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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韡

(南宋後期名臣、文學家)

鎖定
陳韡(1180年-1261年8月19日 [1]  ),字子華,號抑齋。 [2]  福州侯官縣(今福建福州)人。南宋後期名臣、文學家。
陳韡為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進士,師從葉適。嘉定十四年(1221年),應邀任淮東制置使賈涉的幕僚,抵禦金軍,並獻策處置山東忠義軍事。紹定三年(1230年)至端平元年(1234年)間,轉戰於福建、江西、廣東三路,平定陳三槍、張魔王起事,安定南方。此後歷任知隆興府、沿江制置大使、湖南安撫大使、福建安撫大使等職,在江淮一帶屢抗蒙古入侵。淳祐五年(1245年)入朝為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主管財政事務。晚年以守觀文殿學士致仕。
景定二年(1261年),陳韡去世,年八十二。獲贈少師諡號“忠肅”。《全宋詩 [3]  、《全宋詞 [4]  收錄有其作品。
本    名
陳韡
別    名
陳抑齋
陳觀文
子華
抑齋
所處時代
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福州侯官縣
出生日期
1180年
逝世日期
1261年8月19日
主要作品
武夷築精舍》《蘭陵王·角聲切》等
主要成就
討平汀州、衢州、贛州等地叛亂
官    職
福建安撫大使、參知政事
追    贈
少師
諡    號
忠肅

陳韡人物生平

陳韡早立事功

陳韡的父親陳孔碩,是大儒朱熹呂祖謙的門人,官至秘閣修撰。陳韡辭讓了父親所受的郊恩,將蔭封的官職讓給了弟弟陳韔,自己則專心科第 [5]  [6] 
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陳韡考中進士,被任命為江州湖口縣縣尉 [5]  [6] 
陳韡登第後,從學於“永嘉學派”的集大成者、名臣葉適,受到葉適的賞識與期許。 [7] 
嘉定三年(1210年),楚州海陵縣人胡海等引誘金軍入侵,陳韡招募死士,聯同鹽軍在青垜擊破叛軍。 [8]  同年三月,胡海兵敗被殺,叛亂平息。 [9] 
嘉定六年(1213年),陳韡赴湖口縣就職,受到執政者的共同舉薦。 [10] 
嘉定九年(1216年),陳韡三年任滿,調官南劍州錄事參軍。後遭逢繼母鄭夫人逝世,遂離職服喪。 [11]  至嘉定十三年(1220年),服喪期滿。 [12] 

陳韡效命兩淮

嘉定十四年(1221年),淮東制置使兼節制京東、河北兵馬賈涉大開幕府,徵辟陳韡為京東、河北節制司幹官(掌均輸之官)。陳韡向賈涉獻處置忠義人的策略,主張在新復的山東、河北各地,仿效西漢趙充國留屯之策,而且分授疆域給忠義人,如在山東採“三分齊地,張林李全各處其一,又其一以待有功者,以分其權”,河南首領“以三兩州歸附者與節度,一州者守其土”,讓歸正百姓都安居北方,成為朝廷的藩屏。之後,再以淮甸地區的閒田,仿照北宋韓琦訓練河北義勇的方法,“募民為兵”,提供他們田地並收少量的租賦,選擇當地豪族統率;青壯年的鹽民又另外組成一軍,以成為第二道藩籬。 [13] 
嘉定十五年(1222年),宋軍在淮西擊退金軍,陳韡預計金軍一定轉而專攻安豐軍,並分兵牽制各郡,於是派卞整、張惠、李汝舟、範成進等人各自率軍屯駐廬州,以等待金軍。金將盧鼓捶剛剛在潼關獲勝,在此次南侵時,想乘着鋭氣未喪而速戰速決。陳韡認為應該以對峙拖垮金軍,十日之內金軍一定會逃遁,屆時宋軍再設伏邀擊金軍,一定能夠獲勝。他又讓將軍時青、夏全在金軍深入進攻時,領輕兵直搗其後方。 [14] 
之後,金軍果然進攻安豐軍,陳韡遂前往盱眙軍勞軍。隨後被改授為宣教郎、淮東制置司幹辦公事 [15]  他再次前往盱眙會見鎮江都統劉琸,調集卞整、張惠、範成進、夏全各部採用之前定下的援助、搗虛的計策,於是取得了擊敗金軍的堂門之捷,生擒金朝的四駙馬。 [14] 
陳韡入朝覲見丞相史彌遠。史彌遠置酒宴招待,並在席間拿出十件政務來考驗陳韡,陳韡剖決如流,所提出的建議全部被史彌遠採納。不久後,陳韡被調為將作監丞,升任淮東制置司參議通判楚州。 [16] 
嘉定十六年(1223年)四月,賈涉積勞成疾,遂請求由陳韡暫攝職位。 [17]  六月,賈涉病逝於臨安,陳韡難以立足,於是在第二年赴臨安奏事,史稱其離開時“北人泣送”。同年二月,陳韡被除授為太府寺丞。 [18]  五月,奉詔主管華州雲台觀。 [19] 
寶慶三年(1227年)四月,出知真州,尚未就官,改授淮東提點刑獄 [20]  旋即加直寶章閣,仍任提點刑獄兼知寶應州。再轉任宗正寺丞、權工部郎中及倉部員外郎等職。他在入對時,向宋理宗建議:“臣所説的夏、周、漢、唐幾位君主的事蹟,像佈德兆謀(佈施仁德、開始謀劃)、任用賢才、賞罰分明、處置藩鎮、不姑息縱容,天下的規摹沒有比這些更大的了。”又説:“人主所依靠來統御天下的,只不過是賞與罰罷了。” [18] 

