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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維
(北宋大臣、詩人)
鎖定
韓維以父蔭為將作監主簿。至和二年(1055年),富弼安撫河東,闢韓維為幕府。後經歐陽修薦為檢討、知太常禮院。以秘閣校理通判涇州。時宋神宗封為淮陽郡王、穎王,韓維皆為王府記事參軍。宋英宗時為邇英殿侍講,進知制誥,知通進銀台司。宋神宗即位,除龍圖閣直學士,知汝州。數月後,召兼侍講、判太常寺。熙寧二年(1069年),遷翰林學士、知開封府。終神宗一朝,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或以其兄韓絳入相之故,屢放外任,歷知襄州、河陽、許州。元祐元年(1086年),拜為門下侍郎。元祐二年(1087年),出知鄧州,不久改汝州。元祐七年(1092年),以太子少傅致仕。紹聖四年(1097年),降授左朝議大夫致仕。不久,又貶謫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在均州安置。元符元年(1098年),恢復以左朝議大夫之職致仕。同年,韓維卒於潁昌府宅第,享年八十二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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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維人物生平
韓維早年經歷
韓維出任禮官
至和二年(1055年)二月,富弼任河東安撫使,在河東建置幕府,徵辟韓維為幕僚,管勾機宜文字(掌機密文件)。不久,富弼拜相,韓維亦隨之入京。八月十四日,被任命為史館檢討。隨後又在史館修撰歐陽修的推薦下,知太常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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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嘉祐四年(1059年)四月十九日,已經致仕的司徒陳執中去世,議其諡號,韓維認為:後宮張貴妃去世時在皇儀殿辦理喪事、追位冊封號,都是陳執中所建議,使朝廷有非禮之舉,請求諡號為“榮靈”。但最終宋仁宗採納了判太常寺孫抃的建議,將其諡號定為“恭”,韓維説:“向君主責難叫作恭,陳執中憑藉什麼能享受這個諡號呢?”因宋仁宗未採納其建議,韓維請求免去其知禮院之職。但宋仁宗沒有同意。
[11]
六月六日,宋仁宗下詔讓禮官集議袷祭時太祖的祭祀方位。韓維認為祭祀應東向位,虛室而侍太祖。韓維與同僚張洞又請求將孝惠、孝章、淑德、章懷四皇后另置家廟祭祀,不合祭,但宋仁宗沒有同意。而温成皇后建廟使用音樂,韓維認為不合禮儀,請求全部免去,宋仁宗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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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維累遷升官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宋仁宗駕崩,宋英宗即位。九月十三日,封趙頊為淮陽郡王。九月二十四日,韓維被任命為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兼史館檢討,為太常丞,充淮陽郡王府記室參軍。十二月十三日,命韓維以秘閣校理兼充檢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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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元年(1064年)六月五日,趙頊由淮陽郡王進封潁王。六月二十四日,韓維又被任命為直集賢院、諸王府記室參軍。
