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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評估

鎖定
所有麻醉藥和麻醉方法都可影響病人的生理狀態穩定性;手術創傷和出血可使病人生理功能處於應激狀態;外科疾病與並存的內科疾病又有各自的病理生理改變,這些因素都將造成機體生理潛能承受巨大負擔。為減輕這種負擔和提高手術麻醉安全性,在手術麻醉前對全身情況和重要器官生理功能做出充分估計,並儘可能加以維護和糾正。這是外科手術治療學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麻醉科醫師臨牀業務工作的主要方面。
中文名
麻醉評估
別    名
麻醉術前訪視,麻醉前評估

目錄

麻醉評估解釋

即對需手術患者進行麻醉前的情況進行是否能手術的評價。

麻醉評估具體內容

第1節 麻醉前訪視與檢查
(一)個人史
個人史包括勞動能力,能否勝任較重的體力勞動和劇烈活動,是否出現心慌氣短;有無飲酒、吸煙嗜好,每日量多少,有無長期咳嗽、咳痰、氣短史;有無吸毒成癮史;有無長期服用安眠藥等歷史;有無懷孕等。
1. 吸煙與嗜酒:必須詢問每日的攝取數量和持續時間。吸煙可產生某些不利作用,包括黏膜分泌與清除能力減弱、小氣道口徑縮小,免疫反應改變等。術前應勸説病人至少停止吸煙2個月,即使術前停止吸煙不到24h,對心血管生理也可能有益。
2. 違禁藥應用史:術前應詢問是否應用違禁藥品或娛樂性藥品,是否已形成習慣使用,對這類病例應列入高危病例,因有可能感染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需進行鑑別診斷試驗。一旦確定病人已有藥物應用史(無論是規定處方藥或違禁藥),圍術期都應對戒斷綜合徵採取預防或治療措施。
3. 對已出現戒斷綜合徵的病人,除非急診,應延期麻醉和手術。對術前因治療而使用阿片類藥,或因濫用阿片類藥的病人,術中和術後應用阿片類藥時應考慮增加劑量。
4. 對運動員病人應詢問是否應用促蛋白合成甾類藥(合成類固醇),因這類藥物對肝臟可產生顯著的副作用,可出現膽汁性黃疸。
(二)過去史
瞭解以往疾病史,特別注意與麻醉有關的疾病(如抽搐、癲癇、高血壓、腦血管意外、心臟病、冠心病、心肌梗塞、肺結核、哮喘、慢性支氣管炎、肝炎、腎病、瘧疾、脊柱疾病、過敏性疾病或出血性疾病等),同時追詢曾否出現過心肺功能不全或休克等症狀,近期是否還存在有關征象,特別對心前區疼痛、心悸、頭暈、昏厥、活動後呼吸困難、夜間憋醒、長期咳嗽多痰等徵象應引起重視,還需判斷心肺功能狀況。
(三)過敏史
1. 病人的過敏反應具有重要性,但對過敏反應與副作用,應予明確鑑別。對以往任何藥物過敏史,都應該有詳細的文字記錄,應對過敏反應的真實性質(系過敏反應還是副作用)有所判定,以利於以後的處理提供判斷參考。例如可待因可引起嘔吐(系副作用)或瘙癢性皮疹(系過敏症狀),兩者都習慣被稱為病人“過敏”。又如牙科應用含腎上腺素利多卡因施行局麻,病人常出現心動過速副作用,而病人常會主訴對局麻藥過敏。
2. 真性過敏反應是客觀存在的,青黴素與頭孢黴素之間的交叉過敏反應率可達10%~15%。如果病人曾有注射青黴素出現即刻高敏反應史(表現過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腫和尋麻疹)者,就不能改用頭孢黴素作替代。如果病人有青黴素延遲型過敏反應史者,則可考慮改用頭孢黴素。對碘過敏史的病人,應避用含碘的麻醉藥(如碘甲筒箭毒metocurine,加拉碘銨gallamine);如果在因放射科必須應用含碘對比劑靜脈注射,則應預防性使用皮質激素和組織胺,一般能減輕或避免過敏反應。
