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2011協同創新中心

鎖定
2011協同創新中心全稱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是繼“985工程”、“211工程”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在高等教育系統又一項體現國家意志的重大戰略舉措。“2011計劃”以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為載體,協同創新中心分為面向科學前沿、面向文化傳承創新、面向行業產業和麪向區域發展四種類型。
2013年4月11日,由北京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四川大學黑龍江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天津大學、南京工業大學浙江工業大學等校牽頭的首批14家國家協同創新中心通過“2011計劃”認定,成為首批“2011計劃”建設體。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的規定,教育部取消了2011計劃協同創新中心的認定。 [1] 
中文名
2011協同創新中心
認定單位
教育部、財政部
現有數量
14
牽頭高校
北大、清華、南大等

2011協同創新中心計劃方案

“2011計劃”是一個改革性、引導性和支持性計劃,其核心點和基本要求:一是以國家急需為根本出發點,這既是“2011計劃”的目標和方向,也是標準和條件。
國家工程——2011計劃 國家工程——2011計劃
高等學校要圍繞國家急需的戰略性問題、科學技術尖端領域的前瞻性問題和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公益性問題,集聚創新團隊,形成創新氛圍,鞏固創新成果,培養創新人才。二是以選題培育為工作前提。高校要充分匯聚現有創新力量和資源,加強頂層規劃,做好設計選題和前期培育。通過選題培育,確定協同創新方向,選擇協同創新模式,組建協同創新體。三是以協同創新模式為合作紐帶。通過探索建立適應於不同需求、形式多樣的協同創新模式,促進校校、校所、校企、校地以及國際間的深度融合。包括建立面向科學前沿、行業產業、區域發展以及文化創新重大需求的四類協同創新模式。四是以體制機制改革為突破重點。通過開展高校協同創新組織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養、人員考評、科研模式、資源配置方式、國際合作以及創新文化建設等八個方面的改革,突破高校內部以及與外部的機制體制壁壘,改變“分散、封閉、低效”的現狀,釋放人才、資源等創新要素的活力。五是以建立協同創新中心為實施載體。 [2] 
針對不同需求和不同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對經教育部批准認定的“2011協同創新中心”,將給予引導性或獎勵性支持;對需要政策支持的,將根據實際需求在人事管理、人才計劃、招生指標、科研任務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給予優先或傾斜支持。六是以創新能力提升為核心任務。以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創新能力提升為核心任務,增強創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強高校創新能力發展的導向性,增強投入與產出的效益。 [3] 
首批名單 首批名單
按照“2011計劃”的目標,未來,國內一批高校將從重大前瞻性科學問題、行業產業共性技術問題、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以及文化傳承創新的突出問題出發,充分發揮高校多學科、多功能的綜合優勢,聯合國內外各類創新力量,建立一批協同創新平台,形成“多元、融合、動態、持續”的協同創新模式與機制,培養大批拔尖創新人才,逐步成為具有國際重大影響的學術高地、行業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發基地和區域創新發展的引領陣地,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
全國共計培育了167個協同創新中心,由高校牽頭,聯合了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等優勢資源。167個申請經過三輪嚴格認定,最終只有14箇中心成為“2011計劃”首批國家協同創新中心。

2011協同創新中心實施細則

“2011計劃”自2012年啓動實施,四年為一個週期。教育部、財政部每年組織一次“2011協同創新中心”的申報認定,通過認定的中心建設運行滿四年後,教育部、財政部將委託第三方評估。
教育部將於(2012年)4月24日正式發佈“2011計劃”的實施方案,並開展“2011協同創新中心”的認定申請工作。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批准認定的“2011協同創新中心”,給予引導性或獎勵性支持。

2011協同創新中心類型劃分

相關協同創新中心成立儀式 相關協同創新中心成立儀式
“2011協同創新中心”分為面向科學前沿、面向文化傳承創新、面向行業產業和麪向區域發展四種類型。
(1)面向科學前沿的協同創新中心,以自然科學為主體,以世界一流為目標,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國際知名學術機構的強強聯合,成為代表我國本領域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水平與能力的學術高地。
(2)面向文化傳承創新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哲學社會科學為主體,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門、行業產業以及國際學術機構的強強聯合,成為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主力陣營。
(3)面向行業產業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工程技術學科為主體,以培育戰略新興產業和改造傳統產業為重點,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特別是與大型骨幹企業的強強聯合,成為支撐我國行業產業發展的核心共性技術研發和轉移的重要基地。
(4)面向區域發展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地方政府為主導,以切實服務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為重點,通過推動省內外高校與當地支柱產業中重點企業或產業化基地的深度融合,成為促進區域創新發展的引領陣地。

