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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棐

鎖定
陳棐(1505- 1559),字汝忠,號文岡,河南開封府鄢陵縣人,匠籍國子生,治《禮記》,嘉靖九年(1530年)河南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十四年會試第八十二名進士,授中書舍人 [4]  ,二十一年任禮科給事中,二十三年陞右給事中,二十四年上疏除胡邪,正祀典,昭華夷大分,廢黜了忽必烈的祭祀,陞户科左給事中,直諫敢言,不避權貴,因忤上旨,二十六年謫為大名府長垣縣丞 [20]  ,歷寧晉縣知縣、澤州知州,召還朝廷授刑部員外郎,陞刑部郎中,二十八年恤刑陝西,歷山西提學副使、陝西按察使,三十六年陞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三十八年(1559年)以疾致政而還,九月末旬卒。著有《文岡集》二十卷,《八陣圖説》二卷、《火車陣圖考》一卷。 [1-3]  [11-12]  [16]  [19]  [24]  [47]  [50] 
汝忠
文岡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鄢陵
主要成就
除胡邪,正祀典,昭華夷大分,上疏廢黜忽必烈祭祀。 [11] 
主要作品
《文岡集》
本    名
陳棐
官    職
甘肅巡撫

陳棐生平

弘治十八年(1505年)八月十三日,陳棐出生。 [2] 
嘉靖九年(1530年),河南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
嘉靖十四年(1535年),會試第八十二名進士 [2]  ,任中書舍人 [4]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 五月二十六日,任禮科給事中 [5]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正月二十七日,請世宗行大閲大射禮。 [6] 
十月十日,劾奏鄉試冒籍之因,歷陳京闈之弊,得旨 [7] 
十二月二十二日,世宗從陳棐奏,命查武學,冒籍者盡罷黜之。 [8]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四月一日,陞禮科右給事中。 [9] 
六月十七日,彈劾江西四川提學副使陸時雍周復俊曠職,宜改調,疏中復陳五事,嚴巡督之限、重陞任之規、寬教職之途、兼本實之尚、酌歲貢之法,皆得旨 [10]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正月十七日,上奏除胡邪,正祀典,以昭華夷大分。 [46] 
二十日,奉聖旨“該部看了來説”。 [42]  又上疏以閏月閏位,申論胡祀當黜之極。 [43] 
二十九日,奉聖旨“這所言説的是,禮部並會議來説”。 [45] 
二月七日,奏疏通過,世宗曰“元本胡夷,又甚於五季者,帝王廟並墓祭俱黜罷。“ [11]  [46] 
五月十四日,陞户科左給事中 [12]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二月二日,上疏陳河道事宜,除水患以祛民害,減河役以蘇民困,皆報可 [13] 
二月二十日,給事中陳棐將朝覲官敕諭衍作官箴十章上之,得旨:“陳棐舞弄文墨,輒欲比並敕諭,風示在外臣工,甚為狂僣,令陳狀棐引罪,命降一級,調外任用。 [14]  謫為大名府長垣縣丞 [20]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陞寧晉縣知縣。 [48-49]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陞澤州知州。居官清直,吏民不擾,貯書造士,升刑部員外郎 [24]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二月十八日,遣刑部郎中陳棐恤刑陝西。 [15]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為山西提學副使。 [47]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六月一日,陞陝西按察使陳棐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 [16]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五月十三日:巡撫甘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陳棐奏言:“甘肅一鎮所設官皆武職,雖有監督通判,各衞首領率以年老,監生雜職充之以無提調學校助宣教化,宜令今後通判員缺以科目出身者銓補,即各衞首領官亦宜選用通敏有學術者。”報可 [17] 
嘉靖三十八年( 1559年)五月三日,上言御虜六事,一劾功罪,二紀重傷,三辨番漢,四留空堡,五施藥毒,六行間諜,兵部議復,詔行其議。 [18] 
以疾致政而還,九月末旬卒。 [50] 

陳棐親屬

祖父
陳銓
承德郎、户部主事 [2]  [23] 
祖母
程氏
安人 [23] 
陳溥,字一卿
弘治十八年進士,升户部主事,官至山東右參議,進階中憲大夫 [2]  [51] 
趙氏
安人 [2] 
陳臬,字汝正 [22] 
陳榘,字汝方 [22] 
監生 [2] 
陳槩,字汝平 [22] 
監生 [2] 
王氏 [2] 

陳煜,字文燦
隆慶四年舉人。 [21] 

陳棐文章

陳棐除胡邪正祀典

禮科右給事中臣陳棐謹題,為憤切醜虜橫逆懇乞宸斷,除胡邪,正祀典,以昭華夷大分,以明萬世綱常,弘聖作以預消虜患事。 [29] 
臣惟天極尊於上,地維奠於下,聖人立乎其中。惟天地立聖人於中國,是以函夏為中國帝王所自立之地,此天地立華夷之限,阻隔之以山川,區界之以風氣,殊別之以語言,辨異之以衣服,乃二儀開闢之所建,而非人力之可也。 [25]  [29] 
故內夏以外夷,而夷不可僭華,如夜之不可為晝,履之不可加首,此萬世之綱常,天地之大義也。故蠻夷猾夏徵誅必加,戎狄,籍稱厥功,《春秋》予奪,炳若日星也。 [25] 
臣見近來北虜眾強稔惡逞毒,犯我中土,往年犯太原,次年犯澤潞,昨年犯紫荊矣。而我邊氓逋掠在彼導之攻劫,往年有石天爵,次年有白通事,昨年有王三矣。 [25] 
北虜而犯我中國,是以夷猾夏也;我氓而附乎北虜,是以夏從夷也。履霜堅冰漸不可長,臣愚竊謂今日治安御攘之方,固欲羣策之畢舉,而第一莫大之務尤自於嚴內夏外夷之辨,以明萬世之綱常,以正百代之典禮,如今日綱常典禮之極有關係者,胡元之鬼不可祀於我中國聖帝明王之列是也。 [25]  [30] 
