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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佐

(明代中期學者)

鎖定
黃佐(1490年12月28日—1566年8月11日),字才伯,號希齋,晚號泰泉,廣東廣州府香山縣(今廣東省中山市石岐 [35]  ,祖籍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今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明代中期學者,東漢末年將領黃忠之後。 [4] 
正德十六年(1521年)進士,廷試選庶吉士。嘉靖初由庶吉士翰林院編修。以翰林外調,歷江西僉事、廣西學政。因母病辭官歸家。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翰林編修兼左春坊左司諫。不久,晉侍讀掌南京翰林院,擢南京國子祭酒,累擢少詹事。晚年謁哲學家王守仁,得到王守仁稱讚,與大學士夏言論河套事不合被罷歸,棄官歸養,築室於禺山之陽,潛心研習孔孟之道。 [4] 
嘉靖四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1566年8月11日),黃佐去世,贈禮部右侍郎,諡號“文裕”。 [4] 
(概述圖來源:像取自清代修《廣州黃氏家譜》 [34] 
才伯
希齋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廣東廣州府承宣裏(今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
出生日期
1490年12月28日(弘治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逝世日期
1566年8月11日(嘉靖四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要作品
廣州人物傳
本    名
黃佐
籍    貫
廣東廣州府香山縣(今廣東省中山市)
官    職
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追    贈
禮部右侍郎
諡    號
文裕
祖    籍
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今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

黃佐人物生平

黃佐少年成才

弘治三年十一月十七日(1490年12月28日),黃佐出生於廣東廣州府承宣裏(今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 [4] 
弘治五年(1492年),黃佐已能以手或物在地上畫形和寫字。 [4] 
弘治六年(1493年),黃佐開始學習《孝經》。 [4] 
弘治七年(1494年),黃佐跟隨父親黃畿奉養祖父母,每日觀看家中藏書,學經識字。一次看到周程六君子的遺像,立誓要向他們學習。 [4] 
弘治九年(1496年),祖父黃瑜教黃佐識數、辨認方向,隨後送其入私塾受學,即黃佐蒙學的開始。後因黃佐自小聰慧,文章課業“混融如宿儒”,塾師不能教,送還家中習文。 [4] 
弘治十二年(1499年),黃佐將學習中的筆記整理成書,命名《漱芳錄》。 [4] 
弘治十四年(1501年),黃佐家中完成科舉前的全部功課,轉為學習古文辭與皇極象數之學,著有《志學銘》、正騷《粵會賦》。 [4] 

黃佐科舉曲折

正德元年(1506年),黃佐被補錄為郡庠生。同年,李希顏督學兩廣,召郡學生員進行考試,命題《孔氏遺書論》,李希顏對黃佐的回答十分賞識,並將其置於榜首。 [4] 
正德二年(1507年),林廷玉代替李希顏督學廣東,命李希顏所取之士重新考試,唯獨不讓黃佐入考場。黃佐自此後潛心學業,廢寢忘食。 [4] 
正德四年(1509年)三月,廣州知府曹琚,在郡學諸生中擇其優秀俊逸之才予以獎勵,以黃佐為先,黃佐毅然拒絕了獎賞。 [4] 
正德五年(1510年),黃佐於廣州貢院參加鄉試,中鄉試解元,將中試所得百金交給父黃畿作為家費。由於時間倉促,黃佐來不及北上參加次年會試。 [4]  [6] 
正德八年(1513年)七月,黃佐北上京師參與會試,其父黃畿陪同前往。十月四日(10月31日),黃畿途經江蘇儀真”染病卒。黃佐哀痛欲絕,護送父黃畿靈柩折返廣州。 [4] 
正德十二年(1517年),黃佐再次北上京師赴會試,到京後染病,未能完成會試,同鄉大學士梁儲慰留。不久後,黃佐歸家,焚其路引,有罷考的想法,後經母親陳氏的督促勸解,才重新振作。 [4] 
正德十四年(1519年),經母親陳氏幾番督勸,黃佐再次北上京師赴朝廷會試。 [4] 
正德十五年(1520年),黃佐到達京師,按例因失去路引不能參加會試。禮部尚書毛澄、侍郎王瓚知道此事後,以特例允許黃佐參加考試。會試主考檢討官張衍慶看到黃佐文章後,將其置於榜首,大學士石珤認為其文專抑,而置第十八。是時武宗因為寧王朱宸濠兵變叛亂而南巡,來不及回到京師舉行廷試。在此期間,黃佐在慶壽寺觀閲眾多佛書,明悟佛教所謂的“明得心源”之説的道理。 [4] 

