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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
(北宋皇族趙構在南方建立的朝代)
鎖定
1127年,宋徽宗之子趙構於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稱帝,是為宋高宗。宋高宗先任用岳飛等主戰派抗金,之後主和派秦檜獨相十八年,簽訂“紹興和議”。
[546]
1162年孝宗受禪,勵精圖治,發動“隆興北伐”失敗議和,隨後大力發展內政,開創“乾淳之治”。
[544-545]
1189年、1194年光宗、寧宗受禪,韓侂冑奪權,開慶元黨禁,發動“開禧北伐”。隨後史彌遠誅韓擅政二十六年。1233年,理宗親政,早期任用鄭清之、史嵩之實行“端平更化”,對蒙戰事積極,中後期重用奸臣丁大全、賈似道
[201]
。宋度宗即位後專事享樂,國事衰頹。
[547]
1276年元軍攻入臨安,朝廷流亡南方,文天祥等忠臣迴天無力。1279年崖山海戰失敗後,陸秀夫與幼帝跳海身亡,南宋最終滅亡。
[548]
南宋雖然外患深重,統治者偏安一隅,但其經濟上外貿高度發達
[556]
,重心完成了歷史性南移;
[12]
[341]
思想學術和文化藝術高度發展,理學成型確立正統地位,並向海外傳播,形成了東亞“儒學文化圈”。
[11]
南宋開啓了中國社會的平民化進程,並出現了歐洲近代前的一些特徵:市民階層形成、僱傭關係、城市化,還推動了中華民族的大交融。
[12]
在中華文明發展中具有文藝復興和經濟革命的意義
[652]
,在世界歷史進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200]
目錄
- 1 國號
- 2 歷史背景
- ▪ 建炎南渡
- ▪ 紹興穩基
- ▪ 隆興北伐
- ▪ 乾淳之治
- ▪ 和戰之爭
- ▪ 兩朝內禪
- ▪ 韓氏擅政
- ▪ 彌遠當國
- ▪ 端平更化
- ▪ 二帝怠政
- ▪ 大勢已去
- ▪ 國沉南海
- 3 疆域
- ▪ 領土範圍
- ▪ 行政區劃
- 4 政治
- ▪ 行政體制
- ▪ 法律制度
- ▪ 官員制度
- 5 軍事
- ▪ 軍事制度
- ▪ 軍事力量
- ▪ 防禦體系
- ▪ 對外戰爭
- 6 經濟
- ▪ 農業
- ▪ 商業
- ▪ 賦税
- ▪ 人口
- ▪ 貨幣
- ▪ 手工業
- ▪ 經濟制度
- 7 文化
- ▪ 教育
- ▪ 思想
- ▪ 文學
南宋國號
南宋歷史背景
南宋建炎南渡
靖康二年(1127年),金軍南下,攻陷汴梁(今開封),擄走兩宗北去,北宋滅亡,史稱“靖康之變”。金朝從汴京撤軍,立張邦昌為偽楚皇帝。徽宗免於被俘的兒子康王趙構擁兵在外,張邦昌無力抗衡,以孟太后之名,下詔立其為帝。五月初一(1127年6月12日),趙構在南京應天府(又稱歸德軍,金稱之為歸德府,今河南商丘)正式即位,重建宋朝,是為宋高宗,即年改元建炎。
[153]
[161]
當時宋朝仍控制河南、關中。
[3]
[164]
五月五日,宋高宗迫於形勢嚴重,起用李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李綱到任後先上“十議”,為高宗籌劃重整朝綱。
[154]
[165]
他組織抗金,主張“一切罷和議”,任用靖康年間主戰被放逐的官員
[167]
,嚴懲張邦昌等為金軍效勞的宋朝官員
[166]
。為加強抗金斗爭的力量,他推薦堅決抗戰的老臣宗澤出任東京留守,去開封整修防禦設施
[169]
;又力主設置河北招撫司和河東經制司。
[168]
他還頒佈了新軍制二十一條,着手整頓軍政,並建議在沿江、沿淮、沿河建置帥府,實行縱深防禦
[170]
。黃潛善、汪伯彥因此十分忌恨他。
[162]
六月,高宗以宗澤任東京留守,知開封府
[163]
,招集王善、楊進等義軍協助防守,又聯絡兩河“八字軍”等部協同抗金,並任用岳飛等人為將,曾多次大敗金軍,令局面稍為穩定。
[164]
七月,金軍以張邦昌被殺為由,再次攻宋。汪、黃力主南逃,高宗下達了“巡幸東南”的手詔,目的地是建康(今江蘇南京)。李綱極力反對,東京留守宗澤還力請高宗還都主持恢復大計。李綱抬出不久前高宗“獨留中原”的承諾,迫使他收回成命,卻招致高宗憎惡。八月,李綱升為左相,黃潛善替補右相
[159]
,汪伯彥進知樞密院事,對李綱成鉗制之勢。當時,兩河軍民自發建立山水寨抗擊金軍,李綱命張所為河北西路招撫使,傅亮為河東經制使,前往聯絡。
[158]
黃、汪要撤銷張所的招撫司和傅亮的經制司,李綱據理力爭,但高宗偏袒黃、汪。
[160]
黃潛善讓自己引薦的御史張浚彈劾李綱,李綱憤而辭職。高宗將其罷相。
[157]
高宗沒有對抗金朝的決心,罷免了李綱等人,亦屢次拒絕宗澤要他回汴梁主持大局的請求。對宗澤的每次上奏,黃、汪都嘲笑他。不久高宗南逃揚州。燕人趙恭冒稱高宗弟信王趙榛,聚兵五馬山抗金,尋求高宗支持,高宗亦名為支持實予制約,導致其最終失敗。宗澤亦憂憤而死。
[155]
高宗則派杜充去接手開封府的防務
[156]
。宗澤死後,金軍決定派完顏宗翰南伐。
[289]
建炎二年(1128年),完顏宗弼大舉南侵,北方抗金形勢迅速逆轉。義軍被逐個擊破,官軍分崩離析。
[79]
十二月,金軍攻破東京(今河南開封),形勢危急。
[291]
高宗詔令百官議事。吏部尚書呂頤浩和户部尚書葉夢得都進言請求南巡,借長江之險以防備金軍。
[290]
建炎三年(1129年)正月,完顏宗翰破徐州,
[293]
御營平寇左將軍韓世忠於沭陽兵敗
[292]
,金軍隨後攻下泗州。泗州(今安徽泗縣)前線急忙彙報,高宗聽聞後大驚失色,下令連夜搬走私產。
[294]
二月初一,高宗的御船停泊在河岸,揚州百姓十分惶恐,高宗才下詔令民眾自行躲避金軍。葉夢得立馬準備好大舟,並用户部剩下的東西補貼官員俸祿和軍中物資。
[294]
高宗派遣呂頤浩、禮部侍郎張浚前往淮河一帶籌備兵馬。
[295]
不久金軍前鋒直抵天水軍(今安徽天長)。高宗立即和內侍康履和王淵出走揚州。黃潛善和汪伯彥聽到高宗出走後策馬南逃。城內軍民聽説皇帝逃出城外,也紛紛向城外逃跑。城中擁擠混亂,死傷與落水者不計其數。
[296]
朝野將揚州大潰退都歸咎於黃、汪二人,高宗也不滿他們,二人遂罷相。高宗任命葉夢得為尚書左丞
[299]
,朱勝非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297]
王淵為籤書屬樞密院事。
[298]
王淵在揚州大潰退時對金軍不抵抗,因與內侍康履、藍珪沆瀣一氣,反而升遷。在高宗從逃亡與到達杭州以後,這些宦官依然肆無忌憚,作威作福,激起軍民極大義憤。
[79]
三月,御營司武將苗傅、劉正彥忌恨王淵驟然升遷和宦官胡作非為,在杭州發動兵變。他們誅殺王淵和康履
[300]
,脅迫高宗將皇位禪讓給年僅三歲的皇子趙旉,由孟太后垂簾聽政,改元明受。這時,同籤樞密院事呂頤浩正在建康(今江蘇南京),禮部侍郎張浚則督軍平江(今江蘇蘇州),他們聞訊後即聯絡武將韓世忠、劉光世等起兵勤王。苗劉二人進退失據,棄城而逃,高宗復辟。五月,苗、劉被俘獲,兩個月後被處死。
[79]
呂頤浩因平定苗劉之變有功,先拜尚書右僕射,復遷左僕射。此時呂頤浩位高權重,因此為人所憚。
[337]
同年秋,完顏兀朮繼續揮軍南下,渡過長江,呂頤浩曾請高宗登船入海避敵。
[79]
建炎四年(1130年),金軍回師,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困金將完顏兀朮於黃天蕩四十八日,史稱黃天蕩之戰。
[398]
宰相呂頤浩請高宗從越州(今浙江紹興)到浙西,下詔親征。
[408]
御史中丞趙鼎即上《論親征》札子認為不能輕舉妄動。
[408]
[399]
不久後,呂頤浩厭惡趙鼎與自己意見不合,調任他為翰林學士,但趙鼎以不習駢儷之文不肯就職。
[410]
於是改為吏部尚書,然而趙鼎還是不接受。
[411]
趙鼎上疏條列呂頤浩過失共上千言。呂頤浩隨即被罷,被命為鎮南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醴泉觀使。
[400]
高宗下詔復授趙鼎為御史中丞。再授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
[409]
夏,金軍撤離江南後,趙構才又回到紹興府(今浙江紹興)、臨安府(今浙江杭州)等地。
[23]
南宋紹興穩基
主詞條:岳飛抗金
金軍暫停南侵,宋高宗便抽調精兵鎮壓荊湖、江西、福建等路的農民起義軍和盜匪,鞏固了自己的統治。他雖然在防禦金軍方面作了一些部署,任命岳飛、韓世忠、吳玠、劉光世、張俊等人分區負責江、淮防務,但只把軍事部署作為議和的籌碼。他對主和派秦檜予以重用,任為宰相,竭力壓制岳飛等主戰派的要求。
[401]
紹興元年(1131年)二月,禮部尚書秦檜升任參知政事。
[486]
宰相範宗尹建議討論徽宗崇寧、大觀以來朝廷濫賞之事,秦檜極力贊成,但高宗堅決反對,秦檜遂附和高宗,並以此為由排擠範宗尹。七月,範宗尹罷相。
[288]
[487]
八月,秦檜升任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首次拜相。
[488]
九月,呂頤浩二度拜相,與秦檜共掌朝政。
[489]
秦檜密謀奪呂頤浩權,就讓黨羽造謠。於是高宗詔命呂頤浩專管軍旅,秦檜專管政務。
[337]
十月,大散關守將吳玠大敗金軍於和尚原。
[490]
張浚承製授他為鎮西軍節度使。
[491]
紹興二年(1132年)四月,呂頤浩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隨即在鎮江建造都督府。
[508]
五月,秦檜奏請設修政局,自為提舉,與參知政事翟汝文同領政務。
[509]
隨後,秦檜彈劾翟汝文罷官。七月,朝廷廢除修政局。呂頤浩還朝後,謀劃趕走秦檜,以朱勝非為助,任命黃龜年為殿中侍御史、劉棐為右司諫。黃龜年彈劾秦檜結黨專權。
[510]
秦檜也擢用胡安國、張燾、程瑀等道學家參與經筵,以圖排擠呂頤浩。呂頤浩隨即聽從席益意見針對胡安國。
[517]
於是,秦檜與呂頤浩的矛盾以是否引用朱勝非入朝而展開,以胡安國成為爭鬥的前鋒。呂頤浩利用黃龜年以失職罪罷免了胡安國後,加緊對秦檜的打擊,清理己被秦檜控制的台諫的力量。
[518]
在雙方爭鬥處於膠着狀態時,秦檜大力提倡“南自南,北自北”,與高宗的想法相左
[653]
,呂頤浩便藉助綦崇禮和權邦彥的力量讓高宗對秦檜心生厭煩。
[337]
八月,高宗降詔,秦檜罷相。
[510]
隨後呂頤浩獨攬大權,大力排擠秦檜、李綱、李光等人,道學家都被逐出朝。
[513]
呂頤浩的做法打擊面過大,在壓制道學之人的同時,自己也樹敵頗多。再加上他的經濟政策又觸動許多人的利益,失去了許多人的支持。不久呂頤浩也在眾人的彈劾中罷官下野。
[337]
紹興五年(1135年)正月初五日,趙鼎建議金軍逃歸後尤其應當博採眾議,做好善後工作。高宗便令呂頤浩等人商議攻戰守備,措置綏懷的策略。二月,高宗回到臨安,升任趙鼎為左僕射、知樞密院事,張浚以右僕射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宋高宗將邊務託付給張浚,將朝廷政務託付給趙鼎。趙鼎與張浚並相的時期被認為是南宋初年政治最清明的時期,有“小元祐”之稱。
[406]
紹興六年(1136年)秋,劉豫派兒子劉麟、侄子劉猊分路進犯南宋,當時沿長江上下沒有軍隊,趙鼎寄信給張浚讓他命張俊與楊沂中合兵剿敵。張俊進軍至藕塘大敗敵軍,趙鼎命令楊沂中援助劉光世,劉光世卻已回師。趙鼎請高宗下詔:有不聽命者,聽任軍法處置。劉光世急忙進兵至淝河與劉麟作戰,打敗敵軍。
[511]
凱旋而歸的張浚回朝後,與趙鼎矛盾開始激化。早在兩人剛並相不久,因張浚的行府侵奪了三省、樞密院的權力,部分官員對張浚的做法深感不滿,甚至提出辭職。另外,趙鼎對張浚某些軍事部署也持懷疑否定態度。
[337]
十二月,在左、右兩相不睦的情況下,趙鼎請求辭去相位,以觀文殿大學士出知紹興府。
紹興七年(1137年)正月,何蘚出使金國返回,告知宋徽宗及顯肅皇后死訊,高宗重禮發喪,當天任命秦檜為樞密使,地位僅次於張浚。趙鼎罷職後,張浚幾乎獨攬朝政。
[514]
他想借發動北伐機會,直接控制各大將的軍隊,從而加強中央對軍隊的控制。張浚首先拿軍紀、軍力最差的劉光世開刀,並且下令親信呂祉往淮西撫諭諸軍。
[337]
[515]
高宗還決定授予岳飛對全國大部分軍隊的指揮權。四月,高宗命王倫出使金國,迎奉回梓宮。岳飛一時積極作直搗中原的準備。秦檜和張浚共同説服宋高宗,不應讓岳飛掌握太大的兵柄。宋高宗當即收回成命,岳飛的北伐計劃成了泡影。劉光世罷官後,呂祉的舉止驕怠引起將士怨憤,將士之間的矛盾激化。
[516]
八月,原劉光世所部統制官酈瓊等發動叛亂,殺死監軍官呂祉等人,帶領全軍並裹脅百姓投降偽齊(淮西軍變)。
[405]
九月十二日,張浚引咎辭職。九月十六日,高宗召趙鼎急赴行在所建康。次日,朝廷授趙鼎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407]
十二月,高宗向王倫表示,只要金朝許和,一切條件都可接受。次年三月,任命秦檜作右相,作向金投降的準備。這時,北宋徽宗,已在金朝死去。王倫回來説,如果議和,金朝允許送還“梓宮”,高宗更加感激,急於求和。抗戰派將領正在乘勝備戰,指望進兵中原。聽説要議和,羣情激憤。
[79]
紹興八年(1138年)正月,宋高宗離開建康,定都臨安(今杭州)。不久,趙鼎建言進兵。高宗決意求和,對反和的意見一律嚴厲拒絕。張浚連續五次上書,激切反對“和議”。韓世忠奏請立即決戰。岳飛奏稱“金軍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直指秦檜。樞密副使王庶上書,説和戰是存亡所繫。秦檜罷免王庶,任用附和議和的孫近。兵部侍郎張燾和吏部侍郎晏敦復、館職官員胡珵等人聯名上書,揭穿金朝“和議”陰謀”。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請斬秦檜、孫近、王倫。民間把胡銓奏疏刻板傳誦,流佈四方。
[79]
七月間,王倫去金朝商議地界。趙鼎要求依欽宗時簽訂的舊約。秦檜與趙鼎因此意見分歧越來越大。十月間,趙鼎罷相。之後,參知政事李光也與秦檜進行了鬥爭,但最終失敗。隨着李光被貶,朝中再沒有與秦檜抗衡的力量。
[337]
秦檜獨攬相權,加緊“講和”的活動。同時金朝派蕭哲為江南詔諭使來宋,要高宗跪拜授受詔書。金朝所謂“和議”的實質完全暴露,朝野抗戰派官員掀起了反投降的熱潮。十一月,高宗下詔,傳達金國要宋廷屈己議和,百官多認為金國之言不可信。秦檜擢升中書舍人勾龍如淵為御史中丞,排擠朝中議論不合之人。呂本中、張九成
[402]
、馮時行
[404]
、胡銓
[403]
等皆被貶出朝廷。
紹興十一年(1141年),高宗解除岳飛、韓世忠等大將的兵權,向金表示堅決議和的決心。不久,他與秦檜製造岳飛父子謀反冤案,以“莫須有”的罪名加以殺害,遂同金朝達成了屈辱的紹興和議,向金稱臣納貢,以換取金承認自己在淮河/大散關以南地區的統治權。十一月和議達成後,按金朝規定,秦檜成了終身宰相,宋高宗雖對他日益猜忌,卻仍縱容他專權跋扈,對主張抗戰的臣僚加以排斥和打擊。後期由於秦檜權勢太大,引來宋高宗的警覺。例如宋高宗親下命令,使秦檜之孫秦壎失去狀元。秦檜的權勢日漸下降。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病重,他又策劃讓其子秦熺接替相位,被宋高宗否決,不久就一命嗚呼。
[653]
在秦檜死後,宋高宗仍委任主和派万俟卨等人掌政,堅守對金和議條款,每年除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外,送給金統治者賀正旦、生辰等的禮物也“以鉅萬計”,只要金朝統治者索取玩好,宋高宗立即下令搜訪送去。
[401]
南宋隆興北伐
自完顏亮南侵失敗後,南宋北伐的聲音高漲。宋高宗決定禪位於養子趙昚,是為孝宗。孝宗即位,皇位又轉入太祖一系,在當時統治集團中起着一新耳目的作用。但宋高宗作為太上皇,仍然對孝宗施加壓力,而且縱情享樂,花費巨大。
[79]
孝宗在做太子時,就積極主張抗戰。金完顏亮南侵,投降派紛紛要求退守,太子請求親自作前鋒抗敵。孝宗剛一即位,就召見主戰大臣張浚。張浚大力陳説主和議的錯誤,勸孝宗堅持進取。孝宗任命張浚為江淮東西兩路宣撫使,統帥軍馬。七月,孝宗又下詔,追復岳飛和岳雲的官爵,依官禮改葬,岳飛的子孫也都特予錄用。此舉表明對抗戰派的支持。朝野上下,為之一振。
[79]
接着,孝宗又清理了其他各種冤案,為遭秦檜迫害的李光、趙鼎、範衝、朱震等人恢復名譽,厚待其子孫;對於那些尚健在的,則大多重新起用,不少人還被授予顯位重職。如辛次膺、胡銓在高宗朝以敢於抨擊秦檜而著稱。孝宗即位後,立即將兩人重新召回。辛次膺初任御使中丞,旋升同知樞密院事,進而擔任參知政事。胡銓亦被授予權兵部侍郎之職。
[116]
隆興元年(1163年)初,張浚進為樞密使。史浩為右相,陳康伯為左相。朝中的秦檜黨人都被驅逐。從此,抗戰派在朝中佔了優勢。
[79]
張浚出帥江淮,作北上抗戰、恢復失地的準備,抗戰派紛紛建策北伐。史浩又出來反對,主張修築瓜洲、採石兩處的城防,以保長江。張浚認為這是自動向金軍示弱,築城防應在泗州。
[79]
四月,孝宗召見張浚,詢問恢復的計劃。張浚請孝宗即日下詔,進駐建康,鼓舞將士北伐。史浩又持異議,張浚和他在殿上辯論,史浩反對輕舉妄動恢復中原。張浚單獨見孝宗,提出出兵渡江計劃,得孝宗准許,可以詔令不經三省,直接派兵出戰。
[80]
史浩聽説出兵而未經其同意,上書攻擊張浚、陳康伯,並請求辭相。孝宗罷免史浩,支持張浚出兵。
[79]
隨後張浚命李顯忠、邵宏淵出兵北伐,李顯忠接連攻佔靈璧、虹縣,張浚渡江前駐盱眙督戰,李顯忠又攻佔宿州。李顯忠被任為淮南、京畿、京東、河北招討使,邵宏淵為副使,準備收復中原。但不久在金軍攻擊下,因邵宏淵坐視不戰,李顯忠被迫退兵,宋軍潰敗,史稱“符離之戰”。主和派勢力隨即抬頭,秦檜黨羽湯思退,於七月間被任為右相兼樞密使,議和活動也在進行中。十二月,湯思退升任左相兼樞密使,張浚也升任右相兼樞密使,仍兼江淮東西路。
[381]
隆興二年(1164年)三月,張浚還奉詔視師淮上,積極部署抗金措施。但於四月間即被召回朝,隨後江淮都督府也被罷,在太上皇干預下,湯思退更加緊進行降金乞和活動,張浚看到抗金無望,即求致仕,遂被罷相,授少師、保信軍節度使、判福州。張浚辭新命,懇求致仕,改授醴泉觀使閒差。八月,張浚病死。
[382]
金軍得到情報後,十月間,再發兵渡淮南侵。宋守軍對這個突然襲擊,全無戒備。金軍自清河口侵楚州。知楚州魏勝統帥義軍拒敵。十一月,金軍越境入侵,魏勝軍在淮陰奮勇抗敵。魏勝戰死後,金軍接連攻下楚州、濠州、滁州、商州。消息傳到朝廷,羣情激憤,紛紛揭露湯思退。孝宗罷免湯思退出朝,去永州居住。太學生張觀等七十二人上書,説湯思退、王之望、尹穡奸邪誤國,請把三人斬首。湯思退路過信州時,心驚膽戰,憂嚇而死。王之望、尹穡被罷官。
[79]
[79]
隆興二年(1164年)十二月,宋廷在金大軍脅迫下達成《隆興和議》。主要內容為:把原本向金稱臣改為叔侄關係,金為叔,宋為侄,金改詔表為國書,絹貢獻由25萬減至20萬,歲幣減至20萬銀兩
[70]
,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縣東)、海(今江蘇連雲港)、泗(今江蘇盱眙北)四州外,再割商(今陝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與金。因和議至次年即乾道元年(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稱“乾道之盟”。
[79]
南宋乾淳之治
主詞條:乾淳之治
隆興“和議”訂立後,孝宗並不甘於妥協,繼續作收復失地的打算。孝宗獨掌用人大權,親自處理政事。但這時朝廷上多是妥協派。乾道三年(1167年),吳玠病死。抗金的老臣只有虞允文一人。孝宗起用虞允文知樞密院事參預軍務。
[83]
乾道五年(1169年),又任為宰相。
[84]
虞允文成為朝中抗戰派的主要代表。
[79]
因宋、金使臣往來受書,仍沿用君臣禮,孝宗很為懊惱。宋欽宗這時已在金朝死去。虞允文主張派遣使臣去金,以索取徽、欽陵寢地為名,要金朝歸還洛陽、鞏縣地(北宋皇陵所在地),並要求改訂受書禮。吏部尚書陳良祐反對,隨後被貶官出朝。
[85]
虞允文向孝宗推薦李燾或范成大為遣使人選。因為李燾拒絕,范成大便於乾道六年(1170年)五月,出使金朝,面見金世宗,拿出改禮索地的文書。金朝不敢殺范成大,回書拒絕。
[86]
此舉顯示南宋朝廷敢於提出挑戰。
[79]
乾道八年(1172年),孝宗以虞允文為少保、四川宣撫使,到四川整軍備戰。計劃從四川出兵,與朝廷主力軍配合,在河南會師。虞允文去後,孝宗要各州軍輪番訓練。虞允文到四川一年,選練兵士,增加口糧,添置馬匹,很有成效。孝宗多次秘密下詔催促出兵,虞允文卻稱軍需不齊備。淳熙元年(1174年)二月,虞允文在四川病死,孝宗自四川出兵的計劃又落空了。
[79]
之後,由於同時期的金朝也出現了金世宗治下的“大定之治”,宋廷找不到邊釁可作為破壞和約的北伐藉口。孝宗便着重於發展內政。他重用王淮、周必大等人為相治理國政,還提拔王十朋、范成大、楊萬里等直臣和錚臣
[71]
,積極整頓吏治,裁汰冗官,懲治貪污,加強集權,重視農業生產。當時社會民生富庶、人民安居樂業、呈現政治繁榮的局面。南宋朝廷重視生產,勸課農桑,興修水利,民和俗靜,家給人足,牛馬遍野,餘糧委田,出現了天下康寧的昇平景象。
[72]
南宋和戰之爭
與此同時,戰與守的爭論並未隨國家建設停止,而是深入到思想領域。這時,哲學家朱熹的道學學派逐漸形成。而思想家陳亮針對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慾”提出“實事實功”的主張。陳亮又指責儒者的所謂“君道”是“迂腐之論”。他的學説在浙江產生了廣泛影響,進而傳播到江西,甚至呂祖謙的一些門徒也接受了陳亮的影響。陳亮還得到了抗戰派將領辛棄疾的支持。“事功”之學興起,抵制着朱熹道學的傳播。
[79]
朝廷內部也隨之劃分為主戰派與主和派兩大陣營。淳熙四年(1177年)六月,主和派龔茂良被罷相,曾建策“擇將、備器(武器)、簡兵、足食”,主張備戰的王淮被啓用為參知政事,不久出任宰相。孝宗和他制定了理財備戰的執政方針,在王淮任內一直執行。孝宗模仿北宋初年,把州縣的積餘錢物集中到朝廷,設置封樁庫,作為備戰的軍需。他還檢閲兩浙、福建的士兵,準備作戰時調集。此舉令抗戰派大受鼓舞,紛紛上書,陳述收復失地的建策。朝廷上以宰相王淮為代表,社會上以思想家陳亮為代表,抗戰派與妥協派又展開了論爭。
[79]
淳熙五年(1178年),史浩任右相,又推薦朱熹入朝,因遭反對,改命知南康軍。次年,朱熹到任,就在廬山重建白鹿洞書院,傳播道學。淳熙七年(1180年),朱熹上書給孝宗,講“正心術,立紀綱”,又指責朝中官員。孝宗很不悦,令趙雄加以駁斥。趙雄認為處罰朱熹反而成就了他的名聲。加之翰林學士周必大也極力勸阻,孝宗才停止處罰。
[91]
次年,朱熹在南康軍任滿,孝宗派朱熹到浙東路管理常平茶鹽。
[79]
在王淮支持下,朝中官員紛紛上書譴責道學。淳熙七年(1180年)六月,秘書郎趙彥中上書,指斥洛學借誠敬之名卻行虛偽之實。
[89]
淳熙九年(1182年),吏部尚書鄭丙上書,明確提出反對朱熹,説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
[90]
御吏陳賈面奏稱道學者實為偽學,請孝宗“明詔中外,痛革此習”“考察其人,擯斥勿用”
[90]
。孝宗採納陳賈的建策。朱熹由此罷官,繼續講學。
[88]
[79]
這時朝廷上反戰主和的保守勢力積極活動。淳熙十四年(1187年),周必大任右相,留正參知政事。二人都是朝廷上反戰官員的代表。在周必大支持下,左補闕薛叔似等上書攻擊王淮。淳熙十五年(1188年)五月,王淮被排擠罷相。周必大又向孝宗推薦朱熹。六月,朱熹到臨安入奏。
[79]
孝宗隨後任命朱熹作兵部郎官。兵部侍郎林慄出來反對,説朱熹“本無學術,偷竊程頤、張載緒餘”,創立道學。在受到任命之後且遲遲不赴任,並請將朱熹停罷。
[92]
周必大、薛叔似等紛紛上疏為朱熹辯解。太常博士葉適上書指出林慄用“道學”名目攻擊朱熹,殘害善類,請求孝宗嚴正紀綱,扶持善類。於是侍御史胡晉臣彈劾林慄,林慄被罷免,出知泉州。
[93]
朱熹也免官出朝。
[87]
南宋兩朝內禪
宋光宗即位後,由於體弱多病,無法正常處理朝政。而皇后李氏恃光宗生性懦弱,任何事要取決於她,但她無心政事,因此朝政被反戰主和的官員所操縱。
[79]
不久,留正即支持諫官何澹彈劾周必大罷相。
[94]
紹熙元年(1190年),留正升任左相,獨專相位,並不餘遺力打壓主戰派。
[79]
從紹熙三年(1192年)開始,大權旁落李氏之手。然而李氏為孃家大撈好處。她封孃家三代為王,侄子孝友、孝純官拜節度使,一次歸謁家廟就推恩親屬26人,172人授為使臣,李家門客都奏補得官。李氏家廟也明目張膽地僭越規制。
[75]
李皇后還屢屢離間孝宗與光宗,使二人長期失和。光宗內受制於李氏,久廢朝拜太上皇之禮。上自官員士紳,下至販夫走卒,以過宮為請求的人數不勝數,甚至還有叩頭而泣、竭力勸諫的人。宋光宗一開始有回心轉意的意思,又被李氏阻止而不成行,都城的百姓都開始擔憂皇帝的狀況。
[76]
紹熙四年(1193年)九月重陽節,百官請求光宗到重華宮看望父親孝宗,光宗不為所動,並下詔內侍陳源為押班,中書舍人陳傅良為表示對光宗不過宮的抗拒不予起草制詞,並和給事中謝深甫一起上疏勸諫光宗。光宗有所啓悟,準備率百官去重華宮,但李氏又竭力挽留光宗。陳傅良見狀急忙跟隨,拉着光宗的衣服,李氏被激怒後罷朝回宮。陳傅良下殿後便上疏辭官。隨後,著作郎沈有開、秘書郎彭龜年、禮部侍郎倪思、國子録王介等都上疏請求光宗動身,光宗不從。之後倪思又用韋后、呂雉亂政的例子勸説光宗。光宗聽聞大怒,倪思出知紹興府。
[77]
十月工部尚書趙彥逾等上書請太上皇不要降旨宣佈免去朝請。孝宗稱他們的奏疏已經送給光宗,結果光宗又找藉口不朝請。為了表示抗議。許多官員都上書請求光宗罷免自己。嘉王府翊善黃裳請求誅殺挑撥離間的內侍楊舜卿。太學生汪安仁等二百一十八人也上書請求光宗朝見重華宮,都沒有回覆。十一月趙彥逾再次力請光宗朝見重華宮。光宗才首次前往朝見孝宗。
[78]
紹熙五年(1194)五月,太上皇趙昚病篤。六月九日,太上皇病逝。光宗始終未去重華宮問疾,也不執喪,朝中騷動,尚書左選郎官葉適向左丞相留正建議,立皇子嘉王趙擴為監國。留正於是率宰執多次請求光宗,光宗表示想要退位。知樞密院事趙汝愚主張禪位給嘉王,而留正認為尚未建儲議論此事會引起麻煩,於是稱病離開相位而去。趙汝愚被迫通過知閣門事韓侂冑將內禪之意向太皇太后(憲聖慈烈皇后)請示,次日,趙汝愚請立嘉王為太子,並且説到光宗批有“念欲退閒”,於是太皇太后應允。七月五日,太皇太后命趙汝愚以旨諭嘉王趙擴即位,是為宋寧宗。立皇后韓氏,其父為韓同卿是韓侂冑之兄。光宗被尊為太上皇帝,李皇后被尊為太上皇后。
[74]
南宋韓氏擅政
朱熹初次見寧宗,就進講道學。他還多次進札,對朝廷政務多加論議。朱熹又和吏部侍郎彭龜年彈劾韓侂冑。韓侂冑得知影射朱熹迂闊不可用。紹熙五年(1194年)閏十月,寧宗下詔免去朱熹侍講。
[98]
起居郎劉光祖、御史吳獵、吏部侍郎孫逢吉,知登聞鼓院遊仲鴻、起居舍人鄧驛等紛紛上疏為朱熹求情,都被拒絕。
[99]
彭龜年上書要求逐去韓侂冑。二人都請求辭官,結果彭龜年被貶,韓侂冑加官一級。
[100]
慶元元年(1195年)二月,在京鏜的示意下,韓侂冑提拔秘書監李沐為右正言,並彈劾趙汝愚以同姓居相位。趙汝愚罷相出朝
[101]
。消息傳出後,太學生楊宏中立刻聯合徐範、張道、林仲麟、蔣傅、周端朝等五人上書朝廷,營救趙汝愚。韓侂冑將六人遣送“編管”(即交給地方官去管制),時人稱為“六君子”。
[102]
六月,右正言劉德秀上書,説道學是“偽學”,請寧宗抗金,識辨道學。
[97]
[96]
於是國子司業汪逵、博士孫元卿、袁燮、國子正陳武都被罷免。
[97]
七月,御史中丞何澹為得到升遷,迎合韓侂冑,首開“錄真去偽”的議論,藉此排擠道學派。
[103]
吏部郎官糜師旦再次請考核真偽,被遷為左司員外郎。張貴模攻擊《太極圖》,也被賞賜。
[97]
[338]
參知政事京鏜任右相,韓侂冑加開府儀同三司後,官員們紛紛羣起攻擊朱熹之學。慶元二年(1196年)正月,右諫議大夫劉德秀彈劾留正引薦偽學一黨,留正因此罷職。
[104]
二月,葉翥和劉德秀請求銷燬道學家語錄。葉翥主考進士,凡是考卷講到程朱義理,一律不取。四書五經成為“世之大禁”。
[105]
隨後何澹被提拔為參知政事,葉翥出任同知樞密院事。八月,太常少卿胡紘上書,説偽學圖謀不軌,動搖光宗。黨禁愈演愈烈。
[106]
大理寺司直邵褒然要求在科舉考試中禁絕“偽學”。寧宗下詔稱不錄取學習“偽學”的學生。
[107]
十二月,監察御史沈繼祖列舉朱熹八大罪狀,稱其“大奸大憝”。
[96]
[108]
朱熹因此落職,其門徒蔡元定送道州編管。
[79]
太學生餘秘還上書請求斬殺朱熹,被謝深甫阻止。
[109]
慶元三年(1197年)六月,朝散大夫劉三傑上書稱朱熹等人被周必大、留正、趙汝愚相繼利用成為逆黨,立馬被提拔為右正言。
[110]
十二月,知綿州王沇上書請置“偽學之籍”。寧宗下詔,將趙汝愚、留正、王藺、周必大等四位宰相和朱熹、彭龜年、薛叔似等五十五人列為偽學之黨。
[111]
兩年多後,朱熹病死。寧宗的禁道學主要在於反朋黨,清除趙汝愚一派官員,專任韓侂冑當政。
[95]
慶元六年(1200年)秋,布衣呂祖泰擊登聞鼓上書寧宗請斬韓侂冑、蘇師旦、周筠並罷免因韓侂冑得勢的陳自強,還請求任命周必大取代韓侂冑。御史施康年上書彈劾,於是周必大被降官一級,呂祖泰被流放拘管。
[112]
不久後,由於提出黨禁的京鏜已死,韓侂冑又想要為北伐籠絡人心,加之張孝伯提醒韓侂冑將來有報復之禍,韓侂冑便授意侍御史林採、右正言施康年上疏請求杜絕天下攻訐、停止指認偽學。
[113]
嘉泰二年(1202年)二月,台諫上奏寧宗“真偽已別,人心歸正”;韓侂冑便建議寧宗弛偽學之禁。於是,以趙汝愚平反為標誌,黨禁全面弛解。
[115]
一大批列入“偽學”並主戰的健在者,例如劉光祖、陳傅良等都復官。
[114-115]
韓侂冑為了實現借北伐來穩固統治,再度起用光宗朝被排斥的主戰官員:陳賈任兵部侍郎,吳挺子吳曦任四川宣撫副使。家居的辛棄疾也出任浙東安撫使,並起到了重要作用。
[79]
嘉泰四年(1204年),寧宗、韓侂冑又追封岳飛為鄂王,以支持抗戰派將士。
[126]
不久後,又削去秦檜的王爵,並把諡號改為繆醜。貶秦的制詞一時傳誦,大快人心。
[130]
韓侂對秦檜貶抑,對妥協勢力進行沉重打擊,為北上抗戰作了輿論準備。
[79]
開禧元年(1205年)七月,韓侂冑加封平章軍國事,總攬軍政大權
[128]
,下令各軍密作行軍的準備,出朝廷封樁庫金萬兩作軍需。命吳曦練兵西蜀,趙淳、皇甫斌準備出兵取唐鄧。殿前副都指揮使郭倪指揮渡淮。
[131]
次年四月,郭倪派武義大夫畢再遇(岳飛部將畢進子)、鎮江都統陳孝慶進兵,二人提前出兵,攻其不備,還聲東擊西,金軍敗潰,宋軍收復泗州。
[132]
陳孝慶繼續進兵,攻下虹縣。江州統制許進攻下新息縣。光州民間武裝攻下褒信縣。
[133]
宋軍出兵得勝,形勢大好。五月間,韓侂冑請寧宗正式下詔北伐。
[134]
韓侂冑調任光宗時派往四川的丘崈為江淮宣撫使,丘崈辭不受命。
[129]
寧宗下詔朝內外舉薦將帥邊守。鄧友龍出任兩淮宣撫使。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仍為副使。伐金主力軍分佈在江淮、四川兩翼。但早在伐金前一月,吳曦已裏通金朝圖謀叛變。
[125]
[135]
金朝指令吳曦按兵不動,並密許其作蜀王。
[135]
[141]
[79]
韓侂冑多次催促,吳曦不理。金軍有吳曦在四川接應,得以集中兵力到東線作戰。
[138]
六月,宋郭倪軍駐揚州,派遣郭倬、李汝翼會師攻取宿州、李爽攻壽州、皇甫斌攻唐州、王大節攻取蔡州都戰敗。只有畢再遇一軍繼續獲勝。
[136]
韓侂冑因出兵無功,罷免蘇師旦和鄧友龍,又用丘崈為兩淮宣撫使,用葉適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丘崈一上任就放棄泗州,並貶斥王大節等人。
[137]
戰爭形勢因此變為金軍南侵。十一月,丘崈任籤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兵馬。
[142]
金完顏綱軍陷光化、棗陽、信陽等地。
[145]
[143]
不久淮西縣鎮,都被金軍佔領。
[144]
年底,金軍秘密派人去見丘崈示意講和,丘崈送金使北歸。
[145]
[146]
從此,丘崈多次遣使與金軍談和。
[146]
開禧三年(1207年)正月,吳曦公然建行宮,稱蜀王,請金軍入鳳州,並準備削髮(改女真辮髮)向金稱臣。四川軍民展開了強烈的反抗。
[139]
西線吳曦叛變,東線丘崈主和,韓侂冑日益孤立。韓侂冑隨即罷免丘崈,改命張巖督視江淮兵馬。
[140]
又派遣方信孺同金朝談判。
[79]
楊巨源和吳曦部將張林等聯絡,興州中軍正將李好義結合兵士李貴等偽造詔書,命長史安丙為招撫使,趁機誅殺吳曦。
[147]
誅滅叛徒後,軍民抗金情緒高漲、韓侂冑任安丙為四川宣撫副使,楊巨源、李好義等請乘勢收復四州。李好義等人分路出兵,一舉收復西和州、成州、階州、鳳州、大散關。李好義進兵至獨頭嶺,會合當地民兵夾攻金軍,金軍大敗。李好義又請乘勝進取秦隴,安丙不許,大散關又被金軍奪去。
[148]
但安丙與孫忠鋭不和,命楊巨源伏兵殺孫忠鋭。
[149]
吳曦原部將王喜派人毒死李好義。
[150]
安丙又誣指楊巨源謀亂
[151]
,下獄害死。
[152]
由下級軍官和民眾武裝發展起來的大好形勢,又被安丙斷送。
[79]
韓侂冑籌畫再戰時,朝中主降的官員大肆活動。史浩之子、時任禮部侍郎史彌遠和對記恨韓侂冑的皇后楊桂枝以及其兄楊次山勾結,在聯合皇子趙詢上奏寧宗無效後,派人在上朝時把韓侂冑害死。
[175]
韓侂冑死後,軍政大權全歸史彌遠。隨後,蘇師旦被處死。投降派完全遵照金朝要求,把韓、蘇的頭割下,派使臣王柟送到金朝
[179]
,並且全部接受金朝提出的條件:增歲幣為三十萬,犒師銀(賠款)三百萬兩。金軍自侵佔地撤回。當時太學生作詩諷刺:“自古和戎有大權,未聞函首可安邊。生靈肝腦空塗地,祖父冤仇共戴天。”
[512]
南宋彌遠當國
在殺害韓侂冑之後,史彌遠升任右丞相兼樞密使。
[177]
到嘉定元年(1208年)上半年,史彌遠政變集團骨幹成鼎足之勢:右丞相兼樞密使錢象祖、知樞密院事史彌遠與參知政事衞涇。趙詢也在楊桂枝的支持下被立為太子。史彌遠緊密攀附楊桂枝與趙詢,在政變中取得了楊桂枝的信任。
[118]
史彌遠執政後,對韓侂冑北伐時的執政官員和作戰將領不遺餘力地打擊。陳自強罷相,又貶到雷州安置。
[178]
鄧友龍貶南雄州安置。郭倪、張巖罷官。已經死去的辛棄疾仍被加罪。葉適因而被彈劾為附會韓侂冑用兵,被罷官奪職。只有主和的丘崈升任江淮制置大使,又進為同知樞密院事。
[176]
史彌遠排擠走衞涇以後
[5]
[183]
,又升任右丞相。
[182]
但拜相僅月餘丁母憂,而錢象祖也被論劾出朝。
[184]
御史中丞章良能則升為同知樞密院事。
[185]
太子還建議寧宗賜史彌遠宅邸供其服喪,而史彌遠則堅持在老家守喪。
[186]
嘉定二年(1209年)五月,忠義軍統制羅日願由於不滿史彌遠專政,於是便聯絡將兵、官員和府學生,準備在百官迎接史彌遠回臨安時誅殺史彌遠。不料進勇副尉景德常舉報以致羅日願等被捕。
[187]
雷孝友又稱自己不能勝任宰相的職務,於是,趙擴重新啓用史彌遠。
[188]
起復以後,史彌遠繼續在平反“偽黨”、起用“黨人”上博取人心,取悦清議。他任用了黃度、樓鑰
[180]
、楊簡等著名黨人,還找來了真德秀
[181]
、魏了翁等知名之士,以羣賢點綴朝廷。
同時,史彌遠獨攬相權和軍權,破壞宰執制度,前後獨相達二十六年。從他開始,宰相兼樞密使成定製,這對南宋後期權臣專政的局面以直接影響。從嘉定六年(1213年)起,他就經常“決事於房闥,操權於牀第”,破壞了政事堂制度,最高行政權淪為其囊中之物。
[118]
另一方面,史彌遠獨攥官吏任命大權,培植個人勢力,只把官員任命結果告訴給趙擴,從來不取旨奏稟。史彌遠還以官職差遣為誘餌,呼朋引類,結黨營私。
[118]
最後,史彌遠操縱枱諫,控制言路。這樣,史彌遠既杜絕言路,又讓台諫成為鷹犬。
[118]
因此嘉定政治成了史彌遠專政,以至朝野“皆言相不言君”。而趙擴也習慣了做傀儡皇帝。儘管如此,還是有人抗爭史彌遠專政。當年上書請斬韓侂冑的武學生華嶽,
[127]
誅韓以後擔任殿前司同正將。他曾上書趙擴,大忤史彌遠。
[118]
嘉定十三年(1220年),趙詢去世。次年宗子趙貴和被立為太子,改名趙竑,其對史彌遠深為憤恨。史彌遠得密告後,暗中派人在民間找到宗室之後趙與莒,召到臨安,改名貴誠。史彌遠又密召國子學錄鄭清之為貴誠講學,許以丞相之職。嘉定十七年(1224年)閏八月,寧宗病死。史、鄭二人不顧反對,強行擁立趙貴誠稱帝(理宗),改名趙昀。太子趙竑被廢為濟王,出居湖州。
[79]
史彌遠的陰謀激起人們強烈憤慨。湖州人潘壬等與李全聯絡進兵擁立濟王。史彌遠得到消息,趕忙捕斬潘壬,又派人到湖州逼趙竑自縊。一些朝臣上書説濟王冤枉,都被罷官出朝。
[79]
此後,史彌遠也因此更加掌握大權,理宗登基後將所有政務都交給史彌遠,自己暗中韜光養晦,南宋政治日漸腐敗。
[79]
紹定六年(1233年)十月,史彌遠病重,才將他的黨羽鄭清之升為右丞相。次日,以病危致仕。數日後,史彌遠去世,追封衞王,諡忠獻。
[118]
理宗還把本應歸還的宰相賜第仍賜史家作家廟。理宗還專門下一道“保全故相史彌遠”的御筆手詔,不僅史彌遠的罪行一律不準追究,凡涉及三十年來史彌遠及其家人的行為都不許論奏,也防止了他人追究自己的得位不正之事。
[120]
史彌遠死後,人們才發現其流毒比韓侂冑更深、為害更烈。
[336]
從韓侂冑與史彌遠前後將近四十年,南宋後期的衰頹已不可逆轉。
[118]
南宋端平更化
紹定六年(1233年)十月,理宗始得親政,他從小生活在民間,想有所作為。同時,由於史彌遠擅權時期排斥異已,造成統治集團內部的激烈紛爭,也不利於統治。為此,他開始採取一些有別於史彌遠時代的政治措施,以使各股政治勢力趨向平衡,遂詔改元端平,史稱”端平更化”。在除史彌遠為左丞相的同時,理宗以參知政事鄭清之為右相,又以薛極為樞密使,喬行簡和陳貴誼併為參知政事,組成了以史彌遠親信為主的中樞集團。
[120]
“端平更化”的核心,是在依靠以鄭清之為首的擁戴派的同時,斥逐史彌遠的某些劣跡累累的親信,起用曾遭史彌遠排斥的一些有聲望的官員和理學名臣,並不追究他們對濟王事件的態度。於是,理宗召還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徐僑、趙汝談、尤焴、遊似、洪諮夔、王遂、李宗勉、杜範、徐清叟、李韶等一些有聲望的官員,時人號為“小元祐”。在被召的一些官員中,惟有崔與之以老病辭。但他根據史彌遠擅權的弊政,提出理宗要任用德才兼備的官員和不可偏聽權臣一人的意見,對理宗前期的施政具有一定影響。
[120]
同時由於金朝已經大勢已去,宋理宗也抱有收復三京(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南京應天府)的希望。端平元年(1234年)正月金朝滅亡後,趙範、趙葵、全子才等建策守河、據關,收復三京之地,以扼制蒙古軍長驅南下,理宗採納其建議。六月,命趙範移司黃州(今湖北黃岡南),全子才合淮西兵萬人赴汴京(今河南開封),趙葵率淮西兵五萬經泗州(今江蘇盱眙)赴汴,繼又進據洛陽。但因經多年戰亂破壞,州縣多為空城,糧餉不濟。蒙古軍乘機來攻,又決黃河寸金澱(今河南開封北)灌宋軍,宋軍多溺死,餘部大敗而回。
[67]
對外作戰失敗後,宋理宗便專心進行內政改革,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驅逐史黨。他雖對史彌遠曲加維護,但對其黨羽則決不寬貸。在史彌遠病危期間,理宗夜降詔旨,罷免了梁成大。端平元年(1234年)五月,流放“三兇”:李知孝瑞州居住,梁成大潮州居住,莫澤南康軍居住。袁韶因趨附史彌遠而位居執政,趙善湘以史彌遠親家而擢任制帥,也都遭論劾而罷任。其他被罷黜的史黨不勝枚舉。
[171]
二、審慎用相。在聽從崔與之的建議後,理宗決定慎擇宰相,糾正了嘉定以來權臣獨相的局面,使這一時期的政治相對穩定。鄭清之任相雖出於史彌遠的安排,但不像史彌遠那樣專斷,在配合更化上君臣十分投契。
[171]
端平三年(1234年),鄭清之罷相。史稱鄭清之“聲譽翕然”,對當時召用正人,出力尤多。
[171]
端平二年(1233年),喬行簡開始與鄭清之並相,鄭清之去位以後獨相三年,參與更化決策時間最長,對加強邊防、整頓財政、薦引賢能貢獻頗多。
[173]
李宗勉與史嵩之在嘉熙三年(1239年)並任左右相。史稱李宗勉“守法度,抑僥倖,不私親黨,召用老成”,有“公清之相”的美譽。史嵩之經理京湖防務時,薦士三十二人,董槐、吳潛後來都稱賢相。任相以後,京湖用孟珙,川蜀用餘珍,在其後抗禦蒙古南侵中都功績卓著,可謂識人。
[171]
但史嵩之因是史彌遠之侄,時人對他沒有好感。
[171]
時論評曰:喬失之泛,李失之狹,史失之專。他為相六年,略有史彌遠專斷的餘風。淳祐四年(1243年)丁父憂,理宗命他起復,輿論大譁。人們想到史彌遠舊事,不斷上書抨擊他。理宗唯恐他成為史彌遠第二,便再未起用。
[172]
其後,範鍾與杜範並相。史稱範鍾為相,“直清守法,重惜名器”;杜範任相,都民“歡呼載道”。淳祐五年(1245年),杜範死在任上,遊似與範鍾並相,兩人雖政見不合,但都能剋制。淳祐七年(1247年),邊事轉急,理宗再相鄭清之。但鄭清之對御蒙並無貢獻,而且“政歸妻子”,其子賣官鬻爵,令其政聲大壞。淳祐十一年(1251年),鄭清之去世,由謝方叔與吳潛並相,吳潛也稱賢相;謝方叔直到寶祐三年(1255年)才罷相,這時,理宗之政已由更化圖治的前期轉入嗜慾怠政的後期。
[173]
綜觀理宗前期的宰執,除鄭清之與史嵩之的評價,尚有爭議。其他宰相與執政,大都很孚人望。
[171]
其三,親擢台諫。史彌遠一死,理宗就把擢任台諫權攥在手中。這一時期,他任命台諫四十餘人,知名的有洪諮夔、李宗勉、李韶、謝方叔、江萬里、程元鳳、李昴英等,大多立朝正直,議論愷切,使端平更化中的台諫風采成為南宋晚期一抹餘暉。
[171]
其四,澄清吏治。光、寧以後,吏治大壞。理宗親自撰制《審刑銘》《訓廉銘》等,把道德宣傳與法律約束結合起來,規定官員犯贓與謀殺、故殺、放火列為同罪,貪贓移作他用者籍沒其家,推行吏部考功條法,懲辦了一批贓吏。官吏冗濫是吏治腐敗的又一現象,理宗對此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取消堂除陋規;減少官吏權攝(不夠任職資格者代理為官);控制取士人數;嚴格升遷。
[171]
其五,整頓財政。理宗親政,財政上面臨物價飛漲、國庫空虛兩大問題。迴應前者的主要措施是停止發行新幣,適當回收舊幣,嚴禁偽造楮幣。這些措施有一定作用,但不能根本解決會子危機。應對後者的主要措施是嚴格會計制度,實行節用方針。端平元年(1233年),理宗命尚書省設局審計户部財賦收支,下令編制《端平會計錄》。嘉熙二年(1238年),命各州府仿照户部會計式樣,立簿記錄出納,每季送呈尚書省計簿房,作為考核官員的標準之一。端平二年,宰執自願減半俸,以為表率。九月,理宗命大臣審定節用項目,範圍上自宮掖,次及朝廷,下至州郡。
[174]
其六,尊崇理學。理宗即位後便進封朱熹為信國公。作為理學官學化進程中舉足輕重的一位君主,理宗於端平元年(1233年)下令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和朱熹入祀孔廟。次年,理宗採納李埴建議,享受祀孔廟待遇的改為胡璦、孫復、邵雍、歐陽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與程頤。淳祐元年(1241年),理宗分別追封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為伯,與信國公朱熹同為儒學嫡傳正宗,列入孔廟從祀。與此同時,理宗宣佈王安石是儒學“萬世罪人”,黜出孔廟;胡、孫、蘇、歐也被遷出。景定二年(1261年),司馬光又與邵雍、張試、呂祖謙補祀孔廟,程朱理學的官學正統地位宣告確立。
[171]
擢用理學之士,也是理宗表彰理學的重要表現。真德秀、魏了翁被史彌遠排斥出朝後,在理學成為儒學正統過程中最有貢獻,並稱二賢。端平元年(1233年),理宗召真德秀為翰林學士,魏了翁直學士院。當時,物價騰貴,人民對他們回朝寄予厚望。但他們入朝後大談“正心誠意”,對物價雖採取過措施卻收效不大。次年,真德秀升任參知政事,僅兩月就去世。魏了翁立朝僅六個月。理宗召用二人,主要是藉此起推崇理學、任用賢能的象徵性作用。
[171]
端平更化是南宋後期黑暗政治中的短暫亮色,對革除史彌遠專政時的弊政,對穩定理宗親政後的政局與社會經濟,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果。但南宋王朝已不是那些澄清吏治、整頓財政等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所能奏效的。端平入洛只落得倉皇北顧。清除史彌遠餘黨也畏首畏尾。成功的大概要數尊崇理學,理宗的廟號也因而名至實歸。
[171]
南宋二帝怠政
開慶元年(1259年),蒙古汗蒙哥在征戰合州中流矢而死。其弟忽必烈正於鄂州交戰,聽到蒙哥死訊後,又得知幼弟阿里不哥準備稱汗,立即準備撤軍,賈似道藉機派人與忽必烈議和。
[4]
其回京後,隱瞞自己與蒙古議和一事,理宗罷免宰相丁大全,任命賈似道執政。
[121]
賈似道隨即排擠左相吳潛,吳潛被彈劾罷相。宦官董宋臣已在吳潛作相時被斥出朝。支持董宋臣的閻貴妃也不久病死。賈似道進而清除朝中董、丁一黨,全部把持了政權。從此,賈似道在理宗朝獨專朝政。南宋在賈似道的排斥異己、統治腐敗、大買公田、濫印紙幣的統治下,繼續腐敗。
[79]
景定元年(1260年),忽必烈自立為汗之後,派遣使者郝經與賈似道繼續談和,但是被賈似道扣押在真州(今江蘇儀徵)。六月,理宗下詔立其弟趙與芮之子、先天不足的趙禥為太子。
[121]
景定五年(1264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趙禥即位,是為度宗。度宗更加荒淫昏庸,在作太子時就以好女色出名。即位後,整天沉溺於酒色。稱賈似道為“師相”,加號平章軍國重事,由宰相替他掌印。
[79]
賈似道身邊聚集了許多善長駢儷文的士人,歌功頌德,粉飾昇平,對財政困難和邊防危機,都不準奏報。南宋危在旦夕,賈似道卻在西湖邊的葛嶺,建造“半閒堂”和“養樂圃”、多寶閣,搜刮財報,盡情享樂。又著《蟋蟀經》,時人稱他為“蟋蟀宰相”。
[121]
賈似道終日置朝政於不顧,人們説:“朝中無宰相,湖上有平章。”
[79]
此時充斥各級軍政機構的官員士大夫們,不談理財備戰,不顧國家存亡,卻苟且偷安,坐享富貴。
[79]
而物價高漲,民不聊生時,皇室、貴族卻囤積大批糧食財物,恣意揮霍。
[79]
鹹淳三年(1267年),忽必烈下令攻打南宋的重鎮襄陽。宋軍利用漢水把物資送入城內,才能堅守城池。
[202]
守將呂文德及呂文煥堅守城池六年,賈似道派了范文虎及李庭芝援助,但兩者之間不和。賈似道封鎖了所有消息,度宗並不知此事。襄陽、樊城被圍三年後,度宗才得知此事。
[206]
在鹹淳九年(1273年),樊城失守,襄陽城破,呂文煥最終投降,襄陽保衞戰結束。
[207]
襄、樊相繼失陷,南宋朝中震動。給事中陳宜中上書,説襄、樊之失,都是由於范文虎怯懦逃跑,請把他斬首。賈似道不許,只降一官,知安慶府。監察御史陳文龍上書反對,賈似道將陳文龍貶官。
[203]
太府寺丞陳仲微上書勸其“幡然改悟”,賈似道將陳仲微貶斥出朝,任江東提點刑獄。
[205]
京湖制置使汪立信寫信給賈似道説“天下之勢,十去八九”,斥責倒行逆施,並獻上二策。賈似道大怒,隨即將其罷免。
[204]
襄、樊失陷後,賈似道拒絕救亡建策,一意孤行。
[79]
南宋大勢已去
德祐元年(1274年),元軍攻下襄、樊後,忽必烈召阿術等還朝。在阿術勸説下,忽必烈下詔二十萬大軍水陸並進。七月,度宗得病駕崩。太后謝道清召大臣商議立帝。賈似道反對立楊妃所生的長子趙昰,擁立全後的四歲幼子趙顯做皇帝。賈似道依然專朝政。趙昰封為吉王,弟昺封信王。
[208]
[360]
[359]
十二月,阿術軍自漢水渡江,淮西制置大使夏貴領戰船三百艘逃跑。
[210]
鄂州都統程鵬飛投降。
[211]
伯顏以四萬兵守鄂州,自領大軍東下,直指臨安。一路之上,黃州、蘄州、江州、德安、六安等地宋守將望風而降,范文虎也在安慶降元。
[79]
[212]
鄂州失守,羣臣紛紛上疏,要賈似道親自出兵抗元,賈似道被迫出兵。
[209]
德祐二年(1275年)二月初到蕪湖,與夏貴部會合。
[214]
賈似道出兵不戰,就先派使臣呂師夔到元軍議和,請許宋朝稱臣納幣。
[213]
伯顏不許。
[215]
賈似道命孫虎臣統領步兵七萬人駐守丁家洲,夏貴領戰船二千五百艘橫列江上,賈似道自領後軍屯魯港。伯顏軍夾岸而來,用大炮猛擊。孫虎臣大敗,逃到魯港。
[216]
夏貴不戰而逃,阿術部乘勝追擊,宋水軍潰敗。
[217]
賈似道乘船逃到揚州。經此一戰,宋水陸軍主力全部瓦解。
[218]
賈似道敗逃後,上書謝太后請朝廷遷都逃跑。謝太后不準。
[222]
陳宜中任相,上書請斬賈似道。謝太后罷賈似道官
[227]
,貶到循州安置,不久賈似道在木棉庵被會稽縣尉鄭虎臣殺死。
[121]
之後陳宜中召諸路軍馬勤王,並令潰軍各部團結內外兵十七萬五千人,高斯得任兵部尚書,上疏直指國家危亡,被提拔為翰林學士,卻無迴天之術。
[228]
此時元兵南侵,宋沿江制置大使、建康守臣趙溍逃跑,建康降元。鎮江、寧國、隆興、江陰等地宋守臣棄城逃跑。太平、和州、無為的守臣紛紛投降
[226]
,仍有池州通判趙卯發同妻子自縊殉國
[220]
,饒州知州唐震不屈而死
[219]
、原丞相江萬里與兒子投水而死。
[221]
伯顏率大軍逼近臨安,臨安守衞空虛。謝太皇太后遂號召天下勤王。各地大批官員都在準備投降元朝,不予響應。但仍有郢州守將張世傑
[225]
、江西安撫副使文天祥
[223]
、湖南提刑使李芾
[224]
率兵入援。
[79]
元兵將至臨安,臨安全城戒嚴。同知樞密院曾淵子、左司諫潘文卿、右正言季可、兩浙轉運副使許自、浙東安撫使王霖龍、侍從何夢桂、曾希賢等數十人都逃跑了,朝中十分蕭然。籤書樞密院事文及翁,同籤書樞密院事倪普都勸台諫彈劾自己,奏疏還沒有呈上就出關逃跑。太皇太后謝道清聽聞後在朝堂下詔怒斥羣臣,但是仍然不能禁止這種行為。
[229]
南宋國沉南海
至元十三年正月十八日(1276年2月4日),元軍攻佔南宋都城臨安(今杭州),俘5歲的南宋皇帝恭帝,南宋大勢已去。但是,南宋殘餘勢力陸秀夫、文天祥和張世傑等人連續擁立了兩個幼小皇帝(端宗、幼主),成立小朝廷,元軍對小皇帝窮追不捨,不斷逃亡至南方,趙昰在福州即位,是為端宗,改元景炎(1276年)。
[703]
景炎三年(1278年)春,南宋朝廷抵達雷州。四月十五日,年僅十一歲的趙昰去世。陸秀夫與眾臣在碙洲梅尉(今香港梅窩)擁戴趙昺為帝,改元祥興(1278年)。逃至新會至南海一帶。文天祥在海豐兵敗被俘,在蒙軍猛攻下,雷州失守,小朝廷遷往崖山。蒙元將領漢人張弘範領軍緊追在後,對崖山發動總攻,宋軍無力戰鬥,全線潰敗,史稱崖門海戰。
[119]
至元十六年二月初六(宋祥興二年,1279年3月19日),被俘走投無路的南宋殘餘勢力全軍覆沒,陸秀夫徹底絕望,在安撫幼主之後,將國璽綁在幼主身上,揹着他跳海自盡。而張世傑在崖山戰敗後本欲突圍,卻得知陸秀夫已揹負幼主跳海自盡,自己也無力迴天,最後因颶風翻船而溺死。
[740]
隨着趙昺隨陸秀夫及趙宋皇族八百餘人集體跳海自盡,許多忠臣追隨其後,十萬軍民跳海殉國,至此四十多年與蒙古抗衡以失敗告終。南宋在中國南方153年的偏安統治結束,而趙宋宗室在中國320年的統治亦終結。
[117]
崖門海戰極為慘烈,據估算,宋軍在此役中陣亡十萬,海上都是屍體。身在元營的文天祥親自目睹慘狀,作詩云:“羯來南海上,人死亂如麻。腥浪拍心碎,飆風吹鬢華。”
[6]
南宋疆域
南宋領土範圍
與北宋相比,南宋的南部和西南邊界並沒有什麼變化,但北界卻因金軍的入侵而大大南移。南宋初,金軍一度攻入今湖南、江西和浙江三省的中部。紹興八年(1138年)金朝領三省事宗磐等人將河南、陝西之地歸還宋朝。
[616]
紹興九年(1139年),宋金第一次和議成立,雙方確定以當時的黃河為界。但次年金軍毀約,出兵取河南、陝西。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議定以淮河為界。第二年又將西部界線調整至大散關(今陝西寶雞市西南)及秦嶺以南。以後雖有局部變動,基本穩定在這條界線。
[190]
[42]
南宋行政區劃
主詞條:宋朝行政區劃
紹興八年(1138年),趙構定都臨安府;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和議成,次年割地定界。於是南宋分全境為十六路,逐路設安撫使司掌一路兵民之政。又轉運司、提點刑獄司除兩浙東路、兩浙西路通常合併為一個轉運司,其他分路與安撫使司同,只是治所間或不同。南宋路制沿襲北宋,唯兩浙路分東西,梓州路更名潼川府路。且於南宋百餘年間無大變化,僅利州路時或分東西或不分(分則全境為十七路,合則仍為十六路),荊湖南北路一度改為東西路而已。統縣政區仍為府州軍監四種,唯府的數目更形增加。以寧宗嘉定元年(1208年)為準,共17路,領府27、州132、軍34、監2:
[189]
最高區劃 | 下轄地區 |
---|---|
南宋政治
主詞條:宋朝政治制度
南宋是加強中央集權、“幹強枝弱”的時期。南宋繼承了北宋“強幹弱枝”政策,在中央地方權力、官僚機構、司法、軍權等方面加強中央集權的一系列措施,為維護國家內部統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國內環境。從用人制度上看,南宋是所謂“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時代。南宋時期,取士更是不受出身門第的限制,只要不是重刑罪犯,都可以應試授官,南宋的科舉登第者多數為平民。
[191]
南宋行政體制
主詞條:南宋官制
- 中央官制
南宋大體上繼承了北宋的中央官制,在局部稍有調整。南宋初年,以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門下侍郎。又將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改為參知政事,為副宰相。還取消尚書左、右丞的官稱,大體上恢復了宋初的制度。參知政事和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以及樞密使、副使、知樞密院事、籤書樞密院事等,通稱執政,與宰相合稱宰執。
[576]
孝宗時,將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為左、右丞相,參知政事未變(左、右丞相,唐玄宗時為尚書省長官,宋為中書的長官)。除去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的虛稱。門下併入中書,稱中書門下。左右宰相主中書事,兼尚書省之長,六部直屬於宰相,尚書省之制已廢於無形,實際上是三省合一。
[575]
從此,左右宰相成為全國最高的行政長官,尚書省只掌握六部,奉命執行政務。至乾道八年(1172年),隨着左、右丞相制度的確立,孝宗確立了朝務向首相、次相負責,首相、次相向皇帝負責的新政治體制,牽制以不次用人原則的佞幸政治,基本在官僚體系內掃清了障礙。
[58]
南宋建立初期,中央三省機構和宰相職權仍沿襲北宋之制。至建炎三年(1129年),三省(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改革為兩省(尚書省、中書門下省)。此後尚書省職能迅速擴大,獲得主要的取旨權,成為取旨和執行一體的中樞關鍵機構。改革後的中書門下省並未繼承改革前中書省和門下省的職能,權力大為縮小,職權行使主要表現為政務處理的建議權,其封駁職能施行不盡理想。伴隨着三省機構改革,宰輔名稱和職權也發生相應變化,宰輔的“省份”屬性逐漸淡化,宰相權力分配不再以三省機構為依託,相權更加集中,這也成為南宋相權膨脹的誘因之一。
[575]
- 地方官制
宋代路級各監司職能的權力界限大致如下:有關户口、婚姻、税賦之事由轉運司負責,而獄訟、經、總制錢的徵收歸於提刑司,一路常平、茶鹽事務由提舉常平茶鹽司管理,而地方軍政、督捕盜賊則是安撫司的管轄範圍。
[366]
但這一劃分相當粗略,這些機構的地位和職能也在南宋發生了變化。南宋初年,由於軍事動盪,安撫司代替其他監司,成為一路最重要的管理機構,但隨着和議的締結和南宋政權內部的穩定,安撫司很快衰落,到南宋中期至宋末,主要的四個路級機構權力往往被新的高層政區機構如宣撫司、制置使司等接管,致使它們淪為執行機關,同時由於南宋末年的地方社會趨於貧困,保證税收的充足就成為它們共同面臨的困境,因而其職能也越來越單一化為以財政事務為導向。
[367]
與此同時,地方主管官員常常通過各類形式的“兼職”來擴大自己的權力範圍。這些兼職為地方治理的順暢發揮了作用;路級官員也存在各種不同的兼職類別,如路級官員的互兼、監司兼郡、兼任軍職等。北宋的兼職通常屬於制度化和職務性兼職,南宋的非制度化兼職和職位性兼職大量增加,形式上也更具“隨意性”,多於北宋。
[367]
南宋中後期,地方行政機構中同級或上下級機構的長官互相兼職日漸增多,這種“隱性”因素,導致真實的地方行政權力分配格局偏離理想格局,行政權力由底層的縣向中、上層的州、路和制置司、總領所集中。若將中、上層級的地方政府看作一個整體,其內部又出現不同機構之間權力合併的跡象。這種“隱性”因素使得南宋時期行政權力的分配格局日益不利於中央集權。
[361]
軍事 | 行政 | 財政 | 監察 | 司法 | 宦官 | 館職 | 文書 | ||||||||||||||||
---|---|---|---|---|---|---|---|---|---|---|---|---|---|---|---|---|---|---|---|---|---|---|---|
(1127— 1134年與樞密院共存) | 尚書省、中書門下省 | 宰相領財政 | 入內內侍省 | 殿學士 | |||||||||||||||||||
殿前司 | 侍衞親軍司 | 樞密使 | 左丞相 (尚書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右丞相 (尚書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御史 中丞 | 大理 寺卿 | 1160年內侍省併入 | 觀文殿大學士,觀文殿、資政殿、端明殿學士(顧問,無實職) | (權直)直 學士院 | ||||||||||||||
建炎初廢,1135—1137年重建,後無實權 | 樞密 副使 | 户部 | |||||||||||||||||||||
— | 刑部 尚書 | 禮部 尚書 | 工部 尚書 | 兵 部 尚 書 | 吏 部 尚 書 | 户部 尚書 | 殿中 侍御史 | 左斷刑、右治獄 | 翰林學士遇缺,則以侍中、給事中、中書舍人等兼直學士院。也有尚書兼權翰林學士不帶知制誥 | ||||||||||||||
備註:黑體字為機構,普通字體為官職,同行的官職不代表其實際品級相同,只説明該官職在其系統內的高低 |
- 官員兼職
官員兼職在宋代尤為突出,這既源於其政治制度之設計,又是強化專制集權之考量,也是治國理政之所需。
[365]
由於南宋一直處在內憂外患之下,官員兼職的現象也比北宋要多,從臨時現象逐漸成為制度性的一種規定。南宋宰相兼職基本承襲於北宋,但因南宋時常遭受金朝襲擾,同時國家財政日益匱乏,為應對以上難題,南宋統治者常通過設立獨立機構,賦予宰相兼職的形式,使宰相統籌應對國家面臨的軍事、財政危機。較之北宋,南宋宰相兼職財政類、軍事類的職權更為頻繁,同時宰相職權也因之更為龐大。
[362]
例如,紹興二年(1132年)成立修政局,是依循王安石創設三司條例司和蔡京創建講議司的慣例。
[363]
即這一機構是秦檜為斂權而專門要求高宗設置的,用以達到“省費、裕國、強兵、息民”
[363]
的目標。
- 權相政治
在南宋皇帝無內朝,外朝黨爭不止政治情勢下,權相在皇帝怠政期間起到了維護政權穩定和朝政運行的作用。權相政治下,中央決策機構及決策系統的運行機制都發生變化,宰相的私人宅邸成為朝廷決策的中心;文書系統方面,權相的“堂貼”或者代書“御筆”乃至權相私人信函成為最高的政令指揮;秦檜時期建立裏專屬權相的獨立財政體系;台諫成為權相人事運作的重要工具;社會和官場對權相的認知也發生變化,出現“言相不言君”的現象;皇帝卻趨向於虛位化。
[8]
但是在科舉社會和皇權思想統治下的權相政治,其界限也十分明顯。權相政治缺乏統治基礎,士人缺乏政治向心力;權相不可能完全控制皇帝及其周邊;權相的控制力難以滲透至縣級政權以下;更為重要的是,權相政治時期的財政和人事政策層層傳遞,損害了主要納税地主和普通士人的利益,從而形成廣大的反對勢力。權相政治深刻影響着南宋的歷史,幾乎所有重大事件都發生在權相政治時期。權相政治深刻改變了當時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和軍事政策和社會心理。南宋初期,權相政治促進了南宋政權的建立和鞏固,然而,在社會矛盾尖鋭的南宋末期,權相所代表的中央權力極大損害了廣大士大夫階層的利益,加劇了他們的離心力,加速了南宋政權的滅亡。
[8]
[539]
[549]
- 宦官預政
宦官作為君主的家奴,本身沒有選任官員的權力,但他們往往憑藉君主的恩信而對其進行干預。
[45]
建炎年間,原康王府內侍康履等恃恩用事,援引官員。其中,王淵善於奉迎,結交康履得到樞密使的職位。
[46]
淳熙年間,陳源因提舉德壽宮而頗受孝宗寵愛,其家僕相繼受到進用。
[47]
宦官的行為對君權造成了威脅,且容易形成集團勢力影響專制。因此,君主在得知宦官的惡行後,會對他們嚴加防範和疏遠。孝宗就採用降級的方式打壓陳源。
[47]
高宗、孝宗多次強調宦官要守本職。
[48]
但常有宦官敢於以身試法。慶元年間,宦官王德謙得勢,吳宗旦交結攀附。但他的這一行為立馬遭到朝臣彈劾。
[49]
因此,宦官為防朝臣攻擊自己,常對官員進用進行干預。當時牟子才畫唐宦官高力士脱靴圖送權宦董宋臣,董宋臣與丁大全合謀,命令御史誣劾他。
[51]
淳熙四年(1177年),宦官懼怕李季修在制策中攻擊自己,因此全力阻擾他被重用。
[50]
可見宦官正是通過君主的信任而對用人之權大加干涉,並逐漸結成利益集團。另外,君主有時也會對宦官薦人持默許態度,但這只是出於君主的賞賜,同時也是出於君主利用的考慮,並不與嚴禁宦官干政的原則相悖。
[45]
宋代宦官由於身份的特殊性,常不自覺的參與到宮廷內部爭鬥中,如謀廢皇帝、插手妃嬪間的爭鬥及離間君親關係等。南宋雖然沒有出現宦官廢立君主的情況,但在擁立君王、離間君親及進薦嬪妃等活動中,仍然表現活躍。
[45]
總體上看,兩宋初年,宦官與官僚百姓矛盾激化而遭到攻殺,加上金軍的擄掠,勢力鋭減。南宋初期至建炎年間,以康王府舊人為骨幹的宦官集團憑藉寵信,權勢復熾,後因苗劉之變,再度削弱。建炎以後至理宗,政權逐漸穩定,宦權得已恢復,但受到君臣有效控制。南宋末期,理宗昏亂,重用宦官,權勢達於南宋頂峯。
[52]
但不論變化如何,南宋宦官權勢總體上是被削弱了。皇權和相權的集體強化、權臣的強勢和台諫等監察機構的正常運轉,使得南宋宦官權勢始終得到有效的壓制。
[45]
- 台諫強化
相比於北宋多以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給事中為宰執考慮人選,南宋時期更為傾向的通往宰執職位的台諫之路。台諫彈劾執政,而後取代執政,大多是體現士大夫政治內部的政爭。然而,在君主制下,權力制約還有皇權。為了讓皇權不成為政治行動的障礙,在士大夫政治的格局之下,南宋又創出了新的政治形態。
[194]
尤其是以台諫兼經筵講讀官,實現了陳亮提出的台諫“諫身過”和講讀是“諫心過”
[197]
合一,由此完成了士大夫對君主的身與心的掌控,從而確保在君主制下的“宰輔專政”的權力基礎。
[194]
同時,經筵交流也是皇帝得以瞭解政情及與臣下交流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
[196]
士大夫可以在經筵這個場域中關於具體事件與皇帝有着更為充裕的來往回復的商談,也更容易把握皇帝的意向及引導一些政治事件和人事處理的方向。
[195]
故而經筵實際上牽動了諸多的政治勢力。
[194]
相對於常規行政體制內的行政性奏對,“經筵留身”等非行政性奏對,帶有帝王私人色彩。
[196]
這既使得君主可以防止信息被壟斷,也使更多臣僚獲得了與君主直接面談,進而參與議政的機會。
[195]
台諫官把持了經筵渠道,極大強化權力。例如秦檜執政末年,董德元以殿中侍御史身份擔任經筵講讀官獲得高宗賞識,最終彈劾執政擔任參知政事。在董德元之後,不同層級的台諫官更多地參與到經筵中來,以此途徑控制君主,鞏固和確保在君主制下宰執的權力基礎。
[194]
被援引的經筵官,往往與宰執有較密切的關係。利用自己所進用的經筵官,宰輔大臣可以通過操縱人選來控制經筵言論。經筵官既可助援引人,又可替其觀察皇帝的動向。同時,由台諫參預,還單純了經筵官的人選來源,相比於之前多渠道、多層次的信息來源,既可某種程度減少和隔絕皇帝通過其他系統官員獲得的信息,更可“察人主之動息”
[199]
。至寧宗前期,“台丞、諫長暨正言、司諫以上,無不預經筵”。
[198]
“人君起居動息之地,日內朝、曰外朝、曰經筵三者而已。”台諫參預經筵,佔據了君主的最後一個空間。從此,士大夫政治對皇權形成全面掌控。
[194]
南宋時期,在繼承北宋台諫官兼職經筵的基礎上,南宋大力發展這一傳統,在高宗朝形成了每除言路,必兼經筵
[198]
的政治模式。秦檜、韓侂冑、賈似道都以把持言路,利用台諫官兼職經筵來達到獲取信息的目的。
[364]
台諫入宰執、言官預經筵的政治模式,為權相輩出提供了保障。權相對權力全面而穩固的把持,背後有台諫勢力與之相配合。台諫勢力以強大的士大夫政治力量為依託,士大夫政治力量又因台諫勢力的運作而更為強勢。
[194]
- 學士院羣體
南宋政權建立後,南宋朝廷公信力與威信都已降低到了極點。對新生的南宋學士院而言,如何繼承北宋舊政治資源,協助二府宣發命令以接續北宋正統,維持人心秩序便成了這一時期學士院的當務之急。而在政權穩定後,特別是皇權將日常政務處理部分讓渡給相權後,如何實現政權的穩定運轉,與高宗親政後重建皇權政治,都是南宋學士院及其官員羣體參與下的一種新式政治運作的發育過程。
[58]
宋金戰爭期間的學士院,除了傳統意義上的草詔、顧問之職責,承擔安撫中央與地方聯絡的作用的話。隨着宋金戰爭的逐漸結束,學士院也在扮演着溝通南北的新作用與職能。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十月十二日詔“詔學士院人吏,應奉修寫機密國書過七十次至六十次。”
[60]
抄寫國書之次數,一人竟可至七十次以上,這表明國書之往還十分繁多,而學士院就是高宗和宰相同金國聯繫的窗口。
[58]
宋高宗時期,學士院官開始更多的介入宰執圈層的爭奪,但翰林學士本身地位與政治影響力較北宋時卻有所降低。紹興年間,趙鼎攻擊呂頤浩,呂頤浩則想要提拔趙鼎為翰林學士,趙鼎不肯就職,且繼續彈劾,最終擔任籤書樞密院事。
[59]
二者同為“四入頭”(宋時任用執政大臣,多從三司使、翰林學士、知開封府、御史中丞中挑選),翰林學士須得推薦,而御史中丞亦可通過彈擊罷相以達到目的。
