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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銓
(南宋名臣)
鎖定
胡銓人物生平
胡銓早立卓然
胡銓自小潛心學問,強記博覽。建炎二年(1128年),宋高宗在淮海策問進士,胡銓對御題問“治道本天,天道本民”,回答説:“湯、武順從民眾而興起,桀、紂順應天道而滅亡。現在陛下起於干戈鋒鏑之間,外亂內訌,而策問臣下數十條,都質問於天道,而不傾聽民眾呼聲。”又説:“現在的宰相不比過去的晏殊,樞密、參政又不是過去的韓琦、杜衍、范仲淹。”答問長達一萬多字,高宗看到而驚異,打算把他列為第一名,有人忌恨他的耿直,移為第五名。
[1]
胡銓乞斬秦檜
紹興八年(1138年),金國派遣張通古、蕭哲二人作為“江南詔諭使”,攜帶國書,在王倫的陪同下,來到南宋都城臨安進行和談。金使態度極其傲慢,目中無人,對南宋當局百般侮辱。但高宗和秦檜一味苟且偷安,不惜卑躬屈膝與金使議和。此舉激起了朝中大多數大臣與全國軍民的義憤,紛紛起來反對。
金人聽説此事後,急忙用千金求購此書,讀後,君臣大驚失色,連連稱“南朝有人”、“中國不可輕”。
奏疏上報之後,秦檜認為胡銓狂妄兇悖,鼓眾劫持,詔令除名,貶送昭州(今廣西平樂)管制,並降詔傳告朝廷內外。給事中勾龍如淵、諫議大夫李誼、户部尚書李彌遜、侍御史鄭剛中等人紛紛想方設法出面營救,秦檜迫於公論,只得改派胡銓去廣州監管鹽倉。
[5]
胡銓甘心流竄
紹興十二年(1142年),諫官羅汝楫彈劾胡銓飾非橫議,詔令除名,貶送新州(今廣東新興)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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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銓屢議朝政
當時發生旱災、蝗災和星變,孝宗下詔垂詢政事缺失,胡銓應詔上書數千言,全篇引用《春秋》記載災異的方法,論述政令缺失的情況有十種,而上下情不合的情況也有十種,並説:“堯、舜四目明白,四耳通達,雖有共、鯀之亂,不能堵塞。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邦、項羽橫行而沒有聽説;漢成帝殺死王章,王氏移鼎而沒有聽説;漢靈帝殺死竇武、陳蕃,天下崩潰而沒有聽説;梁武帝信任朱異,侯景斬關奪隘而沒有聽説;隋煬帝信任虞世基,李密稱帝而沒有聽説;唐明皇驅逐張九齡,安、史包藏禍胎而沒有聽説。
陛下自從即位以後,號召延攬賓客,與我同時召來的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現在張燾已離開朝廷了,辛次膺離開朝廷了,王十朋離開朝廷了,王大寶也將離去,只有臣還在。以言論為避諱,而想堵塞災異的根源,臣知道必然不能做到。”
[12]
胡銓又説:“過去周世宗被劉旻擊敗,周世宗處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軍威大震,果然打敗劉旻,奪取淮南,撫定三關。一天之內處死七十位將領,哪裏還有將領可以使用?但周世宗終能恢復失地,這難道不是因為無能懦弱的人離開,而勇敢的人出來了嗎?近來宿州之敗,將士死於敵手的佈滿原野,而敗軍之將以得到的金銀賄賂權貴以求得自解,上天以災異昭示人們,陛下必須信賞必罰以順應天道變化。”他又談論台諫官説:“今朝廷大臣以箴默不言為賢,取悦陛下為忠,導致唐德宗時‘賣直’那樣的事發生,正所謂‘一言喪邦’。”孝宗説:“不是你,我聽不到這些話。”
[13]
胡銓兼任權中書舍人、同修國史。張浚兒子張軾被賜金紫,胡銓收繳上奏,認為不應當這樣對待勳臣子弟。張浚與胡銓交情深厚,胡銓不顧忌這一點。
[14]
十一月,孝宗就戰和問題向朝臣徵求意見,與會的十四人中,力主和議的佔一半,模稜兩可的佔一半,反對議和的不過胡銓一人。朝廷任命他為宗正少卿,胡銓請求外任,沒被允許。
[15]
早先,金將蒲察徒穆、大周仁以泗州地投降,蕭琦率兵一百人投降,詔令都授予他們節度使。胡銓説:“接受投降自古以來都是件棘手的事情,六朝七次得到河南地區,但很快又都喪失;梁武帝時侯景將河南地區來投降,不久台城淪陷;本朝政和、宣和年間,郭藥師從燕雲來投,不久成為中國禍患。
現在金朝三大將前來歸附,給予高官厚祿,優待他們的部隊,以維繫中原民心,是不錯的。但讓他們駐在都城附近,萬一他們包藏禍心,作為內應,將來會後悔莫及,希望不要任命他們掌管兵權,把他們的部眾遷移到湖、廣地區以杜絕後患。”
[16]
