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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民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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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民幹(?—649年),又名崔幹 [1]  ,字道貞,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人。隋唐時期大臣,虞部侍郎崔叔重之子。 [2] 
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 [2]  隋末,以門蔭入仕,擔任醴泉縣令。義寧中,投降唐國公李淵,授相府主簿。武德元年,遷黃門侍郎,隨淮安王李神通安撫山東地區。貞觀年間,曾任宋州幽州的刺史,封博陵郡公,加位上柱國 [1] 
唐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去世,追贈幽州都督,諡號“元”,遷葬於少陵原
別    名
崔幹
道貞
所處時代
隋唐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雍州咸陽(今陝西西安)
逝世日期
649年
主要成就
安撫山東(中原)
本    名
崔民幹
官    職
醴泉縣令、黃門侍郎、宋幽二州刺史、上柱國
爵    位
博陵郡開國公
封    贈
幽州都督
諡    號
家    世
博陵崔氏第二房

崔民幹人物生平

崔民幹家世背景

崔民幹,又名崔幹,字道貞,博陵郡安平縣(今河北省安平縣)人,出身山東(華山以東中原)名族望族博陵崔氏西漢以來,博陵崔氏世傳文雅、俊才代出 [3]  ,至南北朝時期,已成為海內甲門 [4]  。崔民幹曾祖父是北魏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殿中吏部二尚書崔孝芬,孝芬少時博學多才,曾受到北魏孝文帝的召見與讚賞 [5]  ,後來承襲其父崔挺爵位,參與軍國大事決策,多次率軍擊退南梁進攻,平定泰山太守羊侃叛亂 [6]  ,為北魏立下汗馬功勞。崔孝芬不僅戰功卓著,且與胡太后是親家,其女與范陽盧道約之女盧令媛、隴西李瓚之女皆為胡太后之子北魏孝明帝元詡的妃嬪。 [7] 
北魏武泰元年二月癸丑(528年3月31日),孝明帝駕崩於顯陽殿 [8]  ,因事情突然,當時人議論都説是鄭儼徐紇的主意,朝野上下憤慨不已。胡太后對外宣稱孝明帝獨女元姑娘為太子,使其登基為帝,稍待人心安定,胡太后又廢元氏,改立臨洮王元寶暉之子元釗為帝,史稱北魏幼主,瞬時的廢立令天下震驚 [9]  。大將軍爾朱榮得知此事後,擁立長樂王元子攸(即北魏孝莊帝)為帝;以“入匡朝廷”為藉口,自晉陽興兵南下直逼京師洛陽。夏四月戊戌,爾朱榮率軍度過黃河 [10]  ,進入洛陽。四月庚子,爾朱榮派騎兵逮捕胡太后和元釗,捉拿至河陰。胡太后向爾朱榮多方辯解自己的行為,爾朱榮大怒不聽,拂袖起身,命令將胡太后和元釗沉入黃河 [11]  。然後,爾朱榮以祭天的名義將北魏王侯、朝廷公卿召集至河陰之陶渚(今洛陽孟津縣),縱兵全部殺害 [12-13]  ,死者二千餘人,馮太后臨朝主導太和改制以來開創的漢化集團幾乎被屠殺殆盡,北魏也名存實亡,朝政實際上開始由爾朱家族完全掌控,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河陰之變”。然而對於這次有預謀的大屠殺,《元略墓誌》卻這樣記載:“大將軍榮遠舉義旗……中興魏道”,可見當時及此後一段時間內,京師士庶對爾朱榮及其部眾的膽怯程度,恐怖氣氛一度籠罩在洛陽上空。 [14] 
北魏太昌元年(532年),高歡攻滅爾朱氏,擁立傀儡皇帝元修即位,是為北魏孝武帝,並以大丞相身份操控朝政,獨攬大權。永熙三年(534年)七月,元修意圖發動兵變奪權,兵敗後逃往長安,齊獻武王(後追封為北齊神武帝)高歡進隨即帶兵進入洛陽,召集百官於永寧寺,收捕崔孝芬與尚書辛雄楊機等孝武帝身邊重臣,並將他們全部殺害 [15-16]  。崔孝芬凡八子,只有長子、次子、三子活了下來,其餘五子在晉陽遇害。崔孝芬次子崔猷,也就是崔民幹祖父,自此離開博陵故土,西奔關中北魏孝武帝政權。崔猷一支從此世代出仕關隴西魏北周隋朝唐朝四個朝代,累世冠冕,門第清華。

