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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衡

(金末元初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和天文學家)

鎖定
許衡(1209年5月8日-1281年3月22日 [16]  ),字仲平,號魯齋,世稱“魯齋先生”。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人 [14-16]  。金末元初理學家、教育家、政治家。
許衡早年師從大儒姚樞及竇默,學習程朱理學。元憲宗四年(1254年),應忽必烈徵召,出任京兆府提學國子祭酒。至元二年(1265年),受命議事中書省,上《時務五事》,提出“行漢法”的主張。至元六年(1269年),與徐世隆劉秉忠等議定朝儀、官制。至元八年(1271年),拜集賢殿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至元七年(1270年),任中書左丞。至元十三年(1276年),領太史院事,主持修歷,與郭守敬等制儀象圭表,編定《授時歷》。 [1]  至元十七年(1280年),因病歸鄉,次年(1281年)逝世,時年七十三歲。累贈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魏國公等,諡“文正”。皇慶二年(1313年),從祭孔廟。 [47] 
許衡被譽為“百科書式的人物” [46]  。他受到元代最高統治者的器重,在朝中擔任重要官職。 [45]  提出“行漢法”的政治主張,幫助元世祖建立治道,推進國家統一;倡導程朱理學,是繼朱熹之後,在元代傳播理學的第一人 [45]  ;創立國子學,形成教育體系,培養大批人才;領導編制《授時歷》,具有國際先進水平。 [46]  著有《讀易私言》《魯齋遺書》等。 [1] 
概述內圖片來源:《至聖先賢像冊》,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本    名
許衡
別    名
魯齋先生
許文正
仲平
魯齋
所處時代
金末元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新鄭縣西陽緩裏
出生日期
1209年5月8日
逝世日期
1281年3月23日
主要作品
《魯齋集》《讀易私言》等
主要成就
元代百科全書式的通儒和學術大師
主持研訂《授時歷
官    職
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等
爵    位
魏國公(贈)
追    贈
榮祿大夫、司徒等→太傅等
諡    號
文正
籍    貫
懷州河內縣

許衡人物生平

許衡好學不倦

許衡塑像 許衡塑像
許衡於金衞紹王大安元年四月初三(1209年5月8日)出生在新鄭縣城西的陽緩裏(今河南省新鄭市辛店鎮許崗村)。他的父親許通、母親李氏原居懷州河內縣(今河南沁陽),後為避戰亂,遷居到新鄭縣陽緩裏。 [14-16] 
據《元史》《許文正公遺書》《許文正公世家譜》《元朝名臣事略》《元文類》《蒙兀兒史記》等史料記載,許衡家族世代務農,但他自幼勤讀好學,天資聰穎,七歲時入學,曾問老師為何要讀書,老師答曰:“為了考科舉。”許衡又問:“僅僅是這樣?”老師大為驚異。以後每次講書,許衡都要問個究竟,以致老師對其父母説:“令郎聰敏過人,我不能勝任,請別求名師。”辭館而去。像這樣連換了三位老師。長大後更加好學,因家貧無錢購書,常涉百里借書抄書。他曾在一個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釋《書經》的書,便去手抄回來細讀,後來逃難到徂徠山才得到一部王弼註釋的《易經》。當時雖兵荒馬亂,許衡仍堅持日讀夜思,且身體力行 [20] 
天興二年(1233年),蒙古兵臨新鄭,許衡同眾人從洛陽渡河經河陽(今孟縣)返鄉。此後,許衡後來遷移到山東,留在了魏州,人們見他道德高尚,逐漸的開始追隨他。許衡在魏州呆了三年,聽説戰亂將要平息,於是又回到了懷州。凡是婚喪娶嫁,他必定要根據禮法,並以此倡導同鄉的人如此做,學習的人逐漸多起來。因為家境貧窮,許衡親自下田耕作,穀物熟了就吃穀物,穀物不熟就吃糠咽菜,處之泰然自若,朗讀詩書的聲音傳到屋子外就如音樂一樣優美動聽。如果家裏財產有餘,許衡就把他分給同族人以及貧困的學生。人們如果有所饋贈,只要有一絲一毫不符合禮義,他就不會接受。姚樞曾經被召入京師,就把自己的雪齋讓許衡居住,命令留守的人招待他,許衡堅辭不受。庭院中有水果熟透掉到地上,許衡的小孩由此經過,不用睜眼看一下就離開,許衡的家人受他感化如此之深。 [73] 
後又常來往於河、洛之間,在柳城從姚樞處得到程頤程顥朱熹的著作,從中獲益甚大。後移居輝縣附近之蘇門山時,常與姚樞及竇默討論學問,內容涉及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等眾多話題。許衡曾説:“綱常倫理國家一日不可廢,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們一般人也要履行。”他在實際生活也正是這樣做的。 [26]  許衡曾赴河北大名府講學,由於恭謹執教,求學的人很多,並匾其齋為“魯齋”,從此號稱“魯齋先生”。 [18] 

許衡屢起屢歸

元憲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於秦中,任命姚樞為勸農使,召許衡為京兆提學。該郡子弟經歷過戰火,想要學習卻沒有老師。聽聞到許衡就職,莫不高興而紛紛就學。許衡在京兆的郡縣廣建學校,使民眾受到很大的教化。忽必烈南征時,許衡返歸懷慶,京兆學者挽留不住,只得送至臨潼而歸。 [27] 
中統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許衡、姚樞至京師。當時王文統平章政事,在討論治國安邦之道時,文統重利,而許衡等人認為必須以義為本,招致王文統忌恨,再加上竇默在忽必烈面前説王文統學術不正,王文統懷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請委任許衡為太子太保、姚樞為太子太師、竇默為太子太傅,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們,實際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後又改命許衡為國子祭酒、姚樞為大司農,竇默為翰林侍講學士。不久,許衡因病辭官返鄉。 [28]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右丞相,打算讓許衡輔助安童,便召許衡至京師,命他參預中書省政務。 [29]  許衡上疏治國綱要五項建議,忽必烈大為稱讚,並一一採納。許衡平時奏議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傳下來的僅此一件。 [30]   許衡身體多病,忽必烈允許他五天到一次中書省討論政務,還賜給他了名貴藥材和美酒供他調養。 [32] 
至元四年(1267年),許衡因病歸懷孟路(原懷州,元憲宗七年改為懷孟路)休養,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秘而不傳。 [31] 
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許衡與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禮儀制度,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謙立定官制。許衡參考歷代官制體系,減去一些臨時增設機構和旁設機構,於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權貴的利益,有人勸他不要變更舊制。許衡説:“我所論的是國家的體制,與個人無關。”他的建議得到忽必烈贊同。 [33]  不久,阿合馬任中書平章政事,統領尚書省及六部,權勢很大,一些大臣阿諛奉承,但許衡與阿合馬爭論時,堅持原則,從不讓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馬的兒子為樞密僉院官,眾人都附合,唯獨許衡不同意,對忽必烈説:“國家大權在於兵、民、財三個方面,如今阿合馬掌管民、財,其子又掌管兵權,這不行。”此後許衡隨忽必烈到上京時,又列舉阿合馬專權欺上,損國害民的眾多事項,但未得上報給忽必烈。許衡因此稱病,請求不參與國家機務大事。 [36] 

