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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審

鎖定
熱審,漢語詞語,讀音是rè shěn,意思是明清時規定每年小滿後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內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氣炎熱,凡流徙、笞杖,例從減等處理,稱為“熱審”。其制始於明永樂二年,初止決遣輕罪,命出獄聽候。至成化時始有重罪矜疑,輕罪減等,枷號疏放諸例。清代沿襲。
中文名
熱審
朝    代
明朝
性    質
審判制度
拼    音
rè shěn
發生時間
每年小滿後十日起~立秋前一日

目錄

熱審解釋

明清時規定每年小滿後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內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氣炎熱,凡流徙、笞杖,例從減等處理,稱為“熱審”。其制始於明永樂二年,初止決遣輕罪,命出獄聽候。至成化時始有重罪矜疑,輕罪減等,枷號疏放諸例。清代沿襲。

熱審出處

《古今小説·滕大尹鬼斷傢俬》:“小人因他熱審時節,哭訴其冤。”
《明史·舒化傳》:“四年熱審,請釋纍臣 鄭履淳、李芳 ;及朝審,又請釋 李已,皆得宥。”
《清史稿·世祖紀二》:“﹝十年五月﹞庚辰,定熱審例。”
清 鄒容 《革命軍》第二章:“即比以九幽十八獄,恐亦有過之無不及,而賊 滿 人方行其農忙停訟、熱審減刑之假仁假義以自飾。” [1] 
參考資料
  • 1.    熱審  .千篇詞語詞典[引用日期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