隆興二年(1164年),胡銓兼任國子監祭酒,不久任權兵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八月,孝宗因災異避住偏殿減少膳食,詔令廷臣議論政事缺失和當前急務。胡銓認為救災是當務之急,同金講和是政事缺失,認為“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並舉“十吊”之事,再次反對議和。
[17]
胡銓射陽拒敵
一面上表彈劾擁兵不救的大將李寶,敦促他迅速出師救援;另一方面又親自帶兵上前線抗金。時值嚴冬臘月,河水凍結,胡銓身先士卒,手持鐵錘下河擊冰。將士們深受鼓舞,一鼓作氣,奮勇作戰,終於擊退了金兵的入侵。許久後,提舉太平興國宮。
[18]
胡銓恩寵日隆
乾道(1165年-1173年)初年,胡銓帶集英殿修撰職出知漳州,又改知泉州。上朝奏事後,被留朝為工部侍郎。胡銓入宮輪對,説:“少康以一旅之師恢復夏禹基業,今陛下富有四海,不只一旅,而即位已經九年,恢復過去基業的效果還未顯著。”又説:“天下多水旱災害,左右不上報,這是為國謀畫者的過錯,應該讓有司迅速做好防災準備。”並請求致仕。
[20]
辭行時,胡銓仍以歸還陵寢、恢復故疆力言,孝宗説:“這是朕的志向。”並問他回到哪裏,胡銓説:“回到廬陵,臣以前在嶺海曾經訓解經書,想寫成此書。”孝宗特賜其通天犀帶,以示寵榮。
[21]
胡銓歸家長逝
淳熙六年(1179年),孝宗召胡銓歸經筵,胡銓以疾病極力推辭。
[23]
淳熙七年(1180年),胡銓獲准以資政殿學士致仕。五月,胡銓病危,彌留之際,仍口授遺表,期望孝宗“捨己為人,安民和眾”,牢記家仇國恨,收復失地。他自己則願學習唐代名臣張巡“為厲鬼以殺賊,死亦不忘!”旋即辭世,享年七十八歲。孝宗聞訊後,特贈他為通議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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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銓人物評價
胡銓總評
胡銓歷代評價
陳剛中:①屈膝請和,知廟堂禦侮之無策;張膽論事,喜樞庭經遠之有人。身為南海之行,名若泰山之重。
[26]
②誰能屈大丈夫之志,寧忍為小朝廷之謀。知無不言,願請尚方之劍;不遇故去,聊乘下澤之車。
[26]
楊萬里:公居無事時,下心拱手,言恐傷人,獨論國事,勁氣正色,貫日襲月,奮以直前,不怵不惻,不疚不式,大節揭揭,細行斬斬,動容出辭,見者起敬,長身玉立,望之山如即之春。
[27]
周必大:①春秋尊王,外攘夷狄。幼學壯行,終始惟一。凜然英氣,尚父是匹。揭之徂徵,可卻回紇。
[28]
②編修官胡銓毅然上書,乞斬相(闕)北使,三綱五常賴以不墜,士大夫復翕然尊之。……是之謂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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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紘:封事則胡忠簡驚人,詩盟則楊誠齋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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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銓文學成就
胡銓推崇韓愈、歐陽修,主張以文“傳道”。他的文章,內容豐富,馳騁古今,多長篇大論。他的代表作如《上高宗封事》,決然表示“不與檜等共戴天”,“願斬三人頭竿之藁街”,並主張“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耳,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文章一出,羣臣振奮,奸佞失色。
其他文章,如《應詔言事狀》、 《應詔集議狀》、 《上孝宗封事》、《與王中丞相書》,也都痛快淋漓。題跋如《跋陳了翁帖》,也寫得激昂慷慨。楊萬里曾為他的集作序,説道:“先生之文,肖其為人。其議論閎以挺,其敍記古以則,其代言典而嚴,其書事約而悉。”是中肯之評。
秦檜的私黨張棣迎合意旨,以此詞為據,向朝廷檢舉他“謗訕怨望”,以致被遠謫海南島(《四朝名臣言行錄》)。
胡銓個人作品
胡銓親屬成員
胡銓有兄弟多人。兄胡鑄,自幼讀書力學,師從名儒蕭楚。曾與胡銓一起在鄉里洞巖築精舍,自號蓬山居士。鑄子胡潚,字幾道,居家以孝友聞名鄉里。南宋乾道九年以叔父胡銓的恩蔭授迪功郎,監潭州衡山縣户部贍軍酒庫,病故於任所。
胡銓有5個兒子:胡泳、胡澥、胡浹、胡瀳、胡衝。
