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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禮議

鎖定
大禮議是指發生在正德十六年(1521年)到嘉靖三年(1524年)間的一場皇統問題上的政治爭論,原因是明世宗以地方藩王入主皇位,為其改換父母的問題所引起,是明朝歷史第二次小宗入大宗的事件。 [1] 
大禮議的核心是明世宗能否改換父母的重大爭論,即對明武宗遺詔如何詮釋的問題,是明代歷史上的重大事件。
中文名
大禮議
開始時間
1521年(明正德十六年)
結束時間
1524年(嘉靖三年)
參與人物
楊廷和張璁楊慎
正    文
背景、經過、評價、影響、爭議

大禮議背景

大禮議由武宗暴亡所引發,在內閣首輔楊廷和的策劃下,變通辦法,選取武宗堂弟明世宗朱厚熜)繼統。但在世宗稱帝后,楊廷和非要把武宗和世宗的堂兄弟關係變成親兄弟關係,於是,一場長達數年的大禮議便開始了。世宗即位意味着永樂以後明代歷史長河中最大的政治撕裂,而伴隨出現的大禮議則是新舊政治勢力的綜合較量。
正德二年(1507年)年秋八月,朱厚熜生於興王邸。朱厚熜是明憲宗之孫,明孝宗之侄,明武宗的堂弟,興獻王朱祐杬次子,封國在安陸州
正德十四年(1519年),興王薨,諡號“獻”。以世子身份居喪並決策封國政務。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尚未除服,明武宗特旨令其襲封。五天後(三月十四日),明武宗駕崩,那時,朱厚熜尚未正式受封。明武宗無嗣,而明孝宗也無其他皇子在世,皇太后張氏(孝康敬皇后)與大學士楊廷和(朱厚熜未至京師前,楊廷和總攬朝政三十七天)攝理國政,根據《皇明祖訓》中所説的“兄終弟及”的原則,於三月十五日派定國公徐光祚、壽寧侯張鶴齡、駙馬都尉崔元、大學士梁儲、禮部尚書毛澄、太監谷大用等前往安陸迎接朱厚熜,到京師即皇帝位。三月二十六日徐光祚等抵達安陸(谷大用先期至,朱厚熜不許其私謁)。 [2] 
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初一,拜別其父陵墓,次日辭別母妃啓程。四月廿二,朱厚熜抵京師,止於郊外。當時朝廷官員就有關於以什麼禮儀迎接興獻王世子朱厚熜的爭論。禮部尚書毛澄根據楊廷和的授意,定議以皇太子即位的儀式。

大禮議爆發原因

楊廷和之所以讓世宗先入孝宗嗣,再繼承大統,大致有以下原因:①嘉靖皇帝以藩王小宗入繼大統,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兄終弟及,他們認為朱厚熜必須入嗣孝宗,才能有資格承受家天下的基業,否則就有非法之嫌;②歷史上也沒有小宗入繼帝位卻又不入嗣大宗的先例,這是幾千年來封建宗法制度所規定的原則;③當時繼嗣不繼統的觀念根深蒂固,在士大夫集團中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並非楊廷和一個人能改變;④武宗死後,楊廷和在太后的支持下,撥亂反正,做了轟轟烈烈的事業,又自持立新君之功,有失冷靜思考;⑤武宗的荒誕使正德時期的朝政處於混亂狀態,楊廷和自然心有餘悸,朱厚熜即位,他自持有迎立之功,希望日後在一定程度上能對這個少年天子有所制約,不至於重蹈前朝覆轍。 [24] 