既當祀胡虜之君,又何以禁胡虜之侵?既當禮其神,又何以遏其人?此臣愚之所以晝度夜思,輾轉而竟不可觧,腐心疾首扼腕而不能平者也。臣按:帝王廟之建,所以崇德報功、昭極明統、奉上天以尊中國也。故自盤古以迄於今,上下數萬千年,歷數百君而所取者止十五六人,曰三皇,曰五帝,曰夏禹商湯周武,曰漢高祖光武唐太宗宋太祖,茲數君者,純金美玉,無少疵議,不惟功德俱盛,而且大統相承,所謂“功德”者有功於中國,非謂強其本國也。所謂“大統”者,承帝王之正統,非但言其一統也。擇之其嚴,取之甚精矣。夫何十數帝王之下,乃使蒙古忽必烈元人稱為世祖者廁於其間? [25]  [31] 
蒙古,其先則孛端義兒,其姓則奇渥温氏,其居則烏桓之北,其所謂“鐵木真”而元人稱為太祖者雖荼毒中原,猶未殄滅南統,迨忽必烈時力愈強而惡愈肆,直乘之弱而吞噬之,習中國以胡俗,言中國以胡語,譯中國之書以胡字,官中國之正以胡人,濁我寰宇彝倫,始則以夷猾夏,既則變夏於夷。當是之時,吾天地所開之中土,吾萬古中國帝王所自立之區域,盡淪胥而為夷狄矣,斯皆忽必烈之巨罪也。得罪於我中國帝王,實得罪於天地也。若以為功,是有功於夷狄,而非有功於中國也;若以承統,是得統於夷狄,而非得統於帝王也。 [25]  [32] 
我太祖膺圖撫運,起而驅之,神功聖烈,所以掀揭宇宙,超越古今,正以其驅開闢以來中國所本無之夷狄,復開闢以來帝王所本有之中國。 [25] 
胡元為中國之所當驅,是中國絕非胡元之所當居矣;中國非胡元之所當居,是胡元絕非中國之所當祀矣。故必除胡君之祀,而後驅胡之功彰。今欲存胡君之祀者,顧不自察華夷之限,而無以深著聖祖驅胡之功耶? [26] 
臣嘗捧誦我太祖《諭中原之檄》,首曰:“自古帝王臨御天下,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猗與大哉!我聖祖森嚴數語,凜如秋霜,據斯言也,使聖祖興於忽必烈之時則忽必烈亦首驅逐之夷狄,生既不可以居中國而治天下,死豈可以廟中國而享帝祀哉!臣固知祀忽必烈於帝王廟者,非聖人祖之本心也,是則當然也。 [26] 
臣又謹考國初太祖高皇帝因禮部尚書牛諒奏:“三皇開天立極,大有功德於民,京都有廟,春秋享祀,宜令太常寺掌之。”上諭:“五帝三皇及漢唐宋創業之君,俱宜於京師立廟致祭。”獨不言君同祭帝王廟也。臣益知祀忽必烈於帝王廟者,非聖祖之原議也,是則當黜也。 [26] 
臣又莊誦《大明會典》:“洪武六年議定三皇五帝、三王及漢唐宋創業之君俱於京師立廟,每歲春秋致祭,遂建帝王廟於京師。”止言漢、唐、宋,則無可知矣。而下列位號乃及元世祖,夫不序其代而祀其君,臣益知祀忽必烈於帝王廟者,非聖祖之定製也,是則當黜也。 [26] 
夫祀此胡君,既非我聖祖之本心原議定製也,而乃冒列祀典以至於今者何也?國初諸臣定禮儀制者成之也。諸臣多曾中進士,受爵祿,於此不過欲強假元以帝統,謬予以帝祀,以掩其初仕之非耳,顧胡國豢養之私恩而不念中國天地之大義。臣為國初諸臣深惜之也。 [26] 
然聖祖不斥正之者何也?聖祖固見於詔諭者每曰“朕本淮右庶民”曰“朕本布衣”明非元臣也,聖祖之意以生於元世,不忍遽泯元跡,姑亦暫祀之耳。睿見淵衷,豈不謂一再傳世,聖神子孫既與胡元渺無關涉,自有善繼其志而黜之者。孰料寥寥百餘祀,襲常踵舊,視若當然,因而不改。臣知太祖在天之靈亦必切望黜此胡鬼於冥漠之中矣。 [26]  [33] 
夫禮樂必待百年而後興,製作當俟千聖而不惑,此所以當黜祛更正,不能不望於今日也。 [26]  [34] 
仰惟皇上,道合重玄,權操三重,郊廟羣祀之典無不釐正精當,於太廟之配享者,曾去姚廣孝矣,以其嘗從胡教也;於孔廟之從祀者,曾去吳澄矣,以其嘗仕胡朝也,而胡君之鬼顧可祀於帝王之廟而不去哉! [26]  [34] 
我皇上崇正黜邪,於胡佛之宮、之像、之骨屢闢除之。夫佛氏誠宜除之,然猶胡邪之無位者耳;乃若忽必烈以強有力幹取大器,梟雄稔惡,尤胡邪之渠魁也。此而不去,顧廟貌而神禮之,彼豈不陰助其黨,以梗皇上聖神驅胡之妙用哉! [27] 
胡君之鬼絕不可崇祀於帝廟,如胡佛之鬼絕不可崇奉於中國也。胡佛不可以繼道統,而胡君豈可以繼帝統哉!自伏羲以迄唐虞三代,中國帝王之正統也;、晉、、隋,中國帝王之變統也。胡元盜居中土,變統之變者也。此儒賢之定論,而我皇上明晰之素也。 [27] 
今帝王廟所祀皆正統者,變統者皆弗祀矣,而變之變者顧可祀乎?、晉、隋,有之一統,而非夷狄,而顧不可同之祀,、晉、隋諸君亦不平之矣。非但、晉、隋不平之,而宋太祖尤深仇之,德祐景炎之末,忽必烈之子孫何如也?讀史而至此,當為乾坤一墮淚,而宋祖以骨肉之恨,與忽必烈不同戴天之仇也,而乃使之共座一室,共享一,臣知宋祖之心必不安也。 [27]  [35] 
非惟宋祖之仇也,諸皇帝王實羞之,諸帝王鹹以神明之胄居中國而馭四夷,豈意數千年後天翻地覆,有胡元一大變也。今使腥羶之鬼、披髮左衽之裔,列之於一堂,臣知諸帝王之心必不安也,羞其與夷狄並列也。 [27]  [35] 
非止羞其為夷狄也,羞其為禽獸也。何也?《大明一統志》,我朝欽修之信史也,內載氏之祖實蒼白狼所出,志載之言必有明徵,若誠然也,是胡元兼夷狄而禽獸矣,而可與諸帝王同廟以穢精禋之享乎? [27]  [36] 
皇上抱千古獨出之見,正百王未備之章,能決去此胡無疑難也。失今不去,後鮮能去之者,臣不忍令天下後世謂中國祀胡君自我明始也。帝王廟之初建,修撰姚淶已嘗奏稱元世祖不當與祀,當時禮官不能集議一洗前訛,而謬引“夷狄而中國則中國之”之陋説,竟使淶之正奏沮格未行,迨及流患。 [27]  [36] 
夫《春秋》謹華夷之辨,故韓愈氏曰:“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是明指諸侯而夷行者,如春秋荊吳之類耳;“進於中國”謂慕義秉命,臣於中國也,如是則中國之焉,非謂竊中國之統、盜中國之土、如胡元之真夷者而可中國之也。禮官引此語以寬假胡元而不識夷字,遂至背聖經,誣民惑世,是謂邪説甚於洪水猛獸之災,啓夷狄侵亂之禍者也。 [27]  [37] 
如曰“待勝國當厚”,臣謂:太祖於元之末主,縱之北遁,封其孫為崇禮侯,正使之存其宗祀也,其優厚已過矣。夫彼原為胡地之人,沒有胡地之依,亦奚賴於我土之廟?而顧以堂堂中國,強祀一漠北胡鬼以示厚哉? [27]  [38] 
如曰“在祀典已久”,臣謂:制度禮樂因時損益,但當論其理之可否,不當論其祀之久近,我皇上登極以來所釐正者,孰非國初之典秩耶?胡元竊據中夏百六十年,非不久也,太祖一旦起而驅之漠外,無遺蔓焉。是我太祖之驅胡君,不因其久居而存之;而皇上之驅胡鬼,顧可因其久祀而留之耶? [28]  [38] 
惟我皇上乾斷,奮然議黜其祀,是聖祖驅胡元在世之君,皇上驅胡元既沒之鬼,掃蕩廓清之功,皇上當與聖祖一也。 [38]  臣謂帝王廟祀當議黜胡君者若此。 [39] 
臣因此尤有大惑者焉: [39] 
國朝於歷代帝王陵寢之祭,傳制令官,各有歲時,甚重典也。臣考方輿圖志,自伏羲以至宋孝宗三十五陵,所祭之處俱實有陵墓;惟順天府所祭元世祖陵,臣遍考府志,絕無陵所,不知何憑祭之? [28] 
臣聞胡元沒皆返葬漠北之谷,不加築為陵,不知去我朝邊圉之外幾千百里也。今遇每祭,但權於府西廟址掃堦席幄以畢事 [28]  [39] 
夫既曰“祭陵”而祭實無其陵 [39]  ,既非祭地而祭於空地,以禁闕之旁而望空祀一舊嘗竊據之胡鬼,其誰曰宜乎?況陵墓無望祭之禮,而華夷天限,隔閡封疆 [40]  ,其何所望乎? [28] 