黃佐步入仕途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廷試舉行。大學士蔣冕觀閲黃佐的《廷試策》後,將他名列榜首。大學士楊廷和則認為黃佐的文章切直,移置二甲十一名。黃佐後又參加了庶吉士考試,並且五試成績皆名列第一,正式選為庶吉士。時乾清宮修築完成,大學士蔣冕以其命題作賦,黃佐作《乾清宮賦》作答。 [4]  [8] 
嘉靖元年(1522年),授翰林院編修一職。在翰林任職期間,黃佐與翰林院待詔文徵明定交,與舒芬討論經學。十月,黃佐面見內閣首輔楊廷和,應對自如。黃佐又擬上《新政要務疏》國《修舉新政疏》,兩份奏疏皆被扣留宮中,不能實行。同朝中惟有刑部尚書林俊認可黃佐的奏議,兩人遂成忘年交。 [4]  [9] 
嘉靖二年正月一日(1523年1月17日),黃佐於殿前值班,鴻臚寺官員引夷使面聖,世宗下令賜夷使酒飯。黃佐認為有必要改進接待夷使的禮儀,於是奏《考證朝儀以正夷禮疏》。後來到了五月,傳聞浙江發生“宋素卿通倭”一事,時人認為這是黃佐的先見之明。不久,大禮議”再起,黃佐曾因為贊同尚書毛澄追尊世宗生父興獻王為皇叔一事,被異議者認為與之為黨,黃佐便以歸家侍奉母親為由求歸,未能允許。因朝廷襲封朱彥濱為“南渭安和王”的緣故,黃佐奉命作為岷府冊封副使前行。 [4] 
嘉靖三年三月八日(1524年4月11日),冊封一事完畢,黃佐辭謝,將宴幣和銀食器等物一一歸還。十四日(4月17日),黃佐抵達道州祁陽,染病疾。十月,黃佐返家,拜見母親陳氏,上《出使陳情疏》,得不到批准。不久,朝廷下旨,命其回朝覆命。是時,母陳氏為佐娉側室林氏,讓黃佐帶其妻子李氏一起回京師。抵達京師後,禮部尚書席書以及諸多在“大禮議”贊同世宗的大臣開始得到起用,想把黃佐引為助力,派人聯絡黃佐,黃佐堅決拒絕。後大學士楊一清被召還回京,首先找黃佐諮詢答問,黃佐旁徵博引,據理回答。楊一清又饋贈黃佐文集,欲引以為用,佐仍然辭謝,後黃佐與楊一清互有通信,後有《上楊石淙書》存世。 [4] 