[58]
乾道前期外部環境穩定後,學士院官的參謀職能因此得以伸展,在學士院官的參佐之下,孝宗確立了一套新的官制。院官在草詔過程中也有輔助決策的作用,而徹底將宰相排除在外。
[58]
但到了其統治中期,學士院官從職能上反倒有所縮小,這是左右丞相制度確立後新一輪權力分配所導致的,學士院參佐決策的職能日漸因頂層設計的需要被擠壓。任用上開始呈偏向使用秘書省官的形態,對於學士院官的人選上亦只是“卿見近日有作四六者乎。”
[61]
而並不帶有予以重任之想,只需奉旨寫作詔書即可。例如淳熙十一年(1184年)時,內外製之責只由陳居仁一人處理時,孝宗反倒頗為滿意。
[62]
而即便是草詔這一基本職能,也更多為孝宗假手他人。如身為翰林侍讀學士的胡銓在隆興元年(1163年)曾代草國書。
[63]
侍讀學士並不屬於學士院官,但仍承擔了草詔之責。
[58]
此後,學士院在寧宗、理宗朝皇權的第二次、第三次尋租下日益衰落,膨脹的相權直接將之排擠出核心政治圈,成為實際受宰相控制下的文字之司,甚至宿直職能,直到理宗末年才重新恢復。又很快因賈似道的專權和度宗的低能成為裝點門面的文飾。
[58]
- 宗室羣體崛起
南宋立國之初,便面臨着金軍的入侵,以及有服宗室、朝廷大臣大量被擄往金國,因此,新建立的南宋王朝急需大量人才來穩固朝廷的統治。在抵禦侵略與平定叛亂的戰爭中,在各地州縣做官的宗室羣體立下了赫赫戰功,朝廷不得不重新審視他們在穩固王朝統治中的價值。
[763]
在高宗時期,宗室羣體不僅在各地州縣的保衞戰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們在朝廷政治中心也有重要影響。高宗曾對在平定“苗劉兵變”的另一位宗室趙子潚説:“宗室與國一體。”足見南宋初期,高宗眼中的宗室在維護趙宋王朝延續的重要性。
[762]
高宗在紹興三年(1133年)曾下詔:“宗室添差差遣,每州十縣已上,不得過十員;不及十縣至五縣去處,各隨所管縣分數目添差;三縣已上五員;三縣已下三員。諸縣萬户已上三員,萬户已下二員。仍並以二年為任。”
[764]
此詔書對宗室羣體出任官職的名額雖有限制,但與北宋相比增加許多。宗室羣體以此積極擺脱在政治上“無為”的局面,他們處於皇帝與士大夫之間,希望通過自己的才能,能夠在南宋政局中佔有一席之地。
[763]
高宗對宗室的重用更是為其繼承者開啓了先例,使得南宋的宗室羣體與北宋在政治上“無為”的宗室羣體,形成了鮮明對比。宗室勢力在高宗朝雖受到限制與制約,但其在南宋初期的政治運作中所發揮的作用仍不可忽視,尤其是宋孝宗以宗室身份即位之後對宗室重用與信任,使得宗室羣體勢力獲得了崛起契機。孝宗朝時期,宗室羣體參政的人數以及所獲實權都大為增多。隆興元年(1163年)孝宗即位之初,便下詔216名宗室成員量試出官,又下達了要求一部分大臣推薦兩名有才能的宗室的詔令
[764]
,決定大量重用能力出眾的宗室。
[763]
宗室官員雖在政壇崛起,因高宗制定的“本朝宗室雖有賢才,不過侍從而止”
[765]
,對宗室在政壇上的最終成就作了限制。此種顧忌乃與宋代祖宗家法相一致,因為宗室之尊與相權之重的結合,可能威脅到皇權。
[766]
之後的宗室趙汝愚累任朝廷內外要職,宋寧宗即位之時,因擁立之功,被拜為右相。
[763]
然而在位不久,便受到大臣彈劾,結果被罷相。但他突破了宗室不任執政的限制。
[766]
從此以後,直到宋理宗嘉熙二年(1238年),趙廷美八世孫趙以夫在理宗朝任同知樞密院事,才有宗室成員再次擔任朝廷執政的實例。
[767]
宗室羣體的政治地位提升在士大夫羣體眼中,若權力過於集中於他們手中,會對皇權政治產生衝擊,故南宋的士大夫羣體處於與之制衡的對立面。由於南宋初期禁令的限制,宗室羣體一般不擔任宰相等職,雖然光宗朝趙汝愚任宰相,只是曇花一現。
[763]
儘管如此,不管從任官人數還是任官職務上柬論,南宋宗室在政治生活中都有着更大的作用。隨着宗室的不斷髮展,到了南宋中後期,宗室羣體在南宋政局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766]
宋寧宗後期,在選擇繼承人時,便以高宗事例作為榜樣,以宗室為繼承人,保證了平穩過度,雖後有趙竑叛亂,但很快被平定。理宗也成為了南宋最後一個宗室出身的皇帝,期間宗室羣體廣泛地進入政壇高層,雖未有宗室成員位列宰執,但宗室羣體在南宋政府的政務運作中發揮着自身獨有的功能。
[763]
- 望族政治
寧國吳氏是南宋中後期顯貴家族之一。吳氏自先祖吳仁壽於北宋時期遷居宣州寧國以後,家族逐漸興盛,至南宋中期吳柔立、吳柔勝時己成當地望族。吳柔勝之子吳淵、吳潛先後擔任參知政事,吳潛兩次擔任丞相,寧國吳氏進入鼎盛時期,儼然成為顯貴大族。吳柔勝與吳淵、吳潛兄弟,為寧國吳氏家族傑出代表人物,父子均以科舉入仕,長期擔任地方官,治績卓著,有“吳氏三傑”之稱。吳潛本人更以狀元身份走上南宋政治舞台,成為南宋政壇的重要人物。南宋建立以來,內憂外患不斷,權臣屢次把持朝政。出生儒學世家的吳氏父子,始終秉承忠君報國理念,以天下為己任,在吏治、用人、經濟、文化和邊防方面,都有自己看法和主張,併力圖付諸實踐,特別是吳潛官居宰相,參與南宋後期朝政,其宦海浮沉更能反映出南宋後期政治進程。
[798]
史氏家族作為南宋四明的一支名門望族,也是南宋歷史上最著名的家族之一。在它一百多年的發展史中,史家的三位權相一一史浩、史彌遠、史嵩之是史家在仕途上的代表。
[800]
大量子弟通過考中進士和恩蔭等途徑,進入政壇,取得了“一門三宰相,四世兩封王,五尚書,七十二進士”的輝煌仕宦盛況,並一定程度上推動四明士人羣體仕宦的發展。正是由於史浩、史彌遠、史嵩之等人的舉薦,四明士人大量進入南宋政壇,而進入政壇後的四明士人又相互舉薦提攜,從而形成了一個顯赫的四明高官顯宦集團。在南宋政壇,四明地區出了五個丞相(除史氏三相外,還有魏杞、鄭清之)和八個參知政事。
[799]
寧波史氏以其輝煌的家族發展史,對南宋寧波地域發展史產生了重大影響,在地域發展的許多方面都起着積極的推動作用。
[799]
南宋法律制度
- 民事法律訴訟
南宋時,隨着社會經濟狀況的發展變化,財產關係的日益複雜,“客户”的身份也隨之改變,變的更加自由,可以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參與各種民事活動,從而擴大了民事法律主體的範圍,將民事法律關係的發展推向高峯。宋人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宋初之時,針對國家佔有土地的的實際狀況,因勢利導實行比較徹底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度,同時採取不抑兼併的政策,允許土地自由買賣,為人與人之間的土地交易提供了一個更加自由的社會環境,這極大的刺激了宋代土地交易市場的繁盛,使得土地的轉移空前加快
[507]
,土地糾紛也日益增多,史稱“千年田換八百主”
[502]
,“人户交易田土,投買契書,及爭訟界至,無日無之”
[503]
。北宋政府無論從觀念上還是從實踐上,都推動着生活中土地交易的發展,再加上當時法律制度的完善,這些都為南宋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充分的條件,所謂“官中條令,惟交易一事最為詳備”
[504]
。隨着商品經濟的繁榮發展,涉及土地田宅的交易越來越頻繁,南宋司法越來越關注這些逐漸複雜化的不動產糾紛。
[501]
北宋初年,對於田宅之類的訴訟,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即“務限之法”。法律明文規定:“訴田宅、婚姻、債負,起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日檢校,以外不合。若先有文案交相侵奪者,不在此例。”
[505]
而到了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大理卿李洪上奏言:“務限之法,大要欲民不違農時,故凡入務而訴婚、田之事者,州縣勿得受理。然慮富強之家乘時恣橫,豪奪貧弱,於是又為之制,使交相侵奪者受理不拘務限。比年以來,州縣之官務為苟且,往往借令文為説,入務之後,一切不問,遂使貧民橫被豪奪者無所伸訴。慾望明飭州縣,應婚、田之訟,有下户為豪強侵奪者,不得以務限為拘。如違,許人户越訴。”
[506]
最後孝宗批准了李洪的建議。可見,最遲於南宋孝宗時期,對侵奪田產的行為,在法律上已不再受時間上的限制,尤其是豪強侵奪貧弱的行為。
[501]
北宋初期的民事訴訟制度承襲了唐代相關規定,有一定的變革,但幅度並不大。從總體上看,北宋的民事訴訟制度與唐代的基本是一致的,但到南宋時期有很明顯的變化。南宋民事訴訟制度在承襲唐和北宋基本制度的基礎之上,結合南宋社會需求,有了顯著的發展,其表現為:首創了“斷由”制度,完善了越訴制度,調解的制度化等,這些發展變化使得南宋時期的民事訴訟制度逐漸趨於完備。
[557]
- 司法審判
南宋時司法裁判中普遍的風格,即司法官員判決依據的多元化。司法官員在定罪量刑之時並不完全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除法律之外,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審判官員會考量諸如情、理以及道德等多種因素。南宋時司法官員在審判實際糾紛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案情變化多端,並不能完全為法律所囊括,國家制定和頒佈的法律雖説是司法官員裁判的主要依據,但制定法以外的的情、理等社會規範同樣被經常引用,用來作為法律的補充性規定,解決法所不及的情況。
[501]
“殊不知法意、人情,實同一體,徇人情而違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權於二者之間,使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
[587]
南宋時期地方官員的偵查審判手段是非常豐富多樣的,既有諸如檢驗、訊問之類以正常形式進行的,當然也有通過耳目等非正常方式秘密調查的,通過一系列的明察暗訪,他們最終的的目的都是為了查明案件事實,伸張正義,這些官員給予庶民百姓的的恩惠都是比較實際的,往往能使受冤枉者得以平反。
[501]
[586]
南宋官員制度
- 官員績效考核制度
宋代地方官吏升遷降黜的制度稱為磨勘,即是以官員任職資歷年限為標準決定其職位升降,磨勘有着固定的年限限制,地方官吏通過考課的政績可以衝抵磨勘年限,如果考課不合格,還會因此延長磨勘期限甚至受到懲處。因此,考課對於地方官員的仕途有着極為重要的影響。南宋的地方官員考課制度,經歷了從疏到密,由簡至繁的過程,體現於考課機構、考課範圍、考課標準、考課程序三方面。
[577]
在考課機構設置上,南宋在因襲前代的基礎上又有所不同,太祖時期就已經設置了審官院專門負責官員的考課。宋寧宗時期,又在御史台設立考課司負責官員考課。
[583]
在以專門機構考課的同時,南宋也經常從中央派遣使者考察地方治理狀況,據此可以對機構考察的遺漏或作弊情況進行糾正。在考課範圍上,因戰爭導致人口的減損,所以紹興年問,單獨以人口是否增長對守令進行考課。
[582]
紹興五年(1135年),又制定了縣令考課的範圍,包括糾正税籍、團結民兵、勸課農桑、勸勉孝悌,具體的考課方法則是在北宋四善三最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四善四最之法。
[578-579]
同時,守令的考課方略也有所更改:宣詔令、厚風俗、勸農桑、平獄訟、理財賦、興學校、實户口。
[579]
而有關監司的考課內容最多,累計共計十五條,分別有是否完全奉行詔令、興利除害、有沒有朝廷下達的本路已上薄過失和懲罰不完全過失犯罪、受理訴訟和在指揮州縣官員處理公事時有無拖延怠慢情形、有無因為受理訴訟改正了州郡官員不正當的處置結果、其職責有沒有完全履行,施行政事時有無不當。
[589]
例如轉運司不正當轉移使用財富,致使國家財產虧損或者在收税時沒有遇到天災卻税額減少,或者缺乏旌政能力導致國家財產需求不足以及在應該發放或者償還其他部門財時因為沒有精打細算致使財政出現虧空;提點刑獄司不履行督查主兵及捕盜官訓練士卒,修整裝備的義務;提舉常平司出賣其所管理的田產或者累欠税賦,不興修農田水利,不按時或不按法律規定製作賬簿,在編排保甲的時候不妥當導致廢弛
[577]
、在向朝廷上奏時奏章內容有沒有不恰當以及有沒有就以上的不合格內容上奏一一説明、其按察範圍內的官員因犯贓罪被處以流刑以上及按察行為不適當的、向上推薦保舉的官員有無不當、有無勸課農桑,開墾農田或者修提拔水利或者修正廢置的田地讓百姓種植桑樹、棗樹一類。有無招募流民增加户口,及召集逃户回來置業,或者招募人户為佃户,而不是靠分家析產來增加户口,本年內有無天災人禍,官員是如何計劃賑災的或者因為其失於賑災導致户口逃亡的,説明其巡查了哪些州縣,從何時出發到何處以及何時回來,有無未巡查的地方並説明緣由
[588]
、每年向朝廷上供的錢物有無缺少、有無平反所管轄地區的刑事案件或者拖延處置的案件、查獲了多少盜賊,還有多少盜賊沒有捕獲的。
[584]
紹興十三年(1143年),宋高宗又向淮東、京西路州縣下詔,重申如有增加户口、勸課農桑、增修水利的情形,年終讓監司據實比較,作為考課的重要標準之一。
[581]
隆興元年(1163年),宋孝宗又命湖南、湖北路的守令開墾田疇,如果開墾數量在一千頃以下的,考核時降低名次,延長磨勘期限。
[580]
宋代關於考課程序方面最重要的創新是歷紙製度,是將地方官員的過往政績以及其上官對其政績的評價以正式、書面的方式固定下來的制度,由此可以防止地方官員報送考課成績時弄虛作假
[585]
,也使得上司需要對其所書寫的下屬的政績負責,在一定程度能夠防止考課時上下勾結、相互包庇現象的出現。
[577]
南宋地方官員考核沿用的唐代考核地方轄區內人數增加的考核方法,並將農業發展和税收財富作為輔助考核內容,在當時歷史條件下,這種考核方法具有一定的先進性。雖然這項制度具有明顯的階級屬性和時代侷限性,但在考核方法、考核內容、考核結果運用和監督檢查等方面也具有一些閃光點:一是考核方法更貼近基層。宋代官員考核方法主要採用磨勘制和歷紙製,考核從基層官員開始,注重挖掘基層人才,能夠有效約束基層官員,促使他們更加廉潔奉公,忠於朝堂。二是績效考核內容個性化。南宋對於官員考核體系更加系統完備,對不同職務的考核標準和考核內容都有所區別。特別是針對地方官員考核,詳細到轄區內,人口數量、耕地數量、税賦情況、社會治安情況等等,在對本年考核結果出來之後,與上一年進行對比,最終能夠看出官員一年內執政水平。三是考核結果有效運用監督約束得當,在一定程度上對防止不正之風、抵制拉幫結派還是起到積極作用。
[568]
- 官員追責、罷黜制度
南宋時期中國古代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產生了重大變化、獲得重大發展,行政責任追究被廣泛使用,對官員予以行政責任追究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和豐富,行政責任追究逐步形成了體系並迅速成熟起來,責任追究的主體、追究的程序、追究的類型、追究的形式等越來越清晰。
[558]
宋代對官員行政責任的追究極為嚴格。南宋承續了唐朝法律制度並且在此基礎上加以改進,針對官員這一特殊身份者的犯罪,設置多種資格刑,從而補充“五刑”。比如,針對官員的資格刑還有免官、除名、免所居官、降名次、勒停、降官、差替、衝替、追官等。宋理宗時期的《吏部條法》中列舉了“通用格”,將官員的行政責任分為各個層次,按照責任的不同或追回官銜,或撤銷所帶官職,或者勒令停職、降低官品
[562]
、送某州居住、安置、責授等。
[560-561]
《吏部條法》通用格中的各種責任追究,就是非常典型的對官員的行政責任追究方法。宋代對官員行政責任的追究,大部分通過法律的形式予以規定。宋代和官員責任承擔、職權等相關的法律制度較為完善,立法的總數遠遠超過前朝。《吏部條法》《慶元條法事類》等和官員責任及其追究相關的法律在前朝的基礎上實現了新發展,這些法律中對官員行政方面的規定比《唐六典》更為具體和豐富,同時還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在《吏部條法》的《差注門一》中就規定,對官員按照其政績的大小予以獎勵,無政績或者工作造成失誤乃至損失的,據情節給予不同程度的懲戒,經過考核後負分40者追官、降官、落職不追官、特降、勒停等,上述對官員的懲戒也就是行政責任追究的方式之一。
[558]
南宋對官員行政責任追究的具體方法有如下:(1)限制官員的人身自由。比如,南宋法律規定的對官員編管、羈管、安置、居住等措施,即屬於對官員進行人身自由限制的責任追究方法。此種責任追究方法中,讓應該受到責任追究的官員遷移到官府指定之地,將其居住範圍限定在特定的範圍之內,限制其人身自由,剝奪其相應政治權利,便於官府管理監督。南宋法律規定,按照官員應承擔責任的大小、罪行的大小確定其移居的遠近。但是,宋代統治者對官員人身自由的限制,並不侷限於某種責任承擔方式。
[559]
(2)剝奪或者降低官員的品序。南宋法律規定,對官員可採取除名、勒停、衝替、追官、奪職、降差遣、追官告、展磨勘、降名次等剝奪或者降低官員品序的方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此種官員責任追究方法,因為能夠較好地發揮對官員的監督制約、懲戒功能,被南宋統治者普遍推行。(3)對官員予以經濟處罰。對官員予以經濟處罰的責任追究方法,讓官員為此而付出經濟上的相應代價,同時也不一定對官員仕途產生直接影響,因而屬於較輕的官員責任承擔方式。南宋對官員予以經濟處罰的方式主要有罰俸、罰直、罰金等。
[558]
[558]
以上的處罰方式均屬於罷黜制度範疇,根據不同的類別有以下幾種劃分:針對資格,既有銓選、考課方面的資格,還有被罷黜之後敍復的資格,前者包括降名次、展磨勘、殿選、停差注、加舉主,後者包括展期敍復等。針對官員身份、地位、待遇,主要有奪出身、奪章服、削爵位食邑、降階勳等。奪出身,主要是指奪進士出身。針對職務,即針對官、職、差遣的處分。包括追降官資、除名、免官、免所居官,落職、奪職,勒停、衝替、差替、放罷等等。針對人身自由,主要包括居住、安置、編管、羈管、禁錮等等。
[563]
[567]
根據適用方式的不同,罷黜的方式還分為單一式、複合式和綜合式。所謂“單一式”,即單一獨立使用的罷黜方式,就對官員貼職的處分而言,奪職、落職均屬於“單一式”。
[563]
所謂“複合式”,實踐中某些處罰方式在運用時形成了固定、緊密的組合,可以稱之為“複合式”。散官安置與分司居住就是這樣的複合式組合,已經成為宋代定製,不能隨便拆分。
[564]
所謂“綜合式”,是指三個單獨的罷黜方式組合在一起使用。南宋趙升在《朝野類要》“勒停”條中説:“編管以上,則必除名勒停。”
[565]
除名、勒停、編管連用就屬於“綜合式”的形式。還有其他“綜合式”的形式,比如追官、勒停、居住。淳熙元年(1174年)七月四日,右司諫詹亢因彈劾宰相曾懷,被皇帝認為是“意在朋附,論事不實,有司以聞,灼見欺罔”,而被處以“追三官勒停,永州居住”
[566]
。
- 官員公務宴飲制度
南宋地方公務宴會制度是繼承前朝舊制的基礎上日益發展和完善起來的,這一時期地方公務宴會制度的延續與完善。南宋朝廷對各類公務宴會做出明確、詳細的規定。比如對本地官員宴飲聚會及宴請過往官員則是不妨礙公務才可參與或不得參赴,並將其納入刑罰的制裁範圍。
[569]
南宋時,地方公務宴會制度相當完善且日益嚴苛,已有成文法律專門針對迎送宴會等問題作出規定,違者要受徒、杖等刑罰。但由於國家政權動盪,外敵環伺、不斷侵擾,統治階層卻多沉迷享受,導致制度性規定的執行力低下,所以對比北宋前、中期來看,此時地方官員參辦宴會更加頻繁
[570]
。
[569]
南宋朝廷對不同類型的地方政府公務宴會做出了相應的制度性規定,但對宴請招待往來使客、蕃部和犒設軍校的限制要略顯寬鬆,對當朝官員的要求則較為嚴格。還有對地方公務宴會中的娛樂活動、使用物品和服務人員等的規定,強調節省且不得隨意侵奪挪用。地方官員參辦公務宴會中使用妓樂娛樂,不同等級的地方官員有不同的規定,對路級官員的限制和處罰要比州縣級的更詳細、嚴苛。還有一些特殊規定可以適用於路、州、縣級官員開辦的各類宴會。
[569]
從北宋建國之初到南宋初年,地方官員開辦或參與公務宴會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南宋朝廷採取了許多措施對這些現象進行治理,主要是中央及地方監察機構對地方官員違規開辦或參與公務宴會的現象進行監察和彈劾,這種治理方式類似於一種“舉報”機制,使朝廷對地方公務宴會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有更加清晰地認識。
[569]
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高宗僅允許州級官員在休假期間開辦公宴時以妓樂助興,其餘的皆被禁止。
[573]
監司、守臣等需要如實上報擅自使用妓樂等違規現象,台諫官再對此進行按察核驗。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朝廷限制諸路鈐轄參與宴會以保障軍隊訓練,並派帥臣、監司等路級官員進行督察、彈劾。
[572]
奉使、接送伴使副也不能參與途經各地所舉行的公務宴會,朝廷令台諫官督察、彈劾其中一些超標準的現象。
[574]
同時,監督、彈劾手段往往同法律制裁相聯繫,宋廷根據監察官員所反映的各種違規行為,採用相應的法律制裁手段。
[569]
地方官員違反規定開辦或參與各種類型的宴會在宋朝是較為頻繁的現象,在南宋時期違反制度性規定的問題最為突出。因此,朝廷採取了一定的法律制裁手段進行治理,法律制裁的主要方式就是行政處罰,南宋的行政處罰是指在行政上革職不加以敍用、降職使用以及與其相聯動的懲罰措施
[571]
。雖然這些方式的懲罰力度都遠輕於笞、杖、徒、流、死等刑罰,但在治理地方官員超標準公務宴會的過程中依然起到了重要作用。
[569]
[569]
- 官員休假制度
宋徽宗時,本身有“天慶節、先天節、降聖節、天寧節、天應節、寧貺節、真元節、元成節、開基節和天符節”等節日。後來又新增加了兩個節日:天應節和開基節。宋高宗時,徽宗朝的五個節日都被他廢除
[54]
,唯有開基節被保存下來。
[53]
南宋初期,因為戰爭、戰亂不斷,官員們的節日假自然就被忽略,無論大小官員都必須正常入局治事。待邊疆危機解除之後,皇帝就會恢復官員們的正常假期。宋孝宗時,大臣羅願給皇帝説明前代是在國泰民安的基礎上增建多項節日,用以顯示天下太平。如果國家形勢動盪,不應增加節日的數量,這樣不僅會增加財政負擔,在很大程度上亦會增加人民苦難。
[55]
到宋寧宗時,官員們的節日假有所縮減。由北宋的七十六天減為六十七天。主要表現為:元日、寒食、冬至的休假天數由七天減為五天。
[56]
總體而言,南宋時,由於受當時的社會環境和邊疆形勢的影響,官員們所享有的節日假比北宋時有所減少,主要是大部分節日的休假天數有所變動,由多變少,雖然節日多,但天數少,這樣就會導致總體的休假天數大為減少。
[53]
雖然假期天數減少,但官員們可以不用辦公,享受休務的待遇。
[57]
南宋軍事
南宋軍事制度
主詞條:宋朝軍制
南宋軍事制度是在北宋軍事制度崩潰的基礎上,通過重組與一系列的調整建立起來的。它沿襲了北宋以來形成的“以文制武”傳統和防禦性戰略,但拋棄了樞密院一三衙的統兵體制,先以御營使司為短暫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接着逐漸恢復樞密院事權,新的樞密院融北宋樞密院、三衙大權於一體,成為新的中央最高軍事領導機構,並長期以宰相兼任樞密使,本身並無獨立性,實際上是三省一樞密院的領導模式。地方統兵體制也幾經變遷,大致經歷了四大宣撫司階段、各地都統司階段、宣撫、制置使司節制都統司階段和制置司領導各州節制屯戍軍馬司階段。
[370]
雖然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年)收兵權集重權於中央,但南宋中期以後地方統兵官員權力不斷擴大,文臣逐漸取代武將,形成了所謂“軍管型準行政組織”。
[373]
[371]
南宋軍事力量
南宋初期,重建軍事力量乃為必然之舉。立國伊始,南宋中央就選定了兩種軍事重建方式:一種為軍事機構性的逐步重建;另一種是扶持中央所能控制的軍事力量。
[9]
南宋中央在招收潰兵、盜賊及勤王之兵等基礎上,開始軍事重建之路,
[1]
於是有了岳家軍、韓家軍的出現。從紹興六年(1136年)始,軍事重建又步入一個新的階段,任務轉為收諸大將兵權。其實從立國伊始,南宋中央就在培植親近的軍事勢力,從御營司內的王淵,到神武副軍的岳飛,皆是中央所扶持的力量,後只因岳飛勢力發展太快,超出了中央所能控制的範圍,中央才進而扶持神武軍中的楊沂中,又拉攏張俊。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之時,中央所能控制的軍馬已頗為可觀的情況下,己經具備收兵權的資本。因而南宋有收回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兵權的舉動。
[373]
最終在兩種方式的綜合作用下,南宋中央完成收兵權之舉,在紹興十二年(1142年)順利完成軍事重建。
[9]
南宋中央在重建軍事力量的過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便是軍隊成分複雜、將帥不和與將帥不從命三個主要問題。中央在收兵權之時,就是要克服此三種問題的離心力傾向,將軍隊統一在國家的軍事編制之中。最終在此三種問題的綜合作用下,爆發了四次嚴重的危機,分別為:苗劉兵變、淮西兵變、第一次“紹興和議”、收兵權。南宋中央對這四次危機的處理,並由完全被動逐漸轉化成完全主動,實現了中央軍事主體力量的重建,將軍隊的領導權、指揮權收歸國有,由中央指揮全部的軍隊。
[9]
南宋中前期,屯駐大軍取代禁軍,成為主要的正規軍,而原為北宋正規軍的禁軍則淪為與廂軍類似的地方役兵。北宋的管軍機構三衙此時也權力萎縮,重建的三衙軍只是三支與屯駐大軍平列的軍隊。至南宋中後期,各地屯駐大軍日益腐敗,其地位逐漸為大量新軍所替代。南宋朝廷通過這些調整,較為成功地控馭了全國的軍事力量,較為有效地組織起了國防部署,成為南宋能夠長期立國東南的重要制度保障。
[370]
[372]
由於戰馬來源的緊張,南宋始終沒有改變騎兵落後的面貌,影響了軍隊的主動出擊與機動作戰。但為防衞海岸線與長江沿岸的城鎮,南宋因地制宜發展起強大的水軍,成為南宋軍隊中的最大亮點。
[373]
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水師編有11支艦隊,3000名水兵。從孝宗乾道年間開始,南宋內陸水軍得到了長足發展,形成了較大規模,為保衞江淮甚至整個南宋的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乾道三年(1167年)朝廷任命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軍制置使,“自鹽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軍悉隸之”
[374]
,其中鹽官位於臨安府境內的杭州灣北岸,囊括了浙西路的防務。淳熙元年(1174年),增加到15支艦隊,21000名水兵。
[375]
而到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更達到22支艦隊,52000名水兵。
[10]
理宗朝,因戰事吃緊,又一度任命知鎮江府吳淵“兼都大提舉浙西沿海諸州軍、許浦、澉浦等處兵船”
[376]
理宗淳祐五年(1245年),宋廷下詔:“沿江、湖南、江西、湖廣、兩浙制帥漕司及許浦水軍,共造輕捷戰船千艘,置遊擊軍壯士三萬人,分備捍禦。”
[377]
即詔令各內陸及沿海水軍都要建造戰船,招募士兵,以備戰事。
[375]
南宋水軍雖然在與蒙作戰中最終失敗,但它為南宋王朝的延續所作出的巨大貢獻則不可磨滅,其在中國水軍發展史上也佔有重要地位。
[370]
南宋防禦體系
南宋立國江南,江防成為事關國家存亡的要務。南宋構建了以江防為根本,川陝荊襄為屏障,淮防為藩籬,海防為輔助的對金防禦體系,建立了專門的江防水軍和多層次的江防要塞體系。
[308]
從整體來看,川陝、荊襄、江淮三大戰區之作用難分輕重主次,它們彼此不可或缺,彼此互為唇齒。南宋朝廷一直在研擬優化三戰區互動策應問題,但是,限於主客觀條件,一直未臻完善。至於兩淮之間,雖然它們在大多數時間裏是分開的,但在非常時期,宋廷還是會把它們合為一處,統籌兼顧。
[309]
[307]
- 川陝戰區
南宋川陝防區的地理範圍大致相當於今陝西省南部、四川省北部、甘肅省南部三省交叉地帶,也即今漢中盆地及其周邊地區。以今漢中盆地為核心的南宋川陝防區,地理形勢獨特,戰略地位突出。川陝防區在南宋發揮着舉足輕重的戰略作用,成為抵禦金蒙進攻的堅實屏障。南宋川陝防區軍事成防的一個突出特點是以興州(今陝西略陽)、金州(今陝西安康)與興元府(今陝西漢中)為三大屯駐重心。
[704]
這一戰略部署,出於戰略防禦的實際需要。
[707]
南宋與金蒙以秦嶺、淮河為界,自西向東形成川陝荊襄、江淮三大防禦區域,實行有重點的分區設防戰略,以克服邊界線漫長帶來的防禦困難。
[704]
興州處在防線的西部,抵禦金蒙從秦州、寶雞為基地發起的進攻,成為川陝防線上西部的一個指揮中心;金州處在川陝防線的東部,抵禦金蒙從北部商州為基地發起的進攻
[706]
;興元府處在興州、金州之間,不但承擔抵禦金蒙從西安為基地發起的進攻,而且地處川陝防線居中位置,發揮着連接西部興州和東部金州的戰略作用,即所謂“遠通樊、鄧,旁接秦、隴”。
[708]
興州、興元府、金州三大屯駐重心,自西向東,互為聲援,既避免在各地屯軍力量分散之弊,又能發揮協同防禦的戰略優勢。
[705]
三大屯駐重心分區防禦戰略,一方面可以起到獨立運作、各自設防的目的,又可以起到相互支援、牽制外來人侵力量的作用。每一屯駐重心自成一體,三地又聯成一個有機的防禦整體。
[704]
由於四川是典型的盆地地形,盆地四周分佈着的崇山峻嶺,雖然限制了四川與外部的聯繫,但卻是天然的防守屏障。由於它的西、南兩面地形地勢極其險惡,與外界的聯繫主要通過東、北兩個方向,在這兩個方向上,長江是其與東方之間的往來通道,嘉陵江及其支流河谷低地是其與北方之間的往來通道。這兩個方向的通道同樣在地勢上也十分險要,並分別以重慶和成都作為各自的政治經濟與軍事中心。南宋後期,為了鞏固川陝戰區,南宋朝廷認識到必須加強四川的城防。成都曾兩次失陷,而重慶雖也受到多次打擊,卻始終沒有被攻陷。
[315]
淳祐三年(1243年),四川安撫制置使餘玠採納了播州人冉璞、冉璡“守蜀之計在於守合州,守合州之計在於守釣魚城”的城池防禦計劃,適應當時的形勢,遷合州(今合川)於釣魚山,設險守衞全蜀。並以此為摹本,在隨後的八年間,以重慶為中心,合州釣魚城為支柱,在東起夔門,西至嘉定(今樂山)的長江上游,以及在由北往南匯注於長江的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等江沿岸,選擇險峻山勢建城20餘座。
[316]
由臨江山城構成的這一組防禦城池,依山為點,以江為線,點線結合,網狀分佈,佈防嚴密,層次分明,共同形成一個完整的山城縱深防禦體系。其中,在川東北部的嘉陵江、渠江等江邊分佈的苦竹隘等城池,共同組成前沿防線,作為釣魚城的北面多重屏障。而主要防線是由嘉陵江等江邊的運山等城池組成,以釣魚城作為防禦重點,控制三江而屏障重慶。後方防線以制置司所在地的重慶府為中心,東起夔門(今白帝城),西至嘉定,由橫貫長江沿線的瞿塘、白帝、磐石等山城組成。
[315]
各山城前後相守,左右相望,互成犄角之勢。此外,在整個防禦體系中,有四座城池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宋人稱為“四輿”,分別是川東的重慶、釣魚、白帝城,川西南的嘉定城。其中,夔門為“蔽吳之根本”,嘉定為“鎮西之根本”,號稱“巴蜀要津”的釣魚城作為北面的屏障,三城鼎立,東西呼應,共同拱衞重慶,確保重慶成為“保蜀之根本”。
[315]
- 兩淮戰區
在南宋兩淮軍事防禦體系的建設過程中,鑑於淮東多水、淮西多山的自然地理形勢,在淮西地區可以依山建設關隘,相對易於防守,而淮東地區水網密佈,卻普遍水位較淺,再加上平原地勢,造成淮東幾乎無險可守的局面,這就使得防禦工事成為兩淮地區的防禦手段。
[309]
建炎元年(1127年),李綱在給宋高宗的上書中指出兩淮地區佈防的規劃,重點突出的就是城池,在後來的戰爭實踐中,像壽春、廬州、楚州等,都成為重兵爭奪的要害所在。
[312]
在李綱之後,張浚結合兩淮的自然、交通地理形勢,分析江淮數千裏之間能夠成為咽喉之地的城鎮,淮東路為承州、楚州,淮西路是廬州。
[311]
淮東路的揚州與楚州,淮西路的廬州與和州,“城楚、城揚於東,城廬、城和於西,金湯屹然,所以為守者,具矣。”
[313]
這幾處城池“控扼邊防,為國屏翰”。
[314]
整個南宋兩淮軍事防禦體系,基本圍繞這幾個重要城池而展開。
南宋兩淮防禦工事體系可以分成“縱向”、“橫向一兩個防禦帶,而縱向、橫向兩個防禦帶的交叉點,也就是負有防淮或防江任務,同時還負有防守金軍進兵路線任務的雙重防禦任務的城鎮,正是楚州、揚州、和州等,其重要性非同一般。南宋在兩淮防禦工事建設過程中,非常重視對水網的防禦功能的利用。
[309]
- 荊襄戰區
荊襄戰區西部高山連綿,是天然的防禦帶,金軍甚少選擇從此處進攻。而中部偏北的襄宜平原和江漢平原,地勢平坦,無險可守且地理位置重要,遂成為雙方爭奪的目標。位於兩個平原之上的襄陽、鄂州、江陵成為了戰區的防禦重點。襄陽在西北方向屏障京湖,東邊有鄂州,西邊有江陵府,三者互為犄角,共同承擔荊襄戰區的防務。
[307]
顧祖禹指出了湖廣地區的三大重心以及各自的戰略意義。如果想進取中原,則襄陽為重。若想屏蔽東南,則鄂州為重。若就控制湖廣地區而言,由於江陵位於中心地帶,為最佳選擇。
[310]
荊襄戰區的防禦層次主要包括:唐州、鄧州的藩籬作用、以襄陽為中心的襄漢防線和以鄂州、江陵為中心的長江防線。
[307]
南宋對外戰爭
從軍事鬥爭上看,南宋是造就了許多愛國志士、民族英雄的朝代。南宋長期處於金國、蒙元等外族入侵的嚴重威脅之下,為此南宋軍民進行了一百多年的抵抗鬥爭,湧現了無數民族英雄,如宗澤、韓世忠、岳飛、謝枋得、陸秀夫、文天祥等。僅《宋史·忠義列傳》就收錄有愛國志士277人,其中大部分是南宋人。
[11]
分期 | 類別 | 時間 | 戰爭 | 宋軍統帥將領 | 結果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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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金戰爭 | 建炎三年至紹興元年(1129—1131年) | 八字軍抗金 | ||||
紅巾軍抗金 | — | |||||
五馬山義軍抗金 | 趙邦傑、馬擴 | |||||
梁山泊水軍抗金 | ||||||
— | 楊浩、佾人智和 | — | ||||
劉裏忙 | ||||||
(1130—1134) | 建炎四年(1130年) | 張浚 | 金軍獲勝,宋廷失去陝西五路 | |||
吳玠、吳璘 | ||||||
紹興三年(1133年) | 劉子羽、吳玠、王彥 | |||||
紹興四年(1134年) | 吳璘、吳玠 | |||||
岳飛 | — | |||||
紹興六年(1136年) | 牛蹄之戰 | 岳飛 | ||||
紹興十年(1140年) | 潁昌、淮寧之戰 | 岳飛 | ||||
張憲、楊再興 | 宋軍勝 | |||||
岳雲 | ||||||
王貴、岳雲 | 宋軍大勝 | |||||
岳飛 | ||||||
隆興元年(1163年) | 靈璧之戰 | |||||
宿州之戰 | ||||||
宋軍大敗,金軍紇石烈志寧渡河,宋被迫議和
[82]
| ||||||
開禧二年(1206年) | 宋軍首攻獲勝 | 開禧三年(1207年),史彌遠與楊皇后等勾結,殺死韓侂冑,宋、金罷兵議和。嘉定元年(1208年),宋、金訂立嘉定和議。 | ||||
鳳凰山之戰 | 宋軍勝 | |||||
六合之戰 | ||||||
皂郊之戰 | ||||||
嘉定十二年(1219年) | 化湖陂之戰 | 李全 | 宋軍勝 | 金宣宗為達到以戰逼和進而鞏固南部邊防,於十二年正月,兵分三路南下攻宋。以金左副元帥僕散安貞率東路軍攻淮南;巴土魯安等率西路軍攻陝西;完顏訛可率中路軍攻京湖。 | ||
宋軍勝,完顏訛可單騎逃遁 | ||||||
光化、呂堰之戰 | 孟珙 | 金軍大敗,武天錫被殺,宋軍乘勝追擊,收復了鄧州、申州等地 | ||||
唐州之戰 | ||||||
紹定六年至端平元年(1233—1234年) | ||||||
對蒙/元戰爭 | 端平二年至嘉熙二年(1235—1238年) | 襄陽之戰 | ||||
端平二年(1235年) | 宋軍敗 | |||||
端平三年(1236年) | ||||||
真州之戰 | 宋軍勝 | |||||
嘉熙元年(1237年) | 杜杲、杜庶 | 宋軍大勝,蒙軍被迫撤退 | ||||
孟珙、王鑑 | 宋軍大勝,蒙軍撤圍而去 | |||||
嘉熙二年(1238年) | ||||||
嘉熙三年(1239年) | 孟珙 | 宋軍勝 | ||||
淳祐元年(1241年) | 第二次安豐之戰 | 餘玠 | ||||
淳祐三年(1243年) | 呂文德 | |||||
蒙哥攻宋之戰(1253—1259年) | 寶祐三年(1255年) | 潼關之戰 | 淳祐十一年(1251年),蒙哥汗採取大迂迴戰略攻滅大理國,準備從翼側及側後攻宋
[714]
寶祐六年(1258年),蒙哥發動大規模滅宋戰爭,中路由忽必烈率張柔等部攻鄂州;東路由塔察爾進攻荊山以分散宋軍兵力;又令雲南的兀良合台從交州引兵北上,到鄂州與忽必烈會師;西路由蒙哥親自率領主力進攻四川
[379]
| |||
寶祐四年(1256年) | ||||||
史俊 | 宋軍勝,蒙古三軍原路返回 | |||||
寶祐五年(1257年) | 蒙軍勝,劉大淵等投降蒙古 | |||||
寶祐七年(1259年) | 王堅、張珏 | |||||
龍崖城之戰 | 茆世雄、詹鈞 | 宋軍勝,蒙軍西路軍餘部撤退 | ||||
寶祐六年至七年(1258—1259年) | 賈似道 | 因蒙哥死雙方和議,蒙軍中路軍撤退 | ||||
鹹淳三年至九年(1267—1273年) | 呂文煥、李庭芝 | 元軍獲勝 | — | |||
鹹淳十年(1274年) | 張世傑 | 宋軍敗 | ||||
夏貴 | ||||||
鹹淳十年至德祐元年(1274—1275年) | 宋軍敗,昝萬壽投降 | |||||
鹹淳九年至德祐元年(1273—1275年) | 夏貴 | 宋軍敗 | ||||
德祐元年(1275年) | 孫虎臣、賈似道 | 宋軍敗,宋軍主力瓦解 | ||||
高世傑 | 宋軍敗 | |||||
張世傑 | 宋軍大敗,長江防線崩潰 | |||||
宋軍敗 | ||||||
宋軍敗 | ||||||
張世傑、文天祥 | 臨安城陷,南宋朝廷請降 | |||||
德祐二年至景炎二年(1276—1277年) | 宋軍因糧盡援絕失敗,元軍大勝 | |||||
景炎元年至祥興元年(1276—1278年) | 元軍勝 | |||||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 | 厓山之戰 |
南宋經濟
- 綜述
南宋時候,水田增加,產量進一步提高。太湖流域的蘇州、湖州等地,稻米產量很大,當時流傳着“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棉花的種植擴展到長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綿紡織業成為產棉區的主要農村副業,有了一套擀、彈、紡、織的棉紡織工具。南宋所造的船,上面已裝有指南針,並且具有較強的抗風力。海外貿易的主要港口有泉州、廣州和明州,對外貿易東達日本、朝鮮,西至非洲一些國家。
[11]
南宋對中國後世歷史發展影響巨大。中外學者認為,兩宋社會中許多東西在以後的一千年中是中國最典型的東西,至少在唐代後期開始萌芽,而在宋代開始繁榮。
[11-12]
南宋開啓了中國社會的平民化進程,並出現了歐洲近代前夜的一些特徵,如大城市興起、市民階層形成、商業經濟繁榮等現象,美國、日本學者普遍把宋代中國稱為“近代初期”。南宋時期,全國經濟重心完成了由黃河流域向長江流域的歷史性轉移,這是中國傳統社會發展中具有路標性意義的重大轉折。
[11-12]
南宋農業
- 綜述
南宋農業概括而言,因人口南移、國土促狹而導致的糧食壓力及因軍費開支而造成的財政危機,使農業承受更為沉重的負擔,因而只能向生產的深度和廣度進軍。水利田和梯田的開發,沿邊屯營田的開墾,擴大了農田面積。較之北宋熙豐時期掀起農田水利建設高潮而言,南宋的水利更具持久、經常修復的特點,而且探索出一條大中型水利官修為主,小型水利維修民辦公助的經營模式,地方鄉紳與富户扮演了小型水利興修和管理主角的模式。南宋時期,土地買賣更為盛行,“千年田換八百主”成為頗為恰切的概括。
[191]
在成批官田的出售中,在中國歷史上首開招標競買(實封投狀)的拍賣方式。但官僚依賴權勢,大地主、富商巧取豪奪,仍然導致土地兼併和高度集中。自耕農擁有土地户均數較北宋下降,下户、無產税户及僱農等貧困户比重上升,租佃經濟成為農村最主要的經營方式。賦役負擔不斷加重,二税之外有各種苛斂雜税和附加,使農民負擔極重。另一方面,由於稻麥二熟製為主的連作制及精耕細作耕作模式的推廣,有效提高糧食單產和總產,為商品性農業的發展,園藝及經濟作物的擴種開闢了廣闊的前景,使南宋農業經濟出現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的景象。其農業生產力發展水平之高,居當時世界領先地位。
[191]
農業生產,南宋出現了古代中國南糧北調的新格局。由於南宋朝廷採取興修水利、鼓勵墾荒的措施,加上北方人口的大量南移和廣大農民的辛勤勞動,南宋時期,農作物單位面積產量比唐代提高了兩三倍,總體發展水平大大超過了唐代。南宋時期農業的發展使江浙地區在元初成了中國農業最為發達的地區,出現了中國南糧北調的新格局。
[191]
- 農田開墾
南宋時圩田更加發達。政府為了解決財政困難、安置流民和穩定社會,大力發展江南圩田經濟。由於將治水與治田結合,修復舊圩田,開闢新圩田,南宋江南圩田得到充分開發,在江東、浙西和浙東地區農田中佔有重要地位,擴大了江南水田規模。
[701]
如江東路官圩有田七十九萬多畝。太平州官、私圩合計佔全州耕地面積的十分之九。宣州宣城縣有官圩十七萬畝,私圩五十八萬畝,約佔全縣墾田的一半以上。浙西路圍田相望,達一千四百多所。浙東路越州鑑湖和明州廣德湖周圍上百里都被修造圩田,澱山湖四周被圍墾幾十萬畝。圩田因為土質肥沃,灌溉便利,所以能常年保持豐收,糧食產量很高。
[700]
圩田的修築是廣大佃客辛勤勞動的成果。如合肥的三十六處官圩,以二十二莊為單位,“以户頒屋,以丁頒田”,共有佃客六百多户,一千多丁。佃客不斷改進圩田的修建技術,使生產得以提高,但在地主剝削之下過着“無米無柴”、“面有菜色”的生活。
[79]
總之,南宋時期,江南地區大量圩田水利工程的興修,使得該地區土地的利用率和農業產量達到了歷史的一個高峯,從而使江南地區的農業突飛猛進,農業生產水平遠遠超過北方。進而,全國的經濟中心轉移到了此地,經濟格局發生明顯變化。
[702]
江東、淮東、兩廣和長江江面上,都能見到“木架田丘”隨水高下浮沉。陸游曾在長江蘄州江面上見到架田,是在木筏上鋪土作蔬圃。范成大詩説:“小舟撐取葑田歸”,描寫平江府農民種植葑田(即架田)的情景。福建、江西、浙東、四川的農民,開墾山壠為田,層起如階級,遠引溪谷水灌溉,種植水稻等農作物。兩浙路農民在沿海塗泛地區,疊土石作堤,以防潮水。塗泥幹後,種植作物,當地稱為“塗田”。寧宗時,台州寧海縣有塗田六百多畝,黃岩縣一萬一千多畝,臨海縣二萬四千多畝。浙西、淮東、江西新墾的沙田也極多,孝宗時,三路共括到沙田二百八十多萬畝。理宗時,建康府五縣,共有沙田十六萬二千多畝。南宋的墾田總面積,文獻不見記載,但從圩田、葑田、山田、塗田、沙田等的大量開墾,可以看出當時農田面積在逐步增加。
- 水利興修
宋朝南遷,勞動人民修浚水利更多。《宋史·食貨志》説,南方水田之利富於中原,故水利大興。高宗時,潭州農民修復龜塘,灌溉官私耕田一百萬畝。眉州農民修築通濟堰,使蜀州新津和眉州眉山、彭山等縣三十四萬多畝田得到灌溉,原來的荒野都變為沃壤。抗金將領吳玠率領士兵在興元府褒城縣修築光道枝渠,把以前的旱田全改成水稻田。幾年以後,又修築興元府山河堰,溉田二十三萬多畝。光宗時,淮東路農民創築紹熙堰,數百里內田地都得到灌溉之利。泰州的捍海堰,北宋末年,被海水沖決堰堤。孝宗、寧宗朝,兩次修築,規模比前更大。
[79]
在農民羣眾興修水利的同時,官僚、地主大規模地霸佔江湖開墾圍田,造成了水害。孝宗説:“浙西自有圍田,即有水患。”官僚、地主等“豪宗大姓”憑藉權勢,在蓄水處強築塍岸,圈佔田畝。遇天旱獨據上流,使周圍的民田無水灌溉。遇水澇只顧泄放,以民田為壑。南宋朝廷雖然不斷下令禁止,甚至開掘圍田,但總不能阻止豪族地主所造成的這個禍害。
[79]
- 稻、麥培育
水稻是南宋佔第一位的糧食作物,種植更為普遍。經過農民長期的培育,南宋水稻品種繁多,僅兩浙路六七個州縣,就有秈稻、粳稻一百四十多種,糯稻五十多種,其中有一些是當時的優良品種。北宋時移植到中國南方的占城稻,南宋時普遍種植,成為早秈稻的主要品種。各地農民根據本地的土壤和氣候條件,又從占城稻原種培育出新的良種。占城稻成為廣大佃客和下户常年食用的主要糧食。浙西路平江府適宜栽種粳稻,所產粳米“玉粒香甜,為天下之甲”。浙東、江東的農民還培育出好幾種抗澇、耐寒、耐旱的水稻良種。池州的農民還栽種從高麗傳來的“黃粒稻”,稻芒長,穀粒飽滿,是一種少見的良種。
[79]
陳敷總結了兩浙路農民的耕作經驗:種植水稻,必須先治好秧田,在秋冬就再三深耕,使經受霜打雪凍,土壤酥碎,明年春季再耕肥。種子必須經過揀選,用鰻鱺魚頭骨熬汁浸泡。播種前,在秧田撒上石灰,以防除螟蟲。農民們認為只要用肥料來治理,土壤就更加精熟肥美,地力也保持新壯。婺州、衢州的農民,家家户户收蓄糞土,堆成一座座小山,市井之間,掃拾無遺,所以土膏肥美,稻根耐旱,米粒精壯。蘇州的農民用河泥作肥料,毛珝《吳門田家十詠之一》寫道:“竹罾兩兩夾河泥,近郭溝渠此最肥,載得滿船歸插種,勝如賈販嶺南歸。”生動地描寫了當地農民積肥的情景。兩浙路農民在秋收後耕田,明年二月又耕,稱為“耖田”。由於深耕熟犁,土細如面。大暑時節,決塍放水,讓太陽曝曬,使苗根堅固,稱為“靠田”。苗身既固,沒有倒伏的危險,再車水入田,叫做“還水”。重行灌水後,遇旱不枯。稻子長高,再耙田幾遍,直到收穫。
[79]
[417]
優良品種的培育和耕作技術的講求,促進了水稻單位面積產量的提高。高宗時,兩浙路產量最高。明州畝產谷六七石,是宋朝的最高紀錄。其他各路產量都要低些:京西路每畝產谷三石,江東路徽州上田畝產米二石,湖北路上田畝產谷三石,下田二石,湖南路桂陽軍畝產一石。北宋時,南方種稻地區已開始種麥。但直到宋朝南遷以前,長江流域和沿海種麥仍然很少。高宗時,北方人口的大量南遷,江浙、湖湘、閩廣諸路出現了“西北流寓之人遍滿”的局面。北方人愛吃麪食,因而麥價激增,擁有麥子者大獲其利,倍於種稻。加上釀酒和軍隊的馬料都需要大量麥子,官府曾三令五申地勸誘民間種麥,官府的屯田、營田也大面積種植。佃客交租只有秋課,種麥的收穫全歸佃客,更加促進了佃客種麥。到南宋後期,麥子的種植已經相當普遍,除兩廣以外,兩浙、兩湖、江東西、福建、四川等路,大多在水稻收割後種上麥子,有的地區還種植春小麥,正月播種,夏季收割。
[79]
- 租佃經濟
南宋農業中最顯著的特點之一,是租佃制發展到前所未有的歷史階段。地主招募客户耕種土地,客户只向地主交納地租,不承擔其他義務。在大部分地區,客户契約期滿後可以退佃起移,人身依附關係大為減弱。客户直接編入宋朝户籍,承擔國家某些賦役,不再是地主的“私屬”,因而獲得一定的人身自由。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南宋農民可以比較自由地遷徙,轉向城市從事手工業或商業的活動。
[191]
作為一種在南宋社會生活中最為廣泛、普遍的一種經濟關係,各地區間呈現出不同的地租形態:勞動地租、產品地租(實物地租)和貨幣地租。在以夔州路為中心的、莊園農奴制佔統治地位的地區,勞動地租佔有相當的比重甚至佔支配地位。
[770]
產品地租主要分為:分成租制和定額租制。中國自秦漢而下沿用的對分制,仍然是宋朝分成租最基本的形態。
[771]
這種形式的產品分配方式在南宋十分普遍。其中佃農把生產物的五成、六成作為地租交給地主是比較常見的形式。
[772]
此外,還有一些主客四六分和三七分、牛租的記載。
[771]
[770]
官田上也普遍採用對分制,紹興六年(1136年),主管營田的建康都督府於奏章中有所提及。
[773]
定額租脱胎於分成制,但與分成制不同的是:分成制每年按產量多少分配,主客間的分成是固定的,但分配量則是隨着產量的多少而波動着;定額租則是在地租確定之後,地租總數量固定下來,在分配中不再因產量多少而波動。因此,這種地租也叫固定地租,它必須是在產量較高較穩的條件下才能夠發展起來。
[770]
某種意義上而言,租佃經濟是南宋農業及農村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動力。租佃經濟的主體是農民,其中既有佔有生產資料的自耕農、半自耕農,也有主要靠租種土地生活的貧下户及完全沒有土地的佃農。正是他們的創造性勞動,創造了南宋王朝的物質財富。
[769]
其法律意義上的政治地位和生活狀況較之前朝及後代有明顯的改善,因而在生產勞動中有較高的熱情和積極性,其所創造的高度發達的農業生產力,在當時世界處於獨領風騷的領先地位。作為租佃經濟的另一面,是南宋王朝的統治基礎——地主(田主)佔有80%以上的生產資料——土地資源,主要靠剝削佃農的剩餘價值發家致富,同時也向國家交納鉅額税賦,與農民共同創造及鑄就了南宋較高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
[192]
南宋與北宋而言,在土地制度方面,“不立田制”,不抑兼併,以更強的力度持續推進。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更為廣泛,土地買賣極為盛行,有關法律日益嚴密;土地所有權的轉移更加頻繁,租佃經濟與土地買賣成為南宋農業的本質特點。貧富差距、兩極分化繼續加大。
[192]
南宋商業
- 商品經濟
自秦以來的歷朝一直奉行“重農抑商”政策。到了宋代,商人社會地位得到了提高。南宋開創了古代中國商品經濟發展的新時代。商業與農業同被視為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士、農、工、商,皆百姓之本業”成為社會共識。
[191]
南宋繼續“農商並重”的國策,商品交換活動遍及城鄉,遠至海外,在商品流通日益繁忙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通暢的商業網絡
[416]
,出現臨安、成都等全國性的著名商業大都市,衝破了長期以來“市”、“坊”分離的封閉式坊市制度,出現了住宅與店肆混合的“市坊合一”商業格局。
[191]
中心城市是網絡的交匯點、商品的主要集散地,東南以臨安、建康、鎮江、平江、廣州、泉州為樞紐,輻射鄉村,海外。臨安既南宋的政治中心,又是全國最大最繁榮的商業城市,長江中游最大的城市鄂州,南市在城外,沿江數萬家。西南以成都為最。元初馬可波羅遊歷中國時曾稱成都為西南大都會,商人載貨物進出往來,世界之人無能想象其盛者。在各中心城市與廣大鄉村之間興起大批市鎮、集市。有些市鎮就是北宋時的草市、墟市,起着聯繫城鄉經濟紐帶的作用。適應了農村中商品交換關係的發展,迅速發展的市鎮、集市形成了地方商業網絡。可以説區域性市場在宋代明顯地發展起來。南宋商業市場同樣發育齊全。隨着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各類市場紛紛湧現,按集市的商品特色分有茶市、酒市、藥市、燈市、書市、花市、魚市、馬市等許多專業市場,按集市的時間看又可分為早市、日市、夜市等,在農村主要有草市、墟市、實市、村市、山市、野市、水市、朝市、早市等。
[416]
南宋商品交易規模龐大,商税加專賣收益超過農業税的收入,改變了宋以前歷代王朝農業税賦佔主要地位的局面。
[191]
在南宋官營手工業作坊中,僱傭制度代替了強制性指派和差人應役招募制度,工匠受到的人身束縛大為鬆弛。這種新的經濟關係,不僅推動手工業經濟的發展,又促發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
[191]
- 內外貿易
宋金兩國在淮河設置稱作“榷場”的貿易市場。除了榷場,民間的私下交易也較多。
[13]
南宋時期,由於耕種土地減少與絲綢之路的阻斷,西夏在南宋立國時取得了河湟地區(今青海東部),陸上貿易停止,被迫轉向以商業經濟尤其是遠洋貿易為主的商業經濟模式,所有貿易幾乎是經由海上絲綢之路。由於歲幣支出龐大,南宋王朝內部税收繁重。經濟幾乎一面倒在與西方的貿易之上,促成海上貿易之繁華。商人在這一時期得到了最大的解放,並最終取得了商業經濟的大繁榮,開始出現早期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
[13]
當時南宋的經濟總量已佔世界的60%。南宋的時候,最大的城市臨安府和成都府人口已過百萬
[14]
,而此時歐洲還在中世紀黑暗的統治下過着悲慘的生活。宋朝的四大發明,使航海技術跨入了海洋時代,遠洋的商船有6層桅杆,4層甲板,12張大帆,可以裝載1000多人,航行於世界各地,令世界各國的人民驚歎不已。
[13]
從海外貿易看,南宋開闢了古代中國東西方交流的新紀元。對外貿易港口近20個,還興起一大批港口城鎮,形成了南宋萬餘里海岸線上全面開放的新格局,這種盛況不僅唐代未見,就是明清亦未能再現。據趙汝適《諸蕃志》的記載,與宋朝有直接或間接貿易往來的海外國家和地區從唐朝的三十餘個增至五十八個。它們大致可分四個地區:一是位於今印支半島和馬來半島上的,有交趾(越南北部)、占城(越南南部)、真臘(柬埔寨)、暹羅(泰國北部)、羅斛(泰國南部)、蒲甘(緬甸中部)、吉蘭丹(馬來西亞吉蘭丹)、真裏富(馬來半島境內)、蓬豐(馬來亞彭亨)等國。二是位於今印度尼西亞羣島上的,有三佛齊(今蘇門答臘)、闍婆(爪哇島)、蘭無裏(亞齊)、凌牙門(林加島)、渤泥(加里曼丹)等國。三是位於今印度和巴基斯坦地區的,有故臨(印度奎隆)、注輦(印度科羅曼德海岸)、胡茶辣國(印度西北岸卡提阿瓦半島)、鵬茄羅國(今孟加拉)、細蘭國(即錫蘭,今斯里蘭卡)等國。四是位於波斯灣、阿拉伯半島以及以西地區的,有麻離拔國(今阿曼南部的米爾巴特)、麻嘉國(今沙特麥加)、木蘭皮國(今摩洛哥和西班牙南部一帶)、勿斯里國(埃及開羅)、弼斯羅(伊拉克巴土拉)、層拔國(今坦桑尼亞的桑給巴爾)、弼琶羅國(柏培拉)等國。
[744]
可見南宋商船最遠已經到達地中海和東非海岸。再加上東亞的日本、高麗及南海中的摩逸國(今菲律賓羣島),總數超過60個,相當於晚唐的兩倍。
[742]
範圍從南洋、西洋直至波斯灣、地中海和東非海岸。進口商品以原材料與初級製品為主,而出口商品則以手工業製成品為主,表明其外向型經濟在發展程度上高於其外貿夥伴。
[191]
南宋賦税
南宋統治集團對金採取妥協政策,而在人民面前進行苛刻的剝削收斂。夏秋田税、身丁税,雜變、和糴,和買等税,都比舊時定額為大。其正税附加已名目繁多,又有新立税目。主要的正税附加有:
- 折帛錢。農民在夏税納綢時,按市價折交現錢,稱為折帛錢。但南宋時,農民往往敵迫以市價的二倍到三倍的價格交納折帛錢。
- 和預買。南宋時政府向民間買絹。當時不培錢,後來索性改為民間只交錢,不交實物。
- 預借。官府向民間提前徵收賦税,稱之為預借。高宗時預借明後兩年的賦税,孝宗時借到嶽三四年,理宗時有的地方竟借到以後六七年了。
- 科配。官府按照秋夏兩税的多寡,任意再徵收的一種攤派。有時秋税米一石,就要科配五六石,夏税錢一貫,就要科配七八貫。實際上是正税以外的任意勒索。
主要新立税目有:
- 月樁錢。為供應軍需。南宋時要求各州縣按月解進一定數額的錢物。寧宗時,東南各路歲徵290多萬貫。是農民的沉重負擔。
- 版帳錢。也是為供應軍需設立的苛捐雜税,説是納粟增收的耗剩,交錢帛增收糜費,陷人於罪科罰款等等,各州每年必須徵到一二十萬貫。
- 經總制錢。原本為交易税,一般民間錢物交易,每千文交易額由官府抽取30文,以後增至56文,但後來更隨意增加,它包括了添酒錢,添賣糟錢,增添牙税錢,頭子錢、大軍錢、上供錢等等。每年實際可收1000多萬貫,有些地方達到夏秋税的3倍,是南宋財政上重要收入。由於經總制錢歲無常入而有常額,額一不登,必然巧立名目橫斂,使民間受害。 [796]
南宋人口
- 總體情況
宋金之際因戰亂人口大量鋭減,靖康之亂前的宣和六年(1124年)南方約有1360萬户,到宋高宗紹興五年(1135年)南宋境內約有1086萬户、5650萬人(谷值),自平定民亂和紹興和議後南方人口逐步恢復,至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南宋約有1162.26萬户、6450萬人,到高宗末年南宋境內的人口數量已接近於北宋後期的水平。南宋中後期因“人稠地狹”人口增長緩慢
[27-28]
,至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年)達到户口峯值,官方統計有12670801户、28320085口
[29]
[274]
,學者葛劍雄和吳松弟考慮到隱户問題認為該年應有1550萬户、8060萬人。
[30]
[275]
年代 | 户數 | 口數 | 備註 |
---|---|---|---|
高宗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 | — | ||
紹興三十年(1160年) | |||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 | |||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 | 《中興會要》記載 | ||
— | |||
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 | |||
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 | |||
乾道四年(1168年) | |||
乾道六年(1170年) | |||
乾道八年(1172年) | |||
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 | |||
淳熙三年(1176年) | |||
淳熙五年(1178年) | |||
淳熙八年(1180年) | |||
淳熙十年(1182年) | |||
淳熙十二年(1184年) | |||
淳熙十四年(1186年) | |||
淳熙十六年(1189年) | |||
光宗紹熙四年(1194年) | |||
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年) | |||
理宗景定五年(1264年) | |||
備註:資料參考自《宋會要》《宋史》官方記載數據,不考慮隱户等情況,且南宋人口統計只算男口,不算女口 |
- 階段地域情況
從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至紹興五年(1135年),南方人口大約減少了25%。靖康之亂期間,大約有500萬北方移民遷入南方並在各地定居下來。靖康之難後,中國再次出現中原人口大量南徙的現象。這次南遷有兩波,第一個高潮是從“靖康之難”到《紹興和議》,第二個高峯則是在完顏亮南侵期間,南方人口因此大量增加。紹興七年(1137年)以後,隨着北方移民的遷入和當地人民的復業,長江以南各路的人口數量逐漸得到恢復。紹興十三年(1143年),因人口增加和農業經濟的恢復,兩浙已不復有大片荒地
[276]
。江淮和漢水上游地區的人口恢復主要開始於宋金和約簽訂以後。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江淮人口已恢復至北宋後期的三分之一左右。
[277-278]
到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在靖康之亂時人口下降較多的諸路中,兩浙、江西、湖南三路的户數均已超過北宋後期的崇寧元年(1102年),而淮東、淮西和湖北三路不到崇寧户數的40%。其他五路的户口在南宋初都有一定的增長,增幅超過長江以南和江淮各路。
南宋人口發展的第二階段屬孝宗、光宗和寧宗時期,為人口的緩慢發展時期。在這一時期中,先後發生過金海陵王南侵、宋隆興北伐、宋開禧北伐、金宣宗南侵等具有一定規模的戰爭。受戰爭影響的區域主要集中在江淮地區,這一地區的人口在戰亂時總要遭受較大的損失,戰後隨着流民的迴歸和南北移民的遷入再度開始恢復,但是一場新的大戰往往又使和平時人口增長的成果蕩然。由於戰場基本侷限在長江以北地區,長江以南各路保持了長達百年左右的和平局面,有利於人口的發展。這些路可分為已充分開發地區和開發中地區兩類。兩浙、江西、江東、福建、成都府和潼川府等六路屬已充分開發地區。至嘉定十六年(1223年)的六十餘年間,這些路的人口仍在持續增長。至孝宗時期,上述諸路的人稠地狹現象開始加劇。明、嚴、徽、撫四州在孝宗時期基本恢復了兩宋之際因戰亂下降的人口數量,此後數十年間這些州都已大致完成土地開發,人口增長率放慢。因此,這些州南宋中期人口發展的特點是年代越前,人口增長率越高,年代越後,人口增長率越低。
臨安府(治今浙江杭州市)、鎮江府、平江府(治今江蘇蘇州市)、江陰軍(治今江蘇江陰市)、建昌軍(治今江西南城縣)、臨江軍(治今江西樟樹市)等州軍,均有兩個增長率,其後一個增長率均大於前一個。這些州軍在南宋嘉定以後都接收了一定數量的北方移民。南宋中期,由於人口密度較大,東南各路大多數府州的人口增長率都不高。成都府、潼川府兩路的人口狀況和東南各路相似。東南四路和成都府路、潼川府路為南宋人口的主要分佈區,集中了72%—73%的人口,因此,其增長率的放慢對南宋全境的人口增長造成了影響。東南四路人口的死亡和流失曾幾次造成南宋人口增長率的下降。湖南、夔州、廣西、廣東以及利州均屬開發中的地區,由於這些路地廣人稀,自北宋開始即有許多人稠地狹地區的移民遷入,加之非漢族成員歸宋入籍的原因,著籍户口增加較快。廣西是兩宋之際人口增長最快的路。南宋中期,廣西不僅未遭受過對人口增長產生不利影響的嚴重自然災害和戰亂,卻有一定數量的外來移民遷入北部和沿海等地區。
[275]
綜上所述,南宋中期各路的人口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長。其中,淮東、淮西、湖北、京西南等江淮各路年平均增長率約在6.1‰,兩浙、江西、江東、福建、成都府、潼川府等已充分開發的各路年平均增長率約為2.5‰,湖南、夔州、廣西、廣東、利州等尚在開發之中的各路年平均增長率約在4‰左右。據此嘉定十六年南宋約有户1410萬左右,紹興三十二年至嘉定十六年的户年平均增長率約在3‰左右。寶慶三年(1227年)蒙古軍開始攻宋之前各路的人口仍在繼續增長,則南宋的人口峯值出現在寧宗、理宗之際。
南宋人口發展的第三階段自寶慶元年至德祐二年宋朝滅亡(1225—1276年),大致相當於南宋後期。受元朝攻宋戰爭的影響,位今四川盆地及漢水流域的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等四川四路人口劇減,由此導致南宋人口減少。蒙古軍進入四川后,在各地大肆屠殺平民,而且戰亂伴隨瘟疫和饑荒。因此南宋後期四川人口損失極其慘重,以致於元代虞集説“蜀人受禍慘甚,千百不存一二。”
[325]
此外,蒙古軍隊還大量擄掠人口到北方充當奴隸。
[326]
四川四路為南宋人口的主要分佈區之一,嘉定十六年(1223年)有户259萬餘,佔全國總户數的19.4%,到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境內只有20萬户左右。
[30]
據此,宋末四川户數比嘉定十六年減少近230餘萬户。期間有前後户口可資比較的臨安府、撫州、建昌軍、邵武軍、汀州和興化軍仙遊縣等6個單位的户數,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長。這些府州分佈於兩浙、江西和福建諸路,説明南宋後期這些路的人口仍有一定的增長。
如將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原南宋境內各路的户數,和嘉定十六年(1223年)的户數進行比較,可以看出宋元之際各路的人口發展狀況大致分成三類。第一類,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等四川四路,人口極度減少;第二類,福建、江西、淮西、湖南、廣東等五路,人口有一定的減少;第三類,兩浙、江東、淮東、湖北、京西南、廣西等六路,人口有一定的增長。
當四川因戰亂人口劇減時,江淮地區的淮東、湖北、京西南諸路,除淮西路有所下降外,其餘三路均由於南宋後期北方移民的大批湧入,以及元統一使這些移民能夠定居下來,人口得到增加。
[277]
此外,兩浙、江東靠近長江南岸的諸府州也是南宋後期北方移民的重要遷入地,平江府、常州無錫縣及江寧府的屬縣之所以有較高的增長率,可能與宋末元初北方移民的遷入有關。
[277]
廣西屬開發中地區,南宋人口發展迅速,宋元之際的人口增長應是其慣性作用的結果。湖南嘉定十六年和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兩個年度的户數相當接近,表明其在宋元之際沒有發生過導致人口有較多變化的重要事件。在德祐二年(1276年)宋恭宗降元以後,張世傑等人率宋軍殘部在福建、廣東、江西等地區進行頑強的抵抗。後者福建、廣東、江西三路户數均不及前者。
據上舉《紫山大全集》卷一一《效忠堂記》的數據,元滅宋之年南宋全境有户11746000户,比所估計的嘉定十六年的著籍户數1410萬户減少235萬餘户,約佔嘉定十六年估計著籍户數的16.7%。
南宋貨幣
南宋時期,紙幣大量流通,逐漸代替銅錢成為主要交換手段。南宋的紙幣分為“交子”和“會子”。交子主要在四川地區使用,會子則分為“東南會子”、“兩淮會子”和“湖北會子”三種。不過,南宋後期因為大量發行紙幣,造成貨幣貶值,物價飛漲,爆發會子危機。
- “會子”。宋高宗後期,京城臨安富商印製“便錢會子”在市場上流通。後來,這種“會子”改由官府發行。紹興三十年(1161年),官府按照四川“交子”的辦法,設“行在會子務”,正式由政府發行“會子”。“會子”分一貫、二貫、三貫三種,在東南各路市場上流通,所以又稱“東南會子”。後來,政府又增印發行二百、三百、五百文三種。
- “川引”。南宋時期在今四川地區發行的“交子”,通稱為“川引”,分為一貫、五百文兩種。
