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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
(中國台灣歷史上的一個時期)
鎖定
明鄭時期(1662年—1683年
[1]
)又稱台灣明鄭時期,是中國台灣歷史上的一個時期, 即從1662年鄭成功收復台灣到1683年清政府統一台灣這一時期,約21年。由於台灣這一時期使用明朝年號,受鄭氏政權的管轄,故稱為明鄭時代。
[72]
明亡後,鄭成功率部在東南沿海堅持抗清鬥爭,1662年收復被荷蘭殖民者佔領的台灣,緊接着是開發與經營台灣。鄭成功將台灣改稱東都,赤崁地方更名“東都明京”為承天府,是台灣最高行政機構,仿明朝中央官制,設六官;府城分為東安、西安、宋南、鎮北四坊,各設首領,管理事務;府之下設二縣,承天府以北叫天興縣、以南叫萬年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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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灣設置郡縣的開始。
明鄭時期歷史
明鄭時期擁明抗清
與此同時,明朝遺臣在南京擁立明朝宗室福王朱由崧,建立了南明政權。在清廷欲取代明朝入主中原的態勢明朗後,南明轉而聯合各地的漢族武力抗清,但軍事不利,弘光、隆武、紹武、永曆諸朝廷先後遭清軍消滅。鄭芝龍所部原是隆武朝的主力,主要在福建境內活動;鄭芝龍降清後,鄭成功陸續接收其勢力,繼續在東南沿海武裝抗清。
明鄭時期收復台灣
1661年(永曆十五年正月),鄭成功在金門誓師,親率將士25000名、戰船數百艘,自金門料羅灣出發,次月抵澎湖,四月初二日(4月30日)抵鹿耳門。並利用漲潮出敵不意地在鹿耳門及禾寮港登陸。以優勢兵力包圍荷軍防守薄弱的普羅民遮城,並切斷荷軍水陸交通,不久,普羅民遮城守將貓難實叮獻城投降。
四月初七日,鄭成功親率大軍對防禦堅固的荷蘭首府熱蘭遮城進行攻打。經派楊朝棟諭揆一投降無效後,即調集火炮朝城堡炮轟,然而在從大員市鎮朝城堡進攻時,卻遭荷軍居高臨下擊退。之後鄭軍即採取長期圍困,同時將多數部隊派往各地囤墾以解決糧食不足的問題。五月二十八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得知台灣戰況後,決定派七百人、戰艦十艘赴台。七月初五日抵達。之後雙方稍有接觸,但都無較大戰事。至八月二十三日(9月16日),雙方再度海戰,鄭軍經一小時激戰,擊毀荷艦二艘、俘小艇三艘、殺敵百餘人,其餘荷艦逃往遠海。
閏十月,荷軍發動作最後一次攻擊,但仍寡不敵眾,之後又有日爾曼傭兵逃脱向鄭成功説明堡內荷軍士氣低落,並指出奪取熱蘭遮城,必先取衞星碉堡烏特勒支碉堡(在今安平第一公墓),奪取碉堡就可居高臨下炮擊熱蘭遮城最脆弱的四角附城。鄭成功在月着手準備攻城計劃。
十二月初六日(1662年1月25日)鄭軍在鯤鯓半島發動總攻擊,以大炮不停轟炸,當日即發出2500發炮彈,其中1700發左右打向烏特勒支碉堡,幾乎將之夷為平地,荷蘭守軍被迫自行炸燬碉堡殘餘部分後撤退。此役徹底瓦解了熱蘭遮城內守軍的士氣,兩天後大員評議會決定議和談判。
大員長官揆一在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簽字於締和條約投降,至此,台灣台江領地,盡落明鄭之手。
明鄭時期奉明正朔
1661年,鄭成功將已收復的台灣赤崁地方改為“東都明京”,並在台灣設立了承天府和天興、萬年二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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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兵糧問題,令諸將士寓兵於農,按鎮分地、按地開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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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鄭經時,採陳永華之議,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體制層次分明。
[5]
鄭成功來台後,依然優禮明朝宗室,接待魯王世子朱弘桓、瀘溪王朱慈曠、巴東王朱江、樂安王朱儁、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益王朱鋯等宗室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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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年(永曆十七年),繼位延平王的鄭經也迎寧靖王到台灣,在承天府府署(今台南市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每次拜封官員,都請寧靖王朱術桂和其他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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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嗣位之爭
參見:鄭經靖難
鄭成功接連聽聞噩耗,加上在台將士水土不服人心惶惶,其子鄭經又在澎湖與乳母私通,使得鄭成功內外交逼,於1662年(永曆十六年)五月初八急病而亡,死前大喊:“我無面目見先帝於地下”,抓破臉而死,年僅3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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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去世後,黃昭、蕭拱辰等人以鄭經得罪先王不得繼位為由,在安平擁立鄭襲(鄭成功六弟)為王,將軍馬信、黃安不從。賞勳司蔡政奉鄭成功之袍入廈門,洪旭等人遂擁鄭經為王。同年11月,鄭經命周全斌為五軍戎政,親率陳永華、馮錫範等人入鹿耳門。右虎衞黃安聞訊後,率師前來會合,進王城誅殺黃昭、蕭拱辰等人。事後,鄭襲遭鄭經押回廈門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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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位之爭結束後,1663年初,鄭經以洪旭守廈門、鄭泰守金門。鄭經聽説鄭泰與之前擁立鄭襲為王的黃昭有書信往來,便懷疑他亦參與逆謀,因此欲召見他,鄭泰卻稱病不見。參軍陳永華以鄭經將回東寧為由,委任鄭泰為“居守户官”,鑄印送至金門並邀鄭泰入廈門餞行。7月10日,鄭泰率兵船赴宴,被鄭經扣留軟禁,船艦皆為周全斌所並,只有蔡璋逃回金門。鄭泰之弟鄭鳴駿與子鄭纘緒率部屬及家眷入泉州投降清朝,鄭泰聞訊後自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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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別立乾坤
- 撤守台澎
鄭經取得王位後,仍駐守在廈門。但是由於清朝政府實行“遷界”政策以來,沿海30至50裏地區淪為荒地,使得鄭氏家族控制下的“山路五商”無法獲得出口物資以供應“海路五商”,廈門失去了物資和情報來源。1663年10月,清荷聯軍部隊圍攻金門、廈門,鄭軍節節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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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4年(康熙三年)三月,鄭經放棄閩南沿海各島,全面撤兵退守台、澎,於初十日抵達台灣。這次退守台灣,可説是鄭氏所代表的南明抗清勢力的總撤退,不僅鄭經所轄的軍隊、官員都撤入台灣,明朝的縉紳遺老,也隨鄭經來台,此批入台總人數約有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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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國東寧
鄭經退守台灣後,雖然仍奉南明的永曆年號,但是他的政權本質,與鄭成功時代顯然不同,而儼然以獨立王國的姿態出現。誠如學者陳春生所説的,鄭氏政府雖是明朝政府的延長,但其在台灣實際上已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
