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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鎖定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是中國改革開放所建立的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時提出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 [8]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 [1] 
中文名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外文名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別    名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國    籍
中國
提出時間
1992年
主要手段
宏觀調控
根本目標
共同富裕
提出大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5]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出背景

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一種史無前例的體制,也是中外經濟學經典中從來沒有過的一個概念。因此,從理論上説,這是我們黨的一次真正的理論創新,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一個光輝典範。從實踐上説,這是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一次真正變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探索中的一個偉大創舉
傳統經濟學理論,包括西方經濟學理論和馬克思經濟學理論,都不認為社會主義能搞市場經濟。西方經濟學理論認為,商品交換和市場經濟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礎上的,社會主義國家只要堅持搞公有制,就不能搞市場經濟。馬克思、恩格斯曾設想,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私有制以後,未來社會將不存在商品貨幣關係。指出:“一旦社會佔有了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馬克思指出,“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場去,不能自己去交換。因此,我們必須找尋它的監護人,商品所有者。”
社會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組織所代替。”此後,列寧則更加明確地指出:“只要還存在着市場經濟,只要還保持着貨幣權力和資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也無力消滅不平等和剝削,只有實行巨大的社會化的計劃經濟制度,同時把所有的土地、工廠、工具的所有權交給工人階級,才能消滅一切剝削。”也正是在上述理論的指導下,自俄國社會主義十月革命以後,包括蘇聯東歐、中國在內的所有社會主義國家,都無一例外地建立和實行了計劃經濟體制。市場經濟姓“資”,計劃經濟姓“社”,成了天經地義的信條和不可冒犯的戒律。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廣大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指導下,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認真總結國內外改革和發展的經驗教訓,大膽突破傳統理論觀點的束縛,逐步提出和豐富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其中在1982年,黨的十二大正式提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經濟為輔的觀點。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觀點。1987年,黨的十三大正式提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的觀點。特別是,鄧小平同志從1979年提出“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到1992年提出“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等重要論斷,從根本上破除了市場經濟姓“資”、計劃經濟姓“社”的傳統觀念,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提出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指明瞭方向。在上述基礎上,1992年6月9日江澤民同志在中央黨校所作的講話中,首次肯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提法。之後,10月12日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正式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上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出的過程來看,可以説,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是一次真正的重大的理論突破,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探索中的一個非常正確的選擇。也正是這一改革方向的正確選擇和種種改革舉措的步步實施,才使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進入到了制度創新的嶄新階段,從而也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經濟持續多年的高速發展。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重要意義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既是改革開放實踐的必然結果,也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理論探索的重要成果。1978年,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為標誌,我國走上了改革開放的道路,我們黨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1979年,我們黨領導人民在實踐中摸索,實施的改革方針政策實際上是以市場為取向的改革。
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提出“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理論,儘管這一理論仍然堅持計劃經濟的總框架不變,但是,必須按照尊重和利用價值規律的要求來進行經濟活動已開始成為人們的共識,從而現實經濟活動也逐步納入了真正意義上的商品經濟的發展軌道。1987年十三大提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的觀點。1992年十四大正式確立“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自黨的十四大(1992年10月12~18日)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以來,至今(2024年)已三十二年。這三十二年來,我們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無論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還是在實際改革中,都取得了顯著成就。回顧這三十二年來的發展歷程,展望未來改革的前景,對於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突破了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相互對立的傳統觀念。它不僅對社會主義的理論和現實產生了巨大沖擊,而且也為人們深入認識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的關係提供了新的理論思考。當震盪的塵埃尚未落定,面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與顯而易見並存的種種問題,由此引發出國內外的眾説紛紜。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欲想把這一改革引向深入,我們有必要對其發展歷程進行較為深入細緻的分析,以便今後更好地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3]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歷程

1979年,鄧小平首次提出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的論斷:説市場經濟只存在於資本主義社會,只有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這肯定是不正確的。社會主義為什麼不可以搞市場經濟,這個不能説是資本主義,我們是計劃經濟為主,也結合市場經濟。1991年初,鄧小平在視察上海時的談話再次指出,不要以為,一説計劃經濟就是社會主義,一説市場經濟就是資本主義,不是那麼回事,兩者都是手段,市場也可以為社會主義服務。這裏已經觸及對“計劃”和“市場”的本質認識。
隨着實踐發展和認識加深,1992年初,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更加系統地闡述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思想。他指出,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在鄧小平看來,計劃和市場都不是直接反映社會基本制度性質的範疇,它們表現為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實現資源配置的兩種不同方式,是經濟調節的兩種不同手段。
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個新概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第一次結合在一起。鄧小平南方談話充分肯定了社會主義社會可以利用市場經濟這種手段,為建立新的經濟體制指明瞭方向。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從根本上解除了傳統計劃經濟理論的束縛。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制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標誌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正式開啓。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既可以發揮市場經濟的長處,又可以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黨中央強調,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方向,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社會主義”這幾個字是不能沒有的,這並非“畫蛇添足”,而是“畫龍點睛”。所謂“點睛”,就是點明我們市場經濟的性質。搞市場經濟不能忘了“社會主義”四個字,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辯證法兩點論,繼續在社會主義基本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上下功夫,把兩方面優勢都發揮好。
逐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提供基本制度保障。社會主義條件下搞市場經濟,世界上沒有先例,這是一個偉大實驗和艱辛創造。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個目標,我們黨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我國成功實現了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封閉半封閉到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實現了人民生活從温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實現了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的歷史性飛躍,極大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發展,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蹟。
為進一步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構建更加系統完備、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2020年5月,黨中央印發《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全面完善產權、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制度,築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體制基礎;以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重點,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進一步提高宏觀經濟治理能力;以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體系,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這些舉措對於堅定不移深化市場化改革,不斷在經濟體制關鍵性基礎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創新,具有極其深刻的時代意義 [6]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途徑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以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的部署為契機,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和法治體系,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質量和法治水平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7]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 [1]  [4]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印發。《意見》提出,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是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為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