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簡稱“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
[1]
,省會台北,位於中國東南沿海的大陸架上
[1]
,東臨太平洋,西隔台灣海峽與福建省相望;北瀕東海,南界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羣島相對。
[2]
台灣省由中國第一大島台灣島與蘭嶼、綠島、釣魚島等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組成。
[2]
縱跨温帶與熱帶。人口約2341萬,超過70%集中在西部5大都會區,其中台北都會區最大。
- 中文名
- 台灣
- 外文名
- Taiwan
- 別 名
- 寶島
- 行政區劃代碼
- 710000
- 行政區類別
- 省
- 所屬地區
- 中國華東地區
- 地理位置
- 中國東南沿海的大陸架上
- 面 積
- 36013.73 km² [19]
- 下轄地區
- 6個台灣當局“直轄市”(地級行政區);3個市和13個縣(縣級行政區,含台灣當局控制下的福建省等地島嶼)
- 政府駐地
- 台北市
- 電話區號
- 886(也寫作+886)
- 郵政編碼
- 100 — 982
- 氣候條件
- 亞熱帶季風氣候、熱帶季風氣候
- 人口數量
- 2356.84 萬(2021年,含福建省的金門馬祖,台灣省人口為2340.74萬)
- 著名景點
-
台北故宮博物院
日月潭
阿里山
台北孫中山紀念館
台南孔子廟 展開 - 機 場
-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台北松山機場、台中清泉崗機場等
- 火車站
- 台北車站、高雄車站、台中車站、台南車站、花蓮車站、桃園車站等
- 車牌代碼
- 前三碼英文字母、連接號、後四碼阿拉伯數字(2012年式)
- 地區生產總值
- 6114.51 億美元(2019年)
- 方 言
- 閩南語(泉漳片/閩台片)、客家語(粵台片/海陸片)、台灣少數民族語言(泰雅語、布農語、雅美語等)
- 人口密度
- 650.92 人/平方公里(2020年底)
- 主要民族
- 漢族、高山族
- 人均GDP
- 26910 美元(2020年)
- 人均PPP
- 55078 美元(2020年)
- 貨幣單位
- 新台幣(NTD)
- 基尼係數
- 0.338(中,2018年)
- 人類發展指數
- 0.911(極高,2018年) [20]
- 海岸線
- 1578.0441 千米(含澎湖列島)
- 地理最高點
- 玉山主峯(海拔3952米)
- 最長河流
- 濁水溪(186.6千米)
- 主要城市
- 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桃園市、台南市、新竹市等
- 著名大學
- 台灣大學、台灣陽明交通大學、台灣清華大學、台灣成功大學、台灣政治大學、台灣科技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台灣中山大學、台灣輔仁大學等
- 公民身份號碼
- 830000(台灣居民公民身份號碼的地址碼)
- 通用電壓
- 110V,60HZ
- 主要宗教
-
佛教
道教
基督新教
天主教 - 主要民系
- 閩南人、客家人
目錄
- 1 歷史沿革
- ▪ 名稱
- ▪ 概況
- ▪ 史前時期
- ▪ 夏商周時期
- ▪ 漢朝至三國時期
- ▪ 隋唐時期
- ▪ 宋朝時期
- ▪ 元朝時期
- ▪ 明朝時期
- ▪ 荷蘭、西班牙殖民統治時期
- ▪ 明鄭時期
- ▪ 清朝時期
- ▪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
- ▪ 戰後時期
- 2 行政區劃
- ▪ 台灣省行政區劃
- ▪ 地級行政區
- ▪ 縣級行政區
- ▪ 地理區劃
- 3 地理環境
- ▪ 位置境域
- ▪ 地質結構
- ▪ 地形水文
- ▪ 氣候生態
- 4 政治
- ▪ 涉台法律法規
- ▪ 全國人大台灣省代表團
- ▪ 政協
- ▪ 兩岸事務主管部門
- ▪ 台灣問題
- ▪ 九二共識
- ▪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 ▪ 台灣當局政治體制
- 5 軍事
- 6 經濟
- ▪ 基本情況
- ▪ 貨幣
- ▪ 發展歷程
台灣歷史沿革
編輯台灣名稱
主詞條:台灣名稱的演變
“台灣”(漢語拼音:Táiwān)一名源於台灣南部少數民族“台窩灣”社的社名,意為濱海之地,開發台灣的福建省移民依閩南語將此名譯寫為“大員”“台員”“大灣”等,後定名為“台灣”。明朝萬曆年間官方正式在公文中使用“台灣”名稱,但直到明朝“台灣”指代的都是台灣省台南地區。清朝時官方才將全島正式定名“台灣”,並設隸屬於福建省的“台灣府”,在光緒年代之前是台灣唯一的“府”,1885年設台灣省。台灣省的簡稱取省份名首字“台”。
右圖(手機版為上圖)上方為“台灣”名稱的繁體字正式書寫,在台灣地區官方文件和教科書等正式場合中使用;
[23]
下方的書寫中,原本繁體的“台”字採用了同音的異體字,因而和簡體漢字相一致,這種寫法廣泛地用於台灣民間與媒體。
[24]
- 演變
台灣省的名稱在歷朝歷代屢有變更。
[25-26]
漢朝和三國時期稱“夷洲”;
[27]
隋朝與唐朝時稱“流求”;宋朝時稱“流求”或“琉求”;元朝時稱“琉求”或“瑠求”;明朝洪武年間稱“小琉球”。
[28]
[29]
明朝中期以後民間對台灣的稱呼很多,如“雞籠山”(指台灣北部)、“北港”(台灣西部沿海的通稱)、“大員”、“台員”,而1558年的明朝官方文書《明神宗實錄》中稱台灣為“東番”。
[30]
鄭成功改稱“東都”,後鄭經改為“東寧”。
[31]
清朝更名為“台灣”,並設置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這是台灣的正式定名。
[32]
- 別稱
台灣由於物產豐富,自然環境優越,又稱“寶島”。
- 國際場合
聯合國、世界經濟論壇、國際標準化組織、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籃球聯合會等國際組織使用“中國台灣”(英語:Taiwan, China)或“中國台灣省”(英語: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一詞作為台灣省的名稱。
[34]
台灣省在奧運會等國際體育賽事和亞太經合組織、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名稱為“中國台北”(英語:Chinese Taipei)。台灣省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名稱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税區”,簡稱“中國台北單獨關税區”。
台灣概況
遠古時代,台灣與大陸相連,後來因地殼運動,相連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台灣海峽,出現台灣島。台灣史前時期的考古文化遺存與中國大陸東南地區文化有着密切的淵源關係,台灣史前時期的人類主要是通過台灣海峽南部的“東山陸橋”從中國東南福建遷入。
[390]
據古文獻記載,中國大陸軍民東渡台灣,墾拓、經營台灣島,最早可追溯到三國時期。230年,三國吳王孫權派1萬官兵到達“夷洲”(今台灣),吳人沈瑩所著《臨海水土誌》留下了世界上對台灣最早的記述。到了6世紀末、7世紀初的隋代,隋煬帝曾3次派人到台灣,“訪察異俗”,“慰撫”當地居民。此後由唐到宋的600年間,大陸沿海人民,特別是福建泉州、漳州一帶居民,為了躲避戰亂兵禍,紛紛流入澎湖或遷至台灣,從事墾拓。北宋時,至少在宣和二年(1120年),福建泉州的行政區劃包括澎湖及其附屬的台灣島、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490]
[492]
南宋時,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大陸和台灣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聯繫日漸頻繁。
元代進一步加強了對台灣的管理。1292年(元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萬户楊祥、禮部員外郎吳志鬥和珍部員外郎阮監到台灣“宣撫”。1335年至1340年(元后至元年間),元朝正式在澎湖設“巡檢司”,管轄澎湖、台灣民政,隸屬福建泉州晉江縣(今屬泉州)。中國在台灣設立專門政權機構,也自此開始。
明朝以後,大陸與台灣的人民往來不絕。1402年至1424年(明成祖永樂年間),航海家“三寶太監”鄭和率領龐大的艦隊訪問南洋各國,曾在台灣停留,給當地居民帶去工藝品和農產品。至今民間傳説高雄鳳山的特產“三寶姜”,就是鄭和遺留下來的。15世紀以後,倭寇不斷騷擾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明朝政府在澎湖增設“遊擊”,“春秋汛守”;同時在基隆、淡水二港駐屯軍隊。
明末清初,早有林鳳、袁進、李忠、李旦、顏思齊、鄭芝龍等漢人集團經營開發台灣。明朝福建水師軍官趙若思(秉鑑)於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曾經在台南赤崁修建城堡,實施管理,中國政府的管轄權已正式及於台灣本島。
[390]
16世紀,西班牙、荷蘭等西方殖民勢力迅速發展,開始把觸角伸向東方。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趁明末農民起義和東北滿族勢力日益強大、明政府處境艱難之時,侵入台灣。不久,西班牙人侵佔了台灣北部和東部的一些地區,後於1642年被荷蘭人趕走,台灣淪為荷蘭的殖民地。1652年9月,農民領袖郭懷一領導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武裝起義。
到17世紀20年代的明朝末葉,大陸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台灣。1628年(明崇禎元年),時值福建大旱,福建官府、顏思齊、鄭芝龍組織閩粵居民遷居台灣,一面從事農耕、貿易,一面組織武裝力量抗禦倭寇和荷蘭人的侵擾。17世紀末,大陸沿海赴台開拓者超過10萬人。
[420]
1644年,清軍入關,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權。1661年(南明永曆十五年、清順治十八年)4月,鄭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2.5萬將士及數百艘戰艦,由金門進軍台灣。1662年(南明永曆十六年、清康熙元年)2月,鄭成功迫使荷蘭總督揆一簽字投降。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僅4個月即病逝。鄭氏祖孫三代治理台灣,獎勵製糖、製鹽,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開辦學堂,改進高山族的農業生產方式。這些措施,推動了台灣經濟、文化的迅速發展。這在台灣歷史上是一個重要的開發和發展時期,史稱“明鄭時代”。
[385]
明鄭政權末期與清政府處於軍事對峙狀態。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水陸官兵2萬餘人、戰船200餘艘,從銅山向澎湖、台灣進發,鄭軍潰敗。鄭成功之孫鄭克塽率眾歸順清政府。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設置分巡台廈兵備道及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1885年清朝設台灣省。
[11-12]
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台灣重歸中國主權管轄,台灣省建制恢復。
[509]
1949年中國國民黨退據台灣。至1811年(清嘉慶十六年),台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大量移民到達台灣,不僅帶去了大陸先進的生產經驗和技術,而且為台灣的開發提供了最重要的勞動力。他們與台灣的原有居民一起,經過辛勤的勞作,將台灣從一個大部分地區尚未開發的島嶼,建設成為一個經濟相當繁榮的寶島。這一過程大約經歷了200年。
[377]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1月,日軍入侵台灣。10月,中日簽訂《北京專約》,《北京專約》仍表明中國對整個台灣行使主權。此後,清朝官員提出台灣設省的建議。1874年,清政府擴增台灣行政區劃為二府八縣四廳。
[420]
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清政府將台灣劃為單一行省,台灣省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首任台灣省巡撫為劉銘傳。劉銘傳在任內,鋪鐵路,開礦山,架電線,造商輪,興辦企業,創設新學堂,把台灣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大大向前推進,
[379]
一躍成為全國最先進的省份之一,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因而被譽為“台灣近代化之父”。
[390]
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清政府戰敗,於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讓給日本。《馬關條約》的簽訂,令舉國震驚、悲憤。台灣同胞反對割台的鬥爭洶湧澎湃,大陸同胞反和約反割地鬥爭聲勢浩大。台灣遭受日本侵佔50年。
[390]
1895年清政府割讓台灣後,在內乏餉械、外無援兵的情況下,不甘作亡國奴的台灣人民和部分留台清軍,對日本的佔領進行了頑強抵抗。戰鬥從1895年6月開始,到10月台南陷落為止,歷時5個月,台灣軍民與日軍進行了大小100餘次戰鬥,抗擊日本3個近代化師團和1支海軍艦隊,先後打死打傷日軍3.2萬多人。日本近衞師團有一半被消滅。民軍和留台清軍除少數人生還外,大部分戰死,顯示了保衞家園的堅強意志和浩然正氣。
[386]
這在中國近代反侵略戰爭史上極為壯烈,值得後人永遠紀念。
[454]
日本軍國主義曾殖民統治台灣長達半個世紀,屠殺了65萬台灣同胞,
[499]
滔天罪行罄竹難書。
[477]
1895年之後的整整50年裏,台灣島上的抗日烽火從未熄滅,台灣同胞重做“堂堂正正中國人”之心從未冷卻,同日本殖民統治當局進行了可歌可泣的政治、軍事、文化鬥爭,更有數萬愛國台胞跨海回到祖國大陸,投身全民族抗日救亡運動,用鮮血和生命詮釋了中國人的愛國情懷和民族氣節,彰顯了台灣同胞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永不分離的成員。
[472]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在重慶、華盛頓、倫敦三地同時發表《開羅宣言》。關於台灣迴歸問題,《開羅宣言》的其主要內容是:中、美、英三國對日作戰的目的在於制止和懲罰日本的侵略;“剝奪日本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在太平洋上奪得或佔領的一切島嶼”,使日本強佔的中國領土,例如東北地區、台灣和澎湖羣島等“歸還中國”。
[387]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簽署(後有蘇聯參加)《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386]
1945年8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8月15日宣佈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勝利。
[491]
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於台北舉行。至此,台灣、澎湖重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宣告誕生。在祖國大陸解放的前夕,蔣介石以及國民黨的部分軍政人員跑到台灣,他們依靠美國的庇護與支持,在台灣維持偏安局面,使台灣與祖國大陸再度處於分裂狀態之中
[21]
。海峽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從未分割,也不容分割。
[389]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了《告台灣同胞書》,代表全國各族人民的意志,鄭重宣示了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提出了結束軍事對峙狀態,實現兩岸同胞自由往來、通航通郵通商和開展經濟文化交流等重要主張。
[362]
2005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為反對和遏制“台獨”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提供了法律保障。
[381]
台灣史前時期
- 遠古時期的海峽兩岸
台灣同祖國大陸的淵源深厚而久遠,福建與台灣相隔的台灣海峽最窄處(台灣省桃園市觀音區白沙岬到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海壇島)僅約130千米。台灣海峽以大陸架為主,在地質上曾經發生過多次的海陸變化。根據地質學的研究,在1200萬年以前,台灣屬於中國東南區域的一部分,與福建陸地連接在一起,後來由於地殼運動的變化,距今一萬年以來海平面不斷上漲,台灣與中國大陸南部區域之間形成海峽,即台灣海峽,形成台灣島。作為大陸架的延伸,台灣依然屬於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是在台灣與大陸之間,仍然存在一條可以徒步通行的跨海通道,即所謂的“東山陸橋”。
[35]
在海峽兩岸相連的遠古時代,中國大陸的早期人類和其他許多大型哺乳動物,經過長途的艱難跋涉,從中國大陸東南移居台灣。台灣西部地區出土的劍齒虎、劍齒象、普通象、犀牛、野牛、野豬、大角鹿以及大陸獨有的“四不像”等大型哺乳動物化石證明,
[425]
這些古脊椎動物都不可能游泳過海,而是遠古時期沿着大陸架遷徙到台灣的。原本連在一塊陸地上的閩台,即使隔海相望後,經濟文化上的交流也從未隔斷。獨木舟是遠古人類渡海到台的交通工具。先民們熟悉海洋、駕馭海洋,共同創造了兩岸同根同源的燦爛文化。
[425]
- 台灣的史前遺蹟和史前文化
台灣省歷史地圖(81張)
從目前台灣學界的考古發掘資料看,台灣史前文化最早階段出現於更新世晚期,距今約5萬到3萬年,與整個東亞、東南亞比較,可説屬於舊石器時代的晚期階段,亦有學者稱為先陶文化階段。台灣最早的文化為約在兩萬至兩萬五千年前的長濱文化(以八仙洞遺址最具代表性),這是在台灣東海岸所挖掘出來的舊石器時代晚期遺蹟,當時台灣和中國大陸相連,人們過着採集、狩獵、捕魚的生活。長濱文化共分四層,其中第三層,即為長濱文化層,屬舊石器晚期。這批類同於祖國大陸舊石器時期珍貴的石、骨器等文物,將閩台兩地的古人類與文化關係推進到舊石器時期。
[436]
長濱文化在台灣東海岸一直持續到距今約5000年前後忽然消失。苗栗網形文化也屬於舊石器時代文化,結束時間距今6000年左右。其後台灣所出現的新石器時代乃至金屬器時代的文化,如大坌坑文化、台北圓山文化、營埔文化、台東卑南文化、台北十三行文化等,並不是由長濱文化和網形文化逐步演變發展出來。新石器時代的閩台文化同屬於以“採貝經濟”為主的海洋貝丘文化。福清東張遺址發現稻穀遺蹟,台灣鳳鼻頭遺址陶片上有稻米的遺留,説明當時的閩台先民已經開始種植水稻,即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閩台兩地同步進入了農耕社會。
[425]
台灣的早期史前文化,基本上是中國大陸南部區域文明的派生亞種,海峽兩岸的文明關係從來就沒有間斷過。
- 高山族和其他南島語族的起源
台灣省最主要的少數民族高山族是台灣的先住民,屬於南島語系人羣(又稱南島語族),起源於中國大陸南方的福建及其毗鄰地區。至少在8400年前,組成現今東亞人羣、南島語系人羣基因結構的主要祖先羣體之一已經在中國東南沿海出現。
[38]
“南島語系”是19世紀末語言學家提出的語言學分類。經研究,南島語系有超過1200多種語言;人口超過2.7億人,學術上統稱為“南島語族”。距今大約6000年前,居住在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的先民開始駕舟出海、逐浪而徙、第一站抵達中國台灣登島而居,距今5000年左右擴散到菲律賓,之後繼續向東向南遷徙,將文明的火種撒向廣袤的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區,形成了現在世界上最龐大分佈於南太平洋及印度洋島嶼的南島語族族羣。
[39]
根據古代DNA(脱氧核糖核酸)的分析研究成果,無論是2000到3000年前的台灣古代人羣,還是現代台灣屬於南島語族的高山族,與包括海南島在內的華南壯侗語人羣共有的等位基因遠超其他東亞人羣,這表明壯侗語人羣與南島語族同源,為包括高山族在內的南島語族來源於中國大陸提供了直接證據。
[40]
台灣夏商周時期
台灣漢朝至三國時期
主詞條:夷洲
- 漢朝時期
- 三國時期
230年(孫吳黃龍二年)春正月,吳大帝孫權派將軍衞温、諸葛直率“甲士萬人”抵達夷洲(今台灣)
[27]
[43-44]
,前後歷時一年之久。衞温浮海求夷洲是中國古代航海史的一大壯舉和創舉,此次出海行動其出海人數和出海船隻眾多,是中國古代有史記載第一次最大規模的海上航行,意義重大,不僅反映了當時航海技術的發展和成熟,也證明當時孫吳擁有比較強的海外交通能力。衞温浮海求夷洲帶動了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的政治、經濟與文化聯繫,成功地到達夷洲也表明孫吳時期浙江沿海至台灣的航線是一條成熟的航線,衞温浮海求夷洲屬於中國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發展史上不可或缺的一段歷史。
[476]
這些在漢朝和三國時期的文獻記載表明,中國大陸不僅長期以來與台灣之間有着密切的種族與經濟文化聯繫,而且有文獻記載以來最早發現和開發台灣島、澎湖列島的也是中國人。以近現代國際法對於領土擁有的原則,台灣島與澎湖列島理所當然地歸屬於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台灣隋唐時期
- 隋朝時期
隋唐時期,大陸和台灣的接觸增多。隋煬帝先後3次派人前往流求(今台灣)。607年(隋大業三年),隋煬帝遣羽騎尉朱寬、海師何蠻至流求(今台灣)訪察。608年(隋大業四年),隋煬帝令朱寬慰撫流求。610年(隋大業六年),隋煬帝遣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州率軍萬餘人自廣東義安(今潮州)至流求,後返回至福建。
[28]
[46-47]
根據《隋書》記載,隋代時,已常有商船從大陸到台灣,與當地居民通商貿易。《隋書·東夷傳》詳細描述了流求(今台灣)的地理與風俗,當時距隋朝訪察流求(今台灣)才約30年,可知隋唐時期大陸與台灣在官方和民間層面都保持着密切的聯繫。
[48]
- 唐朝時期
唐朝時,隨着中原漢族人口大量南下,福建的開發日臻完成,大陸漢族人民也開始向台灣遷徙。唐朝中葉起,福建省漳州和泉州一帶的居民就已經移入台灣省的澎湖列島,並將澎湖當成臨時的漁業基地和休憩地。2003年,在台灣省澎湖列島的漁翁島、中屯島發掘出了“唐代花口矮圈足青瓷大碗”和宋仁宗年間的“天聖元寶”及“景佑元寶”。
[49]
當時漢族居民在澎湖沒有大型聚落,以捕魚、採貝、蓄養或耕種為生,並且與福建沿海進行貿易往來。此時已有大陸的漢族居民移入台灣,但人數不多,也不定居。他們到台灣或從事捕魚活動,或同少數民族進行交易,也有耕作的,主要是季節性的,春去秋回。
明末,普陀山僧人華佑與其友蕭客偕遊台灣,自蛤仔難(今宜蘭蘇澳)入台,遍歷台灣南北各地後,從諸羅(今嘉義)離台,投寄於福建安溪(今屬泉州),最後華佑圓寂於此。從第一位入台僧人華佑的殘稿中可以得知,當時已有不少漢人入台。華佑曾在裏劉山(今花蓮縣木瓜溪以北)看見唐碑,書有分明可辨的“開元”二字,他還發現巴老臣番社(今花蓮縣新城鄉嘉裏村)的人能讀《論語》《孝經》。
[50]
台灣宋朝時期
宋朝到元朝正是福建海上貿易蓬勃發展的時期,當時福建泉州港的興起、東南沿海地區航海業的發達和海外貿易的興盛,令大陸移民東渡台灣更加便利。而福建人多地少的自然稟賦、閩南人口快速增長、戰亂頻仍、賦税苛刻繁重,令漳州和泉州一帶的漢族人民不得不遷居到澎湖列島和台灣島,促進了澎湖和台灣本島的初步開發。
- 北宋時期
11至12世紀的北宋中葉,福建沿海漁民開始遷居到澎湖。北宋時期,福建泉州行政上管理澎湖羣島,
[493]
而澎湖管轄台灣、釣魚諸列島嶼(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492]
宋人王象之著《輿地論勝》引北宋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泉州知州陸藻的 《泉州修城記》説:“泉州距京師五十有四驛站,連海外之國三十有六島。”又在“環島三十六”條下記載:“自泉州晉江東出海間,舟行三日抵澎湖。”此處的“連”,只能是指行政隸屬的關係,即北宋時,至少在宣和二年的1120年時,泉州的行政區劃包括“三十六島”的澎湖及其附屬的台灣島、釣魚島列嶼。“連”字在此,絕不是指自然地理的相連,因為不管是釣魚島列嶼,還是台灣羣島、澎湖羣島都與泉州、晉江海洋阻隔而隔海相望。
[490]
據有關譜牒資料記載,福建人向台灣本島的最早移民為北宋末年福建省泉州市德化縣的蘇姓族人。
[51]
漢人開拓澎湖後開始向台灣本島發展,帶去先進的生產技術。當時,因缺鐵而貴鐵的台灣少數民族用食物向來訪的大陸漢族商人換取鐵。
- 南宋時期
南宋偏安江南,民間與台灣有更多的來往。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
[422]
,南宋將澎湖劃歸福建路晉江縣(今福建泉州)管轄。
[6]
南宋官府為了保護澎湖和泉州沿海居民,在泉州城東南沿海岸上地名水澳的永寧寨(今福建泉州石獅永寧鎮)駐軍屯守。宋朝對澎湖實行有效的管轄與治理,漢族人民在澎湖已有相當數量,和台灣本島的聯繫也日漸頻繁,海峽兩岸關係已經十分密切。南宋愛國詩人陸游多年在福州任職,曾任“提舉福建路常平茶鹽”,主管茶、鹽事物,在詩作《感昔》中寫道“柁師指點説流求”,流求即今日的台灣,説明南宋時福建與台灣貿易頻繁。
台灣海峽有俗稱“黑水溝”的兇惡海象,對於古代從大陸渡海來台灣的漢族移民來説充滿嚴酷的考驗,台灣諺語更用“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描述“黑水溝”海象的險惡程度。英勇無畏的沿海漢族百姓,付出了無數生命的代價,終於征服了狂暴的海洋,將海上荒陬化作人間樂土,開發了台灣省的澎湖列島。他們在澎湖搭蓋房屋,進行農耕和捕魚,畜養山羊,“散食山谷間”,如果彼此發生爭執,到晉江縣(今屬泉州)衙門審決,泉州的商船也經常到那裏進行貿易。考古調查在澎湖發現了大量的宋代瓷片和宋代銅錢,也證實宋代確有大陸漢族人民遷居台澎地區。根據何喬遠《閩書》引《宋志》記載:“澎湖嶼在巨浸中,環島三十六,人多僑寓其上,……有爭訟者,取決於晉江縣。府外貿易多數十艘,為泉外府”,説明宋朝時從泉州移居澎湖的閩南人逐漸增多,澎湖才一度被稱為“泉州外府”。當時泉州已經設立市舶司,併成為宋朝對外貿易的主要港口,海上絲綢之路的發達使得海峽兩岸的聯繫更為密切,一些福建閩南地區的家族開始移居台灣。以農民、漁民、商販為主的漢族居民作為早期移民台灣的“主力”,開始不斷遍及全島各地,並與台灣當地的少數民族和睦相處。
[52]
時間 | 行政區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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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年 | ||||
1171年 |
台灣元朝時期
主詞條:澎湖巡檢司
元朝時,中國中央政府進一步加強對台灣地區的管理,澎湖已得到較大的開發且有民居,漢族人民以澎湖為跳板移居到台灣本島。台灣和大陸通商不斷,也是大陸商舶往來南洋各國經常停留之處。1292年(元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萬户楊祥、禮部員外郎吳志鬥和珍部員外郎阮監到台灣“宣撫”。1297年(元元貞三年),元成宗命令福建平章政事高興派省都鎮撫張浩、福州新軍萬户張進二人,率軍招諭台灣,攜當地居民100餘人返回。後來,為了説服當地百姓歸順元朝,又讓他們返回台灣。在一些閩南族譜中(如《永春岵山陳氏族譜》、《南安豐州陳氏族譜》)也有元代漢族居民移居台灣本島的記載。1349年(元至正九年),記載台澎地區地理、風物、人情的《島夷志略》成書,作者是曾訪問琉球(今台灣)的元代航海家汪大淵。《島夷志略》顯示出汪大淵對台灣島地理很熟悉,當時海峽兩岸語言不通、風俗各異,因而有早已熟悉台灣島環境的漢族居民為他做陪伴、引導。
- 元朝時期的澎湖巡檢司
元后至元年間(1335年至1340年),元朝在澎湖設“澎湖巡檢司”,管轄澎湖、台灣民政,還為政府徵收鹽税,隸屬江浙等處行中書省福建道宣慰司泉州路晉江縣(今屬福建泉州),後因為行政區劃的調整改隸福建等處行中書省,這是台灣地區的首次官署設置。中國中央政府在台灣地區設立專門政權機構,也自此開始。
[7-8]
[53]
當時,漢族移民舉家遷到台灣省的澎湖列島,在澎湖安居樂業、生兒育女,已建立農業、手工業和畜牧業等較完整的產業體系。
時間 | 行政區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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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后至元年間(1335年至1340年) |
