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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審
鎖定
熱審,漢語詞語,讀音是rè shěn,意思是明清時規定每年小滿後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內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氣炎熱,凡流徙、笞杖,例從減等處理,稱為“熱審”。其制始於明永樂二年,初止決遣輕罪,命出獄聽候。至成化時始有重罪矜疑,輕罪減等,枷號疏放諸例。清代沿襲。
- 中文名
- 熱審
- 朝 代
- 明朝
- 性 質
- 審判制度
- 拼 音
- rè shěn
- 發生時間
- 每年小滿後十日起~立秋前一日
熱審解釋
明清時規定每年小滿後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內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氣炎熱,凡流徙、笞杖,例從減等處理,稱為“熱審”。其制始於明永樂二年,初止決遣輕罪,命出獄聽候。至成化時始有重罪矜疑,輕罪減等,枷號疏放諸例。清代沿襲。
熱審出處
《古今小説·滕大尹鬼斷傢俬》:“小人因他熱審時節,哭訴其冤。”
《明史·舒化傳》:“四年熱審,請釋纍臣 鄭履淳、李芳 ;及朝審,又請釋 李已,皆得宥。”
《清史稿·世祖紀二》:“﹝十年五月﹞庚辰,定熱審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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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熱審 .千篇詞語詞典[引用日期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