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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確

鎖定
蔡確(1037年—1093年),字持正,泉州晉江(今福建晉江)人。 [40]  中國宋代詞人、 [41]  宰相、 [42]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支持者之一。 [43] 
蔡確在嘉祐四年(1059年)中進士。初附王安石以進,累擢為監察御史裏行。善觀皇上之意,與時上下。及知神宗已厭王安石,即疏其過以賈直。又善以起冤獄以奪人之位而居之。劾罷熊本,遂代其為知制誥。治陳安民獄而劾罷中丞鄧潤甫,遂得遷中丞。彈劾參知政事元絳,遂得代其位。 [44] 
元豐五年(1082年),拜為右相。雖為次相,實專大政,屢興羅織之獄。宋哲宗立,遷為左相。御史劉摯、王巖叟連劾其罪,元祐元年(1086年),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次年,奪職徙安州。遊車蓋亭,賦詩十章。被知漢陽軍吳處厚指為誹謗宣仁太后,累貶為英州別駕,新州安置。後死於貶所。 [44] 
持正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泉州晉江
出生日期
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
逝世日期
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
主要成就
宰相
主要作品
《遊車蓋亭》
本    名
蔡確
重大事件
車蓋亭詩案

蔡確人物生平

蔡確出身貧寒

蔡確,字持正,是泉州晉江人,父親蔡黃裳時為陳州錄事參軍,年逾七十。宰相陳執中出知陳州,發現他無法處理政務,就想讓他辭職。蔡黃裳因家中貧苦,要養家餬口而不願意辭官。陳執中説:“你如果不自己請求辭職,我也一定會向朝廷上疏解除你的職務。”蔡黃裳不得已,只得上表辭官。一家人流落在陳州。生活十分貧苦,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蔡確考中了進士。 [1-2] 

蔡確進入仕途

蔡確十分聰慧,崇尚氣節,不拘小節。考中宋仁宗嘉祐四年科進士,調任邠州司理參軍,因受賄被告發。陝西路轉運使薛向巡視陝西時,想治他的罪,見他儀表秀偉,召他談話,認為他很不尋常,反而更加稱讚他。 [3] 
韓絳任陝西宣撫使時巡視地方,蔡確設宴款待,作詩稱讚韓絳是:儒苑昔推唐吏部,將壇今拜漢淮陰。韓絳好高興認為他很有才幹,於是把他推薦給自己的弟弟開封知府韓維,被韓維任命為管幹右廂公事,不久韓維因被楊檜彈劾而出知外郡,反對變法的劉庠接任開封知府。舊制新知府上任,衙中屬官當行庭參之禮,即文武官員小跑進官廳,向新知府跪拜。如果是文官,知府就站着接受此禮。若是武職,則還要自報官銜姓名,知府坐着受禮。蔡確認為此禮不合,而不肯行庭參之禮,劉庠責問他為何不行禮。蔡確答道“為什麼要庭參?”劉庠説道:“百多年來都有這樣的先例”。蔡確説:“唐末五代時,藩鎮掾屬都是節度使自己徵辟的,因此才有庭參的禮儀。太祖開國後其他地方就廢止不用了,本朝太宗和真宗即位前都曾任過開封府尹,當時府中屬官與之尊卑太殊,因此開封府還有此禮,如今同朝為臣,在陛下一同侍奉皇帝,雖然是先例卻也不能再用。”劉庠不能反駁,只得向皇帝彈劾他。蔡確自請解除官職。 [4] 
宋神宗和王安石聽説這事後,都很欣賞他。神宗稱讚蔡確熟悉典故,王安石推薦蔡確為三班主簿,又因為受到鄧綰的舉薦,被任命為監察御史裏行。熙寧六年(1073年),王韶開拓熙河,公費使用過多。秦鳳路兵馬都總管郭逵彈劾他的罪狀,朝廷下詔讓杜純查案,杜純查證後上奏説:“王韶使用的公款出入不明,無法查勘”。王安石認為他所言不實,又派遣了蔡確複查,蔡確奉命辦案,為王韶陳述了冤情。正是蔡確的公正辦案,保證了王韶開拓河湟之事不致中斷,在第二年攻下河、宕、岷、疊、洮五州,拓地兩千裏。神宗在接受羣臣朝賀時,高興地解下玉帶賜給王安石。不久王安石依照慣例乘馬入宣德門卻被衞士打下了馬,王安石請皇帝依法處置。蔡確上疏談論王安石的錯誤。加直集賢院,遷侍御史知雜事。 [5] 
範子淵疏浚黃河工程,知制誥熊本巡察後發現不對勁,被範子淵彈劾,蔡確彈劾熊本黨附文彥博,熊本被罷黜,蔡確代替他為知制誥、知諫院兼判司農寺。熙寧九年(1076年)十月,王安石罷相,由吳充接任。三司使沈括拜見吳充談論免役法兩浙路的實行不利於民,應當加以更易。蔡確上疏彈劾:“沈括既然覺得免役法需要變更,為什麼當年不在他檢正察訪的時候説,現在卻在不屬於他管的時候説?他身為近臣,既然眼見朝廷的法令有不當之處,卻不公開在朝廷上説出來反而在私底下告訴宰執大臣?他豈是為了朝廷好,只是想要依附大臣,為自己的利益着想罷了。他這是覺得王安石罷相了,新法就可以動搖了。希望陛下對他加以治罪”。沈括因此被貶黜為宣州知州 [6-7] 
相州有三個人以“劫盜殺人”的罪名被當地判處為死罪。但審刑院經過複查後發現這是個錯判了的案子,其中的兩名從犯不應當被判處死罪。便要求相州改判,但此時兩名從犯都已經被處決了。此事牽連到了審理此案的相州觀察判官陳安民,陳安民的親姐姐是文彥博兒子文及甫的生母,而文及甫是左相吳充的女婿。於是陳安民為了消災弭禍,一面讓下屬用錢賄賂大理寺上下官員,一面讓文及甫請吳充之子吳安持幫忙。蔡確認為事關大臣,不是開封府可以了結的,於是移交給了御史台,杜絕了官官相護的官場人情。後來,右相王珪力薦蔡確參與審理(史書説他“鍛鍊成獄”,成了他被污為奸臣的證據之一。) [8]  因此事,蔡確被擢升為御史中丞、領司農寺,新法中的“常平、免役皆成其手”。左相吳充想廢止新法,蔡確説:“曹參與蕭何有矛盾,等到曹參代替蕭何為相,卻遵從蕭何指定的法令。現在陛下主持變法,怎麼能允許吳充因與王安石的私怨而廢除呢?” [9-10] 

