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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
鎖定
楊廷和(145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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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年7月25日
[95]
),字介夫,號石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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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府新都(今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人
[2]
,祖籍廬陵(今江西省吉安市)。明朝中期政治改革家
[81]
,學者楊慎之父
[41]
。
楊廷和年少成名,十二歲時鄉試中舉,成化十四年(1478年)十九歲時中進士,授官翰林檢討。明孝宗時為皇太子朱厚照(明武宗)講讀。正德二年(1507年),拜東閣大學士,專典誥敕。權宦劉瑾被誅後拜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正德七年(1512年),繼李東陽為首輔。正德十六年(1521年),武宗駕崩,楊廷和計除平虜伯江彬,迎立武宗從弟朱厚熜(明世宗)繼位。在世宗未至京師時,總攬朝政共三十八日
[82]
,革除武宗朝弊政,受朝廷內外稱讚。後世贊其“誅大奸,決大策,扶危定傾,功在社稷”,將其比於西漢周勃、北宋韓琦
[41]
。世宗即位後,加授其為左柱國。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禮議”事件與世宗意不合,罷歸故里。
[104]
嘉靖七年(1528年),楊廷和被削職為民,次年在新都逝世,享年七十一歲。明穆宗時復官,追贈太保,諡號“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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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人物生平
楊廷和少年成名
楊廷和生於明英宗天順三年九月十九日(145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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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廬陵(今江西省吉安市),祖上在元末時為避徐壽輝部將歐祥之亂,遷居湖北麻城,再避紅巾軍之亂,遷入四川新都。其父楊春為成化十七年(1481年)進士,曾任行人司司正、湖廣提學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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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四歲時知聲律,七歲時每日讀書數卷,為科舉做準備。成化七年(1471年),楊廷和鄉試中舉,時年十二歲。成化八年(1472年),他赴京參加會試,但未考中,於是入國子監學習,受到國子監丞黃明善的賞識。黃明善將女兒黃氏許配給他為妻。
[3]
[86]
成化十四年(1478年),楊廷和登進士第,時年僅十九歲。及第後,他被選任為翰林院庶吉士。黃明善時任雲南督學,楊廷和告假前往雲南娶妻。當時,雲南鎮守太監錢能及黔國公沐琮都以厚禮饋贈楊廷和,楊廷和均不受。成化十六年(1480年),回朝任翰林院檢討。
[3]
[86]
楊廷和侍講東宮
弘治二年(1489年),楊廷和升任翰林院修撰,參與編修《憲宗實錄》和《大明會典》。在修書過程中,楊廷和負責草擬《憲宗實錄》的“大關係及大章奏、名臣傳”,以“博極羣書”著稱的副總裁官丘濬竟不能更改一字。丘濬因此稱讚他有良史之才。
[4]
[87]
弘治四年(1491年)八月,《憲宗實錄》成書,楊廷和因參與編修,升為翰林院侍讀。次年(1492年)任經筵講官。弘治八年(1495年),皇太子朱厚照出閣,楊廷和等七人被舉薦侍奉太子講解、讀書,其中楊廷和任左春坊左中允。
[4]
[87]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三月,《大明會典》修成,楊廷和因參與修撰,被破格提升為左春坊大學士。詔命下達後,士大夫們皆感驚喜,該官銜被認為“不設者五十餘年矣”。不久後,充任日講官,在闡經論政時深為孝宗所看重,多次賜予禮物。同年六月,擔任《通鑑綱目節要》的纂修官,史稱該書“潤色論斷多出公(楊廷和)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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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入閣抗瑾
正德二年(1507年),楊廷和升為詹事,併入閣為東閣大學士,專掌誥命起草。因在講筵上指責寵臣而得罪權宦劉瑾等人,劉瑾設計陷害,將楊廷和改為南京吏部左侍郎。詔命下達數日,便要求楊廷和啓程。劉瑾特意派人監視楊廷和的反應,想要藉機中傷,但監視者反而回報楊廷和並無不滿,劉瑾這才作罷。五月,升為南京户部尚書。八月二十八日,武宗在退朝後突然想起楊廷和,詢問道:“楊學士怎麼不在朝廷?”劉瑾答道:“現任南京户部尚書。”武宗説:“楊廷和已入東閣了,户部如何是翰林官呢?”於是在第二天命召楊廷和回京,仍回內閣參預機務,改兼文淵閣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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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正德三年(1508年)八月,加官少保兼太子太保。此時,劉瑾摘取《大明會典》中的小差錯,扣下楊廷和與另一位大學士李東陽的兩級俸祿。十月,因《孝宗實錄》修成,恢復原俸。旋即加光祿大夫、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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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年(1509年)二月,升吏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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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擬平叛亂
正德五年(1510年),安化王朱寘鐇以誅殺劉瑾為旗號,發起叛亂。楊廷和起草赦免反罪的詔書,並請提拔邊將仇鉞,以便於瓦解亂黨。仇鉞果然活捉朱寘鐇。同年,因大臣楊一清的建議,與劉瑾有矛盾的宦官張永揭發劉瑾的罪行,使其伏誅。九月,楊廷和等論功晉升,被加授為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武宗還蔭封其子楊恆為中書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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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流民劉六、劉七等發動起義,楊一清推舉馬中錫前往討伐。楊廷和認為他是文人,無法勝任。但因他已經出發,無法制止,其後果然無功。楊廷和請將馬中錫逮捕下獄,由陸完接任,並請斬殺受賄縱敵的參將桑玉。後又採納學士陳霽的建議,徵調各路邊防部隊討伐河南的趙鐩起義軍,以彭澤為總制。