大禮議經過

繼嗣、繼統之爭
大學士楊廷和曾幫明武宗起草遺詔。遺詔的內容是以明武宗的語氣表示“:“朕疾彌留,儲嗣未建,朕皇考親弟興獻王長子厚熜年已長成,賢明仁孝,倫序當立,已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來京,嗣皇帝位,奉祀宗廟。” [3] 
明武宗之母慈壽皇太后頒發的懿旨:“皇帝寢疾彌留,已迎取興獻王長子厚熜來京,嗣皇帝位,一應事務俱待嗣君至日處分。” [4] 
其中,“嗣皇帝位”四字最為關鍵。朱厚熜對其右長史袁宗皋説:“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 [5]  但楊廷和仍要求朱厚熜按照禮部的方案(由東華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基。但未行,最後是由皇太后令羣臣上箋勸進,朱厚熜在郊外受箋,當天中午,從大明門入,隨即在奉天殿即位。詔書曰:“奉皇兄遺命入奉宗祧”。以第二年為嘉靖元年。
四月廿七,年僅十五歲(十四周歲)的明世宗下令羣臣議定明武宗的諡號及生父的主祀及封號。以內閣首輔楊廷和為首的朝中大臣援引漢朝定陶恭王劉康漢哀帝生父)和宋朝濮安懿王趙允讓(宋英宗生父)先例,認為明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繼大宗,就應該尊奉正統,要以明孝宗為皇考,興獻王改稱“皇叔考興獻大王”,母妃蔣氏為“皇叔母興國大妃”,祭祀時對其親生父母自稱“侄皇帝”。另以益王次子崇仁王朱厚炫為興獻王之嗣,主奉興王之祀。五月初七,禮部尚書毛澄和文武羣臣六十餘人將此議上奏皇帝,並聲稱朝臣中“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 [6] 
對明世宗而言,這絕對是不可接受的,雙方產生僵持。少年天子明試圖優撫楊廷和,並向毛澄厚贈黃金,欲使其改變主意,但兩人都不為所動,幾次下詔尊加其父徽號也被楊廷和等大臣封還。但毛澄亦修改意見,認為將來朱厚熜有子時,可以第二子取代朱厚炫成為興王,繼承其父親的王統。
奉迎世宗生母禮節之爭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初三,新科進士張璁上疏支持明世宗,認為明世宗即位是繼承皇統,而非繼承皇嗣,即所謂“繼統不繼嗣” [5]  ,皇統不一定非得父子相繼,而且漢定陶王、宋濮王都是預先立為太子,養在宮中,實際上已經是過繼給漢成帝和宋仁宗,“其為人後之義甚明” [7]  張璁建議明世宗仍以生父為考,在北京別立興獻王廟。明世宗見此奏章後大喜説:“此論出,吾父子獲全矣!” [7]  當時楊一清居家見張璁疏説:“張生此議,聖人復起,不能易也。” [8]  王守仁也“心喜其説” [9]  《國史傳》評論:張璁此論“出所真見,非以阿世”。但張璁微末之身人單勢孤,難以動眾,明世宗唯有先行妥協。但在奉迎生母蔣妃入京的禮儀上,明世宗堅持行以迎皇太后之禮,遭到楊廷和反對後痛哭流涕,表示願意辭位,奉母返回安陸,楊廷和無奈之下只得讓步。當年十月,明世宗以皇太后禮迎母親入宮。
當時,湖廣總督席書曾草擬奏疏,附和張璁、霍韜的意見,稱興獻帝宜定號皇考興獻帝。吏部員外郎方獻夫上疏,提出“繼統不繼嗣”之論。但兩封奏疏沒能上呈。
再起紛爭
被貶至南京刑部主事的張璁與同僚桂萼等又上疏重提舊事。明世宗下旨詔兩人入京,在“繼嗣派”策劃暗殺張璁與桂萼之時,明世宗封兩人為翰林學士,專負責禮儀事項。
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明世宗召集羣臣集議,楊廷和見明世宗有意變更前議,上疏請求致仕。此時,朱厚熜的地位已穩固,早已厭惡楊廷和跋扈難制,就順水推舟,同意楊廷和致仕歸裏。
