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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不良
鎖定
營養不良是一個描述健康狀況的用語,由不適當或不足飲食所造成。通常指的是起因於攝入不足、吸收不良或過度損耗營養素所造成的營養不足,但也可能包含由於暴飲暴食或過度的攝入特定的營養素而造成的營養過剩。如果不能長期攝取由適當數量、種類或質量的營養素所構成的健康飲食,個體將營養不良。長期的營養不良可能導致飢餓死亡。
因為缺乏充足的營養素以維護健康身體功能,營養不良經常發生在經濟落後的發展中國家。然而不適當的節食、暴飲暴食或缺乏平衡的飲食而造成的營養不良,經常在經濟發達的國家中被觀察到(可由肥胖症增加程度而顯示出來)。
常見的營養不良包括蛋白質能量營養不良(PEM)及微量養分營養不良。蛋白質能量營養不良顯示出身體內能量和蛋白質的可利用量或吸收量不足。微量養分營養不良顯示出一些必需營養素的可利用量不足,例如身體內少量而不可或缺的維生素和微量元素。微量養分缺乏導致各種各樣的疾病和削弱身體的正常功能。缺乏微量養分如維生素A,會降低身體抵抗疾病的能力。缺乏鐵、碘、維生素A的廣泛流行,意指對公共衞生的嚴重挑戰。一長串的痛苦症狀,範圍從阻礙成長,智力和各種認知能力降低、交際能力降低、領導和果斷能力降低、活力和能量降低、肌肉成長和力量的降低,以及更加惡劣的健康等,全部直接地涉及營養缺乏。而且,雖然罕見,營養不良會使皮膚出現黑斑點。
- 外文名
- dystrophy
- 就診科室
- 兒科
- 常見病因
- 餵養不當,飲食習慣不良,疾病因素,
- 常見症狀
- 消瘦,水腫
營養不良病因
1.餵養不當
長期攝食不足,如母乳不足又未能及早添加輔食。人工餵養者,食物的質和量未能滿足需要,如乳類稀釋過度,或單純用澱粉類食品餵哺。突然斷奶,嬰兒不能適應新的食品等。
2.飲食習慣不良
飲食不定時、偏食、反芻習慣或神經嘔吐等。
3.疾病因素
疾病影響食慾,妨礙食物的消化、吸收和利用,並增加機體的消耗。易引起營養不良的常見疾病有遷延性嬰兒腹瀉、慢性腸炎或痢疾、各種酶缺乏所致的吸收不良綜合徵、腸寄生蟲病、結核病、麻疹、反覆呼吸道感染、慢性尿路感染等,某些消化道先天畸形(如唇裂、齶裂、先天性肥大性幽門狹窄或賁門鬆弛等)和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均可致餵養困難,某些遺傳性代謝障礙和免疫缺陷病也可影響食物的消化、吸收和利用。
重度營養不良大多由於多種因素所致。
營養不良臨牀表現
常有兩種典型症狀。一種為消瘦型,由於熱能嚴重不足引起,小兒矮小、消瘦,皮下脂肪消失,皮膚推動彈性,頭髮乾燥易脱落、體弱乏力、萎靡不振。另一種為水腫型,由蛋白質嚴重缺乏引起,周身水腫,眼瞼和身體低垂部位水腫,皮膚乾燥萎縮,角化脱屑,或有色素沉着,頭髮脆弱易斷和脱落,指甲脆弱有橫溝,無食慾,肝大、常有腹瀉和水樣便。也有混合型,介於兩者之間。並都可伴有其他營養素缺乏的表現。
1.體格測量
體格測量是評估營養不良最可靠的指標,目前國際上對評價營養不良的測量指標有較大變更,它包括三部分。
(1)體重低下兒童的年齡性別體重與同年齡同性別參照人羣標準相比,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但高於或等於中位數減3個標準差,為中度體重低下,如低於參照人羣的中位數減3個標準差為重度體重低下,此指標反映兒童過去和(或)現在有慢性和(或)急性營養不良,單憑此指標不能區分屬急性還是慢性營養不良。
(2)生長遲緩兒童的年齡性別身高與同年齡同性別參照人羣標準相比,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但高於或等於中位數減3個標準差,為中度生長遲緩,如低於參照人羣的中位數減3個標準差為重度生長遲緩,此指標主要反映過去或長期慢性營養不良。
(3)消瘦兒童的身高和體重與同年齡、同性別參照人羣標準相比,低於中位減2個標準差,但高於或等於中位數減3個標準差,為中度消瘦,如低於參照人羣的中位數減3個標準差為重度消瘦,此指標反映兒童近期急性營養不良。
2.營養不良診斷標準
(2)分型表現能量營養不良者以消瘦為特徵,蛋白質營養不良者以水腫為特徵,既有體重明顯下降又有水腫者為混合型。
(3)臨牀分為中度和重度營養不良。
營養不良檢查
營養不良診斷
應掌握小兒的膳食攝入情況,飲食習慣,進行膳食調查以評價蛋白質和熱能的攝入情況,有無影響消化、吸收、慢性消耗性疾病存在,並瞭解家庭的一般狀況,家屬的生長模式、家長的身高、體重和對孩子的關心程度。
營養不良治療
1.病因治療
2.急救期的治療
(2)糾正水及電解質平衡失調在營養不良的急救治療中,脱水和電解質平衡失調的處理是特別重要,尤其在腹瀉伴營養不良的小兒中,需注意以下幾點:①注意液體的進入量以防發生心力衰竭。②調整和維持體內電解質平衡:營養不良兒常嚴重缺鉀,在尿量排出正常時,可給鉀6~8mmol/(kg·d),至少維持5天。同時也有鈣、鎂、鋅和磷的缺乏,如不及時處理,當給予高熱能,高張性的腸道外營養液時還會進一步惡化。
(3)營養支持在液體和電解質不平衡糾正後,營養不良的治療取決於腸道吸收功能的損害程度,如果腸道吸收功能不良,可以根據需要採用中心靜脈營養或外周靜脈營養,前者保留時間長,輸入的營養液濃度較高,而後者不能超過5天。腸道外營養液的成分和量應以維持兒童的液體需要為基礎,一般100ml/(kg·d)。蛋白質一般2g/(kg·d)。脂肪是熱能的主要來源,可提供總熱能的60%。在應用腸道外靜脈營養時,應監測血清葡萄糖,每6小時一次,以防高血糖症發生。每週應隨訪肝功能。
3.恢復期治療
(1)提供足量的熱能和蛋白質在計算熱能和蛋白質需要時,應按相應年齡的平均體重(或P50)計算,而不是小兒的實際體重。每公斤體重需要的熱能和蛋白質再乘以理想體重即為每天的攝入量。
4.併發症治療
5.飲食療法
營養不良預防
1.加強營養指導
鼓勵母乳餵養,母乳不足或無母乳者,應補以含優質蛋白的代乳品(牛、羊奶、豆漿、魚肉等),防止單純以澱粉類食品、煉乳或麥乳精餵養。較大兒童應注意食物成分的正確搭配,適當供應肉、蛋、豆製品,補充足夠的蔬菜。
2.積極防治疾病
預防傳染病,消除病灶,矯治先天畸形等。
3.良好習慣
重視體格鍛鍊,糾正不良衞生及飲食習慣,飲食定時,保證充足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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