正德七年(1512年),起義平息。九月,武宗論功,擬蔭封楊廷和的一個子侄為錦衣衞世襲千户。楊廷和多次推辭,武宗改賜蔭封六品文職,楊廷和仍堅辭,最終武宗同意。十月,楊廷和被加為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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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楊廷和正德首輔
正德七年(1512年),李東陽致仕歸鄉,楊廷和接任內閣首輔。
[13]
乾清宮遭災,楊廷和請武宗避居側殿,下罪己詔,並求大臣上書直言。藉此機會,他和同僚們一起上書,勸武宗早朝,用膳以後,要親自到祖廟舉行祭祀,對兩宮太后要更加孝敬,勤於每天的經筵講習。又當面建議廣開言路,瞭解下情,收還邊疆亢兵,革除侵害百姓的宮市,關閉皇家商店,放出宮內的僧人,減少修建的工程,裁削織造的項目,共十多條,都很切中時要。但武宗沒有看奏疏。
[15]
喪期結束後,楊廷和就應詔入朝。武宗當時正在宣府打獵,派使者回賜楊廷和羊肉、美酒、銀幣。楊廷和上書致謝,並請武宗回京,武宗未予答覆。楊廷和又與大學士蔣冕騎馬到居庸關,想親自到塞外請求。武宗已命宦官谷大用把守關門,他們只好回來。武宗命令在他回京時大臣要自做旗帳歡迎,楊廷和拒絕,武宗又派使臣告知自己的意思,楊廷和堅決不聽,這才作罷。
[17]
當楊廷和執政時,武宗長期不理朝政,放心大膽地在大同、宣府、延綏間遊玩,朝廷大事多有缺失。楊廷和未嘗不勸,但武宗一概不聽。楊廷和也無法堅持己意,不停地上奏,因此心情憂鬱,很不滿意,幾次稱病求退,都未獲允許。宦官谷大用、魏彬、張雄及其義子錢寧、江彬等人,非常放肆、專橫。楊廷和雖然沒被他們壓服,但也無法對其有所制裁,他自己也只能稍稍“自安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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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御史蕭淮告發寧王朱宸濠謀反,錢寧等人還包庇他,攻擊蕭淮挑撥離間。楊廷和請仿效宣宗當年告誡趙王朱高燧的舊例,派遣親近大臣帶前往告誡,並收回其衞隊,但使者還沒到朱宸濠就已起兵叛亂。武宗想率兵親征,楊廷和等竭力勸阻。武宗竟自封官職,化名朱壽,統率京軍和各路邊防軍南下討,命楊廷和與大學士毛紀駐京防護。後因為乾清、坤寧兩宮工程完畢,武宗開恩封賞,擬登用楊廷和一子為錦衣衞副千户,楊廷和推辭。當時楊廷和本應起草大將軍南征(武宗當時化名朱壽,自封威武大將軍)的敕諭,但他不肯起草,武宗心裏很惱火。等到他推薦南京吏部尚書劉春辦理東閣中誥命起草一事時,武宗就以楊廷和偏護本鄉人為理由,嚴厲批評他。楊廷和上書謝罪,並請罷免自己,武宗不許。少師梁儲等請連自己一齊罷免,也未獲準。楊廷和正稱病不朝,武宗就傳旨南下。
[19]
武宗南下以後,兩次改定元旦。楊廷和把持朝政,以鎮靜、沉穩的風度為朝野上下所佩服。他前後數十次上疏請求武宗回京,武宗都不理睬,回師後又在通州停下。楊廷和等列舉舊例,請武宗還京,在宮內的殿上接受獻俘,然後將朱宸濠等正法,而武宗已患病,急令楊廷和等前往通州聽命,就在行宮裏殺朱宸濠等,然後武宗才回到京城。
[20]
楊廷和迎立世宗
正德十六年(1521年)正月,武宗在郊祀時吐血,被馬上拉回宮中,一月後病情加重。當時武宗無子,司禮監太監魏彬等到內閣説,太醫已無能為力,請拿出萬兩銀子從鄉村中招募名醫。楊廷和心中知道他們的意思,卻不答他們的碴,而是含蓄地以倫理等級秩序的問題暗示,魏彬等唯唯聽命。同年三月,武宗駕崩。楊廷和引《皇明祖訓》“兄終弟及”為據,請立武宗從弟、興獻王朱祐杬的長子朱厚熜繼統,得到武宗生母張太后(孝康敬皇后)准許,由其擬發遺詔,迎候朱厚熜自興王府所在地安陸府(今湖北鍾祥)回京繼位。
[21]
楊廷和根據遺詔命太監張永、武定侯郭勳、安邊伯許泰、尚書王憲挑選各營兵馬,分佈在皇城的四門、京城的九門及南北要害地帶,廠、衞御史安排他們的部下四處巡邏防備。又傳達武宗遺令,裁汰威武營的各團練部隊;周邊部隊入衞京師的都給以重賞,然後各歸本鎮;廢除皇家商店和軍門辦事官校,原辦事人員全部遣回家鄉所在的衞所;哈密、吐魯番、佛郎機各國進貢使臣都給以獎勵,送他們回國;豹房的番僧及少林僧、教坊的樂隊、南京的快馬船等,凡不是經常例設置的,一切都被裁撤、解散。又按照武宗遺詔,釋放南京被逮捕、關押的囚犯;送回各地進獻的女子;停止京城裏不急需的工程建設;收回了宣府行宮中的金銀寶貝,放回到內庫中。這些措施使朝野上下人心大快。
[22]
楊廷和總攬朝政三十八日
[82]
,朱厚熜才入京登上帝位,是為明世宗。楊廷和起草了登極詔書遞上去,文書房的官員忽然到內閣來,説想把詔書中幾件不便利的事刪除。楊廷和説:“以前有了不同意見,你們動不動説是陛下的意思。現在也是新天子的意思?我們一會祝賀新天子即位後,當面上奏,要問一問是誰想刪削詔書草稿。”蔣冕、毛紀也相繼陳述利害,來人無言以對。過後詔書發佈下來,正德年間的弊端幾乎被淘汰淨盡。所裁減的錦衣各衞所、內監局的旗校工役人數達十四萬八千七百,節省漕運糧食達一百五十三萬二千餘石,那些宦官、義子及奉特別詔命而僥倖做了官的人大半以上被排除了。朝廷內外都稱頌新天子是個聖人,並且稱讚楊廷和的功德。而那些丟了官的人們對楊廷和恨入骨髓,楊廷和上朝時有人身帶利刃在轎旁窺視。世宗知道後,命令從京營中選一百名士卒保護廷和出入。
[23]
世宗到經筵講習,楊廷和負責經筵事宜。編修《武宗實錄》時,也由楊廷和擔任總裁。楊廷和此前已被加封為特進,一品官滿九年時,同時領取大學士的俸祿,世宗親自頒佈敕令做了表彰。此時,楊廷和又被加封為左柱國。世宗再三召見他談話,對他格外加以慰勞。楊廷和因此更加想要有所主張,便提拔正直的官員上來,在朝廷中分掌各種事務。
[23]
給事中、御史們遞上奏章檢舉了王瓊的罪證,王瓊被投入京城的大牢中。王瓊於窘迫之下上書攻擊楊廷和,來為自己開脱。法司用奸黨的條例判王瓊死刑,王瓊極力為自己辯護,得以減免罪過,充軍邊疆。有人懷疑法司斷案得到過楊廷和的示意。正好禮部尚書石珤兼掌詹事府事務,即將改任吏部尚書,楊廷和又奏請世宗改派他掌管詹事司的誥敕。有人因此説楊廷和過於獨斷。然而楊廷和認為世宗雖然年輕,但天性靈明,所以他自信可以輔佐世宗致天下於太平,因而事事都有所勸諫。錢寧、江彬雖然被殺,但張鋭、張忠、於經、許泰等的官司久不能決。楊廷和等説:“不殺了這些人,國家的法律就不算正大,天下的公道就不算彰明,祖廟的神靈不安,百姓的心裏不服,禍亂的根源還算未除,太平政治就不會實現。”世宗命令抄沒他們的家產。楊廷和又上書請世宗嚴肅對待上天的告誡,遵循祖上的家訓,弘揚孝道,善保身體,教育人民知理行義,自己也要勤於學問,謹慎地發號施令,嚴明地推行賞罰,任用人要專一,不好聽的勸告也要聽,親近好人,節約財用。其中言語大多正直、切實,世宗都優詔允准。
[24]
楊廷和大禮議之爭
主詞條:大禮議
武宗駕崩時,楊廷和起草遺詔,説“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興獻王長子某(世宗)”,按照輩份、排行應該立為皇帝。按照《皇明祖訓》中兄終弟及的條例,在宗廟裏祭告祖宗,向慈壽皇太后告請之後,可迎接他來即皇帝位。既而讓禮官奏上登基即位的禮儀程式,請新皇帝由東安門進入文華殿小住。次日,百官數次遞上勸進表,等新皇帝答應後,再選擇吉日即位。勸進表文字都按照皇子繼位的慣例。世宗看了禮部的奏章,説:“遺詔讓我即皇帝位,沒有讓我做皇子嘛。”等到了京師,停在城外不進去。楊廷和堅決請求按禮部擬定的儀式辦,世宗不聽,竟到行殿中接受了勸進表,由大明門直入京師裏邊,拜見了大行皇帝的神前案几,中午就即了帝位。
[79]
詔書草稿中説到“接受皇兄的遺詔入宮供奉宗廟”。世宗猶豫許久,才表示“可以”。過了三天,派遣官員前去迎接世宗的母親興獻王妃。沒多少天,讓禮官討論興獻王神主的稱號。楊廷和拿出漢代尊奉定陶王劉康、宋代尊奉濮王趙允讓(參見詞條濮議)的先例遞給禮部尚書毛澄説:“這是足夠的根據了。應該讓皇上尊稱孝宗為皇考,稱興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另外改立益王的第二個兒子崇仁王為興王,供奉獻王的祭祀。對此有不同意見的人就是奸臣邪佞,應當殺掉。”進士張璁與侍郎王瓚説,世宗入繼的是皇帝位,不是做了別人的後裔。王瓚含蓄地提到這一點,楊廷和怕他干擾了討論,就把他改派到南京任職。
[25]
五月,毛澄綜合大臣們的意見做出決議,和楊廷和所説一樣。世宗不悦。但是每次召見楊廷和時還是從容自得地賜茶慰問,想改定獻王的尊號,楊廷和最終不肯順着世宗的想法來。世宗於是下達指示讓大臣們再次討論。楊廷和與蔣冕、毛紀一起上書説:“前代過繼的君主尊崇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不合乎典禮,只有宋儒程頤的《濮議》,表達了最正確的道理,可以作為千秋萬世的師法。至於興獻王的祭祀,雖有崇仁王主持,以後生了皇子,還是把第二個皇子作為興獻王的後人,再改封崇仁王為親王。這樣,無論天理還是人情,兩全其美,沒一頭有缺憾。”世宗更加不悦,讓他們從古籍中廣泛考證,一定求得至當才是。楊廷和與蔣冕、毛紀又説:“三代以前的聖人莫過於舜,沒聽説過他怎麼尊崇自己的生身父親瞽叟。三代以後的賢君莫過於漢光武,也沒聽説過他尊崇他的生父南頓君為皇帝。希望陛下上向舜帝、光武帝學習,那麼陛下的品德就不會有玷瑕,陛下的孝心也可以光大於天下了。”毛澄等人也再三上奏,堅持原來的決議。世宗將這些奏章留中。