黃佐屢乞省親

嘉靖五年(1526年)三月,黃佐上《給假省親疏》,乞求給假回家省親,不得允。八月,黃佐再上《給假省親疏》第二疏。九月二日(10月7日),黃佐再上《給假省親疏》第三疏。八日(10月13日),再上《給假省親疏》第四疏,其請獲允。是年冬,世宗率羣臣於京師郊外進行祭祀,黃佐齋居大興隆廟賦詩一首,同時上《郊祀禮成廣恩疏》,為“大禮議”中受牽連的諸人求情,希望蔣冕、毛紀汪俊楊慎等人得到赦免。十月,世宗賜給黃佐道里費,允許其歸家。黃佐途徑潞河時,大河結冰,不能通行,返回張家灣,於蕭中書家客居。時文徵明致仕告歸,遇潞河凍,與黃佐客居張家灣。 [4] 
嘉靖六年(1527年)五月,黃佐抵達廣州。七月,黃佐以歸程期限急迫,上《省親養病疏》乞請在家養病。冬廣州巡按御史蘇檄、郡守範祿請求黃佐修纂《廣州府志》,時王守仁帶兵平廣西亂,以左都御史兼巡撫總督兩廣,王守仁親手寫下其先王綱客死於增城一事,遂採入《廣州府志》,後定為七十卷刊刻。 [4] 

黃佐外放任職

嘉靖七年(1528年)年初,黃佐於廣州越井岡修復粵洲草堂,築世祐祠,於世祐祠前建黃氏家廟、寶書樓,祖父雙槐公黃瑜塋墓前築恩光亭,建勅命碑,並刻墓表。 [4] 
是時翰林院官分為二等,一是留用京師,二是外放任職。黃佐剛開始時已定為留用,後來遭到他人誹謗讒害,於是被下放到江西任按察司僉事。時王守仁平八寨,駐軍廣州開講,王守仁寫信召黃佐相見,黃佐以《答王陽明書》“回覆,後兩人相會,就“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問題繼續討論。六月,黃佐接到任命後赴任。黃佐到達至江西境內,上奏疏以患病、侍養母親為由致仕,疏未上報,朝廷又讓黃佐改任督廣西學校官。身邊人提醒:“君上的命令屢次下達,若是再辭不就,恐怕你母親生憂。”於是,黃佐接受任命,赴蒼梧縣,拜謁巡撫總督,過去的人拜謁巡撫要行跪禮,惟獨黃佐長揖而出。歲暮,黃佐抵達桂林。是年黃佐督學廣西,到全州拜訪蔣冕,二人相見甚歡,於蔣冕書齋“湘皋書屋”宴飲。 [4]  [10] 

黃佐初次致仕

嘉靖九年(1530年)六月,黃佐上《患病不職乞休侍養疏》第一疏,乞求致仕。八月,黃佐收到家書,得知母親染病,即日便上《患病不職乞休侍養疏》第二疏致仕棄官,不久後歸家。朝中御史彈劾黃佐擅離職守,召巡撫林富詢問,林富為之求情。嘉靖帝知曉黃佐的才華,寬恕了黃佐,賜令黃佐致仕歸家,奉養母親。 [4]  [11] 
嘉靖十年(1531年),黃佐於粵洲草堂居住,同時在此地授徒講學。二月,陶諧、董進第、呂柟推薦黃佐再次入朝為官,被大禮議中的“議禮派”阻止。 [4] 
嘉靖十一年(1532年),海賊許折桂寇掠至琵琶洲,黃佐便想出策略授以守城軍官,策成,賊請降。廣州城中有夷達官舍,自永樂年間便安置其中,供給費用愈來愈多,軍中斷其儲供,武臣議論裁革,夷眾大噪,殺白馬為誓,報仇主張裁革者。黃佐聽聞此變,立馬向院使建議復其舊,夷亂才平。又有楊指揮者與三學生髮生爭執,歃血教場,黃佐建言於鎮守,遂平復其舊,夷亂才平。 [4] 
嘉靖十四年(1535年),同年朝廷詔旨於廣州買香,海舶不至,追責會城居民落籍為香户,時人多逃匿。張鏊有感於此會成為禍亂,率領眾人向黃佐請教,黃佐便草定條約,城中百姓見之感到滿意,亦願供香。有個別在買香事件中得利的黨羽對黃佐制定的條約感到不滿,屢次破壞。後來盜賊日益漸起,省城也有叛卒之變。 [4] 