- “淮交”。通行於兩淮地區,所以稱作“淮交”。孝宗時期,政府印製了二百、三百、五百、一貫4種“會子”,金額為400萬貫,允許在兩淮地區流通使用。紹熙三年(1192年),政府規定“淮交”每貫值鐵錢720文,期限為3年一界(期)。
- 湖會。通行於今湖北地區,所以稱作“湖會”。南宋孝宗時,政府發行“直便會子”700萬貫,允許在湖北地區流通使用,分為五百、一貫兩種。後來,政府又規定擴大流通範圍,允許在京西和廣南流通使用。
北宋徽宗宣和年間“關子”是提取錢幣的一種憑證,作為買賣轉讓:到了紹興元年(1131年),朝廷屯兵在婺州,水路不通,軍部運鈔不方便,便在婺州發行一種“關子”,這種“關子”和唐朝的“飛錢”一樣,是匯票性質,當時可憑“關子”到杭州、越州領現鈔。後來,人們把“關子”作糴本,這就變成了紙幣。紹興二十九年(1158年),朝廷印給淮西、湖廣兩總領“關子”80萬緡,作三年行使;印給淮東總領“關子”40萬緡,作二年行使。次年,“復出諸軍見錢關子300萬緡,聽商賈以錢銀請買”。這種紙幣性質的“關子”,北宋、南宋時期,在市場上流通轉讓的時間很長,範圍也比較寬。
[13]
南宋的紙幣是在交子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起來的,主要是圖案更加精美,防偽措施更加完善,反映了南宋在商品經濟上的繁榮。但南宋朝廷發行紙幣“交子”,其目的並不完全出於市場流通,而是為了達到彌補政府財政赤字(虧空)的目的,因為當時的政府,並沒有在發行銅錢、鐵錢之外,又有發行大量紙幣的經濟基礎。
[327]
但宋寧宗宣佈十一、十二、十三界會子同時流通後,會子之多猶如決堤之水,物價飛漲,出現了會子擠兑銅錢的現象。嘉定二年(1210年),會子換界。政府規定新舊會子以一比二的比例兑換,同時嚴禁不按比例兑換會子,否則抄家,並鼓勵打小報告互相揭發。會子已經信用破產。但是這依然沒能阻止拒收會子的風潮,會子也進一步貶值。嚴重的通貨膨脹導致社會無論中下層都損失慘重。迫不得已,政府發還抄沒的家產,並籌措一千四百萬貫來回收舊會子。嘉定五年(1213年)後危機才漸漸平息。
[272]
從此之後,會子換界已無法正常進行。政府一旦發生財政危機,就會以濫印鈔票飲鴆止渴。
[327]
理宗親政後,由於十六及十七界會子數量巨大,險些再度造成通貨膨脹。端平入洛之後,會子與銅錢的匯率從端平初年暴跌廿五個百分點。十八界會子發行量更加大。米價漲到每鬥三貫四百文,是孝宗年間的十一倍。
[272]
據史書記載,南宋理宗時期政府財政赤字較大,國庫儲存“空竭”,政府為了擺脱財政困難,專門設置“撩紙局”,“撩紙局”就夜以繼日地加班加點,趕印、增印“交子”紙幣。
[13]
淳祐七年(1247年),理宗頒詔,十七、十八界會子永遠使用。希望藉此來抑制物價上漲。但是兩百文的十八界會子卻連一雙草鞋都買不到,會子已與廢紙無異。
南宋手工業
南宋的手工業生產達到了中國古代手工業發展的新高峯。南宋的紡織業、造船業、制瓷業、造紙業、印刷業和火器製造業都有較大的發展。
[13]
南宋時期,紡織業規模和技術都大大超過了同時代的金國,南方自此成為了中國絲織業最發達的地區;瓷器製造業中心從北方移至江南地區;造船業得到空前發展。
[191]
- 礦冶業
王安石變法時,礦冶業曾發展到高峯。南遷後,淮水和漢水以北地區的大量礦藏,不再為宋所有。開採和冶煉技術雖然又有提高,但產量猛跌。金銀礦在高宗、孝宗時停廢一半以上。南宋時銅礦減少,主要依靠黃銅生產。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黃銅產量達到五百一十八萬多斤,佔總產量的四分之三。其餘四分之一,是使用膽水浸銅和膽土煎銅法,產膽銅一百八十七萬多斤。孝宗時,鉛產量十九萬多斤,錫只有二萬多斤。鐵是製造兵器所必需,但鐵礦十分之九都在北方。南宋用提倡民間採煉和改進冶鐵技術的方法,盡力增加鐵的生產。高宗時,鐵產量曾達到年產二百十六萬多斤。
[79]
- 紡織業
南宋的紡織業達到了較高的水平。
[13]
這是中國手工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是南宋時期的一個重要成就。
[79]
紡織業仍然是廣泛分佈於城鄉的重要手工業。南宋統治區只是北宋的半壁江山,但南宋朝廷通過各種賦税,每年獲得到的絲、麻等紡織品的數量,超過了北宋時期的總額,達到一千萬匹以上。浙西、浙東和四川是南宋絲織業的中心,能織造多種精美的高級絲織品。廣西和四川是麻織業的中心,出產的麻布,運銷各地。
[79]
棉織業的出現是南宋紡織業中最重要的發展。南宋以前,紡織的原料主要是絲、麻。南宋時,隨着棉花種植的發展
[79]
,到南宋末年,江南一帶紡織棉布已經普遍。根據南宋詩人艾可叔的《木棉詩》可以看出,南方勞動人民發明了一套捍、彈、紡、織的棉紡織工具,用棉花紡紗織布。
[79]
南宋的紡織業達到了較高的水平。
[13]
這是中國手工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是南宋時期的一個重要成就。
[79]
南宋蠶桑絲綢生產,已形成了一整套從栽桑到成衣的過程,為明清的絲綢生產技術奠定了基礎。
[191]
這是中國手工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是南宋時期的一個重要成就。
[79]
廣東雷、化、廉三州棉織業最先發達。當地生產的“吉貝布”(棉布),有幅闊匹長、細密潔白的“慢吉貝”和幅窄質粗的“粗吉貝”等多種。海南島黎族人民還能用織機生產出綵線交織成花紋的棉布,在廣西一帶銷行。由於棉紡織業剛剛興起,南宋還沒有把棉布列入賦税剝奪的項目。棉紡織在農村的和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中得到發展。
[79]
- 造船業
北宋末,長江有“萬石船”。南宋時,大的海船可載重幾萬石,深闊各幾十丈,比北宋的船要大好幾倍。周去非《嶺外代答》説,渡南海航行的海船,舵長數丈,一船載幾百人,積一年糧食,還能在船上養豬和釀酒。這種巨型的海舶在當時世界上是罕見的。
[79]
遠洋海舶行駛在南海到波斯灣的廣闊海面。船上繼續使用指南針導航。吳自牧《夢粱錄》説:海商船舶進入大洋,“風雨晦冥時,惟憑針盤而行,乃火(夥)長掌之,毫釐不敢差誤”。
[233]
- 制瓷行業
北宋滅亡後,許多官窯隨着一起遷到南方,如著名的修內司官窯為南渡後邵成章設於臨安鳳凰山下,“黑澄泥為築,極其精製,泑色亦瑩澈,為當時所珍。”
[344]
同時南宋瓷窯增多,各地瓷器產量有不同程度的增長。瓷窯的規模較大,近年發現的許多窯址,堆積面積都很廣。如四川廣元瓷窯鋪窯址,堆積長二百五十米。有的窯址堆積廣達二十畝,高到二十米。蔣祁《陶記》説,景德鎮窯“陶工、匣工、土木之有其局,利坯、車坯、釉坯之有其法,印花、畫花、雕花之有其技,秩然規制,各不相紊”。説明南宋後期瓷窯內部已經有一定的分工,燒製瓷器劃分了幾個不同的工序和工種。
[79]
景德鎮已經發展為全國著名的制瓷業中心,產品銷售各地,所燒瓷器極其精美,有“饒玉”之稱。
[341]
南宋時期的景德鎮青白瓷,經歷了早期、中期和晚期三個歷程。在每個歷史階段,都有其不同的風貌與特徵。南宋早期,具有北宋中、晚期特徵,釉質晶瑩如玉,白中間青,凝釉處呈水綠色,光澤度、透光度強。是青白瓷發展的盛期,具有典型的青白瓷的審美特徵;南宋中期,青白瓷的製作和生產趨於滑坡,整體的質量已不如前,但仍有不少青白瓷有很高的工藝水平和藝術水平。下層瓷石制胎、支圈覆燒以及包金鑲銀印花芒口瓷成為南宋青白瓷的主要特徵。南宋後期,景德鎮青白瓷的製作和生產呈整體衰頹之勢。
[343]
南宋經濟制度
- 經界法
南宋經界法借用“經界”一詞,實際是指核實私家農户納税耕地之面積。其主旨是想通過農户自報、都保勘查、畫圖押字等環節,摸清農户的實有農田面積,按照“履畝納税”的原則,來落實政府的賦役收入,並在民間達到賦均役平的目的。
[476]
南宋初年,廣大地區經過兵火的洗劫,加上版籍殘缺,使賦税的徵收失去了依據,官僚、地主、豪強趁機與地方官吏相勾結,激化了階級矛盾,也影響到了南宋政府的財政收入。與此同時,南宋政府對金戰爭的軍費激增,財政困窘,田賦整理於是提上議事日程。
[476]
紹興十二年(1142年)十一月,兩浙轉運副使李椿年上言,指出經界不正有“十害”:一、侵耕失税;二、推割不行;三、衙前及坊場户虛供抵當;四、多司走弄税名;五、詭名寄產;六、兵火後税箍不信,爭訟日起;七、倚閣不實;八、州縣隱賦多,公私俱困;九、豪猾户自陳詭籍不實;十、違田税偏量,無人肯售。
[477]
[479]
宋政府為了改善財政拮据、入不敷出的狀況,緩和國內的階級矛盾,接受了李椿年的經界建議,委他主持辦理。其具體辦法是:(1)在轉運司下設置“措置經界所”,作為辦理經界的執行機關;(2)以都(都為鄉以下的地方單位)為經界實施的單位,令官户、民户各依式造“砧基簿”。砧基簿上書寫户主姓名、田地面積,四至、丘段、土地來源,並附地形圖;(3)砧基簿及地形圖造畢,由都耆鄰保召集田主、佃客逐丘計畝角押字,保正長於圖的四至押字,並申結罪狀,上報經界所,經界所即差官按圖勘驗,打量核實,如有不實不盡,重行處罰。(4)砧基簿經勘查屬實後,即付人户永為執照。以後田產交易,賣買兩方各執砧基薄及契書到縣對行批鑿(過户),否則不承認為交易行為。(5)人户田產如不上砧基簿者,雖有契書文約,查出沒官。(6)每縣各鄉各存本鄉砧基簿一份,此外再造三本,一本存本縣,一本納州,一本納轉運司。
[478]
李椿年經界法的主要創造是在“砧基薄”及地形圖,這是後來明代“魚鱗圖冊”的濫觴,在中國古代土地管理政策史上具有創新意義。“砧基薄”及地形圖由田主自造,由都保耆長佃户等押字證明,薦由官府派人勘態,以後納税和田地買賣都以此“砧基薄”為依據;如果不上“砧基薄”或雖上而不實的,許人告發,一經查出,一概沒官。其中,打量勘查和畫地形圖是最關鍵的兩環。因為只有經過勘踏公驗後彙總起來的經界圖籍才是最可靠的,而且一改以往自實陳報中“以户為綱、以產為目”的做法,實行“以產為綱、以户為目”,可以消除田產轉移過程中造成“產去税存”的惡果。
[476]
[483]
李椿年經界推行不久,就以母憂去,由王鐵暫代提領。
[480]
王鐵為簡化手續,取消了李椿年造砧基薄、地形圖及打量勘查這個核心環節,令民户十家為一甲,自報陰畝及應納田税之數,如不實,許人告發,他認為這樣可以“簡易而不擾”,並且可以大大縮短經界時間。這樣做雖加快了進度,卻也為官僚、地主、豪強勾結鄉司通同作弊打開了方便之門,使經界法變得有名無實。紹興十七年(1147年),李椿年還朝,雖對不當之處進行了糾正。
[481]
但很快經界法就隨李椿年的被罷免而告一段落。此後數年,南宋政府先後任命户部侍郎宋貺、潼川轉運判官王之望等主持經界事,但都未成氣候。
[476]
- 義役法
據《松陽縣志》及史書考證,“義役”由浙江省松陽縣民間首創。在宋代縣鄉兩級政權機構臃腫、吏役名目繁多,日常事務主要由吏承擔,而吏役卻無俸祿,由州縣地方官按民户資產分列户等輪派,但由於弊端較多,使執役者傾家蕩產的情況常有,至南宋初年,役法擾民之事已達極至,保正、户長等催税力不勝役,大多導致破產,後改差催税甲頭,嗣又改為由募户長催税,或由大保長兼户長並給僱錢任催税,但問題始終未得到解決。農户棄田逃亡,或有權勢的地主拒不交税,地方官府則逼迫保正長等代交。當時,為了應付保正、保長、户長之役,松陽民間開始出現“義役”制度。
[519-520]
即以一鄉或一都為單位,由應役户出田或買田若干作助役田,所收田租充應役費用。出田多少,貧富不等。
[524]
時任處州知府的范成大呈上奏議,希望將松陽的“義役”在各地推廣而未果。乾道七年(1171年),范成大任中書舍人時,再次上奏提出推行於各地,始得朝廷贊同。
[524]
[521]
至此,政府將其作為正式制度加以推廣。義役遂由民間創設漸向“官督民辦”方向發展。從此,“義役法”盛行。
[523]
“義役法”的實質是鄉民以富濟貧,貧富互助,不為不善。因此,各地紛紛仿效。
[522]
乾道九年(1173年),李舜臣任江西德興知縣時,奉詔推行義役法,不到一年就收穫成效。
[525]
據考,各地的義役略有差異,在編排輪充差役時,有的役首以上户輪充保正,而將負責夏秋税賦的户長或大保長由中下户輪充,以致中下户役重而上户役輕的不正常現象,此法推行不久也有不同的意見。時至淳熙十一年(1184年),在監察御史謝諤的奏議下,“義役法”在各地繼續推行。劉克莊在淳佑四年(1244年)任江東提刑時曾説過:“當職累歷郡縣,所在義役詞訟絕少”。這是他自入仕後的三十五年來,歷任江西、淮東、福建各州縣地方官後,對“義役法”的肯定之結論。南宋末年,文天祥在為家鄉江西吉水縣永昌鄉義役所寫的序文中,也對義役作了肯定,指出了差役之弊,曰:“(無義役)民無以相友助,相扶持”,但輪派差役,更換被差人户等,聽命於官吏鄉胥,而“是義役之權,不在官與吏與鄉胥與奸民與適至之天,而在吾鄉里和氣間”,義役相對於差役而言,利多弊少應予肯定。後來,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裏,朝野對“義役法”的推行爭論激烈,學者方健認為:松陽義役之爭的實質,是差役法時,吏猾為奸;義役法行,其無所措手,故造為輿論,欲敗成謀。政爭的結果仍然是差役和義役並行不悖,由民自行選擇。南宋滅亡之後,元代推行助役法,“義役法”退出了歷史舞台,但在元泰定時(1324年—1327年)尚有規定有田一頃以上者出助役田若干,以其田租收入充助役之費,類似南宋的“義役”。
[523]
- 括田法
淳祐七年(1247年),由於財政困難,南宋政府的正常開支都出現難以為繼的情況,理宗為了增加財政收入,相繼採取了一些措施,設立了田事所,任命史宅之為提領官,負責括田法的相關事宜,同時還讓計院檢閲,右司趙與膺為參詳官,命趙與譽和謝獻子主管文字,負責輔助史宅之。其目標就是將當時南宋各地的圍田、沙田、以及沒官田等等都收為國有,一併交由田事所統一管理和經營,其所得的收入由朝廷統一支配,同時在淮西地區、兩浙地區以及江東等路都設立分司,並從朝廷派遣人員到地方各州縣,負責丈量立標確定公田界限和具體實行中央政策。
[555]
[554]
但括田法的施行過程中,由於下級官吏在執行時出現了偏差,將不屬於公田的土地也一律抄括進來,並且還對民户還實行不同的標準,民户爭相賄賂地方官吏,以求得被免除括抄。
[555]
鬧得“一路騷動,怨暖沸騰”。
[553]
在此過程中,雖然也處罰了行事不力的地方官,但其影響不大。後期政府在人員上進行了一些調整,讓趙與膺和陳綺負責“田事所”的相關事務,升史宅之為樞密副使,希望能夠減少阻力。但黃自然、劉垣、趙汝騰等人對此舉甚為不滿,認為這是換湯不換藥,希望徹底廢除括田法,結果他們都獲罪遭貶。
[555]
雖然朝廷上還是希望括田法繼續推行,但隨着趙與膺、史宅之相關負責人的死去,括田法最終被廢除。田事所所得的公田“遂並歸安邊所,令都司提領”
[552]
。
這次括田法是南宋後期為解決當時面臨的財政困難而採取的一項經濟措施,雖然具有一定的冒險性,但其方法在一方面具有可取性。通過實施括田法南宋政府獲得了大量的田地,“具籍百餘萬”
[551]
,對財政收入上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然而在當時具體的歷史環境下來看,政治上的腐敗才是財政困難的根源所在,吏治上管理混亂無序,加上統治者沒有足夠的信心和能力去改變,在沒有考慮後果的前提下實施激進的政策,必然遭到失敗。
[554]
雖然這次括田失敗了,卻為日後施行公田法提供了思路和經驗,是以後推行“公田法”的先聲。
[550]
- 公田法
南宋末年危機嚴峻,迫使統治者不得不採取新的政策。正當宋理宗束手無策之時,賈似道挺身而出,“欲行富國強兵之策”。宋理宗景定三年(1262年)四月,劉貴良與淮東轉運使吳勢卿向賈似道提出了回買公田的建議。
[663]
[554]
同時,右正言曹孝慶、監察御史張晞顏、史虞慮,殿中侍御史陳堯道等人以“先朝限田之制”
[659]
以及“漢人名田之説”為由,聯名上書贊同附和。
[660]
原先的提議乃是在兩浙東西路以及江南東西路同時實行公田法,以此來解決軍餉的供應問題,同時一併解決和糴以及楮幣等財政問題。
[663]
宋理宗批准實行公田法,設立官田所,由劉良貴來負責此事。
[554]
公田法實施初期,不光在各郡派有專門的官員負責,同時“以不合出給官由令田主抱納,失田業相維之初意”
[660]
罷免了嘉興縣令段浚、宜興宰葉哲左、長洲宰何九齡。景定三年(1262年)五月,將公田法的各項事務由路級機關直接管理,同時提出秋收租税時,特許減免原來租額的二分
[661]
,使得公田法的推行得到了更為便利的管理,同時也保障了其政策的順利貫徹實施。在回買公田的過程中,政策發生了一些變化。首先是對象上的變化,原來主要針對官户的政策由於受到的阻力過大而未能實行,最後轉為實行派買。
[660]
其次是回買的價格也發生了變化,原來的既定價格每畝從二百貫往下遞減,按地租的多少來定。然而到了回買實地時,“立價以租一石者償十八界四十楮,不及石者,價隨以減”
[660]
,回買的價格大為縮水。地主們喪失了積極性,從而使回買公田的進程愈加困難。
[554]
景定五年七月(1264年),彗星出現,根據史書記載和卦象占卜,被認為這是災難的預兆。
[662]
由於公田法得罪了很多大臣,他們上書直言公田法的種種弊端,要求廢除公田法。秘書郎文及肩首言公田之事,認為公田法使君德蒙受污點,進而把彗星出現也歸咎於公田法。他認為公田法意在解決軍餉、和糴、楮幣問題,但奉行太過。
[664]
此種反對公田法的言路一開,各種反對之聲接踵而至。
[554]
[674]
其中高斯得上書批評公田法流毒數郡,認為如果浙西六郡出現動亂,一定會從公田開始。同時還指責賈似道掩蔽罪惡。
[666]
不僅大臣們上書反對公田法,就連一些學士
[673]
、太學生
[667]
、宗學生
[668]
、武學生
[669]
也紛紛上書譴責賈似道,要求罷免他的官職。對於百官、學士等人的上書,賈似道等人極力辯解
[671]
,同時也上書求辭去相位。
[670]
但公田法在宋理宗的支持下繼續推行,那些持異議者被認定為“動搖大臣”,同時嚴懲了一批“造謠生事”者
[672]
,反對者的聲音也被打壓下去。
[554]
鹹淳十年(1274年),賈似道被罷免,公田法也隨之受到影響,大臣們再次上書要求廢除公田法。德祐元年(1275年)三月,朝廷下詔廢除公田法。朝廷本想把田地歸還給原來的佃主,但後來“餉軍方急”,打算再收一年租税再還,結果並沒有歸還。隨後軍情日益緊急,還田之事不了了之。
[665]
南宋滅亡後,這些公田全部被元朝政府沒收,賜給了眾多蒙古貴族。
[554]
公田法實行十四年,雖然期間有諸多的弊端,但不得不承認,還是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的。浙西六郡回買的公田達到了三百五十多萬畝,使得軍隊的所需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保障。
[660]
公田法的實施還對減少和糴數量,減少楮幣發行,平抑糧價都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675]
可是對於這些成就,當時的士大大從階級偏見和個人私利出發,皆視而不見,且誇大弊端,一味加以攻擊。
[676]
但公田法所積累的糧食除了軍餉之外還有大量剩餘,在災荒的年份裏,還起到了儲備糧倉的作用
[676]
,其積極作用不可謂不大。
[554]
南宋文化
- 綜述
南宋是古代中國學術思想和文學藝術的巔峯時期。在貪圖享受、胸無大志的背後,文化生活的豐富多彩將中國古代文化帶入最為燦爛的發展時期。
[191]
華裔學者劉子健認為:“此後中國近八百年來的文化,是以南宋文化為模式,以江浙一帶為重點,形成了更加富有中國氣派、中國風格的文化。”
[438]
日本學者宮崎市定將宋代稱為“東方的文藝復興時代”。
[437]
從10世紀後半期到13世紀中葉,宋代文化居於世界領先地位,宋代學術代表了中國古代學術思想的高度發展。王國維指出:“宋代學術,方面最多,進步亦最著”
[436]
;“天水一朝人智之活動與文化之多方面,前之漢唐、後之元明皆所不逮也。”
[436]
南宋與東亞各國的學術思想和民族文化相融合,對在現代東亞社會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社會生活、家庭關係等方面仍然發揮着重要影響。
[191]
南宋教育
南宋是古代中國文化教育的興盛時期。宋代統治者將“崇經辦學”作為立國之本。南宋官學私學皆盛,徹底打破了長期以來士族地主壟斷教育的局面,南宋的中央官學、地方官學、書院和私塾村校都獲得了蓬勃的發展。臨安的教育非常發達,太學、武學、算學、畫學、醫學等學校眾多。此外,還有臨安府學,錢塘及仁和兩個縣學。這些學校不單單加快了文化在下層社會的普及,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文化水平,推動了南宋及臨安文化事業的進步。平民百姓對精神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成為市民文藝興起和繁榮的動力。
[234]
- 教育機構
教育行政機構是國家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宋代的政治體制是以皇帝為核心的中央集權統治。因此,宋代教育行政機構的設置和運作,都必須皇帝降旨和裁決,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官員只有建議權和執行權。南宋的教育行政機構,除繼承隋唐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外,又創制地方教育行政機構。
[317]
南宋中央最高教育行政機構是尚書省轄屬的六部之一的禮部,專門教育行政機構是國子監,還有專門管理宗學的宗正寺。禮部是宋代中央最高教育行政機構,北南兩宋一脈相承。
[317]
禮部的主要職能有:調整官學的隸屬關係,頒佈官學條令法規,任命和管理官學教師,檢查國子監校勘圖書的質量等。
[320]
禮部下屬的專門教育行政機構是國子監,“凡學皆隸國子監”。南宋國子監已有較完備的管理機構,祭酒為國子監最高長官,“掌國子、太學、武學、律學、小學之政令”。下設司業,協助祭酒綜理學校教務。又設博士、學正、學錄、學諭,分掌教職。博士掌分經教授、考校程文,以德行、道藝訓導學生。學正、學錄掌執行學規,糾正並處罰犯規學生,亦協助博士教學。學諭掌以博士所授經,傳諭學生。學正、學錄、學諭,由上舍生行藝(操行與學業)優異者充任。每齋設齋長,掌管齋務及考校齋生行藝。學校又設“三案”管理校內事務:廚庫案,掌管太學錢糧與頒發書籍條冊;學案,掌管文武學的公私補試和升補考;雜案,掌管太學的諸雜務。各案設胥長、胥史負其責。
[339]
説明自南宋初高宗、孝宗兩朝逐步建立起國子監的官員設置與職能規定後,以後各朝都沿襲。
[318]
根據吳自牧《夢粱錄》記載,國子監管理學校,訓導生員;班迎皇帝視學;承辦皇太子齒胃典禮;率眾釋奠於先聖先師;主持生員的教學活動和管理等。
[319]
國子監同時也是全國唯一的高等學府,招收京朝七品以上子孫為學生,稱監生或國子生。但因為其“以應蔭子孫隸學受業”,“學校不預考選”,導致“國子生員多偽濫”,辦學效果很差。
此外,宋代還設有管理宗學的職能部門大宗正司,隸屬宗正寺。南宋初年,宗正寺“卿不常置,少卿一人,以太常兼。紹興三年(1133年)復置少卿一人。五年,復置丞;十年,置主簿;隆興元年(1163年)並省。次年,詔巫、簿復舊制。嘉定九年(1216年),詔以宗學改隸宗正寺,自此寺官又預校試之事”。
[340]
南宋朝廷對於宗學的管理很重視,措施相當嚴格。
[191]
南宋以前,地方教育事業完全由各級地方行政長官兼管。紹興十三年(1143年)八月,“詔諸路以有出身監司一員提舉學事,俱無出身即從上一員兼管”,紹興十六年(1146年)五月,“詔諸路提舉學事,委轉運司有出身官一員兼領,如本司俱無出身,即委從上一一員。以禮部有請故也。”後來的元、明、清都相繼設置提舉學事司,在此基礎上又創設州、縣級教諭,不斷將地方教育行政體系完善。
[191]
- 教育政策
宋代非常重視人才培養,宋高宗曾稱“不惜百萬之財以養士”,認為“學以善俗,明人倫而人才所出也”。北宋曾經進行了三次興學運動,都是發展官學,並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比較完善的官學體系。南宋時期,因時局緊迫,財力有限,中央官學發展有些受此制約,但其招生對象擴大了,對出身等級要求有所降低,學生來源更廣泛,這是一個符合史趨勢和士人心願的政策。
[191]
由於宋金戰爭,南宋初年的地方官學幾乎被摧毀殆盡。紹興十二年(1142年),高宗下詔重建太學和各地州學,紹興十八年(1148年)又下令重建全國縣學,並通過撥賜學田、財政撥款、撥付房廊屋產等各種方式支持地方官學發展。經過高宗、孝宗朝的恢復和經營,地方官學大大發展。地方官學的設置、普及、建制規模和辦學情況都超過了以前,對基礎教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據研究,“南宋地方官學比北宋發達,各州普遍設立公辦學校。如兩浙路七十七縣,有州縣學七十四所,普及率達到97%;江南西路普及率達94%;南宋各地州、縣差不多都設有官學。同時,州、縣學的規模也空前擴張。如建康府學的校舍有一百二十五間,慶元府學的學生達三千數”。南宋官學的設置和北宋一樣,都是以科舉為宗,辦學理念與科舉取士目的一致,課程設置、教學內容也都受科舉考試製約。課程設置、課試都完全按照科舉考試的科目而設,有經術、論策和詩賦。有時科舉考試進行“微調”,官學也立即跟着改變。如紹興十五年(1145年),朝廷下令科舉考試分經義、詩賦兩科。太學招生時也跟着分兩科進行入學考試,入學後又為兩科學生分別開設經義、論和詩賦、論策。另外,太學的“混補”和“待補”也是與科舉互為“預備”的,教育評價也唯科舉。官學教育成為了科舉的附庸。
[191]
[322]
南宋朝廷重視蒙學,因此南宋時以童蒙教育為主的私塾、義塾、家塾和高級階段的精舍、經館等各種形式的私學都得到了長足發展,如耐德翁《都城紀勝》記載,當時臨安城內外,“自有文武兩學,宗學、京學、縣學之外,其餘校、家塾、舍館、書會,每一里巷,須一二所。弦誦之聲,往往相聞。遇大比之歲,間有登第補中舍選者。”私學成為南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與官學、書院一起,成為南宋學術傳承和發展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渠道,共同促進了南宋教育事業的完善和繁榮。
[191]
[321]
書院自唐朝發端始,至南宋時,其規模和管理水平都有極大發展,堪稱鼎盛。著名學者顧樹森認為:“南宋時代書院的發達,可謂登峯造極了,這在中國教育史上是值得重視的事情。教育史專家毛禮鋭主編的《中國教育史簡編》認為:“南宋是書院發展的極盛時期,書院數量之多、規模之大、組織之嚴密和制度之完善,都是空前的。書院研究專家鄧洪波則指出:“南宋是書院發展史上最重要的一個歷史時期,它的最大特點是,在學術大師的指導下,書院作為一種文化教育制度得以完全確立。因此,完全有理由説,南宋開創了書院歷史的新紀元。”南宋書院發展的強盛之勢與南宋政府對書院的鼓勵和扶持政策是緊密聯繫的。南宋政府通過賜額、賜田、賜書等方式,大力支持書院的發展。南宋歷時3年,創建書院總數達473所,是唐、五代十國、北宋的總和的三倍多。如江西龍光書院,紹興元年(1131年)陳自俯創辦時為陳氏義學,高宗南巡至此,賜名“龍光書院”。理宗在位四十年,曾恩賜過的書院多達四十一所,其在位期間書院大興,創辦、重建的書院數量也最多。
[191]
書院在南宋時開始了官學化進程。一般認為,書院在元朝時已被納入官學軌道,而其初現端倪則是在南宋之時。南宋出現大量救建書院和官辦書院。寶祐三年(1255年),理宗敕建西山書院;
[323]
鹹淳三年(1267年),度宗敕建龜山書院,賜田並賜額。
[324]
寧宗嘉定八年(1215年),知州黃集以有司五十萬錢的“子錢”為基礎,又撥“邊州錢十萬以助”,創辦湖南作新書院;嘉定年間,知府袁燮籌錢二百萬、米百餘石創辦江西東湖書院等。同時,書院山長還呈現出官員化。理宗於景定四年(1263年)“詔吏部諸授書院山長者,並視州學教授”,後則出現地方官員或學官兼任山長的情況。景定五年,學者何基以婺州州學教授兼領麗澤書院山長。但凡由政府任命的山長都享有學官待遇,有的還專門建有辦公之所,名日“山長廳”或“山長位”,以增強地方官員參與書院管理的意識和熱情。史載景定四年(1263年)十月,白鷺洲書院建成山長廳,學者歐陽守道親撰《白鷺洲書院山長廳記》。最後,統治者對書院制定的學規給予充分肯定與弘揚。朱熹於孝宗淳熙七年(1150年)作《白鹿洞書院揭示》,其中,明確指出書院教育的目標和發展方向,是一個綱領性文獻。理宗於淳祐元年(1241年)視察太學時,親書《揭示》賜示太學諸生,使《揭示》由書院步入官學殿堂。淳祐六年(1246年),理宗又詔《白鹿洞學規》於各府州縣學堂立石。地區州學“一以白鹿洞學規為諸生準繩”,甚至還影響到日本。
[191]
南宋思想
宋學流派紛呈,各臻其妙,大師迭出,羣星璀璨。兩宋統治者以文治國、以名利勸學的政策,對於前所未有地活躍當時的思想、學術、教育產生了重要影響。最明顯的一個標誌就是新儒學一理學思想的誕生。理學思想倡導國家至上、百姓至上與孟子提出的“君輕民貴”一脈相承。而儒家思想主導下的“儒佛道三教同設並行”,迎合了時代需要,使得宋代儒生不同於以往之“終信一家、死守一經”,更推動南宋的思想、文化做出了重大的突破與建樹。南宋學術界先後形成了以朱熹為代表的道學,以陸九淵為代表的心學,以葉適為代表的永嘉學派,以呂祖謙為代表的婺學,以陳亮為代表的永康學派等主要學派開創了浙東學派的先河。南宋時期,學派之間互爭雄,長和欣欣向榮的景象維持了近百年之久,形成了繼春秋戰國之後,中國歷史上第二次“百家爭鳴”的盛況。尤其是浙東事功學派極力推崇義利統一,強調農商並重才能民富國強實現國家中興統一。這種思想,反映了當時的人們希望發展南宋經濟和收復北方失地的強烈願望。
[191]
- 朱熹理學
作為理學集大成者的朱熹,是繼孔孟以來最傑出的儒家學者。朱熹借用佛教“月印萬川”的比喻,説明“理一分殊”的思想,把“天理”看做一切價值的源泉。他説:“釋氏雲:‘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這是那釋氏也窺見得這些道理。”(《朱子語類》卷十八)並以華嚴宗“一即一切”的説法解釋“萬個是一個,一個是萬個”(《朱子語類》卷九十四)。
宋明理學重視理氣關係的討論。《朱子語類》也是把理氣放在卷首。朱熹認為理和道、太極是一樣的,是抽象的概念。他説“道即理之謂也”(《周子通書注》),又説“太極只是一個理字”,還説“誠即所謂太極也”(《朱子語類》卷一)。誠、理、道、太極,都是精神性的。理和氣的關係,朱熹認為太極是理,陰陽是氣。但他認為理生出氣以後,又寓於氣中,後來理與氣就不可分了。從本體本原上説,先有理後有氣。當他講理氣相依,不可分離,也沒有先後的時候,是將氣作為物質實體看待的,而把理看作氣運動變化的本因寓於氣中。理相當於法則、規律。
[240]
由於朱熹之“理”首先存在於客觀世界,因此不能直接對人的行為產生作用。“理”必須先與人的主觀世界相結合,這個關鍵的結合點就是“性”。朱熹認為,人物之生是“理”與“氣”共同作用的結果。“性”包含了“理”的全部內容,“所謂性者,無一理之不具”。儘管朱熹強調“性具萬理”,但他所關注仍是仁義禮智的人倫之理。他説人性的基本內容就是仁義禮智的道德信條。因此,“性”是朱熹的道德本體,是發出道德信條的認知範疇。在朱學的理論框架下,“性”與“心”是性質上完全不同的兩個範疇——“性”是形而上者,“心”是形而下者。朱熹説“心”是“性”的處所,“性”是“心”的內容。但是人並非因此就能先天地知道“性”中之“理”,必須經過“格物致知”。“理”首先是存在於萬物之中的,只能通過研究萬物之理,才能充分掌握道德知識。“致知”之後又有一個“誠意”的階段。“知”意味着理性,“意”則意味着本能。本能可以直接引發行動,因此朱熹説過了“誠意”階段,便到達了“行”。
[241]
在朱熹看來,“義”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涵:一方面,“義”是人心內在的自我規範,顯發於外便是待人處事的合理與適當;另一方面,“善善惡惡為義”,主張人們應當善惡分明,好善惡惡,具備明確的是非觀念和態度。朱熹對“利”的基本內涵理解為:從積極層面上説,“利”可以是一種因“義”而來的“自然之利”;從消極意義上而言,“利”是一種個人的“貪慾之私”,是不正當所得。對於義利關係,一方面,朱熹認為在“循天理”“惟仁義”的前提下,“義”“利”是一體的。但另一方面,出於對現實人性的考量,他又分外強調不得專以“利”為事,要求重“義”輕“利”,而這是他的主要態度。
在朱熹那裏,義利關係提高到更高的理論高度——天理就是公義,人慾就是私利。天理與人慾是人性中相對的兩個方面,朱熹認為“人慾便也是天理裏面做出來。雖是人慾,人慾中自有天理”。這些話就是針對這些當官的或者準備當官的人説的。學者在這一根本問題上,必須有明確的態度。本立而道生,本立了,其他事情就容易理解,也容易解決了。為了存天理滅人慾,要從讀書開始,學習聖賢所講的理。
[240]
- 陸九淵心學
陸九淵是宋代與佛教和朱熹理學相抗衡的心學創始人,他不同意朱熹將心與理析為二,將理置於心之上,而將理從天的位置上拉下來與“心”相齊,從本體論的角度賦予“心”宇宙本原的內涵。他説:“天之所以與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心與理實是一個東西,因為“蓋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當歸一,精義無二,此心此理,實不容有二。”(《與曾宅之》)在這個基礎上,他得出了“心”是客觀世界的本體,是永恆絕對的存在這一結論。他説:“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雜説》)把整個世界塞進人的心理;還把人反映宇宙萬象的能力誇大膨脹為吞併宇宙萬象的能力,“萬物森然於方寸之間,滿心而發,充塞宇宙,無非此理。”(《語錄》)又説:“墟墓興衰宗廟欽,斯人千古不磨心。”(《鵝湖和教授兄韻》)人心不僅充滿於宇宙,無所不包,而且千古不變。
陸九淵認為治學的方法,主要是“發明本心”,不必多讀書外求,“學苟知本,六經皆我註腳”。他認為教育對人的發展具有存心、養心、求放心和去矇蔽、明天理的作用。他主張學以致用,其目的是培養出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的人才。主張以道為主,以藝為輔,認為只有通過對道的深入體會,才能達到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的目的。因此,要求人們在“心”上做功夫,以發現人心中的良知良能。
[249]
陸九淵的心學淵源,他自稱是“因讀《孟子》而自得之於心。”但又不完全同於孟子,與禪宗的承繼關係也十分明顯。他在《與王順柏書》中説他“雖不看釋藏經教,然而《楞嚴經》《圓覺經》《維摩經》等經,則嘗見之。”事實上,他與禪宗在許多方面一致,在本體論方面,都是以心為本體,在心性論方面,心都具有主宰性;在修養論方面,陸學以理性為主,兼重直覺,而禪宗則以直覺為主,兩者都具有非理性色彩,在境界觀上,聖佛實質上也是一樣。陸學之道、理、心為一口有靈明,有意識之精神主體。這乃是他心學的最大特徵。他建立的心學,除了道德哲學外,也涉及到本體論。由於自覺不自覺地吸收了禪宗心學的部分成果,這種本體論及其思辨色彩,顯然已超越了孔孟的傳統,孔孟從來沒有明顯地肯定天地萬物即是一個至大無外的心或精神。在修養論方面,強調本心,可謂抓住了要領,從而建立了比較系統的心學體系。
- 金華學派
呂祖謙是南宋時期頗具影響的理學家之一,還是浙東學派的創始人,浙東文化的奠基者。
[444]
[445]
他的思想被黃宗羲歸為與朱熹“理學”、陸九淵“心學”並駕齊驅的一家學術派別,並給與極高的評價。呂祖謙的學説被後人稱為“呂學”、“婺學”、“金華學派”。他交遊廣泛,不但周旋於分別主張“理學”、“心學”的朱熹、陸九淵之間,而且和主張事功的陳亮、葉適有密切往來,吸收其功利思想,構築自己恢弘博雜的學術體系。
[443]
呂祖謙哲學思想雖然博雜而不純,但不名一師,不私一説,匯聚融合諸家之言正是呂祖謙思想的最大特色由於呂祖謙的哲學思想體系是在對當時各家“委曲擁護”的基礎上構築起來的,因此他很少門户之見,容納了比其他各家更廣闊的信息,保存了其他各家不能保存的文獻資料,呂祖謙的學説是南宋乾淳時期的大型思想庫。
[443]
呂祖謙作為理學家,他有自己獨到的理學見解,既與朱熹的理學有相似之處,又有和陸九淵相契合的心學觀點,甚至還有注重實際的功力之學傾向。呂祖謙不僅在思維領域融合“理”、“心”並且付諸實際行動,他在各學派之間百般調解,最著名的是他促成了當時兩大對立的學説“朱熹理學”和“陸九淵心學”的鵝湖之會,努力使二者的學説會歸於一,雖嘗試失敗卻對後世產生不小影響,也使得二位學者的思想觀念發生細微改變。雖然呂祖謙沒來得及把理學與心學的精髓融會貫通,但他博雜的學説涉及的眾多領域卻給後人留下了十分廣闊的空間。
[443]
正是因為呂祖謙學術思想的龐雜,涉及當時各個流派,所以研究呂祖謙的思想能夠把握整個南宋的學術發展脈絡,其思想包羅萬象可以説是當時主流思想的融合匯聚,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杜海軍認為“呂祖謙是南宋乾淳間當之無愧的學術領袖。他自覺地培植後進,努力推動學術進步,特別是在浙東學術方面,不僅左右當時,且惠及後世,影響了南宋及元明清幾百年的學術發展方向。”
[444]
- 事功學派
南宋時期嚴峻的社會民族形勢和自由的學術風氣,歷練出了一批極具憂患意識、以天下為己任的學者。這些富有主體意識的知識分子“常念仇恥之未復,版圖之未歸”,嚴厲批駁南宋主和派“偃兵息武,帝王之聖德;講信修睦,古今之大利”等息戰藉口。一方面他們要求皇帝積極抗金,光復中原領土,結束南北對峙的時局;另一方面他們從實際出發,反思理學“窮理修身,學取聖賢事業”等空談心性、視國家民族危局於無睹的現狀,致力於整頓社會弊端,追求實事實功,反對虛妄的空談,從政治、經濟、軍事等層面直接切入問題,探尋造成當時困境的原因,希望尋求到能夠力挽狂瀾的有效途徑。這種對現實問題和民族興亡的強烈關注,成為南宋浙東事功學派的主要理論來源,陳亮、葉適更是其傑出代表。
[439]
陳亮、葉適的事功思想主張“道不離器”,反對朱熹所謂器賴道以存的觀點,而是將道寓於有形事物之間,力圖消解理學形上之“道”的神秘性。在道與人的關係上,認為道既不獨立於人的行為之外,也不違揹人的合理情感和慾望,提出了緣物求道、以人行道的踐行途徑,從而為其變革現實社會的訴求奠定了理論基礎。
[442]
在政治層面要求當政者行實政實德,並以“義利雙行”作為其學派的道德倫理標準,一反理學強調心性修養的治學傾向,公開倡導以務實事、求實功為宗旨的事功倫理,特別是農商並重、四民平等、藏富於民和保護富人等經濟倫理思想
[441]
,看重史實,希望能從史學的研究中尋找到通變救弊的具體途徑。事功學派的特點在於追求實用主義,着力解決現實問題,其強烈的愛國主義精神、學以致用的治世之道以及古為今用的治學態度,對南宋政治、經濟、軍事等領域均產生了積極影響。
[439]
[440]
- 北方理學
南宋文化在北方影響最大的是南宋的特色文化——理學。
[191]
開禧年間前後,理學著作陸續傳入北方,像尹焞《論語解》、胡安國《春秋傳》、張九成《論語解》、林之奇《尚書全解》、夏僎《柯山書解》、朱熹《四書章句集註》、張栻《癸巳論語解》、呂祖謙《左氏博議》、劉子翬《聖傳論》、葉適《水心別集》等一大批南宋理學名著都北傳,引起趙秉文、麻九疇、楊雲翼、李純甫、王若虛等北方文人的廣泛關注,產生了很大影響。
[235]
南宋理學著作直接促進了北方理學的興起和發展。一方面,北方文人編纂、翻刻南宋理學家著作,例如傅起將張九成《論語解》《孟子傳》《中庸説》《大學説》等書經刪節後彙集成《道學發源》一書,趙秉文、王若虛分別為之作引和後序。趙秉文親自撰寫《論語》《孟子》解。另一方面,一些北方學者撰寫理學類著作,表現出自己的思考。像麻九疇隱居研究《易》和《春秋》,享譽一時。趙秉文撰有《易叢説》《中庸説》等多種著述,闡發他對道的理解。南宋理學家有關《論語》《孟子》等儒家經典的闡釋,現實政治性相對較弱,與金統治者尊崇、提倡儒家經典的思想基本一致,如金世宗令人翻譯五經,要讓女真人“知仁義道德所在”,金熙宗本人“頗讀《論語》《孟子》”。在這種背景下,南宋理學自然暢通無阻。
[237]
北方學者不是簡單地追隨或者附和南宋理學家的言論,更多的是展開對南宋理學家的思考。在南宋,批評理學家的僅有鄭厚等,其《藝圃折衷》排斥孟子,離經叛道,被朱熹等人斥為“邪説”。在北方,李純甫推揚鄭厚之論,以鄭厚的傳人自居。他信奉佛教,為了批判理學,特意針對《諸儒鳴道集》撰寫《鳴道集説》一書。
[236]
對宋儒展開詰難的還有王若虛。他的《五經辨惑》《論語辨惑》《孟子辨惑》主要是南宋理學家。與宋儒不同的是,他能擺脱宋人那些不切實際或牽強附會之説,重新審視宋儒的觀點,表現出更加務實的傾向,取得了突出的成績。
[238-239]
南宋文學
- 綜述
現存南宋文學的作家、作品,不僅數量巨大,超過北宋,而且在內藴特質、藝術表現上也有自己的特點,不是北宋文學的”附庸”。南宋中後期,士人羣體依違於科舉體制而發生了階層分化,江湖詩人羣登上了文學舞台,造成文化的下移趨勢。南宋時期又完成了兩個重心的轉移:由北而南和由雅而俗。
[17]
南宋初期,金統治者繼續揮兵南下,進一步威脅祖國的統一和南方人民的安全。廣大人民從反抗民族壓迫、維護國家統一的愛國主義精神出發,堅決要求抗金;地主階級中的有識之士,也發出了強烈的愛國呼聲。這樣,和戰之爭就代替了長期以來的新舊黨爭;愛國主義就突破了江西詩人、大晟詞人(北宋末年以周邦彥為首的宮廷詞人集團)的形式主義作風,成為許多進步作家的共同傾向。張元幹、張孝祥、辛棄疾的詞,陸游、范成大的詩,陳亮、葉適的散文,共同把中國文學史上的愛國主義傳統向前推進了一大步。而向來比較推崇晏幾道、秦觀的李清照,受黃庭堅、陳師道影響較深的陳與義,在新的時代影響之下,也改變作風,寫出了富有愛國思想的詩篇。
[68]
南宋後期,宋金對峙的局面比較穩定,文學上愛國主義的呼聲漸趨微弱,代之而起的是姜夔、史達祖等婉約派詞人和四靈詩派(浙江永嘉籍詩人徐照、徐璣、翁卷、趙師秀)、劉克莊為代表的江湖詩人。他們作品的思想價值和藝術成就各有不同,也有部分作品反映了現實,但更多地表現了對現實的消極態度。到了南宋覆亡前後,由於民族矛盾的尖鋭,部分詩人又繼承了杜甫、陸游、辛棄疾的優秀傳統,寫出一些激動人心的詩篇。民族英雄文天祥是在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受他精神感召的許多南宋遺民的詩歌,如劉辰翁、汪元量等人,也表現了不和元統治者妥協的精神。
[69]
- 詩話
隨着古文運動的勝利和道學思想的流行,古文家、道學家們各自在文學上建立了自己的理論體系;而從北宋開始流行起來的新的文藝批評形式——詩話,到南宋也出現一些影響較大的著作。如姜夔《白石道人詩説》、張戒《歲寒堂詩話》、呂本中《呂氏童蒙訓》、陳癸《文則》等。而以朱熹、嚴羽的文學批評影響為更大。
[69]
朱熹的文學批評主要是繼承並發展了北宋道學家的主張,表現了道學家和古文家文學思想鬥爭的繼續發展。北宋初期,不少古文家、道學家對於文與道的關係的看法,基本上還是和韓柳一致的。自周敦頤倡“文以載道”之説,開始打破了文與道的平衡,體現了道學家重道輕文的傾向。
[630]
但朱熹本是頗有文學修養,評論古今作家利病亦頗多中肯。他教人學詩要從《三百篇》《離騷》學起,論古詩則重漢魏而薄齊梁,他論詩又多從全面來考查。總之,朱熹以道學家的眼光看待文學創作,以義理為根本,文章為末務,自然是周、程以來道學家唯心主義的文藝觀點。他不懂得文學的源泉是生活,在獲得豐富生活的基礎上還要刻苦學習藝術技巧,才能把作品寫好,所以論文就強調心性修養而任其自然,反對下工夫,費力氣。
[69]
[631]
嚴羽的《滄浪詩話》是一部全面而有系統的詩論,其中分為”詩辨”、”詩體”、”詩法”、”詩評”、”考證”五部分。”詩評”、”詩法”、”考證”多有可取,而”詩辨”最為重要。”詩辨”的內容是闡述古今詩的藝術風格及詩歌的學習和創作等問題,而歸結於以盛唐為法。在這裏,嚴羽提出”妙悟”的方法。悟是包括認識和實踐這兩方面的問題,也就是詩歌的閲讀和寫作。
[633]
前者嚴羽主張取法乎上,”以漢魏晉盛唐為師,不作開元天寶以下人物”。而入手的具體步驟是:”工夫須從上做下,不可從下做上,先須熟讀《楚辭》,朝夕諷詠”,以次及於漢魏古詩、樂府,再沈潛玩索李杜二集,”然後博取盛唐名家,醖釀胸中,久之自然悟入”。這就是平日學習的悟入法。至於後者,他認為詩的藝術必須達到這種境界,才能算”透徹之悟”,才是”妙語”。只有盛唐諸家能夠達到這樣的高度。以上就是嚴羽《滄浪詩話》的主要論點。
[69]
[635]
嚴羽的詩論是為反對蘇軾、黃庭堅的詩風而發的,最後連帶批評了一下”四靈”和江湖派,但主要矛頭則是指着蘇黃二大詩人,而尤側重於江西詩派末流。雖然嚴羽抉摘江西派的病根很中肯,但他不從那時最根本的脱離現實生活的缺點來針砭詩歌,而只強調藝術風格等次要問題,又引導以模擬復古為事,產生了錯誤的引導,因而《滄浪詩話》影響很大。明胡應麟認為明詩所以能”上追唐漢”,就是靠嚴羽的提倡。其實明代前後七子的復古,以”詩必盛唐”相號召,模仿剽竊,久為詩壇所反對,而目之為”瞎盛唐詩”,正是《滄浪詩話》帶來的後果。
[632]
[634]
[636]
不久王士禎復大倡”神韻”之説,選《唐賢三昧集》。其詩亦努力追求盛唐韻味,成為一時風氣,也是受了嚴羽的影響。
[69]
胡仔的《苕溪漁隱叢話》是南宋最重要的詩話之一,也是宋代三大詩話之一,可謂是詩話的資料庫。
[638]
該書的價值並不侷限於詩話別集的簡單彙總和資料的收集分類,其間也體現出極為寶貴的宋詩史價值,如:胡仔對北宋詩歌發展歷程作了生動細緻的描述;着力解讀了宋詩的主要取法對象;闡述了宋詩的基本創作特徵;評點了詩人詩作的獨特審美風韻;考察了作家的性格特徵及其詩風的發展變化等。
[637]
該書傳入北方後,受到人們的歡迎和重視。北方最著名的《滹南詩話》與《苕溪漁隱叢話》關係就非常密切。《滹南詩話》中大約有三分之一的資料來源於《苕溪漁隱叢話》。王若虛的辨駁相當一部分是針對包括胡仔在內的南宋人而發。可見南宋詩話是《滹南詩話》寫作的重要背景和前提。
[641-642]
宋編詩話,從純屬摘抄性質的《唐宋分門名賢詩話》開始,歷經《總龜》、《叢話》等大型綜合性總集,《唐詩紀事》、《全唐詩話》等斷代性結集,到南宋後期的《詩人玉屑》由小及大,由粗及精,終於在兼收眾家之長的基礎上為宋詩話發展史打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尤其是其體例之完善更被廣為稱道。《玉屑》在編纂體例和方法上綜合前人,後出轉精。“前十一卷中的‘詩辨’、‘詩法’、‘詩評’、‘句法’、‘警句’、‘口訣’、‘初學蹊徑’、‘命意’、‘造語’、‘下字’、‘用事’、‘壓韻’、‘屬對’、‘鍛鍊’、‘沿襲’、‘奪胎換骨’、‘點化’、‘託物’、‘諷興’、‘含蓄’、‘詩趣’、‘詩思’、‘風調’等門目,分論詩體、詩藝、詩格、詩法和學詩宗旨等各類詩學原理,體例雖略同於《詩話總龜》,但更為嚴正,不落小説家的舊窠臼;而第十二卷以下品評歷代詩人詩作,以人為綱,以時為序,體例又近似《苕溪漁隱叢話》,卻又更趨嚴密精巧,其不涉考證,不及瑣事,去蕪存菁,亦高出《叢話》一籌。全書雖有重複支蔓之病,但排比大致有序,又能兼取阮、胡二書之長,而無二書之弊。”
[639]
可見《玉屑》體例的特點:前半按格法分類,重在整體品評和詩法技巧;後半以時為序,品藻詩人詩作,雖是集評,取捨卻很謹嚴。兩部分合在一起,綜合性總論類析與歷史性描述品味融為一體,史評結合,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
[640]
此外,南宋的杜詩研究也有較大的反響。趙次公的《杜詩證誤》、無名氏的《千家注杜詩》、鮑彪的《杜詩譜論》、杜田《注杜詩補遺正謬》、徐宅《門類杜詩》等杜詩研究著作先後問世,也直接推動了北方杜詩學的發展。
[643]
元好問正是在南宋杜詩學的促進下,編纂《杜詩學》一書,率先提出杜詩學一詞,從而翻開杜詩研究的新篇章。
[644]
- 詩歌
南宋的詩歌成就很高。在北宋晚期起步的江西詩派在南宋迅速崛起,其影響遍及於整個南宋詩壇,象楊萬里、陸游、姜夔、范成大、尤袤等著名詩人都曾在藝術上受到江西詩派的薰陶。它是以黃庭堅創作詩歌理論為中心而形成的詩歌流派。
[627]
楊萬里、范成大、陸游和尤袤等人則號稱”中興四大詩人”。其中陸游成就最高,他的詩歌僅現存的就有九千三百多首,其內容也很豐富,觸及到南宋前期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其中最突出的部分,是反映民族矛盾的愛國詩歌。這些詩歌,洋溢着愛國熱情,充滿了浪漫主義精神,具有強烈的戰鬥性。作為一個傑出的愛國詩人,陸游強烈的現實主義精神是很接近於杜甫。他始終關懷國家民族的命運,並不惜為國犧牲,前人也曾許以一代"詩史"的稱號。但是,在表現手法上,陸游的現實主義詩篇也自有其特點。他不是或者很少對客觀現實生活作具體的鋪敍、細緻的刻畫,而是抒寫個人的主觀感受。因此陸游的詩概括性和抒情性很強,而故事性則比較薄弱。
[797]
尤袤流傳下的作品很少;楊萬里、范成大雖比不上陸游,但都能擺脱江西詩派的牢籠,思想、藝術各有特色。
[248]
楊萬里和江西詩派的主要不同是直接從自然景物吸收題材,而不是從書本文字上翻新出奇。在題材上,他的詩以描寫自然景物的最多。楊萬里在繼承和創作上都善於變化。他早年從江西派入手,中年以後,轉而批判江西派,盡焚”江西體”千餘首,自出機杼。
[446]
[251]
於是他便走上了師法自然的道路,因而形成了嚴羽《滄浪詩話》所稱的”誠齋體”。
[253]
”誠齋體”特點之一是富於幽默詼諧的風趣,繼承了陶潛的《責子》、杜甫的《漫興》和蘇軾、黃庭堅的詼諧打諢的作風而加以發展。二是豐富新穎的想象。他善於捕捉自然景物的特徵,並用擬人的手法加以突出,使之生動風趣。三是自然活潑的語言。他繼承了古當代的民歌,以及白居易、張籍和杜荀鶴等人的傳統,語言力求平易淺近,並大量汲取俚語謠諺入詩。比起江西派的搜僻典、用生詞、押險韻,可以説是一個解放。
[248]
但楊萬里雖然推崇杜甫,卻對其現實主義精神並未能着重繼承。他心愛陶謝、王孟、韋柳一路的山水田園詩,尤其是王維的《輞川集》。因此,他的詩大都”斧藻江山,追琢風月”
[254]
,很少反映社會現實。
[446]
由於題材的細碎,他的風趣也往往流於庸俗,而那種一味師法自然和濫用口語的”信手””走筆”的創作態度,也使他寫了不少粗率的作品。
[248]
范成大是個愛國者,也比較關心人民疾苦。他雖也受過江西詩派的影響,但主要還是繼承白居易、張籍、王建的新樂府傳統的現實主義精神。因此,他的詩數量雖不及楊萬里,內容卻較充實,有不少即事名篇的現實主義作品。他最有價值的愛國詩篇,是使金時寫的七十二首絕句。範詩的另一成就是田園詩。他晚年寫的《四時田園雜興》和《臘月村田樂府》,富有濃郁的鄉土氣息。其中還有不少篇章把自然景色的描寫和對封建剝削的揭露結合起來,賦以更深刻的內容。
[252]
由於內容較豐富,同時他不僅學白居易、王建,也學孟郊、李賀,還有”玉台體”,因此範詩的風格也比較多樣。楊萬里評他的詩”清新嫵媚””奔逸雋偉”,其實範詩還有”婉峭”、”淺切”的一面。范成大深受佛、道影響,詩中也有消極頹廢的一面。
[248]
南宋中葉以後有四靈詩派、江湖詩人,他們是江西詩派的反響,代表南宋後期詩歌創作上一種傾向。永嘉四靈指當時生長於浙江永嘉的四個詩人:徐照,字靈暉;徐璣,字靈淵;趙師秀,字靈秀;翁卷,字靈舒。他們對於南宋中葉以後政治上的低氣壓並無反感,反而樂得清閒。他們的創作傾向是”楚辭休要學,易得怨傷和”(翁卷《送蔣德瞻節推》)。從這種創作傾向出發,他們選擇了晚唐詩人賈島、姚合的道路,要求以清新刻露之詞寫野逸清瘦之趣。他們認為”以浮聲切響、單字只句計工拙”為”風騷之至精”(《宋詩鈔·二薇亭詩鈔》引徐璣語),因此專工近體,尤其是五律。
[247]
這些詩從思想內容看,主要是繼承了山水詩人、田園詩人的傳統。南宋中葉以後,社會表面上漸趨安定,這些詩對於那些在政治上找不到出路的文人起了鎮靜劑的作用,使他們滿足於那嘯傲田園、寄情泉石的閒逸生活。在藝術上,他們又能以精煉的語言刻劃尋常景物,而不大顯露斧鑿的痕跡,在較大程度上糾正了江西詩人以學問為詩、專在書本上找材料的習氣。因此他們的成就雖有限,有當時詩壇卻得到廣泛的反應。
[247]
所謂江湖詩人,大都是一些落第的文士,由於功名上不得意,只得流轉江湖來維持生活。他們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生活接觸面比較狹,對政治不甚關心,只希望在文藝上有所專精,以贏得時人的賞識。一類是生活接觸面比較廣,對當時政治形勢比較關心,愛好高談闊論以博時名。戴復古、劉克莊就是這類人物。
[247]
江湖詩人因南宋中葉後杭州書商陳起刊刻《江湖集》而得名。他們以江湖相標榜,表示了和當權者不同的在野身份,而他們在個別作品裏也刺痛了當權派,陳起就因此得罪(當時史彌遠殺濟王。以為陳起的”秋雨梧桐皇子府,春風楊柳相公橋”有意諷刺。陳起因此坐罪流配)。
[247]
四大家中有直接可靠文獻記載的僅有楊萬里一人詩歌傳入了北方。誠齋體以自然界為表現對象,獨樹一幟,受到李純甫等人的喜愛。隨着金王朝國勢的日益危殆,誠齋體越來越不適應金末的現實,在北方的實際影響越來越小。陸游的詩歌也傳入北方。但受敵對政權的限制,政治性特別強的陸游詩歌沒有被北方文人所公開接受。高揚愛國主義旗幟的南宋詩歌與金國的官方意識嚴重牴觸,對北方詩歌沒有產生多少直接的作用。而宋詩的繁榮,宋詩在唐詩之後另闢蹊徑,開拓了宋詩新境界,其影響直到清末民初。
[628]
- 小説
洪邁的《夷堅志》以鬼神怪異為主。在中國小説史上,《夷堅志》是個人編寫的小説中卷帙最多的一部
[270]
,在史學和文學上都取得了巨大成功,在小説發展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短篇的體制和故事的怪異性,延續了前代志怪小説的特點。《夷堅志》又從志怪的角度記錄政治事件,褒貶人物,豐富了志怪的功能。《夷堅志》故事內容出現一定的平民化特徵;
[269]
也是對後世影響極大的一部志怪小説,受到了人們的普遍歡迎。
[270]
洪邁尚在世的時候,《夷堅志》就多次刊刻;二是模仿《夷堅志》作品的紛紛湧現,《夷堅志》的仿作包括宋代王質的《夷堅別志》、金代元好問的《續夷堅志》、元代無名氏的《湖海新聞夷嘬志》等;三是為後來的小説創作提供了豐富的故事素材。《夷堅志》是南宋志怪小説的集大成者,洪邁廣泛蒐羅社會上流傳的奇聞異事,明清兩代小説彙編多采取《夷堅志》的故事,借用其素材的小説有《西遊記》《水滸》《紅樓夢》“三言兩拍“《聊齋志異》。
[269]
南宋話本小説的出現,標誌着中國小説的發展已進入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341]
話本原是“説話“藝人的底本,是隨着民間“説話“伎藝發展起來的一種文學形式。話本到宋元時代才漸趨成熟。在宋代工商業繁盛的都市裏,各種瓦肆伎藝應運而生。其中屬於説話範圍的有四家。一、“小説“,二、講史,三、講經,四、合生或説諢話。“小説“是説話中影響最大的一家。由於“小説“多就現實生活汲取題材,形式短小精悍,內容新鮮活潑,因此最為羣眾所歡迎。《都城紀勝》説當時講史的“最畏小説人,蓋小説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提破“。
[233]
現存南宋話本的“小説“,包括《京本通俗小説》的全部,《清平山堂話本》和《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中的小部分。
[271]
現存的“小説“話本以愛情、公案兩類作品為最多,成就也最高。在以愛情為主題的作品中,已有較多的市井細民成為故事中的主人翁,並表現他們對封建勢力的反抗,尤其突出了婦女鬥爭的堅決和勇敢。《碾玉觀音》和《鬧樊樓多情周勝仙》是這類小説中成就較高的作品。公案類的作品反映了當時複雜的階級矛盾,有時還表現了人民對統治階級的直接鬥爭。《錯斬崔寧》和《宋四公大鬧禁魂張》是這類小説中較有特色的作品。
[271]
比之唐傳奇和變文,南宋話本的體裁有它的特色。説話人為延遲正文開講時間,等候聽眾,並穩定早到聽眾的情緒,因此汲取變文裏押座文的經驗,在正文之前吟誦幾首詩詞或講一兩個小故事,叫做“入話“。説話人為渲染故事場景或人物風貌,往往在話本中穿插駢文或詩詞。話本結尾又常用詩句總結全篇,勸戒聽眾。這些地方還殘留着説唱文學的遺蹟。説話人為吸引聽眾再來聽講,往往選擇故事引人入勝處突然中止,這是後來章回小説分回的起源。
[271]
- 戲文
南宋戲文又稱南戲,是從浙江温州的土戲發展而成的。這種戲最初只用民間小曲,不分宮調,各腳色都有白有唱,劇本的結構也沒有一定的規格。自宋南渡以後,政治重心移至杭州,南戲傳到了這人文輻輳、諸藝匯合之區,與宋代的雜劇相揉合而形成了一種與元曲的風格截然不同的戲劇。
[678]
南戲的特點有如下:一、南戲稱一段為一出,普通一劇有二、三十出之多。二,各種腳色均有唱,其唱法分下列五種:一人獨唱,兩人以上的輪流接唱,兩人以上的合唱,一個獨唱然後兩人以上的合唱,兩人接唱然後合唱。三,每出用幾個套曲,每套曲二、三個乃至六、七個短曲綴合而成;一出之中也不限一個宮調。四,曲有引子、過曲、尾聲三種。引子是腳色在登場時所唱的、散板的歌曲;過曲是拍子嚴格的正曲;尾聲是在出終時所唱的歌曲,尾聲有時可以省略。五,曲詞之中很少襯字和俗語賓白,尤其是獨白,往往用過分文雅的辭句,已非口語。六,南戲之中除戲劇動作以外,還有載歌載舞;這也許是宋代雜劇的遺風。今崑劇尚保存南戲的這種優點。七,南戲都是以團圓結束,“悲歡離合”一語,可以概括一切劇情的層次。八,南戲為了使各場不至過於冷靜,往往插演武場以為調節,納於正式戲劇中。九,南戲所用的音樂是流行於南方的樂曲,所以南戲又稱南曲。自元中葉以後,南戲採用北方的曲調與南曲綴合而成套曲,稱之為“南北合套”。
[447]
南戲故事情節的增強,角色的增多,以及音樂的豐富多彩,都體現了“戲文”在藝術上的成熟程度。所以中國戲劇基本形成於南宋時代,而以“戲文”的產生為其標幟。
[448]
南宋戲文的出現標誌着中國古代戲曲藝術的成熟,為中國戲劇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341]
南宋戲文可考的有《趙貞女蔡二郎》《王魁》《樂昌分鏡》《陳巡檢梅嶺失妻》《王煥》《張協狀元》等。除《張協狀元》外,均無傳本。這些戲文大都出自書會才人之手,而“士大夫罕有留意者”(《南詞敍錄》),一些文人甚至把南戲視作亡國之音。從現存曲目看,表現愛情婚姻和家庭糾紛的題材,佔最大的部分,而表現金戈鐵馬的英雄題材則極為罕見。早期南戲《張協狀元》《宦門子弟錯立身》《小孫屠》被收入《永樂大典》裏,被統稱為《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其中,《張協狀元》是南宋時期温州九山書會的才人創作的,其故事則從諸宮調裏移植。它是惟一完整保留下來的南宋戲文,彌足珍貴。
[678]
[677]
- 古詞
李清照是詩、詞、散文都有成就的作家,但最擅長的還是詞。她在宋代刊行的《漱玉詞》已經失傳,現在輯錄的只有七十多首,她的詞可以南渡為界分為前後二期。前期詞描寫她在少女、少婦時期的生活,如〈如夢令〉,從靖康元年起,李清照連續遭到國破、家亡、夫死的苦難,過着長期的流亡生活,寫出了更其動人的詞篇,如〈菩薩蠻〉、〈念奴嬌〉、〈聲聲慢〉等。這些詞主要是表達她個人的不幸遭遇,情緒比較消沉。但其中如“故鄉何處是,忘了除非醉”等句,是表達了南渡初期許多離鄉背井、骨肉分散的人的共同感受的,在當時有它的現實意義。〈永遇樂〉更含蓄而深沉地表現她對現實的不滿和關心。在士大夫大力提倡封建禮教的宋代,李清照不僅掌握了廣博的文化知識,而且敢於干預閨房以外的事情。在早年,她獻詩趙明誠的父親,那當權的趙挺之,説他"炙手可熱心可寒"。南渡後,她更以“南渡衣冠思王導,北來消息少劉琨”“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等詩句鞭撻了南宋統治集團裏的逃跑派。在文藝上,她也沒有一般封建社會婦女的自卑感。她敢於利用當時各種文學形式表情達意,甚至還批評了許多久負盛名的作家。正是這種精神,使她在詞創作中表現較多的獨創性。
[248]
南宋初期,有的詞人積極投身於要求反抗民族壓迫、恢復北方疆土的政治鬥爭,他們的詞也突破了北宋末年浮靡的作風,上承蘇軾的思想、藝術傳統,下開辛棄疾愛國詞派的先河。這裏,首先用詞作武器,直接參加當時抗戰派的政治鬥爭的是寫出《蘆川詞》的張元幹。和張元幹同時的主戰派士大夫或將領,如李綱、岳飛、胡銓等,不以詞知名,但由於他們主張抗金的態度最堅決,他們詞裏所表現的愛國思想和奮發有為的精神,往往為一般詞家所不及。其中傳誦千古的岳飛〈滿江紅〉詞,是這方面有代表性的作品。
[248]
比張元幹稍後的張孝祥是前期愛國詞人裏影響較大的作家。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的北伐軍在符離潰敗,他在建康寫了首〈六州歌頭〉詞,張浚為之罷席。張孝祥部分即景抒懷的作品,意境和蘇詞較近。他的《念奴嬌·過洞庭》儼然小型的《赤壁賦》。當形勢漸趨穩定時,這些詞人轉而在園林、山水中寄託他們的精神生活,在詞裏表現了蕭然自得的態度。這種傾向在朱敦儒的《樵歌》、葉夢得的《石林詞》裏就十分明顯。
[248]
辛棄疾繼承了蘇軾豪放的詞風及南宋初期愛國詞人的戰鬥傳統,進一步擴大詞的題材,幾乎達到了無事無意不可以入詞的地步。為了充分發揮詞的抒情、狀物、記事、議論的各種功能,他創造性地融會了詩歌、散文、辭賦等各種文藝形式的優長,豐富了詞的表現手法與語言技巧,從而形成辛詞獨特的風格
[245]
[246]
。辛棄疾的詞是鼓舞南宋人民力爭抗金勝利的號角,在當時就產生很大影響。
[243]
南宋後期的劉克莊、金末的元好問,以及近代的梁啓超,都特別喜愛或推重他的詞,元好問更是將辛詞推崇到很高的地位,稱“樂府以來,東坡為第一,以後便到辛稼軒”。辛詞對元好問為首的金末詞壇產生了實質性的影響。元好問詞之所以被認為“足以追配稼軒”,就在於它得益於稼軒詞的沾溉。
[244]
和辛棄疾以詞唱和的陳亮、劉過等和比他稍後的劉克莊、劉辰翁等,詞風上都明顯受到辛棄疾的影響,形成了南宋中葉以後聲勢最大的愛國詞派。
[244]
他們用詞紀交遊,發感慨,具有共同的愛國思想傾向,同時進一步把詞推向散文化、議論化的道路。他們喜歡採用帶有古詩或散文意味的〈水調歌頭〉〈念奴嬌〉〈賀新郎〉〈沁園春〉等長調,而象五代北宋詞人所慣用的〈浪淘沙〉〈蝶戀花〉〈臨江仙〉〈踏莎行〉等小令卻相對地減少了。在語言上較少婉約派詞人的雕琢習氣,又帶來了恣肆粗獷的作風。他們既沒有像岳飛、辛棄疾那樣的政治抱負與戰鬥經歷,藝術上也不及辛詞的精煉,作品的動人力量有所削弱。
[243]
- 散文
北宋的古文運動,經過”宣政之末”的一度低沉,到南宋繼續發生廣泛的影響。以奇句單行為特徵的歐曾王蘇的古文,逐漸成為文壇的統治形式和無施不可的應用工具,因而產生了”散句”或”散文”的概念。南渡前後,民族危機嚴重,抗金愛國成為詩詞等文學作品的重要主題,散文更成為打擊投降派、力主報仇雪恥的直接武器。在北宋諸大家的影響下,一部分上書言事的政論文,表現了作者對現實政治的深刻認識和鮮明態度,胡銓、陳亮、葉適是這方面的代表作家。
[248]
南宋承北宋古文發展高峯,創作更為繁榮,文體更為完備,文集更為繁富,尤其文論之勃興與選本之迭出及文派之組成,都是散文史,上前所未有的新氣象,對後世散文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南宋散文因強烈的民族情緒,在當時的北方影響很小,王若虛曾提及其孫覿的《謝復敷文閣待制表》,從文體的角度予以嚴厲批評,並據此得出“宋自過江後,文弊甚矣”的結論。
[629]
- 筆記
南宋時代還出現了大量的筆記雜文。北宋古文家如歐蘇等都在長篇大論之外,寫過一些筆記小文。古文運動的成功,使散文更切合實用。到了南宋,許多作者寫筆記,已經不再是叢殘瑣記,而是一種著作形式。凡讀書心得,生活瑣事,世情風習,風景名勝,朝政掌故,歷史傳説,名人軼事等等,無所不包,一筆再筆。
[248]
著名的如洪邁的《容齋隨筆》、王明清的《揮麈錄》、陸游的《老學庵筆記》和《入蜀記》,葉紹翁的《四朝聞見錄》、岳珂的《桯史》等。
[645]
而羅大經的《鶴林玉露》在數量眾多、成就較高、相對鼎盛的宋代筆記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的內容繁雜,有詩話評議、逸聞趣事、典章制度、風俗文化等等。
[647]
大部分筆記所含內容不多,涵蓋面比較狹窄,如沈括的《夢溪筆談》側重於自然科學方面;《容齋隨筆》擅長記載史實及考據辯證;《東齋記事》主要記述北宋的逸聞趣事、典章制度;宋敏求的《春明退朝錄》涉及宋代的典章制度;
[645]
在內容方面,《鶴林玉露》包羅萬象,比宋代其他筆記具有優勢。而且具有較高的真實性,多為實錄,少有虛文,僅有7則涉及神鬼虛妄類故事題材;同時徵引詩歌進行評議。《鶴林玉露》有不少篇則摘錄前人及當代的詩歌,並闡發羅大經自己的詩歌理論觀點。書中輯錄杜甫、李白、楊萬里等詩人的佳作,羅大經對一些詩歌進行品評,闡發自己的詩歌主張:在內容上崇尚含蓄自然、社會功用價值
[648]
;在藝術手法上講求“賦比興”手法的運用、錘鍊語言,注重韻律對仗。
[646]
這對後世詩話、詩歌理論產生一定影響,明代葉廷秀《詩譚續集》便從《鶴林玉露》中輯錄出約四十條詩話。
[645]
一些優秀的筆記作品善於借神鬼之事暗諷現實的政治與社會,如康與之《昨夢錄》多記奇異事物或故事,其一記北宋末年楊氏兄弟在西京山中遇出世老人引入洞穴,別見一個”計口授地,以耕以蠶,不可取衣食於他人”的理想世界,這是南渡前後在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極端尖鋭的現實條件下,一部分遠離現實的士大夫看不見國家民族的光明前途而幻想出來的農業社會主義。這種幻想雖然和當時廣大階層的抗金救國以及農民的起義反抗背道而馳;但它也是尖鋭的階級矛盾以及廣大人民在亂離之際一種善良的願望的反映。
[248]
南宋後期國事衰頹,筆記雖數量比以前時期不多,但仍有相當可觀的成就。比如都市文化筆記興起,南渡前後時期己存在,就是孟元老所著的《東京夢華錄》,此書是一本追述北宋都城東京開封府城市風貌的著作。由於南宋滅亡,多數南宋遺民常懷念故都臨安的繁華。由於《東京夢華錄》的影響,這一時期文人陸續編撰了耐得翁的《都城紀勝》、吳自牧的《夢粱錄》、周密的《武林舊事》以及《西湖老人繁勝錄》等的都市文化筆記。這一時期陸續出現了不少文藝類筆記。如《雲煙過眼錄》《浩然齋雅談》《隨隱漫錄》《佩韋齋輯聞》《對牀夜語》等等,都具有較高的文獻史料價值。
[649]
南宋史學
南宋是古代中國史學的繁榮時期。陳寅恪先生指出:“中國史學莫盛於宋。“
[64]
南宋時期的當代史編修,盛極一時,無不具有紀實與求真之品格,從史學體例之完善、史學思想之深邃,或綜合編撰、評論多方面成績而論,此一時期的史學成就,是中國史學史上的豐盛期。
[342]
