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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銀行業

鎖定
投資銀行業是指以項目融資資金管理公司理財等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金融諮詢的行業。
中文名
投資銀行業
主    體
投資銀行
專門從事
證券經營和為公司收購兼併
含    義
範圍寬泛的金融業

投資銀行業行業概況

投資銀行業是一個不斷髮展的行業。在金融領域內,投資銀行業這一術語的十分寬泛,從廣義的角度來看包括了;而從狹義的角度來看,包括的業務範圍則較為傳統。
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的狹義含義只限於某些資本市場,着重指一級市場上的承銷、併購融資業務的財務顧問。
廣義的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的廣義含義包括眾多的資本市場活動,即包括公司融資兼併收購顧問、股票銷售和交易、資產管理、投資研究和風險投資業務。
投資銀行業的基本構成要素是社會經濟主體(包括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中介機構(即投資銀行)和金融工具,其中,投資銀行是這一行業的核心。投資銀行作為中介機構活躍於各經濟主體之間,為融資與投資者、收購兼併者搭起不可缺少的橋樑。
投資銀行業是完善的現代金融組織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環節與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存在與發展,對資金的合理流動與高效利用、對資源的優化配置與組合引導、對產業結構的調整與企業的購併重組、對金融風險的適度分散與有效控制、以及對整個社會經濟與金融業的高效發展和有序運作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在美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和金融專家羅伯特·索貝爾指出,“投資銀行業是華爾街的心臟,確實也是華爾街之所以存在的最重要的原因”,“沒有投資銀行,就不會有我們所理解的自由資本主義”。投資銀行業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當前,在全球金融一體化、金融領域的不斷創新、以及金融自由化的潮流下,投資銀行業自身也呈現出發展混合化、業務多樣化、資本集中化、分工專業化和活動國際化的發展趨勢。

投資銀行業國外發展歷史

投資銀行業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紀,但是當時投資銀行業僅僅作為商業銀行的一個業務部門被包含在銀行業的範疇之中,銀行業的含義比今天要寬泛得多。當然,在19世紀,投資銀行業務並沒有佔據主導地位,大多數商業銀行的主營業務只是給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而且由於當時人們普遍認為證券市場風險太大,不是銀行投放資金的適宜場所,因此對銀行從事證券市場業務有所限制。美國1864年的《國民銀行法》就嚴厲禁止國民銀行從事證券市場活動,只有那些私人銀行可以通過吸收儲户存款,然後在證券市場上開展承銷或投資活動。可以認為,這些私人銀行就是投資銀行的雛形。儘管國民銀行和私人銀行都被稱為銀行,但在業務上,私人銀行一開始就兼營商業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
(一)投資銀行業的初期繁榮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一些大銀行就已開始着手為戰爭的結束做準備。戰後,大量公司也開始擴充資本投資銀行業從此開啓了其真正意義上的、連貫發展的序幕。雖然有1864年《國民銀行法》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承銷銷售等業務,但美國商業銀行想方設法繞過相關的法律規定,仍然可以通過控股的證券公司資金投放到證券市場上。美國的J.P.摩根、紐約第一國民銀行、庫恩洛布公司都是私人銀行與證券公司的混合體,1927年的《麥克法頓法》則乾脆取消了禁止商業銀行承銷股票的規定。這樣,在20世紀20年代,銀行業的兩個領域終於重合了,同時,美國進入了產業結構調整期,新行業的出現與新興企業的崛起成為保持經濟繁榮的支撐力量。由於通過資本市場籌集資金成本低、期限長,導致公司的融資途徑發生了變化,新興企業在擴充資本時減少了對商業銀行貸款的依賴,這使美國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由於證券市場業務與銀行傳統業務的結合,以及美國經濟的繁榮,投資銀行業的繁榮也真正開始了。這一時期投資銀行業的主要特點是:以證券承銷分銷為主要業務,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混業經營;債券市場取得了重大發展,公司債券成為投資熱點,同時股票市場引人注目。銀行業的強勢人物影響巨大,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混業的發展。
(二)20世紀30年代確立分業經營框架
