔與之: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07:7-9
- 6.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崔與之,字正子,廣州人。父世明,試有司連黜,每曰“不為宰相則為良醫”,遂究心岐、黃之書,貧者療之不受直。
- 7.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與之少卓犖有奇節,不遠數千裏遊太學。紹熙四年舉進士,廣之士繇太學取科第自與之始。
- 8.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授潯州司法參軍。常平倉久弗葺,慮雨壞米,撤居廨瓦覆之。郡守欲移兑常平之積,堅不可,守敬服,更薦之。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
- 9.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知建昌之新城,歲適大歉,有強發民廩者,執其首,折手足以徇,盜為止,勸分有法,貧富安之。開禧用兵,軍旅所需,天下騷然,與之獨買以系省錢。吏告月解不登,曰:"寧罷去。"和糴令下,與之獨以時賈糴,今民自概。通判邕州,守武人,苛刻,衣賜不時給,諸卒大哄。漕司檄與之攝守,叛者貼然,乃密訪其首事一人斬之,闔郡以寧。擢髮遣賓州軍事,郡政清簡。
- 10.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尋特授廣西提點刑獄,遍歷所部,至浮海巡朱崖,秋毫無擾州縣,而停車裁決,獎廉劾貪,風采凜然。朱崖地產苦䔲,民或取葉以代茗,州郡徵之,歲五百緡。瓊人以吉貝織為衣衾,工作皆婦人,役之有至期年者,棄稚違老,民尤苦之。與之皆為榜免。其他利病,罷行甚眾。瓊之人次其事為《海上澄清錄》。嶺海去天萬里,用刑慘酷,貪吏厲民,乃疏為十事,申論而痛懲之。高惟肖嘗刻之,號《嶺海便民榜》。廣右僻縣多右選攝事者,類多貪黷,與之請援廣東循、梅諸邑,減舉員賞格,以勸選人。熙寧免役之法,獨不及海外四州,民破家相望。與之議舉行未果,以語顏戣,戣守瓊,遂行之。
- 11.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金南遷於汴,朝議疑其進迫,特授直寶謨閣、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寧宗宣引入內,親遣之,奏選守將、集民兵為邊防第一事。
- 12.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揚州兵久不練,分強勇、鎮淮兩軍,月以三、八日習馬射,令所部兵皆仿行之。淮民多畜馬善射,欲依萬弩手法創萬馬社,募民為之,宰相不果行。浙東飢,流民渡江,與之開門撫納,所活萬餘。楚州工役繁夥,士卒苦之,叛入射陽湖,亡命多從之者。與之給旗帖招之,眾聞呼皆至,首謀者獨遲疑不前,禽戮之,分其餘隸諸軍。
- 13.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山東李全以眾來歸,與之移書宰相,謂:“自昔召外兵以集事者,必有後憂。”
- 14.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宰相欲圖邊功,諸將皆懷僥倖,都統劉琸承密札取泗州,兵渡淮而後牒報。琸全軍覆沒,與之憂憤,馳書宰相,言:“與之乘鄣五年,子養士卒,今以萬人之命,壞於一夫之手,敵將乘勝襲我。”金人入境,宰相連遺與之三書,俾議和。與之答曰:“彼方得勢,而我與之和,必遭屈辱。今山砦相望,邊民米麥已盡輸藏,野無可掠,諸軍與山砦併力剿逐,勢必不能久駐。況東海、漣水已為我有,山東歸順之徒已為我用,一旦議和,則漣、海二邑若為區處?山東諸酋若為措置?望別選通才,以任和議。”與之自劉琸敗,亟修守戰備,遣精鋭,布要害。金人深入無功,而和議亦寢。
- 15.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召為秘書少監,軍民遮道垂涕。與之力辭召命,竟還。將度嶺,趣召不已,行次池口,聞金人至邊,乃造朝奏:“今邊聲可慮者非一,惟山東忠義區處要不容緩。”前後累疏數千言,每嘆養虎將自遺患。
- 16.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升秘書監兼太子侍講,權工部侍郎。
- 17.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未幾,成都帥董居誼以黷貨為叛卒所逐,總領楊九鼎遇害,蜀大擾。與之以選為煥章閣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撫使,至即帖然。時安丙握蜀重兵久,每忌蜀帥之自東南來者,至是獨推誠相與。
- 18.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丙卒,詔盡護四蜀之師,開誠佈公,兼用吳、蜀之士,拊循將士,人心悦服。先是,軍政不立,戎帥多不協和,劉昌祖在西和,王大才在沔州,大才之兵屢衄,昌祖不救,遂棄皂郊。吳政屯鳳州,張威屯西和,金人自白還堡突入黑谷,威不尾襲,而迂路由七方關上青野原,金人遂得入鳳州。與之戒以同心體國之大義,於是戎帥協和,而軍政始立。
- 19.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先是,丙嘗納夏人合從之請,會師攻秦、鞏,而夏人不至,遂有皂郊之敗。與之至是飭邊將不得輕納。逾年,夏人復攻金人,遣百騎入鳳州,邀守將求援兵。與之使都統李衝來言曰:“通問當遣介持書,不當遣兵徑入。若邊民不相悉,或有相傷,則失兩國之好,宜斂兵退屯。”夏人知不可動,不復有言。初,金人既弊,率眾南歸者所在而有,或疑不敢納。與之優加爵賞以來之。未幾,金萬户呼延棫等扣洋州以歸,與之察其誠,納之,籍其兵千餘人,皆精悍善戰,金人自是不敢窺興元。既復鏤榜邊關,開諭招納,金人諜得之,自是上下相疑,多所屠戮,人無固志,以至於亡。
- 20.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蜀盛時,四戎司馬萬五千有奇,開禧後,安丙裁去三之一,嘉定損耗過半,比與之至,馬僅五千。與之移檄茶馬司,許戎司自於關外收市如舊,嚴私商之禁,給細茶,增馬價,使無為金人所邀。總司之給料不足者,亦移檄增給之。乞移大帥於興元,雖不果行,而凡關外林木厚加封殖,以防金人突至。隔第關、盤車嶺皆極邊,號天險,因厚間探者賞,使覘之,動息悉知,邊防益密。總計告匱,首撥成都府等錢百五十萬緡助糴本。又慮關外歲糴不多,運米三十萬石積沔州倉,以備不測。初至,府庫錢僅萬餘,其後至千餘萬,金帛稱是。
