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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
(三國曹魏至西晉時期重臣、書法家)
鎖定
衞瓘(220年-291年),字伯玉。西晉河東安邑縣(今山西夏縣西北)人,曹魏尚書衞覬之子。三國曹魏後期至西晉初年重臣、書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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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人物生平
衞瓘出身官宦
衞瓘出生於儒學官宦世家,高祖衞暠在漢明帝時是著名的儒士。父親衞覬,任曹魏尚書。由於家庭的影響和父輩的薰陶,衞瓘青少年時就以“性負靜有名理,明識清允”,受到鄰里、親朋的稱讚。他十歲時喪父,從小便磨鍊自立的能力。先世襲亡父的爵位閺鄉侯。年僅二十歲就做了曹魏的尚書郎。
衞瓘討伐蜀漢
景元四年(263年),朝廷命衞瓘在討伐蜀漢時以監軍的身份並持符節監督鄧艾、鍾會的軍事行動,代理鎮西將軍軍司,並統兵一千人。平蜀後,鄧艾自大而獨斷專行,鍾會與衞瓘密奏大將軍司馬昭,説鄧艾有反狀。元帝下詔,用囚車監禁鄧艾入京。鍾會使用一石二鳥之計,先派衞瓘以少量兵力先到成都收擒鄧艾,企圖借鄧艾之手將其殺死,再把衞瓘之死作為鄧艾謀反的罪證之一。
衞瓘心知肚明,但不能拒絕,便去了成都。衞瓘在夜裏到達成都後,向鄧艾手下的將領發出檄文,聲稱“奉詔捉捕鄧艾,其餘的人一概不予追究。如果向朝廷軍來報到,爵位賞賜就和之前一樣;如果膽敢不出面,就誅滅他三族。於是第二天雞鳴時,鄧艾的屬將們紛紛趕來衞瓘軍營中,只有鄧艾還在帳內未出來。於是衞瓘就在日出後,乘着使者的車趕往鄧艾的居所,此時鄧艾還在睡覺未起,父子一起被擒。鄧艾對着天嘆道:“我鄧艾是忠臣啊!竟然會有如此的下場!從前白起所受的遭遇,在今日又見到了。”
景元五年(264年)正月十五日,鍾會抵達成都後,決意謀反。次日,他便以為郭太后致哀為由,將胡烈等將領、官員請至蜀國朝堂,趁機將他們軟禁起來,並舉兵叛亂。這時所有士卒只想着班師回朝,成都內外都有騷動,人們心裏都很擔心懼怕。鍾會把衞瓘留在身邊商量此事,在木片寫上“欲殺胡烈等”給衞瓘看,衞瓘不答應,兩人便開始互相猜忌。衞瓘去上廁所時,碰到胡烈原本的親將丘建,便告訴他,要他把消息傳到軍中。
鍾會逼迫衞瓘作出決定,當夜他們兩個不能閤眼,各自握刀於膝蓋上。第二天,城外有些得到消息的軍隊已經準備要攻進鍾會,因為衞瓘還在裏面而不敢出兵。鍾會想命衞瓘出去慰勞各軍,衞瓘打算趁此機脱身,故意跟鍾會説:“您是各軍的統率,應該自己前去。”鍾會説:“你是監軍,應該先讓你先去,我隨後就到。”衞瓘於是下殿離開,鍾會後悔便派人去,叫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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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稱説自己生了病,並假裝仆倒在地,後來抵達城外,鍾會派幾十名親信去追。衞瓘便拿鹽水來喝,讓自己大吐。由於衞瓘本身就瘦弱,所以看起來像是患了重病,鍾會所派的親信和醫生來看他,都説他病重不起,鍾會於是無所忌憚。等到天黑城門關閉後,衞瓘作檄文宣告諸軍,各軍也已經自動號召,約定隔天一早一起討伐鍾會。鍾會率領所有士兵出戰,城外諸軍將其擊敗,只剩帳內數百名土兵跟隨鍾會走,最後所有人被殺死。衞瓘約束諸將,才平息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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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艾本營的將士想要追上囚車救出鄧艾,迎接他回成都,衞瓘自認為和鍾會一起誣陷鄧艾,擔心會有變故,就派遣護軍田續至綿竹夜襲鄧艾於三造亭,殺死鄧艾父子。起初,鄧艾進入江油時,田續不敢前進,鄧艾想要殺了他,不久又放了他,等到衞瓘派遣田續,對他説:“可以報在江油受辱的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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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掃平邊患