聞永曆帝業已被弒,1664年(康熙三年)八月,鄭經乃謹守藩封,廢東都稱號,以"東寧"稱全台灣,並以"東寧國王"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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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然使用"招討大將軍"的印信,"永曆"年號,在與清廷大臣明珠的書信中,也自稱"建國東寧"。
- 開發台灣
到達台灣後,鄭經繼承鄭成功的政策,分配諸鎮墾荒,寓兵於農。在台灣建立行政體制,設立六部管理政務。任命洪磊管吏部、楊英管户部、葉亨管禮部、陳繩武管兵部、柯平管刑部、謝賢管工部。厚待明朝到達台灣的諸宗室,以王禮相待寧靖王朱術桂。在承天府起蓋房屋,安插諸宗室及鄉紳。
[69]
1664年(康熙三年)八月,昇天興縣與萬年縣為天興州、萬年州。又於澎湖安撫司外加南北路兩安撫司,這是東寧王國的一府、兩州、三司。以陳永華為總制,掌理國政,陳永華治國方法與目標為:十年成長,十年教養,十年成聚,三十年與中國相甲乙。
[41]
陳永華善治國,督諸鎮墾田,栽種五穀,插蔗煮糖,修埕曬鹽,廣事興販,國用日足。又採納陳永華“建聖廟,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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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議,並以陳永華為學院,“自此台人始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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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接納洪旭“文事、武備,兩者不可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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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議,令各鎮於農隙時教習武藝,“春、秋操練陣法”;並檄各鎮,入深山採辦桅舵,修葺、興造船艦。平時裝載貨物,興販各國。從此,“台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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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5年更定官制後,下屬都對鄭經改稱"臣"而上奏,不再使用"卑職"。鄭經甚至不再如鄭成功時期那樣對明朝宗室、遺老的禮遇,而停止供應他們的生活費,使得寧靖王淪落到竹滬(今高雄縣岡山一帶)開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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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當時,英國和西班牙先後遣人來訪,鄭經許其通商,但拒絕西班牙在台設教的要求,並面告西班牙使者:華人到呂宋(菲律賓)經商,“不許生端勒掯”,“苟背約,立遣師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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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1669年(康熙六至八年),清廷又兩次派人到台灣議撫,鄭經均堅持“照朝鮮事例”,和議均未成。
[47-48]
明鄭時期西征大陸
參見:三藩之亂
1674年4月21日(康熙十三年),耿精忠響應吳三桂發起的三藩事變,以提供戰船給鄭經,換取出兵,鄭經答應。五月,鄭經從台灣出發,抵達廈門,要求耿精忠將漳州、泉州交給自己。耿精忠這時已經擁有整個福建,認為鄭經兵力太少,早已取消和他共同作戰,拒絕鄭經的要求。鄭經於是佔領海澄、同安,耿精忠則以斷絕和鄭經貿易作為報復,雙方開始交惡。
但是泉州、漳州、潮州陸續投靠鄭經,耿精忠見鄭經聲勢逐漸高漲,向他交涉,希望將泉州交還,鄭經不允許。耿精忠決定用武力奪回泉州,鄭經派劉國軒於塗嶺(今泉港區塗嶺鎮)擊退耿軍,接着又為了爭奪漳浦而發生戰鬥。直到永曆廿九年(1675年)正月,耿精忠履行之前的約定,提供5艘戰船給鄭經,並以楓亭(今仙遊縣楓亭鎮)為界線,北方屬耿精忠、南方屬鄭經,雙方才停止鬥爭。
鄭經雖於之前兩次擊退廣東的清軍,仍然有潮州府的轄縣不肯服從。與耿精忠和解之後,鄭經打算南征潮州,他先派劉國軒擊敗尚之信,自己率軍抵達海澄。這時漳州守將黃芳度私底下和清朝聯繫,鄭經懷疑他的忠誠,要他出城和自己見面、或者是派兵一同進攻,這兩項命令黃芳度都不服從,並於六月舉兵反抗。鄭經親自包圍漳州,於十月初六(11月22日)將漳州攻陷,迫使黃芳度投井自殺。為了報復黃梧破壞鄭家祖墳,鄭經車裂黃梧、黃芳度的屍體,黃芳度留在漳州的族人都被處死。
1676年(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再次遭鄭軍擊敗,只得加入三藩反清陣營,並將惠州割讓給鄭經。這時鄭經已經擁有漳州、泉州、潮州、惠州四座首府,但附近都是盟友,沒有清軍的領土讓他奪取,因此容易因領土爭奪和盟友起衝突。五月,耿精忠打算會合吳三桂進攻江南,徵召汀州總兵劉應麟出師,劉應麟不願派兵,暗中聯絡鄭經,攻下汀州。
這件事造成鄭、耿同盟再次破裂,耿精忠面臨鄭、清包圍,只好向清朝投降。少了耿精忠,鄭經必須直接對抗清軍主力,他先派3萬人進攻福州,卻於十月十五(11月20日)在烏龍江被清軍擊敗,其他領地也相繼失守,鄭經只得退回廈門。
明鄭時期東寧之變
1680年,鄭經西征無功而返,監國世子繼續執政,並深得父親鄭經之信任,但後來總制陳永華去世,因此監國漸漸在政治上孤立無援。
1681年(永曆三十五年),延平王鄭經薨逝。逝世前,於北園別館將監國鄭克臧託付給劉國軒。
鄭聰等人眼見鄭經已薨,便與馮錫範、劉國軒等人聯手向董太妃(鄭經之母)進讒言,董太妃一時不察便下令收回鄭克臧之監國印璽。得到董太妃允許後,劉國軒與馮錫範便領兵進入延平王府捉拿監國、囚禁於北園別館,並於當夜遭鄭聰等人刺殺。監國遭刺殺後,原意僅免監國職的董太妃亦無力挽回,遂命監國夫人陳氏將監國之屍送返延平王府、收斂守喪。喪畢,陳氏自縊。自責的董太妃也於同年6月去世。
董太妃死後,東寧大權落入外戚馮錫範與劉國軒之手,因此馮錫範立其婿鄭克塽(次子)為王,民心從此渙散,明鄭從此一蹶不振。
明鄭時期民心渙散
鄭經的去世,鄭克臧被弒,東寧民心渙散。而此時,明鄭統治下的台灣在經濟上、軍事上也遠非昔日可比。經濟上,台灣已連續三年發生自然水旱災害,糧食歉收,米價飛漲。多年戰爭的消耗,也使台灣府庫空虛,財政拮据。為籌集糧餉,擴充軍隊,抵禦清軍的進攻,鄭氏集團加強了對台灣各族人民的壓榨和勒索,島內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各種形式的反抗鬥爭時有發生。軍事上,鄭軍在大陸沿海地區的作戰中損失慘重,最後僅剩千餘人逃回台灣。此時台灣、澎湖兩地的鄭軍尚有5萬餘人,大小戰船200艘左右,但軍心渙散,士氣低落,不斷有鄭軍官兵駕船投奔大陸,向清政府投誠。
明鄭時期走向滅亡
澎湖海戰後,鄭克塽於廷上徵眾臣議,朝臣分成死守台灣、遷呂宋島再戰與降清三派。再戰派以中書舍人鄭得瀟、建威鎮黃良驥、水師鎮蕭武、中提督中鎮洪拱柱等人為中心,向鄭克塽以及馮錫範力主征伐呂宋、永保明鄭國祚;然而,原本聽從再戰派的馮錫範卻聽信劉國軒的主和言論,最終選擇投降清朝,而年幼無權的鄭克塽也跟他一起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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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九月;鄭克塽採劉國軒建議,呈降表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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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降清不久,許多在台灣的明朝宗室例如朱術桂等紛紛自殺殉國,馮錫範將鄭克塽送交施琅,並提出“三不傷”請求,即清軍入島“不傷鄭室一人,不傷百官將士一人,不傷台灣黎庶一個”。八月十三,施琅進入台灣受降。自此,明鄭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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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51]
明鄭時期清治時代