台灣明朝時期
- 明朝時期的澎湖巡檢司
15世紀以後,倭寇不斷騷擾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明朝政府在台灣省的澎湖列島增設“遊擊”,“春秋汛守”。1388年(明洪武二十一年),因東南沿海長年海盜、倭寇為患,澎湖成為盜寇巢穴,明太祖朱元璋實施海禁政策,並依部將湯和所請,撤澎湖巡檢司,並把澎湖的大族遷到漳州、泉州一帶。雖然朱元璋下令遷界移民,但是並不能阻止福建沿海人民繼續遷居澎湖的趨勢。明政府此舉的目的原是要堅壁清野,防止倭寇及海盜等從海上得到接濟,但結果卻事與願違。巡檢司裁撤,居民內遷之後,倭寇以及海上鋌而走險的不法之徒乘虛而入。
1560年(明嘉靖三十九年),倭寇侵入澎湖、台灣。1563年(明嘉靖四十二年),俞大猷痛擊佔澎海賊與倭寇,將輔助部隊駐於澎湖,明朝政府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依其所奏復設澎湖巡檢司。
[54]
1592年(明萬曆二十年),日本太閣(卸任關白)豐臣秀吉出兵侵略朝鮮,並傳出有圖謀侵略台灣雞籠(今基隆)、淡水(今屬新北)的消息,沿海戒嚴,明朝政府在澎湖佈署兵力。鑑於台、澎戰略地位的重要,1597年(明萬曆二十五年),在福建巡撫許孚遠的建議之下,明朝政府在澎湖增設澎湖遊兵以資防守。遊兵並非常駐部隊,而是屬於洋麪巡防部隊;其軍隊編制為850名,哨船20艘。主要任務為在洋麪巡防時,必須專至澎湖汛守。台澎地區成為中國防倭抗倭的前哨陣地。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澎湖遊兵整併入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浯嶼水寨,改制成浯彭遊兵。
- 明代對釣魚島的管轄
釣魚島等台灣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古代先民在經營海洋和從事海上漁業的實踐中,最早發現釣魚島並予以命名。在中國古代文獻中,釣魚島又稱釣魚嶼、釣魚台、釣魚山。釣魚島海域是中國的傳統漁場,中國漁民世世代代在該海域從事漁業生產活動。釣魚島作為航海標誌,在歷史上被中國東南沿海民眾廣泛利用。
[495]
目前所見最早記載釣魚島、赤尾嶼等地名的史籍,是成書於1403年(明永樂元年)的《順風相送》。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紀中國就已經發現並命名了釣魚島。明朝時,為防禦東南沿海的倭寇,中國政府將釣魚島列入防區。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明朝駐防東南沿海的最高將領胡宗憲主持、鄭若曾編纂的《籌海圖編》一書,明確將釣魚島等島嶼編入“沿海山沙圖”,納入明朝的海防範圍內。1605年(明萬曆三十三年)徐必達等人繪製的《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及1621年(明天啓元年)茅元儀繪製的中國海防圖《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也將釣魚島等島嶼劃入中國海疆之內。
[55]
- 明代對台灣、澎湖的管轄和開發
明朝時,大陸與台灣的人民往來不絕。根據《明史》記載,早在16世紀中葉,大陸民間具規模性的武裝與商業集團已到台灣屯居、貿易,為台灣帶來文明的曙光。儘管明朝軍隊尚未在台灣島上長期固定駐防,但當時台灣已正式列入明朝軍事防衞的區域內,成為中國海防的戰略要地。
明代是中國歷史上海洋發展的重要轉折時期,相比唐宋元時期的開放政策,明官方出於海防安全的考慮,立國伊始便實施強硬的海禁體制,全面禁絕民間海上貿易和海洋活動,這對以海洋為根本的福建來説,無疑是釜底抽薪。為了生存和發展,走私貿易與民間海上武裝力量活動在這一時期逐漸成為福建海上活動的主導。
永樂年間,鄭和率船隊曾在台灣停留,給當地居民帶去工藝品和農產品,至今民間傳説高雄鳳山的特產“三寶姜”,就是鄭和遺留下來的。
[56]
宣德年間,鄭和船隊曾到台灣西定坊大井頭(今屬台南市中西區)汲水,還曾投藥於水給當地少數民族醫病。1591年(明萬曆十九年),福建先民渡海來台,為求平安,恭請家鄉的媽祖神像庇佑。先民由台灣鹿港登陸後,便在鹿港“船頭仔”建廟奉祀媽祖神像。後來施琅將軍攻台時從湄洲祖廟請來的媽祖神像,被視為“開台湄洲媽祖”,留在鹿港天后宮。
[494]
1603年(明萬曆三十一年),明朝儒生陳第隨浯嶼將軍沈有容前往東番(今台灣)剿捕倭寇之後,
[414]
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和實地採訪記錄寫成《東番記》,記錄了當時台灣的地形、港口、貿易與風俗,是台灣早期歷史特別是高山族文化習俗史的重要文獻之一。《東番記》特別提到明朝地方將吏曾有過在台灣設立府縣等行政機構的計劃。
[462]
明代中後期是中國東南海商最活躍的時期,隨着東西方兩大貿易體系及其文化的直接碰撞與交流,中國東南沿海的海商們,自然不會自動放棄控制東亞、東南亞區域的貿易權益。於是,台灣島再次成為中國連接海外乃至歐洲的貿易重地。在十七世紀,中國的東南沿海海商依託着地理上的優勢,成為這一廣闊海域的貿易主導者。
明朝中葉起,隨着私人海上貿易的發展,台澎地區又成為大陸海商的根據地,而且大陸漁民也經常到台灣海峽捕魚,其中一部分人定居台澎地區,成為當地的居民。嘉靖、萬曆年間,活動在東南沿海的陳老、林道乾、林鳳等著名海商集團都曾經以台澎地區為根據地,在台灣海峽從事私人海上貿易活動,而閩南人已經在台灣開闢了雞籠(今基隆)、淡水(今屬新北)這至少兩處較大規模的台灣市鎮。
對於台灣作為我國東南海防要地的戰略意義,明朝官員有深刻的體認。
[462]
至少從明朝中葉起,明廷已將台灣視為大陸沿海漳泉一帶的重要門户,也是東南海防的最前線,不容倭寇染指,並三次派兵深入台灣追剿海盜集團。福建巡撫黃承玄在《題琉球諮報倭情疏》及《條陳海防事宜疏》等奏摺中也一再強調台澎地位重要,不容外人侵犯的立場。
[462]
明朝萬曆末年,明廷福建官方已有在台灣駐兵屯墾實行管理及設置郡縣的計劃。
1617年(明萬曆四十五年)八月之後至1618年(明萬曆四十六年)九月間,明朝水師軍官、漳浦(今屬福建漳州)人趙秉鑑(又名趙若思)就已經在台灣築城“赤勘”(今屬台南)。當時,台灣南部已經成了眾多閩粵海上武裝集團屯聚基地。趙秉鑑以明朝軍官身份築城赤勘之舉表明,在1618年之前,福建軍方已經在台灣島設置了城堡,這代表着中國政府的管轄權已正式及於台灣島。
[57]
17世紀20年代的明朝末葉,大陸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台灣,給台灣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以極大推動。晉唐時期,中原漢人三次大規模南遷入閩,帶來了大量的中原文化;明清時期,大陸民眾去台灣開創基業,他們將祖地的生產技術、風俗禮儀傳播到台灣,加速了台灣的開發;後來台灣人稱大陸為“唐山”,稱大陸人為“唐人”,稱本姓在大陸的祖先為“唐山祖”。
[479]
顏思齊為明代晚期閩南海商集團首領之一,出生於福建省漳州府海澄縣青礁村(今屬廈門海滄)。時值全球大航海時代,福建官府和顏思齊率領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等閩南海商和數千民眾到台灣島,在台灣魍港(另一説在笨港,今雲林北港及嘉義新港地區)設立十寨作為據點,築寨定居,開墾荒地。長期以來,顏思齊在兩岸尤其是民間享有崇高地位,有着“開台王”之稱。在台灣,許多顏思齊開台的歷史遺蹟和紀念場所至今猶存。
1628年(明崇禎元年)前後,閩南連年大旱,百姓無以為生,福建官府和鄭芝龍組織災民數萬到台灣墾荒定居,各地逐漸形成許多村落,這些村落後來發展成為諸羅外九莊(清政府治理台灣初期首先設置於諸羅縣境內,已為移民開墾的北路村莊,位於今嘉義縣)。
[58]
台東縣卑南等地區也有漢族移民。台灣自此進入大規模開發時期。
在天啓年間台灣被荷蘭人侵佔以前,漢族移民已遍佈台灣各地,從事漁業、農業和商業活動,成為台灣島的長住居民。
[59]
時間 | 行政區劃 | |||
---|---|---|---|---|
1388年 | 明朝政府廢除澎湖巡檢司。 | |||
1563年 | 明朝政府復設澎湖巡檢司。 |
台灣荷蘭、西班牙殖民統治時期
- 荷蘭侵略台澎地區和澎湖之戰(1604,1622-1625)
荷蘭獨立戰爭爆發後,荷蘭人成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發動一連串戰爭,以奪取西班牙、葡萄牙在亞洲的殖民地。後來,荷蘭人在印度尼西亞的雅加達、安汶和日本平户等地陸續開設商館,惟與中國貿易進展不順。1604年(明萬曆三十二年),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蘭殖民者打算進攻澳門,以作為與明朝貿易的基地,但因被葡萄牙人擊退而失敗。荷蘭殖民者轉而趁明軍無汛兵防守時入侵台灣省的澎湖列島,但明軍將領沈有容率兵到澎湖,
[415]
要求荷蘭殖民者離開。荷蘭殖民者迫於此壓力下,且無法順利與中國大陸貿易,因而離開。1622年(明天啓二年),荷蘭殖民者趁汛防澎湖的遊兵回航,再次佔領台灣省的澎湖列島,還在風櫃尾(荷蘭人稱為“教堂灣”)建立城堡,四個稜堡都架有大炮。1624年(明天啓四年),明朝水師在澎湖海域集結一萬兵力,戰艦200艘,由福建巡撫南居益親自督戰,大軍分三路齊進,包圍了風櫃尾城,對侵略澎湖的荷蘭殖民者發動收復國土的戰爭。經過八個月激戰,荷蘭殖民者意識到憑藉不足千人的力量無法與明軍抗衡,便主動退出澎湖,並拆毀了風櫃尾城的要塞和炮台,遠遁台灣島。
[61]
澎湖之戰保障了中國東南沿海的安全,使明朝人認識到福建沿海地區海防建設的重要性。收復澎湖後的1625年(明天啓五年),明朝政府在澎湖增加了駐軍,還提升澎湖駐軍等級和兵餉,使澎湖的防衞能力大大增強,並加強了福建沿海地區衞所同澎湖地區的聯繫。
- 荷蘭、西班牙侵佔台灣島
1624年(明天啓四年),被中國軍民逐出台灣澎湖的荷蘭殖民者,為建立與中國大陸、日本、朝鮮半島與南洋貿易的據點,又侵佔了台灣南部,並在一鯤鯓(今台南安平)築其殖民行政中心“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以此作為殖民統治中心。
[62]
1626年(明天啓六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台灣北部,在台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與社寮島(今基隆和平島)築城,並稱之為“聖救主城”(即聖薩爾瓦多城),之後又佔領蛤仔難(今宜蘭),並在滬尾(今新北淡水)興建“聖多明哥城”(今紅毛城原址附近)。但西班牙殖民者無力驅逐荷蘭人,也無法賺取足夠的利潤來維持駐軍的花費,反而要靠其殖民地馬尼拉補助北台灣的殖民擴張,因此在馬尼拉經濟衰退以後,西班牙殖民者就縮減駐軍,給了荷蘭人可乘之機。1642年(明崇禎十五年),荷蘭取代西班牙佔領台灣北部。
[9]
[63]
- 荷據時期的殖民統治(1624-1662)
由於當時明朝政府正面臨農民大起義和東北後金政權強大的威脅的雙重困境,已無力用兵閩海,進行驅荷復台的行動,而讓荷蘭殖民者在台灣的殖民統治延續了38年之久。為增加米、糖等農作物產量,荷蘭殖民者
[64]
招募福建沿海和澎湖居民遷往台灣開墾。
[65]
1659年,台灣的漢人人口達到2.5萬至3萬人。荷蘭殖民者實行強制統治,把土地據為已有,並對台灣人民進行殘酷的經濟剝削和嚴格的活動管制,強迫人民繳納各種苛捐雜税,
[66]
對漢族和高山族人民進行嚴密監視和控制,掠奪台灣的米、糖,將其收購的中國生絲、糖和瓷器經台灣轉口運往各國,牟取高額利潤。
[67]
1650年左右,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每年淨收入約40億荷蘭盾(約4噸黃金)。
在荷蘭殖民者的殘酷剝削和壓榨下,台灣據點的獲利位列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亞洲據點的第二名(僅次於日本),獲利主要配送給公司股東。荷蘭殖民者為了在精神上徹底奴役台灣人民,聘用了大量的荷蘭基督新教歸正宗的神職人員到台灣傳教,以作為政治殖民統治的補充。
- 台灣人民的抗荷鬥爭
荷蘭殖民者的橫徵暴斂和惡行累累讓台灣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激起了台灣各族人民的反抗。
1629年與1636年,台灣高山族人民分別發起麻豆溪事件與蕭壟事件兩次大型武裝起義。1652年,郭懷一領導了最大規模的一次武裝起義,雖然最終被鎮壓,共有三千到四千人被荷蘭殖民者所殺害,但表明荷蘭殖民統治已出現危機。九年後,他們配合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蘭人,收復了台灣。
台灣明鄭時期
- 鄭成功
明朝末年,世界處於海權勃興的時代,而明朝則封閉海疆。在這樣的背景下,鄭芝龍以民間的力量建立起龐大的海上武裝勢力及船隊,掌控福建往來台灣、日本及東南亞的貿易。1628年(明崇禎元年),鄭芝龍受到明朝政府招撫,官至都督同知。鄭成功是鄭芝龍之子,原名鄭森,1624年(明天啓四年)生於日本九州平户(今日本長崎縣平户市),六歲時回到閩南故鄉居住讀書,接受傳統的儒家教育,少年時期考中秀才後被送往南京國子監深造,拜入江浙名儒錢謙益門下,錢謙益還是當時明朝的禮部尚書。1644年(明崇禎十七年),原為明將、鎮守山海關的吳三桂帶領清軍入關,明朝覆滅。鄭芝龍於1645年擁立唐王朱聿鍵在福州成立流亡的南明政權,是為隆武帝。鄭芝龍曾經帶着時年21歲的鄭成功(當時還叫鄭森)晉見隆武帝朱聿鍵,朱聿鍵見到鄭成功儀表堂堂,便以大明國姓“朱”賜他,併為他取名“成功”,這是“國姓爺”和“鄭成功”名號的由來。1646年,隆武帝在福建汀州(今福建龍巖長汀縣)被清兵俘虜遇難,而鄭芝龍雖然投降了清朝,但是並沒有將他的海上武裝勢力及船隊交給清政府,而是交給他的不願投降的兒子鄭成功。
脱卻儒衣換上戎裝的鄭成功,接手了父親投降清朝之後所留下來的勢力,
[69]
於1647年在小金門(今福建金門縣烈嶼鄉)誓師反清,並以金門、廈門、南澳、同安等閩南沿海一帶為根據地起兵抗清,被南明永曆帝封為“延平王”。許多閩南的貧農紛紛加入鄭成功的行列,到了1658年他已經擁有戰船約3000艘,兵力17萬人。
為了維持龐大的軍政開支,堅持長期抗清,鄭成功繼承父親開創的海上基業,大力發展海上貿易。他設立山海五大商行,將內地的商品販運到海外,通過東西洋貿易,積累大量財富,實行“以商養戰”。 鄭成功海上貿易的主要對象是日本和東南亞各國。鄭成功將生絲、絲織品、砂糖、瓷器、皮革、藥材、手工藝品等輸出海外,從日本和東南亞各國輸入金、銀、銅、刀和海貨、山貨、香料等。因為海上貿易的豐厚利潤,鄭成功才能在狹小的閩南沿海地區,擁有十餘萬裝備精良的軍隊,與佔據全國絕大部分地區的清朝統治者進行長達十餘年艱苦卓絕的抗爭。
[480]
- 鄭成功收復台灣(1661-1662)
4月30日,鄭軍在鹿耳門(今屬台南)登陸,在民眾積極支援下與荷軍展開多次激戰,在陸地上殲滅了荷蘭上尉湯姆斯·貝德爾率領的240名精兵;在海上,鄭軍炸沉荷主力艦赫克託號,擊退其餘荷艦。5月4日,鄭軍收復荷蘭人在台灣的兩個城堡之一赤崁城,隨後圍攻另一城堡台灣城達九個多月,期間打退了荷蘭殖民者從巴達維亞調集的援軍,並拒絕荷蘭人企圖用金錢利益收買鄭成功退兵的要求,
[481]
最終將荷蘭東印度公司台灣長官揆一和殘敵圍困在熱蘭遮城內。鄭成功在致揆一的“諭降書”中嚴正指出:“然台灣者,早為中國人所經營,中國之土地也,……今餘既來索,則地當歸我”。
[70]
圍城9個月後,荷軍死傷1600餘人,能參加戰鬥的士兵僅剩600百餘人,且已彈盡糧絕,疾疫流行,形勢已完全絕望。荷蘭殖民者走投無路,荷據時期的台灣長官揆一於1662年(南明永曆十六年、清康熙元年)2月1日不得不簽字投降,雙方簽訂了《鄭荷締和條約》。至此中國人民收回了被荷蘭殖民者侵佔的寶島台灣。
[71-72]
[481]
鄭成功因這一歷史功績,被譽為民族英雄,亦在台灣被譽為“開台聖王”。鄭成功收復台灣的軍事鬥爭,是中華民族反對外來侵略的成功嘗試。通過這一斗爭,驅逐了荷蘭殖民者,維護了中華民族的利益,捍衞了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因而具有極其重大的歷史意義。
[73]
- 明鄭時代台灣的行政區劃
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將位於今台南中西的赤崁樓定為“東都明京”,設“承天府”及二縣(承天府以北為“天興縣”,以南為“萬年縣”),另設一司為“澎湖安撫司”。為紀念故土,改稱熱蘭遮城為“安平鎮”。後來“東都”也稱台灣,“東都”後被鄭經所廢,改稱為“東寧”,設“東寧總制”。
- 明鄭時代台灣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的發展(1662-1683)
鄭成功同時實行屯田政策,令數萬軍眷隨軍赴嘉南平原、屏東平原等地大力墾荒,在台灣南部和西部形成一大批村鎮。今日台灣省南部的一些地名,例如“新營”(屬台南)、“下營”(屬台南)、“左營”(屬高雄),都是鄭成功當時分遣部隊屯田拓墾時所遺留的。
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僅4個月即病逝,時年僅39歲。爾後其子鄭經、孫鄭克塽前後治理台灣22年,而鄭經對台灣的建設與經營多委政於他飽讀詩書的智囊軍師陳永華。鄭氏家族獎勵製糖、製鹽,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引進中國大陸明制的宮室、廟宇和各種典章制度,改進高山族的農業生產方式。在陳永華的建議下,1665年(明永曆十九年、清康熙四年)台灣第一座孔子廟建於卓仔埔,即今日的台南孔子廟,並於其旁設學校,稱為“明倫堂”,推崇儒家的人倫綱常的價值觀,人稱“全台首學”,意指台灣最早的學校,學院內設國子監助教,並進一步引進中國大陸的科舉制度。南明時期的文人沈光文還成立了台灣最早的詩社“東吟社”。
[416]
鄭氏家族令中國大陸先進的生產方式和中華文化全面而深入地傳入台灣,推動台灣經濟、文化迅速發展,讓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聯繫更加緊密、不可分割。
[74-75]
明鄭時代末期,不包括山地的少數民族,台灣人口已近趨20萬
[76]
。
鄭成功將台灣做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清政府因而對台灣的鄭氏家族進行壓制,於1656年(清順治十三年)實施海禁政策對鄭氏家族實施經濟封鎖,所以當時台灣對中國大陸的貿易活動只能私下進行。為了獲取物資並促進對外貿易,鄭經採陳永華建議,派江勝到廈門、杭州成立秘密商團組織,從事走私貿易,以台灣的蔗糖和鹿皮換取中國大陸的布帛和生活用品,並和日本、南洋等地以及英國東印度公司有購買軍需物資、紡織品的貿易往來。
時間 | 行政區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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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年 | ||||
1664年 |
台灣清朝時期
- 康熙統一台灣(1683)
鄭成功逝世後,明鄭政權和清政府處於軍事對峙的狀態,因為鄭經發動長達六年的反攻大陸之戰失敗而元氣大傷,對外貿易急劇衰弱,並陷入殘酷的政治權力鬥爭之中,上下人心飄搖,清政府則乘機挑撥離間,導致不少明鄭將領降清。面對紛亂的明鄭政權,清政府的態度大致是“和戰兼採”、“剿撫並用”。台灣問題經過長期談判無果後,康熙決定“底定海疆”,以武力解決。
[77]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7月8日,清政府派原為鄭成功部下的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水陸官兵2萬餘人、戰船200餘艘,從銅山(今屬福建漳州)向澎湖、台灣進發。清軍向澎湖守軍發起攻擊,鄭軍潰敗。鄭克塽率眾歸順清政府,康熙接受投降,優待鄭氏,至此台灣在清政府直接統治之下。
[78-79]
清朝統一台灣既是出於歷史原因,也是源於現實需要,避免了台灣被進一步割據化,也換來了清代中國東南地區的安全穩定。同時,清前期國力強大、君臣團結以及台灣地區的內耗為統一台灣創造了條件和契機。清政府在統一台灣時,恩威並施、剿撫並用,善用人才,積極爭取台灣民心,使得以較小代價實現了對台灣的快速統一。此外,清政府還十分重視統一台灣之後的善後工作,實現了駐軍同台灣民眾的和諧相處,妥善安置了台灣鄭氏政權的投降勢力,促進了台灣地區生產、生活秩序的較快恢復,為此後台灣地區的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
[517]
然而,收復台灣後,許多大臣對台灣的戰略地位缺乏認識,又發生棄留之爭。有人主張放棄台灣,僅將島上百姓遷回大陸。施琅對西方殖民者覬覦台灣多年的情況有所瞭解,力陳台灣戰略地位之重要性:台灣“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康熙贊同施琅的意見,認為“台灣棄取,所關甚大。棄而不守,尤為不可”,結束了台灣棄留之議。
[80]
- 清代台灣的行政區劃和對釣魚島的管轄(1683-1895)
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清朝設置台廈道,台灣與廈門共署,道署設於廈門,設一府三縣,置台灣為一府,稱台灣府,府治設在今台南,下轄台灣縣(約今台南)、鳳山縣(約今高雄、屏東縣)、諸羅縣(約今嘉義縣以北,不含今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隸屬於福建省,成為福建省的第9個府。台灣府的設立,令福建省從宋朝福建路下轄八個同級行政機構而得名的“八閩”變為九府建制,福建因而有“九閩”的別稱長達201年。台灣重新納入中國中央政府的統一管轄之下,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與大陸的聯繫更加密切,成為國家統一整體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對於台灣島的附屬島嶼,清政府沿襲了明朝的做法,繼續將釣魚島等島嶼列入中國海防範圍內,而且明確將其置於台灣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轄之下。清代《台海使槎錄》、《台灣府志》等官方文獻詳細記載了對釣魚島的管轄情況。1871年(清同治十年)刊印的陳壽祺等編纂的《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六將釣魚島列入海防衝要,隸屬台灣府噶瑪蘭廳(今台灣省宜蘭縣)管轄。1872年(同治11年)台灣知府周懋琦寫的“全台圖説”,用圖片去表達全台灣,內容清楚記載“山後大洋有嶼名釣魚台,可泊巨舟十餘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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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年(清雍正元年),清政府於大甲溪以北設“淡水廳”,大甲溪以南、虎尾溪以北設置“彰化縣”。1727年(清雍正五年),台廈道分出“台灣道”,道署移到今台南,並將澎湖羣島從台灣縣分割出來,設“澎湖廳”。
1737年(清乾隆二年)5月10日,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吳金提議台灣設省,但當時清政府認為台灣在官制方面設有總兵、御史已經足夠,建省易導致權力紛爭,且台灣一地不過一府四縣,改省與體制不符、於事無益,於是此奏議並未被採納,但此後這一議題被不斷提出並以不同方式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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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道下轄“一府四縣二廳”的行政規制沿用近九十年,直到1812年(清嘉慶十七年)朝廷增設“噶瑪蘭廳”(約今宜蘭縣)才有所改變,噶瑪蘭廳的管轄範圍包括中國的海防衝要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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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元年底(1875年),清廷准奏,下詔於艋舺設台北府,附府添設淡水縣;噶瑪蘭廳改為宜蘭縣;原淡水廳所在地竹塹,改設新竹縣;三縣總轄於台北府。另外,改噶瑪蘭通判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駐雞籠。從此,台北成台灣又一政治重心,與台灣府(台南)並峙南北;且由於地當要衝,經濟繁榮,重要性與日俱增。中法戰爭之後,台北正式取代了台南的政治地位,成為台灣的政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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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年間,福建省內地與台灣協餉分配問題頻頻引發矛盾,台灣建省之議因之再起。1876年(清光緒二年),刑部侍郎袁保恆提議改福建巡撫為台灣巡撫,但遭到清廷反對。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因法國、日本、英國、美國等西方列強覬覦台灣,台防日臻緊要,以欽差大臣身份督辦閩海軍務的左宗棠上奏《復陳海防應辦事宜請專設海防全政大臣折》和《台防緊要請移福建巡撫駐台鎮懾折》,從戰略上論述了海防建設和台灣建省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為台灣建省提供了最重要的輿論準備。最終,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10月12日,垂簾聽政的慈禧太后,在下旨創建海軍的同時,下旨同意詔請左宗棠的奏請,正式下詔在台灣建省。
到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正式實現閩台分治,台灣單獨設省,正式名稱則為福建台灣省,通稱台灣省。台灣省下設三府(台北府、台灣府、台南府),以及1直隸州(台東直隸州)。三府下總轄11縣(宜蘭縣、淡水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諸羅縣、安平縣、鳳山縣、恆春縣),3廳(基隆廳、埔里社廳、澎湖廳)。台灣省建制的建立,對外主要是為了鞏固東南海防,防禦外國列強的侵略,加強軍事防務;對內則開始近代工業化過程,開礦、郵政、交通、墾荒、教育事業等相繼發展起來。從此,台灣社會進入了大規模開發時期。
- 清代前中期台灣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1683-1858)
福建和廣東山多田少、人稠地狹,在清代時常遭受自然災害、戰爭動亂的摧殘和破壞,而台灣地廣人稀、土肥泉甘,如世外桃源,而因此赴台的福建、廣東移民絡繹不絕,往來於閩台兩地的商船“梯航日眾”、“販帆如織”,海峽兩岸的交流迅速發展。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客家人開墾屏東平原。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陳賴章墾號(“墾號”是以土地開發開墾為主的團體)開墾大佳臘(今台北一帶),成為台北盆地開墾活動的開始。
18世紀初,中國大陸人口壓力日增。為了在保證社會安定的前提下招徠移民對台灣進行開發、防範叛亂以及盜匪和亂民的流入,清政府在統治台灣的初期對大陸人移民至台灣進行了一定限制。康熙末年以後,不瞭解台灣實情的清朝官員認為台灣人口的劇增帶來了糧食不足、容易生變等問題,於是清政府開始頒佈渡台禁令,在不同時期制定相應政策限制台灣人口的增長,嚴防偷渡客渡台並對大陸移民進行嚴格限制,禁止單身遊民渡台和攜眷渡台。熟悉台灣情況的官員則瞭解台灣物產豐饒、適合耕作。
儘管清政府治理台灣前期對移居台灣在政策上時而嚴格時而寬鬆,然而大量大陸移民為謀生仍然選擇偷渡台灣。無論清政府政策如何搖擺,都已無法阻止移民遷居台灣的熱潮,渡海入台者一浪高過一浪,台灣迎來了移民遷入的高峯時期。
為了開墾和發展祖國的寶島台灣,這些來自福建和廣東的漢族移民渡過風急浪大的台灣海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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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勝了千難萬險和水土不服,可謂是“篳路藍縷,以啓山林” 。他們在台灣大多是以姓氏宗族聚族而居,或是以同府同縣同鄉聚居一處,建立“血緣聚落”和“同鄉聚落”,因而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家鄉祖地的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當時台灣人民多為開墾的大陸青壯年,深受桃園三結義的影響,結拜風氣盛行,上下層社會地位平等開放。
漢族移民在開發台灣過程中,水利設施建設總是一個重要項目。康熙、雍正、乾隆年間,漢族移民在台灣南部、中部、北部各地興修大量水利設施。這些水利設施擔負着灌米育糧的重責大任,極大地改善了台灣農業的生產條件,將台灣由滿地都是熱帶和亞熱帶植物的土地轉化成熟田,發展為一年多熟的稻米生產地。19世紀以後,台灣生產的米糧供給範圍南至閩、粵兩省,北至天津、北京。清代台灣著名的水利設施有位於今彰化縣的八堡圳、今台北市的瑠公圳、今高雄市的曹公圳等。