臣以為祭元世祖陵,義亦無據,通罷之便。臣自家食已知此胡君之絕當除,此祀典之決當正,既而承乏言官,兼竊禮省職司,如彼其專也。遂叨連任已幾三年籌度,如彼其久也。而竟使畏難前卻,不敢建明,是自待如彼其卑也。臣念是輒不量力,審勢獻一得於聖明之前 [40]  ,以求不負於心,不負於所學,不負於中國帝王。 [28] 
伏望皇上,俯賜察納,行令該部會議,備考太祖檄諭並諸革之旨,質以《春秋》內夏外夷謹微之大義,將帝王廟所祀忽必烈木華黎博爾忽等五臣並行黜祀,毀其木主,送之塞外,永絕根本。仍敕該部詳查所謂“元世祖陵”委實在何地方,考經據理,較之伏羲以下帝王見有諸陵應同否致祭,如果順天府原無此陵,或遠出國家輿圖之外,既議罷祀。 [41]  [41] 
然後皇上以黜胡尊夏、釐正祀典之大義詔諭海內,必有以發舒華夏之氣,震警旃裘之心,續議重委本兵,嚴責總督將帥,練軍閲武,招亡行間,募勇設奇,以為必可勝敵之計,是大義既明則士氣自奮,氣既奮則兵威自揚,斯可以繋不孩之頸,梟台吉之頭,致之闕下,以奠中國萬萬年磐石之安,誠大聖之作,為曠世之事業也。 [28] 
臣鄙見如斯,胡鬼有知,當先自愧遁;或能殃咎,宜加臣身。臣憤切衷懷,不自覺其詞之過激,惟冀皇上優容體悉,虛聽勇行。臣不勝幹冒,戰越之至。 [28]  緣系憤切醜虜橫逆,乞宸斷,除胡邪,以預消虜患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42] 
題二十日,奉聖旨“該部看了來説” [42] 

陳棐以閏月明閏位

禮科右給事中臣陳棐謹題,為以閏月閏位,申論胡祀當黜之極,以仰禆聖明裁斷事。 [43] 
臣竊聞“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夫二者之繫於國家,其大實相等,而其事亦實相須也。故臣於昨者具題謂聖天子欲振滅胡之策,當先革祀胡之典。伏蒙皇上俯納臣言,下部看議。臣但當跧伏下風,以俟觀聖天子作新禮度之正,亦復何言?但臣作疏歷推聖祖革之心,併發明聖人賤夷之義,而於胡元之非統者猶未詳論。臣謹再披瀝以獻。 [43] 
臣惟天帝運四時以成歲功,人帝參三極以立世治,故天帝運於上而歲統以禪,人帝立於下而世統相承,是歲統之與世統交相明者也。故世統之有閏位,如歲統之有閏月,既閏月之日不可以建廟,則知閏位之胡不可以祀廟矣。蓋正月者,四時之首也,大居乎正,復端於始,君位之象也,故《春秋》書“春王正月”所以重五始之要,大一統之治也。 [43] 
夫既曰正月宜乎無閏矣,而於此有閏焉。《周書·周月解》曰:“閏無中氣,鬥指兩辰。”乃附月之餘分也。故胡元雖竊居中夏,不過閏位,如此閏月而已。閏月為天之餘分而非正候,如閏位為國之變紀而非正統。 [43] 
我皇上撫五辰而凝庶績,齊七政以授人時,故舉大事不用閏月,如今日欽天監閏正月太廟上樑之吉,皇上神志天聰,擯而不用,改卜二月之中。 [43] 
閏月餘分不可以豎太廟,而閏位之胡裔豈可以祀帝王廟乎?故以胡元而使常祀帝王之廟,固非所以重帝王之祀,亦非所以重帝王之統矣。 [43] 
胡元竊帝王之統,自有書契以來所未有之變也;惟其變為書契所未有,故其統亦書契所未論;惟論之當自我始,故論亦當自我定。臣試舉我朝二三儒臣之正論,以定胡元之是非,惟聖明裁焉。 [43] 
臣謹按國朝儒臣方氏所著《統論》有曰:“正統之説立而後人君之位尊;變統之名立而後正統之説明。有天下而不可比於正統者三,其一夷狄也,彼夷狄者,先王以禽獸蓄之,不與中國之人齒,亟舉而加諸中國之人之上,是率天下為禽獸也。夫犬馬一旦據人之位,雖三尺之童皆能憤怒號呼,持挺而逐之;士大夫誦先王之道者,乃不知怪,又或為之辭,其亦可悲矣乎!”臣據此言,謂胡元決不可予之以統也。 [43] 
又按我朝儒臣丘氏之言有曰:“韃靼遠在朔漠不毛之地,一旦恣其虎狼之毒,據我帝王所自立之地,彼自稱曰皇帝,吾亦從而皇帝之。生其時者,在其刀鋸之下,亦無如之何矣。後世之史臣,背吾孔子之家法,而忘我聖人《春秋》之大戒,世道之責,將奚賴焉。”臣據此言,謂胡元決不可予之以帝也。 [43] 
又按我朝儒臣蔣氏之言有曰:“元乃夷狄耳,不足以承之正統也明矣。當以我太祖高皇帝神功聖德取天下於羣雄之手,直接宋傳,故接三代之正統者如、如、如、如我皇明也。、晉、六朝、隋、五代之與胡元,俱以變統書之,此古今之通義,萬世不易之公論也。”臣據此言,謂我朝統當直接乎三代漢唐宋而不承乎胡元也。 [44] 
夫我太祖高皇帝雖未親承宋統而其正統自相傳繼,況宋之恭帝實沒於胡元吞滅壬申之間,而我太祖繼帝位於大明戊戌之歲,相去止三十餘年,計我聖祖挺生之始尚當宋帝在生之時,是其大意天統自有默相授受者,當胡元純陰之世,如晦冥之夜,宋之日雖淪薄於虞淵蒙谷之際,而我而我大明之升,陽精赫熾,已潛旋環轉坤輿之表,靈耀光曄,徐勃勃於扶桑暘谷之間,直與宋日相接矣,胡元豈能幹之哉!臣所以決謂胡元不可承中國帝王之正統者,明我太祖得國甚正,得統甚正,自不承乎胡統也。 [44] 
炎漢之興,在於六國之後,似乎承秦紀也,然漢儒之論謂秦為閏位,而直以之正統,是則我之正統豈不直接乎哉!胡元得比於秦亦已幸矣,而能亂中國之正統哉!今日胡君之祭不祭,胡君之拜不拜,關係胡君之統不統也。一祭拜之間,而天下萬世之大義在是,又豈可輕耶! [44] 
臣聞鄭眾之在漢也,為給事中而決不肯拜單于,乃其言曰:“誠不忍持節以拜氈裘。”胡銓之在宋也,上封事而論不可拜金虜,乃其言曰:“誠不可相率而拜犬豕。”臣愚任同鄭眾給事之官職,有胡銓封事之責,誠不忍見行拜胡之禮於廟庭之中,為二臣之所羞也。況鄭眾所處之位,小臣也;胡銓所處之時,弱國也,而猶知拜虜之為非,則夫際全盛之朝,列通顯之秩者,又當何如此耶?臣之所以切有望於今日也。 [44] 
臣之所論止胡之渠魁而已,猶未及其黨也,□□□□□□□□□乎賢者,則凡仕元朝而飾元史者,皆不能恕□□□以胡人而仕於胡元之朝,尚可恕也,以吾中國之人而仕於胡元之朝,忍心事仇,未可盡恕也。以元史而稱胡元為帝尚可通也,修吾中國之史而稱胡虜為帝,曲筆叛經,未可盡通也,此皆臣欲次第論之者,如許衡諸人是也。 [44] 
然猶未敢遽論也,何也?治盜者當先討其首惡而已,其被賊脅從與夫為賊出脱者,其罪稍有等差,故未敢遽論也,此非臣之過説而必欲以賊加之也。《書》曰:“蠻夷猾夏,寇賊奸究。”以夷狄猶寇賊同也。《詩》曰:“戎狄是膺。”孟子曰:“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是以戎狄與猛獸亂賊同也。書傳聖賢之論已如是也,孰謂盜賊猛獸之流而可祀哉! [44] 
或謂“忽必烈入我中國,亦必漸用我中國之禮樂文物矣。”臣以為此未考之甚也,志載之言且未悉數,臣有易見而明徵者矣,都城內金城坊別有忽必烈舊廟稱為元世祖廟者,春秋順天府官每於此祭,三年傳制遣太常生祭陵亦如此祭其廟,收有忽必烈舊像則取其像設之,臣嘗□觀見其□□椎髻□衣□袋,帽則胡帽,靴則胡靴,斯則忽必烈之真形也,公然一韃子也。觀此則忽必烈之在當時,雖僭竊尊號而依舊全用其夷俗,豈可以吾皇朝鼎建景德崇聖之殿而崇祀若此之胡鬼,使惑天下而辱帝王哉! [45] 
盡言論事,愚臣之職也;據經守禮,陳之於一時者也;議禮制度,聖主之權也;立極昭範,垂之於萬世者也;不遺葑菲者,明之精也;謀及鄉士者,聖之公也。伏望皇上採臣一時之言,重□萬世之則,不為葑菲之遺,而考鄉士之謀,敕下禮部,將臣所言及諸儒臣論説與臣前奏通行詳議,並查忽必烈舊像系何等形貌冠服,實悉具奏,庶驗臣言合乎天下之同情而非一己之膚説,然後皇上奮九五位龍德之剛明,以去百十年胡君之冒祀,不為天下萬世一大快事哉! [45] 
