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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刑
鎖定
竹刑,法典名,春秋時期
鄭國大夫
鄧析編。鄧析將
子產所鑄《刑書》自行修改刻於竹簡,故稱竹刑。鄧析死後,竹刑始為正式法典。原文已失傳。在春秋時期,
法律制度有了一個大的變革,即各國諸侯紛紛頒佈
成文法,保護私有財產,竹刑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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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刑竹刑介紹
鄧析私自編定的一部適應新興
地主階級要求的刑法。因為寫在竹簡上,所以稱為“竹刑”。 《
左傳》曾記載“鄭
駟歂殺
鄧析而用其竹刑”的説法。
竹刑的出現是一大進步,因為在這以前,公佈成文法都是鑄在鼎上,很笨重,不利於流通。而
鄧析所作的竹刑交流、攜帶都很方便。
竹刑開始並沒有
法律效力,後來,
鄧析被
鄭國的執政所殺,他的竹刑則被確認為國家法律。
明《袁可立晉秩兵部右侍郎夫婦誥》:“效涓埃以千金朕求,故劍於先朝命典符璽,而蹌陛棘寺。竹刑露湛,銀台花判雲敷。”
竹刑創立者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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