蔡確位列宰執

元豐五年,拜尚書右僕射中書侍郎神宗元豐改制,此為右相、次相)。當時,富弼居住在西京洛陽,上疏彈劾蔡確是小人,不可以重用。當初議定官制時,大致是仿照《唐六典》,不論事情大小,都由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三省分班奏事,權歸中書省。蔡確對王珪説:“您任宰執這麼長時間,必然會是中書令。”王珪深信不疑。蔡確卻對皇帝説:“三省的長官位高權重,不需要設置長官,只需要讓左右僕射分別兼任兩省侍郎就可以了。”皇帝認為他説的很對。因此蔡確名義上是次相,實際上卻大權在握,王珪雖然是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神宗元豐改制,此為左宰相官名即首相),但也只能拱手聽命罷了。皇帝雖然按照順序任命王珪、蔡確為相,卻不加以禮重,多次因為小錯對他們處以罰金。每次受罰就去宮門謝罪。宰相受罰金並去宮門謝罪,是前所未有的,人們都認為這事可恥。 [11] 

蔡確宦海沉浮

哲宗即位(1086年),轉任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左相)。宣仁太后垂簾主政,引北方大士族代表韓縝韓絳弟)為右相,並用韓縝兩個侄子為列卿,與蔡確相抗衡。蔡確在擔任宋神宗的山陵使時,靈車出發的前天晚上,他不在外住宿,在路上又不侍從。回來後,還不請罪。御史劉摯王巖叟接連彈劾他,説蔡確有十個應該罷職的理由:“在熙寧元豐年間,冤假錯案和苛政,蔡確由頭至尾都參與了。到如今才對人説:‘蔡確當時哪敢説什麼!’他的意圖是想鞏固自己的地位,反把過錯歸於先帝了。”接着,保守派陸續返朝廷,司馬光呂公著被任用後,要全面廢除新法。蔡確不讓,把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説那是自己建議實行的。但是,他終單拳難敵眾手,元祐元年閏二月,被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陽縣)。第二年,因他弟弟蔡碩的事被削奪官職,轉任安州(今湖北安陸),又轉任鄧州(今河南省鄧州市)。 [12]  又因《遊車蓋亭》詩語涉譏訕朝廷而被追貶英州別駕、新州安置,後卒於貶所。

蔡確後代伸冤

紹聖元年,馮京去世,哲宗臨奠。蔡確的兒子蔡渭馮京的女婿,在喪禮上向哲宗訴冤。第二天,哲宗下詔恢復蔡確為正議大夫紹聖二年,贈太師,諡曰忠懷,派使者保護他的棺槨下葬,又在京城賞賜宅第。
崇寧初年,配饗哲宗廟庭。蔡京宋徽宗手書“元豐受遺定策殊勳宰相蔡確之墓”賞賜給他家。蔡京和太宰鄭居中不合,鄭居中因遭家喪而離職,蔡京怕他被重新起用,鄭居中是王珪的女婿。當時蔡渭改名為蔡懋,蔡京讓他重管先前的政事,來阻止鄭居中,於是追封蔡確為清源郡王,皇上親自書寫他的碑文,立在墓前。蔡懋也被升為同知樞密院事,蔡確的二兒子蔡莊為從官,蔡確的弟弟蔡碩被贈為待制,他的女兒都被超升封爵,眾女婿都當了官,貴寵震動當世。 [13] 