3. 病人對麻醉藥的真性過敏反應極為罕見。酯類局麻藥過敏反應,可能系其分解代謝產物對氨苯甲酸(para-amino-benzoic acid,PABA)所引起。胺類局麻藥也曾有真性過敏反應的報道,但比酯類局麻藥者更為罕見。對麻醉藥過敏史的病人,在擇期手術神經阻滯麻醉前,有必要邀請過敏學專家會診指導,慎重施行皮內過敏試驗。
(四)治療用藥史
有些手術病人因治療需要,常已應用降壓藥、β受體阻滯藥、皮質激素、洋地黃、利尿藥、抗菌素、降糖藥、抗菌素、抗癌藥、鎮靜安定藥、單胺氧化酶抑制藥、三環抗抑鬱藥等藥,應瞭解其藥名,用藥持續時間和用藥劑量,有無特殊反應(詳見本節二)。
(五)外科疾病史
明確病人當前患有哪幾種外科疾病。麻醉處理取決於擬施行的手術類型,也決定於術前的治療和準備程度,同時要指出麻醉處理的危險所在,還需要做那些補充檢查和治療。例如顱骨骨折施行氣腦檢查後的病人,禁忌採用笑氣麻醉;擬取坐位姿式施行後顱窩手術的病人,要警惕靜脈空氣栓塞的危險,儘可能施行中心靜脈穿刺置管、監測心前區多普勒超聲檢查和呼氣末CO2。又如伴有高鈣血癥的甲狀旁腺手術病人,要警惕發生術前未能診斷出的多發性贅生物綜合徵(multiple neoplasia syndrome)的可能。
(六)以往麻醉手術史
①以往做過那種手術,用過何種麻醉藥和麻醉方法,麻醉中及麻醉後是否出現特殊情況,有無意外、併發症和後遺症,有無藥物過敏史,家庭成員中是否也發生過類似的麻醉嚴重問題。②以往手術可能影響麻醉方案,例如以往頸椎固定手術史病人,對其麻醉處理就不同於正常頸椎和呼吸道的病人。又如對正在進行動靜脈瘻血液透析的病人,用避免在患肢上施行靜脈穿刺置管或縛扎血壓充氣套囊。③瞭解以往對某些麻醉藥的不良藥物反應(如病人對琥珀膽鹼曾出現異常麻痹延長史,或惡性高熱史),今次麻醉需避免再採用。④重點詢問麻醉後的併發症問題,在上次麻醉後是否出現過異常情況?如果病人答覆是:“我對琥珀膽鹼過敏”或“術後噁心嘔吐難受”。這樣,今次麻醉方案就要據此進行改變,例如改用其它肌松藥或區域阻滯麻醉,選用以異丙酚為主的麻醉方法,儘早使用抗嘔吐藥等。
(七)今次手術情況
麻醉前訪視中需與手術醫師交談,瞭解手術意圖、目的、部位、切口、切除臟器範圍、手術難易程度、出血程度、手術需時長短、手術危險所在,以及是否需要專門麻醉技術(如低温、控制性低血壓等)配合。此外,還需瞭解手術的急緩程度。對擇期手術(如胃潰瘍胃部分切除術、腎結核腎切除術等),手術時機無嚴格限定者,理應做好充分的麻醉前準備,使手術能在最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對限期手術(如甲亢已用碘劑準備者、胃幽門梗阻已進行洗胃及糾正電解質紊亂者、各種癌症等),手術時間雖可選擇,但不宜拖延過久,應抓緊術前有限的時間,儘可能做好各項準備,以保證手術安全施行。對急症手術,雖病情緊急,生理紊亂重,全身情況差,手術時機不容延誤,但需要盡最大的努力調整全身情況和臟器功能,以提高病人對手術麻醉的耐受力,一般可在診斷與觀察的同時,抓緊術前1~2 h有限的時間開始補液、輸血、吸氧等調整全身情況的措施。
(九)內科疾病史
許多內科疾病從麻醉處理角度看屬高危病例,與麻醉手術預後有密切關係,需從病史中獲得所需的有關資料。
1. 心血管系統:
