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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海權

鎖定
戰役制海權:戰役軍團在一定時間內對一定海域的控制權。奪取戰役制海權的目的是確保己方兵力和艦船的海上行動自由,保護己方的海上運輸線,阻止或限制敵方兵力和艦船的活動。戰役制海權對於海洋和瀕海地區戰役的進程和結局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中文名
制海權
外文名
command of the sea
分    類
戰略制海權、戰役制海權等
定    義
阻止敵方的海上交通運輸

制海權發展

19世紀末,美國軍事理論家A.T.馬漢提出了制海權理論,認為全面制海權是國家戰略的目標,是海軍的主要和最終目的,並提出“誰控制海洋,誰就能控制陸地”的觀點,主張實現該目標的途徑是建立優勢艦隊進行海上決戰和海上封鎖。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潛艇與美英反潛艦艇展開了爭奪海洋交通線控制權的鬥爭。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大西洋爭奪戰主要表現為潛艇戰與反潛戰,而太平洋上的制海權鬥爭則主要是美日航空母艦編隊的多次決戰和美國進行的海上封鎖。20世紀50年代以來,潛艇、航空母艦和巡洋艦開始使用核動力推進系統,先進的電子技術和電子對抗器材得到普遍應用,對現代條件下爭奪戰役制海權鬥爭的理論和實踐產生了重大影響。 [1] 

制海權基本要求

戰役制海權與制空權、制信息權密切相關;奪取和保持戰役制海權具有相對性,且通常有一個持續過程,並涉及水下、水面、空中和電磁領域;奪取戰役制海權的組織指揮與協同十分複雜。基本要求:①科學編組戰役力量。②綜合運用各種手段。③以海軍為主協調各軍種、兵種的行動。④廣泛實施海上機動作戰。⑤統一計劃,集中指揮。⑥密切協同,互相配合,使各兵力集團的作戰行動協調一致,產生聚合效應,以取得最大的作戰效果。 [1] 

制海權奪取方法

戰役指揮員須周密計劃,統一指揮,合理部署,綜合運用各種戰法奪取戰役制海權。①對敵方主要基地、港口進行突擊,消滅敵駐泊在港內的艦艇,摧毀敵港口設施。②封鎖敵主要基地、港口或重要海域,將其主要作戰兵力封鎖在港口或一定海域內,限制其海上兵力的行動自由。③通過實施海、空一體的海上機動作戰,殲滅敵海上有生力量。 [1] 

制海權未來意義

未來信息化戰爭中,奪取戰役制海權的鬥爭將更加緊張、激烈和靈活多樣,並將由奪取近海控制權向奪取遠洋控制權的方向發展。遠程精確制導武器的廣泛使用,將使以海軍為主的諸軍種力量,對敵方沿岸和縱深重要目標實施有效控制和精確打擊成為奪取戰役制海權的重要手段。 [1] 

制海權分類

根據控制海洋區域的目的、範圍和持續時間,分為戰略制海權、戰役制海權和戰術制海權。制海權不是絕對的,在優勢一方取得總的制海權的情況下,劣勢一方也可能在一定的時間內對局部海區取得制海權。在現代條件下,奪取和保持制海權還包括奪取該海域上空的制空權,並需綜合使用海軍各種作戰兵力兵器和多種作戰樣式才能達到。
戰略制海權
是指對一個或數個海洋戰區,在整個戰爭期間或某一戰略階段,為便於實施戰爭或戰略性戰役而佔有的控制權。
戰役制海權
是指對海洋戰區的一定區域,在較長時間內,為順利實施某次戰役而取得的控制權。
戰術制海權
通常是指對有限海區,在較短時間內,為順利進行戰鬥而奪得的控制權。制海權是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和造船技術、武器裝備以及海軍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 [2] 