1684年4月,台灣(時為台灣府)正式納入大清國版圖,隸屬福建省,下設台灣縣,鳳山縣與諸羅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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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鄭氏政權在台灣只有短短二十幾年的時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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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其特殊歷史背景,因此台海兩岸以及日本的史界均對此關注,提出各種不同的觀點。
清朝統一台灣之後,為了消除明鄭政權復興明朝的政治思想,廢除明鄭時期的府縣地名,但對於台灣或守或棄,並無定議。當時靖海侯施琅向康熙皇帝上《恭陳台灣棄留疏》稱:“台灣地方,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里,山川峻峭,港道紆迴,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力主留台。疏上之後,得到大學士李蔚等人的支持,康熙皇帝乃決定將台灣納入大清版圖,設立台灣府,下轄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台灣作為指稱全台的行政地名至此正式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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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分別安置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台灣平定後,清廷議政王等會議決議:將明鄭後裔及偽官人等,安插直隸、河南、山東等省,但“鄭克塽、劉國軒、馮錫範、陳允華乃賊中頭目,不便安插外省,應將伊等近族家口,俱着遣來,編入旗下(應是內務府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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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得知後權衡利弊,向朝廷上了《移動不如安靜疏》,主張就近安插。奏道:“若行移駐,其間有眷口者不少,無眷口者亦多,遠涉長途,不堪艱瘁,逃匿生患,所不能無。又沿途搬運,百姓有策應人夫之苦,經過郡縣,官吏有備給口糧之費,所到地方有撥動民房之擾;開懇耕作,有應給牛種農具之資,又是一番苦累……”
這一意見既有利於穩定剛剛回歸的台灣軍民人心,又能節省大量人財物,於是康熙帝下旨改變了原來的決定,僅將鄭、劉、馮及明裔朱恆等人遣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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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鄭軍四萬餘名投誠人員發回原籍受職、入伍、歸農,各聽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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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元宵節,為慶祝統一台灣,康熙帝賜封功臣;授鄭克塽公爵(正黃旗海澄公)、劉國軒、馮錫範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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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疆域
明鄭時期勢力範圍
以軍事專論,明鄭活動區域多在閩浙一帶,軍事力量最大時候的1659年,以海軍為主的鄭家軍有17萬人之多精鋭,並曾圍攻南京。另外,1662年之前,延平郡王的軍政中樞都是在廈門,即使在鄭成功攻下台灣後,台灣仍只稱“東都”。直至1663年,明鄭政權實際領導人鄭經才將政經中心從廈門移往台灣,並建立延平王朝廷,惟明鄭統治轄域仍包含福建的金、廈兩島。
明鄭有效統治區域只有今台南市大部以及嘉義縣與高雄市沿海地區,台灣絕大部分地區依然由土著掌握,這是由於明鄭漢人人口實在是太少而導致的。明鄭滅亡時人口仍未達到20萬,明鄭一直對島上大部分地區無法有效統治。
1664年4月,明鄭於多次戰役後,喪失金廈,明鄭勢力正式於中國大陸消失,轉以台灣為最後根據地。同年,荷蘭人出兵佔領雞籠(今基隆),鄭軍隨後也於1665年進駐淡水,與荷軍對峙。由於補給困難,貿易也始終無進展,1667年東印度議會以損失荷蘭盾八萬元為由,裁決撤出雞籠,翌年7月將所有公司職員接回巴達維亞,自此荷蘭人徹底放棄奪回台灣。
明鄭除了擁有台灣地區部分領地外,也於1673年-1680年間,以軍力佔擁有對岸大陸閩南地區部分領土。
明鄭時期行政區劃
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鄭克塽降清為止,明鄭皆維持一府二州三司的建置。鄭經執政期間另將承天府分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天興、萬年二州下設文賢、仁和、永寧、新昌、仁德、依仁、崇德、長治、維新、嘉祥、仁壽、武定、廣儲、保大、新豐、歸仁、長興、永康、永豐、新化、安定、善化、感化、開化等二十四里。這四坊二十四里的建置到清代台灣仍被清廷沿用。
承天府 | |
天興州 | |
萬年州 | |
北路安撫司 | 處理高山族問題 |
南路安撫司 | 處理高山族問題 |
澎湖安撫司 | 沿襲明朝“澎湖寨巡檢司” |
明鄭時期政治
明鄭時期中央官制
諮議參軍,又稱為幕府,為延平王最高行政單位,總理政務、類似宰相之職。參軍府轄下又設立六官(吏、户、禮、刑、兵、工),六官之下又設左右協理,協理之下為左右都事。另外,又設立察言司、承宣司、審理司、賞勳司、中書科、儲賢館、育胄館等官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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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年,鄭經西征清朝,命陳永華為東寧總制,於六官之上;然而,鄭經諸弟驕橫難制,鄭經因此於1679年立長子鄭克臧為世子,並授職監國,於總制與六官之上,總理東寧國政。東寧之變後,馮錫範掌權,並以侍衞掌政,未設諮議參軍以及東寧總制之職,而六官則繼續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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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地方官制
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攻入南台灣,五月佔普羅民遮城,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台灣總地號為“東都”,設承天府,下轄天興縣、萬年縣二縣,另設澎湖安撫司。其中,天興縣治設於佳里興(今台南市佳里區),轄區涵蓋今嘉南至台北的台灣西部區域;萬年縣縣治設於二贊行(今台南市仁德區二行裏),轄區除了包含台南一部外,也涵蓋高屏地區。雖然轄區涵蓋的範圍甚廣,但實際上鄭氏政權對大部份區域毫無控制權。而於行政區劃定後,鄭成功即派楊朝棟擔任府尹、莊文烈及祝敬分別擔任天興縣知縣及萬年縣知縣。這是台灣首度實施郡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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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薨逝後,繼位的鄭經於1664年(永曆十八年)改東都為東寧,東寧成為全台灣的稱呼。同時,他又將承天府轄下的天興萬年兩縣改製為州。承天府典兩州下,又增設三安撫司(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四坊(東安坊、寧南坊、西定坊、鎮北坊)、二十四里及數量不等的台灣原住民社。其中,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設安撫使,州設知州、坊設籤首、裏置總理。其中,籤首及總理兩職負責如:户籍、遷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層民事,並規定按時匯呈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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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承天府尹