蔡確南宋追貶

宋高宗即位後,下詔列舉羣奸的罪狀,追貶蔡確為武泰軍節度副使,把蔡懋流放到英州,把給蔡確的一切恩惠全部削奪,天下稱快。

蔡確親屬成員

蔡氏家族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蔡黃裳(陳州錄事參軍)
蔡礪
(應天府户曹參軍,夫人蘇淑,有墓誌)
蔡雲
蔡需
蔡確(宰相)
蔡渭(又名蔡懋,同知樞密院事,娶宰相馮京女)
蔡莊(樞密院從官)
蔡碩(進士,軍庫使)
蔡氏(嫁文彥博孫文康世)

蔡確軼事典故

蔡確夢為宰執

蔡確少年時曾夢到要做執政。有個人對他説:“等到你父親考中狀元時,你就可以做執政了。”蔡確醒後笑道:“是在和我開玩笑嗎?我的父親已經很老了,且已經辭官歸隱了。你卻説他要做狀元,這是為什麼?”後來蔡確果然做了執政。一日在殿上侍駕,聽到報進士的名次,狀元是黃裳。蔡確大驚失色(蔡確父親名叫蔡黃裳)。 [14] 

蔡確宰相過嶺

蔡確擔任開封府界提舉時,有一個人做夢,夢見他到了一個官府大堂,堂宇高邃,上面有四個穿着冕服坐着的人,旁邊有人對他説:“這是宋朝的宰相按照順序所坐的座位。”他抬頭一看發現最後一個是蔡確。他睡醒了之後很疑惑。等到蔡確因為“車蓋亭詩案”被貶新州之時,他才知道這是宰相貶居嶺南的排位,盧多遜寇準丁謂和蔡確,正好是四個。 [15] 

蔡確與人富貴

蔡確住在陳州時,有一天下大雪,他與街坊鄰居黃好謙到一家妓院玩,進去後發現飯菜十分豐盛。當時有個身着青巾白裘的美少年據席而坐。蔡、黃兩人剛要離開,少年遣俾女邀請兩人同席。酒喝的正開心,少年對蔡確説:“您就像李德裕。”對黃好謙説:“您等蔡公富貴了,會因為是他同鄉的緣故而顯達。“説完就走了。二人問婢女他是誰?婢女説:“他是早上來喝酒的,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誰。”後來蔡確擔任侍御史,舉薦黃好謙為御史。 [16] 

蔡確四十之貶

蔡確,黃好謙,是陳州的學子,聽説楊山人善於相面,就請他為自己相一下,相者説道:“蔡君會是宰相,像丁晉公(丁謂)一樣。但丁謂會回來,而你卻無法回來。黃君會是一州長官,等到家裏有四十口人時,那麼蔡君就要被貶了。”元豐末,蔡確為相,黃好謙出知蔡州,與蔡確道別。蔡確問他的家中人數,答道:“四十個人了。”蔡確大驚説道:“楊生的預測應驗了。”不久果然被貶居新州 [17] 

蔡確五十之死

蔡確二十多歲時,家中貧苦,衣服破爛。一天與好友張師是出遊,張的家中也很窮。一會有個道人來了,看了蔡確很長時間,對他説:“您的神態、相貌都很像唐時的宰相李德裕。”蔡確認為他是在戲弄自己,就開玩笑的問道:“可以做宰相嗎?”道人説:“能。”又問:“那會被貶居南方嗎?”説:“會。”又觀察了一會張師是,説:“等到你做到卿監之官,家中有五十口人時。”指着蔡確説:“你就會死了。”道人走後,二人哈哈大笑認為道人狂妄。後來蔡確貶居新州,共達五年。有一天得到張師是的書信:“我做了司農寺卿,但全家五十口人,在京城住不起,現在蒙皇恩出知汝州。”蔡確讀到這,忽然想起道人的話,就沒有再看信了。幾天後,得病去世。 [18] 

蔡確雖悔無及

蔡確因車蓋亭詩將倍貶居新州,晁美叔對人説:“如果清算蔡確平生所做之事,殺了他在道理上也是可以的。但不應該以言語定人的罪名,況且蔡確從前還是個宰相?今天這樣做的,日後就是後悔也來不及了。後哲宗親政,果盡貶舊黨於嶺南。” [19] 