(1)高血壓、瓣膜病、缺血性心臟病、周圍血管病病史應列為重點;重點詢問風濕熱史和心臟雜音史,是否出現過昏厥史,後者常發生於在二尖瓣脱垂病和肥厚性心肌病病人。①對高血壓病應瞭解患病的時間、接受何種治療、治療時間、是否有效等問題。合併高血壓未經治療或治療不恰當的病人,圍術期血流動力學波動幅度大,危險性倍增,死亡率較高。②對中年以上冠狀動脈病病人,應詢問是否有心絞痛史、陳舊性心肌梗塞史(MI)、或充血性心力衰竭史。據報道,術前伴心肌梗塞不足6個月(稱“近期心肌梗塞”)的非心臟手術病人,其圍術期的再心肌梗塞率和死亡率都顯著增高。因此,對近期心肌梗塞病人的擇期手術應予以推遲;如系急診手術,圍術期應加強血流動力學監測,手術全過程要時刻警惕再發心肌梗塞,需要有心臟科醫師協助診治。此外,要核對當前所用的治療藥物;記錄靜息無疼痛期的心率和血壓;記錄運動誘發心絞痛時的心率-收縮壓乘積(RPP);明確是否存在肺靜脈高壓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病人常伴有焦慮,應利用術前藥、麻醉處理和其它方法使病人充分安靜休息,防止兒茶酚胺大量釋放。手術前晚應使病人充分睡眠。術前藥宜用地西泮或勞拉西泮(0.15mg/kg)誘導前1小時口服,及嗎啡(0.1mg/kg)和東莨菪鹼(0.2-0.5mg)肌注。病人入手術室後,在誘導前只限於安置血壓計袖套、心電圖極板和開放外周靜脈通路,不可施行其它疼痛性操作,因疼痛可促發心肌缺血。③心血管疾病常合併糖尿病,儘可能避用全麻,因與全麻藥之間存在相互不良作用。局麻的噁心嘔吐發生率低,術後可迅速恢復經口飲食和服藥,對糖尿病病人特別有益。
(2)心律失常:重點注意心律失常的性質與類型,是否已安裝心臟起搏器。衡量病人的脈搏和神志的關係。症狀性心律失常同樣具有重要性。術前指診摸出室性早搏的病人,擇期手術前應加以治療。有心率快速史的病人,手術期間可能出現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某些心律失常(包括非竇性律、房性早搏和每分鐘超過5次的室性早搏),圍術期可能發生心臟意外。
(3)心臟起搏器:①需要安置起搏器的病人,提示已確診存在嚴重心血管系疾病,同時還可能並存其它器官退行性病變。因此,術前除需要估計和調整心功能失常外,還必須處理其它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術前需要測定病人的清醒程度,這不僅與腦灌注有關,也反映心輸出量現狀。②需牢記,起搏電極與心臟直接相連,且心臟完全依靠它才能較正常的跳動。因此,術前必須瞭解起搏器的類型與安裝部位;在安置體位時,要特別注意防止起搏器電極與心臟脱開,同時必須將起搏器系統與任何電器設備隔絕,嚴格防止外界電源誤傳至心臟而引起心室纖顫意外。手術中使用電灼,可干涉起搏器的功能,因此,術前有必要更換為非同步型起搏器,後者不受電灼干擾。明確起搏器安裝部位的另一個理由是,便於事先設計安置電灼極板的恰當位置,俾使電灼電流盡可能少地經過起搏器。③剛安置搏器的病人,多數主訴不舒適,這與較長時間躺卧硬板牀保持不動的姿式有關,有時需用鎮痛藥謀減輕。④鑑於安置起搏器的病人多數系老年人,藥物代謝慢,鎮痛藥劑量必須減小,建議分次使用芬太尼,每次劑量10~20ug,用藥後必須吸氧,同時監測呼吸。⑤應避用使用影響神志清晰度的藥物。有些鎮靜催眠藥具有抑制心肌(如巴比妥)或改變外周血管阻力(如氟哌啶、酚噻嗪)的作用,老年人耐受差,容易出現低血壓,應予避用。⑥不少病人給予鎮靜催眠藥後,可能誘發陣發性激動和心前區疼痛,無迅速逆轉的拮抗藥,抑制狀態維持時間過長,故不適用。事實證明,醫生對激動和不舒適的病人,如果採取關懷和體貼的措施,其效果常比使用藥物為安全且有效。