長子胡泳,字季水,一説字永夫(見湖南瀏陽安定堂胡氏族譜),小字蘇郎。6歲時隨父親貶謫新州,記憶力過人,能背誦《春秋》,詩人陳元忠目之為春秋生。後胡銓被流放到瓊州,他又隨父渡海到貶所,為被貶放瓊州的名臣李光所看重,把孫女許配給他為妻。胡銓在海島聚徒授業,胡泳也受到薰陶。
奸臣秦檜死後,胡銓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全家返回內地。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胡泳回到廬陵故里。
次子胡澥,號伯圖,以父蔭人官,為承務郎,監南嶽廟,轉任奉議郎,為沿海制置司幹辦公事。
詩人楊萬里稱他修潔博習,能世其家。
胡浹,字季夾,官承務郎。
胡瀳,官承務郎。
胡衝早夭。
胡銓的孫子有10餘人。胡槻,胡泳長子、胡銓長孫,宋寧宗嘉定十二年以右文殿修撰經略安撫使知靜江,在任4年,有政績。胡榘為胡泳次子,宋理宗時官至煥章閣學士、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其他孫子有胡桯、胡杙、胡㭄、胡榗、胡梴、胡枅、胡機、胡棿、胡檟、胡枃、胡樺、胡檖、胡椅等人。
胡銓史書記載
《資政殿學士贈通奉大夫胡忠簡公銓神道碑》
《宋故資政殿學士朝議大夫致仕廬陵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五百户食實封一百户賜紫金魚袋贈通議大夫胡公行狀》
胡銓後世紀念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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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建炎二年,高宗策士淮海,銓因御題問“治道本天,天道本民”,答雲:“湯、武聽民而興,桀、紂聽天而亡。今陛下起干戈鋒鏑間,外亂內訌,而策臣數十條,皆質之天,不聽於民。”又謂:“今宰相非晏殊,樞密、參政非韓琦、杜衍、范仲淹。”策萬餘言,高宗見而異之,將冠之多士,有忌其直者,移置第五。
- 2.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授撫州軍事判官,未上,會隆祐太后避兵贛州,金人躡之,銓以漕檄攝本州幕,募鄉丁助官軍捍禦,第賞轉承直郎。丁父憂,從鄉先生蕭楚學《春秋》。
- 3.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紹興五年,張浚開督府,闢湖北倉屬,不赴。有詔赴都堂審察,兵部尚書呂祉以賢良方正薦,賜對,除樞密院編修官。
- 4.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八年,宰臣秦檜決策主和,金使以“詔諭江南”為名,中外洶洶。銓抗疏言曰:臣謹案,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虜。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責曰:“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愎諫,已自可見,而乃建白令台諫、侍臣僉議可否,是蓋畏天下議己,而令台諫、侍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籲,可惜哉!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變左衽之區,而為衣裳之會。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而為左衽之鄉。則檜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飢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檜曰虜可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諫、侍從議矣。”嗚呼!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虜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耶?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藁街,然後羈留虜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邪!