制海權海權理論

簡介
自海權理論權理論創始人塞耶·馬漢的《海權對歷史的影響》及相關著作發表近百年來,海權問題成為軍事學術的重要組成部分。
馬漢一生致力於海權理論的研究,留有20多部專著和130餘篇論文。
主要著作有《海權對歷史的影響,1660-1783》,《海權對法國革命和帝國的影響,1793-1812》,《海權的影響與1812年戰爭的關係》,《海軍戰略》等。
其中,《海權對歷史的影響,1660-1783》一書是馬漢海權理論的奠基之作,全書共14章,外加1個前言,第一章論述了海權的諸要素,以後各章分別探討了1660年至1783年間西方世界與爭奪海權相關的歷次鬥爭。諸如1665年至1667年的第二次英荷之戰;1672年至1674年英法同盟對聯合省的戰爭;1702年至1713年西班牙繼承王位戰爭;1715年至1739年的英西戰爭;1740年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1744年法國和兩班牙的對英戰爭;七年地爭;1778年至1781年北美和西印度羣島的海戰;1779年至1782年的歐洲海戰等。 [3] 
馬漢論制海權形態要素
墨西哥灣沿岸的顯著特徵--剛才已暗示過--可以典型地列於國家的形態構成這一標題之下。在影響海洋霸權成長諸條件的討論中,形態構成這一因素可説位居第二。
一個國家的海岸就是它的一道邊界。這道邊界越是能夠方便地提供通向外部地區的途徑--在本書中是指海港,一個民族就越是傾向於通過此與世界的其他部分進行交流。在一個假定的國家中,如果只是擁有漫長的海岸線,但是卻完全沒有一處港口,這種國家就不可能擁有自身的海洋貿易、海洋運輸以及海軍。
寬大與水深的良港是力量與財富的一個來源,如果他們還是可供航運河道的出海口的話,那就更是如此了。這會便於一個國家的國內貿易集中於它們。然而,由於它們十分易於接近,如果不加以適當防衞的話,在戰爭中,這將成為薄弱環節。
除了海岸輪廓外--包括通往海洋的方便之道,導致人們走向海洋或使他們與海洋隔絕的種種條件,還有其他物質因素。儘管法國位於英吉利海峽的軍港十分缺乏,然而,除了地中海外,它還在那裏和大西洋都擁有深水良港,其所處位置十分有利於進行海外貿易,並且這些港口都位於大江大河的出海口處,對於促進內部貿易與溝通大有裨益。在物質條件中,表面上可以找出的一個主要原因是,那些條件使得法蘭西成了一片樂土,具有宜人温和的氣候,國內生產始終供大於求。另一方面,英國從上帝那裏獲得的賜予卻微乎其微,並且直至其生產能力被開發出來之前,還沒有多少東西可供出口。他們的眾多需求,加上他們不知疲倦的活動與其他適宜於從事海洋事業的條件,驅使其人民向海外不斷擴展;他們發現的島嶼比他們自己的故鄉更加迷人與富有。他們的追求與天才使得他們成為了商業與殖民者,隨後又成為製造者與生產者。在產品與殖民地之間,航運是不可或缺的環節,因此,他們的海上實力日漸看漲。
權力的中心不再立足於海邊。各種書籍、報刊競相描述內陸地區輝煌的發展以及仍有待於開發的財富,資本在那裏可以找到其最佳的投資對象,利用其最大的開發機會。海疆地區則被忽略了,在政治上毫無生機,墨西哥灣與太平洋沿岸的確就是這樣,大西洋海岸則相對接近於密西西比河谷的中心,當航運業財源滾滾再度崛起的日子來臨之時,當三大海疆發覺它們不僅在軍事上不堪一擊,並因缺乏國家航運業而更趨貧困之時,它們齊心協力或許有助於再度奠定我們的海上霸權的基石。直到那時,以前那些因法蘭西業績而無視海上實力侷限性的人們或許會產生一些反省,不能由於國內財富的充足就忽視了開拓海洋的意義。
在各種限制性自然狀況中,或許可以注意到類似於意大利的那種形式--一個長長的半島,中央山脈將其一分為兩條狹長的地帶,聯結不同港口的道路蜿蜒其上。只有對於海洋的絕對控制才能完全確保這類交通線的安全,因為根本無法知道,一支來自可見視野以外的敵軍在什麼地點可能展開攻勢。然而,只要在中央部分駐紮一支足夠份量的海上力量,就能指望在被造成十分嚴重的損失之前,攻擊那支逼近其基地與交通線的艦隊。狹長的佛羅里達半島上,其底端就是基維斯特,儘管半島地勢平緩且人煙稀少,然而,對它的第一印象就是其呈現的狀況類似於意大利。這種相似性或許還僅僅是表面上的,可能的是,如果墨西哥灣成了一場海戰的主要戰場,由陸地通往半島底端的交通線或許將事關重大,十分容易遭受攻擊。
當海洋不僅成為邊界,或者四面環海,而且還將一個國家隔開成兩個或更多的部分,那麼對於它的控制就不再僅僅是眾望所歸,而且也是絕對必需的了。這樣一種自然狀況要麼產生和增強海上霸權,要麼就使得國家變得軟弱無力,這就是目前意大利王國連同其撒丁島西西里島的狀況。因此,還在其年輕並且依然存在着財政窘困時,他們卻能發現這點並做出富有勇氣與眼光的努力,建立起一支具有戰鬥力的海軍。他們甚至認為,一旦擁有一支決定性地優於其敵手的海軍,意大利就能比起其本土來,更好地將其霸權樹立在各島嶼之上。正如所指出的那樣,半島交通線的不穩定,必將十分嚴重地使一支為對立民眾所包圍且受到來自海上的威脅的入侵軍隊陷入困境。
除去阿拉斯加,美國並沒有外部的佔據之地沒有一英寸土地不能從陸地上到達,從特徵上看,其輪廓到達了並沒有呈現出多少特別薄弱之處的地步,邊界地區所有的重要地段都能迅速到達--通過水路時,成本低廉;通過鐵路時,快速敏捷。防禦最為薄弱的太平洋地區,則距離潛在敵手中最具危險性的攻擊手段十分遙遠得多。與目前的需求相比較,美國國內的資源可謂無窮無盡。我們可以無限期地在"我們的小角落裏"傲然獨尊--這是一位法國軍官對於作者表述的想法。然而,一旦通過地峽,一條新興的商業驛道侵入這個小角落,或許美國就應該猛然警醒,面對那些擠掉了美國在所有民眾、海洋之中共同分享與生俱來的權利與份額的人。(馬漢《海權論 第一部 海權對歷史的影響》)