蔡確車蓋亭案

北宋元豐、元祐年間,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與以司馬光為代表的舊黨之間的鬥爭十分激烈。年僅10歲的宋哲宗即位後,朝廷大權仍控制在其祖母高太后手中。高太后起用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王安石的變法派則深受打擊。時任宰相的蔡確屬王安石的變法派。蔡確眼看大勢已去,想挽回頹勢,於是搞起了小動作,説高太后有廢黜哲宗的意思。高太后聽後十分惱怒,把蔡確貶出朝廷,任陳州知州。不久,又改任安州。 從相位跌到地方官,其心情可想而知。苦悶中,他遊覽車蓋亭,山光水色讓他一掃心中鬱悶,一氣寫下了十首絕句。
一、公事無多客亦稀,朱衣小吏不須隨。溪潭直上虛亭表,卧展柴桑處士詩。
二、紙屏石枕竹方牀,手倦拋書午夢長。睡起莞然成獨笑,數聲漁笛在滄浪。
三、滿川佳境疏簾外,四面涼風曲檻頭。綠野平流來遠棹,青天白雨起靈湫。
四、靜中自足勝炎蒸,入眼兼無俗態憎。何處機心驚白鳥,誰能怒劍逐青蠅。
五、風搖熟果時聞落,雨滴餘花亦自香。葉底出巢黃口鬧,波間逐隊小魚忙。
六、來結芳廬向翠微,自持杯酒對清暉。水趨夢澤悠然過,雲抱西山冉冉飛。
七、溪中自有戈船士,溪上今無佩犢人。病守翛然唯坐嘯,白鷗紅鶴伴閒身。
八、喧虺六月浩無津,行見沙洲凍雨濱。如帶溪流何足道,沉沉滄海會揚塵。
九、西山彷佛見松筠,日日來看色轉新。聞説桃花巖畔石,讀書曾有謫仙人。
十、矯矯名臣郝甑山,忠言直節上元間。釣台蕪沒知何處,嘆息思公俯碧灣。
因為知漢陽軍吳處厚和蔡確有舊怨,於是抓住了機會,隨意曲解,上奏朝廷。説這些詩“內五篇皆涉譏訕,而二篇譏訕尤甚,上及君親”。都涉及到對朝政的毀謗,指出:第二首之笑不懷好意,“方今朝廷清明,不知蔡確所笑何事?”第五首是諷刺朝廷啓用新人,他在這裏自吹老資格。第八首喻國運必生大變;第九首是心懷不滿,認為朝廷對他處置不公。第十首是誣衊當今太后,比擬武則天;是心懷不滿,認為朝廷對他處置不公。認為蔡確用郝處俊上元年間勸諫唐高宗想傳位給武則天的事,來指斥太皇太后。詩中有“矯矯名臣郝甑山,忠言直節上元間”之句。郝甑山,安州人,唐高宗時的忠直之士。唐高宗曾想讓位給皇后武則天,郝甑山上奏反對。吳處厚曲解詩意,説此處是將高太后比做武則天。 [20-25] 
於是左諫議大夫梁燾、右諫議大夫範祖禹、左司諫吳安詩、右司諫王巖叟右正言劉安世,皆上奏請求治蔡確的罪。範祖禹認為:“蔡確之罪,天下不容,尚為列卿,恐難平民憤的言論相彈劾,我請求把他處以典刑,更賜重行竄謫。“ [26]  皇上下詔讓蔡確自己解釋,蔡確為自己申辯的十分清楚。劉安世等又説蔡確的罪狀顯明,不用申辯,這是有大臣在包庇他。於是就貶蔡確為光祿卿,分管南京應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 [27]  蔡確被處罰後,左諫議大夫梁燾、右司諫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還認為處罰的輕了,御史中丞傅堯俞、侍御史朱光庭也這樣説。 [28]  劉安世言:「臣竊聞朝廷以蔡確為光祿卿、分司南京者。而確不知圖報,猶怨望作為詩什,輒敢謗訕,罪狀顯着,法所不赦。陛下以天地父母之德,不忍加誅,俾全要領,已出再生之賜。謂宜投諸四裔,以御魑魅,而尚玷卿列,仍居善地,中外之論,皆謂失刑。臣聞賞罰者人君之大柄。伏惟太皇太后陛下保佑聖躬,恩德隆厚,而確恃逆不道,妄有詆斥,人神之所共怒,覆載之所不容。今來責命太輕,未厭輿議,非惟央釭宗之意,亦恐傷陛下孝治之風。伏望聖慈更加詳慮,早行竄殛,以慰人望。」 [29]  於是再貶為英州別駕(今廣東省英德市),新州安置(今廣東省新興縣)新州時稱“煙瘴最甚”,有“人間地獄”之號。 [30]  宰相範純仁左丞王存在太皇太后面前替蔡確求情。 [31]  呂大防劉摯也以蔡確母親年老,嶺南山高路遠,不宜讓她翻山越嶺,主張改遷他處,高太后卻説:“山可移,此州不可移。” [32-33]  在當時,被貶往嶺南,實際上如同被判了死刑。當時有句俗諺:“春、循、梅、新,與死相鄰;高、竇、雷、化,説着也怕”。蘇軾也曾有詩云:“問翁大庾嶺頭住,曾見南遷幾個回?”這是當時嶺南實際情況的真實寫照。蔡確被貶時,範純仁對呂大防説:“嶺南之路長滿荊棘七八十年矣,今日重開,日後我們恐怕也難免有此下場。” [34]  他還請哲宗向高太后求情,但哲宗依舊以沉默相對。 [35] 
御史李常盛陶、翟恩、趙挺之王彭年因不上疏彈劾蔡確,中書舍人彭汝礪因封駁對蔡確處理的詔旨,都獲罪而被罷官出外。 [36-37] 
蔡確被貶新州時,只有一個叫琵琶的愛妾相隨,另外還養了一隻鸚鵡。這個鸚鵡能學人語,每當蔡確呼喚琵琶時,只要敲一下小鐘,鸚鵡就會呼喚琵琶的名字。不久,琵琶死於瘟疫,從此蔡確再沒敲過小鐘。一天,蔡確因事誤將小鐘擊響,鸚鵡聞聲,又呼琵琶名字。蔡確觸景生情,大感悲愴,賦詩一首:“鸚鵡聲猶在,琵琶事已非。堪傷江漢水,同去不同歸。”
此後不久,蔡確鬱郁成疾,殞命嶺南
車蓋亭詩案是北宋開國以來打擊面最廣、打擊力度最大的一項文字獄案。元祐黨人利用高太后對蔡確等變法派的不滿,捕風捉影,對整個新黨集團進行了一次斬草除根式的清算。車蓋亭詩案是北宋開國以來朋黨之爭中以文字打擊政敵面最廣、力度也最大的一起文字獄。
在蔡確被貶新州時,舊黨將司馬光範純仁韓維譽為“三賢”,而將蔡確章惇韓縝斥為“三奸”。他們將王安石和蔡確親黨的名單張榜公佈,以示警告,同時對元祐元年被司馬光等斥逐的新黨人員如章惇、韓縝、李清臣張商英等人再加以重貶,又對在朝的新黨,如李德芻蒲宗孟等人,都被降官貶斥。 [38-39]  司馬光的同僚及追隨者們在高太后的支持下,欲給新黨以毀滅性的打擊,來鞏固自己的勢力。
然而在新黨官員看來,舊黨上台後,對新黨大打出手,用的手段更是前所未見的卑劣。新黨成員李定等人加害蘇軾的烏台詩案只打擊了蘇軾一個人,而舊黨借車蓋亭詩案卻幾乎放翻了新黨全體所有人。隨着被壓抑的時間增加,新黨眾人怨恨、報復的慾望變得越來越強,宋朝的政治風氣也變得前所未有的狹隘兇險。