黃佐東山再起

嘉靖十五年(1536年)閏十二月,起用黃佐的呼聲越來越大,世宗於幸平台召集大學士夏言顧鼎臣等人問詢意見,後經大臣商議,同意起用黃佐,於是世宗下令讓黃佐在家中擔任翰林院編修左春坊左司諫一職。 [4] 
嘉靖十九年(1540年)二月,黃佐抵達京師就職,作《九經政要箴》,強調“訓蒙”重要性,並建議在京師大興隆寺建立“射圃”,培養人才,世宗復允。三月八日(4月14日),世宗命黃佐兼任經筵講官。冬,黃佐進侍講,掌南京院事。 [4]  [12]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三月,黃佐上《給假送母還鄉疏》乞假,以便送母陳氏還鄉,疏不得報,世宗召為右諭德,召還京。九月,黃佐到達京師,不久,升為南京國子監祭酒,回金陵就職。黃佐在任職期間頒佈五倫條約,禁止超撥之法,以正留都南京學風,並與趙恆、王制等人合力而輯《南雍志》。 [4]  [13]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四月,母陳氏染病思歸,黃佐見而大恐。六月,黃佐因母病上《乞恩休致以便侍養事》乞休,不及上報。七月四日(7月23日),母陳氏病卒於南京,黃佐哀慟欲絕,回鄉守孝。 [4] 
嘉靖二十六年正月一日(1547年1月22日),朝廷下詔,任黃佐為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黃佐抵達京師,入西苑見輔臣夏言,因與之談河套事不合,夏言對其不滿。時吏部右侍郎職位空缺,有司推薦禮部右侍郎崔桐或黃佐擔任此職務。給事中徐霈、御史艾楨誣陷黃佐,導致錯失補缺的機會,黃佐因此決意致仕歸粵。 [4]  [14] 

黃佐晚年生涯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黃佐返回故里,在泰泉書院教授諸生。 [4]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黃佐染病,很少與賓客會面,便居家仔細訂正其前後著作。 [4]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黃佐患病。七月,黃佐病漸加重,召門人林喬、陳冕、黎民表、黎襄等人主囑咐後事。二十六日(8月11日),病逝,終年七十七歲,贈禮部右侍郎,諡文裕 [4]  [15] 

黃佐主要影響

黃佐教化桂民

黃佐在桂林任督廣西學校官時,於桂林修建湘山書院培育人才,發明理一分殊之旨,輯集《理學本源》諸書頒行。又出令嚴格要求士人學業、禁燬淫邪,推行武學射禮,鼓勵節孝,設立鄉社,從當地土著中選擇優秀的人入學,以《小學古訓》約束,安撫瑤黎,以儒家禮儀道德思想教化百姓,廣西地方風氣為之改變。 [4] 

黃佐修地方史

黃佐在地方文獻方面貢獻尤為卓著,正德年間撰成《廣州人物傳》24卷,分門別類記載廣東歷代先賢近200人。嘉靖六年(1527年)纂成《廣州市府志》,共70卷50餘萬字。此書有作有述,記秦至元史事,皆採錄史書;明洪武至嘉靖史事,則據所見所聞。嘉靖三十七年(1558)主纂《廣東通志》,歷時三載,成書70卷。此書體例嚴謹,文字簡雅,資料充實。還有《羅浮山志》、《志雍志》24卷、《廣西通志》60卷、《香山縣誌》8卷。 [2] 

黃佐重視蒙學

明代童蒙教育主要是由社學來承擔的,黃佐對社學教育非常重視,他認為童蒙階段的教育將影響到整個人的一生。因此,從社學的建設規劃到老師的遴選以及教材編撰等,黃佐都投人了相當大的精力,為蒙學教育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首先,黃佐設立社學,用法律手段約束兒童必須入學接受教育;其次,黃佐對授課教師選拔非常慎重,對教讀有特別要求,當然也給予教師足夠的尊重;最後,黃佐親自編寫教材。
黃佐一生不僅重視童蒙教育,其蒙學教育思想也極具特色,概括起來黃佐的蒙學教育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注重培養童蒙的道德修養;二是將“禮”貫穿於蒙學教育之中;三是根據兒童的身心特點來施教。這些思想對於現代的兒童教育起了重大的借鑑作用。 [16] 