許衡傳播儒學

許文正公燕居圖 許文正公燕居圖
忽必烈早有立太學的打算,於至元八年(1271年),任命許衡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並親自挑選蒙古子弟交於許衡教育,許衡請求徵調其弟子王梓、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鬱、姚火敦、孫安、劉安中等十二人為伴讀。這些蒙古子弟年幼,許衡關愛他們如同對自己的兒子一樣,但對於師徒等級關係的嚴格,就像君臣關係一樣。除熟讀詩書外,他還演習各種禮儀。這些學生尊師敬業,均知三綱五常為人之道。 [34] 
至元十年(1273年),因權臣屢次破壞漢法,致使學生缺糧,許衡便請求辭職返回懷孟故里,翰林學士王磐對忽必烈説:“許衡教人有方,諸生學後可以從政,這是國家大體,不要讓他辭去。”但由於竇默為許衡懇求,忽必烈還是讓許衡還鄉,以贊善王恂代管太學事務。劉秉忠等奏請以耶律有尚、蘇鬱、白棟等為助教,保持原許衡所制定的教學規矩,忽必烈同意。 [35] 

許衡制定新曆

元朝自取得中原後,採行金朝的《大明曆》,但該曆法不精確,世祖於至元十三年(1276年)令王恂制定新曆。王恂認為一般歷家只知歷數不知歷理,奏請許衡回京以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來主持太史院事。許衡與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製新觀象儀,經細密觀測,參照舊有曆法,剔除其中錯誤,於至元十七年(1280年),製成新曆,忽必烈賜名為《授時歷》,頒行天下。 [37] 

許衡生榮死哀

許衡立像 許衡立像 [3]
許衡中年時曾居於博愛景賢村,晚年後居於懷孟路河內縣李封村。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許衡因病請歸李封村休養,得到允准。許衡的長子許師可由河東按察副使改任懷孟路總管,以便照顧許衡的晚年生活。 [39]   
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二(1281年3月22日),許衡辭世,時年七十三歲。同年四月二十日下葬於李封村東南。懷孟人訃訊,無論貴賤長幼皆為之慟哭。四方學者聞訊相聚哀哭,更有不遠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 [40] 
大德元年(1297年),元成宗鐵穆耳追贈許衡為榮祿大夫司徒,諡號“文正”。 [41] 
至大二年(1309年),加贈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魏國公 [42] 
皇慶二年(1313年),朝廷下詔以許衡從祭孔廟。延祐初年,又詔立書院於京兆,以祭祀許衡。並賜田做祭祀的經費,書院名“魯齋書院”,魯為許衡居魏時的書齋名。 [43] 

許衡主要影響

許衡政治

元世祖即位後,許衡還與劉秉忠張文謙等“立朝儀”、“定官制”,完善元朝官員品階等級。他鑑於當時干戈擾攘,民生凋敝的勢態,一再向元世祖建議要重視農桑,廣興學校,以“行漢法”作為“立國規模”。他説:“立國要以中國曆代所行的漢族各項制度為本。考察歷史,凡北方民族佔有中國之後,必行漢族制度,國運才會久遠,否則亂亡相繼,國運不長。當然,蒙古貴族和勳臣們立即完全接受漢族制度是不容易的事,但經過長期教化,也不是不可以改變其原來的思想和態度,關鍵在皇帝要堅定不移,不聽信讒言,不求速效,最後必會達到安邦定國的目的。”從而可知,許衡的政治理想是要實行儒家的仁政以獲得民心。至於獲得民心的關鍵,則在於實行“漢法”。由於這一“立國規模”的確定,中原廣大地區社會秩序得到恢復,生產得到發展,人民生活得到安定。對元初政局穩定、經濟生產的恢復起了積極作用。
  • 政治主張
許衡的主要政治主張在他上疏的“時務五事”中展示的即為清楚:許衡認為自古以來建立國家都需要有一個制度,遵循這一制度並且實行它,國家便可長治久安,否則的話國家變易分更,王朝將會被顛覆。而中原的制度經過了歷朝歷代的考驗,無疑是值得效法的,因此他提出來“漢法政治”這一主張。他考證了、遼、金等朝代,這些朝代都積極效仿中原的先進制度,所以他們的朝代歷時較其他少數民族長,而其他少數民族因為沒有一個合適的制度來維護其統治,相繼覆滅。元代是一個入主中原的朝代,蒙古族為統治階級,除了要管理蒙古人以外,還要統治漢族及其他少數民族人民,“夫陸行宜車,水行宜舟,反之則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漢食熱,反之則必有變”,原來統治蒙古人的制度是不適用於現在的。但是他也考慮到了要改變一個民族的制度是很困難的,因此他提議説寒和暑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温度,但是要想使寒變為暑,先使其變温,到了一定程度便會變熱,繼續累積便變為暑了。萬事都是靠積累慢慢的變化而成的,“漢法政治”也是如此,只要統治者堅定信念,不要受小人的諂媚之言,不要害怕流言蜚語,訓練軍隊,廣建學校,隨時補損增益,使人民生活富實,假以時日,自然水到渠成,大家便會自然而然的遵循這一制度而不覺有所不妥。 [52] 
  • 政治實踐
許衡同樣也是一位務實主義者,至元六年(1270年)與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儀。後又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謙制定官制,許衡在制定官制過程中考訂歷代官職的設立分類以及沿襲變革,“其權攝增置、冗長倒置、行之有弊者,率皆不取。自省部屬縣體統之正,左右台院輔弼之制,內外諸官聊屬控制之差,后妃諸藩隆殺之防,悉圖為定製。” [53] 
許衡在維護元朝政治穩定方面也是有貢獻的,他剛正不阿、不畏強權、不貪圖權位,如阿合馬獨攬大權,朝中羣臣多阿諛奉承,唯有許衡主持正義,“先生每議,必正言不少讓” [54]  。許衡認為:“國家事權,兵民財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與財,子又典兵,不可。” [54]  若掌此大權,則恐反也。許衡不畏阿合馬的中傷,曾多次與皇帝討論阿合馬專權罔上、蠹政害民的事情,苦於沒有結果,多次請辭。 [52] 
許衡的漢法政治、用人、為君、治國這些政治觀點無不是他所主張的理學思想在政治方面的體現,他根據元朝的實際情況提出來的這些觀點最終為統治者所接受,促進了元朝的統一與政治的穩定。他還是一位務實的政治家,親自主持修訂官制,就是對其行漢法,恢復儒治的實踐。總之,許衡作為一個漢族儒士,主張“漢法政治”,並親自參與元朝與推行漢法有關的政治、文化活動。在忽必烈利用漢法入主中原的進程中,許衡無疑發揮了重要作用。 [52] 