南宋在歷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經世致用”的修史思想,對後代的史學家有很大的啓迪和教益。南宋學傳統中也有以崇高的精神指向、博大的人文關懷探究“義理”的傾向,歷史學理念中有濃郁的理學色彩。與此同時,傳統史學中重史料、重證據、重調查的有益成分以及通過對歷史典籍、制度文化的考釋、辨偽來確定歷史事實的觀念並未就此而淡化,鄭樵所取得的學術成就正是在這種史學觀念主導下促成的。馬端臨的史學思想與學術成就以作此觀。
[342]
著名作品有南宋史學家袁樞的《通鑑紀事本末》,朱熹的《資治通鑑綱目》、《伊洛淵源錄》,王稱的《東都事略》、胡寅《讀史管見》、呂祖謙《大事記》、《呂氏家塾通鑑節要》等書。其中《通鑑紀事本末》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事本末體的史書,開創了以記事為主的紀事本末體。它的史料基礎是《資治通鑑》。因為《通鑑紀事本末》是改寫本,並沒有採用新的史料,所以在史料價值上有所欠缺。但《通鑑紀事本末》並不是照抄照搬《資治通鑑》,而是通過補充細節,用自己的話概括歷史事件和刪除細節等改寫來進行敍事、《通鑑紀事本末》作為開創性的紀事本末體史書,對後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首先是對後來的史書的編寫體例起了示範作用,如明代陳邦瞻的《宋史紀事本末》、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等,其次是中國最早出現的歷史教科書的編寫也是受了其影響。
[345]
朱熹是理學的集大成者,他的理學體系形成的過程,也是他的史學經歷理學化的過程,理學化的史學成為理學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與以前的理學家相比較,朱熹在史學領域內做了大量的工作,編寫了《資治通鑑綱目》、《伊洛淵源錄》等史學著作。這兩本書在宋代史學史上是重要的歷史著作。朱熹和呂祖謙的爭論、朱熹和陳亮關於王霸義利的爭論,涉及對史學社會功能的看法,也涉及對歷史過程的看法。朱熹發揮二程的歷史觀點,説明天理支配歷史。
[346]
在內容上,所《資治通鑑綱目》與《資治通鑑》著錄的基本史實大都相同,但是朱熹在精簡內容時又有所增改。在體例上,朱熹為了使史書更簡明扼要,特融合各史書體裁創造了新的史書體裁——綱目體,對史書創作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並且還親寫了詳細的《綱目凡例》,更是意義非凡。思想上,朱熹不贊同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模糊的正統觀念,他特地在《資治通鑑綱目》中對正統名分做了強調,並訂立了一系列的標準,申明正統。朱熹的正統觀念作為一代人的總結,對後世影響巨大。
[347]
朱熹之後,陳均等史家繼承和發展朱熹所創的綱目體體例,開創了綱目體本朝史,並相繼編成《皇朝編年綱目備要》、《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續編兩朝綱目備要》等貫通兩宋十三朝歷史的綱目體本朝史。
[352]
而王稱的《東都事略》是第一部系統總結北宋一代歷史的著作,是在內憂外患的形勢下產生的,它開北宋歷史研究的一代先河,奠定了在宋代史學史上的地位。又是一家獨斷之學,比成於眾手的官修史書,更具有比較緊密的內在邏輯性,同時,對歷史的認識有更多深刻見地;其作為本朝人記本朝事的當代史,體現了其不凡的史學見識和史學才能、敏鋭的政治頭腦、仗氣直書的膽魄和獻身史學的熱情。而中國史學史上,象《東都事略》這樣一百三十卷的當代史屈指可數。南宋產生了很多以北宋歷史為內容的著作。但採用紀傳體的僅《東都事略》一書,因為在內容編排上不僅要有邏輯性,而且要有自己的觀點和看法,但《東都事略》並不拘泥於紀傳體已有的程式,是靈活運用紀傳體的典範。
[348]
其中後三種都是《通鑑》學方面的著作(《讀史管見》、《大事記》、《呂氏家塾通鑑節要》),這類著作在北方影響較大。北方蔡珪、蕭貢、完顏璹等人非常喜愛《資治通鑑》,所以南宋《通鑑》學一入北方便受到人們的關注。趙秉文就為呂祖謙未能最終完成《大事記》而深感惋惜。
[22]
在記錄宋朝歷史的著作中,除了紀傳體的《東都事略》外,仿照《通鑑》體例而續編修書人很多。其中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是南宋孝宗年間修成的一部編年體歷史著作,是成為研究北宋歷史最重要的歷史著作之一。
[349]
《長編》取材廣博,而所引之書中多有亡佚,所以在《長編》中保存的佚書史料研究北宋的歷史、地理、經濟、文化等提供了豐富的資料。南宋葉適對此推崇備至,他説:“李氏《續通鑑》,《春秋》之後,才有此書……今唯《續通鑑為然耳。故餘謂《春秋》之後,才有此書,信之所聚也”(《水心集》卷12)。《長編》是繼承並發展了《通鑑考異》的優良傳統。司馬光在編著《通鑑》時,遇到一件事情有不同的記載,就在《考異》中臚列異同,説明自己採擇的依據和理由。李燾撰修《續資治通鑑長編》時往往一事用三四種資料纂成,取捨謹慎,考證詳密,具有極高史料價值。
[350-351]
編年體著作還有專門記載高宗、孝宗兩朝歷史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皇宋中興兩朝聖政》,後來還出現了收錄以上幾種史書內容的《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鑑》,為集大成者。
[353]
南宋圖書
南宋圖書出版產業持續興旺,出版文化高度繁榮,有着鮮明的時代特色。從現存南宋刻本書籍,可以看出南宋中央和地方官府、書坊、書院、寺院和家塾等都從事雕版印刷,刊刻了眾多書籍。學界講宋代的刻書機構,一般都沿襲版本學的説法,分為官刻、私刻和坊刻三大系統。
[495]
其中官刻由政府主持,由於政令所出不同,又分中央官方出版和地方官方出版。中央官方出版通常根據皇帝的詔令,由秘書省負責編輯修撰,國子監等國家機構執行。地方官方出版則由公使庫、各使路司、各地方官署主持出版。官方出版主要是針對一些關乎國家統治和國家安全的重要圖書。南宋以文治國,對待圖書出版尤為重視。首先,對正經、正史進行了集中出版,對律法、醫藥、文學等圖書進行刊印。同時,下達了一系列禁書詔令對私刻、坊刻的圖書出版進行限制。此外,從圖書出版發展情況而言,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之下,盜版和侵權問題日益嚴重,對此官方也頒佈文書,採取措施進行管理。南宋在對圖書出版的管控較之前代更為進步,且具有時代背景下的獨特性,諸多措施在出版史上具有開創之功。
[494]
南宋私家刻書的規模有很大發展,地域分佈廣闊,刻印數量也大。有些書坊專門接受委託雕印業務,刻印和售賣書籍。有的書坊擁有自己的刻工和印刷工匠,並聘人編輯新書,印刷出售。還有的坊肆主人本身就是藏書家,而且兼事編撰、刻印、售賣業務,集編撰、出版、發行於一坊一肆之中。書坊刻書內容十分廣泛,所刻既有文人學子必需的字書小學、經史文集,也有供平民日常應用的農桑醫算、類書便覽。其中的詩歌、小説、評話等民間通俗文學作品有很高的文學和史料價值。杭州中瓦子街張家書鋪出版的《大唐三藏取經詩話》是現存宋人平話小説中最早的刻本。
[495]
隨着南宋刻書出版業的興盛發達,刻書地點遍及全國。宿白曾對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尤袤《遂初堂書目》、趙希弁《郡齋讀書志附志》和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四種南宋著名的私家書目著錄的刻本書的刊印地點做過統計,晁、尤二目著錄的刊地合計不足20,趙目超過30,陳目更超過60。《直齋書錄解題》共著錄圖書3096種,標有刊地的175種版本僅佔其中的5%強,統計出這60餘個刊地,已遍佈南方大部分路、州。
[496]
張秀民考得南宋刻書之地近200處,在《南宋刻書地域表》中列有183處。
[497]
兩浙路的刻書出版業非常繁盛,這與該地區的地位密切相關的。兩浙地區生產發達,經濟繁榮,是南宋的政治中心、經濟中心和文化中心。南宋都城臨安有刻書的傳統,而且質量上乘,王國維《兩浙古刊本考》:“北宋監本刊於杭者,殆居泰半。”
[499]
宋室南遷杭州之後,大批刻書工匠南遷。宿白統計,大約孝宗以後,約12世紀末葉臨安府刊刻《儀禮疏》時,使用了160餘人的刊工。而同時,紹興府刊刻分量較多的《毛詩正義》用了30多人的刊工,湖州刊刻版數差不多的《北山小集》用了27人。
[498]
兩浙地方刻書地區有臨安和紹興、吳興、台州、衢州、婺州、明州、平江府、鎮江府、湖州、嚴州、台州、象山、餘姚、括蒼等。其分佈地點不但有各州府、軍的所在地,也有偏僻的小縣。南宋時期刻書出版在兩浙地區得到普遍發展。
[500]
南宋宗教
南宋時期,除伊斯蘭教之外,主要宗教教派有四種,即佛教、道教、巫教、民間秘密宗教。南宋時期,伊斯蘭教的傳佈還侷限在落籍和僑居廣東和福建兩地以阿拉伯人、波斯人為主體的穆斯林中,基本遊離於中國宗教主流之外;而民間秘密宗教則被南宋朝廷定為非法的邪教,在南宋初期即已遭到了殘酷鎮壓,此後一直未能再形成大規模的氣候。因此,南宋宗教的主流是佛教、道教、巫教。
[255]
- 佛教
南宋時期,佛教盛行。南宋定都臨安(今杭州)後約140年的時間裏,很多皇帝都在皇宮內設置道場,也就是在皇宮內舉行各種有關佛教的宗教祈禱活動。這些法事活動祈求的內容分為兩類:一為國家,一為統治者自身。為國家祈求的主要是希望風調雨順、農業豐收、國泰民安等;為統治者祈求的多是希望生者長壽,病者消災、早日康復,死者超度、能夠往生到佛國、淨土等。皇室的信仰,帶動了南宋時期整體對佛教的信仰及佛事活動的推崇。
[264]
南宋歷代帝王崇信佛教,如孝宗提倡“以佛修心,以道養生,以儒治世”的政策,光宗以後,史彌遠、賈似道等把持特權,優容佛教。因此,佛教寺院在朝廷的扶持下,不惜重金,大興土木,擴建寺觀。據《鹹淳臨安志》記載,南宋時的杭州寺院已增加到了四百八十四所。“竺乾之宮鱗萃穊布,不可稱數也”
[267]
。此時,杭州城寺院的數量已佔了全國寺院總數的17%,有着“江南佛都“之稱。據記載:“城內寺院,大小寺院五十有七。城外尼寺,三十有一。又兩赤縣(即錢塘、仁和兩縣)大小梵宮,寺院凡三百八十有五。
[233]
當時,杭州轄域共有寺、庵671所,其中城內外寺院486所。又根據《鹹淳臨安志·寺觀》記載,杭州轄域共有寺院773所,其中城內外寺院共計494所。
[268]
南宋嘉定年間,朝廷還主持建立“五山十剎“制度,分別將佛教寺院評為禪寺、教寺和律寺。明代田汝成在《西湖遊覽志餘》記載:“嘉定間品第江南諸寺,以餘杭徑山寺、錢塘靈隱寺、淨慈寺、寧波天童寺、育王寺為禪院五山;錢塘中天竺寺……為禪院十剎;以錢塘上天竺寺、下天竺寺……為教院五山;錢唐集慶寺、演福寺、普福寺……為教院十剎。“其中三十多所寺院皆位於江南。
[268]
佛教文化的繁榮,使南宋時期僧侶出現文人化傾向,集中體現在此時期高僧的禪詩禪語、頗具文采的高僧傳以及以佛教為題材的繪畫藝術上。南宋的禪僧傳自“鎔眾説以成文”的《禪林僧寶傳》,到慶老《補禪林僧寶傳》,以及祖琇的《僧寶正續傳》,對高僧所處的時代、寺院狀況及何因緣出家、開悟、修證、弘法的狀況都有詳細記述。禪宗大慧、虎丘二派以及楊岐派都有大量的禪僧詩流傳下來,這時期的禪僧傳呈現出了文人化的特徵。南宋時期以佛教為題材的繪畫藝術也有時代特色。有代表性的是禪宗的頂相圖以及用於記錄佛事活動的水陸畫。從南宋至元代,江浙一帶的祖師畫像非常盛行,這極大促進了禪畫創作,並帶動了各類鑑賞活動的出現。繪製這些畫像的科儀、儀軌還流傳到了日本、朝鮮等國家。
[264]
南宋時的中國也吸引着外來僧人學習佛法,尤其是禪法。據《中日文化交流史》中記載,當時入宋的日僧達109人,逐漸形成了以徑山寺、靈隱寺和淨慈寺為中心,對中國佛教文化傳播起到了推動作用。
[264]
乾道七年(1171年),覺阿率弟子金慶乘船入宋,到靈隱寺拜佛海慧遠為師,覺阿在靈隱寺參學四年後回國傳播禪宗,引起了日本國內的廣泛關注,這是日本第一位將禪宗傳入日本的僧人,為後來日本禪宗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淳熙十四年(1187年),日本名僧榮西入宋,在天台國清寺、杭州靈隱寺、淨慈寺深入參禪問道,領悟臨濟宗真諦,回國後大力推廣禪宗思想,對日本禪宗的興起作出重要貢獻。紹定五年(1232年),無準師範禪師住持徑山後進入鼎盛期,日本名僧絡繹不斷地來拜師,其高徒眾多,如圓爾辨圓、神子榮尊、及妙見道佑、悟空敬念等。圓爾辨圓和神子榮尊在端平二年(1235年)入宋,在靈隱寺退耕德寧的指引下,到杭州徑山寺拜訪無準師範禪師,在宋六年後回國弘揚禪法,同時還將中國的禪道、書法、建築、繪畫、茶等帶回了日本,成為京都東福寺的開山祖師,並此封“聖一國師“。
[268]
- 道教
南宋建立後,鑑於北宋迷信道教而滅國的慘痛教訓,便在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罷天下神霄宮。六月,又下詔沒收全國神霄宮的錢穀以充政府的經費。
[265]
紹興四年(1130年)十一月,又括借全國寺、觀的田租、蘆場。南宋朝廷為了籌措軍費,也下詔出賣道度牒。據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的統計,道士、女冠僅萬人。道教的宮、觀數目也減少。
[256]
但由於這時國力羸弱,為求消災免難,宋廷更寄希望於神靈的護估。故高宗倉皇南渡後,即積極營建宮觀,常去參拜。他於戰敗之餘在錢塘修建了顯慶觀。紹興十七年(1147年)又再度重修,並派專人主管。建炎元年(1127年),他效法宋真宗下令於江寧府建景靈宮;
[257]
及定都臨安之後,又於十三年,修建景靈宮用以奉安累朝神御。
[258-259]
次年在杭州西湖修建延祥觀以奉四朝真君。紹興十六年,高宗下令在全國各地廣建報恩光孝觀。之後又建太一宮
[260]
、明離殿,還撥款作為道糧。高宗還常親自召見道士,賜錢物、封號、官爵、道經。他任命許多大臣為宮觀使或提舉,這一作法為南宋諸帝所承襲。
[256]
孝宗趙眘還以自己的模樣作為塑造道教神像的“樣板”。自佑聖觀落成以後,孝宗幾乎每年都要前往參拜一次。
[262-263]
光宗在位時興建玉清昭應宮,規模宏大。寧宗對道士張道清、包道成、張成果、王景温、張可大等均甚寵愛,他還親自為顯慶觀題額,進一步掀起對真武的崇拜。嘉定二年(1209年),頒佈《誥詞》宣揚神威,並特封為“北極佑聖助順真武靈應福德真君”。
[256]
理宗為了維護趙宋王朝的統治,在崇尚理學的同時加強崇道措施,為一些道派祖師以及道派首領賜贈封號。如嘉熙三年(1239年)賜號天師張大可“觀妙先生”。封白玉蟾為紫清明道真人,特賜茅山道士易如剛“妙寶先生”,並繼續興建和擴建宮觀。理宗對道書《太上感應篇》很感興趣。紹定六年(1233年),在他的授意下,由太乙宮道士胡瑩微刊印,理宗書寫於卷首,並由真德秀代序跋,宰相鄭清之作贊文,廣為傳播。
[261]
度宗即位之後,在宮中設內道場,為僧道大發度牒。
[256]
南宋道教除舊有的龍虎山天師、茅山上清、閣皂山靈寶派等符籙三宗之外,其時自稱獨得異傳而別立宗派者甚多,主要有從天師道衍化而來的神霄派,由上清派衍化而來在民間影響較大的清微派,由天師道衍化而來的天心正法派,從靈寶分化而來的東華派和淨明派。此外,還有白玉蟾所創的所謂金丹派南宗者。入元以後,分別與金真道和正一派相合並。
[256]
- 伊斯蘭教
宋代伊斯蘭教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宋代穆斯林大多數是“土生蕃客”。同時,外國穆斯林仍在不斷地向中國移居。北宋時期,穆斯林多在中原地區活動。南宋以後,隨宋室南遷。很多穆斯林南下,浙閩地區穆斯林大量增加,杭州尤多。宋代穆斯林不僅人數比唐代多,而且在某些地區,例如在廣州、泉州,形成一種勢力,開始對社會生活發生影響。他們非常富有,同當地政府來往密切。淳熙年間(1174—1189年)林仕任泉州知州,向當地穆斯林募錢建造戰艦,加強海防。廣州右武大夫(正六品)因羨慕穆斯林蒲亞里富有,以妹相嫁。廣州劉姓穆斯林甚至娶宗室之女為妻,並做了個左班殿直的小官。宋代已有漢人改宗伊斯蘭教。那時政府禁止“投充番户”,所謂“投充番户”是指漢人投入穆斯林之家,皈依伊斯蘭教,改變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以圖逃避某些社會義務。
[266]
宋代穆斯林主要是從事商業活動,包括海外貿易和舶貨銷售兩個方面。他們或者自己直接從事海外貿易,或者招誘海外各國商人來華貿易。南宋末年,泉州回回佛蓮對外貿易每發海舶80艘。南宋對海外舶利依賴頗重。南宋初年,市舶收入佔全年總收入的二分之五。中國穆斯林還常常為大食各國商人代獻貢品、代售貨物,作為外商對華貿易的居間人。
宋代伊斯蘭教的發展還表現在清真寺的修建上。泉州清淨寺(俗稱“麒麟寺”),一説建於南宋紹興元年(1131年),創建人是來自波斯灣錫拉夫的納只卜·穆茲喜魯丁。清淨寺是一座具有阿拉伯風格的宗教建築。據説在南宋末德祐年間(1275年—1276年),普哈丁修建揚州清真寺。
[266]
南宋藝術
南宋繪畫
- 綜述
宋代是中國繪畫史上的鼎盛時期,標誌中國中古時期繪畫高峯的出現。有學者認為:“吾國畫法,至宋而始全。”
[21]
南宋繪畫中的工藝美術造型、裝飾與總體效果堪稱中國工藝美術的典範,成為後世畫家爭相仿效的對象。此時期藝術風格不受外來文化的影響,主要承襲古老的傳統。山水畫家的代表人物是馬遠、夏圭,他們所描繪的是地方山水,飄渺柔和的景緻,與北宋山水畫家所畫的險峻山水景緻形成對比。此派畫風出自宋高宗的畫院,一般稱“馬夏”。
[65]
- 山水畫
主詞條:南宋四家
山水畫仍是南宋時期重要的繪畫類別。北宋時期,山水畫已經達到了登峯造極的境界,全景式山水構圖已經非常完滿。到了南宋,全景式山水格局演變成一種更加自然化和生活化的邊景山水,由繁入簡、由整體到局部、由宏大到詩意小品,筆墨表現上更加突出墨法的表現力。
[242]
這種變革並非一蹴而就,但是在繼承前人剪裁經營特點的基礎上,真正完成這種邊景式山水構圖變革的畫家是馬遠、夏圭,馬遠家學淵源,其父兄均為畫院待詔。他擅畫人物、山水、花鳥。山水畫始承家學,後自出新意,構圖多用邊角形式,是南宋“翰林畫院”中的佼佼者。
[650]
夏圭同樣擅畫山水,屬水墨蒼勁一派。他喜用禿筆,下筆凝重。在構圖方面,夏圭善於剪裁與美化自然景物,善畫“邊角景”。
[242]
兩人有“馬一角,夏半邊”之稱,他們和李唐、劉松年合稱“南宋四家”,馬遠、夏圭兩人也並稱“馬夏”。出現這種邊景構圖的原因,主要是山水繪畫發展的結果,有人稱之為“殘山剩水”,認為是南宋偏安南方一隅的寫照,也有一定道理。
[65]
[242]
南宋四家中的李唐經歷了從北宋到南宋的過渡,其山水畫風格既有早期在北宋畫院時期復古風尚影響下的繪畫風格,又有過渡時期尋求創新的嘗試風格。靖康之亂後金軍掠走了所有畫作,在沒有經典畫作可供參考的情況下,李唐作為北宋畫院的畫師和前朝遺老,成為南宋繪畫上的代表性人物。他具有承前啓後的作用,是連接北宋山水畫與南宋山水畫之間的紐帶,更是南宋山水畫向北宋山水畫學習的橋樑。至此,南宋的山水畫再也不是出自宋初的“三家山水”(關仝、李成、范寬),而變為李唐的“一家山水”,李唐因此一人獨領南宋畫院的成熟新風,從而順利完成了宋代山水畫北風南下的傳承發展。陳傳席把李唐的創作分為兩個時期:北宋時期叫做“崇古”;南宋時期叫作“獨創”。
[651]
南宋山水畫大體源自李唐典型期的風格,並在李唐的基礎之上結合自身的特點呈現“李家山水”的不同變體。劉松年在紹熙年間為畫院待詔,師從張訓禮,而張訓禮直接師李唐,所以劉松年系李唐一脈。《四景山水圖》是劉松年師李唐最明顯的代表作,描繪四時不同的山水景色。山石皆用剛硬的線條勾出外形,再用斧劈皴皴染,部分平面也和李唐一樣淡墨橫掃,稜角分明,形體方硬。遠山依然墨線勾出山形,淡墨橫擦略施斧劈,顯得清麗秀美。相對而言,劉松年山水畫的風貌更像前期的李唐,稍往北宋靠近。但是比李唐南宋時期的山水畫更加秀潤細謹。
[651]
馬、夏則是順着李唐簡逸蒼勁的方向繼續發展,水墨更加剛勁。馬遠《踏歌圖》最能體現其筆力“剛勁”。山石先用剛硬的線條勾出外形,不加結構,細而長的大斧劈直接刷鑿。
[656]
長筆可刷大結構,短筆可鑿小肌理。筆與筆之間自然留有間隙使山體的質感更加強硬。樹幹多用獨創的“折枝法”造型,寧方勿圓的折枝與剛勁有力的山石樹木相配合,略顯瘦勁,後人多效仿之。
[654]
此畫給人以高遠峭拔之勢,雖然有“高遠”與“平遠”之象,但是與北宋山水畫“巨嶂式”構圖不同。體現南宋山水畫普遍把之前無限天地的“宏觀”視覺觀念轉變為“微觀”的局部小景
[658]
,這是因為豐富多變的南方山水使得山水畫家自主的把描繪的重點落實到具體的景物,以突出它的精緻細膩。
[651]
[655]
夏圭的《溪山清遠圖》也是南宋山水畫水墨剛勁的典範。
[658]
相較馬遠而言,夏圭用線方折、短促,很少有長線條。畫樹用短寸的墨線勾折,加上破點或者短線畫葉,顯得格外蒼勁;山石的刻畫也較馬遠更加蒼茫淋漓,運用小斧劈、短條子、小破點等皴法短小但結構豐富,最後淡墨皴擦,拖泥帶水且秀潤一體。
[651]
[657]
由於運用更多的水分,於是就更具有“水墨淋漓”的效果。其皴法為“拖泥帶水皴”或“帶水斧劈皴”。
[122]
夏圭用筆雖然瑣碎、率性,但山石結構豐富多變。遠山用線定出山頭結構,之後淡墨大筆擦染,覆上墨點。尤其是右半段江邊遠景,好比隔着江面上的薄霧眺望遠山,清秀蒼潤。夏圭的繪畫顯然是將李唐南宋時期的山水畫進一步推向水墨蒼潤,此後山水畫創作者更加關注筆墨情趣對畫面意境效果的表達與營造。
[651]
此外,南宋其他山水畫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李唐的影響,而劉松年、馬遠、夏圭,大抵相當於李唐山水三類風格的轉變。劉松年較“細謹”,相對接近於北宋山水畫中的李唐;馬遠較“剛猛”,更勝於李唐自身的剛勁之氣;而夏圭較“蒼潤”,比李唐更加秀潤。所以説李唐堪稱南宋畫院“宗師”,對南宋山水畫的影響巨大。他作為兩宋山水畫發展史上不可或缺的人物,跳出以往的範式與法則把山水畫引向了另一片天地,是對北宋山水實現了一個高峯後的又一次重新思考。其最大的價值在於把北宋完備的山水畫創作範式帶到了南方,將北方剛勁的山水置於南方秀潤的畫境之中創作出了剛柔並濟,動靜相宜,且“小中見大”的南宋山水畫,但又不同於董源筆下的南方山水。
[651]
- 禪宗畫
南宋時期禪宗畫家輩出,以山水見長者有隆師、老悟、德止、若芬等。南宋初期一小部分禪僧延續李公麟白描畫風,大部分禪畫家向減筆、潑墨方向發展,至南宋中晚期禪畫筆墨的疏簡以及類型的多樣化達到極致。南宋善畫佛教人物者有思淨、妙應、月蓬、法常、至葉、德源、梁楷、門無關等。以花鳥走獸聞名的畫家中,善畫梅者有惠洪、妙高、僧定、瑩上人,善畫竹者有惠洪、太虛、圓悟(枯崖)、鐵鑑;善畫墨葡萄的有因師與温日觀;善畫走獸者有智融。兼擅多科的畫家有法常、梵隆、蘿窗、了宗、仁濟等。
另外,宋代具體時期不詳者如下:工佛教人物者有慧、彥深、智什、圓悟(李時澤)、紹祖、祖瑩、智葉、智平及弟子祖鑑;工寫真者有童益;工山水者有智永小景、鑑微、稱上人、智深、明川、虛己;工花鳥走獸者有擇仁、鑑微、靜賓、鏡潭、慧舟、希白、真惠;詩書畫兼能者有惟鳳;各科兼能者有惠定、真慧、道宏、智源等。
[66]
南宋音樂
南宋音樂文化的發展,一方面是繼承了北宋遷移過來的音樂種類與形式;另一方面是南宋地域本土音樂文化興盛發展。宮廷禮樂、瓦肆勾欄民間音樂、雜劇、南戲以及琴學藝術等,均體現了這種歷史繼承性和地域性;以及它們之間相互交流、融合的特點。這構成了南宋時期音樂文化的主要特徵,也形成了它繼往開來的音樂史特點。
[484]
北宋末年,宮廷外,民間音樂勃興,教坊與鈞容直等逐漸衰落。成熟的市民音樂、高超的民間表演藝術,對宮廷產生了重要影響,一些有名的民間藝人被召進宮侍奉內庭。到了偏安一隅的南宋,內外交困加劇,掌管和從事宮廷音樂藝術表演的教坊競被廢止。從紹興十四年(1144年)始至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因金軍大舉人侵而撤消止。後再建再廢,需要時由修內司教樂所從舊教坊和鈞容直、衙前樂的樂工中召集一些樂工,甚至是少年樂工和包括“歧路人”在內的民間藝人,經短期培訓後臨時客串一下以應付演出所需。這些臨時僱用的民間藝人總稱“和顧”。至孝宗時期,和顧藝人佔樂人的總數已增至近半。可見至南宋後民間音樂牢牢佔據時代音樂的顯要地位已成不可逆轉之勢。
[492]
南宋的各類音樂形式出現了新的區別於北宋的變化,在音樂形式的發展、音樂表現的手段、音樂表現的內容等幾方面也呈現出世俗化的特點,可以説標誌宋代音樂世俗化的音樂形式的興盛及其規模化的發展,都是在南宋臨安時出現並完成的。因而,這些變化和發展既是南宋臨安音樂文化世俗化在音樂形式上的具體表現,也是南宋臨安音樂文化世俗化定位的根本基礎。
[493]
在南宋僅存半壁江山的社會背景下,除了音樂平民化外,士族階層還發起了一股復雅思潮,有效帶動了詞化環境的產生及文化品格上的雅化方向發展。姜夔是復雅思潮的傑出代表、當時一代雅詞的典範,並是擁有傑出才華的音樂家,他精通音律,其自度曲、琴曲及仿照屈原的《九歌》而創作的《越九歌》等,在體現復雅思潮發展方向的同時,還為其在音樂領域的創新開闢了道路。南宋文人所接觸到的音樂形式主要有樂府、曲子、聲詩、著詞等民間的琴歌和歌謠,這些都是南宋文人在音樂創作上的主要形式。曲子和著詞是音樂文學的主體,著詞是當時酒宴上的文字類的遊戲,曲子和著詞都是當時音樂表演者歌伎演奏的。由於南宋王朝國力衰弱,宮廷中出來的音樂舞蹈人員促進了地方音樂舞蹈的發展。姜夔留給後世的有樂譜記載的音樂有琴曲多首,如《越九歌》十首及大量工尺譜的歌曲,這些作品中都貫穿着雅正中和的音響效果與審美情趣,並從中可以看出復雅思潮對姜夔音樂作品創作的影響。同時,又為後人留下附有旁譜的《白石道人歌曲》,包含着姜夔一生所創作的音樂作品,充分體現了其音樂創作成就。
[485]
南宋書法
主詞條:宋代書法
南宋書法在整個中國書法史中成就不甚突出,無論是與北宋絢爛的“尚意”書風相比,還是與“復古”書風大興的元朝相比,南宋書法都缺少鮮明的時代書風和標誌性的領軍人物,像陸游這樣獨出新意的書家鳳毛麟角,對蘇、黃、米、蔡書風的競相模仿成為貫穿南宋書法的主線,如以趙令時、吳琚為代表的學米派。
[389]
南宋延續北宋“尚意”的書風,書法成就更多地表現在行書和草書上面。很多名人的書簡文稿都是書法藝術的佳作。但南宋偏安一隅,天下有識之士充滿對國家生死存亡的憂慮,不能傾情於書法,所以有名家而無大家。
[390]
南宋書法歷史中,趙構是一位繞不開的主要人物。他一生醉情於翰墨,倡導書法“復古”,藉助古人的法規改變了南宋初期書壇低迷的狀況。在他的倡導下,南宋書壇成功開啓“書法復古”之風,書法上的實踐和理論也都影響着主流書法的發展,甚至貫穿整個南宋書法發展歷程在書法實踐上,他臨習各家所長,大力倡導書學活動,以學黃、學米、學唐人等作為上溯“二王”書法的階梯,堪稱全面學習傳統技法的代表,晚年最終在“二王”一脈的書法上,自成一家。在書學理論上,同樣倡導以“二王”為學書圭臬的復古觀念,鼓舞了全國上下的學書思想,對南宋書法的發展有着重要的引領和凝聚作用。
[395]
從某種意義上説,南宋書法史是一部由文人學者與名宦士卿構成的書法史,而南宋中期則是最為典型與輝煌的階段。其間書法名家,或以書法名世,或以詩詞爭勝,或以理學擅場,一時賢者雲集,翰墨精彩飛揚。或書以人傳,或人以書傳。故有陸游、范成大、朱熹、張孝祥、吳琚、姜夔等名家,輔之以名宦、廷魁、儒行、辯論、文學、史學等才俊,構成一段值得張揚的書法史。南宋中期,刻帖浸盛,賞鑑流行。味晉品唐,傳學討論,學蘇、模黃、習米的主流書風開始發揮作用,“淳熙四家”堪稱典型。家法傳承,相互觀摩,寫意、抒情、達性的基本調子終於形成,一代風氣大抵如此。
[397]
南宋中期政治較為穩定,經濟、文化較為繁華,隨着政權的實質性轉型和陸游、朱熹、范成大、張孝祥的成長,一代人的書法創作熱情高漲。
[393]
“南宋四家”(張即之、陸游、朱熹、范成大)中四位就有三位誕生於這一時期。
[394]
其中陸游,草書學張旭,行書學楊凝式,筆札精妙。代表作有《成都感懷詩卷》,筆畫秀潤恣肆,結字清勁可愛,豪氣凌雲,意境高遠。其書法達到了很高的藝術境界,揮灑自如,與詩文相輝映。
[390]
[394]
朱熹行、草書俱佳。傳世墨跡多見於書信筆札。筆法從漢魏鍾繇人手,兼學二王,筆法精熟,行筆圓潤而有風致。其信札多用行草書,筆畫粗細相間,遒麗多姿,結體綿密,行氣通暢,起伏有致,形成了勁氣內斂的風格。從技法上看,筆墨精妙,代表作有《書易繫辭》《七月六日帖》。
[390]
[394]
范成大是精於行草書,其書師法黃庭堅、米芾,尤其得力於後者。創作出入唐宋,有米芾筆意,圓熟遒麗,生意盎然。傳世書跡有《西塞漁社圖卷跋》《中流一壺帖》等。范成大之書極為流便,用筆流暢,章法一氣行走。如其名作《北齊校書圖》題跋,清婉秀雅,神完氣足,用筆提按轉折,中規入矩。其用筆輕重變化,字體大小配合,整篇和諧自然,飄逸古雅。此作與朱熹之作相比較,朱書蒼勁,範書秀逸。
[390]
南宋中後期的書家,如張孝祥學楊凝式尚恬淡,范成大學黃庭堅尚開張,朱熹是學曹操書,陸游則不太注重法度的約束,文天祥則是純以己意作書。從書法立場上看,這些書家都無提舉時風之力,也無開宗立派的氣度。南宋末的姜夔,規矩森嚴,有較正規的書法意識,但在南宋書壇上也無力挽狂瀾之象。
[396]
理宗即位標誌着南宋王朝進入晚期。期間南宋國力衰落,文化不斷衰弱,表現在書法創作的後繼乏人上。因此,南宋書法在南宋晚期表現出風光難再的墜落。在缺乏才情之士而又書風不振、書藝式微的南宋晚期,張即之的出現無疑是一個特例,其以一代“寫經聖手”和大字風流,得能書而名聞天下。
[393]
其楷書嚴謹端莊,行書温柔典雅。其字體吸取了歐陽詢的特點,即欹側險峻又嚴謹工整,其大字榜書,取法顏字寬博方整,粗獷雄健,筆畫粗細並用,時呈波折,流暢跌宕。其筆鋒多樣,運筆堅實峻健,筆勢勁峭,結體生動明快,清爽不落俗套。張即之書法具有奇巧風骨,獨闢蹊徑,自成一家。
[391]
張即之力挽狂瀾,喚醒了當時頹唐的書法藝術,為革新南宋後期衰敗的書法風氣而奮鬥,在當時的書法界有“宋書殿軍”之稱,為時人重視。
[392]
在後世書論家看來,張即之還是一位“筆法授受有傳”的重要人物,前承乾道名家,後啓趙孟頫以下。
張即之而外,南宋晚期的書法名家如魏了翁、葛長庚、陳容、趙孟堅、文天祥等,雖然在早期書法史著述中多不享專名,但後世影響則不容忽視。南宋晚期,有關書法的學術與理論,有着與書藝發展進程的不同軌跡,表現出相對”興盛”的局面。比如,刻帖依然在較大規模地進行着,《蘭亭》刻本的收藏、翻刻與著錄、研究進入高潮,書法史著錄之書迭出。王應麟、周密等博學多才、入元不仕的人物的出現,為南宋時代畫了具有文化史意義的句號。而幾乎同時,作為宗室子弟的趙孟頫,卻北上大都出仕,繼而張起了元代書法的大纛。
[393]
南宋雕塑
南宋雕塑藝術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其造型寫實,有時代特徵。南宋雖然偏安江南,然而戰爭與防禦一直是這個時代的主題。故在東錢湖南宋石刻造像中,最明顯地表現出造像工匠對於將軍武備的重視。絕大多數武將的鎧甲兵器,都精雕細刻,栩栩如生。這種寫實的功夫,為歷史石刻武將中的佼佼者。但是在開禧北伐失敗後對收復失地的無望心態,以及缺少悍將的江南,武士文相、北人南相是當時的一大特點,因此石刻中的武將都是一副儒將之風,內文外武,心文形武,是石刻武將的一大特色。由於南宋一代,士大夫更為温文爾雅,循規蹈矩。東錢湖南宋石刻中的文臣,多心懷惴惴,謹慎低調,表情含蓄,慈祥和藹,表現了文臣士大夫很高的內涵和修養,反映了當時社會的人格意識和審美標準。採坑史守之墓道文臣,蓄山羊鬍子,温文儒雅,謙遜和藹,形神兼備,更傳達了這一時代特徵。
[746]
東錢湖南宋石刻中的瑞獸,無一不給人以馴服温順的感覺。南宋式的穩定安祥是一種時代性的象徵。所有的猛獸烈牲排斥於這個時代的審美之外。故其造型,裝飾性大於自然形態,然在技術處理上,卻靜中有動勢,粗中見細膩,剛中有柔意。
[748]
南宋石刻刀法細膩,雕刻如塑。東錢湖南宋石刻在雕刻工藝上不留刀鑿痕跡,追求塑像的細膩效果,這是在“寫真”指導思想下的產物。以福泉山無名氏墓道石刻中的文臣最有代表性。
[745]
石像的細節部分用高浮雕、鏤雕、透雕等技法的綜合運用,表達了所塑造的對象的某些細節,給人以真實的厚重感。如燕子窩石馬及鞍具的雕刻紋飾,都令人叫絕。
[749]
在人物衣褶帶紋的線刻中,石刻白描力求表現質感和厚度,忠於造型的真實性。但是在真實之中,卻有洗煉的概括,衣褶組織粗中有細,簡中存繁,乾脆簡潔卻有回味之處。並非所有的處理都一一與實物對位,在紋樣的裝飾中,石刻手法十分大膽,瑞獸的形體常常被局部抽象變形,雄虎的花紋以雲狀或者葉狀紋,這種突破常在不經意之處,卻具藝術的魅力。
[749]
南宋的石刻還中規中矩,力避張揚。衣冠甲冑,皆合記載。東錢湖南宋石刻的人物,不論是文臣的衣冠,或是武此的鎧甲,大至形制,小至花飾紋樣,都可與有關歷史記載一一對應,嚴格採取寫實的態度。比如文臣頭戴的進賢冠、冠頂的梁數所表現的階級官品,所着的右衽寬袖長袍,束帶,袍下露裳(袍)蔽足,腳上所登的厚底淺幫的雲頭履,胸前垂曲領方心,雙手執笏。武將的纓盔披甲、護袖、護腿、以及由革帶索定的胸前橫貫的勒帛絲繩,和腰間所圍的護腰,包括甲冑的皮編鐵鑲,均符合當時的格式。
[750]
東錢湖南宋石刻造像的所有姿態,均採取為儀仗拱守之勢,無一出格表現。東錢湖南宋石刻的紋飾細節,皆合自然。人物造形中,文臣的衣紋全部是垂掛紋,武將為扎擠紋,絕無飄動、抻拉的表現。所有的人物均採取靜態的姿勢,靜態所造成的肌理表達人物內心的平和單純,心無旁鶩,氣沉丹田的形態。
[752]
然而匠人在細節處理中,常常於繩結、花紋中,融入靈動的心機,使靜態之中潛藏動的內力。
[751]
在東錢湖南宋石刻作品中,有一部分是當年的墓廬、牌坊上的石質構件。下莊省岙史師禾墓道的石牌坊,不論是結構、柱式,還是博風、懸魚、斗拱、瓦當,都符合北宋的《營造法式》,也成為《法式》在南宋貫徹推行的證明。
[747]
南宋雕刻風格分期明顯,各呈時代特徵。以越國公史詔墓道石刻代表的南宋早期風格(約1120—1190年)。此期的石刻主要分佈在冀國夫人葉太君墓道、越國公史詔墓道、寶華寺後山史氏祖塋墓道、七坑墓道石刻、龍首山石刻、排祭嶺嶺腳石刻和姑野岙石刻。這一時期正值南國立國初期,百制初創,社會節儉,石刻以簡樸風格為主,造像自然少刻意雕琢,墓道形制不大,有較強的民間化色彩。以丞相史浩墓道石刻為代表的南宋中期墓道(約1190—1220年)。此期石刻主要分佈在丞相史浩墓道、修職郎史若湛墓道、齊國公史漸墓道、中散大夫史涓墓道,此期為南宋中興時代,社會風氣積極上進,士大夫各盡職守,謙和低調。石刻風格也節儉樸質,少鋪張,造像神態清和淡泊,文臣表情寧靜若思,武士有儒雅之氣,石獸忠誠馴服,但規制已經表現出鋪排的傾向。以丞相史彌遠墓道石刻代表的南宋晚期風格(約1220—1280年)。此期的石刻主要分佈在丞相史彌遠墓道、兵部尚書史彌堅墓道、通奉大夫史賓之墓道、鄭國公史彌忠墓道、司封郎中史彌鞏墓道、兵部尚書史宇之墓道、銀青光祿大夫史巖之墓道,以及表現於福泉山墓道石刻、忠應廟石刻、洋山村石刻、官葬河頭西岙石刻、前夾岙石刻、刑部尚書余天任墓前石刻、贈少師高閌墓前石刻、仇墓前石刻和丞相鄭清之墓道石刻等。此期南宋經濟繁榮奢華,社會心態偏安自得,表現在石刻風格中,比中期有明顯的奢華意識,刀法裝飾,雕琢工細講究,用材除取當地梅園石、光溪石外,有外地的類太湖石採運。造像神態平庸自得,文臣武將儀仗性強,缺少表現心理的內涵,石獸講求氣勢,多昂首而有不可一世之勢。
[747]
南宋石刻的民間化傾向越益明顯。東錢湖南宋石刻就地取材,基本上為梅園石或者光溪石。這兩種石材都出產於鄞州區境內,是當地民間主要的建築石材。南宋石刻的另一個特點,是在利用整塊石材的時候,基本以原石材的形體為依據,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因此有些石質造像雖然縱橫不成比例,但是整體觀之,仍渾然一體,並無異樣。這種隨物賦形的傳統,得益於民間工匠的經驗,既體現了崇尚節儉的民間精神。東錢湖南宋石刻還顯出民間工匠手藝的特點。民間匠人在審美上的靈動與幼稚的匠氣,都在這些石刻中、尤其在動物的造型中得到和諧的並存。
[753]
[754]
石刻羣的南宋葛道石刻為中國南宋時期規模最大、數量最多、雕刻最精的墓道石刻遺存,這些文臣武將石像最高達3.5米,刻畫寫實生動,衣紋、盔甲精緻細膩;石羊。石虎、石馬或蹋或立,敦實安詳。剛柔相濟,就連馬鞍上也刻滿了花草雲朵。海濤魚獸等紋飾,工藝逼真,雕琢精細,反映了南宋時期高度成熟的寫實主義風格。在南宋史上,由於紹興的“宋六陵”是臨時性墓弊,不設立石像生,使我國從秦漢至明清的墓道石刻史出現斷層,東錢湖南宋石刻彌補了中國南宋時期美術史、文物考古史、雕刻藝術史的空白。為研究當時的民俗、服飾。藝術,典章制度等提供了極其寶貴的實物資料。
[753]
南宋科技
- 綜述
南宋發明
- 指南針
指南針發明出來後,很快被應用於航海事業,《萍州可談》記載:“舟師識地理,夜則觀星,晝則觀日,陰晦觀指南針。”這是世界航海史上關於使用指南針的最早記載,描繪了北宋晚期的航海活動。南宋以後,指南針逐漸取代天文導航,成為主要的導航方法,趙汝適《諸蕃志》談到“舟舶來往,惟以指南針為則”。吳自牧《夢粱錄》也説“風雨冥晦,惟憑針盤而行”,反映了指南針在航海中作用的提高,促進了兩宋航海貿易的空前發達。
[23]
13世紀,指南針傳入阿拉伯和歐洲各國。指南針對世界經濟文化的交流和發展起到了巨大作用。同時,它也為歐洲航海家發現美洲和實現環球航行提供了必要條件。
[191]
- 火藥
晚唐火藥開始應用於軍事
[24]
,北宋政府在東京設立專門機構,製造火藥和火器。南宋時期發明了管形火器“突火槍”。管形火器的出現,開創了人類作戰史的新階段。火藥和火器在13世紀中期傳入阿拉伯,後來傳歐洲。
[191]
- 印刷術
北宋時發展起來的印刷業,南宋時更加發達。宋朝用科舉選拔文人執政,學校的建立和書籍的印刷流通,都成為應舉得官的迫切的需要。印刷業的發達,也為學術的發展提供了物質條件。南宋的官府、官員和民間書坊都從事雕版印刷,印本書廣為流傳。臨安、福建和四川,是印刷業的中心。臨安國子監的印本,號稱“監本”,印刷技術較高。福建建陽縣的麻沙、崇仁兩鎮印書極多,並銷行到海外。現存南宋印本書籍證明,當時的印刷術已發展到較高的水平。印刷書籍需要大量紙張。印書紙的製造,逐漸在造紙業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如四川廣都生產楮皮紙和竹紙,專用來印刷圖書、簿籍。成都和徽州、池州、平江府等地造紙業的發展,仍然集中表現在講求紙張的精美,製造多種精緻的箋紙,供文人書寫。
[79]
南宋天文
南宋朝廷對天文現象的觀察在唐代的基礎,又有了新的進步與發展,尤其是對日蝕、月蝕、慧星等觀察與記錄尤為詳盡。南宋天文台設在今杭州吳山上。《宋史》卷52《天文志》載,北宋日蝕記錄了八十一次,南宋記錄了六十次。在南宋的六十次記錄中《金史》未曾記錄的有4次,可見南宋太史局天文院觀測與記錄比較齊全。
[527]
南宋時期的歷法較北宋也有了很大進步。南宋自紹興五年(1135年)至祥興二年(1279年)共行用11部曆法。其中《紀元歷》是北宋制定的歷法,《宋史》在南宋部分只記載了其餘7部曆法:《統元》《乾道》《淳熙》《會元》《統天》《開禧》《會天》。前四部曆法使用的《崇天曆》的計算方法,而《開禧歷》則使用了《紀元歷》的方法。無論食分還是食甚,《統天》等三歷的推算都好於《統元》等四歷,尤其是《開禧歷》達到了宋代最具代表性的歷法《紀元歷》的日食推算水平。雖然《統天曆》之後的歷法使用了更為精確的基本天文常數,但《統天》等曆法使用了較《崇天曆》更優秀的《紀元歷》交食算法,對計算精度的提高起到了更重要的作用。
[528-530]
在這十一部曆法之中,只有《統天曆》有較多創新之處。
[534]
其他曆法僅在天文數據和和表格測算上有所突破。
[537]
《統天曆》是由生活在孝宗、寧宗年間的天文學家楊忠輔主持創制的,
[532]
是南宋第一部建立在系統、精密天文測量基礎上的歷法,在當時世界上也算是最為先進的歷法。它有三個主要特點:①使用較精密的迴歸年數值365.2425日,與迴歸年僅差26秒,精度與400年後的格里高利曆即公曆採用的迴歸年數值相當,取代了在中國使用了長達七百年之的祖沖之測量的迴歸長度(365.2428日);②認為迴歸年長度不是常量,古大今小。因此,曆法中使用鬥分差來校正,按照現代理論表達的迴歸年長度為:365.242198781—0.000006138t式中t的單位是百年。即每過一百年,迴歸年的長度減少0.000006138天或半秒多一點
[534]
;③反對把曆元同所謂的開天闢地之年相聯繫,而僅將其視為有關曆法問題的起算點,而且還反對牽強地追求一個龐大積年數的統一起算點的做法,而是以多起算點的、直接與天合的實測曆元法取代。
[534]
他取消上元積年,採用截元術。但為免遭保守派的反對,仍虛立一個上元。楊忠輔的這三項重要改革,為元代郭守敬的《授時歷》所繼承。此外,他所使用的歲差數值和五星會合週期比前人精密。
[531]
南宋理學家蔡發“於易象、天文、地理、三式之説無所不通,而皆能訂其得失”,他以客觀唯物的觀點,打破古代“天動地靜”、“天園地方”的神權説法,集中國古代學者、觀察天文星象之大成。以一千個日時,觀察天象和地動,發表了《天文星象總論》,精確地闡明瞭地球、月球、圍繞太陽運轉的規律,與當今科學的認識完全一致,不但在時間上比西方的哥白尼早四百年,而且研究的深度和廣度都達到一定水平。因中國封建社會不重視科學,故被西方人取代。他所著的《地理發微》《河洛發微》兩書以《發微論》進入四庫全書。
[533]
南宋天文學家黃裳所繪的《天文圖》,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一張具有二十八宿名稱的天文圖,在天文學史上有着重要的科學價值。
[536]
天文圖碑分兩部分:上部為一圓形全天星圖,比較詳細地描繪了天體形態,重點繪出了內規、外規、黃道、赤道、銀河等內容,幾乎涵蓋了宋以前中國古代的所有天文學知識;下部為《天文圖説》,正確解釋了地體、北極、南極、赤道、日、月、黃道、白道及現象。此圖是根據北宋元豐年間(1078—1085年)的觀測結果,由黃裳於南宋光宗元年(1190年)繪圖,王致遠於南宋淳祐七年(1247年)刻制而成的。全圖共刻恆星1440顆,銀河帶斜貫星圖。歐洲直到15世紀才繪製出類似的星圖,但著錄在星圖和星表上的星數也僅有1022顆。
[535]
黃裳《天文圖》是宋代天文學發達的標誌之一,受到當今世界科學家和科學史研究者的高度重視,已被譯成英、法、德、俄、日等國文字。英國科學家李約瑟在他的鉅著《中國科學技術史》中高度讚揚了黃裳的《天文圖》,他説:“歐洲在文藝復興以前可以和中國天文圖製圖傳統相提並論的東西,可以説很少,甚至簡直沒有。”
[618]
李約瑟評價黃裳繪製的《天文圖》比歐洲領先300多年,稱他是著名天文科學家。
[617]
南宋地理
宋代地理總志的編纂蔚為大觀,有北宋《太平寰宇記》《元豐九域志》《輿地廣記》和南宋《輿地紀勝》及《方輿勝覽》共五部。
[540]
這一時期的地理志書不管是在體例編排還是在內容設置上都達到了我國地理志發展的成熟階段。進入南宋以後,地理總志的發展有一些變化,主要體現在經邦緯國總體原則的基礎上開始注重人文特色的書寫。其變化具體體現在編纂思想、人文要素的突出、編纂者身份的變化三個方面。
[526]
南宋著名地理學家王象之自小博學多識,尤其精通地理方面的學問。他認為以往的地理書籍雖然眾多,但大多隻是考察山川的地貌特徵,對比山川的差異與不同,再者就是考察南北的地質運動等等,淺顯缺乏深入的研究。因此,王象之自嘉定元年(1208年)起開始着手著書,他在借鑑參閲李吉甫、樂史及王存等人書籍的基礎之上,綜合長年收集的大量地理書及郡縣圖經,開始編纂《輿地紀勝》。《輿地紀勝》囊括了當時南宋境內郡縣的風俗習慣,草木山川,傑出的人物,奉公守法的官吏,古老的傳説以及詩章文翰等等內容。與過往地理志相比較,《輿地紀勝》在編撰結構層面,突破了傳統束縛,大膽革新,劃分為府州沿革、縣沿革、風俗形勝、景物上、景物下、古蹟、官吏、人物、仙釋、碑記、詩、四六等十二大門類,並根據具體的內容靈活地增減門類,這使得地理志更加豐富全面。在內容層面,他在《輿地紀勝》中加入了人物的介紹,並將其細化。大量人物的加入使得生硬呆板的地理內容,變得富有生機與活力,這彰顯出中國旅遊地理文化的人文內涵。總之,《輿地紀勝》結構完整豐富,內容充滿人文色彩,語言流暢生動,其在結構、內容與語言方面均有所創新發展,對後世地理志的編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不僅如此,《輿地紀勝》還保存了宋朝大量的人文地理資料,為後世研究宋朝人文地理提供了充足翔實的史料。
[541]
作為南宋後期出現的一部歷史地理總志,《方輿勝覽》在體例上全面昇華了以往正史地理志、圖經、地方誌的編纂特色,形成了獨具人文特色的體例框架。《方輿勝覽》的結構十分明晰,不管是宏觀方面還是微觀方面,都有可圈可點之處。其宏觀主要體現在對結構框架和寫作手法的編排。祝穆將南渡後的疆域按照路、府(州、軍、監、關)、縣三級行政區來提綱挈領的論述,但是已不再單獨論述各縣詳情,而是將一府作為一個整體,從“建置沿革”和“是要”兩大方面來綜合論述。“是要”各門類內容徵引有據、解説有依。“建置沿革”綜述一地之地理方位、星紀分野、行政建制名稱和區域演化、所轄郡縣等。為避免內容重複,祝穆還廣用“互見”、“同上”等手法;微觀主要體現在:祝穆在編纂時在細節上做了十分恰當的處理,對連續多次出現的同一人物,用代指。某些門類特注“不詳”而非“闕”。祝穆還對有異議或存在長久誤讀的地址、古蹟等進行了細緻入微的考證。
[526]
《方輿勝覽》的編纂體例往往被認為是沿襲了《輿地紀勝》,但《方輿勝覽》一書在體例的設置上有很多鮮明的特色,這其中不乏祝穆的首創:祝穆編纂時因地設門。《方輿勝覽》體例的設置不墨守成規而是切合當地實際,其地域特色性或由政治原因,或由風俗,或由民情,門類有增有減。全書最鮮明的體例特色性設置當推卷五十成都府路成都府,在這一章的設置上祝穆可謂是獨具匠心用意之深,甚至做到了自破體例;
[543]
“土產”門在內容和書寫方式上大膽創新;“四六”一門,獨立書寫。“四六”一門涵蓋了之前的形勝、山川、風俗、教化、土產、人物等。總之,祝穆獨立撰寫的“四六”一門是對一府歷史地理狀況的高度概括和昇華,放於每卷之尾起到了畫龍點睛之效。
[526]
總之,《方輿勝覽》一以貫之的是祝穆渴望國家統一的核心思想和對當時社會市井生活的主觀認同。其文獻價值主要體現在對各地政治、經濟、人文的全面記載,尤其是對海外貿易和各地民俗風情的記載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是研究宋代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重要著作。它在中國地理總志的編纂體系中起到了承前啓後的關鍵作用,堪稱典範。
[542]
南宋農學
南宋陳旉所著的《農書》是中國現存最早的有關南方農業生產技術與經營的農學著作,他是中國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土地利用規劃技術的人。陳旉在《農書》中首先提出了土壤肥力論等多種土地的利用和改造之法,並對搞好農業經營管理提出了卓越的見解。
[193]
稻麥兩熟制、水旱輪作制、“耕杷耖”耕作制,在南宋境內都得到了較好的推廣。植物譜錄在南宋也大量湧現。《橘錄》是中國最早的柑橘專著;《菌譜》是世界歷史上最早的菌類專著;《全芳備祖》是世界上最早的植物學辭典,比歐洲要早300多年;《梅譜》是世界上最早的有關梅花的專著。
[192]
[191]
南宋數學
南宋在數學領域作出了巨大貢獻。傑出數學家秦九韶撰寫的《數學九章》提出的“正負開方術”,與現代求數學方程正根的方法基本一致,比西方早五百多年。
[619]
另一位傑出數學家楊輝,編撰有《詳解九章算法》《楊輝算法》《日用算法》《乘除通變本末》《田畝比類乘除捷法》《續古摘奇算法》等十餘種數學著作,收錄了不少中國現已失傳的數學著作中的算題和算法。楊輝對級數求和的論述,使之成為繼沈括之後世界上最早研究高階等差級數的人。楊輝發明的“九歸口訣”不僅提高了運算速度和精確度,而且還對中國珠算的發明起到了重要作用。
[620]
李約瑟把宋代稱為“偉大的代數學家的時代”認為“中國的代數學在宋代達到最高峯”。
[191]
南宋醫學
南宋是中國法醫學正式形成的時期。宋慈《洗冤集錄》是世界上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比西方早三百五十餘年。
[623]
不僅奠定了中國古代法醫學的基礎,而且被奉為中國古代“官司檢驗”的“金科玉律”,並對世界法醫學產生了廣泛影響。
[621-622]
[624]
南宋是中國針灸醫學的極盛時期。王執中的《針灸資生經》和聞人耆年的《備急灸法》兩書,皆集歷代針灸學知識之大全,反映了當時針灸學的最高水平。南宋腧穴針灸銅人是針灸學上第一具教學、臨牀用的實物模型。陳自明所著的《外科精要》一書對指導外科的臨牀應用具有重要意義。
[626]
陳自明的《婦人大全良方》是著名的婦產科著作,直到明清時期仍被婦科醫生奉為經典。
[625]
朱瑞章的《衞生家寶產科方》,被稱為“產科之薈萃醫家之指南”。無名氏的《小兒衞生總微論方》和劉日方的《幼幼新書》,彙集了宋以前在兒科學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國歷史上較早的一部比較系統、全面的兒科學著作。許叔微的《普濟本事方》是中國古代的一部比較完備的方劑專書。
[191]
南宋民族
南宋推進了中華民族的大融合。南宋時期,中國社會出現了第三次民族大融合。宋王朝雖然先後被同時代的女真蒙古等少數民族所征服,但無論是前金還是後蒙,在其思想文化上,都被南宋所代表的先進文化所征服,融入中華民族的大家庭之中。10—13世紀,中原王朝與北方遊牧民族的時戰時和、時分時合,使以農耕文化為載體的兩宋文化迅速向北擴散播遷,女真蒙古等少數民族政權深受南宋所代表的先進的政治制度、社會經濟和思想文化的影響,表現出對南宋文化的認同、追隨仿效與移植,自覺不自覺地接受了先進的南宋文化,使其從文字到思想、從典章制度到風俗習慣均呈現出漢化趨勢。南宋文化改變了這些民族的文化構成,提高了文化層位,加速了這些民族由落後走向文明走向進步的進程,從而在整體上提高了中國北部地區少數民族的文化水平。
[192]
南宋的政治制度、禮儀文化、藝術等方面對北方也會有一定的輻射作用。南宋與金國長期對立,南北隔絕,南北文化僅僅通過雙方邊界民間的榷場交易和官方互派使者等狹窄的途徑進行有限的交流。由於南宋文化整體水平高於北方,故這種交流主要表現為南宋文化對北方文化的輻射,北方的理學、文學和史學等領域都受到了南宋文化的一定影響。
[26]
南宋北方地區
- 女真族
兩國外交內容詳見“外交”目錄下金朝
金政權是由女真人建立的少數民族政權,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完顏阿骨打在上京會寧府(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建都立國,以強大的軍事實力分別於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宣和九年(1127年)滅遼、北宋,由此積累了大量物質財富,封建化進程不斷加快。
[698]
在政治上,戰和關係是南宋建立以來貫穿宋金關係的主要線索。這種或戰或和關係是基於雙方的實力對比的變化。
[726]
宋高宗在位三十五年間,宋金大小戰爭無數,但無論雙方力量對比如何,貫穿始終的是雙方統治者對和議的倡導。因而和好時間佔據大部分。其中,宋高宗時期的宋金民族關係以《天眷和議》、《紹興和議》的簽訂為分期,以雙方綜合實力的對比為依據,表現為從宋弱金強向雙方勢均力敵的轉化。
[698]
南宋初年,民族矛盾異常尖鋭,針對如何處理與金的關係,南宋朝堂上下還展開了激烈論辯,此次論辯分為戰、和兩大陣營,朝臣各抒己見,力求為南宋與金的民族關係走向提供建議。其中,李綱作為開國宰相,是堅定的主戰派代表,強化夷夏之辨,主張“仇讎之邦,勿復遣使”,反對議和,但因“外國不可責以中國之禮”是宋高宗處理民族問題的基本方針,李綱不久被罷相。
[698]
南宋初年金軍的大肆進攻使宋高宗及一些大臣患上了“恐金病”。他們以苟安為幸,以和議為恃,耽於享樂。這種屈辱求存、偏安一隅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有識之士強國抗金、自立自強的願望。孝宗繼位後,圖恢復,勵武備,符離之敗讓南宋君臣又一次陷入絕望之中。韓侂冑為轉移“慶元黨禁”的矛盾焦點,妄開邊釁,誤國害己。
[726]
孝宗、光宗、寧宗三朝中,漢族和女真族民族關係政治上的特點是屈辱“和議”下的相對穩定。由於南宋軍民的抗金斗爭,宋金之間戰亂局面基本結束,南北對峙局面初步形成。由於南宋統治者奉行對金妥協的政策,這種相對穩定的局面始終在屈辱“和議”的陰影下,民族矛盾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對金的戰、和、守是政治生活的主要問題。
[698]
在經濟上,宋金民族關係的變化從設置在邊境的榷場廢立為標誌。
[731]
從時間上來看,宋金榷場的設置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時間段:紹興和議之後的紹興十二年(1142年)到海陵王準備南侵的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隆興和議訂立之後的隆興二年(1164年)到宋朝開禧北伐的開禧二年(1206年);從嘉定元年(1208年)嘉定和議訂立到端平元年(1234年)金朝滅亡,這三個時期是兩國榷場貿易發展迅速的時期,而這三個時間段之間的歷史時期則是因為戰爭而造成的貿易中斷。
[732]
隨後南宋政權於南方興起,其經濟政治中心受戰爭影響而逐漸南移,金與南宋的戰爭持續到紹興十一年(1141年)。在此階段,雙方的榷場貿易受戰爭及外交關係影響一直處於“擱置”狀態。皇統二年(1142年,紹興十二年),金朝方在邊境處建立榷場開始進行廣泛的榷場貿易。
[736]
金方面設置的榷場有泅州場、壽州場、穎州場、蔡州場、唐州場、鄧州場、息州場、風翔府場、秦州西子城場、鞏州場、洮州場以及密州膠西場,至此金與南宋榷場貿易正式進人發展階段。
[731]
從第二時期而看,雙方長期處於相對和平狀態,榷場貿易發展較為穩定。《隆興和議》簽訂後,南宋與金雙方進入和平發展階段,雙方經濟貿易恢復,各地榷場重新啓用。
[737-738]
故這一階段雙方榷場貿易總體呈上升發展趨勢。在此階段,金宋雙方不僅開設榷場數目較多,並且榷場貿易額以倍數擴大。
[731]
南宋於開禧二年(1206年)發動“開禧北伐”致使金宋又陷入戰爭狀態,雙方榷場亦受戰爭影響而暫時關閉。隨着南宋北伐失敗,金宋議和雙方達成“嘉定和議”,作為雙方和好重要標誌的榷場貿易又恢復了。
[731]
嘉定元年(1208年)八月,南宋方面請求按往常設置榷場請如舊置之,金朝於是在唐州、鄧州、壽州、泗州、息州及秦州、鳳州等地開放榷場。
[730]
秦州榷場於嘉定六年(1213年)為宋兵焚燬,嘉定七年(1214年)因宋人所請,又重新恢復,進行正常貿易往來。
[733]
金國方面在此次和議後所恢復的榷場數遠不及之前兩次戰爭後恢復數目,由原來的“倍於宋”減少到僅餘八處,蔡州場、密州膠西場、鞏州場、洮州場沒有被金國恢復,其中鞏州場與洮州場早在大定十一年(1177年)被金國關閉,陝西沿邊榷場只留一處。
[734]
由於鞏州、洮州地理位置特殊,北鄰西夏南鄰南宋,金軍因恐西遼與南宋勾結而關閉榷場。密州膠西場位於山東境內,在金末深處紅襖軍活動範圍內,此地榷場貿易亦無從恢復,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雙方榷場貿易已經走向衰落。
[735]
哀宗為了扭轉四面受敵的處境積極與南宋議和,無奈宋人拒絕議和並聯蒙滅金,金國最終無法避免被滅國的命運。金宋榷場貿易也就隨着金的滅亡而徹底宣告結束。
[731]
[724]
- 党項族
具體內容詳見“外交”目錄下西夏
西夏是由党項人建立的少數民族政權,宋夏戰爭、遼夏戰爭中西夏的勝利使西夏政權實力不斷髮展壯大。金起而滅遼、北宋後,西夏逐漸臣服於金。正因如此,宋高宗時期的宋夏民族關係受南宋與金關係的影響,呈現出因時而變的波動性特徵。宋高宗時期,宋夏臣屬關係解除後,北宋時期佔據主導地位的宋夏關係被金夏關係所取代,受金大國威勢影響,西夏採取“依金擴張”的政策,宋夏雙方雖未出現正面衝突,但宋高宗聯夏抗金目標從未演變成現實,一直到西夏滅亡這種戰略都未實行過。
[698]
南宋西南地區
- “溪峒蠻”
溪峒民族廣泛存在於南宋西南羈縻州縣之外的地區,包括湖南、廣西一帶,並與大理國和交趾國接壤。
[717]
其中的主要民族是壯族,南宋朝廷稱之為“生蠻”,其生活區域被稱為“生界”。
[716]
紹興年間,西南地區相對穩定,宋高宗政權極力實現溪峒民族對中央政權的認同,“琴州溪峒楊進頤等率族屬歸生界五百餘户、疆土三百餘里,獻累世所造兵器及金爐、酒杯各一,求入覲”
[718]
。但雖然南宋朝廷在西南地區一直推行綏靖政策,以維持生界內外的穩定為首要工作,但溪峒民族有時利用漢人意識裏的生界之別作亂,如紹興八年(1138年)的駱科
[723]
、乾道元年(1165年)的李金
[722]
,南宋朝廷主要通過分化和安撫的方式平定叛亂。但對於南宋朝廷來説,維護溪峒地區穩定的出發點仍是以租賦來區分族羣,從而實現溪峒族羣對中原王朝的認同。嘉定七年(1214年)三月十六日,臣僚上言:“夫溪峒專條,山徭、峒丁田地並不許與省民交易,蓋慮其窮困無所顧藉。今也州郡悉聽其與省民交易,利於牙契所得輸税可以資郡帑泛用。而山徭、峒丁之丁米掛籍自如,催督嚴峻,多不聊生,反引惹生界出沒省地。”
[719]
南宋朝廷還加強了對嶺南溪洞地區的行政管理,調整諸州的區劃與設置。“靜江府有桑江寨。融州有融江寨、武陽寨與潯江、文村、茶溪、臨溪四堡。宜州有高峯寨、帶溪寨、北遐寨、思立寨、鎮寧寨。州有橫山寨、温潤寨、太平寨、永平寨、古萬寨、遷隆寨。欽州有如昔寨、抵桌寨。瓊州有寶西寨、西峯寨、延德寨。萬安軍有萬全寨。吉陽軍有通遠寨。”
[720]
戍守的有官兵、有峒丁、有寨丁,寨官或巡防使臣、或都監、或知寨,或一寨派二官管理,根據寨的大小來定。
[721]
寨統領着擔任土官的世襲酋首,又隸屬於提舉。諸寨的一舉一動都關係到化外的安定,因此,“法制不得不少寬,威權不得不稍重。”
[720]
此外,宋王朝在積極用邊之時着意推進生蠻歸化進程。南宋時,生蠻多與省民交接,為了穩定邊界,“禁民毋質徭人田,以奪其業,俾能自養,以息邊釁”
[718]
。淳熙八年(1181年)七月十八日,臣僚上言:“瀘、敍皆接蠻夷,敍州管下石門、馬湖生蠻許赴官中賣蠻馬,優支價直,本以恩結,而設官駐兵捍禦,乃為威伏。”
[719]
南宋政府要解決買馬問題,必然要面對生蠻,因為生蠻產良馬。為了不致生事,擾亂邊界,南宋王朝在西南各地設置買馬司,並廣置寨,明確生界區域。
[716]
[725]
- 瀘敍地區
瀘敍地區位於四川盆地南緣,生活着許多各不統屬的少數民族,與宋王朝時和時戰,這些少數民族的族屬,據學者之研究主要分為烏蠻與僚人。南宋147年有效統治時間內可考之瀘州知州則可達46位,與瀘州地位的上升緊密相關,乾道六年(1170年),“以瀘南為潼川府路安撫使,俾得刺舉一道,自是權任益重”
[692]
帥司所統,包括瀘州、敍州等原潼川府路所轄十五州府,前後皆以“名臣”任之,為瀘州在宋代政治地位之頂峯。
[690]
政治地位的上升帶來了駐軍的增加,當時的瀘州“帥邊面千里,兵屯萬計,張官布吏十倍於前”
[693]
。因此在南宋時期,瀘州還出現了軍亂事件。光宗紹熙年間,知瀘州兼潼川府路安撫使張孝芳意欲矯其瀘州駐軍一貫的不良風氣,結果釀成軍亂,自己慘遭殺害。
[694]
這一事件一時影響頗大,給瀘敍社會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以致於宋軍調瀘川所屯御前後軍數百往討之。
[691]
除了軍亂,夷漢之間的衝突在部分地區依然存在,只不過遠未引起高層的注意,譬如淳熙六年(1179年)敍州漢人與石門部人因交易發生糾紛,石門部人被殺傷三人,瀘帥王卿月認為瀘敍一帶已久無戰事,士卒已然驕墮,故命一面練兵習武,另一面對石門蠻酋曉以禍福,事件得以成功平息。
[695]
又如淳熙十三年(1186年)馬湖部與夷都部聯合起來進攻嘉定的籠鳩堡,當時任四川制置使的趙汝愚急令封閉敍州市場,斷了馬湖部落的給養供應,迫使馬湖部落“與邊吏歃血,申立信誓,自今以後,永不犯邊”
[697]
。
與政治地位相匹配的是人口的大量湧入與貿易市場的大繁榮,南宋時代的瀘敍地區成為宋王朝與大理之間貿易的重要橋樑,還形成了川滇黔交界地帶一個區域貿易網絡。當然政治上的強勢以及經濟的繁榮,則要求文化上的發展。北宋開邊以後,瀘敍地區呈現出文教事業較快發展的趨勢,其表現一為州縣學與書院的大量興建,其二為知州的任者多為飽學文士(如史學家李燾、邵雍之孫邵溥,理學家魏了翁),其三則是瀘敍地區在宋代走出了第一批讀書做官的知識分子。
[690]
隨着宋蒙戰爭的爆發,瀘敍地區人口的大量損失。人口的損失造成生產力的極大破壞,原有的貿易市場亦不復存在,政治地位也是一落千丈,已不再具有統領一路的地位,不僅治所三次變更
[696]
,而且轄境則僅領“領縣三”。景炎二年(1277年),神臂城失陷於元軍,宋王朝在瀘敍地區的統治結束。
[690]
- 播州楊氏
南宋時,播州、思州(今四川南部、貴州北部、東部地區,重慶市南部地區)的少數民族首領是楊氏,其族屬為僚人,他們是唐乾符年間從瀘敍羈縻州遷來的僚人。經過兩百多年的經營,南宋時期,楊氏逐漸強大起來,尤其在宋寧宗在位時,楊粲統一了紛爭達七世的播州揚氏,打敗了違盟侵地的楊煥,討平南平夷穆永忠亂,打敗了與播州楊氏長期對抗的水西閩族,敗其於滇池(今貴州遵義、金沙兩縣交界的偏巖河),闢地七百里。對內則注意吸收中原和蜀中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和採用先進的農業工具,使播州的經濟實力得到加強,並開始徵收賦税,史書有‘賦於珍州’的記載。史載楊粲統治播州時“治政寬簡”,實行不事苛求的開明政策,對於穩定社會生活,促進農業生產有着積極的影響;他重視文化教育建設,“建學造士”,使播州地區文化教育得到顯著發展,士俗大變。
[684]
鑑於當時播州剛結束內亂,需要一支穩定的武裝得到朝廷的重視和承認。因此,楊粲非常重視治軍之術,創建了一套“寓兵於農”的治軍方略,“最是寓兵於農,且耕且戰,得富國強兵之策”,對這支武裝,楊粲“教以坐作進退,無事則耕,有事則戰。兵民兩利,樂為之用”。
[685]
這套地方武裝的組織和訓練講究實效的治軍經驗,被子孫後代繼承下來,楊價、楊文之時,西蜀成為抗蒙的重要戰場,播州的楊氏忠勇軍、涅手軍攻關守隘,殺敵致果,屢立奇功。被歷任蜀守倚為左右手,成為南宋在西蜀戰場抗蒙的一支重要力量。制置使彭大雅、四川宣撫使孟珙和四川安撫制置使餘玠都倚靠他。
[687]
餘玠上任後積極抵禦元兵入侵。楊價、楊文主播期間組織軍民參與抗蒙戰爭,誓死效忠國家,積極抵禦外族入侵。並根據川蜀地區的地形地理位置制定出禦敵之策,即保蜀三策。上策為“北師若蹈無人之境,由不能禦敵於門户,故也。莫若近司利、閬之間,節次經理三關,為久駐計”
[688]
中策為“”今縱未能大舉,莫若於諸路險要去處,建城隍以為根柢。”
[688]
下策為“至於保一江以自守,敵去敵來,縱其所之,此為下策。”
[688]
三策中上策和中策皆取,認真防守重要關口,險要位置築成防禦。播州安撫使楊文向四川安撫制置使餘玠獻“保蜀三策”後,獲得餘玠稱讚,採用中計並在戰役中取得勝利。
[685]
當時宋朝的積貧積弱的狀況進一步惡化,官軍損失了三分之一,只得現招新兵,並依靠當時在今川南黔北一帶勢力較大的少數民族頭領播州楊氏、思州田氏,才能保得住四川地區,不然則蜀地岌岌可危。
[683]
[689]
南宋時期,宋蒙(元)戰爭一直持續不斷,中央王朝面臨如此強敵入侵,其財力、物力、人力等已漸趨匱乏。播州軍民在楊氏祖先《家訓十條》的薰陶下,對於維護國家安定統一,忠於君王的宗旨一直銘記於心。
[686]
故而,播州楊氏統治者率領軍隊在南宋王朝的對外戰爭中積極作戰,為防禦戰爭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為南宋王朝減少了部分財政支出,例如,出資,貢戰馬等,都為保障南宋王朝的軍事力量作出了貢獻。
[685]
南宋外交
主詞條:宋朝外交
南宋金朝
宋高宗即位之初,面臨着金朝軍事進攻,政局不穩,如何處理與金朝的外交成為重中之重。高宗朝與金朝外交議和的過程十分複雜,南宋政權經歷了不被金朝認可,到與金朝扶植的偽齊並立,再到與金朝第一次達成和議,內容包括稱臣、歲貢、金朝向南宋歸還河南、陝西地,最終以稱臣、割地、歲貢等屈辱條件與金朝達成和議。
[449-450]
自建炎元年(1127年)高宗即位到紹興十一年(1141年)紹興和議期間的南宋對金外交運作頻頻失策:一為承認宋卑金尊,主動放棄外交交涉,一味屈己求和、卑辭厚禮。二為在乞和外交無望的情境下,仍主動並數次遣使求和,大多數使節被派往與南宋國家不對等的金朝軍前(而非金朝都城),致使宋朝使節被扣留,並客死他國。三為主戰為虛、主和為實,宋高宗朝廷力主與金議和的主題,而並未堅持以主戰抗金來恢復疆土,甚至打擊主戰派,錯失了軍事對抗扭轉宋金關係的機會。四為主動放棄北宋疆土和愛國仁人志士,削弱了與金外交的籌碼。
[451]
宋孝宗發動隆興北伐失敗後簽訂“隆興和議”。其中,南宋不稱臣而稱侄,不用金帝冊封為帝,雖然仍有屈辱成分,但這是南宋在外交上取得的初步勝利。
[456]
隨後,宋金兩國又恢復了往同的和平局面。在政治上,雙方聘使往來不斷,極大地促進了兩國政治、經濟、文化交流。聘使可分為正使和泛使兩種,在固定的節日或重大事件時派遣的使節稱為正使;為了處理雙方的某些問題而臨時派遣的使節稱為泛使。按照出使政治目的的不同,正使可分為:賀登寶位國信使、報謝使、賀尊號使、賀正旦國信使、賀生辰國信使、告哀使等等;泛使可分為:通問使、報問使、祈請使、問安使、計議使等等。
[456]
[739]
雖然和議後,南宋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仍然處於相對屈辱的地位,“紹興和議”後形成的南宋皇帝起立、降榻、親自接國書的禮節並未改變,這令宋孝宗十分不滿,他想通過外交手段解決這種不平等的狀況。隨後便多次派遣泛使到金國提出歸還河南陵寢地、更變受書禮,但是金世宗多次拒絕。儘管如此,南宋的外交鬥爭仍然取得了一些效果,在淳熙四年(1177年)以後,南宋在國書中不但不再註明金與南宋之間的叔侄關係,而且,國書中稱“大宋”,對於南宋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和外交地位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456]
嘉定元年(1208年)和議後,南宋朝廷恢復與金朝的正常外交關係,雙方互派使臣賀生辰、賀正旦等禮節性的交往不斷。嘉定四年(1211年)後,由於蒙古攻金,道路阻隔,宋金使臣往往有不至之時,甚至給金方的歲幣也不能如期送達。隨着蒙古成為金的頭號金軍,金對宋不再講究外交形式上的禮節往來,免宋朝賀。但對金有經濟意義的歲幣,金軍並未自動放棄。
[729]