2011協同創新中心申報要求

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成立儀式 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成立儀式
方向選擇符合國際科技前沿和國家、地方、行業等重點發展規劃,牽頭高校具有明顯優勢和組織協同創新能力與公認力。模式選取合理,協同創新體組建成熟,各方任務明確,職責清晰,形成了良好的協同創新氛圍。聯合牽頭的單位原則上不超過三個,參與單位數量不限。牽頭高校在該方向的主體學科須為國家重點學科,並有運行良好的國家級和教育部科研平台。圍繞協同創新方向,已經聚集了一批國內外優秀團隊,具備解決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相應的人才聘用和管理制度,形成了合理的人員流動機制已具有較強資源匯聚能力,已形成了各類創新要素的有效整合,相關部門、地方、企業、高校等方面的支撐落實到位。前期培育效果明顯,成效顯著,相關改革工作進展順利,改革計劃全面系統,措施切實可行。

2011協同創新中心評審要求

協同創新相關研討會 協同創新相關研討會
面向科學前沿的協同創新項目方向:符合國際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特色與優勢。單位:牽頭高校主體學科進入ESI前1%行列,並擁有國家重點研究基礎;協同創新體系能夠代表該方向國內最高水平,並具備衝擊世界一流的基礎和能力。隊伍:已經吸引和集聚了一批國內外一流的人才與團隊,人才隊伍結構合理,牽頭負責人具有較高的聲望和影響力。基礎:開展了相關機制體制改革,有較充足的科研任務,在科研平台、中心用房、儀器設備等方面有良好的條件和保障。