陳韡轉戰三路

  • 閩中平盜
紹定二年(1229年)冬,閩中盜賊起事,知福州王居安委託陳韡提舉四方保甲,他以家人去世為由推辭。罷官家居的名儒真德秀力薦陳韡有“文武才幹”,轉運使陳汶、提舉常平史彌忠亦向朝廷告急,認為一定要用陳韡才能平亂 [21]  。次年二月,理宗下詔起復陳韡為寶章閣直學士、知南劍州,兼提舉汀州、邵武軍兵甲公事及福建路兵馬鈐轄措置招捕盜賊。 [22-23] 
陳韡將當地百姓中的丁壯登記組成一軍。沙縣失陷後,盜賊在高橋被忠勇軍擊敗,於是轉攻邵武軍,聲勢愈發壯大。當時有人認為應當招安而不應剿捕,陳韡反駁道:“開始時賊人只有上百人,官員招撫而不剿捕,把他們養到上千人,又養到上萬人,現在再一次豢養他們,將會達到無法計算的程度。只要求來淮西兵五千人,就能求得太平無事了。”理宗令陳韡兼任福建路招捕使。盜賊急攻汀州,淮西制置使曾式中調遣精兵三千五百人由泉州、漳州自小路進入汀州,在順昌擊敗盜賊。六月,各路宋軍會合,陳韡被加為福建路提點刑獄。七月,陳韡親自提兵至沙縣、順昌、將樂、清流、寧化等地督捕盜賊,大軍所向披靡。九月,陳韡分派各軍進討盜賊。十月,又削平盜賊五座營寨。十一月,宋軍再破盜賊興起的潭瓦磜,夷平其巢穴。十二月,陳韡誅殺汀州叛兵,招降連城的七十二座營寨。汀州全境叛亂平息。 [24] 
紹定四年(1231年)正月,陳韡派部將擊破下瞿張原寨。二月,親自前往邵武軍督捕殘餘盜賊,其首領晏彪歸降,陳韡認為他是“力屈乃降”,最後仍將其誅殺。朝廷錄功,擢升陳韡為右文殿修撰,仍任提點刑獄、招捕使兼知建寧府衢州盜賊汪徐、來二攻破常山、開化等縣,聲勢頗大。陳韡命淮西將領李大聲提兵七百人,出其不意,乘夜逼近其營寨。汪徐等出寨迎戰,看見算子旗,大驚道:“這是陳招捕(陳韡)的部隊!”都大哭起來,李大聲趁勢急攻,衢州盜賊都被平定。 [25] 
  • 贛粵定亂
紹定六年(1233年),陳韡升任寶章閣待制、知隆興府。贛州盜賊陳三槍、張魔王等據松梓山寨,出沒於江西、廣東之間,所到之處大肆劫掠。陳韡所派去勸諭的使者,都被盜賊殺死。他因此認為盜賊都是因為貪官才被逼起事,於是上奏彈劾貪贓最為嚴重的兩位官員。又説:“寇盜遲遲未滅,是因為底下的官員欺騙上級,且事權渙散所導致的,如果決意出兵剷除,數月就能結束。”十一月,理宗令陳韡節制江西、廣東、福建三路捕寇軍馬。他請求派部將劉師直扼守梅州、齊敏扼守循州,自己則率淮西兵及親兵直搗松梓山。十二月,又兼知贛州。 [26] 
端平元年(1234年)正月,陳韡進官華文閣待制、江西安撫使,仍知隆興府。 [27]  二月,他抵達贛州,先斬殺畏懼盜賊聲勢及搶掠百姓財貨的士兵。此時,齊敏、李大聲部討叛進展順利。三月,陳韡分兵守衞大石堡,截斷盜賊的糧道,以此攻破松梓山寨。陳三槍與其黨羽縋崖逃走。陳韡親自督命諸將,乘着春瘴還未出現,逼近松梓山。盜賊集中精兵下山迎戰,其部伍旗幟、服裝整齊鮮明。陳韡指揮步、騎兵配合夾擊,又縱火焚燒盜賊,宋軍攀崖進攻,盜賊大營化為灰燼。此役,宋軍共斬首一千五百級,擒獲叛將十二人,獲得被擄掠的婦女、牛馬及盜賊僭偽的服裝、器物各自數以百計。陳三槍中箭兵敗,最終於興寧就擒,在隆興府的集市上被處斬。 [28] 
此次起事,波及廣東、江西、福建三路的幾個州、六十多座營寨,至此全部被平定。理宗下詔褒獎陳韡,升授他為權任工部侍郎,仍任知隆興府兼江西安撫使。十月,被正授為工部侍郎,調任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使、知建康府行宮留守 [29]  [30] 