國籍 | 首任 | 末任 | 任數 | 時間 | 行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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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天府府尹 | |||||
南明(明鄭) | 楊朝棟 | 翁天祐 | 4 | 1661年-1664年 | 台灣台南 |
明鄭時期東寧總制
1674年(永曆二十八年)明鄭設立東寧總制,作為鄭經在三藩之亂期間前往中國大陸征戰時,總制台灣之用。擔任此官職的為陳永華。而在鄭經於大陸的軍事行動失利回台後,東寧總制仍持續保留。
1680年(永曆三十四年)五月,陳永華因病辭卸該官職,並於同年七月逝世。之後,即無人擔任該官職。
國籍 | 首任 | 末任 | 任數 | 時間 | 行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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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寧總制 | |||||
南明(明鄭) | 陳永華 | 陳永華 | 1 | 1674年-1680年 | 台灣台南 |
明鄭時期華夷之辨
鄭成功收復台灣作為抗清根據地,一批註重漢民族氣節的仁人志士跟隨明鄭政權東渡台灣,形成台灣明朝遺民羣體。他們堅持漢族"華夷之辨"的儒家正統觀念,表現出強烈的民族精神:在明鄭在同清朝政府的鬥爭中,又產生分據台灣對抗清朝的本土意識。這種現象的實質是明朝遺民對抗滿族統治的民族精神,在避居台灣後轉化成熱愛台灣這塊不受清朝統治土地的本土意識。這種民族精神與本土意識的並存與互動,構成台灣漢族民眾反抗清朝滿族統治的兩個思想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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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軍事
明鄭軍隊為鄭芝龍所創立的私人軍隊,後來歸鄭成功掌管,並曾於中國南方發動過兩次所謂“北伐”。鄭成功在治軍上非常的嚴苛,對於怯戰者、畏戰者、貪瀆者、叛逆者都是殺無赦,而且常常株連全家。從1649年起至 1661年未攻打台灣前,鄭成功所誅殺的將吏就有75員,因此明鄭軍隊有“怯者不敢獨退,勇者不敢獨進,膽勇成列,心力俱齊”的描述,在與清軍的對陣當中,勝率極高。
據估計,明鄭兵力達20萬,擁有超過三千艘船的船隊,成為中國東南海洋世界的唯一強權。
鄭成功與陳永華、鄭經、劉國軒經營的屯兵態勢或軍事規模是台灣首見。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士兵攻打台灣島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部隊,展開對於台灣的統治。明鄭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如簡化之,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衞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攻台前的明鄭軍隊,主要使用福船,亦稱大船。這種船有如此的描述:“為樓三層,乘風衝擊,不可遏抑,其高若墉不可抑攻;其堅若鐵石,矢石不能貫,炬不可爇”。當時明鄭於中國東南沿海有着絕對的制海權,沒有嚮明鄭繳交過路費的外國商船幾乎不可能通行。
曾攻打過南京的明鄭軍隊於未據台前,於1640年代大本營即駐於廈門,其編制為內司鎮(藩主直轄) 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左、右武衞營、左、右虎衞營、驍騎鎮(騎兵營)、神器營(炮兵營)、親丁鎮等。
攻下台灣的明鄭軍隊,隨鄭成功去世及喪失金廈據點後軍力大幅受損,除鄭經於閩南西征所建立的軍隊外,以屯兵方式為主的台灣明鄭時期軍隊約數萬名。並於台灣如簡化成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衞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明鄭覆滅後,鄭軍將領與軍隊悉數被強迫內渡中國大陸,而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據守台灣的官兵共有37500名。
主要軍事力量 | 兵力 | 統帥 | 指揮統治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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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軍 | 37500名以上 | 延平王、正總督 | 1662年-1683年 |
明鄭時期經濟
明鄭時期農業
鄭氏據台目的在於以台灣為根據地以便光復大陸,養軍系其據台最迫切的大事,為了寓兵於農,實施屯田制,於是任憑部眾圈地佔田。雖然他的圈地運動有明令「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但這只是文字功夫而已,實際上無論「文武官田」或「營盤田」多的是侵佔平埔族社土而來的,誠如《海上見聞錄》所説的:「以各社土田,分給與水陸諸提鎮」。當初荷人要建造商館,還知道向新港社人買地,現鄭氏統治集團則肆行圈地佔田。
農業經濟方面,為了解決軍隊兵糧問題,不論鄭成功或鄭經基本上都貫徹“寓兵於農”的策略,也是諸將士平日分散各耕地,按鎮分地、按地開墾。這種具有營盤田、文武官田的土地私有制,於定則徵賦的經濟模式下,大量提供經濟產能。根據統計,包含承襲荷據已開墾的“王田”、後續開發的營盤田、官田、私田等,明鄭時期拓墾的田地超過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四甲以上。此等經濟開發,雖造就農耕文化盛行的漢人,但鄭氏王朝擴張領地的行動,卻也同時讓台灣原住民面臨比荷據時期更嚴重的生存危機。
[6]
軍屯的發展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鄭氏軍隊軍需糧餉供應難題,並較好地保持了部隊戰鬥力,促進了台灣當地的經濟發展和民族融 合,從而有效地抗擊了清軍,維持了鄭氏政權的生存。
[14]
為了軍需民食,台灣農產重心由糖轉米,這個農業經濟的性格轉變直至今仍影響台灣。1665年,陳永華的農業水利更促使漢人移民至今高雄的方向發展。除此,陳永華引進同安製鹽法至台灣來發展鹽業經濟,除此尚有鹿皮、鹿角、鹿脯等土產的外銷,因此多鹿的台灣,來自原住民團體的捕鹿業,也是早期台灣的重要經濟產業活動。
明鄭時期貨幣
鄭經主政後,陳永華的中央政府體制,除了可以行使及於全島的行政力量,體制層次分明,讓南台灣成為一獨立於清朝的大明基地,也着實變成一個個別經濟體。由於貿易對象眾多,因此流通東寧的貨幣可以分為銀幣與銅錢二類,銀幣又有銀元與銀錠二者。銀元主要是西班牙銀元,於荷蘭與西班牙時期大量進入台灣流通。東寧建國後,銀元持續流通,依外型與重量主要分為劍錢、圓錢、方錢以及茇等類型:
- 劍錢:重9錢,主要為荷蘭人所鑄。
- 圓錢:又稱為“花欄錢”,重7錢2分,因此俗稱“七二銀”。同時亦有2當1以及4當1的重3錢6分與重1錢8分者。另外又有重6錢8分者,俗稱“六八銀”。
- 方錢:與圓錢同重,皆7錢2分,俗稱“番餅”。
- 茇:即“銀角仔(gîn-kak-á)”,重1錢8分、9分或4分5釐。來自咬留吧(爪哇)以及呂宋。
- 寬永通寶:但是因永曆通寶長期鑄制不及,負荷不了貿易數量,因此於日本寬永時期鑄造的“寬永通寶”亦流通於東寧。
- 宋代古銅錢:除了寬永通寶,於日本流通之宋代古錢亦隨台日貿易流通於台灣,故台灣多宋代古銅錢。
明鄭時期貿易
鄭芝龍初建明鄭勢力後,立即成為海上霸主。明朝鄭氏的崛起,雖影響到荷蘭人的貿易,讓荷蘭人數度聯合其他勢力功擊鄭芝龍,但鄭氏勢力仍持續擴張。其規模史載敍述形容:“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自築城安平鎮”; “從此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龍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八閩以鄭氏為長城”,至此,明鄭勢力的通商範圍廣及:大泥、浡尼、占城、呂宋、魍港、北港、大員、平户、長崎、孟買、萬丹、舊港、巴達維亞、麻六甲、柬埔寨及暹羅,
1661-1683年間,台灣海峽兩岸分別為清朝和鄭氏政權所統轄,儘管居住在海峽兩岸的 人們在政治上是對立的,可正是由於政治上的原因,加上經濟上的原因和人文方面的原因,當時海峽兩岸的海上交通去是相當繁忙的,但大多數與軍事活動有關。在 清政府實行嚴厲的封鎖政策下,人們克服了制約海峽兩岸海上交通的各種因素,兩岸的交通和貿易活動始終沒有停止過。
