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周必大

鎖定
周必大(1126年-1204年),字子充,一字弘道,自號省齋居士、青原野夫、平原老叟,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人,中國南宋政治家、文學家。 [195] 
周必大4歲時喪父,13歲時又遭母喪,遂長於外家。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中進士,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再中博學鴻詞科,差除建康府學教授,曾多次在地方任職,官至吏部尚書、樞密使、左丞相,封許國公。光宗即位,拜少保、益國公,然周必大與右丞相留正不合,受諫官何澹彈劾,以觀文殿學士出判潭州。紹熙四年(1193年),周必大改判隆興府,上書辭免,遂充醴泉觀使,歸於廬陵。慶元元年(1195年),致仕,嘉泰四年(1204年),卒於裏第。 [195] 
周必大參與處理朝廷大事,為安邦興國作出了貢獻。也積極進行印刷出版的實踐活動,是繼畢昇之後第一個試驗膠泥活字印刷並獲成功的人,對中國印刷術作出了貢獻。 [196]  周必大著有《省齋文稿》《平園續稿》《玉堂類稿》等傳世。後人匯為《益國周文忠公全集》。 [197] 
概述內圖片來源:《歷代聖賢名人像冊》 [4] 
別    名
周益公
周平園
字子充,一字洪道
所處時代
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平江府長洲(今江蘇蘇州) [2] 
出生日期
宋欽宗靖康元年七月十五日(1126年8月15日)
逝世日期
宋寧宗嘉泰四年十月一日(1204年10月25日)
主要成就
立朝剛正,九流七略,靡不究通
主要作品
《益國周文忠公全集》
本    名
周必大
官    職
左丞相少傅觀文殿大學士
爵    位
許國公→益國公
追    贈
太師
諡    號
文忠
籍    貫
吉州廬陵

周必大人物生平

周必大刻苦勤學

宋欽宗靖康元年七月十五日(1126年8月15日)巳時,周必大出生在平江府府治長洲(今江蘇蘇州),祖籍鄭州管城。他的祖父周詵,在宋徽宗宣和年間曾在廬陵任職,因此定居廬陵。其父周利建,曾任太學博士。 [5] 
建炎三年(1129年),周必大四歲時,其父周利建卒於揚州,周必大被寄養在外祖母家,由母親王氏督促他讀書。 [6]  十二歲時,母親又去世了,只好跟隨伯父去廣東。十四歲時,周必大回廬陵,不久,又隨伯父輾轉各地。 [7]  青少年時的周必大生活飄泊不定,但他刻苦勤學,終於成才。

周必大文章起家

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周必大登進士第,授左迪功郎徽州司户參軍 [8]  同年,娶司封郎官王葆之女為妻,之後又回到江西。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舉博學宏詞科,被任命為建康府教授、左修職郎 [9] 
紹興三十年(1160年),官拜太學錄,應召前往應試館職宋高宗讀了他的策文後説:“是個負責起草詔書的人才(掌制手)。”之後周必大被任命為秘書省正字。館職再次召試的例子從此開始。此後,周必大兼國史院編修,拜官監察御史 [10] 

周必大不懼權貴

周必大像 周必大像 [11]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宋孝宗即位。八月,周必大拜官起居郎。一次,他到孝宗面前奏事,孝宗説:“朕過去看過你寫的文章,把你的近作拿來看看。”周必大應召呈奉,孝宗十分滿意。之後孝宗親臨經筵時,周必大奏道:“經筵並不是分析文章講解句子的地方,想從容不迫地瞭解情況,增益於聖德,就要探求治理之本。” [12-13]  周必大在經筵侍講時,曾論及邊境事務,孝宗為四川感到擔憂,周必大陳説蜀中百姓困苦已久,希望能減少四川賦税。 [14] 
九月七日,金國索取紹興和議時的舊禮,周必大等上書剖析和戰的形勢,為折衷之諭。 [15]  而他原本草擬的劄子更為激進,請求改正敵國稱呼,兼修武備,孝宗大為讚賞,金國為之氣沮。 [16]  九月十四日,因幾次直前奏事甚合孝宗意,孝宗便命周必大兼任編類聖政所詳定官 [17]  之前,左右史之職空缺,史料記注中斷、累積許多,周必大奏請必須記下君臣的言行舉止,他兼程修史,每月一次呈給孝宗看。因此周必大又兼權任中書舍人 [18-19] 
此後,周必大又兼任給事中,他在任內封駁政令失當之處,不用權貴、寵臣。當時,婉容(宋代女官名)翟蘇芳(後來的謝皇后)進封,破例違反止法(官員在升遷至一定官階不能再升遷,但可以將官階回授給自己的宗族親屬)的規定,周必大竭力爭執,認為此舉在朝中尚沒有先例,在內廷更不能逾制。孝宗説:“原以為你只會寫文章,沒想到你如此剛強正直。” [20-21]  十一月,朝廷給北宋奸臣蔡卞的兒子蔡仍復官,周必大認為蔡卞的惡名比其弟蔡京更甚,如果連此等奸臣的後代都可以身居要職,那麼朝廷綱紀就會混亂。孝宗聽從了周必大的意見。 [22]  十二月,周必大又應孝宗詔令條奏十事,都切中時弊。 [23] 
隆興元年(1163年)三月十三日,周必大與給事中金安節等上疏回駁孝宗授寵臣(近習)龍大淵曾覿知閤門事的任命, [24-25]  孝宗仍重申前令,周必大因此向宰相史浩上書,堅決請求外出奉祠,以勸諫孝宗。 [26]  朝廷多次不準其請祠的要求,但周必大去意已決,孝宗終於在三月二十八日批准其出管台州崇道觀。 [27-28] 

周必大備受聖眷

乾道六年(1170年)三月二十六日,周必大出任南劍州知州,之後又改任提點福建刑獄。 [29]  他在入宮承對時,希望孝宗朝廷內外舉薦文武人才,將他們所長之處分別登記造冊,藏於宮中,以備緩急之用。 [30]  七月十八日,拜秘書少監兼權直學士院,併兼領史職 [31]  當時任命周必大為秘書少監的制書鄭聞草擬,孝宗又親自修改了結尾,其中引用了漢宣帝的話。周必大明白孝宗此舉的意思,便上奏批評西漢諸臣學力淺薄而喜頌古非今,希望孝宗要認真考察儒臣的真偽,不可有輕視儒士的名聲。 [32]  孝宗喜愛他論述精闢,知識廣博,甚至希望與他日夜討論文章。 [33-34] 
十一月六日,孝宗舉辦郊祀大禮,之後要加太上皇(即高宗尊號,周必大引用唐玄宗退位後的舊例,還舉出建炎年間南宋朝廷遙稱徽宗為皇帝的史實,認為不應在冊文中稱“嗣皇帝”,應稱“皇帝”,孝宗採納。 [35]  接着要加太上皇后(即高宗吳皇后的尊號,當時朝臣議定吳皇后尊號為“慈明”。十一月二十三日,周必大上書稱太后尊號為“明慈”更符合文意,後來為避太宗之女申國公主諱,周必大“明慈”的意見被採納。 [36]  之後,周必大又起草了太上皇和吳皇后的答詔,因為周必大在措辭時巧妙處理了人物説話的語氣問題,孝宗十分滿意。 [37] 
十二月二十四日,丞相趙雄、宗室趙伯驌出使金國時,要攜帶國書,朝廷討論受國書的禮節。周必大立即具體草擬,大致內容是:“尊卑名分之定,有人計較等級、威風;叔侄親戚關係,難道還計較是坐着還是站立?”孝宗對此頗為讚賞。 [38-40] 
乾道七年(1171年)五月,周必大兼任兵部侍郎,他奏請敬重侍從以儲備將相之才,增設台諫官以廣開言路,選擇監司郡守以補充郎官的不足。不久,兼領直學士院,並任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41]  八月六日,兼任禮部侍郎,在後殿談論治效、人才、科舉代筆三件事情, [42-43]  還同王之奇陳良翰到選德殿應對,孝宗從袖中拿出手詔,舉唐太宗魏徵關係之例,詢問他在位久,卻未成功績,治政的好壞及他自己不能發覺的解決辦法,命周必大等盡言對錯。周必大認為孝宗頻繁更換將領與郡守,是兩大弊端。孝宗贊同,便革除這兩種弊端。江、湖二州乾旱,周必大請求捐出南庫錢二十萬代民交税,孝宗很是讚賞。 [44-45] 

周必大諍言直表

乾道八年(1172年),周必大兼任翰林侍講,又兼中書舍人。不久,他辭去直學士院之職,得到批准。二月十六日,外戚張説再次拜為籤書樞密院事,給事中莫濟封駁回孝宗詔擬的草令,周必大奏道:“過去滿朝之人都認為張説這個任命不合適,陛下自己也知道錯了而加以制止了。未到一年,這個任命又下發。貴戚參預政事,公私兩方面都受到損失,臣不敢草擬此令。” [46]  孝宗迅速讓王曮草詔,貶二人為宮觀官。張説公開薦舉二人,孝宗減輕了貶斥的力度,於是莫濟和周必大分別被貶到温州與建寧府地方任職。莫濟接到任命立即離朝,周必大到豐城後稱病而歸。莫濟很後悔自己的行動。周必大卻三次請求擔任宮觀職,他因此名氣更大。 [47] 
淳熙二年(1175年)三月二十二日,周必大還朝任敷文閣待制兼侍讀,暫代兵部侍郎,併兼直學士院。孝宗對他説:“你不迎合別人,不附會權貴,朕十分倚重你。”九月五日,周必大正式任兵部侍郎 [48]  ,不久後又兼任太子詹事 [49]  他上奏説:“太宗(趙光義)儲備人才,為真宗(趙恆)、仁宗(趙禎)所用;仁宗儲備人才,為英宗(趙曙)、哲宗(趙煦)所用。自章惇蔡京打擊士氣後,最終導致外族入侵之禍(靖康之變)。秦檜嫉妒刻薄,驅逐人才,其弊端遺留至今。希望陛下在閒暇之時儲備人才。” [50] 
淳熙三年(1176年)三月,周必大被封為管城縣男爵。隨後周必大又兼任朝散大夫 [1]  呂祖謙致信給他,希望其積極進取,勿太退讓,又薦舉劉清之 [51]  之後周必大升兼侍讀。 [52]  八月,周必大在當值時被孝宗召見,上奏:“金星靠近前面的星,武士踢球,太子參與,臣很擔心。”孝宗讓周必大把這些話轉告太子,周必大説:“太子是人子,陛下令他驅馳,臣怎麼敢勸他違命,陛下不要命令他即可。” [53]  九月,呂祖謙致函與周必大,求再得任命。 [54]  在周必大的推薦下,呂祖謙被授予秘書郎。 [55]  十二月二十四日,出任吏部侍郎。 [56] 
淳熙四年(1177年)五月二十六日,周必大拜朝請大夫兼翰林學士。 [57]  九月,天下久雨,周必大奏請減少後宮供給,鬆緩對浙郡長期以來積欠的租税的逼責,令省部討論對百姓撫卹之事。 [58]  十一月七日,周必大與孝宗討論校正《聖宋文海》一書的事情,並與參政知事王淮建議交付呂祖謙去做,孝宗同意。 [59] 

周必大君臣相洽

淳熙五年(1178年)正月,周必大多次乞求回鄉,未得到批准。 [60]  五月,周必大認為孝宗過分重用他,以至於招致非議,並舉蘇軾之例,於是孝宗想召人為他分擔職責,便問周必大:“呂祖謙能寫文章嗎?”周必大回答説:“呂祖謙的涵養很深,瞭解典故,不僅僅工於文字。” [61]  之後,孝宗派遣使者李裕文令周必大撰寫《選德殿記》 [62]  。十一月,周必大奉旨到選德殿觀覽親書的《選德殿記》石,孝宗賜酒、茶及御書白居易《七德舞》、《七德歌》一軸。 [63-64]  十二月四日,擔任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 [65-66] 
淳熙六年(1179年)初,《聖宋文海》一書著成,周必大向孝宗請求命名為《皇朝文鑑》(《宋文鑑》),孝宗同意。二月十八日,得旨為其作序。 [67-68]  孝宗看後大為嘉許。 [69]  五月十日,為太子趙惇講完《禮記》。 [70]  故於五月二十三日,轉大中大夫。 [71]  十一月二日,又升任吏部尚書翰林學士承旨 [72]  孝宗令禮官討論明堂典禮,周必大建議祭天與祭地分別舉行。 [73] 
淳熙七年(1180年)三月,呂祖謙覆信與周必大,轉告張栻病逝消息,並勸周必大幫助朱熹請祠。 [74]  五月十七日,周必大拜官參知政事。二十七日,進封滎聞郡侯。 [75]  六月,呂祖謙再次給周必大寫信,勉勵其致力政事,不可推脱。 [76]  八月,朱熹函覆給周必大寫信,深為孝宗不採納自己意見不快,以病劇為由請祠。並提到南康軍救災的事情。 [77]  隨後三次致信請求周必大上奏孝宗,申請南康軍減税之事。 [78-80]  九月,呂祖謙為請祠事三次致函與周必大,兼及朱熹、劉清之事,且為其弟呂祖儉乞岳廟,以度荒年。 [81-83] 
淳熙八年(1181年)五月,有人藉助后妃的引薦請求為郎官,孝宗把此事交給給事中與中書舍人處理,周必大説:“台諫給舍三省互相牽制,怎能稟承旨意辦事呢?不聽從旨意有失於禮節,聽從了又有損於法則。旨令下達之日,我們應當一起上奏。”孝宗高興地説:“肯如此任勞任怨嗎?”周必大説:“應該給而未給就會有怨恨,不當給而不給,有什麼怨恨呢!”孝宗説:“這是負責任,不是任怨。” [84] 

周必大位列二府

淳熙九年(1182年)九月,周必大拜官知樞密院事 [85]  孝宗説:“每次看見宰相不能處理的事情,你用幾句話就解決了,三省根本不能少了你。” [86]  當時,雷世方乞求只差遣鎮江一支軍隊五千人駐守山陽,周必大説:“山陽控扼黃河口,如果今天減少駐軍而後又增加駐軍,必然導致敵人的懷疑。揚州武鋒軍本來駐守山陽,不如每年撥三千人,與鎮江五千人一同駐守山陽。”郭杲請求把荊南軍隊一萬二千人移至襄陽永久屯守,周必大説:“襄陽固然是要地,江陵也是江北的襟喉。”於是留下二千人駐紮江陵。孝宗問:“金主(指金世宗完顏雍)已經回到上京,並分派他幾個兒子鎮守各地,要怎麼辦?”周必大説:“敵人的恫嚇可能只是虛探,正擔心我們先行動。我們應當靜守,只是邊地將領不可以不精心選拔。” [87] 
淳熙十一年(1184年),周必大擔任樞密使 [88]  孝宗説:“如果邊境出事,宣撫使之職只有你可勝任,其他人都難以勝任。”各位統帥呈上各軍升遷名單,周必大不時點名召見一二人考察其才能優劣,統帥十分恐懼,不敢容於私情。周必大創行內外諸軍點式法,對分散在外的軍隊就親自去檢閲。池州李忠孝自陳有二名正將不能拉開弓,乞求罷去他們的軍職。孝宗説:“這是樞密使措置的效果。” [89] 
金州謀求軍帥,周必大説:“與其讓人私下舉薦,不如正大光明地選報。”孝宗命令侍從、管軍舉薦將帥。有人傳言大石林牙將要加兵攻金,忽魯大王分別佔據上京,駐守邊境的大臣與西夏訂立盟約。周必大一概不理會,勸孝宗持重,不要輕舉妄動。後證明所傳的話果然都是妄言。孝宗説:“你真是有先見之明。” [90] 
淳熙十四年(1187年)二月,周必大擔任右丞相。 [91]  他上奏道:“現在國內外安定,這種安定局面大約將近有二十四年了,這正是令人擔心之時,應考慮國家的長遠之計,不可以頻頻更改治國方針以圖速強。”孝宗説:“如果朕有過失,你可以全部指出來。” [92]  六月二十一日,周必大因旱災乞求罷官,孝宗説:“朕還要依賴眾卿協助,如果你舍朕而去,誰與朕一共呢?”之後又請求降低自己的品秩,孝宗都不允許。於是周必大上奏請求寬減夏税,以救災荒。秀州官員乞求減去大軍總制錢二萬緡,官吏請求核審是否合適,周必大説:“這難道是審核的時候?”立即蠲免了秀州的總制錢,孝宗稱讚周必大為政寬仁。 [93]  當時密封的奏章多説大臣們的同異,周必大説:“各盡所見,歸納到一處,怎麼可能還相同呢?陛下恢復祖宗過去的制度,令三省反覆閲讀奏章後行動,正是想使上下互相牽持,並不是只是奉行文書。” [94] 
十月五日,舉奏尤袤為太常卿。與王淮同舉楊萬里為秘書少監。 [95]  十月八日,高宗逝世,周必大附奏四事,與吳皇后商量將李才人等遣散從便。並參與裁定高宗遺詔。 [96]  十月九日,朝廷議定根據顯仁皇后高宗生母韋氏)逝世時的先例,派三位使者報告金朝。 [97]  周必大説:“今天的事很特殊,不應當害怕敵人而曲意順從。”阻止了派使者之事。 [98] 
十一月十一日,高宗大斂。左相王淮與周必大因山陵使一事而矛盾激化。 [99]  周必大主張差山陵使。而歷朝往往以左相任山陵使,王淮聽從尤袤的意見,又害怕自己因擔任山陵使而去位,便擠兑周必大,堅決主張不置山陵使。 [100]  十一月二十一日,金朝的賀正使來到宋,有人請求孝宗暫且穿淡黃袍在御殿接受國書,周必大執意不肯。孝宗便身着素色喪服,在帷幄中接見金使。 [98]  [101]  十月二十五日,入奏起草致謝金國札子的事。王淮與周必大爭論其事是非, [102]  紛爭最終以周必大的意見被採納結束。 [103] 
淳熙十五年(1188年)三月十八日,高宗出殯, [104]  周必大則根據宋太宗出殯時宰相呂端的舊例,請求隨同前往。 [105]  孝宗於是命周必大攝任太傅之職,充任山陵使,王淮失勢。 [106]  九月二十八日,舉行明堂大禮時,孝宗加恩羣臣,封周必大為濟國公。 [107-108] 
七月至十月,以詹體仁為首的道學者向周必大發起了大規模的薦士活動。 [109]  他們共薦舉了陳傅良、劉清之、陸九淵、呂祖儉、徐誼、沈煥等三十四位名士,有很多是道學人士,給予反對者以口實。 [110]  孝宗馬上下御筆詢問,周必大深知孝宗平生最恨結黨營私,極力辯白, [111]  隨後又解釋了所推薦人士的來歷, [112]  澄清了孝宗對他的誤會。