[11]
潁王每次有事諮詢,韓維都會悉心回答,至於拜謝立起進退的表情,都體現了他的氣節。他曾經與潁王議論天下事,談到功名,韓維説:“聖人的功名,因事才可顯見,不能有獲取功名之心。”
[17]
十二月十五日,韓維與宋敏求同修起居注,任邇英殿侍講。
[11]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八日,宋英宗駕崩,宋神宗即位。韓維遷起居舍人。韓維進言説:“各位執事都有各自的職責,應當各負其責,如果互相代替行事,是最失體的事。天下大事不能倉猝辦理,人君所建立的各項制度,自然有先有後。”於是向宋神宗解釋滕文公問孟子居喪之禮,推論後世禮儀的變化,以便伸張規諫之風,宋神宗都認為好而加以採納,並升韓維為龍圖閣直學士。
[18]
[19]
正月二十五日,韓維與邵亢並權同知貢舉。五月十一日,在韓維的請求下,允其出知潁州。還未成行,改為出知汝州。約同年末,韓維被召還,命其修撰英宗皇帝實錄,兼侍講,判司農、太常。
[18]
韓維出知地方
熙寧五年(1072年)二月十三日,韓維自翰林學士兼侍講學士、禮部郎中,為吏部郎中、兼侍讀學士。四五月間,韓維兼充羣牧使。七月二十八日,在韓維的請求下,改其為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出知襄州。
[18]
熙寧七年(1074年)二月四日,韓維改任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學士、知制誥、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五月十六日,改任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龍圖閣學士、出知河陽。十一月六日,被罷去端明殿學士。
[18]
元豐八年(1085年)六月十四日,韓維起知陳州,遷正議大夫。未成行,召赴闕。七月十二日,韓維以資政殿學士,兼侍讀學士,仍提舉中太一宮並集禧觀事。十月十八日,韓維加資政殿大學士,仍依守尚書例給俸廩。
[20]
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二十八日,下詔命韓維與呂大防、孫永、範純仁一同詳定役法,韓維序班在尚書之上。五月一日,韓維兼侍講守門下侍郎。五月六日,韓維為明堂儀仗使。七月二十八日,韓維改為明堂禮儀使。九月六日,封韓維為門下侍郎,封贈其三代及已故妻子蘇氏、現妻子張氏。
[20]
韓維致仕去世
紹聖四年(1097年)二月四日,韓維被追奪致仕時子孫親屬所得蔭補恩例。二月二十五日,降授左朝議大夫致仕。五月二十四日,再貶謫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在均州安置。他的幾個兒子請求朝廷給予官爵,讓父親住在故里。宋哲宗看了上奏後感到哀傷,就答應了他們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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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韓維身後榮辱
韓維主要影響
韓維政治
韓維詩歌
師法陶體、崇尚平淡
打造“平淡邃美”的詩歌韻味,營造“清幽淡遠”的意境氛圍是韓維詩歌創作的自覺追求,這種詩學觀點體現在詩歌創作中便是對陶體的推崇與仿效。韓維曾對陶淵明詩下過研習的功夫,對陶詩的平淡美學價值有清醒的理性認識,並奉之為詩美的極致。
[27]
結廬在人境,而無車與馬。《次韻謝尉公靖同遊北園五首》
出憎車馬喧,坐厭名利語。《同晏著作飲薛園坐中賦》
淵明亦有言,誤落塵網間。《次韻答和樂道侍讀給事》