隨着水利設施的興建,台灣可養育的人口越來越多,聚集人口也越來越多,逐漸形成許多聚落。台灣的商業也逐漸發展,形成許多具有商業職能的市場。
台灣是清朝重要的戰略邊區。為了維護祖國邊疆的安寧,並希望隨着台灣的發展來吸納福建、廣東的過多人口,清政府對台灣的治理投下大量成本與心力。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派員測繪台灣地圖,勘丈全境裏數。康熙時期,中國東北、西北、西南邊疆是康熙皇帝長年征戰之地,而以台灣為中心的東南沿海也是其用心經營的地區。他常對臣下説:“今天下太平日久,曾經戰陣大臣已少,知海戰之法者益稀,日後台灣可虞。台灣一失,難以復得。”“朕思台灣、澎湖之地,關係甚大。”“即如台灣、南澳,人以為孤懸海外,無關緊要。自得其地,福建、廣東之賊,便無容身之地,所繫匪輕。”正是在經營台灣的過程中,康熙皇帝逐漸萌發了海疆觀念。在其上諭中,已可見“海疆要地”之詞。顯然,在康熙皇帝心目中,台灣已經成為中國東南海疆的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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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把台灣視作海疆重地、“要緊地方”,併為進行有效的治理,制定和採取了一系列影響久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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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基於戰略考量、税收及開支的平衡等政治經濟因素,且經過朝廷激烈討論後,形成了對台灣的治理方針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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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台灣成為反叛勢力的温牀,清政府派任台灣官員採輪調製,台灣建府初期即授權福建巡撫將福建省內地與台灣的官員互調。台灣民間有“無福不成衙”一説,講的是清代台灣各種衙門裏,幾乎都有福州人充當教職人員或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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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事上,台灣鎮總兵由福州將軍、閩浙總督與福建水師提督節制並派兵戍守。為了加強在台灣的戰備防守、長治久安,從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起,清政府實行了三年一換的班兵制,從福建各地抽調將士輪番前往台灣駐防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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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緒時期以前,駐台的軍隊都由福建、廣東軍隊派任,不直接在台募兵,防止官兵久駐台灣而形成割據之勢,清政府還規定官員及班兵皆不準攜眷來台以作為牽制。
閩安水師在閩安協台衙門的指揮下,主要負責閩江流域、閩海及台灣澎湖的防務工作,戍守台灣的軍隊也大多調自閩安水師。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閩安協台衙門改設副將駐防,所轄左右兩營官兵進入正規應制,屬綠營兵,設水陸十營,成為戍守台灣的主力軍。班兵制實行的兩百多年間,閩安水師參與戍台的將士達13萬人。這些來自閩安水師的將士父死子繼、子承父業,代代鎮守台灣,被稱為“世兵”,為保衞台灣、抵禦外敵、穩定台灣社會立下了汗馬功勞,做出了巨大的犧牲。當年閩安水師戍守台灣的巡防路線是:高雄—花蓮—釣魚島—基隆—淡水—台中—高雄。這十分確切地證明台灣、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的固有領土。三百年間,在和平年代裏,他們以馬革裹屍的壯烈情懷守護祖國寶島,開疆拓土、守土安民,在歷次台灣動盪不安的局勢中,他們用生命捍衞了國家安全,抵禦侵略、驅逐海盜,鞏固萬里海疆、保護台灣同胞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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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設置與職官任用屬於中央事權。清廷制定的職官制度的所有規定,在台灣一一遵辦、不曾稍違。因應某些具體情況,對台灣官制所做的調整,也一一出於清廷的決策。兩岸長期同屬於一個行政體系,政治制度相同,官方提倡的意識形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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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在台灣設置了許多縣丞,比例高於大陸其餘各地,並在台灣設置許多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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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派遣經驗豐富的官員制訂政策並試圖落實,以求儘量擴充台灣的税收潛力並減低治理台灣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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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代初年一直到1895年,其間因區劃調整、台灣建省,增加不少官職和職官,卻也層級有別、各司其職,井然有序。清代職官(文官)制度使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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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針對台灣特殊的民情設置了一些特別的官職,如負責處理台灣少數民族事務的“理番同知”。雍正、乾隆時期,由於台灣民變不斷,為了監察台灣的吏治,清政府設置“巡視台灣監察御史”,監察御史定期來台視察瞭解民情並監督地方行政。
陳璸是清朝早期治理台灣政績最為突出的官員之一。他曾三次赴台主理政務,先後擔任台灣知縣、台廈道、福建巡撫等職,近二十年的仕途生涯大半紮根台灣。在任上,他兢兢業業,興利除弊,澄清吏治,注重教化,深受百姓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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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台灣在經濟、海防、吏治、文教各方面都取得極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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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以操守廉潔馳名,享有“廉能為最”的美譽。《重修台灣府志》稱讚他“廉明正直,茹水潔清”,推舉他為“海疆治行第一”,康熙皇帝也曾高度評價他是“國家祥瑞”“誠清廉中之卓絕者”“從古清官未見有如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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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福建、廣東的漢族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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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開墾荒地,將精耕農業帶入台灣,改進了少數民族的農業生產方式,使台灣成為新興的農業區域,並向中國大陸福建沿海乃至江浙、華北各地出口大量稻米和蔗糖以及從藍草提煉出來的染料藍靛,而由大陸輸入的紡織品、藥材及其他日用品、手工藝品和建築材料等使台灣經濟得到相當程度的發展,台灣土地開發的進程加快,農產品商品化的程度很高,被譽為是“糖谷之利甲天下”的魚米之鄉,成為國家內部經濟循環當中的重要一環,俗諺用“台灣錢淹腳目”形容當時台灣的富足。
清代的台灣經濟社會的發展與福建、廣東來往十分密切,中華文化伴隨着祖國大陸移民的開墾更加全面地傳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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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政府的治理下,台灣經濟繼續發展、民生繼續改善,即如乾隆、嘉慶時人所評價:“台灣雄峙東海,橫亙千餘里,土田膏腴,家多殷實。”可見彼時台灣已為清朝的富庶之區。到光緒朝日本侵佔台灣之前,“台灣銀米尚不缺。且多富户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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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明清以來大量漢族移民對台灣的大力開發,台灣發展成為交通便利、商業發達、經濟繁榮富庶的中國寶島,充滿着勃勃生機和發展機遇,對大陸沿海飽受人口壓力的人民來説無疑有着相當大的吸引力。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以後,大陸人移民台灣進入高潮。至嘉慶時期,台灣以漢族為主體的移民社會趨於定型,逐漸完成了從移民社會向定居社會的轉型。移民以漳州人、泉州人最多,客家人僅約漳泉人士的四分之一。泉州人多聚居在台灣西部沿海及台北盆地。漳州人多分佈於台灣西部內陸平原。客家人多分佈在桃園、新竹、苗栗、高雄、屏東等丘陵台地。
乾隆末年,時任陝甘總督大學士的福康安為平定台灣民變“林爽文事件”而親身來台灣瞭解當地實情,對台灣有了客觀的認知。為了解決偷渡和禁止攜眷渡台引發的嚴重社會問題,福康安向清政府提議准許移民攜眷赴台,他的提議很快得到應允。1798年(清嘉慶三年),攜眷渡台的政策終於伴隨着持續百年的渡台禁令的放鬆而得以實施,湧入台灣的移民大幅增加。1811年(清嘉慶十六年),不包括山地的少數民族,台灣居民已達19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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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荷蘭殖民時代的約4.5萬至5.7萬人,在不到兩百年間劇增近40倍,而同一時期台灣高山族不過15萬人左右。
隨着台灣經濟的迅猛發展,台灣對中國大陸形成了農產品輸出、手工藝品輸入的區域分工。在區域分工的情況下,航運貿易對台灣十分重要,港口聚落因此在台灣興起。在清代的台灣,這種以貿易為取向的港口都市常常聚集着許多貿易商人。為了方便經商並避免同業競爭,這些台灣的貿易商人往往組成類似現代商業同業行會的組織,稱為“郊”,又稱“行郊”、“郊行”。這種商業組織使得其所經營的商品更深入農村社會,而外銷的增加又促使米、糖等農產品產量的增加。1723年(清雍正元年)至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間,台灣府城(今台南中西、安平)成立了商業公會組織“府城三郊”。在經濟上,這三家郊行既合作也競爭,以安平港為主要交易港口、台江(今台南海岸邊)為主要腹地,來往於大陸和台灣之間,不但連袂帶動了台灣府城的商業發展,也讓台灣府城維持了長久的台灣首府和文化商業重鎮地位,在17世紀至19世紀之間為台灣第一大城市。道光和咸豐年間,台灣郊行的發展進入鼎盛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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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清政府允許廈門與台南鹿耳門單口對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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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來台灣海峽的商船將台灣的米、糖等運銷大陸,回程載去大陸土特產等物資。隨着兩岸貿易發展,單口對渡逐漸無法滿足需要。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清政府指令泉州蚶江與台灣鹿港(今屬彰化縣)對渡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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蚶江成為大陸對台灣通商、通航的中心港口。蚶江和鹿港的對渡,海上貿易的繁榮,也促成了台灣鹿港小鎮的繁榮。史料記載,當時往來兩地的商船有300餘艘,鹿港的郊商最盛時有泉郊200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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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迅速上升成為台灣中部貿易的集散地,營運範圍北至上海,南至南洋。鹿港與蚶江正式設口對渡後,泉州一帶居民大量移墾,將“泉州文化”全盤移稼來台,造就了台灣開發過程中的“鹿港文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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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在乾隆年間曾有一條長達1公里的“不見天街”,名為五福大街,由順興街、福興街、和興街、泰興街和長興街組成。街道上方搭蓋屋頂,不受日曬雨淋,這條街是模仿了廈門、泉州的街道形式。閩南一帶從外牆到屋內的紅地磚,在鹿港老街也可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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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鴉片戰爭後,鹿港因河道淤積而沒落,郊行也紛紛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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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清一代,台灣貿易興盛,“郊”厥功甚偉。“郊”不僅是清代台灣對外貿易的中樞,而且發揮着重要的社會作用。“郊”本為商業團體,重在管理貿易,解決商業糾紛及其他經濟事務。但清代地方政府實際上難以直接控制基層社會,再加上台灣是移民社會,士紳力量相對薄弱,“郊”財力雄厚、組織力強,自然而然地走上前台,在社會活動中也扮演起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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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貿易活動之外,台灣的郊行還熱心參與國家的公共事務,當祖國大陸有災禍和兵險時,台灣的郊行會在清政府設置的“協募公所”為大陸地區捐助金錢和兵馬,受到清政府和大陸同胞的表彰、嘉獎和感謝。甲午戰後,日本侵佔台灣,郊商多返回大陸,“郊”迅即衰落,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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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便於進行輸出農產品和輸入所需要的手工業品的經濟交流,台灣的一些商業口岸發達起來。最先發展起來的是台南鹿耳門,早在荷據和明鄭時期就成為台灣的運輸中心和商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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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統一台灣後,兩岸貿易合法化,因而發展很快,其中官糧、官鹽等運輸大大促進了運輸業和商業中心的發展。隨之發展起來的有笨港(今北港,屬雲林)、旗後(屬高雄)、八里坌(屬新北)、艋舺(屬台北)等地,成為台灣西部的重要口岸。八里坌地處於淡水河的出海口,與東邊的艋舺,成為北部地區與大陸往來的重要港口。當時的鹿港,“煙火數千家,帆檣麇集,牙儈居奇,竟成通津矣”。艋舺則“居民鋪户約四、五千家,外即八里坌口,商船聚集,闤闠最盛,淡水倉在焉。同知歲中半居此,蓋民富而事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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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嘉慶年間至清朝末年,伴隨着航運貿易的快速發展,台灣最主要的貿易港口為台灣府城(今台南中西、安平)、鹿港(今彰化鹿港)與艋舺(今台北萬華)三地,幾乎掌控全島貨物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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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一府二鹿三艋舺”,台灣的經濟中心也逐漸北移。
清代的台灣在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也保留了許多傳統封建社會的特色。台灣的大業户、地主、豪門等封建勢力結合力量領導着台灣的發展,成為台灣地方社會極為重要的控制力量。清代的台灣各族羣因土地和水源分配等因素矛盾頻生,各族羣內部因而經常發生分類械鬥,進而影響日後台灣族羣的分佈。而由於吏治不嚴和治安不良等因素,清代的台灣民變迭起,動亂頻仍,最大規模的三次民變是朱一貴事件(1721年至1722年)、林爽文事件(1786年至1788年)和戴潮春事件(1862年至1865年)。
- 清代台灣教育和文化的發展
清統一台灣之後,推行大陸的儒學教育便成為政府要務之一,由主管台灣政務的台廈道兼理學政;在設置府學、縣學同時,還倡導私學,使社學、義學、私塾和更高層次的書院如雨後春筍;在科舉考試中,也給予額準優惠。凡此種種,都使儒教之風,廣入民間。有清一代,台灣雖無著名儒者出現,但儒家思想為社會所普遍尊崇,成為規約台灣社會的主導思想,則與大陸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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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在台灣設立了六十多所書院,作為教育台灣人民傳統的儒家文化和培訓台灣學子應考科舉的場所。經由科舉考試獲得功名的台灣士紳,享有特殊的社會地位,成為舉足輕重的地方領袖。台灣的科舉考試完全按照福建省的規定執行,福州是清代閩、台兩地科舉教育的中心。168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清政府開始在台灣實施科舉考試,台灣士子可前往福建省省會福州參加鄉試。考前、考後,台灣考生一般在福建省內地居留幾個月訪學、會友,形成了海峽兩岸定期的文化交流。清政府為鼓勵台灣士子參加科舉考試,派官船接送並建造試館,到光緒年間每屆參加鄉試的台籍生員達千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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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台灣建省之後,台灣士子依然要到福州參加鄉試。“科舉制度”在台灣推行兩百餘年,有據可考的台灣進士就有33人,他們的名字至今銘刻在北京孔廟的進士題名碑上。科舉制度在台灣的傳入促進了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播和普及,亦使台灣人才輩出、社會日趨進步。台南市是著名的歷史文化古城,亦是台灣產生進士最多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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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座書院是清朝靖海侯施琅於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創立的西定坊書院,而後因為康熙皇帝鼓勵設立書院,故陸續成立了東安坊、彌陀室等書院,但這些書院被認為是義學過渡到正式書院的雛型。直到1704年(清康熙四十三年)台灣府(今台南)知府衞台揆設立崇文書院,台灣才有正式的書院,着重考課、科舉。而後,屏山書院、海東書院、中社書院等官立書院也陸續成立。1728年(清雍正六年)時,中央政府決定對閩、粵兩省鄉音採行糾正,而在台灣設立了四所正音書院。自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起,經乾隆、嘉慶,至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為止的百年間,清政府陸續在台灣各府縣興建孔廟(即官學、儒學),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科考體系。為了讓儒學與地方書院平衡發展,清政府開始提倡民間設立書院,於是書院在台灣如雨後春筍般地發展起來。到清末時,台灣共出現有62所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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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以前,台灣書院都設置於台灣府(今台南);乾隆以後,才擴及各縣廳。
台灣最初為農墾社會,民眾以謀生的經濟需求為先,並不熱衷科舉。隨着地主、富賈階層在台灣出現,受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台灣民眾逐漸開始送子弟進入書院就讀,以培養成為科舉士子從而求取功名。這些受過教育的士人,在地方上以文會友,倡導詩文,為台灣社會帶來文化氣息。台灣作為農墾社會的色彩開始淡化,文治社會開始形成,博得“海東鄒魯”的美譽。同治、光緒年間,台灣作家的詩作水準已與中國大陸不分高下,風格有強烈的鄉土色彩,文名遠播。
清政府對台灣少數民族進行文化教育,在番社設置“社學”,設“教冊番”(高山族教師),教導高山族兒童儒家啓蒙的書籍,提升了少數民族的文化水平。清廷仿照湖北、廣東、雲南、貴州等省份邊隅州縣設學,“延師教訓苗、蠻、猺、黎子弟之制,就歸化番社,設立社學,擇熟番子弟之秀穎者入學讀書”。番童“誦讀詩書,習課藝,應有司歲科試”,“自縣、府及道試,止令錄《聖諭廣訓》二條,擇其嫺儀則、字畫端楷者,充樂舞生”,“道試止取一名,給與頂帶(戴),與五學新進童生一體簪掛”。
19世紀中葉以前,台灣省的文學藝術主要流行於社會頂層的官宦及士紳階層。一直19世紀中葉以後,由於商品經濟日益發達,社會較為富裕,文學藝術才擴展至一般社會階層。
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台灣建省後,台灣的文教事業有較大發展。台灣巡撫劉銘傳在“撫番”的同時,還在台北府(今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宜蘭、新竹)設立番學,招納當地少數民族子弟20人,聘請3名教員講授漢文、算學、官話、台灣話和禮儀等內容。劉銘傳在大稻埕(今屬台北市大同區)設電報學堂,培養電報人才。他還在新設州縣添設學堂,增加學生150名,並擬請把基隆廳(今基隆和新北汐止)、台灣(今台中和南投)和彰化三地學堂均改為大學;新竹、宜蘭、雲林等縣學堂改為中學;苗栗縣學堂改為小學。在劉銘傳的領導下,台灣地方官員也多能關注文教建設。
- 開港後台灣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發展重心的北移(1858-1895)
19世紀中葉,西方列強侵略矛頭直指中國,中國邊疆危機四伏,而台灣戰略地位顯要、商業繁榮、物產豐饒,為東亞海路南北往來的樞紐,成為英、美、日、法等列強武力侵犯的重點,其中又以日本最具野心。台灣成為中國人民反帝鬥爭的最前線,直接承擔着中華民族的憂患。清政府於同治年間起大力推進台灣的現代化建設,成為中國清末洋務運動的重點區域之一。
1858年(清咸豐八年)和1860年(清咸豐十年),西方列強先後逼迫中國簽訂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要求中國開放台灣等地的通商口岸,1862年滬尾港(今淡水港)正式設海關通商,其後雞籠港(今基隆港,為淡水附屬港)、打狗港(今高雄港)相繼開放,1864年12月底安平港(今屬台南)開放,1865年1月1日於安平附設海關正式開始作業,為打狗附屬海關,合稱“台灣四口”,名義上以滬尾(今淡水)關為總關,總理全台通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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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台灣開港還導致客家人在台灣地位上升、行郊沒落而豪紳與買辦崛起、水土環境被破壞等社會和環境影響。西方文化也伴隨着台灣開港再次傳入台灣,許多傳教士來台灣傳教。在西方各教派中,以基督新教的長老教會影響最大。開港後的台灣與世界的聯繫更加密切,台灣當年開放的各口岸迄今仍保留着領事館、洋行等古蹟。
19世紀初,樟腦作為一種名貴的台灣特產,已經成為台灣一項重要的產業。台灣正式開港後,英國、美國、德國等國商人在台灣開設洋行。其中,英國商人開設的怡和、德記洋行資金雄厚,經營手法花樣翻新,台灣的樟腦輸出逐漸為這兩家洋行所控制。英國商人的壟斷行徑,引起台灣民眾的不滿。1863年(清同治二年),為了制止英國對華進行經濟掠奪,清政府第一次實施樟腦專賣,其專賣權由民間包辦,每年向政府繳納一定銀兩。1868年(清同治七年),因為英商怡記洋行的走私商人因私運價值約1000銀元的樟腦在彰化縣五叉港(今梧棲港,屬台中)被清政府沒收,英軍登陸安平(今屬台南)。在英國炮艇威脅之下,清政府只好以6000銀元賠償,並簽訂喪權辱國的《樟腦條約》,條約完全答應英方提出的無理要求,廢止樟腦官辦,准許洋商往內地買辦樟腦,台灣的樟腦進出口徹底落入英國手中,英國殖民者更將魔爪伸向了台灣的茶葉和砂糖資源,變本加厲地盤剝台灣人民。
[98]
貿易的發展令台灣農業的商品生產乃至整個台灣社會的商品經濟發達,據估計自1865年到馬關割台時的1895年這30年間,台灣因為淨輸出累積的財富已達到1400萬海關兩,30年間出口總值也增加了七倍。自1870年代起,台灣每年對外貿易都出現大量貿易順差,是當時中國唯一貿易順差的地區。當時中國大陸每年平均對外貿易只增長3.4%,台灣則以平均每年6.5%的增長率遙遙領先。
台灣特產的樟腦是合成塑料的原料,在19世紀後期國際需求量大增,使台灣產量曾達到世界第一。
[99]
《台北市路街史》這樣形容清末台北大稻埕茶葉生產的熱絡盛況:“每年3月初至10月為春、夏及秋茶上市之製茶旺季,通街充滿茶香和花香,使得大稻埕成為最香的城市,揀茶婦女往來絡繹於途”。開港之後,台灣對外開放市場,茶、糖、樟腦的出口極為旺盛,促使台灣山區和南部的進一步開發。而茶、糖、樟腦的生產,從種植、採收、加工,以致於出口,在在均需大批的從業人口,因而提供了許多就業機會。而其相關行業,諸如茶、糖、樟腦由產地運至港口的挑夫、船伕或牛車伕與制船的人;為保障樟腦業與茶業的隘勇;包種茶製造所需用花的種植者等;特別是因出口旺盛,所帶來的進口貿易大批從業人口等,不但扶養了台灣本身自然增加的人口,也扶養了陸續湧入的大陸移民,對台灣人口壓力及失業壓力的緩和貢獻很大。