周必大淳熙之禪

淳熙十五年(1188年)十一月四日,周必大請求孝宗讓他離職,孝宗再三安慰。之後,孝宗忽然宣諭道:“近年來朕經常生病且感到疲倦,想傳位給太子,但你必須暫且留下。”周必大説:“陛下身體安康,只是由於思念太上皇稍稍過度了些,怎麼會到厭倦於政事辛勞的地步。”孝宗説:“最大的禮儀沒有比得上事奉宗廟的,而祭禮舉行時朕大多是帶病前往堅持祭祀的;最大的禮儀沒有大於執喪的,而朕不能親自到德壽宮去。想不退休,這可以嗎?朕正要把這個重任委託給你。”周必大哭着退下了。十二月,孝宗秘密賜給周必大高宗禪位時的親札。同月,孝宗令周必大留下商議。 [113] 
淳熙十六年(1189年)正月八日,孝宗任命周必大為左丞相,遷封許國公,留正拜為右丞相。 [114]  拜左丞相意味着孝宗對他的完全信任,欲託付以輔政重任。十一日,李巘草擬了二相制度,大家對此貶褒不一,孝宗召來李巘,命他另擬文書,不久把李巘貶到地方任職,周必大因而請求離朝,孝宗不允。 [114-115]  孝宗又令周必大參與草擬詔書,專門論述了供奉靈位、侍奉太子之事。 [116]  二月二日,參與禪位典禮,提議改定禪位詔書。 [117-118]  三月一日,周必大被加授為少保,改封益國公。 [119] 
國子司業何澹最初為周必大所器重,但他擔任學官,許久未遷官。後經留正舉薦方才升遷,他因而懷恨於周必大,於是借諫官之職予彈劾,致使周必大罷相,以觀文殿大學士之職判潭州。何澹對周必大譴責不停,再使其以少保充任醴泉觀使。其後改判隆興府,但他未赴任,又拜觀文殿學士、判潭州,恢復觀文殿大學士之官。周必大被所舉官吏受賄敗露之事牽連,降封滎陽郡公,後又復封益國公,改判隆興府,他辭去此職,獲拜醴泉觀使。 [120] 

周必大“偽學”罪首

主詞條:慶元黨禁
紹熙五年(1194年)五月四日,宋寧宗即位。七月二十一日,寧宗賜予其《求言詔》,周必大首陳四事:至孝、敬天、崇儉、久任。 [121] 
慶元元年(1195年),周必大三次上表引退,寧宗命其以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益國公致仕。 [122-123] 
慶元六年(1200年),平民呂祖泰上書請求誅殺韓侂冑、驅逐陳自強,由周必大接替任職。次年,韓侂冑的黨羽、御史施康年以呂祖泰的上書為藉口,彈劾周必大首倡“偽學”(指理學),又私植黨派。韓侂冑於是降周必大為少保 [124]  在“慶元黨禁”中,周必大與趙汝愚、留正被指責為罪魁禍首。 [125] 
嘉泰二年(1202年),寧宗恢復周必大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的官銜。 [126-127] 

周必大生榮死哀

嘉泰四年十月一日(1204年10月25日),周必大在吉州家中去世,享年七十九歲。寧宗聞訊後驚愕悲悼,追贈太師,為其輟朝兩日,賜銀千兩、絹千疋。十二月,葬於廬陵縣鬥岡原上。 [128-129]  [130] 
開禧三年(1207年),寧宗賜周必大諡號文忠”。 [131] 
嘉定元年(1208年)十一月,寧宗命樓鑰為周必大撰碑銘,並御書“忠文耆德之碑”六字賜予周必大家。 [132-133] 

周必大主要影響

周必大綜述

周必大“立朝剛正”,言事不避權貴,處事有謀,治政勤奮,是一位頗富才幹的政治家。其為政大體有四點主張:一、強兵,並制訂“諸軍點試法”,整肅軍紀;二、富國,主張大力發展商貿業,以增加收入;三、安民,以民為本,減賦賑災;四、政修,要擇人才,考官吏,固職守。 [1]  不僅如此,周必大還工文詞,為南宋文壇盟主。與陸游范成大楊萬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 [134]  他是一位“九流七略,靡不究通”的文學家。詩詞歌賦“皆奧博詞雄”。其書法“渾厚剛勁,自成一體”。

周必大政治

周必大在任官期間一直秉承富國強軍的思想。在助政過程中,圍繞國家“中興圖強”目標,對於南宋朝廷面對的經濟困狀也提出了許多見解和對策,例如主張“節用惠民”的愛民觀以及“戢兵督勸”勸農法,即通過“節約用度”來減輕百姓負擔,以“惠民”來換取百姓擁護;通過“戢兵” 以使“民安其生,農復其業”,君主和官員“以勸農為職”,與民共期“富庶”。 [1]  升任樞密使後,周必大不僅積極參與軍事問題的討論,而且在掌握和考察軍隊實情的基礎上,對朝廷的軍務發表了自己的見解和主張,並提出了各種對策與建議。周必大所主張的“守禦”下“內修”的邊防觀以及“備禦”下“鬥智”的平寇法,既是對以往軍事防禦思想的繼承,又是他在長期的軍事實踐中摸索出來的重要創舉。 [135] 
  • 人才戰略
宋孝宗欲求中興,人才為急務。“鋭意進取”的孝宗對此十分重視,認為:“館職、學官,祖宗設此儲養人材,朕欲待方來之秀,不可定員。”周必大在助政過程中,獻智頗多,在人才的選擇上建議“博求”文武英才,並用 “分格”儲備的方式來辨識人才。周必大的 “博求分格”的儲才觀,和當時的人才形勢極為契合。“博求”利於君主廣泛蒐羅各種優秀人才。他強調“博求”是長遠的目標,要有“儲材於閒暇”的戰略眼光。同時,“分格”是人才儲備中的重要創舉,既有利於君主瞭解和熟悉人才,又能使各級官員在急需用人之時能“按圖索驥”。
(一)“博求”文武英才
一方面,“雜舉文武之才”。 [30]  周必大指出,要想實現 “中興之政”,關鍵在於儲備和用好各類文武英才。周必大建議以“雜舉”、“廣儲”的方式解決人才不夠用的情況。也就是説,君主和各級官員平時要善於廣泛蒐羅各種人才,才會使當朝廷急需用人時有合適人選,不至於出現“任違所長”和“用過其量”的問題。因此,他建議孝宗下詔,要求各級官員“雜舉文武之才”,以為朝廷所用。 [136]  另一方面,周必大建議孝宗效法前朝君主“博求文武之英”的成功措施。以“富人要造居室,通常在十年前種樹”作喻,説明要“興事造業”,就必須“儲材於閒暇”。他指出太祖、太宗的人才儲備打下了良好基礎,反之高宗時“秦檜嫉賢妒能,黨同伐異”,以至孝宗“將相不能實現宏圖,守令不能遵守上意”。因此他建議孝宗效法先祖“涵養士類”。 [50] 
(二)“分格”以辯才
周必大認為人才儲備是用人之前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在人才選用中具有基礎性作用。他還認為,“博求”之後,還要做好分類,也就是分格。“博求”人才後,朝廷要按人才“所能”分類,將有相同才能的人才歸為一格。比如善於駕馭將帥的歸為一格。大格下還要分小格。儘可能將不同才能的人才以詳細的分類將其區分開來。周必大認為,人才“分格”之後,由各級官員一起上報給君主,作為了解人才的資料。此外,君主還將人才的詳細格目放到“二府”,一方面,便於宰執在平時瞭解和審核人才,另一方面,當朝廷急需用人時,宰執及時選擇所需人才,提高了選用人才的效率。 [136] 
  • 整頓吏治
周必大認為,朝廷應當注重“考其實”。即指君主和各級官員對人才不僅要聽其言,還要觀其行,要做多方面的實際考察。周必大所主張 “振風考實”的用人法,是基於孝宗即位後的朝政情況提出來的。在外虞稍息的情況下,孝宗要想成就“中興”之政,當全力建設內政,而對有效整頓積弊已久的人才考核方面則是當務之急。只有士風漸好,君主才能真正讓優秀人才發揮所長。他指出孝宗若能對人才實際情況細加考察,做到“因言以考實,試可而後遷”,有才之士便為君主趨事赴功,而那些 “以佞託忠,以偽託誠,以私託公”之人則沒有可乘之機。 [136] 
周必大認為,孝宗對於眾多一般性人才要“循次而升”。不然,有些人本性奸佞卻假裝忠誠,品性虛偽卻假裝誠實,品德自私卻假裝公廉,對於這些為謀私利而善於偽裝的人如不按常規細加審察,就會造成嚴重後果。周必大還指出“考實”不僅體現在用人之前,還體現在任用之後,以此作為獎懲依據。為此,他建議孝宗要善於“考其實”,可以“效法虞舜,在郡守治效著聞者中高升幾人,從而昭告天下。又再治狀不進者中罷黜幾人,從而鞭策其餘同類者。”這樣可獲得“循良治國的局面不弱於西漢”的效果。 [136] 
  • 軍隊建設
周必大在孝宗朝一直身兼朝廷軍政要職,對於軍隊建設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他重視選將練兵,對國家軍隊任將中存在的一些弊端進行了分析,並提出瞭解決的方案。 [137] 
南宋軍隊數量龐大,但作戰力卻低下。周必大認為問題根源於高宗朝以來將帥選用上的不精慎:諸路總管掌本路軍員訓練、教閲、調發等事,鈐轄、將副、都監均是屬於帶兵訓練或統兵作戰的將帥之職。對於這些將帥的選用竟“不問能否,不顧資格”,其後果可想而知。因此,周必大提出了他對軍隊建設的建議,注重邊帥的“精擇”,把精心、嚴格選用將帥放在軍隊建設的首位。 [137] 
與此同時,周必大還建議孝宗要着重解決“將帥有名無實”的問題。雖然孝宗在選將練兵和大修邊備上有所進步,但軍隊建設仍弊病叢生,尤其表現在“將帥有名無實”的問題上。周必大建議孝宗以精擇將帥來革除此弊,即“在現今副總管、鈐轄、路分都監中選拔身經百戰、有勇有謀之人兼任統制。至於擇帥則要更加周詳。”周必大覺得,只要孝宗“參以宏謨,詳於擇人,革此積弊”,使諸路帥臣、將副有其實,國家在對金作戰和平定內亂時才能免遭掣肘之患。周必大主張用精擇的方式來解決南宋將帥“膏肓”以及有名無實的問題,是在深刻分析當時的軍事實情與內外形勢的基礎上作出的準確判斷,這一方略一定程度上有利於解決南宋軍事戰鬥力不足的問題。 [137] 
對於士兵的招募、選練,周必大亦針對時弊,提出改良的建議。周必大任樞密使時,結合當時的軍政形勢,對軍隊建設和管理進行了有益的完善和創新實踐,比如他向孝宗進獻他首創的“諸軍點試之法”,此法的要旨是,君主不定時地對諸軍升差、置籍進行“點召”,對帶兵作戰的將帥隨機考核。點試法“雖不專以此取人,亦因以察其能否,使之不測,則主帥自不敢行私”,能起到嚴明軍紀的作用,從而達到鼓舞軍隊士氣的效果。周必大還主張嚴訓將士。有了嚴明的軍紀,將士會心悦誠服地遵紀聽命。在此基礎上,將帥還要積極地訓練軍卒,以此提升他們的對抗、作戰能力及激發他們的進取心,從而達到提振軍隊士氣的效果。 [137]  面對外患內憂,周必大還建議孝宗將軍隊中好的訓練方法推廣至諸州民兵的訓練中去。他闡述了訓練兩淮民兵的戰略意義。周必大認為,若軍情較急,民兵應該成為作戰的正兵。所以,他以孔子“教民戰”來鼓勵邊將要善於訓練民兵。 [137] 
可以説,激勵軍士,既能贏得軍心,又能鼓舞軍氣,從而大大提升軍隊戰鬥力。身為文臣,周必大不僅積極地向孝宗進諫“勵軍”方略,而且在主理樞府後,更是以身作則地策勵將士,鼓舞軍氣。他主張在“優恤”基礎上“嚴訓”將士的勵軍之法,既是對前代軍事戰略的繼承,又是他在軍隊建設中的重要創舉。 [137] 
  • 注重邊防
南宋建炎以來,朝臣對處理宋、金關係意見不一。孝宗一朝,張浚胡銓等主戰者建議主動出擊,北伐金人;周必大則主張以和議作為與民休息的權宜之計,並謹慎處理禮節和割地問題,抓住時機“內修”。以他為首的主守派既反對貿然用兵,又反對妥協投降,主張在“守禦”的前提下,充分做好物力、軍力準備,再進行北伐。周必大在助政孝宗的過程中,有見地地提出了“守禦”下“內修”的邊防觀。 [135] 
(一)“守禦”以穩邊防。面對金世宗以南宋不奉歲貢為由準備南侵。時任中書舍人的周必大向孝宗分析了當時的宋、金形勢,指出“依現在的形勢,金方未必不想議和。雖然文書措辭輕辱,但是真實的意圖可以略知一二。”只是“怕我們探得對方的實情而不畏懼他們,所以才言辭囂張,索要歲幣。”而宋方“邊防不穩,國庫匱乏。”因此周必大認為目前並不是對金出戰的好時機,應該採取“守禦”的策略與之議和。 [135] 
(二)“守禦”以促內修。周必大認為對金“守禦”不僅可以穩定邊防,而且可以贏得“內修”契機,從而提振國勢。因此宋方不能屈服於過分要求,否則會使金人變本加厲,周必大建議孝宗效仿北宋仁宗“稍增歲幣從而拒絕契丹無理請求”的做法,應允金人恢復歲幣的請求。假如金人有意和議,“則可以以此作為條件。”雙方和議交涉數月,宋方可以抓住有利時機,“內修外攘”,方能對金“戰則克,和則固”。這是當時形勢下邊防方針的上策。 [135] 
周必大助政孝宗過程中始終堅持“守禦內修”的邊防主張,這是在審視當時國勢,並結合歷史經驗而總結出來的。事實上,以南宋國力要想收復中原是不現實的。而對金採取“守禦”,然後積極“內修”,對宋、金雙方而言是雙贏的結果。周必大隻是以議和為途徑,用稍增歲幣來換取和平,但堅決強調國家名節、土地不能丟棄。正如時任兵部侍郎陳俊卿所言“名分正則國威張,而歲幣亦可損矣。”這是從長遠利益出發,來權衡利弊得失的做法。 [135] 
  • 對內平寇
宋孝宗統治期間,曾出現數十起各種形式的“寇亂”。周必大在助政過程中,不僅親身經歷過許多“寇亂”,而且經常參與平定地方動亂。他以豐富的閲歷,並結合當時形勢,提出了“備禦”下“鬥智”的平寇法。 [135] 
(一)“備禦”舉軍政。面對南宋前中期頻發的“寇亂”,周必大主張官軍在平寇前應做好有效的備禦”,一方面是軍隊的整飭,以提升官軍作戰力;另一方面是兵力的部署,以發揮官軍優勢。 [135] 
對於整飭軍隊,周必大先指出湖南茶陵地區“賊寇肆無忌憚”原因在於軍隊官兵的作戰力不強。為此,他建議孝宗“詔各路帥守、監司擇兵將官,修舉軍政,謹察所部,凡違法作亂的勢頭稍有萌芽,就務必斷絕聚眾起事的可能。” [138]  他提出了三點建議:對喬裝成逃亡流民的戍卒有所堤防;對茶商牟取暴利的行為有所覺察;對官員違法使用禁軍、不訓練禁軍以及拖欠弓手糧餉的不法行為有所留神,“導致禁軍心生叛意,朝廷無法駕馭。”周必大的建議主要集中於官軍的戰前“備禦”上,其中前兩條是直接應對“寇亂”而言,第三條則是針對軍隊管理中的整體弊病來説的。由此説明官軍在平定“寇亂” 前應整飭軍隊,以切實提高戰鬥力。 [135] 
對於兵力的部署,周必大認為平定“賊寇”時,官軍在兵力部署上應揚長避短,做好重點部署。周必大還指出“賊徒多勝,官軍多敗”的原因在於官軍沒有部署好兵力,以至遇到變亂時不能發揮自身優勢,反而讓“賊寇”牽着鼻子走,這樣“賊徒常逸,官軍常勞”。官軍不宜“馳逐山谷”作戰,應將優勢兵力重點布控在賊寇來往頻繁的地帶,這樣可以起到“免兵卒暴露,省運糧之害”的效果。在此基礎上,再派將領率地方治安力量和土豪集中剿滅“賊寇”。 [135] 
(二)“鬥智”巧取勝。做好“備禦”,是政府平定“賊寇”的重要保障,既要從宏觀上整飭軍隊,又要從微觀上做好兵力重點部署。周必大認為,官軍與“賊寇”作戰時,還應“鬥智”,如此才能“少敗多勝”。 [135] 
首先,鬥智不鬥多。與“賊寇”相比,官軍人數的絕對優勢並非取勝的因素。周必大建議選擇一支精鋭部隊。事實上,官軍和“賊寇”作戰時,人數多的優勢往往難以發揮出來,一則剿滅“賊寇”往往在山區進行,官軍雖人數眾多,作戰卻不靈活;二則人數多,後勤難以保障,將極大削弱軍隊作戰力。所以,周必大認為,“賊寇”有“小、快、靈”的優勢,因此還是要注重作戰謀略。 [135] 
其次,鬥智巧離散。周必大根據“賊首知道自己反抗國家,死罪在所難免,往往用‘被捕必死’的後果來威脅士兵從而全力對抗官軍”的特點,向孝宗上奏“離間賊寇”的建議。對那些願意招降的“賊寇”不僅應“開其悔過之路”,而且還應論功行賞,詔令“賊中被逼之人如果能翻然悔悟,殺戮賊首,不但可以贖罪,還可以格外補官,重行賞賜。” [138]  併發出通報,讓他們“轉相告報”,目的是“分化賊寇勢力”,以“平賊亂”。 [138] 
  • 發展農業
南宋前中期內憂外患,農民大都流離失所,根本無法安心生產,農業也難以發展。為此,周必大提出“務農之要,莫先於戢兵”的建議,即朝廷應盡力停止戰爭,給民眾提供安心生產的環境,以使民眾回到熟悉的土地和家園。因為戰亂導致“揮師所處荒草叢生,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所以,統治者應“懲忿而窒慾,偃武而右文”,這樣便會使“士兵可使轉而為農民,戰場可使轉而為沃土”,從而“民生安定,農業發展,統治者無事於勸。” [139] 
國家停止戰爭,民眾才能安心從事生產。周必大認為農民的勤與惰關係到邦國大計。在他看來,有了“戢兵”做保障,統治者在引導民眾致富的過程中還需做好“勸農”工作,在組織“務農”時,就應對勤勞者給予獎賞,對懶惰者要多“督勸”,促使其完成應有的生產任務。周必大還親自參與到實踐中。在出任潭州通判時,他不僅督勸潭州民眾要勤勞農作,而且在實際的耕作技術上,如深耕田土,順應天時,肥瘠搭配,修造水利等,給予具體指導。同時還號召民眾專心生產。周必大主張以“戢兵”來換取民眾安心務農的環境,以“督勸”的方式來激發民眾生產積極性。這些主張既是對前代“勸農”思想的繼承,又是他在“以民為本”實踐中的創舉。 [139] 