1929年10月,華爾街股市發生大崩盤,引發金融危機,導致了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在大蕭條期間,美國11000家銀行倒閉,佔銀行總數的1/3,嚴重損害了存款者的利益,企業也由於借不到貸款而大量破產。對大蕭條的成因,事後調查研究認為,商業銀行、證券業、保險業在機構、資金操作上的混合是大蕭條產生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商業銀行將存款大量貸放到股票市場導致了股市泡沫,混業經營模式成為罪魁禍首。由此得出的結論是:為避免類似金融危機的再次發生,證券業必須從銀行業中分離出來。在此背景下,以《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為標誌,美國通過了一系列法案。其中,1933年通過的《證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對一級市場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格規定了證券發行人承銷商信息披露義務,以及虛假陳述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並要求金融機構證券業務與存貸業務之間做出選擇,從法律上規定了分業經營;1934年通過的《證券交易法》不僅對一級市場進行了規範,而且對交易商也產生了影響;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取代了聯邦貿易委員會,成為證券監管機構
(三)分業經營下投資銀行業的業務發展
20世紀60年代以來,美國金融業及其面臨的內外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工商業以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從資本市場籌集資金的規模明顯增長,資本市場迅速發展,資本商品也日新月異,交易商、經紀人、諮詢機構等不斷增加,保險業與投資基金相繼進入這個市場,資本市場在美國金融業中的地位日益上升;由於銀行儲蓄利率長期低於市場利率,而證券市場則為經營者和投資者提供了鉅額回報,共同基金的興起吸收了越來越多的家庭儲蓄資金,甚至證券公司也開辦了現金管理賬户為客户管理存款,這使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萎縮,出現了所謂的脱媒現象技術進步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加複雜的衍生金融交易可以使用電腦程序安排;歐洲市場兼容型的金融業務使其競爭力更強。
(四)20世紀末期以來投資銀行業的混業經營
20世紀八九十年代,日本加拿大西歐等國相繼經歷了金融大爆炸,銀行幾乎可以毫無限制地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這也是美國放鬆金融管制的外在原因。在內外因素的衝擊下,到了20世紀末期,1933年《證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等制約金融業自由化的法律體系已經名存實亡。作為持續了20餘年的金融現代化爭論的結論,1999年11月《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先後經美國國會通過和總統批准,成為美國金融業經營管理的一項基本性法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意味着20世紀影響全球各國金融業的分業經營制度框架的終結,並標誌着美國乃至全球金融業真正進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業經營的新時代。
(五)美國金融風暴投資銀行業務模式的影響
2008年美國由於次貸危機而引發的連鎖反應導致了罕見的金融風暴,在此次金融風暴中,美國著名投資銀行貝爾斯登雷曼兄弟崩潰,其原因主要在於風險控制失誤和激勵約束機制的弊端。
美國監管機構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原投資銀行模式過於依靠貨幣市場為投資銀行提供資金,尤其是在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之後,對於投資銀行的借貸就變得日益困難。如果轉型銀行控股公司,原投資銀行機構就將獲准開展儲户存款業務,這可能是一種更為穩定的資金來源。為了防範華爾街危機波及高盛和摩根斯坦利,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批准了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從投資銀行轉型為傳統的銀行控股公司。銀行控股公司可以接受零售客户的存款,成為銀行控股公司將有助於兩家公司重構自己的資產和資本結構

投資銀行業中國發展歷史

1、發行監管制度的演變
發行監管制度的核心內容:股票發行決定權的歸屬。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政府主導型,即核准制。另一種是市場主導型,即註冊制。核准制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證券,不僅要公開披露與發行證券有關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和《證券法》中規定的(實質性)條件,而且要求發行人將發行申請報請證券監管部門決定的審核制度。我國目前實行核准制。在1998年之前,我國股票發行管理制度採取發行規模和發行企業數量雙重控制的辦法。
2003年12月28日,中國證監會頒佈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於2004年2月1日開始實施。
