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PC
(工程總承包模式之一)
鎖定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方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總承包。並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
- 包含內容
- 設計、施工、採購等
- 專業人才
- 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
- 人才評價單位
-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認證中心
EPC簡介
EPC政策文件
2019年12月23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文件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加強設計、採購與施工的協調,完善和優化設計,改進施工方案,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效管理控制,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應當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
[2]
2020年08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促進設計、生產、施工深度融合。引導骨幹企業提高項目管理、技術創新和資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綜合管理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的主體責任,保障工程總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8]
EPC承發模式
在中國,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是建築市場行業剛剛起步的一種承發模式。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模式,是今後工程建設適應經濟發展趨勢選擇,也是建築工程關注的重點內容,這對於工程建設的質量以及建築行業的發展有着非常大的影響。在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發展過程中,要將質量管理貫穿設計階段,有利於產業化建築發展,加快推進高品質環保項目實施,提升項目管理質量水平、打造成熟的管理模式,明確各參建方質量責任。
[9]
EPC定義
EPC:工程(Engineering)、採購(Procurement)、建設(Construction),是國際通用的工程總承包產業的總稱。工程:從工程內容總體策劃到具體的設計工作,採購:從專業設備到建築材料的採購,建設:從施工、安裝到技術培訓。涉及領域有能源(傳統電力、清潔能源等),交通(鐵路、公路等),建築 。
[3]
優勢:
較傳統承包模式而言,EPC總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個方面基本優勢:
(三)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明確,有利於追究工程質量責任和確定工程質量責任的承擔人。
EPC特徵
基於EPC總承包模式較傳統的建設工程承包模式所具有的前述基本優勢,其基本特徵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一) 在EPC總承包模式下,發包人(業主)不應該過於嚴格地控制總承包人,而應該給總承包人在建設工程項目建設中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發包人(業主)不應該審核大部分的施工圖紙、不應該檢查每一個施工工序。發包人(業主)需要做的是瞭解工程進度、瞭解工程質量是否達到合同要求,建設結果是否能夠最終滿足合同規定的建設工程的功能標準 。
(二) 發包人(業主)對EPC總承包項目的管理一般採取兩種方式:即過程控制模式和事後監督模式。
(1)、所謂過程控制模式是指,發包人(業主)聘請監理工程師監督總承包商“設計、採購、施工”的各個環節,並簽發支付證書。發包人(業主)通過監理工程師各個環節的監督,介入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FIDIC編制的《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採用該種模式。
(2)、所謂事後監督模式是指,發包人(業主)一般不介入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驗收環節較為嚴格,通過嚴格的竣工驗收對項目實施總過程進行事後監督。FIDIC編制的《設計、採購、施工合同條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採用該種模式。
(三) EPC總承包項目的總承包人對建設工程的“設計、採購、施工”整個過程負總責、對建設工程的質量及建設工程的所有專業分包人履約行為負總責。也即,總承包人是EPC總承包項目的第一責任人。
[4]
EPC合同
EPC總承包模式在實踐中的幾種合同結構形式。
在EPC總承包模式下,總承包商對整個建設項目負責,但卻並不意味着總承包商須親自完成整個建設工程項目。除法律明確規定應當由總承包商必須完成的工作外,其餘工作總承包商則可以採取專業分包的方式進行。在實踐中,總承包商往往會根據其豐富的項目管理經驗、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將設備採購(製造)、施工及安裝等工作採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給專業分包商。所以,在EPC總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結構形式通常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