- 5.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書既上,檜以銓狂妄兇悖,鼓眾劫持,詔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詔播告中外。給、舍、台諫及朝臣多救之者,檜迫於公論,乃以銓監廣州鹽倉。
- 6.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明年,改簽書威武軍判官。
- 7.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十二年,諫官羅汝楫劾銓飾非橫議,詔除名,編管新州。
- 8.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十八年,新州守臣張棣訐銓與客唱酬,謗訕怨望,移謫吉陽軍。
- 9.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二十六年,檜死,銓量移衡州。
- 10.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三十一年,銓得自便。
- 11.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孝宗即位,復奉議郎、知饒州。召對,言修德、結民、練兵、觀釁,上曰:“久聞卿直諒。”除吏部郎官。隆興元年,遷秘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閣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閣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兼侍講、國史院編修官。因講《禮記》,曰:“君以禮為重,禮以分為重,分以名為重,願陛下無以名器輕假人。”又進言乞都建康,謂:“漢高入關中,光武守信都。大抵與人鬥,不搤其亢,拊其背,不能全勝。今日大勢,自淮以北,天下之亢與背也,建康則搤之拊之之地也。若進據建康,下臨中原,此高、光興王之計也。”詔議行幸,言者請紓其期,遂以張浚視師圖恢復,侍御史王十朋贊之。克復宿州,大將李顯忠私其金帛,且與邵宏淵忿爭,軍大潰。十朋自劾。上怒甚,銓上疏願毋以小衄自沮。
- 12.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時旱蝗、星變,詔問政事闕失,銓應詔上書數千言,始終以《春秋》書災異之法,言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
- 13.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銓又言:“昔周世宗為劉旻所敗,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軍威大震,果敗旻,取淮南,定三關。夫一日戮七十將,豈復有將可用?而世宗終能恢復,非庸懦者去,則勇敢者出耶!近宿州之敗,士死於敵者滿野,而敗軍之將以所得之金賂權貴以自解,上天見變昭然,陛下非信賞必罰以應天不可。”其論納諫曰:“今廷臣以箝默為賢,容悦為忠。馴至興元之幸,所謂‘一言喪邦’。”上曰:“非卿不聞此。”
- 14.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金人求成,銓曰:“金人知陛下鋭意恢復,故以甘言款我,願絕口勿言‘和’字。”上以邊事全倚張浚,而王之望、尹穡專主和排浚,銓廷責之。兼權中書舍人、同修國史。張浚之子栻賜金紫,銓繳奏之,謂不當如此待勳臣子。浚雅與銓厚,不顧也。
- 15.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十一月,詔以和戎遣使,大詢於庭,侍從、台諫預議者凡十有四人。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銓一人而已,乃獨上一議曰:“京師失守自耿南仲主和,二聖播遷自何?主和,維揚失守自汪伯彥、黃潛善主和,完顏亮之變自秦檜主和。議者乃曰:‘外雖和而內不忘戰。’此向來權臣誤國之言也。一溺於和,不能自振,尚能戰乎?”除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
- 16.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先是,金將蒲察徒穆、大周仁以泗州降,蕭琦以軍百人降,詔併為節度使。銓言:“受降古所難,六朝七得河南之地,不旋踵而皆失;梁武時侯景以河南來奔,未幾而陷台城;宣、政間郭藥師自燕雲來降,未幾為中國患。今金之三大將內附,高其爵祿,優其部曲,以系中原之心,善矣。然處之近地,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後將噬臍,願勿任以兵柄,遷其眾於湖、廣以絕後患。”
- 17.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二年,兼國子祭酒,尋除權兵部侍郎。八月,上以災異避殿減膳,詔廷臣言闕政急務。銓以振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議和之書曰:....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若不成,則有可賀者亦十。請為陛下極言之。何謂可吊者十?...