益州平定後,朝臣建議對衞瓘加以封賞,衞瓘卻認為“克蜀之功,都是諸將的功勞;而鄧艾、鍾會二將則是自取滅亡”,堅持不接受賞賜。之後,他出任使持節、都督關中諸軍事、鎮西將軍。不久即轉任都督徐州諸軍事、鎮東將軍,進封爵位為菑陽侯,衞瓘的弟弟衞寔也受蔭賞,獲封開陽亭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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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二年(276年),朝廷聽從衞瓘之前的意見,設立平州,後更以他兼督平州。衞瓘在任內又離間北方鮮卑諸部,使“務桓降而(拓跋)力微以憂死”,為朝廷解決了邊害。晉武帝聞知後,對衞瓘大加獎賞,賜其一子爵為亭侯。衞瓘乞求將這個爵位封給自己的弟弟,但還未受封他就去世了,於是封衞瓘子衞密為亭侯。衞瓘六子都沒有爵位,全都讓給自己的兩個弟弟,遠近之人都稱讚他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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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多次請求入朝覲見,武帝允許,並在他入京後加以善待,旋即命其歸鎮就職。
衞瓘慘遭冤殺
衞宣娶了公主後,有沉溺於酒色的過失。外戚楊駿平素與衞瓘不和,而且自己想要獨掌朝政,認為如果衞宣與公主離婚,衞瓘必定遜位辭職,於是與黃門等一起詆譭衞宣,使得武帝下詔讓二人離婚。衞瓘即慚愧而又懼怕,於是請求告老遜位。下詔以衞瓘為太保,以菑陽公身份回家。有關部門又上奏收捕衞宣交給廷尉,並且罷免衞瓘之職,武帝不許。後來,武帝才知道是黃門故意構陷衞宣,想要讓公主與衞宣複合,而此時衞宣已經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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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司馬亮上奏建議讓諸王回到籓國,與朝臣在殿上議論此事,無人敢應,只有衞瓘附和,司馬瑋因而記恨衞瓘。賈后也因為衞瓘正直,自己做事無法隨心所欲。便以“謀圖廢立”的罪名,下詔給司馬瑋,命其免衞瓘官位。司馬瑋派清河王司馬遐率部包圍衞府,眾人都懷疑詔書有假,想讓衞瓘問清楚再認罪不遲,衞瓘不許,於是與子孫九人一同遇害,享年七十二歲。只有衞恆的兩個兒子衞璪、衞玠在醫者家裏才躲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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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當初為司空時,曾經斥責帳下督榮晦,等到收捕衞瓘的時候,榮晦也在內,報出衞瓘家人姓名,使其一門九人都無法倖免於難,司馬遐不能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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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晉惠帝為太子時,朝臣們都認為他純質天真,不能親理政事,應該另立。衞瓘身為老師,有一次競借酒醉影射了他,這是晉惠帝皇后賈南風所嫉恨的。而由於衞瓘的秉性剛直,觸怒了朝廷中的一部分權臣,尤其觸怒了善使權謀的賈皇后,才招來了殺身之禍。
衞瓘主要影響
衞瓘政治
在西晉的用人制度上,衞瓘提出過大膽的改革建議。原在曹魏政權建立以後,魏文帝根據吏部尚書陳羣的建議,制定了“九品中正制”,作為選拔官吏的制度, 客觀上助長了門閥制度的形成和門閥世族勢力的發展。擔任“中正”的官員,都是世家大族,因此品定人物就完全控制在世家豪族的手中。