- 21.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與之以疾丐歸,朝廷以鄭損代,既受代,金諜知之,大入,與之再為臨邊,金人乃退。召為禮部尚書,不拜,便道還廣。
- 22.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蜀人思之,肖其像於成都仙遊閣,以配張詠、趙抃,名三賢祠。
- 23.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理宗即位,授充顯謨閣直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辭,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遷煥章閣學士、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又辭,授徽猷閣學士、提舉南京鴻慶宮。
- 24.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端平初,帝既親政,召為吏部尚書,數以御筆起之,皆力辭。金亡,朝廷議取三京,聞之頓足浩嘆。繼而授端明殿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亦辭,俄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
- 25.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先是,廣州摧鋒軍遠戍建康,留四年,也撤戍歸,未逾嶺,就留戍江西,又四年,轉戰所向皆捷,而上功幕府,不報,求撤戍,又不報,遂相率倡亂,縱火惠陽郡,長驅至廣州城,聲言欲得連帥洎幕屬甘心焉。
- 26.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與之家居,肩輿登城,叛兵望之,俯伏聽命,曉以逆順禍福,其徒皆釋甲,而首謀數人,懼事定獨受禍,遂率之遁去,入古端州以自固。
- 2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八·宋紀一百六十八》:(雷奮奏稱)廣西前後帥臣未能行此,然二廣賴民兵之用為多。如曏者廣東峒寇陳三槍之叛,招捕陳韡,正藉民兵協力收穫;如近者廣州戍卒之叛,既自兵變,自難以本州之兵制之,崔與之實率首領民兵登城捍禦,叛卒遂循,此皆已試之效。
- 28.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至是,與之聞命亟拜,即家治事,屬提刑彭鉉討捕,潛移密運,人無知者。俄而新調諸軍畢集,賊戰敗請降,桀黠不悛者戮之,其餘分隸諸州。
- 29.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帝於是注想彌切,拜參知政事,拜右丞相,皆力辭。
- 30.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嘉熙三年,乃得致仕,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 31.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九·宋紀一百六十九》:(嘉熙三年)六月,庚子,以崔與之力辭相位,授觀文殿大學士、致仕。
- 32. 《宋史·卷四十二·本紀第四十二》:五月……丙戌詔崔與之提舉洞霄宮,任便居住,李鳴複復參知政事。(此處置於嘉熙二年下,但據《宋史·崔與之傳》記載,此事應與加資政殿大學士並致仕是同一時間的詔旨,不知是對是錯,暫記於嘉熙三年)
- 33. 《古今紀要逸編》:十月一日薨,遺戒不得作佛事,得壽八十有二。
- 34. 明·劉復《崔清獻公全錄·序》:宋嘉熙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觀文殿大學士、廣東路經略安撫使崔與之,以疾薨,年八十二,贈太師,諡清獻,累爵南海郡公。
- 35. 《宋史·卷四十二·本紀第四十二》:(嘉熙三年)十二月己未,觀文殿大學士崔與之薨,贈少師,諡清獻。
- 36. 《崔清獻公墓誌銘》:至(嘉熙)三年十一月,薨,年八十有二。
- 37. 《崔清獻公行狀》:及薨,贈太師,諡清獻。
- 38. 《宋元學案·卷七十九·丘劉諸儒學案》:卒,追封南海郡公,諡清獻。
- 39. 《蕉軒隨錄·卷九》“崔清獻詩”條:按清獻字正子,廣州增城人,宋理宗朝累除廣東安撫使,拜參知政事、右丞相,致仕,卒封南海郡開國公,著有《菊坡集》。
- 40.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一》:命成都府祀漢廉範、宋崔與之於四賢祠,從巡撫都御史王大用奏也。
- 41. 《廣東新語·卷七·人語》:白沙嘗迎清獻畫像於家,隅坐瞻仰,若弟子之於師者。
- 42. 何忠禮.論宋代的舉官制度——以崔與之的舉人為中心.浙江大學歷史學系.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07,第4期:55-62
- 43.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蜀知名士若家大酉、遊似、李性傳、李心傳、度正之徒皆薦達之,其有名浮於實,用過其才者,亦歷歷以為言。沔帥趙彥吶方有時名,與之獨察其大言亡實,它日誤事者必此人,移書廟堂,欲因乞祠而從之,不可付以邊藩之寄,後果如其言。
- 44. 湯勤福.南宋名臣崔與之的軍事思想[A].上海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史學集刊,2009.第3期:41-46
- 45. “清獻園”昨日正式開園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8-10-24]
- 46. 《粵詞雅》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10-22]