2011協同創新中心國家認定名單

2013年首批(14所)
主要協同單位中居首單位為中心牽頭單位,其他為共建單位。“2011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013年4月11日在教育部網站發佈《關於2012年度“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結果的公示》,如下:
序號
中 心 名 稱
主 要 協 同 單 位
類別
1
前沿
2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院、海軍指揮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四川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文化
3
哈爾濱工業大學、中航科技集團等
行業
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航工業集團等
行業
5
前沿
6
河南糧食作物協同創新中心
區域
7
行業
8
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
天津大學、南開大學等
前沿
9
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武漢大學
文化
10
中南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商飛公司等
行業
11
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大學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浙江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浙江醫學科學院、藥物製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區域
12
蘇州大學、蘇州工業園區等
區域
13
區域
14
前沿
2014年第二批(24所)
2014年度第二批“2011計劃”專家綜合諮詢結果(科學前沿、行業產業、區域發展類)
中心名稱
核心協同單位
類型
得票數
人工微結構科學與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
科學前沿
34
信息感知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等
行業產業
33
遼寧重大裝備製造協同創新中心
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瀋陽工業大學、大連交通大學、瀋陽鼓風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
區域發展
33
能源材料化學協同創新中心
廈門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等
科學前沿
32
地球空間信息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武漢大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
行業產業
32
高性能計算協同創新中心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中山大學、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等
行業產業
31
無線通信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東南大學、清華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重慶郵電大學等
行業產業
31
先進核能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清華大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中國華能集團、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等
行業產業
31
南方稻田作物多熟制現代化生產協同創新中心
湖南農業大學、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江西農業大學等
區域發展
31
鋼鐵共性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科技大學、東北大學等
行業產業
30
IFSA協同創新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等
科學前沿
30
北京電動車輛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理工大學、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等
區域發展
30
煤炭分級轉化清潔發電協同創新中心
浙江大學、清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等
行業產業
29
高端製造裝備協同創新中心
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瀋陽機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陝西秦川機牀工具集團有限公司等
行業產業
28
感染性疾病診治協同創新中心
浙江大學、清華大學、香港大學、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
科學前沿
27
高新船舶與深海開發裝備協同創新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等
行業產業
23
智能型新能源汽車協同創新中心
同濟大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大學、湖南大學、天津大學、國家信息中心、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力科技集團公司52所、中科院電動汽車研發中心等
行業產業
22
未來媒體網絡協同創新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黑龍江大學、北京大學等
行業產業
21
重慶自主品牌汽車協同創新中心
重慶大學、重慶郵電大學、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
區域發展
21
2014年度第二批“2011計劃”專家綜合諮詢結果(文化傳承創新類)
中心名稱
核心協同單位
類型
得票數
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
武漢大學、復旦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外交學院、黑龍江大學、鄭州大學、中國社科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水利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中心等
文化傳承創新
22
中國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部考試中心、安徽科大訊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文化傳承創新
22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協同創新中心
南開大學、黑龍江大學、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等
文化傳承創新
21
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清華大學、復旦大學、安徽大學、北京大學、湖南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首都師範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中山大學等
文化傳承創新
20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廈門大學、復旦大學、福建師範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等
文化傳承創新
20 [4] 
2013年首批初審名單
(初審名單共35家,答辯通過17家,最終認定通過14家(即上表名單)。此次答辯未能通過的協同創新中心下次認定申報時可不佔用牽頭高校或地方推薦指標,不參加專家初審,直接進入會議答辯環節。)
中心名稱
牽頭申報高校
答辯結果
認定結果(最終通過)
一、面向科學前沿類
地球空間信息科學協同創新中心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通過
通過
通過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通過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通過
未通過
未通過
二、面向文化傳承創新類
社會轉型與社會管理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人民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協同創新中心
南開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通過
北京外國語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未通過
通過
通過
三、面向行業產業類
中南大學
通過
通過
北京科技大學
通過
未通過
哈爾濱工業大學
通過
通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通過
通過
西北工業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同濟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北京交通大學
通過
通過
西安交通大學
通過
未通過
浙江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江南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上海交通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四、面向區域發展類
蘇州大學
通過
通過
南京工業大學
通過
通過
華南理工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西安交通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首都醫科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遼寧高端醫療影像裝備及應用協同創新中心
東北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浙江工業大學
通過
通過
河南農業大學
通過
通過
湖南農業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生物多樣性與雲南特色農業協同創新中心
雲南農業大學
未通過
未通過

