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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税
鎖定
房地產税是政府向地產物業徵收的一種財產税,通常向房產的業主或租户等使用者徵收。負責徵收房地產税的政府機構會對房地產價值進行估值,並以房產價值的一個百分比作為應繳的税額。世界各國徵收房產税的方式及税率各有不同,比如德國會根據一個歷史上的平均數據和地方政府的乘數來收房產税[1]。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税務總局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税試點辦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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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房地產税
- 外文名
- real estate tax
- 別 名
- 房屋財產税
房地產税發展歷程
1951年8月政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税暫行條例》,將房產税與地產税合併為房地產税。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國家決定恢復徵收房地產税,將房地產税分為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兩個税種。
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國內單位和個人。
房地產税從試點到立法
●2011年1月,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地產税試點,適用税率暫定為0.6%。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購房。
●2012年11月,時任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提出,房地產税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全國範圍內推開,同時將積極推進單位房產的房地產税改革。
●2013年2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温家寶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擴大個人住房房地產税改革試點範圍。
●2013年5月,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改委《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將擴大房地產税改革試點範圍。
●2013年5月,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鬍存智表示,預計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動產登記條例。專家認為,條例出台後,全面徵房地產税技術條件基本具備。
●2013年7月,國家税務總局下發通知明確,研究擴大個人住房房地產税改革試點範圍。
●2013年8月,財政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通報時表示,將擴大個人住房房地產税改革試點範圍,為全面推進房地產税改革進一步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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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8日,2014博鰲房地產論壇上,財經專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會上指出,房產税改革方向已被最高決策層鎖定,可能在2017年實施。有觀點指出,房產税會以2017年為界開徵,2017年前銷售的房屋以及首套住房有可能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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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點多多
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認為,房地產税作為未來地方重要税種,在地方組織收入和調節財富分配、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出台綜合性的房地產税是未來的大勢所趨,但從此前房產税試點探索和現實情況來看難點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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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快建立現代財税制度,穩妥推進房地產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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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新華社記者採訪了財政部、税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税務總局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税試點辦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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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税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
一、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税徵税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税的納税人。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執行。
二、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税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應當構建科學可行的徵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試點過程中,國務院應當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
財政部:2022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房地產税徵税對象
城市房地產税的基本税法是1951年8月國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税暫行條例》。1984年進行利改税時,國務院決定將城市房地產税劃分為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兩個税種,對內資企業和個人徵收。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繼續徵收城市房地產税。
2008年12月31日,國務院總理温家寶簽署第546號國務院令,宣佈1951年8月8日由原政務院公佈的《城市房地產税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廢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依照《房產税暫行條例》繳納房產税。
房地產税收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係的税收都屬於房地產税收,在我國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產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資方向調節税、契税、耕地佔用税等。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税由產權所有人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交納。產權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當地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為報交。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為徵税對象。以增值額為計税依據。
房產税的徵税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税;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税。
房地產税實施目標
他強調,要區分房產税和房地產税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按照原值徵收則是房產税,如果按照評估價值則是房地產税,評估價值裏包括了地價。房產税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通過付出税收代價來抑制投資投機性炒房,房地產税則不是為了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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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重慶已開展房產税試點,下一步將雙管齊下,包括進一步擴大房產税試點以及逐步建立房地產税制度,“目標是消滅房產税,建立房地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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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税房地產税在其他地區和國家的現狀
房地產税中國台灣地區