黃佐重視禮學

黃佐充分認識到了禮的重要性,特別強調禮的作用,他認為禮有正人心、調節社會的作用,因此倡導人的言行要以禮為本。黃佐作為一代儒學大師,懷揣經世濟民的理想,以教化鄉民為己任,迴應國家倡導,順應時代需求,看重禮正人心的作用,並致力於在鄉民中推行禮儀制度。黃佐主張禮下庶人,這與 《禮記·曲禮》中説的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不一致的。黃佐認為禮應該儘可能適應時代的變化,適應民間習以為常的習慣,禮只有 “因俗”,才能便於民間的遵循,並最終達到將禮推廣到民眾的目的。黃佐主張對禮儀培養應該從兒童抓起,因為兒童的心智未開化,容易塑造,用正確的禮教引導孩童,有助於兒童素養的形成,也有助於整個社會道德的提升,因此,黃佐特別重視對兒童禮教的培養。黃佐的禮學思想對當今和諧社會的構建以及國民素質的提升等方面,依然有借鑑意義。 [17] 

黃佐詩歌成就

黃佐是一位才華橫溢的高產詩人。他的詩歌風格雄偉奇麗,壯浪恣肆,在詩歌學派中有“粵中昌黎”之稱。其詩歌題材更是多樣,給明代的廣東詩人很大的影響。當時很多著名學者甚至將黃佐奉為嶺南詩派的領袖。 [3] 

黃佐思想主張

黃佐對佛家之學的衍蔓迷溺厭愚至極,認為宋儒取道家之言來解釋儒家,頗和大道,宗程朱而輕佛釋。在黃佐看來,王陽明的“心學”之道則是沉溺於佛釋的別流,與“內聖外王”的大道去之遠矣。 [18] 

黃佐歷史評價

陶諧:佐有文章華國,謀猷經邦之語。 [4] 
周熙:此真隱居求志之儒也。 [4] 
陳紹儒《<黃文裕公泰泉先生文集>序》:先生產瑞庚戌,天稟明睿,國人異之,比穎朱考亭雲。 [20] 
鄧良佐《番禺令江公均田得政記》:黃文裕公,為時名臣。 [23] 
王弘誨《天池草》:君嘗遊文裕公之門,學識行誼,為士林推重。 [31] 
區大相《區太史詩文集》:然自黃文裕以文章鳴天下,而士之追蹤躡景者,數十年所尚寥寥焉,豈海濱清淑之氣不常完,將上之倡導而振作者,猶有待耶。 [25] 
李士楨《新建貢院碑記》:至明則有梁文康之相業、海忠介之節操,丘文莊、黃文裕之淹博,陳文恭、湛文簡之理學,其表表者也。 [26] 
屈大均粵詩自五先生振起,至黃文裕而復興。 [27] 
羅天尺《南湖詩社序》:粵詩自南園五先生後,風雅振起者,為香山黃文裕。 [29] 
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①泰泉黃文裕公之學,實與鼎足而立,予亦表而祀之,而及其高弟一人。 [22]  ②乃若泰泉黃文裕公,於白沙為後出,於甘泉則同時,顧並浙宗廣宗,而皆不以為然,是又粵中別一學統也。 [24] 
翁方綱《粵東三子詩序》:吾粵黃文裕公為前明名粵東黃培芳、儒,家學相承,世傳儒雅。 [33] 
陳澧《陳澧文集》:香山自宋紹興始,分東莞縣地自為縣,至明代而有黃文裕公,碩學高文,為嶺南之冠。 [30] 
康有為《康有為全集》:黃文裕能言禮,篤守朱學,為當時大儒。 [32] 
徐信符《廣東藏書記略》:黃文裕公佐以奇雋知名,及官翰林,明習掌故,博綜今古。 [28] 

