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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興縣
(台灣明鄭時期時的行政區劃)
鎖定
天興縣,台灣明鄭時期時的兩個縣級行政區之一,鄭經統治時將縣改製為州,台灣為清朝統治後,原天興縣疆域被分成了
台灣府底下的
諸羅縣與
台灣縣[1]。另外台南縣政府於1983年9月在其底下的佳里鎮佳里興(今
佳里區佳里興)立有“古天興縣治紀念碑”,但天興縣治是否在佳里興仍有爭論[1]。
1664年,
明鄭繼承者
鄭經放棄
福建部分領土,將東都改為
東寧,承天府所屬兩縣升格為
州,並增添
澎湖、南路與北路三個安撫司。天興縣因此而改稱
天興州,並設有北路安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