陳韡措置諸邊

端平二年(1235年)正月,陳韡入朝奏事,理宗當面稱讚他平叛的功勞。陳韡叩首説道:“臣不才,徒有一片孤忠之心,仰仗陛下神威,暫且免於失敗罷了,有什麼功勞可稱。”閏七月,升任權工部尚書。十月,除授權刑部尚書,加沿江制置大使,仍任江東安撫使、知建康府等職,受命往來巡視鄂州地段江面,措置防禦事宜。陳韡數次力辭制置大使之名,獲理宗允准。 [31-32] 
端平三年(1236年),陳韡被加官寶謨閣學士。十月,理宗詔命陳韡挑選猛將、精兵,根據輕重緩急,據守有利地形,阻扼要衝,以應援淮東,挫敗蒙古軍的謀劃。 [33-34]  十一月,蒙古將口温不花入侵蘄(今湖北蘄春)、舒(今江西潛山)、光(今河南潢川)三州,又派遊騎騷擾合肥。陳韡奉詔出援和州,以聲援淮西宋軍。 [35] 
嘉熙元年(1237年)三月,理宗褒獎陳韡應援安豐之戰的功勞 [36]  ,命其“官兩轉”,進升為煥章閣學士,仍為沿江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 [37-39]  四月,左司諫曹豳奏稱“陳韡在金陵,曠口之衄,天殆少警之”,認為應該督責他兼領淮西軍務,以安定淮東。 [40]  十一月,陳韡受詔於江淮一帶製造戰船、軍械,扼守險要堡隘,防止蒙古軍進攻。 [41] 
嘉熙四年(1240年),陳韡被加拜為刑部尚書,他上疏推辭。又被加官徽猷閣學士,改為知潭州、荊湖南路安撫使。 [42] 
淳祐四年(1244年)十一月,陳韡獲召入朝,於同月內升任兵部尚書 [43-44]  又調為禮部尚書兼翰林侍讀,同時任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45] 
淳祐五年(1245年)十二月,陳韡升任端明殿學士、同籤書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成為副相。 [46] 監察御史江萬里的諫言下,理宗下詔,將“財用之計”交予陳韡負責,命他與宰相趙葵“總大綱而中持其衡”,二人共濟國事。 [47]  [48] 
淳祐六年(1246年)正月,理宗根據陳韡的建議,下詔設置國用所,任命趙與懽為提領官。 [49]  六月,陳韡改任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48]  [50] 
淳祐七年(1247年)四月,經右丞相鄭清之舉薦,陳韡以知樞密院事出任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並節度廣西 [51]  [52-54] 
淳祐八年(1248年)二月,陳韡請求對湖南衡州茶陵縣的炎帝陵加以修繕。理宗允准。 [55-56]  五月,理宗下詔褒獎陳韡鎮守湖南之功,進升其官一秩。 [51] 

陳韡退居逝世

淳祐九年(1249年)二月,陳韡以觀文殿學士、福建安撫大使之職改知福州。 [57]  他五次上奏推辭,獲准以舊職提舉洞霄宮,成為宮觀官 [58] 
開慶元年(1259年),鄂州之戰爆發,邊情緊急。陳韡再次被召入朝,後以醴泉觀使兼侍讀之職致仕 [59] 
景定元年(1260年)六月,陳韡進官一秩,第二次出任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 [60]  之後,又提舉佑神觀,陳韡極力請退,理宗為其進官一階,準他以守觀文殿學士之銜致仕。 [61]  [62] 
景定二年(1261年)七月二十二日(8月19日),陳韡去世,享年八十二歲(《宋史》、《續資治通鑑》作八十三歲,此從劉克莊《忠肅陳觀文神道碑》)。理宗追贈他為少師諡號“忠肅”。 [1]  [63] 