黃佐軼事典故

黃佐勸帝允封

嘉靖十九年(1540年),安南莫登庸遣使請封。世宗詔大臣商量應對。黃佐借永樂年間徵交舊事,力勸世宗允莫登庸的請封,以土司制度羈縻。後,莫登庸效順朝廷,不損兵費。 [4] 

黃佐數辯陽明

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黃佐回家省親,途中順便拜訪了王陽明,同他一起討論“知行合一”觀點,兩人展開激烈的爭辯。黃佐認為知就像眼睛,而行猶如雙腳,人走路雖是眼睛和雙腳一齊行動,但畢竟是眼睛先已看好方位雙腳才到那裏,所以,應該是知先行後。王陽明則認為,當人看到好色而產生的愛慕心理,或是聞到惡臭時產生的厭惡感,這本身既是知,也是行,“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知行是合一的。最後王陽明指責他“太信宋儒”,而黃佐則援孔子講過的“知之未嘗復行也”。 [3-4] 

黃佐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始祖
黃憲昭
字元昭,漢將黃忠之後,筠州(今江西高安)人,元朝御史,因敢於直諫被貶嶺南。
高祖父
黃温德
字朝貴,父歿時年僅十四,即能攻苦讀書成儒業,應甲子鄉試,不第。
曾祖父
黃泗
字帷清,號源遠,晚號七十翁,徒居香山。
祖父
字廷美,號友琴,晚號雙槐,景泰丙子年(1456年)舉人,官至惠州府長樂縣知縣。
父親
字宗大,初號清虛子,晚號粵洲,贈文林郎翰林院編修。
母親
陳氏
封太孺人。
——
正室
李氏
——
庶室
林氏
——
後輩
兒子
黃在中
黃佐長子。
黃在素
黃佐次子。
黃在貞
黃佐三子,早夭。
黃在宏
黃佐四子。
女兒
黃氏
嫁廣西參政黎民衷。
參考資料: [4]  [7] 

黃佐主要作品

黃佐為學重博約,博通典、禮、樂、律、詞、章。編撰有《廣州人物傳》《廣東通志》《羅浮山志》《廣西通志》《香山縣誌》《瓊台外記》《珠崖錄》《泰泉集》《樂典》《詩經通解》《明言類選》《文藝流別》《革除遺事》《春秋傳意》《庸言》《翰林記》《詩文集》《泰泉鄉禮》《小學古訓》等460餘卷。 [1] 

黃佐人物爭議

  • 正德二年林廷玉不允黃佐入試原因
林廷玉重新讓李希顏所取之士考試,惟獨不讓黃佐入考場。關於此事有兩種説法:
第一種説法是林廷玉認為黃佐才學卓越,不用再考。
第二種説法則要結合林廷玉的生平作推斷,因為林廷玉在弘治十二年牽涉到一件大案中,那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唐寅舞弊一案,在此案中因為林廷玉當時屬於同試考官,又因上疏疑程敏政可疑者六事而被牽連,後下放貶謫。據此可推斷林廷玉對於考試一事必定十分在意,而當時的黃佐年少有才氣,又得前督學李希顏器重,與當時的會試一案的主角唐寅何其相似,於是林廷玉對黃佐有所偏見也是可以理解。 [4] 

黃佐後世紀念

  • 墓葬
仇巨川《羊城古鈔》記載,黃佐墓位於廣州棲霞山書院下,為諭賜祭葬。 [19] 
  • 泰泉裏
泰泉裏在今廣州市青年文化宮內。明代著名學者黃佐居此,故名。 [21] 