臣不勝惓惓,懇祈待命之至,緣系以閏月明閏位,申論胡祀當黜之極,以仰禆聖明裁斷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45] 
題二十九日,奉聖旨“這所言説的是,禮部並會議來説” [45] 
又奉聖旨:“元本胡夷,又甚於五季者,着帝王廟並墓祭都黜罷。” [45] 
參考資料
  • 1.    明代甘肅巡撫陳棐  .蘭州新聞網.2021-06-07[引用日期2022-12-12]
  • 2.    龔延明.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點校本·中).寧波:寧波出版社,2016.5:613
  • 3.    《萬姓統譜卷十八》:陳棐,鄢陵人,由進士任禮科給事中,直諫敢言,不避權貴,因忤上㫖謫大名長垣丞,陞本縣知縣,蒞政寛平,吏民畏服,僅期年百廢俱舉,政事日新,歴陞寧夏巡撫、都御史,卒於官。
  • 4.    《(嘉靖)鄢陵志卷五》:嘉靖乙未陳棐,字汝忠,溥子(會試北卷禮經第一刻表,授中書舍人。
  • 5.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六十一 嘉靖二十一年 五月 二十六日》:丙午,選受中書舍人張元衝、陳棐、許天倫,行人葛廷章、齊譽、劉三畏、劉養直、李綸,推官周怡、知縣魏尚綸為給事中,行人張汝棟、王國楨為南京給事中,元衝、怡吏科,廷章户科,棐、譽禮科,尚倫、天倫兵科,三畏、養直刑科,綸工科,汝棟南京兵科,國楨南京工科。
  • 6.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七十 嘉靖二十二年 正月 二十七日》:○壬申,禮科給事中陳棐請行大閲大射禮,言 「二祖開國時常躬肄將士,而《大明會典》有教練軍士率詣 御前試驗,之御前試驗之文字。洪武中定製 郊廟之祭,令文武百官前期行大射禮,而令甲所載自天子以下射禮各有等,及射器諸圖甚具。今虜數入寇,日夜為朝廷憂,宜有制治保邦之畧,請以冬十一月 車駕幸閲武大教塲,都肄將吏,大加誅賞,用以張皇六師,布昭聖武,擇都城中隙地,倣古澤宮制為圃數區,總在京大小文武官,辦事進士,分曹更日,入射簿多,寡課殿最。」 章下吏兵議覆,謂「邇者醜虜跳梁,上廑 宵旰,敵臣所愾,固臣子分當自効,然必賴 神武之威鼓舞於上乃可,以作新士氣,誕布 皇靈,矧今京營戎,政倫偷弛已極,倫偷尺藉徒存,而戎伍則缺,操練有名而簡閲無實,將帥去本業,老弱耗軍資,如蒙 法駕親閲,大講武事,視其㪯廃以施賞罰,則 聖意所加,既可以生旌旗之色,而先聲所暢,尤足以破犬羊之膽。此實國之大事,今之當務也。其大射儀式,既不應古誼且與今政體不便,請先㪯大閲禮詔兩。 罷之 命原任鎮守延綏總兵官右都督張鳳,總督宣大偏宣大偏保山東河南等處軍務,從兵部會議也。
  • 7.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七十九 嘉靖二十二年 十月 十日》:○辛巳,初,順天鄉試歲多冒籍中式。至是,餘姚人錢德充易名仲實,冐大興籍以中;慈谿人張汝濂易名張和,冐良鄉籍以中。禮科給事中陳棐劾奏之因,歷陳京闈之弊,其畧謂:“國家求賢以科目為重,而近年以來情偽日滋,敢於為巧以相欺,工於為黨以相蔽。其中奸宄之徒,或因居家之時,恃才作奸,敗倫傷化,削籍為民,兼之負累亡命,變易姓名,不敢還鄉者有之;或因本地生儒眾多,觧額有限,窺見他方人數頗少,逃學入京,投結鄉裏,交通勢要,鑽求詭遇者有之;或以順天鄉試多四海九州之人,人不相識,暮夜無知,可以買託代替者有之。一遇開科之歲,奔走都城,尋覓同姓,假稱宗族,賄囑無恥,拴通保結,不得府學則謀武學,不得京師則走附近,不得生員則求儒士,百孔宮私,百孔營私,冀遂捷徑。及其中科回籍,則既告路費,又告牌坊,四顧罔利,真同登壠。而其來得者,則從旁挾持,互相攻發,蜂起浮議,星怗匿名 聖明輦轂之下,豈宜有此不羙之事哉!請令所司,核究順天府學冐籍生員,俱遣回原籍,降等肄業,京衞武學非武職應襲不得濫入。歲貢援例監生,如舉人教官,會試例止得一入京,闈後但本省應試,而京闈鄉試如各省法唱名辦驗唱名辦驗:舊校改辦作辨。不得混冐,庶乎前弊可革。”得旨,錢仲實、張和下法司逮治;冐籍生員,提學御史核實具奏,餘俱下禮部議會。
  • 8.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八十一 嘉靖二十二年 十二月 二十二日》:○以東官廳前哨參將署都指揮僉事祁勛充參將充參將,分守宣府西路。 命查武學,冐籍者盡罷黜之,戒後有夤緣濫入者,事覺重治不貸,從兵部覆給事中陳棐奏也。
  • 9.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八十五 嘉靖二十三年 四月 一日》:嘉靖二十三年四月己巳朔,陞工科左給事中林廷壆為都給事中,工科右給事中扈永通為左給事中,兵科給事中席大賓、吏科給事中張元衝、禮科給事中陳棐、兵科給事中、魏尚綸,俱為右給事中,棐禮科,尚綸刑科,大賓吏科,廷壆、永通、元衝俱户科。
  • 10.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八十七 嘉靖二十三年 六月 十七日》:○禮科右給事中陳棐劾江西四川提學副使陸時雍、周復俊曠職,宜改調,疏中復陳五事,一嚴廵督之限,董學三年限以歲考二次,仍勑各廵按御史,驗其考之疏數以別勤惰;一重陞任之規,提學員缺則於翰林資深台省望重者陞授,竢董學有成擢以京秩;一寬教職之途,見任教官有學幸者,有學行者宜量陞兩京國子監學正等官;一兼本實之尚,進退人才固當以文為主,尤當以行相參,宜廣尋愽訪,廣詢博訪,擇其無良者即按實黜革;一酌歲貢之法,不專論食糧淺深,尤以科舉次數及考卷優劣參酌去取。”下吏禮二部看詳,得旨。提學官專勑迪士繫一方風化風化:三本化作教。視他職為重邇年各官不通行廵歷歲考偷惰廢職又營求進表應朝甚失事體,今後宜令廵按御史劾奏陸時雍等,準調,餘依擬。
  • 11.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九十六 嘉靖二十四年 二月 七日》:○庚子。初,禮科右給事中陳棐言“元世祖以夷亂華,不宜廟祀。”下禮部集廷臣議,如棐奏。 上曰:“元本胡夷,又甚於五季者,帝王廟並墓祭俱黜罷。” 棐復言“帝王廟已撤胡元之祀,而廟在兩京者亦宜撤去之,又請改兩京廟祀碑文,並燬銷元君臣神主。”下禮部議覆,俱報可。
  • 12.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二百九十九 嘉靖二十四年 五月 十四日》:○陞户科右給事中張元衝,禮科右給事中陳棐,刑科右給事中李綸,俱左給事中,元衝吏科,棐户科,綸本科,吏科給事中厲汝進户科給事中,鮑道明俱右給事中,汝進本科,道明兵科。
  • 13.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三百二十 嘉靖二十六年 二月 二日 》:○甲申 户科給事中陳棐疏陳河道事宜,一除水患以祛民害,謂:“大江以北,地勢平衍,一遇淋潦,輒被淹沒,宜倣江南水田之法,督責長吏時加疏濬,通其溝洫,使田間溝水盡入於河”;一減河役以蘇民困,謂:“南北直隸、山東、河南,先年設有閘,夫河夫堡夫遠者徵銀,近者給役,以供黃河修築之用,今皆積有盈餘而歲徵如故,民實不堪,宜量為減免,待河工興舉,銀力不敷仍舊徵派。”工部議覆。報可。