由於茶、樟腦等重要的出口商品多產於台灣北部,由北部的港口輸出,使得北部的經濟發展遠快於南部,至1881年(清光緒七年),北部的貿易額已經超越南部,到1890年代,北部的貿易額已經達到南部的兩倍。隨着經濟重心由南部轉至北部,晚清枱灣近代化建設乃多集中於北部,劉銘傳將建省後巡撫衙門亦設於台北,台灣的政治中心亦隨之北移。主張定台北為省會的劉銘傳曾與駐在台南的建省前台灣最高行政長官劉璈起了衝突,即所謂的“二劉之爭”,二劉之爭事實上各自代表了清廷湘系、淮系的衝突,也是台灣發展的南北之爭。最後劉璈去職,台灣政治中心的北移也更為確立。
[516]
如今台灣省省會在台北、發展的重心在北部,這都是自清末台灣開港以來逐漸發展的結果。
台灣開港造成了許多新聚落的興起,最著名的便是大稻埕(今屬台北)。1853年,原居於艋舺一帶的泉州同安(今屬福建廈門)人,集體往北遷移到大稻埕建立新聚落,當時的大稻埕還是人煙稀少的小村落。不到十年,台灣開港,淡水河沿岸的洋行多設在新興的大稻埕聚落,又由於茶業的興盛,使得大稻埕成為茶葉加工、集散、出口的重鎮,經濟發達使大稻埕在短短几年間迅速發展,到民國初年,已經超越艋舺(今屬台北)成為北台灣第一大城。二戰後,大稻埕因淡水河淤淺逐漸失去河港功能而逐漸沒落。之後台北市區向東發展、人口大量外移,大稻埕成為台北市外圍的老舊市區。
- 鴉片戰爭後列強對台灣的侵略(1840-1895)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英國的軍艦首次開到了台灣南部的海域,參加了不久後爆發的第一次鴉片戰爭,台灣人民又一次受到了外國勢力的威脅。1841年9月起,英國艦隊數度出現台灣外海,試圖佔領北部基隆港與西海岸中部梧棲港(今屬台中),這是帝國主義列強對台灣第一次武裝入侵的行動。台灣人民動員組織了人數2倍於當地戍兵的抗英民團,並捐資輸銀,共赴國難。他們和官兵一道擊退了入侵的英軍,粉碎了敵人試圖侵佔台灣的陰謀,贏得了抗英鬥爭的勝利。一年後,英軍再次入侵,雖然他們仍沒有撈到什麼好處,但給當地的官員與百姓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台灣鎮總兵達洪阿等官員也因此受到牽連而被革職。
美國對台灣的侵略野心和活動由來已久。1847年(清道光二十七年),美國海軍對台灣的資源、軍事和物產進行了勘探和調查,為侵略台灣作準備。1853年(清咸豐三年),美國海軍再次來到了台灣海域,經多方考察後向美國政府提出佔領台灣島來作為遠東貿易中繼站的建議。1867年(清同治六年),美國船隻“羅發號”(又譯為羅佛號、羅妹號)在台灣海域觸礁沉沒,漂流至海岸上的倖存者因為語言不通,被當地高山族居民視為侵略者而殺死,美國遂以此為藉口,先後派出兩批軍隊進攻台灣,但都無功而返。失敗後,美國改變策略,支持日本侵佔台灣,企圖從中漁利。
1860年(清咸豐十年)至1862年(清同治元年),德國(當時是普魯士王國)派遣一支“東亞遠征隊”前往亞洲的中國、日本、東南亞等多地。德國政府曾多次討論在中國的台灣島殖民或建立海軍據點的計劃,但經過討論後,德國政府綜合考慮當時的國內形勢和台灣的實際情況,不得不選擇放棄,殖民的野心就此作罷。
清代的台灣社會(84張)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5月,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台灣被殺為藉口悍然入侵台灣,在台灣的琅嶠(今屏東恆春)、龜山(今高雄左營)一帶與當地軍民展開了激烈的戰鬥,雙方互有損失。10月31日,中日簽訂《北京專約》,日本賺取了大量的利益。雖然清政府對日本作出妥協,但《北京專約》仍表明中國對整個台灣行使主權。
[101]
日本第一次對外侵略擴張,首選的目標即為台灣,給清政府敲響了警鐘,也暴露了日本霸佔台灣的野心。
- 台灣洋務運動的開始和沈葆楨的行政改革(1874-1876)
沈葆楨守住台灣後,立即着手進一步的開發。沈葆楨對台灣的行政區劃進行調整,使北部在行政組織上的比重大為增強以配合其在台灣開港以後的迅速發展,奠定了台北的政治地位,促進了台灣北部地區的近代化,
[449]
並解決了中南部組織與移墾開發速度脱節的問題。至此,台灣地區所設郡縣已能統轄台灣全境。
[449]
沈葆楨正式廢除了清政府對台灣的各種禁令,
[104]
鼓勵大陸居民開發台灣。為了強化台灣的防衞力量,他奏準購置鐵甲船、水雷、洋炮及軍火機械,在安平(億載金城,位於今台南)、旗後(威震天南,位於今高雄旗津)等地修建炮台,邁出了台灣軍事近代化的步伐。為了加強民族融合從而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沈葆楨下令開闢橫貫台灣東西部的八通關古道等道路,提升少數民族的文化水平和生產水平。他還請求仿江蘇巡撫分駐蘇州之例,移福建巡撫駐台,專門負責台務,最終確立了福建巡撫“冬春駐台,夏秋駐省”的制度,為後來台灣建省奠定了基礎。
[104]
其繼任者福建巡撫丁日昌於1876年來台灣繼續推行革新,任內在廈門、汕頭、香港等地設置招墾局,鼓勵閩粵居民來台開墾台灣島東部山地,並開辦礦業,以機器開採雞籠(今基隆)煤礦,在台灣架設中國歷史上第一條自建電報線。
- 台北建城(1884)
台北城是清朝最後一個規劃建造的城池。
[447]
清末,隨着北台灣茶葉生產和貿易興起,福建先民在大稻埕和艋舺落腳,
[447]
形成聚落以至商業街市,在一片荒澤之上構築起了台北成為“城”的根基。
[447]
中法戰爭之後,台北正式取代了台南的政治地位,成為台灣的政治中心。
[449]
清政府在大稻埕和艋舺之間興建台北城。1879年,台北正式開府,首任知府陳星聚與1881年上任的福建巡撫岑毓英積極籌款興建台北府城。1882年,台北城委由台灣兵備道劉璈正式開工興建。
[447]
清光緒10年(1884年)完工的台北府城北門,又稱“承恩門”,它不僅是台北市少數的清代建築之一,閩南式碉堡城門目前也是世界罕見。
[445]
清代派駐台灣的地方官員都由此門進入台北城。歷史上,這裏也是老城區通往台北盆地商貿中心“大稻埕”的主要交通孔道。
[446]
一般商旅在大稻埕上岸,由北門入城。由石板路引導入城後即為撫台街,城隍廟,布政使司衙門……一座典型的近代中國南方城市映入眼簾。
[447]
台北市自清末以來一直為台灣省的最高行政首府。如今的台北市商業蓬勃、文風鼎盛、交通便捷,是台灣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和國際著名的“亞太之都”。
[450]
1895年,日本強佔台灣,進入台北後為剷除根植台灣人心中的中國文化意識,開始拆毀城內所有與“中國概念”相聯的建築。在日本人有計劃的拆除行動中,台北城失去了原貌。
[447]
- 中法戰爭和台灣建省(1883-1887)
1883年(清光緒九年),法國完成了擴大侵略的準備,向駐紮越南的中國軍隊發動大規模進攻,挑起了中法戰爭,戰火擴大到中國東南沿海,侵略目標首指台灣,
[105]
使得前直隸陸路提督劉銘傳被清政府重新啓用。劉銘傳被授予福建巡撫頭銜,使其負責台灣的行政與軍務。劉銘傳率部抗擊法軍,在台灣多次擊敗法軍登台的計劃,在滬尾大捷中最終使法軍放棄登台,成功保衞台灣。
[106]
在此背景下,左宗棠提議設立台灣省。
中法戰爭後,清政府為了加強海防,於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將台灣從福建省析出升格設立台灣省,成為當時中國第20個行省,福建政務由閩浙總督兼管,將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由劉銘傳出任首任台灣巡撫。從下詔建省到閩台實現分治,台灣建省的醖釀籌劃過程歷時近3年,這既與分治需要解決諸多問題有關,也與劉銘傳的暫緩建省主張有關。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台灣建省行政工作完成,
[107]
下設三府十一縣三廳一直隸州,省會設於彰化縣橋孜圖(今台中),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省會移至台北府(今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宜蘭、新竹)。
[108]
台灣建省之初,清廷有旨:“台灣雖設行省,必須與福建聯成一氣,如‘甘肅新疆’之制,庶可內外相維”。同先一年建省的“甘肅新疆省”同甘肅省“內外相維”一樣,全稱是“福建台灣省”的台灣省也同福建省“聯成一氣”,保持着若干行政、財政上的關聯。台灣建省時的經濟規模比較小,財政方面尚無法獨立,因此福建及中央的協餉對解決台灣建省初期的財政困難起了很大作用。台灣與福建的“內外相維”體現了中央加強對地方行政權力控制的傳統,這雖有利於加強邊疆與內地政治聯繫,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台灣的發展。
劉銘傳創設直屬台灣省的三十幾個機構,又把原來的機構加以改組。其中比較重要的有徵收税租的税釐總局、負責樟腦專賣的腦務總局、徵收茶税的茶釐總局、負責食鹽生產與徵税的鹽務總局、推行煤炭採掘的煤務局、促進海上運輸與管理的輪船局、推行開拓與開墾的撫墾局、負責公眾衞生與疾病治療的官醫局等。幾乎所有這些機構,雖然名稱有所改變,都被日據時代的殖民當局繼承下來。
在劉銘傳任內,台灣的財政收入有了很大增長,從每年的90萬兩增長到300萬兩。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福建和中央對台的協餉被取消,建省五年後的台灣迅速地從一個靠中央和鄰省財政補貼的省份,成為一個基本自給自足的省份。
台灣建省這一舉措,強化了清政府對台灣的主權,鞏固了對台的治權,為有效管理台灣打下堅實基礎。台灣能夠自成一省,是清政府對台政策的重大轉變,也是加強台灣防務建設重要內容之一。自清廷在台灣建省後,台灣一直為中國行政建制中的一省。
- 劉銘傳在台灣省的海防和現代化建設(1885-1895)
劉銘傳把防務列為台灣三大亟須籌辦事宜之一。他一再強調“防務為治台要領”、“惟辦防一事,尤為台灣最重最急之需”。劉銘傳在台灣積極推行洋務運動,清理田賦,增加財政收入,購買輪船,架設電報線,設立郵電總局,建造鐵路;購買軍艦,增設炮台,設立機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務局,安裝新式採煤機器;設立興市公司,建街造路;創立西學堂、電報學堂,培養建設人才,努力在較短時間內建成獨立作戰體系,增強台灣邊防力量。
長期以來,台灣雖物產豐富,但由於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嚴重製約了商品貿易的發展。當時,全世界列強爭相鋪設鐵路,劉銘傳認為鐵路是一切新政的起點。1887年7月,台灣鐵路總局創辦,開始建造中國歷史上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從基隆過台北到新竹。現在基隆市崇德路上的獅球嶺隧道,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座鐵路隧道,也被稱為劉銘傳隧道。
為了解決台灣本島與外島和大陸的通信問題,劉銘傳興建了兩條海底電纜並於1887年10月完工,一條連接台灣滬尾(今新北淡水)和福州川石(今屬福建連江),另一條連接台南安平和澎湖馬公,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條和第二條海底電纜。
1888年,台北市設立台灣郵政總局,全省各地建立43個分局,全部仿效西方先進的郵政通訊辦法傳遞公文和信件。劉銘傳積極改善台北市的生活環境,重新規劃街道,從國外引進第一架蒸汽碾路機,將原本塵土飛揚的台北街道碾平後,鋪上石塊、石板。有了平坦的道路後,便從上海引進人力車及馬車。
[109]
台北市實現了中國城市中較早使用自來水和電氣路燈,擁有了“外開航運”的碼頭,建成了壯觀的鐵路大橋,成為當時中國最繁榮和現代化的城市之一。
[110]
台灣全省的電報系統是中國第一個地區性的電力通訊網。劉銘傳還開辦了台灣與上海、香港、新加坡、越南西貢(今胡志明市)、菲律賓間的輪船航運。
在軍事方面,劉銘傳改編原來官兵,留強汰弱,加強訓練;增設團練,發展民間軍事力量。這些舉措的實施大大增強了台灣的邊防力量,為後來抵禦日軍入侵起到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劉銘傳的新政也引發嚴峻的財政問題。1891年(清光緒十七年)劉銘傳告老還鄉後,繼任的台灣巡撫邵友濂、唐景崧雖然部分繼承了劉銘傳的政策方針,
[409]
但邵友濂以節省經費、與民休息等理由停止絕大部分劉銘傳時期的新政建設,廢止煤務局、礦油局、西學堂、番學堂等建設並明訂以台北為省會,台灣建設步伐相對放緩,建省進程受挫。
台灣建省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並舉,但以軍事建設為重。
[112]
建省後,台灣社會經濟文化軍事的發展大大向前推進,“以一隅之設施,為全國之範”,在馬關割台前台灣已是中國近代化程度最高的行省
[111]
。
1888年,美國駐華署理公使田夏禮(Charles Denby)來到台灣觀察洋務運動,認為台灣是中國最進步的一省。儘管台灣推動近代化的洋務運動是在1875年牡丹社事件之後由沈葆楨推行,比起中國大陸大約在1860年代初期開始推動的洋務運動,台灣的起步要慢了十餘年,但當時全國的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第一條自建電報線都在台灣出現。台灣近代化的快速發展,得益於台灣物產豐饒,茶、糖、樟腦的外貿繁榮,中央政府對於台灣改革的支持,地方官員積極推進台灣的各項建設,再加上台灣海洋文化開放、創新、海納百川的風氣,這些都是促使台灣走向現代化的幕後助力。
不幸的是,海防建設未能阻止日本的侵略,也未能保住台灣。劉銘傳在台灣舉辦的新政雖然有着重大的歷史進步意義,但無論從規模上還是從國家重視程度上均無法同日本擴充的軍備相比,當時的時代侷限性也導致了中國缺乏向海洋發展的戰略思想。最終清政府被迫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中國人民為此飲恨半個世紀。直到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台灣才回歸祖國。
時間 | 行政區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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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福建省時期 | |||||
康熙 | 一府三縣 | ||||
1684年 | |||||
1704年 | 諸羅縣移治諸羅山(今嘉義)。 | ||||
雍正 | 一府四縣一廳 | ||||
1723年 | |||||
一府四縣二廳 | |||||
1727年 | |||||
1731年 | |||||
乾隆 | 1756年 | 淡水廳移治竹塹(今新竹)。 | |||
1766年 | 增設南路理番同知和北路理番同知,處理漢族與少數民族交涉事務。 | ||||
1787年 | 諸羅縣改名嘉義縣。 | ||||
1788年 | 鳳山縣移治埤頭莊(今高雄鳳山)。 | ||||
嘉慶 | 1806年 | 鳳山縣移治興隆莊(今高雄左營)。 | |||
一府四縣三廳 | |||||
1812年 | |||||
道光 | 1826年 | 鳳山縣移治埤頭莊(今高雄鳳山)。 | |||
光緒 | 二府八縣四廳 | ||||
1875年 | |||||
1885年台灣建省後 | |||||
光緒 | 三府十一縣三廳一直隸州 | ||||
1887年 | |||||
1894年 | 雲林縣移治斗六門(今斗六)。台灣省省會移到台北府(今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和新竹市)。 |
台灣日本殖民統治時期
- 中日甲午戰爭和《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澎湖(1894-1895)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日本利用朝鮮發生東學黨起義,製造事端。7月下旬日本軍佔領朝鮮王宮,發動政變,並向駐朝清軍挑起戰爭。8月1日中日雙方正式宣戰。清朝政府在開戰前寄望於歐美各國調停,開戰後又執行避戰靜守的方針,致使清軍被動挨打。9月中旬日軍佔平壤,北洋艦隊與日軍在黃海海戰亦失利。10月日軍由陸路攻入中國境內。次年1月日軍在山東半島登陸。2月北洋艦隊全軍覆沒。3月遼東半島盡失,京畿大震。
清朝政府派遣李鴻章前往日本議和,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於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4月17日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台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儘管李鴻章在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進行談判時曾聲明和警告“台灣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給他國”、“擬請所讓之地,如果勒令中國照辦,兩國子子孫孫永成仇敵,傳至無窮矣”,卻仍無法改變台灣和澎湖被割讓的命運。為了取得談判桌上的絕對優勢,日軍還於3月先行派艦南下佔領澎湖,造成既成事實,並切斷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聯繫,對台灣擺出兵臨城下的姿態。
清政府割讓台灣和澎湖予日本,不僅葬送了台灣建省的成果,更喪失國土海疆,造成中國東南海疆門户洞開,對國防建設造成巨大危害。消息傳出後舉國譁然,人人痛心疾首,萬分憤慨,全國迅速掀起大規模的“反割台”愛國救亡運動。康有為、梁啓超等集含台灣省在內的十八省在北京會試的舉人千餘人“公車上書”,反對割地求和,主張變法圖強。在北京參加會試的台灣省籍進士、舉人,聯名上書清政府都察院,痛陳:“數千百萬生靈皆北向慟哭,閭巷婦孺莫不欲食倭人之肉,各懷一不共戴天之仇,誰肯甘心降敵!”“以全台之地使之戰而陷,全台之民使之戰而亡……雖肝膽塗地而無所悔。”清廷各級官吏亦紛紛上書,陳述台灣為中國東南七省藩籬,“今日無台灣,明日即可無南洋;中國雖大,雖一日之間,可以瓜剖立盡”。
康有為記:“台灣舉人垂涕而請命”的情形令路人“莫不哀之”,也令他有了發起“公車上書”的強烈衝動。然而,從台灣舉人“垂涕而請命” ,到十八省舉人的“公車上書”,乃至“普天忠憤”以抵制《馬關條約》的種種抗爭,一一歸於無效。
[453]
譚嗣同因台灣割讓,憤而著書《仁學》,稱其為“台灣人所著書”,怒斥清廷“一旦苟以自救”,舉疆土而贈之於人,“其視華人之身家,曾弄具之不若”,可惜以他為代表的維新派發動的戊戌變法最終以失敗告終,譚嗣同在戊戌政變時被捕,成為“戊戌六君子”之一英勇就義。對清朝政府來説,有時為了“朝廷”的利益,可以完全不顧以至犧牲國家民族的利益。時人文廷式在《聞塵偶記》中記載:甲午戰敗,有人在城門上貼出一聯:“萬壽無疆,普天同慶;三軍敗績,割地求和。”不久,又有一聯:“台灣省已歸日本,頤和園又搭天棚。”
[485]
《馬關條約》簽訂之次日,台灣全省人民哭聲震天,“暴聞轟雷,驚駭無人色,奔走相告,聚於市中,夜以繼日,哭聲達四野”。
[113]
悲憤無可抑制的台北人民鳴鑼罷市,民眾擁圍撫署,反對割台,並要求餉銀不準運出,軍械製造局不準停工,税收全部留作抗擊日寇之用。
[114-115]
據《清史稿》記載:“光緒…二十一年,棄台灣,省巡撫。”“日索交台灣益亟,朝旨命台灣巡撫唐景崧交台,台民洶洶欲變,並引公法力爭。 ”
[417]
在台灣淪為日本殖民地的五十年間,痛失台灣是全國人民心中無法撫平的痛。在日本佔據台灣後,清政府仍然把台灣籍民視為具有中國國籍的華僑,清政府之所以採取這種態度,是出自對不得已而割棄的台灣人在心理上和民族感情上難以割捨的血脈之情。事實上,在中國政府看來,台灣人從來都是中國人、自家人。
[116]
在日據台灣時期,海峽兩岸不僅血濃於水的親情不曾隔斷,人員往來及各方面各層面的交往亦不曾隔斷。從1895年起,自《馬關條約》始,中國地分兩岸。然而,兩岸同屬一箇中國的事實不曾改變、也不會改變。當年日本侵略者用的是大砍刀,但兩岸同胞是打斷骨頭連着筋的同胞兄弟,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馬關條約》使得中國地分兩岸,卻又使得兩岸人民緊密相聯、成為兩岸命運共同體。
[453]
“春愁難遣強看山,往事驚心淚欲潸,四百萬人同一哭,去年今日割台灣。”中日甲午戰爭戰敗後的1896年,丘逢甲回到廣東蕉嶺寫下了這首著名的愛國詩篇《春愁》,其拳拳愛國心也成為今日兩岸同胞共同的紀念。
[405]
清末民初的古文家和翻譯家林紓、福建泉州清末狀元吳魯及其第四子吳鍾善都從海峽兩岸關係的角度抒發“痛失台灣”的悲愴,將台灣視為中國東南沿海的“門庭”、“藩籬”和“外府”。福建省的民間文件和官方文件在日本人竊據台灣多年後,尚時或提及“宿寇門庭”的切膚之感。
[117]
台灣被割讓後,曾發動“公車上書”反對割台的梁啓超時刻關注寶島同胞的境況,1911年他應台灣父老的邀請,終於如願登上寶島,“本是同根,今成異國”,滄桑之感油然而生,遂以其飽蘸愛國摯情的筆鋒,傾吐了對台灣民眾的熱愛,披露了殖民統治的黑暗。1925年,愛國詩人聞一多以擬人的手法,寫下組詩《七子之歌》,將中國當時被列強掠去的包括台灣在內的七處“失地”比作遠離母親的七個孩子,哭訴他們受盡異族欺凌、渴望回到母親懷抱的強烈情感。
[118]
1937年4月5日,全面抗戰爆發前夕,中華蘇維埃政府主席毛澤東、紅軍總司令朱德就派代表林伯渠致祭中華民族始祖軒轅黃帝之陵,由毛澤東親書的祭文中,對於近代以來“琉(球)台(灣)不守”的局面,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極其憤慨,祭文發出了“東等不才,劍屨俱奮。萬里崎嶇,為國效命。……還我河山,衞我國權”的吶喊。
[119]
1937年5月,毛澤東在《抗日民主與北方青年》中明確提出:“中國的抗戰是要求得最後的勝利,這個勝利的範圍,不限於山海關,不限於東北,還要包括台灣的解放。這是我們對準備抗戰的意見。”
[486]
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是奪取抗戰勝利的法寶,也是光復台灣的有力武器。1938年春,台灣抗日先驅丘逢甲之子丘念台,經梅縣同鄉葉劍英介紹,以中山大學教授的身份來到延安,居住3個月,學習游擊戰、組織訓練青年的經驗。毛澤東與丘念台長談,關心台灣同胞的命運,指出抗日戰爭是持久戰,不會速勝,也不會速敗,中國人民最終一定會取得抗戰的勝利。
[488]
- 台灣人民的反割台鬥爭(1895)
1895年1月,乘着中日甲午戰爭的勝利,日本竊取了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120]
中日雙方的交割手續尚未完成,日本侵略者便急不可待地於1895年5月29日登陸台灣的澳底(今新北市貢寮區三貂角附近)。
台灣各族人民不願淪為亡國奴,決定以自己的力量浴血奮戰、抵擋到底,併力勸當時任台灣巡撫的唐景崧繼續主持台政,而清政府則敕令在台灣的文武官員“陸續內渡” ,但唐景崧因為台灣紳民挽留而未能離去,其他官員自然不便內渡。
[121]
[409-410]
東南各省民眾或捐輸餉銀、或結隊赴台,支援台灣軍民。
1895年5月25日,為了免於被割讓,丘逢甲等台灣士紳在台北建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原台灣巡撫唐景崧任大總統,
[410]
清軍將領劉永福任大將軍,
[122]
年號“永清”,代表着永遠效忠祖國。在“願人人戰死而失台,絕不願拱手而讓台”的誓言中,
[123]
台灣人民紛紛拿起武器,自行組織抗日民軍,在各地配合一度拒不奉詔的黑旗軍首領劉永福等清軍官兵在新竹、大甲溪、彰化、嘉義和台南一帶與日寇拼死搏鬥,合計正規軍約有3.3萬餘名,抗日民軍10萬餘名;而日軍侵略者則投入包含近衞師團等正規軍隊的3萬餘名兵力。
台灣人民手拿土槍和長矛,憑血肉之軀,
[430]
前赴後繼,猛撲敵寇。其中尤以彰化保衞戰和嘉義保衞戰最為激烈、悲壯,抗日民軍首領徐驤等人、黑旗軍的將領以及劉永福新軍七星隊的大部都壯烈犧牲。以身殉國的抗日誌士吳湯興和姜紹祖在客家人比例眾多的桃園、新竹、苗栗一帶領導台灣軍民浴血奮戰,日軍在這一帶進行慘絕人寰的“三光掃蕩”大屠殺來報復。台灣軍民堅持了5個月的戰鬥,歷經大小百餘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慘重的代價,顯示了保衞家園的堅強意志和浩然正氣,但因武器落後和後援不繼終遭失敗。
[124]
日軍雖然最後以武力侵佔了台灣,卻付出了死傷3萬餘人的慘重代價——兩倍於他們在甲午戰爭中的傷亡人數。
[411]
1895年6月2日,日本公告宣稱“歸併”台灣及澎湖列島。
[497]
6月7日,台北淪陷。台北淪陷後,唐景崧私自逃回大陸,劉永福被選為第二任大總統,以台南為基地繼續領導抗日。6月17日,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台北舉行“始政”儀式,正式建立起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史稱“日據時代”。6月17日是台灣人民永遠不能忘記的“恥政紀念日”。
[496]
台南抗敵的最後階段極為艱苦。清政府竟嚴令東南各省督撫禁止向台灣民眾提供任何援助,氣得劉永福長嘆:“內地諸公誤我,我誤台民!”。黑旗軍和民眾軍械糧餉俱絕,隊伍餓極不能起。在此情況下,劉永福堅持抗日5個月後,不得不被迫登輪退返大陸。10月21日,台南淪陷。10月23日,台灣全島淪陷。
[125-126]
至台灣全部淪陷時止,台灣軍民總共斃傷敵3.2萬餘人,佔日寇侵佔初期兵力的一半以上,約一萬四千位台灣抗日誌士在戰鬥中英勇犧牲。
日本近代鼓吹自由、平等的啓蒙思想家福澤諭吉在日本《時事新報》上發表社論的言論稱:對於台灣民眾的反抗,日本殖民者應該毫不留情地血腥鎮壓,甚至不惜使台灣變成“無人島”,目的只是佔據土地而不要人民。日本人是這麼説的,也是這麼做的。面對台灣民眾的抗日武裝鬥爭,日本殖民者曾經採取所謂“無差別報復”政策,就是“不分良匪”,肆意妄殺。甚至“不查實際,多殺良民之父、奪其母、害其兄,又殺其子、殺其妻、害其弟,以解其恨,且又將其家屋及所有財產焚掠一空,使其無寄生之所。”
[499]
- “抗日三猛”領導的武裝抗日(1895-1902)
台南淪陷後,台灣各地人民繼續堅持武裝抗日。他們在台北(今新北)的深坑、雲林的鐵國山,嘉義和台南之間的番仔山、高雄鳳山附近及屏東等地的山區先後建立抗日據點。台灣抗日英雄簡大獅、柯鐵虎與林少貓三人分別於台北(今台北和新北)、雲林與屏東組織羣眾進行抗日,給日本侵略者造成沉重打擊,被稱為“抗日三猛”。這一時期的抗日遊擊行動範圍遍及全台,但沒有跨區支持的合作,戰死或被捕殺者逾萬人。直到1902年,日軍於後壁林(今高雄小港)襲殺歸降的林少貓,此階段武裝抗日行動才告一段落。
- 日據前中期的殖民統治、文化侵略、奴化教育(1895-1937)
日本的殖民目的不僅止於經濟掠奪,而在於將整個台灣變成它永遠的國土,其所推行的便是一整套從軍事鎮壓到政治控制,從經濟掠奪到文化改造的全盤同化政策。
[514]
面對台灣人民風起雲湧的抗日鬥爭,日本在台北設置“台灣總督府”,為在台最高統治機關,該總督府的組織特色為絕對的中央集權,身為“總督府”主官的“台灣總督”,總攬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大權,形成武官總督專制獨裁的政體。日本人殖民統治台灣期間實行民族差別待遇。
[475]
[477]
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實行明治憲政,但在台灣實行的卻是總督獨裁的“六三法”。日本人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一定的言論、出版、集會自由,但這些台灣人都沒有。
[470]
日本建立嚴密的警察制度控制枱灣社會,並實行源自清朝協助政府維護地方治安的保甲制度輔助警察政治,台灣人民在日據時代飽受歧視、凌虐和差別待遇。
[127]
警察網絡深入到了台灣平原和山地的每一角落,警務人員,尤其是山地警察,成了台灣社會中作威作福的“土皇帝”,嚴密地監控着居民的生產和生活。
[463]
警察以日本人為主體,負責各類政務,成為伸入台灣民眾日常生活的鬼魘和直接屠殺台灣民眾的劊子手,台灣在日據時代是名副其實的警察社會。以1902年為例,全台設有10個廳、97個支廳、992個派出所,以後最多時種類警察機構達到1500餘處,警察1.8萬餘人。在台灣的經濟發達地區,每隔兩三公里就有一個警察機構,每300人就配有一警察。日本警察所到之處,殺人放火,姦淫擄掠。
1898年,日本殖民當局實施“保甲條例”,將保甲設為警察軍事統治的輔助組織,規定10户為一甲,10甲為一保,全保全甲內部連坐,只要一甲之內某户出現“犯罪”,同甲户的人都會受懲罰。這種毫無道理的連坐案件在日據時代年年都有數百例。
[464]
日據當局於1896年8月20日發佈《有關台灣住民之國民身份令》,重申至1897年5月8日以前“未離開台灣總督府管轄之區域以外之台灣住民,根據《馬關條約》第五款第一項,為日本國臣民。但遭台灣總督府否認者不在此限”。據此,1897年5月8日仍留在台灣的台灣人民就被動加入日本籍、被動喪失中國籍。
[505]
日據當局從入據台灣始,在台灣釆日本年號明治、大正和昭和,禁中國年號光緒、宣統和民國,同時用新曆、廢農曆。採日本年號、禁中國年號、廢農曆均屬於文化侵略行為,其中廢農曆屬於習慣上的“去中國化”。農曆合於農事,也同中國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使用農曆是中國人千百年的習慣。因應日據當局廢農曆給台灣人民造成的不便,福建泉州繼成堂每年編印“專售台灣”的通書,即新曆和農曆對照的歷書。
[505]
在日本佔領台灣的前八年,日本殖民者製造了雲林大屠殺等慘案,超過當時總人口百分之一的台灣人民被日本殖民者殺害。
[128]