(一) 交鑰匙總承包;
(二) 設計—採購總承包(E-P);
(三) 採購—施工總承包(P-C);
(四) 設計—施工總承包(E-C);
(五) 建設—轉讓(C-T);
最為常見的是第(一)、(四)、(五)這三種形式。
交鑰匙總承包,是指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總承包商最終是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項目。該種模式是典型的EPC總承包模式。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在該種模式下,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築材料、建築設備等採購工作,由發包人(業主)來完成。
建設、轉讓總承包,是指有投融資能力的工程總承包商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實現全過程總承包;同時工程總承包商自行承擔工程的全部投資,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後,業主向工程總承包商支付總承包價。
[5]
EPC推廣
EPC總承包模式在中國推廣的法律及政策、規章依據。
法律依據:為加強與國際慣例接軌,克服傳統的“設計-採購-施工”相分離承包模式,進一步推進項目總承包制,中國現行《建築法》在第二十四條規定:“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建築法》的這一規定,在法律層面為EPC項目總承包模式在中國建築市場的推行,提供了具體法律依據。
政策、規章依據:為進一步貫徹《建築法》第二十四條的相關規定,2003年2月13日,建設部頒佈了[2003]30號《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在該規章中,建設部明確將EPC總承包模式作為一種主要的工程總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廣 。
EPC造價
在項目實施階段,總承包單位應派駐有經驗的造價工程師到施工現場進行費用控制,根據初步設計概算對各專業進行分解,制訂各部分控制目標。施工圖設計與初步設計在一些材料設備的選用上可能還有些出入,造價工程師都應該及早發現解決。通過設計修改把造價控制在概算範圍內。具體措施包括:
2、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控制造價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採用合同評審制度,可使總承包單位各個部門明確責任簽訂嚴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可合理地將總承包風險轉移,同時在施工中加強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菲迪克(FIDIC)合同條款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公平性,是合同管理和控制造價的有利武器,可供借鑑參考。
由於設計圖紙的遺漏和現場情況的千變萬化,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不可避免的。總承包單位通過嚴格設計變更籤證審批程序,加強對設計變更工程量及內容的審核監督,改變過去先施工後結算的程序,由造價工程師先確認變更價格後再施工,這樣才能在施工過程中對合同價的變化做到心中有數。在施工過程中,造價工程師應深入現場對照圖紙察看施工情況,瞭解收集工程有關情況,及時掌握施工動態,不斷調整控制目標,為最終的工程總結算提供依據,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如果是業主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還應該及時向業主提出索賠。
由於設備、材料費在整個項目造價中所佔的比重很大,搞好採購工作對降低整個工程項目的造價有重要作用。材料設備採購控制是EPC項目成敗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僅要對貨物本身的價格進行選擇,還要綜合分析一系列與價格有關的其它方面問題例如,根據市場價格浮動的趨勢和工程項目施工計劃,選擇合適的進貨時間和批量;根據週轉資金的有效利用和匯率、利率等情況,選擇合理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貨幣;根據對供貨廠商的資金和信譽的調查,選擇可靠的供貨廠商。總之,要千方百計化解風險,減少損失,增加效益,以降低整個工程項目的造價。
4、EPC項目竣工階段的造價控制
項目完工後,總承包單位及時編制竣工結算,報業主批准。同時在審核分包結算時,堅持按合同辦事,對工程預算外的費用嚴格控制。對於未按圖紙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規定執行的施工簽證一律核減費用;凡合同條款明確包含的費用,屬於風險費包含的費用,未按合同條款履行的違約等一律核減費用,嚴格把好審核關。收集、積累工程造價資料為下一次投標報價做好準備。每完成一個項目都要對該項目進行分析比較,分析設計概算與施工圖預算在工程量上的差別。
EPC規劃
項目的整體資源規劃。