  • 14.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三百二十 嘉靖二十六年 二月 二十日》:○壬寅 給事中陳棐將朝覲官勑諭衍作官箴十章上之,得旨:陳棐舞弄文墨,輒欲比並,敕諭風示在外臣工,甚為狂僣,令陳狀棐引罪,命降一級,調外任用。
  • 15.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三百六十八 嘉靖二十九年 十二月 十八日》:○丁丑,陞巡撫山西右副都御史應檟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縂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近,起用原任大理寺卿虞守愚為南京大理寺卿,尋陞南京刑部右侍郎。 初,虜騎犯邊,由大同塞外轉掠宣府而東循,蘇州古北口入因長驅薄京城,遊騎有至保定者,已而趨白羊道出邊,居庸震動,於是督撫官各顧信地,侍郎孫禬請備薊州,蘇祐請備宣府,都御史艾希淳請益兵保定備紫荊,劉璽請備居庸諸口,皆以前失事為辭,兵部覆言大虜部落皆在宣大,邊外其勢非涉豊勝雲川以及獨石明沙灘等處,不得東至薊州,是宣府為薊州門户,門户固則堂寢自安,祐之説誠是也,然小王子一部獨處東偏,萬一有警,將徑下遼薊,不由宣大,則禬説亦不可廢,至於紫荊一帶,為京師內門,虜入宣大之蔚州廣昌,而後叩浮屠峪,浮屠峪:廣本抱本屠作圖。插箭嶺,入大同之平虜,井平而後窺朔,應廣靈又蔚州廣昌,山險難自行。二十三年以後,虜無東顧者,居庸諸口多在宣府右門之內,是皆可以緩圖,為今之計要在邊臣,各舍其私便,相地緩急,務求戰守之宜,大扺虜犯宣府,所急者居庸而旁之內口,虜過宣府所急者古北一帶之東偏,虜犯大同所急者紫荊以下之南隘,道途相去四五日之程,三鎮相連五六百里之地,但慎選哨卒,使聲問易通,聯絡相救,則虜在日中矣,則虜在目中矣。 上是之, 遣刑部郎中黎堯勳、熊逵、劉教、劉松、萬衣、陸隱、袁福徵、陳棐、吳維嶽、徐文通、林大章、馮守,員外馬彥,章大理寺右侍熊勉學,右寺副經彥寀往各處恤刑,堯勳北直隸,逵南直隸江南,教南直隸江北,松浙江,衣湖廣,穩福建,福徵廣西,棐陜西,彥寀山東,維嶽江西,文通四川,大章廣東,守雲貴,彥章河南,勉學山西。
  • 16.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四百四十八 嘉靖三十六年 六月 一日 》:嘉靖三十六年六月壬午朔 陞刑部左侍郎蔡雲程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陜西按察使陳棐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廵撫甘肅。
  • 17.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四百五十九 嘉靖三十七年 五月 十三日》:○庚申○廵撫甘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陳棐奏言:“甘肅一鎮所設官,皆武聀,雖有監督通判,各衞首領率以年老,監生及雜聀充之以無提調學校助宣教化,宜令今後通判員缺以科目出身者銓補,即各衞首領官亦宜選用通敏有學術者。”報可
  • 18.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四百七十二 嘉靖三十八年 五月 三日》:○廵撫甘肅都御史陳棐上言禦虜六事,一、劾功罪,斬獲虜級須究問同陣官軍眾目共見者,方許報功,如妄殺冐功,治以重罪;二、紀重傷,虜犯城堡斃於矢石及毒藥藥者,率扶輿瘞之近地,若瞭視發驗得實者亦給半賞;三、辨番漢,虜雖掠漢地。亦掠番夷,自後我兵鹵獲輜重。人畜騐果中國者方論地方失事之罪。若奪獲夷物則非惟無罪而且有功矣,宜以所俘獲者予之;四、留空堡,凡亭鄣堅固者收保自衞,如庳薄不堪守則併歸大堡,仍佯深溝閉壘,若有人狀以分虜兵勘者不得以失守坐罪;五、施藥毒;六、行間諜,兵部議覆。詔行其議
  • 19.    《鄢陵県志卷之十一·人物誌》:陳棐,字汝忠,少參溥長子,幼瑰異,博極典籍,以文章節義自命,登嘉靖乙未進士,授中書舍人,改禮科給事中,直諫敢言,嘗有名諫,草功在萬世,又疏請薛文清瑄從祀孔廟,會再言事,忤權貴,謫長垣丞,歷刑部員外郎、郎中,督學山西,所獎拔皆英俊,以陝西觀察使擢都御史,巡撫甘肅。甘肅孤懸海外,三面受敵,棐至,修墩堡,備器械,恤降實伍,經畫多遠略,詳《甘肅邊防記》。又嘗捐俸置經史集四櫥於甘鎮儒學,文事武備,振厲一時,以疾致政還。所著有《文罔集》二十卷,《八陣圖説》一卷,《火車陣圖考》二卷。卒之日無雲而雷,人以為異。
  • 20.    《長垣県志卷三·職官》:陳棐,河南鄢陵縣人,進士,嘉靖二十六年以户科給事中左遷,歷陞都御史。
  • 21.    《鄢陵県志卷九·選舉志·舉人》:庚午,陳煜,字文燦,巡撫棐子。
  • 22.    《鄢陵県志卷九·選舉志·例貢》:陳臬,字汝正,光祿寺署丞。陳榘,字汝方。陳槩,字汝平。
  • 23.    《鄢陵県志卷九·選舉志·封贈》:陳銓,以子溥貴,封承德朗、户部主事,配程氏封安人。
  • 24.    《(萬曆)澤州志卷五·官師志》:二十八年,陳棐,鄢陵人,進士,居官清直,吏民不擾,貯書造士,昇刑部員外,歷副都御史。
  • 25.    《皇明疏鈔卷四十八·禮儀四·請革祀元世祖疏》: 臣惟天極尊於上,地維奠於下,聖人立乎其中。惟天地立聖人於中國,是以華夏為中國帝王所自立之地,此天地華夷之限,阻隔之以山川,區界之以風氣,殊別之以語言,辨異之以衣服,乃二儀開闢之所建,而非人力之所混也。故內夏以外夷,而夷不可僭華,如夜之不可為晝,履之不可加首,此萬世之綱常,天地之大義也。故蠻夷猾夏,徵誅必加,戎狄是膺,籍稱厥功,《春秋》予奪,炳若日星也。 臣見近來北虜眾強,稔惡逞毒,犯我中土,往年犯太原,次年犯澤潞,昨年犯紫荊矣。而我邊氓逋掠在彼導之攻劫,往年有石天爵,次年有白通事,昨年有王三矣。 夫北虜而犯我 中國,是以夷猾夏也;我氓而附乎北虜,是以夏從夷也。履霜堅冰漸不可長,臣愚切謂 今日治安禦攘之方,固欲羣策之畢舉,而第一莫急之務尤在於自嚴內夏外夷之辨,以明萬世之綱常,以正百代之典禮,如 今日綱常典禮之極有關係者,胡元之鬼不可祀於我 中國聖帝明王之列是也。既當祀胡虜之君,又何以禁胡虜之侵?既當禮其神,又何以遏其人?臣竊謂非所以崇德報功、昭極明統、奉 上天以尊中國也。故自盤古以迄於今,上下數萬千年,歷百君而所取者止十五六人,曰三皇,曰五帝,曰夏禹、商湯、周武、漢高祖、光武、唐太宗、宋太祖,茲數君者純金美玉,無少疵議,不惟功德俱盛,而且大統相承,所謂“功德”者有功於中國,非謂強其本國也。所謂“大統”者,承帝王之正統,非但言其一統也。擇之其嚴,取之甚精矣。夫何十數帝王之下,乃使蒙古忽必烈元人稱為世祖者厠於其間?夫蒙古之元,其先則孛端義兒,其姓則奇渥温氏,其居則烏桓之北,其所謂“鐵木真”而元人稱為太祖者雖荼毒中原,猶未殄滅南統,迨忽必烈時力愈雄而惡愈肆,且乘宋之弱而吞噬之,習中國以胡俗,言中國以胡語,譯中國之書以胡字,官中國之正以胡人,濁我寰宇,斁我彝倫,始則以夷猾夏,既則變夏於夷,當是之時。吾天地所開之中土,吾萬古中國帝王所自立之區域,盡淪胥而為夷狄矣,斯皆忽必烈之巨罪也。得罪於我中國帝王,實得罪於天地也。若以為功,是有功於夷狄,而非有功於中國也;若以承統,是得統於夷狄,而非得統於帝王也。我 太祖膺圖撫運,起而驅之,神功聖烈,所以掀揭宇宙,超越古今,正以其驅開闢以來中國所本無之夷狄,復開闢以來帝王所本有之中國。