蒙古的崛起後,當時在朝廷上流行兩種主流觀點。一些人認為用歲幣結交蒙古即可;另一些人則認為蒙古崛起、金朝衰微是宋廷之憂。真德秀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此兩種觀點均從國家安危出發,但在是否繼續給金朝歲幣的問題上存在分歧。嘉定六年(1213年),真德秀激忤史彌遠,被命差充金國賀登位使。行至盱眙,適逢金朝遭受蒙古圍都,道路不通,使金不成。
[726]
滯留邊境的兩個月中,他意識到金國的虛弱,獻上三策,中策即為提請宋寧宗停止歲幣。事實上,自嘉定四年(1211年)金中都被圍後,宋金使介不通,宋金歲幣就已經斷絕。直至嘉定七年(1214年)金兩次遣使往宋督積年歲幣時,宋寧宗許可真德秀等人罷金歲幣的請求,南宋正式罷金歲幣。
[728]
宋金之間的外交關係遂漸趨惡化,雙方的正常往來開始瓦解。但在宋絕幣後,宋金保持外交上的正常往來即使者交聘制度,説明了兩國仍未決裂,仍處於對峙時期。但隨着嘉定十年(1217年)金宣宗南侵,宋金邦交關係破裂,使者交聘的外交往來斷絕,南宋走上聯蒙滅金之路。
[727]
南宋高麗
靖康之難並未中斷自宋徽宗以來宋麗關係的強勁勢頭,兩國關係仍在維繫。宋高宗在遣使求和金朝未果的前提下,產生了聯合高麗向金朝施壓的想法。建炎二年(1128年),南宋派遣楊應誠等人假道高麗以向金朝請求歸還徽、欽二帝,實質上是希望聯合高麗向金朝施壓。
[451]
南宋初年,基於對高麗的拉攏以牽制金朝,南宋在對高麗外交上沿襲神宗、徽宗時期的優厚待遇,並允許高麗使節入境赴闕。建炎二年(1128年),高麗國得到入境赴闕的許可。宋高宗下詔給予高麗國使優厚的待遇,包括沿途經由州縣守臣要親自宴設高麗使節。
[452]
十一月,高麗國使奉表謝罪,並得到高宗的召見。外交會晤後,高麗國使參加宋朝宮廷宴會,宴會環節為“客省官賜酒食於殿門外”。
[453]
建炎三年(1129年),高麗曾遣使來宋,隨同前來的還有宋徽宗派遣的內臣、宮女各二人。宋高宗與宰執商議後,認為內臣、宮女事系金軍之意,故不予接納。
[454]
這是一種非正常的運作情形。
[451]
紹興元年(1131年),高麗請求入貢。南宋沒有拒絕,並朝議遣使高麗以報聘,人選定為試户部侍郎柳約(從報聘、人選職官可以看出南宋試圖以高規格來重建與高麗的外交互動),但未能成行。紹興二年(1132年),高麗國王楷派遣尚書禮部員外郎崔惟清、閤門祗候沈起來宋。高宗御後殿引見,下詔命户部支金四十兩,造金帶二條賜惟清、起,答以温詔遣還。
[459]
十二月,明州上奏高麗國遣知樞密院事洪彝敍等六十五人來貢。針對高麗使團,朝廷命起居舍人黃龜年接伴、吏部侍郎席益館伴。第二年正月,朝廷下詔以法惠寺為同文館,以待其至。後因高麗使“以入洋風敗舟為辭”,未到宋境,這引起南宋朝野不滿。
[461]
高麗又緊接着派出使團,仍未能入宋,“行至洪州海上,遇風幾覆,貢篚沾濕,不達而還。”
[458]
直到紹興六年(1136年),南宋與高麗外交關係真正出現了轉折。“高麗將入貢,先遣持牒官金稚圭、劉待舉來。”牒文內容圍繞着聯合高麗對抗金朝,故高麗派遣持牒官來宋,不同意南宋的提議。這引起了南宋的不滿。有宋人上奏札子指出與高麗外交無益,不應因循故事,允許高麗使至行朝。
[460]
南宋朝廷因考慮到高麗不順從己意,自然會倒向金朝一邊,於是有了“朝廷懼其與金軍為間”,不再准許高麗使節入境。
[457]
至此,自宋神宗以來與高麗關係也告一段落。
[451]
南宋西夏
建炎二年(1128年),南宋朝廷派遣主客員外郎謝亮出使西夏,以達成與夏國舊有關係。而西夏沒有認真對待此次南宋使者。史書簡要記載了其間的過程:“慶曆後,夏國主嘗以賓禮見使者,亮至,乾順乃倨然見之,留居幾月,始與約和罷兵。亮歸,而夏之兵躡其後,襲取定邊軍。”所謂“約和罷兵”實為虛文。
[455]
建炎三年(1129年),張浚又重提“通夏國為援”,並向朝廷上奏將與西夏國書“一如常式,一用敵國禮”
[455]
。常式即北宋與西夏君臣關係,敵國禮即平等關係。由此可知南宋迫切希望達成與西夏外交,不惜改變北宋時期一以貫之的君臣關係。同年,南宋再遣謝亮出使西夏。建炎四年(1130年),張浚又遣謝亮出使西夏,但西夏並無意給南宋提供軍事支援,以對抗金朝。紹興元年(1131年),南宋朝廷下詔稱“夏本敵國,毋復班歷日”
[455]
。
宋孝宗即位後,於隆興元年(1163年)命陳康伯等致書西夏。
[699]
一為告知宋孝宗即位,二為緩和宋夏關係,約為舊好,勿忘齊盟,同心協慮,永為善鄰,西夏對此未做出反應。夏仁宗在任得敬篡權分國陰謀後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採取“附金和宋”的外交策略,夏宋使節往來在中斷近二十年後恢復交往。據史載,淳熙十二年(1185年),宋孝宗得知西遼欲假道西夏以伐金的消息,遂密詔都統制吳挺與四川制置使留正商議,欲聯合西遼抗金,後雖得之消息皆妄,但宋孝宗依然派遣吳挺結交西夏。吳挺結交西夏的策略無疾而終。
[698]
嘉定十二年(1219年)雙方最後一次商談聯合抗金,“夏人復以書來四川,議夾攻金軍”,宋朝同意。但是次年宋夏兩國軍隊“會於鞏州城下”,是“攻城不克”。宋軍又想轉攻秦州,“邀夏人共攻秦州,夏人不從”。於是各自罷兵,聯合以失敗告終。六年後西夏亡於蒙古。自南宋建立以後到西夏滅亡,兩國始終沒有重建外交上的朝貢關係。
[462]
南宋蕃國
南宋時期,並存着宋朝和金朝兩大朝貢體系。南宋朝貢體系與北宋相比大為萎縮,北宋的重要朝貢國西夏和高麗都斷絕了與南宋的朝貢關係,西域的西遼政權也未如北宋時期的于闐和高昌與宋朝保持一定的交往,不在南宋的朝貢體系之中。吐蕃也脱離南宋的朝貢體系。南宋對待諸國朝貢的態度也更為消極。
[462]
對大理國,雖有戰馬貿易
[463-465]
,但拒絕其朝貢,南宋對大理始終嚴密防範。
[466]
見於記載的諸國入宋朝貢的次數十分有限。南宋為維護“中國”的地位,仍然以君臣華夷的原則規定以自己為中心的朝貢秩序,諸國入宋朝貢卻主要出於經濟目的。交趾和大理在對宋交往時基本遵守宋朝的規定,在本國卻行皇帝制度;南海諸國尊重南宋作為經濟大國的地位,但並不關心甚至也不甚理解宋朝規定的政治秩序。
[462]
- 大理國
南宋在名分上仍將本國與大理的關係規定為君臣關係,張守所撰《代雲南節度使大理國王謝賜歷日表》按照君臣之禮表述兩國關係,稱“臣仰被寵靈,俯深榮悸”,有“拱北之心”,“無思不服”,對於宋朝“乃屬清枱之課歷,復同方國之賜書”,“臣敢不恪遵侯度,恭布王正”。賜歷日本身就是奉正朔的標誌。洪适所撰《代嗣大理國王修貢表》中也以“拜章北闕”、“幸藩方之世襲,惟忠節以家傳”、“夷蠻效職,聞盛德以皆臣”表達了同樣的觀念和認識。但是,在實際交往中南宋並不希望通過頻繁朝貢來強化雙方的君臣關係,而是採取務實的態度,接受博馬貿易,而不接受進京朝貢。
[462]
南宋“自五路既陷,馬極難得”,“今川陝馬綱不通”
[467]
,有人建議“嶺外於西南夷接境,有馬可市,而大理特磨諸國所產尤多”
[467]
。於是宋朝在廣西橫山寨設博易場與大理買馬。紹興三年(1133年)大理請求朝貢,宋高宗回答説:“令賣馬可也,進奉可勿許。”
[468]
宋高宗的態度成為以後南宋朝廷處理大理關係的基本政策。紹興六年(1136年),“大理國王段和譽遣清平官以馬五百及馴象入獻”,再次請求朝貢。宋朝只接受市馬,不接受朝貢。
[469]
大理自廣西入貢不順,曾“請道黎、雅入貢”
[469]
,為孟珙阻止。南宋對大理始終嚴密防範。可以説,大理在事實上也脱離了宋朝的朝貢體系。
[462]
- 交趾
南宋與交趾仍保持着朝貢關係,且因西夏和高麗實際已與南宋斷絕了朝貢關係,交趾實際上成為南宋最重要的朝貢國。宋高宗朝沿襲北宋的做法,仍對交趾首領實行交趾郡王、南平王、南越王依次進封的制度。如紹興二年(1132年)南平王李乾德去世,宋高宗追封其為南越王,冊封其子李陽煥為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特進、檢校太尉,兼御使大夫、安南都護、上柱國、交趾郡王。紹興五年(1135年)李天祚即位,宋朝冊封其為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特進等。宋孝宗改變這一制度,承認交趾為“國”,淳熙元年(1174年)封李天祚為安南國王,次年賜“安南國王之印”。南宋仍通過給交趾頒賜歷日體現正朔所在。乾道四年(1168年)禮部説到,太史局每歲箋註歷日印造後,“頒賜交趾國及內外臣僚”。這是每年的例行做法,慶元三年(1197年),宋寧宗特別下詔:“今後頒降安南國敕書、歷日,於樞密院使臣內依名次差撥管押前去,須管依程限赴廣西運司交割。”
[475]
對交趾入宋朝貢的態度較北宋消極。南宋一朝交趾朝貢29次,高宗、孝宗兩朝佔17次,只有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和乾道九年(1173年)兩次被允許赴闕,其他都在廣西交割。
[470]
前者交趾貢使首次“許令赴闕”,此前“自渡江後來未曾遣使到闕”。
[471]
此後交趾“乞入貢,朝廷輒卻之”。
[474]
紹興三十年(1160年)交趾進馴象等,宋朝再令廣西安撫司“只就界首交割”。
[473]
此後只有乾道九年再次允許赴闕朝貢。而且,宋朝於乾道九年、淳熙三年(1176年)、五年、九年、十年對交趾人貢實行了“十分為率止受一分”,淳熙四年(1177年)的朝貢因交趾的特別請求改為“十分為率收受三分”。
[462]
[472]
南宋日本
宋朝南渡後,南宋和日本均努力推動兩國海上民間貿易往來,以推動兩國經濟發展。南宋向日本輸出絲織品、瓷器等,日本則向南宋輸出黃金、日本刀等。兩國都有大量海商寄居在對方國家。經濟的發展還促進了宋日兩國文化的交流,南宋禪僧搭乘赴日商船前去日本宣傳禪宗文化,而日本禪僧則通過赴宋商船前來南宋學習禪宗。
[810]
南宋社會
兩宋時期隨着土地依附關係的解除和門閥制度的崩潰,先前士族地主一統天下的局面不復存在。社會結構的調整,各階層經濟地位的變換、世俗等級界限的鬆動,促進了社會的融合。平民化、世俗化、人文化的趨勢,
[34]
體現在開科取士面向社會各個階層,官民身份可以相互轉化。
[31]
南宋休閒娛樂
娛樂市場是臨安城市市場體系的組成部分,它以多樣化的市場形態,迥異於商品市場的特徵,在與商品市場的互動中促進了城市市場的發育與成長。娛樂業中商業化經營活躍,並形成了功能性的行業組織。初興的市民羣體成為娛樂市場的主體,其社會流動性與滲透力推動了娛樂市場的整合,市民文化成為貫穿娛樂市場的主線。臨安獨有的移民特性也使娛樂市場富有生機。娛樂市場的新興在傳統市場發展史和市民文化演進史上具有重要的標誌性意義。
[32]
南宋時期臨安休閒文化就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繁榮景象。這主要體現在休閒方式多樣化、休閒主體多元化等方面。
[33]
中晚唐之後,娛樂不再是一種純粹的休閒放鬆,而是偏向於以一種消費服務的方式開始發展,並在歷代的商業市場上出現。在南宋臨安,到處可以見到很多以謀取生計和收穫利潤為主要經營目的的文化娛樂場所。這無論是在經濟方面還是文化方面來説都是一種社會的進步,或者是代表着娛樂市場從最初的發育走向成熟。當時一些著名的歷史文獻,例如士人耐得翁的《都城紀勝》,就對臨安城所設立的商業娛樂場所以及相關娛樂活動,都作了詳盡並且生動的描寫。
“瓦子”“勾欄”等就是臨安最具代表性的商業性娛樂場所。吳自牧在《夢粱錄》裏面記載:“杭之瓦舍,城內外合計有十七處。”而《武林舊事》還有一卷專門名為《瓦子勾欄》的內容,記南宋杭州演出的伎藝有五十多種,瓦子二十三處,每個瓦子又包含若干座“勾欄“。當時北瓦內的勾欄有二十三座。
[230]
《西湖老人繁勝錄》所列舉的都城臨安有名有姓的瓦舍多達二十五處,數量和規模均遠超舊都汴梁,這還不包括“獨勾欄瓦市”。大多數的瓦舍都有多個勾欄,每一個瓦舍中的勾欄數量不等。在《西湖老人繁勝錄》中記載:“惟北瓦大,有勾欄一十三座。”另外,臨安還有那種“獨勾欄瓦市,稍遠,於茶肆中作夜場”
[233]
。每個勾欄中能容納的人數大小不一。而每個勾欄的演出是從早到晚,全年不歇。正如南宋《西湖老人繁勝錄》中稱:臨安市民“深冬冷月無社火看,卻於瓦市中消遣”。臨安二十幾個瓦舍裏,約有上百個勾欄在演出,每個勾欄裏有上千或數百個觀眾在看戲。當年杭州城裏每天的戲劇觀眾可達2萬至5萬人,一年觀眾累計達700萬到2000萬人次。
[231]
勾欄瓦舍因此成為都城臨安娛樂業高度繁榮的象徵。
[232]
臨安瓦舍之於都民的娛樂意義不可小覷。耐得翁在《都城紀勝》中記錄了五花八門的瓦舍藝術,如傳學教坊十三部、鈞容班、雜扮、雜手藝等。起源於漢朝的傀儡戲就屬於雜手藝的一種,在南宋都城臨安盛行一時。演出時,瓦舍藝人以傀儡“敷演煙粉靈怪故事、鐵騎公案之類,其話本或如雜劇,或如崖詞,大抵多虛少實”
[233]
,假託傀儡之口,將引人入勝的故事演繹出來,極具觀賞性。南宋時期傀儡戲種類之多、技藝之精,是前所未有的。臨安瓦舍發揮了巨大的助推作用——為各類傀儡戲提供了集中展示的舞台,也讓越來越多的都民領略其中的魅力。勾欄瓦舍,不僅是都民觀賞表演的好去處,還是集關撲遊戲、飲食買賣等於一體的綜合性娛樂場所。
[232]
這些專門性的娛樂性場所舉行的活動,大大豐富了臨安市民的休閒娛樂生活,並滿足了市民追求精神享受的要求。
[230]
除了最主要的娛樂意義外,臨安瓦舍還在無形中承擔着教化的功能。譬如在瓦舍中最受歡迎的“説話”藝術,就常常能影響到都民對於歷史人物的認識、對於時政的看法,甚至潛移默化地改變他們的某些道德觀念。其中“小説”以“煙粉、靈怪、傳奇、公案朴刀杆棒發發蹤參之事”
[233]
為題材。説書人在跌宕起伏的講解中宣揚勸惡揚善的道義,對於大部分文化程度不高的都民來説,這一方式寓教於樂、易於接受。
[232]
南宋衣食住行
- 衣
主詞條:南宋服飾
南宋人尤其是都城人在衣着方面追趕時髦、追求新穎稀奇,裝束常變幻,極盡奢華與標新立異之能事,甚至由此招來服妖非議。南宋直領對襟背子流行,前襟散開,不用衿(用於繫住衣襟的小布條)紐系節,謂之“不制衿”。理宗朝“宮妃系前後掩裙而長率地”,名“趕上裙”;梳高髻於頂,日“不走落”;束足纖直,名“快上馬”;眼角點粉,名“淚妝”;“剃削童發,必留大錢許於頂左”,名“偏頂”,“或留之頂前,束以綵繒,宛若博焦之狀”,稱為“鵓角”。南宋時人服飾樣式不斷推陳出新,儘管屢有禁令及服妖之譏,但這些並沒能阻止南宋服飾創新的腳步。
[412]
南宋社會的奢侈享樂之風盛行,尤其體現在服飾上。根據《宋史》的記載:“紹興五年,高宗謂輔臣曰‘金翠為婦人服飾,不惟靡貨害物,而侈靡之習,實關風化,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許入宮門,今無一人犯者。尚恐士民之家未能盡革,宜申嚴禁,仍定銷金及採捕金翠罪賞格。’”
[413]
都城臨安民間對奢侈飾物的熱衷程度已然超過了皇室。冠梳為宋代女性最有特點的頭飾,一般用漆紗、金銀及珠玉等製成兩鬢垂肩式的高冠,然後在冠上插以數把長梳。
[412]
《都城紀勝》説:“如官巷之花行,所聚花朵、冠梳、釵環、領抹,極其工巧,古所無也。”服飾及冠飾普遍採用珠翠、鬧蛾、玉梅、雪柳、菩提葉、燈球、銷金合、蟬貂袖、項帕……南宋金銀冠飾所用材料有金銀、瑪瑙、綠松石、琥珀、珍珠、紅寶石、玻璃、螺鈿等四百八十餘件。南宋臨安婦女金銀冠飾主要由各式簪釵組成,形制多樣,技藝成熟,紋樣豐富,一反唐代的大氣厚重之風,變得細膩與生動,深受世俗歡迎。
[418]
另外,宋代婦女在節日期間對於時尚飾品的需求大增。金盈之《醉翁談錄》卷三《京城風俗記》載:“婦人又為燈毯、燈籠,大如棗慄,如珠翠之飾,合城婦女競戴之。”既然“合城婦女”競相佩戴,可想節日期間飾品消費量之巨大。鹹淳年間“都人以碾玉為首飾,里巷婦女以琉璃為首飾。有詩云“京師禁珠翠,天下盡琉璃”。吳自牧《夢粱錄》記每年七月立秋這一天杭城內外“侵晨滿街叫賣楸葉,婦人女子及兒童輩爭買之,剪如花樣,插於鬢邊,以應時序。”
[233]
不惟婦女,男子服飾也爭相鬥豔,“裹奇巾異服,三五為羣,鬥美夸麗,殊令人厭見,非復舊時淳樸矣。”
[233]
南宋妓女可以説是一批高消費者,尤其是高級妓女的生活非尋常家庭所能及。如《武林舊事》卷六《歌館》載:“前輩如賽觀音、孟家蟬、吳憐兒等甚多,皆以色藝冠一時。家甚華侈,近世目擊者,惟唐安之最號富盛。凡酒器沙鑼水盆,如廂妝之類,悉以金銀為之。帳幔茵褥,多用錦繡。”
[233]
南宋時,金統治區的北宋舊民,與異族長期雜居,服飾出現了胡化現象。范成大《攬轡錄》記舊地百姓“久習其俗,態度嗜好與之俱化。最甚者衣服之類,其制盡為胡矣,自過淮以北皆然”。南宋統治區也不免受到女真服影響,孝宗乾道年間,據臣僚上言:“臨安府風俗,自十數年來,服飾亂常,習為邊裝。”
[415]
南宋袁説友以為胡服之最要者乃“順聖紫”、“不到頭”、“短統塌頂巾”、“武伕力士插棹篦”
[414]
等。臨安舞女所戴“茸茸狸帽”和所穿“窄窄胡衫”
[233]
,也是效仿女真裝而來。宋金對峙百餘年中,民族矛盾雖日趨尖鋭激烈,民族民間文化交流影響卻在不斷加深,官府雖然一再用法令禁止,卻收效甚微,南方已經受到了北方民族服飾及生活習俗的嚴重影響。
[412]
- 食
南宋中後期,臨安城百業興旺,眾多的職業選擇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口,給臨安的飲食習慣差異化形成了鋪墊。在臨安城,飲食方面服務業十分發達。《夢粱錄》有這樣的記述:“經紀市井之家,往往多於店舍,旋買見成飲食,此為快便耳”
[233]
。臨安城位於江南一帶,市民生活所需的食材源於太湖流域的一些地區。例如食米就是由兩淮或者兩廣地區所供應的,不僅量足,品種也是多種多樣。
[230]
據吳自牧的《夢粱錄》,以及耐得翁的《都城紀勝》等歷史文獻記載,這座城市在飲食方面的高度發達是臨安繁華昌盛景象的標誌內容之一。臨安城內部的飲食攤位以及店鋪分佈的密密麻麻,饅頭不僅有着葷素兩大類型,而葷餡兒的饅頭更是有羊肉、魚肉、蝦肉、牛肉等。不同餡兒料的饅頭,滿足了來自全國各地民眾對食物的愛好和選擇。在食物的烹飪技巧上,也是彙集了全國各地的諸多做法。
[230]
南宋都城臨安地處江南、襟江抱湖,絕佳的地理環境帶來了豐富的食物來源;富庶的城市經濟,使得都民在“飽腹”的基礎上,進一步追求食物的做法和口味。《夢粱錄》卷十六言:“下飯羹湯,尤不可無,雖貧下之人,亦不可免。”
[233]
即便家境貧寒,也要做份羹湯下飯;“麪食店”條則寫道:“杭人侈甚,百端呼索取覆,或熱,或冷,或温,或絕冷,精澆爊燒,呼客隨意索喚。各卓或三樣皆不同名,行菜得之。”
[233]
從“食客”的角度寫了他們點菜時提出各式要求的隨心任性之貌,也從側面體現出麪食做工之巧。各種出售成品或半成品的食店也不敢怠慢。麪食店的用料是“精細乳麩”
[233]
,肉鋪“動器新麗”
[233]
,就連開浮鋪四處流動的小商販,也“多是裝飾車蓋擔兒,盤盒器皿新潔精巧,以炫人耳目”
[233]
。從口味、手藝,到樣式和器皿,都民熱情地關注着食物的品質。他們對口腹之慾的追求,是市井生活之趣的生動體現。
[232]
北食的大規模傳入,給了都民更多的選擇空間。《夢粱錄》的“分茶酒店”條中記載了多達四百餘種食物的名稱,其中近一半是北人喜食的各色羹湯、麪食和乾果。南北交融的都民飲食文化在都城臨安的食店、酒肆中展現得淋漓盡致。在臨安的茶坊裏,“四時賣奇茶異湯”
[233]
。譬如冬天特賣七寶擂茶、饊子、葱茶、鹽豉湯等,夏天則賣梅花酒、縮脾飲等清熱解暑的飲品。這些奇異的茶飲在都城的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受到追求新鮮感的都民的歡迎。
[232]
- 住
主詞條:宋代建築
南宋時期,居住建築的材料並無較大變化,主要採用土、瓦、木、石等,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石塊在當時尚屬貴重的建築材料,多用於墓室、碑刻、橋樑、佛塔的修建。不過,在建築風格與室內佈置格局上,南宋時期出現了嶄新的變化:樑柱式的建築風格普及於上下居民,前堂後室廊廡相連的建築形式得以出現與發展,茶桌、長椅、胡牀等新式傢俱更為室內佈置添光加彩,士人屋內更是掛上名人字畫以作裝飾。就一般居民日常生活而言,居住傢俱包括有几案、榻、牀、桌、椅、箱櫃等。其中牀、榻多放置在寢屋,桌、椅多放置在廳堂與書屋,“椅”的逐漸使用讓南宋人開始改變原有席地而坐的習慣。裝潢設計上,“窗牖”、“屏”、“帳”等被廣泛運用。“窗牖”是用以通風與照明,於晚間方才“秉燭照之”。
[420]
而“帳”常用作寢屋牀具,在《夷堅志》乙卷六《趙七使》記載的“須臾間,已至牀前,牽帳低語曰:‘莫怕莫怕,我來也’”
[427]
這段話中可以得見。
[420]
南宋時期,人們格外注意居住衞生問題。相比之前人們少浴或不浴的習慣,南宋居民則迥然不同,不僅出生死後沐浴,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時常沐浴以潔身。居民家中有“浴室”
[421]
、“浴盆”
[422]
等,市中亦有“浴肆”
[423]
,不過也有人會選擇“浴溪”
[424]
的方式。除此之外,居民還會靠洗頭、洗足等來保持身心清爽。此點可從吳自牧《夢粱錄》中的相關描寫得到印證:在《團行》章節中提及浴堂又被稱為“香水行”,其中往來客人甚多;在《諸色雜買》章節中提及人們日常生活用品上百種,其中就有腳桶、浴桶等洗浴用具。在另一方面,對衞生問題的注重,實際上是對健康養生的重視,比如“香藥”
[425]
就是一種具有芳香氣味的養生藥用品。而《夢粱錄》卷十六《分茶酒店》、卷十八《果之品》中對香藥的具體描述也能説明當時人們對自身的重視。此外,甚至有人為求養生要旨,而“學養生”。
[420]
[426]
中國南方在晚唐五代時經濟即超過北方。南方建築特別是吳越建築在全國是先進的,宋初北傳,成為北宋官式建築的個來一源。但北宋中後期的南方建築沒有一例保存下來。從南宋定都臨安不久即於紹興十五年(1145年)重刊《營造法式》的情況看,北宋的建築制度對南宋宮殿壇廟和官署等建築當有一定的影響,並和江南地方傳統結合,出現新風。
[383]
現存南宋木構建築只有建於1179年的蘇州玄妙觀三清殿一例,此外還有1950年代末被焚燬的福建泰寧甘露庵。這二建築中,甘露庵是用了鬥棋的穿鬥架式建築,也和北宋建築福州華林寺大殿有相近處,具有較強的福建地方特點。蘇州玄妙觀三清殿屬殿堂型構架,鬥棋等做法和北宋相近,但殿身後部內外槽有數柱上延承檁,令鬥棋插人柱身,保持柱頭鋪作的外觀,也具有穿鬥架的特點,可知穿鬥架在南方的影響既深且廣,表現出官式與地方傳統結合的趨向。此外,三清殿之殿堂型構架也比北宋時有所簡化,在柱間橫向加順袱串,與闌額在柱頭間形成井字格,使柱網本身形成穩定的整體,在明袱之上不再設最下層草袱而立隨屋頂升高的草架柱,以它為本,立蜀柱架各層小梁,構成草架,代替北宋時笨重的運層疊梁的草袱,這是南宋建築的新發展,開明清官式殿堂構架之先河。現存南宋畫中有很多表現建築的,一些畫宮廷官式建築的畫很細緻,這些建築柱樑構件變細,鋪作數加多,屋頂舉折趨向於陡峻,大角梁頭出現反翹的近似水戧式仔角梁導致翼角起翹增大等特點,整體風格趨於秀雅輕巧,與北宋時有很大的不同。此外,現存少量江南地區元代建築和受南宋至元代影響的本鎌倉建築也有類似現象,明顯是從南宋建築發展面來的。
[383]
南宋時,都城臨安為國際大都會。宋室南遷,為適應行都建置和城市經濟迅速發展的新形勢的要求,城市功能分區由州城進一步升級調整為行宮都城,整體進行了細緻規劃。總體規劃因地制宜,分區合理,功能齊全,市民安居樂業。政治方面,按照封建都城的規格,建立宮廷區及中央行政區,增闢宗廟、郊壇及城防等區域。宮廷區的總體佈局基本遵循“前朝後寢”之制,其他各區按各自功能結合地形配置在周圍。經濟方面,經濟的發展改變了城市規制,坊巷制代替裏坊制,宮廷、行政、商業、倉庫、碼頭、手工業、文教、居住、城防和風景園林等區功能佈局井然有序。都城佈局“南宮北市”,即“以皇城為中心,太廟、三省六部等中央官署集中於城市南部,市集集中於城市北部,在錢塘江和西湖之間形成了腰鼓狀的城市形態,為城市發展留出足夠空間”。南宋臨安城及周邊郊區市鎮良性互動,發展成類似當代城市發展的規劃,初步形成了以臨安為中心、周邊衞星城市環繞的格局。臨安在郊區臨江瀕河建置了十幾個市鎮,如江漲橋、曠平等市鎮,這些市鎮的規模、大小不等,有如眾星拱月,環列臨安城周,使周圍市鎮與都城連為一體,形成以臨安城為中心的水上交通網絡。
[384]
南宋王朝正式定都臨安,歷代帝王推崇自然湖山之美,醉心於優美的園林景觀,把南宋皇城營建成中國最美麗的山水花園式皇城,規模宏大,建構精美。
[384]
歷史上以南宋都城臨安為中心的造園活動鼎盛,以臨安為中心的浙北地區曾經出現大量名園,在疊山、理水、建築、花木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形成了時代特色鮮明的造園體系,是中國古代園林的傑出代表。
[385]
臨安的私家園林在唐朝是便已經有所營建,建造的範圍在孤山、鳳凰山一帶,在宋室南渡往後的一百五十年間,對園林的興建數量遠遠超過了唐朝。其中《都城紀勝·園苑》詳細地記載了南宋園林的分佈位置,主要分佈於萬松嶺、新開門外、清波門外、長橋、淨慈寺前、北山、錢塘門外、孤山路口、蘇堤、湧金門外、嘉會門外、北關門外,以上十二處。
[386]
到南宋,園林中的疊造山之風達到了高潮,尤其是開始使用大量的太湖石堆砌假山。許多園林建築不是隱蔽封閉性的空間,其空間所注重的是與室外充分連接流通,這樣才能收納室外之景及各類表演。同時出現了許多造型奇特的建築與精良的營造技術。如《宋史》中記載出現了十字亭,周密的《癸辛雜識》中也有三角亭的記載。與此同時,都人為了滿足任意賞玩的需求,還發明瞭一種可以收捲起來的亭子,這種亭子便利在於方便攜帶,隨處遊賞又可任意移動亭的位置。這些奇巧的建築出現,正意味着南宋園林在建築營造技術上的精良與進步。如南宋的“小木作”結構的出現,開始不僅侷限於宮室和寺觀,在一些酒肆與百姓家中都常見精美的小木作。
[386]
[387-388]
而南宋園林活動對園林空間佈局影響最顯著的一點就是設立主題性景區,所謂主題性景區就是園林中以自然或人為的方式劃分好幾個景區,每個景區的主體不同,使遊賞之人能更抓住重點,使臨安園林中的賞玩更有目的性。在張鎡的南湖園中也分有北面山林園區、南面湖園區、西面住宅區、東面寺廟區,偏重野趣的眾妙峯山區五個區塊,各個區塊對園林活動各有分別。
南宋偏安一隅,上自帝王、官員,下至黎明百姓,多醉心方外,奉行“以佛修心,以道養生,以儒治世”之道。其時佛寺土木功力之精湛,僅次於皇家宮殿、園林。此時的佛教建築有四大特點:其一,平面佈局豐富多彩:建築羣體佈局豐富,羣組中建築高低起伏、錯落有致,藝術效果多姿多彩,令人歎為觀止。佛教寺院的佈局有以塔為中心型、以高閣為主體型,還有佛殿與雙塔型、七堂伽藍型等,這些佛寺建築不僅保留了前代常見類型,而且能結合宗教本身的發展推陳出新,宗教個性更加鮮明,如以南宋五山為代表的十字軸式七堂伽藍,是禪宗“心印成佛”思想的建築表徵。其二,重視環境塑造。自唐代始,寺院建築即注意對前導空間的加工和對環境的改造,到南宋,更致力於寺院建築羣組本身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其三,個體建築追求宏偉、壯觀。為滿足信眾需求,在寺院中建造“高”而“大”建築一時風行,併成為寺院榮譽的標誌。據説五山寺院中有“千僧閣”一類的大型禪堂,能列千僧案位於其中,每當舉行法事活動時,場面之壯觀空前絕後。五山中的徑山寺還曾建起九開間的五鳳樓式山門,比北宋宮殿大門宣德樓還大。天童寺山門曾為三層高閣,其主旨是要“高出雲霄之上,真足以彈壓山川”。其四,技術水平高超。宋代寺院木構建築對斗栱的“鋪作層”體系進一步改進、完善,以加強建築的整體性。而磚木結構物建造中,宋代磚、石塔雖以木構為藍本,但對磚石結構體系作了多種嘗試,為了符合磚、石的材料特性,而不拘泥於忠實模仿,更重視探索磚石結構本身的特性。
[384]
南宋實現了建築形態的創新。此時的商業、娛樂、教育建築,呈獻給世人嶄新的面貌。例如商業建築從“市坊”中解放出來並佔據了城市的大街小巷,商業店鋪的面貌更加豐富多彩。從功能安排看,既有僅僅滿足單一商業交換職能的,也有與“作坊”結合的;從空間安排看,既有直接面向街巷的,也有帶院落及花園的;從外觀形式上看,既有單層的,也有兩層、三層的。不僅形式多樣,而且特別重視裝飾,或於立面縛綵樓、歡門,或掛招牌、幌子,還有的在門前設紅色杈子、緋綠簾子、金紅紗桅子燈等,形成了中國商業建築的獨特風貌。又如文娛建築“戲台”的出現被認為是中國戲曲正式形成的標誌。在宋代,由於城市中瓦舍勾欄不斷湧現,使戲曲演出的舞台從皇宮中或祠廟中的“露台”發展成木製的舞台,並於台上加蓋房屋,形成“舞亭”或“舞樓”,完成了從露天之台向正式舞台的轉變。教育建築中的書院建築更是一種新出現的建築類型,可謂中國古代的“研究生院”。
[384]
- 行
首先,在交通工具上,馬的需求明顯增多,舟船出行更加普遍。從張擇端《清明上河圖》中描繪的車輛達十多種,或四匹或兩匹健騾拉的大車,即太平車,不同的僅是牲口數目以四頭、兩頭為多。這種人駕轅、騾拉車的系駕方法,車速是比較慢的,適合於負載物貨多而不求快速的要求,一時間減去了許多人力的負擔。
[419]
南宋時,平民出行在陸路方面可採用“行腳”
[428]
、騎馬、“跨驢、騾”、乘轎以及馬車等方式,但人們常使用騎馬與馬車出行,條件好的也會選擇乘轎,甚至出現了“六荷一轎”
[429]
的現象。在水路方面,主要採用舟船的形式,因交通重心的改變,使得舟船出行更為普遍,樣式也逐漸豐富。有僅容兩人的“小艇”
[430]
,也有能容納數十人的“大舟”。同時還出現了專業船員,如“篙工”、“柁師”等。此外,《夷堅志》還提到了一種由巨木挖成,只留一孔出入的“無縫船”
[431]
,可稱為一種新樣式。
[420]
其次,在交通範圍上,因北方為敵國所佔,故南宋平民出行範圍多以南方為主,人們多往來於泉州、明州、杭州、成都等城市。但民眾出行國外的現象卻有所增多,有的已與“日本國”
[432]
船舶往來,有的要去“三佛齊”
[433]
經商,有的則想“再使高麗”
[434]
,還有的跟人講述在“占城及真臘兩國交界”
[435]
處遇到的事情。
[420]
南宋城市鎮化
南宋市鎮不僅工商業十分發達,而且在社會形態上也日益呈現出城市化的特點。這在中國古代社會,尤其是農村社會的發展史上,無疑有着相當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15]
兩宋時期的城市化進程呈加速態勢,其實質性內涵是傳統的政治性城市向近世經濟性城市逐步轉變。在此過程中,作為地域性經濟中心的城市成批湧現,其中有少數城市開始從傳統的消費型城市向近代生產型城市過渡。據此亦可將南宋的城市化稱為都市化進程,因為如前所述,南宋城市化的基本內容就是城市的商業化。
[273]
南宋大中城市的人口規模和膨脹速度令人印象深刻,不僅超邁漢唐,為明清所不及。孝宗乾道年間,杭州城區人口14萬人,郊區九縣有55萬人;到淳祐年間,城區32萬人,郊區有76萬人;鹹淳年間城區人口又增至43萬人,郊區124萬人。
[280]
據推算,鹹淳年間,臨安城內外約有120—130萬人。
[30]
路級治所的城市人口亦有數十萬。據葉夢得説,江東路首府建康,南宋初在城內有户籍的居民有17萬多,而建康城中以販夫走卒、流寓遊手為數不少。
[281]
據此估計,建康府城內人口當在20萬以上。而鎮江當長江、運河航運交通和南北軍事之要衝,地位更重要,《嘉定鎮江志》稱鎮江為賦税、軍糧和商品轉運的樞紐,且有外國商人在此經商。
[282]
據記載,鎮江府治丹徒縣的人口,從北宋神宗年間54000餘户增加到理宗時的108000餘户,增幅約一倍;連長江邊上新興的江口鎮也有居民1600餘户。鎮江市區也日益擴展,城區隨着商業和漕運發展從城外南門沿着江南運河兩岸向江邊發展。
[282-283]
湖北鄂州(武昌)乃長江中游之重鎮,到南宋時期也有10萬户50萬口。知漢陽軍黃榦説:“本軍城下並漢口共三千家”
[329]
,而“鄂州人口繁夥,為漢陽三十餘倍”
[329]
。據此推算,鄂州當近10萬家。此外,江陵府荊州、隆興府南昌、興元府漢中等都是盛極一時、名聞遐邇的繁華城市。南宋初年,陸游入蜀看到的成都府景象是“城中繁雄十萬户,朱門甲第何崢嶸。”
[330]
數十萬乃至上百萬人口的城市,屬於中等規模以上的大城市。而泉州在嘉定以前就有10萬户,吉州在開禧前有數萬家,潭州有12800户,鎮江有15900户,撫州有30000餘户,温州有“萬數千家”,台州、潮州均有1萬餘户;按每户六口計,這些城市的人口在10萬上下,其中吉州、撫州接近20萬人。
[331-332]
更為關鍵的是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所佔的比重,這是衡量特定時期一個社會城市化率的核心指標。宋代的城市人口已從鄉村户中分離出來,被稱為“坊郭户”,且另行編制户籍
[284-285]
,“坊郭户”成了户籍制度的專門術語和法定户籍。有力地説明了宋代城鄉分離的行程發展到了新的階段,不僅包括府州縣治等城居人口,而且把鎮、市居民亦攬入在內,所以有“縣坊廓”、“鎮坊廓”和“市户”等不同稱謂。與鄉村地區依據有無田產將民户劃分為主户和客户兩大集團,主户依據田產多少再分成五等不同,城中是依據有無房產劃分主客,且分為十等。各地辦法不一,有的城鎮客户不入十等户;有的按家業物力分等,主客混通編制。大致而言,上等坊廓户包括城居地主、豪賈鉅富和行業總首等,中等坊廓户由營運順利或手藝突出的小康人家組成,下等則包括從市井小民到極貧秀才的各色人等。
[286]
與此相應的是,在管理體制上,城鎮和鄉村也有很大不同。例如在行政體制上,城內有廂,城外設鎮,分別以巡檢使和監鎮官為負責官員;在軍事編制上,鎮市民兵與州縣民兵共同構成地方治安隊伍,“毋得附入鄉村都保”
[328]
;在差役負擔上,鄉村有差徭,而城鎮只有科敷。凡此種種,説明宋代的鎮市城郭與鄉村地區確已拉開了距離。
南宋時期城市人口的比重,在北宋基礎上有明顯上升,但其程度學界卻有不同的估計。按台灣學者趙岡、陳鍾毅的研究,宋代是中國歷史上城市人口比例最高的一個朝代,尤其是南宋,城市人口比例從北宋的20,1%上升到22,4%
[333]
。漆俠估計:“宋代城鎮大約聚居二百萬以上民户,佔總户數的百分之十二以上。”
[334]
梁庚堯認為:“大部分的城市户口比率可能在百分之十三至百分之十四之間”
[332]
。日本學者斯波義信通過對福建汀州、慶元府鄞縣、江東歙縣、浙西鎮江府等實例研究,認為“州治所在的縣大體上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人集中在城市裏”
[335]
,且尚不包括鎮以下的坊廓户和短工、遊民等。吳松弟認為:“就全南宋地域而言,將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定在12%,或許更合理一些。”
[30]
葛金芳以為,南宋城市人口的比重有一個逐步上升的過程,到南宋中葉,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即城市化率達到13—14%之間。
[273]
兩宋時期城市化進程加速了農民向小商品生產者轉化的進程,推動農村人口加速向城市移動。商品經濟的繁華、城市化行程的加速也帶來了人們思想觀念上的變化。上述這些現象,與城市數量激增特別是經濟性商業城鎮的崛起、城中坊市制的崩潰和農村草市的勃興、販運性商業向規模性商業的轉化等一道,構成了南宋城市化行程的絢麗風景線。
[273]
南宋節慶生活
南宋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得歲時節令中的農業性逐漸被沖淡,商業性得到凸顯。無論是元旦、中秋等傳統節日,還是立春、立冬等重要節氣,甚至是崔府君誕辰、四月初八佛生日這樣的宗教節日,都因一系列節慶活動的舉行衍生出一場又一場商業盛會,加強了社會成員之間的商品交換,也促進了南宋都城臨安經濟和文化的繁榮。
[232]
在南宋都城臨安,元旦受到自上而下的重視。吳自牧言:“正月朔日,謂之元旦,俗呼為新年。一歲節序,此為之首。”
[233]
不僅禁中舉行元旦大朝會,都民的慶祝活動也十分豐富:發放補貼、拜賀新年、身着新衣、歌叫關撲、縱遊宴飲等等。
[755]
其中關撲是以小商品為彩頭的賭戲,流傳甚廣並深受宋人喜愛,在元旦、冬至與寒食等盛大節日中尤其流行。《夢粱錄》卷一“正月”條還將民間關撲的貨物一一羅列,烘托出新年的歡樂氣氛。
[232]
南宋臨安元宵節的娛樂活動多樣,有圍繞花燈展開的一系列活動。比如元宵節放燈,據《西湖老人繁勝錄》記述:“南至龍山,北至北新橋,四十里燈火不絕。”
[756]
因為受到地形的限制,部分民居建築是臨水、臨山而建,全城就在元宵節這天夜裏呈現帶狀的星星點點燈火。臨安每年都很重視搭鰲山,是一項由政府組織的活動,形式與北宋時期大約一致。而且還要推陳出新,體現創意。“一入新正,燈火日盛,皆修內司諸璫分主之,競出新意,年異而歲不同。”
[757]
山棚上的彩燈內容非常豐富,除了神仙故事等民間寓意吉祥的美好事物等內容,“山燈凡燈數千百種,極其新巧,怪怪奇奇,無所不有”;其中最為精美的要數“蘇燈為最”
[757]
。比北宋更進一步的是人物都用機關活動,手工技藝更加精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殿堂樑棟間窗户間為湧壁,作諸色故事,龍鳳噀水,蜿蜒如生遂為諸燈之冠”
[757]
。當時一派繁華熱鬧的節日盛況,比北宋時期有過之而無不及。
[758]
南宋時期的中秋節是融合賞月、祭月、敬老等習俗。皇宮中設立多處賞月的宴會,京中的品級較高的官員都可以進宮赴宴,吟詩作對,推杯換盞。“禁中是夕有賞月桂排當,如倚桂閣、秋暉堂、碧岑,皆時取旨,夜深天樂直徹人間。”
[760]
達官貴人們盡情享樂,“莫不登危樓,臨軒玩月,或開廣榭、玳筵羅列,琴瑟鏗鏘,酌酒高歌,以卜竟夕之歡。”
[759]
普通百姓見到“此夜月色倍明於常時”的美景,“亦登小小月台,安排家宴,團圓子女,以酬佳節。”
[759]
即使是家境貧寒的人,也在這天飲酒慶祝,“勉強迎歡,不肯虛度。”
[759]
這是南宋君臣希望太平康樂、全家團圓的美好願望在民俗上的反映。
[758]
南宋會社社團
南宋的結會結社活動是一種具有濃厚漢文化傳統的社會活動,有傳統習俗、經濟互助、秘密宗教團體和佛教社邑各種形式和多種活動內容。按其功能分,各種會社團體可分為秘密性會社、宗教性會社、軍事性會社、經濟性會社、文化娛樂性會社五個大類。雖然南宋結會結社活動豐富多彩,會社名稱五花八門,卻不可避免地與非正統社會和正統社會中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生活等領域發生不同程度的聯繫。
[783]
- 秘密性會社
南宋秘密會社集團又可分為兩種組成形式:一為南宋農民起義所利用的秘密會社形式,一為南宋各種帶黑社會性質的惡勢力、流氓結成的會社。南宋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其中不少在起事前是有或嚴密或松疏的組織的。有的農民起義雖無結會結社之名,而有結會結社之實。至於惡勢力、流氓社團也如此,如“業觜社”、“沒命社”、“霸王社”等從本質上説,秘密會社是一種異姓結拜組織,兼及成員之間的經濟互助,但從實際活動來看,相對於傳統的社會結構與統治者而言,卻是一種反動,帶有反朝廷的政治色彩。
[783]
建炎四年(1130年)在廣東韶(曲江)、惠州(惠陽)爆發的王少八起義(賊黨七十餘人);紹興元年(1131年)在楚州(江蘇淮安)爆發的夏寧起義(聚其徒為流)等等。這類小規模的起義,是幾個或幾十個江湖豪傑,以某種方式,如割牲祭神,歃血為盟而結合在一起,為了自保以及維護小羣體的利益,聚眾橫行,佔山為王。嘉定年間出沒于山東等地的李全領導的抗金義軍,也是先聚眾結義,後發展壯大的例子。而且李全等人的聚合較為鬆散,前後的結聚缺乏連續性。李全在漣水時有一幫結義兄弟,橫行無忌。李全離開漣水時,所結同黨散去。李全回到淄州,從事屠宰行業時,因其有一定的號召力,在其周圍又聚合了一幫人,這才有後來的“挾其徒橫行淄、青間,出沒抄掠”。南宋中後期宋金交界地區多支義軍的興起,是在兵焚遍地,金朝政治、社會、經濟破產情況下產生的。民眾為自保,為生存,在動亂中,因強有力者的號召而聚集成一個個的小羣體,因而李全等人的結合,初期的主要目的是為維護小集團的經濟利益,反映為聚集起來,以流動性的搶掠為生。
[783]
南宋秘密會社組織不僅遍佈全國,而且種類也相當龐雜。有種與商業行會相近的秘密集團,如私鹽販、私茶販、私馬販等秘密行幫組織。其中既有首領,又有行規,還有共同的術語,成為特定的社會羣體。一方面,這類社會羣體以武力形式出現,對宋廷的統治構成威脅。另一方面,他們的活動主要是與官府爭利,破壞宋朝政府的專賣制度。所以宋廷往往出動兵力加以剿滅。
[783]
比如宋朝官府對私鹽販運實行嚴格控制,並規定“滿二十斤者皆坐徒”,為了生計,為了對付官府,私鹽販們不得不結成組織。為了防止出現意外,往往“持兵器往來”,形成武裝走私,並在一定條件下,發展成為武裝暴動、起義。南宋規模較大、較著名的鹽販起義就有兩起,如南宋初的範汝為起義、及南宋晚期的晏夢彪起義。而小規模的鹽販暴動則時常發生。
[783-784]
- 宗教性會社
在南宋,無論是十大夫的談詩論禪,與僧人相交,滲透到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宗教信仰集會活動,還是民間秘密宗教會社所進行的反抗正統社會秩序,進而反抗封建統治者的鬥爭,多以結社結會作為其組織形式。這既可看作是宋代興盛的結社結會風氣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又可視為宗教在宋代進一步世俗化和平民化的表現。宗教性會社的大量湧現,又會促使宗教更趨社會化。
[783]
歸納起來,宋代宗教性會社主要表現出三種形式:一為詩壇兼法會,即士大大與僧人們結成的社團,如僧人主持,上大大參與其事的“白蓮社”;二為傳統性宗教結社,即以民向佛道宗教信仰為基礎的宗教結社,如各種宗教社邑、法會、齋會等;三為秘密宗教結社,即帶有秘密性和反叛性的民間宗教信仰,如“彌勒教”、“明教”、“白蓮教”等。
[783]
- 軍事性會社
南宋長期處在北方少數民族的武力威脅之下,在抵抗外族侵略的過程中,南宋出現了許多自發組織的民間武裝,它們為保境抗敵作出了巨大貢獻。時人多以“社”來稱呼這種組織。這些武裝組織成分複雜,其中由民間士紳以其獨有的鄉里影響力組織的武裝,是一種十分重要的團體,它既在南宋歷史上享有較為重要的地位,同時也對後世的軍事制度具有一定的影響。
[785]
由於宋代義社產生於社會失序的戰亂年代,所以其組成成分較為複雜。大致上可分為兩類,即由鄉里領袖組織的土豪武裝和武裝流動人員組成的遊寇集團,後者又可以析分為兩類,即宋軍被北騎擊潰形成的散兵遊勇,以及各地民間武裝被擊潰而形成的武裝流民。其中土豪武裝由於具備較強的鄉里凝聚力,是南宋抗敵的重要力量。
[785]
在以士農工商為四民之序的南宋,存在許多由士紳領導組織的義社。
[783]
如周必大就在《省齋文稿》記載了當時江西撫州的鄧氏、陸氏、傅氏三個義社。
[787]
從陸氏被“命充都社”看來,這個家族曾經是金溪各義社之首。陸九淵的四兄、同為著名學者的陸九韶就曾經擔任過這個義社的領袖,任事期間調度有方,備禦有實,為後人效法。
[788]
而陸九淵五兄陸九齡曾以新科進士的身份,在乾道五年(1169年)左右尚未任官之時,主掌廬陵之“義社”,為當地的鄉防作出了貢獻。
[789]
其它地區也普遍存在類似的士紳義社,如汝陰人袁溉組織的義社。袁溉與陸九齡一樣,也是一位以進士身份組織鄉里義社者。
[790]
明州奉化人李佾在建炎三年(1129年)也組織有義社。
[791]
可以説,士紳義社南宋在廣泛存在,戰火蔓延到哪裏,民間自救的義社就在哪裏興起。
[785]
“團結”是在鄉村軍事性結社的基礎上,官方出面將鄉勇、鄉兵以“團”為單位束編並加以操練而結成的軍事團體,可視為無名而有實的軍事性會社。
[783]
以保護鄉里為職責的軍事性團體、結社的存在,如果缺乏必要的防禦工事,仍然無法起到衞護家園的效果。於是“團寨”廣泛興起。當金兵南下,北宋滅亡時,團寨的設置到了一個高峯時期。如吳淵在光、豐、薪、黃等地,創立司空山、燕家山、金剛台三大寨,嶸峨山、鷹山、什獷山等二十二處小寨,星羅棋佈,沒有敵情則耕作,有預警則防禦。
[792]
南宋還有堡塢。如葉適任江淮制置使曾於墟落數十里內,依靠山水險要之處,建立堡壘土塢讓百姓恢復舊業守衞,春夏時節分散耕種,秋冬時節進入堡壘守衞,一共四十七處,又度量長江沿岸之地,創立三個大城堡,每堡以二千家為單位,教他們練習射箭。無戰事時就戍守,以五百人設一將。有警報則增募新兵以及抽調諸州禁軍二千人,連同堡塢內的居民,一共為四千五百人,共同守戍。
[793]
團寨最大的特點,就是兵民合一,士兵就是農民,他們春夏從事農業生產,秋冬則從事攻戰。
[794]
平時而言,他們固可以自籌自給,但是遇到戰局緊張的時候,生產被迫停頓,南宋朝廷常常撥米三、四千石甚至一萬石給團寨頭領接濟。南宋朝廷對待團寨民兵的政策,一方面是加以利用,另一方面則加強控制。為了便於利用,葉適提出用一些官職來籠絡團寨的首領,解決他們的困難。
[794]
南宋當時用來羈縻團寨頭領的,有巡檢、都巡檢一類的官職。如(1135年)的詔令即為一明證。
[795]
可見擇當地十豪使之成為團寨頭領,也是南宋統治集團控制這種地方武裝的手段。
[783]
團寨為與義社相配的民間軍事性防禦工事。社會動亂時期,無論是農民起義還是外族入侵,都會令戰火波及地區的豪民們結寨自保,這樣可以互相呼應,收夾攻之效。他們為自己的生命、財產作戰,又熟悉地勢情況,因而他們的戰鬥力大大超過正規官軍。
[783]
- 經濟性會社
南宋經濟性會社包括經濟互助會社、行會等經濟互助性團體和工商業行業性團體。經濟互助會社源起於民間的互助習俗及其以喪葬互助為目的的喪葬社邑,明顯帶有經濟互助的特徵。北宋已有了會、社的名稱,如黑金社、過省會、萬桂社的出現,即為代表。行會是同行業工商業者的聯合組織,是城市經濟一種重要的組織形式,在結社生活中普遍出現。
[783]
- 文化娛樂性會社
南宋的會社,不僅盛行於政治、軍事、經濟、宗教等大的社會領域,更深入滲透到了文化領域及士大大生活、城市市民生活之中。
[783]
吳自牧在《夢粱錄》卷一九《社會》中詳細記錄了當年臨安的諸多文化娛樂性質的會社組織:文士有西湖詩社;武士射弓踏鴛社;還有富室郎君,風流子弟,與閒人所習的蹴鞠、打球、射水弩社;諸行市户有七寶玩具社、時果社、異松怪松奇花社等;説唱表演方面有遏雲社、女童清音社、蘇家巷傀儡社等,還有錦體社、台閣社、分富賭錢社、豪富子弟緋綠清音社、閒等社。遇東嶽誕日,更有錢燔社、重囚加願社等。
[786]
這各式冬樣、遍及社會各階層、城市生活齊方面的會社組織,反映了南宋文化娛樂生活的多樣性和繁榮興盛,既是宋以前的時代所不曾有過的現象,也是南宋時期最引人矚目的社會現象之一。
[783]
歸納起來,宋代文化娛樂性會社,又可劃分為兩大類,一類為主要流行於知識分子、官僚階層的詩文社、怡老會、同年會、遊戲之會等;一類為主要流行於市民階層的社會、廟會、風俗之會、藝人結社等。
[785]
南宋社會風氣
成為南宋的都城後,臨安佔盡天時、地利、人和,好奢之風達到頂峯。時人陳造在《遊山後記》中寫道:“今為帝都,則其益務侈靡相誇,佚樂自肆也。”
[369]
《夢粱錄》的“麪食店”條中,吳自牧稱杭城人“嬌細”
[233]
;《武林舊事》的“作坊”條裏,周密則以“驕惰”
[233]
二字形容都民。他們的“嬌”與“驕”,便源於都城一貫的奢靡風氣。
[232]
南宋的奢侈之風,既是官僚地主本質的集中體現,也是經濟文化空前繁榮的縮影,但南宋朝廷官府倡導善舉、關注民生、同情民苦,因此南宋民風淳樸,臨安人雖然嘲笑外郡士夫誤食“看菜”的狼狽樣貌,將雜扮模仿的山東、河北村夫作為笑料,但這些笑聲恰恰是他們樂觀豁達天性的流露。一旦出現外地人在臨安受到欺凌的現象,“眾必為之救解”
[233]
;如有人新搬來居住,鄰居便“爭借動事,遺獻湯茶,指引買賣”
[233]
,甚至熱心地安排酒食,以表慶賀;如果哪家遭遇“吉凶等事”
[233]
,眾位鄰居則盡心幫扶……都民深諳“遠親不如近鄰”之道,維持着和睦友好的鄰里關係。吳自牧在“民俗”條中誇讚“杭城人皆篤高誼”
[233]
。他們好與人為善,共同營造了都城臨安人情和美的氛圍。
[232]
南宋宗族社會
南宋民間,同族或血緣親屬往往居住在相近區域。再加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不斷增多,同族聚居的規模開始擴大。但這南宋時的聚居又與”義門”不同,當時統治者是極力提倡分家的。因此大部分宋代的宗族,聚居在相近的地域,在經濟上互相獨立。但因田地,財產關係,宗族內糾紛頻繁,訴訟多發。訴訟卻對五服之內的族人有着特殊界定,而這種界定不僅被普通百姓所接受,亦受當時法律之支持。體現出一種隱性的界定即“家—五服—宗族”。家是南宋同居共財的基本單位,但在庶民的意識中,同居共財並不僅限於家之內,而是不斷向外擴張。於家之外的”五服”或是”宗族”之內,同居共財的意識卻極少有相對應的事實。當時族長、房長的權利更缺乏類似家長一樣的權威。此為南宋宗族的普遍現象,即雖然同族聚居,往來十分密切,但卻糾紛不少,訴訟頻繁。
[768]
南宋的鄉村社會中存在各種非政府勢力,執其表現和影成這照現象的主要原因來看,鄉間事務繁多.政府力量相對薄弱,鄉居富貴之家的勢力有時幾乎超過了官府;傳統的宗法社會強調宗族的自我調節功能,而半官方勢力調節能力有所削弱。
[774-775]
自北宋建國起,隨着宋代社會的發展,更多的士大夫加入到了宗族建設的大軍中。他們的實踐活動涉及到了建祠堂、修族譜、置義田、設義莊等各個方面。從南宋理學家朱熹作《家禮》開始,使得南宋宗族建設開始有例可循、有制可依,宗族建設始得以體系化。他在前人經驗基礎上,對宋代宗族組織制度和原則作了系統説明,且被後世沿襲傳承。朱熹主要在祠堂規制、祭祀禮儀、設立族產三個方面影響了以後的宗族制度。
[776]
因南宋偏安東南一隅,經濟文化繁榮,宗族社會得以繁衍,朱熹《家禮》問世後,也主要於東南沿海一帶傳播。受到影響的首先是朱熹所在的福建地區,《家禮》復出或刊刻不久,仙遊就有仿造《家禮》中祠堂之制而建合族祠堂、置祭田供祀的。仙遊實際上包括興化地區在南宋時代已受到《家禮》的深刻影響,宗族組織化。徽州宗族也多承載《家禮》的體系,認為“《家禮》是一部新的‘典常’,是宗族禮儀活動的指南,‘若衣服飲食,不可一日離焉’”。
[780-782]
南宋的宗族建設因《家禮》從而逐漸走向體系化、制度化建設時期。
[777]
南宋時期,宗族與王權自下而上始終維持着政府調控、社會秩序的一元化,有以下四個方面:其一,重視教育。南宋理學家的宗族共同體建構中,設族塾之學,並對族塾內子弟的學與行進行教養,制定族塾的規範,而不少志於理學的讀書人也會成為族塾的延請對象。金溪陸氏義門(心學創始人陸九淵、陸九齡出自於此)就設有專門對子弟進行教化的槐堂家塾,正是槐堂書院的前身。其二,族長由官僚擔任。在南宋宗族重建之時,理學家們就提出了新的立“宗子”法——由官僚擔任一族族長,而不是嚴格按照傳統,取嫡長子為宗子。其三,家族婚姻上的“門當户對”。其四,等級制與倫理教化。宋代祠堂建置的興起使宗族內部逐漸走向等級制。但只有少數人享有家廟祭祀的權力,南宋理宗朝時只有十四位大臣擁有家廟。
[778]
然而由於官僚數量的龐大、士大夫地位的提高,家廟制度不能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祠堂應運而生。
[776]
南宋士大夫官僚通過宗族建設一方面加強了宗族的凝聚力,通過對宗族子弟的教導與規範達到敬宗收族的目的;另一方面,宗族內部的倫理教化為王權統治蒙上了一層温情的面紗,在基層社會加強人倫、鞏固尊親,作為王權統治利器的以官僚宗族為主體的南宋宗族,逐漸為社會秩序的穩定做出了時代性貢獻。
[776]
南宋民間信仰
至唐宋時代,中國文化與宗教以及知識體系實際上已清晰地呈現出分層的格局,當時流行的文化風尚最能折射屬於沒有受過正式教育的大眾階層所代表的小傳統的具體情況以及它在中國社會與文化中的真切地位。宗教(即儒佛道)而言的下層民眾的宗教,它是一種更能迎合大眾心理需要的信仰系統。然而總的説來,神祗的數量是越來越多,但為人們所主要崇奉的神祗卻日益呈現出集中的特點,南宋時期,大眾階層主要崇拜的神靈大略有以下幾位:
[801]
- 媽祖
媽祖(天妃)信仰是起源於北宋時期,流傳於東南沿海各地和海外華人社會的主要神明之一。南宋以來信仰極為虔誠。其神力亦由原來的保佑航海安全而兼有送子娘娘等許多職司。可以這麼説,在其流行的區域內,媽祖具有僅次於觀音的神格。
[801]
媽祖似乎實有其人,她出生於北宋福建路泉州莆田縣湄州嶼。目前所見古典文獻中最早記載其神異事蹟的是南宋洪邁的《夷堅志》,但也只是簡約地提到興化軍(太平興國六年設,湄州嶼改隸之)海邊有“林夫人廟”,曾保佑過泛海返鄉的商客。又據徐道《歷代神仙通鑑》卷十九所云,媽祖是莆田人,“本朝都巡檢林願之女,生而神靈,能預言人禍福,矢心履救。沒後鄉人立廟於湄州之嶼”。
[801]
[805]
湄洲神女影響的擴大,與海商階層有很大關係。她最早是莆田地方的海神,而後逐步成為福建海商共同祭祀的海神。至南宋後期,連首都臨安的海商也信奉神女,如吳自牧在其《夢粱錄》一書中説:“順濟聖妃廟,在艮山門外。又行祠在城南蕭公松橋及候潮門外、瓶場河下、市舶司側。按,廟記姓林,莆田人氏,數著靈異,立祠莆之聖堆,宣和間賜廟額。累加夫人美號,後封妃,加號曰靈惠協應嘉應善慶聖妃。其妃之靈者,多於海洋之中佑護艦舶,其功甚大,民之疾苦悉賴帡幪。”以上史料證明杭州的海商也信嵋洲神女,而且,杭州已經有了良山門外、城南蕭公松橋、候潮門外、瓶場河下、市舶司側等五座行祠。對許多商人來説,在莫測不定的大海上保生謀利,信奉神女是最為重要的。“茫茫雲海浩無邊,天與水相連。舳艫萬里來往,有禱必安全。”在這一背景下,湄洲神女逐漸成為南宋眾多海商信仰的海神。她的影響不限於莆田,也不限於福建,而是成為南宋海疆諸地海商共有的海神。
[803]
南宋時期,媽祖頻繁得到朝廷加封,媽祖信仰迎來從莆仙走向全國的過渡時期。與此同時,朱子學説開始在福建等地大範圍傳播,而朱子後學基於對儒家經典的不同理解,在對待媽祖信仰的態度上,截然區分為排斥與褒崇兩種態度。從一定程度上説,真德秀等朱子後學對媽祖信仰的褒崇,保證了媽祖信仰的廣泛傳播。
[804]
- 通遠王
南宋泉州市舶司每年都要在延福寺舉行祈報二祀。有時,市舶司官員將其祈報文刻於延福寺的山上,這就形成了延福寺的祈風石刻。這些祈風文字都是獻給通遠王的。據《閩中金石略》一書,在九日山上,有10處宋代的祈風石刻,其中林開等人的祈風石刻雲:“舶司歲兩祈風於通遠王廟。”可見,泉州市舶司祈風於通遠王,是一項制度。現存最早的祈風石刻,是南宋淳熙元年(1174年)虞仲房等人的祈風題名,九日山最後一塊宋代的祈風石刻,鐫於南宋鹹淳二年(1266年),此時已接近南宋的滅亡,由此可知,南宋泉州市舶司祭祀通遠王的習俗一直延續到宋末。
[803]
- 岳飛神
南宋時期岳飛神信仰就已存在。就文獻而言,相關資料主要集中在史書、筆記等古籍中。通過考察南宋官方視野中的岳飛信仰變遷,可以清晰看到岳飛由罪臣轉向正祀之神的演變軌跡。在這個過程中,岳飛的平冤昭雪和人民對岳飛的尊崇是兩個關鍵要素。在民間,岳飛因平寇愛民而在生前立有生祠,死後又成為太學土地神、城隍神。後兩者雖屬小神,地位不高,但和民眾生活結合得非常緊密。
[806]
南宋士人風骨
南宋優待文官,“不殺士大夫及言事者”,鼓勵清議。君主讓百官互相攻訐,保持垂拱而治。太學生也可議論朝政,憑藉他們年少的激情和以天下為己任的責任感以及受到理學薰染羣體意識的增強,在撼動朝政上也形成了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在寧宗慶元年間,趙汝愚被誣遭貶,太學生楊宏中、林仲麟、徐範、張行、蔣傅、周端朝六人上書營救,被稱為“慶元六君子”,天下人紛紛讚揚,太學生的勢力可見一斑。
[808]
慶元黨禁起於韓侂冑和趙汝愚在擁戴宋寧宗後的利益分割上,最初只是因為權力的衝突,後將道學的鬥爭也摻雜了進來,這種錯雜複雜的結合在高、孝、光、寧時代尤其突出。慶元黨禁時道學只是顯學,還沒有取得官學的地位。以道學之禁為外衣,開始了政治上對政敵的打擊。韓黨將道學定為“偽學”,遂盡黜“偽學”,盡逐“逆黨”,操縱枱諫,朝堂之上盡是韓侂冑的黨羽。這種風氣也深刻影響到了當時的科舉考試,波及眾多士人,他們唯恐談及道學,引火燒身,這種現象對學術的打擊是巨大的,此前寬鬆的學術氛圍受到了衝擊,思想文化正常向前發展的軌道嚴重扭曲,對於當時的舉人士子來説,道學成了唯恐避之不及的學問,而與此帶來的是思想上更加束縛,更需要和朝政緊密相連,讚揚朝政,而不是脱離這一切獨立發展。
[807]
在理學的官學化過程中,寧宗就通過定為官方讀本、賜諡等手段顯露端倪。當理學的官學化最終在理宗朝完成後,這一學説再一次失去了發展的活力,成為統治階級的附庸。之後賈似道可以輕而易舉地以利益相誘,成功地解決了太學生的抗議活動,太學生思想的萎靡可見於眼前。在學術的發展過程中,慶元黨禁和理學官學地位的確立這兩件事徹底顛覆了士人的思想觀念,在短短的幾十年裏,他們經歷了冰火兩重天的反差。正是官方確定了這一學説,才使得宋末朱學人士高談義理,諱言事功,在內心世界構建了用義理交匯而成的理想國,提不出更多的切實可行的施政措施,這與時代格格不入。
[807]
南宋中後期的士大夫經過理學的薰染,其內心深處已構建了一個理想的世界。他們認為,只要“修身齊家”,就可以“治國平天下”;而人人做到“正心誠意”,天下就會大治。所以當下要做的就是修身養性,探究義理之學,這樣的思想在南宋中後期佔據了主流位置。他們不屑於政事,不談如何拯救國家,在國家危亡之際提不出切實可行的治國措施。只有沉浸在高尚的道德世界中,認為唯有如此,國家才不至於危亡,以此來迷惑世人的雙眼。這種錯誤的邏輯使一些治國措施未能及時有效地提出。他們諱言事功,指責那些提出具體治國措施的大臣,以攻擊他人為快,認為唯有如此,才符合他們內心的理想道德觀念。指責他人舉措的同時自己又無能為力,逐漸地向義理靠攏,與時勢相背離,且越走越遠。在臨安城被攻克之前,朝堂之上還瀰漫着無休止的清議之風。誤國誤民,南宋朝的滅亡和他們有一定的責任。
[807]
據當代中國學者研究,南宋理、度兩朝取進士近萬人,其中在宋元交替之際事蹟較明者有三百二十八人,大約可分成三類。第一類是蒙古亡宋前後以身殉國者,有七十一人,佔21.65%;第二類是人元后隱遁不仕者,有一百七十四人,佔53.05%。這兩類人相加共計二百四十五人,佔74.7%,為總數的三分之二強。他們中有血戰犧牲者,有被俘不屈,從容就義者,有不甘家國淪喪而自絕者,更多的是寧甘凍餒顛沛而決計終老山林者。第三類士人,即歸降和出仕元朝者有八十三人,佔25.3%
[802]
。這表明,宋代士風儘管一向存有苟且、華靡之習氣,南宋又添偽道學之士的空泛迂闊風氣,但總體上説,自宋興七十年始,經范仲淹、歐陽修等人倡導的重操守、崇道義、尚廉直、講忠信的優良士風是占主導地位的。兩宋社會於內憂外患之境地中能支撐三百餘年,士大夫這種以“立德”為高的精神訴求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801]
南宋社會保障
- “荒政”制度
中國古代荒政發展至宋代進入一個承前啓後”整合清算”的階段。由朝廷官府向災民無償提供或借貸提供錢糧物,將災民暫時遷移到豐收地區或動員富豪平價售糧,並且在各州縣普遍設置“義倉”,以解決暫時的糧食短缺問題。就救荒制度而言,北宋集漢唐以來之大成,使之固定化、規範化、有序化。董煟在《救荒活民書》中對北宋以來特別是南宋寧宗嘉熙以前救荒措施等得失的評議,從一個側面可以窺視南宋荒政措施對北宋的繼承和發展之一斑。
[36]
- “養恤”制度
- “義莊”制度
義莊主要由科舉入仕的士大夫憑其秩祿買田置辦用於出租。租金用來賑濟族人的生活。義莊的設置在一定範圍內保障了族人的經濟生活,輔助了官方的社會保障。南宋的社會保障政策對於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40-41]
[779]
南宋帝王世系
姓名 | 在位時間/年 | 年號 | 備註 | ||
---|---|---|---|---|---|
1127年—1129年、 1129年—1162年 | 宋徽宗第九子,宋欽宗弟。內禪皇位 | ||||
— | 世稱元懿太子 | 1129年 | 高宗子,被擁立,後被逼退位,高宗復位 | ||
(趙伯琮) | 1162年—1189年 | 太祖趙匡胤之子趙德芳的六世孫,高宗養子,內禪皇位 | |||
1189—1194 | |||||
1194—1224 | |||||
理宗 | 1224—1264 | ||||
度宗 | 1264—1274 | ||||
恭宗 | 1274—1276 | 度宗次子,投降蒙古 | |||
端宗 | 裕文昭武愍孝皇帝 | 1276—1278 | |||
— | — | 1278—1279 |
- 參考資料
-
- 1. 《宋史》卷一百九十三:“南渡以來,兵籍之數,紹興十二年二十一萬四千五百餘人。”
- 2. 《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六十:五月己丑朔,案:《四史朔閏考》同。康王即皇帝位於南京,遙上尊號曰孝慈淵聖皇帝.
- 3.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二:五月二日,御劄:“敕內外文武臣僚等,朕比以乘輿播越,宗廟阽危,迫於師言,勉紹大業。居軫晨昏之戀,載深手足之懷。恭惟乾龍皇帝,聰明憲天,節儉由性,子育加於庶勷,色養致於兩宮。金人內侵,四鄰多壘,乃遣單車之使,欲邀龍德之臨,代親而行,即日命駕。繼而編户困於金繒,復再屈於虜營,欲為民而請命。沈機淵識,外晦內明,時方艱虞,聖以尊養,溥率萬邦之望,徯瞻入駿之歸。雖道妙無名,豈形容之可及?惟德施罔極,顧尊奉敢忘;爰舉徽稱,用昭盛烈。乾龍皇帝宜上尊號曰孝慈淵聖皇帝,仍令所司擇日奉上冊寶,應合行典禮官即速討論以聞。”
- 4. 陳振. 《中國斷代史系列·宋史·〈第十二章 南宋中期的政治、軍事形勢〉·第二節· 權臣秉政的寧宗時期 二、韓侂冑擅權與開禧北伐》.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490—492
- 5. 中國文明史編輯部編,《中國文明史 宋遼金時期·〈宋代· 第一章·波瀾起伏的宋代政治〉》,台北,地球出版社, 1993:253-267
- 6. 陳天權:宋帝遺蹟 .大公網[引用日期2020-10-08]
- 7. 文天祥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19-07-21]
- 8. 李光偉.南宋權相政治研究[D].山東大學,2012:45-65
- 9. 王藝.南宋初中央主力軍重建若干問題研究[D].西北大學,2012:95-98
- 10. [法]謝和耐.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國日常生活.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213-225
- 11. 還原一個真實的南宋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3-10-08]
- 12. 還原一個真實的南宋 .中國新聞網[引用日期2013-10-08]
- 13. 兩宋時期社會經濟與貨幣流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13-10-09]
- 14. 宋 遼 金 元統計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官網[引用日期2013-07-15]
- 15. 陳國燦,《略論南宋時期江南市鎮的社會形態》,《學術月刊》, 2001(2):65-72。
- 16. 朱熹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13-10-09]
- 17. 王水照,《南宋文學的時代特點與歷史定位》,《文學遺產》, 2010(1):47-55。
- 18. 張栻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13-10-09]
- 19. 李清照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13-10-09]
- 20. 辛棄疾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13-10-09]
- 21. 潘天壽.民國美術史論研究學術文庫 潘天壽中國繪畫史[M].瀋陽:遼寧美術出版社,2018:125
- 22. 金·趙秉文《滏水文集·卷九·和楊尚書之美韻》:傷哉絕筆《大事記》,讀經未了已亡身。
- 23. 遊彪著.宋史十五講[M].南京:鳳凰出版社,2011:118、205-213
- 24. 《九國志》:以所部發機飛火,燒龍沙門,率壯士突火先登入城,焦灼被體。
- 25. 宋慈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13-10-09]
- 26. 南宋文化對北方的輻射(原載:《人民政協報》2004年6月14日《學術家園》欄目).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 27. 《宋史》卷八十九·志第四十二:土植宜柘,繭絲織文纖麗者窮於天下,地狹而腴,民勤耕作,無寸土之曠,歲三四收。
- 28. 《葉適集》水心別集·卷二:四方流徙盡集於千里之內,而衣冠貴人不知其幾族,故以十五州之眾當今天下之半。計其地不足以居其半,而米慄布匹之直三倍於舊,雞豚菜菇、樵薪之鬻五倍於舊,田宅之價十倍於舊,其便利上腴爭取而不置者數十倍於舊。
- 29.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寧宗嘉定十六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六十七萬八百一,口二千八百三十二萬八十五。……而南渡後莫盛於寧宗嘉定之時,故備書之。
- 30. 吳松弟.中國人口史·第三卷·遼宋金元時[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148-149、352-370、619
- 31. 郭學信,《宋代俗文化發展探源》,西北師範大學學報,2005,(3):31。
- 32. 龍登高,《南宋臨安的娛樂市場》,《歷史研究》, 2002(5):29-41。
- 33. 康保苓,《試述南宋杭州休閒文化的特色》,《社會科學家》, 2004(4):101-104。
- 34. 鄧小南,《宋代歷史再認識》,河北學刊,2006,(5):73.
- 35. 朱丹.給窮人蓋房子的皇帝[J]政府法制, 2012(3):36
- 36. 李華瑞. 再論南宋荒政的發展[J]. 浙江學刊,2016(1):58-68.
- 37. 李瑾明.宋代社會救濟制度的運作和國家權力——以居養院制的變遷為中心[J]中國史研究, 2005(3):125-136。
- 38. 朱德明.南宋慈善醫藥探微[J],史林,2011(4):66-72。
- 39. 林正秋.南宋杭州官辦的養老機構——養濟院[J]杭州:生活品質, 2009(12):48-49。
- 40. 杜偉.略述兩宋社會保障制度[J].沙洋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4,(1):29
- 41. 陳國燦.南宋江南城市的公共事業與社會保障[J].學術月刊,2002,(6):85.