[15]
鄭經退守台灣後,試圖透過貿易來提升國力。因為清朝實施遷界令,他接受陳永華的提議,賄賂清朝將領進行走私。由沿海流民負責轉運貨物,當時台灣的漢人男多女少,甚至進行婦女的人口販賣。流民也負責替鄭軍據守島嶼。
[16]
鄭經積極拓展國際貿易,因此派出使節團至萬丹(Bantam,今日的西北爪哇)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東寧進行貿易通商並給予英方優惠禮遇。1670年(永曆二十四年)6月3日,英方船艦萬丹號(The Bantam Pink)與珍珠號(The Pearl)航抵台灣。同年9月10日,英方指揮官克利斯布(Ellis Crisp)與鄭經簽署非正式通商協議。
1672年10月13日,鄭英正式締結條約。此條約對英方來説是為了拓展國際貿易版圖,而鄭方則是為了取得軍火以增強軍事力量。英國人也幫助鄭軍訓練炮兵,鄭經還借用英軍炮兵作戰。雖然雙方簽訂通商條約,但英國東印度公司卻因鄭方對貨品的種種限制而經營不善。1681年,英國人關閉台灣商館,僅留一人代理清理債務。雙方關係遂告一段落。
[17]
明鄭時期人口
荷西統治時期的台灣漢人最少大約也有5到6千多人,荷蘭統治後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 1650 年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到了鄭成功時期,由於驅逐了荷蘭人,又大量消滅中部大肚王國的平埔族叛亂,使人口鋭減,但帶來的軍民使人口又增加到了3萬多人,來到台灣的漢人都是追隨鄭成功從福建反清復明的鄭軍部隊。1680年明鄭末期,台灣人口20萬人。
[19]
明鄭時期文化
明鄭時期教育
伴隨着鄭成功收台,一批飽學之士也隨之遷來,他們為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播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
[20]
鄭成功、鄭經父子及其後裔,在移植並推行大陸封建生產方式的同時,還興學校、開科舉,大力發展文化教育,改善了台灣的社會環境。
[21]
鄭成功去世後,繼承者鄭經與明鄭主要官員陳永華積極從事台灣教育工作。1666年(永曆二十年),陳永華於承天府建造全台灣第一座孔廟(今台南孔廟),並在孔廟左廂內設置太學,即今該地全台首學由來,這也是全台灣的第一所由官方出資興辦的求學場所,名字稱為官學,又因為設於孔廟內又稱為儒學。
在選才方面,於各社設學校,八歲入小學,教授經史文章。天興、萬年二州,每三年舉行科舉考試。通過州試者可參加府試,通過府試者又可參加院試,各試策論,取三試皆通過者入太學。月課一次,給廩膳。三年大試,拔其尤者補六科內都事。
對於原住民「番童」的教育,東寧王國當局也一樣在轄下的「番社」設立學校,教以儒家的內容及價值觀,所使用的語文當然是漢語,不再是西拉雅人自己的新港文。平埔族西拉雅人的文化語言,開始受到侵害。受影響最深的是承天府(台南)以北的數個大「番社」—新港、麻豆、蕭壟、目加溜等社,這是荷蘭時代的基督教佈教重點區,顯然陳永華要掃除基督教的異端影響,施以中國文化的正統教化。荷蘭人為傳播基督教文化,讓平埔族西拉雅人有了自己的文字,保留自己的語言;中國文化一進來,平埔族卻要開始面對自己語文淪喪的危機。
平埔族在荷蘭時代曾因不滿荷蘭人的統治,發生過數次反抗事件。鄭成功攻打台灣時,有些平埔族對鄭氏寄予厚望,還發生過殺荷蘭人以迎鄭軍的情事。可是鄭氏政權進入台灣後,統治平埔族,卻比荷人更加酷烈。
明鄭時期服色
漢人古代移居台灣即着漢服,至明鄭治台期間,台灣漢族居民其衣飾也遵循着傳統的明朝之制,與已為滿族所統治的中土,所施行的滿式服飾制度有別,而形成兩種不同的衣飾文化。所以不論是鄭成功所穿着的冑甲戰袍;或是頭戴折上巾冠帽、翼善冠,身穿寬衣寬袖的交領官袍。還有協助鄭成功擔任策士的通事何斌(客家籍),他頭戴四方儒巾,身穿寬衣交領大襟袍,也都是明代的式樣的漢服。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明鄭降清,台灣漢人的衣冠服儀制度也有所轉變,根據文獻的記載:
“十九日(1683年7月),施琅遣侍衞吳啓爵至台曉喻薙髮…。二十日,克塽令兵民悉遵制削髮。是日,福建總督姚啓聖亦遣…至台招撫,見兵民已薙髮,知功歸於琅,…。十八日,克塽率文武官佐悉薙髮易服”。 |
從這段內容中得知明鄭最後一位繼承者鄭克塽被招撫的過程。鄭克塽已知政局大勢已去,於是藉由遵循滿族男士衣冠制度中的“薙髮令”,以表彰歸降於清朝的心意。往後,台灣漢人的傳統喪禮中,遂產生戴笠登椅之套衫儀式,俾使完成靈魂上不見清朝天、下不踏清朝地之意願,以表世守“東寧”王國正氣,未受滿人之侮辱。
明鄭時期語言
暫無史料可證明鄭定有“國語”或“標準語”。但據“郭弘斌:鄭氏王朝”披露,明鄭時期,當時民間普遍使用的的語言應是閩南話的泉州腔,並形成一個以閩南人為主體的社會體系。且根據荷治時代的台灣人民、地名等音譯,與閩南語相同。如Zeelandia(荷文意為海中之地)譯為熱蘭遮,Coyett為揆一(最後一任荷駐台長官)、Tyawan為台灣等。後來漸漸吸收部份原住民族語、荷蘭語、日語等而成為今日的台灣閩南話(台灣人稱為“台語”)。
不過當時中國官僚階層通行南京官話,而明鄭部分將領有曾在南明朝廷任職的經歷。部分明鄭官員應該有使用南京官話的能力。台灣客家話亦通行於客家地區,客家人於荷治時期即已渡台(例如荷蘭通事何斌),鄭軍中亦有多位客家籍將領(如劉國軒)隨同鄭成功攻取台灣。
明鄭時期文藝
- 文學
鄭成功:《延平二王遺集》。
鄭經:《東壁樓集》、《延平二王遺集》。
朱術桂:《絕命詞》。
沈光文:《文開文集》、《流寓考》、《台灣賦》。
王忠孝:《王忠孝公集》。
徐孚遠:《釣璜堂存稿》。
- 史學
楊英:《先王實錄》
- 音樂
1662年,鄭成功在台灣建立政權,不少閩粵(福建、廣東)居民紛紛來台,台灣成為閩粵漢人的移民目的地之一。因此,帶來了閩南、廣東的民間音樂。例如:説唱、南管、北管、歌仔(歌仔戲的原型)、布袋戲、客家八音。
- 詩歌
明鄭政權收復台灣,在渡台遺民情緒上引發了雙重反應:一是奪回失地的民族自豪感;二是敗退於清軍的失落感。此種反應及於台灣詩壇的影響,則是出現了一些詩情昂揚的作品,這打破了自沈光文以來全面抒寫悲情的局面,但未能從根本上改變抒寫悲情的主線。之後,鄭經失政、明政渡海西征,鄭克塽降清,使得台灣詩歌抒情再經悲喜交錯,最終回到悲情的老路上。此種創作情態是明鄭政權直接作用於詩人心態的結果。
[23]
明鄭時期宗教
- 真武玄天大帝
由於明朝極重視代表眾星拱辰的真武玄天大帝,奉玄天上帝(上帝公)為護國之神。故明鄭亦將明朝“護國家神”真武大帝奉為王朝守護神;香火傳入大員後大力興建真武廟,促成來台漢人熱切信仰真武大帝;其中位階最高的台南北極殿享有“大上帝廟”美譽,為官階最高之大廟,敬以春秋兩大祭。當時中國大陸渡來漢民、兵士、商船航行海上需依靠北極星以進行船舶導航,因此來台漢人亦多數信奉上帝公。
清王朝攻台是利用當時相對少數的媽祖信仰,對明鄭官兵發動心理攻勢,因此明鄭滅亡後,清廷便大肆在台宣揚媽祖神蹟,貶低原有的真武信仰與廟宇位階。故明鄭盛行的玄天上帝延至清治時代中葉後逐漸不及於媽祖。日後清王朝遂利用媽祖信仰之宣傳戰對付各種抗清運動,歷經日據時期民間對傳統信仰的凝聚力,最終使媽祖成為信仰主流。
- 道教
除了祭祀政教地位的真武玄天大帝的武廟、孔子的文廟,鄭氏另外又祭祀教人忠義、商業之神的關帝廟;關帝廟數量更是當時之冠。僅設民廟者為送子觀音、去魔除煞的觀音廟;保身家康健的大道公廟;以及主祀東嶽大帝的東嶽廟。
- 基督新教
台灣在荷蘭統治時期與基督教密不可分,研判當時已有不少漢人新教徒及新港社原住民新教徒,代表人物為鄭成功在台通事何斌。隨着荷蘭東印度公司敗退離台後,基督教也與荷蘭人一起退出台灣,在台灣傳播首度中斷。
明鄭時期民族
明鄭時期設置土官
明鄭時期在台灣設立土官。該制度適用的範圍為歸順明鄭的台蟹灣原住民族社,其中以“熟蕃”稱之的平埔族各族社居多。
明鄭於原住民部落中遴選可負責協調的首腦人物,充當明鄭與該原住民的溝通管道。其遴選方式可能是由官方指派,亦可能由部落住民推選。而選出的土官並非該族社部落酋長,於兩造之間也沒有任何絕對的權力。
在配置數量上,此土官於小型的族羣“蕃社”中可能只有一名,大社則會設置正副兩名。選出後,明鄭會給予該土官身分證明或牌照,其權限與任務為約束族羣與負責族羣行政業務。另外,土官也要經由漢人擔任的通事來與官方溝通。整的來説,土官的權利與威望既不能與族羣酋長相比,也無法跟通事比評。
明鄭時期鎮壓反抗
參見:劉國軒屠村事件
鄭氏政權變荷人的間接統治為直接統治,平埔族人不能忍受鄭氏政權的奴役時,反抗就起來了。如1661年大肚社之役(此大肚系在赤崁一帶)、1670年沙轆社之役、1682年竹塹、新港等社之役。然而,弱勢的平埔族,每一次的反抗,只有引來更殘酷的屠殺。其中最悽慘的,要算是沙轆社了。沙轆社原本有數百人,可是被鄭成功的部將劉國軒一進去之後,殺得只剩下六人。連小孩都不留。誠如潘英在《台灣平埔族史》一書中所中的:鄭氏對平埔族而言,不僅是第二個外來政權,而且是不公不義的暴虐政權。
明鄭時期外交
明鄭時期清朝
- 談判
永曆十九年(1665年)四月,清荷聯軍進攻澎湖,卻遇到颱風無功而返。清朝因此放棄進攻台灣,恢復和鄭氏王朝談判。
鄭經曾寫信給其舅董班,稱台灣“幅員數千裏,糧食數十年,四夷效順,百貨流通,生聚教訓,足以自強。又何慕於藩封?何羨於中土哉?”