少乏四方誌,所懷在林丘。《入都席上答曼叔見送》
陶公愛佳節,對菊愁空杯。《鄰幾舍對菊無酒》
知君未放狂心歇,興在陶公漉酒巾。《寄致仕李洵大夫》
前四首借用或者化用陶詩的語句,淺顯而自然,字裏行間無不透露着陶詩的風味。後兩則詩一則把陶淵明與菊花並舉,孤高自矜的菊花早已成為陶淵明的象徵,韓維以此表達了對陶淵明人格的傾慕;後一則的典故來源於《宋書·陶潛傳》:“郡將侯潛,值得酒熟,取頭上葛巾漉(過濾)酒,畢,還復著之。”一個愛酒成癖,嗜酒為榮,真率超脱的隱者形象躍然紙上。韓維在刻畫陶淵明以飲酒為榮的時候,讀者依稀可以看到詩人自己的影子,韓維性喜酒,在這一點上詩人與陶淵明是相通的,詩人借酒潛入了陶淵明的靈魂。
[27]
當然,韓維對陶詩的效仿絕對不僅僅停留在言語、句式、語調等表面形式的模仿,更多的是對陶詩平淡邃美的詩歌意境的追逐。韓維在《覽梅聖俞詩編》中説到:“中有沖淡意,要以心志窮。”此詩雖是對梅堯臣詩歌的讚歎,但也表現出韓維對平淡詩風的見解,詩歌風格是和人的品性密切相關的,要使詩歌體現出“古淡舒暢”的風格,需是深遠內涵和平淡形式的自然完美統一。韓維的詩歌,語言看似平易淺顯,實則造語惟工;詩歌意境上力求“含不盡之意見於言外”,給人以無盡的回味。
[27]
推崇杜體、關注現實
韓維對杜甫亦是非常傾慕的,他指出杜詩的題材多是“高言大義”,詩歌情感深厚濃郁,給人以強烈的審美感受,並對杜詩的地位給予了極高的評價。詩人對疆土日狹和國運日蹙的憂患意識,是與杜甫其人的憂國憂民和杜詩悲天憫人的情懷相一致的。杜詩中那種可貴的社會正義感和歷史使命感,深深地感染了韓維。他在詩歌創作中也自覺地仿效杜體。自稱“題詩高揖杜陵翁”(《和永叔雪》),如《又靈溝道中》:
[27]
春風來無跡,泱莽天地和。
羣生樂時陽,眾鳥舞且歌。
嗟爾道旁叟,寒餒獨見羅。
短席不自蔽,皮骨撐枯柯。
呼童問所以,口噤不能哦。
所見且如此,況餘生齒多。
吾聞古三代,仁術固匪他。
老幼孤洎疾,餼養平不頗。
斯道久寂寞,吾悲其奈何。
此詩描寫道旁老叟,滲透着詩人濃烈的憂民情懷,這與杜詩“三吏”“三別”中所體現出的那種風格是極其相似的。在詩歌表現手法上,也借鑑了杜詩敍述、議論相結合的方式,借事感懷,反映了廣大民眾的生活和遭遇,表達了詩人對他們的關愛和同情,是頗得杜味的。
[27]
在韓維現存的詩歌中還有明確標明效杜的篇章,如《擬杜子美體賦夏日閒居三章》、《和晏相公泛南湖韋家園過西溪至許家園(效杜子美體)》。但這些作品對杜詩的效仿多停留在表面的模仿上,並未得到杜詩之精髓。因此,韓維雖傾慕杜甫的人格精神,認識到了杜詩內容宏大、筆力遒勁的藝術風格,但因為其才學有限,仿杜的詩作藝術成就並不突出。
[27]
散文化的表現方式
常記當年並馬鞍,翛然無事世塵間。
獨憐交契如君少,仍喜官曹共我閒。
卻顧舊遊空歲月,欲傳佳句邈河關。
從今會合尤須數,此別相看鬢已斑。
這是一首整飭的七律,詩歌在敍述中遵循一定的時間順序,先是回憶曾經在一起的心性相投的過往歲月,接着描寫相隔兩地友人不得相見的苦悶,再描繪此次相見已是兩鬢斑白,最後更是設想將來相會無多,整首詩按照散文的敍述結構組織行文。同時,詩中有“常”“獨”“仍”“卻”“欲”“猶”“已”這樣非標示物象的語助詞,使全詩疏朗流暢、意脈連貫。
[27]
再如《新植西軒》:
誰謂我圃隘,載插尚盈畝。築軒西臨兑,規地北佔酉。
陽條散繁華,怒甲擎故朽。封培童僕勞,窺看孩稚走。
雖非觀遊盛,要是吾廬有。壤疏人力薄,開發定遲後。
所賴春風意,與物無薄厚。居閒日蕭散,對此自成偶。
問我何所為,卦象觀六九。問誰之與處,達者二三友。
為生昧機利,於事寡營取。但願花常好,酌我樽中酒。
此詩在造語上將散文句式巧妙的融合在詩歌中,把日常言語穿插在詩句中,化俗為雅,“要是吾廬有”“所賴春風意”“問我何所為”“問誰之與處”這些出現在日常生活中的俗語、口語進入了詩歌殿堂。這些語句的出現極大地補充了詩歌所需要的語言材料,擴展了詩歌語言的表意能力,以其非詩化的形態帶來一種新鮮的刺激力。
[27]