許衡教育

許衡畫像 許衡畫像 [4]
許衡長期擔任國子監祭酒,主持教育工作,承宣教化,不遺餘力。許衡以“樂育英才,面教胄子”為宗旨,故其門下不僅有大批漢族學生,還有不少蒙族弟子。他施教的原則是“因覺以明善,因明以開蔽”,即循循善誘,潛移默化。至元八年(1271年),許衡奉元世祖之命,負責培養一批蒙古貴族子弟,在他的辛勤教育下,這些不懂漢文的青年也都成為“尊師敬業”的優秀儒生。其中有不少人,後來“致位卿相,為一代名臣”。
作為漢人儒士,許衡在整個國子監的創辦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許衡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在潛心教育學生,並通過私學的模式開展教育事業。他曾多次表達了他對創辦學校,以及育人對於整個國家發展必要性的重視。 [45]  許衡反覆強調,“用人是用其所長,教人則是教其所短。” [49]  在伴讀制實施的過程中,選擇的十二位名為齋長,實為伴讀的教育,都來自他曾經的教授的得以門生,如:王梓、韓思水、蘇鬱耶律有尚、孫安、高凝、姚燧、劉季偉、呂端善、劉安中、白棟等十二人。許衡要求他們發揚自身的優秀品質,其目的是通過他們的言傳身教和不分朝夕的學習與引導,幫助蒙古、色目生徒改掉粗獷及舊俗,使他們學習禮儀謙讓,規範自身言行。在許衡實施的思想政治教育實踐的過程當中,教育者的品行和素質是影響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同時也是保證教育過程中能朝着更正確方向發展的保障。 [45] 
許衡對待學生“愛之如子”,從生活到學習無不關懷備至。他對待自己則從嚴要求,“夜思晝誦身體力行,言必揆諸其義而後發”。因此,在許衡的薰陶教育下,“數十年間文壇彬彬有禮,號稱知名公卿與士大夫的人,都出自於他的門下。”所以,許衡通過傳道授業,對於漢、蒙文化的融合和交流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許衡哲學

許衡對漢蒙文化交流,程朱理學傳播和朱陸合流有較大影響。與姚樞竇默等講程朱理學,“慨然以道為己任”。他對程朱理學的研究有其獨到之處,提出了“命”、“義”之説。許衡精研程朱理學而不拘泥,提出了著名的“治生論”。他説:“言為學者,治生最為要務。”許衡是元代儒學的主要繼承人和傳播人。 [72] 
  • 天道觀
作為天地之根本,天道對於天地萬物而言乃是不可選擇而被動接受的,它統攝宇宙萬物。道是人與萬物背後的支配者,針對於此,許衡將天道歸結為“命”。而另一方面,理的本質內涵是一種絕對至善,它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內在根源與終極依據。從這個角度來説,天理是人所必然遵循的最高道德理則,是人的應然之選擇,這即是“義”。因此,“義”與“命”這兩個範疇就成為天理的一體兩面,在這個意義上,二者獲得了統一性。相對於“命”的不可選擇性,“義”是人的自主性的顯現,是人的豐體地位的體現。另外,許衡認為人在“命”面前並不是無奈地接受,人不當為“命”所拘,而應超脱於外部境遇,保持一種超脱於世的心態,知曉“命”中所涵具的天地“仁心”,正所謂樂天知命。此種“仁心”正是天理的本質所在,天地之間的流行變化都無非是“仁心”的顯現。 [56] 
許衡在哲學上還稱世界本原是“獨立”的“道”。認為“道”生“太極”,“太極”函“一氣”﹔“氣”具陰陽,由此化生天地萬物,而其中又以人為靈貴。他又稱太極是理﹑天理,説“有是理而後有是物”,“無理則無形”,認為形而上之理是世界根源。在論到天地萬物時,認為“萬物皆本於陰陽,要去一件去不得”。萬物皆有剛柔﹑動靜﹑內外諸矛盾。每一矛盾雙方都相濟相勝,“天下事,常是兩件相勝負”。但他認為,矛盾發展最終“以靜為主”,止於無對﹑靜止的狀態,又表現了形而上學的思想傾向。 [56] 
  • 心性論
在心性問題上,許衡認為人稟賦天理即天命之性。人性本善,是本然之性。但人稟氣有清濁之不同,故又有氣質之性。通過靜時“存養”﹑動時“省察”的修養方法,能使“氣服於理”,復見天理。他還提出心與天同的天人合一論,強調“反身而誠”﹑“尊德性”等自省自思的認識和修養方法,認為這樣就可以盡心,知性,知天。 許衡哲學雖本於程朱,但不重玄奧“隱僻”之理,而強調道德踐履。他説,“道”在日用行事中,不是高遠難行之事,並提出“鹽米細事”也應當講究。這在客觀上有一定積極意義。 [56] 

許衡文學

詩歌
許衡詩歌在創作中文字簡練樸素,借鑑傳統繪畫的白描技巧,不事唯飾,注重以形傳神,儘量以平民化的手法進行描摹、勾勒。如“大山如蹲龍,小山如踞虎”(《別西山》),寥寥幾筆,幾個詞語,如“蹲龍”“踞虎”,就畫龍點睛地描繪出兩座山峯的形態特點和差異,而且活靈活現、生動有感,彷彿蓄勢待動一般。許衡以簡潔、形象的兩句話,用平民的視角和敍事特點來組織詩句,但去其鄙俗之氣,用其白俗之質,精心運用語言要素,扣住描寫對象的特徵,如實地勾勒出景物的情態面貌,達到了以“形”傳“神”的藝術效果。這樣的詩句,來自生活,但又經過了“潤物細無聲”的打磨,既有生活的影子和味道,充浦”地氣”,又顯現出藝術的品質光芒,具有靈氣。 [48] 
許衡詩作的特點即平鋪直敍、不求文飾,如“花謝花開,時去時來”“得失在天,敏聽天裁”。許衡對事理常有自已獨到的見解,心性修為通達而又率真,對人生得失秉持自然通脱的心態來看待,在表達上則秉筆直書,直抒胸臆,如《病中雜言六》”人人都畏死來催,我道人生死是歸”。 [48] 

許衡天文

許衡精通天文、歷算。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世祖“以海宇混一,宜協時正日”,故須摒棄沿用已久舛誤甚多的金代(大明曆)而創制新曆。於是,遂命許衡“領太史院事”,全面負責這一工作,並以王恂郭守敬為副,共同研訂。經過許衡與其他成員的積極努力,至元十七年(1280年),終於完成了這一艱鉅複雜的任務。在此期間,許衡以年屆七旬的高齡,辛勞擘劃,艱苦備嚐。創制了簡儀、仰儀、圭表、景符等天文儀器,在全國各地修建27所觀測台,進行實地觀測。制訂了《授時歷》。他用近世截元法代替了上元積年法,並推算出了365.2425日為一年。 [38]  這個結論,比地球圍繞太陽公轉一週的實際數字只差26秒,比歐洲著名的《格列高利曆》還要早三百年。《授時歷》使用的時間,前後達363年(1281年—1644年)之久,是中國歷史上使用時間最長的一部曆法,也是中國曆法史上的第四次重大改革。 [72] 