周必大文學

周必大有詩600多首。他的詩有的善於狀物,如《池陽四詠·翠微亭》中的“地佔齊山最上頭,州城宛在水中洲;蜿蜒正作雙虹墮,吸住江河萬里流”,比喻淺近新穎。又如《遊廬山佛手巖雪霽望南山》中的“十日頑陰不見山,山中一夜雪封庵。伊予的有尋山分,日照北窗雲在南”,氣骨稍弱,卻清新淡雅。他初學黃庭堅,後由白居易溯源杜甫。在有些詩裏他喜歡用典,未能擺脱江西詩派的影響。 [140] 
周必大學識淵博,在詩歌方面,有專門的理論著作《二老堂詩話》,此書偏於考證“必大學問博洽,又熟於掌故,故所論多主於考證。” [141] 
  • 駢文
周必大是南宋有名的四六文大家,他於為官之時撰寫了大量的四六文,宋孝宗一朝,他執掌內外製時間很長,許多重要的詔令典冊都由他撰寫,不少代表朝廷的重要文章,都由他撰寫。其所撰四六文多成為南宋四六的典範之作,如《岳飛敍復元官制》,詞婉義正,是宋代駢文佳作。是士人效法的對象。因此,周必大的四六文在文壇上佔有重要地位,並對當時和後世四六文的創作產生了重要影響。 [142] 
周必大的四六文在繼承北宋四六文的基礎上,又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這主要表現為: 一是既得皇帝之用心,又符合四六文文章之體制。二是呈現出散文化特點。 [142]  得體主要體現在周必大對章法的遵守上。周必大代言體四六文在語言上也很得體,即體現出典雅的語言風格。其四六文呈現出與王安石相同的典雅風貌,注重使用經史語,且運用經史語時注意對偶的精切。四六文語言的典雅風格以北宋的王安石最為典型,即四六文語言要出自於經史,代言體四六文更是要求詞臣使用典重之語。 [142] 
散文化也是周必大四六文的一大特點。宋室南渡以後,“以古文為四六”的歐蘇派四六文寫作手法被南宋四六作家所繼承。周必大在對當時四六文寫作進行評論時也注意到了四六文散文化的特點。周必大稱讚仲並“以古文就近體”的寫法,這與歐陽修“以文體為四六”的觀點相近。他既主張“以古文就近體”,又主張四六文寫作要謹守四六體制;既重視四六文的對仗和用典,又強調應突破對偶韻律的束縛。 [142]  周必大四六文體現出散文化的特點,如大量使用虛詞,參以古文的議論手法,所用典故恰當貼切,事無泛用等,這都是散文化的表現形式。周必大在四六文中大量使用虛詞以求得文氣的流轉和表意的準確。 [142] 
  • 散文
在作家的創作方面,周必大繼承了前人的“文氣説”,並強調“理”,具有宋代文論的鮮明特徵。周必大在文章中多次提到“氣”和“理”,不僅強調“氣”的作用,還側重“理”,重視學習儒家經典的作用。又因文人所學的內容大多為儒家經典,所以“學’氣在文中也可以理解為對“理”的重視。 [141] 
周必大散文主體風格是“雄深博雅”,主要表現為思想內容的雄深博雅藝術手法的用典繁密、文筆簡練、語言流暢、行文的蒼勁有力、文體的多樣等方面。這種風格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追溯到司馬遷散文的“雄深雅健”,韓愈的古文理論歐陽修的“六一風神”。 [141] 
周必大知識淵博,熟悉當朝人物、掌故。在他的散文及《二老堂詩話》中,保存了不少研究宋代文學的資料。他的神道碑、墓誌銘一類文字,主次分明,頗有史法,往往為元代修《宋史》者所取材。 [141] 
周必大的序文如《〈皇朝文鑑〉序》,寫得典重雅正。題跋如《題陸務觀送其子赴官詩》,遊記如《南歸錄》所寫遊石湖,則頗富情致。總的説來,這類散文內容豐富,文采則時有不足。 [1] 

周必大文獻學

周必大曾用時四年,主持刊刻了宋代四大類書之一的《文苑英華》計一千卷,還刊刻了《歐陽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錄》五卷,使《歐集》自此以後有定本,且得以保留至今。“周必大刻本”被歷代名家奉為私家刻書的典範。 [1]  他曾在朝廷擔任過秘書少監的工作,使他熟悉官廷校勘,使他在致仕之後有能力對《文苑英華》、《歐陽文忠公集》進行重刊。 [143] 
周必大是南宋初年私家校勘的代表人物,他的文獻學實踐和成就對後世的文獻校勘、印刷都有一定的影響,為優秀文化的傳承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143] 

周必大歷史評價

  • 宋代
趙構:掌制手也。 [144] 宋史》引
趙眘:①意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 [144] 《宋史》引)②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重。 [144] 《宋史》引)③好一個宰相! [145] 鶴林玉露》引)④若有邊事,宣撫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 [144] 《宋史》引
朱熹:如今是大承氣湯證,渠卻下四君子湯。雖不為害,恐無益於病耳! [146] 《鶴林玉露》引
呂祖泰:獨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不然,事將不測。 [147] 《宋史》引
趙擴:①嘻!此四朝宗臣也。 [148]  《忠文耆德之碑》引)②道德文章為世師表,功名始終,視古名臣為無慚也……在位最久,得君最專。 [148] 
陸游:①大丞相太師益公,自少壯時,以進士博學宏詞,疊二科起家,不數年歴太學三館。固多少年豪雋不羣之士,然落筆立論,傾動一座,無敢攖其鋒者,惟公一人中。雖暫斥,而玉煙劍氣、三秀之芝,非窮山腐壤所能湮沒。復出於時,極文章禮樂之用,絕世獨立,遂登相輔。大詔令典冊,孝宗皇帝特以屬公。於戲聖主之心,亦如造物非私。公以富貴,蓋大官重任,不極不久,則無以盡其才也。公在位久,崇論宏議,豐功偉績,見於朝廷傳之邊徼者,何可勝數。 [149]  (《文忠公集序》)②斯文日卑,公則崧岱。士昏於智,公則蓍蔡。公老不衰,雷霆百代。 [150]  (《祭周益公文》)
樓鑰:①以國事為己任,進退人才,一本公道,養民擇守,憂邊訓兵,仰贊睿謨,慮周而敏,被遇日隆。 [148]  《忠文耆德之碑》)②孝宗皇帝在位二十八年,厲精求治,久而不倦,聖德日新,光紹祖宗。宰相凡十有五人,明良會遇,可謂盛矣。求其相為始終,全德備福,未有如益國周文忠公者。始公親見,龍飛御名之立,己嘗預議。中間再以力排權,幸沮其方用。忤旨去國,略不少貶大夫之過。計者謂公不復用矣。聖明洞照,愈加褒擢,遂至元宰任天下之重。周旋密勿,終贊與子之決。以孝宗之實睿,實聰公之明敏肅,給真千載之遇,而又事光宗於春宮。夾輔初政,功成身退,既掛衣冠,猶被主上寵光者,十年嗚呼!其可謂聖朝之宗臣矣! [1]  (《卷九十四·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諡文忠周公神道碑》)③巍巍孝宗,天錫勇智。二十八年,是為盛際。猗歟益公,善始以終。始進以文,終察其忠。再折奸萌,逆鱗以批。事定言驗,表表忠規。獻納論思,知無不為。彌縫輔贊,百工惟熙。三聖相授,同守一道。公實佐之,家有宸藻。憂邊思職,具存宏模。臨機輒斷,華夷謐如。告老既休,著書自若。拳拳斯文,以惠後學。天不憗遺,殄瘁興悲。既銘公墓,又勒豐碑。生榮死哀,身美君顯。是為宗臣,後慶其衍。 [148]  《忠文耆德之碑》)④渠只會説大話,如奄有萬方,君臨兆姓。 [151] 四朝聞見錄》引
楊萬里:公自紹興,奮繇諸生,獨提一筆,萬人莫攖。遂收雙科,遂入三館。遂掌絲綸,遂首輔賛,中興以還。孰冕詞臣,維汪龍溪學士曰:“真公出其後而出其上。”發帝之令,有一無兩。髙皇倦勤,遜於孝宗。托子者誰,維陳魯公孝,遜於光疇。纉陳者公,扶日轂以照天下。昔漢董賈玉董仲舒賈誼,英文事彼,豈不文文而不位。昔唐房杜房玄齡杜如晦的並稱)星,垂相勲彼,豈不位位而不文。維文維位,公具其尤。其詞典謨,其勲伊周。 [152]  (《祭周益公丞相文》)
倪思:①才宏而識遠,行峻而氣和。其學以致知,為先其文,以明道為本有一。公望隆壽俊,德如伊尹,任重保衡亮四世如畢。 [153]  ②公生廬陵,繼六一公六一居士歐陽修)。士論推尊,畢世而同。惟公之徳,粹然謙恭,玉山珠淵,清明內融。惟公之才,用而不窮,出入屏毗,應變從容。惟公之學,源深流洪,九流七略,靡不究通。惟公之文,防奧詞雄,眾體兼備,三代同風。奮身紹興,厥聲摩空,烏台螭防,寖膺顯庸。隆興乾道,風虎雲龍,明良遇合,千載一逄。暨於淳熙,治盛功豐。公於是時,蔚為儒宗。乃掌帝制,勒崇垂鴻。乃陟文昌,獻納輸忠。乃侍講讀,乃翼儲宮。遂登廊肆,開府西東。聚精防神,志合謀從。遂正台鼎,輔相彌縫,宻賛親傳,功業愈隆。紹熙初政,矩疊規重,退而分陜,初不言功。慶元告老,歸從赤松。優遊綠野,名壓岱嵩。皇防渙渥,進階累封。巋然四朝,善始以終。(《祭丞相周益公文》) [152] 
鄭丙:尚書喉舌之司,命令由之出納;大臣股跋之任,紀綱賴以維持。必大性端而道直,才周而識宏。文追作者之風,學通時務之要。黃鐘諧眾律,備涵太極之和;破柱蛇中流,坐閲百川之注。謀猷悉罄於忠嘉,操履克全于堅正。承明三入精白一心。黃麻似六經之醇,久掌絲綸之命;天官據羣才之會,獨專冰璧之明。經幢日效於論思,宮尹首資於調護。總領眾職,勤勞數年。枚數廷臣,無出其右;博稽人望,素已允孚。延登兩社之崇,協贊萬幾之化。爾其開眾正之路,通羣下之情。調娛盡納於太和,豫備迄成於整暇。噫!名盛而人斯責望,益宜砥節以守公;本強則朝有精神,允賴折衝而壓難。 [153] 
顏棫:閎深而簡重,温裕而剛方。博物洽聞,貫百家九流之奧。高文大冊,追三代兩漢之醇,思陵愛其有制誥之才,孝廟識其真宰輔之器。贊虞舜垂裳之制,久鬯於明謨洎神禹。若帝之初,力禆於新政。庶官無曠,百職惟熙。懇辭機務之繁,旋俾保釐之重。升亞傅之崇,進退可觀,始終罔間。時事靡聞於掛口,家居惟樂於著書。 [153] 
程洵:夫以天子之宰位,貌尊重號,禮絕百僚而叅軍,古所謂居百僚底者,貴賤懸絕,如此蹤跡,何由輙聞於鈞聽。而洵心獨喜者,非特一世宗工,三朝元老,得以瞻望儀型,慰平生敬慕之心。抑聞朱劉二君子,皆明公異時屈輩行與之交者。斯文之統盟,善類之宗主,於是乎在而洵也。伏惟明公功業之盛,既追蹤韓富,而道德文章之妙,亦儷美程蘇。 [154]  (《上週益公書》)
王子俊:伏審勇退,莫回防榮。益寵推挍,近世謂當班文富之間,瞻言髙風,乃忽在羲皇之上。其歸擕持全名,照耀千古。某官功在彞鼎,名滿華夷。方堂堂當國之秋,極蹇蹇匪躬之操。格天扶日,了無一節。之詭隨破,斧缺斨。始有後來之洶湧,人方願去子髙之胄公,乃遂掛神武之冠。 [155]  (《賀少傅周益公致仕》)
莫子純:器量宏深,才猷通敏。有覺德行,夙並駕於淵騫。發為文章,蓋上規於姚姒,早被聖神之眷,浸膺廊廟之求。翊贊兩朝密勿,敷陳之際,始終一節,雍容進退之間,蹇蹇王臣,皤皤國老。 [153] 
徐誼:(其文章)連篇累牘,姿態橫出,千匯萬狀,不主故常,何其富也。詩賦銘贊,清新嫵麗,碑序題跋,率常誦。其所見足以補太史之闕遺,而正傳聞之訛謬,又何其精也。國初承五季之後,歐陽文忠公以文章續韓昌黎正統,一起而揮之天下。其後穿鑿破碎之害起,士俗亦陋。及公發揮文忠之學被,遇高廟輔相阜陵,弼成治功。於是二公屹然,並着於六七十年之內。今觀遺稿,貫穿馳騁,雍容而典雅,體正而氣和,使人肅然起敬,如儼立於彤庭廣廈之間,黃鐘大呂勿振於心。其淵源蓋有自來淳熙中公,翱翔於鸞台鳳閣,已登政地誼,亦備數於朝紳之後。時高文大冊多出公手,而公謝政事去矣歸……其年益高,視聽益壯,著述議論,方川至而無倦也。蓋亦參公之行事而觀焉。則文章學問,本末源流,人材風俗,盛衰起伏,皆可自是而有考。 [156]  (《平原文稿序》)
時瀾:堂堂崧嶽,凝立為宗。天之尊爵,公所自有分茅胙土,班崇五等奚爵之雲。人之良貴,公所獨佔。秉鈞宅揆,位極人臣。匪以為貴,人事與天運而流矣。宦而公卿,樂權用勢。善類匯徵,公獨吐握。潭府巍巍,融為春風,杞梓楩楠。纖巨自售,中心好也。寒士歡顏,公獨已責。食祿萬鍾,十九在外。絲寒粟飢,在在而然久而繼也。道純金玉,既熟既茂,文出宮商,克倫克諧。蓋其相天子伊周而學者,師之孔顏也。德備而體,愈謙業富。而心愈慊,休休汲汲,將終身焉。 [152] 
詹體仁:淳熙之盛,百世莫京,二三輔弼,有光汗青。惟公終始,獨邁等倫。妙齡秀髮,詞壇早登清切之地,歷階以升,綢書約史,雅健雄深。垂光編簡,燦若日星。輔成聖學,緝熙光明,寵升內相。位冠禁林,潤色訓誥,發揮絲綸。詞章德業,當代一人。乃陪政府,參預幾廷。逮登樞極,即秉鈞衡。四海鼎安,一塵不驚。九功惟敍,庶績其凝。帝嘉相業,班峻孤卿,鼎彛刋伐,胙土疏榮。風雲慶會,薦歷熙辰。均勞釋政,養素全真。 [152] 
劉崇之:公蓍龜棟樑,經邦術業。命代文章,覧輝德刃,獨步詞場。九霄平躋,紫微玉堂。王言誕播,傳誦四方。製作孔盛,居室富藏。渾渾灝灝,巍巍煌煌。正笏垂紳,雍容廟廊。洪化寅亮,明謨贊襄。忠肩稷契,化邁虞唐。無瑕白璧,聞望顒昂。泰山岩石,景星鳳凰。翩然勇退,敝屣軒裳。鳴珂燕閒,幾舄徜徉。綠野晉公,赤松子房。為書滿家,金薤琳琅。沉浸醲郁,温潤鏗鏘。士登龍門,無藝不揚。克勤小物,兼收寸長。尊謙下濟,夫子温良。真賢並世,此樂未央。 [152]  (《周益公丞相祭文》)
李璧:為辭章,神造天出,温淳雅正,駿發明厲,各適體宜。掌內外製餘十年,一時大典冊,皆出公手。天下學士,傳風矜式焉。然皆發持,滿流既溢,激射澒洞,非如他人遇事,作機杼軋軋如也。自昔蜚英文苑之士,往往與世異轍,事業風采,傾動天下而文無傳焉。蓋其積也不厚,則其發也有所窮。如公逢辰,得君負衡據鼎膏,澤被天下,而斯文之光煥乎如日星麗天,物物呈露。斯可謂炳炳烈烈,為宋之章者矣。末節益髙,邁杜門十五年。著書滿家,吮六籍之腴,咀百家之華,四方碑版得公筆,然後滿意。始終聲名,無毫黍玷缺,識與不識,浩然歸重,考行訓徳。曰文曰忠,與韓顏富歐蘇諸公並傳於無窮。(《周文忠公行狀》) [157] 
劉元剛:忠臣以忠襄、忠簡正紀綱於徵戰之秋,忠也。禮樂太師旦,文章衞武公,以歐文忠、周文忠(周必大)、楊文節,宣黼藻於晏粲之盛,亦忠也。故嘗為之説曰:五賢相望,迪民彞盡,以忠文冠聖。 [158]  (《敬書廬陵五先生像》)
文天祥:①列聖文章千載重,諸孫聲氣一時同。著庭更有邦人筆,稽首承休學二忠。 [159] 敬和道山堂慶瞻御書韻)②秘苑固知朋可正,畏途猶恐甲方衷。欲酬長者殷勤祝,坎止流行學四忠(周必大、胡銓、歐陽修、楊邦乂 [160] 和蕭安撫平林送行韻
  • 元代
劉將孫:東南百五十年來,廬陵文字為盛。胡澹庵竒博,如彛欵鼎識。周益公典裁,如金科玉度。楊誠齋清峭,如氷松雪栢。二三大老風流相望,大啓迪於後人。 [161] 
劉嶽申:此宋南渡之司馬,其公論之。在天下不如在宦者,其所居為綠野不如為蘭若。此千萬間之廣廈,所以不如一丘一壑之畫。 [162]  (《益國周文忠公贊》)
吳澄:廬陵之士,俊偉卓犖之類多,謹重信厚之類少。昔人論漢山西諸將,獨趙營平、蘇屬國似非山西人物。予亦嘗言益國周丞相雖家廬陵,而泯然俊偉,卓犖之跡,韜於謹重信厚之中。故其名位所到,事業所就,超出眾人之上。 [163]  (《送廬陵解辰翁謁吏部選序》)
脱脱等:①必大為翰林學士幾六年,制命温雅,周盡事情,為一時詞臣之冠。②謀大事,決大議,非凝定有立者不能也。周必大、留正一時俱以相業稱,然必大純篤忠厚,能以善道其君,光、寧禪受之際,懼禍而去,其可為有立乎哉? [144]  (《宋史》)
王義山:餘嘗讀益公程文,殊有可議。如繡衣鹵簿記,蔡邕謂滷大楯也,以大楯領一簿之眾,故謂之鹵簿。此益公記中所欠,謂之博學可乎?又如代安南國進馴象表,上句是有出處,下句無如。此謂之宏詞可乎?自此科出,晦翁鄙之,誠齋又鄙之,益公偏以冠冕詞臣大行之,非宜也。讀益公程文,覺其實徒贅於益公之文名也。 [164]  (《周益公宏詞程文集後跋》)
方回:周益公丞相之四六,楊誠齋秘監之詩,俱名天下而同郡。此(指周必大作《上巳訪楊廷秀賞牡丹於御書匾榜之齋其東園徑 》)益公老筆,此言深有㫖子由,詩勝子瞻,不工不博不深,於其間字用力,而有幽味。 [165] 
  • 明代
王沂:宋以文章為天下之宗者,自廬陵歐陽公始。廬陵以忠節為天下勸者,自楊忠襄邦乂始,忠簡胡公、文忠周公、文節楊公繼之甚矣……忠簡之後,周文忠公在相位,汲引善類,首以紫陽為薦。庻幾君子彚進,國統奠安。其知人之明,與安邦之義,葢可想見。然紫陽朱熹當忠簡在位時,嘗薦之光堯,曾不一至京師。及周文忠公薦之,乃幡然而起,則以天下無不可為之。忠簡、忠襄聲望絕人,而周文忠、楊文節二公振之然。廬陵忠節,表表愈偉,豈無自哉! [158]  (《廬陵五先生像贊》)
王禕:當時贈官制詞,稱公年幾八袠研精,弗倦於簡編,而況中年有作。宜其臨文詳審如此,是以為南渡後文章一大家也。 [166]  (《跋周益公祭文稿》)
解縉:一德格天,四朝輔政。功烈文章,鬱郁其盛。 [167]  (《周文忠公贊》)
商輅等:①侍御史李衡、右正言王希呂,論説不可執政。直學士院周必大,不草答詔。給事莫濟封還,帝罷四人。前以張説籤書樞密院事,因張栻論罷之。今其用説之意,益堅於前。遂罷四賢(指周必大等四人)而卒用之獨,不思曰勍敵,未復倘用説,而敗國則必貽笑於天下後世矣。虞允文、陳俊卿、張栻、李衡、王希呂、周必大,莫一時之濟賢者也。一時罷去,不肖者也一時用之。孝宗近小人遠君子如此,得無愧於金主雍乎! [168]  ②侂胄徒自尊大,而卑陵朝廷,一至於此願亟誅侂胄,師旦筠而逐,罷自強之徒。故大臣在者,獨一温儒周必大可用宜以代之,撥亂以正聖聽。(《御批續資治通鑑綱目·卷五》) [168] 
楊士奇:自歐陽公而下,有楊忠襄、胡忠簡、周文忠、楊文節諸君子累累而出,伸大義於天下。 [169]  (《送李伯高訓導序》)
王直:昔之君子文學之純正,若歐陽文忠、楊文節公;徳行之粹美,若胡忠簡公;政事之寛和,若周文忠公;名節之崇高,若楊忠襄公、信國文公者。蓋鮮其所為道,皆古聖賢之道,天下後世之所仰望而師法者也。 [170]  (《送劉進士赴京序》)
  • 清代
王夫之:至若周必大、王十朋范成大楊萬里之流,亦錚錚表見,則抑文雅雍容,足以緣飾治平而止。 [171] 讀通鑑論
紀昀等:必大以文章受知孝宗,其制命温雅,文體昌博,為南渡後台閣之冠。考據亦極,精審巋然,負一代重名,著作之富,自楊萬里、陸游以外,未有能及之者。 [149]  (《四庫全書總目》)
儲大文:其體整鉅,則益國周文忠公也。文忠公握文枋三十年,號古今應制第一手,此則集厥大成。實為典寶雅匪明。吉水、泰和、荼陵,所克逮而重之。以午橋嗜吟,渭南題集,用李蘇長,壽景龍之正,裁叅陳範。建炎乾道之新響者也。 [172]  (《張文貞公集序》)
丁儀:昔人謂其詩格澹雅,由白傅而溯源浣花,實則不名一體。五古格調猶是北宋,惟清雅過之。七古、絕句,微類白傅,而平淡不及。近體五言最為神似,七言則困於使事,全非唐音矣。而語氣時襲詞曲餘音,尤足為病也。 [173]  (《詩學淵源》)
賀裳:周益公氣骨不高,而微有淹雅之度。如詠《楊廷秀家園》“迴環自斸三三徑,頃刻常開七七花”,亦有自然之美也。公與同郡歐陽修相善,每摘其警句示人。餘惟喜其“風色似傳花信到,夕陽微放柳梢晴”有態,餘俱寒陋。 [174] 
  • 民國
沈曾植:歐陽文忠詞名近體樂府,周益公詞亦名近體樂府,慕藺之意歟。兩公同籍吉州,同諡文忠,事業文章,後先照耀,益公集編次之法,亦全用歐集例,蓋文脈相承,氣節一系。 [175]  (《菌閣瑣談》)
范文瀾:周(必大)、留(正)都是朝廷上反戰官員的代表。 [176] 中國通史