[26]
七月,張璁上書説應當是繼承皇位,而不是過繼給人當後裔。世宗讓司禮太監拿了張璁的奏章給楊廷和看,説這種議論既遵守祖訓,又依據古禮,應該聽取。楊廷和説:“秀才怎麼知道國家的重大事務。”又將奏章送回宮中去。不久,世宗到文華殿召見楊廷和與蔣冕、毛紀,給他們親筆指示,要他們尊崇自己的親生父母為皇帝、皇后。楊廷和回家後上書説:“《禮》説:在前為君的就是父母,親生父母應稱為伯父母或叔父母。不僅喪服等次要降格,稱號也應有不同。臣不敢阿諛奉承,順着聖旨辦。”又密封歸還了世宗的手詔。朝臣們也都堅持原先的決議,世宗就是不聽。
[27]
等到九月份,興獻王妃到了京城,世宗親自確定儀式,由中門入城,訪問祖廟,又再次説明想尊稱興獻王、王妃為皇帝、皇后。楊廷和説:“漢宣帝繼漢昭帝即位後,加史皇孫、王夫人諡號為悼考、悼後;光武帝往上承繼漢元帝的統緒,鉅鹿、南頓君以上立廟於章陵,都沒有追加尊號。現在如果追加興獻王、母妃的尊號為皇帝、皇后,與孝廟、慈壽並列,就是忘記了先皇帝而看重親生父母,採用私人間的情感而放棄國家的大義。我們這些大臣對此無法推卸責任。”就此自請罷免官職。大臣諫諍的有一百多人。世宗迫不得已,於是在嘉靖元年(1522年)下詔,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王、王妃為本生父母,不稱為皇帝、皇后。
[28]
在這段時間裏,楊廷和先後四次把世宗的親筆批示密封退回,堅持自己的意見,上了近三十篇奏章,世宗常常憤憤不平。他身邊的親近人物因而得以批評説楊廷和放肆,失掉做臣子的禮儀。諫官史道、曹嘉於是交互劾奏楊廷和的罪過。世宗雖然將二人稍作貶謫,以撫慰楊廷和,但心中已不對其尊敬如前。不久後,朝廷評定輔立新君的功績,世宗封楊廷和與蔣冕、毛紀為伯爵,年祿一千石,楊廷和堅決謝絕。世宗改為蔭封其家世襲錦衣衞指揮使,他又推辭不受。世宗認為封賞太輕,改加為蔭封四品京官世襲,楊廷和又推辭。適逢楊廷和復職滿了四年,世宗就破例加封他為太傅,他又四次辭罷。世宗還特地頒發誥敕對他予以表彰,並在禮部為他賜酒宴一次,九卿都參加作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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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很喜歡請僧、道設齋壇祈禱。楊廷和極力勸説,引用梁武帝、宋徽宗的事例來做論説。世宗優旨採納。當時江南欠收,宦官又請求派人到那裏督辦織造。工部及給事中、御史提出諫勸,世宗不聽,催促內閣為此起草命令。楊廷和等人不接受命令,並且極力説江南百姓貧困,財富枯竭,請不要派遣宦官前去。世宗這下催得更急,並告誡楊廷和不要執拗、干擾這件事。楊廷和竭力爭辯説:“我們幾個人同滿朝大臣、諫官説的話陛下不聽,卻願意聽二三個邪佞的話,陛下能跟這二三個小人一起治理祖宗打下的天下嗎?況且陛下以為織造是歷朝的舊例,不知道洪武以來哪有這舊例,只不過創始於成化、弘治年間罷了。憲宗、孝宗愛護人民、節約財用的好政策不少,陛下不去採用,偏偏仿效這不好的措施,這是為什麼?陛下即位的詔書,把宦官僥倖的門路堵塞得差不多沒有了,天下人正在傳誦陛下的美德,現在忽然出現此事,怎麼能向天下人取信呢?”他進而請追究擬寫聖旨的是什麼人,懷疑有人假借御批的名義偷偷地推行他的個人主張。世宗為此道歉説自己不仔細,讓他們告誡所派宦官不要放肆便好。此事最終還是沒能制止。
[30]
楊廷和求退歸鄉
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世宗聽任楊廷和離去,並責備他批評因為言語的不同歸咎於君上,不符為臣之道。不過仍然賜他加蓋玉璽的書券,照常例供給他車馬、錢糧、護衞人員,重申以前蔭封一子錦衣衞指揮使的授命。給事中、御史紛紛請求挽留楊廷和,世宗都不予答覆。
[32]
楊廷和離開後,世宗才開始討論稱孝宗為“皇伯考”。此時,楊廷和的兒子、翰林修撰楊慎率領眾大臣跪在左順門外哭爭此事,遭到杖責,貶往雲南。過後,大臣王邦奇誣衊楊廷和與其次子、兵部主事楊惇,女婿、修撰金承勳,同鄉人、翰林侍讀葉桂章與原兵部尚書彭澤的弟弟彭衝相互勾結、請託,上述諸人全被抓進詔獄中,經審訊沒有實據後,才被釋放(參見詞條左順門案)。
[33]
楊廷和削職定罪
嘉靖八年(1529年)五月,楊恆去世,楊廷和哀痛過度。六月二十一日(7月25日),楊廷和在新都“端坐而逝”,享年七十一歲。
[36]
[95]
十二月十二日,以庶民禮下葬新都城西父親楊春墓旁。
[83]
楊廷和復官治葬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1567年1月23日),世宗駕崩,其子朱載坖即位,是為明穆宗,第二年改元隆慶。穆宗登基後,科道言官紛紛上奏認為楊廷和大節不虧,請補齊他的卹典。隆慶元年(1567年)五月,穆宗下詔恢復楊廷和的官職
[99]
,六月賜諡號“文忠”
[38]
,七月追贈太保
[100]
。穆宗又命中書舍人戢汝止負責治喪,四川布政司左參政楊成代表朝廷諭祭九壇;蔭封楊廷和的一個孫子為尚寶司丞,一個孫子入胄學學習。
[37]
[83]
楊廷和為政舉措
楊廷和鎮靜持重
楊廷和在明武宗“失德”的情況下,多次上疏規諫未果。他雖“邑邑不自得”,但仍勤於政事,忠於職守。正德年間,武宗多不在京。楊廷和入值中樞,參與機要,“鎮靜持重”,“補苴匡救”,按例賑災免租,百官也各奉法守職,使國家機器正常運轉。
正德五年(1510年),安化王朱寘鐇叛亂,楊廷和“(起)草赦詔,請擢邊將仇鉞,以離賊黨”,仇鉞最終計擒朱寊鐇,平息叛亂
[11]
。同年,霸州流民劉六、劉七發動起義,並引發河南趙鐩起義,楊廷和建策獻言,調兵遣將,派陸完、彭澤等分別鎮壓各處起義
[12]
。明末學者陳子龍指出:“武皇(明武宗)穆駿西馳,而天下晏然者,以任相得人也。”
[77]
同時,楊廷和關心民間疾苦,為家鄉“通水利”,鑿渠灌溉,鄉人取名“學士渠”,以示紀念。他又將建坊的銀兩用來修繕縣城,修成之後遭到“賊”人攻打,鄰近縣百姓躲入該城而得到保全的多達萬數。楊廷和還在縣城西設置義田,但凡族中不能婚喪嫁娶的,都一力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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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和安危定傾
- 迎立世宗
明武宗無子,因此在他駕崩後,武宗之母張太后(孝康敬皇后)命大臣議所當立者。楊廷和舉《皇明祖訓》“兄終弟及”一條為據,主張立興獻王長子朱厚熜(即明世宗),得到了閣臣們的贊同。張太后“一如(楊)廷和請,事乃定”。這一頗為敏感的問題,在楊廷和等人的推動下,得到了順利的解決。
- 剷除江彬
楊廷和革除弊政
世宗未至京師時,楊廷和總攬朝政共三十八日。在此期間,楊廷和不受掣肘,得以施展自己的抱負。他以革除武宗時弊政為己任,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楊廷和辦事勤勉,講求效率,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才幹。史載:“其調度區畫,取辦俄頃,命中書十餘人操牘以進,石齋(楊廷和)一一口授,動中幾宣,略無舛錯”,“中外倚以為安”。正德、嘉靖之際的遺詔、登基詔都出自楊廷和之手,他的很多興利除弊的改革措施都是通過詔書的形式頒佈的。
[82]
(一)打擊宦官勢力,減輕宦官集團對朝政的影響
自明英宗時起,至武宗一朝,宦官干政現象較嚴重。為革除這一大弊,新君即位詔書提出一些打擊宦官勢力的措施,遭到宦官集團的反對,楊廷和不為所動,稱詔書內容“出新天子意,誰削詔草,必有當之者”,使這些宦官無話可説。由於楊廷和的堅持,保證了改革的進行,大批裁減錦衣諸衞、內監局等機構人員共十四萬八千七百人,僅此一項,就節省了一百五十三萬石粟的費用。他又將張鋭、張雄等罪大惡極的宦官逮捕法辦;陸續把張永、魏彬等一批掌握部分權力但民憤不大的宦官放置到南京當閒差,使之遠離政治中心。他還下令盡罷“諸鎮守內官,數十年不設”,撤回了一批派往地方上利用各種名目搜刮民財的宦官;對尚未撤回的宦官也三令五申,令其不得干預地方官之權限。
[81]
這些措施的執行,極大地削弱了宦官集團的力量,收回了由宦官控制的部分權力,有利於政府機構職能的加強和發揮,使政令能較為順利地貫徹執行。綜觀世宗一朝,是明代宦官勢力最小的時期,楊廷和的改革實為此打下了基礎。正如時人所贊:“革天下鎮守閹宦,使不得搖吻於民,蓋心太祖之心,自正統以來而一見者也。非萬世而下所當謹守者不變者哉!”