2006年1月1日實施的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在發行監管方面明確了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的界限;規定了證券發行前的公開披露信息制度,強化社會公眾監督;肯定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進一度發揮中介機構的市場服務職能;將證券上市核准權賦予了證券交易所,強化了交易所的監管職能。
2、股票發行方式的變化
我國在股票發行方式方面的歷史變動是非常多的,按時間和方式種類大約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自辦發行。從1984年股份制試點到20世紀90年代初期。這個階段股票發行的特點是:第一,面值不統一,有100元的,有200元的,一般按照面值發行;第二,發行對象多為內部職工和地方公眾;第三,發行方式多為自辦發行,沒有承銷商,很少有中介機構參加。
(2)有限量發售認購證。1991~1992年,股票發行採取有限量發售認購證方式。該方式存在明顯的弊端,極易發生搶購風潮,造成社會動盪,出現私自截留申請表等徇私舞弊現象。因深圳“8·10事件”,這種方式不再採用。
(3)無限量發售認購證。1992年,上海率先採用無限量發售認購證搖號中籤方式。1992年12月17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對此予以了確認。這種方式基本避免了有限量發行方式的主要弊端,體現了“三公”原則。但是,認購量的不確定性會造成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認購成本過高。
(4)無限量發售申請表方式以及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鈎方式。1993年8月18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佈的《1993年股票發售與認購辦法》規定,發行方式可以採用無限量發售申請表和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鈎方式。此方式與無限量發行認購證相比,不僅大大減少了社會資源的浪費,降低了一級市場成本,而且可以吸收社會閒資,吸引新股民入市,但由此出現高價轉售中籤表現象。
(5)上網競價方式。上網競價只在1994年哈歲寶等幾隻股票進行過試點,之後沒有被採用。
(6)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是儲蓄存款掛鈎方式的延伸,但它更方便,節省時間。它又包括兩種方式:“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和“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轉存”。前者比後者佔用資金時間大為縮短,資金效率提高,並且能培育發行地的原始投資者,吸引大量資金進入二級市場
(7)上網定價發行。上網定價發行類似於網下的“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發行方式,只是一切工作均利用交易所網絡自動進行,與其他曾使用過的發行方式相比,是最為完善的一種。它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安全快捷等優點,避免了資金體外流動,完全消除了一級半市場,1996年以來被普遍採用。
(8)基金法人配售。1998年8月11 日,中國證監會規定:公開發行量在5 000萬股(含5 000萬股)以上的新股,均可向基金配售;公開發行量在5 000萬股以下的,不向基金配售。1999年7月28日,中國證監會又規定: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下的公司,仍採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款或與儲蓄存款掛鈎的方式發行股票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可採用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發行股票
2000年4月,取消4億元的額度限制,公司發行股票都可以向法人配售。
(9)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2000年2月13日,中國證監會頒佈《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新股發行中試行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辦法。該方式是指在新股發行時,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投資者根據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和折算的申購限量,自願申購新股。
(10)上網發行資金申購。2006年5月20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分別頒佈了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股份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採用上網資金申購方式公開發行股票。2008年3月,在首發上市中首次嘗試採用網下發行電子化方式,標誌着我國證券發行中網下發行電子化的啓動。