黃佐史料索引

張廷玉《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5] 
參考資料
  • 1.    李玉安 黃正雨.中國藏書家通典:中國國際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 2.    人物簡介  .中山市檔案館.2011-01-07[引用日期2022-07-20]
  • 3.    黃佐 秉言直疏數辯陽明 潛心修志化啓後人  .中山網.2021-01-26[引用日期2022-07-20]
  • 4.    張俊業. 黃佐年譜[D]. 廣州大學,2019:第1-79頁.
  • 5.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7-20]
  • 6.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正德中,佐舉鄉試第一。
  • 7.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祖瑜,長樂知縣,以學行聞。
  • 8.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世宗嗣位,始成進士,選庶吉士。
  • 9.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嘉靖初,授編修,陳初政要務,又請修舉新政,疏皆留中。
  • 10.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尋省親歸,便道謁王守仁,與論知行合一之旨,數相辨難,守仁亦稱其直諒。還朝,會出諸翰林為外僚,除江西僉事。旋改督廣西學校。
  • 11.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旋改督廣西學校,聞母病,引疾乞休,不俟報竟去,下巡撫林富逮問。富言佐誠有罪,第為親受過,於情可原,乃令致仕。
  • 12.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家居九年,簡宮僚,命以編修兼司諫,尋進侍讀,掌南京翰林院。
  • 13.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召為右諭德,擢南京國子祭酒。
  • 14.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母憂除服,起少詹事。謁大學士夏言,與論河套事不合。會吏部缺左侍郎,所司推禮部右侍郎崔桐及佐。給事中徐霈、御史艾樸言:“桐與左侍郎許成名競進,至相詬詈;而佐及同官王用賓亦爭覬望,惟恐或先之,宜皆止勿用。”言從中主之,遂皆賜罷。
  • 15.    《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五》:年七十七卒。穆宗詔贈禮部右侍郎,諡文裕。
  • 16.    艾紅玲. 黃佐的蒙學教育思想及現代啓示[J]. 重慶社會科學, 2017(9):第5頁.
  • 17.    艾紅玲.黃佐的禮學思想探析[J].長江叢刊,2018(5):第71-73頁.
  • 18.    張俊業.黃佐與王陽明相會考辨 ——兼論黃佐對陽明“心學”之態度[J].文教資料,2019(1):第81-83頁.
  • 19.    (清)仇巨川纂,羊城古鈔,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70頁
  • 20.    (清)屈大均輯;陳廣恩點校,廣東文選 上,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12,第385頁
  • 21.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廣州市越秀區政協學習和文史委員會主編,越秀史稿 第2卷 宋元明,廣東經濟出版社,2015.12,第335頁
  • 22.    (清)全祖望撰;朱鑄禹匯校集註,全祖望集匯校集註 中,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12,第1129頁
  • 23.    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黃埔碑刻匾額精選,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7.08,第51頁
  • 24.    龔德隆主編,中華教育經典 上,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8.09,第655頁
  • 25.    (明)區大相,區大倫撰;劉正剛整理,區太史詩文集 外二種,齊魯書社,2017.06,第412頁
  • 26.    冼劍民,陳鴻鈞編,廣州碑刻集,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2,第44頁
  • 27.    邱新立主編,志載地域、自然的理論與實踐 2014年新方誌論壇論文集,方誌出版社,2016.05,第67頁
  • 28.    李照醇編著,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同人文選,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2.10,第90頁
  • 29.    中山市小欖鎮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中山市小欖鎮志 上 1152-1979,廣東人民出版社,2012.06,第781頁
  • 30.    (清)陳澧著,陳澧集 1,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07,第373頁
  • 31.    (明)王弘誨著,天池草 上,海南出版社,2004.02,第197頁
  • 32.    康有為撰;姜義華,吳根梁編,康有為全集 2,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04,第541頁
  • 33.    王宏林著,乾嘉詩學研究 下,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17.06,第358頁
  • 34.    名人圖像  .浙江圖書館中國曆代名人圖像細覽[引用日期2022-08-12]
  • 35.    從館藏檔案看香山歷史上的“高考”人才  .南方+[引用日期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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