- 18.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自符離之敗,朝論急於和戎,棄唐、鄧、海、泗四州與虜矣。金又欲得商、秦地,邀歲幣,留使者魏杞,分兵攻淮。以本職措置浙西、淮東海道。時金使僕散忠義、紇石烈志寧之兵號八十萬,劉寶棄楚州,王彥棄昭關,濠、滁皆陷。惟高郵守臣陳敏拒敵射陽湖,而大將李寶預求密詔為自安計,擁兵不救。銓劾奏之,曰:“臣受詔令範榮備淮,李寶備江,緩急相援。今寶視敏弗救,若射陽失守,大事去矣。”寶懼,始出師掎角。時大雪,河冰皆合,銓先持鐵錘錘冰,士皆用命,金人遂退。久之,提舉太平興國宮。
- 19. 蘇文編繪·《吳中先賢譜》
- 20.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乾道初,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改泉州。趣奏事,留為工部侍郎。入對,言:“少康以一旅復禹績,今陛下富有四海,非特一旅,而即位九年,復禹之效尚未赫然。”又言:“四方多水旱,左右不以告,謀國者之過也,宜令有司速為先備。”乞致仕。
- 21.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七年,除寶文閣待制,留經筵。求去,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陛辭,猶以歸陵寢、復故疆為言,上曰:“朕志也。”且問今何歸,銓曰:“歸廬陵,臣向在嶺海嘗訓傳諸經,欲成此書。”特賜通天犀帶以寵之。
- 22.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銓歸,上所著《易》、《春秋》、《周禮》、《禮記解》,詔藏秘書省。尋復元官,升龍圖閣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轉提舉玉隆萬壽宮,進端明殿學士。
- 23.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六年,召歸經筵,銓引疾力辭。
- 24.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七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薨,諡忠簡。
- 25. 《宋史·卷三十五·本紀第三十五》:(淳熙)十三年...秋七月...壬寅,諡胡銓曰忠簡。
- 26. 《鶴林玉露·甲編·卷三》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05-23]
- 27. 楊萬里·《誠齋集·卷一百十八·宋故資政殿學士朝議大夫致仕廬陵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五百户食實封一百户賜紫金魚袋贈通議大夫胡公行狀》
- 28. 南宋·周必大·《又求胡忠簡公贊》
- 29. 《文忠集》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6-12-08]
- 30. 《鶴林玉露·甲編·卷五》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05-23]
- 31.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2-14]
- 32. 清·李紘·《南園答問》
- 33. 宋史演義:撤藩封偽主被縶 拒和議忠諫留名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2-14]
- 34. 胡銓像取自1915年修《湖南永州胡氏族譜》。
- 35.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嘗建三忠堂於鄉,謂歐陽文忠修、楊忠襄邦乂、胡忠簡銓皆廬陵人,必大平生所敬慕,為文記之,蓋絕筆也。
- 36. 胡銓:江西“脖子最硬的人” .江西新聞網.2014-11-01[引用日期2016-01-10]
- 37. 胡銓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38. 鄭紅峯編,唐詩宋詞元曲,4[M],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5.07.第575頁
- 39. 《羣書治要續編》編輯委員會編;郝時晉,梁光玉,蕭祥劍主編,羣書治要續編,全注全譯,4[M],北京:團結出版社,2021.01.第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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