  • 26.    《皇明疏鈔卷四十八·禮儀四·請革祀元世祖疏》:胡元為中國之所當驅,是中國絕非胡元之所當居矣;中國非胡元之所當居,是胡元絕非中國之所當祀矣。故必除胡君之祀,而後驅胡之功彰。今欲存胡君之祀者,顧不自察紊華夷之限,而無以深著 聖祖驅胡之功耶? 臣嘗捧誦我 太祖《諭中原之檄》,首曰:“自古帝王臨御天下,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猗歟大哉!我 聖祖森嚴數語,凜如秋霜,據斯言也,使聖祖興於忽必烈之時則忽必烈亦首驅逐之夷狄,生既不可以居中國而治天下,死豈可以廟中國而享帝祀哉! 臣固知祀忽必烈於帝王廟者,非聖人祖之本心也,是則當然也。臣又謹考國初 太祖高皇帝因禮部尚書牛諒奏:“三皇開天立極,大有功德於民,京都有廟,春秋享祀,宜令太常寺掌之。”上諭:“五帝三皇及漢唐宋創業之君,俱宜於京師立廟致祭。”獨不言元君同祭帝王廟也。臣益知祀忽必烈於帝王廟者,非聖祖之原議也,是則當黜也。臣又莊誦 《大明會典》:“洪武六年議定三皇五帝、三王及漢唐宋創業之君俱於京師立廟,每歲春秋致祭,遂建帝王廟於京師。”止言漢、唐、宋,則無元可知矣。而下列位號乃及元世祖,夫不序其代而祀其君,臣益知祀忽必烈於帝王廟者,非 聖祖之定製也,是則當黜也。夫祀此胡君,既非我 聖祖之本心原議定製也,而乃冒列祀典以至於今者何也?國初諸臣定禮儀制者成之也。諸臣多曾中元進士,受元爵祿,於此不過欲強假元以帝統,謬予以帝祀,以掩其初仕元之非耳,顧胡國豢養之私恩而不念中國天地之大義。臣為國初諸臣深惜之也。然聖祖不斥正之者何也?聖祖固見於詔諭者嘗曰:“朕元末布衣”,是知聖祖之意,祗以生於元世,不忍遽泯元跡,姑亦暫祀之耳。睿見淵衷,豈不謂一再傳世,聖神子孫既與胡元渺無關涉,自有善繼其志而黜之者。孰料寥寥百餘禩,襲常踵舊,視若當然,因而不改。臣知 太祖在天之靈亦必切望黜此胡鬼於冥漠之中矣。夫禮樂必待百年而後興,製作當千聖而不惑,此所以當黜祛更正,不能不望於今日也。 仰惟皇上,道合重玄,權操三重,郊廟羣祀之典無不釐正精當,於 太廟之配享者,曾去姚廣孝矣,以其嘗從胡教也;於孔廟之從祀者,曾去吳澄矣,以其嘗仕胡君也。而胡君之鬼,顧可祀於帝王之廟而不去哉!
  • 27.    《皇明疏鈔卷四十八·禮儀四·請革祀元世祖疏》我 皇上崇正黜邪,於胡佛之宮、之像、之骨屢闢除之。夫佛氏,誠宜除之然,猶胡邪之無位者耳;乃若忽必烈以強有力幹取大器,梟雄稔惡,尤胡邪之渠魁也。此而不去,顧廟貌而神禮之,彼豈不陰助其黨,以梗 皇上聖神驅胡之妙用哉! 胡君之鬼絕不可崇祀於帝廟,如胡佛之鬼絕不可崇奉於中國也。胡佛不可以繼道統,而胡君豈可以繼帝統哉!自伏羲以迄唐虞、三代、漢、唐、宋,中國帝王之正統也;秦、晉、宋、齊、梁、陳、隋,中國帝王之變統也。胡元盜居中土,變統之變者也。此儒賢之定論,而我皇上明晰之素也。今帝王廟所祀皆正統者,變統者皆弗祀矣,而變之變者顧可祀乎?秦、晉、隨,有元之一統,而非元之夷狄,而顧不可同元之祀,秦、晉、隋諸臣亦不平之矣。非但秦、晉、隋不平之,而宋太祖尤深讎之,德祐景炎之末,忽必烈於宋之子孫何如也?讀史而至此,當為乾坤一墮淚,而宋祖以骨肉之恨,與忽必烈實不同戴天之讎也。而乃使之共座一室,共享一牢,臣知宋祖之心必不安也。非惟宋祖之讎也,諸帝王實羞之,諸帝王鹹以神明之胄居中國而馭四夷,豈意數千年後天翻地覆,有胡元一大變也。今並使腥羶之鬼,披髮左衽之裔,列之於一堂,臣知諸帝王之心必不安也,羞其與夷狄並列也,非止羞其為夷狄也,羞其為禽獸也。何也?《大明一統志》,我朝欽修之信史也,內載元氏之祖實蒼白狼所出,志載之言必有明徵,若誠然也,是胡兼夷狄而禽獸矣,而可與諸帝王同廟以穢精禋之享乎?皇上抱千古獨出之見,正百王未備之章,能去此胡祀無難也。失今不去,後鮮能去之者,臣不忍令天下後世謂中國祀胡君自我明始也,帝王廟之初建,修撰姚淶已嘗奏稱元世祖不當與祀,當時禮官不能集議一洗前訛,而謬引“夷而中國則中國之”之陋説,竟使淶之正奏沮格未行,迨及流患,失《春秋》謹華夷之辨,故韓愈氏曰:“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是明指諸侯而夷狄者,如春秋荊吳之類耳,進於中國而慕義秉命臣於中國也,如是則中國之焉,非謂竊中國之統、盜中國之土、如胡元之真夷者而可中國之也。禮官引此語以寬假胡元而不識夷字,遂至背盩聖經,誣民惑世,是謂邪説甚於洪水猛獸之災,啟夷狄侵亂之禍者也。如曰待勝國當厚,臣謂太祖於元之末主縱之北遁,封其孫為崇禮侯,正使之存其宗祀也,其優厚已過矣。夫彼原為胡地之人,沒有胡地之依,亦奚賴我立之廟?而顧以堂堂中國,強祀夫漠北胡鬼以示厚哉!如曰:“係國初所行”
  • 28.    《皇明疏鈔卷四十八·禮儀四·請革祀元世祖疏》:臣謂:制度禮樂因時損益,我皇上登極以來,所釐正者顧非 國初之典秩耶?惟求其大當而已。胡元竊中夏百六十年,非不久也。太祖起而驅之漠外,無遺蔓焉。是我 太祖之驅胡君,不因其久居而存之;而皇上之驅胡鬼,顧可因其久祀而留之耶?我皇上乾斷奮然,議斥其祀,是 聖祖驅胡元在世之君,皇上驅胡元既沒之鬼,掃蕩廓清之功,皇上當與 聖祖一也。臣謂帝王廟祀當議斥胡君者若此。臣因此有大惑者焉,國朝於歷代帝王陵寢之祭,傳制令官,各有歲時,甚重典也。臣考方輿圖志,自伏羲以至宋孝宗三十五陵,所祭之處俱實有陵墓;惟順天府所祭元世祖陵,臣遍考府誌,絕無陵所,不知何憑祭之?臣聞胡元沒皆返葬漠北之谷,不加築為陵,不知去我 朝邊圉之外幾千百里也。今遇每祭,但權於府西廟北掃堦蓆幄以畢事。夫既曰“祭陵”而實無其陵,既非祭地而祭於空地,以禁闕之旁而望空祀一舊嘗竊據之胡鬼,其誰曰宜乎?況陵墓無望祭之禮,而華夷天限,隔越封疆,其何所望乎?臣以為祭元世祖陵,義亦無據,通罷之便。臣自家食已知此胡君之絕當除,此祀典之決當正,既而承乏言官,兼竊禮省職司,如彼其專也。遂叨連任已幾三年,籌度如彼其久也。而竟使畏難前卻,不敢建明,是自待如彼其卑也。臣念是輒不量力,勢獻一得於 聖明之前,以求不負於心,不負於所學,不負於中國帝王。伏望 皇上,俯賜察納,令行談部會議,備考 太祖檄諭,並諸革元之旨,質以《春秋》內夏外夷謹微之大義,將帝王廟所祀忽必烈及木黎華、傅爾忽等五臣並行黜祀,毀其木主,送之塞外,永絕根本,仍敕談部查所謂“元世祖陵”委實在何地方,考經據理,較之伏羲以下帝王見有諸陵應同否致祭,如果順天府原無此陵,或遠出國家輿圖之外,既議罷祀;然後 皇上以黜胡尊夏、釐正祀典之大義詔諭海內,必有以發舒華夏之氣,震警旃裘之心,續議重委,本兵嚴責,總督將帥,練軍閲武,招亡行間,募勇設奇,以為必可勝敵之計,是大義既明則士氣自奮勇,氣既奮則兵威自揚,斯可以繋不孩之頸,梟台吉之頭,致之闕下,以奠中國萬萬年磐石之安,誠大聖之作,為曠世之事業也。臣鄙見如斯,胡鬼有知當先自愧遁,或能殃咎宜加臣身。臣憤切衷懷,不自覺其詞之過激,惟冀 皇上優容體悉,虛聽勇行。臣不勝幹冒,戰越之至。