- 47. 鄧秀麗 楊紅香 劉培.崔與之詩詞淺論.山東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 編輯部山東大學《文史哲》編輯部.成都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3期:102-105
- 48. 崔與之“嶺海便民榜”安瓊崖 .海南日報數字報[引用日期2018-10-24]
- 49. 《宋元學案·卷七十九·丘劉諸儒學案》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0-22]
- 50. 羅炳良.菊坡學派與嶺南史學.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學術研究,2010.10期:119-124
- 51. 《文溪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0-22]
- 52. 《題崔清獻公言行錄》:公他書載公有《菊坡文集》,與夫所謂《嶺海便民榜》、《海外澄清錄》,今皆亡失。子孫所傳寫,不過榮辭章奏,若告敕、答詔及遺文、詩歌一二而已。又皆與言行錄參錯無倫緒。
- 53.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崔清獻全錄》十卷……明崔子璲編。……與之所著有《菊坡文集》,佚於兵火。 又有《嶺海便民榜》、《海上澄清錄》二書,皆記其當時政事,後亦不傳。僅存其《言行錄》三卷、《奏札詩文》五卷,子璲因裒為一編。又以理宗御札及諸家詩文為《附錄》二卷。
- 54.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7-27]
- 55. 《文溪集·卷四·跋吳都統所藏菊坡先生帖》
- 56. 《後村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7]
- 57. 黃震:《古今紀要·卷二十·逸編·本朝》
- 58. 《文山先生全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0-22]
- 59. 《廣東新語·卷七·人語》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0-22]
- 60. 《牟氏陵陽集》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10-23]
- 61. 《宋史·卷四十五·本紀第四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0-26]
- 62. 《椒邱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1-05]
- 63. 《白沙子》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0-22]
- 64. 《陳白沙集》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10-23]
- 65. 《泉翁大全集》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10-22]
- 66. 《國朝獻徵錄·卷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8-16]
- 67. 郭棐·《纂輯白沙至言跋》
- 68. 錢士升.二十五別史·南宋書(二):齊魯書社,2000:763-777
- 69. 明·何喬遠 輯《皇明文徵·卷五十》
- 70. 《海忠介公集·序》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0-22]
- 71. 《宋史·卷四百六·列傳第一百六十五》:自領鄉郡,不受廩祿之入,凡奉餘皆以均親黨。
- 72. 《湖海新聞夷堅續志》前集卷一:宋丞相崔與之……歸蜀(按:崔與之家不在蜀,此疑有誤)建造府第,極其壯麗。裏中有豪商姓李,亦從而仿之,就倩崔府造屋匠人,一依崔府繩墨尺寸不差,造屋一所。落成之日,崔相親登其門借觀,李商大喜。既歸,崔相喚匠人來,問曰:“汝與某人豎此居,好則好矣,則少兩枝梁。”匠人云:“此一依相府規模,不知少兩枝梁在何處?”崔相曰:“一枝是沒思量,一枝是沒酌量。”
- 73. 《徐氏筆精·卷七》“菊坡”條:宋季崔丞相與之,號菊坡,至八世,其家有菊數本,皆一蒂兩蕊,人鹹異之。
- 74. 明·周採《重刻崔清獻公言行錄·序》:錄嘉熙己亥十一月,公卒。
- 75.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九》:(嘉熙三年)十二月,己未,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崔與之薨,贈少師,封南海郡公,諡清獻。
- 76. 陳子經《續通鑑綱目》:(嘉熙三年)十二月,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崔與之卒。
- 77. 何忠禮.南宋名臣崔與之述論.廣東社會科學,1994.第6期.71-77
- 78. 王德毅.崔與之與晚宋政局.台大歷史學報,1996,19期:123-138
- 79. 佛岡 .中國清遠[引用日期2020-03-13]
- 80. 崔與之誕辰850週年 .新浪新聞.2008-12-29[引用日期2014-04-11]
- 81. 《欽定續通志·卷三百九十九·列傳一百九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0-23]
- 82. 鍾少薇,謝潔華 主編.越秀百年雕塑:嶺南美術出版社,2013-03:156
- 83. 駱小民 主編.崔與之研究文集: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05:196
- 84. 名人圖像(檢索“崔與之”即可查得此圖) .浙江圖書館[引用日期2021-03-15]
- 85. 安平秋,張玉春.古文獻與嶺南文化研究 古文獻與嶺南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華文出版社,2010-0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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