2. 肺臟系統:重點在對肺氣腫、支氣管炎、哮喘、近期上呼吸道感染、經常性或非經常性咳嗽,以及鼻竇炎病人進行估計。①需瞭解病人的日常活動能力,通過詢問問題即可初步獲知。例如“能否快速登上一層樓?登上後是否上氣不接下氣”。但心臟病同樣也可發生呼吸困難,需加以鑑別。②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人(COPD)應瞭解每天咳痰量;如果每天痰量增多或痰顏色與平時者不一樣,提示病人已合併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此時,擇期手術應推遲,直至感染痊癒以後2周再進行。③病人突發不能控制的劇咳,往往是哮喘或胃內容物返流和誤吸的徵象。④患有鼻竇炎或鼻息肉的病人,應禁用經鼻氣管內插管。
3. 胃腸系統:胃內容物誤吸是麻醉期間最危險的併發症之一。麻醉前對病人是否面臨返流誤吸危險,必須做出明確的判斷。下列因素如疼痛、近期損傷、禁食時間不足、糖尿病、肥胖、妊娠,或應用麻醉性鎮痛藥、β-腎上腺素能藥物或抗膽鹼藥等,均可延遲胃內容物排空,或改變食管下端括約肌張力,顯然會增加誤吸的機會。食管裂孔疝患者是誤吸危險性病例,其“燒心”(heartburn)症狀往往比食管裂孔疝本身更具有診斷意義。對肝病病人應詢問輸血史、肝炎史、嘔血史,慢性肝病如肝硬化和低血漿白蛋白史,這類病例的藥物藥代學和藥動學常發生明顯改變。此外,肝功能不全病人常出現凝血機制異常。
4. 生殖泌尿系統:①腎功能不全,也可能來自泌尿系統以外的其它器官疾病,如糖尿病、結締組織病、高血壓或周圍血管病等,應詳細詢問腎功能不全的症狀和體徵。對慢性腎功能衰竭病人應明確最後一次血液透析的時間,因透析前和後體內的血容量和血漿鉀濃度常會發生顯著改變;②應詢問病人近期是否有慢性泌尿道感染史,尤其對生育年齡婦女應詢問近期是否懷孕。
5. 內分泌系統:①對每一例病人都應常規詢問是否有糖尿病史。因糖尿病常合併靜息性心肌缺血自主神經系統疾病和胃麻痹症,應重點注意心血管系統和其它器官系統改變。②腎上腺功能抑制與使用皮質激素有關。對經常使用皮質激素治療的病人(如哮喘、潰瘍性結腸炎和風濕性關節炎等),應詢問其用藥劑量和最後一次用藥時間。腎上腺皮質功能抑制不能預測,取決於激素的用藥劑量、藥效和頻度,以及激素治療時間的長短。潑尼松累積劑量大於0.4g,即會可發生腎上腺皮質功能抑制,且可延續至停止用藥後一年。③甲狀腺疾病有甲狀腺素補充型(甲狀腺機能低下)或抗甲狀腺素型(甲狀腺機能亢進)兩類。近年資料表明,對穩定型的甲狀腺機能低下病人,允許施行擇期麻醉和手術,但為慎重計,也可推遲擇期手術,其間適當補充甲狀腺素治療。④其它內分泌疾病如甲狀旁腺機能亢進,提示病人存在多發性內分泌贅生物綜合徵,需進一步排除其它內分泌異常,如嗜鉻細胞瘤或甲狀腺髓體癌。