除了運用散文的句式和語詞,韓維在詩中還嫺熟地運用了虛詞,這些詞語的存在,使詩歌更加的靈活,更具散文美。如“豈在蓬蓽徵,為子駐徵鞍”(《送樊進士歸寧》)、“勿為少別唸,且為會合喜。為我謝親友,黃鵠今舉矣”(《送八哥入都》)、“即此之吾生,安知慕箕潁”(《九日客散西軒》)、“嗟我獨不飲,奈此天運為”(《騏驥池上與衝卿同賦》)、“豈無蛇蜮潛,但見沙水清”(《寒穴》)、“使君名是庵,可謂善自謀。”(《寄題黃州德厚庵》)、“流景又逢黃菊節,狂歡猶記紫荊春”(《寄李公達》)、“乍憐老竹梢雲碧,已見新梨着露紅”(《和三兄晚飲》)、“向晚低雲還作雨,稍寒飛雪又隨風”(《後園雜花特獻輒書呈子華兄》)。
[27]
韓維歷史評價
陳襄:器質方重,學亦醇正,知盡心性理之説,得道於內,則可以應物於外矣。
[3]
範祖禹:韓維風節素高,奸邪畏之。若召維以經筵之職,物論必大以為愜。
[2]
鮮于綽:公純明剛大,恭儉篤實,學問深博,究極道德性命之歸,持心不欺,終身無一妄語。貌莊而氣和,望之者知其為盛德君子也。文章典麗温雅,在王府掌兩宮牘奏,應用敏妙。英宗稱之曰:“記室之文甚善。”典司詞掖,紬繹信史,有古人之風。要其為詔誥,務宣導上旨,盡訓敕之意。自為責躬詔,四方迄今傳誦。……其為詩,句法謹嚴,平淡清遠,有陶淵明、韋蘇州氣格。(《韓維行狀》)
[31]
沈晦:①清夷剛正,高潔靜直,雖燕居不妄言笑,見者肅然。其操履施為,常持天下之正,元祐人物論清正剛直,必以司馬温公外祖為稱首。②履道不苟合,守正不少屈,求退不願富貴,不肯撓毫髮以就功名。(《南陽集跋》)
[22]
王稱:昔袁安未嘗以贓罪鞫人,史氏以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韓億不悦捃人小過,而君子知其後必大,皆盛德事也。億有子位公府,而行各有適。絳適於同,維適於正,縝適於嚴。嗚呼,維其賢哉!
[4]
韓維人際關係
據現有文獻,可考見的韓氏始祖乃韓億曾祖父韓惟忠,然僅知其姓名,無史事可籍,李清臣所撰《韓太保惟忠墓表》也僅記載了韓億及韓絳兄弟貴顯後對韓惟忠諸先世的封贈情況。可知韓氏原為普通平民,通過科舉才步入仕宦大族之列。
[6]
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第五代 | 第六代 | 第七代 |
韓億(先 後有兩位夫人蒲氏、王氏) | 韓綱(蒲氏生,官至尚書水部員外郎) | 韓宗彥(累遷尚書兵部員外郎、判三司、鹽鐵勾院) | ||||
韓綜(王氏生,官至刑部員外郎、知制誥) | 韓宗道(累官太中大夫 、寶文閣直學士) | 韓璩 | ||||
韓環(官至河南府軍巡判官) | ||||||
韓珙(官至承務郎) | ||||||
韓宗良(官至司農寺主簿) | ||||||
韓宗直(官至大理寺丞) | ||||||
韓氏(嫁劉攽) | ||||||
韓氏(嫁胥元衡) | ||||||
韓氏(嫁蘇注) | ||||||
韓氏(嫁王景華) | ||||||
韓氏(嫁錢長卿) | ||||||
韓氏 | ||||||
韓氏 | ||||||
韓絳(王氏生,先後兩度拜相,後以司空、檢校太尉致仕) | 韓宗師(官至權兵部侍郎、集賢殿修撰) | |||||
韓宗古(官至大理寺丞 、集賢校理 、判官告院) | ||||||
韓繹(王氏生,累官職方員外郎) | 韓宗哲(官大理寺丞、承議郎、祁州通判、鎮戎軍通 判、大名府通判) | |||||
韓宗弼(官至太常寺太祝) | ||||||
韓宗敏(官至秘書省校書郎) | ||||||
韓宗謹(早死無後) | ||||||
韓氏(嫁範紳) | ||||||
韓維(王氏生) | 韓宗儒(官至大理寺丞) | |||||
韓宗文(官至大理寺主簿、光祿丞) | 韓瑨(歷任保州、宿州、鄧州通判) | 韓冕(曾為通判) | 韓元龍(累遷 直龍圖閣、浙 西提點刑獄) | 韓沆(官奉議郎、提轄行在榷貨務都茶場) | ||
韓元吉(官至吏部尚書) | 韓淲(官平江府屬官) | |||||
韓宗質(官至將作監主簿、承務郎) | ||||||
韓氏(嫁楊景略) | ||||||
韓氏(嫁母軻) | ||||||
韓氏(嫁劉熊) | ||||||
韓氏(嫁沈隆嗣) | ||||||
韓氏(嫁丁恂) | ||||||
韓氏(嫁王實) | ||||||