周必大軼事典故

周必大鶴飛盞

據説周必大有一個酒杯名為“鶴飛盞”,斟上酒,杯上的鶴就飛起來,喝完酒後,鶴就不見了。 [177] 

周必大周鷺鷥

據《西湖二集》記載,周必大長身瘦面,嘴上無根髭鬚,身板伶仃,如同高腳鷺鷥。當時民間稱他為“周鷺鷥”,他的政敵編造歌謠嘲諷他:周鷺鷥,嘴無髭,瘦臉鬼,長腳腿。

周必大大承氣湯

周必大被任命為參知政事時,朱熹在與劉子澄的信中評論此事説:“現如今是需要下大承氣湯藥性較猛烈的瀉藥)的症狀,他(孝宗)卻下四君子湯藥性柔和緩慢的補藥,此指周必大)。雖然不會造成危害,恐怕對病情也沒有好處!” [178] 

周必大貌類温公

據記載,周必大身材高大而臉龐清瘦,樣貌如同野鶴。他在翰林院任職多年。孝宗(原文壽皇是指宋孝宗退位後,宋光宗所上尊號“至尊壽皇聖帝”的簡稱)在一天退朝空閒時,感嘆説:“好一個宰相!只是怕他福薄。”一個老宦官在孝宗身邊説:“官家對皇帝稱呼)所感嘆的,難道不是周必大嗎?臣觀察司馬光的畫像,也像周必大一樣清瘦。”孝宗為此一笑,於是提拔周必大。周必大此後任太平宰相,參與並聞知禪讓盛事,晚年出鎮長沙,退休後得享十多年的清閒福氣。 [179] 

周必大直諫不諱

淳熙初年,孝宗常親臨球場,周必大説:“臣固然知道陛下不會忘記檢閲戰備,然而太祖(趙匡胤)二百年的天下,其希望在於聖上的勤勉,希望陛下自愛。”孝宗臉色一變,説道:“你的話很忠心,是不是為了預防銜橛之變意外發生的事故)?朕正以國仇未報、恥辱未雪為念,不想自尋安逸。” [180] 
淳熙七年(1180年),孝宗問他:“執政與宰相,本來應當和睦而又有不同之處。在這之前宰相論述某事,而執政再沒有什麼可補充的了,這是為什麼?”周必大説:“大臣本來應該相互支持或反對。自從秦檜當權後,執政不敢説一句話,以後便成為理所當然。陛下虛心請教拋開自己的尊嚴,大臣哪敢自以為是?只要小事不敢隱瞞,那麼大事又有什麼理由要隱瞞。”孝宗深以為然。當時久旱不雨,孝宗下手詔求直言。宰相認為此詔一下,各州郡都會乞求賑濟,如何應付,於是約周必大一起上奏反對此令。周必大説:“陛下想了解下面的情況,而我們卻要加以阻攔,怎麼可以堵塞公眾的言路呢?”

周必大為婢取水

據《宋人軼事彙編》記載,周必大夫人王氏有媵妾(陪嫁的女子,或指姬妾或陪嫁丫頭。媵妾的地位要比妾高很多),周必大盼着她來,王氏便只讓媵妾待在後院活動,不讓她進廳堂。正值暑季,一次周必大經過後院,媵妾告訴他自己渴,周必大便舀熱水給她喝。夫人在屏風後窺視,走出來説:“好一個相公,竟然為奴婢取水。”周必大笑着説:“難道你沒有看見建義井(供公眾汲用之井)的那些人嗎?” [181] 

周必大救火宰相

據《西湖志餘》和《西湖二集》記載,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丙子),周必大中進士,做臨安府和劑局門官。他將近五十歲,方得一子,尋個姚姓乳孃乳媪給這個兒子餵乳。不料姚乳孃患起一場感寒症來,特佔一卦,占卜的文辭(文中的説:藥王蠲痾(治癒疾病),財傷官磨。困於六月,盍祈安和!不久,姚氏病死。周必大見靈驗,恐六月深有可憂之事,心中忐忑,日日謹慎。直到六月三十日,周必大認為災星已過,同僚官便置酒到周宅中,開懷暢飲。當時周必大住在樣沙坑,與運屬王氏連棟。王家小舅子是新任御史馬舜韶,權威勢大。當日,馬舜韶來王家,王氏大擺宴席。誰料到了夜裏,王家丫鬟因日間伏事舅爺,忙了一日,把燈插在壁上便睡去,那燈火延在壁上,首先燒着周必大的宅子,一時間便延燒數百家,周必大從睡夢裏醒來,急急救得家眷人口;衣服之類,燒得個罄盡。 [182-183] 
臨安帥韓仲通明知這火從王家燒起,因王家舅爺為御史不敢得罪,便拿住周必大並鄰比五十餘人,單單除出王家。諸人盡數在獄中,奏行三省勘會。周必大在獄中問獄吏道:“失火延燒,據律該問什麼罪?”獄吏道:“該問徒罪。”周必大道:“我一人承擔,以免五十鄰比之罪,我還該何等罪?”獄吏道:“不過除籍為民。”周必大嘆息道:“人果可救,我何惜一官?況舍我一頂紗帽,以救五十餘人之罪,我亦情願。那卜辭上説‘財傷官磨’,數已前定矣,怎生逃避?”周必大認定主意,不肯變更,自認狀詞。於是周必大被削爵,釋放五十餘人出獄。 [183] 
周必大家被燒得寸草俱無,又因削了官爵,安身無地,只得投奔丈人王葆(字彥光)。冬日裏一天大雪,王葆夢見門前有許多黃巾力士在門前掃雪,還説:“明日丞相到此,掃雪奉迎。”次日恰好是周必大來到。王葆暗自吃驚:“難道這除籍為民的人可為丞相?這個夢準要應在周必大身上了。”不久,高宗開博學鴻詞科。王葆因夢中之事,極力要周必大應考。周必大道:“此事久不料理,怎好冒失而去?”王葆刺激他:“你安於現狀了。”周必大不得已只得作怏怏不樂狀到臨安。那時權奸秦檜病死,高宗更化(改制),由湯鵬舉出卷,試法極嚴,而周必大因為先前夢見鹵簿圖,便記得爛熟,湯鵬舉看這一卷考核精細,取為首卷,周必大從此在翰林院九年,文章之名佈滿天下。之後榮登相位,民間稱他是救人積了陰德才有榮華富貴。 [183] 

周必大敬慕三忠

周必大曾在鄉里建三忠堂,因歐陽修諡文忠)、楊邦乂諡忠襄)、胡銓諡忠簡)都是廬陵人,也都是周必大平生所敬慕的人,所以周必大撰文記述他們的事蹟,這是他的絕筆 [184] 

周必大人際關係

周必大家族成員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曾祖父
周衎
官至朝奉郎,累贈太師、秦國公。 [185]  [186] 
曾祖母
郭氏
贈秦國夫人 [185] 
祖父
周詵
北宋元符三年(1100)進士,官至左朝散大夫,累贈太師、秦國公。 [187] 
祖母
潘氏
贈秦國夫人。 [185] 
李氏
贈秦國夫人。 [185] 
張氏
贈秦國夫人。 [185] 
外公
王靚
官東平 、蘇州知府。
伯父
周利見
北宋政和八年(1118)進士,官曆黔州通判、廣東轉運判官、辰陽知州、左朝請郎。
父親
官至左宣教郎、太學博士,累贈太師、秦國公。
母親
王氏
贈秦國夫人。
平輩
表兄
初以祖蔭入仕,官曆贛州知州、軍器監丞、提舉江東常平茶鹽公事、奉直大夫。
周必強
曾中解元,擅長作詩文,真德秀嘗序其集。早卒。 [188] 
妹妹
週三叟
——
配偶
王氏
紹興二十三年(1153)娶,監察御史王葆之女,封益國夫人。
子輩
兒子
曾任朝請大夫、知筠軍二州事。
孫輩
孫子
周顥
曾任宣義郎、監景德鎮兼煙火公事。
長孫女
——
承事郎、監嘉興府糴納倉蕭彖。
周必大至少有孫女五人,除長孫女外生平均不詳。
表格參考資料: [148]  [1]  [144] 

周必大好友

宋代,舉世重交遊。同年鄉舊、親友世交、士人方外以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形成不同形態的交遊。周必大作為南宋時孝、光、寧宗三朝重臣,交遊甚廣,這一時期幾乎在政治上文壇上稍有名望的人都和他有聯繫。結交的詩侶文友“燦若弦上星”。 [140] 
周必大交遊簡表
關係
姓名
身份
交遊
忘年交
文學家
大臣
兩人交往始於乾道元年。二人經常次韻酬唱,有大量的唱和詩。《文忠集》中收有《胡邦衡相過賞金鳳許詩未送邦衡復作木犀會二花殆是的對偶成四韻》《次韻胡邦衡二首》《頃創棋色之論邦衡深然之明日府中花會戲成二絕》《二月十七日葛守錢悴出所和胡邦衡羊羔酒詩再次韻簡二公》《七月十五日邦衡用前韻送薰衣香二貼次韻為謝》《邦衡置酒出小餐予以官柳名之聞邦衡近買蟬名野梅故以為對》《戊子歲除以代酒送邦衡邦衡有詩見戲仍送牛尾鯉次韻》《邦衡再送二詩一和為甚酥二和牛尾狸》《後兩日大雪邦衡複用前韻作窮語戲和》
文友
文學家
是周必大晚年主要唱和對象,每逢過節,兩人互贈禮物,詩文唱答。楊萬里有《題益公垂相天香堂》《偶生得牛尾鯉獻諸垂相益公佑以長句》《賀周壓相遷入府第啓》《和益公見謝紅都勝芍藥之句》《益公和白花青綠牡丹王字韻詩再和以往》《益公新作三層百尺新樓署曰圍山觀賀以唐律二章》《益公題三老圖郡士劉鈉以乘成兄生於巳而予丙午誠齊丁未寫三老圖為題四韻》等。周必大有《次韻楊廷秀萬花川穀主人為海棠賦二詩妙絕古今斷章有平生不帶花福不是愁中即病中之嘆花次韻並序》《茅山劉先生覺高士繪雲琴圖求詩次楊廷秀韻》《廷秀跋雲琴圖一記高士被遇阜陵再賦小詩》《次韻楊廷秀侍郎寄題朱氏漁然書院》《次韻廷秀待制寄題李紀風月無邊樓》《次韻廷秀待制玉蕊》《楊廷秀送牛尾鯉佑以長句次韻》等。
文學家
二人交往始於紹興三十一年,陸游有詩《周洪道學士許折贈館中海棠以詩督之》,周必大有詩《務觀得曾吉甫茶反以詩見遺因次其韻》《招陸務觀食江西筍歸有絕句雲色如玉版貓頭筍味抵駝峯牛尾鯉歸向妻擎誇至夕書生寒乞定難醫戲和》《許陸務觀館中海棠未與而詩來次韻》《以紅碧二色桃花送務觀》。
文學家
丞相
兩人交遊四十餘年,詩詞酬唱,書信往還,共同反對近習擅權,情誼深厚。范成大去世兩年後,周必大作《資政殿大學士贈銀青光祿大夫範公成大神道碑》。
仕友
丞相
《文忠集》記載,二人從乾道九年到淳熙三年來往信件共二十封,周必大作為趙汝愚的前輩,對他多有提攜和引薦。紹熙四年趙汝愚升任宰相時,周必大有書信祝賀
理學人士(政治合作)
學者
周必大與朱熹是世交,兩人之父周利建和朱松同為政和八年進士。必大和朱熹一直保持着友誼,直到他晚年退居廬陵,也和朱熹常書信往來,進行學術辯論甚或談禪論道。
官員
學者
周必大《閒居錄》中記載,隆興元年,他同劉清之登山訪寺泛舟,同遊幾個月,結下了深厚的友情。周必大對清之非常照顧。淳熙二年,他舉薦劉清之以自代兵部侍郎。據《宋史》記載,劉清之彌留之際,周必大來視疾。劉清之逝後,周必大還為其作品題字。
學者
周必大和呂祖謙、張栻私交頗好。乾道六年,蟄居多年的他剛回臨安,呂、張二人便約他相會。乾道九年、淳熙初年,周必大奉祠居家期間,和張、呂二人多次通信。在給張的信中,他對道學家及一些弟子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周必大對張等人一直頗為信任,希望他和鄭伯熊等人能糾正道學的一些偏誤。
學者
表格參考資料 [1]  [2] 