[81]
(二)清除貪官,任用廉正之人,為受迫害的官吏平反昭雪
楊廷和主政後,對曾依附江彬的原吏部尚書王瓊、左副都御史劉逵等追究論罪;成國公朱輔、左副都御史張璽等一批貪官被罷免;户部尚書楊潭、兵部尚書楊憲等一批無意改革、不思進取的庸官被勒令辭職。先後起用了喬宇為吏部尚書,彭澤為兵部尚書,孫交為户部尚書,林俊為工部尚書,楊一清總督西北軍務等。這些人都曾參與對劉瑾、江彬等人的鬥爭,也在各自的崗位上作出了一些成績,史稱:“(喬)宇與林俊、彭澤、孫交皆海內重望。”他們與楊廷和、蔣冕、毛紀、費宏等閣臣聯合,成為朝廷中推動改革的力量。
[81]
在劉瑾當政時,許多治理國家有功的大臣如劉健、謝遷、馬文升、劉大夏、彭澤等或遭逮捕流放,或被削職為民。江彬擅權時,又有一批剛直敢諫的官吏遭受迫害,致使統治階級內部人心惶惶。楊廷和執政後,採用世宗詔書形式宣佈對前朝受迫害的官吏平反昭雪
[80]
,將深孚眾望的前朝元老謝遷、劉忠、彭澤等重新起用或備為顧問。對已故的馬文升、劉大夏等特加優恤;對因勸諫武宗南巡而遭廷杖、流放、罷免的官吏一律恢復名譽;對有功的官吏則加以提拔。如王守仁平定寧王叛亂有功,但因不滿江彬專權而受冷落,世宗即位後立即擢為南京吏部尚書;對一批擁護改革的官吏也授予重要官職。一時間,朝廷中“引用正人,佈列在位”,“凡為權幸所黜者,皆起列庶位,天下欣欣望治”。
[81]
(三)清除正德弊政,恢復民力,發展生產
在民政和經濟生產方面,楊廷和也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 革除皇店,將京畿一帶部分皇莊土地交給農民耕種;
- 令科道言官監督各地徵收糧米。不許額外多收,重困小民”;
這些措施是適時且深得民心的。史有“戮政盡革且盡,中外稱快”的記載,雖不免有誇大溢美之詞,但足以證明楊廷和的改革,對於緩和矛盾、恢復民力、發展生產的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81]
嘉靖初年,政府財政狀況大有好轉,階級矛盾也相對緩和,“天下翕然稱治”。楊廷和去世多年後,世宗問當時的大學士李時太倉裏積蓄有多少,李時回答説:“可以支付幾年。這是由於陛下初年即位詔書裁減多餘人員換來的。”世宗感慨地説:“這是朕即位詔書中所革除的,乃楊廷和的功勞中不能抹殺的啊。”
[40]
[102]
可見其改革的成效。
(四)加強邊防建設
對邊塞要地的督撫作了重要調整,先後任命李承勳巡撫遼東,孟春巡撫順天,李鉞巡撫陝西三邊,陳九疇巡撫甘肅,李鐸巡撫宣府,王翊巡撫陝西。這些官吏大都熟悉邊事,勤于軍政,他們到任後,注意訓練軍隊、加強邊防設施修築,減輕了蒙古各部入犯的威脅,對各地區邊防建設有一定的貢獻。同時,朝廷又重新起用了長期在西北邊境防寇、對邊事熟悉並素為邊軍擁戴的楊一清為兵部尚書、左都御史並總制三邊軍務,統一指揮西北各省的邊防。由於重視了邊防建設,在一段時間內邊境較為平靜,沒有出現大的騷亂。
[81]
楊廷和歷史評價
李東陽:“吾於文翰,頗有一日之長,若經濟(經邦濟國)事,須歸介夫。”
[41]
餘子俊:“介夫當相天下,為我熟此,以助他日謀斷。”
[42]
梁儲:
席書:“楊廷和社稷臣。”
[43]
石珤:“竭股肱之力安社稷,以成維新之治”。
[43]
喬宇:“身任天下之重,竭盡心力,卒成中興王業。”
[43]
費宏:“首定大策,備患防微,慮無遺算,不動聲色而措天下於泰山之安。”
[43]
顧仕隆:“廷和功在社稷。”
[44]
朱厚熜:
薛蕙:“社稷功成後,山林避寵年。遭逢誰可並,出處獨超然。反側當前日,經綸邁昔賢。殷憂興聖主,至治格皇天。凶豎同摧朽,蒼生盡解懸。廟謨隨指顧,臣節見周旋。智勇千夫敵,勳勞百辟先。賞仍虛裂土,名已重凌煙。握璽慚周勃,揮金緬魯連。急流嫌盛滿,介石慕貞堅。許國心恆切,還鄉興偶牽。留侯(張良)初相漢,樂毅晚辭燕。異渥絲綸數,高風進退全。草停黃閣詔,花簇錦江船。水檻星橋側,茅堂雪嶺邊。雲霞深綠野,卉木富平泉。事業存鐘鼎,儀型照簡編。累朝瞻翊戴,四海憶陶甄。白首歸休記,青春送別筵。衣冠望行色,端不異登仙。”
[48]
唐樞:“已而武皇崩於豹房,安危俄頃,禁從兵悉屬江彬,公密與太監張永謀啓太后,請旨誅彬。先傳令散軍士,各就賞所,彬覺顧,瞻無人,遂就擒。乃定遣迎今上禮,下詔紀元,釐正國條,裁革傳乞升及濫役,月省食糧一十六萬餘。”
[45]
趙貞吉:“惟皇天篤我明之祐,間出哲臣,為社稷隸。二百年間,如仁和於公(于謙)暨新都楊公,乘所遇時,力於隸事最着矣。蓋正統己巳土木北狩(土木之變),正德辛巳威武南征,隕空沉陸,變起非常。非有握補天之器,挾栘鬥之能,安敢授手其間哉,於公已表於憲皇之世,楊公之沒久矣。”
[43]
何良俊:
- 石齋當武皇大漸之時,其調度區畫取辦俄頃。命中書十餘人操牘以進,石齋一一口授。動中機宜,略無舛錯。此真有宰相之才,雖姚崇何以過之? [71]
張居正:“太傅,古之三公,本朝文臣無居此者。嘉靖初,楊廷和以定策元老,奉命特授,旋亦辭免。”
[96]
陳文燭:“由翰林院庶吉士,歷官少師兼太子太師,首相兩朝,有除難定策之功焉。”
[47]
王世貞:
李贄:“世廟初入,據古執禮,公當其時,可謂正直不阿,卓然名世矣,是豈賂瑾賣友取容之人乎?此市井之談,愛憎之口,不待辨者。獨大禮議起,人皆是張(璁)桂(萼)而非公。餘謂公只是未脱見聞窠臼耳,若其一念唯恐陷主於非禮,則精忠貫日可掬也。故謂公之議有所未當則可,謂公之心有一毫不忠則不可。此趙文肅(趙貞吉)所以極力為公表也。……果如或者之説,於司直為賣友,於劉瑾為阿勢,則大禮之議,委曲扶同,公自優為之矣。然公之議大禮也,可以許其忠,而未敢以許其妙。若處康陵之朝,非但人不知其妙,而亦不能信其忠。蓋大忠者不見忠,至妙者人自然不知其妙也。是以當時知公者僅僅有李文正(李東陽)、梁文康(梁儲)、費文憲(費宏)數人耳。文正必得公而後敢以去,梁、費二公亦必得公而後敢即安,則公所繫何如哉!餘又怪其不能以事康陵者而事永陵(明世宗)也,豈其真挾定冊之功,或恃世宗仁聖,終能聽己也耶?不知之矣。”
[46]
何喬遠:“大禮議起,楊公嘆曰:“眾尤交責,吾何逃乎。義之尤我,命也;人之尤我,遇也;事之尤我,時也;吾有去而。”及被廢家居,言及受遺之際,淚未嘗不蔌蔌下也。彼亦有以自喜,跡其時虛大位,以四旬迎嗣君於千里,梟獍在側,磨牙舕舌,楊公處之周勃、韓琦,未足專也。”
[49]
支大綸:“大禮之議,肇於永嘉。而席(書)、桂(萼)諸君子和之。倫序昭然,名義甚正,自無可疑。廷和上畏昭聖,下畏人言,力主濮議。諸卿佐復畏廷和之排擊,附和雷同,莫敢柢牾。其伏闕諸少年,尚氣好名,以附廷和者為守正,以附永嘉者為幹進。互相標榜,毒盈搢紳,皆當國者不善通融耳。”
[35]
張岱:“李文正伸於孝廟而屈於武廟,楊文忠屈於武廟而伸於世廟,未免為劉瑾、江彬讓一頭地也,然二君子宛轉委蛇,卒觀其敗。其間保護正人,調停國是,為力甚多。繞指之鐵與發硎之刃,其殺人則一。二君子始終在位,而卒誅彬誅瑾,則二君子蓋可輕去乎哉!”