韓縝(王氏生,官至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太子太保致仕) | 韓宗恕(官至大理寺丞、金鄉宰) | 韓珉(官至朝奉郎、新通判鄭州) | ||||
韓琢(官至文林郎、廣濟軍司户曹事) | ||||||
韓琇(官至迪功郎) | ||||||
韓宗武(累官太中大夫) | 韓璆(官至奉直大夫、通判沼州,贈朝議大夫) | 韓黯(累遷至右承議郎) | 韓元鼎 | |||
韓元龜 | ||||||
韓宗魯(官至太常寺太祝) | ||||||
韓宗矩(官至將 作監主簿) | ||||||
韓緯(王氏生,官比部郎 中、知解州,贈右光祿大夫) | 韓宗厚(官至承議郎) | 韓理(官至太廟齋郎) | ||||
韓珫(官至郊社齋郎) | ||||||
韓瑛(未出仕) | ||||||
韓璣(未出仕) | ||||||
韓緬(王氏生,官至太常寺太祝 ) | 韓瓘(官至朝奉大夫) | |||||
韓氏 | ||||||
韓氏 | ||||||
韓氏 | ||||||
韓氏 | ||||||
韓氏 | ||||||
韓氏 |
韓維主要作品
韓維現有《南陽集》三十卷傳世,因韓維嘗封南陽郡公,故以名集。《南陽集》宋以後不見有復刻本,現在所傳均為明、清抄本,據今人相關考證,將《南陽集》現存主要鈔本簡略整理如下:明祁氏澹生堂本,現存最早的鈔本,正集三十卷,附錄一卷,裝訂為十六冊,《行狀》已脱去,現藏上海圖書館。清丁氏鈔本,詩十四卷,內外製四卷,王邸記室三卷,中闕一卷,奏議五卷,表章、雜文、碑誌三卷,手簡、歌詞一卷,附錄一卷,丁丙跋,現藏南京圖書館。清陸心源鈔本,依東陽刊本體例,卷二十九補有《程伯淳墓誌》,現藏於日本靜嘉堂文庫。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依江蘇採進本,詩十四卷,《內製》一卷,《外製》三卷,《王邸記室》二卷,《奏議》五卷,表章、雜文、碑誌各一卷,手簡歌詞共一卷、附錄一卷,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
[23]
韓維人物爭議
現有資料記載韓維的籍貫,有兩種説法:即開封雍丘(今河南杞縣)
[29]
和潁昌(今河南許昌)
[30]
。其實韓氏先世為真定靈壽(今河北靈壽縣)人,但到了韓維祖父韓保樞這一代,就已經遷徙開封雍丘。不過,韓家於開封雍丘的時間其實不長。韓維父親韓億將父葬於許州長社縣嘉禾鄉,是韓氏遷徙許州的最初緣由。但韓億並未立即在許州居住,而是在開封營造了宅第,到了致仕後,為了更好地祭掃先墳(其時僅有韓保樞之墓),遂營居於許,但將徙而薨,諸子從其心願,將之葬於許州先墳,並在許州新宅守孝,後遂定居下來。其後韓氏子孫都葬於許州祖墳,許州成為他們的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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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維史料索引
關於韓維的生平,主要參見宋鮮于綽的《韓維行狀》
[31]
、宋杜大珪《名臣碑傳琬琰之集》下卷一七根據當時《實錄》所收《韓侍郎維傳》、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以及《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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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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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吳冰妮.韓維學行考略[J].中國典籍與文化,2009(02):20-28.