為了鎮壓台灣人民的抗日鬥爭,1896年6月20日至23日,日軍第二旅團集結重兵進攻雲林,焚燬村社,屠殺人民,婦女幼兒也在殘殺之列。民房被燒4925户,被殘殺人數已無法統計確切,各種記載在6000人至三萬人之間。對於雲林大屠殺,當時在台灣的洋人就曾投書報紙。《香港日報》7月14日報道:“日本人正採取殲滅所有台灣人的策略……台灣人的收穫破壞、家園燒燬,祖先墳墓挖掘、婦女遭凌辱,憤怒到極點……”。8月25日《泰晤士報》:“日本士兵暴戾侮慢之程度令人咋舌……肆無忌憚地殺人放火……老幼婦女皆不能免……野蠻且苛酷之東方新強國。”8月22日《蘇格蘭人報》:“日本之政略,似乎在於將全島居民都趕出去。”
[467]
日本在台灣實行鴉片專賣制度。日本當局獨佔台灣的鴉片市場,從銷售、税收上榨取煙民和經銷商,發給煙民執照,支持煙毒,取締民間的“降筆會”的戒煙運動。
[468]
此後,鴉片成為日本侵華的主要政策工具之一。台灣男生被日本人叫“清國奴”,女生被稱呼的名詞也很難聽。
[503]
1910年,台灣的高山族排灣人被日本人帶到倫敦博覽會,並作為“活人動物園”被展覽。
[448]
除了殘酷鎮壓之外,在日寇法西斯統治下,台灣人毫無政治地位,只能擔任低級職位和僱傭人員供日本人驅使,成為日本殖民當局“以台製台、以台治台”的工具。
[469]
一直到1945年4月,日本帝國議會才決定戰後給予朝鮮和台灣人國會議員名額和選舉權,然而當年8月,日本天皇宣佈投降。台灣人事實上一天日本人都沒有當過。
[475]
日本人佔據台灣後不久,便以此為基地展開對福建的侵略。日本在台殖民當局作為日本實施所謂“南進戰略”的前鋒,專門針對福建制訂了侵略政策。日本侵略者最初計劃對福建進行軍事侵略,1900年8月25日,日本在台殖民當局派遣陸軍渡海,準備佔領廈門,列強反應強烈,英、德、美、俄都將戰艦開進了廈門港,英軍陸戰隊登陸英租界,日軍被迫撤軍,史稱“廈門事件”。受到“廈門事件”的影響,日本此後着力通過各種方式對福建進行文化滲透。
日本在台灣大搞殖民教育,推廣日語,灌輸奴化思想。日據當局將台灣當做“新領地”,將日語當做“國語”,強制台灣人民學習日語,並且逐步限制和禁止漢語教學。台灣著名詩人和學人洪棄生日據時期曾以開館授徒、教習漢文為業,在日人限令和禁令之下無法生存。
[505]
台灣民眾在極度的歧視下基本無法進入更高級別的學校讀書,也無法學習政治、法律等社會科學的科目,只能接受技能培訓式的教育以滿足日本殖民統治的需要。
[130]
當時在台灣同樣的職級台灣人的工資只有日本人的三分之二,台灣人唸的學校規模比日本人唸的學校大好幾倍,但得到的師資和經費支持卻遠遠少於後者。
[470]
台灣人唸的公學校課程內容強調語文和修身,教育好好做日本的順民;日本人的學校則重視文學、知識和科學。在台灣人與日本人合校的學校裏,台灣人不能當第一名,如果日本人沒有第一名,台灣人只能當沒有第一名的“第二名”。
[475]
據統計,在日本最初20年殖民統治下,台灣有40萬人被日本殖民者所殺害。殖民當局還組織大量日本人向台灣移民,1938年,約有30.9萬名日本人定居於台灣,台灣光復後大多被遣返回日本。
日據時代初期,台灣的行政區劃設置比較混亂,日本殖民當局在1901年承襲清朝區劃設為二十廳,1909年合併為十二廳,最終在1926年穩定為五州三廳(日偽“台北州”、日偽“新竹州”、日偽“台中州”、日偽“台南州”、日偽“高雄州”、日偽“花蓮港廳”、日偽“台東廳”、日偽“澎湖廳”),並相當程度上影響了日後台灣的行政區劃。
- “皇民化運動”、日本強徵慰安婦、“台籍日本兵”(1937-1945)
1937年,日本軍國主義者悍然挑起“盧溝橋事變”,發動了蓄謀已久的全面侵華戰爭。為徹底動員支持戰爭,日本侵略者重派武官“總督”鎮台。1936年9月,日本政府任命海軍大將小林躋造任“台灣總督”,台灣被作為日本進軍東南亞的跳板與侵略戰爭的人力資源儲備。小林躋造在台灣開始推行“皇民化運動”,極力強化皇民思想教育,強制普及日語,鼓勵養成日式生活、改日本姓氏、奉祀日本神道教神祇等,強迫台灣人民放棄中國傳統信仰和燒燬祖先牌位,企圖從精神層面消滅台灣人民的民族意識,將台灣人民同化為日本的“忠臣良民”。
[131-132]
1939年,日本在《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的決序中,坦白承認:“台灣人的民族意識之根本起源乃繫於他們原是屬於漢民族的系統。”因此他們特別注重從根本上滅絕漢民族文化傳統,消滅台灣人民的民族意識,代之以日本的文化傳統和歸順“天皇”的臣民意識。
[514]
當時殖民統治者記錄了大量台灣人民抗日活動的案例,都標為機密文件,諱莫如深。對外則不斷宣傳所謂“皇民化”的成果,欺騙台灣人民。
[471]
但是台灣人民並沒有屈服,他們堅持自己的民族傳統,自發抵制更換日式姓名,堅持暗中使用漢語,開展中文保存運動。日本侵略者最終不得不承認:(台灣)“改隸已經過了40餘年,但現在仍保存着以往風俗、習慣、信仰,這種漢民族意識不易擺脱。蓋其故鄉福建、廣東兩省,僅一水之隔。在台灣人的觀念裏,這些華南地方,平素視為父祖墳塋之地,思慕不已”。台灣社會始終延續着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即使在日本侵佔的50年間,這個基本情況也沒有改變,台灣同胞從來就是中國人,始終不是日本侵略者所謂的“新領地人民”。
[453]
在台灣被侵佔的50年間,台灣同胞保持着強烈的中華民族意識和牢固的中華文化情感,打心眼裏認同自己屬中華民族。
[453]
太平洋戰爭末期的1942年起,日本殖民當局開始向台灣人募兵,大量徵集台籍日本兵當“炮灰”,
[475]
甚至加入自殺性攻擊的“神風特攻隊”,
[505]
造成台灣各族青年的大量傷亡。
[133]
1941年,收容於貴州鎮遠“和平村”(國民政府軍政部第二俘虜收容所)的“台籍日本兵”林婉仲在覺悟後致信台灣義勇隊稱:“日閥”欺騙他們,送他們上戰場,讓他們“毫無意識地慘戮祖國的同胞”。
[505]
1943年至1944年在海南島有萬餘名被日本強徵的台灣兵起義,起義失敗後,7000多人遭殺害。然而,僅在海南島一地,就有4000餘台灣兵成功地參加到抗日隊伍中。
[504]
在抗日戰爭期間,日軍經常採用極端暴力的手段來劫掠包括中國台灣省婦女在內的中國、朝鮮、韓國和東南亞等地婦女,台灣省內至少有1200名婦女成為日軍“慰安婦”制度受害者。“慰安婦”制度嚴重違反和踐踏了國際法,包括禁止奴隸制度、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的規定,
[134]
給受害者造成的影響和傷害遠遠超出了行動本身。這些受害者不但要忍受非人的奴役、侵犯和虐待,倖存者還要忍受情感的折磨、心理的受損、身體的傷害、疾病、社會的排斥以及許多其他可能給其生活帶來毀滅性打擊的後果。
- 台灣空戰、台北大空襲(1944-1945)
二戰末期,繼盟軍反攻歐洲的作戰收成之後,亞洲西太平洋戰場方面,美軍擬訂“君王二號作戰”,準備收復菲律賓。1944年10月12日至同月16日,日軍陸上基地戰機與美國第38特遣艦隊,在台灣海域進行激烈的空中戰役。
[506]
1944年至1945年,作為日本侵略者南進基地的台灣成為了以美軍為主的盟軍轟炸的目標,台灣全省各大城市都籠罩在戰爭的炮火下,共遭受了25次大空襲,受波及的台灣農工生產值於抗戰結束前的1945年降到最低,其中1945年5月31日的台北大空襲造成超過3000人死亡、數萬人受傷、大批台北居民無家可歸。
[135]
二戰時日本將台灣作為侵略亞洲與南太平洋的基地。以讓美國頭疼的神風特攻隊為例,自殺飛機就是從台灣起飛。
[507]
侵略者是日本,台灣卻是戰場,被視作轟炸的目標。而且在此次轟炸中,台灣傷亡者是日軍的數百倍之巨,原因是日軍早已躲進良好的防空洞或壕溝內。
[498]
- 日據時期的經濟掠奪
日本佔領台灣後,在經濟上對台灣人民進行殘酷剝削和壓榨,以此來增強日本的經濟實力,為其進一步的侵略擴張服務。日本殖民當局大肆掠奪台灣人民的土地,霸佔台灣的林業資源,向台灣人民強徵各種苛捐雜税,實行專賣制度從台灣人民身上榨取鉅額財富,還利用近代壟斷企業對台灣進行經濟掠奪。
1898年7月,殖民當局公佈了《台灣地籍令》《台灣土地調查令》,同年9月設立“台灣臨時土地調查局”,對全台土地重新測量、造冊,作為開徵地税的依據。在1898至1904年間,殖民當局對全台進行多次土地調查。此前,全台灣土地約有36.7萬甲(一甲約為16畝),地税每年86萬餘元;經調查後,確定應課税土地77.7萬甲,一年徵税298萬餘元,暴增3.5倍。
殖民當局從調查中巧取豪奪台灣人民的土地,到1942年佔台灣人口5%的30萬日本人,擁有全台灣72%的耕地;而600萬台灣本地人只能保住全台灣28%的土地。1910—1944年,殖民當局進行“林野調查”,被查的78.32萬甲森林及田野,97%被列為“官有地”,明目張膽地搶佔原有的公共土地。
殖民當局巧立50多種税捐,對台灣人強徵苛捐雜税。1896年,台灣除了地方税之外的中央租税額為200餘萬元,到1943年猛增54倍,達1.08億元。
殖民當局壟斷台灣的專賣業及外貿。1896年起,將人民必需的食鹽列為政府專賣,利用行政權力讓日商獨霸台灣鹽業。1914年全台灣鹽業集中在10家日商手上,他們通過買賣專利攫取了達經營成本10多倍的暴利。
日據時期從1899年起實施樟腦專賣,包括原料供需、生產費用、腦丁操控、生產調節,乃至於再製、精製樟腦、及賽璐珞的生產銷售等,全由殖民當局壟斷,為確保樟腦產地與原料,更不惜發動“理蕃”戰爭迫使少數民族屈服。據悉,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台灣樟腦的專賣收入,是殖民當局極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其中樟腦收入在1897年至1907年,每年大約佔當年度歲入的10%至20%。
[502]
煙草專賣也讓日本颳走不少暴利,1905年為149萬餘元,到1930年增至1570萬元,1941年再增至4100萬元。1921年起實行酒類專賣,此前每年徵酒税100多萬元,到1936年暴增至2400萬元。此外,稻米、茶、香蕉、砂糖等台灣的特產,殖民當局也一一通過專賣方式交給日本商人發財。
[501]
殖民初期,日本實行“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經濟政策,榨取台灣廉價的糧食與原料,推銷日本的工業產品,以甘蔗、稻米為中心的商業性農業飛速發展,但利益多被日本財閥所壟斷。據統計,到1934年,台灣輸入日本的稻米已達51.5萬噸,佔台灣當年稻米生產總量的一半左右。糧食掠奪般地輸往日本,造成物產豐富、土地肥沃的台灣島內糧食嚴重缺乏,歷史上稱這種殘酷而又“怪異”的現象為“飢餓輸出”。
日本殖民者在台灣的經濟掠奪尤以製糖業最為典型,曾有歷史學家稱:“一部台灣糖業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日本殖民當局無理地規定,台灣蔗農生產的甘蔗只能賣給當地日本控制的製糖會社。通過強制性的壟斷,每年90%以上的台灣糖輸入日本,台灣的糖價也一跌再跌,台灣蔗農成為日本糖業資本家的奴隸。
[474]
為了加大對台灣的掠奪以及加強日本對台的經濟統治權,殖民當局將税收所得投入經濟發展所需的社會經濟建設中,台灣全島開始電氣化,日本在台灣還修成了貫穿全島的鐵路,開拓高雄、基隆兩港,這些都是為了促進農業的商業化,並使台灣和日本產生更進一步的聯結關係。
[136]
日據時期,日本土木工程師八田與一建造了台灣烏山頭水庫及嘉南大圳。
[465]
日本在台建造水利工程,為的是以極低的價格收購台灣產出的甘蔗和稻米,日本人當時在台灣的前五大糖廠一年的淨利潤,就超過嘉南大圳十年建設的投資。在上世紀30年代,島內稻米產量迅速增長,但台灣人均稻米消費量卻逐年下降,大部分人只能以劣等米和地瓜充飢、掙扎度日。日本人的統計顯示,日據50年間台灣人平均稻米消費量下降超過三成。
[459]
這完全是因為日本殖民統治者將台產稻米源源不斷地運回日本,或送到軍隊充當軍糧。嘉南大圳工程完成後,使用的權力完全由日本人掌控。日本政府更強迫台灣農民種甘蔗,否則就不準用嘉南大圳的水,還把台灣九成以上的糖都運到日本,賺取鉅額利潤。
[477]
阿里山森林鐵道是日據時代日人覬覦阿里山豐富的森林資源,為掠奪阿里山森林資源、運送木材而興建。
[460-461]
日本人佔領台灣後,發現了日本本國沒見過的檜木,於是開始濫砍盜伐。幾十年時間,阿里山的檜木幾乎被砍光。
[478]
這些鐵路、公路及機場的建設資金,日本政府一毛不拔,完全靠在台灣發行公債籌集。從1899—1904年,台灣總督府發行第一期公債3145萬元,平均每位台人負擔10元以上。1908年發行第二期公債3899萬元,平均每位台人增加913元負擔。而且,殖民當局通過發行公債,濫發鈔票,榨取台民。這些基本建設,表面上看讓人民得到不少方便,但是,得益最多的是殖民當局及日本商人。利用這些交通工具託運貨物的以日商為最多,乘搭這些交通工具的也多是日本人;在郵局發送信件,日本人比台灣人多29倍,包裹多69倍,電報多82倍,電話多40倍。台灣總督府的財政收入和建設費用,全部課自台灣人民。1909年開始,台灣總督府的歲入開始有剩餘,在40年間增長20倍,因此,大量上交給日本國庫,而留給台灣的教育經費只佔3.8%,社會民生福利事業經費只佔1%而已。
[501]
日本殖民者藉助金融改革,將台灣對外貿易轉移到日本,以便日本殖民掠奪。
[371]
總督府實行經濟管制,擠壓台灣本土資本企業,使其難以與日本資本競爭,台灣的銀行“吸收台胞存款,以低利貸予日人,台灣同胞向他處借款,所付利息比日人高二倍至五倍”,致使台灣本土資本企業面臨財政困難終破產,台人為維持生計只能成為日本廉價的勞動力。1911年頒佈《台灣施行貨幣法》規定統一日台幣制,“避免影響日台貿易不能圓滑進行,妨礙日本商工業者對台灣的投資”,將台灣完全納入日本經濟圈,在對外關係方面形成“對日依附化”,台灣正式成為日本殖民經濟附庸地。貨幣金融改革將台灣正式變為日本殖民經濟的附庸地。
[371]
1930年代,日本侵略華南、南洋日亟,台灣成為日本“南進政策”的跳板,日本殖民者故推動以軍需產業為重點的工業化,把台灣當作日軍的補給地,台灣進入半工半農的社會。
[372]
日本殖民當局的工業化建設通過物資統制、財政統制等方面對台進行剝削,並在民生必需品配給制實行差別待遇令台灣民眾受到壓迫。
[371]
1939年,台灣工業產值首次超過農業產值,但這建立在日本為了戰爭而對台灣進行殖民剝削的基礎上。
[137-138]
殖民當局將台灣列入物資動員計劃,實行嚴格的經濟統制政策,為日本侵略戰爭提供物資服務。一是物資統制。殖民當局壓縮台灣民眾需求,利用台灣廉價電力、搜刮的鋼鐵材料,進行軍事工業化建設;強徵米穀以供戰爭所需,嚴格操控米穀流通權,台民深受壓迫;其後又要求台人除自用米穀外,其餘全部上交。“總督府則以低於市場23%至25%的價格”強制收購台人米穀,運送日本本土以滿足日人需求,對台灣民眾進一步壓榨。除此之外,日據時期台灣租税高達收入的20%左右,台灣民眾生活處於經濟崩潰邊緣。二是財政統制。總督府以徵收戰爭税、發行戰時國債形式,大肆搜刮台人資金,“1939年到1944年,總督府從台灣農民身上搜刮到3.4億元”。殘酷的壓榨、剝削帶給台灣民眾沉重的災難。戰爭後期軍事工業遭嚴重破壞,日本通過搜刮資金物資堆積起來的軍事工業,在戰爭中建立,也在戰爭中毀滅,大多工廠遭嚴重損壞難以修復。戰時體制下的工業化政策,給台灣社會帶來的災難遠遠大於建設。
[371]
在日本侵佔台灣的五十年間,台灣人民從未屈服日本的殖民統治。在日本侵略者的殘酷鎮壓之下,台灣人民的武裝抗日鬥爭在日據初期經歷了一個短暫的低潮時期。1906年以後,在中國大陸興起的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的影響下,台灣人民又不斷地舉行愛國武裝起義,反對日本的殖民統治。著名的有:1907年新竹的北埔事件;1912年南投的林杞埔事件;1913年的苗栗事件;1915年台南的西來庵事件等。在這些鬥爭中,獲得了祖國大陸人民,尤其是福建人民的支持。在各次起義中,均有為數不少來自大陸(福建)的志士參加義軍,如台北大起義就有來自廈門的有生力量加盟其中。同時,福建也成為台灣抗日武裝集團的武器彈藥的主要來源地之一。
[514]
此外,流亡福建的抗日武裝集團首領與島內義軍保持着密切的聯繫,並伺機潛回台灣,繼續指揮抗日鬥爭,其代表人物有簡大獅、林少貓等。閩台人民以台灣迴歸祖國為目標,共同投入抗日鬥爭,表現了大無畏的英勇抗爭精神。
[514]
苗栗事件是辛亥革命直接影響下較大的一次愛國抗日鬥爭。領導人羅福星是孫中山先生的同盟會派赴台灣的人員之一。羅福星以其家鄉苗栗為據點,建立中國同盟會台灣支部,在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台南等地發展組織,宣傳革命,籌劃起義。事敗後近千人被捕,以羅福星為首的20人慘遭殺害;西來庵事件是日據時期諸多起義之中規模最大、犧牲人數最多的一次,由愛國志士餘清芳、江定、羅俊等人組織。他們以台南西來庵(今屬台南市北區)等處為據點,訓練骨幹,籌劃起義,號召全省同胞“奮勇爭先,盡忠報國,恢復台灣”。參加者遍及台北、新北、台中、南投、嘉義、屏東等地。因事機為日警獲悉,餘、江等率千餘人臨時舉事,血戰七晝夜。起義失敗後餘清芳等近九百人被處死刑,被日寇濫殺的羣眾竟達數萬人,引起了世界震驚。之後在輿論壓力下,四分之三的死刑犯被特赦為無期徒刑。
- 文化抗爭
語言是民族文化和民族情感的化身,是一個民族的存在特徵。認同民族語言、保護民族語言,是台灣民眾抵制“皇民化運動”的又一焦點。面對日本殖民當局取消漢語漢文、強制學習使用日語的語言同化的惡毒政治操作,台灣民眾想方設法説漢語、讀漢書、作漢文、演國劇,“希延漢學於一線”、“維繫斯文於不墜”。
[515]
從割台伊始,台灣的有識者便掀起了一個以“讀漢書、寫漢字、作漢詩”為中心的漢學運動,由素稱文化先進的台南發起,逐漸擴展到台中、嘉義、高雄和北部的台北、新北、新竹,乃至邊僻的澎湖、台東、花蓮等地。各地詩社、文社競立,一時間台灣能詩者,依人口比例,可能居神州前茅。
[514]
在殖民當局的嚴厲統制下,台灣的書房(私塾)、義塾以民間的方式奮力抗爭得以長期保存。書房和義塾的修習時限三四年到七八年不等,以讀漢書、識漢字、傳播中華民族文化為主。“儘管是一種舊式教育,但許多家長和學童卻寧願選擇書房,而不願進日本人設立的“國語”(日語)講習所或公學校。”即使日本殖民當局頒佈《書房義塾規則》,嚴格規定書房義塾須接受地方官員監督,教學內容要以公學校為準,人們對私塾的青睞也未受到影響。日本殖民當局下令封閉所有書房義塾後,地下私塾教學也從未停止,“仍然有人改變方式,作為家庭教師而繼續進行教學”。在極端殘暴的殖民統治下,義塾和書房成為台灣同胞傳播漢學的重要陣地,對台灣淪為異族殖民地後保存和延續漢民族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515]
- 1919年“五四運動”後的文化抗日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俄國十月革命和中國大陸的民族民主革命運動的巨大潮流影響下,台灣人民進一步掀起了有組織的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潮,並和中國大陸的革命鬥爭密切相聯繫,成為中國民族解放運動的重要一環
[139]
。與此同時,歷經第一次世界大戰,西方列強對殖民地的統治權威遭到動搖,民主與自由思想風靡一時,民族自決主義更瀰漫全世界;而日本國內的政治生態也有了改變,日本正處於由藩閥政治與官僚政治轉型到政黨政治和議會政治的所謂“大正民主”時期,對台灣的殖民統治也以同化政策為基本方針。
1920年1月,受五四運動的直接影響,留日台灣籍青年學生在東京創立“新民會”,並仿照北京的《新青年》發刊《台灣青年》雜誌,進行民族主義思想的啓蒙宣傳。隨後,留日和旅居北京、上海、廣東、福建、湖北、江蘇等地的台灣籍學生相繼成立“台灣青年會”“台灣學生聯合會”等組織。1920年代,以林獻堂、蔣渭水為首的一批台灣愛國志士成立與發展了台灣文化協會和台灣民眾黨,作為台灣新興的民族資產階級的政治代表登上政治舞台;台灣全省各地出現大規模的農民運動,進而串聯為全省性的組織“台灣農民組合”,是日據時期台灣最大的農民運動團體。在農合組織領導下,反抗日本殖民掠奪和地方剝削的鬥爭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僅1927-1928年就發動了420起抗爭事件。
[486]
1928年4月15日,在中國共產黨的指導和影響下,林木順、謝雪紅、翁澤生等人在上海正式召開了台灣共產黨的成立大會,台灣共產黨宣告成立,中共中央代表彭榮和朝鮮共產主義者代表呂運亨也出席了會議。
[140]
各派政治力量急速組合,各種工潮此起彼伏,工人的階級意識迅速提高,1920年代的台灣在歷史上首次出現了農民運動和工人運動蓬勃發展的局面。台灣文化協會、台灣民眾黨、台灣共產黨、台灣農民組合等組織把自身的經濟利益同民族的階級的利益結合起來,一同領導了民族抵抗運動,通過非暴力的政治、社會運動為台灣人民爭取權益。
面對台灣人民發起的社會運動和政治鬥爭以高密度、高強度之勢蓬勃展開,日本殖民當局開始進行全面鎮壓。台灣文化反抗運動的旗幟刊物《台灣青年》,在島內被禁止出版,無奈只得於1920年遠赴東京創刊。雜誌在銷往台灣的過程中,文章還屢遭總督府查禁。台灣愛國士紳林獻堂等人發起的請願廢除“六三法”的政治組織,只能將總部設在東京。
[471]
1929年2月12日,台灣農民組合與台灣共產黨數千名成員被捕,史稱“二一二事件”。1931年,台灣民眾黨被查禁,依附於台灣民眾黨的團體也趨於式微。1937年日本全面發動侵華戰爭之後,殖民當局嚴禁一切社會運動。
孫中山先生在中國民主革命時期,同祖國寶島台灣結下了不解之緣。他曾四次訪問或過境日本霸佔下的台灣島,給台胞留下了深刻印象。他領導的辛亥革命的勝利,激發起台灣人民一系列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武裝起義。孫中山先生在病中仍念念不忘台灣同胞,關心台灣同胞的革命事業,他為中國民主革命鞠躬盡瘁以及他對台灣同胞視為一體的關注,令愛國台胞的心目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141]
孫中山先生逝世時,期盼中國革命成功從而擺脱殖民統治的台灣同胞,對他們十分崇敬的一代偉人,表達了深深的哀悼。
[142]
- 少數民族抗日的“霧社事件”(1930)和“太魯閣戰爭”(1914)
台灣少數民族英勇不屈、前仆後繼的反殖民抗日鬥爭中,規模最大的是1930年由高山族賽德克人莫那·魯道所領導的霧社事件。居住在台中濁水溪上游山地霧社的高山族人民,因不堪日寇的奴役和壓迫,於1930年10月27日舉行武裝暴動,這就是震撼中外的霧社事件。他們在襲擊13處日本警察派出所後退入深山。事發後日本殖民當局立即調集1400多名軍警,以飛機、山炮、毒氣等武器強力鎮壓,而起義的賽德克人借山林險隘頑強抵抗36天,最終不敵日寇的強大武力,身為起義領袖的莫那·魯道飲彈自盡,參與起義的各部落幾遭滅族,數百位高山族賽德克人在寧死不屈下集體自戕以殉。
[143]
參與抗日的霧社部落共1236人,有343人戰死,296人自縊。
[487]
1896年至1914年,高山族太魯閣人首領哈魯克·那威也率領族人與日本殖民者周旋長達18年。1914年5月,日本殖民台灣時期的第五任總督佐久間左馬太親率2萬正規軍兩路夾攻,哈魯克·那威率3000名族人迎戰,這是一場發生在3000米高山上的戰鬥,也是日本侵略者使用機槍大炮對原始部落進行強勢侵略的歷史鐵證,史稱“太魯閣戰爭”。雙方僵持2個多月後,太魯閣人被日軍殘酷鎮壓,而日軍死傷達364人。
[144]
- 海峽兩岸中華兒女共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1937-1945)
日據台灣時期,台灣同胞的抗日鬥爭是全民族抗戰的重要組成部分。
[453]
1937年日本製造“七七事變”,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全面爆發,許多台灣青年紛紛加入到祖國抗戰的行列中來,與全國人民同生死、共患難,為抗戰勝利和台灣光復做出重大貢獻。他們或者到重慶,或者去延安,積極參加抗日工作。台灣抗日英雄丘逢甲之子丘念台組建了東區服務隊,在廣東惠州、潮州、梅縣(今屬梅州)一帶開展抗日活動。1938年在高雄等地發生了兩起反戰暴動,先後有400餘人被捕、200餘人犧牲。1939年因反抗日本殖民者“拉軍夫”,600多名台灣同胞被殺害。
[504]
1939年,秉持“欲救台灣,必先救祖國”理念,
[486]
旅居大陸地區的台灣人民在浙江、福建兩省政府及中國共產黨的支持下成立了抗日武裝力量台灣義勇隊,主要領導者為李友邦,是抗戰期間大陸唯一一支有正規編制的台胞抗日隊伍。1940年4月,中共代表董必武代表中國共產黨向國民政府提出:“我與敵(日本)為交戰國,應即宣佈《馬關條約》無效,認為台灣亦在應收復之失地範圍”。之後,董必武、張瀾等人在國民參議會上聯合提出收復台灣的提案。
[486]
1941年9月成立的台灣革命同盟會,在宣言中指出:“祖國的命運,亦即台灣的命運。祖國存,則台灣亦存;祖國戰勝,則台灣光復,否則沉淪。”
[489]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12月9日國民政府發佈《對日宣戰佈告》,明確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馬關條約》自屬廢止之列。
[145]
台灣戰後時期
- 《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奠定戰後國際秩序的法律基礎(1943-1945)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了反對德、日、意法西斯軸心國,中國與美國、蘇聯、英國等國結成同盟國。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中國、美國和英國三國政府首腦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史稱“開羅會議”),簽署了《開羅宣言》,並於12月1日公佈。《開羅宣言》中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
[147]
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國”。《開羅宣言》譴責了日本自中日甲午戰爭和九一八事變以來對中國的侵略,確認了東北、台灣、澎湖列島都是中國的固有領土,肯定了中國收復這些領土的神聖權利。宣言的發表對加速日本的投降有重要作用,成為戰後處理日本問題的重要依據。這既是半個世紀以來中國人民英勇鬥爭的成果,也是世界反法西斯力量共同努力的結果。
[148]
1945年7月26日,中國、美國和英國三國,後又有蘇聯參加簽署的《波茨坦公告》中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49-151]
世界各國包括西方主要國家,都以多種方式對《開羅宣言》等文件的法律效力及台灣迴歸中國,予以確認。中國擁有台灣主權的國際法程序和內容,都是完備的,併成為戰後國際秩序及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
[486]
- 迎接光復
與此同時,在黑暗中艱苦奮鬥的中國共產黨人念念不忘台灣問題。1943年6月,中共機關報《新華日報》發表社論《台灣回到祖國來》,明確提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呼喚別離祖國近五十年的台灣踏着艱苦鬥爭的血路回來。”
[376]
中國共產黨為堅持抗戰、光復台灣,還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提出了相應對策。在台灣,加強抗日力量的領導,秘密發展黨的地下組織和黨員;在大陸,支持台胞的復土復省運動;對國民政府在抗戰後期為光復台灣所進行的國際活動,予以支持。
[486]
為了迎接光復,1944年4月,國民政府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任命陳儀為主任委員,對當時日據下台灣的政治、軍事、經濟、民生等進行頗為詳細的調查,對將來接收台灣所需要的人才,也做了統籌考慮。台灣警察干部訓練班就此誕生。
[376]
- 抗戰勝利和台灣光復(1945)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
[152]
無條件投降。這意味着日本必須接受台灣迴歸中國的規定。
[486]
至此,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最終勝利。中國人民經過14年的艱苦抗戰
[153]
,付出巨大的犧牲,終於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敗了日本侵略者,使台灣重新迴歸祖國的懷抱,結束了台灣人民蒙受日本奴役的屈辱歷史。台灣的光復,是全體中國人民團結抗戰勝利的結果,是中國軍民傷亡達3500萬人以上用生命與鮮血換來的勝利果實。
[390]
中國政府將台灣島、澎湖列島劃為中國戰區的第15受降區,任陳儀為受降主官,受降辦理地點為台北。經歷日本50年殖民壓迫的台灣民眾奔走相告,相擁而泣。入夜之後,不少家庭焚香祭祖,面向大陸,告慰祖先在天之靈。此後的幾天裏,台灣街頭鑼鼓喧天,爆竹聲聲,台灣人民用能夠想到的一切歡慶方式表達自己對迴歸祖國的喜悦之情。當時的《台灣日日新報》等台灣媒體上,均有大量商家行號刊登歡慶台灣光復的廣告。在等待祖國接收的日子裏,台灣人民表現了高度的愛國熱忱和高度的自治能力,全省街上鑼鼓喧天,鞭炮聲不斷,户户張燈結綵,台灣人民掀起了學習現代標準漢語的熱潮,全省各大市鎮都有當地青年自發組織地方團體,接替了日本殖民官吏來維持地方秩序,管理行政事務,修橋補路,打掃街道,保護日本留下的敵產,以便讓國民政府能順利接收,台灣全省整體局勢平靜而穩定。10月15日,中國軍隊在台灣省基隆港登陸,基隆港碼頭人山人海,人人皆以目睹祖國的軍隊來到為快。軍隊登岸後,數十萬民眾夾道歡呼。台灣人民誦着南宋愛國詩人陸游《示兒》“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的詩句,唱着《歡迎歌》等慶祝歌曲,表達台灣人民的歡欣鼓舞和熱烈歡迎。
1945年10月25日上午十點,
[376]
同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在台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舉行。在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上,日本最後一任台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在降書上簽字。
[376]