6. 神經系統:詢問病人是否患有中樞和周圍神經系統疾病,顱內壓改變情況。①顱內病變必然併發顱內高壓;②垂體瘤可引起內分泌異常,圍術期需特別小心處理;③近期曾有腦缺血發作史者,術前必須對其神經系統情況進行仔細評估,大致可分為三類:一過性缺血發作,其症狀和體徵的持續時間一般不超過24 h;可逆性缺血損害,其症狀和體徵持續一般不超過72 h;完全性腦缺血,即腦血管意外,遺留永久性體徵。④有癲癇史者,應詢問癲癇病史,包括癲癇的類型、發作頻度、最後一次發作時間,以及是否已用抗癲癇藥治療。⑤有脊髓損傷史者,必須測定其神經損害平面;損害平面超過T7者,給以持續性皮下刺激或內臟膨脹刺激可誘發自主神經系反射亢進發作。近期脊髓損傷病人應避用琥珀膽鹼,因去極化過程可促使細胞內鉀大量釋出而引起高血鉀。⑥肌肉骨骼系統改變常見於風濕性關節炎史病人,可引起麻醉麻煩問題,應預先估計,如喉頭解剖學改變,頸椎、顳頜關節活動度受限等可致呼吸管理發生困難;頸椎不穩定常發生於環樞關節,氣管插管期對頭位的要求,需加倍謹慎處理;因風濕性關節炎致關節活動顯著受限時,麻醉誘導後安置和固定手術體位常可能遇到困難。
7. 體壁系統:近期燒傷病人應禁忌使用去極化肌松藥,因有發生高血鉀的危險,需要急診手術者,要特別重視呼吸道管理,以及適宜的輸液擴容治療。
8. 血液系統:詢問病人以往是否有出血病史,是否需要經常輸血,足以説明在圍術期可會出現異常出血。如果術前有足夠的時間,應考慮採用自體輸血技術。已證實對這類病人採用自體輸血是有效的措施。應用紅細胞生成素可增加術前自體採血的有效性和採血量。
第二節、用藥檢查
外科對手術病人在手術前,常有應用內科治療用藥物的情況,術前需要全面檢查,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或停止使用,相應還需要注意那些事項。合併內科疾病的病人,常使用降壓藥、β受體阻滯藥、皮質激素、洋地黃、利尿藥、抗菌素、降糖藥、抗癌藥、鎮靜安定藥、單胺氧化酶抑制藥、三環抗憂鬱藥等治療。應瞭解其藥名、用藥時間和用量,有無特殊反應;明確那些藥物與麻醉藥之間可能存在相互不良作用。據此,決定術前是否需要繼續使用或停止用藥。
(一)抗高血壓藥
一般情況下,除利尿藥以外的抗高血壓藥應一直用到手術前。許多報告強調,圍術期停用B-腎上腺阻滯藥或可樂定,反會引起明顯的血流動力學副效應。
(二)利尿藥
術前一般應停用利尿藥。術前應用噻嗪類利尿藥者,儘管已採用補鉀或使用鉀緩釋製劑,仍不免發生低鉀血癥,15%病人的血清鉀濃度 < 3.5 mEq/L;10%病人濃度 <3.0 mEq/L。目前認為,低血清鉀對手術病人造成的影響,已不如想象中危險,術前血清鉀濃度在3.0~3.5 mEq/L的病人,圍術期心臟併發症的危險性並不高。因此,對因低血鉀而推遲手術的意見又出現了新的爭議。為避免危險性,術前血清鉀一般仍應以保持 > 3.5 mEq/L為妥。血清鉀 < 3.0 mEq/L者的室性心律失常發生率是血清鉀 > 3.0 mEq/L者的2倍。
(三)洋地黃
圍術期應繼續使用地高辛,對Ⅲ、Ⅳ級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病人證明是有效的。近期資料指出,心房纖顫病人應用地高辛應有所限制。
正在使有心絞痛治療藥包括硝基類、鈣通道阻滯藥、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斷藥者,都應繼續使用到手術前;如系口服用藥者,應繼續保持其常用劑量和時間間隔。
(五)抗心律失常藥
根據抗心律失常藥的應用指徵,圍術期抗心律失常藥應一直延續使用至手術前。但有些抗心率失常藥的副作用與麻醉藥之間存在一定的相關性。例如①奎尼定用於地高辛血漿濃度已達穩態的病人,麻醉可致地高辛清除率降低,易因此引起洋地黃中毒。②奎尼定和普魯卡因酰胺都可引起QT間期延長綜合徵。③丙吡胺(Disopyramide)是心肌抑制藥,在吸入揮發性麻醉藥恢復期間,可出現心肌抑制加重。④胺碘酮(Amiodarone)可引起甲狀腺功能改變,對甲狀腺毒症具有更大的敏感性,易誘發甲狀腺機能亢進,同時易感肺炎。⑤利多卡因是常用抗心律失常藥,可降低吸入麻醉藥的MAC,因此也可用作靜脈麻醉輔助藥。