崔民幹歸順唐朝

崔民幹隋末任醴泉縣令,李淵發兵進入關中,崔民幹投效李淵,被李淵任命為相府主簿。
武德元年(618年6月28日),李淵接受禪讓,建唐稱帝,擢升崔民幹為黃門侍郎 [17] 

崔民幹安撫山東

唐武德元年十月庚辰(618年11月1日),李淵詔令以右翊衞大將軍、淮安王李神通為山東道安撫大使,節度山東各路軍隊,命令黃門侍郎崔民幹為安撫副使 [18] 
武德二年(619年)閏二月,李神通在聊城攻打宇文化及,宇文化及因軍中糧食耗盡,請求投降,李神通不接受。崔民幹勸説李神通接受宇文化及的投降,李神通説:“士兵們長期暴露在外,如今敵人謀劃用盡糧食耗盡,我軍馬上就能取勝,正當攻下聊城,以展示國威,將其財物獎賞將士。如果他投降,用什麼來賞賜軍隊?”崔民幹説:“如今竇建德快要到了,宇文化及還沒有平定,兩方敵人夾擊,我軍必定失敗。不攻而奪取城池,功勞非常大。如今貪圖財物,我軍一定會失敗的。”李神通大怒,將崔民幹囚禁軍中 [19] 

崔民幹氏族降級

唐太宗即位,為了平衡和抑制門閥氏族的勢力和影響,下令申國公高士廉、黃門侍郎韋挺、禮部侍郎令狐德棻、中書侍郎岑文本等人修《氏族志》。貞觀十二年(638年),《氏族志》編修完成,唐太宗看後發現,既屬關隴集團又為山東名族的黃門侍郎崔民幹家族(博陵崔氏第二房)被定為第一等,非常不滿意,下令重新編纂,命令以當時官品高下為評定標準,以皇族為首,外戚次之,崔民幹被降為第三等。 [1]  [20] 

崔民幹治理州郡

唐貞觀六年(632年)至七年(633年)之間,崔民幹出任宋州刺史。後轉任幽州刺史,加封上柱國、博陵郡開國公。在幽州刺史任內,他受到屬下的懷念。崔民乾死後,朝廷追贈其為幽州都督,諡號“元”。唐高宗永徽元年歲次庚戌二月庚午朔廿七日丙申(650年4月3日),遷葬於雍州萬年縣義善鄉界少陵原

崔民幹墓誌銘

“崔幹墓誌”發現於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墓誌記載:大唐故幽州刺史贈幽州都督上柱國博陵郡開國公崔幹,字道貞,諡曰“元”。永徽元年歲次庚戌二月庚午朔廿七日丙申,遷葬於雍州萬年縣義善鄉界少陵之原。 [21] 

崔民幹親屬成員

崔民幹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第二房崔氏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始祖為前燕秘書監崔懿第二子崔琨。博陵崔氏作為中原門閥士族“五姓七族”之一,兩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引起唐朝統治者的憂慮。為了抑制中原門閥士族的影響力,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包括崔懿八子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詔的執行效果並不理想,不但沒有起到削弱“七姓十家”的作用,反而無形中抬高了他們的身份。晚唐以來,博陵崔氏第二房家族成員更是紆組拖紳、歷踐台閣藩嶽者眾,歷數唐代大中以來的名門望族,博陵崔氏第二房被推為“甲等”,為當時天下“士族之冠”。 [2]  [22-26] 