2011協同創新中心自行設立名單

自行設立(未經審批)的高校自主2011協同創新中心有:
中心名稱
共建單位
科學與社會協同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科學院學部、清華大學
氣候變化研究中心
中國科學院學部、北京大學
腫瘤學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中山大學、復旦大學、中國醫學科學院
量子調控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
國家清潔能源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大學、協鑫集團
生命的化學基礎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復旦大學等
南京大學、同濟大學、浙江大學、中國宜興環保科技工業園等
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
電子科技大學、南京大學、清華大學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協同創新中心
南開大學、南京大學、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
社會轉型與社會管理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黑龍江大學、南京大學
緊缺戰略礦產資源協同創新中心
大陸構造協同創新中心
西北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
生物醫藥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藥科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
量子物質科學協同創新中心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
中華創新藥物聯合研究中心
北京大學、台灣大學、香港大學、澳門大學
世界文明與區域研究協同中心
北京大學、南開大學等
膜分離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天津工業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天津大學等
未來媒體網絡協同創新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北京大學、黑龍江大學、中央電視台等
拓撲材料科學與技術上海協同創新平台
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
太空信息工程協同創新中心
西安交通大學、西安衞星測控中心等
中國西部文化創意產業協同創新研究中心
西安交通大學、香港理工大學
高端製造裝備協同創新中心
西安交通大學、黑龍江大學、浙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天津現代口岸協同創新中心
南開大學、天津市口岸辦公室 [5] 
“綠色智慧島”協同創新中心
南開大學、海南大學、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6] 
手性科學與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南開大學牽頭、蘭州大學、四川大學、中科院化學所等 [7] 
先進地面交通創新聯盟
北京理工大學、東南大學等
綠色交通技術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
武漢理工大學、長安大學等
長江黃金水道綠色和安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生物技術藥物研發與成果轉化協同創新聯盟
四川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等
生物醫用材料2011協同創新中心
四川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武漢大學
先進磷化工技術與裝備協同創新聯盟
四川大學、廈門大學、清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武漢工程大學
阻燃材料與技術協同創新聯盟
四川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中國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同濟大學、清華大學、武漢理工大學、重慶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武漢大學
全球治理與國際法治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黑龍江大學、武漢大學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 [8] 
主要糧食作物生物學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農業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畜禽健康養殖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農業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玉米水稻小麥生物學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農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
合肥物質科學技術中心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經濟學理論與實踐協同創新中心
上海財經大學、清華大學、黑龍江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兩型社會”建設協同創新中心
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武漢大學、湖南科技大學 [9] 
能源材料化學協同創新中心
廈門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鋼鐵共性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科技大學、東北大學、鋼鐵研究總院
水安全與水科學協同創新中心
河海大學、清華大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10] 
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學
特殊區域公路大通道協同創新中心
長安大學同濟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武漢理工大學
馬克思主義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黑龍江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等
農業高效用水協同創新中心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中國農業大學、武漢大學
有機發光顯示(OLED)協同創新中心
華南理工大學、清華大學、上海大學、東南大學
廣東高端製造裝備協同創新中心
華南理工大學、北京化工大學、清華大學
中國金融發展與金融安全協同創新中心
西南財經大學、國家審計署、中國銀監會等
先進土木工程材料協同創新中心
東南大學、同濟大學
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創新中心
東南大學、同濟大學、浙江大學 [11] 
現代城市交通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東南大學、清華大學、同濟大學
氣象災害預警預報與評估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
中國文化“走出去”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財政發展2011協同創新中心
中央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東北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財經大學、北京國家會計學院、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12] 
現代中藥協同創新中心
天津中醫藥大學、中國中醫科學院、浙江大學
首都世界城市順暢交通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工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清華大學
物聯網技術與應用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郵電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
海洋運輸綠色與安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大連海事大學、長安大學、長沙理工大學
煤炭高效安全開發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礦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山東科技大學、西安科技大學、湖南科技大學、河南理工大學
深海工程與艦船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由哈爾濱工程大學、江蘇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
海峽兩岸文化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福建師範大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研究局等 [13] 
替代石油路線大型化工過程與裝備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華東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清華大學
蘇州納米科技協同創新中心
蘇州大學、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中國科技大學
小麥玉米週年高產高效生產協同創新中心
山東農業大學
海外華文教育與中華文化傳播協同創新中心
華僑大學牽頭,暨南大學、黑龍江大學
中國濱海金融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企業“走出去”協同創新中心
對外經貿大學、商務部 [14] 
電動汽車與分佈式能源協同創新中心
資源化工綠色過程與產品協同創新中心
天津醫學表觀遺傳學協同創新中心
天津醫科大學、南開大學 [16] 
湖南數字中醫藥協同創新中心
湖南中醫藥大學等
網絡計算與信息處理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 [17] 
先進航空發動機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航工業共同建設。 [18] 
通航時代協同創新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鎳鈷金屬材料創新中心
蘭州理工大學 [19]  、清華大學、金川集團 [19] 
三峽地區災害與環境協同創新中心
民用航空複合材料協同創新中心
東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
紡織產業關鍵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東華大學、西南大學、江南大學、浙江理工大學等
工業設計與技術集成國際協同創新中心
廣東工業大學、芬蘭阿爾託大學等 [21] 
昆明理工大學北京礦冶研究總院、廣州有色金屬研究院等
工業生態修復及廢棄物資源化協同創新中心
循環經濟工程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蘭州大學、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等
精密冷軋板帶生產技術區域協同創新中心
燕山大學、河北鋼鐵集團
通信系統協同創新中心(通信系統聯合實驗室)
福建師範大學、中國電信福建公司 [22] 
先進生物與化學制造協同創新中心
中國戲劇文化管理協同創新中心
中央戲劇學院
海西新型顯示器件與集成協同創新中心
福州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等
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
武漢大學、復旦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外交學院 [23] 
中央文獻對外翻譯與傳播協同創新中心
黑龍江大學、天津外國語大學、中共中央編譯局 [24] 
模具產業協同創新中心
東莞市橫瀝鎮、上海交通大學、廣東工業大學等
洪澤湖生態區現代農業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淮陰師範學院 [25] 
中國職業教育運行機制協同創新中心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 [26] 
光伏科學與工程協同創新中心
常州大學、中科院廣州能源所等
河南大學
乾旱環境與氣候變化協同創新中心
蘭州大學、中國科學院寒區旱區環境與工程研究所、南京師範大學 [27] 
公民道德與社會風尚協同創新中心
東南大學、吉林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中山大學等
中國藝術國際傳播戰略協同創新中心
東南大學、中國藝術研究院、南京大學、黑龍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等 [28] 
海洋科學與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29-30] 
西部典型行業污染控制協同創新中心
昆明理工大學、國家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工程研究中心等
汽車連桿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協同創新中心
昆明理工大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雲南西儀等
活塞和缸套產品協同創新中心
昆明理工大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成都銀河動力有限公司等
現代天文與空間探測協同創新中心
南京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 [31] 
區域環境質量協同創新中心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同濟大學 [32] 
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圖書館等 [33] 
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大學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藥物製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醫學科學院、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 [35] 