衞瓘在給晉武帝的上書中認為:九品中正制不過是權宜之計,不是長久之道。這種計資定品、居位為貴的做法,必然產生使人棄德而忽道的弊端,與國運民生皆不利,應當消除。他主張恢復鄉舉裏選的薦才制度。又論述了開啓賢達之路的重要意義:”讓下屬敬重上級,人民順應教化,風俗與政治清明,教化與法制相輔相成。人民知道好壞之分,不在與朋友交際,即攀比奢華的事就會自動消亡,每個人都要從自己做起。如今廢黜九品制,則應該批准舊時制度使得朝廷大臣共同互相舉薦任命,有才之人的道路既然寬闊,就可以激勵大家有推薦賢人的願望,檢核在任官員的得失。顯然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制度。“這些可貴的尚賢用才之道,深得晉武帝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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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軍事
衞瓘從泰始初年開始,接連擔徵東大將軍、徵北大將軍等職,又領多州刺史。當時北方主要有兩部勢力,東邊有烏桓,西邊是拓跋力微,他們多次侵擾邊境,威脅西晉邊境安全。衞瓘設計離間二部,導致烏桓部眾投降,拓跋力微憂愁而死,使北方清淨一時,百姓得以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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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書法
《晉書 衞瓘傳》稱衞瓘:“學問深情,明習文藝。與尚書郎敦煌索靖俱善草書(章草),時人號為一台二妙。”二人草書同師法於張伯英(指東漢書法家張芝)。衞瓘自稱:“我得(張)伯英之筋,(衞)恆得其骨,(索)靖得其肉。”
梁武帝蕭衍在《草書狀》中肯定了衞瓘草書在書史上的地位。梁人庚肩吾《書品》列衞瓘為上之下。唐人李嗣真《書後品》列衞瓘書為上之中。唐人張懷瓘《書斷》卷中列衞瓘的章草為神品,其小篆、隸、行草入妙品,並贊衞瓘:“天資特秀,若鴻雁奮六翮,飄飄乎清流之上。率情運用,不以為難。”
衞瓘不僅兼工各體,還能兼學古人之長,是頗有創意的書法家。其章草學張芝而自成風格,與索靖抗席。時議認為:“(衞瓘)放手流便過索靖,而法則不如之。”學篆書也能在繼承其父古文的基礎上有所變化。馬宗霍《書林藻鑑》説:“瓘承父,覬傳古文,則瓘亦能篆也。”《魏書·本傳》謂其善鳥篆,而宋人夢英則謂:“瓘作柳葉篆,其跡類薤葉不真,筆勢明勁,莫能得學。”可見衞瓘在篆書方面也能在繼承其父的基礎上自闢蹊徑。更值得一提的是羊欣《採古來能書人名》中所談到的衞瓘“更為草藁”也應當説是書史上的創舉。
《採古來能書人名》還記載:“(衞瓘)採張芝法,以法參之,更為草藁,草藁相聞書也。”而元人鄭杓的《衍極》卷二《書要篇》劉有定注説道:“晉衞瓘採張芝及父覬法而作,蓋草書之帶行者,又名‘草稿’”。《古今法書苑》附《陸深總論》説:“張伯英之法,謂之草書(當指張芝所創今草),衞瓘復採芝法,兼乎行書,謂之‘稿草’”。《中國書法大辭典》之中“相聞”的書條解釋道:“草書近行者……宜用於書函尺牘的贈答往來,故名。”
據以上諸説,可知衞瓘所創之草稿,乃是在張芝今草的基礎上,參其父衞覬筆法及漢末以來已流行的行書而創的一種介於草、行之間的書體,實際上就是我們今天所説的“行草”。既有別於章草或今草,又有別於一般行書,此體用於來往書札,更為便捷,所以又叫“相聞書”。
衞瓘是魏晉時期書法世家衞氏書派的關鍵人物,在這個世家中起着承先啓後的作用。衞氏一門四代,在魏晉時期,形成了典型的書法世家。三國時期,衞覬與鍾繇比肩,經過晉代衞瓘、衞恆、衞夫人等人的宏揚,形成了衞氏書門家風。在此過程中,衞瓘承前啓後,克紹箕裘,實為這個書法世家的奠基人。
衞氏書派影響極為深遠,在兩晉南北朝時期,衞氏書風影響深遠。在南方,影響了四大家族中的王氏、瘐氏及魏晉高門郗氏;在北方,影響到號稱“北方第一名門”的清河崔氏以及陳留江氏。衞夫人與王羲之的父親王曠是中表親,故王羲之幼時得親承衞夫人的教誨。
唐人張懷瓘《書斷》有言:“郗愔善眾書,雖齊名庾翼,不可同年,其法皆遵於衞氏。”《北史·崔浩傳》載:“崔悦與盧諶,並以博藝齊名,諶法鍾繇,悦法衞瓘,而俱習索靖之草。”江式《論書表》説:“臣六世祖(江)瓊家世陳留,往晉之初,與父應元俱受學於衞覬(按晉初時衞覬已卒,江瓊應受學於衞瓘)古篆之法……數世傳習,斯業所以不墜。”説明北方崔、江兩大世家,均世傳衞氏書法。從書法史的角度看,衞瓘與鍾繇都是南北書派的共祖,其影響之深遠,確非一般。
衞瓘歷史評價
杜預:伯玉其不免乎!身為名士,位居總帥,既無德音,又不御下以正,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當何以堪其責乎?