  • 29.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禮科右給事中臣陳棐謹題,為憤切醜虜橫逆,懇乞 宸斷,除胡邪,正祀典,以昭華夷大分,以明萬世綱常,弘聖作以預消虜患事。........是以函夏為中國帝王所自立之地,此天地立華夷之限.........而非人力之可溷也
  • 30.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竊謂.......而第一莫大之務尤自於嚴
  • 31.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此臣愚之所以晝度夜思,輾轉而竟不可觧,腐心疾首,扼腕而不能平者也。臣按帝王廟之建......歷數百君........曰漢高祖
  • 32.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力愈強....直乘
  • 33.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每曰“朕本淮右庶民”曰“朕本布衣”明非元臣也,聖祖之意
  • 34.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俟千聖而不惑.......以其嘗仕胡朝也。
  • 35.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諸君亦不平矣。......諸皇帝王實羞之,
  • 36.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胡元兼夷狄而禽獸........能決去此胡無疑難也.....引夷狄而中國
  • 37.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夫《春秋》謹華夷之辯.......明指諸侯而夷行者.......進於中國謂慕義秉命,臣於中國也。
  • 38.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沒有胡地之依,亦奚賴於我土之廟?而顧以堂堂中國,強祀一漠北胡鬼以示厚哉!如曰“在祀典已久”,臣謂:但當論其理之可否,不當論其祀之久近,我皇上登極以來所釐正者,孰非國初之典秩耶?........竊據中夏百六十年,我太祖一旦起而驅之......惟我皇上乾斷,奮然議黜其祀
  • 39.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臣謂帝王廟祀當議黜胡君者若此,臣因此尤有大惑焉。.......府西廟址掃堦蓆幄以畢事。.......夫既曰“祭陵”而祭實無其陵
  • 40.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華夷天限,隔閡封疆..........審勢獻一得於 聖明之前,
  • 41.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忽必烈及木華黎、博爾忽等五臣........仍敕該部詳查
  • 42.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一》:緣係憤切醜虜橫逆,乞宸斷,除胡邪,以預消虜患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 旨題二十日奉聖旨“該部看了來説”
  • 43.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二》:禮科右給事中臣陳棐謹題,為以閏月明閏位,申論胡祀當黜之極,以仰禆 聖明裁斷事。 臣竊聞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夫二者之係於國家,其大實相等,而其事亦實相須也。故臣於昨者具題謂聖天子欲振滅胡之策,當先革祀胡之典。伏蒙 皇上俯納臣言,下部看議。臣但當跧伏下風,以俟觀聖天子作新禮度之正,亦復何言?但臣作疏秖歷推聖祖革元之心,並發明聖人賤夷之義,而於胡元之非統者猶未詳論。臣謹再披瀝以獻。 臣惟天帝運四時以成歲功,人帝參三極以立世治,故天帝運於上而歲統以禪,人帝立於下而世統相承,是歲統之與世統交相明者也。故世統之有閏位,如歲統之有閏月,既閏月之日不可以建廟,則知閏位之胡不可以祀廟矣。蓋正月者,四時之首也,大居乎正,復端於始,君位之象也,故《春秋》書“春王正月”所以重五始之要,大一統之治也。夫既曰正月宜乎無閏矣,而於此有閏焉。《周書·周月解》曰:“閏無中氣鬥”指兩辰乃附月之餘分也。故胡元雖竊居中夏,不過閏位,如此閏月而已。閏月為天之餘分而非正候,如閏位為國之變紀而非正統。我皇上撫五辰而凝庶績,齊七政以授人時,故舉大事不用閏月,如今日欽天監擬閏正月為太廟上樑之吉,皇上神志天聰,擯而不用,改卜二月之中。夫閏月之餘分不可以豎太廟,而閏位之胡裔豈可以祀帝王廟乎?故以胡元而使常祀帝王之廟,固非所以重帝王之祀,亦非所以重帝王之統矣。胡元竊帝王之統,自有書契以來所未有之變也,惟其變為書契所未有,故其統亦書契所未論,惟論之當自我 明始,故論亦當自我明定。臣試舉我朝二三儒臣之正論,以定胡元之是非,惟聖明裁焉。 臣謹按國朝儒臣方氏所著《統論》有曰:正統之説立而後人君之位尊;變統之名立而後正統之説明。有天下而不可比於正統者三,其一夷狄也,彼夷狄者先王以禽獸蓄之,不與中國之人齒,茍舉而加諸中國之人之上,是率天下為禽獸也。夫犬馬一旦據人之位,雖三尺之童皆能憤怒號呼,持挺而逐之;士大夫誦先王之道者,乃不知怪,又或為之辭,其亦可悲矣乎!”臣據此言,謂胡元決不可予之以統也。 又按我朝儒臣丘氏之言有曰:“韃靼遠在朔漠不毛之地,一旦恣其虎狼之毒,據我帝王所自立之地,彼自稱曰皇帝,吾亦從而皇帝之。生其時者,在其刀鋸之下,亦無如之何矣。後世之史臣,背吾孔子之家法,而忘我聖人《春秋》之大戒,世道之責,將奚賴焉。”臣據此言,謂胡元決不可予之以帝也。
