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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中國古代地位最尊顯的三個官職的合稱)
鎖定
三公,是中國古代地位最尊顯的三個官職的合稱。據史類作品記載秦朝設置,秦朝以後多為虛職。
- 中文名
- 三公
- 本 質
- 三個官職
- 職 責
- 輔佐天子
- 內 容
- 太師、太傅、太保
- 地 位
- 中國古代地位尊貴的三個官職合稱
三公官職介紹
三公為古代官名,其説法各異。
《春秋公羊傳》:“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則何以三?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兩相印證,三公是秦及秦以前天子之下的最高管理的稱呼,輔佐天子。
“夏、商以前,雲天子無爵,三公無官。
周以太師、太傅、太保曰三公。
東漢又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
北周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
隋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
大唐因之。”
周朝時候,“三公”是指:太師、太傅以及太保。
秦朝、西漢時候,改以丞相和太尉為中央最高官職,御史大夫位在其下。
後來,魏、晉、宋、齊、梁、陳等皆沿用以太尉、司徒、司空作為“三公”。
到了北周,又改回原來周朝的稱呼:仍以太師、太傅以及太保為“三公”。
隋朝再次稱“三公”為太尉、司徒、司空。
唐朝時候就延續隋朝制度,基本上沒有大的變動。
三公歷代三公
三公商朝
三公周朝
三公秦朝
通説為:
(1)丞相,最高行政長官,輔助皇帝處理政務,同時負責對文武百官的管理,品秩為一萬石,金印紫綬。
(2)太尉,最高軍政長官,負責管理全國軍事事務,品秩為一萬石,金印紫綬。
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的記載,丞相金印紫綬,太尉金印紫綬,御史大夫銀印青綬(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從其印綬和稱為“上卿”來看,御史大夫不是公,而屬卿一級,因此秦代並未有三公之稱呼。
三公西漢
西漢初承秦制,中央的最高官職仍是丞相和太尉,可見漢初和秦一樣,也並沒有並列的三公,不過一般還是沿襲舊號,把最高官吏稱為三公。
另説:設置三公。漢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馬,以取代太尉之職。後元二年(前87年)春,漢世宗孝武帝劉徹駕崩,大司馬大將軍霍光受漢武帝遺詔,與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人成為漢昭帝劉弗陵的輔命大臣,共同執掌朝政。從此,霍光掌握了漢朝政府的最高權力,三公中的丞相地位急劇下滑。“漢哀帝元壽二年,置太傅,位在三公上;平帝元始元年置太師、太保,太師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其後或廢或置,大抵無所統職。
三公東漢
西漢末至東漢初,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至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馬,又置太尉,以太僕趙熹為之,而與司徒、司空為三公。漢獻帝初,劉虞、李傕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二職始兩置矣,大司馬位在三公之上。
漢制,三公府分部九卿,太尉所部太常、衞尉、光祿三卿。漢獻帝建安十三年,省三公官,置丞相。魏初又置,而兼置大司馬,大司馬一般由大將軍升遷而來。明黃道周《節寰袁公(袁可立)傳》:“張然明破諸羌,靜幽並,恥為王曹所賣,發憤申陳竇之冤,卒不得為三公。”
三公三國
三國時期: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將太師、太傅、太保特稱三師,以正其名。然非道德崇重則不居其位,無其人則闕之,故後世歷代多以為贈官。太傅、大司馬、大將軍為上公,位在三公之上。其中太傅和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一般為虛職,大司馬和大將軍掌實權。吳設丞相、大司馬(另有左、右大司馬)、上大將軍,其中上大將軍位在大將軍之上,大司馬之下。
三公晉朝
晉以相國、丞相與八公為諸公官。《通典》卷二《職官二》“三公總敍”條説:“後魏以太師、太傅、太保謂之三師,上公也。大司馬、大將軍謂之二大,太尉、司徒、司空謂之三公。”
三公隋唐
置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正一品。《唐六典》載:“三公,論道之官也。蓋以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然周、漢已來,代存其任。自隋文帝罷三公府僚,皇朝因之,其或親王拜者,亦但存其名位耳。”
三公後周
依《周官》,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不置府僚。
三公宋朝
三公元朝
由於太尉等銜加授過濫,元朝中人已漸漸不再稱它們為三公,而以三公指代前朝一般稱為“上公”、“三師”的另外三個更高的榮譽頭銜——太師、太傅、太保。
至此,後世歷代皆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在明仁宗之後,三公皆為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
三公越南
五代末期交趾(越南語:Giao Chỉ,今越南)從中國獨立後,承唐宋制,亦以太師(越南語:thái sư)、太傅(thái phó)、太保(thái bảo)為三公,太尉(thái úy)、司徒(tư đồ)、司空(tư không)為榮譽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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