蔡確人物評價

蔡確歷史作用

在王安石罷相,神宗動搖的情況下,新法在元豐年間還能夠推行,這同蔡確等變法派堅持變法立場,維護變法成果,敢於鬥爭是分不開的。
雖然“元豐之政多異於熙寧之政”,元豐之政對大地主、大貴族作了一些妥協,但仍作了一些興利除弊的變更,這些變更有利生產的發展。因此這個時期曾一度出現社會較為安定的局面。《續資治通鑑》卷七十七載:元豐六年河北轉運使吳雍奏稱:“見管人糧、馬料總千百七十六萬石,奇贏相補,可支六年。河北十七州邊防大計,倉廩充實。雖藉豐年,實以吏能幹職”。可見元豐間,生產確實得到一定的發展,吏治也較為清明。
我們還可以從閒居金陵的王安石詩作,如《歌元豐》《元豐行示德逢》等,所反映的情況,窺見一斑:
“歌元豐……麥行千里不見土,連山沒雲皆種黍……百錢可得酒鬥許,雖非社日長聞鼓……乘興欹眠過白下,逢人歡笑得無愁。”
“……三年五穀賤如水,今見西成復如此。元豐聖人與天通,千秋萬歲與此同。先生在野固不窮,擊壤至老歌元豐。”
即使懷疑王安石或誇大其詞,粉飾太平;然而沒有一定的事實,詩人是無法寫出這樣的頌歌來的。

蔡確唯物辯證

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認為,評價歷史人物應着重視人物在關鍵性的歷史活動中,對歷史的發展究竟起了什麼作用?蔡確關鍵性的歷史活動是支持變法,堅持變法,維護變法成果。在他秉政時期,生產得到發展,社會相對安定。因而他是推動而不是阻礙歷史的發展,我們應予以肯定。至於個人作風如何,對歷史人物來説,不是主要的方面。還要看到宋以後封建社會史學家總是以道學標準去衡量人物的忠奸優劣,他們歷來以道學的門户之見,對變法派肆加撻伐、誣衊之詞,尤所不免。這絕不應阻礙我們今天對歷史人物的公正評價。