此時,頗感羣龍無首的禮部尚書汪俊醖釀再一起集體諫諍。適逢主事侯廷訓據宗法作《大禮辨》,吏部尚書喬宇等人遂據此率羣臣近兩百五十人一同進言,反對明世宗以興獻王為皇考。明世宗不悦,下令更多的官員參與進議論中來。於是,給事中張翀等三十有二人,御史鄭本公等三十有一人,以及鄒守益等,也都抗章力論。狀元唐皋也上疏説:“陛下宜考所後以別正統,隆所生以備尊稱。”表面上是在調停,實際上傾向於反對。因為鄒守益是王陽明的大弟子,唐皋是前朝狀元,在朝中都屬於影響較大的文臣,明世宗因此惱羞成怒,此次進言之人均被斥責、罰俸甚至罷黜。最後,汪俊等只好妥協:“於興獻帝、興國太后止各加一‘皇’字,以備尊稱。” [3] 
結果
參見:左順門案
嘉靖三年(1524年)三月,明世宗無奈之下,勉強同意稱父親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母親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尊封祖母邵氏(明憲宗貴妃)為壽安皇太后,孝宗皇后為“聖母昭聖慈壽皇太后”,明武宗皇后為莊肅皇后(孝靜毅皇后)。“本生”二字實際上只是承認了嘉靖皇帝的生物學父母,但宗法上他還是需要稱孝宗為“皇考”,稱張太后為“母后”,事實上還是被過繼到了孝宗名下(這一點可以參照清朝的光緒帝,他的生父奕譞被稱為“本生皇考醇賢親王”,生母醇親王嫡福晉葉赫那拉·婉貞被稱為“皇帝本生妣”,而其本人已被過繼與文宗咸豐帝為子,需稱文宗為“皇考”,稱慈安、慈禧兩宮皇太后為“母后”)。
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十二日,明世宗詔諭禮部,十四日為父母上冊文、祭告天地、宗廟、社稷,羣臣譁然。正逢早朝剛結束,吏部左侍郎何孟春倡導眾人道:“憲宗時,百官在文華門前哭請,爭慈懿皇太后(孝莊錢皇后)下葬禮節,憲宗聽從了,這是本朝的舊事。 [10] 楊廷和之子、狀元楊慎亦稱:“國家養士一百五十年,堅守節操大義而死,就在今 日。” [11]  隨後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在金水橋南攔阻挽留羣臣,何孟春、金獻民、徐文華等又號召羣臣。隨後兩百餘位朝廷大臣在左順門跪請世宗改變旨意。
明世宗在文華殿聽聞門外哭聲震天,命太監傳諭大臣們退朝,但羣臣直到中午仍伏地不起,企圖迫使明世宗屈服。楊慎等人撼門大哭,“聲震闕庭”。 [12]  朱厚熜震怒,令錦衣衞逮捕為首者八人,下詔獄。此舉令其他人更為激動,衝至左順門前擂門大哭,朱厚熜再下令將五品以下官員一百三十四人下獄拷訊,四品以上官員八十六人停職待罪。七月十六日,明世宗為母親上尊號“章聖慈仁皇太后”。七月二十日,錦衣衞請示如何處理逮捕的大臣,明世宗下令四品以上官員停俸,五品以下官員當廷杖責。因廷杖而死的共十六人。左順門廷杖後,反對議禮的官員紛紛緘口,為時三年的“大禮議”以朱厚熜獲勝告終。
後續
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獻皇帝神主奉安於奉先殿東室觀德殿,上尊號“皇考恭穆獻皇帝”,明世宗生母改稱“聖母章聖皇太后”,九月改稱明孝宗敬皇帝曰“皇伯考”,張太后為“皇伯母昭聖慈壽皇太后”,十一月邵太后卒,諡曰孝惠康肅温仁懿順協天祐聖皇太后(後改為太皇太后、皇后,即孝惠皇后),葬入茂陵;嘉靖四年(1525年)冊封庶母王氏(興獻王側妃)為睿廟淑妃(嘉靖十一年卒,諡號“温靜”);嘉靖五年九月“奉安恭穆獻皇帝神主於世廟”;嘉靖十七年(1538年)九月則追尊廟號為“睿宗”,十二月,蔣太后卒,諡號為慈孝貞順仁敬誠一安天誕聖獻皇后(慈孝獻皇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獻皇帝神主供入太廟,“既無昭穆,亦無世次,只序倫理”, [13]  “奉睿宗於太廟之左第四,序躋武宗上”。 [14] 
原有興獻王墓也相應按帝陵規制升級改建,即後來的明顯陵