許衡歷史評價

  • 元代
王磐:①先生神明也! [6]  ②氣和而志剛,外圓而內方,隨時屈伸,與道翱翔。或躬耕太行之麓,或判事中書之堂,布褐蓬茅不為荒涼,圭組軒冕不為輝光。虛舟江湖,晴雲卷舒,尚友千古,誰與為徒?管幼安、王彥方、元魯山、陽道州,蓋異世而同符者也。 [6]    
安童:若輩自謂不相上下,蓋十百與千萬也。 [13] 
歐陽玄:世降邃古,大樸日雕。天吏不作,治教寂寥。帝恫我民,眷求有徳。世祖齊聖,作其建極。臣有許公,身任斯道。為仁肫肫,製作慥慥。昔公在野,世難荐臻。精義致用,屈蠖之信心。樂則顔志,任則伊朝。思夕維天,將啓之。朋來逺方,以辨以問,防融一貫,冰釋理順。世祖居潛時,號儒宗多士。既歸功徳,日崇召公。起家斯世,將泰灼之。俊心天地,正大既握。幹符尊履,五位利見。大人乃在,九二覃懷。之居輅車,實來屢進。亟退求福,不回論議。上所容徳,休休獻可。替否言直,以遒上曰:仲平汝左,朕丞其悉。爾學資朕,股肱惟誠。惟一以結,主知惟明,惟哲其止也。時初問伐,國對不以兵上達。公猷不在,宋平官盛。既稟公恥,素餐敬事。後食匪為苟,難近臣貴胄。 [60] 
虞集:①許文正公表章程、朱之學,天下人心風俗之所繫,不可誣也。 [6]  ②文正遺書,其於聖賢之道,所志甚重遠,其門人之得於文正者,猶未足以盡文正之心也。後之隨聲附影者,謂修詞申義為玩物,謂辨疑答問為躐等,謂無猷為為涵養德性,謂深中厚貌為變化氣質,外以聾瞽天下之耳目,內以蠱晦學者之心思,而謂文正之學,果出於此乎? [6]  ③許文正公衡生乎戎馬搶攘之間,學於文獻散逸之後,一旦得其書而尊信之,凡所以處己致君者,無一不取於此,而朱子之書遂衣被海內,其功詎可量哉。夫孰知先後扶持,時其進退久速,使其身安乎朝廷之上,而言立道行者,公實始終之也。嗚呼!微朱子,聖賢之言不明於後世,微許公,朱子之書不着於天下,微公,則許公之説將不得見進於當時矣,庸非天乎。 [24] 
揭傒斯:許公居王畿之內,一時用事,皆金遺老,得早以聖賢之學佐聖天子,開萬世無窮之基,故其用也弘。吳公僻居在江南,居阽危之中,及天下既定,又二十六年始有大臣薦,強起而用之,則年已五十餘矣。雖事上之日晚,而得以聖賢之學為四方學者之依歸,為聖天子致明道教之實,故其及也深。……至如真儒之用,則有若許文正公,由朱子之言、聖人之學。位列台輔,施教國子,是以天啓昌明之運也。乃若吳公,研磨六經,梳滌百氏,綱舉目張,如大禹之治水,雖不獲任君之政,而著書立言,又豈一材一藝所得並哉? [55] 
陶宗儀:孔子沒,幾不得其傳百有餘年,而孟子傳焉。孟子沒,又幾不得其傳千有餘年,而濂洛周、程諸子傳焉。及乎中立楊氏,而吾道南矣。既而宋亦南渡矣,楊氏之傳,為豫章羅氏,延平李氏,及於新安朱子。朱子沒,而其傳及於我朝許文正公,此歷代道統之源委也。然則道統不在遼金而在宋,在宋而後及於我朝。君子可以觀治統之所在矣。 [23] 
  • 明代
宋濂等:衡善教,其言煦煦,雖與童子語,如恐傷之。故所至,無貴賤賢不肖皆樂從之,隨其才昏明大小,皆有所得,可以為世用。所去,人皆哭泣,不忍舍,服念其教如金科玉條,終身不敢忘。或未嘗及門,傳其緒餘,而折節力行為名世者,往往有之。聽其言,雖武人俗士、異端之徒,無不感悟者。 [13] 
許衡 許衡
孫承恩:尊聞行知,潛心聖道。豈惟堂基,巳及閫奧。司馬篤實,伯子粹純。考亭之後,見子一人。 [7] 
胡儼:師道之不振久矣,至元為甚。餘聞諸鄉先生雲,虞文靖公嘗言初元之建學也。自許文正公,是時風俗簡略,人材朴茂。文正因時立教,一時士類,多所造就。許公歿而學政寖弛,師道日廢矣。 [22] 
崔銑:昔中夏陷於金虜,百年而後元興。許子之鄉為夷域,而自其先巳臣夷矣。狄之虐也日甚,民之存者,如發仁人者,忍坐視而弗救哉?世祖知許子於潛,尊其道以隆禮,故階之以救亂,可也。雖然許子未嘗以其君帝也。召以議道,則往召;以制官,則往召;以立教,則往召;以作歷,則往召。舍是無往焉。是故儲師不尊,則辭禮不繼;權臣不誅,則辭鄉教;有敕則不宣,問伐宋則不對,居元之朝未嘗久,淹也。故程氏、朱氏之學,禁於宋,而元興之儒者之道,滅於金。而衡起之,若夫化夷為夏,如古王世斯變通之德不同久專之積乃致矣或曰劉因之隱非與曰元取劉子於名劉子出則為食於夷是故危邦夷朝任道則行徒祿則違可也尊德則就具臣則避可也 [44] 
何塘:魯齋許文正公,元大儒也。顧自秦罷侯置守以來,士無世祿而禮廢俗末,士大夫習於苟簡,復鮮留意於譜牒之學,故古者聖賢之後往往不可考,有宋諸儒始復崇起譜學,而世大夫翕然從之,顧北方復有亂離散失之患是盍深可嘆也,重念東魯聖人刪述六經以明道統,顏孟諸儒相與輔相而後,先之至今將二千年,其子孫相傳不廢,似有不專於譜牒者?豈非其功在萬世,人心自不能忘,故至是耶。宋室南遷,兵戈迭起,學校荒廢,聖賢之道蓋將墜於地矣,文正公於斯時乃獨講明而體行之,幸遇世祖皇帝信用其説,斯道大明於天下以至今日,公之功大矣,其子孫固宜與孔顏孟氏並傳無窮。 [51] 
顧清:孔、孟沒而後有周、程諸儒,其説盛矣,猶未遍於東南也,得朱子而集其大成。朱子沒而國事日非,其傳固未及於中州也,得魯齋而其道始行。自元至今,儒者之推尊如出一口,鹹以為朱子之後一人,而其書之存止此。然惟其書之簡也,故為説精;惟其説之精也,故於事切。如論學則欲闕經書之疑義,而體其經夫婦成孝敬者,以求益於身心;論治則謂防人之欺,不若養人之善,而歸其本於農桑學校。其他論説,往往若是,皆明乎物理,當乎人心。譬則菽粟布帛,真可以療人之飢寒;南車燭龍,真可以破人之迷暗。學者從之,又如從崑崙者之溯於洪河,雖未即至,而他適焉者寡矣。 [59] 
周琦:①許衡、吳澄相繼起於元。時謂北許南吳,北許之學,得自姚樞其傳,以程朱為主。南吳之學,當炎運垂息之時,得斷簡於眾,遺發新知於卓識,自任以天下斯文之重,亦以程朱為主繼。北許為元祭酒,其教有莫大焉者。平仲生北,似不得已。事元而幼清生南,非不得已,其失猶有過於許平仲者矣。 [57]  ②許平仲之學,自謹獨之功。充而至於天德王道之藴者,其功始於見柳城姚樞雪齋之後也。姚雪齋隱蘇門,傳伊洛之學,平仲一見之後,悉授之。而歸焉,盡變所學。從之,旦夕精讀,篤志力行,以身先之故充。至於天德王道之,藴及應元世祖之召對,以治天下之道。其要在王道,其功則三年。所以啓沃君心者,固深矣。但其仕元,未免有隙之可議也。 [57]  ③許衡之學,為得正傳而仕元,則非正矣。夫學得其正者,體也。試之者,用也。謂其志在澤民,不在事君,則可若非君不事,如伯夷者,則未可方之。劉因且不能及,況伯夷乎?故卒而囑其子,曰:墓不必書爵,止曰:許衡之墓,可矣。許平仲若有慚德者邪? [57] 