[55]
查繼佐:“明時十二歲顯,大理卿朱奎,太常卿任道遠,兩以神童侍東宮,與介夫而三。……論禮雖少變通,顧所持近正,不為阿容。至南選張璁,似大有意,然已知璁口必不可捫,欲示畫一,而豈意帝夢不釋璁,又復有佐璁奪帝聽者,則介夫格心之學,尚缺講解。……介夫持禮極正,而猶不免初終牴牾,不一節乎?”
[56]
張燧:“武皇南巡,天下洶洶,倖臣竊國柄,已而崩於豹房,禁從兵悉屬江彬。楊公廷和密與太監張永謀啓太后,請旨誅彬,先傳令散軍士各就賞所,彬覺,顧瞻無人,遂就擒。噫!此何等功耶!昔韓魏公(韓琦)以空頭敕安置任守忠,談者迄今偉之。公之視此,其難不啻十倍,而公之處此,其功不當百倍於昔耶?而或者議公賣友取容。夫世廟初入,據古執禮,公當其時,可謂正直不阿、卓然名世矣,是豈賣友取容之人乎?此市井之談,愛憎之口,不待辯者。獨大禮議起,人皆是張(璁)桂(萼)而非公,不知公只是未脱見聞窠臼耳。若其一念唯恐陷主於非禮,則精忠貫日可掬也。故謂公之議有所未當則可,謂公之心有一毫不忠則不可,此趙文肅(趙貞吉)所以極力為公表也。”
[57]
王夫之:
谷應泰:“若夫廷和等之伏闕呼號,甚於牽裙折檻;世宗之疾威杖戍,竟同元佑黨人。大禮未成,大獄已起,君臣交失,君子譏焉。而廷和戮及身後,楊慎謫死貶所。濮議諸臣,旋蒙賜還;興國之獄,無復金雞。”
[60]
林時對:“正德改元,逆瑾(劉瑾)竊柄,洛陽(劉健)、姚江(謝遷)相繼去國,惟茶陵(李東陽)獨留;猶幸引用正人王文恪(王鏊)、楊文忠(楊廷和)、梁文康(梁儲)、楊文襄(楊一清),或參帷幄,或任戎行,雖穆滿之駿日馳,而兇璫伏法,宸濠置鐇就擒,黃扉運籌之力也。”
[61]
張廷玉等:“武宗之季,君德日荒,嬖倖盤結左右。廷和為相,雖無能改於其德,然流賊熾而無土崩之虞,宗籓叛而無瓦解之患者,固賴廟堂有經濟之遠略也。至其誅大奸,決大策,扶危定傾,功在社稷,即周勃、韓琦殆無以過。”
[41]
蔡東藩:
- 明自太祖得國,至於武宗,蓋已更十主矣。除景帝(朱)祁鈺,因變即位外,皆屬父子相傳,無兄終弟及者。惟武宗崩後,獨無子嗣,當時豈無武宗猶子,足承統緒,而必迎立世宗,惹起大禮之議,此實楊廷和等之第一誤事也。世宗既已入嗣,於孝宗固有為後之義,然以毛裏至親,改稱叔父叔母,於情亦有未安。誠使集議之初,即早定本生名號,加以徽稱,使世宗得少申敬禮,則張璁等亦無由乘間進言;乃必強詞爭執,激成反對,此尤楊廷和等之第二誤事也。不寧惟是,廷和等身為大臣,既因議禮齟齠,隱忤帝意,則此後宵小進讒,政令未合,亦無自繩愆糾謬,格正君心。蓋君臣之際,已啓嫌疑,雖有正論,亦難邀信。如齋醮一事,明為無益有損之舉,而世宗惑於近言,以致遂非拒諫,其情弊已可見矣。故世宗之剛愎自用,不無可議,而吾謂激成世宗之剛愎者,楊廷和等實主之焉。 [64]
楊廷和軼事典故
楊廷和殺人榜
楊廷和在世宗初年的改革措施,受到朝野上下的普遍稱頌。同時,也受到被他裁撤、阻斷“財路”的一些人的嫉恨。史載,“諸失職之徒銜廷和次骨”。他們散佈謠言,説楊廷和:“終日想,想出一張殺人榜”,有人甚至想趁楊廷和入朝時刺殺他。但楊廷和毫不畏懼,“出入護以衞士”,在僅有的衞士的保護下,他仍然照常理事,表現了一個政治家的膽略。
[43]
楊廷和早受賞識
楊廷和的才氣、格局以博大著稱,素來受到同為四川人的名臣餘子俊的器重。餘子俊歸老的那天,只拿着《大明律》與楊廷和告別,説:“介夫(楊廷和字)會擔任宰相,我讓他先熟悉此書,來幫助他日的謀劃決斷。”
[68]
楊廷和楊文忠對
過去,一夜分為五更,兩小時一更;古稱秋季三個月為“三秋”,即初秋七月(孟秋),中秋八月(仲秋),晚秋九月(季秋)。相傳楊廷和七歲時,一次,他父親與客人對飲到深夜,有一個客人説:“有一更矣。”一客雲:半夜矣。一客雲:五更有一半矣。出上句“一夜五更,半夜五更之半”讓客人對,可是無人對出,在一旁的楊廷和隨即應對“三秋八月,中秋八月之中”,語驚四座。
[66]
楊廷和先見之明
楊廷和執政時,他的一個弟弟在京中擔任公卿,另一個弟弟在地方擔任方面大員,幾個兒子都擔任要職,兒子楊慎在廷試中名列第一,人們都去道賀。楊廷和卻眉頭緊皺,非常不安,人們向他詢問原因。他説:“你們知道傀儡場嗎?剛開始時全都出來,快結束時都是些傀儡,一個家族氣數是有限的,如今都在我們這幾代人中泄盡了。人們都以為這是我們家族的榮幸,這正是我所擔憂的。”不久,他的話果然應驗了。
[65]
宦官張永誅除劉瑾後日益驕滿,他捉了一名臂上刺龍的男子作為大功,援用以太監劉永誠之例,企圖得封侯爵。楊廷和説:“劉永誠的侄兒劉聚是因為戰功才封為伯,連及劉永誠,也不是他自己受的封賞。”張永這才罷休。彭澤將要西討鄢本恕時向楊廷和問計,楊廷和説:“憑你的才幹,平賊不是難事,該防備的是太早班師。”彭澤後來擊殺鄢本恕等,立即班師,而叛軍餘部又紛紛聚集,無法壓制。彭澤已經動身又留了下來,這才感嘆道:“楊公的先見之明,我比不上呀。”
[14]
楊廷和急智過人
楊廷和人際關係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高祖父 | 楊世賢 | 為新都楊氏始祖。 |
曾祖父 | 楊壽山 | —— |
祖父 | 楊玫 | |
父親 | 楊春 | |
原配 | 黃氏 | 雲南督學眉山黃明善之女,封夫人。贈一品夫人。 |
繼室 | 喻氏 | 內江人,封一品夫人。 |
側室 | 蔣氏 | 因兒子楊恆顯貴而得封孺人。 |
弟弟 | 弘治十二年(1499年)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 | |
楊廷平 | 弘治十一年(1498年)舉人。 | |
楊廷宣 | 一作廷宜,弘治十四年(1501年)舉人。 | |
楊廷歷 | 蔭補國子監生。 | |
楊廷中 | 縣學生。 | |
長子 | ||
次子 | 楊惇 | 嘉靖二年(1523年)進士,歷兵部主事。 |
三子 | 楊恆 | |
四子 | 楊忱 | 正德十一年(1516年)舉人。 |
長女 | —— | 嫁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餘承勳。 |
次女 | —— | 嫁舉人劉大昌。 |
孫子 | 楊志仁 | 曾任湖廣都司經歷。 |
楊同仁 | 楊慎子,庠生。 | |
楊其仁 | ||
楊寧仁 | 楊慎子,庠生。 | |
楊斯仁 | 庠生。 | |
楊有仁 | 楊慎嗣子,萬曆五年(1577年)進士,官至兵部郎中、行人御史按察。 | |
楊興仁 | 曾任指揮同知。 | |
楊耕仁 | 楊慎子,早夭。 | |
楊恩仁 | 楊慎子,早夭。 | |
楊右仁 | —— | |
楊力仁 | —— | |
楊資仁 | —— | |
曾孫 | 楊省吾 | 庠生。 |
楊養吾 | 庠生。 | |
楊金吾 | 楊寧仁子,蔭尚寶司司丞。
[97]
| |
楊宗吾 |
楊廷和主要作品
楊廷和著有《楊文忠公三錄》《楊廷和奏議》傳世。曾主持或參與纂修《明憲宗實錄》《明孝宗實錄》《明武宗實錄》《大明會典》及《通鑑綱目節要》等著作。
[43]
其奏疏見《皇明經世文編》卷121《楊石齋集》
[77]
。
楊廷和後世紀念
楊廷和墓葬
主詞條:新都狀元墳
正德十五年(1515年),楊春去世,次年(1516年),明武宗遣禮部主事祝鑾為其建墓和諭祭。嘉靖八年(1529年),楊廷和去世,以庶民禮葬於楊春墓左側。墓碑早年已毀。時隆慶朝閣臣趙貞吉撰書“太子太師史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楊文忠公神道碑”。後楊春與妻葉夫人合墓,楊廷和與妻黃夫人合墓,楊慎與繼室黃峨合墓。道光十二年(1832年),楊氏子孫楊光海修葺,並設立楊春神道碑。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楊氏子孫楊崇煥重立墓碑。“文革”期間,墓地因修水利而遭到破壞。1985年,新都縣公佈其為縣文物保護單位
[75]
,並於1988年重建並開放。
[74]
楊廷和塑像
楊廷和影視形象
2005年電視劇《正德演義》:孫寧飾演楊廷和。
[72]
楊廷和史料索引
《明實錄》孝宗、武宗、世宗朝
《明史》卷190
[41]
《今獻備遺》卷19
[50]
《嘉靖以來首輔傳》卷1
[51]
《名山藏》卷71
[49]
- 參考資料
-
- 1.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楊文忠公廷和墓祠碑》:“以天順己卯九月十九日生公。”同卷《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生以天順己卯九月十九日。”按中國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網站換算,該日為儒略曆1459年10月15日。
- 2.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楊廷和,字介夫,新都人。
- 3.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父春,湖廣提學僉事。廷和年十二舉於鄉。成化十四年,年十九,先其父成進士。改庶吉士,告歸娶,還朝授檢討。廷和為人美風姿,性沉靜詳審,為文簡暢有法。好考究掌故、民瘼、邊事及一切法家言,鬱然負公輔望。
- 4.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弘治二年進修撰。《憲宗實錄》成,以預纂修進侍讀。改左春坊左中允,侍皇太子講讀。修《會典》成,超拜左春坊大學士,充日講官。
- 5. 楊廷和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 6.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正德二年由詹事入東閣,專典誥敕。以講筵指斥佞幸,忤劉瑾,傳旨改南京吏部左侍郎。五月遷南京户部尚書。又三月召還,進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