崔民幹高祖

崔挺,北魏司徒司馬、昭武將軍、定州大中正、泰昌景子。

崔民幹曾祖

崔孝芬,北魏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殿中、吏部二尚書、泰昌子。

崔民幹祖父

崔猷,西魏驃騎大將軍、北周上開府、隋朝大將軍、汲郡明公。

崔民幹父親

崔叔重,隋朝虞部侍郎、固安縣公。
參考資料
  • 1.    堀井裕之.崔民幹事跡與太宗修《貞觀氏族志》——以《崔幹(崔民幹)墓誌》為線索.長安:《唐史論叢》第十九輯,2014
  • 2.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博陵崔氏):第二房崔氏:琨字景龍,饒陽令,行本郡太守。二子:經、鬱。經生辯,字神通,後魏武邑太守、饒陽侯,諡曰恭。二子:逸、楷。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0-03-25]
  • 3.    崔寔及其家族文學研究  .豆丁網.2020-02-03[引用日期2020-07-30]
  • 4.    《韋楚相夫人崔氏墓誌銘》:“夫人博陵崔氏,世稱名族,而曜其家聲。至後魏選諸姓,定甲乙,最居第一。其數百年來,軒冕閲閥之盛,莫能出其右者。曾祖遜,皇任秘書少監,贈國子祭酒。祖倫,皇任太子賓客,贈吏部尚書。父合,皇任萬年縣丞。少監以清規自履,不仕顯達;賓客常任右丞,以鯁直敢言,每為朝畏憚,卒不得任用。夫人先人為萬年尉,摧拉豪勢,竟被排斥,貶饒州司户,後量移復資,授本縣丞。夫人外族姑臧李氏,祖忱,任汴州司田,名氏之高,婚姻之盛,而諸族自卑,蓋不與齒。夫人年廿四,歸適於前進士韋楚相。楚相父屺,時任大光祿,兄楚材職憲府,入有宴居之榮,出有侍朝之慶。賓從相望,時為美談。夫人能沐其婦道,朝夕奉家人之禮,歲寒之後而彌礪其節。夫人年廿七,元和十三年四月廿日遇疾於虢,竟卒於官舍。夫人在家有孝友之行,姑姊昆弟無不屬焉。及歸嫁,則折體下人,以遵婦禮。夫人少失所恃,慈於諸姊之手,常不忍相離,必則摧心發疾,而不成別。後親戚相戒,為歡別而已。夫人母姊適洛陽主簿薛正文,又母姊適藍田主簿楊汝士,又次姊適試協律郎敬昕,皆為時彥,以文華稱。異母兄繋,異母弟苻,以蔭第補官,而未及祿。夫人生一女,名玉虛,始三歲而倖存焉。其年十一月廿二日,韋君護夫人之喪祔葬於萬年縣少陵原洪原鄉,其奉終之禮,口不至焉。銘曰:淑人在右,啼女在乳。夫人不言,奄成萬古。伊人之葬,歲月愔愔。忽不知口所已,吾又何足稱。”
  • 5.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長子孝芬,字恭梓。早有才識,博學好文章。高祖召見,甚嗟賞之。李彪謂挺曰:“比見賢子謁帝,旨諭殊優,今當為羣拜紀。”挺曰:“卿自欲善處人父子之間,然斯言吾所不敢聞也。”
  • 6.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建義初,太山太守羊侃據郡反,引南賊圍兗州行台。除孝芬散騎常侍、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仍兼尚書、東道行台,與大都督刁宣往救援。與行台於暉時相接。至便圍之,侃突圍奔梁。永安中,授西兗州刺史,孝芬倦外役,固辭不行,仍為太常卿。太昌初,兼殿中尚書,後加儀同三司,兼吏部尚書。
  • 7.    《魏書·卷十三·列傳第一》:時博陵崔孝芬、范陽盧道約、隴西李瓚等女,但為世婦。
  • 8.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癸丑,帝崩於顯陽殿,時年十九。
  • 9.    《魏書·卷十三·列傳第一》:肅宗之崩,事出倉卒,時論鹹言鄭儼、徐紇之計。於是朝野憤嘆。太后乃奉潘嬪女言太子即位。經數日,見人心已安,始言潘嬪本實生女,今宜更擇嗣君。遂立臨洮王子釗為主,年始三歲,天下愕然。
  • 10.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夏四月戊戌,爾朱榮濟河。庚子,皇太后、幼主崩。
  • 11.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五十二》:“庚子,榮遣騎執太后及幼主,送至河陰。太后對榮多所陳説,榮拂衣而起,沉太后及幼主於河。”