[24]
。故在1667年7月和談中,鄭經聲稱台灣“非屬(中國)版圖之中”
[25]
、台灣“東連日本,南蹴呂宋,人民輻輳,商賈流通。王侯之貴,固吾所自有,萬世之基已立於不拔”
[26]
。而此觀點並非鄭經所有,明末也有人持有這種觀點。
[27]
1669年和談中,鄭經又強調鄭氏佔據台灣,是“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
[25]
,又説台灣“東寧(台灣)偏隅,遠在海外,與版圖渺不相涉”
[25]
[28]
兩次談判中,鄭經都以不接受剃髮為由拒絕。康熙帝允許鄭氏封藩,世守台灣。鄭經卻仍然強調:“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
[29]
,這一點觸及了康熙帝的底線,他答覆:“若鄭經留戀台灣,不思拋棄,亦可任從其便。至於比朝鮮不剃髮,願進貢投誠之説,不便允從。朝鮮系從未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
[30]
,談判因此最終破裂。
1678年3月10日(康熙十七年二月十八),鄭經派遣劉國軒先攻下虎渡橋,切斷漳州、泉州的聯繫,經過約3個月的包圍,於7月28日(六月初十)攻陷海澄,但接下來在漳州、泉州一帶的戰鬥,都沒取得決定性的勝利,戰況出現僵局。1678年和談中,清朝將領賴塔給鄭經信稱,如果鄭軍肯退守台灣,則“本朝何惜海外一彈丸之地”
[70]
,鄭氏可永據台灣,“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髮,不必易衣冠。稱臣納貢可也,不稱臣,不納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
[71]
。十二月,清朝再度恢復遷界令,北從福州、南到詔安的沿海都設立要塞, 並且蓋圍牆當作界線,使得鄭氏王朝的商業活動大受打擊,無法再透過賄賂清將進行交易。
[32]
經過多年的征戰,鄭氏王朝的財務已經嚴重透支,軍隊又缺乏補給,鄭經只得放棄東南沿海的所有據點。
1680年(康熙十九年)正月,清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率舟師進攻金、廈。鄭經以右武衞林陛督師抵禦,劉國軒部亦自海澄來援,戰皆不利,鄭經率諸將回台灣。其母董夫人見而責之曰:“七府連敗,二島亦喪,皆由汝無權略果斷,不能任人,致左右竊權,各樹其黨。”鄭經無言以對。秋八月,清貝子賴塔復致書鄭經,準照朝鮮事例,“不剃髮,不登岸,稱臣入貢,俾沿海生靈永息塗炭”。鄭經復書,請如約,請要求留海澄為互市地。福建總督姚啓聖不許,和議又再次擱置。
- 西征
1673年,三藩之亂爆發,繼承鄭成功於台灣建立政府體制的延平王鄭經,接受靖南王耿精忠請援,率軍由台灣西渡福建。鄭經先調遣兵萬人、船百餘艘先行至廈門,耿軍派人往接。開始時,鄭軍軍容不似鄭成功時代之壯盛,耿精忠一開始甚為輕視。但鄭經以廈門為根據地,陸續攻下漳州、泉州與潮州三府,進而攻下閩粵交接的重要據點惠州。鄭經於攻下多座城市,商請耿精忠如約撥船及地方安插兵士。耿精忠不答,雙方開始交惡。
1680年代始,廣東平南王尚之信、福建靖南王耿精忠相繼為清軍所平定,雲南平西王吳三桂亦死亡,明鄭勢力敗退僅能守住廈門。1680年,清將萬正色遣人遊説鄭軍水師副總督朱天貴(原為耿精忠部將)率艦300艘,將士2萬餘人降清,鄭經放棄廈門並率殘餘兵力回台,至此,明鄭在閩南的勢力再度消失。
明鄭時期英國
英國東印度公司也因鄭經的邀請前來台灣,雙方於1672年簽訂通商條約。鄭經因此透過英國獲得火藥和兵器,英國人也幫助鄭軍訓練炮兵,鄭經還借用英軍炮兵作戰。
明鄭時期日本
永曆三年,鄭成功復遣使乞師日本。
[34]
是時日本方行鎖港之策,文恬武嬉,不欲有事國外,幕議不可,唯時饋軍糈以助之。及克台後,日人之在台者,禮之有加。永曆二十年,忠振伯洪旭以商船販日本,購造銅砲、刀劍、甲冑之屬,並鑄永曆錢。永曆二十八年夏,為三藩之役,鄭經至思明,命兵都事李德東聘,再作兵鑄錢。而日本亦歲以寬永錢相餽,貿易繁盛。及鄭氏亡,德川幕府亦嚴鎖港,往來遂絕。
[35]
明鄭時期呂宋
呂宋經略初,羅馬神甫李科羅佈教廈門,鄭成功延為幕客,軍國大事時諮問焉。克台之第二年,召之來。春三月,命赴呂宋,勸入貢,而陰檄華僑起事,將以舟師援也。既至,呂宋總督禮之。華人聞者,勃勃欲動,蓋久遭西人殘暴,思殲滅之,以報夙怨。事泄,西班牙人戒嚴。五月初六日,以騎兵一百、步兵八千,分駐馬尼拉。凡華人商工之地,皆毀城破砦,慮被踞。而華人已起矣。鏖戰數日,終不敵,死者數萬,多乘小舟入台,半溺死,成功撫之。而呂宋仍俶擾,又慮鄭師之伐也,遣使隨李科羅入台。諸將議討之,未成而鄭成功病革矣。
[39]
永曆三十七年夏六月,清軍破澎湖。諸將以台灣勢蹙,不可居,議全師取呂宋。建威中鎮黃良驥主其議,中書舍人鄭德潛力贊之,出呂宋地圖,指示險要。
[36]
提督中鎮洪邦柱願為先鋒,正總督劉國軒以為不可。馮錫範詰之,主張投降。
[37]
鄭克塽猶預,遂降清。南征之議,至今無有道者。
明鄭時期國號名稱
常見的“明鄭”或“東寧”其實都並非鄭氏王朝的國號,其國號沿用南明的“大明”國號。其中,東寧國的東寧二字並不是真有一個國家叫做“東寧”,東寧其實是地名,鄭經從來沒有正式宣佈使用東寧為國號,記載中只稱東寧為台灣的總地號。類似的情況,大略在同一時期越南的廣南國也一樣,雖然一般稱其為廣南國,但“廣南”並非其正式國號。
明鄭時期遺蹟
遺蹟名稱 | 當時功用 | 今日名稱 | 今日行政區域 | 古蹟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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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王城 | 延平王宮 | 台南市安平區 | 國家一級古蹟 | |
承天府府署 | 承天府府尹衙門 | 台南市中西區 | 國家一級古蹟 | |
大上帝廟 | 祭祠真武玄天大帝(玄天上帝) | 台南北極殿 | 台南市中西區 | 國家第二級古蹟 |
先師聖廟 | 祭祠孔子、建明倫堂為太學 | 台南市中西區 | 國家一級古蹟 | |
寧靖王府邸 | 寧靖王別宮 | 台南市中西區 | 國家第一級古蹟 | |
寧靖王從死五妃墓 | 寧靖王姬妾墳冢 | 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 國家第一級古蹟 | |
董太妃之別宮 | 台南市北區北園街 | 國家第二級古蹟 | ||
李茂春住所 | 台南市中西區 | 國家第三級古蹟 | ||
藩府二鄭公子墓 | 台南市南區 | 國家三級古蹟 |
明鄭時期藩王世系
爵位 | 諡號 | 姓名 | 在世時間 | 在位時期 | 年號 |
---|---|---|---|---|---|
延平王 | 武 | 1624年—1662年 | 1649年—1662年 |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 |
延平王 | - | 不詳 | 1662年 |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 |
延平王 | 文 | 1642年—1681年 | 1662年—1681年 |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 |
延平王 | - | 1664年—1681年 | 1681年 |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 |
延平王 | - | 1670年—1707年 | 1681年—1683年 |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
明鄭時期史料記載
- 《鄭氏史料初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 《鄭氏史料續輯》,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 《鄭氏史料三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 川口長孺,《台灣鄭氏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沈雲,《台灣鄭氏始末》,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市村贊次郎,《鄭氏關係文書》,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 施琅,《靖海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夏琳,《閩海紀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夏琳,《海紀輯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楊捷,《平閩紀》,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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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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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四·列傳十一》:七月,克塽使請降,琅疏聞。上降敕宣撫,克塽上降表,琅遣侍衞吳啓爵持榜入台灣諭軍民薙髮。