- 7.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24:己未,升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學士楊廷和為南京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學士劉忠為南京禮部左侍郎。故事,南京六部止設右侍郎一員。時廷和掌誥敕,且與忠俱日講,當以次入閣矣。有欲奪廷和之事任者,陰擠之。會劉瑾惡忠講筵指斥近幸,又廷和視詹事篆、忠視翰林篆皆不私謁瑾,瑾衘之,乃授意於吏部尚書許進,遂南京吏禮左侍郎缺,欲會推,恐稽誤,請以廷和、忠往。議者謂進素號伉直,若此類,其阿瑾亦多矣。
- 8.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加少保兼太子太保。瑾摘《會典》小誤,奪廷和與大學士李東陽等俸二級。尋以成《孝宗實錄》功還之。
- 9.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加光祿大夫、柱國,遷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 10.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時瑾橫益甚,而焦芳、張彩為中外媾。廷和與東陽委曲其間,小有劑救而已。
- 11.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安化王寘鐇反,以誅瑾為名。廷和等草赦詔,請擢邊將仇鉞,以離賊黨。鉞果執寘鐇。會張永發瑾罪,瑾伏誅,廷和等乃復論功,進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予一子中書舍人。
- 12.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流賊劉六、劉七、齊彥名反,楊一清薦馬中錫討之。廷和言:“中錫,文士也,不任此。”時業已行,果不能平賊。廷和請逮中錫下獄,以陸完代之,而斬故受賕縱賊者參將桑玉。已,又用學士陳霽言,調諸邊兵討河南賊趙鐩等,而薦彭澤為總制。賊平論功,錄廷和一子錦衣衞千户。辭,特加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 13.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東陽致政,廷和遂為首輔。
- 14.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張永既去瑾而驕,捕得男子臂龍文者以為功,援故太監劉永誠例,覬封侯。廷和言“永誠從子聚自以戰功封伯耳,且非永誠身受之也”,乃止。彭澤將西討鄢本恕,問計廷和。廷和曰:“以君才,賊不足平,所戒者班師早耳。”澤後破誅本恕等即班師,而餘黨復蝟起不可制。澤既發覆留,乃嘆曰:“楊公先見,吾不及也。”
- 15.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乾清宮災,廷和請帝避殿,下詔罪己,求直言。因與其僚上疏,勸帝早朝晏罷,躬九廟祭祀,崇兩宮孝養,勤日講。復面奏開言路、達下情、還邊兵、革宮市、罷皇店、出西僧、省工作、減織造,凡十餘條,皆切至。帝不省。
- 16.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尋以父卒乞奔喪,不許。三請乃許。遣中官護行。旋復起之,三疏辭,始許。閣臣之得終父母喪者,自廷和始也。
- 17.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服甫闋,即召至。帝方獵宣府,使使賜廷和羊酒、銀幣。廷和疏謝,因請回鑾,不報。復與大學士蔣冕馳至居庸,欲身出塞請。帝令谷大用扼關門,乃歸。帝命迴鑾日羣臣各制旗帳迎,廷和曰:“此裏俗以施之親舊耳。天子至尊,不敢瀆獻。”帝再使使諭意,執不從,乃已。
- 18.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當廷和柄政,帝恆不視朝,恣遊大同、宣府、延綏間,多失政。廷和未嘗不諫,俱不聽。廷和亦不能執奏。以是邑邑不自得,數移疾乞骸骨,帝亦不聽。中官谷大用、魏彬、張雄,義子錢寧、江彬輩,恣橫甚。廷和雖不為下,然亦不能有所裁禁,以是得稍自安。
- 19.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御史蕭淮發寧王宸濠反謀,錢寧輩猶庇之,詆淮離間。廷和請如宣宗諭趙王故事,遣貴戚大臣齎敕往諭,收其護衞屯田。於是命中官賴義、駙馬都尉崔元等往,未至而宸濠反。帝欲帥師親征,廷和等力阻之。帝乃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統各京邊將士南討。而安邊伯許泰為威武副將軍、左都督劉暉為平賊將軍前驅,鎮守、撫、按悉聽節制。命廷和與大學士毛紀居守。以乾清、坤寧二宮工成,推恩錄一子錦衣衞副千户,辭。時廷和當草大將軍徵南敕諭,謝弗肯,帝心恚。會推南京吏部尚書劉春理東閣誥敕,以廷和私其鄉人,切責之。廷和謝罪,乞罷,不許。少師梁儲等請與俱罷,復不許。廷和方引疾不入,帝遂傳旨行之。時十四年八月也。
- 20.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帝既南,兩更歲朔。廷和頗以鎮靜持重,為中外所推服。凡請回鑾者數十疏,皆不復省。帝歸,駐蹕通州。廷和等舉故事,請帝還大內御殿受俘,然後正宸濠等誅,而帝已不豫。趨召廷和等至通州受事,即行在執宸濠等僇之,駕乃旋。
- 21.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正月,帝郊祀,嘔血輿疾歸,逾月益篤。時帝無嗣。司禮中官魏彬等至閣言:“國醫力竭矣,請捐萬金購之草澤。”廷和心知所謂,不應,而微以倫序之説風之,彬等唯唯。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張永至閣,言帝崩於豹房。以皇太后命,移殯大內,且議所當立。廷和舉《皇明祖訓》示之曰:“兄終弟及,誰能瀆焉!興獻王長子,憲宗之孫,孝宗之從子,大行皇帝之從弟,序當立。”梁儲、蔣冕、毛紀鹹贊之。乃令中官入啓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順門下。頃之,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宣諭羣臣,一如廷和請,事乃定。
- 22.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廷和遂以遺詔令太監張永、武定侯郭勳、安邊伯許泰、尚書王憲選各營兵,分佈皇城四門、京城九門及南北要害,廣衞御史以其屬扦掫。傳遺命罷威武營團練諸軍,各邊兵入衞者俱重賚散歸鎮,革皇店及軍門辦事官校悉還衞,哈密、土魯番、佛郎機諸貢使皆給賞遣還國,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樂人、南京快馬船、諸非常例者,一切罷遣。又以遺詔釋南京逮擊囚,放遣四方進獻女子,停京師不急工務,收宣府行宮金寶歸諸內庫。中外大悦。
- 23.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廷和總朝政幾四十日,興世子始入京師即帝位。廷和草上登極詔書,文書房官忽至閣中,言欲去詔中不便者數事。廷和曰:“往者事齟齬,動稱上意。今亦新天子意耶?吾儕賀登極後,當面奏上,問誰欲削詔草者!”冕、紀亦相繼發危言,其人語塞。已而詔下,正德中蠹政釐抉且盡。所裁汰錦衣諸衞、內監局旗校工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減漕糧百五十三萬二千餘石。其中貴、義子、傳升、乞升一切恩幸得官者大半皆斥去。中外稱新天子“聖人”,且頌廷和功。而諸失職之徒銜廷和次骨,廷和入朝有挾白刃伺輿旁者。事聞,詔以營卒百人衞出入。帝御經筵,廷和知經筵事。修《武宗實錄》,充總裁。廷和先已加特進,一品滿九載,兼支大學士俸,賜敕旌諭。至是加左柱國。帝召對者三,慰勞備至。廷和益欲有所發攄,引用正人,佈列在位。
- 24.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給事、御史交章論王瓊罪狀,下詔獄。瓊迫,疏訐廷和以自解。法司當瓊奸黨律論死,瓊力自辨,得減戍邊。或疑法司承廷和指者。會石珤自禮部尚書掌詹事府,改吏部,廷和復奏改之掌詹事司誥敕。人或謂廷和太專。然廷和以帝雖沖年,性英敏,自信可輔太平,事事有所持諍。錢寧、江彬雖伏誅,而張鋭、張忠、於經、許泰等獄久不決。廷和等言:“不誅此曹,則國法不正,公道不明,九廟之靈不安,萬姓之心不服,禍亂之機未息,太平之治未臻。”帝乃籍沒其資產。廷和復疏請敬天戒,法祖訓,隆孝道,保聖躬,務民義,勤學問,慎命令,明賞罰,專委任,納諫諍,親善人,節財用。語多剴切,皆優詔報可。