羊欣:河東衞瓘,善草及古文,略盡其妙,草體微瘦而筆跡精熟。
劉裕:鍾會不得遂其亂者,為有衞瓘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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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衍:其先出自杜氏,以張為祖,以衞為父,索、範者,伯叔也,二王父子,可以為兄弟,薄紹之為庶息,羊為僕隸。
江式:臣六世祖瓊家世陳留,往晉之初,與父應元俱受學於衞覬(瓘)古篆之法……數世傳習,斯業所以不墜。
房玄齡等《晉書》:①夫忠為令德,學乃國華,譬眾星之有禮義,人倫之有冠冕也。衞瓘撫武帝之牀,張華距趙倫之命,進諫則伯玉居多,臨危則茂先為美。遵乎險轍,理有可言:昏亂方凝,則事睽其趣;松筠無改,則死勝於生,固以赴蹈為期,而不辭乎傾覆者也。俱陷淫網,同嗟承劍,邦家殄瘁,不亦傷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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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賢人委質,道映陵寒。尸祿觀敗,吾生未安。衞以賈滅,張由趙殘。忠於亂世,自古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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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嗣真:衞、杜之筆,流傳多矣,縱任輕巧,流轉風韻,明健有餘,便媚詳雅,諒少匹儔。
張懷瓘:天資特秀,若鴻雁奮六翮,飄飄乎清流之上。率情運用,不以為難。
李賀:黃庭留衞瓘,綠樹養韓馮。
夢英:瓘作柳葉篆,其跡類薤葉不真,筆勢明勁,莫能得學。
陳普:此座傾危不信人,此身便合去朝廷。凌雲莫道非真醉,直到身亡更未醒。拓拔枝柯幸少疏,洛陽宮殿已為墟。休論榮晦師田續,忍讀金墉稽顙書。
康有為:①伯玉、巨山,世傳妙筆,伯玉藁書,為簡札宗,巨山書勢,為書家法。②按衞覬草體微瘦,瓘得伯英之筋,恆得其骨。然則北宗之書,自當以筋骨為上,其風韻之遜於南,亦其祖師之法然也。
馬宗霍:瓘承父,覬傳古文,則瓘亦能篆也。
衞瓘主要作品
衞瓘著有《喪服儀》1卷(《隋書經籍志》)及《論語注》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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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多已亡佚。《全晉文》還載有衞瓘的文疏數篇:《請議郄詵假葬除服表》《請除九品用土斷疏》《奏免山濤》《奏請贈鄭默三司》《與某書》《與魏舒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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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軼事典故
衞瓘撫牀嘆息
晉惠帝司馬衷還是太子的時候,大臣們都認為他淳樸天真、不堪重任。衞瓘每次都不敢説此事。後來,晉武帝司馬炎在陵雲台擺宴,衞瓘假裝醉酒,跪在武帝牀前説:“臣有事想要説。”武帝問:“您想説什麼呢?”衞瓘欲言又止,連續三次,於是只好用手撫牀説道:“這個座位可惜了!”武帝才恍然大悟,説:“您真的喝醉了吧?”從此以後,衞瓘沒有再提起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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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一台二妙
衞瓘遜位之嘆
衞瓘曾感慨地寫信給已經遜位回家的前司徒魏舒説:“每次都和足下談論此事,日日都沒有結果,這就如看見它的時候,它在你前面,可是忽然之間,一不留神它又出現在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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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瓘人際關係
衞瓘高祖父
衞暠,東漢時期學者,被漢明帝徵召的途中在安邑去世,賜葬於此。衞氏遂定居安邑。
衞瓘父親
衞瓘夫人
衞瓘弟弟
衞瓘兒子
衞密,因衞瓘功勞封爵亭侯。與衞瓘一同遇害。
衞嶽,與衞瓘一同遇害。
衞裔,於衞瓘一同遇害。