王拭:元許文正公魯齋先生,遠紹孔孟,近接程朱,際宋末元初,天下擾攘,公獨守性理之傳,以正學術人心為本;立朝侃侃言言,責難陳善;為國子祭酒立講學法,尊師敬業,俾童子鹹知三綱五常;道德文章,炳若日星,卓然一代大儒也!雲間張氏謂其道雖塞於一時,實通於萬世,信哉斯言。我朝稽古右文,崇儒重道聖祖仁皇帝閲史旌獎高宗純皇帝譴官致祭,復恩及後裔,立名儒籍,優免雜徭,誠曠典也。丁亥歲予來守是邦,得窺先生之遺範,幸莫大焉! [51] 
王世貞:許文正衡之仕蒙古,為異論者不甚肯之。以為蒙古夷狄也,不當為臣。此言謬也。夫衡也、姚樞也、竇默也,非女真氏之臣也,民也。女真之與蒙古,皆夷狄也。自蒙古入,而天下之不為禽獸幾希矣。幸而有世祖者,不甚嗜殺人,而一竅之通,小有志於儒道,於此而不自牖以啓之。五帝三王之教,其與存者幾何?用夏變夷文正與樞默之績偉矣。夫耶律楚材,調鐵木真之吻齒而柔之,中國不盡為牧苑。而遺黎相煦,以成蕃庶,吾且心儀之,以為其功不在大禹下!劉秉忠改服而殉世祖,為之定都邑立綱紀,後世無譏焉,何獨于衡而有所齗齗也。且夫禹不忍於鯀乎哉!孔子不捨魯而適楚哉!當是時中國之教尚休明,乃慨然而欲居九夷,庶幾九夷之化而中國也。然則為衡者,何忍坐視中國之民而九夷哉?雖然其時有江漢先生趙復者,欲以死殉而不得,則抱孔氏之遺書,授樞等而卒不仕也。此則善之善者也。 [21] 
  • 清代
張履祥:許魯齋何人也?賢人也。其仕元是與?非也。非則惡賢諸?原之也。出處之際,士君子居身之大目也,語云立身一敗,萬事瓦裂,惡原諸?以魯齋之賢,故原之也。及乎身之既失,後雖悔之,已不可以復追,是為不幸也。夫仕元之非,魯齋不以自文,而奚俟後人之文之也?魯齋生於金章宗之世,當是時,北方之學者俱隨宋而南矣。嗣後,金滅於元,飢亂相尋無寧日。魯齋少長流離,奔竄於其間,蓋未嘗學問也。雖其質甚美,知向學,伊洛遺書存焉者寡矣,賢師友其誰哉?忽必烈藩於外,選民間生,郡邑以魯齋應召為伴讀,固已失之於早矣。其後,學日益進,行日益修。忽必烈為君而召之,其得復辭不起乎?至是,魯齋見義已明,固知仕元之為非矣,而勢不能以不仕。 [58] 
顧嗣立:先生開國大儒,不藉以文章名世。然其古詩亦自成一家。近體時有秀句。……諷詠之餘,恍然如在吟風弄月間也。 [8] 
全祖望:①河北之學,傳自江漢先生,曰姚樞,曰竇默,曰郝經,而魯齋其大宗也,元時實賴之。 [6]  ②要之,文正興絕學於北方,其功不可泯,而生平所造詣,則僅在善人有恆之間,讀其集可見也,故數傳而易衰。 [6] 
張烈:元儒如許魯齋、劉靜修、吳草廬、許白雲、金仁山皆有功聖門,而許為最然,終不敢比於程朱。 [9] 
劉大觀:①觀嘗反覆先生之本傳,竊有以窺先生之深際焉!蓋世之稱頌先生者,以先生之學追配程朱,講性理而已,而不知先生際遇之時難於程朱,程朱性量淵涵事功鬱而未著,先生建立之偉業赴機應變,其設施有可見者,則道學與功名同一原也。②先生以泰和九年己巳生於新鄭,壬辰元兵渡河為遊騎所得,其萬夫長酗酒殺人為戲,先生明哲保身,從容曲譬活無算生靈,是先生之智也;世祖欲伐宋,朝士紛紛建議攻戰,先生獨苦諫世祖,服以德勿取以力,是先生之仁也;平章阿哈馬奸回貪冒,牽制朝柄,先生劾以罔上不道,是先生之勇也。昔文中子當隋之亂,隱居求志,教授河汾,唐初赫赫數公半出其門下,先生處金元之交,與竇默、姚樞為友,天德王道探幽析微,而元初名臣如安童、不忽木皆涵濡訓迪,名垂竹素,蓋與文中子後先輝映矣。語云,學以致道,又云,通經致用道之不致奚以學為用之不致奚以經為先生學程朱之學,補程朱未竟之功,是善於學程朱者也,善於學程朱既善於學孔孟者也,不然皋燮稷契未及著書,其學反在董賈楊馬諸人下哉?
愛新覺羅·玄燁(康熙帝):大儒之生,與君相等。應運乘時,月輝日炳。出處皦然,頑廉懦警。致君澤民,非竇非徑。 [74] 
愛新覺羅·弘曆(乾隆帝):人君開國承家,創業垂統,必有通經明道、規模宏大之臣為之立法垂猷,使子孫有所鑑,成憲而持永久,斯立國之要也。元自太祖、太宗以及世祖並有天下,莫不率服,亦賴有一二名臣為之左右於其間,使敷政設教,有以成一代之紀綱,則耶律楚材、許衡其人也。二人立綱陳紀,為國成憲。才智兼全,經理庶務,衡讓於楚材;而明道通經,匡君定國,講明禮樂,立一國之規模,則楚材又讓于衡焉。觀其首陳四防,其立國規模一疏,世祖累用其言,已有成效。至於言治道、勸用賢、言養民,皆天下急務,而不見大用於世,乃天下之不幸,亦有元之不幸也。自朱子以來,繼傳之儒,代不乏人,然推西山、魯齋為尤卓。西山生於宋末,雖為防政,不究其用;魯齋當元初,尊信朱子,倡明正學,世祖累見信用,其功效頗着於西山雲。 [10] 
愛新覺羅·昭槤:卻特氏起自沙漠,一時所用將相,如耶律文正、楊中令惟中之相業,許文正、竇學士默、姚文憲樞之文學,劉太保秉中之謀畫,商孟陽挺、郝伯常經之剛直,廉中書弟兄之忠梗,史丞相天澤、伯右相顏之戰功,張都統宏範、李統制恆、阿太尉術之勇略,率皆拔出一時者。 [17] 
  • 近當代
柯劭忞:許文正應召過真定,劉文靖謂之曰:“公一聘而起,無乃太速乎?”文正曰:“不如此則道不行。”及文靖不受集賢之聘,或問之,曰:“不如此則道不尊。”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惡可軒此而輊彼也。自朱子以後,博通經術,未有及吳文正者。擬之四科,許德行,劉言語,吳基文學歟。 [11] 
梁啓超:湯斌、李光地者,學術之醇,不及許衡,而隳棄名節與之相類。 [12] 
杜嚴:往嘗過許文正公墓地,見夫松柏蔚然葱翠,綿延數里若有云物呵護者,竊嘆先賢遺澤孔長徘徊久之;又嘗謁其祠廟,見殿庭莊嚴棟宇巍煥,奉祀者皆恪恭將事不禁肅然起敬;洎乎入李封村中游覽,見其父老話桑麻,兒童習詩書,雍雍熙熙,猶有先賢之流風餘韻。蓋凡文正公後裔之鄉,皆聚族而居,世守宗法立而社會秩序得以維持,於不比敝焉?若文正者,當元世祖入主中國之際,原本洙泗佐佑、廛洛昌明正學,以道格君,以禮儀倡教化功德之彪炳,豈僅一族蒙其澤?即以祖論,亦足以垂範來茲,使後世天下之人,皆如許氏之世守宗法,而社會秩序猶有紊亂者乎? [51] 