- 10. 黃秀政、張勝彥、吳文星 .《台灣史》 :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2002 :第51-6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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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台灣政治史》,頁62-63。
- 19. 連橫,《台灣通史·卷七户役志》:“是台灣之民,此時已近二十萬。”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81頁。
- 20. 劉玉山,《鄭成功收復台灣與明朝遺民東移》,《唐都學刊》, 2013, 29(3):84-87。
- 21. 黃新憲,《明鄭時期台灣的教育與科舉》,《教育理論與實踐》, 2004(21):51-54。
- 22. 劉家駒.《清史拼圖》.台北:遠流出版社,2003:第35–58頁
- 23. 劉建明,《論明鄭政權衰變與台灣詩歌衍變》,《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4(3)。
- 24. 《台灣檔案史料選輯》,第69頁。
- 25. 《台灣外志·第十五卷》。
- 26. 《康熙統一台灣檔案史料選輯》,第70頁。
- 27. 黃宗羲《鄭成功傳》:台自破荒,不載版圖。
- 28. 鄭經《復靖南王耿繼茂招降書》。
- 29. 江日升,《台灣外記》。
- 30. 《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
- 31. 《台灣外志》卷二十
- 32. 《台灣史》,頁184。
- 33.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五 撫墾志》:“寧靖王朱術桂亦自墾竹滬之野,歲乃大熟,民殷國富。",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23頁。
- 34. 連橫,《台灣通史》:寓書曰「大明龍興三百年,治平日久,人遂忘亂。韃靼乘虛而破兩京,神州悉污腥羶。成功深荷國恩,不敢坐視,故渫血以報讎為念。徘徊閩浙之間,以義感人,從者頗眾。然孤軍懸絕,千辛萬苦。中心未遂,日月幾何。成功生於貴國,仰望實深。今際艱難之時,願貴國憐之。乞假數萬之兵,則感義無限矣」。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頁。
- 35.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頁。
- 36.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諸島之中,惟呂宋待我國人最無禮。先王在日,每欲徵之,以雪我中國人之恨。然因開創,至世藩業已興師,乃接耿藩之變,遂移兵過廈,而事又止。呂宋之兵不過千有餘人,所恃者城上之大砲而已。自西班牙竊據茲土,於茲已百四十餘年。我漳、泉人積骸其地者,何啻數十萬?羈魂厲魄,痛恨何如。夫積怨者神人所共憤,而叢貨者興盛所取資也。呂宋富饒甲諸國,今之積於公班巴禮者數十萬,是皆昔所誘惑愚昧死而括藏之物。天下安有久積而不散,虐侮而不復之理?又安知非天鐍其藏,以待興王之探取耶?故以議取呂宋者為上策」,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37.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國軒曰:「呂宋非不可取,顧當取之於無事之日。今清兵已迫,救亡不暇,尚何能勞師遠襲?若事機一失,進退兩難,則滅亡隨之」,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38.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曰:「呂宋既已入貢,修好往來,今若伐之,有三失焉。師出無名,遠人攜貳,一也。殘擾地方,得之無用,二也。戍兵策應,鞭長莫及,三也。且自頻年以來,歲幸豐稔,民樂其業,豈可復興無益之兵」?議遂止。,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39.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40.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十九·列傳一·陳永華》,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400頁。
- 41.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一·教育志》永 華 曰 : 『 昔 成 湯 以百 裏 而 王 , 文 王 以 七 十 裏 而 興 。 國 家 之 治 , 豈 必 廣 土 眾民 ? 唯 在 國 君 之 用 人 求 賢 , 以 相 佐 理 爾 。 今 台 灣 沃 野 千里 , 遠 濱 海 外 , 人 民 數 十 萬 , 其 俗 素 醇 , 若 得 賢 才 而 理之 , 則 十 年 生 聚 、 十 年 教 養 , 三 十 年 之 後 , 足 與 中 原 抗衡 。 又 何 慮 其 狹 小 哉 ? 夫 逸 居 無 教 , 則 近 於 禽 獸 。 今 幸民 食 稍 足 , 寓 兵 待 時 , 自 當 速 行 教 化 , 以 造 人 才 , 庶 國有 賢 士 , 邦 以 永 寧 , 而 世 運 日 昌 矣 』 。,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48頁。
- 42.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十三》 :即檄南北路各鎮,着屯兵入深山窮谷中,採辦桅舵含檀,令匠補葺修造。旭又別遣商船前往各港,多價購船料,載到台灣,興造洋艘、鳥船,裝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製造銅、倭刀、盔甲,並鑄永曆錢,下販暹羅、交趾、東京各處以富國。從此台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 43. 江日升,《台灣外記》:“今歲南風將過,西北風迅烈,(清師)決不敢東顧。但諸島失守,幸得東來,賴復甫(陳永華)材幹,勤督開墾,集眾煮海,調度井井,業已就緒。茲又建聖廟,設學校,大興文教,將來之昌盛可指日而待也。但文事武備兩者不可缺一,慎勿以天塹足恃,遂爾偷安忘戰,……當勤訓練操演,一旦有警,便可禦敵。”
- 44.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十三》 :三月,經以陳永華為學院、葉亨為國子監助教,教之養之。自此台人始知學。
- 45.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十九·列傳一·寧靖王》:術桂見台灣初闢,土壤肥美,就萬年縣竹滬墾田數十甲,歲入頗豐,有餘則賜諸佃。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389頁。
- 46.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六》:八月,呂宋國王遣巴禮僧至台貢問。經令賓客司禮待之,以柔遠人。巴禮僧求就台起院設教(即天主教)。陳永華曰:『巴禮原名化人,全用詐術陰謀人國,決不可許之設教』。經笑曰:『彼能化人,本藩獨能化彼』。賜以衣冠,令巴禮僧去本俗服飾,穿戴進見;如違,梟首。巴禮僧更衣入,行臣禮。經諭:『凡洋船到爾地交易,不許生端勒擾。年當納船進貢,或舵或桅一。苟背約,立遣師問罪』。巴禮僧叩首唯唯,不敢提設教事。遣之歸。
- 47.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六》:五月,元章至福建。航船過台,傳宣朝廷德意招撫。經厚待元章,以『台灣遠在海外,非中國版圖。先王在日,亦只差「薙髮」二字。若照朝鮮事例,則可』。
- 48.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六》:初七日,經大會文武,與天顏二使會議,曰:『本藩豈不能戰?因念生靈荼苦,故傚張仲堅遠避海外。一自癸卯東來,業已息兵。又何必深求耶?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
- 49. 《清史稿·列傳11·鄭成功·鄭錦·鄭克塽》載:康熙廿二年(1683年)“七月,吳啓爵持榜入台灣諭軍民薙髮,克塽使請降,琅疏聞。上降敕宣撫,克塽上降表,琅遣侍。”
- 50.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73•祥異•紀兵附》、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8·武功志》均載:“(康熙廿二年)七月,我師入台灣,鄭克塽降;設一府三縣。”“一府三縣”即台灣府與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
- 51.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錫範創議投誠,克塽然之,遣使齎‘延平郡王’金印一、‘招討大將軍’金印一,籍土地、户口、府庫、軍實詣軍門降。”
- 52.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自成功初起迄克塽,奉永曆正朔三十七年,而明朔始亡。
