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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專項計劃
鎖定
- 中文名
- 高校專項計劃
- 外文名
- Special Program f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 主 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招 收
- 符合條件各高等院校
時間節點 | 事項 |
---|---|
4月25日前 | 有關高校公佈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 |
5月20日前 | 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
5月底前 | 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
6月7日-8日 | 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
高考後-出分前 | 部分試點高校組織考核 |
高考出分前 | 高校確定並公示資格名單 |
高考出分後 | 考生單獨填報志願,高校完成錄取並公示 |
高校專項計劃計劃介紹
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中央部門高校要將調減的特殊類型招生名額優先安排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須在實施區域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户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
(1)符合本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
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
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
專項計劃考生户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各省(區、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建立省、市、縣三級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保考生户籍、學籍真實準確。
已實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區分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進程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本省(區、市)農村的區域範圍,並據此進行考生户籍資格審核,配合有關高校進行資格複查。城鄉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有關標準
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注意
高校專項計劃是高校針對農村學生的一種自主招生,官方統稱高校專項計劃,但是個別高校對此的稱謂有所不同。
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名單
(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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