許衡主要作品

據《四庫全書》所錄,許衡的專著有六種:《魯齋集》·六卷(含書簡)、《魯齋心法》 [5]  、《授時歷經》(與郭守敬合著)、《讀易私言》、《魯齋遺書》(《魯齋全書》《許文正公遺書》)。

許衡軼事典故

主詞條:許衡不食梨
許衡在盛夏行路時因天氣炎熱,口渴難耐,路邊正好有一棵梨樹,路人紛紛去摘梨吃,惟獨許衡靜坐樹下不動。有人不解地問:“何不摘梨解渴?”許衡答曰:“不是自己的梨,豈能亂摘!”那人笑其迂腐:“世道這麼亂,梨樹哪有主人!”許衡正色道:“梨雖無主,難道我們的心也無主了嗎?” [2]  [25] 

許衡人際關係

  • 家庭成員
許衡世系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祖父
許成符
許通 [61] 
贈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魏國公,諡惠和 [61] 
李氏 [62] 
追封魏國公夫人 [62] 
賀氏 [63] 
封魏國太夫人 [63] 
敬氏 [63] 
追封魏國夫人 [63] 
子輩
兒子
歷官河東按察副使、襄陽路總管 [65]  、懷孟路總管 [50]  ,贈禮部尚書,諡文簡 [65] 
歷官監察御史、治書侍御史吏部尚書、中書參知政事、國子祭酒、太子詹事、中書左右丞、光祿大夫 [66] 
許師遜 [64] 
未出仕 [64] 
許師孚 [64] 
孫輩
孫子
許師敬的第二子,歷官太保府長史、福建按察使,工部尚書 [67] 
許從宗 [67] 
許師敬的第三子,歷官章佩監異珍庫提點、河南按察使、禮部尚書 [67] 
許從憲 [67] 
以蔭累遷湖廣行省理、以歸德知府政事 [67] 
許從宸 [67] 
歷官監察御史,山南憲僉,終河東副使 [67] 
許從宜 [67] 
歷官太史院經歷、中書省照磨、翰林院國史經歷 [67] 
許東孫 [67] 
早夭 [67] 
孫女
適廣東宣尉使都元帥寧居仁,封覃懷郡夫人 [68] 
太禧院管勾覃質 [68] 
適應奉翰林文字、承德郎、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蕭璘 [68] 
適寧陵主簿張構 [68] 
適阜城縣尉陳恕 [68] 

長崇祖,次紹祖,秘書著作佐郎、武進縣尹,次書童,文童,禮童,武童 [69] 

許衡人物爭議

關於許衡的裏籍,主要有新鄭河內二説。新鄭與河內雖然都有許衡故里碑,但新鄭陽緩裏是許衡生地,許衡自天興二年(1233年)離開新鄭後,再也沒有回到過這裏。許衡晚年長居並葬在李封村,故此地應為故里。 [16] 

許衡後世紀念

許衡墓葬

主詞條:許衡墓
許衡塑像 許衡塑像
許衡墓位於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李封村南,焦克路北側。始建於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始建時,許師可立“大元資善大夫中書左丞許公墳”碑一通,碑陰為“塋域之圖”及説明。後元世祖敕賜墓田一百三十畝,建享堂三間,牌坊一座。元順帝至元元年(1335年),敕制神道碑,名儒歐陽玄奉敕撰神道碑,許師敬勒石以記,豎立於許衡墓地神道上。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清聖祖撥銀兩維修。乾隆十五年(1750年),遣禮部尚書伍齡安致祭許衡墓,立御祭碑一通,並對墓地加以維護修葺。
1982年,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公佈許衡墓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983年至1986年許衡後裔集資20餘萬元修復許衡墓。200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佈許衡墓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70] 

許衡紀念活動

  • 研究會
2004年11月,中國元史研究會、中國實學研究會、河南省社會科學院和中站區人民政府共同舉辦了“中國首屆許衡學術研討會”,12個省市自治區27所高校、科研單位的專家學者和其他代表150餘人出席。 [71] 
  • 紀念大典
2009年11月15日,由河南省文物局、焦作市政協主辦的許衡誕辰800週年紀念活動在焦作市中站區許園舉行。來自全國各地的2000多名許氏宗親代表參加祭奠活動。 [46] 