2011協同創新中心相關評價

“2011計劃”全稱“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是繼“985工程”、“211工程”之後,中國高等教育系統又一項體現國家意志的重大戰略舉措。
2012年3月,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作為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啓動“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
“是做事的計劃,不是分錢的計劃”、“沒有2011高校,只有2011中心”、“先培育、後支持”、“限定身份、不固化模式,面向各類高校開放”……“2011計劃”一經提出,諸多與以往不同的全新理念就引發了關注。許多高校感到機會來了,但也不乏困惑。“觀念必須轉變。”教育部科技司司長王延覺説,“我們希望通過中心的建立,形成一個改革特區,去推動高校運行機制、管理模式的改革,而不是由我們告訴學校做什麼。”
從2012年5月開始的大半年時間,教育部在全國各地舉行了32場宣講報告,753所高校的4500多名相關負責人蔘加。與此同時,一個6000人的評審專家庫和一套嚴格的評審辦法建立起來,以保證認定過程的公平、公正。
2013年,評審認定工作開始緊鑼密鼓。經過申報、初審、答辯、考察、諮詢等環節,學校範圍從167所縮小到32所再到17所,最終14個高校牽頭的協同創新中心獲得“國家隊”的認定。
“2011計劃”首批國家協同創新中心,包含了科學前沿、文化傳承、行業產業和區域發展四大類,研究內容涵蓋了量子物理、化學化工、生物醫藥、航空航天、軌道交通、新型材料、納米科技等各個領域。這些研究方向體現了國家的重大需求,也是國際科技前沿競爭的需要。
可以實現絕對保密的電話、速度超過傳統計算機百倍的量子計算機……都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牽頭組建的量子信息與量子科技前沿協同創新中心正在攻克的科技前沿問題。中心主任潘建偉院士告訴記者,計劃於2015年發射的世界首顆“量子科學實驗衞星”,正是“協同”而來的。該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郭光燦院士解釋説:“中科大在量子通信研究方面已處於世界前列,但是我們不會發射衞星,做不了空地實驗。”於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聯合了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上海技術物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半導體研究所、國防科學技術大學4家單位,共同實現目標。
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聯席主任、吉林大學資深教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文顯指出,由中國政法大學牽頭,聯合武漢大學、吉林大學組建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具有重大的國家戰略意義。在當代中國社會文明的進程中,如何推進以司法文明為核心的法治文明,如何建立公正高效權威和諧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在當代世界司法文明體系中,如何提升中國司法文明的國際認同度和國際話語權;這些都是關乎國家長治久安、經濟繁榮發展、人民幸福尊嚴、社會公平正義的國家戰略問題,因而毫無疑問應當是法學的重大研究領域和重大研究任務。當代中國的司法文明應有三個支點:一是科學的司法理論,二是先進的司法制度,三是公正的司法運作。組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的宗旨就在於通過對這三個支點及相關問題的深度研究以及相應的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來服務傳承和推進司法文明、法治文明、政治文明和社會文明的國家戰略,這就決定了組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南京大學牽頭的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以實現國家南海權益最大化為目標。這個匯聚中國南海研究院、海軍指揮學院等多家機構的中心,組建了南海史地與文化研究、南海法律與國際關係、南海資源與環境、南海輿情監測分析與交流等八大平台。海軍指揮學院教授馮梁是南海地區航行自由與安全合作研究平台的首席專家。他坦陳,“海軍指揮學院是海軍的最高學府,但我們只能從軍事角度為國家決策提供依據。現實中,南海問題涉及政治、外交、法理等複雜情況,協同的工作方式正是我們迫切需要的,所以特別願意參與其中”。