上述方式中,有限量發行認購證方式、無限量認購申請表搖號中籤方式、全額預繳款方式和與儲蓄存款掛鈎方式屬於網下發行,這些方式都存在發行環節多、認購成本高、社會工作量大、效率低的缺點。隨着電子交易技術的發展,這類方式逐步被淘汰。上網競價方式和上網定價方式屬於網上發行,對投資者來説,更加簡便快捷。
3、股票發行定價的演變
20世紀90年代初期,公司完全沒有發行定價權,基本上由證監會確定,採用相對固定的市盈率
1994年後的一段時間內實行競價發行(只有試點,後未推行),但大部分採用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在國家規定範圍內,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2005年1月1日,試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制度,標誌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市場化定價機制的初步建立。
2006年9月11日,證監會審議通過《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細化了詢價定價、證券發售等環節的有關操作規定。
4、債券管理制度的發展歷史
國債。有關國債的管理制度主要集中在二級市場方面。1992年3月18日國務院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
金融債。1994年我國政策性銀行成立後,發行主體從商業銀行轉向政策性銀行,首次發行人為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金融債券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面向金融機構發行。
2005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發行主體增加了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企業債。1998年的《證券法》規定公司債券的發行仍採用審批制,但上市交易則採用核准制。
2006年實施的經修訂的《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債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並應當符合2006年實施的《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證券公司債。是指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不包括證券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次級債券
企業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最長期限不超過365天的有價證券。
新增內容:2008年4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短期融資券適用該辦法,《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等終止執行。
短期融資券的註冊機構也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⑤新增內容:中期票據。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投資銀行業核心競爭力

從國外經歷看,投資銀行是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着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併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有些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企業併購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可以看出,人們定義的投資銀行主要針對的是投行的業務劃分。
在我國,並沒有專門的投資銀行公司。我國開始籌建資本市場以來,由國有資本出資組建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內部設置投資銀行部,從事股票承銷業務。投資銀行主要是為資本市場的發展提供一整套風險與收益匹配的方案、工具和優質的金融媒介服務。(吳曉求,2001年)從業務上而言,投資銀行指的是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併收購等業務的機構。投資銀行的中介作用圖示如下。
投資銀行業面臨的發展機遇
我國正經歷着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歷史時期,經濟結構的調整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為投資銀行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和市場。