- 53. 清·蔣良騏《東華錄·卷八·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十二月甲辰(十三日):先是,侍郎蘇拜等奏:‘鄭克塽、劉國軒、馮錫範、明裔朱桓等,俱令赴京;其武職一千六百有奇、文職四百有奇,或願回籍、或願授職,應聽部察例議敍。兵四萬餘人,願入伍、歸農,各聽其便。’上命:‘鄭克塽家口親族及劉國軒、馮錫範本身家口,俱令遣發來京。其偽官並明裔朱桓等,俱於附近各省安插墾荒。餘如議。’”
- 54.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琅疏請經略台灣,禮待克塽及諸將帥,歸之京師。”
- 55. 《清史稿·列傳11·鄭成功·鄭錦·鄭克塽》載:“上授克塽公爵(正黃旗海澄公),隸漢軍正黃旗,國軒、錫範皆伯爵。諸明宗人依鄭氏者,寧靖王•朱桂自殺,魯王子及他宗室皆徙河南。上以國軒為天津總兵,召對慰勉。眷屬至,賜第京師。克塽請為成功子聰、錦子克□(上“輿”下“土”)等請官,上特許之。”
- 56. 清·蔣良騏《東華錄·卷8·康熙二十二年癸亥》:“至是,鄭克塽等至京。上念其納土歸誠,授鄭克塽公銜,劉國軒、馮錫範伯銜,俱隸上三旗;仍令該部撥給房屋、田地。”
- 57.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詔授克塽漢軍公;克塽死,除。”
- 58. 鄭克塽 .泉州歷史網[引用日期2021-03-09]
- 59.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八月,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為二州,劃府治為四坊。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0.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赤嵌城為承天府,總曰東都。設府一縣二,以楊朝棟為承天府尹,祝敬為天興知縣,莊之列為萬年知縣,澎湖別設安撫司。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8頁。
- 61.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成功曰:“為治之道,在於足食。足食之後,乃可足兵。今賴皇天之靈,諸將之力,克有茲土,豈敢為晏安之計。然而食之者眾,作之者寡,倘一旦匱餉,師不宿飽,則難以固邦家。今台灣土厚泉甘,膏壤未闢,當用寓兵於農之法,庶可以足食而後足兵,然後觀時而動,以謀光復也。”黃安曰:“開疆闢土,創業萬世,諸將自當遵行,但其法何如,願垂明教。”成功曰:“夫法古者可以制宜,明時者可以圖治。古者量人受田,量地取賦。至商雖變為井田,亦行九一之法。周代因之,鄉出師徒,裏出車馬,兵民無分。及秦始廢井田,後代不改。故兵自為兵,民自為民,籌餉轉輸,屢為國患。故善為將者不得不行屯兵之法,如充國之屯羌中,諸葛之屯斜谷,姜維之屯漢中,杜預之屯襄陽,而後戰無乏糧,守無飢色。若夫元代之分地立法,太祖之設衞安軍,乃天下已平,恐虛糜空乏,故為農者七,為兵者三,非無故也。今台灣為新創之地,雖僻處海濱,安敢忘戰。故行屯田之法,僅留勇衞、侍衞二旅以守安平、承天,餘鎮各按分地,分赴南北開墾,使野無曠土,而軍有餘糧。三年之後,乃定賦税。農隙之時,訓以武事,俾無廢弛。有事則執戈以戰,無事則負耒而耕,而後可以圖長治也。”諸將皆聽命而行。於是五軍、果毅各鎮赴曾文溪之北,前鋒、後勁、左衝各鎮赴二層、行溪之南,各擇地屯兵,插竹為社,斬茅為屋,而養軍無患。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2.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宗室寧靖王、滬溪王、巴東王、魯王世子,暨鄉紳王忠孝、辜朝薦、盧若騰、沈佺期、郭貞一、李茂春悉扁舟從。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3.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十六年春正月朔,成功朝諸將於安平鎮,遙拜帝座。嗣聞清人棄芝龍於北京,子孫皆被害,擗踴哭泣,令諸鎮守喪。先是,清人從降將黃梧之策,遷山東、江、浙、閩、粵沿海居民盡入內地,禁出海,以絕接濟,並毀鄭氏祖墳。成功聞之,嘆曰:“使吾徇諸將意,不自斷東征,得一塊土,英雄無用武之地矣。沿海幅員上下數千裏,盡委而棄之,使田廬丘墟,墳墓無主,寡婦孤兒,望哭天末,唯吾之故。以今雖披猖,亦復何用,但當收拾殘民,移我東土,闢地休兵,養精蓄鋭,以待天下之清未晚也。”,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9頁。
- 64.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世子經年十九,居廈門,與乳媪通,生子以聞。成功大怒,令董昱、洪有鼎至廈,諭鄭泰監殺經及董夫人,以教子不嚴也。諸部大驚,又聞成功病,謀保全之。謂經子也,不可拒父,諸部臣也,不可拒君。唯泰於成功為兄行,謂兄可拒弟,乃殺乳媪及兒以報。成功不肯,解佩劍與昱命再至廈。適周全斌自南澳回,亦奉命,諸將誘執之。夏五月初八日,成功病革,尚登台望海,乃冠帶,請太祖訓出,坐胡牀,命左右進酒,折閲三帙。嘆曰:“吾有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哉?”遂薨於路寢,年三十有九。,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9頁。
- 65.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台人以其弟襲為護理。十四日,訃至,經嗣位,發喪,修表達行在。聞襲將為東都主,經駭然,乃出全斌為右軍都督,陳永華為諮議參軍,馮錫範為侍衞,整師欲東。秋七月,清靖南王耿繼茂、閩浙總督李率泰遣人來講,經不從。泰等請經,經曰:“吾將東,諸君善圖之。”議照朝鮮事例,派中軍都督楊來嘉答之,不報。來嘉還,以忠振伯洪旭、永安侯黃廷輔泰守廈門,並諭銅山南澳諸將,毋廢戰守。冬十月,經至澎湖,歷巡各島,乃赴台。黃昭、蕭拱宸謀拒經,陳師海澨,為全斌所殺。眾倒戈,經免冑示之。黃安大呼曰:“此吾君之子也,其速往迎。”經遂入王城,襲入見,復為叔侄如初。十一月,率全斌巡視南北二路,鎮撫諸番。,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6.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十七年春正月,滇城訃至,經猶奉朔稱永曆,以統領顏望忠守安平,勇衞黃安鎮承天,提調南北軍務,率全斌、永華、錫範至廈門。以泰潛結黃昭、蕭拱宸等謀抗拒,事露。夏六月,置酒邀泰,縊殺之。,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7.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冬十月,繼茂、率泰調投誠諸軍,合荷蘭出泉州,提督馮得功出同安,降將施琅、黃梧出漳州,分道並進。經部署諸將,令全斌御之。十九日,會於金門烏沙港。荷蘭夾板十餘舟,巍巨如山,泉舟三百,箕張而下。全斌以艨艟二十艘往來奮擊,剽疾如馬,荷人發炮無一中者。清軍見之,愕眙相視,雲翔而不敢下。得功殿,為全斌所殪。已而耿、李各濟師,琅、梧亦至,鄭師不敵,退守銅山。清軍入金、廈,墮兩城,棄其地,收寶貨婦女而還,兩島之民爛焉。,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8.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十八年春正月,援剿右鎮林順降清。二月,南澳護衞左鎮杜煇亦降清。洪旭言曰:“金、廈新破,銅山難守,不如退保東都,以待後圖。”經從之,命永華、錫範扈董夫人先行。宗室寧靖王、滬溪王、巴東王、魯王世子,暨鄉紳王忠孝、辜朝薦、盧若騰、沈佺期、郭貞一、李茂春悉扁舟從,至澎湖,與旭歷視諸島。,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9.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東寧初建,制度簡陋,乃教民燒瓦,建宮室衙署。禮待避亂搢紳,凡諸宗室,皆贍給之。分諸鎮土地,又行寓兵於農之法,台灣以安。,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頁。
- 70. 《賴塔與鄭經書》: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而足下父子,自開荊榛。且眷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彈丸之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今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失時,必不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若能保境息民,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髮,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不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與世無患,與人無爭……。
- 71. 魏源《聖武記》卷八
- 72. 佟建寅 主編.台灣歷史辭典.北京:羣眾出版社.1990.第3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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