中國受降官陳儀代表中國政府莊嚴宣告:“自即日起,台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國政府主權之下。這種具有歷史意義的事實,本人特報告給中國全體同胞及全世界周知。現在台灣業已光復。”為永久紀念台灣從日寇統治下重歸祖國懷抱,10月25日被定為“台灣光復節”。抗戰勝利、台灣光復,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勝利。台灣同胞為迴歸祖國、迴歸中華民族大家庭而歡欣鼓舞。
[453]
台灣人民歡天喜地,家家户户張燈結綵,全省各城鎮鄉村的男女老少,如過新年一般的欣喜若狂,紛紛祭告祖先,通宵歡飲,慶祝回到祖國懷抱。即使去台灣大山深處,也是這番情景。1945年10月18日,《台灣新報》載文報道:居住在“新竹州下竹東、大洲及蘭陽方面山界”的少數民族,“聽到日本降伏之喜訊,也同我們兄弟一樣,高興得手舞足跳,他們極喜歡,切實要變中華民族”。
[429]
台灣光復當日及其後數天,全省民眾有組織和自發舉行了各種形式的光復慶祝活動,當時最響亮的口號是“慶祝台灣重返祖國”,台北市30萬人不分男女老幼,皆盛裝而出,歡呼歌舞,三天三夜不斷地舉行火炬大遊行。當時出版的報紙真實地寫道:“抗戰勝利,日本投降,台灣的中國人稱得起普天同慶。‘祖國’一詞在台灣最具有神秘的魅力,提到她,鬚髮皆白的老人會流淚,年輕人會激動。”
[154]
根據當時的記載,“首府台北40餘萬市民,老幼俱易新裝,家家遍懸彩燈,相逢道賀如迎新歲,鞭炮鑼鼓之聲響徹雲霄,獅龍遍舞於全市,途為之塞”,興奮熱烈歡慶迴歸之情無法筆墨形容。台灣省其他縣市也都舉行了大規模的歡慶活動。
[155]
這樣熱烈的情況也反映在台灣社會的士紳和知識分子,這些台灣省的社會精英對於迴歸祖國後的新時代充滿抱負和期待,他們對於地方政治開始產生興趣,興起參政的熱潮。
- 光復初期的台灣和“二·二八事件”(1945-1949)
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將台灣設置為中國的一省,
[156]
台灣省下轄8縣(由日據時期日偽的五“州”三“廳”改制)、9個省轄市(由日據時期日偽的“州轄市”改制),省會定於台北市。九市:台北市、高雄市、屏東市、嘉義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彰化市、新竹市。八縣:台北縣、高雄縣、澎湖縣、台中縣、台南縣、新竹縣、台東縣、花蓮縣。
國民政府設立與中國大陸省級行政體制不同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作為台灣省最高行政機關,實際擁有行政、立法、司法、軍事各項大權,任命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然而,接管台灣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施政失當,官員貪污腐敗,軍警橫行,社會上糧食匱乏、物資短缺、物價飛漲、失業嚴重,引起台灣人民強烈不滿。
[158]
1947年2月28日,台灣省台北市民眾為反抗國民政府的暴政、抗議軍警打傷市民,舉行大規模示威遊行。2月底3月初,台灣各地民眾紛起響應,奪取武器,舉行暴動,並攻佔台中、嘉義等城市。與此同時,日本、美國等境外勢力又介入其中。
[159]
國民政府從大陸調來大批軍警、特務,對事件進行殘酷鎮壓。“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民反對專制統治爭取基本權利的正義行動,是中國人民解放鬥爭的一部分。
[160]
國民政府在“二·二八事件”後將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
[161]
- 1949年後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這是在同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並未因此而改變,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完整性、同一性、連續性並未受到影響。與此同時,1949年,國民黨在內戰中失利,蔣中正(蔣介石)率部分國民黨軍政人員退踞台灣,
[162]
並將大陸許多的故宮文物、國庫資產與相關檔案等帶到台灣。1945年至1950年,中國大陸各地有近200萬軍民遷入台灣。1949年5月19日,國民黨當局頒佈《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佈告戒字第壹號》(簡稱台灣省戒嚴令),宣佈台灣處於戰時動員狀況,封閉全省,限制出入境,實行軍事管制,封鎖大陸消息,嚴禁一切違禁的言論、出版和罷工、遊行等活動。12月7日,國民黨政府遷至台北市。12月11日,國民黨中央黨部遷至台北市。至此台灣再次陷入與中國大陸的分離狀態之中。
[163-164]
儘管台灣與祖國大陸尚未統一,但中國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兩岸同屬於一箇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
正當中國人民解放軍着手進行解放台灣的準備時,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美國藉機派軍隊進入台灣海峽,阻撓人民解放軍解放台灣,並扶持國民黨統治集團,由此產生了台灣問題。1954年12月2日,美國政府不顧中國政府歷次的反對和警告同台灣蔣介石集團簽訂了所謂《共同防禦條約》。
1949年前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按照黨中央關於解放台灣的決策部署,秘密派遣1500餘名幹部入台。由於叛徒出賣,島內地下黨組織遭到嚴重破壞,大批地下黨員被捕,其中被國民黨當局公審處決的有1100餘人。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裏的無名英雄紀念廣場就是為紀念這些犧牲於台灣的大批隱蔽戰線無名英雄而建。
[165]
1950年,台灣行政區劃大幅調整,由繼承日據時期“五州三廳制”的“八縣九省轄市”改成“十六縣五省轄市”,並裁撤區署。析台中縣設彰化縣、南投縣;析台南縣設嘉義縣、雲林縣;析高雄縣設立屏東縣;析新竹縣設立苗栗縣,析新竹縣設立桃園縣,析台北縣設立宜蘭縣;裁新竹市入新竹縣;裁嘉義市入嘉義縣;裁屏東市入屏東縣;彰化市裁入彰化縣。
國民黨遷台後進行大規模黨務改造運動,
[167]
建立起蔣氏父子對國民黨的絕對控制權,經濟上進行財政整頓,改革幣制,穩定物價,實行土地制度改革,
[168]
恢復與發展農業生產,並開始興建許多大型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如石門水庫、橫貫公路等)。1953年,台灣經濟已逐漸恢復到戰前水準。1958年,台灣人口達到一千萬。
國民黨在戒嚴體制下鞏固與強化專制統治。1960年,蔣中正通過修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獲得連任而成為台灣當局終身領導人。同時,國民黨統治集團的最高權力開始向蔣經國過渡。在“白色恐怖”的統治下,蔣氏父子對黨政軍進行嚴格控制,對反對勢力採取嚴厲打擊的高壓政策。
[169-170]
國民黨統治集團在台灣發動了系統的清除運動,在島內全面肅清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左翼文人等進步力量,台灣社會人人自危,肅殺氣氛濃重。
由於得到美國、日本等外國資本的支持,實施利於經濟發展的政策,承接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產業轉移,日據時期的基礎,美國提供數十億美元經濟軍事援助和運用從大陸運去的黃金、美鈔等外匯以及從大陸赴台的人才,
[171-172]
台灣經濟從1960年代開始進入快速發展時期。
1960年代,台灣形成出口導向型經濟發展模式,工業佔經濟中的比重逐漸超過農業,到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為止長期保持年均兩位數的經濟增長率。1966年,台灣當局成立加工出口區高雄園區,這是全球第一個加工出口區。1966年,台灣當局開始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促進了教育水平的提高和中華文化的流傳。1968年,台灣的義務教育從6年延長到9年。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173]
1970年代,台灣進入經濟起飛時代,由於第一次石油危機帶來的全球經濟不景氣,1973年11月,台灣當局行政部門負責人蔣經國推動“十大建設”來穩定台灣經濟發展。蔣中正(蔣介石)於1975年4月5日去世後,由嚴家淦繼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至1978年屆滿。1978年,蔣經國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此後他擔任台灣地區第六、七任領導人,1988年於任內逝世。1970年代,台灣產業形態由以農漁業為主轉型為以工業製造業與商業服務業為主,台灣經濟發展迅速。1978年,全長374.3千米的中山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其連接台灣西部各大都市、城鎮以及台灣南北兩大港口高雄港與基隆港,是中國第一條高速公路。
1979年,
[17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鄧小平提出統一台灣的大政方針、基本立場和態度。中國人民解放軍停止炮擊金門等島嶼,實現兩岸的真正停火;同年,中美建交,美國和台灣當局官方關係隨之中斷。美國宣佈終止美台《共同防禦條約》,但美國國會通過了所謂《與台灣關係法》,並經美國總統簽署生效。
1980年代,隨着產業從農業發展到輕重工業、大眾教育普及,台灣人均GDP超過六千美元,與香港、韓國、新加坡被經合組織列入新興工業化社會,被稱為“亞洲四小龍”,“台灣經濟奇蹟”威名遠揚,股市指數曾高達萬點。台灣當局成立新竹科學園區,大力鼓勵中外廠商投資集成電路、電腦等高新技術產業,台灣中小企業也被電子產業的蓬勃發展所影響,此時台灣個人電腦主板產量因此位居世界第一。
[175]
1989年末,台灣人口突破2000萬大關。1992年,台灣人均生產總值突破1萬美元,成為發達經濟體。
1970年代至1980年代,“黨外運動”開始活躍並得到發展,要求國民黨統治集團“解除戒嚴令”、“開放黨禁、報禁”。在“黨外運動”中,不少“台獨”分子進行分裂祖國的活動,並發展成為民主進步黨。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發佈命令,宣佈解除實行長達38年的“戒嚴”體制,隨後更進一步開放“黨禁”及報禁、各級權力機構的台灣民眾“普選”、民眾赴大陸探親及與大陸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台灣開始朝向所謂的“民主政治”發展,海峽兩岸長期隔絕的狀態也被打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於1991年廢除。
[176-177]
1990年,台灣成立辦理海峽兩岸交流所衍生的各項事務的民間組織海峽交流基金會,1991年,大陸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1992年,海協會和海基會達成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重要共識,即“九二共識”。199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海峽交流基金會(即“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會談,是自1949年後兩岸民間代表在獲得中央政府和台灣當局授權下的首度正式接觸。1996年,台灣舉行首次領導人直選,中國國民黨參選人李登輝當選。
[178]
2000年,在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中,執政50餘年的中國國民黨敗選,民主進步黨執政,陳水扁當選。2001年,福建沿海實現與金門、馬祖直接往來。
[179]
2002年,台灣地區以“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税領域”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2004年,陳水扁獲得連任。2008年,馬英九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中國國民黨再度執政;同年,海峽兩岸實現直接通郵、通航、通商。
[180-184]
2010年,台灣當局實施“縣市改制”,是台灣地區從1950年起設置5市16縣後,首度大規模進行行政區劃調整,除原有的台北市外,原台北縣單獨改制,高雄縣市、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合併改制,桃園縣則在2014年改制,形成6個台灣當局“直轄市”、16個縣市的行政區劃。2012年,馬英九連任台灣地區領導人。2014年,台灣的義務教育從9年延長到12年。2015年,海峽兩岸領導人習近平與馬英九在新加坡會面,這是1949年以來兩岸領導人的首次會面。
[185]
2016年,民進黨的蔡英文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
[186]
。
時間 | 行政區劃 | |||
---|---|---|---|---|
1945年 | ||||
1947年 | ||||
1950年 | ||||
1967年 | 台北市改為台灣當局“直轄市”(大陸視為台灣省下轄地級市)。 | |||
1968年 | 台北市納入台北縣北投、士林(陽明山管理局)、內湖、南港、景美、木柵6鄉鎮。 | |||
1979年 | 高雄市改為直轄市台灣當局“直轄市”(大陸視為台灣省下轄地級市),同時高雄縣小港鄉劃歸高雄市。另海南省的東沙羣島、南沙太平島與中洲島被台灣當局劃歸高雄市代管。 | |||
1982年 | 新竹、嘉義2個縣轄市升格為省轄市(大陸視為台灣省下轄縣級市)。 | |||
2010年 | ||||
2014年 | 桃園市(原桃園縣)成為第6個台灣當局“直轄市”(大陸視為台灣省下轄地級市)。 | |||
2014年起至今 |
台灣行政區劃
編輯主詞條:台灣地區行政區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縣以上行政區劃代碼》,台灣省行政區劃代碼為710000,台灣省下轄地市和區縣行政區劃代碼暫缺;
[18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主管的全國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天地圖)2020版,6個台灣當局“直轄市”被視為台灣省的地級市,3個市被視為台灣省的縣級市,14個縣轄市都視為台灣省的縣下轄的街道。台灣省省會為台北市。
[18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陸地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台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羣島、西沙羣島、中沙羣島、南沙羣島以及其他一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島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的水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
[190]
中國台灣當局實際控制下的地區被稱作台灣地區,範圍有台灣省全境(包括台灣本島與蘭嶼、綠島、釣魚島等附屬島嶼及澎湖列島),有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烏丘等島嶼,有廣東省的東沙羣島,還有海南省的太平島與中洲礁。根據台灣當局的有關規定,台灣地區行政區劃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6個台灣當局“直轄市”,在台灣又被稱作“六都”;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3個市;新竹、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屏東、台東、花蓮、宜蘭、澎湖、金門、“連江”(馬祖)13個縣。
台灣台灣省行政區劃
6個地級市 | ||||
注:不含台灣當局實際控制的福建省金門、馬祖等地區。
台灣地級行政區
- 地級市
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簡稱 | 下轄區劃 | 政府所在地 | 陸地面積(平方千米) | 海域面積(平方面積) | 常住人口(萬) |
---|---|---|---|---|---|---|---|
Taipei City | 北 | 12區 | 271.7997 | 0 | 260.2418 | ||
New Taipei City | 新北 | 29區 | 2052.5667 | 1130.2383 | 403.0954 | ||
Taoyuan City | 桃 | 13區 | 1220.9540 | 1130.2383 | 226.8807 | ||
Taichung City | 中 | 29區 | 2214.8968 | 1663.7394 | 282.0787 | ||
Tainan City | 南 | 37區 | 2191.6531 | 2592.7310 | 187.4917 | ||
高雄市注 | Kaohsiung City | 高 | 38區 | 2946.2671 | 2726.8354 | 276.5932 |
名稱 | 區劃 | 轄區 |
---|---|---|
12區 | ||
29區 | ||
13區 | ||
29區 | ||
37區 | ||
38區 |
台灣縣級行政區
- 縣級市
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簡稱 | 下轄區劃 | 陸地面積(平方千米) | 海域面積(平方千米) | 常住人口(萬) | |
---|---|---|---|---|---|---|---|
Keelung City | 基 | 7區 | 132.7589 | 3585.4177 | 36.7577 | ||
Hsinchu City | 竹市 | 3區 | 104.1526 | 387.5623 | 45.1412 | ||
Chiayi City | 嘉市 | 2區 | 60.0256 | 0 | 26.6005 |
名稱 | 區劃 | 轄區 |
---|---|---|
7區 | ||
3區 | 東區、北區、香山區 | |
2區 |
- 縣
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簡稱 | 下轄區劃 | 政府所在地 | 陸地面積(平方千米) | 海域面積(平方千米) | 常住人口(萬) |
---|---|---|---|---|---|---|---|
Hsinchu County | 竹縣 | 1市3鎮9鄉 | 1427.5369 | 333.9971 | 57.0775 | ||
Miaoli County | 苗 | 1市6鎮11鄉 | 1820.3149 | 1741.4762 | 54.2590 | ||
Changhua County | 彰 | 1市7鎮18鄉 | 1074.3960 | 3313.6481 | 126.6670 | ||
Nantou County | 投 | 1市4鎮8鄉 | 4106.4360 | 0 | 49.0832 | ||
Yunlin County | 雲 | 1市5鎮14鄉 | 1290.8326 | 1220.4274 | 67.6873 | ||
Chiayi County | 嘉縣 | 2市2鎮14鄉 | 1820.3149 | 336.1701 | 49.9481 | ||
Pingtung County | 屏 | 1市3鎮29鄉 | 2775.6003 | 5771.4292 | 81.2658 | ||
宜蘭縣注 | Yilan County | 宜 | 1市3鎮8鄉 | 2143.6251 | 2145.3078 | 45.3087 | |
Hualien County | 花 | 1市2鎮10鄉 | 4628.5714 | 2790.9131 | 32.4372 | ||
Taitung County | 東 | 1市2鎮13鄉 | 3515.2526 | 11274.6894 | 21.5261 | ||
Penghu County | 澎 | 1市5鄉 | 126.8641 | 7936.0015 | 10.5952 | ||
金門縣注 | Kinmen County | 金 | 3鎮3鄉 | 151.6560 | — | 14.0597 | |
“連江縣”注 | Lienchiang County | 馬 | 4鄉 | 28.8000 | — | 1.3279 |
名稱 | 區劃 | 轄區 |
---|---|---|
1市3鎮9鄉 | ||
2市5鎮11鄉 | ||
2市6鎮18鄉 | ||
1市4鎮8鄉 | ||
1市5鎮14鄉 | ||
2市2鎮14鄉 | ||
1市3鎮29鄉 | ||
1市3鎮8鄉 | ||
1市2鎮10鄉 | ||
1市2鎮13鄉 | ||
1市5鄉 | ||
3鎮3鄉 | ||
“連江縣” | 4鄉 |
註釋:
⑷人口統計數據截至2020年12月。
台灣地理區劃
依照歷史人文與自然環境,台灣省可劃分為四大地理區域與五大都會區,分別為北台灣、中台灣、南台灣與東台灣,或以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稱之。而五大都會區則為6個台灣當局“直轄市”的發展區域,分別為台北都會區、桃園中壢都會區、台中彰化都會區、台南都會區、高雄都會區,其中又以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構成的台北都會區最大,而此區域也泛指大台北地區。而目前台灣當局行政主管部門的《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劃》、以及台灣當局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會使用四大地理區域的劃分方式。但台灣當局氣象部門將宜蘭縣劃歸為台灣東部區域,而苗栗縣劃歸為台灣北部區域、嘉義縣市則劃歸為台灣中部區域,與台灣當局行政主管部門的劃分方式不同。
北台灣 | 中台灣 | 南台灣 | 東台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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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 | ||||
面積(平方千米) | 7353.4 | 10506.9 | 10005.4 | 8143.3 |
人口(2021年2月) | 1066.115萬 | 581.3205萬 | 638.2086萬 | 54.9819萬 |
地理區劃根據台灣當局行政主管部門的《台灣地區綜合開發計劃》的劃分。 |
台灣地理環境
編輯台灣位置境域
台灣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34個省級行政區之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島嶼省份之一。台灣省轄區包括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目前台灣省全境由台灣當局所控制。除了台灣省全境,當前處於台灣當局控制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島嶼還有福建省的金門羣島、馬祖列島、烏丘嶼等島嶼,有廣東省的東沙羣島,有海南省南沙羣島的太平島與中洲礁及周圍附屬島嶼,這些島嶼雖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分屬於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並不屬於台灣省轄區,但是因為被台灣當局實際控制,因而和台灣省一同被統稱為台灣地區。台灣當局實際控制的地區面積共計36192.8155平方千米。
台灣島面積35886.8623平方千米(含附屬島嶼),是中國第一大島、世界第38大島嶼,南北縱長約395千米,東西寬度最大約145千米,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海岸線長1251.2806千米(台灣本島海岸線長1150.9533千米),含澎湖列島總長1578.0441千米,不僅扼守中國南北海路要衝,而且扼西太平洋航道的中心,歷來與中國大陸唇齒相依,互為拱衞,攻防一體,是中國與亞太地區各國海上聯繫的重要交通樞紐。台灣島戰略價值極其重要,是中國東南沿海和近海交通線側翼的海上屏障和維護中國在東海、南海和太平洋海上權益的戰略要地。
地區 | 島嶼數 | 面積(平方千米) | 海岸線長度(千米) | ||||||||
合計 | 本島 | 屬島 | 合計 | 本島 | 屬島 | 合計 | 本島 | 屬島 | |||
含海埔新生地 | 未含海埔新生地 | 原有 | 海埔新生地 | ||||||||
全省 | 86 | 2 | 84 | 36013.7264 | 35969.2927 | 35831.8651 | 44.4337 | 137.4276 | 1578.0441 | 1265.4624 | 312.5817 |
22 | 1 | 21 | 35886.8623 | 35842.4286 | 35767.6263 | 44.4337 | 74.8023 | 1251.2806 | 1150.9533 | 100.3273 | |
64 | 1 | 63 | 126.8641 | 126.8641 | 64.2388 | - | 62.6253 | 326.7635 | 114.5091 | 212.2544 | |
統計時間:2017年12月底;統計單位:台灣當局內事主管部門 |
台灣海峽呈東北—西南走向,溝通東海和南海,最窄處約130千米,是中國海上交通要道,中國約有3/4的海上航線從這裏經過;台灣海峽也是國際海上交通要道,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海上生命線”之一。
台灣地質結構
台灣島及其南北鄰諸島弧同屬環太平洋新褶皺帶。經古生代晚期開始生成的台灣地槽,幾經演進,復經中新世海水升降和上新世造山運動而進入島弧形成階段,地槽時代基本結束。但在更新世劇烈上升運動之後,繼續發生間歇性隆起,並由於東西側壓作用,使島上南北走向山脈更形高聳。以中央山脈為主軸的台灣山地就顯示出島弧的特點。台灣島是由歐亞板塊、沖繩板塊和菲律賓板塊擠壓而隆起的島嶼,地殼運動與造山運動發達使台灣地形複雜多樣,絕大部分地質構造由歐亞板塊組成,菲律賓板塊則往下成為隱沒帶。東部和南部地區受呂宋火山島弧等板塊影響形成複雜地質,如與花東縱谷地質不同但相互平行的海岸山脈。
台灣島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地震帶上,有許多容易引發地震的地體斷層,是中國地震最頻繁的地區之一,1914年至2014年一百年間中國共發生的3888起5級及以上地震就有35.9%發生在台灣
[196-197]
。地震比較頻繁的地區,主要集中在台灣西部、東部和東北部。西部地震次數雖少,但震源淺,人口密集,往往造成較大的災害。東部和東北部地震次數頻繁,但震源深,又多發生在海里,因此造成災害較輕。1999年發生的里氏7.3級的9·21南投地震是二戰後台灣傷亡損失最慘重的天災,大地震令全台掀起一股防震抗震的熱潮,2000年台立法機構通過“災害防救法”,並在此後的十餘年中多次修訂,不斷完善。
[367]
因為位居環太平洋火山帶,台灣有數座死火山、休眠火山和相應的火山地形。基隆、大屯和澎湖是台灣省的三個主要火山羣,其中規模最大的大屯火山羣由10多個圓錐形火山體組成,是中國六大火山羣中唯一位於環太平洋火山帶的火山羣,也是中國除東北吉林長白山和黑龍江五大連池外,另一個火山特徵與地質地貌比較完整突出的地區。不過除了大屯火山羣和龜山島外,台灣並無明顯的火山活動。
根據地質學和地球物理學的研究,台灣與大陸原為連體,台灣省的東海岸才是大陸的邊緣,台灣山脈本來就是大陸東側的“界緣山脈”。從地形剖面圖上可以看出,台灣島東海岸在海平面以下急劇下降,海底深度很快就下降到2000米以下,而台灣島西面的台灣海峽,平均深度僅50至60米。這種東部高山與深海溝相接、西部平原與淺海峽相連的地形大勢,説明台灣島是位於中國大陸架東南邊緣的一個大陸島。台灣因此有“浮福建”的雅號,意為台灣是福建省漂浮在海上的部分。台灣中央山脈大理石中所含紡錘蟲、希氏蟲、瓦氏珊瑚等化石都與華中、華南二迭紀地層中的同類化石相同。台灣本島酸性火成岩體與福建、浙江相同。台東大南澳片岩中的石灰岩層與華中、華南古生代晚期海相地層中的石灰岩層相同。
[199]
台灣地形水文
台灣島四面環海,孕育了各種海岸地形,是中國海岸地貌類型最豐富、齊全、奇特的地方,可分為岬角與海灣相間的北部巖岸、海岸線平直單調的西部沙岸、珊瑚礁地形為主的南部珊瑚礁海岸、山地和海洋相鄰的東部斷層海岸。
[200]
台灣島是一個形狀好似芭蕉葉的狹長形島嶼,大致分成山地、丘陵、盆地、平原、台地五大地形,超過一半的面積是東部的山區地形,可耕地佔24%,高山和丘陵共佔總面積的2/3以上,是世界地勢高度第四高的島嶼。山系與台灣島的東北—西南走向平行,豎卧於台灣島中部偏東位置,北半部主要為東北至西南走向,南半部則是北北西至南南東走向。中央山脈綿亙南北,將全島分成不對稱的東西兩部分,東部多山脈、中部多丘陵、西部多平原的地形特徵。台灣島有五大山脈、四大平原、三大盆地:分別為中央山脈、雪山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脈和台東山脈;宜蘭平原、嘉南平原、屏東平原和台東縱谷平原(又稱花東縱谷平原);台北盆地、台中盆地和埔里盆地。