陳韡主要成就

陳韡政治

陳韡出討閩贛盜亂期間,認為“盜賊起於貪吏”,於是上奏彈劾貪贓形跡尤其嚴重的兩位官員,以此安撫百姓、收攬民心,加速了叛軍內部的分化。 [26] 
陳韡兩次出鎮湖南,綏撫軍民及轄境內的少數民族,使治內安謐。 [51] 

陳韡軍事

宋寧宗時,陳韡擔任淮東制置使賈涉的幕僚。在如何處置忠義軍及防衞江淮的問題上,他建議設置兩道藩籬,以保障南宋朝廷的安全:
  • 在山東“三分齊地”,分命義軍首領張林李全及其後被授官之人互相牽制;在河南“以三兩州歸附者與節度,一州者守其土”,以達到讓歸正百姓留居北方,並守衞新歸屬地的目的;
  • 淮甸屯田,募民為兵,以當地豪族統率,訓練一支“耕戰結合”的義勇軍;另一部分鹽民則又另組一軍。這些民兵盡力守衞江淮,能在一定程度上阻遏敵軍攻勢。 [13] 
嘉定十五年(1222年),宋金在兩淮交戰,陳韡一面佈置宋軍堅守安豐軍等地,以引誘金軍進攻,挫其鋭氣;一面調派將士,輕兵直搗其後方,取得了堂門之捷,生擒金朝四駙馬。 [14] 
宋理宗紹定三年(1230年)起,陳韡受命討捕贛州(今江西贛州)農民陳三槍、張魔王等發動的起事,轉戰於福建、江西、廣東三路,連克汀州、邵武、衢州及贛州等地,最終於端平元年(1234年)攻陷叛軍的根據地松梓山,生擒陳三槍,平定了這場聲勢浩大的叛亂。 [29]  [64] 
陳韡長年任沿江制置使,分閫於江淮之間,措置守江事務。 [65]  蒙古軍南侵時,他又派精兵三千在茅山將其擊敗,斬殺五百餘人,生擒七百九十餘人。 [66]  他屢次出兵策援兩淮,協助名將杜杲取得了安豐之戰的勝利。 [36]  [35] 
陳韡開閫湖南期間,招募強壯的淮民為親兵。宋理宗淳祐九年(1249年),這些人隸屬於沿江制置司,形成了總數達千人的軍隊。 [67] 

陳韡經濟

陳韡入朝為參知政事(副相)時,受宋理宗倚重,負責國家財政。 [47]  [48]  在他的建議下,理宗設立了國用所,並任命擅長理財的名吏趙與懽為提領官,負責財計。 [49] 

陳韡個人作品

全宋詩》錄陳韡的詩(皆為七言律詩)四首、句一句。 [3] 全宋詞》錄有其詞三首。 [4] 
陳韡主要作品 
《初夏郊行》《武夷築精舍》《遊武夷作(兩首)》《句》
蘭陵王·角聲切》《臨江仙·陳守美任》《哨遍·陳抑齋乞致仕》
表格參考資料: [3-4] 

陳韡人物評價

楊方:真英物也。 [68]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引
李全:若有三五個陳制參,中原不足平也。 [68]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引
趙昀:①韡忠勤體國,計慮精審,身任討捕之責,江、閩、東廣,訖底寧輯。 [69] 宋史》引)②陳韡出鎮南服,備殫忠勤,軍民安平,蠻猺綏輯……。 [70] 續資治通鑑》引
雷奮:廣西前後帥臣未能行此,然二廣賴民兵之用為多。如曏者廣東峒寇陳三槍之叛,招捕陳韡,正藉民兵協力收穫;如近者廣州戍卒之叛,既自兵變,自難以本州之兵制之,崔與之實率首領民兵登城捍禦,叛卒遂循,此皆已試之效。 [71] 《續資治通鑑》引
許應龍:卿允武允文,善謀善斷。首平七閩盜賊之擾,闔境堵安。繼專三道節制之司,羣兇影滅。暨金陵之分閫,殱京口之逆儔。比因強寇之鴟張,復厲精兵而血戰,士卒樂為之用,真足追良將之風,草木皆知其名。 [72] 東澗集)②具官某勁氣橫秋,精忠貫日……自司留鑰,屢奏膚功,已殱京口之逆儔,復抗敵兵而鏖戰……而威望之素孚,立致安疆,以寬憂顧。 [72] 《東澗集》
徐元傑:經綸滿腹,平居暇日。夙韜藏器,能政理之長。至公血誠,有指授將率方略之舊。 [73] 《陳韡授禮部尚書制》
杜範:陳韡內懷忠赤,外着威聲。平寇南方,功烈甚偉。分閫江淮,敵人知畏。雖浮光僨軍,因以放廢。而通國之人,常望其復起,以敵王愾。 [74] 《籤書直前奏第二劄》
魏了翁:笏圍腰,書創屋,騎籠街。時賢白盡鬚髮,老子抑名齋。更取堂名淇綠。要把北山萬竹。一日倚雲栽。自處只如此,將相任時來。 [75] 水調歌頭·建康留守陳尚書韡生日
脱脱徐榮叟父子兄弟皆為名臣,陳韡將帥才也,優於別之傑多矣。 [69] 《宋史》
錢士升:封疆之吏,曰予禦侮。故尚智略,亦鐃雄武。崔、餘、賈、陳,畢及向、杜,一方所賴,庶我(闕)虎。 [76] 南宋書