(六)支氣管擴張
氨茶鹼是常用的支氣管擴張藥,是治療支氣管痙攣的常用藥,但尚存在爭議。氨茶鹼除抑制磷酸二酯酶(phosphodiesterase)外,還引起去甲腎上腺素釋放。氟烷也有支氣管擴張作用,但促使心肌對血兒茶酚胺敏感。在氟烷麻醉期間並用氨茶鹼,可引起室性心律失常。圍術期改用非腸道營養,可引起肝臟代謝氨茶鹼的能力發生改變,容易導致氨茶鹼血清濃度達中毒水平。經驗指出,氨茶鹼用於已經接受穩定劑量氨茶鹼的病人無害,但對繼發性反應性支氣管痙攣病人,應避用氨茶鹼注射用藥,可改用霧化吸入支氣管擴張藥和皮質激素。如果病人已常規霧化吸入支氣管擴張藥,術前30~60min應再予霧化吸入一次。
(七)胰島素和口服降糖藥
1. 糖尿病病人應用胰島素維持最佳血糖水平的處理有“嚴格”與“寬鬆”兩種方案。“嚴格”方案的依據是:圍術期嚴格控制血糖水平達良好狀態,創口感染率降低,一期癒合率提高,術後死亡率降低。“寬鬆”方案的依據是:有足夠的資料説明嚴格方案的圍術期死亡率並不降低,而所需費用極高,且有低血糖危險。採用寬鬆方案,其低血糖危險性並不顯著,對成人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病人,在手術日晨開始靜脈輸注葡萄糖鹽水後,給予1/2習用劑量胰島素即足。
2. 口服降糖藥:手術日晨不應使用口服降糖藥,特別是長效降糖藥如氯磺丙脲(chlorpropamide),吡磺環已脲(glipizide),優降糖(glyburide)這類與血漿白蛋白呈離子化結合的藥物,當圍術期使用其它藥物時,它們可從結合部位遊離,從而可加劇降糖作用。曾用口服長效降糖藥治療的病人,術後在未清醒期間可出現無症狀性低血糖。
(八)皮質激素
曾用過皮質激素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的病人,圍術期應再補充適量皮質激素,見表32-1。如果病人當天實用氫可的松> 300mg後,圍術期不能再用氫可的松,應繼續使用正在使用的激素進行治療。例如病人已用地塞米松3 mg/6 h,當手術期間遇到應激時,仍應使用單次劑量地塞米松3 mg,即整個圍術期仍應繼續採用地塞米松,這樣可保護病人不出現腎上腺功能不全。
(九)甲狀腺藥物
鑑於甲狀腺素(thyroxine)的半衰期較長(1.4~10 d),因此手術當天可以不再使用。抗甲狀腺素藥物如甲巰基米唑(methimazole),丙基硫氧嘧啶(propylthiourcil)則應繼續用至手術當天晨。
(十)抗癲癇藥
抗癲癇藥應繼續使用至手術當天。許多抗癲癇藥可降低肝臟微粒體酶系功能,因此,可引起圍術期所用藥物的藥代學改變。今知,對閉合性頭外傷性癲癇病人,為降低癲癇發作應用苯妥因鈉,其預防性效果只表現在用藥的頭一週內。因此,麻醉科醫師對圍術期雖已預防性應用苯妥因鈉的病人,仍應警惕其癲癇發作。
(十一)抗精神病和抗抑鬱藥
這類藥物一般都應使用至手術前,但有些特殊情況需加以慎重考慮。
1. 單胺氧化酶抑制藥(Monoamine Oxidase Inhibitor,MAOI):應用MAOI者,一般需在術前2周停止使用,否則圍術期可出現許多不良反應,包括心律失常和死亡,有關這方面麻醉意外的報道已較多。給這類病人使用麻醉藥,其主要危險在停藥後可能出現嚴重精神病併發症。