  • 44.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二》:又按我朝儒臣蔣氏之言有曰:“元乃夷狄耳,不足以承宋之正統也明矣。當以我太祖高皇帝神功聖德取天下於羣雄之手,直接宋傳,故接三代之正統者如漢如唐如宋如我 皇明也。秦晉六朝隋五代之與胡元,俱以變統書之,此古今之通義,萬世不易之公論也。”臣據此言,謂我朝統當直接乎三代漢唐宋而不承乎胡元也。 夫我太祖高皇帝雖未親承宋統,而其正統自相傳繼,況宋之恭帝實沒於胡元吞滅壬申之間,而我太祖繼帝位於大明戊戌之歲,相去止三十餘年。計我聖祖挺生之始,尚當宋帝在生之時,是其大意天統自有默相授受者。當胡元純陰之世,如晦冥之夜,宋之日雖淪薄於虞淵蒙谷之際,而我大明之升,陽精赫熾,已潛旋環轉於坤輿之表,靈耀光曅,徐勃勃於扶桑暘谷之間,直與宋日相接矣,胡元豈能幹之哉!臣所以決謂胡元不可承中國帝王之正統者,明我 太祖得國甚正,得統甚正,自不承乎胡統也。炎漢之興,在於秦併六國之後,似乎漢承秦紀也,然漢儒之論謂秦為閏位,而直以漢接周之正統,是則我明之正統豈不直接乎宋哉!胡元得比於秦亦已幸矣,而能亂中國之正統哉!今日胡君之祭不祭,胡君之拜不拜,關係胡君之統不統也。一祭拜之間,而天下萬世之大義在是,又豈可輕耶!臣聞鄭眾之在漢也,為給事中而決不肯拜單於,乃其言曰:“誠不忍持節以拜氈裘。”胡銓之在宋也,上封事而論不可拜金虜,乃其言曰:“誠不可相率而拜犬豕。”臣愚任同鄭眾給事之官職,有胡銓封事之責,誠不忍見行拜胡之禮於廟庭之中,為二臣之所羞也。況鄭眾所處之位,小臣也;胡銓所處之時,弱國也,而猶知拜虜之為非,則夫際全盛之朝,列通顯之秩者,又當何如此耶?臣之所以切有望於今日也,臣之所論止胡之渠魁而已,猶未及其黨也,□□□□□□□□□乎賢者,則凡仕元朝而飾元史者,皆不能恕□□□以胡人而仕於胡元之朝,尚可恕也,以吾中國之人而仕於胡元之朝,忍心事讎,未可盡恕也。以元史而稱胡元為帝尚可通也,修吾中國之史而稱胡虜為帝,曲筆叛經,未可盡通也,此皆臣欲次第論之者。如許衡諸人是也,然猶未敢遽論也,何也?治盜者當先討其首惡而已,其被賊脅從與夫為賊出脱者,其罪稍有等差,故未敢遽論也,此非臣之過説,而必欲以賊加之也。《書》曰:“蠻夷猾夏,寇賊姦究”以夷狄猶寇賊同也。《詩》曰:“戎狄是膺”孟子曰:“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是以戎狄與猛獸亂賊同也。書傳聖賢之論已如是也
  • 45.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二》:孰謂盜賊猛獸之流而可祀哉!或謂“忽必烈入我中國,亦必漸用我中國之禮樂文物矣。”臣以為此未考之甚也,志載之言且未悉數,臣有易見而明徵者矣,都城內金城坊別有忽必烈舊廟稱為元世祖廟者,春秋順天府官每於此祭,三年傳制遣太常生祭陵亦如此祭其廟,收有忽必烈舊像則取其像設之,臣嘗□觀見其□□椎髻□衣□袋,帽則胡帽,靴則胡靴,斯則忽必烈之真形也,公然一達子也。觀此則忽必烈之在當時,雖僭竊尊號而依舊全用其夷俗,豈可以吾 皇朝鼎建景德崇聖之殿而崇祀若此之胡鬼,使惑天下而辱帝王哉!夫盡言論事,愚臣之職也;據經守禮,陳之於一時者也;議禮制度,聖主之權也;立極昭範,垂之於萬世者也;不遺葑菲者,明之精也;謀及鄉士者,聖之公也。伏望 皇上採臣一時之言,重□萬世之則,不為葑菲之遺,而考鄉士之謀,敕下禮部,將臣所言及諸儒臣論説與臣前奏通行詳議,並查忽必烈舊像係何等形貌冠服,實悉具奏,庶驗臣言合乎天下之同情而非一己之膚説,然後 皇上奮九五位龍德之剛明,以去百十年胡君之冒祀,不為天下萬世一大快事哉!臣不勝惓惓,懇祈 待命之至,緣係以閏月明閏位,申論胡祀當黜之極,以仰禆 聖明裁斷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 旨題二十九日奉聖旨“這所言説的是,禮部併會議來説”又奉 聖旨:“元本胡夷,又甚於五季者,着帝王廟並墓祭都黜罷。”
  • 46.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二》:禮科右給事中臣陳棐謹題,為仰荷 聖明,勇撤胡祀,備陳釐正未盡事,宜以昭新大典事。 臣聞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臣叨列禮垣之官,切念祭典之重,因於本年正月十七等日冒有黜胡邪、正祀典等奏,節蒙 聖旨“元本胡夷,又甚於五季者,着帝王廟並墓祭都黜罷。”臣見綸音一布,士論鹹孚,羣情交賀,悉謂皇上一舉事而正 累朝八葉相因之跡,開百八十年未明之惑,我 皇上超等邁倫,正大光明,決帝王廟所祀元主並木華黎等五臣神牌等項,屏置他所,靜掃胡氛,拔除夷本,既覺我中國之景象,如乾坤更益晴朗,日月更益光華者,廼於今月二十二日正逢春祀之期,皇上遣官往祀,是晨祥靄氤氲,和氣蒸洽,薌燎旁達,英爽來歆,誠若諸帝王之靈鹹萃聚相慶而 天心亦為之悦豫矣。顧茲典禮之正,雖曰因臣建明,豈臣之薄誠遽足以孚天而微言誤能以動 主哉!實由我皇神謨睿斷,先定於上,而輔弼廷臣又鹹贊議於下,是皇上之心竟與天同,而臣下之心舉皆無出於聖心淵見之外,是以臣言方一再而上下俱欲懽然交欣,沛然至順,翕然大同也。臣言官之體,秪知以建白為職,初惟期於理,而不敢預期於行;惟謀於道而不敢預謀於眾,所賴道理之在天地間者一不殊,所以臣言不要於同而自無不同,然亦臣偶發 聖衷具而未發者而已。大舜之言曰“朕志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者,其我皇上之謂歟!緣臣昨疏所陳並禮部會議之奏止論胡祀之當黜,而黜後更定事宜猶未詳擬,臣謹綴前疏所未盡者,條列以獻,伏望皇上命下禮部議處,覆 請實行,且事關更正重大典禮,或依禮部並臣原請,頒降 明詔以示天下,則百代之秩祀以完,而萬世之綱常以定矣,帝王幸甚,世道幸甚!緣係仰荷 聖明,勇撤胡祀,備陳釐正未盡事,宜以昭新大典事。謹題請 旨。 計開: 一、並撤南京廟祀胡像。臣按:南京帝王廟在欽天山之陽,祀三皇、五帝、三王及漢、唐、宋四君,俱有塑像,而元主忽必烈亦廁於其末,其服雖帝王而貌則夷也。緣國初建立此廟之後,我成祖皇帝既定鼎北京,繼世累朝列聖皆未曾一至南都而見其所謂帝王廟者,所以多年無人整理而元主得以冒竊牲俎,安享無虞也。是胡元之生也,既能盜居中土之位百餘年;而其沒也,猶能盜□中土之廟百八十年。今者已奉 明旨“着都罷黜”則南京胡主之祀通宜停罷,而其胡主之像亟宜撤毀,伏乞敕下該部,將近日前後疏議備行南京一體實行,則規制不殊而祀典俱正矣。
  • 47.    《陳文岡先生文集卷之十五》:錄名同觀者,觀同三晉之文而錄之也。晉省四郡而大同一府士舊鹹隸山西督學,今不屬者幾二十年。餘甲寅叨晉學職,輿議當復舊矩,因草疏白於巡撫,按為請於 朝,朝議是之,俾仍舊,然新命於乙卯六月方至晉,餘遄既代北考應試一週。明歲春王正月遂趨雲中,歲試首出平刑抵渾源,次大同鎮城,次應州,三集多士,閲月而十八學完矣。卒無烽燧羽檄之囂。
  • 48.    《(康熙)寧晉縣志》:陳棐,河南鄢陵人,由進士歷禮科給事中,直諫敢言,不避權貴,因忤㫖謫大名長垣丞,嘉靖二十五年陞本縣知縣,蒞政寛平,吏民畏服,後歴陞寧夏巡撫、都御史,卒於官。
  • 49.    《(康熙)寧晉縣志卷四名賢志》:陳棐,鄢陵人,進士,二十七年授,見《名宦》
  • 50.    《鄢陵文獻志》:九月歸自甘肅遂卒。(按劉逴《石孔山人集·代人祭公文》雲:“劉公捐館舍,公來自莊浪,即病且死。”按高拱撰《春岡劉公行狀》雲:“卒於嘉靖己未九月一十一日。”則公之卒必在九月末旬可知矣。)
  • 51.    《(萬曆)開封府志·人物誌》:陳溥,字一卿,鄢陵人,弘治乙丑進士,授大理評事,以忤逆瑾,謫武鄉縣丞,遷陽曲知縣。瑾誅,擢户部主事,歷遷員外郎,總理大同糧儲,經制有方,陞山東右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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