蔡確後世紀念

蔡確生於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其府第在今泉州鯉城區東街菜巷,古因蔡確所居,稱為蔡巷,後訛傳為菜巷。
參考資料
  • 1.    (《揮麈後錄》卷六):蔡持正之父黃裳,任陳州錄事參軍,年逾七十,陳恭公自元台出為郡守,見其老不任職,揮之令去,黃裳猶豫間,恭公雲:“倘不自列,當具奏牘竄斥。”黃裳即上掛冠之請,以太子右贊善大夫致仕,今之通直郎也。卜居於陳,力教二子持正與碩,苦貧困,饘粥不繼。久之,持正登第。
  • 2.    宋史,蔡確傳----- 蔡確字持正,泉州晉江人,父徙陳。
  • 3.    宋史,蔡確傳----- 確有智數,尚氣,不謹細行。第進士,調邠州司理參軍,以賄聞。轉運使薛向行部,欲按治,見其儀觀秀偉,召與語,奇之,更加延譽。
  • 4.    宋史,蔡確傳-------韓絳宣撫陝西,見所制樂語,以為材,薦於弟開封尹維,闢管幹右廂公事,維去而確至。舊制當庭參,確不肯,後尹劉庠責之,確曰:“唐藩鎮自置掾屬,故有是禮。今輦轂下比肩事主,雖故事不可用。”遂乞解職。
  • 5.    宋史蔡確傳------ 王安石薦確,徙為三班主簿。用鄧綰薦,為監察御史裏行。王韶開熙河,多貸公錢,秦帥郭逵劾其罪,詔使杜純鞫治得實。安石卻其牘,更遣確,確希意直韶,逵、純獲譴。確善觀人主意,與時上下,知神宗已厭安石,因安石乘馬入宣德門與衞士競,即疏其過以賈直。加直集賢院,遷御史知雜事。
  • 6.    宋史蔡確傳-------範子淵浚河之役,知制誥熊本按行以為非是,為子淵所訟,確劾本附文彥博,黜之,代為知制誥、知諫院兼判司農寺。三司使沈括謁宰相吳充論免役法,確言括為近臣,見朝廷法令未便,不公言之而私語執政,意王安石既去,新法可搖耳。括坐黜知宣州。
  • 7.    《續資治通鑑》卷72:確又言:“括謂役法可變,何不言之於檢正察訪之日而言之非職事之時?不言之於陛下而陰言之於執事?括之意豈在朝廷法度,但欲依附大臣,巧為身謀而已。伏望陛下斷在不疑,正括之罪。”故有是命。
  • 8.    宋史蔡確傳------- 開封鞫相州民訟,事連判官陳安民,安民令其甥文及甫求援於充之子安持,及甫,充婿也。確言事關大臣,非開封可了,遂移御史台。王珪奏遣確詣台參治,確鍛鍊為獄,潤甫、均不能制,密奏確慘掠諸囚。帝頗疑其濫,連遣諫官及內侍審直,皆怖畏,言不冤,由是潤甫、均皆罷。
  • 9.    宋史蔡確傳------確得中丞,猶領司農,凡常平、免役法皆成其手。
  • 10.    宋史蔡確傳-------- 吳充數為帝言新法不便,欲稍去其甚者,確曰:“曹參與蕭何有隙,至代為相,一遵何約束。今陛下所自建立,豈容一人挾怨而壞之。”法遂不變。
  • 11.    宋史蔡確傳------元豐五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時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確小人,不宜大用。確既相,屬興羅織之獄,縉紳士大夫重足而立矣。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並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柄歸中書。確説王珪曰:“公久在相位,必得中書令。”珪信不疑。確乃言於帝曰:“三省長官位高,不須置令,但令左右僕射分兼兩省侍郎足矣。”帝以為然。故確名為次相,實顓大政,珪以左僕射兼門下,拱手而已。帝雖以次敍相珪、確,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輒門謝。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 12.    宋史蔡確傳-------為永裕山陵使,靈駕發引之夕,不宿於次,在道又不扈從,還,又不丐去。御史劉摯、王巖叟連擊之,言確有十當去:“在熙寧、元豐時,冤獄苛政,首尾預其間。及至今日,稍語於人曰:‘當時確豈敢言。’此其意欲固竊名位,反歸曲於先帝也”。司馬光、呂公著進用,蠲除煩苛,確言皆己所建白,公論益不容,太皇太后猶不忍即退斥。元祐元年閏二月,始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明年,坐弟碩事奪職,徙安州,又徙鄧。
  • 13.    宋史蔡確傳----- 紹聖元年,馮京卒,哲宗臨奠。確子渭,京婿也,於喪次中闌訴。明日,詔復正議大夫。二年,贈太師,諡曰忠懷,遣中使護其葬,又賜第京師。崇寧初,配饗哲宗廟庭。蔡京請徽宗書“元豐受遺定策殊勳宰相蔡確之墓”賜其家。京與太宰鄭居中不相能,居中以憂去,京懼其複用,而居中,王珪婿也。時渭更名懋,京使之重理前事,以沮居中,遂追封確清源郡王,御製其文,立石墓前。擢懋同知樞密院事,次子莊為從官,弟碩,贈待制,諸女超進封爵,諸婿皆得官,貴震當世。
  • 14.    懶真子:蔡忠懷確持正,少年嘗夢為執政。仍有人告之曰:“俟汝父作狀元時,汝為執政也。”持正覺而笑曰:“鬼物乃相戲乎?吾父老矣,方致仕閒居。乃雲作狀元,何也?”後持正果作執政。一日侍殿上,聽唱進士第,狀元乃黃裳也。持正不覺失驚,持正父名黃裳。