台北市房地產税:
台北市房地產税根據不同用途房屋建築物徵收不同比例的税額
(1)自住用建築:
1套房税率:0.6%。全省3套房之內:1.2%
(2)非居住用房屋
其他非自住 | 本市2套房以內 | 每户 2.4% |
本市3套房以上 | 每户 3.6% |
(3)空置房屋
3年內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税率為:1.5%
房地產税美國
- 房地產税(property tax或real estate tax),也稱為物業税,或簡稱為地税,是地方針對房地產徵收的州税,市税,學區税的總稱。美國各個州税率不同,在美國,只要你擁有房子,無論面積和數量你就要交納房地產税,在美國税率通常為1-3%,加州大約在1.2-2.0%之間。喬治亞州是税比較低的地區,亞特蘭大為例——每年約是房產估價的1%。
- 美國房產税最低的是阿拉巴馬州(0.32%)
- 美國房產税最高的是德克薩斯州(1.76%)
- 房屋保險,一般的區域,一棟三十萬到五十萬的房子,它的房屋保險費每年通常在us$600到$900之間。
房地產税法國
在法國,房產税是所有位於法國的房地產所有者應繳納的地方税。這種税收可以為地方當局的預算提供資金。房產税包括三種不同的税種:已建成房產税、未建成房產税和家庭垃圾清除税。
已建物業的物業税
這是法國最常見的税收。法國税法對此進行了詳細説明。税務機關通常每年都會統計新業主。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才能繳納此税: 該財產必須是不可移動的,並且必須屬於真實建築物的類別。
因此,該税適用於以下商品:
- 用於人們所居住的設施:房屋、公寓、閣樓、小木屋、別墅等
- 停車場
- 工業或商業建築:機庫、車間、房屋等
- 在固定點使用的船隻
- 法國土地上所有類型的建築物且這些建築對土地有直接且一定程度的依賴
非建造房產的房產税
該税涉及不用於住宅目的的土地。
它適用於以下貨物:
- 分配給農業經營的土地和温室
- 水體、沼澤和鹽沼
- 採石場、礦山和泥炭地
- 高爾夫球場,無論是否有建築,無論是否經營商業
- 私人道路、花園和公園等
- 鐵路佔用的土地
房地產税日本
針對房產的保有環節,日本並未設立專門的房產税,而是將房產作為固定資產的一種,統一列入“固定資產税”的對象加以徵收。自1950年起,日本在地方税制中增加了“固定資產税”。根據日本《地方税法》,固定資產税的徵收對象不僅包括土地和房屋,也包括如機械設備、汽車等折舊資產。固定資產税是市町村(相當於我國的市級以下區域)級税,由地税機關徵收管理。《地方税法》規定,固定資產税的標準税率是1.4%,但這並非是強制標準。除固定資產税之外,日本部分地區還對市區房產徵收税率約為0.3%的“城市規劃税”(各地税率略有不同)。
房地產税俄羅斯
俄羅斯1991年12月通過《自然人房產税法》,在全國範圍內對自然人按照差別税率徵收房產税。長期以來,俄存在房產估價過低導致應繳税額太少等問題,俄政府正計劃對房產税計税方式進行改革。俄房產税實行差別税率,房產評估價格越貴,税率也就越高。如果一名自然人擁有多套房產,則以所有房產評估價格之和作為税基來計算房產税。換言之,擁有多套房產的納税人將按較高的税率納税。俄羅斯房產税税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確定,國家規定税率範圍,地方政府則在國家規定的税率範圍內自行制定本地區的房產税税率。
俄羅斯國家規定的税率範圍為:清查價為30萬盧布以下(1美元約合30盧布),税率不超過0.1%;清查價為30萬至50萬盧布,税率為0.1%至0.3%;清查價為50萬盧布以上,税率為0.3%至2.0%。俄羅斯特殊羣體享受房產税減免優惠,如前蘇聯和俄羅斯英雄、衞國戰爭老戰士、一級二級傷殘人士、現役及退役軍人、烈屬、退休人員,等等。
房地產税墨西哥
房地產税在墨西哥擁有較長曆史,早在西班牙殖民時期,當地居民就要為自己所擁有的不動產繳納費用。1917年,房地產税正式寫入墨西哥法律。1983年,墨西哥議會通過了憲法第115要修正案,規定各州政府向市政府授權,由市一級政府決定當年的房地產税税率和所需徵收的總税額,並代表州政府行使收繳税款的權力。1999年,墨西哥憲法第115條款經過修改後,規定各級政府在制定房產税税率時,要綜合考慮建築物所處地段等多方面因素。
按照法律規定,擁有房產的墨西哥居民每年都要根據相應税率,向州政府繳納一次房地產税,房屋的價值由政府派遣的評估師確定。
墨西哥各州政府在計算房地產税時基本遵循以下公式:房地產税=(土地面積×土地價格+建築面積×房屋每平方米價格)×房地產税税率。在徵收過程中,房地產税税率要與各地全年物價指數和地區發展勢頭相掛鈎,根據漲跌情況作出相應調整。
房地產税印花税
房地產印花税的內容包括:
(2)計税依據。房地產印花税的徵税對象是特定行為,而其計税依據則是該種行為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税的計税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印花税的計税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税的計税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同的計税依據是購銷金額。
(3)税率。房地產印花税的税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税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税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税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税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税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税率 為每件5元。
(4)納税期限和納税地點。房地產印花税納税人根據税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即貼花),即納税人在書據的立據時和證照的領受時,納税義務即發生, 即行貼花,而不是指憑證的生效日期。印花税實行“三自”繳納辦法,即納税人按照應税憑證的類別和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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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税率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自行購花(即自行納税,一般在當地税務機關或其他出售印花税票的處所購花)、自行貼花;對有些憑證一次貼花數額較大和貼花次數頻繁的,經税務機關批准,可採用匯貼、匯繳辦法納税,匯繳期限由税務機關根據應納税額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5)減税免税。免納房地產印花税的情況包括:
第一,已繳納印花税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第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第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憑證。
房地產税相關決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税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
一、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税徵税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税的納税人。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執行。
三、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試點過程中,國務院應當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
該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試點實施啓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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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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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媒體:房產税擴圍已停止 房地產税或將問世 .鳳凰網.2014-12-09[引用日期2014-12-11]
- 2. 社科院:實施房地產税和遺產税迫在眉睫 .騰訊[引用日期2016-12-20]
- 3. 中共中央 國務院:穩妥推進房地產税立法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0-05-20]
- 4. 房地產業成偷逃税重災區 涉税違法手段花樣百出 .新華網.2014-04-17[引用日期2014-04-17]
- 5. 財税改革 .百度新聞[引用日期2013-11-17]
- 6. 賈康:房產税或2017年實施 首套房都應免徵 .新浪.2014-08-11[引用日期2014-08-11]
- 7. 房地產税近了,房價能降嗎? .中國經濟網.2015-08-20[引用日期2015-08-21]
- 8. 房產税計税價值都包括哪些? .南京市地方税務局[引用日期2014-03-21]
- 9. 國税總局官員:房地產税最終會在全國實施 .中國城市低碳經濟網[引用日期2012-09-21]
- 10. 何謂房地產印花税 .深圳二手房網[引用日期2012-12-08]
- 11. 財政部 税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答記者問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1-10-23]
- 12. (受權發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1-10-23]
- 13.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央視新聞[引用日期2021-10-23]
- 14. 財政部:今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京報網[引用日期2022-03-16]
- 15. 中國財政部:今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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