制海權與制海權的區別

海權是一個客觀存在,不同國家在不同的經驗基礎上會有不同的理解,建立在西方歷史經驗之上的seapower不能概括“海權”一詞的全部語義。從理論上説,人類中的個體或羣體都有共享包括大氣層內外的所有地球資源的權利,海洋是地球上除陸地資源外的最重要的資源,這樣就引申出“海洋權利”(searight)的概念;當主權國家出現後,“海洋權利”就成了“國家主權”概念內涵的自然延伸。但是,權利永遠是要有力量來捍衞的,這樣便從主權的“自衞權”概念中引申出具有自衞性質的“海上力量”(seapower)的概念。馬漢説:“光有法律而沒有力量就得不到公正;法律的合理與否不取決於力量,但其有效性要由後者賦予。”海上力量是海洋權利自我實現的工具。作為國家權利的海權,是隻有主權國家才有資格享有的海洋利益。權力,特別是海上權力,則是一種強制力量,在國際社會中只有聯合國或聯合國授權國家和機構才具有資格使用這種力量。
這裏需要區分“海權”與“制海權”(commandofsea)兩個概念。
二者雖都與漢語“權”字相聯繫,但意思大不一樣。海權是一種屬於法權範疇的概念,而“制海權”中的“權”則是指一種由“權勢”引申出的“有利的形勢”的意思,不能將二者混用。 [2] 