- 42. 《中國歷史地圖集》第六冊(2)——金 南宋時期圖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0]
- 43. 呂思勉著《中國通史》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0]
- 44. 《宋史·卷二十四·本紀第二十四》: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諱構,字德基,徽宗第九子,母曰顯仁皇后韋氏。大觀元年五月乙巳生東京之大內,赤光照室。八月丁丑,賜名,授定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蜀國公。二年正月庚申,封廣平郡王。宣和三年十二月壬子,進封康王。資性朗悟,博學強記,讀書日誦千餘言,挽弓至一石五斗。宣和四年,始冠,出就外第。
- 45. 何美峯.南宋宦官預政研究[D].上海師範大學,2015:14-35
- 46. 脱脱:《宋史》卷四六九《藍珪、康履傳》,北京:中華書局,1977 :13668-13669
- 47. 《宋史·卷四百六十九·陳源傳 》:陳源,淳熙中提舉德壽宮,頗有寵。俄帶浙西副總管,給事中趙汝愚言:"內侍不當幹軍政。"遂罷。源恃恩顓恣,本宮書史徐彥通者為源掌家務,不數歲,官至經武大夫;甄士昌,源廝役也,工理髮,奏補承信郎;又補臨安府都吏李庚以官,使之窺伺府事。孝宗聞而惡之。十年春,詔源應奉日久,特落階官,與京祠。
- 48.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五〇紹興十三年十一月戊寅.北京:中華書局,2013:2838
- 49. 劉時舉:《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卷一二《宋寧宗一》,北京:中華書局,2014:273-274
- 50.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一三《制科六題》,北京:中華書局,2000:258
- 51. 《宋史·卷四百一十一·牟子才傳》:時丁大全與宋臣表裏濁亂朝政,子才累疏辭歸。初,子才在太平建李白祠,自為記曰:“白之斥,實由高力士激怒妃子,以報脱靴之憾也。力士方貴倨,豈甘以奴隸自處者。白非直以氣陵亢而已,蓋以為掃除之職固當爾,所以反其極重之勢也。彼昏不知,顧為逐其所忌,力士聲勢益張,宦官之盛,遂自是始。其後分提禁旅,蹀血宮庭,雖天子且不得奴隸之矣。”又寫力士脱靴之狀,為之贊而刻諸石。屬有拓本遺宋臣,宋臣大怒,持二碑泣訴於帝,乃與大全合謀,嗾御史交章誣劾子才在郡公燕及饋遺過客為入己,降兩官,猶未已。
- 52. 周密《齊東野語·卷七·洪君疇》:宦寺肆橫,簸弄天綱,外間朝紳多出門下,廟堂不敢言,台諫長其惡,或餌其利,或畏其威,一時聲焰,真足動搖山嶽,迴天而駐日也。
- 53. 孟月.宋代官員休假制度研究[D].河北大學,2016:32-41
- 54. 《宋史·卷一百一十二·諸慶節》:建炎元年五月,宰臣等上言,請以五月二十一日為天申節。詔曰:"朕承祖宗遺澤,獲託士民之上,求所以扶危持顛之道,未知攸濟。念二聖鑾輿在遠,萬民失業,將士暴露,夙夜痛悼,寢食幾廢,況以眇躬之故,聞樂飲酒,以自為樂乎?非惟深拂朕志,實增感於朕心。所有將來天申節百官上壽常禮,可令寢罷。"至是止就佛寺啓散祝壽道場,詣閣門或後殿拜表稱賀。
- 55. [明]黃淮、楊士奇等:《歷代名臣奏議》卷一百九十五《戒佚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 2550
- 56. [宋]謝深甫:《慶元條法事類》卷十一《假寧格》,哈爾濱:黑龍江出版社,2009:213
- 57. [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三十八《冬至》,叢書集成初編本,北京:商務印書館,1939: 409
- 58. 李垚.南宋政局與學士院官研究[D].河北大學,2020:18-27、63-78
- 59. 王明清撰:《揮麈錄》三錄卷三《呂元直趙元鎮相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167
- 60. 李心傳撰:《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八,紹興二十七年,十月甲辰條,北京:中華書局,1988:2938
- 61. 周密撰:《齊東野語》卷八《熊子復》,唐宋史料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83 :148
- 62. 曾棗莊 劉琳主編: 《全宋文》卷五九八一《華文閣直學士奉政大夫致仕贈金紫光祿大夫陳公行狀》,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第二百六十五冊,2006 :195
- 63. (宋) 胡銓撰:《澹庵文集》卷二,《經筵玉音問答》,文淵閣四庫全書1137冊,台北:商務印書館,1986:25
- 64. 陳寅恪:《陳垣明季滇黔佛教考序》,陳美延編:《陳寅恪集·金明館叢稿二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272
- 65. 莫里斯的符用學與南宋山水畫的範式之變 .中國書畫網[引用日期2021-07-20]
- 66. 李靜.南宋禪宗繪畫研究[D].山東大學,2017:52-65
- 67. 《廿二史劄記·卷二十六·宋史》“端平入洛之師”:宋理宗端平元年,(金哀宗天興三年,元太宗六年)與蒙古共滅金時,蒙古乏糧,宋助以三十萬石。張柔中矢,宋孟珙力救出之。兩國方敦鄰好,初無嫌隙。宋果欲復三京八陵,宜先令孟珙等即在軍前定議。乃計不出此,兵退之後,鄭清之、趙範、趙葵等忽欲乘虛復中原,以致兵連禍結。當時議者,皆歸咎入洛之師。(趙範奏“趙葵、全子才輕遣偏師復西京,趙楷、劉子隆參贊失計,師退無律,致後陣敗覆。”又言“揚義之敗皆由徐敏子、範用吉怠於赴援,致不能支。”此即所謂入洛之師也。) 今以宋、金二史考之,則宋師先入汴,而入洛猶在後也。
- 68. 遊國恩《文學史·第五章 南宋前期文學 》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0]
- 69. 遊國恩《文學史·第八章 南宋後期文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0]
- 70. 《宋史·孝宗本紀一》:“丙申,制曰:‘比遣王抃,遠抵潁濱,得其要約。尋澶淵盟誓之信,仿大遼書題之儀,正皇帝之稱,為叔侄之國,歲幣減十萬之數,地界如紹興之時。”
- 71. 王夫之《宋論·卷十一·孝宗》:故孝宗立,奮志有為,而四顧以求人,遠邪佞,隆恩禮,慎選而篤信之,乃其所得者,大概可睹矣。陳康伯、葉顒、陳俊卿、虞允文,皆不可謂非一時之選也。內不失身,上不誤國,興可興之利而民亦不傷,辨可辨之奸而主亦不惑。會君之不迷,幸敵之不競,而國以小康。至若周必大、王十朋、范成大、楊萬里之流,亦錚錚表見,則抑文雅雍容,足以緣飾治平而止。潔之往代,其於王茂弘、謝安石、李長源、陸敬輿匡濟之弘才,固莫窺其津涘。即以視郗鑑之方嚴,謝弘微之雅量,崔祐甫之清執,杜黃裳之通識,亦未可與相項背也。下此,則葉適、辛棄疾之以才自命,有虛願而無定情,愈不足言矣。
- 72. 《宋史·本紀第三十五·孝宗三》:高宗以公天下之心,擇太祖之後而立之,乃得孝宗之賢,聰明英毅,卓然為南渡諸帝之稱首,可謂難矣哉。即位之初,鋭志恢復,符離邂逅失利,重違高宗之命,不輕出師,又值金世宗之立,金國平治,無釁可乘,然易表稱書,改臣稱侄,減去歲幣,以定鄰好,金人易宋之心,至是亦寢異於前日矣。故世宗每戒羣臣積錢穀,謹邊備,必曰:“吾恐宋人之和,終不可恃。”蓋亦忌帝之將有為也。天厭南北之兵,欲休民生,故帝用兵之意弗遂而終焉。
- 73. 《宋史·本紀第三十五·孝宗三》:冬十月辛未,以太上皇不豫,赦。壬申,詣德壽宮問疾。癸酉,分遣羣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甲戌,以太上皇未御常膳,自來日不視朝,宰執奏事內殿。乙亥,詣德壽宮侍疾,太上皇崩於德壽殿,遺誥太上皇后改稱皇太后。奉皇太后旨,以奉國軍承宣使甘忭主管太上皇喪事。丙子,以韋璞等為金告哀使。戊寅,以滎陽郡王伯圭為攢宮總護使。翰林學士洪邁言大行皇帝廟號當稱“祖”,詔有司集議以聞。己卯,詔尊皇太后。辛巳,詔曰:“大行太上皇帝奄棄至養,朕當衰服三年,羣臣自遵易月之令,可令有司討論儀制以聞。”甲申,用禮官顏師魯等言,大行太上皇帝上繼徽宗正統,廟號稱“宗”。乙酉,百官五上表請帝還內聽政。丙戌,詔俟過小祥,勉從所請。戊子,帝衰絰御素輦還內。以顏師魯等充金國遣留國信使。己丑,金遣田彥皋等來賀會慶節,詔免入見,卻其書幣。甲午,詣德壽宮,自是七日皆如之。
- 74. 《宋史·本紀第三十六·光宗》:秋七月辛酉,丞相留正稱疾,乞罷政,遂逃歸。初,正等屢請立嘉王為皇太子,帝許之。正擬指揮以進,奉御筆:“歷事歲久,念欲退閒。”正得之,大懼,乃謀退焉。甲子,太皇太后以皇帝疾未能執喪,命皇子嘉王即皇帝位於重華宮之素幄,尊皇帝為太上皇帝,皇后為壽仁太上皇后,移御泰安宮。
- 75. 《宋史·列傳第二·后妃下》 :帝疾由是益增劇,不視朝,政事多決於後矣。後益驕奢,封三代為王,家廟逾制,衞兵多於太廟。後歸謁家廟,推恩親屬二十六人、使臣一百七十二人,下至李氏門客,亦奏補官。中興以來未有也。
- 76. 《宋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二》“兩朝內禪”條:三月辛巳帝疾稍愈,始御延和殿聽政,以子濤為安定郡王。帝自有疾重華温凊之禮、以及誕辰節序,屢以夀皇傳防而免。至是宰輔百官,下至韋布之士,以過宮為請者甚眾。至有扣頭引裾,號泣而諫者。帝為開悟,有翻然夙駕之意,既而不果行。都人始以為憂。
- 77. 《宋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二》“兩朝內禪”條:九月庚午重陽節百官上夀請帝朝重華宮,不聽。而召內侍陳源為押班,中書舍人陳傅良不草詞,且上疏曰:“陛下之不過重華宮者,特誤有所疑,而積憂成疾以至此爾。臣嘗即陛下之心,反覆論之,竊自謂深切。陛下亦既許之矣,未既中變,以誤為實,而開無端之釁。以疑為真,而成不療之疾。是陛下自貽禍也。”給事中謝深甫言:“父子至親,天理昭然。太上之愛陛下,亦猶陛下之愛嘉王。太上春秋高千秋萬嵗後陛下何以見天下。”帝感悟,趨命駕徃。朝百官班立,以俟帝出。至御屏後,挽留帝入,曰:“天寒,官家且飲酒。”百僚侍衞相顧莫敢言,傅良趨進,引帝裾,請毋入。因至屏後,後叱曰:“此何地秀才,欲斫頭耶?”傅良痛哭於庭。後使人問曰:“此何理也?”傅良曰:“子諫父不聽。”則號泣而隨之,後益怒,遂傳防罷,還內。傅良下殿,徑行詔。改秘閣修撰,不受。於是著作郎沈有開、秘書郎彭年、禮部侍郎倪思、國子録王介等皆上疏請朝,不從。防上,召嘉王。倪思言:夀皇欲見陛下亦猶陛下之於嘉王也。上為動容。時李後寖與政,思進,講姜氏防齊侯,漢之呂氏,唐之武韋,幾至亂亡。帝悚然,趙汝愚同侍經筵,退語人曰:“讜直如此,吾黨不逮也。”上怒。思出知紹興府。
- 78. 《宋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二》“兩朝內禪”條:冬十月工部尚書趙彥逾等上書重華宮乞防慶節,勿降防免朝。夀皇曰:“朕自秋涼以來,思與皇帝相見,卿等奏疏已令進御前矣。”及防慶節,帝複稱疾不朝,丞相以下,皆上疏自劾。乞罷黜。嘉王府翊善黃裳請誅內侍楊舜卿。彭年奏:言臣所居之官以記注人君言動為職車駕不過宮問安如此書者殆數十矣恐非所以示後。又言:“陛下誤以臣充嘉王府講讀官,正欲臣等教以君臣父子之道,臣聞有身教、有言教。陛下以身教臣,以言教者也,言豈若身之切哉。”是時太學生汪安仁等二百一十八人亦上書請朝重華宮,皆不報。十一月趙彥逾復力請帝朝重華宮。帝始徃朝。
- 79. 范文瀾、蔡美彪.《中國通史》(第五冊·第二章).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237-278
- 80. 《宋史紀事本末·卷十九》“隆興和議”條:夏四月戊辰,張浚被命入見。帝鋭意恢復,浚乞即日降詔幸建康。帝以問史浩。浩對曰:“先為備守,是為良規,議戰議和,在彼不在此。儻聽淺謀之士時,興不教之師,敵退則論賞以邀功敵,至則斂兵而遁跡。取快一時,含寃萬世”。及退詰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以圖僥僥?”復辯論於殿上,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囘,恐失機防。且謂金人至秋必為邊患,當及其未發攻之。帝然其言,乃議出師渡淮,三省樞密院不預聞防。李顯忠、邵宏淵亦獻搗虹縣靈璧之防。帝命先圖二城,浚乃遣顯忠出濠州趨靈璧,宏淵出泗州趨虹縣。
- 81. 《宋史紀事本末·卷十九》“隆興和議”條:李顯忠自濠梁渡淮至陡溝,金右翼都統蕭琦用枴子馬來拒。顯忠力戰敗之,遂復靈璧。顯忠入城,宣佈德意,不戮一人,於是中原歸附者接踵。宏淵圍虹乆不下,顯忠遣靈璧降卒開諭禍福,金守將富察棟摩大,周仁皆出降。宏淵恥功不自已出,有降千戸訴宏淵之卒奪其佩刀,顯忠立斬之。由是二將不協。未幾,蕭琦復降於顯忠。丙午李顯忠,兵傅宿州城,金人來拒,顯忠大敗其眾,追奔二十餘里。邵宏淵至,謂顯忠曰:“招撫真闗西將軍也。”顯忠閉營休士,為攻城計。宏淵等不從,顯忠引麾下楊椿上城開北門。不逾時,抜其城,宏淵等殿後,趨之始渡濠登城。城中巷戰,又從斬數千人,擒八千餘人。遂復宿州,中原震動。捷聞,帝手書勞張浚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 82. 《宋史紀事本末·卷十九》“隆興和議”條:癸丑,金赫舍哩志寧自睢陽引兵攻宿州,李顯忠擊卻之。金巴薩復自汴率歩騎十萬來攻宿州。晨薄,城下列大陣。顯忠謂宏淵併力夾擊,宏淵按兵不動。顯忠獨以所部力戰,俄而敵大至。顯忠用克敵弓射卻之,宏淵顧眾曰:“當此盛夏搖扇清涼且不堪,況烈日被甲苦戰乎?”人心遂搖,無復鬬志。至夜中,軍統制周宏鳴鼓大噪,陽為敵兵至,與邵世雍、劉侁各以所部兵遁。繼而統制左師淵統領李彥孚亦遁。顯忠移軍入城,統制張訓通、張師顏、荔澤張淵等以顯忠、宏淵不協各遁去。金人乗虛復來攻城,顯忠竭力捍禦,斬首二千餘積屍與牛馬牆平。城東北角敵兵二十餘人,已上百餘歩,顯忠取軍所執斧斫之,敵始退卻。顯忠嘆曰:“若使諸軍相與犄角,自城外掩擊,則敵兵可盡、敵帥可擒、河南之地指日可復矣。”宏淵又言:“金添生兵二十萬來,儻我兵不返恐不測生變。”顯忠知宏淵無固志,勢不可立。嘆曰:“天未欲平中原耶?何沮撓如此。”遂夜引還。甲寅至符離,師大潰。是舉所喪軍資器械略盡,幸而金不復南。時張浚在盱眙,顯忠往見浚,納印待罪。
- 83. 《宋史·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辛巳,以端明殿學士虞允文知樞密院事。
- 84. 《宋史·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己丑,以陳俊卿為尚書左僕射,虞允文為尚書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兼制國用使。
- 85. 《宋史·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戊子,遣范成大等使金求陵寢地,且請更定受書禮。辛卯,吏部侍郎陳良佑論祈請使不當遣,恐生邊釁。詔以良佑妄興異論,不忠不孝,放罷、送筠州居住。
- 86. 《宋史·本紀第三十四 孝宗二》:是月,范成大至自金,金許以遷奉及歸欽廟梓宮,而不易受書禮。
- 87. 郭蘭.周必大研究[D].河北大學,2007:49-54
- 88. 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上海: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564-587
- 89.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四十七》:是月,秘書郎趙彥中疏言:“士風之盛衰,風俗之樞機系焉。且以科舉之文言之,儒宗文師,成式具在;今乃祖性理之説,以浮言遊詞相高。士之信道自守,以《六經》、聖賢為師可矣,今乃別為洛學,飾怪驚愚,外假誠敬之名,內濟虛偽之實,士風日敝,人材日偷。望詔執事,使明知聖朝好惡所在,以變士風。”從之。
- 90.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四十八》:王淮以唐仲友故怨硃熹,欲沮其見用,於是吏部尚書鄭丙上疏,言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帝已惑其説。淮又以太府丞陳賈為監察御史,賈因首論曰:“臣竊謂天下之士,所學於聖人之道者,未始不同。既同矣,而謂己之學獨異於人,是必假其名以濟其偽者也。邪正之辯,誠與偽而已。表裏相副,是之謂誠;言行相違,是之謂偽。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其説以謹獨為能,以踐履為高,以正心誠意、克己復禮為事。若此之類,皆學者所共學也,而其徒乃謂己獨得之;夷考其所為,則又大不然,不幾於假其名以濟其偽者耶?願陛下明詔中外,痛革此習,每於聽納除授之間,考察其人,擯棄勿用,以示好惡之所在。庶幾多士向風,言行表裏一出於正,無或肆為詭異以幹治體。”帝從之。由是道學之名,貽禍於世。 其後直學士院無錫尤袤言於帝曰:“道學者,堯、舜所以帝,禹、湯、文、武所以王,周公、孔子所以設教。近立此名詆訾士君子,故臨財不苟得,所謂廉介;安貧守道,所謂恬退;擇言顧行,所謂踐履;行己有恥,所謂名節;皆目之為道學。此名一立,賢人君子欲自見於世,一舉足且入其中,俱無所免,豈盛世所宜有?願循名責實,聽言觀行,人情庶不壞於疑似。”帝曰:“道學豈不美之名?正恐假託為名,真偽相亂耳。”
- 91. 《宋史·卷三百九十六·趙雄傳》:朱熹累召不出,雄請處以外郡,命知南康軍。熹極論時事,上怒,諭雄令分析。雄奏:"熹狂生,詞窮理短,罪之適成其名。若天涵地育,置而不問可也。"會周必大亦力言之,乃止。
- 92. 《宋史·卷三百九十四·林慄傳》: 朱熹以江西提刑召為兵部郎官,熹既入國門,未就職。慄與熹相見,論《易》與《西銘》不合。至是,慄遣吏部趣之,熹以腳疾請告。慄遂論:"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之緒餘,為浮誕宗主,謂之道學,妄自推尊。所至輒攜門生十數人,習為春秋、戰國之態,妄希孔、孟歷聘之風,繩以治世之法,則亂人之首也。今採其虛名,俾之入奏,將置朝列,以次收用。而熹聞命之初,遷延道途,邀索高價,門生迭為遊説,政府許以風聞,然後入門。既經陛對,得旨除郎,而輒懷不滿,傲睨累日,不肯供職,是豈張載、程頤之學教之然也?緣熹既除兵部郎官,在臣合有統攝,若不舉劾,厥罪惟均。望將熹停罷,姑令循省,以為事君無禮者之戒。"
- 93. 《宋史·卷三百九十四·林慄傳》: 上謂其言過當,而大臣畏慄之強,莫敢深論。太常博士葉適獨上封事辯之曰:"考慄之辭,始末參驗,無一實者。其中'謂之道學'一語,無實最甚。蓋自昔小人殘害良善,率有指名,或以為好名,或以為立異,或以為植黨。近忽創為'道學'之目,鄭丙唱之,陳賈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見士大夫有稍務潔修,粗能操守,輒以道學之名歸之,殆如吃菜事魔、影跡犯敗之類。往日王淮表裏台諫,陰廢正人,蓋用此術。慄為侍從,無以達陛下之德意志慮,而更襲鄭丙、陳賈密相傳授之説,以道學為大罪。文致言語,逐去一熹,固未甚害,第恐自此遊辭無實,讒言橫生,善良受害,無所不有!願陛下正紀綱之所在,絕欺罔於既形,摧抑暴橫以扶善類,奮發剛斷以慰公言。"於是侍御史胡晉臣劾慄,罷之,出知泉州,又改明州。
- 94. 《宋史 · 卷三百九十一 列傳第一百五十》:何澹為司業,久不遷,留正奏選之。澹憾必大而德正,至是為諫長,遂首劾必大。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澹論不已,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判隆興府,不赴,復除觀文殿學士、判潭州,復大觀文。
- 95. 《慶元黨禁》:宮閫通情侂胄求(慶元初,韓侂冑既専政,用京鏜、何澹、劉徳秀、胡紘四人為鷹犬,斥逐異己者,目為偽黨。宰執則趙汝愚、留正、王藺、周必大四人,待制已上則朱熹等十三人,餘官則劉光祖等三十一人,武臣皇甫斌等三人,太學生楊宏中等六人,士人則蔡元定、呂祖秦二人,皆貶斥禁錮。及鏜、澹等相繼罷死,始得追復,而正人之淪亡者已不少矣。侂胄任羣小以攻偽學,終蹈誅殛,自取其罪,然跡其得志之由,則趙汝愚不能辭過。考寧宗之立也,汝愚時知樞密院,求能通意於慈福者。侂胄詭稱為太皇太后親屬,汝愚遣入白,乃因內侍闗禮請得入,使諭意汝愚,其論遂定。侂胄由此自謂有定策功,依託肺腑,居中用事,奸焰日熾,甚至竊擅兵權,交通呉曦,幾亂國。是汝愚亦因貶謫而歿,宰臣當大事不以正道,顧乃委信僉邪,幹求宮掖,冀欲藉以居功,不知適以貽害,開門揖盜誰任其咎哉)汝愚曽是〈垂夬〉深謀。慶元黨禍延邦國,揖盜開門自有由。
- 96. 《宋史·列傳第一百八十八·道學三·朱熹傳》:自熹去國,侂胄勢益張。何澹為中司,首論專門之學,文詐沽名,乞辨真偽。劉德秀仕長沙,不為張栻之徒所禮,及為諫官,首論留正引偽學之罪。“偽學”之稱,蓋自此始。太常少卿胡紘言:“比年偽學猖獗,圖為不軌,望宣諭大臣,權住進擬。”遂召陳賈為兵部侍郎。未幾,熹有奪職之命。劉三傑以前御史論熹、汝愚、劉光祖、徐誼之徒,前日之偽黨,至此又變而為逆黨。即日除三傑右正言。右諫議大夫姚愈論道學權臣結為死黨,窺伺神器。乃命直學士院高文虎草詔諭天下,於是攻偽日急,選人餘嘉至上書乞斬熹。
- 97. 《御批續資治通鑑綱目·卷六》:六月右正言劉徳秀乞考核邪正真偽,遂罷國子司業汪逵等。至是徳秀上言:邪正之辨,無過於真與偽而已。彼口道先王之言,而行如市人所不為。在興王之所必斥也。昔孝宗意規復,首務核實,凡言行相違者,未嘗不深知其奸臣。願陛下以孝宗為法,考核真偽,以辨邪正詔下其章。由是博士孫元卿、袁爕、國子正陳武皆罷。汪逵入剳子辨之。徳秀以逵為狂言,亦被斥。中丞何澹急欲執政,亦上疏言:“專門之學,流而為偽,空虛短拙,文詐沽名,願風厲學者,専師孔子,不必自相標榜,詔榜於朝堂。”既而吏部郎官□師旦復請考核真偽,被遷左司員外郎。又有張貴模者,指論太極圖亦被賞擢。 澹覆上疏言:“朝廷之臣,熟知其邪跡,然亦不敢白髮以招報復之禍。望明詔大臣,去其所當去者。”
- 98.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三》:熹每進講,務積誠意以感動帝心,以平日所論著敷陳開析,坦然明白,可舉而行。講畢,有可以開益帝聽者,罄竭無隱,帝亦虛心嘉納焉。至是以黃度之去,因講畢疏奏,極言:“陛下即位未能旬月,而進退宰臣,移易台諫,皆出陛下之獨斷,中外鹹謂左右或竊其柄。臣恐主威下移,求治反亂矣。”疏下,韓侂冑大怒,使優人峨冠闊袖象大儒,戲於帝前,因乘間言熹迂闊不可用。帝方倚任侂胄,乃出御批雲:“憫卿耆艾,怨難立講,已除卿官觀。”趙汝愚袖御筆見帝,且諫且拜,不省。汝愚因求罷政,不許。越二日,侂胄使其黨封內批付熹,熹附奏謝,遂行。
- 99.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三》:中書舍人陳傅良,封還錄黃;起居郎劉光祖,起居舍人鄧驛,御史吳獵,吏部侍郎孫逢吉,知登聞鼓院遊仲鴻,交章留熹,皆不報;傅良、光祖亦坐罷。工部侍郎黃艾,因侍講問逐熹之驟,帝曰:“始除熹經筵耳,今乃事事欲與聞。”艾力辨其故,帝不聽。彭龜年言:“始臣約熹同論侂胄,熹罷,臣宜並斥。”不報,侂胄銜之。遊仲鴻上疏曰:“陛下宅憂之時,御批數出,不由中書。前日宰相留正,去之不以禮;諫官黃度,去之不以正;講官朱熹,復去之不以道。自古未有舍宰相、諫官、講官而能自為聰明者也。願急還熹,毋使小人得志以養成禍亂。”王介上疏言:“陛下即位未三月,策免宰相,遷移台諫,悉出內批,非治世事也。崇寧、大觀間,事出內批,遂成北狩之禍。杜衍為相,常積內降十數封還。今宰相不敢封納,台諫不敢彈奏,此豈可久之道乎!”
- 100.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三》:乙丑,吏部侍郎兼侍講彭龜年,見韓侂冑用事,權勢重於宰相,上疏條奏其奸,謂:“進退大臣,更易言官,皆初政最關大體。今大臣或不能知而侂胄知之,假託取勢,竊弄威福,不去,必為後患!”帝覽奏駭曰:“侂胄,朕託以肺腑,信而不疑,不謂如此!”龜年又言:“陛下逐朱熹太暴,故欲陛下亦亟去此小人,毋使天下謂陛下去君子易,去小人難。”於是龜年、侂胄俱請祠。帝欲兩罷其職,陳騤進曰:“以閤門去經筵,何以示天下?”既而內批:“龜年與郡,侂胄進一官,與在京宮觀。”
- 101. 《續資治通鑑· 卷一百五十四》: 戊寅,右丞相趙汝愚罷。初,韓侂冑欲逐汝愚而難其名,京鏜曰:“彼宗姓也,誣以謀危社稷,則一網打盡矣。”侂胄然之,以秘書監李沐有怨於汝愚,引為右正言,使奏汝愚以同姓居相位,將不利於社稷。汝愚出浙江亭待罪,遂以觀文殿大學士出知福州。
- 102.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三》:庚申,太學生楊宏中、周端朝、張道、林仲麟、蔣傅、徐範六人上書曰:“自古國家患亂之由,初非一端,惟小人中傷君子,其禍尤慘。黨錮弊漢,朋黨亂唐,大率由此。元祐以來,邪正交攻,卒成靖康之變。近者諫官李沐論罷趙汝愚,中外諮憤,而沐以為父老歡呼;矇蔽天聽,一至於此。陛下獨不念去歲之事乎?人情驚疑,變在朝夕,假非汝愚出死力,定大議,雖有百李沐,罔知攸濟。當國家多難,汝愚位樞府,本兵柄,指揮操縱,何向不可!不以此時為利,今上下安妥,乃有異意乎?章穎、李祥、楊簡,發於中激,力辯其非,即遭逐斥,六館之士,拂膺憤怨。李沐自知邪正不兩立,思欲盡覆正人以便其私,於是託朋黨以罔陛下之聽。臣恐君子小人消長之機,於此一判,則靖康已然之驗,何堪再見於今日耶?願陛下念汝愚之忠勤,察祥、簡之非黨,灼李沐之回邪,竄沐以謝天下,還祥等以收士心。”疏上,詔宏中等悉送五百里外編管。當時號為“六君子”。傅久居太學,忠鯁有聞,扣閽之事,皆所屬稿。
- 103.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秋,七月,丁酉,御史中丞何澹言:“頃歲有為專門之學者,以私淑諸人為己任,非不善也。及其久也,有從而附和之者,有從而詆譭之者,有畏而不敢竊議者。附和之者,則曰此致知格物、精義入神之學,而古聖賢之功用在是也。一人倡之,千百人和之。幸其學之顯行,則不問其人之賢否,兼收而並蓄之,以為此皆賢人也,皆善類也,皆知趨向者也。詆譭之者,則曰其説空虛而無補於實用,其行矯偽而不近於人情,一入其門而假借其聲勢,小可以得名譽,大可以得爵祿,今日宦學之捷徑,無以易此。畏之而無敢竊議者,則曰利其學者日煩而護其局者甚眾,言一出口,禍且及身。獨不見某人乎?因言其學而棄置矣。又不見某人乎?因論其人而擯斥矣。彼欲以此箝人之口,莫若置而不問。 “臣嘗平心而論,以為附和者或流而為偽,詆譭者或失其為真,或畏之而無敢竊議,則真偽舉無所別矣,是非何自而定乎?有人於此,行乎閨門,達乎鄉黨,其踐履可觀而不為偽行,其學術有用而不為空言,其見於事也,正直而不私,廉潔而無玷,既不矯激以為異,亦不詭隨以為同,則真聖賢之道學也,豈不可尊尚哉?苟其學術之空虛而假此以蓋其短拙,踐履之不篤而藉此以文其奸詐,或者又憑藉乎此以沽名譽而釣爵祿,甚者屢沽贓穢,士論之不齒,而夤緣假託以借重,則為此學之玷累爾。及人之竊議,則不知自反,又羣起而攻之曰:彼其不樂道學也,彼其好傷善類也。彼此是非,紛呶不已,則為漢甘陵、唐牛李,國家將受其害,可不慮哉? “臣聞紹興間,諫臣陳公輔嘗言程顥、王安石之學皆有尚同之弊,高宗皇帝親灑宸翰,有曰:‘學者當以孔、孟為師。’臣願陛下以高宗之言風厲天下,使天下皆師孔、孟。有志於學者,不必自相標榜,使眾人得而指目,亦不必以同門之故,更相庇護。是者從其為是,非者從其為非,朝廷亦惟是之從,惟善之取,而無彼此同異之説。聽言而觀行,因名而察實,錄其真而去其偽,則人知勉勵而無敢飾詐以求售矣。士風純而國是定,將必由此。”帝是之,詔榜於朝堂。
- 104.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甲辰,右諫議大夫劉德秀劾前丞相留正四大罪,首言引用偽學之黨以危社稷。詔正落職,罷祠。
- 105.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二月,端明殿學士葉翥知貢舉。同知貢舉、右正言劉德秀言:“偽學之魁,以匹夫竊人主之柄,鼓動天下,故文風未能丕變。請將語錄之類盡行除毀。”故是科取士,稍涉義理者,悉皆黜落;《六經》、《語》、《孟》、《中庸》、《大學》大書,為世大禁。
- 106.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八月,丙辰,太常少卿胡紘上言:“比年以來,偽學猖獗,圖為不軌,動搖上皇,詆譭聖德,幾至大亂。賴二三大臣、台諫出死力而排之,而元惡殞命,羣邪屏跡。自御筆有救偏建中之説,或者誤認天意,急於奉承,倡為調停之議,取前日偽學之奸黨次第用之,或與宮觀,或與差遣,以冀幸其它日不相報復。往者建中靖國之事,可以為戒,陛下何不悟也?漢霍光廢昌邑王賀,一日而誅其羣臣一百餘人;唐五王不殺武三思,不旋踵而皆斃於三思之手。今縱未能盡用古法,宜令退伏田裏,循省愆咎。”乃詔偽學之黨,宰執權住進擬。自是學禁愈急。
- 107.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大理司直邵褒然言:“三十年來,偽學顯行,場屋之權,盡歸其黨。請詔大臣審察其所學。”詔:“偽學之黨,勿除在內差遣。”已而言者又論偽學之禍,乞鑑元祐調停之説,杜其根源,遂有詔:“監司、帥守薦舉改官,並於奏牘前聲説非偽學之人。”會鄉試,漕司前期取家狀,必令書“系不是偽學”五字。撫州推官柴中行獨申漕司雲:“自幼習《易》,讀程氏《易傳》以取科第。如以為偽,不願考校。”士論壯之。
- 108.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有沈繼祖者,嘗採摭熹《語》、《孟》之語以自售,至是以追論程頤,得為御史。紘以疏章授之,繼祖謂立可致富貴,遂論熹:“資本回邪,加以忮忍,剽竊張載、程頤之緒餘,寓以吃菜事魔之妖術,簧鼓後進,張浮駕誕,私立品題,收召四方無行義之徒以益其黨伍,相與褒衣博帶,食淡餐粗,或會徒於廣信鵝湖之寺,或呈身於長沙敬簡之堂,潛形匿跡,如鬼如魅。士大夫沽名嗜利,覬其為助者,又從而譽之薦之。”因誣熹大罪有六,且曰:“嘉為大奸大憝,請加少正卯之誅,以為欺君罔世、污行盜名者戒。其徒蔡元定,佐熹為妖,亦請編管別州。”詔熹落職,罷祠,竄元定於道州。
- 109.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已而選人餘秘上書,乞斬熹以絕偽學,謝深甫抵其書於地,語同列曰:“朱元晦、蔡季通,不過自相講明耳,果何罪乎!”元晦,熹字;季通,元定字也。
- 110.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甲午,朝散大夫劉三傑,免喪入見,論“今日之憂有二:有邊境之憂,有偽學之憂。邊境之憂,有大臣以任其責,臣未敢輕論。若夫偽學之憂,姑未論其遠,請以三十餘年以來而論之:其始有張栻者,談性理之學,言一出口,噓枯吹生,人爭趨之,可以獲利,栻雖欲為義,而學之者已為利矣。又有朱熹者,專於為利,借《大學》、《中庸》以文其奸而行其計,下一拜則以為顏、閔,得一語即以為孔、孟,獲利愈廣,而肆無忌憚,然猶未有在上有勢者為之主盟。已而周必大為右相,欲與左丞相王淮相傾而奪之柄,知此曹敢為無顧忌大言而能變亂黑白也,遂誘而置之朝列,卒藉其力傾去王淮,而此曹愈得志矣。其後留正之來,雖明知此曹之非,顧勢已成,無可奈何,反藉其黨與心腹。至趙汝愚。則素懷不軌之心,非此曹莫與共事,而此曹變知汝愚之心也,垂涎利祿,甘為鷹犬以覬倖非望,故或駕姍笑君父之説於鄰國,或為三女一魚之符以惑眾庶,扇妖造怪,不可勝數,蓋前日為偽學,至此變而為逆黨矣。賴陛下聖明,去之之早,此宗廟社稷無疆之福。然今此曹潛形匿影,日夜伺隙。雨暘稍愆,則喜見顏色;聞敵國侵擾之報,則移過於吾之君父。如此鬼蜮,百方害人,防之不至,必受其禍。臣謂今日之策,惟當銷之而已。其習偽深而附逆因者,自知罪不容誅,終不肯為國家用;其它能革心易慮,則勿遂廢斥,使之去偽從正,以銷今日之憂。”疏入,韓侂冑大喜,即日除三傑右正言。留正貶邵州居住。
- 111.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四》:丁酉,知綿州王沇疏請置偽學之籍,仍自今曾受偽學舉薦關陛及刑法廉吏自代之人,並令省部籍記姓名,與間慢差遣;從之。於是偽學逆黨得罪著籍者,宰執則有趙汝愚、留正、周必大、王藺四人,待制以上則有朱熹、徐誼、彭龜年、陳傅良、薛叔似、章穎、鄭湜、樓鑰、林大中、黃由、黃黻、何異、孫逢吉十三人,餘官則有劉光祖、呂祖儉、葉適、楊芳、項安世、李埴、沈有開、曾三聘、遊仲鴻、吳獵、李祥、楊簡、趙汝讜、趙汝談、陳峴、範仲黼、汪逵、孫元卿、袁燮、陳武、田澹、黃度、詹體仁、蔡幼學、黃顥、周南、吳柔勝、王厚之、孟浩、趙鞏、白炎震等三十一人,武臣則有皇甫斌、危仲壬、張致遠三人,士人則有楊宏中、周端朝、張道、林仲麟、蔣傅、徐範、蔡元定、呂祖泰八人,共五十九人。
- 112.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五》:甲子,婺州進士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冑。祖泰,祖儉之從弟也,性疏達,尚氣誼,論世事無忌諱。先是祖儉以言事貶,祖泰語其友曰:“自吾兄之貶,諸人箝口。我必以言報國,當少須之,今亦未敢以累吾兄也。”至是祖儉卒,祖泰乃擊登聞鼓上書,論侂胄有無君之心,請誅之以防禍亂。其略曰:“道與學,自古所恃以為國者也。丞相趙汝愚,今之有大勳勞者也。立偽學之禁,逐汝愚之黨,是將空陛下之國,而陛下不知悟耶?陳自強何人,徒以韓侂冑童稚之師,躐致宰輔,陛下舊學之臣若彭龜年等,今安在哉!蘇師旦,平江之吏胥,周筠,韓氏之廝役,人共知之。今師旦乃以潛邸隨龍,筠以皇后親屬,俱得大官。不知陛下在潛邸時,果識所謂蘇師旦者乎?椒房之親,果有廝役之周筠者乎?侂胄之徒,自尊大而卑朝廷,一至於此。願亟誅侂胄、師旦、筠而逐罷自強之徒。故大臣在者,獨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不然,事將不測。” 書下三省,朝論雜起。御史施康年以為必大實使之,遂露章奏劾,且謂:“淳熙之季,王淮為首相,必大嘗擠而奪之位,首倡偽徒,私植黨與。今屏居田野,不自循省,而誘致狂生,叩閽自薦,以覬召用。”林採言:“偽學之成,造端自周必大。宜加貶削。”遂鐫必大一官;呂祖泰挾私上書,語言狂妄,拘管連州。右諫議大夫程松與祖泰友,懼,曰:“人知我素與遊,其謂我與聞乎?”乃獨奏言:“祖泰有當誅之罪,且其上書必有教之者,今縱不殺,猶當杖脊黥面,竄之遠方。”殿中侍御史陳讜亦以為言。乃杖祖泰一百,配欽州牢城。
- 113.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五》:侍御史林採、右正言施康年上疏曰:“臣聞習偽者,名教之僇人;欺君者,臣子之大罪。欺與偽,實人材風俗之所深患,不可不察也。苟有人焉,方偽習之熾則從之,及偽習之衰則攻之,彼自以為媒身幹進之計,而不知墮於欺君之罪。臣嘗謂由慶元初迄今,人之趨向,一歸於正,謹守而堤防之,權在二三執政大臣,其次在給、舍,又其次在台諫。設使朝廷未知其人,有所除授,給、舍不繳駁,台諫不論列,百執事從而指其人,聲其罪,可也。今乃不然,徒肆諸空言,遂使當世譁然指攻,偽為釣取爵祿之資,凡投匭而上書,陛辭而進説,召見而賜對,其論一本於此。望下臣此章,播告中外,繼自今,專事忠恪,毋肆欺謾,不惟可以昭聖朝公正之心,抑亦可以杜偽習淆敵之患。”時禁學之禍,雖本韓侂冑欲去異己以快所私,然實京鏜創謀。及鏜死,侂胄亦厭前事之紛紜,欲稍更張以消中外之議,且欲開邊,而往時廢退之人,又有以復仇之説進者,故言官遂有此疏。
- 114.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五》:侂胄漸收羅知名之士,又意在開邊,士大夫之好言恢復者,亦多見擢用。然政府、樞密、台諫、侍從多其私人,而蘇師旦、周筠以吏胥廝役預聞國政,權勢燻灼,不為正論所與。
- 115.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六》:張孝伯知韓侂冑已厭前事,因謂之曰:“不弛黨禁,恐後不免報復之禍。”籍田令陳景思,韓侂冑之姻也,亦謂侂胄當勿為已甚,侂胄從之。於是趙汝愚追復資政殿學士。黨人見在者,徐誼、劉光祖、陳傅良、章穎、薛叔似、葉適、曾三聘、項安世、範仲黼、黃顥、詹體仁、遊仲鴻等諸人,皆先後復官自便。又削薦牘中“不繫偽學”一節,俾勿復有言。
- 116. 崔英超.宰相羣體與南宋孝宗朝政治.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4:11-57
- 117. 高濱,杜威著. 中華傳統文化主題故事讀本 愛國勵志[M]. 2018:108-109
- 118. 墨竹.不忍細看的大宋史[M]·史彌遠專權.台北:台海出版社,2017:263-266
- 119. 宿巍.最後的抵抗 宋元之戰以弱敵強[M].西安:太白文藝出版社,2018:342-347
- 120. 何忠禮.南宋全史 2 政治、軍事和民族關係(卷下)·理宗親政與“端平更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95-103
- 121. 李學勤,郭志坤,餘蔚.士大夫的理想時代 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225-248
- 122. 中國傳統山水畫技法(二) .中國書畫網[引用日期2021-07-21]
- 123. 史家祖宗畫像、傳記及題跋 .寧波檔案館[引用日期2021-07-21]
- 124. 許浩然.周必大的歷史世界:南宋高、孝、光、寧四朝士人關係之研究.南京:鳳凰出版社,2016:4-6
- 125. 白壽彝總主編;陳振主編.中國通史 12 第7卷 中古時代 五代遼宋夏金時期 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1432-1433
- 126.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癸未,追封岳飛為鄂王。飛先已賜諡,至是韓侂冑欲風厲諸將,乃追封之。尋追封劉光世為鄜王,贈宇文虛中少保。
- 127.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甲寅,武學生華嶽上書,諫朝廷未宜用兵啓邊釁,且乞斬韓侂冑、蘇師旦、周筠以謝天下。侂胄大怒,下嶽大理,編管建寧。
- 128.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秋,七月,庚申,以陳自強及侍御史鄧友龍等請,詔韓侂冑平章軍國事,立班丞相上,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論者謂侂胄系銜比呂夷簡省“同”字則其體尤尊,比文彥博省“重”字則所與者廣,於是三省印並納其第。侂胄自置機速房,甚者假作御筆,升黜將帥,人莫敢言。
- 129.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以邱崈為江淮宣撫使,崈辭不拜。初,韓侂冑以北伐之議示崈,崈曰:“中原淪陷且百年,在我固不可一日而忘;然兵兇戰危,若首倡非常之舉,兵交,勝負未可知,則首事之禍,其誰任之?此必有夸誕貪進之人,僥倖萬一,宜亟斥絕。不然,必誤國矣。”侂胄不納。至是命崈宣撫江淮,崈手書力論:“金人未必有意敗盟,中國當示大體,宜申儆軍實,使吾常有勝勢,若釁自彼作,我有詞矣。”侂胄不悦。
- 130.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權禮部侍郎李壁奏言:“秦檜首倡和議,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復開於臣子之口,宜亟貶檜以示天下。”庚午,削檜王爵,改諡繆醜,制詞有曰:“兵於五材,誰能去之!首馳邊疆之備;臣無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又曰:“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百年為墟,誰任諸人之責?”當時傳誦之。
- 131.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乙亥,以郭倪兼山東、京、洛招撫使,鄂州都統趙淳兼京西北路招撫使,皇甫斌兼京西北路招撫副使。
- 132.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郭倪遣武義大夫兗人畢再遇與鎮江都統陳孝慶取泗州,剋日進兵。金人聞之,閉榷場、塞城門為備。再遇曰:“敵已知吾濟師之日矣。兵以奇勝,當先一日,出其不意。”孝慶從之,丁丑,進兵薄泗州。泗有東、西兩城,再遇令陳戈旗、舟楫於石下,如欲攻西城者,自以麾下兵從陡山徑趣東城南角,先登殺敵。金人大潰,從北門遁。西城猶堅守,再遇立大將旗,呼曰:“我,大宋畢將軍也,中原遺民可速降。”旋有淮平知縣縋城乞降,於是兩城皆定。郭倪來饗士,出御寶刺史牙牌授再遇。再遇曰:“國家河南八十一州,今下泗州兩城,即得一刺史,繼此何以賞之?”固辭不受。
- 133.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江州統制許進復新息縣,光州忠義人孫成復褒信縣。五月,辛巳朔,陳孝慶復虹縣。
- 134.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丁亥,韓侂冑聞已得泗州及新息、褒信、潁上、虹縣,遂請帝下詔伐金,直學士院李壁所草也。初,兵部侍郎葉適論對,嘗言:“甘弱而幸安者衰,改弱而就強者盛。”
- 135.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吳曦謀據蜀以叛,與其從弟晛、徐景望、趙富、硃勝之、董鎮等日夜密計,欲遣人求封於金。金人亦欲誘曦降,使其從梁、益南下。六月,金主賜羲詔曰:“宋自佶、桓失守,構竄江表,僭稱位號,偷生吳會。時則乃祖武安公玠,捍禦兩川,洎武順王璘,嗣有大勳,固宜世祚大帥,遂荒西土,長為籓鎮,誓以河山,後裔縱有欒黶之汰,猶當十世宥之。然威略震主者身危,攻蓋天下者不賞,自古如此,非止於今。卿家專制蜀漢,積有歲年,猜嫌既萌,進退維谷,代之而不受,召之而不赴,君臣之義,已同路人,譬之破桐之葉,不可以複合,騎虎之勢,不可以中下矣。此事流傳,稔於朕聽,每一思之,未嘗不當饋嘆息,而卿猶偃然自安。且卿自視翼贊之功,孰與岳飛?飛之威名戰功,暴於南北,一旦見忌,遂被慘夷之禍,可不畏哉?故知者順時而動,明者因機而發,與其負高世之勳,見疑於人,惴惴然常懼不得保其首領,曷若順時因機,轉禍為福,建萬世不朽之功哉?今趙擴昏孱,受制強臣,比年以來,頓違誓約,增屯軍馬,招納叛亡。朕以生靈之故,未欲遽行討伐,姑遣有司移文,復因來使宣諭;而乃不顧道理,愈肆憑陵,虔劉我邊陲,攻剽我城邑。是以忠臣扼腕,義士痛心,家與為仇,人百其勇。失道至此,雖欲不亡,得乎?朕已分命虎臣,臨江問罪,長驅並騖,飛渡有期,此正豪傑分功之秋也。卿以英偉之姿,處危疑之地,必能深識天命,洞見事機。若按兵閉境,不為異同,使我師併力巢穴,而無西顧之虞,則全蜀之地,卿所素有,當加封冊,一依皇統冊構故事。更能順流東下,助為掎角,則旌麾所指,盡以相付。天日在上,朕不食言。今送金寶一鈕,至可領也。”命蜀漢安撫使完顏綱相機設間以誘之。
- 136.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郭倪遣畢再遇取徐州,行至虹,遇郭倬、李汝翼兵,裹創而問之。曰:“宿州城下大水,我師不利,統制田俊邁已為敵擒矣。”再遇督兵疾次靈壁,遇陳孝慶駐兵鳳凰山,將引還,再遇曰:“宿州雖不捷,然兵家勝負不常,豈宜遽自挫!吾奉招撫命取徐州,假道於此,寧死靈壁北門外,不死南門外也!”會倪以書抵孝慶,令班師,再遇曰:“郭、李兵潰,金必追躡,吾當自御之。”金果以五千餘騎分兩道至,再遇令敢死士二十人守靈壁北門,自領兵衝陣。金人見其騎,驚曰:“畢將軍耶?”遂遁。再遇手揮雙刀,絕水追擊,殺敵甚眾,甲裳盡赤,逐北三十里。金將有持雙鐵簡躍馬而前,再遇以左刀格其簡,右刀斬其脅,金將墮馬死。諸軍發靈壁,再遇獨留未動,度軍行三十餘裏,乃火靈壁。諸將問:“夜不火,火今日,何也?”再遇曰:“夜則照見虛實,晝則煙埃莫睹。彼已敗,不敢迫,諸軍乃可安行無虞。汝輩焉知兵易進而難退耶?”乃還泗州。 以功除左驍衞將軍。
- 137.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甲寅,韓侂冑以師出無功,罷兩淮宣撫使鄧友龍,而以邱崈代之,駐揚州。崈至鎮,部署諸將,悉以三衙江上軍分守江、淮要害。侂胄遣人來議招收潰卒,且求自解之計,崈謂宜明蘇師旦、周筠等僨師之奸,正李汝翼、郭倬等喪師之罪。崈欲全淮東兵力,為兩淮聲援,奏:“泗州孤立淮北,所屯精兵幾二萬。萬一金人南出清河口及侵天長等城,則首尾中斷。莫若棄之,還軍盱眙。”從之。於是王大節、李汝翼、皇甫斌、李爽等皆坐貶。
- 138.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吳羲將叛前數月,神思昏擾,夜數躍起,寢中叱吒四顧,或終夕不得寢,意頗悔,欲且已。吳晛慫恿之曰:“此事寧得中止耶?”金完顏綱以金主之命欲招降曦,進兵水洛,訪得曦族人吳端,署為水洛城巡檢使,遣人報曦,曦反意遂決。然以程松在興元,未敢發,詐稱杖殺端而陰遣使送款於綱。及富察貞入成州,曦自焚河池,退屯清野原。
- 13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甲午,吳曦遣將利吉引金兵入鳳州,以四郡付之,表鐵山為界。曦即興州為行宮,改元,置百官,使人告其伯母趙氏。趙怒,絕之。叔母劉日夜號泣,罵不絕口。曦又遣董鎮至成都治宮殿,分其所統兵十萬為統帥,遣祿祁等戍萬州,泛舟下嘉陵江,聲言約金人夾攻襄陽。下黃榜於成都、潼川、利州、夔州四路,以興州為興德府,召隨軍轉運使安丙為丞相長史,權行都省事。吳晛為曦謀,宜收用蜀名士以系民心。於是陳鹹自髡其發,史次秦自瞽其目,李道傳、鄧性甫、楊泰之悉棄官去。
- 14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春,正月,丁丑朔,兩淮宣撫使邱崈罷。己卯,命知樞密院張巖督視江淮軍馬。時金已有和意,崈上疏請移書金帥以成前議,且言金人既指韓侂冑為元謀,若移書,宜暫免系銜。侂胄大怒,以巖代崈。李壁力爭,言崈素有人望,侂胄變色曰:“今天下獨有一邱崈耶?”
- 141.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完顏綱遣張仔會曦於罝口,曦言願附金之情,仔請曦告身為報,曦盡出以付仔,仍獻階州。綿乃以金主命,遣馬良顯持詔書、金印,立曦為蜀王,曦密受之。
- 142.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甲申,以邱崈僉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軍馬。金人攻淮南日急,或勸崈棄廬、和州,為守江計,崈曰:“棄淮則與敵共長江之險。吾當與淮南共存亡。”乃增兵防守。
- 143.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十一月,辛巳,金完顏匡破棗陽軍。甲申,金完顏匡侵光化軍及神馬坡,江陵副都統魏友諒突圍趨襄陽。 乙酉,招撫使趙淳焚樊城。金布薩揆引兵至淮,遣人密測淮水,惟八疊灘可涉,即遣鄂屯襄揚兵下蔡,聲言欲渡。守將何汝礪、姚公佐以為誠然,悉眾屯花靨以備之。揆乃遣完顏薩布等潛渡八疊,駐南岸。南軍不虞其至,遂皆潰走,自相蹂踐死者不可勝計。揆遂奪潁口,下安豐軍及霍邱縣,遂攻合肥。
- 144.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十一月,辛巳,金完顏匡破棗陽軍。甲申,金完顏匡侵光化軍及神馬坡,江陵副都統魏友諒突圍趨襄陽。 乙酉,招撫使趙淳焚樊城。金布薩揆引兵至淮,遣人密測淮水,惟八疊灘可涉,即遣鄂屯襄揚兵下蔡,聲言欲渡。守將何汝礪、姚公佐以為誠然,悉眾屯花靨以備之。揆乃遣完顏薩布等潛渡八疊,駐南岸。南軍不虞其至,遂皆潰走,自相蹂踐死者不可勝計。揆遂奪潁口,下安豐軍及霍邱縣,遂攻合肥。
- 145.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金人破信陽軍及隨州,又圍襄陽府。金主遣使諭布薩揆曰:“前得卿奏,先鋒已得潁口,偏師又下安豐,斬馘之數,或以萬計。近又西師奏捷,棗陽、光化既為我有,樊城、鄧城亦自潰散。又聞隨州闔城歸順,山東之眾久圍楚州,隴右之軍剋期出界,卿提大軍攻合肥。趙擴聞之,料已破膽,失其神守,度彼之計,乞和為上。昔嘗書三事付卿,以今事勢計之,徑度長江,亦其時矣。淮南既為我有,際江為界,理所宜然。如使趙擴奉表稱臣,歲增貢幣,縛送賊魁,還所俘掠,亦可罷兵。卿宜廣為渡江之勢,使彼有必死之憂。從其所請而縱之,餘息偷生,豈敢復萌它慮!卿於此時經營江北,勞來安集,除其虐政橫賦,以良吏撫字疲民,以精兵分守要害,雖未系趙擴之頸,而朕前所畫三事,上功已成矣。機會難遇,卿其勉之!”
- 146.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七》:金布薩揆欲通知罷兵,有韓元靖者,自言琦五世孫,揆遣之渡淮。邱崈獲之,詰所以來之故,元靖言:“兩主交兵,北朝皆謂韓太師意。今相州宗族墳墓皆不可保,故來依太師耳。”崈使畢其説,始露講解之意,崈密使人護送北歸,俾叩其實。元靖既回,崈得金行省文書,以聞於朝。韓侂冑方以師出屢敗,悔其前策,輸家財二十萬以助軍,而諭崈持書幣赴敵營議和。崈乃遣陳壁充小使,持書與揆,願講好息兵。揆曰:“稱臣、割地,獻首謀之臣,乃可。”崈復遣王文往言:“用兵乃蘇師旦、鄧友龍、皇甫斌等所為,非朝廷意,今三人皆已貶黜。”揆曰:“侂胄若無意用兵,師旦等豈敢專擅?”文還,崈復遣使相繼,因許還其淮北流移人及今年歲幣。揆以方春地濕,不可久居,欲休養士馬,乃許之。戊辰,揆自和州退屯下蔡,獨濠州留一軍守之。
- 14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會興州中軍正將李好義,亦結軍士李貴、進士楊君玉、李坤辰、李彪等數十人謀誅曦。好義曰:“此事誓死報國,救四蜀生靈。但曦死後,若無威望者鎮撫,恐一變未已,一變復生。”欲立長史安丙以主事,使坤辰邀巨源與會。巨源往與約,還報丙。丙始出視事。君玉與白子申共草密詔。 乙亥,未明,好義率其徒七十四人入偽宮。時偽宮門洞開,好義大呼而入曰:“奉朝廷密詔,以安長史為宣撫,令我誅反賊,敢抗者夷其族。”曦衞兵千餘,聞有詔,皆棄梃而走。巨源持詔乘馬,自稱奉使,入內户。曦啓户欲逸,李貴前執之,刃中曦頰。 曦反撲貴僕於地,好義即呼王換斧其腰,曦始縱貴,貴遂斫其首,馳告丙。宣詔,持曦首撫定,城中市不易肆,盡收曦黨,殺之。眾推丙權四川宣撫使,巨源權參贊軍事。丙陳曦所以反及矯制平賊便宜賞功狀,上疏自劾,待罪,函曦首及違製法物與曦所受金人詔印送於朝。曦僭立凡四十一日。
- 148.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楊巨源、李好義謂安丙曰:“曦死,賊破膽矣。關外西和、成、階、鳳四州,為蜀要害,宜乘勢復取之;不然,必為後患。”丙從之,好義進兵,次於獨頭嶺,會忠義及民兵夾擊,金人死者蔽路。七日,至西和州,金將完顏欽遁去。好義整眾而入,軍民歡呼迎拜,好義籍府庫以歸於官。於是張林、李簡覆成州,劉昌國復階州,張翼復鳳州,孫忠鋭復大散關。金鞏州鈐轄完顏阿實戰死,金主命完顏綱撤五州之兵,退保要害。好義進趣秦州,軍聲大振,丙心忌之。
- 14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癸酉,金人復破大散關。安丙素惡孫忠鋭,至是大散關失守,丙檄忠鋭還,欲殺之,先命楊巨源偕李邦寧以沔兵二千策應。巨源至鳳州,因忠鋭出迎,伏壯士於幕後,突出殺之,及其子揆。丙遂以忠鋭附偽表聞於朝。
- 15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己未,李好義遇毒死,時吳曦舊將王喜,遣其黨劉昌國赴西和州,聽好義節制。好義與之酬酢,歡飲達旦,好義心腹暴痛死,昌國遁去。即殮,口鼻爪指皆青黑,居民號慟如私親。朝廷慮喜為變,授節度使,移荊鄂都統制。既而昌國痘發死。
- 151.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癸酉,安丙殺參議官楊巨源,初,吳曦之誅,實楊巨源、李好義首倡,安丙以勞績上於朝,偽言以巨源、好義為首,實則獨後二人。及獎諭誅叛詔書至沔州、巨源謂人曰:“詔命一字不及巨源,疑有蔽其功者。”俄報王喜授節度使,而巨源僅得通判,心益不平,乃為啓以謝丙曰:“飛矢以下聊城,深慕魯仲連之高誼;解印而去彭澤,庶幾陶靖節之清風。”即又訴功於朝。或謂丙曰:“巨源謀為亂。”丙令王喜鞫其黨,皆抵罪。
- 152.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八》:時巨源方與金人戰於鳳山之長橋,丙密使興元都統制彭輅收巨源,械送閬州獄,至大安龍尾灘,丙使將校樊世顯取刀斷其首,不絕者逾寸,遂以巨源自殪聞。忠義之士,聞者莫不扼腕流涕。劍外士人張伯威為文以吊,其辭尤悲切。李壁在政府,聞丙上巨源敗狀,嘆曰:“嘻,巨源其死矣!”丙以人情洶洶,上章求免。楊輔亦謂丙殺巨源,必召變,請以劉甲代之。
- 153. 《宋史· 卷二十四·本紀第二十四·高宗一》:五月庚寅朔,帝登壇受命,禮畢慟哭,遙謝二帝,即位於府治。改元建炎。
- 154. 《宋史· 卷二十四·本紀第二十四·高宗一》:甲午,以李綱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趣赴行在,楊惟忠為建武軍節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
- 155.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澤為黃潛善等所沮,憂憤成疾,疽作於背,至是疾甚。諸將楊進等排闥入問,澤矍然起曰:“吾固無恙,正以二帝蒙塵之久,憂憤成疾耳。爾等能為我殲滅強敵,以成主上恢復之志,雖死無恨!”眾皆流涕曰:“願盡死。”諸將出,澤復曰:“吾度不起此疾,古語云:‘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遂卒,年七十。是日,風雨晦冥,異於常日。澤將歿,無一語及家,但連呼“過河”者三。遺表猶贊帝還京,先言“已涓日渡河而得疾”,其末曰:“屬臣之子,記臣之言,力請鑾輿,亟還京闕,大震雷霆之怒,出民水火之中。夙荷君恩,敢忘尸諫!”澤自奉甚薄,方謫居時,饘粥不繼,吟嘯自如。晚年俸入稍厚,亦不異疇昔,嘗曰:“君父當側身嘗膽,臣子乃安居美食邪!”所得俸賜,遇寒士與親戚貧困者,輒分之,養孤遺幾百餘人。死之日,都人為之號慟,朝野無賢愚,皆相吊出涕。
- 156.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甲辰,以北京留守、河北東路制置使社充為樞密直學士,充開封尹、東京留守。且命充鎮撫軍民,盡瘁國事,以繼前官之美;遵稟朝廷,深戒妄作,以正前官之失。
- 157.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九》:殿中侍御中張浚復論綱雖負才氣,有時望,然以私意殺侍從,典刑不當,不可居相位;又論綱杜絕言路,獨擅朝政,事之大小,隨意必行,買馬之擾,招軍之暴,勸納之虐,優立賞格,公吏為奸,擅易詔令,竊庇姻親等十數事。帝乃召硃勝非草制,責綱以“狂誕剛愎,謀謨弗效,既請括郡縣之私馬,又將竭東南之民財。以喜怒自分其賢愚,致賞罰弗當於功罪。出令允符於清議,屢抗執以邀留;用刑有拂於羣情,必力祈於親札,以至帖改已畫之旨,巧蔽外姻之奸。茲遣防秋,實為渡河之擾,預頒告命,厚賜緡錢,賞逾百萬之多,僅達京師而止,每敦促其速進,輒沮抑而不行,設心謂河,專制若此!”時浚章未下,綱所坐,皆潛善密以傳勝非者。翼日,遂罷綱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綱在相位凡七十五日。
- 158.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九》:丙辰,張所、王燮、傅亮辭行。先是李綱建議遣所、亮措置兩河,乃白帝,賜所內府錢百萬緡,為半年之費,給空名告千餘道,又以京畿卒三千人為衞,將佐官屬,許自闢置。
- 159.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九》:以李綱守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黃潛善守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先是綱奏以秋末幸南陽,帝已許之。既而潛善與汪伯彥力請幸東南,綱謂人曰:“天下大計,在此一舉,國之存亡,於是焉分,吾當以去就爭之。”一日,留身奏事,言:“臣近都屢蒙宸翰,改正已行事件,又所進機務,多未降出,此必有間臣者。”因極論君子、小人不可並立,且言疑則當勿用,用則當勿疑,帝但勉慰之。後數日,遂有並相之命。
- 160.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九》:先是張所至京師,河北轉運副使、權北京留守張益謙,附黃潛善意,奏所置司北京不當,又言招撫司置後,河北盜賊愈熾,不若罷之。綱言:“所留京師招集將佐,今尚未行,不知益謙何以知其騷擾?朝廷以河北民無所歸,聚而為盜,置司招撫,因其力而用之,豈由置司乃有盜賊!今京東、西羣盜公行,攻掠郡縣,亦豈招撫司過邪!時方艱危,朝廷欲有經略,益謙小臣,乃敢以非理沮抑,此必有使之者。”時傅亮軍行才十餘日,汪伯彥等以為逗留,覆命宗澤節制之,使即日渡河。亮言:“今河外皆屬金人,而遽使亮以烏合之眾渡河,不知何地可為家計,何處可以得糧?恐誤大事。”綱為之請,潛善等不以為然。綱極論:“潛善、伯彥力沮二人,乃所以沮臣,使不安職。臣每念靖康大臣不和之失,凡事未嘗不與潛善、伯彥熟議,而二人設心如此。”既而潛善有密啓,翼日,帝批“亮兵少不可渡河,可罷經制司,赴行在。”綱留御批再上,帝曰:“如亮人才,今豈難得?”綱曰:“亮謀略知勇,可為大將,今未嘗用而遽罷之,古之用將,恐不如此。”帝不語。綱退,亮竟罷職。綱復求去,帝召綱曰:“卿所爭,細事耳,何為出此?”綱曰:“人主之職在論相,宰相之職在薦賢。方今人才以將帥為急,恐不可為細事。”
- 161.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靖康二年)五月庚寅朔(五月初一,6月12日),兵馬大元帥康王即皇帝位於南京,築壇天治門左,作冊告天,撰文肆赦。適太常寺主簿張浚自京師至,因以浚攝太常少卿,導引行事。昧爽,登壇受命,冊曰:“嗣天子臣構,敢昭告於昊天上帝:金人內侵,二帝北狩,臣構以道君皇帝之子,奉宸旨以總六師,握兵馬元帥之權,倡義旅以先諸將,冀清京邑,復兩宮。而百辟卿士,萬邦黎獻,謂人思宋德,天眷趙宗,宜以神器屬於臣構。辭之再四,懼不克負荷。萬口一辭,鹹曰不可稽皇天之寶命。慄慄震惕,敢不欽承。”讀畢,帝南鄉慟哭久之,即位於應天府治之正廳,簾陛如殿儀。張邦昌率百官稱賀。改元,大赦天下。
- 162.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甲午,資政殿大學士李綱為尚書古僕射兼中書侍郎,趣赴闕。先是黃潛善、汪伯彥自謂有攀附功,擬得相,帝恐不厭人望,乃外用綱。二人不平,因與綱忤。
- 163.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庚戌,宗澤充龍圖閣學士、知襄陽府,權邦彥充天章閣待制、知荊南府,直秘閣、知深州姚鵬升直龍圖閣、知洪州。時黃潛善等不欲澤居中,故與河北勤王守臣並命。
- 164. 陳振.《中國斷代史系列·宋史·〈第十一章 南宋與金對峙政局的形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50-462頁
- 165.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執政退,綱留上十議,且言:“陛下度其可施行者,願賜施行,臣乃敢受命。”一議國是,略謂:“今日並主和議,蓋以二聖播遷,非和則速其禍。不知漢高與項羽戰於滎陽,太公為羽所得,置之几上屢矣,高祖之戰彌厲,羽卒不敢害而還之。昔金人與契丹戰,必割地厚賂講和,既和則又求釁以戰,二十餘載,卒滅契丹。金又以此惑中國,至於破都城,墮宗社,易姓改號,而朝廷猶以和議為然,是將以天下畀之而後已也。為今之計,專務自守,建籓鎮於要害之地,置帥府於大河及江、淮之南,修城壁,治器械,教水軍,習車戰,使其進無抄掠之得,退有邀擊之患,則雖有出沒,必不敢以深入。故今日法勾踐嘗膽之志則可,法其卑詞厚賂則不可。止當歲時遣使奉問二聖,三數年間,軍政益修,甲車鹹備,然後大舉討之,以報不共戴天之仇,而雪振古所無之恥。”一議巡幸,略謂:“天下形勢,關中為上,襄、鄧次之,建康又次之。今宜以長安為西都,襄陽為南都,建康為東都,各命守臣,葺城池,治宮室,積糗糧,以備巡幸。三都既成,其利有三:一則藉巡幸之名,使國勢不失於太弱;二則不置定都,敵人無所窺伺;三則四方望幸,奸雄無所凱覦。至汴梁,宗廟社稷所在,天下根本,陛下即位之始,豈可不一見宗廟以安都人之心!願先降敕,以修謁陵寢為名,擇日巡幸。”一議赦令,略謂:“惡逆不當赦,罪廢不當盡復,選人不當盡循資格。今登寶位赦書,一切比附張邦昌偽赦非是,宜改正以法祖宗。”一議僭逆,略謂:“張邦昌久與機政,擢冠宰司,國破而資之以為利,君辱而攘之以為榮,易姓建邦,四十餘日,逮金人之既退,方降赦以收恩。
- 166.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李綱言:“王時雍等四人,與金人傳導指意,議廢趙氏,脅迫二聖出郊,又受偽命為執政,實為罪魁。”時徐秉哲已先竄,於是移時雍高州,吳幵永州,莫儔全州,並安置。呂好問謂綱曰:“王業艱難,正納污含垢之時,遽繩以峻法,懼者眾矣。”綱不納。
- 167.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自金再圍城,京西、湖北諸州,悉為賊寇侵犯,隨州陸德先、復州趙縱之、郢州舒舜舉與荊南、德安皆失守,獨知汝州、徽猷閣待制趙子櫟,知襄陽府、直徽猷閣黃叔敖,知蔡州、直秘閣閻孝忠,知漢陽軍、朝議大夫李彥卿,能守境捍賊。至是李綱言於帝,奪雍龍圖閣直學士,罷德先等三人,仍奪其職。遷子櫟寶文閣直學士,叔敖秘閣修撰,孝忠進一官,彥卿直秘閣,千秋進二官,通判荊南府,而擢令裨直龍圖閣、知黃州。甲子,詔犒設行在將士,撫循百姓,蠲賦役,改弊法,招羣盜,案贓吏。綱又言:“靖康間號開言路,遇有議論,鯁峭者輒加遠竄,其實所以塞之也。”帝乃詔:“靖康敢言之士有竄逐者,悉召還。”
- 168.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時河東、北所失才十餘郡,餘皆為朝廷固守。綱言:“今日中興規模,有先後之序,當修軍政,變士風,裕賢才,寬民力,改弊法,省冗費,誠號令,信賞罰,擇帥臣,選監司。俟吾政事已修,然後可議興師。中尤急者,當先理河北、河東,蓋兩路,國之屏蔽。今河北惟失真定等四郡,河東惟失太原等七郡,其餘率推其土豪為首,多者數萬,少者數千。宜於河北置招撫司,河東置經制司,擇有才者為使,以宣陛下德意。有能保一郡者,寵以使名,如唐之方鎮,俾自為守。否則食盡援絕,必為金人所用。”帝許之。
- 169.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李綱言:“京師根本之地,新經擾攘,人心未固,不得忠義之士加意撫綏,非獨外憂,且有內變。”帝乃徒澤知開封府。既而青州民詣南都借留孝序,帝許之。
- 170. 《續資治通鑑·卷第九十八》:李綱請以河北之地建為籓鎮,朝廷量以兵力援之;沿河、淮、江置帥府、要郡、次要郡以備控扼。沿河帥府十一,京東東路治青、徐、西路治鄆、宋、京西北部治許、洛,南路治襄、鄧,永興軍路治京兆,河北東路治魏、滄。沿淮帥府二,治揚、廬。沿江帥府六,治荊南、江寧府、潭、洪、杭、越州。大率自川、陝、廣南外總分為九路,每路文臣為安撫使、馬步軍都總管,總一路兵政,許便宜行事;武臣副之。要郡以文臣知州,領兵馬鈐轄;次要郡以文臣知州,領兵馬都監,許參軍事;皆以武臣為之副。如朝廷調發軍馬,則安撫使措置辦集以授副總管。若帥臣自行,則漕臣一員隨軍,一員留攝帥事,憲臣文武各一員,彈壓本路盜賊。沿河帥府八軍,要郡六軍,次要郡三軍,非要郡二軍;沿淮帥府五軍,要郡三軍,次要郡二軍,非要郡一軍;沿江帥府五軍,要郡三軍,次要郡一軍,非要郡半軍;軍二千五百人。自帥府外,要郡四十,次要郡三十六,總為兵九十六萬七千五百人,非要郡不預。又別置水軍帥府兩軍,要郡一將。綱又請出度牒、鹽鈔及募民出財,使帥府常有三年之積,要郡二年,次要郡一年。疏奏,悉從之。先遣御營司幹辦公事楊觀復往江、淮造舟,餘路悉委憲臣措置。 範訥落節釒戊,淄州居住。鄧肅論:“訥去年出師兩河,望風先遁,遂奔南京,擁眾自護。今在東京揭榜,有曰‘今日汴京已為邊面’。兩河之地,陛下未嘗棄置,軍民效力,幾於百萬,日有捷音,訥乃呼為邊面,且日思去計。嘗曰:‘留守之道四,戰、守、降、走而已。今戰則無卒,守則無糧,不降既走耳。’此語大播郡邑,非屬風聞。
- 171. 虞雲國著.《黎東方講史之續 細説宋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502-507頁
- 172. 《錢塘遺事·卷三》“嵩之起復”條:淳乙巳正月,劉漢弼正夫由閒卿監擢拜台臣。先是九月,嵩之自右揆丁父 憂優詔起復,蓋援彌遠例也。嵩之朵頤不起,特以葬為辭,逡巡未就闕十一月。 徐元傑侍郎因對以起復為非,嵩之憾之,語所厚曰:“吾與徐誼不薄,何不密以 啓我?”自是繼有論奏,上意不復向嵩之,台官彈擊無虛日。未幾,漢弼以腫疾 死,杜丞相範繼薨,徐又以伏暑暴卒,物論沸騰,直謂數公皆中毒死,徐則遍體 青黑,朝野為之驚駭,堂食無敢下箸者。於是揭榜通衢,重立賞格,移文棘寺, 嚴鞫姦凶,然竟莫明所以。已而出太府之幣,畀上腴之田,賜之美諡,以旌其忠 焉。嵩之廢浚,苦目疾又久之,疽發背死。嵩之當國一時,正人如杜範、遊侶、 劉應起、李韶、趙汝騰等,皆以不合逐去。時喬行簡平章、李宗勉左相、史嵩之 右相三相當國,時論謂喬失之泛,李失之狹,史失之專。然宗勉清謹守法,號為 賢相。
- 173. 伍純初.宋理宗親政時期的君權與相權關係探析[D].上海師範大學,2005:17-43
- 174. 張金嶺.晚宋史研究[D].四川大學,2002:100-134
- 175.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韓侂冑竊柄久,中外交憤,及妄開邊釁,怨者益眾。金人來索首謀,禮部侍郎史彌遠,時兼資善堂詡善,密建去兇之策。皇后素怨侂胄,因使皇子榮王?嚴疏言:“侂胄再啓兵端,將不利於社稷。”帝不答,後從旁力贊之,帝猶未許;後請命其兄楊次山擇羣臣可任者與共圖之,帝始允可。次山遂語彌遠,得密旨。以錢象祖嘗陳用兵忤侂胄,乃先白象祖。象祖許之,以告李壁,壁謂事緩恐泄,乃命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統兵伺之。乙亥,侂胄入朝,至太廟前,呵止於途,擁至玉津園側,殺之。彌遠、象祖以聞,帝猶未信;既乃知之,遂下詔暴侂胄罪惡於中外。蓋其謀始於彌遠,而成於楊後及次山,帝初無意也。論功,進彌遠為禮部尚書,加震福州觀察使。
- 176.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韓侂冑既死,錢象祖探懷中堂帖授陳自強曰:“有旨,丞相罷政。”自強即上馬,顧曰:“望大參保全。”丁丑,貶自強永州居住。戊寅,貶蘇師旦韶州安置。己卯,師旦伏誅。周筠杖脊,刺配嶺外。詔:“奸臣竄殛,當首開言路以來忠讜,中外臣僚,各具所見以聞。”辛巳,以邱崈為資政殿學士、知建康府。貶鄧友龍南雄州安置,旋徙循州。
- 177.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壬辰,以史彌遠知樞密院事。權兵部尚書倪思求對,言:“大權方歸,所當防微,一有干預端倪,必且仍蹈覆轍。今侂胄既誅,而國人之言猶有未靖者,蓋以樞臣猶兼宮賓,不時宣召。宰執當同班同對,樞臣亦當遠權以息外議。”樞臣,謂史彌遠也。
- 178.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戊午,再貶陳自強雷州安置,籍其家。閏月,辛未,置拘榷安邊錢物所,凡韓侂冑與它權幸沒入之田及圍田、湖田之在官者,皆隸焉。所輸錢租,籍以給行人金繒之費。迨後與北方絕好,軍需邊用,每於此取之。
- 179.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五月,王柟以韓侂冑、蘇師旦首至金,丁未,金主御應天門,備黃麾立仗受之,百官上表稱賀。懸二首並畫像於通衢,令百姓縱觀,然後漆其首,藏軍器庫。遂命完顏匡等罷兵,更元帥府為樞密院,遣使來歸大散關及濠州。主問右司郎中王維翰曰:“宋人請和,復能背盟否?”維翰曰:“宋主怠於政事,南兵佻弱,兩淮兵後,千里蕭條,其臣懲韓侂冑、蘇師旦,無敢執其咎者,不足憂也。唯北方當勞聖慮耳。”
- 180.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八月,辛巳,以禮部尚書婁機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樓鑰籤書樞密院事。鑰持論堅正,忤韓侂冑意,奉祠累年,至是與機同入樞府。值干戈甫定,信使往來,機裨贊之功為多。尤惜名器,守法度,進退人物,直言可否,不市私恩,不避嫌怨。
- 181.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八月召太學正浦城真德秀為博士。人對,首言:“權臣開邊,南北塗炭,今茲繼好,豈非天下之福!然日者行人之遣,金人慾多歲幣之數,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慾得奸人之首,而吾亦曰可與;往來之稱謂,犒軍之金帛,根括歸明流徙之民,皆承之惟謹,得無滋嫚我乎?抑善謀國者,不觀敵情,觀吾政事。今號為更化,而無以使敵情之畏服,正恐彼資吾歲賂以厚其力,乘吾不備以長其謀,一旦挑爭端而吾無以應,此有識所為寒心。”又言:“侂胄自知不為清議所容,至誠憂國之士,則名為好異,於是忠良之士斥而正論不聞;正以誠意之學,則誣以好名,於是偽學之論興而正道不行。今日改弦更張,正當褒崇名節,明示好尚。” 召李道傳為太學博士,遷太常博士兼沂王府小學教授。會沂府有母喪,遺表,官吏例進秩,道傳曰:“有襄事之勞者,推恩可也,吾屬何預焉!”於是皆辭不受。遷著作佐郎,見帝,首言:“憂危之言不聞於朝廷,非治世之象,今民力未裕,民心未固,財用未阜,儲蓄未豐,邊備未修,將帥未擇,風俗未能知義而不偷,人才未能匯進而不乏,而八者之中,復以人才為要。願陛下蒐羅人才,以待天下未至之憂。”帝嘉納之。
- 182.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冬,十月,丙子,以錢象祖為左丞相,史彌遠為右丞相,雷孝右知樞密院事,樓鑰同知樞密院事,婁機參知政事。
- 183.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乙亥,參知政事衞涇罷。
- 184.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戊午,右丞相史彌遠以母憂去位。十二月,戊辰,左丞相錢象祖罷。
- 185.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丁巳,以樓鑰參知政事,御史中丞章良能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宇文紹節籤書院事。
- 186.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五月,丙申,起復右丞相史彌遠。彌遠以母憂歸治喪,太子請賜第行在,令就第持服,以便諮訪。
- 187.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戊戌,羅日願謀為變,伏誅。日願,江西人,以策幹韓侂冑,借補訓武郎,充忠義軍統制。侂胄既誅,其黨有獲罪者,詞連日願,得寬免。日願不自安,潛結黨羽,欲伺史彌遠起復過江,百官迎謁於浙江亭,舉火為號,盡殺宰執以下官,突人大內,脅下詔書。部分已定,守闕進勇副尉景德常知其事,投匭上變。日願磔於市,補德常為武德郎。
- 188. 《續資治通鑑 ·卷第一百五十八》:彌遠方辭起復,又別奏待罪,具言:“陛下昨誅元惡,臣獲密贊,故其餘黨切齒。”優詔答之。
- 189. 中國歷史政區—宋朝 .行政區劃網[引用日期2021-07-21]
- 190. 葛劍雄著.《統一與分裂 中國歷史的啓示》.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第50頁
- 191. 萬鈞編著.南宋社會文化面面觀[M].成都: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2015:5-13、20-49、52-89、102-125
- 192. 何忠禮著.南宋全史 1 政治、軍事和民族關係卷 上[M]·還原一個真實的南宋(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5-19
- 193. 劉銘.論陳旉《農書》對《齊民要術》的繼承和發展[J].農業考古,2013,(4):291-297.
- 194. 董文靜.南宋台諫“必預經筵”政治模式的形成——以董德元為線索的考察[J].浙江學刊,2012,(5):50-58
- 195. 王化雨:宋朝君主的信息渠道研究[D].北京大學,2008:45-50
- 196. 朱瑞熙.宋朝經筵制度//疁城集.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207—309
- 197. 陳亮《羣書考索》別集卷18《人臣門》:諫身過不若諫心過。諫君過臣子之下策也。……過固人主之不免,諫亦人臣之當為。然遏水於滔天之後,孰若遏之於涓涓之始。撲火於燎原之時,孰若撲之於熒熒之初。後之諫臣能諫人主之身過,而不能諫入主之心過。夫身過之過自心過之過。微自其微而砭之則易,及其白而藥之則難。皋夔之籲睇,伊傅之警戒,未嘗俟其君之過昭灼於外而後言也,芽櫱之萌固以剿而絕之矣。而人有德義以澆其內,禮法以繩其外,是以無污輪之勞,無牽裾之諍,無折欄之呼,而人主之過已潛消於冥冥之中矣。後世之君,固有志於唐虞三代之君,然知正君之身而不知正君之心,知淑君之政,而不知淑君之德,是以制誥之差,賞罰之謬。,刑法之酷,暴於中外,然後紛紛紜紜,爭以頰舌白簡之彈,至於數十章,皂囊之上,至於數千言。籲,亦晚矣!