許衡史料索引

參考資料
  • 1.    鄭天挺、譚其驤.中國歷史大辭典[M].北京: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1241
  • 2.    元代大學者——許衡  .河南省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14-04-30]
  • 3.    許衡立像取自明呂維祺編,崇禎間刻本《聖賢像贊》。
  • 4.    許衡畫像取自明代王圻輯,萬曆刻《三才圖會》。
  • 5.    許衡.魯齋遺書//北京圖書館藏珍本叢刊91冊[M].金溪:怡愉江學詩刻本,萬曆二十四年 (1596):275-456
  • 6.    《宋元學案·卷九十·魯齋學案》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9-04]
  • 7.    《文簡集·卷三十八》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6-09-27]
  • 8.    顧嗣立.元詩選:初集[M].北京:中華書局,1987:434
  • 9.    《王學質疑》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6-09-27]
  • 10.    《御製樂善堂全集定本》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6-08-30]
  • 11.    《新元史·卷一百七十·列傳第六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6-17]
  • 12.    梁啓超.梁啓超全集·新民説[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611
  • 13.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列傳第四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9-04]
  • 14.    《新元史》卷170《許衡傳》:許衡,字仲平,懷州河內人。
  • 15.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許衡,字仲平,懷之河內人也,世為農。父通,避地河南,以泰和九年九月生衡於新鄭縣。
  • 16.    馬世之.許衡裏籍問題探討.焦作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J].河南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河南鄭州,2007,(1):1-5
  • 17.    嘯亭續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09]
  • 18.    趙湧濤.元代許衡中統前生平考述[J].河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21(5):85-94
  • 19.    《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20.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幼有異質,七歲入學,授章句,問其師曰:“讀書何為?”師曰:“取科第耳!”曰:“如斯而已乎?”師大奇之。每授書,又能問其旨義。久之,師謂其父母曰:“兒穎悟不凡,他日必有大過人者,吾非其師也。”遂辭去,父母強之不能止。如是者凡更三師。稍長,嗜學如飢渴,然遭世亂,且貧無書。嘗從日者家見《書》疏義,因請寓宿,手抄歸。既逃難徂徠山,始得《易》王輔嗣説。時兵亂中,衡夜思晝誦,身體而力踐之,言動必揆諸義而後發。
  • 21.    《王弇州崇論·卷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22.    《皇明經世文編·卷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23.    《南村輟耕錄·卷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24.    《國朝名臣事略·卷七》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25.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嘗暑中過河陽,渴甚,道有梨,眾爭取啖之,衡獨危坐樹下自若。或問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亂,此無主。”曰:“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
  • 26.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轉魯留魏,人見其有德,稍稍從之。居三年,聞亂且定,乃還懷。往來河、洛間,從柳城姚樞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氏書,益大有得。尋居蘇門,與樞及竇默相講習。凡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之類,無所不講,而慨然以道為己任。嘗語人曰:“綱常不可一日而亡於天下,苟在上者無以任之,則在下之任也。”
  • 27.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甲寅,世祖出王秦中,以姚樞為勸農使,教民畊植。又思所以化秦人,乃召衡為京兆提學。秦人新脱於兵,欲學無師,聞衡來,人人莫不喜幸來學。郡縣皆建學校,民大化之。世祖南征,乃還懷,學者攀留之不得,從送之臨潼而歸。
  • 28.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中統元年,世祖即皇帝位,召至京師。時王文統以言利進為平章政事,衡、樞輩入侍,言治亂休慼,必以義為本。文統患之。且竇默日於帝前排其學術,疑衡與之為表裏,乃奏以樞為太子太師,默為太子太傅,衡為太子太保,陽為尊用之,實不使數侍上也。默以屢攻文統不中,欲因東宮以避禍,與樞拜命,將入謝。衡曰:“此不安於義也,姑勿論。禮,師傅與太子位東西鄉,師傅坐,太子乃坐。公等度能復此乎?不能,則師道自我廢也。”樞以為然,乃相與懷制立殿下,五辭乃免。改命樞大司農,默翰林侍講學士,衡國子祭酒。未幾,衡亦謝病歸。
  • 29.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至元二年,帝以安童為右丞相,欲衡輔之,復召至京師,命議事中書省。
  • 30.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書奏,帝嘉納之。衡自見帝,多奏陳,及退,皆削其草,故其言多秘,世罕得聞,所傳者特此耳。
  • 31.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四年,乃聽其歸懷。五年,復召還,奏對亦秘。
  • 32.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衡多病,帝聽五日一至省,時賜尚方名藥美酒以調養之。
  • 33.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六年,命與太常卿徐世隆定朝儀,儀成,帝臨觀,甚悦。又詔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謙定官制,衡歷考古今分並統屬之序,去其權攝增置冗長側置者,凡省部、院台、郡縣與夫后妃、儲藩、百司所聯屬統制,定為圖。七年,奏上之。翌日,使集公卿雜議中書、院台行移之體,衡曰:“中書佐天子總國政,院台宜具呈。”時商挺在樞密,高鳴在台,皆不樂,欲定為諮稟,因大言以動衡曰:“台院皆宗親大臣,若一忤,禍不可測。”衡曰:“吾論國制耳,何與於人?”遂以其言質帝前,帝曰:“衡言是也,吾意亦若是。”
  • 34.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帝久欲開太學,會衡請罷益力,乃從其請。八年,以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親為擇蒙古弟子俾教之。衡聞命,喜曰:“此吾事也。國人子大樸未散,視聽專一,若置之善類中涵養數年,將必為國用。”乃請徵其弟子王梓、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鬱、姚敦、孫安、劉安中十二人為伴讀。詔驛召之來京師,分處各齋,以為齋長。時所選弟子皆幼稚,衡待之如成人,愛之如子,出入進退,其嚴若君臣。其為教,因覺以明善,因明以開蔽,相其動息以為張弛。課誦少暇,即習禮,或習書算。少者則令習拜跪、揖讓、進退、應對,或射,或投壺,負者罰讀書若干遍。久之,諸生人人自得,尊師敬業,下至童子,亦知三綱五常為生人之道。
  • 35.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十年,權臣屢毀漢法,諸生廩食或不繼,衡請還懷。帝以問翰林學士王磐,磐對曰:“衡教人有法,諸生行可從政,此國之大體,宜勿聽其去。”帝命諸老臣議其去留,竇默為衡懇請之,乃聽衡還,以贊善王恂攝學事。劉秉忠等奏,乞以衡弟子耶律有尚、蘇鬱、白棟為助教,以守衡規矩,從之。
  • 36.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未幾,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領尚書省六部事,因擅權,勢傾朝野,一時大臣多阿之,衡每與之議,必正言不少讓。已而其子又有僉樞密院之命,衡獨執議曰:“國家事權,兵民財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與財,子又典兵,不可。”帝曰:“卿慮其反邪?”衡對曰:“彼雖不反,此反道也。”阿合馬由是銜之,亟薦衡宜在中書,欲因以事中之。俄除左丞,衡屢入辭免,帝命左右掖衡出。衡出及閾,還奏曰:“陛下命臣出,豈出省邪?”帝笑曰:“出殿門耳。”從幸上京,乃論列阿合馬專權罔上、蠹政害民若干事,不報。因謝病請解機務。帝惻然,召其子師可入,諭旨,且命舉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下泛論其賢否則可,若授之以位,則當斷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漸也。”