陳韡軼事典故

陳韡出知潭州時,賞識府僚徐經孫,常在施行政務前向他諮詢意見。徐經孫後來累升至福建安撫使,當時陳韡致仕家居,門人及故吏多有違法之事,在徐經孫的阻止下都未能得逞,二人自此結怨。之後,陳韡復出為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挾私怨報復徐經孫,不僅在交接時不行禮節,還在當天劾奏福州通判,言辭中頗有攻擊徐經孫之處,稱他離任時“席捲府庫而去”,隨即罷免通判的職務,削奪其官秩。徐經孫入朝自辯,被宋理宗得知此事。理宗大怒,對宰相説:“陳韡年老荒悖至此,應該馬上罷免他的官職。”徐經孫聞言,請朝廷顧念自己與陳韡的師生之恩,不要加罪,這才保全了他的顏面。不久後,陳韡力請致仕,自此不再任官。 [61]  [77] 

陳韡親屬成員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曾祖父
陳僖
累贈太傅
曾祖母
黃氏
封華國夫人。
祖父
陳衡
官至通直郎,累贈太傅。
祖母
黃氏
封婺國夫人。
父親
官至秘閣修撰,累贈太師。學者稱其為“北山先生”。
生母
田氏
封福國夫人。
繼母
鄭氏
淑人,追贈永陽郡夫人。
——
妻子
林氏
石碑知縣林渙之女。曾協助陳韡討平閩贛盜亂。
同輩
弟弟
陳韔
——
子輩
兒子
陳礱
——
陳石
——
陳和
官至中散大夫
孫輩
孫子
陳治
——
陳冶
——
陳怡
——
表格參考資料: [68]  [78-80] 