- 198. 脱脱.宋史(卷1624)·職官志二.北京:中華書局,1977:3813-3815
- 199.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56,紹興十七年四月辛丑條。
- 200. StephanFeuchtwang[文]湯芸[譯].中國與長時段歷史變遷//王銘銘著. 中國人類學評論[M]..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8:140-153
- 201. 林瑞翰《宋代政治史》:理宗在位四十年,大抵而言,初期委政於史彌遠,中期委政於鄭清之、史嵩之,晚期委政於賈似道。清之在位,頗引用正人,故端平間,賢士如真德秀、魏了翁、李皇、洪諮夔等並見進用,時稱端平更化,以比元祐。
- 202.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張貴既入襄陽,呂文煥固留共守。貴恃其勇,欲還郢。乃募得死士二人,能伏水中數日不食,持蠟書赴郢,求援於范文虎。時元軍增守益密,水路連鎖數十里,列撒星樁,雖魚蝦不得度;二人遇樁,即鋸斷之,竟達郢,還報,許發兵五千駐龍尾洲以助夾擊。刻日既定,九月,甲子,貴別文煥東下。點視所部軍,洎登舟,帳前一人亡去,乃有過被撻者,貴驚曰:“吾事泄矣!亟行,彼或未及知。”及舉砲鼓譟發舟,乘夜順流斷糹亙,破圍冒進。夜半天黑,至小新河,阿誅、劉整分率戰艦邀擊,貴以死戰拒,沿岸束獲列炬,火光如白晝。至勾林灘,漸近龍尾州,遙望軍般旗幟紛披,貴軍以為郢兵來會,喜躍而進,舉流星火示之。軍船見火即前迎,及勢近欲合,則來舟皆元軍也。蓋郢兵前二日以風水驚疑,退屯三十里,而元軍得逃卒之報,先據龍尾洲,以逸待勞。貴力困,且出不意,與之戰,所部殺傷殆盡。貴身被數十創,力不能支,遂被執,見阿珠於拒門關,欲降之,貴誓不屈,乃見殺。元令降卒四人舁貴屍至襄陽城下,曰:“識矮張都統乎?”守陴者皆哭,城中喪氣。文煥斬四卒,以貴祔葬順冢,立雙廟祀之。
- 203.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己丑,刑部尚書兼給事中陳宜中,言襄、樊之失,皆由范文虎怯懦逃遁,請斬之;賈似道不許,止降一官。監察御史陳文龍,言文虎失襄陽,猶使知安慶府,是當罰而賞也。趙溍乳息小子,何足以當大閫之寄!請皆罷之。似道大怒,黜文龍知撫州,旋又使台官李可劾退之。
- 204.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癸卯,京湖制置司汪立信奏:“臣奉命分閫,延見吏民,皆痛哭流涕,言襄、樊之禍,皆由范文虎及俞興父子。文虎以三衙長,聞難怯戰,僅從薄罰;其侄天順守節不屈,或可少贖其愆。興奴隸庸材,務復私怨,激判劉整,流毒至今;其子大忠,挾多資為父行賄,且自希進,今雖寸斬,未足以快天下之忿。請置之重典,則人心興起,事功可圖。”詔除大忠名,循州羈管。
- 205.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時國勢危甚,太府寺丞陳仲微上封事,其略曰:“襄陽之陷,其罪不專在於庸閫、疲將、孩兵也,君相當分受其責,以謝先皇帝在天之靈。天子若曰罪在朕躬,大臣宜言咎在臣等,宣佈十年養安之住繆,深懲六年玩敵之昨非。救過未形,固已無及;追悔既往,尚愈於迷。或謂覆護之意多,克責之辭少;或謂陛下乏哭師之誓,師相飾分過之言,甚非所以慰恤死義,祈天悔禍之道也。今代言乏知之士,翹館鮮有識之人,吮脂茹柔,積習成痼,君道相業,兩有所虧。顧此何時,而在廷無謀國之臣,在邊無折衝之帥!監之先朝宣和未亂之前,靖康既敗之後,凡前日之日近冕旒,硃輪華轂,俛首吐心,奴顏婢膝,即今日奏賊稱臣之人也;強力敏事,捷疾快意,即今日叛君賣國之人也。為國者亦何便於若人哉!迷國者進慆憂之欺以逢其君,誤國者護恥敗之局而莫能議,當國者昧安危之機而莫之悔。臣常思之,今之所少,不止於兵,閫外之事,將軍制之,而一級半階,率從中出,斗粟尺布,退有後憂,平素無權,緩急有責。或請建督,或請行邊,或請築城,創聞駭聽,因諸閫有辭於緩急之時,故廟堂不得不掩惡於敗闕之後。有謀莫展,有敗無誅,上下包羞,噤無敢議。是以下至器仗、甲馬,衰颯龐涼,不足以肅軍容;壁壘、堡柵,折樊駕漏,不足以當衝突之騎。號為帥閫,名存實亡也。城而無兵,以城與敵;兵不知戰,以將與敵;鬥不知兵,以國與敵;光景蹙近目睫矣!惟君相幡然改悟,天下事尚可為也。”似道大怒,黜仲微江東提點刑獄。
- 206.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襄陽久困,援絕,撤屋為薪,緝關、會為衣。文煥每一巡城,南望慟哭而後下,告急於朝。賈似道累上書請行邊,而陰使台諫上章留己。樊城既破,復申請之,事下公卿雜議。監察御史陳堅等以為師臣出,顧襄未必能及淮,顧淮未必能及襄,不若居中以運天下;帝從之。
- 20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乙丑,樊城破。樊被圍四年,京湖都統制範天順及部將牛富力戰不為衄。富數射書襄陽城中,期呂文煥相與固守為唇齒。未幾,阿爾哈雅以回回新砲進攻,張弘範為流矢中其肘,束創見阿珠曰:“襄在漢水南,樊在其北,我陸攻樊,則襄出舟師來救,終不可取。若截水道,斷救兵,水陸夾攻,則樊破而襄亦下矣。”阿珠從之。初,襄、樊兩城,漢水出其間,文煥植大木水中,鎖以鐵絙,上造浮橋,以通援兵,樊亦恃比為固。元水軍總管張禧曰:“斷鎖毀木,樊城必下。”阿珠以機鋸斷木,以斧斷絙,燔其橋,襄兵不能援,乃以兵截漢,而出鋭師薄樊城,城遂破。天順仰天嘆曰:“生為宋臣,死為宋鬼!”即所守地縊死。富率死士百人巷戰,元兵死傷者不可計。渴飲血水,轉戰而進,遇民居燒絕街道,富身被重傷,以頭觸柱,赴火死。裨將王福見之,嘆曰:“將軍死於國事,吾豈宜獨生!”亦赴火死。天順,文虎之侄;富,霍丘人也。庚戌,京西安撫副使呂文煥以襄陽叛降元。
- 208.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秋,七月,癸未,帝崩於嘉福殿,年三十三。嘉國公顯即皇帝位。帝自為太子,以好內聞;既立,耽於酒色。故事,嬪妾進御,晨詣閤門謝恩,主者書其月日。及帝之初,一日謝恩者三十餘人。及崩,賈似道入宮議所立,眾以建國公昰當立,似道主嫡,乃立嘉國公。時年四歲,皇太后臨朝聽政。
- 20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癸亥,詔賈似道都督諸路軍馬。時鄂州既破,朝廷大懼。三學生及羣臣上疏,以為非師相親出不可。似道不得已,始平都督府於臨安,以孫虎臣總統諸軍,以黃萬石等參贊軍事。所闢官屬,皆先命後奏,仍於封樁庫撥金十萬兩,銀五十萬兩,關子一千萬貫,充都督府公用。
- 21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癸丑,巴延遣人招諭陽邏堡,守將王達等曰:“我輩受宋厚恩,戮力死戰,此其時也,安有叛逆歸降之理!備吾甲兵決之。今日我宋天下,猶賭博孤注,輸贏在此一擲爾!”巴延麾諸將以白鷂子千艘攻之,三日不克。巴延密謀於阿珠曰:“彼謂我必拔此堡,方能渡江。此堡甚堅,攻之徒勞。汝夜以鐵騎三千泛舟直趨上流,為搗虛之計,明日渡江,襲江南岸,已過則亟遣人報我。”阿珠亦曰:“攻城,下策也。若分軍船之半,循岸西上,泊青山磯下,伺隙而動,可以如志。”巴延計定,乙卯,遣阿爾哈雅督萬户張弘範等進薄陽邏堡,夏貴率眾援之。阿珠即以昏時率四翼軍,溯流四十里至青山磯。是夜,雪大作,黎明,阿珠遙見南岸多露沙洲,即登舟,指示諸將令徑渡,載馬後隨。萬户史格一軍先渡,為荊鄂都統程鵬飛所敗,格中三創,喪其師三百,阿珠引兵繼之。大戰中流,格中流矢,戰益力,鵬飛亦卻,阿珠遂登沙洲,攀岸步鬥,散而複合者數四,出馬於岸,力戰,追至鄂東門,鵬飛被七創,走。阿珠獲其船千餘艘,遂起浮橋,成列而渡,乃遣人還報。巴延大喜,揮諸將急攻陽邏堡。夏貴聞阿珠渡江,大驚,引麾下三百艘先遁,沿流東下,縱火焚西南岸,大掠,還廬州,陽邏堡遂破,王達領所部八千人及定海水軍統制劉成俱戰死。元諸將請追貴,巴延曰:“陽邏之捷,吾欲遣使前告宋人。今貴走,是代吾使也。”遂渡江與阿珠會。
- 211.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鄂恃漢陽為蔽,及禩孫既遁,漢陽復失,鄂勢遂孤。呂文煥列兵城下曰:“汝國所恃,江、淮而已。今大軍渡江、淮如蹈平地,汝輩不降何待!”權守張晏然度不能守,遂以州降,程鵬飛亦以其軍降。幕僚張山翁獨不屈,元諸將請殺之,巴延曰:“義士也。”釋之。因檄下信陽諸郡,以鵬飛為荊湖宣撫使,撤守兵分隸諸將,取壽昌糧四十萬斛以充軍餉。命阿爾哈雅以四萬人守鄂,而自率大眾與阿珠東下趣臨安。阿爾哈雅戍鄂,禁將士毋得侵掠,其下無敢取民一萊者,民大悦。
- 212.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一》:知安慶軍范文虎,遣人以酒饌詣江州迎元軍,且謂巴延曰:“行樞密院臨城招諭,眾心不從,願俟丞相。”巴延初以安慶城在山頂,且兵糧皆足,勢不可攻,又慮文虎為勍敵,甚憂之,及聞欲降,大喜,乃使阿珠先造之,文虎遂以城降,通判夏椅仰藥死。
- 213.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一》:初,賈似道畏劉整,不敢出師,及聞其死,喜曰:“吾得天助矣!”乃上表出師,抽諸路精兵十三萬以行,金帛輜重,舳艫相銜百餘裏。命宰執小事專決,大事則關白督府,不得擅行,又以所親信韓震為殿帥,總禁兵。至安吉州,似道所乘舟膠於堰中,劉師勇以千人入水拽之,不能動,乃易它舟而去。遂由新安池口以進,次於蕪湖,遣人通呂師夔以議和。
- 214.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一》:二月,夏貴引兵會賈似道於江上,袖中出一書示似道曰:“宋歷三百二十年。”似道俯首而已。
- 215.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似道自蕪湖遣還元俘曾安撫,且以荔子、黃柑遺巴延,復使宋京如元軍,請稱臣、奉歲幣。阿珠謂巴延曰:“宋人無信,唯當進兵。若避似道不擊,恐已降州郡,今夏難守。”巴延乃令囊嘉特來言:“未渡江時,議和入貢則可。今沿江州郡皆已內附,欲和則當來面議。”因索答書,似道不答。囊嘉特歸報,京亦還。
- 216.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賈似道以精税七萬餘人盡屬孫虎臣,軍於池州之下流丁家洲,夏貴以戰艦二千五百艘橫亙江中,似道自將後軍軍魯港。貴失利於鄂,恐督府成功,無所逃罪,又恐虎臣新進出己上,殊無鬥志。會巴延令軍中作大?伐數十,採薪芻置其上,陽言欲焚舟,諸軍但晝夜嚴備而已。巴延分步騎夾岸而進,麾戰艦合勢衝虎臣軍。時阿珠與虎臣對陣,巴延命舉巨砲擊虎臣軍。阿珠以划船數千艘乘內直進,呼聲動天地。虎臣先鋒將姜才方接戰,虎臣遽過其妾所乘舟,眾見之,訁雚曰:“步帥遁矣!”
- 21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軍遂亂。夏貴不戰而走,以扁舟掠似道船,呼曰:“彼眾我寡,勢不支矣!”似道聞之,錯愕失措,遽鳴鉦收軍,舳艫簸盪,乍分乍合。阿珠與鎮撫何瑋、李庭等,以小旗麾將校,左右掎之,殺溺死者不可勝計,軍資器械盡為元所獲。
- 218.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似道夜駐珠金沙,召貴計事。頃之,虎臣至,撫膺哭曰:“吾兵無一人用命者。”貴微笑曰:“吾嘗血戰當之矣。”似道曰:“計將安出?”貴曰:“諸軍俱膽落,吾何以戰!師相惟有入揚州招潰兵,迎駕海上,吾當以死守淮西耳。”遂解舟去。似道乃與虎臣單舸奔還揚州。明日,潰兵蔽江而下,似道使人登岸,揚旗招之,皆莫應,至有為惡語嫚罵者。
- 21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壬戌,元軍攻饒州,知州唐震發州民城守。時元遣使來取降款,通判萬道同陰使於所部斂白金、牛、酒,備陣禮,微諷震降,震叱之曰:“我忍偷生負國耶!”城中少年感震言,殺元使者。已而元軍登陴,眾皆散。震入坐府中,元軍執牘使署降,震擲筆於地,不屈,遂死之。郴州守趙崇榞寓居城中,亦死之。道同以城降。震始以忤賈似道罷官,家居,久之,起知饒州,至是死節。贈華文閣待制,諡忠介。
- 22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元兵攻池州,知州王起宗遁去。通判昌化趙卯發攝州事,繕壁聚糧,為固守計。元遊騎至李陽河,都統張林屢諷之降,卯發忿氣填膺,瞠目視林,林不敢復言。已而林率兵巡江,陰遣人納款,而陽助卯發為守,守兵皆歸於林。卯發知事不濟,乃置酒會親友與訣,謂妻雍氏曰:“城將破,吾守臣,不當去,汝先出走。”雍曰:“君為忠臣,我獨不能為忠臣婦乎!”卯發笑曰:“此非婦人女子所能也。”雍曰:“吾請先君死。”卯發笑止之。明日,乃散其家資與弟侄,僕婢悉遣之。元兵薄城,卯發晨起,書几上曰:“國不可背,城不可降。夫婦同死,節義成雙。”遂與雍氏同縊死於從容堂。林開門降。巴延入城,問太守何在,左右以死對,深嘆息之,命具棺衾合葬於池上,祭其墓而去事聞,贈華文閣待制,諡文節,雍氏順義夫人。
- 221.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初,特進、奉祠江萬里,聞襄、攀城破,鑿池芝山後圃,扁其亭曰止水,人莫喻其意。及聞警,執門人陳偉器手曰:“大勢不可支,餘雖不在位,當與國為存亡。”至是元軍執其弟知南劍州萬頃,索金銀不得,支解之,萬里赴止水死,左右及子鎬相繼投池中,積屍如疊。翼日,萬里屍獨浮出,從者斂葬之。尋贈太傅、益國公,諡文忠。
- 222.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乙丑,賈似道至揚州,檄列郡如海上迎駕,上書請遷都。太皇太后不許,詔下公卿雜議。王?龠請堅蹕,未決,以己不能與大計,乞罷政,不待報徑去。已而宗學生上言:“陛下移蹕,不於慶元則於平江;事勢危急,則航海幸閩;不思我能往彼亦能往,徒驚擾無益。”乃止。
- 223.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丙寅,以文天祥為江西安撫副使,知贛州。勤王詔至贛,天祥捧之涕泣,發郡中豪傑,並結溪峒山蠻,有眾萬人,遂入衞。其友止之曰:“今元兵三道鼓行,破郊畿,薄內地。君以烏合萬餘赴之,是何異驅羣羊而搏猛虎?”天祥曰:“吾亦知其然也。第國家養育臣庶三百餘年,一旦有急,徵天下兵,無一人一騎入關者。吾深恨於此,故不自量力而以身徇之,庶天下忠臣義士將聞風而起。義勝者謀立,人眾者功濟。如此,則社稷猶可保也。”天祥性豪華,平生自奉甚厚,聲伎滿前,至是痛自抑損,盡以家資為軍費。每與賓客、僚佐語及時事,輒撫幾曰:“樂人之樂者憂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聞者為之感動。
- 224.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戍辰,湖南提刑李芾遣將率仕士三千人入援。尋以芾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時湖北州郡皆破,其友勸芾勿行,曰:“無已,即以身行可也。”芾曰:“吾豈拙於謀身哉?第以世受國恩,雖廢棄中,猶思所以報者。今幸用我,我以家許國矣!”
- 225.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時方危急,徵諸將勤王,多不至,惟郢州守將張世傑率兵入衞,復饒州。陳宜中疑世傑歸自元,易其所部軍。
- 226.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是月,沿江制置大使、建康行宮留守趙溍棄城南走,都統徐王榮、翁福等以城降元,知寧國府趙與可、知降興府吳益亦棄城遁,知太平州孟之溍、知和州王善、知無為軍劉權、知漣州孫嗣武相繼迎降。
- 22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庚午,平章軍國重事、都督諸路軍馬賈似道罷。初,陳宜中附似道,驟得登政府。至是堂吏翁應龍,自軍中以都督府印還,宜中問似道所在,應龍以不知對。宜中意其已死,即上疏請誅似道以正誤國之罪。太皇太后曰:“似道勤勞三朝,安忍以一朝之罪,失待大臣之禮!”詔授醴泉觀使,罷平章、都督。
- 228.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以陳宜中為右丞相兼樞密使。王?龠還朝,與宜中論事多不合。宜中請建督府於京,檄召諸路軍馬勤王,並令潰軍各歸所部,團結內外兵十七萬五千人,分廂,差官督之。召高斯得權兵部尚書。斯得疏請誅奸臣以謝天下,開言路以迴天心,聚人才以濟國是,旌節義以厲懦夫,竭財力以收散亡。斯得痛國事之危,激烈言事無所避,擢翰林學士。
- 22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庚寅,元兵既迫,臨安戒嚴,同知樞密院曾淵子、左司諫潘文卿、右正言季可、兩浙轉運副使許自、浙東安撫使王霖龍、侍從陳堅、何夢桂、曾希賢等數十人皆遁,朝中為之蕭然。籤書樞密院事文及翁,同籤書樞密院事倪普,諷台諫劾己,章未上,亟出關遁。太皇太后聞之,詔榜朝堂曰:“我朝三百餘年,待士大夫以禮。吾與嗣君遭家多難,爾大小臣未嘗有出一言以救國者,內而庶僚畔官離次,外而守令委印棄城,耳目之司既不能為吾糾擊,二三執政又不能倡率羣工,方且表裏合謀,接踵宵遁。平日讀聖賢書,自許謂何!乃於此時作此舉措,生何面目對人,死亦何以見先帝!天命未改,國法尚存,其在朝文武,並轉二資,其負國棄予者,御史台覺察以聞。”然不能禁也。
- 230. 許麗,韓旭,吳婷婷等.南宋時期臨安城的市民生活文化特點研究[J].蘭台世界,2015,(6):25-26.
- 231. 張文寶.商業文化八講[M].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2019:219-221
- 232. 李爽.南宋都市筆記四種中的都民生活[D].南京:南京師範大學,2019:69-78、92-102
- 233. 南宋·孟元老 / 吳自牧 / 耐得翁 / 西湖老人 / 周密.東京夢華錄(外四種).北京:中華書局,1962:98-126、139、245-262、267-271、284-291
- 234. 劉倩.南宋杭州的市民文藝研究[D].上海師範大學,2011:15
- 235. 勞子,盛勵主編.儒佛道百科辭典[M]·《元史·儒林傳》.桂林:灕江出版社,1995:142
- 236. 朱漢民.宋學·理學·心學 朱漢民學術論集[M]·元代理學.貴州:孔學堂書局,2017:128-139
- 237. 晏選軍.金代理學發展路向考論[J].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6):74-81
- 238. 高靜怡.《論語辨惑》之辨析[D].山西大學,2014:29-35
- 239. 周春健.金人王若虛《孟子辨惑》考論[C].//2013·國際經學與文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3:65-89.
- 240. 周桂鈿..中國儒學講稿 周桂鈿文集[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7:60-68
- 241. 朱熹、陸九淵和王守仁的道德本體論探析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1-07-21]
- 242. 宋代馬遠作品賞析 .中國書畫網[引用日期2021-07-21]
- 243. 遊國恩《文學史·第七章 愛國詞人辛棄疾 》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1]
- 244. 李春英.宋元時期稼軒詞接受研究[D].山東大學,2007:25-39
- 245. 臧甲友.稼軒詞風格論[D].山東大學,2008:35-40
- 246. 張海華.稼軒詞沉鬱頓挫風格研究[D].江西師範大學,2010:25-29
- 247. 遊國恩《文學史·第八章 南宋後期文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1]
- 248. 遊國恩《文學史·第五章 南宋前期文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2]
- 249. 陸九淵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21-07-22]
- 250. 陸游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21-07-22]
- 251. 楊萬里《荊溪集自序》:"予之詩,始學江西諸君子,既又學後山五字律,既又學半山老人七字絕句,晚乃學絕句於唐人。......戊戌作詩,忽若有悟,於是辭謝唐人及王、陳、江西諸君子皆不敢學,而後欣如也。"
- 252. 范成大《宋詩鈔·石湖詩鈔》:晝出耘田夜績麻,村莊兒女各當家。童孫未解供耕織,也停桑陰學種瓜。採菱辛苦廢犁鋤,血指流丹鬼質枯。無力買田聊種水,近來湖面亦收租!垂成穡事苦艱難;忌雨嫌風更怯寒。箋訴天公休掠剩:半償私債半輸官。新築場泥鏡面平,家家打稻趁霜晴,笑歌聲裏輕雷動,一夜連枷響到明。
- 253. 嚴羽《滄浪集·卷一·詩體》:楊誠齋體其初學半山、後山,最後亦學絕句於唐人;已而盡棄諸家之作,而別出機杼,蓋其自序如此。
- 254. 《誠齋集·卷一百二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7-22]
- 255. 楊倩描.南宋宗教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0-35
- 256. 南宋金元道教 .江西文明網[引用日期2021-07-22]
- 257. 馬端臨《文獻通考· 卷九十四·宗廟考四》:高宗建炎二年十月,上幸揚州,奉太廟神主於壽寧寺。景靈宮神御,奉安於温州。
- 258.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郡國廟,國朝惟祖宗所嘗幸則有之。建炎初,虜圍西京急,留守孫昭遠遣其將王仔,奉啓運宮神御問道走揚州,後遷於福州;而永安軍會聖宮、揚州章武殿之御容,則遷於温州天慶觀。紹興十三年,復奉温州神御還臨安,奉安於萬壽觀之後殿,惟啓運留福州,以守臣提舉。成都府新繁縣御容殿者,始在重光寺藥師院。雍熙間,僧道輝畫太祖皇帝御容於佛屋之後壁。熙寧六年,趙清獻為成都守,請建殿奉安,神宗不許,但令設板屋欄楣,以扃護之。
- 259. 馬端臨《文獻通考· 卷九十四·宗廟考四》:十三年,有司請擇爽塏之地,仿景靈宮舊規隨宜建置,俟告成有日,迎還列聖容奉安新廟,庶幾四孟躬行獻禮。乃詔度地築宮為三殿,聖祖居前,宣祖至徽宗居中,元天太聖後及昭憲而下二十一後居後。七月,新宮成,上親詣行禮。十月,遣官自温州奉迎神御至,上乃詣天章閣西殿告遷徽宗及顯恭、顯肅二後神御並奉安焉。
- 260. 《宋史·本紀第三十·高宗七》:冬十月癸卯,建太一宮。十八年春三月庚辰,幸新太一宮。
- 261. 《浪跡三談》:《太上感應篇》,隋、唐兩志俱不載,惟《晉書。慕容載記》:“雅好文籍,講授,學徒甚盛,至千餘人,親造《太上章》,以代《急就》。”疑即今之《感應篇》也。《潛邱札記》雲:“《太上感應篇》,宋理宗命鄭清之作序,自是始大行於世。”
- 262. 宋·洪邁《容齋三筆》:孝宗初登極,以潛邸為佑聖觀,令玉冊官篆牌。
- 263. 《宋史·本紀第三十五·孝宗三》:六年春二月己丑朔,幸佑聖觀,召史浩、曾覿賜酒。八年三月丁未朔,幸佑聖觀。九年春三月辛未朔,幸佑聖觀。十年九月丁丑,幸佑聖觀。
- 264. 南宋的佛教文化 .中國民族宗教網[引用日期2021-07-22]
- 265. 《宋史·本紀第二十四·高宗一》:五月庚寅朔,帝登壇受命,禮畢慟哭,遙謝二帝,即位於府治。改元建炎。罷天下神霄宮……六月,籍天下神霄宮錢穀充經費……秋七月辛卯,籍東南諸州神霄宮及贍學錢助國用。
- 266. 宋代伊斯蘭教 .清真網[引用日期2021-07-22]
- 267. 宋·高斯得:《恥堂存稿》卷4《錢塘南山開化寺記》。
- 268. 南宋時期杭州的佛教傳播 .寶源寺官網[引用日期2021-07-22]
- 269. 張文飛.洪邁《夷堅志》研究[D].復旦大學,2008:12-28
- 270. 魯迅《中國小説史略·第十一篇 宋之志怪及傳奇文 》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2]
- 271. 遊國恩《文學史·第九章 話本和宋代民間歌謠》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22]
- 272. 虞雲國著.黎東方講史之續 細説宋朝[M]·會子危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608-616
- 273. 柳平生,葛金芳.南宋城市化進程與城市類型分析[J].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6):133-142
- 274. 楊子慧主編.中國曆代人口統計資料研究[M].北京:改革出版社,1996:745
- 275. 葛劍雄主編.中國人口史 第3卷 遼宋金元時期[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365-389
- 276.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九,紹興十三年六月戊子。
- 277. 吳松弟.中國移民史·第四卷·遼宋金元時期.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215-238、341-359
- 278. 黃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卷兩百二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自經兵火,江北之民,十不存一。紹興以來,生養蕃息,而雜以江、浙等處流徙之人,通計十有三、四。”
- 279. 南宋初的四大名將 .中國國家博物館[引用日期2021-07-22]
- 280. 林正秋.南宋都城人口數考察[J].杭州大學學報.1979,(1-2):148-149
- 281. 葉夢得:石林居士建康集(卷4),道光二十四年葉廷琯刻本
- 282. 史彌堅,廬憲篆.嘉定鎮江志·卷六[G]//宋元方誌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90:2366
- 283. 《嘉定鎮江志》卷六《地理志》丹徒縣條:(漕)渠自江口行九里,而達於城之南門,民居商肆,夾渠而列,渠岸狹不盈咫。自城南闉以抵江口,隨地勢曲折,為裏者九。……齊民瀕渠而居,侵冒臨跨,日月滋甚。
- 284. 郭正忠.唐宋城市類型與新型經濟都市:天津社會科學,1986,(2):52-58
- 285. 王曾瑜.宋朝的坊廓户[C]// 宋遼金史論叢:第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86:159-167
- 286. 王曾瑜.宋朝階級結構概述[J].社會科學戰線,1979,(4):57-69
- 287. 李綱 .中華英烈祠[引用日期2021-07-22]
- 288. 《宋史·卷四百七十三·秦檜傳》:紹興元年二月,除參知政事。七月,宗尹罷。先是,範宗尹建議討論崇寧、大觀以來濫賞,檜力贊其議,見帝意堅,反以此擠之。宗尹既去,相位久虛。
- 28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金人聞宗澤死,決計用兵,河北諸將欲罷陝西兵,併力南伐,河東諸將不可,曰:“陝西與西夏為鄰,事重體大,兵不可罷。”左副元帥宗翰曰:“初與夏人約夾攻宋而夏人弗應,而耶律達實在西北交通西夏。吾舍陝西而會師河北,彼必謂我有急難,將乘間竊發以牽制吾師,非計也。宋人積弱,河北不虞,宜先事陝西,略定五路,既戡西夏,然後取宋。”時宗翰之意,欲舍江、淮而專事於陝,諸將無能識其意者。議久不決,奏請於金主。金主曰:“康王當窮其所往而追之。俟平宋,當立藩輔如張邦昌者。陝右之地,亦未可置而不取也。”乙巳,命洛索平陝西,博勒和監軍。以尼楚赫守太原,耶律伊都留雲中。命宗翰南伐,會東師於黎陽津。
- 29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帝以邊事未寧,詔百官言所見。吏部尚書呂頤浩上備禦十策,曰收民心,定廟算,料彼此,選將帥,明斥候,訓強弩,分甲器,備水戰,控浮橋,審形勢,其説甚備。户部尚書葉夢得亦請帝南巡,阻江為險,以備不虞。帝曰:“自揚州至瓜洲五十里,聞警而動未晚。”夢得曰:“河道僅通一舟,恐非一日可濟也。”夢得又請以重臣為宣總使,一居泗上,總兩淮及東方之帥以待敵,一居金陵,總浙江之路,以備退保。帝一日召諸軍議事,中軍統制官張俊,奏敵勢方張,宜且南渡,復請移左藏庫於鎮江。吏部侍郎劉珏亦言:“備敵之計,兵食為先。今以降卒為見兵,以糴本為見糧,二者無一可恃。維揚城池未修,卒有不虞,何以待敵?”不報。殿中侍御史張守上防淮渡江利害六事,大率尤以遠斥候探報為先。別疏論淮甸之路有四,宜取四路帥臣、守悴,銓擇能否,各賜緡錢,責之募戰士,儲芻粟,繕甲兵,明斥候,公賞罰,使之夙夜盡力扞蔽,疏至再上。又請詔大臣以選將治兵為急,凡細微不急之務,付之都司六曹。潛善、伯彥滋不悦,乃請遣守撫諭京城,守即日就道。
- 291.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甲子,金左副元帥宗翰破北京,河北東路提點刑獄郭永死之。
- 292.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御營平寇左將軍韓世忠兵潰於沐陽。初,世忠在淮陽,將會山東諸寇以拒金。會左副元帥宗翰兵至滕縣,聞世忠扼淮陽,恐稽師期,乃分東南道都統領兵萬人趨揚州,以議事為名,使帝不得出,而宗翰以大軍迎世忠。世忠不能當,夜引歸,軍無紀律,未晚,至宿遷縣,不虞金人之踵其後。質明,覺之,奔於沐陽。世忠在沐陽,夜不安寢,與其帳下謀,夜,棄軍,乘潮走鹽城縣。翼日,諸軍方覺,遂潰去。閤門宣贊舍人張遇,死於漣水軍之張渠村,後軍管隊官李彥先,率本隊四十七人,得二舟,入海聚眾。自此輔逵聚眾於漣水,李在據高郵,皆世忠之兵也;其餘收散卒自為徒黨者,不可勝計。宗翰入淮陽軍,執守臣李寬而去。京東轉運副使李祓,從軍在淮陽,為所殺,後贈中散大夫,官其家二人。寬,遵勖孫;祓,清臣子也。
- 293.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丙午,金左副元帥宗翰破徐州,守臣龍圖閣待制王復死之。初,宗翰自襲慶引兵欲趨行在,遂圍徐州。復率軍民力戰,外援不至,城破,復堅坐廳事不去,謂宗翰曰:“死守者我也,監郡而次無預焉,願殺我而舍僚吏與百姓。”宗翰猶欲降之,復大罵求死,由是闔門遇害。城始破,武衞都虞候趙立巷戰,守門以出,為金兵所擊,以為已死,夜半,得微雨,漸活,乃殺守者,潛人城,求復屍,埋之,遂陰結鄉兵為興復計。宗翰既去,軍民請舉人鄭某權知州事。事聞,贈復資政殿學士,諡忠節。
- 294.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金兵至泗州近境,瑾引軍南走,昭信尉孫榮將射士百餘拒敵。是日也,塵氛蔽日,金人初不測其多寡,遂相拒逾日。榮鬥死,金人乃於泗州之數十里間,計置渡淮。是夕,泗州奏金人且至,帝大驚,軍中倉皇,以內帑所有,通夕搬挈。
- 295.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二月,庚戌朔,帝駕御舟泊河岸,郡人惶怖,莫知所為。知天長軍楊晟惇奏拆浮橋,始詔士民從便避敵,官司毋得禁。帝即欲渡江,黃潛善等力請少留俟報,且搬左藏庫金帛三分之一,帝許之。户部尚書葉夢得即具舟楫,從大將假二千人津發,一日而畢。然公私舟交河中,跬步不容進矣。夢得復請以户部所餘物,前期支六軍春衣及官吏俸一月,亦從之。遂命御營統制官劉正彥以所部從六宮皇子往杭州,幹辦御藥院陳永錫護皇子,又遣吏部尚書呂頤浩、禮部侍郎張浚往沿淮措置。
- 296.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壬子,金人破天長軍。帝遣左右內侍鄺詢往天長軍覘事,知為金人至,遽奔還。帝得詢報,即介冑走馬出門,惟御營都統制王淵、內侍省押班康履五六騎隨之;過市,市人指之曰:“官家去也!”俄有宮人自大內星散而出,城中大亂,帝與行人並轡而馳。黃潛善、汪伯彥方會都堂,或有問邊耗者,猶以不足畏告之,堂吏呼曰:“駕行矣!”二人乃戎服鞭馬南騖,軍民爭門而死者,不可勝數,帝次揚子橋,一衞士出語不遜,帝掣手劍殺之。
- 297.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庚辰,中書侍郎兼御營副使朱勝非守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兼御營使。
- 298.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向德軍節度使、御營使司都統制王淵同籤書樞密院事,仍兼都統制。
- 299.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辛巳,尚書左丞葉夢得初執政,帝諭之曰:“今日兵、食二事最大,當擇大臣分掌。”門下侍郎顏岐等頗疾之,乃語知杭州康允之曰:“上欲以次對授公,而為左丞沮止。”允大怒,與其將曹英謀,以為陳通餘黨在者三千餘人,聞夢得秉政,不自安,皆謀為亂,帝不信,岐等證之。夢得與朱勝非舊不相能,勝非入相,首言夢得議論不協。會杭州士民上書訟夢得過失,有及其閨門者。詔以夢得深曉財賦,可除資政殿學士、提舉中太一宮兼侍讀,提領户部財用、充車駕巡幸頓遞使。夢得執政凡十四日而罷,辭不拜,遂徑歸卞山。
- 30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〇三》:癸未,神宗皇帝忌,百官行香罷,制以檢校少傅、奉國軍節度使、制置使劉光世為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百官入聽宣制。苗傅,劉正彥令王世修仗兵城北橋下,俟王淵退朝,即摔下馬,誣以結宦官謀反,正彥手斬之。遂遣人圍康履家,分兵捕內官,凡無須者皆殺。
- 301. 劉紹丹.皇權共天下[M]·崖山之後無中華——南宋滅亡.南京: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8:182-186
- 302. 李佳敏.1234-1238年闊出征南宋研究[D].內蒙古大學,2016:26-59
- 303.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九五《真魏諸賢用罷》.北京:中華書局,1977:1064
- 304. 周密.《齊東野語》卷五《端平襄州本末》.北京:中華書局,2012:81-83
- 305.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九三《蒙古連兵》.北京:中華書局,1977:1064
- 306. 《宋史·卷四百三十七·魏了翁傳》:乃酌上下流之中,開幕府江州,申儆將帥,調遣援師,褒死事之臣,黜退懦之將,奏邊防十事。甫二旬,召為僉書樞密院事。赴闕奏事,時以疾力辭不拜。蓋在朝諸人始謀假此命以出了翁,既出,則復以建督為非,雖恩禮赫奕,而督府奏陳動相牽制。
- 307. 王穎.南宋荊襄戰區軍事防禦體系研究(1234--1275)[D].浙江師範大學,2019:24-37
- 308. 黃純豔.南宋江防體系的構成及職能[J].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41(5):10-17.
- 309. 周燕來.南宋兩淮地區軍事防禦體系研究——以宋金和戰時期為中心[D].西北大學,2010:3、27-38
- 310.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七五《湖廣方輿紀要序》,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95頁:“以天下言之,則重在襄陽;以東南言之,則重在武昌;以湖廣言之,則重在荊州。何言重在荊州也?夫荊州者,全楚之中也,北有襄陽之蔽,西有夷陵之防,東有武昌之援……何言乎重在武昌也?夫武昌者,東南得之而存,失之而亡者也……何言乎重在襄陽也?夫襄陽這,天下之要膂也。中原有之可以並東南,東南得之亦可以圖西北者也。”
- 311. 張浚:《論江淮形勢疏紹興三年》,收入《全宋文》卷4133,第188冊,第78—79頁:“今江淮形勢,表裏連亙,數千裏之間為襟喉抗制之地者,不過承、楚、襄、漢、合肥耳。承、楚北通清河,舟行甚便,其在形勢最為要衝;襄、漢下徹武昌,糧運可出,則為次之;合肥旁通大湖,自湖抵江,輕舟所行,則又次之。”
- 312. 清·徐松.《宋會要輯稿》方域五之一O.北京:中華書局,1957:7388
- 313. 辛棄疾.《論阻江為險須藉兩淮奏》//《全宋文》卷6215,第275冊.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27—29
- 314. 王之道:《論廬帥久任狀》//《全宋文》卷4060,第185冊.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60
- 315. 謝璇.初探南宋後期以重慶為中心的山地城池防禦體系[J].重慶建築大學學報,2007,29(2):31-33
- 316. 昭曦,唐唯目.宋末四川戰爭史料選編[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234
- 317. 葛金芳著..南宋全史 4 典章制度 卷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70-186
- 318. 《文獻通考·卷五十七·職官考十一》: “紹興十二年(1142年)置祭酒、司業各一人。十三年(1143年) 太學成,增置博士、正、錄。參用元祐、紹聖監學法,修立監學新法。詔國子博士、正、錄通治諸齋。學官闊,從本監選舉。其後,監學博士、正、錄增減不齊,兼攝並置不一。至隆興以後,正、錄不兼權,祭酒、司業並置,復書庫官;又定國子博士一員,太學博士三員,正、錄其四員,學官之制始定。淳熙四年(1177年), 置監門官一員,兼管石經閣,以不釐務使臣充以後相承不改。”
- 319. 吳自牧《夢粱錄·卷九》:國子監,在紀家橋太學之側,設祭酒、司業、丞、簿等官,專掌天子之學校,訓導生員之職。總掌國子太學事務,生員出入規矩,考課試遵訓導,天子視學,皇太子齒胄,則講議釋奠等禮也。監廳繪《魯國圖》。東西為丞簿位,後有書庫官位。中為堂,繪《三禮圖》於壁,用至道故事。有圃亭,扁曰芳潤,丞錢聞詩扁以隸古。書板庫在中門內。
- 320. 《宋史·志第一百一十六·職官三》:尚書掌禮樂、祭祀、朝會、宴享、學校,貢舉之政令,侍郎為之貳,郎中、員外郎參領之。三歲貢舉,學校試補諸生,皆總其政。旌節章服之頒,祥瑞表奏之進,凡關於禮樂者,皆掌之。建炎三年,詔鴻臚、光祿寺並歸於禮部,太常、國子監亦隸焉。紹興七年,禮部置侍郎二員。隆興元年,詔:“除尚書不常置外,禮部侍郎置一員。”
- 321. 黃翠蘋.南宋書院教育管理及其現代啓示[D].浙江師範大學,2015:24-39
- 322. 宋國臣.理學孕育下的南宋書院[J].河南圖書館學刊,2006,26(1):121-123
- 323. 虞集《西山書院記》:“建寧路浦城縣,真文忠公之故居在焉。其孫淵子言其族人用建安祠朱文公之比,築宮祠公,相率舉私田給凡學於其宮者而清官為之立師。江浙行中書省上其事,朝廷題之,名之曰‘西山書院’,列為學宮,實延祐四年四月也。是年,天子命大司農晏翰林學士承旨某,譯公所著《大學衍義》,用國字書之,每章題其端曰‘真西山雲’。書成奏之,上常覽觀焉。昔宋臣嘗繕寫唐宰相陸宣公奏議以進,其言曰:‘着使聖賢之相契,即如臣主之同時。’識者以為知言。由今觀之,宣公之論治道可謂正矣,然皆因事以立言,至於道德性命之要,未暇推其極致也。公之書,本諸聖賢之學,以明帝王之治,據已往之跡,以待方來之事。慮周乎天下,憂及乎後世,君人之軌範,蓋莫備於斯焉。董仲舒曰:‘人主而不知《春秋》,前有讒而不知,後有賊而不見。’比雖未敢上比於《春秋》,然有天下國家者,誠反覆於其言,則治亂之別,得失之故,情偽之變,其殆庶幾無隱者矣。公當理宗入繼大統之初,權臣假公之出,以定人心。既而斥去之。十年復召,首上此書。當時方注意用之,未幾而公亡矣。《詩》雲‘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公再出而世終不獲被其用,豈非天乎?庸詎知百年之後,而見知遇於聖明之時也。然則公之祀豈止食於其鄉而已乎!蓋嘗聞之,工師之為巨室也,猶必有尺度繩墨之用,樸締構之制,未有無所受其法者也,為天下國家其可以徒用其才智之所及者哉。今天子以聰明睿智之資,然能自得師,尊信此書以為道揆,況眾人乎?學者之遊於斯也,思公之心而立其志,誦公之書而致其學,聖朝將得人於西山之下焉,不徒誦其言而已也。”
- 324. 《八閩通志·卷四十五》:龜山書院在縣治北封山之麓。宋鹹淳二年,禮部尚書馮初心,以時載道而南,為師儒所宗,奏請立書院,度宗書“龜山書院”額賜之。後毀於兵。
- 325. 虞集:《道園學古錄》卷二○《史氏程夫人墓誌銘》。
- 326. 姚遂:《牧庵集》卷二四《程公神道碑》,《叢書集成初編》本。
- 327. 許明著.一本書讀懂世界商業史[M].北京:中國鐵道出版社,2014:15-19
- 328.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52.北京:中華書局,1992:6171
- 329. 黃榦.勉齋集·卷三〇[G]//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68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334-335
- 330. 陸游.劍南詩稿·卷九[G]//陸游集: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1976:245-246
- 331. 梁庚堯.南宋城市的發展[J].(台灣)食貨月刊(復刊),1981,10(10-11)
- 332. 梁庚堯.宋代社會經濟史論集[C].台北:允晨文化實業有限公司,1997:510-511、536
- 333. 趙岡,陳鍾毅.中國歷史上的城市人口[J].(台灣)食貨月刊,1983,(3-4)
- 334. 漆俠.宋代經濟史·下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965
- 335. 〔日〕斯波義信.宋代商業史研究[M].台北:稻禾出版社,1977:335
- 336. 宋·王邁《臞軒集·卷二·乙未六月上封事》:我國家自韓侂冑用於慶元。迄於開禧。甫及十年,天下之勢,如人少壯而得疾,故其療之也易為功。自史彌逺相於嘉定,迄於紹定,凢二十有七年,天下之勢,如人垂老而得疾,故其藥之難為力。
- 337. 白曉霞.南渡三宰相研究(1127-1138)[D].暨南大學,2006:53-70、171-176
- 338. 黨瑞紅.“慶元黨禁”與程朱理學的發展[D].華中科技大學,2006:37-49
- 339. 《宋會要輯稿·職官二八》 :國子監掌經術教授、薦送之事,闕祭酒、司業則以朝官判監事。祭酒一人,秩從四品;司業一〔人〕,秩正六品;丞一人,秩正八品;主簿一人,秩從八品;太學博士三人,秩從八品;學正一人,秩正九品;學錄一人,秩正九品。〔紹興〕二十六年,增正、錄各一人。三十一年,減博士一人、正、錄各一人。國子博士一人,秩從八品;正、錄各一人,秩正九品;書庫官一人。三十一年,減罷武學博士一人,秩從八品;教諭一人,秩正九品。案有三:曰廚庫,掌太學錢糧及頒降書籍條冊;曰學案,掌文武學公私補試、上舍發解試,升補考選行藝;曰知雜,掌監學雜務等。吏額:胥長一人,胥史一人,胥佐六人,貼書六人。二十六年,罷胥史一人,胥佐一人,減貼書二人。
- 340. 劉迪. 論宋代宗正寺、宗正司對宗室教育的保障作用[J]. 銅仁學院學報,2016,18(1):132-135.
- 341. 藝術史話 | 文物為南宋“平反”:還歷史一個真相 .華力必維[引用日期2021-07-23]
- 342. 範立舟著.南宋全史 7 思想、文化、科技和社會生活經驗 捲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16-125
- 343. 陳雨前.宋代景德鎮青白瓷的歷史分期及其特徵[J].中國陶瓷,2007,43(6):63-68.
- 344. 清·藍浦原《景德鎮陶錄》:宋大觀政和間,汴京自置窯,燒造曰:官窯。士胍細體薄,色青帶粉紅,濃淡不一,有蟹爪紋、紫口、鐵足。大觀中,泑尚月白、粉青、大綠三種。政和以後,惟青分濃淡耳。南渡時有邵成章提舉後苑,襲舊京遣制置窯。於修內司燒造,日內窯亦名官窯。黑澄泥為築,極其精製,泑色亦瑩澈,為當時所珍。
- 345. 王熠納.《通鑑紀事本末》敍事研究[D].河北大學,2018:41-47
- 346. 白壽彝主編 吳懷祺著.中國史學史 第四卷 五代遼宋金元時期·中國古代史學的繼續發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23-130
- 347. 趙聰.朱子與《資治通鑑》[D].南昌大學,2018:49
- 348. 王長奇.論《東都事略》的價值[J].河北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1,1(1):61-64.
- 349. 尚榮勇.李燾文獻學研究[D].華中師範大學,2015:60-71
- 350. 白盼.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的史料價值[J].黑龍江史志,2014,(13):217-217.
- 351. 王娜.論《續資治通鑑長編》的史學價值[J].青年文學家,2018,(8):110.
- 352. 燕永成.南宋綱目體本朝史的編修及其流變[J].文史哲,2014,(6):18-26.
- 353. 燕永成.南宋史學研究[M].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7:238-245
- 354. 《宋史·本紀第三十三·孝宗一》: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諱慎,字符永,太祖七世孫也。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鬱,從鬱生華陰侯世將,世將生慶國公令□,令□生子偁,是為秀王。王夫人張氏夢人擁一羊遺之曰:“以此為識。”已而有娠,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於秀州青杉閘之官舍,紅光滿室,如日正中。少長,命名伯琮。
- 355. 《宋史·本紀第三十六·光宗》: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温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諱惇,孝宗第三子也。母曰成穆皇后郭氏。紹興十七年九月乙丑,生於藩邸。二十年賜今名,授右監門衞率府副率,轉榮州刺史。孝宗即位,拜鎮洮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恭王。及莊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類己,欲立為太子,而以其非次,遲之。
- 356. 《宋史·本紀第三十七·寧宗一》:寧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諱擴,光宗第二子也,母曰慈懿皇后李氏。光宗為恭王,慈懿夢日墜於庭,以手承之,已而有娠。乾道四年十月丙午,生於王邸,五年五月,賜今名。十一月乙丑,授右千牛衞大將軍。七年,光宗為皇太子。淳熙五年十月戊午,遷明州觀察使,封英國公。七年二月,初就傅。九年正月,始冠。十年九月己巳,始預朝參。十一年,當出閣,兩宮愛之,不欲令居外,乃建第東宮之側,以十月甲戌遷焉。十二年三月乙酉,遷安慶軍節度使,封平陽郡王。八月辛酉,納夫人韓氏。十六年二月壬戌,光宗受禪。三月己亥,拜少保、武寧軍節度使,進封嘉王。帝自弱齡,尊師重傅,至是,始置翊善,以沉清臣為之。紹熙元年春,宰相留正請立帝為儲嗣。
- 357. 《宋史·本紀第四十一·理宗一》: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諱昀,太祖十世孫。父希□盧,追封榮王,家於紹興府山陰縣,母全氏。以開禧元年正月癸亥生於邑中虹橋裏第。前一夕,榮王夢一紫衣金帽人來謁,比寤,夜漏未盡十刻,室中五采爛然,赤光屬天,如日正中。既誕三日,家人聞户外車馬聲,亟出,無所睹。幼嘗晝寢,人忽見身隱隱如龍鱗。是時,寧宗弟沂靖惠王薨,無嗣,以宗室希瞿子賜名均為沂王后,尋改賜名貴和。嘉定十三年八月,景獻太子薨,寧宗以國本未立,選太祖十世孫年十五以上者教育,如高宗擇普安、恩平故事,遂以十四年六月丙寅立貴和為皇子,改賜名竑,而以帝嗣沂王。六月乙亥,補秉義郎。八月甲子,授右監門衞大將軍,賜名貴誠。十五年五月丁巳,以竑為檢校少保,進封濟國公。
- 358. 《宋史·本紀第四十六·度宗》: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諱祺,太祖十一世孫。父嗣榮王與芮,理宗母弟也。嘉熙四年四月九日生於紹興府榮邸。初,榮文恭王夫人全氏夢神言:“帝命汝孫,然非汝家所有。”嗣榮王夫人錢氏夢日光照東室,是夕,齊國夫人黃氏亦夢神人采衣擁一龍納懷中,已而有娠。及生,室有赤光。資識內慧,七歲始言,言必合度,理宗奇之。及在位歲久,無子,乃屬意託神器焉。淳佑六年十月己丑,賜名孟啓,以皇侄授貴州刺史,入內小學。七年正月乙卯,授宜州觀察使,就王邸訓習。九年正月乙巳,授慶遠軍節度使,封益國公。十一年正月壬戌,改賜名孜,進封建安郡王。寶佑元年正月庚辰,詔立為皇子,改賜今名。
- 359. 《宋史·本紀第四十七·瀛國公二王附》:瀛國公名趙㬎,度宗皇帝子也,母曰全皇后,鹹淳七年九月己丑,生於臨安府之大內。九年十一月授左衞上將軍,封嘉國公。十年七月癸未,度宗崩,奉遺詔即皇帝位於柩前,年四歲,謝太后臨朝稱詔。甲申,兄昰保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吉王,加食邑一千户;弟昺保寧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信王,加食邑一千户。命平章賈似道依文彥博故事,獨班起居。
- 360. 《宋史·本紀第四十七·瀛國公二王附》:二王者,度宗庶子也。長建國公昰,母淑妃楊氏;季永國公昺,母修容俞氏。度宗崩,謝太后召賈似道等入宮議所立,眾以為是長當立,似道主立嫡,乃立㬎而封昰為吉王、昺信王。
- 361. 餘蔚.隱性的機構精簡與南宋中央集權之弱化——論南宋地方行政機構的“兼職”現象[J].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4):69-79.
- 362. 常沁飛.宋代宰相兼職問題研究[D].河北大學,2019:50-68
- 363. (宋)李心傳撰:《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五《修政局》,北京:中華書局,2000:122
- 364. 楊林穎.宋代台諫官員兼職問題研究[D].河北大學,2020:86
- 365. 張熙惟.宋代官員兼職面面觀[J].人民論壇,2018,(5):142-144.
- 366. 《宋會要輯稿·職官四十五》:嘉定十一年十月三十日,臣僚言:“朝廷置部使者之職,俾之將明王命,以廉按吏治。至於職事,則各有攸司。婚田、税賦則隸之轉運,獄訟、經總則隸之提刑,常平、茶鹽則隸之提舉,兵將、盜賊則隸之安撫。是以事權歸一而州縣知所適從,民聽不貳而詞訟得以早決。而今之為監司者,依勢作威。不以激濁揚清為先務,而惟以追逮縣吏為威名;不以按發奸贓為己能,而惟以泛受詞狀為風采。故珥筆之吏,凡有詞訟,今日經某司則判曰云雲,明日經某司則又判曰云雲。甲可乙否,彼是此非,遂致州縣之間無所適從,日遷月延,終不予決。是豈陛下分台置使之本意哉!乞下臣此章,戒飭諸路監司,體朝廷設官分職之意,懲昔人侵官離局之非。若州縣之間,或暴賦橫斂以搖民心,或隱蔽水旱以欺主聽,或大吏有奸贓而蠹國,或兵將包藏而幹紀,許諸司從條(吏)互察外,自餘詞訴,須委自籤廳契勘,果隸本司,方與受理。若未經州縣結絕者,且與立限催斷,給與斷由,聽詞人次第理訴,並不許他司越職干與及妄有追索入案。庶幾州縣之吏,可以一意奉行;閭里之民,不為豪強所困。”
- 367. 張澤倫.宋代路級官員兼職問題研究[D].河北大學,2017:5-6、23-39
- 368. 南宋御街 .雅昌藝術家網[引用日期2021-07-23]
- 369. 陳造.遊山後記//曾棗莊,劉琳主編;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編.全宋文[M](第 256 冊)卷 5765.成都:巴蜀書社,1990:375
- 370. 苗書梅,葛金芳著;王國平主編.南宋全史 3 典章制度 捲上[M]·南宋軍事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356-370
- 371. 王青松.南宋軍事領導體制研究[D].陝西師範大學,2007:14-40
- 372. 張瑞.南宋禁軍研究[D].河南大學,2014:34-67
- 373. 粟品孝.南宋軍事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54-96、125-160
- 374. 脱脱等:《宋史》卷34,《孝宗本紀二》。
- 375. 張若衡.南宋內陸水軍研究[D].南昌大學,2011:13-29
- 376. 脱脱等:《宋史》卷416,《吳淵傳》。
- 377. 脱脱等:《宋史》卷43,《理宗本紀四》。
- 378. 白玉林,曾志華,張新科主編.讀史觀天下 元史解讀[M].昆明:雲南教育出版社,2011:14-29
- 379. 周勇主編.重慶通史 第1冊 第2版[M].重慶:重慶出版社,2014:128-139
- 380. 嶽文竹.蒙金戰爭諸問題研究[D].內蒙古民族大學,2014:38-42
- 381. 白壽彝總主編;陳振主編..中國通史 12 第7卷 中古時代 五代遼宋夏金時期 下[M]·隆興北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1547-1548
- 382. 虞雲國著.黎東方講史之續 細説宋朝[M]·隆興北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405-410
- 383. 傅熹年著.中國古代城市規劃、建築羣佈局及建築設計方法研究 上冊[M].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111-114
- 384. 郭黛姮.南宋建築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29-41、69-88、96-102、168-195、225-248
- 385. 鮑沁星,宋恬恬.南宋名園研究方法與實踐[J].南方建築,2016,(4):31-34.
- 386. 潘冰旎.南宋臨安園林活動及其影響研究[D].中國美術學院,2020:12-20
- 387. 陳灝.南宋臨安園林景觀及遊園活動研究[D].河南大學,2013:14-35
- 388. 朱翥.南宋臨安園林研究[D].浙江農林大學,2012:47-54
- 389. 尤婕.以吳琚為例看南宋書法創作的時代侷限性[J].中國書法,2016,(1):132-137
- 390. 任思源主編.中國書法一本通[M]: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5:168-175
- 391. 左越.張即之書法研究[D].鄭州大學,2017:30-46
- 392. 陳國鴻.“南宋四家”之首張即之的書法藝術探要[J].蘭台世界,2014,(33):144-145.
- 393. 方愛龍.南宋書法發展的三個歷史階段[J].中國書法,2010,(11):44-50
- 394. 方愛龍.南宋書法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42-59、87-115、139-168
- 395. 劉寒.趙構書學研究[D].山東建築大學,2020:38-44
- 396. 宋代尚意書 .愛好書法網[引用日期2021-07-23]
- 397. 南宋中期書法發展 .愛好書法網[引用日期2021-07-23]
- 398.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〇七》:浙西制置使韓世忠,與金宗弼相持於黃天蕩,而貝勒託雲圍揚州。朝廷恐守臣張績力不能支,許還屯京口,績不為動,敵乃趨真州。績,金壇人也。時託去軍於北,宗弼軍於南,世忠以海艦進泊金山下。將戰,世忠預命工鍛鐵相連為長糹互,貫以大鈎,以授士之驍捷者。平旦,敵以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為兩道出其背,每縋一綆,則曳一舟而入,敵竟不得濟。乃求與世忠語,世忠酬答如響,時於所佩金瓶傳酒縱飲示之。宗弼見世忠整暇,色益淚,乃求假道甚恭,世忠曰:“是不難,但迎還兩宮,復舊疆土,歸報明主,足相全也。”
- 399.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〇七》:呂頤浩聞敵窮蹙,乃請帝如浙西,且下詔親征以為先聲,而亟出鋭兵策應世忠,庶幾必擒烏珠;參知政事王綯,亦言宜遣兵與世忠夾擊。帝納之,甲申,下詔親征。御史中丞趙鼎言:“臣在温、台,屢言當俟浙西寧靜及建康之兵盡渡江,然後回蹕。今遽有此舉,必韓世忠之報敵騎窮蹙,可以翦除耳。萬一所報不實,乃建率之眾未退,回戈衝突,何以待之?”時有妖人王唸經者,聚眾數萬,反於信州之貴溪,鼎言:“饒、信魔賊未除,王侄潰軍方熾,陛下遽舍而去,茲乃社稷存亡至危之幾也。”
- 400.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〇七》:丙申,通議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御營使呂頤浩罷。先是趙鼎復辟吏部尚書之命,且攻頤浩之過,章十數上,頤浩乃求去,帝宣還之。前一日,頤浩入見畢,面東而立,不預進呈。帝諭王綯等曰:“頤浩功臣,兼無誤國大罪,與李綱、黃潛善不同,朕眷遇始終不替。”是夕,遂召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草制罷頤浩。制略曰:“佔吏員而有虧銓法,專兵柄而幾廢樞庭。下吳門之詔,則慮失於先時;請浙右之行,則力違於眾論。”遂罷為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醴泉觀使。後二日,復詔中外,以頤浩倡義勤王,故從優禮焉。
- 401. 孟慶東編著.中華帝王將相 第1卷[M]:中國書店,2014:181-186
- 402. 《宋史·卷四百七十三·秦檜傳》:於是,中書舍人呂本中、禮部侍郎張九成皆不附和議,檜諭之使優遊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正人者。"檜深憾之。
- 403. 《宋史·卷四百七十三·秦檜傳》: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願斬檜與王倫以謝天下。於是上下洶洶。檜謬為解救,卒械送銓貶昭州。
- 404. 《宋史·卷四百七十三·秦檜傳》:奉禮郎馮時行召對,言和議不可信,至引漢高祖分羹事為喻。帝曰:"朕不忍聞。"顰蹙而起。檜乃謫時行知萬州,尋亦抵罪。
- 405. 《宋史·卷三百六十一·張浚傳》:劉光世在淮西,軍無紀律,浚奏罷光世,以其兵屬督府,命參謀兵部尚書呂祉往廬州節制。而樞密院以督府握兵為嫌,乞置武帥,乃以王德為都統制,即軍中取酈瓊副之。浚奏其不當,瓊亦與德有宿怨,列狀訴御史台,乃命張俊為宣撫使,楊沂中、劉錡為制置判官以撫之。未至,瓊等舉軍叛,執呂祉以歸劉豫。
- 406. 南宋·呂祖謙《大事記》:“自紹興四年趙鼎為相,偽齊與金分道入犯,鼎決親征之議。於是世忠進屯揚州,流星庚牌之計一行,遂捷於大儀鎮,而金偽俱遁矣。鼎又薦浚可當大事,以樞府視師。江上將士見浚來,勇氣百倍而軍聲大作矣。自五年楊麼既平,東南無盜區。於是鼎左浚右並平章事兼領樞密俱帶都督。浚出視師,以行府為名,而鼎居中總政,表裏相應。雖孟庾、沈與求有三省樞密奉行府文書之譏,而鼎至公協心,未嘗計較。説一般話,行一般事,用一般人,諸賢聚會,一時號‘小元祐’矣。自六年浚親行邊,盛暑不憚,命世忠自承楚以圖淮陽,光世屯廬州以招北軍,岳飛屯襄陽以窺中原,張浚為進屯盱眙之計.而鼎與浚同心,責張俊以當聽行府命,告浚以邊事不必稟朝廷,恐失機會,故偽齊入寇,浚獨建有進擊無退保之論,諭諸將以一人渡江,即斬以徇之言。於是楊沂中捷於藕塘,北方大恐,而金廢劉豫矣。此紹興四年以後,七年以前,所以又大異於紹興之初也。
- 407.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一十四》:九月十七日丙子,觀文殿大學士左正奉大夫萬壽觀使兼侍讀趙鼎為左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鼎再相,進四官,異禮也。
- 408. 宋·熊克《中興小紀·卷八》:建炎四年四月十三日,甲申,乃下詔親征。中丞趙鼎以為平江殘破,最酷人心,不樂是行,即奏日:‘臣在温台,屢言當俟浙西寧靜,及建康之眾盡渡江,然後回蹕。今遽有此舉,必以韓世忠之報敵騎窮蹙,可以剪除爾。萬一所報不實,及建康之眾未退,或回戈衝突,何以待之?兼饒信魔賊未除,王燮潰軍方熾,陛下遽舍而去,茲乃社稷存亡至厄之道也。’時台諫亦皆言之。
- 409.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十三》,建炎四年五月十二日癸丑,御史中丞趙鼎為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兼權御營副使。自黃潛善、呂頤浩繼相,凡兵政悉隸御營使司,事權既分,又再經大變, 文移紛亂。至是,樞密未置長,而同知院事周望在臨安。鼎始檢故事舉行,以正西府之體。
- 410.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十二》:建炎四年四月十四日乙酉,御史中丞趙鼎為翰林學士。自建炎初, 置御營使,本以行幸總齊軍中之政,而宰相兼領之,遂專兵柄,樞密院幾無所預。 呂頤浩在位,顓恣尤甚,議者數以為言。上自海道還,鼎率其屬共論頤浩之過。 會鼎復駁親征之議,頤浩聞之,乃移鼎翰林。鼎引司馬光故事,以不習駢儷之文不肯就職。
- 411.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十二》:建炎四年四月十九日庚寅,御史中丞趙鼎為吏部尚書。鼎力辭翰林,因卧家不出。詔以鼎剛毅有守,可使去朝廷,故有是命。鼎不受。
- 412. 王雪莉.從理學到審美習俗:論宋代服飾的流行時尚[J].黑河學刊,2012,(6):16-18
- 413. 脱脱等.《宋史》卷 153《輿服志》[M].北京:中華書局,1977:3579
- 414. 明·楊士奇、黃淮:《歷代名臣奏議》卷一二○《禮樂》。
- 415. 宋·佚名:《宋史全文》卷二五上乾道秋七月壬戌條。
- 416. 陳杰林.南宋商業發展:特點與成因[J].安慶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22(4):51-53.
- 417. 李成江.南宋樓璹《耕織圖》研究[D].杭州師範大學,2012:21-39
- 418. 曹超嬋.雀釵紅粉金翠鈿——漫談南宋臨安婦女金銀冠飾風尚[J].美術觀察,2020,(3):67-68.
- 419. 呂洪年.南宋都城衣食住行與今日杭州品質生活[J].杭州(黨政刊),2014,(6):56-57.
- 420. 佔煥.從《夷堅志》看南宋日常生活[D].華中科技大學,2015:20-32、40-51
- 421. 洪邁.《夷堅志》三志己卷七《朱先覺九梁》.北京:中華書局,1981:1355
- 422. 洪邁.《夷堅志》丁卷十三《葉克己》.北京:中華書局,1981:650
- 423. 洪邁.《夷堅志》三志已卷八《浴肆角筩》.北京:中華書局,1981:1365
- 424. 洪邁.《夷堅志》丁卷二十《蛇妖》.北京:中華書局,1981:703
- 425. 洪邁.《夷堅志》乙卷二《莫小孺人》.北京:中華書局,1981:201
- 426. 洪邁.《夷堅志》丙卷十六《王屋山》.北京:中華書局,1981:499
- 427. 洪邁.《夷堅志》乙卷六《趙七使》.北京:中華書局,198:1235
- 428. 洪邁.《夷堅志》甲卷十三《了達活鼠》.北京:中華書局,1981:117
- 429. 洪邁.《夷堅志》乙卷二十《王祖德》.北京:中華書局,1981:360
- 430. 洪邁.《夷堅志》丁卷十四《蔡郝妻妾》.北京:中華書局,1981:659
- 431. 洪邁.《夷堅志》乙卷八《無縫船》.北京:中華書局,1981:251
- 432. 洪邁.《夷堅志》三志辛卷三《普照明顛》.北京:中華書局,1981:1406
- 433. 洪邁.《夷堅志》甲卷七《島上婦人》.北京:中華書局,1981:59
- 434. 洪邁.《夷堅志》甲卷七《禍福不可避》.北京:中華書局,1981:58
- 435. 洪邁.《夷堅志》三志己卷九《婆律山美女》.北京:中華書局,1981:1370
- 436. 王國維著.大師講堂學術經典:王國維講考古學[M].北京:團結出版社,2019:159
- 437. (日)宮崎市定著;張學鋒,尤東進,馬雲超,童嶺,楊洪俊,張紫毫譯.中國的歷史思想 宮崎市定論中國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76-77
- 438. [美] 劉子健 著/趙冬梅 譯.中國轉向內在:兩宋之際的文化內向[M].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2:5-9
- 439. 王壯壯,趙炎峯.論陳亮、葉適的事功之學[J].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35(6):43-47
- 440. 黨瑞紅,羅家祥.南宋事功學派與中華民族精神[J].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19(4):11-14
- 441. 李雪辰.南宋事功學派的事功經濟倫理及其現代意義[J].井岡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3):35-39
- 442. 李雪辰.事功學派的道器之辨及其與理學的分歧[J].廣西社會科學,2014,(5):65-70.
- 443. 張紅梅.理心之間——呂祖謙的融合之境[D].安徽大學,2013:5-8
- 444. 浙江師範大學江南文化研究中心.江南文化研究[M].北京:學苑出版社,2006,34、59
- 445. 王宇.“二度抽離”與南宋浙東學派崛起的問題意識——以乾淳之際呂祖謙的思想動向為個案[J].浙江社會科學,2012,(7):119-125.
- 446. 陳廣宏,鄭利華,歸青著;汪湧豪,駱玉明主編.中國詩詞 卷2 第3版[M].上海: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18:472
- 447. 沈知白.沈知白音樂論文集[M].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1994:38-39
- 448. 復旦大學中文系古典文學組學生集體編著..中國文學史 中冊[M]:中華書局,1959:227-229
- 449. 王曾瑜.《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第二編《宋高宗的對金屈辱外交》.鄭州:河南大學出版社,2002:385-442
- 450. 遲景德.《宋高宗與金講和始末》,《宋史研究集》第十七輯.台北:國立編譯館,1988:255-298
- 451. 周立志.宋朝外交運作研究[D].河北大學,2013:104-159
- 452.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 17,建炎二年八月壬申.北京:中華書局,1956:349
- 453.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 18,建炎二年十一月甲申.北京:中華書局,1956:364
- 454.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 325《四裔考二》.北京:中華書局,2011:8960
- 455. [元]脱脱等撰.《宋史》卷 486《夏國傳下》.北京:中華書局,1977:14022-14023
- 456. 劉琪.宋孝宗朝宋金關係研究[D].河北大學,2008:25-41
- 457.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 106,紹興六年十一月壬辰.北京:中華書局,1956:1735、1736
- 458. 鄭麟趾:《高麗史》卷 16,仁宗十一年二月乙巳。
- 459.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 53,紹興二年閏四月癸巳.北京:中華書局,1956:940
- 460. 黃彥平:《三餘集》卷三《言結納高麗人札子》,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 461.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61,紹興二年十二月辛丑.北京:中華書局,1956:1051
- 462. 黃純豔.南宋朝貢體系的構成與運行[J].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40(5):128-136
- 463. 魏天安.南宋廣西買馬制度[J].廣西社會科學,2007,(4):12-16
- 464. 李烈輝.南宋政權與大理馬[J].雲南檔案,2008,(6):30
- 465. 黃誠.大理國與兩宋邊境經濟貿易研究[J].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7):130-132
- 466. 雷信來,葛荃.兩宋王朝的民族觀及其對大理國的策略[J].廣西社會科學,2017,(5):104-107
- 467.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 69,紹興三年十月甲午.北京:中華書局,1956:1168
- 468.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O一,紹興六年五月乙亥.北京:中華書局,1956:1652
- 469. 脱脱等撰.《宋史》卷四一二《孟珙傳》.北京:中華書局,1977:12378
- 470. 黃純豔.宋代朝貢體系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98-105
- 471. 南宋·謝深甫、李心傳等:《宋會要》蕃夷四之三五、三九、四二、四三、七九。
- 472. 南宋·謝深甫、李心傳等:《宋會要》蕃夷七之五二、四之五一。
- 473. 南宋·謝深甫、李心傳等:《宋會要》蕃夷七之四八。
- 474. 南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二《安南國》.北京:中華書局,1999:58
- 475. 清·徐松:《宋會要輯稿》蕃夷四之五五。
- 476. 曹金平.南宋賦役制度改革的教訓研究——以經界法、義役法、公田法為考察對象[D].湖北大學,2006:12-21、23-39
- 477.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五“經界法”.北京:中華書局,2000:123
- 478. 《宋會要輯·稿食貨六》 :十七年五月三日,權户部侍郎、專一措置經界李椿年言:“今措置兩浙路事件下項:一、本路州縣經界已用打量及砧基簿計四十縣,欲乞結絕。一、未曾打量及不曾用砧基簿,止令人户結甲去處,竊慮大姓形勢之家不懼罪賞,尚有欺隱。欲乞令措置,行下州縣,依舊打量畫圖,令人户自造砧基簿,赴官印押施行訖,申本所差官覆寔。稍有欺隱,不寔不盡,即依前來已得指揮斷罪追賞。一、結甲縣分內有先曾打量,後來又參照類姓圖帳,已得畝角着寔,別無欺隱,不盡不寔,欲乞別令州縣出暝,限一月許人從寔自首。限滿,從知、通保明申本所,以憑差官覆寔結絕。一、人户先吒結甲,致有欺隱畝步、減落土色、詭名挾户之類,如今來打量,依寔供具,畫圖入帳,置造砧基薄,並同自首。一、昨來結甲縣分已行起理新税,欲且依新額理納。將來各鄉有打量出田產寬剩畝角,即行均減,更不增添税額。竊慮民間不知,妄有扇搖,出牓曉諭民間通知。一、今來措置經界,全藉逐州守倅督責令佐究心協力,務要日近了辦,無致搔擾。如令佐內有無心力不能了辦之人,聽守倅商議,於管下選差強明官對移。若管下無官可差,申本所,於曾了辦經界、均税無擾官員,不以有無差遣及有無拘礙,差往抵替。其所替官只是不能了辦經界,別無過犯,乞不理遺闕,赴部別行注擬。一、已均税縣分如得允當,別無詞訴,即令保正取責都內人自行供具詣寔文狀,連書押字。如有分爭不服,即責兩爭人將產對換,各據兩爭人畝角對換,據所爭產色認税。若已對換後有詞訟,官司不得受理。一、本路率先了辦經界州縣及民無爭訟去處,乞許覆實,次第保明,申朝廷推賞。如守倅、令佐違慢不職,許奏劾取旨。”從之。
- 479. 《文獻通考·卷五·田賦考五》:十二年,左司員外郎李椿年言經界不正十害:一、侵耕失税;二、推割不行;三、衙門及坊場户虛供抵當;四、鄉司走弄税名;五、詭名寄產;六、兵火後税籍不信,爭訟日起;七、倚閣不實;八、州縣隱賦多,公私俱困;九、豪猾户自陳,税籍不實;十、逃田税偏重,人無肯售。經界正則害可轉為利。且言:“平江歲入,昔七十萬斛有畸,今按籍雖三十萬斛,然實入才二十萬斛耳。詢之土人,皆欺隱也。望考按?實自平江始,然後施之天下,則經界正而仁政行矣(椿年嘗知寧國縣,宣諭使劉大中薦其練習民事,稽考税額,各有條理。五年秋九月召對,椿年奏:“州縣不治,在不得人,若於二税稍加措置,不至大陷,用度自足。”尋通判洪州,屢遷浙東提舉。八年春三月,三省奏:“台州有匿名書,稱椿年刻薄等事,欲率眾作過。”上曰:“兵火以來,官物多失陷,既差官檢察,若稍留心,便生誣毀,此必州縣吏所為。萬一作過,當遣兵剿殺。”後卒無事。至是,乃建此議)。”上謂宰執曰:“椿年之論,頗有條理。”秦檜曰:“其説簡易可行。”程克俊曰:“比年百姓避役,止緣經界不正,行之乃公私之利。”翌日甲午,以椿年為兩浙運副,專委措置經界。椿年條畫來上,請先往平江諸縣(朱熹所謂“先自其家田上量起”者是也),俟其就緒,即往諸州,要在均平,為民除害,更不增税額。如水鄉秋收後妄稱廢田者,許人告;陂塘塍埂之壞於水者,官借錢以修之;縣令、丞之才短者聽易。置圖寫墟畝,選官按覆,令各户各鄉造砧基簿,仍示民以賞罰,開諭禁防,靡不周盡。吏取財者論如法。
- 480. 《文獻通考·卷五·田賦考五》:十四年,椿年權户部侍郎,仍舊措置經界。十二月,椿年以母憂罷,兩浙運副王鐵權户部侍郎,措置經界。
- 481. 《文獻通考·卷五·田賦考五》:十七年,李椿年再權户部侍郎,專一措置經界。自椿年去位,有司稍罷其所施行者,及是免喪還朝,復言:“兩浙經界已畢者四十縣,其未行處,若止令人户結甲,慮形勢之家尚有欺隱,乞依舊圖畫造簿,本所差官覆實。先了而民無爭訟者推賞,弛慢不職者劾奏。”皆從之。椿年又言:“已打量及用砧基簿計四十縣,乞結絕。其餘未打量及不曾用砧基簿,止令結甲縣分,欲展期一月,許人户首實。昨已起新税,依額理納,俟打量寬剩畝角,即行均減,更不增添税額。仍令都內人各書詣實狀,遇有兩爭,即對換產税。”並詔可。
- 482. 張錦鵬.南宋交通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212-239
- 483. 郭麗冰.南宋紹興時期經界法研究[J].前沿,2008,(4):146-150
- 484. 鄭祖襄.南宋音樂文化的歷史繼承性和地域性[J].音樂文化研究,2017,(1):86-95.
- 485. 陳冰冰.南宋姜夔的音樂創作成就[J].蘭台世界,2013,(18):96-97.
- 486.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〇九》:辛巳,禮部尚書兼侍讀秦檜參知政事。癸未,範宗尹言:“天象有變,當避殿減膳。今人情危懼之際,恐不可以虛文搖動羣聽,望陛下修德以消弭之。臣等輔政無狀,義當罷免。”帝曰:“日為太陽,人主之象,豈關卿等!惟在君臣同心,行安人利物實事,庶幾天變不致為災也。”
- 487.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〇九》:癸亥,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範宗尹,充觀文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沿霄宮。宗尹既建討論濫賞之議,士大夫僥倖者爭排之。諸大將楊惟忠、劉光世、辛企宗兄弟皆嘗從童貫行軍,論者疑其亦當貶削。同知樞密院事李回,亦言宣和間任中書舍人以校正御前文籍遷官,乞削秩罷政。帝曰:“宣和政事,恐不必一一皆非。人主留意文籍,自是美事,豈可與其他濫賞同科!”參知政事秦檜曰:“此法一行,濁流者稍加削奪,便比無過之人,誠為僥倖;清流者少掛吏議,即為辱甚大,不敢立朝,恐君子受弊。”帝顧諭宗尹,宗尹曰:“此事如回者無幾,其它亦不足惜。”遂降旨,侍從及館職兼領者罪。又詔,武臣濫賞,並免討論,令尚書省榜諭。其日,壬子也。命既下,帝終以為濫。後二日,帝批:“朕不欲歸過君父,斂怨士夫,可日下寢罷。”宗尹堅以為可行,即日求去。翼日,遂召直龍圖閣、新知台州沈與求赴行在。又一日,輔臣進呈,帝曰:“天下事不必堅執。至如人主有過,尚許言者極論,若遽沮遏,只須人不進言,如此則於事有損。”始,宗尹之建議也,檜力贊之,至是見帝意堅,反以此擠宗尹。又五日,詔驛召呂頤浩。次日,遂召翰林學士汪藻草宗尹免制曰:“日者輕用人言,妄裁官簿,以廟堂之尊而負天下之謗,以人主之孝而暴君親之非。朕方丁寧德意而申命於朝,汝乃廢格詔書而持必於下。”宗尹入相逾一年。
- 488.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〇九》:丁亥,參知政事秦檜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範宗尹既免,相位久虛。檜倡言曰:“我有二策,可以聳動天下。”或問:“何以不言?”檜曰:“今無相,不可行也。”語聞,遂有是命。
- 489.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〇九》:癸丑,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呂頤浩拜少保、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頤浩引故事辭所遷官,乃以特進就職。
- 490.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十》:初,金陝西都統洛索卒,宗弼遂會諸道兵數萬謀西入,宣撫處置使張浚命玠先據鳳翔之和尚原以待之。宗弼造浮樑於寶雞縣,渡渭攻原,玠及其弟秦鳳兵馬都鈐轄璘率統制官雷仲等,選勁弓強弩與戰,分番迭射,號駐隊,矢接發不絕,且繁密如雨。金人稍卻,則以奇兵邀擊,斷其糧道,凡三日。是夜,大破之,俘馘首領及甲兵以萬計,宗弼中流矢二,僅以身免,得其麾。
- 491.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十》:於是浚承製以玠為鎮西軍節度使,璘康州團練使、涇原路馬步軍副總管。是役也,玠所部全軍轉五官資,而朝請郎、通判鳳翔府兼經略司主管機宜文字陳遠猷,亦遷朝散大夫、直秘閣,秉義郎、閤門宣贊舍人王喜,遷左武大夫、威州刺史、宣撫司統領軍馬。
- 492. 程敏著.中國音樂的歷史發展與演變[M].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2019:120-130
- 493. 王菲菲.南宋臨安音樂發展的世俗化特點[J].音樂藝術,2009,(2):33-39
- 494. 崔晶.南宋官方對圖書出版的管控[J].山東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20,(3):82-85,88.