  • 15.    春渚紀聞 :蔡丞相持正為府界提舉日,有人夢至一官府,堂宇高邃,上有具冕服而坐者四人,傍有指謂之曰:“此宋朝宰相次第所坐也。”及仰視之,末乃持正也。既寤,了不解。至公有新州之命,始悟宰相過嶺,盧、寇、丁至公為四也。
  • 16.    隨手雜錄:蔡持正居宛丘,一日雪作,與里人黃好謙遊一倡家,入門見其餚醴特盛。他時有美少年青巾白裘據席而坐。蔡、黃方引去,少年亟俾倡邀二公,欣然就席。酒酣,少年顧持正曰:“君正如李德裕。”顧黃曰:“君俟此公貴,憑藉亦顯。”語畢,少年亦引去。二公叩倡何人也?倡曰:“朝來齎錢具飲,亦不知誰氏?”後持正為侍御史,薦黃為御史雲。
  • 17.    後山談叢:蔡新州確,黃大夫好謙,為陳諸生,聞楊山人善相人,使相之,曰:“蔡君宰相也,似丁晉公。然丁還,而君不還也。黃君一散郡爾,然家口四十,則蔡貶矣。”元豐之末,蔡為相,黃由尚書郎出為蔡州,過持正而別,問其家,曰:“四十口矣。”蔡大駭曰:“楊生之言驗矣。”其後有新州之命。
  • 18.    懶真子:持正年二十許時,家苦貧,衣服垢敝。一日與郡士人張湜師是同行,張亦貧儒。俄有道人至,注視持正久之,因謾問曰:“先輩狀貌極似李德裕。”持正以為戲己,因戲問曰:“為相乎?”曰:“然。”曰:“南遷乎?”曰:“然。”復相師是,曰:“當為卿監,家五十口時。”指持正雲:“公當死矣。”道人既去,二人大笑以為狂。後持正謫新州,凡五年。一日得師是書雲:“以為司農無補,然闔門五十口,居京師食貧,近蒙恩守汝州。”持正讀至此,忽憶道人言,遂不復讀。數日,得疾卒。
  • 19.    曲洧舊聞:蔡新州將貶,晁美叔謂人曰:“計較平生事,殺卻理亦宜。但不以言語罪人,況昔為大臣乎?今日長此風者,他日雖悔無及也。”
  • 20.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公事無多客亦稀,朱衣小吏不須隨。溪潭直上虛亭裏,卧展柴桑處士詩。」「一川佳景疏簾外,四面涼風曲檻頭。綠野平流來遠棹,青天白雨起靈湫。」右以上二篇,別無譏謗。
  • 2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靜中自足勝炎蒸,入眼兼無俗物憎。何處機心驚白鳥,誰人怒劍逐青蠅?」右此一篇,只是譏刺執政,即不謗及君親。「紙屏、石枕、竹方牀,手倦拋書午夢長。睡起莞然成獨笑,數聲漁唱在滄浪。」右此一篇,稱莞然獨笑,亦含微意。況今朝政清明,上下和樂,即不知蔡確獨笑為何事。
  • 22.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西山髣髴見松筠,日日來看色轉新。聞説桃花岩石畔,讀書曾有謫仙人。」右此一篇,亦別無譏謗。「風搖熟果時聞落,雨折幽花亦自香。葉底出巢黃口鬧,波間逐伴小魚忙。」右此一篇,只是譏刺昨來言事者,及朝廷近日擢用臣僚,亦不曾謗及君親。
  • 23.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矯矯名臣郝甑山,忠言直節上元間。釣台蕪沒知何處?嘆息思公俯碧灣。」右此一篇,譏謗朝廷情理切害,臣今箋釋之。按:唐郝處俊封甑山公,上元初,曾仕高宗。時高宗多疾,欲遜位武后,處俊諫曰:「天子治陽道,後治陰德,然帝與後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各有所主,不相奪也。若失其序,上謫見於天,下降災於人。昔魏文帝着令,不許皇后臨朝,今陛下奈何欲身傳位天后乎?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應謹守宗廟,傳之子孫,不宜持國與人,以喪厥家。」由是事沮。臣竊以太皇太后垂簾聽政,盡用仁宗朝章獻明肅皇太后故事,而主上奉事太母,莫非盡極孝道,太母保聖躬,莫非盡極慈愛,不似前朝荒亂之政。而蔡確謫守安州,便懷怨恨,公肆譏謗,形於篇什。處今之世,思古之人,不思於它,而思處俊,此其意何也?借曰處俊安陸人,故思之,然安陸圖經更有古蹟可思,而獨思處俊,又尋訪處俊釣台,再三嘆息,此其情可見也。臣嘗讀詩邶風綠衣,衞莊姜嫉州籲之母上僭,其卒章曰:「我思古人,實獲我心。」釋者謂此思古之聖人制禮者,使妻妾貴賤有序,故得我之心也。今確之思處俊,微意如此。
  • 24.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溪中曾有划船士,溪上今無佩犢人。病守翛然唯坐嘯,白鷗紅鶴伴閒身。」右此一篇,亦無譏謗。「未結茅廬向翠微,且持杯酒對清輝。水趨夢澤悠悠過,雲抱西山冉冉飛。」右此一篇,亦無譏謗。
  • 25.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喧豗六月浩無津,行見沙洲束兩濱。如帶溪流何足道,沈沈滄海會揚塵。」右此一篇,稱「沈沈滄海會揚塵」,言海會有揚塵時,人壽幾何,尤非佳語。
  • 2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右諫議大夫範祖禹言:確之罪惡,天下不容,尚以列卿分務留都,未厭眾議。伏乞處以典刑,更賜重行竄謫。
  • 27.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 五月辛巳,詔蔡確責授左中散大夫、守光祿卿、分司南京