2. 鋰:用於治療狂躁病的碳酸鋰,可增強肌松藥的作用,同時麻醉藥用量也減少。
3. 三環抗抑鬱藥(Tricyclic Antidepressants,TCA):可阻滯去甲腎上腺素的再攝取,並耗空神經末梢這類神經遞質。動物實驗指出TCA與潘庫溴銨和氟烷之間存在相互不良反應,可出現致死性室性心律失常,但在人類尚未見到這類相互作用的報道。
(十二)非甾類抗炎藥(NSAID)
非甾類抗炎藥可影響血小板功能而導致凝血機制異常。水楊酸鈉阿司匹林)引起血小板環氧酶不可逆性乙酰化,其結果是使血小板壽命期7~10天內的聚集性減退。其它NSAIDs也同樣抑制血小板酶體,但均屬可逆性,單次用藥一般最多僅抑制2天。阿司匹林或其它NSAIDs是否會導致手術期或手術後出血,尚存在爭議。硬膜外麻醉中引起硬膜外腔“輕度出血”的情況看來是增加的。同樣對某些外科手術(如顱內手術)也可能引起明顯的危害。因此,阿司匹林應在擇期手術前至少停用7天,其它NSAID在手術前應至少停用48 h。對術前沒有提前停用此類藥物的病人,選用硬膜外麻醉等區域阻滯麻醉前,必須每日複查出血時間,直至恢復正常後才能開始手術。
(十三)抗凝藥
手術前一般都必須停用抗凝藥,有些尚需要在術前逆轉其抗凝作用。如使用華福靈(warfarin)抗凝病人急診手術前,應輸注冰凍血漿以迅速逆轉其抗凝作用;如果系擇期手術,應先口服Vit K15 mg,一般可在24h內使凝血酶元時間恢復正常,缺點是術後欲再恢復抗凝狀態則比較困難。
(十四)抗贅生物藥
對癌腫病人麻醉科醫師需要詢問其有關抗贅生物藥的使用情況,已用什麼治療藥、已使用多久等,此外還需要測定其骨髓功能狀況。
(1)阿黴素(doxorubicin,adriamycin):主要副作用為骨髓功能抑制和心臟副作用。麻醉科醫師要了解其用藥總量。應用250 mg/M時,心內膜下活檢已證實有心肌受損;小於500mg/M時,一般尚不至出現明顯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將阿黴素與環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並用,心臟毒性將增加。如果病人主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狀,術前應做心臟功能測定。
(2)博來黴素爭光黴素,Bleomycin):主要問題在於引起肺間質纖維性變。當吸入氧濃度(FiO2)大於28%時,肺損傷更易發生。對病人已用博來黴素劑量大於500mg時,吸入氧濃度應限制在30%以下,並應密切監測脈搏血氧飽和度。術前給應用博來黴素Bleomycin的病人應用皮質激素,有利於預防圍術期呼吸功能衰竭
(十五)抗青光眼藥
應用抗青光眼藥的病人,圍術期應常規繼續使用。常用的膽鹼酯酶抑制劑有兩種:2-氧膦酰硫膽鹼(echothiophate)和異氟磷(isofluophate,DFP),均為非可逆性抗膽鹼酯酶藥,都延長琥珀膽鹼的作用。眼局部應用β-阻斷藥可吸收入血,並引起全身影響,有些病人的心血管系應激反應儲備可能被削弱。
(十六)抗菌素
抗菌素特別是氨基糖苷類(aminoglycoside)可增強神經肌接頭阻滯作用,這樣對術畢逆轉神經肌接頭阻滯作用可能發生困難,或出現呼吸性酸中毒。 [1] 
參考資料
  • 1.    莊心良等.現代麻醉學第三版:人民衞生出版社,2004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