東部山地是由北北東—南南西走向的海岸山脈、雪山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脈等平行的山脈組成的褶皺斷塊山系。位於台灣中部的中央山脈北起宜蘭蘇澳附近,南至鵝鑾鼻,高峯連綿,大部分海拔3000~3500米,構成台灣島的“屋脊”。全島海拔3800米以上的山峯有7座,超過3000米的山峯有268座。台灣省最高峯玉山海拔3952米,也是中國東部沿海地區的最高峯。冬季,玉山山頂上覆蓋着冰雪,晶瑩如玉,因而得名。山下浪濤滾滾,遠處水天相連,形勢十分壯觀。山間有埔里盆地、日月潭盆地、宜蘭平原(蘭陽平原)、卑南溪下游及三角洲平原等。
西部為各河流衝擊而成的平原,北部狹窄,南部較寬。嘉南平原(彰化與高雄間)是台灣最大的平原,面積4550平方千米,由大肚溪、濁水溪、北港溪、曾文溪等河流三角洲組成。屏東平原是高屏溪沖積平原,面積1200平方千米,是台灣第二大平原。東部山地和西部平原間是是起伏較平坦的丘陵與台地,北寬南窄,海拔100~600米,夾有台北盆地245平方千米、台中盆地400平方千米。丘陵大部分為紅土台地受河川侵蝕切割而成,主要有竹東丘陵、竹南苗栗丘陵等。台地多為頭嵙山層礫石層與晚更新世紅土堆積而成,主要台地有林口台地、桃園台地、大肚台地等。
台灣大、小河川密佈,河流多發源於中部山地,向四方分流入海。具有陡度大、流量大、流程短、含沙量大、多險灘、多瀑布等特點。大部分河流受到山脈走向的影響,主要往島嶼西方或東方流入大海。獨流入海的大小河川608條,其中長度超過100千米的河流有濁水溪(186.6千米)、高屏溪(171千米)、淡水河(158.7千米)、曾文溪(138.5千米)、大甲溪(124.2千米)、烏溪(119.13千米)等。因最大分水嶺中央山脈位置偏東,主要河川多分佈在西半部,自大分水嶺西及南流入海河流佔4/5,包括長度最長、中部的濁水溪,流域最廣、南部的高屏溪及長度與流域面積第三、北部的淡水河,而東流入海河流佔1/5。大多數湖泊坐落在西部,僅有少數為天然湖泊,其中最大的天然湖泊是面積7.93平方千米的日月潭,
[201]
其餘以人工修築的水庫和埤塘居多,包括面積17.14平方千米的台灣省最大水庫與湖泊曾文水庫,此外還有石門水庫、虎頭埤等。嘉義縣的蛟龍瀑布分為4層,總落差1000米,為台灣最大瀑布。由於台灣島山巒綿亙,山脈呈南北走向,故河川多呈東西走向,降雨季節又分配不均,因此台灣的河水流量變化很大,夏季若遇暴雨,河水滾滾,很快流入大海;冬季進入枯水期,河川只剩涓涓細流,成為乾溪。因此,台灣河川雖綿密眾多,但長度多不及100千米,且流域面積多小於2000平方千米,不具航運功能。淡水河是台灣唯一曾有航運之利的河道,後來因河牀淤淺,水運已為陸運所代。
台灣島周圍還有澎湖列島、蘭嶼、綠島、龜山島、基隆嶼、棉花嶼、彭佳嶼和花瓶嶼等火山島,分佈在南部海域的琉球嶼、七星巖等珊瑚礁島,以及釣魚島等大陸島,這些島嶼都屬於台灣省的轄區。澎湖列島是1700萬年前至800萬年前海底火山活動湧出地表的熔岩冷卻形成,氣勢磅礴的柱狀玄武岩渾然天成,具垂直狀、傾斜狀、放射狀、倒伏狀等奇特地景。澎湖列島風力較大,地表崎嶇,地表徑流較少,淡水資源不足,是台灣三大火山羣之一。棉花嶼、花瓶嶼和彭佳嶼多山,植被以草地為主,沒有大型樹木,也由於常年風力較大而沒有常住居民。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陸地總面積約5.69平方千米,其中釣魚島面積最大,約3.9平方千米
[202]
;各島嶼景觀差異較大,僅釣魚島、黃尾嶼有森林覆蓋,其他島嶼僅有少量灌叢和草本植被,島上多山茶、棕櫚、仙人掌、海芙蓉等自然植物,亦有其他藥用植物;島上向無定居人户,惟福建、台灣、浙江等省漁民常到此處海域捕魚,或作短時寄泊。
台灣當局實際控制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烏丘等島嶼。福建省金門列島中,在大擔島(大金門島)有若干淡水溪流,但淡水資源仍然不足,地勢以丘陵為主,平原較少。烈嶼(小金門)沒有常年地表徑流,淡水供應困難,該島平地較少。福建省烏丘列島中,大丘島(烏丘嶼)地勢較為平坦,而小丘島丘陵較多。福建省馬祖列島中各島都是花崗岩的岩石島嶼,土壤較少,耕種困難,沿海越野資源豐富。
台灣氣候生態
台灣橫跨北迴歸線,終年受台灣暖流的影響。北迴歸線穿過台灣島中南部的嘉義、花蓮等地,將台灣島南北劃為兩個氣候區,中部及北部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南部屬熱帶季風氣候。台灣省可説是長年如夏,整體氣候夏季長且潮濕,冬季較短且温暖。年平均氣温20~25℃(高山除外),1月平均氣温13~20℃,7月平均氣温24~29℃,南部較高,北部較低。此外,因地勢高峻,氣温垂直變化大。如台南1月平均氣温約17℃,玉山(測站海拔3850米)不足1℃,極端最低氣温−12℃。北部受東北季風影響使1月至3月出現雨季,冬季中部和南部地區沒有受到明顯影響,5月台灣進入梅雨季節。6月到9月為台灣的夏季,天氣炎熱,其中台北都會區是盆地地形,熱能無法快速消散,加上城市熱島效應,夏季最高氣温常可達35℃及以上,
[203]
7月平均氣温可接近30℃。台灣島四面環海,每年9月至隔年5月西伯利亞冷高壓南下時,冷空氣受海洋調和,冬季氣温相對華南地區稍顯温暖。冬季台南以北的平地氣温偶爾出現4℃。中部及北部1月平均氣温12至15℃左右,南部1月平均氣温可高達18℃左右。合歡山、玉山、雪山等海拔1500米以上的高山因地勢高,11月至4月常有降雪。
台灣降水豐沛、氣候濕潤,平均年降雨量超過2500毫米,約為世界平均降雨量的3倍,南北兩端的多雨中心可達5000毫米。因季節、位置、海拔標高不同,各地降雨量隨之而變化。東部、北部降水量大且全年有雨,中國年降雨量最大的地區是台灣東北部的火燒寮,位於新北市平溪區,海拔380米,平均年降水量6572毫米,最高達8408毫米(1912年),被稱為中國“雨極”;
[204]
而基隆港因降雨量豐沛,平均每年雨日214天,而被稱為“雨港”。
[205]
中南部雨季主要集中在夏季。冬季盛行蒙古高壓帶來的東北季風,夏季盛行西南季風,高峻山脈阻隔季風,形成雨影效應。
台灣是中國受颱風影響最多的地區之一,6月至9月是颱風季,8月最多,每年夏秋兩季平均有三至四個颱風。颱風提供豐沛的水分,但降雨空間和時間分佈不均,易引發洪水與泥石流等災害。若缺少夏季颱風帶來的雨水,冬季易出現乾旱,故各大河川普遍修築水壩,雨季蓄水兼發電,旱季提供民生用水。
台灣省植物種類繁多,植物有1萬多種,其中有超過3000種開花植物和640多種真蕨植物,是亞洲有名的天然植物園。森林覆蓋率達到58.5%,森林面積約為186.5萬公頃,其中約87%為亞熱帶及熱帶林,11%為温帶林,餘為亞寒帶及寒帶林,是中國重要的木材產地之一。北部天然植被屬亞熱帶季風常綠闊葉林。主要有無柄米櫧、青鈎栲、厚殼桂、榕樹、樟樹、台灣黃杞等。大型草本植物、木質藤本、附生蕨類、蘭科和苔蘚植物,主要分佈於海拔500米以上的丘陵、低山,具有一定的雨林特徵。熱帶雨林只分佈於島南端的高雄、屏東恆春及台東一帶,主要有台灣肉豆蔻、白翅子樹、長葉桂木等。境內山地植被和土壤垂直分異現象顯著,大致海拔500~2000米為常綠闊葉林和亞熱帶針葉林;2000~3000米為落葉闊葉樹、常綠闊葉樹、針葉樹混交林;3000~3600米為亞高山針葉林;3600~3950米為含常綠灌木的亞高山灌叢和亞高山草甸。台灣的樹種與大陸東南沿海相同者多達67屬、81種、1個變種。土壤以磚紅壤性紅壤為主,多分佈於丘陵、低山地區。從丘陵、低山地區向上的山地土壤,依次更替為黃壤、黃棕壤、灰棕壤、草甸土等。3000米以上多為石質土。由於降水多,土壤受淋溶作用強烈,土質黏重,鹽基已基本淋失,肥力不高。
台灣島生態類型豐富多樣,良好的自然環境使這裏成為一個動植物王國,其中11%的動物和27%的植物為特有種,如山區水域棲息的櫻花鈎吻鮭、出沒於台灣中央山脈的台灣黑熊、台灣獼猴、台灣黑熊、藍腹鷳等,另有3000多種魚類和500多種鳥類棲息,已使台灣成為世界生態保護的重地之一。台灣海產豐富,盛產鯛、鮪、鰹、鯊、鰻等魚類,還出產石花菜、龍鬚菜、鹿角菜、鷓鴣菜、玳瑁、珊瑚、珍珠等。台灣與大陸原是連體,在福建和台灣之間動物可自由遷徙,植物可互相傳播,台灣島上至少有64種獸類源於大陸,並且都是更新世期間從大陸遷徙到台灣的。台灣省曾擁有“蝴蝶王國”的美譽,小小的台灣島曾孕育高達近400多種蝴蝶,蝴蝶種數在中國僅次於四川省,然而由於經濟的發展、對郊區和山地的開發,導致蝴蝶棲息環境的破壞,台灣的自然生態環境遭到空前浩劫,許多蝴蝶面臨絕種或瀕危的厄運,如今台灣省蝴蝶種類只剩約380種。台灣中部的山嶽地帶是全省蝴蝶種類和數量最多的地方。
台灣島沿岸由於泥質灘塗及紅樹林生長,吸引了來自各地的候鳥羣,成為候鳥過境棲息的庇護所,有在春夏之際由熱帶地區到台灣來避暑的夏候鳥,如羽色豔麗漂亮的八色鳥;也有在秋季時由寒温帶南下到台灣避寒的冬候鳥,如全世界所剩不多的黑面琵鷺,每年都會來到台灣曾文溪口沼澤地度冬,以及在每年10月期間,準時來台的灰面鷲;還有更多以台灣為中繼站或遷徙終點的候鳥羣,為台灣的生態加註了旺盛的生命力。台灣省擁有豐富的海洋生態,在東臨太平洋的東海岸,可以看到一羣羣寬吻海豚、長吻原海豚、灰海豚、沙撈越海豚、熱帶斑海豚跳躍海面。而南部屏東縣的墾丁以及外島的綠島、澎湖地區,還有美麗的珊瑚羣。
台灣省的澎湖列島與台灣本島一衣帶水,但氣候差異很大。東北季風每年10月至隔年3月給澎湖列島帶來強風與惡劣海況,島上植被僅有矮草和灌木得以生長。受到地勢平坦影響,澎湖列島降水量少且分佈不均,年降水量僅1000毫米,為台灣省年降水量最少的區域。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台灣島的附屬島嶼,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與台灣島東北部氣候基本相同,夏季為台灣暖流(黑潮)必經海域,受從太平洋面移來的颱風影響,是颱風通道,每年有多次颱風經過。釣魚島羣島每年還受隨季節的不同而有規律地變換方向的季風的影響。由於台灣暖流(黑潮)具有高水温、高鹽度的特點,使釣魚島羣島海域成為魚類棲息、活動、成長、繁殖的良好場所,是中國東海著名的漁場,在漁場劃分上屬於中國漁民歷來所稱的閩東漁場、台北漁場。
[207-208]
台灣當局實際控制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烏丘和海南省的太平島等島嶼。福建省馬祖列島具有重要的海洋和氣候生態研究價值,屬於亞熱帶季風氣候,冬季温和濕潤,有時較為寒冷,而春秋季少雨且乾燥,夏季多雨;島上海鳥眾多,有銀鷗、信天翁、棕頭鷗等海鳥棲息和繁衍;島上由於主要為花崗岩質地,所以植被不豐富,以草地為主。烏丘列島面積較小,但魚類和水生生物豐富,偶爾有中華白海豚出沒。金門羣島位於廈門島南面,北迴歸線附近,為典型的熱帶季風氣候。海南省太平島是南海中最大的島嶼,也是唯一有淡水的島嶼,島上植被較為豐富。
縣市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平均 |
---|---|---|---|---|---|---|---|---|---|---|---|---|---|
台北 | 16.6 | 17.2 | 19 | 22.5 | 25.8 | 28.3 | 30.1 | 29.7 | 27.8 | 24.7 | 22 | 18.2 | 23.5 |
花蓮 | 18.3 | 18.7 | 20.3 | 22.8 | 25.3 | 27.5 | 28.7 | 28.4 | 27 | 24.9 | 22.5 | 19.7 | 23.7 |
澎湖 | 17.1 | 17.4 | 19.9 | 23.2 | 25.9 | 27.9 | 28.9 | 28.6 | 28 | 25.5 | 22.7 | 19.1 | 23.7 |
台南 | 17.8 | 18.9 | 21.6 | 24.9 | 27.5 | 28.9 | 29.4 | 28.9 | 28.6 | 26.3 | 23.4 | 19.6 | 24.7 |
高雄 | 19.7 | 20.7 | 23 | 25.7 | 27.8 | 28.9 | 29.4 | 28.9 | 28.5 | 26.9 | 24.5 | 21.2 | 25.4 |
台中 | 17 | 17.7 | 20.1 | 23.5 | 26.4 | 28.1 | 28.9 | 28.4 | 27.8 | 25.5 | 22.6 | 18.7 | 23.7 |
新竹 | 15.7 | 16 | 18 | 21.9 | 25.2 | 27.9 | 29.3 | 28.9 | 27.3 | 24.4 | 21.5 | 17.7 | 22.8 |
台東 | 19.7 | 20.2 | 21.8 | 24.1 | 26.4 | 28.3 | 29.1 | 28.8 | 27.7 | 25.8 | 23.6 | 20.8 | 24.7 |
該表為1991-2020年月平均資料,由台灣地區有關部門統計。 |
台灣政治
編輯台灣涉台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序言明確指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處理涉台問題的最高指導文件。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規定的屬地管轄權原則,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犯罪,大陸司法機關就具有管轄權。台灣屬於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故大陸司法機關對台灣地區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犯罪行為具有管轄權。其次,根據該法第七條規定的屬人管轄權原則,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犯罪,即便發生在外國,大陸司法機關具有管轄權。根據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台灣地區的居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依據《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辦法》《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對台灣地區貿易管理辦法》《台灣海峽兩岸直航船舶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涉台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於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除應當經大陸地區專屬管轄的、不符合一箇中國原則的或有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判決不予承認外,還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方予認可。
海峽兩岸曾於2009年4月26日由中央政府和台灣當局授權的海基會以及海協會合作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根據此協議,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等領域提供司法協助。
台灣全國人大台灣省代表團
主詞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台灣省代表團
1975年四屆全國人大首次設立了台灣省代表團,五屆全國人大決定,在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之前,台灣省暫時選舉13名全國人大代表,其餘按人口比例應選代表的名額予以保留。從此,台灣省全國人大代表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選舉方案,通過召開協商選舉會議民主選舉產生。
[210]
台灣政協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台盟)是在台灣省人民“二·二八”起義以後,由一部分從事愛國民主運動的台灣省人士於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台盟成立後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響應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五一口號”,參加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創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台盟參加人民政權和人民政協的工作,推動盟員和所聯繫的台灣同胞,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為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作出了貢獻。
[211]
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簡稱全國台聯)於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成立,是台灣各族同胞的愛國民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台灣同胞的橋樑和紐帶。全國台聯自成立以來,繼承和發揚台灣同胞光榮的愛國愛鄉傳統,高舉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旗幟,堅守一箇中國原則,密切聯繫定居在祖國大陸的台灣同胞,廣泛團結聯絡常住大陸、台灣島內以及港澳和海外的台灣同胞,推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為堅決反對“台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212]
台灣兩岸事務主管部門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國台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是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是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確定的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機構。
[213-215]
台灣台灣問題
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也是海峽兩岸重要的政治議題。1949年國民黨政府因內戰失利而退守台灣。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美國派遣第七艦隊侵入台灣和台灣海峽,於1954年同台灣當局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將台灣置於美國的“保護”之下,造成台灣同中國大陸分離的狀況。
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中美兩國發表《上海公報》。
[216]
1979年1月1日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聲明與台灣當局“斷交”,廢除《共同防禦條約》以及從台灣撤軍。
[217]
但中美建交三個月後,美國參、眾兩院通過《與台灣關係法》,經美國總統簽署生效,繼續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扶植台灣。
[218]
1949年以來,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人民始終把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作為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219]
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並在2005年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中以法律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一箇中國的原則。
[220-221]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佈採用和平方式統一祖國的方針。20世紀80年代初,為解決台灣問題,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
[222]
並首先用於解決香港和澳門問題。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發表題為《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的重要講話,全面闡述了在民族復興偉大征程中推進祖國統一的重大政策主張,是新時代對台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台灣九二共識
“九二共識”指1992年11月大陸的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共識。
[384]
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指出:體現一箇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兩岸同屬一箇中國,兩岸雙方就能開展對話,協商解決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台灣任何政黨和團體同大陸交往也不會存在障礙。否認“九二共識”、破壞這一共同政治基礎,兩岸關係勢必出現停滯甚至倒退,成果會得而復失,直接損害兩岸同胞尤其是台灣同胞的利益。
[383]
台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台灣是中國領土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9年後,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台灣與大陸處於暫時分離的狀態。因此,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海內外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心願。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把完成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作為自己的歷史重任,併為此進行了長期不懈的努力。
早在50年代,中國政府就提出和平統一的主張。1955年5月,周總理提出,“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1960年5月,毛主席提出,台灣只要迴歸祖國,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大權均由台灣當局掌握。這可以説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雛形。1979年1月,鄧小平同志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構想,指出,“只要台灣迴歸祖國,我們尊重那裏的現實和現行制度。”1981年9月30日,葉劍英委員長正式發表關於大陸和台灣實現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政策,提出“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中央政府不干預台灣的地方事務。——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1982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增加了設立特別行政區的規定,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主席《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進一步闡述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思想的深刻內涵,提出了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
鄧小平同志“一國兩制”的科學構想是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提出來的,它既維護了國家主權,又充分考慮到台灣問題的具體情況。“一國兩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主權國家範圍內實行兩種制度,在一箇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同時在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既體現了實現祖國統一、維護國家主權的原則性,又充分考慮到台灣的歷史和現實,體現了高度的靈活性。實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有利於祖國統一和民族復興,有利於世界和平與發展,因而得到海內外廣大華人、僑胞和世界輿論的普遍理解、支持和讚揚。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和各項政策的推動下,海峽兩岸關係有了很大的發展。兩岸人民往來以及科技、文化、體育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蓬勃發展,兩岸經濟相互促進、互補互利的局面已初步形成。這充分顯示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構想的巨大威力。香港和澳門的順利迴歸並保持繁榮穩定為解決台灣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台灣的前途繫於祖國統一,搞分裂是絕對沒有出路的。李登輝等少數人背棄一箇中國的原則、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分裂祖國的圖謀是不會得逞的,必然遭到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反對。實現祖國統一是歷史趨勢,是海峽兩岸全體中國人民的民心所向。在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一天一定會到來。
[455]
台灣台灣當局政治體制
- 台灣當局組織和台灣地區領導人
當代台灣的政治制度承襲了國民黨統治集團在大陸時期實行的政治制度。1949年國民黨統治集團從大陸敗退到台灣,也把國民黨統治集團在大陸的一整套政治制度搬到了台灣。20世紀90年代以來,台灣當局的政治體制和內外政策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從總體上看,台灣政治體制的基本結構仍然保留了1949年台灣當局實行的政治體制;台灣地區現行的憲制性規定仍然是以1947年1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公佈的“憲法”為藍本,採行孫中山提出的“五權憲法”架構。台灣當局組織分成5個機構運作,分別是行政管理機構、立法機構、司法主管機構、考試機構和監察機構。
台灣地區領導人對內負責政治上的最高責任,為台軍最高統帥,對“五院”有協調爭議權,並直接任命最高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對外代表台灣地區,1996年起實施直選,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一次。
[223]
台灣當局領導人由直接選舉產生,權力擴大,決定台灣當局的大政方針,提名任命行政、司法、監察、考試機構負責人。
[420]
任次 | 姓名 | 任期 |
---|---|---|
1 | 1950年—1954年 | |
2 | 1954年—1960年 | |
3 | 1960年—1966年 | |
4 | 1966年—1972年 | |
5 | 1972年—1975年 | |
(繼任) | 1975年—1978年 | |
6 | 1978年—1984年 | |
7 | 1984年—1988年 | |
(繼任) | 1988年—1990年 | |
8 | 1990年—1996年 | |
9 | 1996年—2000年 | |
10 | 2000年—2004年 | |
11 | 2004年—2008年 | |
12 | 2008年—2012年 | |
13 | 2012年—2016年 | |
14 | 2016年—2020年 | |
15 |
註釋:
⑴蔣中正字介石。
⑵1975年,蔣中正去世,副領導人嚴家淦繼任。
⑶1988年,蔣經國去世,副領導人李登輝繼任。
