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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炳然
(明朝官員)
鎖定
- 本 名
- 趙炳然
- 字
- 子晦
- 號
- 劍門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劍州
- 出生日期
- 1507年11月18日
- 逝世日期
- 1569年6月27日
- 主要成就
- 防剿倭寇
- 官 職
- 兵部尚書、太子少保
- 追 贈
- 太子太保
- 諡 號
- 恭襄
趙炳然人物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徵拜貴州道監察御史。丁母憂,起復,補河南道監察御史。與給事中李文進核宣府、大同、山西兵餉。彈劾前後任督撫樊繼祖、史道,監司楊鋭,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坐謫有差。條上備邊十二事。嘉賚銀幣,升俸一級,受命出按順天。
[1]
嘉靖二十四年(1545),丁父憂,起復,補江西道監察御史,出按雲南。沅江少數民族首領那鑑叛亂,趙炳然受命平定,示威福,剪其外援,散其內黨,於是順利捕獲了元兇。世代鎮守雲南的沐國公病重而無子,趙炳然前去探望問:“君卿不諱,誰當嗣者?”沐國公説:“叔叔沐朝弼”。兩日後,沐國公薨,趙炳然上疏請求沐朝弼嗣爵,沐夫人詭言有嫡子育別室應嗣,而不知趙炳然已經預料到了。人們都稱讚趙炳然“計消釁隙,功在滇南,遠哉”。
[2]
嘉靖三十四年(1555),擢大理寺丞,進大理寺少卿。尋改右僉都御史,湖廣巡撫。皇極殿大修土木,取材於湖北,而湖北發生饑荒,趙炳然上疏蠲除賦税而集中採辦。丁繼母憂,沒有服闋就再次啓用,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
[1]
趙炳然防剿倭寇
浙江、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詔罷總督毋設。大學士徐階以浙江倭寇未平,請設巡撫綏輯,於是升任趙炳然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督撫浙江。浙江遭受兵燹日久,而胡宗憲驕奢,財力匱乏。趙炳然用廉潔的行為給下屬作表率,更改了所有不方便百姓的各種政策法令,還上奏朝廷削減一半軍需,百姓都(立生祠)祭祀他。
[1]
倭寇入侵福建,趙炳然提前駐兵温州、處州,擊退了來犯的敵人。趙炳然約定與福建圍攻流江、沙珵的倭寇,而福建失期,諸將欲遲之,趙炳然説:“彼得風,輒揚帆去耳,急擊勿失。”於是取得大捷,再賜白金、彩幣。
[2]
福建巡撫遊震得請求浙江兵剿賊。詔發義烏精兵一萬,命副總兵戚繼光前往,仍諭趙炳然協剿。趙炳然言:“福建所以致亂者,由將吏撫馭無術,民變為兵,兵變為盜耳。今又驅浙兵以赴閩急,竊懼浙之復為閩也。請令一意團練士著,使人各為用,家自為守,急則兵,緩則農,然後聚散兩有所歸。即不得已而召募,亦必先本土後鄰壤,庶無釀禍本。”又條上防海八事,中言:“蘇州、松江、浙江水師皆統於總兵,駐定海;陸師皆統於副總兵,駐金山衞,並受總督節制。今督府既革,則已判為二鎮,彼此牽制,不得調發。請畫地分轄,各兼水陸軍務。”俱報可。這一年,戚繼光破賊,瀕海餘寇流入浙江。官軍迎戰於連嶼、陡橋、石坪,斬首百餘級。倭寇復犯石坪,將士乘勝殲之。趙炳然以援剿功,再賜金幣,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趙炳然擊退韃靼
嘉靖四十四年(1565),宣大總督缺人,詔兼右都御史,總督宣府、大同、山西軍務,賜金彩幣,加麒麟衣一襲。趙炳然彈劾總兵一人,參將、遊擊十餘人。新平、平遠、保平三堡靠近宣府,舊屬大同。天城相去六十里,孤懸塞外,隔崇山,寇騎時出沒。趙炳然奏添設參將,別為一營,報可。北方少數民族進犯西陽河,入鎮川及施家衝,趙炳然三戰三捷。秋,黃台吉大舉南下,趙炳然聞之,自陽河一夜奔馳一百八十里,至東城,髀肉皆盡。敵軍兵臨城下,趙炳然督兵作戰,殺獲甚眾,有錦袍、金羈者一人來戰,射殺之,敵軍痛號而去。總兵想要追擊,趙炳然説:“止虜失利,當不遽去,可往備居庸關”。明日,明軍抵達關下,而敵軍果至,於是擊退了敵軍。尋以總兵官馬芳等卻敵功,被賚。已,召還部,代楊博為兵部尚書。考滿,加太子少保、資政大夫。
[1-2]
隆慶元年(1567),以病乞休去。
趙炳然人物評價
《明史》:炳然清勤練達,所至有聲績。
[1]
趙貞吉:見其通敏鋭甚,即知其有用之才矣。
[2]
趙炳然家庭成員
七世祖:趙雲傳
六世祖:趙宗清
五世祖:趙紹宗
四世祖:趙存義
曾祖父:趙佐,明憲宗時曾任西平縣知縣。
祖父:趙思齊,贈資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
父:趙松,贈資政大夫、太子少保、兵部尚書。
母:鄭氏,贈夫人。
繼母:王氏,贈孺人。
[2]
趙炳然墓址
明代兵部尚書趙炳然夫婦合葬墓,位於劍閣縣城北卧龍山南麓(今普安)鎮劍公村二組劍閣中學背後。1979年8月,四川省博物館與劍閣縣文化館聯合對墓葬進行了清理,出土有墓誌及隨葬器物30多件。——《劍閣縣明代趙炳然墓誌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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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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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二百二 列傳第九十 趙炳然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1-02-09]
- 2.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3-15]
- 3. 劍閣縣明代趙炳然墓誌簡釋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引用日期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