EPC項目的資源投入包括項目人力、設備、材料、機具、技術、資金等資源的投入,其中部分既有自有的內部資源,也通過採購或其它方式從社會和市場中獲取的資源。在一定的時期內,由於某些客觀因素的影響,能夠獲取的資源數量往往有限,這就存在一個如何合理對資源進行規劃和利用這些有限資源的問題。如果資源安排不合理,就可能在工期內的某些時段出現資源需求的“高峯”,而在另一時段出現資源需求的“低谷”。當“高峯”與“低谷”相差很大時,如果某些時段內資源需求量超出最大可供應量,則會造成“供不應求”,導致工期延誤。而當出現資源需求“低谷”時,則可能造成資源的大量積壓,這種資源消耗的失衡,甚至極端時候的資源缺失,必然會影響項目目標的實現。
因此,在項目的前期,應根據項目的目標要求,應對為實現項目目標所需求的資源類型和資源需求量進行分析,同時對自有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詳細全面的調查,編制項目的資源需求計劃。資源計劃應服務於工作進度計劃,什麼時候需要何種資源是圍繞工作進度計劃的需要而確定的。因此在制定資源計劃之前,必須要有科學的進度計劃,而制定進度計劃的依據是工作結構分解,工作劃分得越細、越具體,所需資源種類和數量越容易估計。在制定了進度計劃之後,我們就可以根據進度計劃的要求配置資源。一般地説,項目的資源計劃包括了人力資源計劃、物料設備供應計劃、資金計劃等 。
EPC圖解
EPC工程總承包管理流程及主要過程圖解:
(1)EPC總承包建設模式流程圖
(2)EPC總承包建設模式計劃管理流程圖
(3)EPC總承包建設模式實施過程管理流程圖
(4)EPC總承包建設模式跟蹤與控制過程流程圖
(5)EPC總承包建設模式合同管理與風險分析流程圖
(6)EPC總承包建設模式投標階段流程圖
EPC評測
在項目竣工後,進行項目後評價對以後類似項目的策劃與實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一點往往容易被忽視。項目後評價一般在項目竣工以後項目運作階段和項目結束之間進行。它的內容包括項目竣工驗收、項目效益後評價和項目管理後評價。項目的竣工驗收和項目管理的後評價主要針對的是項目過程的評價,而項目效益後評價則主要是對應於項目前期策劃而言的。通過對項目目的、執行過程、效益、作用和影響所進行的全面系統的分析和研究,總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使項目的決策者、管理者和建設者都學習到更加科學合理的方法和策略,提高決策、管理和建設水平,為今後更好的改進項目的管理服務。項目後評價是全面提高項目決策和項目管理水平的必要和有效的手段 。
EPC發展歷程
2000年到2008年是快速發展階段。一方面,中國EPC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中不斷提高經營水平;另一方面,政策支持體系給對中國EPC的發展注入了新動力。EPC逐漸成為主流業務形式。
2008年為升級階段。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下,中國EPC企業更加重視項目的質量和效益,開始謀求業務的轉型升級。很多企業不斷進行新模式的探索。
EPC合作案例
項目名稱 | 介紹 |
---|---|
巴基斯坦特里肯波斯頓風電項目 | GE與中國電建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建設巴基斯坦特里肯波斯頓風電項目。
[7]
|
巴基斯坦燃煤發電站項目 | GE與中國電力建設集團下屬山東電建三公司合作建設巴基斯坦Qasim Lucky 660兆瓦燃煤發電站項目。
[7]
|
塔爾二期燃煤電廠項目 | GE與中國機械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在巴基斯坦開展塔爾二期燃煤電廠項目。
[7]
|
孟加拉古拉紹電站4號機組改造項目 | |
中亞天然氣管線項目 |
項目名稱 | 介紹 |
---|---|
迪拜Hassyan清潔煤獨立發電項目 | 由哈電國際承建,Hassyan項目是中東首家燃煤電廠,核心設備製造及組裝服務由中國的兩家工廠(GE北重工廠、GE武漢鍋爐廠)提供,採用4套GE高效的600MW超超臨界蒸汽發電機和鍋爐技術,能夠為迪拜電網擴容25%,以高效低成本的方式為近130萬人提供電力。
[6]
|
孟加拉沙吉巴扎300MW聯合循環電廠項目 | |
巴基斯坦薩察爾風電項目(2015) | |
巴基斯坦必凱聯合循環發電站項目 |
- 參考資料
-
- 1. 市環衞集團舉辦EPC工程總承包專題培訓會 .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引用日期2014-10-21]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引用日期2020-07-29]
- 3. 通用電氣(GE)與工程總承包(EPC)攜手共進 .騰訊.2016-11-29[引用日期2018-10-23]
- 4. [1]王娜.建設工程EPC總承包模式及其相關法律問題[J].法制與經濟, 2006(02X):3.DOI:CNKI:SUN:FZJJ.0.2006-04-006.
- 5. 西門子:"一帶一路"建設為跨國企業帶來商機 .中國金融信息網[引用日期2018-05-31]
- 6. 通用電氣(GE)與工程總承包(EPC)攜手共進 .騰訊新聞[引用日期2016-12-17]
- 7. 通用電氣:中美經濟合作呈現融合新趨勢 .新華網.2017-05-16[引用日期2017-09-05]
- 8. 關於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快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定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引用日期2021-03-15]
- 9. 中國網:技能強國戰略下的“人才新風口”-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08-06[引用日期2021-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