周必大主要作品

周必大著有《玉堂類稿》等八十一種,共一百三十四萬餘言。後人將其遺作輯為《益國周文忠公全集》,計二百卷,其中包括《省齋文稿》《平園續稿》《省齋別稿》《二老堂詩話》等24種,有清咸豐刊本。 [134]  [189]  其中《玉堂雜記》《二老堂詩話》選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2] 

周必大人物爭議

  • 卒年爭議
關於周必大去世的時間,史書有兩種説法:
1、嘉泰四年(1204年)十月一日樓鑰所撰《忠文耆德之碑》、《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諡文忠周公神道碑》皆持此論; [129]  [130] 
2、嘉泰四年(1204年)十二月:《續資治通鑑》持此論。 [190] 
按,樓鑰奉宋寧宗之詔撰《忠文耆德之碑》,其所記載的周必大卒年日月,應較清人畢沅著《續資治通鑑》更為準確。故採用嘉泰四年十月一日之説。 [3] 

周必大後世紀念

周必大墓址

周必大墓位於浙江省文成縣龍川鄉中堡村,是1994年翻修的。墓的正前方立有一塊青石墓碑,上書“宋丞相益國公周必大之墓”。墓為圈椅式青石水泥結構,墓室分五穴,分別安葬着大嶨周氏的一世祖周必大及劉夫人、祝夫人和三世祖周九齡及張夫人。墓頂後方是周必大的生平傳記,兩側為《重修一世祖必大公墓碑記》和《宋丞相周必大公墓葬由來》。 [191-192] 

周必大會議

2014年8月15日至18日,“周必大與南宋文化暨紀念週必大誕辰888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在井岡山大學舉行。會議就周必大的生平思想、政治影響、學術著述、文學創作、歷史地位進行了討論。 [193] 