制海權產生背景

奪取制海權的鬥爭
公元前6世紀末5世紀初,雅典為了控制愛琴海上的商路和通往黑海的重要航線,開始認識到必須與波斯帝國爭奪愛琴海的控制權。其著名統帥地米斯托克利曾提出誰掌握制海權,誰就能左右局勢的觀點。經過多次戰爭,到公元前394年,雅典終於完全掌握了愛琴海的控制權。其後,羅馬把制海權擴大到了整個地中海,並保持達400年之久。當時艦船以槳為動力,噸位小(數十至數百噸),用人力推進,航速低(6節以下),航海性能很差,爭奪制海權多在沿岸或狹窄水域以海上決戰形式進行,有時也採用海上封鎖。以後,船隻噸位雖有增加,也開始裝備少量滑膛炮,但由於裝備發展緩慢,制海權鬥爭基本上仍限於地中海。
人類處於制海權時代
制海權曾經統治世界幾個世紀,荷蘭、葡萄牙、西班牙、英國、德國、法國、美國、日本都為此費盡心機,荷蘭人有“海上馬車伕”之稱。這些國家也因為在海上的優勢,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曾經在全世界稱王稱霸,攻城略池,建立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它們都曾經先後取得過自以為“輝煌”的戰績,特別是英國達到極限,到20世紀初建立起一個“日不落帝國”。在此期間,中國雖然也曾經有過輝煌的“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在制海權時代取得重大業績,反而淪為西方國家的半殖民地。 16世紀,殖民主義國家為掠奪殖民地和輸出商品,企圖奪取和保持更大範圍的制海權。在長期鬥爭中,英國先後擊敗西班牙、荷蘭和法國海軍,於18世紀中葉成為海上霸主。這一時期,軍艦雖仍為木船,但噸位大大增加(達數千噸),推進力由人力改用風帆,加上羅盤的使用,可以遠洋航行,艦船已裝備火炮,作戰威力增大。爭奪制海權仍以海上決戰為主。由於帆船海上活動時間長,海上封鎖尤其是逼近封鎖得到了廣泛運用。 [4] 
17世紀英國工業發展出由經濟擴張必然產生的世界貿易。世界貿易的前提條件是安全的海上貿易線。這樣便產生了以遠程海軍為主要作戰手段,以控制海上關鍵島嶼為軍事目標的海權國防理論。這時國家防衞概念已從以前的本土防衞轉化為海上防衞。把戰場推向敵國邊界是海權國防觀念的重要特徵。而蒸汽機及由此產生的遠程航海作戰技術的出現,又使這種國防觀念得以實現,並使西方海軍有了比東方陸軍更為機動的從敵國海岸任意一點實施軍事切入的攻擊能力;火炮在海戰中的大規模運用又使海軍有了近海縱深打擊敵國的沿岸防衞力量的優勢。海上機動性和遠距離縱深打擊能力使東方陸軍及其作為主要作戰手段的冷兵器失去了優勢。新的軍事作戰方式的變革,使英國及其他西方國家在東方戰場上獲取了包括鴉片戰爭在內的一系列勝利。
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已發展到帝國主義階段,爭奪和重新瓜分殖民地及競相進行資本輸出,使制海權鬥爭空前激烈。潛艇和航空兵開始在海軍中出現,海上決戰主要由戰列艦進行,往往通過一次大的海戰就可以奪得制海權。海上封鎖仍被採用,但因受水雷、魚雷、潛艇的威脅,封鎖兵力與被封鎖港口之間的距離增大。這一時期,隨着海軍裝備的大發展和帝國主義各國之間爭奪制海權鬥爭的需要,出現了各種關於制海權的理論,如英國的P.H.科洛姆和J.S.科貝特等人,認為制海權是英國的國策,是保護國土、防止大規模入侵以及保護與英國生命攸關的海上運輸的最佳途徑,爭奪制海權的最直接、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則是用絕對優勢兵力進行海上決戰或封鎖敵方港口。與此同時或稍後,以法國、德國的一些海軍戰略家為代表,提出以相對劣勢的海軍,建立"存在艦隊"以奪取有限制海權的思想,主張建立具有相當實力的艦隊,主要採取防禦作戰,力避主力決戰,同時不放棄有利條件下的進攻和牽制行動,與優勢敵艦隊周旋,分散敵方兵力,以實現和保持局部制海權。當時影響最大的美國海軍理論家A.T.馬漢,創立了海權論(亦譯"海上實力論"),認為全面制海權是國家戰略的目標,是海軍的主要和最終目的,進而提出了誰控制海洋誰就能控制陸地的觀點,並主張實現該目標的途徑是建立優勢的戰列艦艦隊進行海上決戰和海上封鎖,尤其重視海上決戰。在馬漢思想影響下,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30年代,海軍強國把鉅艦大炮看成是奪取制海權的主要武器,競相建造戰列艦。
世界大戰檢驗了制海權
大戰中潛艇和航空兵迅速發展,無線電通信和技術觀察器材得到廣泛使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潛艇與英美反潛艦艇爭奪海洋交通線控制權的鬥爭,使英國喪失了海上霸主的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大西洋爭奪戰主要表現為潛艇戰與反潛戰,而太平洋上的制海權鬥爭則主要是美日航空母艦編隊的多次決戰和美國進行的海上封鎖。戰爭實踐表明:制海權鬥爭已成為多維空間的鬥爭,航空母艦取代戰列艦成為爭奪制海權的主力,沒有海上的制空權就沒有真正的制海權;潛艇在爭奪制海權中的作用和地位顯著增長;一次決戰並不能奪得整個制海權,往往需要經過反覆鬥爭才能形成定局。
20世紀50年代以後,潛艇、航空母艦和巡洋艦開始使用核動力推進系統,海軍諸兵種裝備了多種導彈,飛機採用噴氣推進,先進電子技術和電子對抗器材得到普遍應用,對現代條件下爭奪制海權鬥爭的理論和實踐產生了重大影響。