1、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給投行業務帶來的新機會。十六大報告提出了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新方向,即在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國家要制定法律法規,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這就為地方政府轉讓一批上市公司國家股股權創造了條件,股權轉讓審批的速度也會加快。自2002年8月15日方向光電國有股轉讓獲批以來,已有多家上市公司發佈了國有股股權轉讓或獲批公告。如此佔股票市場47%的國家股轉讓市場可能會形成,國家股轉讓提速後,出於專業、公平和監管的考慮,受讓方和轉讓方都會考慮請券商擔任併購重組財務顧問,這將給投資銀行業帶來併購重組業務的機會。
2、《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關於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已經出台。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意味着非上市公司國有產權的轉讓將進入新階段,國有產權的轉讓也是為了調整和優化國有經濟佈局,這同樣為投行提供了業務創新機會——擔任政府財務顧問。
在2003年7月10日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張德霖透露,《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已經討論通過,爭取在8月份出台。《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暫行辦法》也已經列入國務院和國資委2003年立法計劃。投資銀行應積極注意政策動向,主動為企業出謀劃策,利用專業優勢擔當好財務顧問角色,與企業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為長期合作奠定基礎。
3、市場國際化投資銀行帶來的機會。投資銀行國際化發展,已經是一個現實而緊迫的問題。
投資銀行業面臨的挑戰
1、投資銀行業務的准入障礙降低。傳統的投行承銷業務競爭激烈,外資進入、銀證混業經營和證券公司進入門檻的敞開等使證券業已經完全告別過去的壟斷時代,如果券商不能適應這種突變,勢必被市場所淘汰。投行業在經歷了幾次大的制度性變革後,市場結構已發生了根本性變革,許多原來的投行老大已不見蹤影。一些原來的業內龍頭企業由於不能適應制度變革的大環境,因違法違規而頻頻栽倒以及大多數證券公司的創業者被迫退出市場。
2、經營品種單一,業務結構高度趨同。目前國內101家證券公司中,有主承銷資格的投資銀行約40家,實際上,除了重大的承銷項目基本為中金公司所承攬之外,幾乎沒有哪家投資銀行擁有與眾不同之處,排名靠前的大券商主要還是依靠規模優勢、政府支持等方面的優勢。説到底,投資銀行展開的競爭是無差別競爭,而無差別競爭直接導致惡性競爭價格競爭,而降價的同時也不能迴避風險,不合適的承銷活動只會給投行帶來巨大損失,包括聲譽上的和金錢上的。如何塑造投資銀行在某一方面的特色、實現在某一領域的獨樹一幟,將是未來工作中需要更多考慮的問題。 而且在加入WTO之後,國外投資銀行都盯住了中國證券市場,他們的加入也將使國內投行業務面臨更惡劣的競爭環境。
3、資產規模偏小,競爭實力較弱。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歷史僅有十幾年,儘管數量較多,但其規模較小,行業集中度極差。據統計資料表明,我國證券公司的平均資產僅為20多億元,這與世界著名投資銀行差距甚遠。過小的資本規模使證券公司賴以進行擴張的基礎極為薄弱。我國 11家最大的投資銀行其資本加在一起不到25億美元,而美林一家就703億美元。投資銀行資金規模越大,實力越強,在拓展業務領域、佔領市場份額方面越有優勢。可以説,資本規模壯大是投資銀行業務拓展、開闢新領域、參與市場競爭的物質基礎。
系統創新和風險控制雙管齊下構建投資銀行業的核心競爭力
(一)系統創新塑造競爭優勢
創新一直是證券業發展的主題,更是塑造投行核心競爭力的基本要素。離開了創新,不可能有今天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沒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的券商在全球化競爭時代毫無立足之地,更談不上有核心競爭能力。管理學大師德魯克認為,金融業本身是風險化解行業,創新是克服風險的最佳手段。投行本身是一個系統,系統的成功取決於各個要素的有機結合。這就表明在單項創新上有優勢,如果缺乏系統創新,則不一定有競爭力。核心能力只有經歷系統創新後才可能轉化為核心競爭力。對證券公司而言,系統創新中產品(服務)創新是核心,組織創新是保障,管理創新是基礎。證券公司的系統創新至少應包括上述三項創新,否則只能是單項的創新,並不能保證有核心競爭力。
1、通過業務創新打造自己的業務品牌。一個企業持續發展,並在行業中保持領先地位,必須擁有核心業務,即品牌優勢,而且要不斷對其品牌賦予新的內容。證券公司的發展壯大,亦要走品牌之路。世界著名的券商,儘管經營廣泛,但都有一項或幾項獨具特色的業務,在業內有非常大的影響力,他們靠自己的品牌贏得了客户的信賴,獲得了良好的經營效益投資銀行應完善業務結構,發展企業投資顧問、資產重組債轉股收購兼併等業務,跳出一級、二級市場的侷限。目前,隨着證券投資基金數量的不斷增加、保險基金的陸續入市,以及將來養老基金的入市,我國證券市場對股票指數期貨期權金融衍生工具需求日漸強烈。投資銀行應以核心能力的培養和發展為中樞,努力開拓符合自身條件的特色業務空間,通過結構性調整應對外來競爭的同時,正確分析自己的長處和短處,進行市場定位,利用好時機搶先起步,搶佔市場份額,走特色化經營之路。