- 25.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及議“大禮”,廷和持論益不撓,卒以是忤帝意。先是,武宗崩,廷和草遺詔。言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興獻王長子某,倫序當立。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迎嗣皇帝位。既令禮官上禮儀狀,請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翼日,百官三上箋勸進,俟令旨俞允,擇日即位。其箋文皆循皇子嗣位故事。世宗覽禮部狀,謂:“遺詔以吾嗣皇帝位,非為皇子也。”及至京,止城外。廷和固請如禮部所具儀,世宗不聽。乃御行殿受箋,由大明門直入,告大行几筵,日中即帝位。詔草言“奉皇兄遺詔入奉宗祧”,帝遲迴久之,始報可。越三日,遣官往迎帝母興獻妃。未幾,命禮官議興獻王主祀稱號。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據,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進士張璁與侍郎王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瓚微言之,廷和恐其撓議,改瓚官南京。
- 26.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五月,澄會廷臣議上,如廷和言。帝不悦。然每召廷和從容賜茶慰諭,欲有所更定,廷和卒不肯順帝指。乃下廷臣再議。廷和偕蔣冕、毛紀奏言:“前代入繼之君,追崇所生者,皆不合典禮。惟宋儒程頤《濮議》最得義理之正,可為萬世法。至興獻王祀,雖崇仁王主之,他日皇嗣繁衍,仍以第二子為興獻王后,而改封崇仁王為親王,則天理人情,兩全無失。”帝益不悦,命博考典禮,務求至當。廷和、冕、紀復言:“三代以前,聖莫如舜,未聞追崇其所生父瞽瞍也。三代以後,賢莫如漢光武,未聞追崇其所生父南頓君也。惟皇上取法二君,則聖德無累,聖孝有光矣。”澄等亦再三執奏。帝留中不下。
- 27.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七月,張璁上疏謂當繼統,不繼嗣。帝遣司禮太監持示廷和,言此議遵祖訓,據古禮,宜從。廷和曰“秀才安知國家事體”,復持入。無何,帝御文華殿召廷和、冕、紀,授以手敕,令尊父母為帝、後。廷和退而上奏曰:“《禮》謂為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臣不敢阿諛順旨。”仍封還手詔。羣臣亦皆執前議。帝不聽。
- 28.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迨九月,母妃至京,帝自定儀由中門入,謁見太廟,復申諭欲加稱興獻帝、後為“皇”。廷和言:“漢宣帝繼孝昭後,諡史皇孫、王夫人曰悼考、悼後,光武上繼元帝,鉅鹿、南頓君以上立廟章陵,皆未嘗追尊。今若加皇字,與孝廟、慈壽並,是忘所後而重本生,任私恩而棄大義,臣等不得辭其責。”因自請斥罷。廷臣諍者百餘人。帝不得已,乃以嘉靖元年詔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後為本生父母,不稱“皇”。
- 29.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當是時,廷和先後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左右因乘間言廷和恣無人臣禮。言官史道、曹嘉遂交劾廷和。帝為薄謫道、嘉以安廷和,然意內移矣。尋論定策功,封廷和、冕、紀伯爵,歲祿千石,廷和固辭。改廕錦衣衞指揮使,復辭。帝以賞太輕,加廕四品京職世襲,復辭。會滿四考,超拜太傅,復四辭而止。特賜敕旌異,錫宴於禮部,九卿皆與焉。
- 30.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帝頗事齋醮。廷和力言不可,引梁武、宋徽為喻,優旨報納。江左比歲不登,中官請遣官督織造。工部及給事、御史言之,皆不聽,趣內閣撰敕。廷和等不奉命,因極言民困財竭,請毋遣。帝趣愈急,且戒毋瀆擾執拗。廷和力爭,言:“臣等與舉朝大臣、言官言之不聽,顧二三邪佞之言是聽,陛下能獨與二三邪佞共治祖宗天下哉?且陛下以織造為累朝舊例,不知洪武以來何嘗有之,創自成化、弘治耳。憲宗、孝宗愛民節財美政非一,陛下不取法,獨法其不美者,何也?即位一詔,中官之幸路絀塞殆盡,天下方傳誦聖德,今忽有此,何以取信?”因請究擬旨者何人,疑有假御批以行其私者。帝為謝不審,俾戒所遣官毋縱肆而已,不能止也。
- 31.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後請益力。又以持考獻帝議不合,疏語露不平。
- 32.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三年正月,帝聽之去。責以因辭歸咎,非大臣道。然猶賜璽書,給輿廩郵護如例,申前廕子錦衣衞指揮使之命。給事、御史請留廷和,皆不報。
- 33.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廷和去,始議稱孝宗為“皇伯考”。於是,廷和子修撰慎率羣臣伏闕哭爭,杖謫雲南。既而王邦奇誣訐廷和及其次子兵部主事惇、婿修撰金承勳、鄉人侍讀葉桂章與彭澤弟衝交關請屬,俱逮下詔獄。鞫治無狀,乃得解。
- 34.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七年,《明倫大典》成,詔定議禮諸臣罪。言廷和謬主《濮議》,自詭門生天子、定策國老,法當僇市,姑削職為民。
- 35. 張璁 撰;張憲文 校注.張璁集: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3-04:516
- 36.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明年六月卒,年七十一。
- 37.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隆慶初,復官,贈太保,諡文忠。
- 38.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9:(隆慶元年六月二十五日)賜故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廷和,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梁材祭四壇……各命有司治葬……俱賜諡,廷和諡文忠……。
- 39.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時平虜伯江彬擁重兵在肘腋間,知天下惡之,心不自安。其黨都督僉事李琮尤狠黠,勸彬乘間以其家眾反,不勝則北走塞外。彬猶豫未決。於是廷和謀以皇太后旨捕誅彬,遂與同官蔣冕、毛紀及司禮中官温祥四人謀。張永伺知其意,亦密為備。司禮魏彬者,故與彬有連。廷和以其弱可脅也,因題大行銘旌,與彬、祥及他中官張鋭、陳嚴等為詳言江彬反狀,以危語怵之。彬心動,惟鋭力言江彬無罪,廷和麪折之。冕曰:“今日必了此,乃臨。”嚴亦從旁贊決,因俾祥、彬等入白皇太后。良久未報,廷和、冕益自危。頃之,嚴至曰:“彬已擒矣。”彬既誅,中外相慶。
- 40. 《明史》卷190《楊廷和傳》:居久之,帝問大學士李時:“太倉所積幾何?”時對曰:“可支數年。由陛下初年詔書裁革冗員所致。”帝慨然曰;“此楊廷和功,不可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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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明史演義:議典禮廷臣聚訟 建齋醮方士盈壇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1-01]
- 65. 《漱華隨筆》:楊石齋廷和當國時,一弟為京卿,二弟為方面,諸子佈列,在位濟濟。其子用修先生廷試第一,人皆賀之,公顰蹙不自安。人問故,公曰:“君知傀儡場乎?如方奏位時則次第陳舉,至將闋則盡出傀儡於場,此曲終時也。人家氣數有限,今盡發泄如此,人以為我宗之慶,我憂方大耳。”未幾果驗。
- 66. 《堅瓠集》:楊廷和七歲時,父月夜宴客。一客雲:有一更矣。一客雲:半夜矣。一客雲:五更有一半矣。時公在坐側,客出對雲:一夜五更半夜五更之半。公對雲:三秋八月中秋八月之中。
- 67. 《玉堂叢語·卷五》:世廟登極之日,御龍袍頗長,上俯視不已。大學士楊廷和奏雲:'陛下垂衣裳而天下治。'上悦。
- 68. 《玉堂叢語·卷五》:楊公廷和才器恢廓,鄉先達司馬餘肅敏夙重之。歸老之日,獨持大明律與別,曰:“介夫當相天下,為我熟此,以助他日謀斷。”
- 69. 倪宗新·《楊升庵年表》
- 70. 明·王穎斌·《狀元館記》
- 71. 《四友齋叢説·卷六·史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1-11]
- 72. 正德演義 第1集(“演員表”楊廷和飾演者見38:46左右) .愛奇藝[引用日期2023-01-11]
- 73. 周學平,楊揚 編著.歷史文化名人集:電子科技出版社,2018-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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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御定佩文齋書畫譜·卷四十二·目録》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1-11]