- “法律”制度
台灣地區“法律”體系深受中華法系的影響,此外還受到日本、德國等國法律體系的影響。台灣地區的“法律”採用大陸法系的成文法系統,主要分為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法律”、命令三級,下級的“法律”不可以違反上級的“法律”。“法律”的制定和修正需經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審議通過,再由台灣地區領導人公佈施行,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台灣地區考試管理機構或其他“機關”能發佈命令。除了明文的“法律”之外,“終審法院”在過往仍會為了統一“法律”見解,而從判決中挑選部分爭議問題,選編作成判例。判例不強制下級“法院”的法官必須採用,但事實上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力,除了選編判例以外,甚至“終審法院”曾經做成的一般裁判,也常在下級“法院”的審理中被引用。
- 政黨
截至2019年底,台灣地區共有各類政黨291個,全台性政治團體45個。主要政黨包括民進黨、國民黨、台灣民眾黨、親民黨、新黨、無黨團結聯盟、“時代力量”等。其中民進黨和國民黨影響最大。台灣地區各政黨圍繞各項公職選舉展開激烈競爭。
- 地方自治
台灣當局實行地方自治制度。地方自治層級包括市(含台灣當局“直轄市”)縣、鄉鎮兩級。市(含台灣當局“直轄市”)縣、鄉鎮為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地位。市縣、鄉鎮行政負責人民選產生,市縣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當地行政機構施政進行監督。
- 紀年曆法
根據台灣當局有關規定,台灣各機關、官方文書中均採用“民國紀年”,以公元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為元年,與公元紀年相差1911年。通用曆法主要為國際慣用的公曆,民間亦通行農曆,並以“民國紀年”與公元紀年並行使用。根據中共中央台辦《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對1949年10月1日之後的台灣地區政權,一律不使用“中華民國”紀年。
- 歲時節日
日期 | 節日 | 備註 |
---|---|---|
農曆正月初一前日(台灣新年假期) | ||
農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台灣新年假期) | ||
和平紀念日 | ||
孫中山逝世紀念日、植樹節 | 紀念孫中山逝世 | |
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期 | ||
農曆清明,4月4日或4月5日 | 中華民族傳統節日 | |
勞動節 | ||
農曆四月初八 | 紀念釋迦牟尼誕辰 | |
農曆五月初五 | 中華民族傳統節日 | |
解嚴紀念日 | ||
軍人節 | ||
農曆八月十五 | 中華民族傳統節日 | |
紀念孔子誕辰 | ||
雙十節 | 紀念1911年武昌起義 | |
台灣光復節 | ||
孫中山誕辰紀念日、中華文化復興節 | 紀念孫中山誕辰 |
台灣軍事
編輯台灣現行軍事體制基本沿襲國民黨統治集團退據台灣前在大陸時期的軍事體制。台軍由陸軍、海軍、空軍三大軍種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巡、警察等執法機關為輔助戰力。此外,台軍還有“資通電軍指揮部”
[225]
,該指揮部以網絡攻防為核心,信息安全為基礎,電磁發展為前瞻。目前常備部隊約21.5萬人,後備軍人約238萬人。2018年1月1日起,台灣當局開始實施募兵制。
《反分裂國家法》是由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為了更好地組織和實施反分裂國家的法律措施,特別是依據該法規定需要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時,該法規定,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反分裂國家法》為有效地採取各種手段來打擊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提供了充分的組織保障。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基於該法的授權將能夠採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和以非和平方式來實現祖國統一大業。
[226]
中國人民解放軍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挫敗任何形式“台獨”分裂勢力的能力始終都在,意志堅定不移。
[227]
2017年以來,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繞島巡航台灣已經常態化,體現了空軍在信息化背景下成體系執行作戰任務的能力。如今空軍已有眾多機型可執行“繞島巡航”任務,未來這一隊伍還將繼續壯大。
[228]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也已例行性地出動遼寧艦等軍艦繞台航行。
台灣經濟
編輯台灣基本情況
台灣地區被
[14]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15]
美國中央情報局《世界概況》等機構認定為發達經濟體,被世界銀行認定為高收入經濟體,
[16]
是亞洲四小龍之一。2020年,台灣地區完成的名義GDP約為19.76萬億新台幣,剔除物價變動因素後實際增長2.98%。按全年新台幣與美元、人民幣的平均匯率折算為6648億美元,約為45855.24億元人民幣,位列中國各省、市、自治區第七名;
[365]
2020年,台灣地區人均GDP約為26910美元,居世界第28名
[229]
;外匯儲備居世界第六位。
[230]
2018年台灣地區人類發展指數為0.911,居世界第21名。
[231]
台灣是一個以出口為導向的海島型資本主義經濟體,對外貿易對台灣經濟的發展舉足輕重。台灣當局對投資和對外貿易的參與正逐漸減少。
[232]
截至2020年,中國大陸是台灣最大的貿易伙伴和貿易順差來源地。
[233]
不同於鄰近的韓國和日本,台灣經濟以中小型企業而非大型企業集團為主,但台灣經濟發展的重心長期集中在台積電、聯電、聯發科、和碩、華碩、宏碁、日月光、環球晶圓等少數國際頂尖的高新技術企業,經濟發展的模式也長期依賴高新技術產業,其他產業則相對薄弱。台灣的電子信息產業在全球產業鏈中地位至關重要,全球大多數的電腦電子零組件都在台灣生產,但台灣的高新技術產業未能自主掌握核心技術,高度依賴於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科技或設備的供應鏈,台灣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產業鏈中所獲得的附加價值和毛利率較低。台灣產業結構以服務業為主幹,製造業佔重要地位,農業、工業、服務業佔台灣2016年GDP的比重分別為1.82%、30.16%、63.15%。
2018年,台灣地區出口額最高的產品依次為集成電路(佔比30.7%)、辦公機器零件(2.93%)、精煉石油(2.73%)、液晶顯示器(2.14%)和空白音頻媒體(1.89%)。
[234]
台灣地區進口額最高的產品依次為集成電路(佔比15.5%)、原油(7.81%)、精煉石油(4.72%)、石油氣(3%)和煤球(2.64%)。
為降低生產成本,台灣將許多傳統製造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到中國大陸和東南亞,而在台灣本地則重點發展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但這也造成產業空心化的問題。台灣已投資大陸超過1500億美元,
[235]
在大陸有8萬多家台資企業,常住大陸的台商及眷屬已超過100萬人。
[236]
截至2020年3月,台資佔中國大陸累計實際吸收境外投資總額的3.2%。
[237]
台灣經濟雖人均生產總值較高,但內需市場狹小,自然資源較少,科技基礎不堅實,對海外市場和技術的依賴程度較高。同時,台灣經濟發展還受島內政爭激烈的影響。台灣經濟雖然發展較快,但由於經濟結構和財政税收體制的影響,財政狀況不佳,税基萎縮,賦税收入增長減緩,同時各類支出增長很快,尤其是軍事、行政和社會保障等非生產性開支所佔比重很大。財政收支不平衡導致財政赤字不斷擴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更新滯後。
[420]
台灣貨幣
新台幣是台灣地區(含台灣省全境和福建省金門馬祖地區)現行的貨幣,於1949年6月15日起發行流通。原始發行機構為台灣銀行,2000年起由台灣當局所謂“中央銀行”收回負責。基本單位為圓(常取同音字簡作元)。貨幣代碼按照ISO 4217標準編為TWD,符號為NT$或NTD,並使用NT$100、NTD100之類方法表示(中間無空格)。
新台幣現行的發行幣值自1981年起使用,硬幣單位包括0.5元(伍角)、1元、5元、10元、20元及50元,紙鈔單位有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換算基準為:1元=10角=100分。
台灣發展歷程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台灣經濟基本上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國府遷台”初期採取適度干涉的計劃經濟制度,加上美國的經濟援助,得以重建二戰後面臨困局的台灣經濟。農業方面,台灣當局支持小農生產與資本農業雙軌並置,實行土地改革政策來增加農業生產。工業方面,台灣當局於195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勞動密集型輕工業,扶植以紡織業為主的民營企業。1950年代發達國家將勞動密集型產業外移,台灣當局為吸引外資採取鼓勵出口的政策,由出口帶動生產,使台灣成為美國、日本的加工基地,從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締造了舉世矚目的台灣經濟奇蹟。台灣自1960年代起推行出口導向型工業化戰略,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
[13]
1970年代,蔣經國推動的“十大建設”為台灣石化業與重工業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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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台灣確定了以科技產業為核心的政策,扶持了眾多科技公司,威盛電子、聯電、富士康均在此期間成立。1980年代後,台灣當局陸續放寬進出口與投資限制。1990年代末期,隨着全球貿易的進一步深化,台灣憑藉相對廉價的勞動力優勢,以客户為導向的晶圓代工模式快速興起,台積電、聯電等台灣本地區晶圓代工企業崛起,此後,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迅速,分工也越來越明確,如聯發科和晨星做芯片、台積電和聯電專注於晶圓代工,日月光、精材做封裝等,逐步擴大了其在全球芯片製造市場的影響力。目前台灣當局重點發展信息通信、資訊安全、精準醫學、綠色電力、可再生能源等產業。1990年代躋身發達經濟體。以電子工業為主導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是支柱產業。
台灣服務業
台灣服務業發達,佔GDP的六成至七成左右,以批發、零售、餐飲等傳統服務業為主,而通訊、金融、商業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的佔比則低於“亞洲四小龍”的其他三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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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以來,隨着台灣經濟的迅速發展,服務業也發展很快,佔島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逐漸超過了工業,成為經濟發展中最重要的產業。服務業結構也從傳統的商業及政府服務逐漸走上現代化專業性服務產業(包括保險、金融、運輸、倉儲、通信),不動產和工商服務業增長較快。
作為台灣服務業重要代表的便利商店(又稱便利店)在台灣星羅棋佈,密度居世界第二,台灣大部分便利商店24小時不打烊。台灣便利商店的服務態度與質量聞名中外,在衣食住行各方面為民眾提供貼心服務。除了能提供普通服務外,台灣的便利商店還與金融機構以及台灣當局有關部門合作,使得徵收停車費、水電費、交通罰款、信用卡支付以及郵寄包裹等服務都能夠在便利商店進行。
1980年前,台灣嚴格限制外國資本的進入。1980年代中期,台灣逐漸放寬對資本市場的管制。2000年後,台灣開始解除對國際資本的管制。台灣現已建立了多層次多品種的資本市場,滿足不同層次企業的不同類型的金融需求。台灣證券交易所是中國四大證券交易所之一,吸引了很多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尤其是電子產業,從而促進了台灣電子產業的產融結合,實現跨越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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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融合中華傳統文化、台灣本土特色文化、文化藝術和現代科技。台灣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創意產業園有台北市的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和松山文創園區、高雄市的駁二藝術特區、台中市的文化資產園區、台南市的台南文化創意園區、嘉義市的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花蓮縣的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台灣高新技術產業
台灣是全球電子、信息和通訊等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發、製造與營運的重鎮,在全球半導體產業鏈中佔據着極其重要的位置。台灣的電子信息、精密機械和生物醫學領先世界,形成了北台灣集成電路、中台灣納米技術、南台灣光電技術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羣。台灣的電子產業涉及手機、電腦、LED、電子組裝等,整個產業鏈非常完善,相關公司眾多,給半導體產業發展和崛起(特別是芯片製造業)提供了良好土壤。涵蓋集成電路製造、設計和包裝的半導體產業是台灣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台灣擁有台積電、聯發科、日月光、聯電等半導體產業巨頭,其中台積電是全球最大的半導體晶圓代工廠,是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核心企業。2020年,台灣集成電路產業總產值約1073億美元。
新竹科學園區(27張)
台灣在半導體產業鏈關鍵環節佔據近乎壟斷的地位,起源於台積電在1980年代末開創的晶圓代工模式。當時,成立不久的台積電需要避免與英特爾等行業領軍企業正面競爭,於是另闢蹊徑,尋求為英特爾代工。短短几年後,芯片代工、或者説晶圓代工就成為了半導體行業的重要分工模式。上游的英偉達、博通以及華為海思等芯片設計企業為各行各業的不同需求打造性能各異的芯片,然後將設計圖交給台積電這樣的中游晶圓廠進行代工。台積電等企業則利用規模優勢,不斷降低成本、提升工藝水平,在晶圓代工這個產業鏈環節精進到極致。這種產業鏈分工模式,降低了設計企業以及代工企業的門檻和研發風險,讓不同環節的企業都能專注於自己最擅長的領域。而台積電等台灣企業,正是抓住了產業鏈轉型的時機,迅速搶佔了市場份額。但半導體產業鏈的其他環節,比如芯片設計、光刻機、晶圓生產等行業則被美國、荷蘭、日本等其他國家所把持,台灣並沒能控制整條產業鏈。
2014年,研發經費佔台灣GDP的比重為3%。從台灣科技的發展特點看,由於台灣經濟規模較小、中小企業佔絕大多數,民間科技研究發展先天不足,因此台灣科技行政部門在科技發展過程中居於主導地位。從科技研究的分工看,台灣基礎研究主要由台灣“中央研究院”及各高等院校承擔,應用科技研究主要由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各科技行政部門所屬的研究機構承擔,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市場化則由企業承擔。儘管1980年代以來台灣科技取得較大發展,但受限於經濟規模、企業結構及人才等因素,台灣的科技水平在總體上仍與國際頂尖水平差距較大。總體研究發展水平的落後,使目前台灣高新技術產業在關鍵技術、關鍵零部件等方面都嚴重依賴日本和美國;多半台灣廠商的生產技術仍然依靠引進。台灣信息、半導體等產業雖然發達、銷量很高,但由於缺乏自己的關鍵技術,大多隻能採取受委託加工製造方式,利潤大多由掌握關鍵技術與零部件的外國廠商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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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製造業
台灣農業
主詞條:台灣農業
2019年,台灣農業產值佔GDP的1.77%。台灣地處亞熱帶和熱帶交界處,為多山島嶼,氣候温暖、雨水豐沛,適合農作物生長,但也容易發生病蟲害,加上台風、豪雨及地震頻繁,對農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由於自然環境限制,台灣農户平均耕地規模僅約0.72公頃,屬於小農經濟形態,農業經濟主體多屬兼業農,生產成本較高。
台灣只有24%的土地適於耕種,主要為土壤肥沃、温暖濕潤、利於耕作的西部平原及東部狹窄的沿海地帶。台灣西部開發較早的農業區,已發展成為工業區;東部多丘陵地,開發較晚,農牧業比較落後。台灣農業生產效率較高,耕作製為兩年五熟或一年三熟,適宜熱帶、亞熱帶作物種植,有“寶島”之稱。出口高質量的豬肉、蔬菜、糖、甘蔗、茶葉、大米和熱帶及亞熱帶水果。盛產稻米,一年有二至三熟,米質好,產量高,種植面積和產量均佔農業生產的首位。主要經濟作物有樟腦、蔗糖、茶、鳳梨(菠蘿)、香蕉、蓮霧。蔬菜品種超過90種,栽種面積僅次於稻穀。水果種類繁多,素有“水果王國”的美稱。花卉產值也相當可觀,台灣蝴蝶蘭聞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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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中國林業發達省份之一。森林面積約佔全境面積的55%,具有經濟價值的樹種多達100種以上。主要木材有扁柏、鐵杉、台灣杉、巒大杉、紅檜、黃檜、紅松、香杉、肖楠、桃花心木等。經濟樹種有樟、油桐、橡膠、漆樹等,以樟樹最著名。此外還有檸檬桉、肉豆蔻、金雞納樹等藥用植物和芳香油料作物香茅草。宜蘭的太平山、台中的八仙山和嘉義的阿里山是著名的三大林區,木材儲量多達3.26億立方米,林木種類4000多種。其中以台灣杉、紅檜、樟、楠等名貴木材聞名於世。
台灣通過各種形式用市場關係把農户聯合起來實現規模經營。1990年代以來,台灣農業、農村的服務化主要是農業生產環節分工越來越細密和專業化,大力發展觀光休閒農業,農民來自二、三產業兼業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台灣注重農業科技的研發和應用,使得知識與技術引領枱灣農業的發展。
台灣地處寒暖流交匯處,台灣島和澎湖列島海岸線總長約1520千米,海洋漁業和養殖業發達。淡水魚類資源所佔比重不大,海洋水產資源豐富。因地處寒暖流交界,西部海底為大陸架的延伸,較為平坦,底棲魚和貝類豐富,可供利用的魚類資源不下500餘種。出口多種海產品,如鰻魚、金槍魚、蝦和深海魚類。原以沿岸漁業和養殖業為主,從1960年代開始轉變為以海洋捕撈業為主,重點發展遠洋漁業和近海漁業,新建和擴建大小漁港100多處,開闢遠洋漁場等。高雄、基隆、澎湖、宜蘭蘇澳、花蓮、嘉義新港等海域為著名漁場。養殖業以養鰻為主,是經濟價值高、創匯較多的外銷漁業。
台灣畜牧業以傳統的豬、禽飼養為主,次為養牛業。隨着畜牧業科學化、專業化、企業化水平的提高,豬肉和禽蛋自給有餘。生豬和凍肉輸出為台灣重要出口農產品之一。養雞業僅次於養豬業,大型養雞户飼養數量佔有相當大的比重。而奶牛業和牛奶生產發展較為緩慢。因為台灣地區有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為防範疫情傳入風險,大陸目前嚴禁台灣地區生產或經台灣地區轉運的肉類產品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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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能源礦產
台灣缺乏能源儲備,高度依賴進口。台灣礦產資源產量稀少,主要有煤、硫磺、金、銀、銅、石油、天然氣、鹽等。以煤最豐富,主要分佈於基隆市、台北市至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等地的山麓丘陵區,以基隆市及新北市瑞芳區的九份礦區最為重要,可採的煤藏量有3億多噸。石油、天然氣分佈於島西部山麓帶及其以西沖積平原下層深處,儲油構造可能延續至海峽地區及南、北近鄰海域底部。金屬礦主要分佈於台灣島北部,新北市瑞芳區的金瓜石為台灣主要金、銅、銀礦區。非金屬礦以硫磺和石棉為主。硫磺主產於大屯火山區,是中國天然硫磺藴藏最富的地區之一。沿海有海鹽生產,鹽田主要在西南海岸。此外,高雄市、新竹縣竹東、宜蘭縣蘇澳等皆有大量優質水泥原料石灰石,中央山脈東部則以產大理石和白雲石等著名。地熱有大屯火山區和宜蘭地區等。雖然非金屬(石礦類)礦產可堪稱自給自足,但是開採也會引發不可逆的礦產資源消耗和温室效應等問題。台灣初級的能源消費集中在石油與煤,其次是天然氣與核能。然而,除核能外,台灣幾乎所有的石油、煤與天然氣都仰賴進口來滿足運輸和電力需求,這使得台灣對能源價格的波動十分敏感。台灣擁有3座運轉發電中的核電廠及6座核反應堆,2015年時核能發電約佔台灣總髮電量的19%、能源消耗的8.1%。
台灣知名企業
台積電 | 華碩(ASUS) | 宏碁(Acer) | |
宏達電(HTC) | |||
兆豐金融控股 | 新光金融控股 | ||
環球晶圓 | 穩懋半導體 | 國泰金 | 中信金 |
台灣中華電信 | |||
台灣中華航空 | |||
奇美實業 | |||
台灣交通運輸
編輯台灣省的島內交通與對外交通體系比較發達,除高山地區外,鐵路、公路網遍佈全省。
台灣鐵路
台灣鐵路(簡稱台鐵)是台灣鐵路管理局直營的鐵路線的總稱,為台灣主要的鐵道運輸系統。1891年通車運營,採用1067毫米(窄軌)軌距。目前由西部幹線、東部幹線、南迴線等3條幹線,以及10條客貨運支線所組成。目前路網長度為1114.5千米。台灣島內有東、西縱貫鐵路,已形成環島鐵路網,貫穿台北、台中、高雄等大城市。
台灣高速鐵路(簡稱台灣高鐵)是台灣的高速鐵路系統,全線縱貫台灣人口密集的西部走廊,線路全長349.5千米,最高運營時速300千米,連結台灣南北成為一日生活圈,往返台北、高雄南北兩大都市間最快只需105分鐘。2007年1月5日通車後,成為台灣西部重要的長途運輸工具之一,也是台灣鐵路運輸工業指標。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16年7月發表的《中長期鐵路網規劃》中,京港(台)通道被設計為八條縱向的“主通道”之一,將成為未來中國高速鐵路網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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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京港(台)通道從北京出發至合肥後,一路由合肥至香港九龍,另一路由合肥經福州至台北。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對2021至2035年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主骨架的佈局,規劃建設的福州至台北的高鐵屬“京津冀—粵港澳”主軸中的支線,由安徽阜陽經安徽黃山、福建福州至台灣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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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福州和平潭的福平鐵路全長90.4千米,設計時速200千米,於2020年12月26日通車。平潭海峽公鐵大橋全長16.34千米,其中跨海段超過11千米。大橋上層為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下層為雙線鐵路。平潭至台北為規劃的跨海路段。
西部幹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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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幹線 | |
南迴線 | |
客運支線 | |
貨運支線 | 台中臨港線、花蓮臨港線 |
高速鐵路 |
台灣公路
台灣的公路分為“國道”(最高等級幹線公路)、省道、市道、縣道、區道和鄉道。公路與橋樑總長度約4.7萬千米,絕大部分集中在西部。最長的兩條是連接北部至南部的道路系統於1978年通車、全長373千米的中山高速公路和於1997年通車、全長432千米的“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在東部發達地區則通過快速路連接,台北市至宜蘭縣建設了含貫穿雪山山脈的雪山隧道的蔣渭水高速公路。
機場支線、桃園環線 | 大園支線 | ||
台北聯絡線 | 台中環線 | ||
水沙連高速公路 | 台南環線 | 高雄環線 |
台灣航空
台灣擁有17座民用機場(含台灣當局控制的福建省金門馬祖地區)。台灣民用機場分成國際機場和省內機場兩種機場運營模式。台灣的4座國際機場中,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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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際機場是主要國際機場,台北松山機場、台中清泉崗機場是次要國際機場;台灣省內多數大城市與外島亦設有機場,省內機場總共有13座,但少數省內機場也有國際定期航班。台灣各大都市間及各外島之間皆有常態班機往來,形成了便利的航空網。台灣主要的航空公司有台灣中華航空和長榮航空。
名稱 | 簡稱 | 經營單位 | 區域 | 位置 | 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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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機場 | |||||
桃園機場 |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 北部 | 桃園市大園區 | 特等 | |
松山機場 | 北部 | 台北市松山區 | 甲等 | ||
小港機場 | 高雄國際航空站 | 南部 | 高雄市小港區 | 甲等 | |
清泉崗機場 | 台中國際航空站 | 中部 | 台中市沙鹿區 | 乙等 | |
省內機場 | |||||
台南機場 | 台南航空站 | 南部 | 台南市南區 | 乙等 | |
澎湖機場 | 澎湖航空站 | 南部 | 澎湖縣湖西鄉 | 乙等 | |
花蓮機場 | 花蓮航空站 | 東部 | 花蓮縣新城鄉 | 乙等 | |
豐年機場 | 台東航空站 | 東部 | 台東縣台東市 | 乙等 | |
尚義機場 | 金門航空站 | 福建省 | 金門縣金湖鎮 | 乙等 | |
嘉義機場 | 水上機場 | 嘉義航空站 | 南部 | 嘉義縣水上鄉 | 丙等 |
五里亭機場 | 恆春航空站 | 南部 | 屏東縣恆春鎮 | 丁等 | |
望安機場 | 望安航空站 | 南部 | 澎湖縣望安鄉 | 丁等 | |
七美機場 | 七美航空站 | 南部 | 澎湖縣七美鄉 | 丁等 | |
綠島機場 | 綠島航空站 | 東部 | 台東縣綠島鄉 | 丁等 | |
蘭嶼機場 | 蘭嶼航空站 | 東部 | 台東縣蘭嶼鄉 | 丁等 | |
北竿機場 | 馬祖北竿航空站 | 福建省 | “連江縣”北竿鄉 | 丁等 | |
南竿機場 | 馬祖南竿航空站 | 福建省 | “連江縣”南竿鄉 | 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