周必大史料索引

  • 攻媿集·卷九十三·忠文耆德之碑》 [148]  [194] 
  • 《攻媿集·卷九十四·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諡文忠周公神道碑》
  •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 [144] 
參考資料
  • 1.    郭蘭.周必大研究[D].河北:河北大學,2007:56
  • 2.    楊瑞.周必大研究[D].浙江:浙江大學,2007:22-26、56
  • 3.    王聰聰.周必大年譜長編[D].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14:22-29、113-128、578-589
  • 4.    周必大像取自南薰殿舊藏《歷代聖賢名人像冊》。
  • 5.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鄭州管城人。祖詵,宣和中卒廬陵,因家焉。父利建,太學博士。
  • 6.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必大少英特,父死,鞠於母家,母親督課之。
  • 7.    《周益國文忠公年譜》(下文簡稱《周譜》):紹興十年庚申,是歲金紫罷官北歸。公隨侍留贛。
  • 8.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户曹。
  • 9.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
  • 1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秘書省正字。館職復召試自此始。兼國史院編修官,除監察御史。
  • 11.    周必大像取自1919年修《江蘇錫山周氏宗譜》。
  • 12.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孝宗踐祚,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舊見卿文,其以近作進。”上初御經筵,必大奏:“經筵非為分章析句,欲從容訪問,裨聖德,究治體。”
  • 13.    《文忠集》附錄卷二《周文忠公行狀》(以下簡稱《行狀》):六月,孝宗即位。八月除起居郎,直前奏事。上曰:“朕數年前見卿文,有近作可多進來。”屬初御經筵,公奏:“祖宗置經筵非為分章析句,正欲人主從容訪問,以裨聖德,究治體,惟陛下留意。”
  • 14.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侍經筵,嘗論邊事,上以蜀為憂,對曰:“蜀民久困,願詔撫諭,事定宜寬其賦。”
  • 15.    《文忠集》卷一百三十四《奏議》(以下簡稱《奏議》)卷一《同翰苑給舍議北事狀》:……臣洪遵等,準紹興三十二年九月七日尚書省劄子節文,九月七日,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敵人來索舊禮及中原歸正之人源源不絕,宜各以己見指陳定論者。右,臣等竊度今日之勢非惟中國利在速和,而虜意亦未嘗不欲和也。前日使者先至,近者書詞雖嫋,而卒章實致志焉,情狀略可見矣。然又懼我測其實而有輕彼之心也,故倡為大言,邀索舊禮。……臣等以謂莫若折衷斯二者,而婉辭以應之,使彼有以藉口,而吾可以舒難,其庶幾乎。……遣使若有定論,則書詞未當遽屈,而使指可以密授,或許歲遺金繞如前日之數,或許稍歸侵地如海、泗之類。使彼無意於和,則雖用舊禮何益?或有意也,得此亦可以藉口而來議矣。使介往復,動涉數月,吾於其間汲汲然以內修外攘為事。他日以戰則克,以和則固,此上策也。若夫歸正之人,招之非計也,拒之不能也,惟申諭邊帥,繼自今勿以賞格誘之斯可矣。原注:翰林承旨洪遵、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唐文若四人同狀。
  • 16.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金索講和時舊禮,必大條奏,請正敵國之名,金為之屈。
  • 17.    《周譜》:九月丁未,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
  • 18.    《周譜》:(九月)丁巳兼權中書舍人,又時暫兼權給事中。
  • 19.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先是,左右史久不除,並記注壅積,必大請言動必書,兼修月進。乃命必大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又兼權中書舍人。
  • 20.    《掖垣類稿》卷六《論婉容翟氏位官吏礙正法人轉行狀》:給事中金某、權中書舍人周某狀奏:準中書門下省送到錄黃一道,為婉容翟氏進封,本位官吏錄合推恩,內礙止法人特與轉行,令臣等書讀,須至奏聞者。……近者太上皇帝推扈從之賞,陛下肆登極之恩,可謂事大體重矣,然其間有法當回授者未嘗轉行,豈容掖庭奉事之人獨越此例?其數雖微,其源不可啓也。臣等慾望聖慈將上件礙正法人特與轉行指揮速賜寢罷。所有錄黃,臣等未敢書讀,謹隨狀繳進以聞,伏候敕旨。紹興三十二年九月己未,某兼西掖之二日,有旨,婉容翟氏進封,本位官吏併合推恩,內礙正法人特與轉行。是時給舍例同銜繳駁。某密語安節:“妃嬪位非中宮即醫流,皆礙止法。前德壽推江上扈從賞、今上覃恩並不轉行,止令回授,似當論奏。”安節嘆曰:“君言是也。近夏賢妃位推恩,安節實未曉,已書讀行下,今恐相戾,君自繳奏可也。”某曰:“若爾尚可商量。”庚申講筵,安節與某各以職事先後留身,初不知安節奏何事。某待班廷下,望見安節再拜殿上。安節退而某升,甫至榻前,上迎勞雲:“朕初止謂卿能文,金安節説卿欲論婉容位轉行礙正法事,不謂卿剛方如此,可便進文字來。”方悟安節自引前事以為失也。章既上,御筆十三字雲:“依奏。夏妃位官吏亦合依條回授。”此舉上可彰聖主從諫如流之德,下亦着安節事君不欺之義,他日史氏或有考焉。原注:九月二十九日,三省同奉聖旨依奏,賢妃婉容位官吏轉官礙正法人並依條回授。
  • 21.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權給事中,繳駁不闢權幸。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爭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
  • 22.    《行狀》:蔡仍復官,公具奏蔡卞陰賊險狠,遠出京右,使其子得以赦原,亟遣郎選,則宿奸巨囊之後,皆可並緣以進,失政刑矣。《掖垣類稿》卷六《繳駁蔡仍敍官狀》注:十一月二十二日,三省同奉聖旨依奏,蔡仍敍官指揮更不施行。
  • 23.    《奏議》卷一《條具弊事狀》:……奉聖旨,令臣條具方今時務,須至奏聞者:一、臣竊惟名器輕假,無甚於此時。陛下試命有司取畢仲衍《中書備對》,以熙寧官吏之數,校今日之籍,逐項比類,修寫成圖,謂如朝奉大夫今有幾員,附於當時諸行郎中之下;武功大夫幾員,附於當時皇城使之下之類。則多寡蓋可見矣。縱未能大有更革,安得不詳議而稍加裁製乎?一、比來內外官司安於苟且,視詔令為具文。一、臣伏見祖宗朝甚重諸路總管、鈴轄、將副、都監等差遣,或待有功之士,或儲將帥之才。比來乃不問能否,不顧資格,有武功大夫為一路總管者,有小使臣為一路將副者,權要之人利其俸厚,百方幹求,敗壞成法。……一、文武臣堂除差遣,本以選用賢能。近歲吏職承信郎敢承例幹乞,下至副尉為號簿官者,亦系堂差。……一、比來入流太泛,入仕甚難。……一、赦令者非常之恩也,既告之大廷,又頒之天下,豈容數改?……一、貴遊近習固有廉於進取、不以私心撓公道者,但以積習既久,遞相祖述。……一、臣竊見朝廷知外虞之當先,而忘諸道之無備。……一、……興化軍守臣有因言章以贓敗者,本路監司未嘗按發,朝廷未嘗行葡,監司亦更不待罪,則是因此指揮愈無忌禪矣。……一、臣竊惟陛下以詢訪朝臣為未能盡知天下之利害,故許中外士庶上封言事。然臣以謂當行其言而不當加以賞。
  • 24.    《掖垣類稿》卷六《繳駁龍大淵曾覿差遣狀》:臣等於大淵、覿功過能否初不詳知但見措紳士民指目者多,又聞台諌相繼有言,臣等亦不知其所劾何事也。今大淵罷副都承旨,覿罷帶御器械,俱以合門處之,論職事則或舍劇而就閒,論班次則皆遷矣。向使二人不因紛紛擢置此地,尚有可諉曰恩也。顧外議方喧而除命遽加,論者必謂陛下自即位以來,凡台諫有所彈奏,雖兩府如葉義問,大將如成閔,以至侍從要官,欲罷則罷,欲趕則賠,一付公論,略無適莫,獨於二人乃為之遷就諱避,非帝堯“稽於眾、捨己從人”之義也。……陛下若不俯從,則恐中外紛紛未止也。 原注:十六日,三省同奉聖旨:給舍未知功過,台諫止是防微,罷劇就閒,已允公論,尚茲回繳,可特依奏。龍大淵已辭職在假,候參假日別與差遣,曾覿依舊帶御器械。
  • 25.    《歸廬陵日記》:三月甲辰,晴。同金給事彥亨繳駁龍大淵、曾覿除知合指 揮。近台諌交章論列二人怙寵妄作,既而止罷大淵副都承旨,而覿自帶御器械並有此遷,又中書舍人張真父之出頗涉大淵,外議紛然,故論之。
  • 26.    《掖垣類稿》卷六《與史丞相札子》:……為今之計,使二人者出奉外祠,則士氣自伸,公論自息。然後某自以私計,或以疾病為請,求一宮觀差遣,仰以釋聖上朋黨之疑,下以解二人報復之怨,此上策也。某非不知思權時之宜,為調停之策,但若不決去,則此輩必謂士大夫可以爵綠誘,可以威命脅。一墮其計,人主信之愈堅任之愈篤,禍發蕭牆,毒流華戎,是時相公任天下之責殆有甚焉。故某以為莫若使台諫給舍因此二人稍稍引去庶幾聖慮稍回知士大夫之不可輕,近習之不可親易軌撤而新之猶為報國也。古人尚以屍諌,況因去就而有所益,則亦何禪而不為哉?古今未有自宰相至百執事,人主一切輕視而能治天下者。惟相公念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之言而審處焉。
  • 27.    《歷官表奏》卷一《乞宮觀奏狀》原注:三月二十八日,三省同奉旨依所乞,差主管台州崇道觀,任便居住。 《歸廬陵日記》:己未,御批依所乞,三省擬職名以進,御批更不除職名。龍大淵改幹辦皇城司。
  • 28.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曾覿、龍大淵得幸,台諫交彈之,並遷知閣門事,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為人鼓扇,太上時小事,安敢爾!”必大入謝曰:“審爾,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退待罪,上曰:“朕知卿舉職,但欲破朋黨、明紀綱耳。”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請祠去。
  • 29.    《歷官表奏》卷一《乞未赴南劍申省札子》:昨準敕差權發遣劍州替王岡,待闕己及二年,依近制合赴行在奏事。緣某舊有心氣之疾,近來發歇不常……慾望朝廷特與敷奏,改授祠廟差遣。 《周譜》:是歲南劍州闕到,當奏事。
  • 3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久之,差知南劍州,改提點福建刑獄。入對,願詔中外舉文武之才,區別所長為一籍,藏禁中,備緩急之用。
  • 31.    《奏事錄》:丙申,早受省札,即上辭免狀,又受磨勘朝散郎告。 《周譜》:丙申,除秘書省少監兼權直學士院。
  • 32.    《奏議》卷二《論漢儒札子》:臣愚不肖,蒙陛下過聽,擢在班列又取漢 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使知所趨向。……臣聞儒有君子,有小人。…… 至西漢則不然,所謂社稷臣者乃在乎周勃之鄙樸,汲騎之少文,霍光之不學,至 於服儒衣冠,持祿保位,則公孫宏、蔡義、韋賢輩實為之。是非白黑貿易如此, 宣帝察而嫉之,故曰: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弦於名實,不知所守, 何足委任!……臣故曰漢儒多偽,高帝啓之也,使宣帝而知此,且將求真儒用之, 何至雜霸哉?
  • 33.    《神道碑》:初,鄭聞草公制,上改首尾詞。公奏:“陛下取漢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敢因訓詞推廣聖意。……”上曰:“卿學術精深,記問該博。”又嘗曰:“平昔所藴,可以自見矣。自此當日夕與卿論文。”
  • 34.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兼領史職。鄭聞草必大制,上改竄其末,引漢宣帝事。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漢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臣觀西漢所謂社稷臣,乃鄙樸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學之霍光。至於公孫弘、蔡義、韋賢,號曰儒者,而持祿保位,故宣帝謂俗儒不達時宜。使宣帝知真儒,保至雜伯哉?願平心察之,不可有輕儒名。”上喜其精洽,欲與之日夕論文。
  • 35.    周必大《玉堂雜記》捲上:乾道六年,郊祀禮成,加上尊號。必大在翰苑,始引唐故事,乞上帥羣臣過宮。表請,既允,然後降詔。國朝止有人主上母后尊號,故冊文稱“嗣皇帝靖康上教主道君”之號。徐丞相處仁已命汪彥章藻代作冊文,會有疆事不及行禮。紹興三十二年初,上“德壽”尊號,乃承例用“嗣皇帝”。乾道六年,既上表乞加尊號,而院吏寫表亦稱“嗣皇帝”,私謂未安。謹按唐明皇傳位後,顏真卿議肅宗不當於宗廟稱嗣皇帝,況親奉表“德壽”乎?以白虞丞相允文,丞相難之,必令尋例。必大思建炎以後,遇節朔遙拜徽宗表,是時翰苑多名士,必不誤用,乃督吏搜舊贖。明日果得表本一冊,止稱皇帝。又按韓文《順宗實錄》載: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亦稱皇帝,臣某。”此最可據。其議遂定。
  • 36.    《玉堂雜記》捲上:是歲初議於太上皇帝尊號中加“憲天體道”四字,皇后加“慈明”二字。必大草詔雲:“太上皇帝與天同大,體道之宗;太上皇后如月之明,以慈為寶。”蓋取文意之順耳。將宣佈,而議者謂天聖二年,賜太宗女申國大長公主證曰“慈明”,當避,於是改用“明慈”二字。宰執雲:“詔先明而後慈。”殆默定也。
  • 37.    《玉堂雜記》捲上:必大與同直院鄭仲益聞既分草皇帝請加上太上皇帝、皇后尊號箋表,諸公謂太上皇帝自當答詔,頗疑皇后難於措辭。必大請以意共為答諮,文意所及,總言父母以該之,而不稱予吾之類。遂草以進,上甚以為然。凡兩答詰,皆必大所草也。
  • 38.    《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周文忠周公神道碑》(以下簡稱《神道碑》):趙丞相雄以中書舍人奉使,賀金主生日,宗室伯驌為介。御劄生辰使兼齋國書一封,理會受書。公立具草,有云:“尊卑分定,或校等威;叔侄情親,豈嫌坐起?”後四日對秘殿,上曰:“朕未嘗論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可謂大才。”賜坐久之,欲退而不記來路。上指示之,命內侍導而出。
  • 39.    《省齋文稿》卷一四《孝宗皇帝撰國書御筆跋》:乾道六年冬,詔趙雄、趙伯驌充金國賀生辰使。十二月二十四日夜直玉堂,內侍霍汝弼持御筆來,令例外撰國書,二鼓進入。二十七日,得旨來早對。二十八日早,……再拜起居訖,蒙獎諭雲:“前日,朕未曾宣諭卿以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可謂大才。”袖出范成大所攜虜主回書……捧讀數過,奏雲:“臣初不知彼專説陵寢,刻期候報,今止及受書,竊恐未安。”上曰:“難為辭。”奏雲:“以太上皇高年未敢遷奉答之,如何?上不以為然。又奏:“容臣別作意度,來日擬進。”退詣都堂,上已批降前稿付二府矣。於是改書曰:比致祈懇,旋勤誨緘。欲重遣於紹車,恐復煩於舍館。惟列聖久安之陵寢,既難一旦而輒遷,則靖康未返之衣冠,言巨敢先期而獨請?載披諸諭之旨,詳及受書之儀。蓋今叔娃之情親,與昔尊卑之體異,敢因慶禮,薦布忱詞,尚冀允從,式符企望。……”二十九日錄進,三十日宿衞,加上德壽宮尊號冊寶於麗正門待漏院,宰執在皇城司招往論旨,令削去陵寢衣冠一聯,雖具言其不可,弗聽也。七年正月十二日,雄等出門。十七曰,丞相忽召至都堂雲:“虜果移文問二事易為無答,甚悔不用前説。”答雲:“幸彼問差聖,度雄尚可及,宜亟易書馳遣,而檄對境雲,所問已有書附賀生辰使者矣。仍當錄本附雄,毋如慶曆中不使富弼知書意也。”二府大以為然,奏行之,追及雄等於盱胎。虜自此亦無辭。
  • 4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德壽加尊號,必大曰:“太上萬壽,而紹興末議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為未安。按建炎遙拜徽宗表,及唐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皆稱皇帝。”議遂定。趙雄使金,齎國書,議受書禮。必大立具草,略謂:“尊卑分定,或較等威;叔侄親情,豈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嘗諭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 41.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兼權兵部侍郎。奏請重侍從以儲將相,增台諫以廣耳目,擇監司、郡守以補郎官。尋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 42.    《奏議》卷三《論治效札子》:……陛下天縱神聖,鋭意圖治。日往月來,今既十年,焦勞益甚而大欲未得。夫去速者辰也,易失者時也。臣願陛下以農功為準,以越語為念,立一定之規,要必致之期。若曰一年撫民,則自春以及冬,視撫民之效何如。二年富國,則自春以及冬,視富國之效何如。三年強兵,則自春以及冬,視強兵之效何如。推是以往,凡復古之圖,致治之方,皆可以次第求,以歲月俟,而陛下十年之勤勞亦為不負矣。
  • 43.    《奏議》卷三《論人才札子》:……乃者常遣使理財矣,又嘗遣使按軍矣。方被命之初,截截幡幡似若可聽,及責成效蔑如也。此無他,用之過其量,賞之不待功。……臣願陛下於用人之際,因言以考實,試可而後遷。彼知爵祿不可僥倖取也,必將趨事赴功,少副陛下綜核之政,而真才宴能見矣。
  • 44.    《奏議》卷三《答選德殿聖問奏札子》:練兵以圖恢復,而用將之道或未盡;擇人以守郡國,而責實之方或未至。……如江州一軍,自陛下即位始付苗定,其後戚方繼之,甫一年而定復至,又數年而王明繼之,才半年而皇甫個又繼之。池州一軍,始付時俊,其後王琪繼之,甫半年而用秦琪,才十月而吳總繼之,又十月而郭剛繼之。數易如此,平居自守,臣猶慮其乏事,何暇議進取哉?……諸州長吏倏來忽去,迎送靡定,且以二浙言之。婺州四年之間易守者五,平江四年之間易守者四,又其甚則秀州一年而四易守矣。用度何為而不窘?吏奸何為而不滋?民瘼何由而可蘇?原注:八月六日,上召吏部侍郎王之奇、太子詹事陳良翰及某三人同對選德殿,袖出御筆一通,即前所問也。後數日實封進入。
  • 45.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一日,詔同王之奇、陳良翰對選德殿,袖出手詔,舉唐太宗、魏徵問對,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優劣,苦不自覺,命必大等極陳當否。退而條陳:“陛下練兵以圖恢復而將數易,是用將之道未至;擇人以守郡國而守數易,是責實之方未盡。諸州長吏,倏來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蘇!”上善其言,為革二弊。江、湖旱,請捐南庫錢二十萬代民輸,上嘉之。
  • 46.    《玉堂類稿》卷六《繳張説王之奇辭免西府奏》:乾道八年二月十六日,準御封付院張説、王之奇辭免籤書樞密院事奏札,並奉御寳批降詔不允……臣竊見昨除張説籤書,舉朝皆曰不可,陛下欣然聽納,旋即改命。曾未週歲,復有此除,羣言紛紛,今猶昔也。蓋以貴戚預政,公私兩失……所有二人辭免不允詔書,臣未敢具草,取進止。
  • 47.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兼侍講,兼中書舍人。未幾,辭直學士院,從之。張説再除籤書樞密院,給事中莫濟封還錄黃,必大奏曰:“昨舉朝以為不可,陛下亦自知其誤而止之矣。曾未週歲,此命復出。貴戚預政,公私兩失,臣不敢具草。”上批:“王〈日嚴〉疾速撰入。濟、必大予宮觀,日下出國門。”説露章薦濟、必大,於是濟除温州,必大除建寧府。濟被命即出,必大至豐城稱疾而歸,濟聞之大悔。必大三請祠,以此名益重。
  • 48.    《周譜》:閏九月癸丑,除兵部侍郎。
  • 49.    《周譜》:十月丙申,兼太子詹事。
  • 5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久之,除敷文閣待制兼侍讀、兼權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上勞之曰:“卿不迎合,無附麗,朕所倚重。”除兵部侍郎,尋兼太子詹事。奏言:“太宗儲才為真宗、仁宗之用,仁宗儲才為治平、元祐之用。自章、蔡沮士氣,卒致裔夷之禍。秦檜忌刻,逐人才,流弊至今。願陛下儲才於閒暇之日。”
  • 51.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七》:某屏居粗遣,不足廑矜念。示諭足見警懼之意,然實有裨補,則不必跡之外見,事有次第,則不必人之遽孚。體國既深,自信必篤。若過自退託,則非眾正所以仰恃於門下之意也。子上兄遍遊天台、腸蕩,不勝健羨。一書告為通呈,欽夫報章並拜納,得付的便,甚幸。子澄待命公交甚久,不知已有所授否,悻悻遽去,固傷事體。若儒滯掩時,則亦當推愛人以德之義,有以處之為善。
  • 52.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升兼侍讀,改吏部侍郎,除翰林學士。
  • 53.    《神道碑》:嘗奏:“聞金星近前星,武士擊越,太子亦與,臣甚危之。”上曰:“卿可語太子。”公日:“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以驅馳,臣安敢勸以違命。陛下勿命之可也。”
  • 54.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一〇)》:某屏居粗安適,曰來讀書,視舊頗不莽。若得十數年休假,無它病撓惱,於句讀訓話間或粗有毫分之益也。祠祿至十二月初乃滿,冗食官倉,甚覺不安。若自此復得一兩任,則南軟銖積,亦可供伏臘,便不須仰祿矣。惰退之跡,不欲自通於諸公,若是時吾丈猶在朝,為致一言,甚幸。今未須也。沈叔晦直請確實,士人中極不易得,莫已有所授否?劉子澄絕不得書念之每往來於心潘嚴州女子,適其弟在婺,往還甚熟,為郡有愛民之意,甚知敬慕。所以欲達姓名之意無它,恐州郡間時有合整頓利病,欲得諮稟耳。