陳韡史料記載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百四十六·忠肅陳觀文神道碑》 [68]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69] 
宋元學案·卷五十五·水心學案》 [81] 
《欽定續通志·卷四百十·列傳二百十》 [82] 
參考資料
  • 1.    《宋史·卷四十五·本紀第四十五》載“(景定二年)秋七月……壬午,陳韡卒,贈少師,諡忠肅”。即景定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換算為西曆1261年8月19日。
  • 2.    傅璇琮 主編.全宋詩: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01-01
  • 3.    《全宋詩·卷三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2-07]
  • 4.    《全宋詞·陳韡》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07]
  • 5.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陳韡,字子華,福州候官人。父孔碩,為朱熹、呂祖謙門人。韡讓父郊恩與弟韔。登開禧元年進士第,從葉適學。
  • 6.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遜父郊恩與弟韔。始應舉,擢開禧乙丑第,授江州湖口尉。
  • 7.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時乾淳諸老,惟水心葉公殿後,公往師焉,水心為下一榻,期之甚遠。
  • 8.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嘉定三年,侍北山公使,海陵叛寇胡海挾虜驟至,公募死士合鹽軍迎系於青垛,破之。
  • 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九·宋紀一百五十九》:嘉定三年……三月……甲寅,誅楚州渠賊胡海。
  • 10.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六年,之官湖口,當路交薦。
  • 11.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九年,秩滿,再調南劍州錄事參軍。丁鄭夫人(闕)。
  • 12.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十三年,服除……
  • 13.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嘉定十四年,賈涉開淮閫,闢京東、河北幹官。韡謂:“山東、河北遺民,宜使歸耕其土,給耕牛農具,分配以內郡之貸死者。然後三分齊地,張林、李全各處其一,其一以待有功者。河南首領以三兩州來歸者,與節度使,一州者守其土,忠義人盡還北。然後括淮甸閒田,仿韓琦河北義勇法,募民為兵,給田而薄徵之,擇土豪統率;鹽丁又別廩為一軍,此第二重藩籬也。”
  • 14.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十五年,淮西告捷,韡策金人必專向安豐而分兵綴諸郡,使卞整、張惠、李汝舟、範成進各以其兵屯盧州以待之。金將盧鼓捶新勝於潼關,乘鋭急戰,當持久困之,不過十日必遁,設伏邀擊,必可勝。又使時青、夏全候金人深入,以輕兵搗其巢穴,第一策也。其後金人果犯安豐,韡如盱眙犒師。改淮東制置司幹辦公事。再如盱眙見劉琸,調下整、張惠、範成進、夏全諸軍應援搗虛,皆行韡之策,遂有堂門之捷,俘其四駙馬者。
  • 15.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公赴都堂稟議,未至,改宣教郎,升淮東制置司幹辦公事。
  • 16.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史丞相延見置酒,酒行,輒探懷中紙,俾籌之,凡十事,公立剖決,丞相悉奏行之。除將作監丞,升制司參議兼通判楚州。
  • 17.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十六年四月,忠肅公以疾入奏,委公暫攝。
  • 18.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遷將作監丞,又遷太府寺丞,差知真州、淮東提點刑獄。加直寶章閣,依舊提點刑獄兼知寶應州。遷宗正寺丞、權工部郎中,改倉部員外郎。入對,言:“臣所陳夏、周、漢、唐數君之事,如佈德兆謀、任賢使能、信賞必罰、區處藩鎮、不事姑息,規摹莫大於此。”又言:“人主所以御天下者,賞罰而已。”
  • 19.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十七年,赴行在奏事,北人泣送。二月,除太府寺丞。……五月,主管華州雲台觀。
  • 20.    《忠肅陳觀文神道碑》:(寶慶)三年春……四月,移知真州……未至,除淮東提刑。
  • 21.    《宋史·真德秀傳》:汀寇起,德秀薦陳韡有文武才幹,常平使者史彌忠言於朝,遂起韡討平之。
  • 22.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紹定二年冬,盜起閩中,帥王居安屬韡提舉四隅保甲,韡有親喪,辭之。轉運使陳汶、提舉常平史彌忠告急於朝,謂非韡莫可平。以寶章閣直學士起復,知南劍州,提舉汀州、邵武軍兵甲公事,福建路兵馬鈐轄,同共措置招捕盜賊兼福建路招捕使。未幾,加提點刑獄。
  • 23.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五·宋紀一百六十五》:紹定三年……二月,庚戌,以直寶章閣魏大有知漳州,措置招捕盜賊;起復直寶章閣陳韡知南劍州、福建路兵馬鈐轄、同措置。
  • 24.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韡籍土民丁壯為一軍。沙縣紫雲台告急。沙縣破,賊由間道趨城,忠勇軍破之於高橋,賊乃趨邵武,勢益熾。時有議當招不當捕者,韡言:“始者賊僅百計,招而不捕,養之至千,又養之至萬,今復養之,將至於無算。求淮西兵五千人可圖萬全。”詔韡兼福建路招捕使。賊急攻汀州,淮西帥曾式中調精兵三千五百人由泉、漳間道入汀,擊賊於順昌勝之。六月,兵大合,加福建提點刑獄。七月,韡親提兵至沙縣、順昌、將樂、清流、寧化督捕,所至克捷。九月,分兵進討。十月,進攻五賊營砦,平之。十一月,破潭瓦磜賊起之地,夷其巢穴。十二月,誅汀州叛卒,諭降連城七十有二砦,汀境皆平。
  • 25.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年正月,遣將破下瞿張原砦。二月,躬往邵武督捕餘寇,賊首晏彪迎降,韡以其力屈乃降,卒誅之。進右文殿修撰,依舊提點刑獄、招捕使兼知建寧府。衢州寇汪徐、來二破常山、開化,勢張甚。韡命淮將李大聲提兵七百,出賊不意,夜薄其砦,賊出迎戰,見算子旗,驚曰:“此陳招捕軍也!”皆大哭,急擊之,衢寇悉平。