- 495. 章宏偉.南宋出版業考述[J].古代文明,2013,(2):69-77.
- 496. 宿白.《南宋刻本書的激增和刊書地點的擴展——限於四部目 錄書的著錄》,《唐宋時期的雕版印刷》.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105—110
- 497. 張秀民.中國印刷史.杭州:2006,浙江古籍出版社:59、93—94
- 498. 宿白:《南宋的雕版印刷》,《唐宋時期的雕版印刷》,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86
- 499. 王國維.《兩浙古刊本考•序》,《王國維遺書》第12冊.上海:上海古籍書店,1983:1
- 500. 李會珍.南宋浙江刻書研究[D].上海師範大學,2017:19-34
- 501. 聶雲蘭.從《夷堅志》看南宋的法律文化[D].上海師範大學,2018:20-49
- 502. (宋)辛棄疾著,辛更儒箋註.辛棄疾編年箋註.北京:中華書局,2015:1311-1312
- 503. (清)徐松著,劉琳、刁忠民等點校.宋會要輯稿·食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6024
- 504. 宋·袁採.《袁氏世範》卷三《田產宜早印契割產》.北京:中華書局,1985:61
- 505. 宋·竇儀等撰,吳翊如點校.《宋刑統》卷第十三《户婚律》.北京:中華書局,1984:207
- 506. 清·徐松著,劉琳、刁忠民等點校.宋會要輯稿·刑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8418
- 507. 鄭鑫.從《名公書判清明集》看南宋不動產糾紛[D].鄭州大學,2015:7-16
- 508.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十》:戊子,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院事呂頤浩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制曰:“盡長江表裏之雄,悉歸經略;舉宿將王侯之貴,鹹聽指呼。”時頤浩將謀出師,而秦檜之黨亦建言:“昔周宣王內修外攘,故能中興。今二相宜分任內外之事。”帝乃命頤浩總師,開府鎮江。頤浩請闢參謀官以下文武七十七員,鑄都督府印,賜激賞銀帛二萬匹兩,上供經制錢三十萬緡,米六萬斛,度牒八百道,月給公帑錢二千緡,仍許召諸州守臣時暫至軍前議事,皆從之。
- 509.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十一》:丙戌,詔置修政局。時尚書左僕射呂頤浩既督軍於外,右僕射秦檜乃奏設此局;命檜提舉,而參知政事翟汝文同領之。又以尚書户部侍郎黃叔教為參詳官,起居郎胡世將、太常少卿王居正為參議,尚書右司員外郎吳表臣、屯田員外郎曾統、兵部員外郎樓炤、考功員外郎張觷併為檢討官,置局如講議司故事。仍詔侍從、台省寺監官、監司、守令各書所見。
- 510.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十一》:甲寅,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秦檜罷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檜與左僕射呂頤浩不諧,頤浩既引朱勝非還朝,復自內批令日赴都堂議事,位知樞密院事上,欲以逼檜。會王倫來歸,殿中侍御史黃龜年因劾檜專主和議,沮止國家恢復遠圖,且植黨專權,漸不可長。檜即上章辭位,帝未許。前一日,頤浩與參知政事權邦彥留身帝前,復言檜之短。帝乃召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入對,出檜所獻二策,大略欲以河北人還金,中原人還劉豫,如斯而已。帝謂崈禮曰:“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將安歸?又檜言‘臣為相數日,可以使聳動天下’,今無聞”崈禮請御筆付院。帝即索紙筆書付崈禮。崈禮退,未至院,而麻制已成。翼日,制責檜曰:“自詭得權而舉事,當聳動於四方;逮茲居位以陳謀,首建明於二策。罔燭厥理,殊乘素期,念方委聽之專,更責寅恭之效。而乃憑恃其黨,排擯所憎。豈實汝心,殆為眾誤。顧竊弄於威柄,慮或長於奸朋。”檜既免,帝乃諭朝廷終不復用,仍榜朝堂,檜入相凡一年。
- 511. 《宋史·卷三百六十·趙鼎傳》:劉豫遣子麟、猊分路入寇,時張浚屯盱眙,楊沂中屯泗,韓世忠屯楚,岳飛駐鄂,劉光世駐廬,沿江上下無兵,上與鼎以為憂。鼎移書浚,欲令俊與沂中合兵剿敵。光世乞舍廬還太平,又乞退保採石,鼎奏曰:“豫逆賊也,官軍與豫戰而不能勝,或更退守,何以立國?今賊已渡淮,當亟遣張俊合光世之軍盡掃淮南之寇,然後議去留。”上善其策,詔二將進兵。俊軍至藕塘與猊戰,大破之。鼎命沂中趨合肥以會光世,光世已棄廬回江北。浚以書告鼎,鼎白上詔浚:有不用命者,聽以軍法從事。光世大駭,復進至肥河與麟戰,破之。麟、猊拔柵遁去。
- 512. 南宋·周密《齊東野語·卷三》 :當時識者,殊不謂然。且當是時,金國實已衰弱,初非阿骨打、吳乞買之比。丙寅之冬,淮、襄皆受兵,凡城守者,皆不能下。次年,遂不復能出師,其弱可知矣。儻能稍自堅忍,不患不和,且禮秩歲幣,皆可以殺。而當路者畏懦,惟恐稍失其意,乃聽其恐喝,一切從之。且吾自誅權奸耳,而函首以遺之,則是彼之縣鄙也,何國之為?惜哉!且柟,侂胄所遣,今欲議和,當別遣使,亦不當復遣柟也。至有題詩於侍從宅曰:“平生只説樓攻愧,此愧終身不可攻。”又詩曰:“自古和戎有大權,未聞函首可安邊。生靈肝腦空塗地,祖父冤仇共戴天。晁錯已誅終叛漢,於期未遣尚存燕。廟堂自謂萬全策,卻恐防胡未必然。”又云:“歲幣頓增三百萬,和戎又送一於期。無人説與王?冉道,莫遣當年寇準知。”此亦可見一時公論也。明年,閣門舍人周登出使過趙州,觀所謂石橋者,已具述其事。紀功勒銘,大書深刻橋柱矣。金主嘗令引南使觀忠繆侯墓,且釋雲:“忠於為國,繆於為身。”詢之,乃韓也。和議既成,乃盡復秦檜官爵,以其嘗主和故耳。
- 513. 宋·俞文豹《吹劍錄外集》:紹興初,秦檜引伊川門人胡康侯入經筵,一時善類多位於朝。及檜罷,呂相、朱相盡逐之。
- 514. 《宋史·卷三百六十一·張浚傳》:浚總中外之政,幾事叢委,以一身任之。每奏對,必言仇恥之大,反覆再三,上未嘗不改容流涕。時天子方厲精克己,戒飭宮庭內侍,無敢越度,事無鉅細,必以諮浚,賜諸將詔,往往命浚草之。
- 515. 《宋史·卷三百六十一·張浚傳》:劉光世在淮西,軍無紀律,浚奏罷光世,以其兵屬督府,命參謀兵部尚書呂祉往廬州節制。
- 516.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七十八》:呂祉還淮西,王德來朝。呂祉舉止驕傲,不諳軍旅。統制官有兩使,有正使者,橫過唱喏。祉貪應之。有伺候終日,稱歇息契食、調弄聲樂之類,不得相見者。其下多憤怒,統制酈瓊、王世忠狀王德之罪於朝。德密知之,遂赴行在。上問之,德具言,諸將驕暴,恐生別變。上愕然,遂命德以本軍入衞。
- 517.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十七》:先是呂頤浩自江上,還欲傾秦檜,而未得其要。過平江,守臣席益謂之曰:“目為黨可也,然黨魁在瑣闥,當先去之。”頤浩大喜,乃引勝非為助,故以勝非同都督諸軍事。
- 518. 《宋史·卷三百六十二·呂頤浩傳》:給事中胡安國論勝非必誤大計,勝非復知紹興府,尋以醴泉觀使兼侍讀。安國持錄黃不下,頤浩持命檢正諸房文字黃龜年書行。安國以失職求去,罷之。檜上章乞留安國,不報。侍御史江躋、左司諫吳表臣皆以論救安國罷,程瑀、胡世將、劉一止、張燾、林待聘、樓照亦坐論檜黨斥,台省一空,遂罷檜相。
- 519. 《宋史·食貨志上六》:乾道五年,處州松陽縣倡為義役,眾出田穀,助役户輪充。自是所在推行。
- 520.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七《處州義役》:乾道五年,松陽縣有一二都(今望松鄉以南一帶),自相要約各出田穀以助役户,永為義產,總計為田三千三百餘畝,可助役至二十年。
- 521. 《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十六》:十年十月四日,臣僚言:“處州進士經御史台畫一十項,陳論本州島義役擾民。臣吒根究本末,義役之説,起於幹道五年五月,知處州范成大奏陳處州松陽縣有一兩都自相要約,各出田穀以助役户,永為義產,總計為田三千三百餘畝,乞行下諸路州軍,專縣官依此勸誘。至七年正月,成大為中書舍人,再述前請,朝廷從之……”
- 522.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七《處州義役》:不僅兩浙路行之既眾,而且江南東、西路、福建路等地也陸續仿效行之。
- 523. 南宋“義役法”盛衰稽考 .松陽新聞網[引用日期2021-07-31]
- 524.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邊防三《處州義役德興義役》:幹道中範文穆成大知處州,言:“松陽縣民,輸金買田,以助役户,為田三千三百畝。有奇排比,役次以名,聞官不煩差科,可至一二十年者,請命諸縣通行之事下户部看詳。”江浙民久病,差役催科,往往破家竭產。用是良民憚役,爭訟囂然。故文穆以為言,然事未下也。及文穆為中書舍人,復言處州六邑,義役已成,可以風示四方,美俗興化。
- 525.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邊防三《處州義役德興義役》:十五年冬十月,我先君子(《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作者李心傳之父李舜臣)為饒州德興宰,奉詔舉行義役事,乃令民以田之多寡為役之久近。如多者役二年,少者不過役三月,又自三等以上,各户賦輸皆與之。期不以委之。保正至,則隨手給鈔,即齎民一錢,用是税節賦。時以後為恥,而保正之趨役,亦爭先而不辭也。邑人繪先君之像,祠焉。太府寺丞浮樑程宏圖為之記,今二十年矣。其義役規約故,在當有能舉行之者。
- 526. 朱一華.祝穆與《方輿勝覽》研究[D].南昌大學,2014:12-16、30-57
- 527. 林正秋.南宋杭州天文台對日蝕、月蝕的觀察[J].杭州科技,2009,(3):57-59
- 528. 滕豔輝,王鵬雲,劉婭婭等.南宋曆法中的交食算法及其計算精度[J].西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8,48(2):311-316.
- 529. 汪小虎.南宋官曆晝夜時刻制度考[J].科學與管理,2013,(5):40-43
- 530. 滕豔輝,王鵬雲,劉婭婭等.《統天曆》的歲實消長與氣朔算法分析[J].西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9,49(3):481-486
- 531. 陳久金著;王綬管,葉叔華編.中國古代天文學家[M].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13:370-378
- 532. 中國歷史大辭典·科技史卷編纂委員會編.中國歷史大辭典·科技史卷[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343
- 533. 金銀珍,凌宇.書院·福建[M]·蔡元定與“蔡氏九儒”.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2010:303-304
- 534. 1199年5月27日,《統天曆》正式頒佈使用 .科普中國[引用日期2021-07-31]
- 535. 喻滄,廖克編著.中國地圖學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162-164
- 536. 梁啓章,王晶.中國古代天文圖的主要成就與貢獻探討[J].地球信息科學學報,2016,(1):14-20
- 537. 管成學.南宋科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26
- 538. 《宋史·卷八十九·志第四十二·地理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7-31]
- 539. 《宋史·宋史卷二百一十三·宰輔表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7-31]
- 540. 劉冰濤.宋代五大地理總志中蜀道記述的歷史地理研究[D].西南大學,2020:5-7
- 541. 蘇曉光,尹微.王象之與宋代旅遊地理名著《輿地紀勝》[J].蘭台世界,2014,(18):131-132.
- 542. 曹洪剛.《方輿勝覽》一書的研究價值[J].大觀週刊,2012,(41):41-41.
- 543. 宋馥香.閩人祝穆《方輿勝覽》的著述旨趣及其編纂特點[C].//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暨福建省社科界第五屆學術年會——福建歷史學研究30年回顧與展望學術論壇論文集.2008:142-149.
- 544. 蕭文子著.簡讀宋朝史 從五代十國到南宋滅亡[M]·乾淳之治.北京:現代出版社,2018:234-237
- 545. 宋璐璐編著.兩宋十六帝[M]·宋孝宗.西安:三秦出版社,2014:150-156
- 546. 虞雲國著.黎東方講史之續 細説宋朝[M]·秦檜與宋高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371-378
- 547. 墨人主編.中國通史 精裝版[M].北京:中國戲劇出版社,2009:90-91
- 548. 閆仲渝.中華上下五千年[M].北京:天地出版社,2015:182
- 549. 《宋史·卷二百一十四·宰輔表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7-31]
- 550. 胡昭曦、蔡東洲.宋帝列傳·宋理宗、宋度宗.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364
- 551. 元·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三十三《西山阡表》.台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2:793
- 552. 宋·周密.《癸辛雜識》別集卷下《史宅之》.北京 年版。:中華書局,1987:298
- 553. 宋·俞文豹.吹劍錄外集.台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2:367
- 554. 呂月忠.賈似道的公田法研究[D].寧波大學,2014:20-25、32-41
- 555. 南宋·周密《癸辛雜識· 別集下》:史宅之字子仁,號雲麓,彌遠之子也。穆陵念其擁立之功,思以政地處之,然思不立奇功,無以壓人望。會殿步司獄蘆蕩以為可以開為良田,裨國餉。時宅之為都司,遂創括田之議,一應天下沙田、圍田圩、沒官田等並行撥隸本所,名“田事所”。仍闢官分往江、浙諸郡,打量圍築。時淳祐丁未,鄭清之當國時也,遂以宅之為提領官,右司趙與膺為參詳官,計院汪之墊為檢閲,趙與譽、謝獻子併為主管文字。諸郡又各差朝士,分任其事。怨嗟滿道,死於非命者甚眾。分司安吉州榷轄毛遇順毅然不就;分司嘉禾奏院王疇刻剝太過,刑罰慘酷,詞訴紛然,隨即汰去。行之期年,有擾無補。朝廷亦知其不可行。乃以趙與膺為浙西憲司嘉禾提領江浙田事,陳綺為淮西餉置司會陵提領江淮田事,宅之遂除副樞。於是劉垣、趙汝騰、黃自然皆力陳其不可,皆以罪去。後一年,宅之終於位,趙與膺死於嘉禾,王疇盛如杞,次第皆殂。其後應於官田,遂並歸安邊所,令都司提領焉。
- 556. 安格斯·麥迪森.世界經濟千年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57-58
- 557. 馬樂薇.南宋民事訴訟制度的發展[D].西南政法大學,2015:13-45
- 558. 江易華,鄭麗坤.宋代官員行政責任及追究制度研究[J].蘭台世界,2015,(9):28-29.
- 559. 《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六》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應停降諸色人等未經敍用及永不收敍人,並特與敍元職名,已遷補者額外收補。又命官流配、編管、羈管人永不移放者,並放逐便;除名、追降官資及勒停、責授散官,安置或終身不齒、放歸田裏及永不收敍人,並與敍官;落職人與復舊職;析資及降等差遣人,與複本等差遣。合檢舉者,刑部限三日檢舉。惟蔡京、童貫、王黼、李邦彥、孟昌齡、梁師成、譚稹及其子孫,皆誤國害民之人,更不收敍。”
- 560. 《宋會要輯稿·職官八》 :十一年九月十二日,明堂赦文:“勘會命官所得酬賞,在任公罪降官,不因本職或得替後被罷行下,約得刑名系是公罪杖以下,該遇令赦,合依無過人例,特與照數放行一次。”十四年明堂赦如之。又赦文:“在法,命官陳乞磨勘服色年限內,曾因罪編、羈管、勒停、責授、赦官、追官或居住,若除名後雖已改正過名,而無理元斷月日之文,其以前被罪年月並不許收使外,節次官司引用不明,自今後命官被罪以後至改正之前年月,並不許收使。其未被罪以前歷過年月,系是未有罪犯,合與放行。”
- 561. 《宋會要輯稿·職官八》 :十一月二十七日,吏部尚書蔡洸言:“本部自來所有未得中者,合明行申明。一、本部見使四川諸司屬官窠闕,日經使曉示此句疑有誤。候及一年,如無官指射,並乞行下四川轉運司,依本部(是)[實]行格法差注一次。若本司兩經集註,無應選人願就,更不作選闕。候該差人給降付身訖,卻依舊本部使闕。一、官員陳乞磨勘、轉官,乞並行根檢,案證互照。如有隱減年甲,即從實聲説因依,寫入告身。曾經磨勘之人,告內已行書寫年甲,若有減落,仍從改正批鑿。一、官員錄白付身,乞並不許添注貼改。州軍委官對讀,責所委官吏結罪保明無差漏狀申州,州繳連申部。將來或有異同,具所委官吏姓名,申取朝廷旨揮。一、應陳乞遺表、致仕、恩澤等,如限內經州軍陳乞日,除程外限半年,須管申發到部,限外更不施行。一、臣僚日前合得恩例已給公據,後來責降,除見責授散官並安置居住人外,如繳到本部已給公據,並與依條收使施行。選人酬賞不即循轉,乞不許於改官後作減年收使。”並從之。
- 562. 《宋會要輯稿·職官八》 :二十六日,吏部侍郎李正民言:“之官遣限一年,系是舊法。近緣建炎四年五月吏部申明,半年不到任,即行使闕,遂致陳乞紛然。今來半年之限既以蹙迫,況有降名次等罰賞,恐難久。欲乞止依舊法施行。”從之。二月二十三日,詔:“諸郡供申窠闕,如違限不到及隱匿漏落者,依建炎四年六月二日指揮,知通當職官特降一官,人吏科徒二年罪,委提刑勾決。”從吏部請也。
- 563. 楊竹旺.宋代文官罷黜制度研究[D].浙江大學,2018:25-28
- 564. 《宋史·卷四百九十·高斯得傳》:台諫徐直方等四人論賈似道誤國之罪,乞安置嶺表,簿錄其家。丞相留夢炎庇護似道,止令散官居住,且謂簿錄擾及無辜。斯得謂:“散官則安置,追降官分司則居住,祖宗制也。”夢炎語塞。
- 565. 趙昇著,王瑞來點校.《朝野類要》卷五《降免》.北京:中華書局,2007:00
- 566. 徐松.《宋會要輯稿》職官72之1、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4967
- 567. 程天芹.宋代考課、監察制度與官員黜降關係述論[J].蘭台世界,2012,(15):60-61
- 568. 安國樓,李天舒.宋代官員績效考核制度的亮點和弊端[J].人民論壇,2017,(17):143-144.
- 569. 劉怡.宋代地方公務宴會制度研究[D].河北大學,2018:30-60
- 570. 脱脱等撰.《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下一》.北京:中華書局,1977:4362
- 571. 韓瑞軍.《宋代官員經濟犯罪及防治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155
- 572. 宋·謝深甫著,戴建國點校.《慶元條法事類》卷九《迎送宴會》.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65
- 573. 李心傳編撰,胡坤點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二,紹興二十六年三月己未.北京:中華書局,2013:3282
- 574. 徐松輯,劉琳、刁忠民、舒大剛等校點.《宋會要輯稿》職官五一之一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4427
- 575. 南宋三省改革與宰相職權演變 .中國歷史研究網[引用日期2021-08-01]
- 576. 徐寒主編.中國歷史百科全書 政治制度卷 圖文互動版 精華本[M].吉林:吉林音像出版社,2005:565-572
- 577. 羅偉.宋代循吏管理制度研究[D].安徽大學,2016:22-35
- 578.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三·職官三》:考功郎中 員外郎 掌文武官選敍、磨勘、資任、考課之政令。凡命官,隨所隸遷,以其職事具注於歷,給之於其屬州若司,歲書其功過。應升遷授者,驗歷按法而敍進之;有負殿,則正其罪罰。以七事考監司:一曰舉官當否,二曰勸課農桑、增墾田疇,三曰户口增損,四曰興利除害,五曰事失案察,六曰較正刑獄,七曰盜賊多寡。以四善、三最考守令:德義有聞、清謹明着、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為四善;獄訟無冤、催科不擾為治事之最,農桑墾殖水利興修為勸課之最,屏除奸盜、人獲安處、振恤困窮、不致流移為撫養之最。通善、最分三等:五事為上,二事為中,餘為下。若能否尤着,則別為優劣,以詔黜陟。凡內外官,計在官之日,滿一歲為一考,三考為一任。
- 579.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選舉六·保任考課》:臣僚上言:“守令之治,其略有七:一曰宣詔令,二曰厚風俗,三曰勸農桑,四曰平獄訟,五曰理財賦,六曰興學校,七曰實户口。得人,則七者皆舉。今之監司,實古刺史。比年守令奸貪,監司未嘗按發,玩弛之弊日甚。”而户部侍郎張致遠亦言之。乃下詔戒飭監司,考察守令而舉按焉。頃之,有請令江、淮官久任,而課其功過者。帝曰:“朕昔為元帥時,見州縣官以三年為任,猶且一年立威信,二年守規矩,三年則務收人情,以為去計。今止以二年為任,雖有葺治之心,蓋亦無暇矣,可如所奏。”是時,歲以十五事考校監司,四善、四最考校縣令,違限不實者有罪。又詔監司,一歲再具所部知縣有無“善政顯著”、“繆懦不職”上之省。
- 580.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選舉六·保任考課》:隆興元年,命湖南、北路應守令增闢田疇,自一千頃以下轉磨勘有差,虧者展磨勘、降名次。二年,詔淮南、川峽、京西邊郡守令,能安輯流亡、勸課農桑首就緒者,本道監司以聞。
- 581.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選舉六·保任考課》:十三年,詔淮東、京西路州縣,逐考批書,若增添户口、勸課農桑、增修水利,歲終委監司覆實比較。守臣之條有九,通判之條十有四,令佐而下有差。
- 582.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選舉六·保任考課》:紹興二年,初詔監司、守臣舉行考課之法。時郡縣數罹兵燹,又命以“户口增否”別立守令課,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分三甲置籍。守倅考縣令,監司考知州,考功會其已成,較其優劣而賞罰之。
- 583.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選舉六·保任考課》:寧宗以郡國按刺,多徇私情,遂仿舊制,於御史台別立考課一司,歲終各以能否之實聞於上,以詔升黜。其貪墨、昏懦致台諫奏劾者,坐監司、郡守以容庇之罪。
- 584.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選舉六·保任考課》:二十五年,監察御史何溥言:"州縣之間,貪吏為虐,監司不問,郡守不訶,甚失陛下委任之意。臣請郡守不治,而監司得以按之,則郡守當坐縱容之罪;監司不按,而台諫得以劾之,則監司當受失察之罪。而又每歲校其所按之多寡,以為殿最之課。"從之。
- 585. 《宋史·志第一百八·選舉一·科目上》: 宋初承唐制,貢舉雖廣,而莫重於進士、制科,其次則三學選補。銓法雖多,而莫重於舉削改官、磨勘轉秩。考課雖密,而莫重於官給歷紙,驗考批書。
- 586. 陳景良.給斷由:南宋司法公正的制度實踐[J].人民論壇,2020,(21):142-144.
- 587. 佚名,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宋遼金元史研究室校.《名公書判清明集》卷九《户婚門》.北京:中華書局,1987:311
- 588. 《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十九》:九月八日,户部言:“人户吒兵火逃亡,拋棄田產,依已降指揮二年外許人請射。在十年內,雖已請射,並許地主理認歸業,及免料次催科。已撥充職田,十年內亦聽理認歸業,官司佔田不還,許越訴。乞委守、令備坐上件指揮,鏤板遍出暝文,曉諭民間通知。如有父母被殺虜而孤幼兒女存,或被驅虜竄回,及全家被虜而有親屬方歸之人,親屬謂可分而未經分割,依條合得豹產之人。赴守、令廳陳訴,逐官回問子細[由]來,取索幹照契書等,如無文照,限當日勾勒保正、長、廄耆、鄰佐照證得實,實時給付。如或孤幼貧乏不能赴訴,亦聽就近於保正、長、廄耆告説,本處實時申縣,依此施行。內有孤幼之人,即依條法檢校給所,須候年及立,便給付。監司常切檢察,如有人户偽冒,妄認指佔他人產業以為己物,並盜耕種、貿易、典賣,及合幹人勘驗不寔,並仰監司送所屬根勘,依條施行。人户被州縣沮抑,無力前詣監司陳訴,及監司未巡歷到彼,許寔封狀詞赴通判廳陳訴,本官接受,不得開拆,每十日一次類聚,專差人齎申就近監司。縣委丞依此齎申通判,通判申監司承受,實時根治。監司每遇出巡,隨行出暝曉諭,如有人户陳訴州縣沮抑,不得即給付,及奉行不虔,隱匿曉示,並仰按治施行。”詔並依,若州縣監司官吏稍有沮抑,並從杖一百科罪,仍許被沮抑人户越訴。先是,臣寮言:“近降指揮,將被虜之家田產委州縣拘籍税賦,而苛酷之吏不考事寔,其間有父母被殺虜而孤幼兒女見存者,有中道得脱者,有雖全家被虜而親屬偶出方歸者,並不勘驗,一概籍沒,人情皇皇。乞下郡縣,務令核寔,勿使冤抑。每監司行部,隨行出暝,人户陳訴,如委是親人,官吏故為沮抑,重寘於法。”詔依奏,仍令諸路轉運司措置,而逐路措置各不同,故令户部參酌以聞,而有是詔。
- 589. 脱脱《宋史·卷一百六十·選舉六·保任考課》:考績之制,舊無審定殿最格法。自發運使率而下之至於知州,皆歸考課院,專以監司所第等級為據。至考監司,則總其甄別吏部能否,副以採訪不行,合二事為課,悉書中等,無所高下。神宗即位,凡職皆有課,凡課皆責實。監司所上守臣謂不佔等者,展年降資;而治狀優異者,增秩賜金帛,以璽書獎勵之。若監司以上,則命御史中丞、侍御史考校。又詔立考課縣令之法,以斷獄平允、賦入不擾、均役止盜、勸課農桑、賬恤飢窮、導修水利、户籍增衍、整治簿書為最,而參用德義清謹、公平勤恪為善,參考縣令治行,分定上、中、下等。至其能否尤殊絕者,別立優、劣二等,歲上其狀,以詔賞罰。其入優、劣者,賞罰尤峻。繼又令:一路長吏無甚臧否,不須別為優、劣二等,止因上、中、下三等區別以聞。隨內外官職司以考核。而中書皆置之籍。每歲竟,或有除授,則稽差殿最,取其尤甚者而進絀之。
- 590.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01]
- 591.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高宗紹興三十年,天下主客户一千一百三十七萬五千七百三十三,口一千九百二十二萬九千八。
- 592.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孝宗乾道二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三十三萬五千四百五十,口二千五百三十七萬八千六百八十四。
- 593.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光宗紹熙四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三十萬二千八百七十三,口二千七百八十四萬五千八十五。
- 594.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光宗紹熙四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三十萬二千八百七十三,口二千七百八十四萬五千八十五。
- 595.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寧宗嘉定十六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六十七萬八百一,口二千八百三十二萬八十五。
- 596. 《文獻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寧宗嘉定十六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六十七萬八百一,口二千八百三十二萬八十五。
- 597.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光堯皇帝紹興二十九年(原書天頭注云:光堯一作高宗。按本書食貨六九之七一作高宗),天下主、客户一千一百九萬一千八百八十五,口一千六百八十四萬二千四百一。
- 598.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三十年,天下主、客户一千一百五十七萬五千七百三十三(原書天頭注云:“‘五’一作‘三’”)。(按本書食貨六九之七一及《文獻通考》卷一一《户口考》二均作“三”)口一千九百二十二萬九千八。
- 599.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三十一年,天下主、客户一千一百三十六萬四千三百七十七,口二千四百二十萬二千三百一;三十二年,天下主、客户一千一百一十三萬九千八百五十四,口二千三百一十一萬二千三百二十七。以上《中興會要》。
- 600.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紹興三十二年,壽皇聖帝已即位,未改元。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五十八萬四千三百三十四,口二千四百九十三萬一千四百六十五。
- 601.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壽皇帝(孝宗)隆興元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三十一萬一千三百八十六,口二千二百四十九萬六千六百八十六。(此句下有脱文,原書天頭注云:“脱兩浙路至五百一十六兩段”。按所脱文見本書食貨六九之七一至六九之七二。)
- 602.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壽皇帝(孝宗)隆興元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三十一萬一千三百八十六,口二千二百四十九萬六千六百八十六。(此句下有脱文,原書天頭注云:“脱兩浙路至五百一十六兩段”。按所脱文見本書食貨六九之七一至六九之七二。)
- 603.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十六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九十七千四百三十八,口二千七百五十六萬四千一百六。以上《淳熙會要》。
- 604.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六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八十四萬七千三百八十五,口二千五百九十七萬一千八百七十。
- 605.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淳熙元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九萬四千八百七十四,口二千七百三十七萬五千五百八十六。
- 606.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三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一十三萬二千二百二,口二千七百六十一萬九千一十九。
- 607.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五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九十七萬六千一百二十三,口二千八百五十五萬八千九百四十。
- 608.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八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五十六萬七千四百十三,口二千六百一十三萬二千四百九十四。
- 609.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十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一十五萬六千一百八十四,口二千二百八十三萬三千五百九十。
- 610.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十二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三十九萬四百六十五,口二千四百三十九萬三千八百二十一。
- 611.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十四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二百三十七萬六千五百五十二,口二千四百三十一萬一千七百八十九。
- 612.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八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七十三萬六百九十九,口二千五百九十五萬五千三百五十九。
- 613. 《宋會要輯稿·食貨一一》:四年,諸路主、客户一千一百六十八萬三千五百一十一,口二千五百三十九萬五千五百二。
- 614. 《續通志·卷十一·户口考》:景定五年度宗即位,户五百六十九萬六千九百八十九,口一千三百二萬六千五百三十二。
- 615. 《宋史·卷八十八·志第四十一·地理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01]
- 616. 《金史·列傳第十四·宗磐傳》:宗磐本名蒲魯虎。天輔五年,都統杲取中京,宗磐與斡魯、宗翰宗幹皆為之副。天會十年,為國論忽魯勃極烈。熙宗即位,為尚書令,封宋國王。未幾,拜太師,與宗幹、宗翰並領三省事。古 琛3熙宗優禮宗室,宗翰沒後,宗磐日益跋扈。嘗與宗幹爭論於上前,即上表求退。烏野奏曰:“陛下富於春秋,而大臣不協,恐非國家之福。”熙宗因為兩解。宗磐愈驕恣。其後於熙宗前持馬向宗幹,都點檢蕭仲恭呵止之。知 陰相既而左副元帥撻懶、東京留守宗雋入朝,宗磐陰相黨與,而宗雋遂為右丞相,用事。撻懶屬尊,功多,先薦劉豫,立為齊帝,至是唱議以河南、陝西與宋,使稱臣。熙宗命羣臣議,宗室大臣言其不可。宗磐、宗雋助之,卒以與宋。
- 617. 賈大泉,周原孫撰稿;賈大泉,陳世松主編;吳康零副主編.四川通史 卷4 五代兩宋[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532-533
- 618. 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4卷第20章[M].北京:科學出版社,1975:256-259
- 619. 李元東,任全紅.宋代數學四大家之秦九韶的數學成就考究[J].蘭台世界,2015,(28):54-55.
- 620. 劉伶.楊輝數學及其教育思想研究[D].河北大學,2012:29-41
- 621. 張新和.論《洗冤集錄》的醫學倫理學思想[J].西部中醫藥,2012,25(4):39-40
- 622. 應悦,李兆錚,劉傑等.淺談《洗冤集錄》對現代法醫學的意義[J].中國西部,2017,(1):63.
- 623. 黃蓉.宋慈述論[J].安徽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33(5):578-581.
- 624. 陳新山,黃瑞亭.《洗冤集錄》的現代價值[J].中國法醫學雜誌,2009,24(5):358-360.
- 625. 劉洋.《婦人大全良方》的文獻研究[D].中國中醫研究院中國醫史文獻研究所,2004:15-20
- 626. 李叢.旴江醫家陳自明學術特色探析[J].江蘇中醫藥,2007,39(8):12-13
- 627. 尚學鋒等著.中國古典文學接受史[M].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2000:290-293
- 628. 張婷婷主編.中國歷史百科 第3卷[M]·宋詩.吉林:吉林出版集團有限公司,2014:766-769
- 629. 方銘主編.中國文學史 遼宋夏金元卷[M].長春:長春出版社,2013:145-156
- 630. 唐玲.試論朱熹文道觀的矛盾與統一[J].古代文學理論研究,2015,(2):220-230.
- 631. 陳瑤.朱熹文學理論研究[D].青海師範大學,2011:39-46
- 632. 陳芳.《滄浪詩話》明代接受研究[D].復旦大學,2013:28-32
- 633. 任競澤.論嚴羽《滄浪詩話》之辨體批評[J].北方論叢,2007,(4):8-12
- 634. 袁憲潑.接受與闡釋:《滄浪詩話》對明代復古詩學動力影響[J].船山學刊,2014,(1):137-142.
- 635. 侯宏業.嚴羽《滄浪詩話》的詩歌批評理論及其創作心理[J].時代文學,2012,(7):172-174.
- 636. 白漢坤.從明七子派看《滄浪詩話》[J].廣西社會科學,2002,(2):196-198.
- 637. 殷海衞.論《苕溪漁隱叢話》的宋詩史價值[J].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1,42(6):116-123.
- 638. 殷海衞.《苕溪漁隱叢話》編纂的詩話史價值[J].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8(6):83-86
- 639. 蔡鎮楚.中國詩話史.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2001:440
- 640. 葉當前.論三大宋編宋詩話——《詩話總龜》《苕溪漁隱叢話》《詩人玉屑》之比較研究[D].安徽師範大學,2004:12-35
- 641. 胡蓉.論王若虛詩學理論及其形成[J].西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09(3):123-126
- 642. 黃文龍.在批評中建構——王若虛和他的詩學理論[D].遼寧師範大學,2006:11-23
- 643. 石影.南宋後期對杜詩的批評[D].安徽大學,2013:7-18
- 644. 赫蘭國.遼金元時期的杜詩學[D].四川師範大學,2011:41-54
- 645. 孫春霞.《鶴林玉露》記人研究[D].聊城大學,2016:7-16
- 646. 羅大經《鶴林玉露》詩"興"論[J].贛南師範學院學報,2005,26(5):44-47.
- 647. 嚴裕梅,邱昌員.羅大經《鶴林玉露》述論[J].上饒師範學院學報,2011,(5):43-47
- 648. 李俊.《鶴林玉露》的理論與批評研究——從杜甫及其詩作對羅大經的影響角度分析[D].山西大學,2011:33-40
- 649. 李銀珍.宋代筆記研究[D].復旦大學,2014:72-85
- 650. 佟玲.論馬遠繪畫的“一角”之美[D].瀋陽師範大學,2013:20-29
- 651. 曹鼎之.北風南下:李唐對南宋山水畫的影響[J].南京藝術學院學報(美術與設計版),2017,(4):69-74.
- 652. John King Fairbank,Merle Goldman.中國,一個新的歷史.劍橋:哈佛大學出版社,1998:88—107
- 653. 姜越.宋末元初大變局[M]·南宋覆滅.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2018:190-199
- 654. 李路路.馬遠《踏歌圖》探析[J].美與時代(中旬刊)·美術學刊,2019,(10):37-38.
- 655. 張帥帥.以《踏歌圖》為例淺析馬遠“邊角山水”的藝術特徵[J].青年文學家,2015,(9):175
- 656. 李道媛.水墨剛勁標領時代--試談“馬一角”的《踏歌圖》及其它[J].才智,2013,(12):253
- 657. 張坤.品讀《溪山清遠圖》卷[J].美術教育研究,2015,(4):10.
- 658. 鄭宇烽.從“溪山行旅”到“溪山清遠”——淺析兩宋山水畫審美之變遷[D].中國美術學院,2012:11-18
- 659. 宋·徐經孫.《宋學士徐文惠公存稿》卷三《上丞相賈似道言限田》.北京: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2003:365
- 660. 宋·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行公田》.北京:中華書局,1983:313-315
- 661.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行公田》:乃命江陰、平江隸浙西憲司,安吉、嘉興隸兩浙漕司,常州、鎮江隸總所,每歲秋租,輸之官倉,特與減饒二分,或水旱,則別議收數。
- 662.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景定五年甲子七月初二日甲戌,御筆作初三日乙亥,彗見東方柳宿,光芒赫,昭示天變。太史佔雲:"彗出柳度,為兵喪,為旱,為亂,為夷狄,為大臣貶。"乾象佔雲:"彗,妖星也。所出形狀各異,其殃一也。"彗,木類,除舊佈新之象,主兵疫之災。一曰埽星,小者數寸,長或竟天,兵起、大水,除舊佈新。按彗本無光,借日為光。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皆隨日光芒所及則為災。丁丑,避殿減膳,下詔責己,求直言,大赦天下。御史朱貔孫,正言朱應元,察官程元嶽、饒應龍合台奏章,乞消弭挽回,皆常談也。
- 663.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行公田》:景定三年壬戌,賈師憲丞相欲行富國強兵之策。是時劉良貴為都漕尹天府,吳勢卿餉淮東,入為浙漕,遂交贊公田之事。欲先行之浙右,候有端緒,則諸路仿行之。於是殿院陳堯道、正言曹孝慶等合奏,謂限田之法,自昔有之。買官户逾限之田,嚴歸併飛走之弊,回買官田,可得一千萬畝,則每歲六七百萬之入,其餘軍餉沛然有餘。可免和糴,可以餉軍,可以住造楮幣,可平物價,可安富室。一事行而五利興,實為無窮之利。御筆批依,而買田之事起矣。
- 664.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班行應詔言事者,秘書郎文及肩首言公田之事雲:"君德極璋之粹,而玷君德者,莫大於公田,東南民力竭矣。公田創行,將以足軍儲,救楮弊,蠲和糴也。奉行太過,限田之名,一變而為並户,又變而為換田。耕夫失業以流離,田主無辜而拘繫,此彗妖之所以示變也。"
- 665.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行公田》:至乙亥春,賈既去國,北軍已抵升、潤,察院季可奏乞罷公田之籍,以收農心。謂"此事苛擾,民皆破家蕩產,怨入骨髓。若盡還原主,免索原錢而除其籍,庶使浙西之人,永絕公田之苦。"然而僅放欠租,季遂再奏,始有旨雲:"公田之創,非理宗之本意。稔禍召怨,最為民苦,截日住罷。其田盡給付原佃主,仰率租户、義兵,會合防拓。"其後勘會,謂招兵非便。且其田當還業主,於種户初無相干。秋成在邇,餉軍方急,合且收租一年。其還田指揮,候秋成後集議施行。有旨將平江、嘉興、安吉公田,照指揮蠲放,卻從朝廷照淨催米數回糴。其錢一半給佃主,一半給種户,以溥實惠,然則業主竟無與矣。只業主、佃主之分,當時用事者亦不能曉,況大於此者?然邊遽日急,是時仍收公租,還田之事,竟不及行,嗚呼悲哉!
- 666.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浙漕主管文字呂撫有上化地書,秘監高斯得奉祠有應詔疏,大概以為:"非朝廷大失人心,何以致天怒如此之烈?庚申、辛酉之間,大小之臣,追勒遷放無虛月,忠厚之澤幾盡矣。士大夫以仕進為業,今使刻薄小人,吹毛求疵,動觸新制。公田肆擾,陛下知其非計,有待秋成舉行之旨,而督促者。悍然不顧也。市舶盡利而蕃夷怨,鹽榷太密而商旅怨。羣臣附下罔上,虛美溢譽,人怨天怒,不至於彗星不止也。且災異策免三公,視為常事。丙申雷變,陛下一日黜二相,今彗見之與雷發相去,何翅十百千萬哉?"
- 667.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自是三學京庠,投匭上書者日至。太學生吳綺、許求之等書有云:"雷霆,天怒也,驟擊而旋收。日蝕,天怒也,俄晦而隨明。暴風飄雨,天怒也,而不能以終日。今彗之示變,已渝旬浹月,陛下恐懼修省,靡所不至,而天怒猶未回,非陛下不知省悟也,抑誤陛下者,未有所畏也。"且並及市舶、公田之害雲。
- 668.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又有陳夢鬥、陳紹中等書,沈震孫、範鑰、李極等書,宗庠則有胡標與周必禴等書。立禮齋生謝禹則獨為一書,大抵皆及公田、市榷等事。
- 669.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又有武學生杜士賢等書,謂:"都司之職,操壟斷之權,以專使之遣,奪番商之利。百姓皆與蹙?廟堂,歌頌太平,人不可欺,天可欺乎?今之秉鈞軸者,前日之功固偉矣,今日之過未盡掩,閫外之事固優矣,閫內之責未盡塞。以戎虜待庶民不可也,以軍政律士類不可也,以肥家之法經國不可也,盍亦退自省悟,以迴天變乎?"
- 670.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賈相遂入奏雲:"近者應詔所言,公論交責,若駕虛辭報私憾等語,是非自不可掩。獨類部法買公田,同然一辭,以為犯大不韙,詳敍顛末以聞。慾望聖慈於臣所類部法,則下之吏部長式,詳加參定。或有出己意削舊典之實,則申明而刪除之。於臣所買公田,則乞下之公卿大夫,更行博議。必得足軍餉、免和糴、住造楮之策,則採錄而施行之。臣當委心以聽,奉身以退,徐請譴責,以戒為臣之繆於國者。"遂有旨宣諭檢院官,星變求言:"照典故氐及中外大小臣僚,見之詔書可考。近來諸學士人,不體舊規,以前廊為首,乃有懷私意動搖大臣者。不知祖宗三百年間,曾有士人上書而去宰相者乎?今後切宜詳審,然後投進。"
- 671.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於是左司劉良貴申省,力辨公田任事之謗,且乞敷奏令公卿士庶條具救楮、免糴、罷公田之策,且作勘會,免公田逃亡米三萬餘石。
- 672.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紛紛之議,直至八月之末,彗光稍殺,應詔者方稍止。丁未,宰執拜表,恭請皇帝御正殿復常膳,三表而後從。九月,以京學士人蕭規、唐棣、葉李、呂宙之、姚必得、陳子美、錢育、趙從龍、胡友開等,不合謗訕生事,送臨安府追捕勘證,議罪施行各有差,自是中外結舌焉。
- 673.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王端明爚奉祠里居,亦有疏,言:"戚畹嬖倖,遍居畿輔,借應奉之名,肆誅剝之虐,監司不敢誰何,台諫不敢論列。民不勝苦,起而弄兵,三衢之寇是也。公田之行,本欲免和糴,和糴數少,而人己相安,公田數多,而人為創見,千弊萬蠹,田裏騷然。天筆載頒,一則曰業已成,一則曰當任怨。且求言之詔甫頒,而拒言之令已出,皇天監臨,可厚誣哉。"
- 674. 周密《齊東野語·卷一七·景定彗星》:大府丞楊巽,殿講趙景緯,吏部侍郎留夢炎,禮部侍郎直院馬廷鸞,皆應詔上封事。給事禮書牟子才疏,援引漢、唐以至本朝彗變災異,極其詳贍。起居郎太子侍讀李伯玉,則援三説雲:"鹹平,彗出室北,呂端有兵謀不精之言,今日當嚴邊備。熙寧中,彗出東井,富弼、張方平,皆言新法不便,今日當先罷浙西換田局。崇寧彗出西方,則詔除黨籍,且復左降人官。今開慶誤國之人,罪惡滔天,有一時風聞劾逐者,則乞斟酌寬貸施行,以昭聖主寬仁之量。"又云:"今言路既開,中外大小之臣,必將空臆畢陳。惟陛下明聖,大臣忠亮,有以容受,不以為罪,天下幸甚。"
- 675. 宋·潛説友 《鹹淳臨安志》卷九《鹹淳含記》:昔在先帝,既再造我區夏,斯民欣若更生。平旦視朝,深念異時歲下郡國糴官,辨於楮與吏並緣為奸,日載其怨。每與魏公(賈似道)共論茲事,以為泉源之渾渾,丘山之暴暴,也是惟彷彿周官法度之遺焉其可。由是買浙水西六州公田,蠲和糴,停造楮。時人始而愕,中而疑,久而厭然以服。嗚呼!難與慮始者民也,不能什利者法也。今歲不糴,楮不造,民不加賦,皆得以自有其有,而粟之積於轂下者已六百萬斛矣,外司農者不與焉。
- 676. 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百一十一:大農所轄豐儲,諸倉有廩,會處官吏預備,概量以待,未丙夜而三百萬斛皆窖藏充滿,初不見舟車所由之途,亦不知紅腐之物取之何所,既而始雲:皆公田所株積寸累而來者。時中外方多竊議公田有利與害,言人人殊,一旦遂荒民飢,朝家得此以活六軍兆民之命,又沾丐及於數郡菜色雷腹之民,於是前之議公田者,始服廟堂之深思長慮。
- 677. 孫崇濤著;康保成主編.海內外中國戲劇史家自選集 孫崇濤卷[M]·《張協狀元》與“永嘉雜劇”.鄭州:大象出版社,2017:77-82
- 678. 範立舟著.南宋全史 7 思想、文化、科技和社會生活經驗 捲上[M]·《張協狀元》與戲劇的起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255-259
- 679. 中國通史續編.宋遼金元史 (稿本)[M]·中原人氏的抗金斗爭.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社,1975:140-159
- 680. 王星智編著.中國歷史[M].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5:257
- 681. 胡文寧.政治演變與個人抉擇:從抗金統帥到投金叛臣的杜充[J].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44(2):152-157.
- 682. 舒仁輝,陳仰光.論吳氏抗金在南宋軍事史上的地位[J].杭州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3):51-55.
- 683. 王興驥.南宋抗蒙(元)戰爭中的播州少數民族[J].貴州文史叢刊,2002,(4):47-50.
- 684. 裴一璞,張文.拒絕邊緣:宋代播州楊氏的華夏認同[J].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14,24(1):123-129.
- 685. 餘明義.宋代播州楊氏研究[D].貴州師範大學,2018:31-39、42-58
- 686. 王紅豔,馮俊.宋蒙戰爭中播州楊氏的國家認同[J].西華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4):18-22.
- 687. 《文憲集·楊氏家傳》:價功居多,詔授雄威軍都統制。未幾復白錦堡,為播州文領郡。價統兵如故,蜀警又急詔價以雄威軍戍防峽。價分署所部,屯瀘渝間,遣竒兵擊東遂,以捷多。遷武功大夫、閣門宣賛舍人。嘉熙初,制置使彭大雅鎮渝,檄價赴援。價督萬兵,屯江南,通蜀聲勢,北兵不敢犯。孟珙宣撫荊湘,餘玠制置兩蜀,皆倚價為重,上屢下詔褒美之。
- 688. (清)平翰等修.(清)鄭珍,莫友芝纂.遵義府志·卷三十一·土官[M].遵義市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整理 出版,1986:66.
- 689.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十八》:全蜀盛時官軍楊氏家傳七八萬人,通忠義為十四萬,今官軍不過五萬而已。宜招新軍三萬,並撫慰田、楊二家,使歲以兵來助,如此則蜀猶可保,不則不出三年蜀必亡矣。
- 690. 駱忠軍.宋代瀘敍地區研究[D].河北大學,2016:38-49
- 691. (宋)佚名撰、汝企和點校.《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95:28
- 692. (宋)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五三《瀘州》.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5:4582
- 693. (明)解縉等.《永樂大典》卷七五一六.北京:中華書局,1986:3452
- 694. (元)佚名.《宋史全文》卷二八,紹熙三年七月壬午.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5:1966
- 695. (宋)樓鑰撰,顧大朋點校.《樓鑰集》卷一〇二《太府卿王公墓誌銘》.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1766
- 696. (清)沈少卿等.《直隸瀘州志》卷一《輿地志上·沿革》,中國方誌集成第32冊.成都:巴蜀書社,1992:311
- 697. (清)徐松輯.《宋會要輯稿》蕃夷五之六九.北京:中華書局,1957:7801
- 698. 郗志新.南宋初期民族關係思想初探[D].煙台大學,2019:10-36
- 699. 陸游.《渭南文集》卷十三.北京:線裝書局,2007:187
- 700. 宋代的圩田 .歷史千年[引用日期2021-08-03]
- 701. 沈世培.南宋江南圩田經濟地位試探[J].安徽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7,45(6):698-704
- 702. 郭凱.兩宋時期江南圩田的發展及其影響[D].南京農業大學,2009:42-59
- 703. 田秀芳編著.簡讀中國通史[M]·宋朝(公元960年—1279年).黃山:黃山書社,2009:131-144
- 704. 何玉紅.南宋川陝軍事戍防體系考述[J].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10,(4):22-33.
- 705. 唐博聞.南宋興元府軍事研究[D].河南大學,2018:24-39
- 706. 張吉愷.兩宋川陝地區軍事城鎮防禦機制與空間形態研究[D].武漢理工大學,2019:39-50
- 707. 周南:《山房集》卷 8《雜記》,涵芬樓秘發本。
- 708. 文同:《丹淵集》卷34《奏為乞修興元府城及添兵狀》。
- 709. 樊樹志.國史概要 20週年紀念版[M]·“靖康恥”與岳飛抗金.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8:285-288
- 710. 何忠禮.南宋全史 2 政治、軍事和民族關係卷 下[M]·蒙古“借道伐金”和南宋聯蒙滅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00-104
- 711. 《金史·卷十八·本紀第十八·哀宗下》: 是月,假蔡州都軍致仕內族阿虎帶同僉大睦親府事,使宋借糧,入辭,上諭之曰:“宋人負朕深矣。朕自即位以來,戒飭邊將無犯南界。邊臣有自請征討者,未嘗不切責之。向得宋一州,隨即付與。近淮陰來歸,彼多以金幣為贖,朕若受財,是貨之也,付之全城,秋毫無犯。清口臨陣生獲數千人,悉以資糧遣之。今乘我疲敝,據我壽州,誘我鄧州,又攻我唐州,彼為謀亦淺矣。大元滅國四十,以及西夏,夏亡必及於我。我亡必乃於宋。唇亡齒寒,自然之理。若與我連和,所以為我者亦為彼也。卿其以此曉之。”至宋,宋不許。
- 712. 《宋史·卷四百一十二·孟珙傳》:大元兵遣宣撫王楫約共攻蔡,制置使謀於珙,珙請以二萬人行,因命珙盡護諸將。金兵二萬騎繇真陽橫山南來,珙鼓行而前,金人戰敗,卻走,追至高黃陂,斬首千二百級。
- 713. 《汝南遺事》 :八月癸酉朔,以秦州元帥粘割完展權參知政事,行省事於陝西。且以蠟丸為詔,期以九月中聚集大軍,與上會於饒豐關,出其不意,取宋興元。
- 714. (法)勒內·格魯塞著;趙曉鵬譯.草原帝國[M]·蒙哥與宋朝開戰.北京:商務印書館,2019:270-272
- 715. 儲修璵,郭田甜.宋金"海上之盟"與宋蒙聯合滅金之比較[J].哈爾濱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7,8(2):130-133.
- 716. 董春林.生熟無界:羈縻政策視域下的族羣互融——以宋代西南民族地區為例[J].廣西民族研究,2016,(6):120-127.
- 717. 黃震《黃氏日鈔》: 自羈縻州洞之外皆蠻也。其區連亙湖南,接於西戎,種類不可勝計。溪洞外依山林而居,荒忽無常者為獠,無酋長版籍,無年甲姓名……其南連邕州南江之外者皆成聚落,羅殿、自杞以國名,羅孔、特磨、白衣、九道等以道名,此諸蠻之外又有大蠻落,西日大理,東日交趾,大理即南詔也。”
- 718. 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華書局,1985:14189、14194
- 719. 徐松.宋會要輯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8386、9899
- 720. 周去非著,楊武泉校注.《嶺外代答校注》卷三《外國門下·寨丁》.北京:中華書局,1999:137
- 721. 鍾梓栩.唐宋時期嶺南的溪洞社會與溪洞治理[D].雲南大學,2019:55-71
- 722. 《宋史·卷四百九十四··西南溪峒諸蠻下》:乾道元年,宜章峒賊李金陷郴州,焚桂陽軍,州將棄城遁,衡州調常寧縣兵救之,弗克。世忠峒李昂霄者,率壯丁御賊,民恃以安。湖南提舉常平鄭丙請發鄂渚軍討賊,平之。昂霄以功補承節郎,管轄衡州常寧縣溪峒,及官其子當年,俾後得襲職。
- 723. 《宋史·卷四百九十四··西南溪峒諸蠻下》:九年,宜章峒民駱科作亂,寇郴、道、連、桂陽諸州縣,詔發大兵往討之,獲駱科。餘黨歐幼四等復叛,據藍山,寇平陽縣,遣江西兵馬都監程師回討平之。
- 724. 孫宗林.宋朝“歸來人”政策研究[D].西南大學,2012:115-128
- 725. 胡振.宋代五溪蠻地區民族關係、政策與西南邊疆開發——以《溪蠻叢笑》為中心[J].曲靖師範學院學報,2017,36(2):74-79.
- 726. 温婧.真德秀對金戰略觀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2013:9-18
- 727. 王高飛.嘉定絕幣與宋金關係之變化[J].綿陽師範學院學報,2011,30(12):91-94
- 728.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 金人來告遷。庚寅,起居舍人真德秀上疏,請罷金歲幣,其略曰:“女真以蒙古侵凌,徙都於汴,此吾國之至憂也。蓋蒙古之圖滅女真,猶獵師之志在得鹿,鹿之所走,獨必從之。既能越三關之阻以攻燕,豈不能絕黃河一帶之水以趨汴?使蒙古遂能如劉聰、石勒之據有中原,則疆域相望,便為鄰國,固非我之利也;或如耶律德光之不能即安中土,則奸雄必將投隙而取之,尤非我之福也。今當乘敵之將亡,亟圖自立之策,不可乘敵之未亡,姑為自安之計也。夫用忠賢,修政事,屈羣策,收眾心者,自立之本;訓兵戎,擇將帥,繕城池,飭戍守者,自立之具。以忍恥和戎為福,以息兵忘戰為常,積安邊之金繒,飾行人之玉帛,女真尚存,則用之女真,強敵更生,則施之強敵,此苟安之計也。陛下以自立為規模,則國勢日張;以苟安為志向,則國勢日削;安危存亡,皆所自取。若夫當事變方興之日,而示人以可侮之形,是堂上召兵,户內延敵也。”帝納之,議罷歲幣。
- 729. 靳華.嘉定議和後的宋金關係[J].北方論叢,2002,(6):67-70.
- 730. 《金史卷五十·志第三十一》: 宋界諸場,以伐宋皆罷。泰和八年(1208年)八月,以與宋和,宋人請如舊置之,遂復置於唐、鄧、壽、泗、息州及秦、鳳之地。
- 731. 劉智博,李秀蓮.金宋榷場貿易的歷史分期與特徵[J].山西大同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33(3):43-47
- 732. 左強.宋金榷場貿易與走私貿易研究[D].吉林大學,2004:6-10
- 733. 《金史卷五十·志第三十一》:宣宗貞祐元年(1213年),秦州榷場為宋人所焚。二年(1214年),陝西安撫副使烏古論袞州復開設之,歲所獲以十數萬計。
- 734. 《金史卷五十·志第三十一》:十七年二月,上(金世宗完顏雍)謂宰臣曰:“宋人喜生事背盟,或與大石交通,恐枉害生靈,不可不備。其陝西沿邊榷場可止留一處,餘悉罷之。令所司嚴察奸細。”前此,以防奸細,罷西界蘭州、保安、綏德三榷場。
- 735. 王曉燕.論宋與遼、夏、金的榷場貿易[J].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4):8-12
- 736. 《金史卷五十·志第三十一》:熙宗皇統二年五月,許宋人之請,遂各置於兩界。九月,命壽州、鄧州、鳳翔府等處皆置。
- 737. 《金史卷五十·志第三十一》:世宗大定四年,以尚書省奏,復置泗、壽、蔡、唐、鄧、潁、密、鳳翔、秦、鞏、洮諸場。
- 738. 《宋史·本紀第三十三·孝宗一》:三月,(孝宗)命淮西、湖北、荊襄帥臣措置屯田,復置榷場。
- 739. 李輝.宋金交聘制度研究(1127-1234)[D].復旦大學,2005:25-39
- 740. 《續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六年)二月癸未(二月初六,3月19日),平旦,張弘範分諸將為四軍,李恆當其北及西北角樓,諸將公居其南及西,弘範將其一,相去裏許,令曰:“敵東附山,潮退必南遁,南軍急攻勿失之。西北軍聞吾樂作,乃戰。”又令曰:“敵有西南艦,聞其將左大守之,必驍勇也,吾其自當之。”頃之,有黑氣出山西,弘範曰:“吉兆也!”潮退,水南瀉,恆從北面順流衝擊,世傑以淮兵殊死戰,矢石蔽空。日中,潮長,南面軍復乘流進攻,世傑腹背受敵,戰益力,恆不能勝。弘範所乘艦以布障四面,將士負盾而伏,樂作,世傑以為且宴,少懈。弘範回艦尾抵左大柵,左大射矢集布障、桅索如蝟。弘範度其矢盡,命撤障,伏盾兵矢石俱發,奪左大艦,又與夏御史戰,奪七艘,諸將合勢乘之,自巳至申,呼聲震天。俄而宋軍有一舟檣旗僕,諸舟之檣旗皆僕,世傑知事去,乃抽精兵入中軍,諸軍大潰,翟國秀、凌震等皆解甲降。 會日暮,風雨昏霧四塞,咫尺不相辨,世傑遣小舟至宋主所,欲奉宋主至其舟,謀遁去,陸秀夫恐為人所賣,或被俘辱,執不肯赴。宋主舟大,且諸舟環結,秀夫度不得脱,乃先驅其妻、子入海,謂宋主曰:“國事至此,陛下當為國死。德祐皇帝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即負宋主同溺,後宮諸臣從死者甚眾。宋主時年九歲。世傑乃與蘇劉義斷維奪港,乘昏霧潰去,餘舟尚八百,盡為弘範所得。越七日,屍浮海上者十餘萬人。軍卒求物屍間,遇一屍,小而皙,衣黃衣,負詔書之寶,卒取寶以獻。弘範亟往求之,已不獲矣。遂以廣王溺死報。
- 741. 《線裝經典》編委會編.中國通史 線裝經典[M]·宋廷南遷.昆明:雲南出版集團公司,2017:224
- 742. 葛金芳著.南宋全史 6 社會經濟與對外貿易 卷下[M]·南宋海外交通的範圍及路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463-466
- 743. 馬潤潮著,馬德程譯.宋代的商業與城市.台北:中國文化大學社,1985:23
- 744. 趙汝適《諸蕃志·志國》:有交趾國、占城國、賓瞳龍國、真臘國、登流眉國、蒲甘國、三佛齊國、單馬令國、凌牙斯國、佛囉安國、新拖國、監篦國、藍無裏國、闍婆國、蘇吉丹、南毗國、胡茶辣國、麻囉華國、注輦國、大秦國、天竺國、大食國、麻嘉國、層拔國、弼琶囉國、勿拔國、中理國、甕蠻國、記施國、白達國、弼斯羅國、吉慈尼國、勿廝離國、蘆眉國、木蘭皮國、勿斯里國、遏根陀國、海上雜國、渤泥國、麻逸國。
- 745. 呂斌,單德林.淺析東錢湖南宋石刻的藝術特點[J].南京藝術學院學報(美術與設計版),2008,(6):134-135.
- 746. 江曉駿著.記憶中的城市[M]·東錢湖南宋石刻羣.寧波:寧波出版社,2007:142-145
- 747. 吳忠,關敏.東錢湖南宋石刻羣的藝術特徵[J].裝飾,2006,(3):26-27.
- 748. 周景崇,胡成明.寧波東錢湖南宋墓前神道石馬造像藝術研究[J].裝飾,2008,(7):100-101.
- 749. 寧波市鄞州區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四明文錄 《鄞州文史》精選 文化卷 振衣千仞[M]·論東錢湖南宋石刻與宋代白描畫的線性特徵.寧波:寧波出版社,2017:26-39
- 750. 孟建耀主編.浙東文化集刊 2006年卷 第2輯[M]南宋史氏祖像的年代與冠服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101-104
- 751. 金皓.寧波東錢湖南宋石刻的結飾初探[J].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3,12(2):40-43.
- 752. 金皓.東錢湖南宋石刻的紋飾淺析[J].文物世界,2007,(2):26-30
- 753. 範崇德主編.歷史印痕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浙江篇[M]·東錢湖石刻.上海:文匯出版社,2009:140-146
- 754. 潘耀昌主編.中國美術名作鑑賞辭典[M]·東錢湖史氏墓道石雕.杭州:浙江文藝出版社,1999:460-461
- 755. 吳自牧《夢粱錄》: 官放公私僦屋錢三日,士夫皆交相賀,細民男女亦皆鮮衣,往來拜節。街坊以食物、動使、冠梳、領抹、緞匹、花朵、玩具等物沿門歌叫關撲。不論貧富,遊玩琳宮梵宇,竟日不絕。家家飲宴,笑語喧譁。
- 756. 孫毓修.《涵芬樓秘笈》,《西湖老人繁勝錄》.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0:4-5
- 757. 周密.《武林舊事》卷二《元夕》.北京:中華書局,1991:40-42
- 758. 張藝凡.南宋臨安節日遊覽活動研究[D].鄭州大學,2017:12-29
- 759. 吳自牧.《夢梁錄》卷 4《中秋》.北京:商務印書館,1939:25
- 760. 周密.《武林舊事》卷三《中秋》.北京:中華書局,1991:53
- 761. “回眸南宋——傅伯星筆下的南宋萬象”畫展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1-08-05]
- 762. 苗書梅.宋代宗室 、外戚與宦官任用制度述論[J].史學月刊 , 1995,(5):32-38
- 763. 孫朋朋.試論南宋初期宗室羣體勢力的崛起--以宋高宗朝宗室羣體勢力的發展為重心[J].湖北工程學院學報,2016,36(4):24-29.
- 764. 徐松.宋會要輯稿[M].北京:中華書局,2014:131、160
- 765.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北京:中華書局,2014:1858
- 766. 何兆泉.宋代宗室研究[D].浙江大學,2004:105-116
- 767. 張昀.宋代宗室任官制度研究[D].華中科技大學,2008:30-41
- 768. 張旭輝.淺議南宋的宗族[J].金卡工程,2010,14(11):339-340.
- 769. 秦瑩.南宋主佃關係若干問題研究[D].河北大學,2010:29-36
- 770. 漆俠.《宋代經濟史》上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353-358、390
- 771. 王曾瑜.《宋朝階級結構》.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124-126
- 772. 洪邁《容齋隨筆·卷第四(二十三則)》: 燕慕容皝以牛假貧民,使佃苑中,税其什之八;自有牛者,税其七。參軍封裕諫,以為魏、晉之世,假官田牛者不過税其什六,自有牛者中分之,不取其七八也。予觀今吾鄉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用主牛者,取其六,謂之牛米,蓋晉法也。
- 773. 《宋會要輯稿·食貨二》:紹興六年二十八日,都督行府言:“訪聞開耕荒閒田土,頗費工力,慾望將初年收成課子且令官收四分,客户收六分;次年已後,即中停均分。今後請佃官莊,並依此。”從之。
- 774. 崔海東.古代鄉村善政:南宋儒者治鄉的三重維度[J].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0,37(1):23-33.
- 775. 王華豔,範立舟.南宋鄉村的非政府勢力初探[J].浙江社會科學,2004,(1):193-198,
- 776. 孫玉雙.宋代官僚宗族發展階段性略論——兼及宗族與王權關係[J].魅力中國,2018,(10):260
- 777. 梁君.由思想而行動——南宋理學家倫理實踐研究[D].上海師範大學,2012:91-120
- 778. 羅大經《鶴林玉露·乙篇·卷五》:本朝大臣賜家廟者:文彥博、蔡京、鄭居中、鄧洵武、餘深、侯蒙、薛昂、白時中、童貫、秦檜、楊存中、吳玠、虞允文、史彌遠,凡十四人。
- 779. 劉雲.論宋代地權與宗族救濟——以福建路宗族義莊義田為例[J].漳州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28(1):76-82.
- 780. 汪慶元.徽州的家族文獻與宗族文化--以歙縣吳氏《衝山家乘》為中心[J].安徽史學,2006,(1):44-48
- 781. 趙華富.徽州宗族對朱熹《家禮》的繼承與變革[J].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40(1):95-101
- 782. 陳瑞.朱熹《家禮》與明清徽州宗族以禮治族的實踐[J].史學月刊,2007,(3):86-93
- 783. 史江.宋代會社研究[D].四川大學,2002:15、20-34、84-94、108-113
- 784. 華山.宋史論集[M]·南宋初的範汝為起義.濟南:齊魯書社,1982:171-182
- 785. 周揚波.宋代士紳結社研究[D].浙江大學,2005:65-71、91-120
- 786. 吳自牧《夢梁錄·卷一九·社會》:文士有西湖詩社,此乃行都縉紳之士及四方寓流儒人寄興,適情賦詠,膾炙人口,流傳四方,非其他社集之比。武士有射弓踏弩社,皆能攀弓射弩、武藝精熟、射放心親,方可入此社耳。更有蹴踘、打球、射水弩社,則非仕宦者為之,蓋一等富室郎君、風流子弟與閒人所習也。每遇神聖誕日,諸行市户俱有社會,迎獻不一。如府第內官以馬為社,七寶行獻七寶玩具為社。又有錦體社、台閣社、窮富賭錢社、遏雲社、女童清音社、蘇家巷傀儡社。青果行獻時,果社東西,馬塍獻異,松怪檜奇,花社魚兒。活行以異樣龜魚呈獻。豪富子弟緋緑清音社、十閒等社,有內官府第,以精巧雕鏤,筠籠養畜,奇異飛禽,迎獻者謂為可觀。遇東嶽誕日,更有錢燔社、重囚加願社也。
- 787. 《文忠集·卷二十·金溪鄉丁説》:撫州金溪縣大姓鄧氏傅氏,各有鄉丁數千。以朱漆皮笠冒其首,號紅頭子,遠近頗畏之,號鄧傅二社……先是縣別有陸氏,尤豪於一鄉。頃年轉運司命充都社,鄧傅皆隸焉,近亦零落。獨族人某者行義頗着,鄉人議使世其職,縣亦視諸故府,以為當然。
- 788. 元·白珽《湛淵靜語·卷二》:陸梭山(陸九韶)主其鄉之義社,或者舉孔子不答衞靈公之間陳以難之,先生曰:男子生以弧矢,長不能射,則辭以疾文事武備,初不可析。古者有徵討,公卿即為將帥,北閭之長則伍兩之長也。衞靈公家國無道,三綱將淪,既見夫子,猥至問陳,故夫子答以俎豆而遂行。夾谷之會,三都之隳,討齊之請,豈不知兵者?其為委吏乘田,則會計當,牛羊茁壯。使靈公舍戰陣而問會計牧養之事,則將遂言之乎!執此而謂夫子誠不知軍旅之事,則亦難於言理矣。故先生處之,調度有方,備禦有實,皆可為後世法。
- 789. 《宋史·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陸九齡傳》:登乾道五年進士第。調桂陽軍教授,以親老道遠改興國軍,未上,會湖南茶寇剽廬陵,聲搖旁郡,人心震攝。舊有義社以備寇,郡從眾請,以九齡主之,門人多不悦。九齡曰:“文事武備,一也。古者有徵討,公卿即為將帥,比閭之長,則五兩之率也。士而恥此,則豪俠武斷者專之矣。”遂領其事,調度屯御皆有法。寇雖不至,而郡縣倚以為重。暇則與鄉之子弟習射,曰:“是固男子之事也。”歲惡,有剽劫者過其門,必相戒曰:“是家射多命中,無自取死。”
- 790. 薛季宣《浪語集·卷三二·袁先生傳》:袁先生諱溉,字道潔,汝陰人也。嘗舉進士,免貢,避地州西山中。建炎初,集鄉民為保聚,與金人及郡刼抗。屢克,其眾謀奉先生為主……靖康後,天下兵荒甫起。先生家為汝陰盛族,嘗有客過其舍。先生察其狀貌有異,白諸父曰:“客奸人也。”徙家人避之。是夜,客以防來,遂與鄉社義兵闘死。後眾欲據前山為保,先生爭之,不聽。獨將妻子聚保山後。已而前山果沒,金人大至,欲以萬眾攻山後營。先生塢中兵不滿千,召其眾計。先生使數十人,各執鼓燧,如四山,伏約敵軍。噪擾播山,擊鼓為應。有談經客愚甚,先生激使為敵人裝竊其號,入宿敵帥帳下,以二矢授曰:“夜中發矢而竄。”客如先生計,恇怯僅能發箭。敵營驚亂顧,見火光並起,鼓聲四合,因潰自相攻殺數百人,遂不敢復至。有潰兵擄掠過營下,先生伏數十鼓,持礧木道傍。俟因據險拒卻之,賊還以夜中過,伏所礧木亂下,鼓聲震天,賊遂大崩,擒殺大半。先生文武才用大畧多此類。
- 791. 元·袁桷《延祐四明志·卷四》:李佾。字子列,奉化人。慷慨好,義父珂知其才壯,歲以家事屬之。建炎三年,金寇至,縣有義社,號趫勇。人士皆逃竄,佾獨裹餱糧,引趫勇,逆擊於泉口,虜不敢進。時北士多南渡,見義勇所聚,成依之。三槐王從奉其親依義社,聆其語,北音也,將殲焉。佾審其士族,復館禮焉。
- 792. 《宋史·卷四百一十六·吳淵傳》:朝廷付淵以光、豐、蘄、黃之事,凡創司空山、燕家山、金剛台三大砦,嵯峨山、膺山、什子山等二十二小砦,團丁壯置軍,分立隊伍,星聯棋佈,脈絡貫通,無事則耕,有警則御。
- 793. 《宋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三·葉適傳》:初,淮民被兵驚散,日不自保。適遂於墟落數十里內,依山水險要為堡塢,使復業以守,春夏散耕,秋冬入堡,凡四十七處。又度沿江地創三大堡:石跋則屏蔽採石,定山則屏蔽靖安,瓜步則屏蔽東陽、下蜀。西護歷陽,或連儀真,緩急應援,首尾聯絡,東西三百里,南北三四十里。每堡以二千家為率,教之習射。無事則戍,以五百人一將。有警則增募新兵及抽摘諸州禁軍二千人,並堡塢內居民,通為四千五百人,共相守戍。而制司於每歲防秋,別募死士千人,以為劫砦焚糧之用。因言堡塢之成有四利,大要謂:“敵在北岸,共長江之險,而我有堡塢以為聲援,則敵不敢窺江,而士氣自倍,戰艦亦可以策勳。和、滁、真、六合等城或有退遁,我以堡塢全力助其襲逐,或邀其前,或尾其後,制勝必矣。此所謂用力寡而收功博也。”三堡就,流民漸歸。
- 794. 葉適《水心集·安集兩淮申省狀》:濠、盱、楚、廬、安、豐和揚七郡之民,凍餓疾疫而死,被敵驅掠而去,或散為盜賊者不論,其奔迸求活者,尚三十萬家,皇皇無所歸宿,無以處之,則地為棄地,而國誰與守!設今歲邊報復急,此三十萬家者,且盡喪其生。春秋、戰國之時,畫國而守,大為城邑,小為壁壘,百里之國,皆有邊面,南、北、六朝,人在戰地者,各有堡塢,得自為家,未有如本朝之混然一區,無有捍蔽者。一旦胡塵猝起,星飛雲散,莫能自保,生聚蕩然。故某昨於營度規恢之初,謂未須便動,且當於邊淮先募弓弩手,耕極邊三十里之地,西至襄、漢,東盡楚、泗,列屋而居,使邊面牢實,敵人不得踰越。今事已無及!長、淮之險,與彼共之,唯有因民之慾,令其依山阻水,自相保聚,用其豪傑,借其聲勢,縻以小職,濟其急難。春夏散耕,秋冬入保,大將憑城郭,諸使總號令,敵雖大入,扣城不下,攻壁不入,然後設伏以誘其進,縱兵以擾其歸。此謀果定,行之有成,何畏乎敵。
- 795.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九十二》:紹興五年壬子,詔淮南水寨都巡檢,各聽守令節制。本寨應幹事件,並申取州縣指揮,不得一面施行。先是都督行府令諸州置山水寨,擇土豪充都巡檢,至是又條約之 。
- 796. 王俊麟編著.中國農業經濟發展史.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1996:109-110
- 797. 遊國恩《文學史·第六章 愛國詩人陸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8-31]
- 798. 徐庭蕊.寧國吳氏與南宋政治[D].安徽大學,2019:4-10
- 799. 吳薔.史氏家族對南宋寧波社會的影響[J].科學時代,2013,(9):1-3
- 800. 鄭國畫.南宋四明史氏三相政治活動及其比較研究[D].寧波大學,2009:4-7
- 801. 範立舟著.南宋全史 思想、文化、科技和社會生活卷 捲上[M]·南宋社會文化與民間精神世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240-285
- 802. 陳得芝.論宋元之際江南士人的思想和政治動向[J].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1997,(2).147-161.
- 803. 宋代媽祖信仰的起源 .莆田文化網[引用日期2021-08-31]
- 804. 南宋朱子後學與媽祖信仰的傳播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1-08-31]
- 805. 陳國燦,魯玉潔.南宋時期聖妃信仰在兩浙沿海的傳播及其影響[J].浙江學刊,2013,(6):21-26.
- 806. 李帥.南宋時期岳飛神信仰的文化內涵[J].鹽城師範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7,37(5):27-32
- 807. 劉增威.理想與現實:南宋中後期理學薰染下的士大夫[J].唐山師範學院學報,2020,42(5):70-75
- 808. 周密《癸辛雜識·後集·三學之橫》:三學之橫,盛於景定、淳祐之際。凡其所欲出者,雖宰相台諫。亦直攻之,使必去權,乃與人主抗衡。或少見施行,則必借秦為喻,動以坑儒惡聲加之。時君時相略不敢過而問焉。其所以招權受賂,豪奪庇奸,動搖國法,作為無名之謗,扣閽上書,經台投卷,人畏之如狼虎。若市井商賈,無不被害,而無所赴訴。非惟京尹不敢過問,雖一時權相如史嵩之、丁大全,不䘏行之,亦未如之何也。
- 809. 《宋史 本紀第四十 寧宗四》:丙午,金人破皂郊,死者五萬人。
- 810. 張豔楠《淺析南宋和日本民間貿易的往來》 卷宗2019年第29期 第15—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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