  • 28.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蔡確既責,左諫議大夫梁燾、右司諫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以為責輕,御史中丞傅堯俞、侍御史朱光庭相繼論列。
  • 29.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安世言:「臣竊聞朝廷以蔡確為光祿卿、分司南京者。臣按確嘗位宰相,輔政無狀,弟碩贓污,罪惡貫盈,確本同居,眾謂預聞其事。陛下既不窮治;又貸碩死,仍免決配,惟令編管,確以失教為名,止從薄責,朝廷之恩,亦已極矣。而確不知圖報,猶怨望作為詩什,輒敢謗訕,罪狀顯着,法所不赦。陛下以天地父母之德,不忍加誅,俾全要領,已出再生之賜。謂宜投諸四裔,以御魑魅,而尚玷卿列,仍居善地,中外之論,皆謂失刑。臣聞賞罰者人君之大柄,祖宗所以公天下而立之,聖子神孫亦必以至公守之,不可失也。伏惟太皇太后陛下保佑聖躬,恩德隆厚,而確恃逆不道,妄有詆斥,人神之所共怒,覆載之所不容。今來責命太輕,未厭輿議,非惟央釭宗之意,亦恐傷陛下孝治之風。伏望聖慈更加詳慮,早行竄殛,以慰人望。」
  • 30.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 丁亥,詔:「蔡確責授英州別駕、新州安置,給遞馬發遣。沿路州軍,差承務郎以上官,及量差人伴送前去,逐州交割;如無承務郎以上,即差本州職官。」
  • 31.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 初,輔臣於簾前共議再責蔡確,獨範純仁及王存以為不可。
  • 32.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呂大防及劉摯等初以確母老,不欲令過嶺,太皇太后曰:「山可移,此州不可移。」
  • 33.    王鞏,隨手雜錄-----鞏雲:「諫官相繼論確益苦,明日,執政對,簾中忽語曰:『蔡確可英州別駕、新州安置。』諸公驚退,悉力開陳久之,劉莘老曰:『蔡確母老。』引柳宗元乞與劉禹錫換播州事。呂微仲曰:『蔡確,先帝大臣,乞如劉摯所論,移一近裏州郡。』簾中語曰:『山可移,此州不可移也。』
  • 34.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既於簾前畫可而退,範純仁復留身,揖王存進説,以為不宜置確死地,太皇太后不聽。純仁退謂大防曰:「此路荊棘七八十年矣,奈何開之?吾儕正恐亦不免耳。」
  • 35.    王鞏,隨手雜錄------範堯夫揖王正仲留身論之,意不解。堯夫曰:『告官家,且勸太皇太后,念蔡確是先朝大臣。』哲宗不語。
  • 3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龍圖閣直學士李常罷新除兵部尚書,出知鄧州,坐不言蔡確,為諫官所攻也。 中書舍人彭汝礪依前朝奉郎、知徐州,坐營救蔡確,並不草確與盛陶等責詞,故黜之。
  • 37.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詔侍御史、新除太常少卿盛陶知汝州,殿中侍御史翟思通判宣州,監察御史趙挺之通判徐州,王彭年通判廬州。(政目雲:「陶、思、挺之、彭年坐觀望不言蔡確,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改差遣。」
  • 38.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校書郎、集賢校理李德芻為都官員外郎。右司諫吳安詩言德芻往任宗正司,憑藉王安石氣焰,後為王珪耳目。又殿中侍御史翟思言娶婦論財,乃詔德芻依舊校書郎。
  • 39.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七-----乙酉,詔知鄆州蒲宗孟特降授中大夫,依前充資政殿學士、知虢州。
  • 40.    樂雲,黃鳴主編.中華詩文鑑賞典叢唐宋詩鑑賞辭典[M].武漢:崇文書局,2015.12.第455頁
  • 41.    蔡確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42.    朱祖延.張金煌主編;湖北大學古籍研究所編纂.中華掌故類編古文今譯第5輯[M].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01.第158頁
  • 43.    唐守文編.蒙學詩文選集[M].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2018.07.第124頁
  • 44.    楊倩描主編.宋代人物辭典上[M].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15.01.第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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