  • 26.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六年,進寶章閣待制、知隆興府。贛寇陳三槍據松梓山砦,出沒江西、廣東,所至屠殘。韡遣官吏諭降,賊輒殺之。乃謂盜賊起於貪吏,劾其尤者二人。又謂:“寇盜稽誅,以臣下欺誕、事權渙散所致,若決計蕩除,數月可畢。”十一月,詔節制江西、廣東、福建三路捕寇軍馬。韡奏遣將劉師直扼梅州、齊敏扼循州,自提淮西兵及親兵搗賊巢穴。十二月,兼知贛州。
  • 27.    《宋史·理宗紀一》:端平元年春正月……辛丑,趙範依前沿江制置副使,權移司知黃州,史嵩之權京湖安撫制置使兼知襄陽府,陳韡華文閣待制,仍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
  • 28.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端平元年正月,進華文閣待制、江西安撫使。二月至贛,斬將士張皇賊勢及掠子女貨財者。齊敏、李大聲所至克捷。三月,分兵守大石堡,截賊糧道,遂破松梓山。三槍與餘黨縋厓而遁。韡親督諸將,乘春瘴未生,薄松梓山。賊悉精鋭下山迎敵,旗幟服色甚盛。韡軍步騎夾擊,又縱火焚之,士皆攀厓上,賊巢蕩為煙埃,賊首張魔王自焚。斬千五百級,禽賊將十二,得所掠婦女、牛馬及僭偽服物各數百計。三槍中箭,與敏軍遇,擊敗之,賊遁。翼日,追及下黃,又敗之。餘眾尚千餘,薙獼略盡。三槍僅以數十人遁至興寧就禽,檻車載三槍等六人,斬隆興市。
  • 29.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初,賊跨三路數州六十砦,至是悉平。詔曰:“韡忠勤體國,計慮精審,身任討捕之責,江、閩、東廣,訖底寧輯。”乃進權工部侍郎,仍知隆興兼江西安撫使。未幾,為工部侍郎,改江東安撫使、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
  • 30.    《至大金陵新志》端平元年甲午:十月十一日,朝請大夫、除工部侍郎、沿江制置使兼江東安撫使陳韡知府事。
  • 31.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二年,入奏事,帝稱其平寇功,韡頓首言曰:“臣不佞,徒有孤忠,仗陛下威靈,苟逃曠敗耳,何功之有。”遷權工部尚書,又權刑部尚書、沿江制置大使,依舊江東安撫使、知建康府。往來巡視鄂州江面,措置捍禦。
  • 32.    《至大金陵新志》端平二年乙未:正月九日,韡被旨帶職入奏,訖回任。閏七月十日,除權工部尚書,依舊任。十月二十八日,除權刑部尚書,加制置大使。累辭,依所乞。
  • 33.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三年,加寶謨閣學士。十月,詔選猛將精兵,相視緩急,據地利,遏要衝,以伐奸謀。
  • 34.    《宋史·理宗紀二》:端平(三年)……冬十月……甲午,詔:“沿江制置使陳韡應援淮東,授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史嵩之應援江陵、峽州江面上流。”
  • 35.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八·宋紀一百六十八》:(端平三年十一月)蒙古昆布哈人淮西蘄、舒、光三州,守臣皆遁。昆布哈哈三州人馬糧械越黃州,遊騎自信陽趣合肥。詔史嵩之援光,趙葵援合肥,陳韡過和州,為淮西聲援。
  • 36.    《宋史·呂午傳》:陳韡、杜杲在淮西,王鑑在黃州,計用兵十七萬人,圍始解。
  • 37.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嘉熙元年,進煥章閣學士。
  • 38.    《宋史·理宗紀二》:嘉熙元年……三月……己巳,詔陳韡、史嵩之、趙葵各官兩轉。
  • 39.    《至大金陵新志》嘉熙元年丁酉:三月十八日,韡特轉兩官,除煥章閣學士,依舊沿江制置使兼淮西制置使,餘仍舊。
  • 40.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九·宋紀一百六十九》:(嘉熙元年四月)甲申,左司諫曹豳言:“陛下以方面付三閫,而和戰之議,私自矛盾,憂未艾也。史嵩之在淮西,用清野之説,敵未至而民先罹其禍,用撒花之説,民欲戰而禁其不得往,蓋以和誤國也。趙葵在淮東,定遠之破,近在鄰境,六合之破,政在屬部,葵乃閉城自守,不出一兵援之,是畏怯以辱國也。陳韡在金陵,曠口之衄,天殆少警之,議者乃謂敵兵之難當,非如盜賊之易制。今宜責嵩之以收復襄陽,為江陵捍蔽;經理上流,為下流防拓;葵則結鄰閫以御哨騎,備舟師以防海道;韡則以沿江並領淮西,以安淮東。若秋、冬可以遏敵,乃為報郊。”帝然之。
  • 41.    《宋史·理宗紀二》:嘉熙元年……十一月戊辰,詔陳韡、史嵩之、趙葵於沿江、淮、漢州軍,備舟師戰具,防遏衝要堡隘。
  • 42.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四年,拜刑部尚書,辭免。加徽猷閣學士、知潭州、荊湖南路安撫使。
  • 43.    《宋史·理宗紀三》:(淳祐)四年……十一月……庚戌,詔陳韡、李性傳赴闕。
  • 44.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一·宋紀一百七十一》:淳祐四年……十一月……庚戌,召陳韡、李心傳。丁巳,以陳韡為兵部尚書,李心傳權刑、禮部尚書兼給事中,王伯大權吏部尚書兼中書舍人,趙以夫權刑部侍郎。
  • 45.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淳祐四年,召為兵部尚書,遷禮部尚書兼侍讀,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 46.    《宋史·理宗紀三》:(淳祐)五年……十二月……以趙葵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李性傳同知樞密院事,陳韡兼參知政事。
  • 4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一·宋紀一百七十一》:淳祐五年……詔:“兵、財系乎國命,強兵之事,趙葵主之,財用之計,陳韡理之。二相則總大綱而中持其衡,以共濟國事。”從江萬里之言也。
  • 48.    《宋史·陳韡傳》:拜端明殿學士、同籤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尋拜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 4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一·宋紀一百七十一》:淳祐六年……春,正月……以陳韡言,置國用所,命趙與懽為提領官。