  • 12.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西至陶渚,榮以兵權在己,遂有異志,乃害靈太后及幼主,次害無上王劭、始平王子正,又害丞相、高陽王雍已下王公卿士二千人,列騎衞帝,遷於便幕。“
  • 13.    《魏書·卷十·帝紀第十》:“庚子,車駕巡河,西至陶諸。榮以兵權在己,遂有異志,乃害靈太后及幼主,次害無上王劭、始平王子正,又害丞相高陽王雍、司空公元欽、儀同三司元恆芝、儀同三司東平王略、廣平王悌、常山王巶、北平王超、任城王彝、趙郡王毓、中山王叔仁、齊郡王温,公卿已下二千餘人。”
  • 14.    “河陰之變”驚天下  .搜狐.2019-08-07[引用日期2019-08-11]
  • 15.    《北齊書·卷二·帝紀第二》:八月甲寅,召集百官,謂曰:“為臣奉主,匡救危亂,若處不諫爭,出不陪隨,緩則耽寵爭榮,急便逃竄,臣節安在!”遂收開府儀同三司叱列延慶、兼尚書左僕射辛雄、兼吏部尚書崔孝芬、都官尚書劉廞、兼度支尚書楊機、散騎常侍元士弼並殺之,誅其貳也。
  • 16.    《北史·卷六·齊本紀上第六》:八月甲寅,召集百官謂曰:“為臣奉主,匡救危亂。若處不諫爭,出不陪隨,緩則耽寵爭榮,急便竄失,臣節安在!”遂收開府儀同三司叱列延慶、兼尚書左僕射辛雄、兼吏部尚書崔孝芬、都官尚書劉廞、兼度支尚書楊機、散騎常侍元士弼,並殺之,誅其貳也。
  • 17.    《冊府元龜·卷七六六·攀附第二》:崔幹,隋末為醴泉縣令。高祖義兵入關,以縣來降,授丞相府主簿。及受禪遷黃門侍郎。
  • 18.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五》:六月,甲戌朔,以趙公世民為尚書令,黃台公瑗為刑部侍郎,相國府長史裴寂為右僕射、知政事,司馬劉文靜為納言,司錄竇威為內史令,李綱為禮部尚書、參掌選事,掾殷開山為吏部侍郎,屬趙慈景為兵部侍郎,韋義節為禮部侍郎,主簿陳叔達、博陵崔民幹併為黃門侍郎,唐儉為內史侍郎,錄事參軍裴晞為尚書右丞。以隋民部尚書蕭瑀為內史令,禮部尚書竇璡為户部尚書,蔣公屈突通為兵部尚書,長安令獨孤懷恩為工部尚書。瑗,上之從子。懷恩,舅子也。
  • 19.    《舊唐書·卷六十·列傳第十》:武德元年,拜右翊衞大將軍,封永康王,尋改封淮安王,為山東道安撫大使。擊宇文化及於魏縣,化及不能抗,東走聊城。神通進兵躡之,至聊城。會化及糧盡請降,神通不受。其副使黃門侍郎崔幹勸納之,神通曰:“兵士暴露已久,賊計窮糧盡,克在旦暮,正當攻取,以示國威,散其玉帛,以為軍賞。若受降者,吾何以藉手乎?”,幹曰:“今建德方至,化及未平,兩賊之間,事必危迫。不攻而下之,此勳甚大。今貪其玉帛,敗無日矣!”神通怒,囚幹于軍中。
  • 20.    舊唐書 卷六十五 列傳第十五 ○高士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4-02]
  • 21.    崔民幹事蹟與太宗修《貞觀氏族志》——以《崔幹(崔民幹)墓誌》為線索  .中國知網.2020-04-02[引用日期2020-07-31]
  • 22.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23.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24.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25.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
  • 26.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列傳第一百二十七·崔珙(兄琯 弟瑨 璵 球 璵子澹 澹子遠):(晚唐)崔氏(博陵崔氏第二房)鹹通、乾符間,昆仲子弟紆組拖紳,歷台閣、錢藩嶽者二十餘人。大中以來盛族,時推甲等。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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