2、通過組織創新提高營運效率。建立"統一領導、專業分工、集中管理"的投資銀行體制,注重塑造專業、合理知識結構團隊,提高運作效率和質量投資銀行的業務需要廣泛的信息資源、深入且專業化的分析、高度發散的創意和精細嚴謹的策劃,需要資本市場的操作能力以及處理法律問題、財務問題與人際關係的能力。這些都需要通過組建良好的團隊來實現。團隊建設可以達到以下目標:(1)提高工作滿意度。團隊規範在鼓勵其員工工作的同時,還創造了一種增加工作滿意度的氛圍。(2)決策更合理化。有不同背景不同經歷的個人組成的羣體,看問題的廣度比單一性質的羣體更大。同樣,由風格各異的個體組成的團隊所作出的決策,要比個體作出的決策更有創意。(3)提高績效工作團隊方式可減少浪費,減少官僚主義作風,積極提出工作建議並提高工作效率,故科學合理的團隊建設對投資銀行至為重要。
3、營銷創新。主承銷商的銷售能力將直接影響股票發行的質量,包括價格高低、發行效率、後市表現、優化投資者結構、發行人的市場認同度等等。營銷能力是投行競爭力在市場上的重要表現,包括以發行質量競爭承銷項目、專業化銷售的利潤增長點,投資者羣體認同的品牌效應等。(1)建立良好的投資者網絡。銷售股票的主力對象是機構投資者,主承銷商能夠運作的投資者網絡的強大程度,直接關係到銷售股票的能力。(2) 定價能力。股票發行的難點是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既要體現價值,又要參考市場價格,考慮市場的需求和投資者對價格的認同度;既要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又要照顧投資者的漲價收益。(3)推介能力。股票的價值最終需要投資者的認同,推介工作十分必要。推介的方式很多,包括一對一推介、小型推介會、公開路演推介會、網上推介、媒體宣傳推介等。推介的關鍵是要準確定位股票的“賣點”,挖掘發行人的投資價值,以及找到合適的投資羣體。路演推介是激發購買慾望的關鍵措施。
4、激勵機制人才管理投資銀行發展中不可忽視的一環就是人才的引進和培養。21世紀是一個智能化社會,知識經濟將成為主角,作為知識載體和知識創新源泉的人,其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一些中小投資銀行能夠迅速崛起,在某個業務領域與大投資銀行分一杯羹,與其擁有某方面的專業人才有關。投資銀行應立足於長遠,確立以自身培養為主、引進人才為輔的人才戰略,建立健全人才激勵和約束機制,並同建立績效考核和流動機制,形成人才競爭效應
(二)風險控制保障持續競爭力
近年以來,投資銀行業務風險凸現,一些券商已嚐到了風險控制不嚴所帶來的教訓:如股票承銷中出現的鉅額包銷風險,比較典型的有浙江廣廈、哈醫藥等;如投行業務中的虛假包裝上市所導致的風險:如通海高科、麥科特事件等,一些過去擁有顯赫的投行業績的券商都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而另一些券商雖然到目前還未真正受到投行風險的懲罰,但更多的是因為項目少或運氣好等原因,股票發行承銷業務多年以來幾乎無風險的狀況使得大多數券商在風險防範面前還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國外投資銀行風險管理一直是公司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合理的、科學的控制投資銀行風險,不僅有利於公司的長期生存與發展,也能夠避免不必要的投入與浪費而直接產生經濟效益,風險控制能力的高低將直接體現公司綜合競爭能力的高低。
1、樹立風險管理的觀念。未來幾年將是中國證券市場消除泡沫的階段,中國股市無論是以軟着陸還是硬着陸方式來擠出泡沫,一定會有大量的參與者(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投資者)付出慘重代價。監管部門有其尷尬的處境,但其政策趨向上只能朝着規範化市場化的方向發展。可以預測,在未來3-5年內,大批對資本市場缺乏理解、風險控制能力較弱的證券公司難以通過資本市場的檢驗,退出資本市場舞台勢在必然。市場環境的變化也必將導致投資銀行管理理念的轉變,“誰能活得久”將成為比“誰能活得好”更重要的問題。投資銀行業務風險控制、防範與化解能力已是事關券商生死存亡的頭等大事,併成為體現券商綜合競爭優勢的一個重要指標。
2、投行業務上的風險控制。現在投資銀行紛紛成立質量控制部門,負責制定公司投資銀行業務的操作流程;負責項目立項、策劃、負責擬上報項目材料的評審。(1)在項目立項中,以有關立項標準指引為基礎對項目進行篩選,力求提高業務的質量和把風險化解於萌芽狀態。(2)項目跟蹤階段。隨時把握項目的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與項目承做人員協商解決。(3)內核階段。完善內核程序,項目內核先經質量控制部門審核,再提交內核會議討論,並聘請外部的律師、會計師參與討論,提高內核的質量與效果。
3、加強員工的風險控制意識。從國外證券公司的風險案例中可以看出,在致命的風險事件中,人的因素總是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雖然人們可以制定出各種規章制度和運作程序來防範和控制風險,引進對沖工具來降低市場風險,實施嚴格的審查程序來減少風險,建立有效的監控機制來規避營運風險,但這一切都是人為設定的。既然人可以創造它們,也就可以反向地利用它們。因此,在大力倡導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完善風險監控機制的同時,強化員工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提高員工的執業素質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因素。在實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過程中,有效發揮或約束人為的因素同樣都是必要的和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