制海權現代海戰特點

海戰空間增大,情況變化迅速,鬥爭緊張激烈,武器裝備損失率高,制海權在海戰中的作用和地位更加提高;制海權易得而復失,保持制海權的時間相對縮短;航空兵作戰能力的提高,導彈和電子鬥爭的普及,使海上制空權和制電磁權成為制海權鬥爭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多用途攻擊型核潛艇航空母艦成為爭奪制海權的主要力量;海軍武器裝備性能的改進,使相對弱小的海軍在本國近海海域阻止敵方奪取制海權的能力得到明顯提高。 [5] 
遵循要點
①正確處理戰略制海權與戰役、戰術制海權的關係。戰略制海權雖對海上作戰全局起重大作用,但不能代替每次海上作戰所必需的戰役、戰術制海權。在沒有掌握戰略制海權的情況下,通過主觀努力,形成局部優勢,仍有可能奪得戰役、戰術制海權。
②正確處理奪取制海權的作戰與其他海上作戰的關係。制海作戰是爭奪制海權鬥爭的重點,但其他作戰也對制海作戰起積極配合作用。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軍在太平洋上的多次島嶼登陸和德軍攻佔挪威及法國沿岸時,就首先為海軍、空軍奪得許多前進基地,為奪取制海權創造了有利條件。
③正確處理制海權與制空權、制電磁權的關係。現代海上作戰,制空權和制電磁權已與制海權融為一體,沒有海上制空權制電磁權的確實保證,就不可能取得可靠的制海權。 ④正確處理平時準備與戰時需要的關係。奪取制海權是在戰時實施的,需準備好雄厚的物質基礎才能實現,因此平時應針對敵方的可能企圖、本國海軍在戰爭中需要完成的控制海洋的任務和未來作戰海區的特點,做好各種作戰準備。
⑤處理好控制力量與控制程度的關係。現代條件下爭奪制海權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各種兵力,周密組織諸軍種、兵種之間的協同動作,發揮整體威力,以保證制海作戰的成功。對不同海域的控制要量力而行,採取不同程度的控制方式。例如海上力量較弱的國家,在近海確保制海權,在中海力爭局部制海權,在遠海則破壞或削弱敵方制海權。
⑥正確解決控制與反控制的關係。制海權的爭奪貫穿於戰爭的始終,稍有不慎就有失去的可能。積極爭奪和保持制海權應與阻止敵方奪取制海權結合進行。 [6] 
奪取制海權的主要方法
①消滅敵方海上戰鬥艦艇編隊。這是奪取制海權的基本方法。通常在佔有兵力優勢,戰機、態勢有利時採用。根據敵對雙方各方面的情況,可通過一次大的決戰完成,也可通過多次戰役、戰鬥實現。
②摧毀敵方基地、港口及岸上重要目標。採用這種方法應根據己方當時的兵力、武器及部署情況決定。襲擊目標有敵基地、港口內的作戰兵力及重要設施、岸上指揮中心、造船中心、交通樞紐等。隨着海軍武器裝備的改進,大威力、高精度、遠射程兵器大量使用,這種作戰方法的效果更加顯著。
③封鎖敵方基地、港口及敵方兵力必經的海峽和要道,阻止其海上兵力進出基地或進入預定海域。主要手段是使用兵力進行海空巡邏和突擊,還可廣泛使用各種障礙器材和監視器材。
④實施登陸或陸上作戰,奪取對制海權有重要意義的基地、海峽、交通要道或島岸,改善或創造控制海洋的有利條件。
以上作戰方法,可以單獨使用,也可幾種方法結合使用。無論採用哪種方法,在作戰過程中都必須積極地進行防空防潛、防水雷電子對抗作戰,以確保奪取制海權的作戰能以小的代價取得大的勝利。 在未來戰爭中,由於新技術、新裝備在海軍中的廣泛應用,特別是遠射程、大威力的精確制導武器系統的發展及新型艦艇不斷出現,奪取制海權的鬥爭將更加緊張激烈。在爭奪制海權的作戰中將更加強調綜合使用海軍各種作戰兵力、兵器,強調海、陸、空整體力量的發揮;作戰方法更加靈活多樣;高技術將發揮特別重要的作用;鬥爭將反覆進行,一方保持制海權的時間可能愈來愈短。 [3]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
  • 2.    張文木. 制海權與大國興衰的啓示[J]. 學習月刊,2005,(03):18-22.
  • 3.    宋曉魯. 奪取制海權中戰爭法運用[J]. 海軍工程大學學報(綜合版),2014,11(02):41-48.
  • 4.    張曉林. 從制海權看中國的抗日戰爭[A]. 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牢記歷史 振興中華——江蘇省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週年論文集[C].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05:8.
  • 5.    馬少猛. 從制海權的影響談我國海權的戰略調整[J]. 寧波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0,8(02):111-114.
  • 6.    倪琰. 淺析制海權對中國戰略安全的意義[J]. 長三角,2009,(05):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