大禮議評價

西園聞見錄》卷26,載:“凡言禮而貴者,其人材皆磊磊,既無言禮,亦有以自見者哉!” [15] 
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大禮之議》載:“考孝宗之説,援引漢哀帝、宋英宗預立為儲君者不同,第以倫序當立、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入繼大統。若謂繼統必繼嗣,則宜稱武宗為父矣。以武宗從兄,不可稱父,遂欲抹殺武宗一代而使之考未嘗為父之孝宗,其理本窒礙而不通。故璁論一出,楊一清即謂此論不可易也。”
談遷國榷》卷53,載:“永嘉(張璁)議禮,能以辯博濟其説。即論星曆,亦援據不窮。其見知於上,非偶然也。” [16] 
御定通鑑綱目三編》·《嘉靖三年七月條》,載:“大禮議起,諸臣不能酌理準情,以致激成過舉。及嘉靖欲去本生稱號,自當婉言正諫,冀得挽回,乃竟跪伏大呼,撼門慟哭,尚成何景象!雖事君父,綱常所繫甚重,然何至勢迫安危? 顧楊慎則以為仗節死義之日,王元正、張翀則以為萬世瞻仰之舉,儼然以疾風勁草自居,止圖博一己之名,而於國事亳無裨益。”

大禮議主要影響

大禮議積極

大禮議不是簡單的禮儀之爭,而是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即新舊政治勢力的較量。明武宗暴亡後,明代政治秩序不可能在一夜之間恢復正常。大禮議的發生和較長時間的持續,就在於身為皇帝的明世宗暫時並未擁有全部的皇權。換言之,大禮議是明代皇權由明武宗流向明世宗的必要路徑,也是恢復明代政治秩序的必要步驟。明世宗在大禮議中一步步的勝利和楊廷和集團一步步的失敗,其實就是明世宗皇權一點點地獲得和明代政治秩序一步步地恢復。這一爭論跟明代其他時期的廷議有着本質的不同。僅僅從禮制方面引經據典,對大禮議進行純粹古禮的解釋,不可能真正認清其本質特徵及其在明代政治長河中所具有的獨特作用。
在楊廷和集團的敗滅過程中,新生力量在迅速成長。在大禮議中,張璁等人與楊廷和集團進行着不屈不撓的抗爭,既贏得了明世宗的敬重,又加深了雙方的瞭解,使明世宗發現了自己所要依靠的真正力量。作為沒有東宮舊僚的明世宗從議禮雙方的表現中真切認識到了取捨大臣的一個主要標準,即能否支持自己的大禮主張。因為誰也無法全盤否定世宗的大禮觀點。藉助於大禮議組建自己能夠掌控的人事格局,這是明世宗最大的政治收穫,符合明朝的政治利益。嘉靖三年(1524年),明世宗欽定大禮,標誌着明代皇權從武宗完全流向世宗,至此,明武宗時代基本結束,嘉靖革新時代真正到來。大禮議拉開了明代改革的序幕,楊廷和集團的徹底垮台和張璁等“大禮新貴”的崛起使清除弊政成為可能,嘉靖政治也因此進入全方位的變革創新時代。

大禮議消極

另一方面,大禮議使得楊廷和與明世宗兩人形同陌路。楊廷和被削官為民,更中斷了楊廷和在明武宗去世之後推行的政治和經濟改革,世宗日漸腐化,大肆興建、迷信方士、尊崇道教,又好長生不老之術,此後明朝政治風氣愈發頹廢。議禮派“以片言至通顯”,因迎合皇帝而從下級官員升至首輔六卿,使朝廷官員看到奉迎君主帶來的好處,嘉靖十七年後,內閣十四個輔臣中,如徐階顧鼎臣嚴訥夏言郭樸嚴嵩袁煒高拱李春芳等,有九人是通過撰寫道教的青詞起家的。從此明朝官員中諂媚阿上之風盛行,政風日益敗壞。

大禮議爭議

對“大禮議”的解釋而言,《中文大辭典》認為大禮議是“明世宗時追尊皇考典禮之廷議”。正德十六年 ( 1521) 四月世宗即位後,命令“禮部會官議興獻王主祀及封號以聞” [17]  。而《辭源》説世宗“議以生父興獻王祐杬為皇考,禮官不可,議論紛紜” [18]  。《辭海》説“大禮議”是“明代宮廷中爭議世宗本生父尊號的事件” [19]  。《中國大百科全書》認為是“皇統問題上的政治論爭” [20]  。《中國歷史大辭典》則認為“大禮議”是“嘉靖年間確定興獻王朱祐杬尊號的爭論” [21]  ,事實上大禮議是從正德十六年 ( 1521) 四月開始的 [22]  。《中國大百科全書》則引用《明倫大典》所謂“始而爭考、爭帝、爭皇,繼而爭廟及路,終而爭廟謁及樂舞” [23] 
參考資料
  • 1.    注:第一次是靖難之役後,燕王朱棣以燕王身份繼統。
  • 2.    清·張廷玉《明史·卷一十七·本紀第十七·世宗一》:丙寅,武宗崩,無嗣,慈壽皇太后與大學士楊廷和定策,遣太監谷大用、韋彬、張錦,大學士梁儲,定國公徐光祚,駙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毛澄,以遺詔迎王於興邸。
  • 3.    《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
  • 4.    《明實錄·明武宗實錄》卷197
  • 5.    清·張廷玉《明史·卷一十七·本紀第十七·世宗一》。
  • 6.    《明史·列傳卷七十八》:未幾,命禮官議興獻王主祀稱號。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據,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
  • 7.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
  • 8.    《明史·楊一清傳》
  • 9.    《與霍兀崖(韜)書》
  • 10.    《明史·列傳·卷七十九》
  • 11.    《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列傳第八十》。
  • 12.    徐鹹,《西園雜記》:朱厚熜又想去掉“本生”二字,再次引起軒然大波,羣臣跪伏於左順門,撼門大哭,一時“聲震闕庭”。。
  • 13.    《明史·志第二十七·禮五》
  • 14.    《明史·志第二十八·禮六》。
  • 15.    張萱.《西園聞見錄》:古籍,明代萬曆三十九年
  • 16.    談遷.《國榷》:古籍,清初
  • 17.    《中文大辭典》第8冊,台北: 中國文化學院出版部,1968年,第267頁。 下獄134人,廷杖死16人 ( 應為17人———引者注) 。”
  • 18.    《辭源》,北京: 商務印書館,1979年,第680頁
  • 19.    《辭海》,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年,第1652頁
  • 20.    《中國大百科全科全書·中國歷史》第1冊,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年,第137-138頁
  • 21.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第116頁
  • 22.    《明世宗實錄》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戊申”
  • 23.    楊一清等纂:《明倫大典》卷18《內府》,嘉靖七年刻本
  • 24.    張顯清、林金樹.明代政治史: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3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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