衞瓘孫子
衞瓘玄孫
衞崇,衞璪被劉聰擄走後,晉元帝司馬睿以衞崇襲爵江夏郡公。
衞瓘藝術形象
衞瓘文學形象
央視三國的衞瓘(6張)
衞瓘影視形象
1994年電視劇《三國演義》:王傑飾演衞瓘。
衞瓘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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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衞瓘,字伯玉,河河東安邑人也。高祖暠,漢明帝時,以儒學自代郡徵,至河東安邑卒,因賜所亡地而葬之,子孫遂家焉。父覬,魏尚書。瓘年十歲喪父,至孝過人。性貞靜有名理,以明識清允稱。襲父爵閿鄉侯。弱冠為魏尚書郎。時魏法嚴苛,母陳氏憂之,瓘自請得徙為通事郎,轉中書郎。時權臣專政,瓘優遊其間,無所親疏,甚為傅嘏所重,謂之甯武子。在位十年,以任職稱,累遷散騎常侍。陳留王即位,拜侍中,持節慰勞河北。以定議功,增邑户。數歲轉廷尉卿。瓘明法理,每至聽訟,小大以情。
- 2.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鄧艾、鍾會之伐蜀也,瓘以本官持節監艾、會軍事,行鎮西軍司,給兵千人。蜀既平,艾輒承製封拜。會陰懷異志,因艾專擅,密與瓘俱奏其狀。詔使檻車徵之,會遣瓘先收艾。會以瓘兵少,欲令艾殺瓘,因加艾罪。瓘知欲危己,然不可得而距,乃夜至成都,檄艾所統諸將,稱詔收艾,其餘一無所問。若來赴官軍,爵賞如先;敢有不出,誅及三族。比至雞鳴,悉來赴瓘,唯艾帳內在焉。平旦開門,瓘乘使者車,徑入至成都殿前。艾卧未起,父子俱被執。艾諸將圖欲劫艾,整仗趣瓘營。瓘輕出迎之,偽作表草,將申明艾事,諸將信之而止。
- 3.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俄而會至,乃悉請諸將胡烈等,因執之,囚益州解舍,遂發兵反。於是士卒思歸,內外騷動,人情憂懼。會留瓘謀議,乃書版雲“欲殺胡烈等”,舉以示瓘,瓘不許,因相疑貳。瓘如廁,見胡烈故給使,使宣語三軍,言會反。會逼瓘定議,經宿不眠,各橫刀膝上。在外諸軍已潛欲攻會。瓘既不出,未敢先發。會使瓘慰勞諸軍。瓘心欲去,且堅其意,曰:“卿三軍主,宜自行。”會曰:“卿監司,且先行,吾當後出。”瓘便下殿。會悔遣之,使呼瓘。
- 4.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瓘辭眩疾動,詐仆地。比出閣,數十信追之。瓘至外解,服鹽湯,大吐。瓘素羸,便似困篤。會遣所親人及醫視之,皆言不起,會由是無所憚。及暮,門閉,瓘作檄宣告諸軍。諸軍並已唱義,陵旦共攻會。會率左右距戰,諸將擊敗之,唯帳下數百人隨會繞殿而走,盡殺之。瓘於是部分諸將,羣情肅然。
- 5.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鄧艾本營將士復追破檻車出艾,還向成都。瓘自以與會共陷艾,懼為變,又欲專誅會之功,乃遣護軍田續至綿竹,夜襲艾於三造亭,斬艾及其子忠。初,艾之入江油也,以續不進,將斬之,既而赦焉。及瓘遣續,謂之曰:“可以報江油之辱矣。”
- 6.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事平,朝議封瓘。瓘以克蜀之功,羣帥之力,二將跋扈,自取滅亡,雖運智謀,而無搴旗之效,固讓不受。除使持節、都督關中諸軍事、鎮西將軍,尋遷都督徐州諸軍事、鎮東將軍,增封菑陽侯,以餘爵封弟實開陽亭侯。
- 7.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泰始初,轉徵東將軍,進爵為公,都督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加徵東大將軍、青州牧。所在皆有政績。
- 8.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除徵北大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幽州刺史、護烏桓校尉。
- 9.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至鎮,表立平州,後兼督之。於時幽並東有務桓,西有力微,併為邊害。瓘離間二虜,遂致嫌隙,於是務桓降而力微以憂死。朝廷嘉其功,賜一子亭侯。瓘乞以封弟,未受命而卒,子密受封為亭侯。瓘六男無爵,悉讓二弟,遠近稱之。
- 10.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累求入朝,既至,武帝善遇之,俄使旋鎮。咸寧初,徵拜尚書令,加侍中。性嚴整,以法御下,視尚書若參佐,尚書郎若掾屬。
- 11.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太康初,遷司空,侍中、令如故。為政清簡,甚得朝野聲譽。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諸生之胄,婚對微素,抗表固辭,不許。又領太子少傅,加千兵百騎鼓吹之府。