  • 55.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一一)》:某近自婺來越省外祖母,馳擔始見除目,竊知獨出推轂之力。前書所以拜稟覆求祠祿,實繇向來一出講論滅裂,病敗如牛毛。憂患以來,涉歷難艱,讀書方似粗有踢徑,意欲更得數年之間,極力尋繹。今復驅馳之,遽從事役,愛念則厚,然非所以長養成就之也。名在仕版,身非己有,豈敢苟遂私志?但離婺時,都無所聞,數日間須且歸治行裝,到家己是二十左右。而提舉叔祖母葬期,近在此月二十六日,勢須過此乃能之官。後月初四五間,當得瞻見。某以韓丈所遣送堂帖人在婺未來,未有被受,故未能作政府書,敢告先為白諸公,並及行期曲折,幸甚。
  • 56.    《周譜》:(十二月)乙未,除吏部侍郎。
  • 57.    《周譜》:《佑陵實錄》成。五月乙丑,轉朝請大夫。
  • 58.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久雨,奏請減後宮給使,寬浙郡積逋,命省部議優恤。內直宣引,論:“金星近前星,武士擊球,太子亦與,臣甚危之。”上俾語太子,必大曰:“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以驅馳,臣安敢勸以違命,陛下勿命之可也。”
  • 59.    《玉堂雜記》卷中:十一月壬寅,輪當內直,申時二刻宣召至清華合。……是日奏事畢,問:“陛下命臨安府開‘文海’,有諸?”上曰:“然。”奏雲:“《文選》之後有《文粹》,已遠不及。所謂《文海》,乃近時江鈿編類,殊無倫理。書坊刊行可也,今降旨校正刻板,事體則重,恐難傳後。莫若委館閣官,餘擇本朝文章,成一代之書。”上大以為然,曰:“卿可理會。”奏乞委館職,上曰:“待差一兩員。”其後遂付呂伯恭祖謙。
  • 60.    《周譜》:正月己未,乞補外,降詔不允。
  • 61.    《行狀》:公屢乞去,上勿許,且奏:“陛下用臣太過,位序浸高,未免招致人言。且蘇軾在此官,猶請郡至八九,臣實何人,敢不知懼?”上曰:“待召人令與卿分力。”因問呂祖謙能文,公奏祖謙不但能文,極知典故,翰苑須常用有學問之人,乃為有補。
  • 62.    《玉堂類稿》卷四《進選德殿記》:奏:“臣昨日承中使李裕文傳奉聖旨,令臣書所撰《選德殿記》進。臣文詞鄙野,字畫不工,勉遵明詔,實深震。九月六日懼謹具札子繳進伏望聖慈,恕其冒昧,臣不勝屏息。俟命之至。”末雲:此記淳熙戊戌閏六月十四日進呈於倚桂殿。至九月五日上遣中使李裕文攜至所居,宣旨令寫進欲刻之石,蓋留禁中。十日往往點置屏間,其跡尚存。臣某謹記。尋命修內司石工張焦刻石,十一月十日立於殿上。
  • 63.    《周譜》:甲申,內直申時三刻,宣至選德殿,別令中使引至新立所作記石 之下,傳旨雲:“記文詞采贍蔚,今初立石,召卿覲覽。”宣坐,賜酒,賜茶, 賜御書白居易《七德舞》、《七德歌》一軸。
  • 64.    《省齋文稿》卷七《進謝御書古詩》:允文元佑詞臣軾,勁節名章世無敵。御前曾賜紫蔽詩,袖裏驪珠光的爍。小臣讓直白玉堂,也舒皇眷攛雲章。雲章元是《七德舞》,字字筆法超鐘王。兩朝相望九十祀,長慶集中偏屬意。咸池日照草木光,天門龍躍魚暇悸。我皇英鋭真太宗,文武神聖功德隆。黃鉞指期擒領利,捷書先獻大安宮。元和學士白居易,臣非其才私有志。願隨班賀四海清,續唐之歌誇萬世。
  • 65.    《周譜》:十二月癸巳,除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
  • 66.    《省齋文稿》卷一四《御批丐祠不允奏並詔書第二跋》:淳熙五年冬,臣為學士一年有半矣。數求去,未遂。曾覿、韓彥古輩間言日聞,因答北虜賀會慶節國書,曲意指摘。適殿帥王友直捉軍大擾,密疏其事,貴近滋不悦,孤縱益危,急援楊億鄰壤事引咎丐祠。而上恩過厚,保全甚力,御筆塗去誤改國書等六十餘字,親批降詔不允,不得再有陳請。他侍從殆無此禮以是不敢復言。旋被獎擢,進位宗伯,視草如故,蓋異數也。
  • 67.    《玉堂類稿》卷四:《繳進〈文鑑序〉札子》臣近者恭奉聖旨撰《皇朝文鑑》序。臣竊惟聖朝文章之盛,逹過前代。陛下既命採擇其菁華,仰以條乙覧。俯以幸學者宜有高文為之序。引以敷逹聖意,而臣適在翰苑狼當執簡,聞見淺陋,語言荒蕪,勉塞明詔無所逃。其序文今己撰成,謹録封進臣無任慚惶親懼之至。取進止。
  • 68.    《玉堂雜記》卷中:《文海》……既成,上問何以為名,必大乞賜名《皇朝 文鑑》。上曰:“善。”又降旨令必大作序。
  • 69.    《神道碑》:後進呈《皇朝文鑑序》,上曰:“卿之文在廷莫及,真匠手也。”
  • 70.    《歷官表奏》卷三《辭免東宮轉官奏狀》:右臣伏睹四月二十四曰,敕下禮 部皇太子講禮記終篇。官屬特轉一官者,得非所宜,以懼以恐。
  • 71.    《周譜》:丁卯,夏至,祀皇地祗,初獻官。東宮講《禮記》徹章。庚辰,轉大中大夫。
  • 72.    《周譜》:十一月丙辰,除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丁巳,內批:周某已除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 天官事繁今後非特旨撰述,其餘並免。再入奏免兼承旨,降詔不允。
  • 73.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乞歸,弗許。上欲召人與之分職,因問:“呂祖謙能文否?”對曰:“祖謙涵養久,知典故,不但文字之工。”除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進吏部兼承旨。詔禮官議明堂典禮,必大定圜丘合宮互舉之議。被旨撰《選德殿記》及《皇朝文鑑序》。
  • 74.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一五)》:某港辱教況,不勝感慰。春來氣候不齊,醫者深戒作勞,故久不拜狀然倦倦尊仰,則未始忘也。其病聽萎痹,雖無增損,然心閒事省,神思卻勝前冬侍坐時。但常保此,幸已多矣。欽夫之傳,極為之驚憂,第細觀隨尾乃二十七日,距二日己兩旬,不應江陵尚未申到,猶覬消息之不真也。元晦為人不耐,前此婁嘗歳切之,候有便當委曲曉譬。但不若調護,且令得祠,乃所以愛之也。
  • 75.    《周譜》:五月乙卯,講筵《讀三朝寳訓》終篇,賜金匣、端硯、鞍馬。丁已,賜御筵於秘書省道山堂。己未,進謝表並詩。戊辰,除參知政事。御藥吳回宣押至都堂。己已,門司謝安道宣押赴內殿,綴新班,賜茶。戊寅,受經筵徹章,轉通議大夫告。又授參知政事告,進封滎陽郡侯,加食邑四百户。
  • 76.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一六》:某病倦,久不得拜狀,便中伏辱手筆,下情不勝欣慰。自聞公得政,雖為廟社生民賀,然天下之望,稱塞實難,亦私為公憂之。翟公巽所謂視成於牒檢者,施於薄物細故則可耳,至於消長安危所繫,則當念茲在茲,無所不致其力。雖大臣與國同體,起福無形,消禍未萌,不汲汲於自見,苟弗替此心,善觀國者要自知之。若有所懷而不盡,力不足而遂止,則非明主獨察於眾訾漂搖之中,遂授以政之意也,至於虛懷盡下,以公滅私,雖公之所素期,然歐陽公每以平心自許,《濮議》之成蓋在治平之後,辭氣尚有餘怒,況諸公交疏之際乎?以此知臨事之難也。張荊州聞己葬,亦嘗有數語哭之。原伯舅氏處有本,雖止敍交契,度唯公可見耳。朱元晦條具民事而及其它,不為中節,獨賴仁人君子共保持之耳。繼此如復求祠,苟遂其請,乃所以全護之也。君舉衝暑罷歸,可念。亦是大喜事,不老成之病,遭此未必不有益耳。
  • 77.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周參政劄子(一)》:熹竊以仲秋之月,暄涼未定,恭惟參政鈞候起居萬福。熹日專人奏記,尋即奉被遞中所賜手教,伏讀再三,感慰亡逾。又蒙垂喻,織妄所陳,聖旨乃有假借納用之意,自惟疏賤,不宜得此,悚戴之私,殆未易以言説既也。然前事不聞有所施行,後事更被詰問,若將反以違滯之之者,惜乎聖主虛心受言之美,未有以見於行事之實也。加之賤體自遣人後,心痛浸劇,而足疾復作,痛楚非常,不能履地,在告已旬日矣。自度衰頹,不堪勉強,恐誤一郡軍民性命,日夕憂懼,不能自安。謹再具劄子,申布賤懇。然於所職亦不敢忘過計之憂。頃有狀奏乞截綱運充軍糧事,並以申省。然於羣公前已致問,不敢頻有煩瀆。願因間語賜一言焉,得並前割早賜開陳,使熹得輿病以歸,而軍民不至狼狠,不勝幸甚。力疾專此具稟,不能他及。瞻望台躔,邈在霄漢,無由進拜,第切拳拳。
  • 78.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周參政札子(二)》:近得尤倉書,已具道鈞意矣。固知遠方下邑,朝廷不當偏有應副。然災傷如此,竊意似當隨其重輕,普加恩意也。昨日省符行下議臣奏請檢放之弊,所謂但憂郡計之不支,不慮民力之愈困者,真可謂仁人之言矣。三複嘆息,不意議者猶能及此。方之對補之論,蓋不啻九牛毛也。然郡計之不支,亦非細事,熹嘗論之矣,切望垂意。朝廷之體固不當私一郡,尤不可棄諸郡也,不審鈞意以為如何?未能自脱,而欲為左右言,可謂僧妄。然區區之心有不能已者,其所以望於參政者,蓋非特今人之事也。伏惟恕而察之,幸甚。本路尤倉甚留意,然常平之積,恐不足以周今歲之用。聞建康樁積甚富,而灌司亦有餘財,但相去之遠,呼叫不聞,未知所以為計耳。前此減税及乞放去年建昌三千餘石,猶不任責,況有大於此者,尚何望哉?觀此事勢,上下決不相應。熹性狷狹,進則有搪突之傷,退則迫切無僇,疾病侵加,恐徒死而無益。參政儻哀憐之,不若投界閒散以安全之,乃為大幸。然其所請截撥應副,乃一郡之計,初不繫於熹之去留也。遏糴之請尤急,聞其用法甚峻,犯者或乃沒入其家。此望早賜約束,少遲則早低向盡,晚米價高,雖通無益矣。熹又思之,恐得祠去此,見在同察未有能充此難者,已與尤倉密計,更調守者。然朝廷亦當一面催促代者,彼至則足以蘇此人。但道里遼遠,未能猝至耳。凡此皆望深賜留念,幸甚幸甚。又蒙垂喻所以曉子澄者,莫非至當之言,不勝歎服。但未知子澄之意果如何?若熹則方與邦人厄於陳、蔡之間,雖有雜燒之令,亦不暇起而爭救之矣。匆匆亟遣此人,未及究鄙懷之一二。然其僭易煩瀆已不勝驚厭矣。並乞鈞察,千萬之幸。
  • 79.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周參政札子(三)》:熹復有愚見, 懷不能已,敢以私於下執事:今歲之旱,其勢甚廣。比見連日降旨,所以為祈禱 寬恤之計者,足以知聖主之憂勞矣。然所謂禁屠宰、決杖、放房緡及茶鹽賞錢者, 恐未足以為應天之實。而今日又報觸放綱運欠米十石以下者,此尤近於兒戲。欲 以此消已成之災息未形之患,籲,亦難矣!成湯桑林之禱,宣王側身倏行之意, 其反求諸己者為如何哉?熹竊思之,今日之事,應天之實有四,曰求直言,曰條 闕政,日馳邪侯,日舉正直。恤民之大者有六,日重放税租,乞行下諸路監司,察州郡不 受訴者,郡守察其縣令,皆以名聞。乞下江西、湖南路,仍許下流諸路州軍具奏,重行責罰。曰勸分 賑乏,曰截留綱運,曰嚴禁盜賊,曰糾劾貪孺。區區念此至熟悉矣,欲印首信眉, 一言於上,又慮出位干時,未必取信,故敢以告於執事。伏惟都俞之暇,從容造 膝,一為明主極言之,則天下幸甚。
  • 80.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周參政別紙》:竊聞參政間以隔並之災過自引咎,顧留行之詔既下,則明公不得終遂其高矣。然天戒昭昭,聖心警懼,惕然有意於講闕政以召和氣,此實盡忠補過、轉禍為福不可失幾,願明公深以為意,則天下幸甚。熹前日所陳應天恤民之目,皆今日之急務,而求言之詔,尤四方所渴聞者。不識明公亦有意乎?若復推遷,失此大會,則自今以往,熹之言不復能出諸口矣。引領東閣,不勝拳拳。
  • 81.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一八》:某杜門待盡, 忽被除書。朝廷記憶收拾之意則厚矣病廢如許,寧有能拜命理?此公之所深悉, 唯望力賜調護,早如所請,復升祠祿,不勝幸甚。勸導調娛,忍恥以濟國事,雖 前輩何以加此!但近世職無大小,多以趣過目前為俗,眇然為國家深計長慮,善 類不敢望之它人也。朱元晦近日曾求祠否?向時得渠書,雲民間事尚可料理,最 是軍糧無指擬,日夕寒心,甚為渠憂之,不知今如何。劉子澄經年不聞問,嘲姍 乃天資未重之病。然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此不妨有益也。
  • 82.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一九》:某祠祿雖滿在 來春,既經除官,舊任已罷。若從所乞奉祠,自可別給敕理任。庶幾自此兩年,免得以斗升之累瀆廟堂耳。
  • 83.    呂祖謙《東萊呂太史別集》卷九《與周丞相子充書(二〇)》:某控辭曲蒙賜可,又且憫其貧病,處以帥幕,朝廷之恩意可謂厚矣。顧自今氣體,實不堪涉道路、謁官長,已上祠請,唯公力為調護,使蚤得之,甚幸。方歉歲,亦粗有利害也,尋常見所在謀議官,或老或病,為妻季驅迫而出,龍鍾踴跚,為眾指笑,意每傷之。今某既無妻妾,舍弟又能安枯淡,足可閉門養病也。貧居荒年雖費力,然所須至不多,公若為舍弟致一嶽嵐則兄弟所得月為米六斛,粥飯不啻沛然矣。此特並緣廟堂記憐之厚意,聊試及之,非敢必也。丞相書中不敢及者,以某方求祠,嫌於並幹兩事爾。
  • 84.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有介椒房之援求為郎者,上俾諭給舍繳駁,必大曰:“台諫、給舍與三省相維持,豈可諭意?不從失體,從則壞法。命下之日,臣等自當執奏。”上喜曰:“肯如此任怨耶?”必大曰:“當予而不予則有怨,不當予而不予,何怨之有!”上曰:“此任責,非任怨也。”
  • 85.    《周譜》:九月庚午,除知樞密院事,門司李肅宣押赴院治事。丁亥,受告,仍進封滎陽郡公,加食邑四百户。
  • 86.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除知樞密院。上曰:“每見宰相不能處之事,卿以數語決之,三省本未可輟卿也。”
  • 87.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山陽舊屯軍八千,雷世方乞止差鎮江一軍五千,必大曰:“山陽控扼清河口,若今減而後增,必致敵疑。揚州武鋒軍本屯山陽者,不若歲撥三千,與鎮江五千同戍。”郭杲請移荊南軍萬二千永屯襄陽,必大言:“襄陽固要地,江陵亦江北喉襟。”於是留二千人。上諭以“金既還上京,且分諸子出鎮,將若何?”必大言:“敵恫疑虛喝,正恐我先動。當鎮之以靜,惟邊將不可不精擇。”
  • 88.    《周譜》:六月庚申,文德殿宣麻除樞密使。御藥郵從訓宣押赴院治事。有旨:立班恩數,並依宰臣。辛酉,御藥謝安道宣押赴新班。壬戌,部從訓賜不允批答。癸亥,門司劉光祖賜不允斷章批答。己巳,殿門受告,仍加食邑一千户。
  • 89.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拜樞密使。上曰:“若有邊事,宣撫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上諸軍升差籍,時點召一二察能否,主帥悚激,無敢容私。創諸軍點試法,其在外解發而親閲之。池州李忠孝自言正將二人不能開弓,乞罷軍。上曰:“此樞使措置之效也。”
  • 9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金州謀帥,必大曰:“與其私舉,不若明揚。”令侍從、管軍薦舉。或傳大石林牙將加兵於金,忽魯大王分據上京,邊臣結約夏國。必大皆屏不省,勸上持重,勿輕動。既而所傳果妄。上曰:“卿真有先見之明。”
  • 91.    《周譜》:二月丁亥,文德殿宣麻轉光祿大夫、右丞相。加食邑一千户,食實封四百户。御藥劉興祖宣押赴都堂治事。庚寅,門司鄭大亨賜不允批答。癸巳,御藥劉興祖賜不允斷來章批答。
  • 92.    《行狀》: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公奏:“臣不才備位,初無設施,惟奉行成算。今陛下勤政,內外寧譜,二十餘年,此正可懼之時,當思經遠之計。臣欲具要務,取自聖裁,若其可行,當與王淮等協濟,亦不敢紛更欲速。上曰:“鋭則易怠,國家無事時,正宜修明政理。”公奏:“大臣朝夕納誨,非如台諌給舍救之已然。”上曰:“朕有過失,卿宜盡言。”……其規模建置,大抵本於仁厚,每以愛養民力、久任牧守為急,於祖宗故事遵守不敢輕易。
  • 93.    《神道碑》:大旱,求退甚力。上曰:“方賴卿等協贊,若舍朕而去,誰與共此?”又請依慶曆中例,降秩一等,亦不許。遍禱羣望,下詔求言,遂奏:“實惠及民,莫若寬減夏税。施德當自近始。會稽和買詭避至多,請權免一年,徐議釐正。”秀州乞權減大軍總制錢二萬餘緡,吏擬勘當。公曰:“此豈勘當時耶?”奏之。上方篤意救荒,其所以贊寬仁之政,不可勝紀。
  • 94.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淳熙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首奏:“今內外晏然,殆將二紀,此正可懼之時,當思經遠之計,不可紛更欲速。”秀州乞減大軍總制錢二萬,吏請勘當,必大曰:“此豈勘當時耶?”立蠲之。封事多言大臣同異,必大曰:“各盡所見,歸於一是,豈可尚同?陛下復祖宗舊制,命三省覆奏而後行,正欲上下相維,非止奉行文書也。”
  • 95.    《思陵錄》捲上:(淳熙十四年十月五日)壬申,後殿呈差官分禱天地、宗廟、社稷、宮廟等處。上曰:此故事否?”予奏並按典故。又宣諭:“昨日一面理會德音甚當。”予奏:‘此不敢緩,所以不俟奏稟徑擬進。”時太常闕卿少,二日因呈孟享前導官權差王渥,予奏不可闕官。上初議移察官冷世光為之。既而世光除殿中,至是復問誰可為太常。予奏:論學問該洽無如尤袤,亦嘗議定。但其人物短小,眾人恐前導時不軒昂。”上曰:“此不須管,顧學問如何耳,堪其任則用之。”予因奏秘書省亦是要討論典禮,見闕長戴,欲一併除人。上曰:“好,欲誰?”予與王相同言:“楊萬里其才也。”上曰:“可。”
  • 96.    《思陵錄》捲上:(淳熙十四年十月八日)乙亥,……予因附奏“萬一太上不講合差金國告哀使。”又令附奏三事:……是日前二刻開門,免起居,徑從駕過宮,聞上已至,即與太上皇后商量將李才人、王才人並放逐便。太上巳時已誕上服袍帶,但心頭微温,申後遂上仙。召洪邁草太上遺詔。予令添入太上皇后,宜改稱皇太后。其他多與裁定謂如“軍民不用編素”一句,乃是誤隨顯仁遺詔,亦與削去。詔文又云“罹此眚災”,予謂眚災非病也,邁改作“抱疾弗瘳”。
  • 97.    《思陵錄》捲上:(淳熙十四年十月九日)丙子,朝晡臨如儀。上遣知省劉慶祖、霍汝弼持文字一紙雲:“紹興二十九年九月二十日顯仁皇后上仙,當月二十一日差周麟之、蘇曄充哀謝使,今便可擬姓名來。”予曰:“莫具名點差否?”二人云:‘‘不須如此,上令具來。”予語之雲:“已與左相商議,方欲十一日成服就素幄面奏。今與前日不同,只當遣告哀使。又有一事煩附奏:於典故降詔推尊皇太后,凡百務從優禮。又有一事:山陵必就紹興,合差按視,覆按:乞降指揮撰陵名、哀冊、説冊之類。”既而二人復來,雲:“尊皇太后,可便擬指揮來。山陵就紹興無可疑,只是顯仁例三遣使北方。”予曰:“顯仁久在金國,太上感其津送來歸,又是時往來禮數與今不同,恐難以三遣使。”初議持禮之人,而留參欲用範仲藝,而以林懍副之,眾以為然,即進入。至是二人攜來雲:“上謂仲藝人物不甚佳,不識林標何如。令別擇正使,副使差姜特立。”遂具韋璞、王渥二姓名。上批差韋璞、姜特立。初予欲差韋璞,王相雲:“昨擬兼權少卿,上難之。”其實未嘗如此。
  • 98.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高宗升遐,議用顯仁例,遣三使詣金。必大謂:“今昔事殊,不當畏敵曲徇。”止之。賀正使至,或請權易淡黃袍御殿受書,必大執不可,遂為縞素服,就帷幄引見。
  • 99.    《思陵錄》捲上:戊寅,早,太上皇大斂,次百官入臨。午未掛服立重,皇太子暨某官以上入哭盡哀,上親行奠酹禮。紹興七年太上亦拜於殿下,至是有司用尋常冬年生辰禮設白褥位於殿上。起居舍人胡晉臣讀祝文。又哭拜訖,上還素幄。皇太子以下進名奉慰皇太后,次移班向東慰上。宰執前詣幄坐再拜哭慰,上號哭甚哀。次移班慰皇后訖退。劉慶祖等再來,雲前例遣使三番,予再三雲顯仁例不同。王相力言事幹敵國,不可損他禮數,予雲:“名位既殊,禮則隨之,未聞無故畏人而曲徇也。彼亦有知,豈不曉今昔事體不同耶?況泛使例是禮物金器二千兩、銀二萬兩,賀正、生辰半之。若用許多禮物,國力何以堪?”二人云:“適御前謂告哀使可不用禮物否?予曰“祖宗朝遣小使臣一名,可以無禮物。今依例遣大侍從,又有副使,豈容虛拘?”二人既去,復來雲:“上已許只用正旦、生辰禮物,餘續議可也。”予又問尊皇太后事,二人云:“只依故事一面令學士院降詔,但冊寳既俟服除,今欲就詔書中作皇太后之意説過。”予曰:“此甚不可,只用治平體例,令有司詳具以聞。”遂召當日學士洪邁草詔進入。又理會五使事,予初檢太祖改卜安陵例差山陵等五使,並具紹興元年孟後攢宮差樞密李回、徽宗顯肅戴節差榧密孟忠厚、顯仁差戚里吳益充總護使,橋道、頓遞使各一員。今太上事體至重,恐合差五使,取聖裁。二人傳旨雲:“累朝如何?”予曰:“皆是五使。”二人云:“適得旨,若是如此,無可疑者。”
  • 100.    《思陵錄》捲上:(淳熙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戊寅,早,太上皇大斂,次百官入臨……王相素受太常尤袤之説,以為攢宮不當置五使。似疑己當為山陵使,恐故事,禮畢或去,而不知非前朝宰相本自無嫌。遂厲聲雲:“祖宗全盛營陵西洛乃至五使,今權卜會稽只當差總護使。且歲旱,民力何以堪之?”予見其詞色如此,本欲爭競。二人歸報,尋批出,差伯圭充總護使,洪邁橋道頓遞使。予又令二人奏:“故事合差按行山陵使,侍從及內侍各一員,不知合差覆按否?徽宗永佑攢宮曾差覆按二人。”回雲:“得旨既是舊例,固當並差,莫若就降指揮。”予曰:須俟按行有定論。”
  • 101.    《思陵錄》捲上:(淳熙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戊午,延和奏事,呈禮部、太常寺、國信所討論到將來賀正人使到闕筵宴並御前卓幄之類欲用黃,其餘用緋者易以紫。上曰:“專以青易紫,如何?”予奏:“元豐案卷並用青,只緣紹興二十九年用紫,當時太俯就之過,今用青極當。”
  • 102.    《思陵錄》捲上:(淳熙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壬辰,德壽宮朝臨畢,赴後殿素幄奏事,呈—魯割子,乞令大臣通金國大臣書及不及受賀禮之意。予奏:“此固難行,但彼遣使來,止是館伴發遣,更無一語致謝,恐於理未安。臣欲作三省樞密院傳奉聖旨,令送伴就盱胎相別時移牒雲:得旨令國信到闕附奏此意。”上極以為然。予遂口占雲:遠勤使介,寵既壽儀。屬值大喪,難當盛禮。雖在哀疾,實深感藏。上曰:“好,更作札致大金皇帝。予又曰:“當以此意寫諮目與趙善悉等,恐北使不受,則令盱胎移文泗州。”上曰:“亦只是牒國信所,令泗州投下可也。”既退,擬本繳進,王相遲疑雲:“吾輩前不肯草牒本,今卻如此,恐二大當相疑。”予曰:“謀國豈問此曹耶?”施參遂從而立説雲:“幸自無事今卻作宰執諭,卻恐引起他説話。”留參從而贊之。黃參雖知其非,亦不復相助,但云:“譬如用藥補脾胃。”施雲:“補之太過,未必不添病。”予知不勝,不免雲:“姑俟來日再取旨。”
  • 103.    《思陵錄》捲上:(淳熙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癸巳,早德壽宮朝臨畢,赴後殿奏事,呈送伴牒本,上再三以為然,且叮嚀便進入用金字牌發。又云金使連夜去甚速。諸人皆不敢措辭。上又云:“恐金所遣賀正使疑是受禮,必移文來問。卿等可預思回報。”
  • 104.    《行狀》:十五年,太上山陵,公奏當如祖宗舊法,置使五人。首相意不欲,禮官又引紹興顯仁例。公言:“今陛下既用七月之制又行三年之喪,山陵豈可不用大臣?永熙陵差呂端攝太傅,是時一相尚且親往。昭慈在會稽,倉卒間猶命榧臣為總護使,又差執政張守監掩攢宮。舊章着明,昭然可考。臣備位宰司,當行。”