- 79. 《明史》卷17《世宗紀一》:十六年三月辛酉,未除服,特命襲封。丙寅,武宗崩,無嗣,慈壽皇太后與大學士楊廷和定策,遣太監谷大用、韋彬、張錦,大學士梁儲,定國公徐光祚,駙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毛澄,以遺詔迎王於興邸。夏四月癸未,發安陸。癸卯,至京師,止於郊外。禮官具儀,請如皇太子即位禮。王顧長史袁宗皋曰:“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大學士楊廷和等請如禮臣所具儀,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極。不允。會皇太后趣羣臣上箋勸進,乃即郊外受箋。是日日中,入自大明門,遣官告宗廟社稷,謁大行皇帝几筵,朝皇太后,出御奉天殿,即皇帝位。
- 80. 《明史》卷17《世宗紀一》:恤錄正德中言事罪廢諸臣,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自正德十五年以前逋賦盡免之。
- 81. 朱亞非 著.明清史論稿:山東友誼出版社,1998-07:40-43
- 82.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四月二十一日,漏下二皷,嗣君至行殿,召公及府部大臣宣諭,三上箋,乃允五皷由正陽門入,議以明日大昕即位。自三月十四日至是,三十有八日也,公承虛扆總巳,內外晏然,十六載弊政,奸人皆擬於即位詔除之。
- 83.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公卒之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庶人禮葬公於縣城西留耕公封塋墓側。丁卯,穆宗即位,科道交章奏公大節不虧,應得卹典……上允其議,贈官太保,諡文忠,命中書舍人戢汝止治葬,遣四川布政司左參政楊成諭祭凡九壇,蔭一孫尚寶司丞,一孫入冑學。隆慶己巳正月二十七日,乃改公墓與黃夫人合葬。
- 84.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楊氏之先世廬陵人,元末避歐祥之亂,徙楚麻城,再避紅軍亂,乃入蜀。新都人諱世賢者,實新都楊氏始祖。世賢生壽山。壽山生玟,貢士,仕永寧吏目。玟生春,號留耕,成化辛丑進士,歷官湖廣提學僉事。
- 85.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春生公,諱廷和,字介夫,別號石齋。
- 86.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甫四歲知聲律,七歲日誦書數卷。習舉子業,辛卯,年十二,舉於鄉。壬辰,會試下第,入國學,監丞眉山黃公明善奇其才,許妻焉。成化戊戌,舉進士,翰林庶吉士。時黃公督學雲南,公請假往迎黃夫人,鎮守太監錢能、黔國公沐廷章皆厚遺,公力郄不受。庚子,授檢討。
- 87.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弘治己酉,考績,升修撰,修憲宗實錄。丘文莊公副總裁公以纂修兼校正官,有大關係及大章奏、名臣傳,丘悉以屬公,草成,丘不易一字,嘆曰:“良史才也。”辛亥,書成,升侍讀。壬子,充經筵講官。乙卯,皇太子出閣,御史郭紝奏選正人端國本,首薦公與姑蘇王公鏊等七人,公遷左春坊左中允。
- 88.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戊午,主試順天,所錄多名士,刊文至今程之。己未四月,丁祖母葉孺人憂,詔賜馳驛歸。辛酉夏,服闋,冬,北上覆舊職。壬戌三月,大明會典成,當遷官,吏部擬公左春坊大學士。……旨下,士林驚喜。蓋是官輔臣居內閣之銜,不設者五十餘年矣。未幾,日講官,闡經論政,孝皇重之,錫予多踰常禮。一日,上御膳罷,即以御前饌頒錫,宸翰親署器封,時謂有貞觀慶曆之風焉。六月,上命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編纂通鑑綱目節要,公為纂修官,潤色論斷多出公手。
- 89.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乙丑春,主會試。五月,孝宗賓天,武宗登極。七月,以從龍恩升詹事府少詹事。
- 90.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丙寅,正德改元,公講官,有白金、彩幣、帶履之賜。十月,修孝宗實錄,公副總裁。丁卯,升詹事,入內閣,知誥勑。時劉、謝二公去位,奸璫劉瑾用事,公侍講筵惓惓,以遠小人、戒遊逸言,左右讒之。又有陰結近侍者阻公,遂改南京吏部左侍郎。命下數日即行,瑾使邏者伺公,將中之,反報雲楊初無怨怒,乃止。五月,升户部尚書。八月二十八日,上退朝,思公,問曰:“楊學士何不在?”瑾對曰:“今南京户部尚書。”上曰:“楊廷和巳入東閣矣,户部豈翰林官耶?”明日,有勑取公內閣辦事,馳驛來京,改兼文淵閣大學士。
- 91.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戊辰八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己巳春,大明會典成,逆瑾怒功不自巳出,乃矯詔摭總裁及纂修官,公革俸二級。十月,孝宗實錄成,復俸如故,有幣金乘馬之賜。旋授光祿大夫、柱國。庚午二月,改吏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 92.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九月,敍績,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蔭子恆中書舍人,勑諭褒美。
- 93.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壬申,盜平。九月二十四日,上降手勑曰:直隸、山東、河南盜賊平定,內閣運籌定議,致有成功。仍蔭子侄一人錦衣世襲千户。公疏辭,不允,三辭,上令吏兵二部會看以聞,得旨,改蔭六品文職,公又辭,不允,至三辭,上鑑其誠切,許之。十月,勑加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 94.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尤以濟物心,鄉有涸田萬頃,公視其水利,鑿渠灌溉,鄉人德之,名學士堰。又辭建坊銀,以修邑城,城成而賊至,旁縣避兵賴以全者萬數。……又嘗置義田於縣城西,凡族之不能婚葬者,鹹資贍焉。
- 95. 《國朝獻徵錄》卷15《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贈太保諡文忠楊公廷和行狀》:“己丑五月,因子恆卒,慟悼過傷。六月,公夢天門開,二幡委地,若神衞相迎者。二十一日,顏色温粹若平時,夕沐浴,端坐几上而逝。”
- 96.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五十五 萬曆四年 十月 16日 乙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1-12]
- 97.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153:(萬曆十二年九月)準蔭大學士楊廷和曾孫楊金吾為尚寶司司丞。
- 98.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177:(萬曆十四年八月)已故大學士楊廷和曾孫楊宗吾奏請補蔭,上命準與錦衣衞指揮僉事世襲。
- 99.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8:(隆慶元年五月十日)詔復大學士楊廷和,尚書王廷相、梁材、劉訒、聶豹、翟鵬,侍郎江曉、程文德、曾鋭、楊守謙、商大節、張漢,副都御史孫繼魯等原職。
- 100.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10:(隆慶元年七月)庚申,贈故少師楊廷和為太保。
- 101.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34:(隆慶三年閏六月)甲寅……故大學士楊廷和嫡孫其仁為國子生。
- 102.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173:(嘉靖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因問太倉積貯,(李)時曰:“聞頗充贏,由革冗員多。”上曰:“此是即位詔書所革,乃楊廷和之績不可泯者。廷和殊有才,第非輔弼器耳。”
- 103.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一百七十三 嘉靖十四年 三月 二十一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1-12]
- 104. 夏徵農.大辭海:中國古代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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