- 12.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宣尚公主,數有酒色之過。楊駿素與瓘不平,駿復欲自專權重,宣若離婚,瓘必遜位,於是遂與黃門等毀之,諷帝奪宣公主。瓘慚懼,告老遜立。乃下詔曰:“司空瓘年未致仕,而遜讓歷年,欲及神志未衰,以果本情,至真之風,實感吾心。今聽其所執,進位太保,以公就第。給親兵百人,置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及大車、官騎、麾蓋、鼓吹諸威儀,一如舊典。給廚田十頃、園五十畝、錢百萬、絹五百匹;牀帳簟褥,主者務令優備,以稱吾崇賢之意焉。”有司又奏收宣付廷尉,免瓘位,詔不許。帝后知黃門虛構,欲還復主,而宣疾亡。
- 13.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惠帝即位,復瓘千兵。及楊駿誅,以瓘錄尚書事,加綠綟綬,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給騎司馬,與汝南王亮共輔朝政。亮奏遣諸王還籓,與朝臣廷議,無敢應者,唯瓘贊其事,楚王瑋由是憾焉。賈后素怨瓘,且忌其方直,不得騁己淫虐;又聞瓘與瑋有隙,遂謗瓘與亮欲為伊霍之事,啓帝作手詔,使瑋免瓘等官。黃門齎詔授瑋,瑋性輕險,欲聘私怨,夜使清河王遐收瓘。左右疑遐矯詔,鹹諫曰:“禮律刑名,台輔大臣,未有此比,且請距之。須自表得報,就戮未晚也。”瓘不從,遂與子恆、嶽、裔及孫等九人同被害,時年七十二。恆二子璪、玠,時在醫家得免。
- 14.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初,瓘為司空,時帳下督榮晦有罪,瓘斥遣之。及難作,隨兵討瓘,故子孫皆及於禍。
- 15.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楚王瑋之伏誅也,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諡未顯,無異凡人,每怪一國蔑然無言。《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憤感慨,故以示意。”於是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詔者至,公承詔當免,即便奉送章綬,雖有兵仗,不施一刃,重敕出第,單車從命。如矯詔之文唯免公官,右軍以下即承詐偽,違其本文,輒戮宰輔,不復表上,橫收公子孫輒皆行刑,賊害大臣父子九人。伏見詔書‘為楚王所誑誤,非本同謀者皆弛遣’。如書之旨,謂里舍人被驅逼齎白杖者耳。律,受教殺人,不得免死。況乎手害功臣,賊殺忠良,雖雲非謀,理所不赦。今元惡雖誅,殺賊猶存。臣懼有司未詳事實,或有縱漏,不加精盡,使公父子仇賊不滅,冤魂永恨,訴於穹蒼,酷痛之臣,悲於明世。臣等身被創痍,殯斂始訖。謹條瓘前在司空時,帳下給使榮晦無情被黜,知瓘家人數、小孫名字。晦後轉給右軍,其夜晦在門外揚聲大呼,宣詔免公還第。及門開,晦前到中門,復讀所齎偽詔,手取公章綬貂蟬,催公出第。晦按次錄瓘家口及其子孫,皆兵仗將送,著東亭道北圍守,一時之間,便皆斬斫。害公子孫,實由於晦。及將人劫盜府庫,皆晦所為。考晦一人,眾奸皆出。乞驗盡情偽,加以族誅。”詔從之。朝廷以瓘舉門無辜受禍,乃追瓘伐蜀勳,封蘭陵郡公、增邑三千户,諡曰成,贈假黃鉞。
- 16.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以日蝕,瓘與太尉汝南王亮、司徒魏舒俱遜位,帝不聽。
- 17.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瓘以魏立九品,是權時之制,非經通之道,宜復古鄉舉裏選。與太尉亮等上疏曰:“昔聖王崇賢,舉善而教,用使朝廷德讓,野無邪行。誠以閭伍之政,足以相檢,詢事考言,必得其善,人知名不可虛求,故還修其身。是以崇賢而俗益穆,黜惡而行彌篤。斯則鄉舉裏選者,先王之令典也。自茲以降,此法陵遲。魏氏承顛覆之運,起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其始造也,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中間漸染,遂計資定品,使天下觀望,唯以居位為貴,人棄德而忽道業,爭多少於錐刀之末,傷損風俗,其弊不細。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一擬古制,以土斷,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為正,無復懸客遠屬異土者。如此,則同鄉鄰伍,皆為邑里,郡縣之宰,即以居長,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然則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俗與政俱清,化與法並濟。人知善否之教,不在交遊,即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今除九品,則宜準古制,使朝臣共相舉任,於出才之路既博,且可以厲進賢之公心,核在位之明暗,誠令典也。”武帝善之,而卒不能改。
