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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試
鎖定
- 中文名
- 府試
- 舉行時間
- 四月
- 環 節
- “縣試”、“府試”及“院試”
府試簡介
府試舉行時間
縣試和府試分別由本縣知縣和知府主持,府試及格者稱為“童生”。清朝的縣試多在二月舉行,府試多在四月份舉行。
府試環節
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縣試合格後才有資格參加府試,府試合格後才有資格參加院試;參加縣試、府試的都稱為“童生”,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合格後稱為生員,不合格的仍舊是童生。
清朝的院試是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政到各地主考。辰、戌、醜、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廩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生員獲得“入學”的資格後,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不過明清的入官學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傳授。入學後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鄉試。文品、人品皆優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拔貢),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屬一種榮譽,並且貢生可以朝選做官。
府試考試場景
卯時一刻,貢院開門,數千名考生依次接受初查,魚貫入場,在四名執燈小童的帶領下分別進入四個考場,又在門口再次接受軍士的搜身檢查後方才最後進入考場,按考引(即准考證)尋到自己的位子,這次考試除考引外,考生任何一物都不準帶入,筆、墨、特用紙張等都由考場提供,頭兩場各考一天,第三場策論需考兩天,過夜的棉被也由考場提供,每名考生都被隔開,各佔一席之地。
要求通三經以上,通五經者為上上《孝經》和《論語》為必選;大經的《禮記》《左傳》可選一,也可都選;中經的《詩經》《周禮》和《儀禮》可選一經或二經;小經的《易經》、《尚書》、《公羊傳》和《轂梁傳》可選一經,按指定段落默寫,這一方面即可考記憶,又可考書法。一天裏可休息三次,有人會送來飯食和清水,要入廁的,也有人專門引導並監視。黃昏時分,開始有考生交卷,只要拉動身邊的小鈴、就會有兩人過來糊名,將考卷放入專用匣內,並收走一切物什,考生即可離開。
清代考棚在城內學道街、清嘉靖年間重建、原由山門、廊道、考房、大殿、二殿、後殿和考生宿房組成。
現存有捲棚式廊道,縱橫共長50多米,廊道兩旁的木欄上帶有飛仙椅。左右有兩排考室,各室相隔,飾以雕花。至今保護較好,是全國僅存的兩處考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