  • 37.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國家自得中原,用金《大明曆》,自大定是正後六七十年,氣朔加時漸差。帝以海宇混一,宜協時正日。十三年,詔王恂定新曆。恂以為歷家知歷數而不知歷理,宜得衡領之,乃以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教領太史院事,召至京。十七年,歷成,奏上之,賜名曰《授時歷》,頒之天下。
  • 38.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衡以為冬至者歷之本,而求曆本者在驗氣。今所用宋舊儀,自汴還至京師,已自乖舛,加之歲久,規環不葉。乃與太史令郭守敬等新制儀象圭表,自丙子之冬日測晷景,得丁丑、戊寅、己卯三年冬至加時,減《大明曆》十九刻二十分,又增損古歲餘歲差法,上考春秋以來冬至,無不盡合。以月食衝及金木二星距驗冬至日躔,校舊曆退七十六分。以日轉遲疾中平行度驗月離宿度,加舊曆三十刻。以線代管窺測赤道宿度。以四正定氣立損益限,以定日之盈縮。分二十八限為三百三十六,以定月之遲疾。以赤道變九道定月行。以遲疾轉定度分定朔,而不用平行度。以日月實合時刻定晦,而不用虛進法。以躔離朓朒定交食。其法視古皆密,而又悉去諸歷積年月日法之傅會者,一本天道自然之數,可以施之永久而無弊。自餘正訛完闕,蓋非一事。
  • 39.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六月,以疾請還懷。皇太子為請於帝,以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養之,且使東宮官來諭衡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其善藥自愛。”
  • 40.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十八年,衡病革,家人祠,衡曰:“吾一日未死,寧不有事於祖考。”扶而起,奠獻如儀。既撤,家人餕,怡怡如也。已而卒,年七十三。是日,大雷電,風拔木。懷人無貴賤少長,皆哭於門。四方學士聞訃,皆聚哭。有數千裏來祭哭墓下者。
  • 41.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大德元年,贈榮祿大夫、司徒,諡文正。
  • 42.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至大二年,加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封魏國公。
  • 43.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皇慶二年,詔從祀孔子廟廷。延祐初,又詔立書院京兆以祀衡,給田奉祠事,名魯齋書院。魯,衡居魏時所署齋名也。子師可。
  • 44.    《洹詞》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45.    鞏真澤.許衡跨族羣思想政治教育實踐研究[D].內蒙古科技大學,2017:17-29
  • 46.    焦作舉行許衡誕辰800週年紀念活動  .大河網[引用日期2021-08-14]
  • 47.    《元朝名臣事略·卷八·許衡》:公名衡,字仲平,懷慶河內人。金大安己巳,生於河南新鄭寓舍。壬辰,北渡,隱居大名。遷居於衞。甲寅,京兆宣撫使廉公奉潛藩命來徵。乙卯,授京兆提學,辭不受。中統元年五月,應召北上。二年五月,授太子太保,力辭不受,改國子祭酒。九月,以疾辭歸。三年九月,應召北上。至元元年正月,辭歸。二年十月,應召北上,詔入省議事。四年正月,辭歸。十一月,應召北上。六年,奏定官制。七年正月,拜中書左丞,力辭,不允。八年四月,改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十年七月,以遷葬辭歸。十三年七月,應召北上,修授時歷。十五年三月,授集賢大學士、兼教領太史院事。十七年春,歷成。八月,辭歸。十八年三月,薨,年七十三。皇慶二年,詔與宋儒周、程、張、邵、司馬、朱、張、呂九人從祀夫子廟廷。
  • 48.    邢怒海,吉發涵. “接地氣”歷史大命題下的許衡詩詞直白之風與成因[J]. 河南社會科學,2018,26(9):56-61
  • 49.    許衡,王成儒.許衡集·國學事蹟[M].北京:東方出版社,2007:318.
  • 50.    《新元史·卷一百七十·許衡傳》:二子:師可,懷孟路總管。師敬,累官山東廉訪使。泰定二年,奏請頒族葬制,禁用陰陽邪説,從之,入為中書參知政事,遷左丞,令與紐澤等編譯《帝訓》。書成,經筵進講,仍令皇太子閲之。三年,帝幸上都,命師敬與兀伯都剌等居守。是年,譯《帝訓》成,更名皇圖大訓》,後卒於宮,孫從宣,河北河南道廉訪使。無元統二年,錄衡孫從宗為異珍庫提點。
  • 51.    許文正公世家譜譜序集編  .許姓源流薈萃[引用日期2021-08-14]
  • 52.    韓松枝.許衡及其弟子與元代文化及政治[D].山西大學,2015:34-51
  • 53.    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八[M].文淵閣四庫全書本,451 冊: 610
  • 54.    黃宗羲.《宋元學案》卷九十[M].北京,中華書局,1986,3000 頁.
  • 55.    許迎春等編.許衡與許衡文化[M].洛陽: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88.
  • 56.    閻秋鳳.論許衡的理學思想及其影響[D].鄭州大學,2006:19-37
  • 57.    《東溪日談錄》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58.    張履祥.《楊園先生全集》卷一九//《清代詩文集彙編》第26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600-602
  • 59.    《東江家藏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60.    《圭齋文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8-14]
  • 61.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先生諱衡,字仲平,其先河內人。父通,避地河南,隱徳弗耀,今贈銀青榮祿大夫、大司徒,追封魏國公,諡恵和。
  • 62.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妣李氏,追封魏國夫人。
  • 63.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子男四師可、師遜、師孚,追封魏國夫人敬氏子;師敬,封魏國太夫人賀氏子。
  • 64.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師遜、師孚,未仕卒。
  • 65.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師可,由河東按察副使,歷襄陽路總管,贈禮部尚書,諡文簡,博學敏思,工於辭章,有文集貽後。
  • 66.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師敬,由監察御史踐敭中外,歷治書侍御史、吏部尚書、中書參知政事、國子祭酒、太子詹事、中書左右丞,兩為翰林學士,承防知經筵事。今由兩台中丞,拜御史中丞,階光祿大夫,明經務誠,學尚節槩,肖父風。
  • 67.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孫男六,長從憲以蔭累遷湖廣行省理問以歸徳知府政事;次東孫夭,次從宸積官監察御史,山南憲僉,終河東副使,志趣端正,惜未究用;次從宜太史院,經歷中書省照磨,今翰林院國史經歷;次從宣,太保府長史,中書右三部照磨官;次從宗,章佩監異珍庫提點。
  • 68.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孫女五:長適廣東宣尉使都元帥寧居仁,封覃懷郡夫人;次適太禧院管勾覃質;次適翰林應奉蕭璘;次適寧陵簿張構;次適阜城尉張恕。
  • 69.    歐陽玄《圭齋文集卷九·元中書左丞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贈正學垂憲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魏國公諡文正許先生神道碑》:曾孫六長崇祖,次紹祖,秘書著作佐郎、武進縣尹,次書童,文童,禮童,武童。
  • 70.    許長仁,許迎春主編;焦作市旅遊局,焦作市地方史志辦公室編.焦作旅遊指南[M]·許衡故里.北京:中國旅遊出版社,2004:124-125
  • 71.    許衡學術研討會在焦作召開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1-08-14]
  • 72.    焦作市地方史志辦公室.許衡與許衡文化 (上卷)[M].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57-68、76-81
  • 73.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許衡傳》:凡喪祭娶嫁,必徵於禮,以倡其鄉人,學者浸盛。家貧躬耕,粟熟則食,粟不熟則食糠核菜茹,處之泰然,謳誦之聲聞户外如金石。財有餘,即以分諸族人及諸生之貧者。人有所遺,一毫弗義,弗受也。樞嘗被召入京師,以其雪齋居衡,命守者館之,衡拒不受。庭有果熟爛墮地,童子過之,亦不睨視而去,其家人化之如此。
  • 74.    焦作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沁陽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編.懷慶府志 乾隆五十四年點校本 上 本衙藏版[M].焦作:焦作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沁陽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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