- 18.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泰始初,轉徵東將軍,進爵為公,都督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加徵東大將軍、青州牧。所在皆有政績。除徵北大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幽州刺史、護烏桓校尉。至鎮,表立平州,後兼督之。於時幽並東有務桓,西有力微,併為邊害。瓘離間二虜,遂致嫌隙,於是務桓降而力微以憂死。
- 19. 《全晉文·卷三》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4-24]
- 20. 《南史 卷十六 列傳第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5-04]
- 21.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2-09]
- 22. 《隋書·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23]
- 23. 《全晉文·卷三十》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4-24]
- 24.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惠帝之為太子也,朝臣鹹謂純質,不能親政事。瓘每欲陳啓廢之,而未敢發。後會宴陵雲台,瓘託醉,因跪帝牀前曰:“臣欲有所啓。”帝曰:“公所言何耶?”瓘欲言而止者三,因以手撫牀曰:“此座可惜!”帝意乃悟,因謬曰:“公真大醉耶?”瓘於此不復有言。賈后由是怨瓘。
- 25. 《晉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六》:瓘學問深博,明習文藝,與尚書郎敦煌索靖俱善草書,時人號為“一台二妙”。
- 26.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舒為事必先行而後言,遜位之際,莫有知者。時論以為晉興以來,三公能辭榮善終者,未之有也。司空衞瓘與舒書曰:“每與足下共論此事,日日未果,可謂瞻之在前,忽焉在後矣。”
- 27. 《王浚妻華芳墓誌》:中夫人河東衞氏,諱琇,字惠鍈,年十九薨。無子。夫人祖諱覬,字伯覦,故魏尚書、閿陽鄉敬侯。夫人□氏。伯父諱瓘,字伯玉,故侍中行大子大保、司空、災陽公。夫人董氏、任氏。父諱寔,字叔始,故散騎常侍閿陽鄉侯。夫人劉氏。
- 28. 鍾會分兵漢中道 武侯顯聖定軍山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29]
- 29. 鄧士載偷度陰平 諸葛瞻戰死綿竹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29]
- 30. 哭祖廟一王死孝 入西川二士爭功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29]
- 31. 假投降巧計成虛話 再受禪依樣畫葫蘆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8-29]
- 32. 《資治通鑑》:(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
- 33. 劉波主編;張彤、石琳琳副主編.中國曆代文化藝術名人大辭典.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4.第545-546頁
- 34. 衞瓘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8-04]
- 35.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204頁
- 36. 何本方,嶽慶平,朱誠如主編;王冠英,毛佩琦,盧昌德等副主編.中國宮廷文化大辭典.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6.第12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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