化工是江蘇省的主導產業,但產品及技術低端,急需以高端和生態化為核心,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南京工業大學牽頭的江蘇先進生物與化學制造協同創新中心,圍繞區域需求,形成了學校主導研究方向,從基礎研究到技術創新,再到應用轉化,每個環節都找到了協同單位。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科院物理所3家合作成立的量子物質科學協同創新中心,可謂得天時、地利、人和。同處中關村核心區域的3家單位猶如科研的鐵三角,步行不過十幾分鍾,而3家的合作早已有之。中科院物理所研究員丁洪認為,地理上的距離不可忽視,當今世界許多重大科學發現就是在科學家面對面的碰撞中產生的。
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更是將地理優勢發揮到極致,該中心就坐落在連接天津大學和南開大學的工字形建築——天南大聯合大廈內。發文時,不出樓門,兩校的師生就可以到對方的學校去學習、研究。據天津大學副校長馮亞青介紹,中心已完全實現了儀器設備共享,只要在電腦上預約就可以優先使用。兩校之間還實現了互選課程、互派導師的機制。在“成果怎麼算”的問題上,兩校還有一個“創舉”,規定凡是合作研究成果,只要在本校參與者中署名排在第一位,就認可為第一作者。
“技術保密問題是企業不與高校合作的原因之一。”中南大學有色金屬先進結構材料與製造協同創新中心負責人周科朝説。中南大學聯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商飛上海飛機設計研究院等多家單位,圍繞有色金屬先進結構材料與製造的關鍵科學和共性技術問題,開展科學研究、人才培養、戰略研究、成果轉化等協作。“現在,在中心的平台上,高校與企業有了共同的目標,簽訂保密協議,打破了以往的壁壘。”
協同創新,無非就是人財物三樣,其中會聚人才是最難做的。”哈爾濱工業大學副校長韓傑才説,“不同單位的人展開合作,就要打破單位屬性。協同創新中心的體制改革就是要讓人員‘流動不調動’,加入中心就意味着企業與高校都得承認這一統一的平台和合作機制。”
南京工業大學出台“科技十九條”,鼓勵協同創新中心的教師、科研人員創辦學科型公司,把科技成果所佔股份的90%獎勵給教師,使“沉睡”專利走出故紙堆,打破了“科技成果轉化難”的僵局。中心對公司進行績效考核,以貢獻論英雄。發文時,學校控股參股、技術支撐的公司有100餘家,有5家以上進入上市輔導期。
作為一個學科、人才、科研三位一體的計劃,各高校在人才聘用、資源配置、考核評價、人才培養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各具特色。在記者看來,“2011計劃”像是一枚火種,使體制機制的堅冰開始消融,使高校科技創新之光閃亮,同時也點燃了企業、政府、行業、科研單位的熱情。
在2011協同創新中心現場考察環節,河南省副省長徐濟超親自到場。他表示,河南作為一個人口大省,沒有“985工程”高校,總感到有遺憾,這次一定要抓住發展機會。從2013年開始,河南省每年為河南農業大學牽頭的河南糧食作物協同創新中心安排專項建設經費3000萬元,連續支持4年。
蘇州大學組建納米科技協同創新中心過程中,蘇州工業園區政府不只提供資金上大力支持,對於引進的人才,在公寓、子女入學、家屬工作等方面,政府都出面協調解決。
對於中國高校正在實施的“2011計劃”,四川大學牽頭的生物治療協同創新中心首席科學家、美國科學院院士阿蘭·蓋倫説:“我知道中國政府將對最優秀的大學科研中心給予支持,現在中國創造了很好的科研條件,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海外人才回國,我就是跟着自己的學生來到這個中心的。” [36]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