  • 50.    《宋史·理宗紀三》:(淳祐)六年……六月……壬子,以陳韡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 51.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二·宋紀一百七十二》:淳祐八年……五月……乙丑,詔:“陳韡出鎮南服,備殫忠勤,軍民安平,蠻猺綏輯,特進一秩,依前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節度廣西……。”
  • 52.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二·宋紀一百七十二》:淳祐七年……夏,四月……以趙葵為樞密使兼參知政事、督視江淮、京西湖北軍馬兼知建康府,陳韡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兼知譚州;用鄭清之薦也。
  • 53.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七年,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兼知潭州。
  • 54.    《宋史·理宗紀三》:(淳祐)七年……夏四月……辛丑……陳韡知樞密院事、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
  • 55.    《宋史·禮志八》:十四年,衡州守臣劉清之奏:“史載炎帝陵在長沙茶陵,祖宗時給近陵七户守視,禁其樵牧,宜復建廟,給户如故事。”淳佑八年,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陳韡再言,從之。
  • 56.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二·宋紀一百七十二》:淳祐八年……二月,辛丑,荊湖帥臣陳韡言:“國家以火德王,於火德之祀,合加欽崇。炎帝陵在衡州茶陵縣,廟久弗治,請相度興修,以稱崇奉之意。”從之。
  • 5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二·宋紀一百七十二》:淳祐九年……二月……甲辰……陳韡觀文殿大學士、福建安撫大使、知福州……。
  • 58.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九年,以觀文殿學士、福建安撫大使知福州,五上章辭,以舊職提舉洞霄宮。
  • 59.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開慶元年,召赴闕,落致仕,充醴泉觀使兼侍讀。
  • 60.    《宋史·理宗紀五》:景定元年……六月……乙卯,陳韡進一秩、福建安撫使、知福州,徐清叟觀文殿學士、知泉州。
  • 61.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景定元年,授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久之,提舉佑神觀,力請致仕。
  • 62.    《宋史·理宗紀五》:(景定)二年春正月……己卯,福建安撫使陳韡累疏請老,詔進一秩,守觀文殿學士致仕。
  • 63.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次年卒,年八十有三。贈少師,諡忠肅。
  • 64.    陳顯泗 主編.中外戰爭戰役大辭典:湖南出版社,1992-12:159
  • 65.    杜範《清獻集·論襄陽失守劄子》:區處既定,則守江之防尤不可緩,乞專以責之陳韡。
  • 66.    《鶴山集·乙未秋七月特班奏事貼黃》:一京口之寇,外搖江淮,內迫京輔,此非小故也。陳韡聞變,即遣精鋭三千擊之於茅山,死者不下五百人,其生擒以歸於制司者,尚七百九十餘人。豈惟綏靜一方,亦為國家稍雪累年招安之恥。
  • 67.    《至大金陵新志》:(淳祐)九年己酉……初,陳韡建閫湖南,招(氵+公)江諸沙一帶強壯淮民自隨。至是,撥隸沿江制司,立為親兵,左右部增至千人。
  • 68.    南宋·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百四十六·忠肅陳觀文神道碑》
  • 69.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07]
  • 7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二·宋紀七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71.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八·宋紀一百六十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72.    《東澗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73.    《楳埜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74.    《清獻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75.    《全宋詞·魏了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09]
  • 76.    錢士升.二十五別史·南宋書(二):齊魯書社,2000:771-777
  • 77.    《宋史·徐經孫傳》:徐經孫……闢永興令,知臨武縣,通判潭州。帥陳韡雅相知,事必諮而後行。……進直寶章閣、福建提點刑獄,號稱平允。歲餘升安撫使,召為秘書監兼太子諭德。經孫為安撫時,韡家居,門人故吏有撓法者不得逞,相與搖撼。至是韡起家判本郡,懷私逞忿,無復交承之禮,即日劾奏通判,語侵經孫,謂席捲府庫而去,於是罷通判,削其秩。經孫造朝,具白於政府。事上聞,帝大怒,諭宰執曰:“陳韡老繆至此,宜亟罷之。”於是經孫再詣政府,言:“某,韡門生也,前日之白,公事也,苟韡以是得罪,人謂我何?”請之不置,俾自乞閒,明通判無罪,識者韙之。
  • 78.    清代修《福州府志》
  • 79.    《未軒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80.    《楳埜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81.    《宋元學案·卷五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 82.    《欽定續通志·卷四百十·列傳二百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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