  • 105.    《思陵錄》卷下:丁未,延和殿坐。起居畢,三省樞院同辭銀絹。上再三不許,曰:“典禮至重,其數不多,不必固辭。”進呈至道三年永熙陵典故:四月差越王元份等五使,是年九月十四日差宰臣呂端攝太傅,持節前導靈駕並奠論冊寶,監鎖元宮。是時一相,尚且親往。只如紹興元年昭慈聖獻皇后在會稽,倉卒間猶命同知樞密院事李回為總護使,又差參知政事張守監掩攢宮,蓋是時範宗尹獨相,又母后事體不同。今者有司不知典故凡事只用顯仁誤例。初八日因聖問,臣方敢具出。上曰:“若無典故,猶當義起,況典故甚明乎?”初,予連日語左相:“今若齒莽,後必唆臍。”左深以為疑,五更漏舍再示以典故,怫然曰:須是兩相都往。”又密語留參云云。留遂雲:“左相疑逼其去則不可復歸,不如已之。”予日:“然則某當自請去。,,留曰:“如此方可。”既進呈,予亟奏:“臣請去。”上從之,且曰:”別立使名如何?”予奏:“使名卻小,且礙總護,只依此的例為是。”王相見議定,然後雲:“陛下屬臣亦可。”上曰:“不須。”是日內引洪邁,上諭以山陵事重,已令宰臣一人去。初欲立使名,恐礙總護,乃有攝太傅故事。……從駕過德壽宮即回。
  • 106.    《思陵錄》卷下:甲寅,三鼓,皇太后行禮奉辭,故事當詣城外,上以太后年高不可出故也。上行啓奠禮,其禮奠幣、三祭酒、讀祝文,陪位哭如儀。有頃,攝侍中宇文涯奏請靈駕進發,輦官力士捧擎梓宮稍前。又奏請少駐,有司設牲牢禮鎮於牀,陪位哭如啓奠之低侍中奏請進發,輦官力士升捧擎梓宮。予攝太傅,持節前導梓宮進行太常少卿帥執嬰者分左右障梓宮,皇帝及太子、總護使伯圭、皇親、南班官並舉哭。至德壽殿,侍中奏請梓宮升龍輾。將作監韋璞率輦官力士捧擎梓宮登龍輾,其下有輪,故曰車。挽士奉引,予持節導至德壽宮門外,侍中奏請靈駕權駐遂去天盤升大升翬。……既畢,皇帝行遣奠禮牲牢禮鎮如初奠,陪位哭如儀。攝中書令陳居仁讀哀冊。皇帝舉哭訖權歸素幄。合門吏引予與總護使及諸使、宗室等朝辭,再拜,吏喝好去,大升翬進發。皇帝出幄執採繩,內侍割繩訖,持節騎導大升輋、兇仗儀衞等進行,挽郎沿路歌挽章,自皇后、太子及妃嬪、宰執、侍從、三衙在外諸軍次第排祭。梓宮既入港頓,不留,乃乘馬,僅二三里登舟,又十二里至蕭山縣覺苑寺宿頓,晡臨如儀。帥張構、灌趙不流、提刑延璽、提舉常平田渭皆來。
  • 107.    《思陵錄》卷下:(淳熙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辛酉,後殿坐,呈禮官申高宗小祥依典故前後五日不視事。上曰:“典故如此耶?”初,予密奏:“國初三日不視事,自仁宗以後皆五日,紹興初以軍興,徽宗小祥只三日不視。”有司誤用近例,乞批出依典故五日。上止令作有司申請。是日正謝明堂加恩,合賜衣帶、鞍馬。予率眾人先入奏辭免,以衣未純吉,帶佩鞍韉皆非所宜。上批依。止四拜於庭而退。
  • 108.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十五年,思陵發引,援熙陵呂端故事,請行,乃攝太傅,為山陵使。明堂加恩,封濟國公。
  • 109.    葉適《水心集》卷一五《司農卿湖廣總領詹公墓誌銘》:自趙丞相去,士久失職。公率同志請於周丞相,反覆極論,責以變通之理。因疏納知名者三十餘人,周丞相不能用,然其後亦多所收擢,公之力也。
  • 11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三·詹體仁傳》:周必大當國,體仁嘗疏薦三十餘人,皆當世知名士。
  • 111.    《文集》卷一百五十二《陸游除郎並朝士薦人御筆》:又蒙聖諭朝士薦三十餘人在廟堂,此乃數月前事,當時並已峻拒,元不曾進擬一名。元本見今搜尋未見,當時留正、蕭燧,各得此本。迄陛下徑問留正,恐尚收得。臣一面翻尋故書,但慮今晚未能繳進。此事本是謾作人情,朝廷何嘗聽信?自王淮去國,凡所遷除多是婺人,其間如範嗣蠡兩為謙攻擊,臣不免竭力救解,正欲消彌爭端耳。其餘在外人才,臣並不曾敢薦進一名,所有五月以後,差除臣續當一一開具來歷。
  • 112.    《文集》卷一百五十二《繳薦士奏》:臣昨晚既具回奏,連夜翻閲舊,書方見元薦士札子。乃是七月初,眾人面納,明知朝廷未必聽用,不過各欲藉口,塞故舊之責。此亦古今常事,無足多怪。當時臣與二參,説了各自收起,直至八九月間,好事者方知,以告葛邲。因而轉相傳説,敬達睿聽。其於用意,自有曲折,幸因聖問,方表不曾進擬一名,少杜讒者之口內。範仲黼、王叔簡,並川人系,是近日聖選,無待臣言,其徐元德、黃艾、袁燮各有貼説……再貼黃袁樞久被聖知,偶與陳賈有仇,近復因冷世光事,所以不樂。多薦羅點蒙親擢右史,未免人之忌嫉,張體仁乃梁克家所薦,葉適是王淮用為學官,馮震武則留正幕屬,五人皆主張。朱熹遂致議論,似未必專為薦士。
  • 113.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十一月,留身乞去,上獎勞再三。忽宣諭:“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須卿且留。”必大言:“聖體康寧,止因孝思稍過,何遽至倦勤。”上曰:“禮莫大於事宗廟,而孟饗多以病分詣;孝莫重於執喪,而不得自至德壽宮。欲不退休,得乎?朕方以此委卿。”必大泣而退。十二月壬申,密賜紹興傳位親札。辛卯,命留身議定。
  • 114.    《周譜》:正月己亥,文德殿宣麻,轉特進左丞相,進封許國公,加食邑一千户,食實封四百户。壬寅,御藥闊禮宣押綴新班。是日以制詞不自安,乞祠,徑過靈芝寺。閼禮宣押赴堂,復出靈芝寺。癸卯,御藥鄭邦憲宣押赴國忌行香,出北闊,泊仁和館。御藥張安仁宣押歸私第。丙午,後殿奏事,退乞免從駕。御藥黃邁就殿門傳旨上馬。相繼行馬從駕回,宣押至私第。丁未,李巇知寧國府。戊申,黃邁就堂賜批答不允。己酉,門司李彥正賜斷章批答。已未,正謝。
  • 115.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李巘草二相制,抑揚不同,上召巘令帖麻改定,既而斥巘予郡。必大求去。
  • 116.    《思陵錄》卷下:辛亥,旬休。辰時,清華合奏事。宣論二府:“朕衰老,不得日奉高宗几筵且於太后定省有闕,旬日間當內衝”眾人唯唯。上令留身。予呈二月二日詔草並紹興三十二年六月本。上曰:“比見來。”因讀所擬者,至奉几筵及聖母定省等語,上再三言切當。予奏:“乞御筆點壽成。”
  • 117.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二月壬戌,又命預草詔,專以奉几筵、侍東朝為意。拜左丞相、許國公。參政留正拜右丞相。壬子,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二月辛酉朔,降傳位詔。
  • 118.    《思陵錄》卷下:壬戌,稍晴。親批出立太子妃李氏為皇后,已而列仗,設宮架樂而不作。上吉服御紫宸殿,鳴鞭不山呼。先合門,次三衙,次羣臣,皆四拜。宰執升殿。予奏:“欲於襌位詔後添入‘朕當移御重華宮’七字。”又奏:“陛下萬壽康寧,遜位與子,古今盛典,再見本朝,中外同慶。臣等輔政無狀,自此不得日侍天顏,無任依戀。”退至合門,再追班傳詔拜舞訖,復追班入殿。新皇帝側立,羣臣拜舞如儀。二府升殿,上猶未坐,內侍請,弗聽。予與諸公側立固請,上猶固辭。予奏:“陛下若未正坐,臣等未敢奏事。”上遂坐,呈至尊壽皇聖帝及壽成皇后尊號指揮而退。已而壽皇易白帽素袍再御後殿,新主袍帶側立,羣臣禁衞等起居如所定之儀,遂相繼登輦同過宮。雨後驟晴,觀者塞途,晚,駕回,復雨。
  • 119.    《周譜》:三月辛卯,文德殿宣麻轉少保,進封益國公,加食邑一千户,食 實封四百户。
  • 12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何澹為司業,久不遷,留正奏選之。澹憾必大而德正,至是為諫長,遂首劾必大。詔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澹論不已,遂以少保充醴泉觀使。判隆興府,不赴,復除觀文殿學士、判潭州,復大觀文。坐所舉官以賄敗,降滎陽郡公。復益國公,改判隆興,辭,除醴泉觀使。
  • 121.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寧宗即位,求直言,奏四事:曰聖孝,曰敬天,曰崇儉,曰久任。
  • 122.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慶元元年,三上表引年,遂以少傅致仕。
  • 123.    《周譜》:七月庚寅,宣麻轉少傅致仕,加食邑一千户,食實封四百户。
  • 124.    《周譜》:二月,監察御史施康年覺察呂祖泰,上書及公姓名。特降少保。
  • 125.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先是,布衣呂祖泰上書請誅韓侂冑,逐陳自強,以必大代之。嘉泰元年,御史施康年劾必大首唱偽徒,私植黨與,詔降為少保。自慶元以後,侂胄之黨立偽學之名,以禁錮君子,而必大與趙汝愚、留正實指為罪首。
  • 126.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二年,復少傅。
  • 127.    《宋史·卷三十八·本紀第三十八》:(嘉泰二年十一月)是月,復周必大少傅、觀文殿大學士。
  • 128.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四年,薨,年七十有九。贈太師,諡文忠。
  • 129.    《忠文耆德之碑》:嘉泰四年十月庚寅朔,故左丞相、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益國周公年七十有九,薨于吉州之裏第。十二月丙申,葬於廬陵縣鬥岡之原。
  • 130.    《少傅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贈太師諡文忠周公神道碑》:(嘉泰)四年十月庚寅朔薨,年七十有九。
  • 131.    《附錄》卷三《敕誥》:謹按《識法》:“道德博聞曰文,廉公方正曰忠。”考行易名,裒時二美,豈無他人?莫如公宜。請謀曰文忠。……論,行之則也。曰文曰忠識之至美者也……二月十五日,三省同奉聖旨……奉敕宣賜曰文忠。
  • 132.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寧宗題篆其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 133.    《附錄》卷五《忠文耆德之碑》:嘉定元年,公之子綸告於朝曰:“先臣備 位首相,既葬而隧,碑未立,敢泣以請。”天子日:“嗜,此四朝之宗臣也。”證 以“文忠”,御書“忠文耆德之碑”以賜,且詔臣鑰為之文。臣鑰不侯,荷文忠 公知獎之深,屏居四明,先已撰公隧道之碑矣。聖恩起於告老之餘,待罪翰苑,欲引前碑以辭。綸又曰:“昔歐陽公修已銘程文簡公琳之墓,復以敕命為之碑。 故事甚切,願毋辭。”臣既共二史館,敢不敬承明旨,以答孝子之請,以揚公之 休光,用詔後世?……校之前碑,撮取其名節國事而略其餘,謹再拜特書,以對 揚休命。
  • 134.    魏新河.詞學圖錄:黃山書社,2011:83
  • 135.    鄒錦良.南宋名臣周必大的軍事防禦思想.軍事歷史研究,2012,(1):172-176
  • 136.    鄒錦良.“博求分格”與“振風考實”———論南宋周必大的人才選用思想[J].安徽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4):455-459.
  • 137.    鄒錦良.論周必大的軍隊建設思想.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1,(1):103-108
  • 138.    周必大:廬陵周益國文忠公集,清道光二十八年歐陽棨瀛塘別墅藏版,南京圖書館藏:876-890
  • 139.    鄒錦良.“節用惠民”與“戢兵督勸”——南宋周必大民生思想及勸農實踐.甘肅社會科學,2012,(6):172-176
  • 140.    黃文平.周必大詩歌研究[D].江西:南昌大學,2008:54
  • 141.    郭玉傑.周必大散文研究[D].江西:南昌大學,2010:7-44
  • 142.    李精一.略論南宋周必大的四六文.學術交流,2012,(5):165-169
  • 143.    谷敏.周必大文獻學實踐與成就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07:21-23
  • 144.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06]
  • 145.    《鶴林玉露·甲編·卷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19]
  • 146.    《鶴林玉露·甲編·卷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19]
  • 147.    《宋史·卷四百五十五·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10]
  • 148.    樓鑰.攻媿集(卷九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85:57、65-69、116
  • 149.    《文忠集·卷首·提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5-30]
  • 150.    《渭南文集·卷四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51.    葉紹翁.四朝聞見錄.陝西:三秦出版社,2004:178
  • 152.    《文忠集·附録卷一·祭文》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03]
  • 153.    《文忠集·卷首·年譜》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54.    《新安文獻志》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55.    《格齋四六》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56.    《文忠集·卷四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03]
  • 157.    《文忠集·附録·卷二·行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58.    《式古堂書畫匯考》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59.    《文山詩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60.    《文山詩補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61.    《養吾齋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62.    《申齋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63.    《吳文正集·卷三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14]
  • 164.    《稼村類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65.    《瀛奎律隨·卷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66.    《王忠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67.    《解學士文集·卷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68.    《御批續資治通鑑綱目·卷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03]
  • 169.    《東里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13]
  • 170.    《抑庵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71.    《宋論·卷十一·孝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3-06]
  • 172.    《存研樓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7]
  • 173.    《詩學淵源》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0-05-30]
  • 174.    《載酒園詩話》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75.    《菌閣瑣談》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16]
  • 176.    范文瀾《中國通史》:抗戰派的備戰活動和反道學的論爭  .在線讀書網[引用日期2017-10-20]
  • 177.    《説略》:周益公有鶴飛盞,注酒則鶴飛,乾則滅。
  • 178.    《鶴林玉露·甲編·卷二》:周益公參大政,朱文公與劉子澄書雲:“如今是大承氣湯證,渠卻下四君子湯。雖不為害,恐無益於病耳!”
  • 179.    《鶴林玉露·甲編·卷五》:周益公長身瘦面,狀若野鶴。在翰苑多年。壽皇一日燕居,嘆曰:“好一個宰相!但恐福薄。”一老璫在旁奏曰:“官家所嘆,豈非周必大乎?臣見司馬光像,亦如必大清臒。”上為之一笑,遂登庸。為太平宰相,與聞揖遜之盛,出鎮長沙,退休享清閒之福,十有餘年。
  • 180.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上日御球場,必大曰:“固知陛下不忘閲武,然太祖二百年天下,屬在聖躬,願自愛。”上改容曰:“卿言甚忠,得非虞銜橛之變乎?正以仇恥未雪,不欲自逸爾。”
  • 181.    《韋居聽聞》:周益公夫人妒,有媵妾,公盼之,夫人縻之庭。公過之,當暑,媵以渴告,公以熟水酌之。夫人窺於屏曰:“好個相公,為婢取水。”公笑曰:“獨不見建義井者乎!”
  • 182.    《西湖二集》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0-05-30]
  • 183.    《西湖志餘》:紹興丙子六月臨安火。先是周必大任和劑局門官,有乳媪姚病甚,佔之,其繇曰:“藥不蠲痾,財傷官磨。困於六月,盍析安和。”未幾乳媪果卒。必大深以六月為憂,迨晦日以為無恙矣,同僚舉酒相慶。宴畢而火作,所居在漾沙坑,與運屬王氏者連棟,王夜醉登圊,其婢插燈於壁,首焚必大之居,僅以身免。時臨安帥韓仲通,知火自王氏,而王之妻弟馬舜韶方為御史,畏不敢問,執必大及鄰比五十餘人皆下獄,奏行三省勘會。必大問獄吏曰:“失火延燒,在律云何?”吏曰:“當徒。”必大曰:“我以一身承之,以貸比鄰,罪居何等?”吏曰:“法止除籍為民耳。”必大嘆曰:“人果可救,吾何吝一官,且財傷官磨,佔繇定矣。”遂自誣服。竟落職,依其婦翁王彥光於廣德。彥光前夕夢裏人埽雪,雲:“迎丞相。”明日必大至,彥光嘆曰:“失職子寧應夢耶!”頃之彥光強必大赴宏詞科,必大以未嘗經意辭,彥光激曰:“君懷安耳。”必大不得已,怏怏入行都。值秦檜死,高宗更化,湯鵬舉知貢舉,試法甚嚴,而必大首捷,馴登台輔,人謂救人陰德所致雲。
  • 184.    《宋史·卷三百九十一·列傳第一百五十》:嘗建三忠堂於鄉,謂歐陽文忠修、楊忠襄邦乂、胡忠簡銓皆廬陵人,必大平生所敬慕,為文記之,蓋絕筆也。
  • 185.    陸游《渭南文集》卷三十八《監丞周公墓誌銘》:公諱必正,字子中。曾祖諱衎,朝奉郎。祖諱詵,左朝散大夫,皆贈太師,秦國公。曾祖妣郭氏,祖妣潘氏、李氏、張氏,俱贈秦國夫人。考諱利見,左朝請郎,贈金紫光祿大夫。妣尚氏,贈鄴郡夫人。世居鄭州管城縣,祖秦公通判吉州,遇亂不能北歸,因家焉。光祿與弟秦公諱利建,皆世以進士擢第。公與從父弟,丞相益公諱必大。
  • 186.    陳傅良《止齋集》卷十五《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益國公周必大登極恩贈三代》:曾祖故朝奉郎贈太師潭國公衍加封秦國公,敕朕嗣守丕圖,永懷元老,而訪落不與於廟謀也。嘗告在廷晉爵亞傅,則所以推本世系以宏賁。其先正之祧庸可後乎。其身者遺其後,是宜燕及曾孫,蔚為名臣,遍儀三事,光輔兩朝也。
  • 187.    陳傅良《止齋集》卷十五《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益國公周必大登極恩贈三代》:祖故朝散大夫贈太師潭國公詵封秦國公,具官某故祖,具官某世濟其美蔚為名臣,然而德業藏於身聲,聞流於時官。不過五品,而位止郎舍也。唯是一經之教施於曾孫,我高宗取之,壽皇用之,天下又安,於是三紀肆,朕嗣服獲蒙餘休。
  • 188.    周必大《省齋文稿》卷三十八《祭子柔弟文》:維紹興三十二年歲,次壬午七月丙申朔二十四日己未,兄具位周某謹以清酌之奠告於亡弟子柔,十解元之柩。
  • 189.    張撝之、沈起煒、劉德重.中國曆代人名大辭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583
  • 190.    《續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七·宋紀一百五十七》:(嘉泰四年)十二月……少傅致仕周必大卒,諡文忠。
  • 191.    浙江文成有座南宋丞相墓 墓主人名叫周必大  .荊楚網[引用日期2020-10-16]
  • 192.    文成發現南宋名相周必大墓葬  .中國文物報[引用日期2020-10-16]
  • 193.    南宋名相周必大國際學術研討會在井岡山大學召開  .高校之窗[引用日期2020-10-16]
  • 194.    《文忠集·附録·卷五·忠文耆德之碑》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0-03]
  • 195.    周必大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196.    周必大——南宋著名宰相、政治家、文學家  .吉安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6-15]
  • 197.    韓結根著.舒州天柱山詩詞輯校註解,上[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9.04.第411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