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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大用

鎖定
谷大用,明代宦官,武宗朝內侍“八虎”之一。
提督西廠,與其他宦官劉瑾馬永成丘聚爭寵,勢傾中外,專橫跋扈。
正德六年 (1511),河北爆發劉六劉七領導的農民起義,武宗以他總督軍務,與伏羌伯毛鋭兵部侍郎陸完京營鎮壓起義。在起義軍的打擊下,他竟徵調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邊軍入操京師,號稱“外四家”,開了調操邊軍的先河。 [1] 
中文名
谷大用
國    籍
明代
民    族
漢族
職    業
宦官
主要成就
武宗朝內侍“八虎”之一

谷大用基本介紹

明代宦官武宗朝內侍“八虎”之一,提督西廠,與其他宦官劉瑾馬永成丘聚爭寵,勢傾中外,專橫跋扈。正德六年 (1511),河北爆發劉六劉七領導的農民起義,武宗以他總督軍務,與伏羌伯毛鋭、兵部侍郎陸完京營鎮壓起義。在起義軍的打擊下,他竟徵調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邊軍入操京師,號稱“外四家”,開了調操邊軍的先河。正德十二年(1517),武宗欲北巡長城,遭到朝臣、邊將的反對,居庸關巡關御史甚至緊閉關門。武宗令張欽出巡白羊口,令谷大用代守居庸關,星夜趕至居庸關,由此出關巡視了宣化、大同、偏關、延綏,榆林五鎮長城,歷時兩年多,對邊防有所加強。明世宗即位後,八虎受到打擊,谷大用、丘聚等被御史蕭淮彈劾“蠱惑先帝”,並牽連張永,但因迎接新帝登基有功,僅降為奉御,居南京,又召守康陵。嘉靖十年(1531年)籍其家。

谷大用史料記載

谷大用者,瑾掌司禮監時提督西廠,分遣官校遠出偵事。江西南康民吳登顯等,五月五日為競渡,誣以擅造龍舟,籍其家,天下皆重足屏息。建鷹房草場於安州,奪民田無數。瑾誅,大用辭西廠。未幾,帝復欲用之,大學士李東陽力諫乃止。六年,劉六劉七反,命大用總督軍務,偕伏羌伯毛鋭、兵部侍郎陸完討之。大用駐臨清,召邊將許泰郤永江彬、劉暉等入內地,聽調遣。久之無功,會賊過鎮江狼山,遇颶風舟覆,陸完兵至殲之,遂封大用弟大亮為永清伯。而先是平寘鐇時,其兄大寬已封高平伯矣,義子冒升賞者,不可勝紀。世宗立,以迎立功賜金幣。給事中閻閎極論之,尋降奉御,居南京。已,召守康陵。嘉靖十年籍其家。 [1-2] 

谷大用人物所載

明史》宦官傳一

谷大用小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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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