- 2. 《宋史全文·卷十三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07]
- 3. 曾棗莊,劉琳主編;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編.全宋文 第25冊:巴蜀書社,1992.06:第329頁
- 4.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14]
- 5. 金性堯著.金性堯選宋詩三百首: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7.03:第83頁
- 6. 楊恆平.宋代桐木韓氏家族世系考述[J].黃山學院學報, 2011, 13(4):49-52.
- 7.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2-3頁.
- 8. 胡可先著.宋代詩詞實證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2019.07:第35頁
- 9.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7頁.
- 10.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9頁.
- 11.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15-32頁.
- 12.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以進士奏名禮部,方億輔政,不肯試大廷,受蔭入官。
- 13.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宰相薦其好古嗜學,安於靜退,召試學士院,辭不就。
- 14.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富弼闢河東幕府,史館修撰歐陽修薦為檢討、知太常禮院。
- 15.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禮官議祫享東向位,維請虛室以待太祖。温成後立廟用樂,維以為不如禮,請一切裁去。議陳執中諡,以為張貴妃治喪皇儀殿、追冊位號,皆執中所建,宜曰榮靈。詔諡曰恭,維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執中何以得此?"議訖不行,乞罷禮院。以秘閣校理通判涇州。
- 16.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神宗封淮陽郡王、潁王,維皆為記室參軍。
- 17.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王每事諮訪,維悉心以對,至拜起進趨之容,皆陳其節。嘗與論天下事,語及功名。維曰:"聖人功名,因事始見,不可有功名心。"王拱手稱善。
- 18.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33-46頁.
- 19.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神宗即位,維進言:"百執事各有職位,當責任,若代之行事,最為失體。天下大事不可猝為,人君設施,自有先後。"因釋滕文公問孟子居喪之禮,推後世禮文之變,以伸規諷,帝皆嘉納。除龍圖閣直學士。
- 20.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48-61頁.
- 21.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列傳第七十四》:紹聖中,坐元祐黨,降左朝議大夫,再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均州安置。諸子乞納官爵,聽父里居。哲宗覽奏惻然,許之。
- 22. 徐瑩. 韓維及其詩歌研究[D]. 山東:山東師範大學,2010. 第14-19頁.
- 23. 徐瑩. 韓維及其詩歌研究[D]. 山東:山東師範大學,2010. 第30-31頁.
- 24. 李金闖. 韓維研究[D]. 河北:河北大學,2009. 第48頁.
- 25. 李金闖. 韓維研究[D]. 河北:河北大學,2009. 第45頁.
- 26. 徐瑩. 韓維及其詩歌研究[D]. 山東:山東師範大學,2010. 第51頁.
- 27. 徐瑩. 韓維及其詩歌研究[D]. 山東:山東師範大學,2010. 第44-49頁.
- 28.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5-6頁.
- 29. 孫克強主編.況周頤典評唐宋詞:大象出版社,2019.11:第69頁
- 30. 張福清校注.北宋戲謔詩校注:暨南大學出版社,2020.10:第53頁
- 31. 包菊香. 韓維年譜及雜考[D]. 北京:北京大學,2006.第62.
- 32. 李金闖. 韓維研究[D]. 河北:河北大學,2009. 第55頁.
- 33.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〇〇:七月二十五日辛未“左朝議大夫致仕韓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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