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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律
鎖定
古代法律形式介紹
中國古代的法律形式很多,不象現代法律只有法、法規、條例等少數幾種。古代法律形式總結起來有如下幾種:刑、法、律、令、典、式、格、詔、誥、科、比、例。在一個朝代,經常有幾種法律形式同時使用,組成該朝代的法律體系。不同的法律形式的使用範圍也不一樣,效力高低也有很大區別。
刑
法
律
令
典
式
格
科
比
比是兩漢到南北朝時期的法律形式,也是一種審判原則。如果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可以用相似的律條定罪,這叫做比。因為這樣類推斷案,出現了司法腐敗現象。到漢朝以後,比不存在,內容被吸收進其他法律形式裏邊。但是類推形式在古代一直存在。
例
和比一樣,例也是一種斷罪原則,也是漢、唐、宋、明、清時期的法律形式,但名稱不同。秦稱“廷行事”,即法庭成例。漢朝稱為“故事”,即以《春秋》中已有的故事作為斷罪的依據。到了明清時,例和律並行,日益重要,在清朝時,其效力甚至高過了律。
詔
除了以上的法律形式之外,還有敕、誥、命、制、程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古代是專制集權社會,皇帝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所以,他可以用詔、敕、誥等法律形式來發布新的命令,任意破壞現存的法律。這就構成了中國古代法律的最重要的一個特點:法自君出。
古代法律配圖
古代訴訟制度古代監獄制度
古代審判制度特點古代審刑院
古代翻異別推制竹刑
熱審漢文帝廢肉刑
漢律古代死刑
殺和戮朝審
周公制禮古代監獄
古代離婚方式古代特權法
古代十惡務限法
六禮公罪與私罪
五聽五刑和肉刑
雲夢秦簡中國古代法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